正文 穿越
天启十年, 七月, 西宁府, 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 喳喳的鸣叫, 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 床上的人袒胸露乳, 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 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 杨慧心中发酸, 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 浑身酸痛难耐, 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 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 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 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 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 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 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父慈子孝。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珑,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珑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步,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起好父亲来。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理直气壮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怀疑是自己欠他钱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兄要是没有银子,可以回家要,也可以去找一份活计,或者少吃几口酒。”
李三全更是愤怒,横眉倒竖,“不过是半两银子,就要这般讥讽于人,我可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样下等人做的事!”
“人生百态,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分。”
李三全闻言更是愤怒,“罢了罢了,不过是半两银子,我算是认清楚你这个人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说罢,李三全便转身拂袖而去。
叶信芳看着他的背影,高声喊道:“李兄既然要绝交,先把欠的半两银子还了可好?欠钱不还可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老百姓都是爱凑热闹的,见此情景,皆都对李三全指指点点的。
读书人最是要面子,李三全转过身来,从袖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叶信芳,骂道:“拿好你的钱,这般死要钱,怪到连个童生也考不上!”
叶信芳拿到了钱,也不在意这几句恶言,高声道:“李兄既还钱了,那我就祝李兄早日高中!”
半两银子,等于五百钱,叶信芳原本身上一个子都没有,这回拿到了钱,至少可以买点东西哄哄小妞妞。
又在街上逛了半刻钟,晃悠着进入了青山县最大的书店——致远书斋。
正文 抄书
“哟, 叶公子倒是稀客, 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 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 书店中人不多, 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 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 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 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 脸上的笑意不变, 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想问问, 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 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 “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 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 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着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叶家本来也算是家底殷实,家中有几百亩的田地,因为叶父多年赶考,外加重病,卖掉了许多田地,而叶信芳这些年读书,仅靠叶母刺绣也是供养不起的,陆陆续续的田地越来越少,如今也只剩下三十多亩供一家人吃喝了。
正文 日常
叶信芳抄完两本书, 便停了下来, 夜晚的烛光不够明亮, 用久了害怕伤眼睛。
当他回到卧室的时候, 里面灯火昏暗, 杨慧正坐在那唯一的一盏油灯下做绣活。
“太暗了, 你明天再绣吧。”叶信芳柔声道。
杨慧点了点头, 起身收好绣活,出了房门,不一会儿, 提了一桶水进屋,绕进屏风后面,传来倒水之声。
“水放好了, 洗澡吧。”杨慧看向他。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 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所以并不陌生, 木盆旁的椅子上, 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 没有绒毛, 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 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 歇一歇吧, 妞妞呢?”
“她年纪小,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有没有踢被子,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被子放在一边,杨慧摸了一下她的脸庞,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
杨慧心下发酸,叶信芳今日也许是抽风了,只希望他日后能一直这样抽风下去。
叶信芳解开衣衫,右手往胯/下摸了摸,又像是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闭着眼睛将衣服脱了个精光,努力的做心理建设,既然成为了男人,这些以后总要习惯的,睁开眼睛,低头往下看,看了一眼又像是针扎了一般闭上眼睛撇开脸。
算了,先洗完澡再想这些吧,叶信芳这样想着,拿巾帕沾了水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个地方,突然想到,要是小解怎么办?
说什么来什么,这样想着,顿时觉得一股难忍的尿意涌了上来,感觉那玩意好像有点躁动了。
怎么办怎么办,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找到厕所,脸色就跟便秘一样难看。
据说,那个东西是要用手托着的?
终归是尿意战胜了腼腆,叶信芳眉头紧皱,闭上眼睛,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某个东西捏住,不顾去感受摸上去的触感,一想到今后要习惯站着尿尿,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过一想到古代连卫生巾都没有,而来月事用的月事带里面装的是草木灰,效果差还不卫生,一想到这里,叶信芳又开始庆幸起来,摸了摸自己如今已是十分平坦的胸部,不用穿bra束胸这些勒得胸疼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老年下垂什么的,他觉得还是当男人好!
上完厕所回来,正好遇到杨慧端着水盆将水倒进院子里,顿时觉得有些脸红,刚才急着上厕所忘了倒水了,而杨慧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进了屋。
等到叶信芳进屋里,杨慧还在收拾他的脏衣服,叶信芳心里有些忐忑,怎么办,难道还要替原主睡媳妇吗?大热的天里,顿时手脚发凉,浑身僵直。
杨慧将脏衣服收拾好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傻站着如同呆头鹅一般的丈夫。
“娘……娘子,就寝吗?”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杨慧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才想起来,在古代床上睡觉的时候,丈夫睡里面,妻子睡在外边。他这才同手同脚的走到床边,靠着墙边躺得笔直的。
杨慧吹掉油灯,就这月光爬上了床。
叶信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向身边躺着的杨慧。
谁知不过一会儿工夫,身边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这就睡着了?叶信芳心下送松一口气,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跟着也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久,杨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放绣活的小箩筐里露出半边身子的剪刀,月光下的刀刃上泛着冰冷的寒光,杨慧不知想到什么,闭上眼睛,安心睡去。
丝毫不知自己曾经经历生死的叶信芳,一觉睡到天亮,而枕边却是空的,屋外传来杨慧搓洗衣服的声音。
妞妞睁大了眼睛站在门口,看叶信芳起身,刚对她笑了笑,不料妞妞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蹬蹬蹬的转身就跑。
叶信芳失笑,穿好衣服,这古代的束发他也弄不来,只好披着。
不一会传来脚步声,妞妞又跟昨日那般端着一小盆水进屋了。
叶信芳赶忙接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夸了一句:“妞妞真乖!”
妞妞抬头,看了许久,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冲叶信芳露出了一个笑容。
叶信芳蹲下身子,将妞妞抱了起来,温柔的道:“妞妞,爸爸……额,爹爹是个成年人,以后不用妞妞帮忙打水,妞妞让爹爹自己来做这些好不好?”
却不料妞妞听他这么说,嘴一咧就哭了出来,妞妞的哭泣还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压抑的低声抽泣,眼泪顺着脸庞流淌,这样的哭泣却比那种大哭大闹更让叶信芳心酸,小脸上满是泪水,“你是不是要卖了我?你别不要我好不好,我会做很多事的。”
叶信芳赶忙哄道:“好了好了,妞妞别哭,爹爹不会卖了你的,爹爹是怕妞妞太懂事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爹爹没有事情做岂不是很难过。”
妞妞抽噎了一下,打了个小嗝,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爹爹不骗妞妞。”想了想还是觉得妞妞的话有些奇怪,叶信芳问道:“妞妞告诉爹爹,是谁跟你说,要卖了你? ”
妞妞的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小声道:“是经常来的那个叔叔。”
唉?不得不说,叶信芳听到这话有点多想,难道说原主的头上是有颜色的?继续问道:“是哪个叔叔,妞妞还记得吗?那个叔叔每次来干什么?”
“那个叔叔是来找爹爹吃酒 。”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叶信芳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会怀疑杨慧,又暗骂原主交的什么朋友,“是哪个叔叔?眼睛大大的那个还是眯眯眼的那个?”
妞妞想了想答道:“眯眯眼的那个。”
叶信芳心里有底了,说的是李三全。
“妞妞,爹爹给你玩举高高!”
说着,举起妞妞,上上下下,逗得她破涕为笑,看着妞妞的笑脸,叶信芳感觉像是小太阳照进心里了一般。
“坐在爹爹脖子上好不好?”说完,便将妞妞放在脖子上,“抓紧了,车子要发动了!”
驾着妞妞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一溜小跑进院子里,“早啊!”
谁知正在洗衣服的杨慧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呵斥道:“妞妞下来!”
父子俩一起看着如临大敌的杨慧,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不情愿,妞妞到底乖巧懂事,小声道:“爹爹放我下来吧。”
叶信芳第一次听到有人喊他爹爹,虽然有些遗憾不是喊娘,将脖子上的小东西放下来,小姑娘脸红红的,如同一只开口的小苹果,他的心像是浸在金黄的蜂蜜中一般,甜入心底,他在现代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他想,这也许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妞妞过上好日子,无忧无虑,一直幸福下去。
杨慧脸色严肃,将手中的湿衣服放下,拉过妞妞,大声训斥道:“谁让你爬到爹爹头上的,你还知不知道孝顺了!”
叶信芳头都大了,就这么点小事就上升到孝义,害怕杨慧打妞妞,赶忙把妞妞抱起来,冲着杨慧道:“你吼她干什么?谁家这么大点的孩子不是傻玩傻乐,妞妞这么小,我乐意让她骑着。”
说完又冲妞妞问道:“妞妞,我们继续骑大马好不好?”
杨慧脸上全是担忧,妞妞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杨慧,然后冲叶信芳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让这对母女一下子接受自己的转变很难,看杨慧那个样子,指不定脑海里面在脑补些什么。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杨慧也将早饭收拾出来了,早餐是红薯稀饭和一碟子咸菜,另外还有一个水煮鸡蛋用小碟子装着放在叶信芳面前。
叶信芳制止了杨慧想要帮他剥鸡蛋的意图,心里不禁对原主充满鄙视,一个大男人天天不干活还开小灶,吃鸡蛋还要老婆帮忙剥,他将剥好的鸡蛋分成两份,一份给了杨慧,一份给了妞妞。
换来母女两人诧异的眼光,叶信芳被盯得发慌,有些不自然的解释道:“妞妞还小,要补身子,你这段时间辛苦了,多吃点。”
杨慧没有说什么,只是将稀饭中的那半个鸡蛋夹起来,放进妞妞的碗中,妞妞忙道:“妞妞人小,奶奶说不用吃鸡蛋,给爹爹吃,爹爹要读书的。”
说完,就要用小筷子将鸡蛋夹给叶信芳,叶信芳忙笑着道:“爹爹不喜欢吃鸡蛋,妞妞帮爹爹吃了可好?吃了鸡蛋,妞妞就能长高高,以后跟妈……你娘一样漂亮。”
妞妞吞了吞口水,“那妞妞就帮爹爹吃掉,娘,你也吃鸡蛋,以后更漂亮。”
“你吃吧,娘也不喜欢吃鸡蛋。”杨慧看了一眼叶信芳,不知为何,觉得他比往常顺眼了许多。
真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看到一家人连一个鸡蛋都要谦让来谦让去,叶信芳更是坚定了考科举的决心。
“咚咚咚!”忽然传来大力的拍门声。
“叶兄,你在家吗?”
正文 银钱
杨慧听得这个声音, 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叶信芳三口两口喝完稀饭, 便起身去开门。
“叶兄, 一大早也就你在家了, 可叫我好找, 去他们家人都不在。”来人一身青色长衫, 面容俊秀, 但不知为何,叶信芳总觉得他挤眉弄眼的样子显得十分猥琐。
这人名叫张远,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 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 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 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 脸上挤满了笑容, 显得更加的猥琐了, “嫂子吃着呢, 哟, 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 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 你一大早来, 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一夜安稳。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慧娘,开门呐!”
正文 张氏教女
叶信芳记忆中的叶母张氏, 是一个上了年纪十分精明的老太太, 对原主几乎是有求必应, 而对外则十分强硬。一个寡妇在丈夫去世后, 仍旧保下了家中百亩田地, 并拉扯大一儿一女, 还送儿子上了私塾, 虽然这些田地在后来大部分都卖掉了,在古代这样强权横行的时代,就显得格外了不起。
杨慧开门的速度很快, 但叶信芳在床上仍然能听到张氏喋喋不休的数落声:“慧娘你做什么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开门?是不是又在家偷懒?”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 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 做事还不积极, 老喜欢偷懒, 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 杨慧常听这种话, 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 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 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张平安是叶珑的未婚夫,也是张氏娘家的族侄。
“你们去府城遇到他了?他怎么惹到你了?”叶信芳温声问道。
“别说了,什么人啊,都已经定亲了,还跟别的姑娘拉拉扯扯的!”张氏说道这里,声音都提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叶信芳看向叶珑,她也是一副气愤的样子,“慢慢说,讲清楚,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跟娘一起看到的!”叶珑很肯定。
“那他看到你们了吗?有没有跟你们解释,也许是他亲戚家的女孩子,或者是妹妹之类的?”叶信芳咋一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生气,他最看不起那些脚踏两条船的人了,但还是想要弄清楚。
“他家三代单传,哪来的妹妹,他看见我们了。”叶珑语带委屈。
“没有解释?”叶信芳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头。
“解释?解释个屁!我说了他几句,还嫌我多管闲事呢!”张氏想想就来气。
这么猖狂的吗?叶信芳有了不详的预感,这还没成亲,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会做的这般明显啊。
“会不会这当中有什么误会?”叶信芳不愿意恶意揣测别人。
“误会?还能有什么误会,这就是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男人!”张氏的成语用的很溜。
“那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小珑嫁过去,这门亲事还是退了吧。”叶信芳很认真的说道。
张氏眉头一挑,“你说退就退,退了亲的姑娘家,哪里还能再找到这样的一门好亲事!”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这也算好亲事?
诚然,张平安家境优渥,在府城开了一家布庄,又是家中独子,说来若不是张氏嫁到府城的大女儿从中说和,这门亲事还成不了。但这还没成亲,就已经表现得这么渣了,在叶信芳看来,这门亲事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总不能明知是火坑,还逼着小珑嫁过去?”叶信芳有些不能理解张氏的脑回路。
张氏斩钉截铁的道:“怎么不能嫁,嫁过去,搬空他们家,以后等你中了举,保证他们家一个屁都不敢放!”
正文 退亲(上)
叶信芳想想也觉得, 张氏有的时候好像表现的意外的倔强, 比如在叶珑的婚事上。
一门心思的要叶珑嫁过去, 搬空婆家, 翻来覆去的洗脑, 任由叶信芳怎么劝说也不管用。
他劝不动, 总归还是有人能劝动的。
张氏回家不过待了两天, 就有张平安家托人上门退亲。
张氏原本生了三儿两女,可惜三个儿子只活下来叶信芳一个,大女儿叶玲比叶信芳大八岁, 她嫁人那年,叶父才中秀才不久,嫁得是叶父同窗的独子, 奈何命运就是这么捉摸不定, 叶父几次考举人不得,最后一命呜呼, 而他的那位同窗, 很快就中了举, 举家搬往府城居住。
叶玲运气好, 嫁到孟家头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过了两年, 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也许天生是生儿子的命,到现在, 叶玲已经生了五个儿子, 她丈夫是独子,因而婆家人就差把叶玲供起来了,看在那么多孙子的面上,孟母这些年陆陆续续的将管家权移交给叶玲,对于叶玲偷偷补贴娘家的事,孟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较之下,叶珑的婚事就格外的艰难了,丧父的遗腹子,出生的时候是叶家最艰难的时候,说起亲事来,也很是坎坷,若不是张平安家三代单传,看中叶家女能生,希望叶珑能像叶玲那样开枝散叶,这才定下这门婚事。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配不上你们家小妹,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大着嗓门,“大堂哥,这张平安要退亲,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却让他上门来顶缸,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出嫁的时候,张小梅嫁得是府城里的一户人家,那家是做小吃食的,姓刘。而张氏嫁了个读书人,当时叶父中秀才的时候,张氏还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奈何好景不长,叶父丧命后叶家就败落了,张氏每回回娘家都抬不起头来,让张小梅狠狠的嘲笑了一段时间。说来也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刘家的小食铺子这些年越发萧条,被别的小贩挤兑的开不下去。
若不是两人不对付,都让人想问一句是不是好姐妹约好的要同甘共苦。
“眼皮子浅的破烂玩意,也不知道给儿子积点德,糟心破落户……”
张有发看着张氏不重样的花式骂人,小心的劝道:“都是自家人,他三姑,你别生气,四妹这事做的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
张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鬼才跟她一家人,我可没有这样不讲究的堂妹!我不生气,你赔我一个女婿!”
张有发心里暗自吐槽,你自己的丈夫不也是跟她抢过来的么,面上却不敢表现半分,苦口婆心:“他三姑,这强扭的瓜不甜,这结亲也得结个你情我愿不是吗?”
说着,就将庚帖和银子递上,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小妹的庚帖,他三姑,平安家说聘礼也不用退回去了,这十两银子聊表心意。你看是不是将平安的庚帖给我?”
“我给,我给你一把刀子好不好!”张氏不接,怒而骂道,说着就将菜刀拔了出来。
张有发将庚帖和银钱放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深深的刀痕,默默的擦掉脸上被喷的口水,委屈道:“你冲我发什么火啊,我不过是个跑路的,胳臂拧不过大腿,就是不还庚帖,平安家不退亲,他要是拖着不过来娶媳妇,小妹不还是被耽误了吗?”
“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不是他张平安家给了银子,你会这么好心跑过来?大哥,我们也是亲戚啊,你怎么不多为我想一想?”张氏的嘴就像连珠炮一样,张有发完全招架不住。
“我怎么不为你想了,天地良心,不是我他们家愿意不要聘礼,还拿出银子来?他三姑,你也不要死犟着了,犟来犟去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妹。”张有发心里苦啊,他虽然有些私心,但终归还是为人兄长,希望一家子都好好的。
张氏一声冷笑,“你要真为我们家小妹好,就回去告诉张平安家里人,亲事继续,聘礼还得再加一成,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
张有发倒吸一口凉席,“他三姑,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你这是哪里来的底气叫板啊!人家都要退亲了!”
房间里听到妞妞实况转播的叶信芳也是瞠目结舌,真是活久见了。
“这不没多久就要县试了,等我儿考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我们叶家收拾他们就像收拾一条狗一样容易。我们小妹马上就是举人的妹妹了,到时候上门提亲的人怕是要踏破门槛!”张氏自信满满的说道。
张有发往常只知道张氏一心围着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没想到她居然是真的对叶信芳充满信心,科举的事倒是知道的很多,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差点就信了呢, “他三姑,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先回去,跟平安家再商量商量。”
说着,就要去拿桌子上的庚帖和银钱,却被一只手按住。
“大哥,你这么急着干嘛?急着去张小梅家说亲啊!”张氏讥讽道。
张有发扶额,叹了口气,“他三姑,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信芳要是能中举,这么多年怎么会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张氏顿时提刀站了起来,满脸愤怒,“你再说一遍,说谁考不上,说谁考不上!”
“我说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放下刀,好好说话,好好说话。”张有发提心吊胆的看着张氏,心里骂,这门亲事谁爱来退谁就来,反正他是不管了。
说完也不拿庚帖和银子,头也不回的跑出叶家。
书房里的叶信芳听了好大一出戏,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去玩吧,明天爹爹给你买好吃的。”
妞妞对着他,甜甜的笑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杨慧了。
叶信芳只觉得头好大,不管怎么说,先争取过县试吧,这两天他放慢了抄书速度,一边抄一边背。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他还是很认同的,每多读一边,就感觉对于书本的理解更深一层。
县试与乡试不同,县试考的内容主要以背诵为主,原主也不是记不住,而是典型的考试综合征,夸张的说是“一到考场就‘迷路’、一看试卷就‘尿裤’”。原主就是心理素质太差了,考试的时候长期都是一种紧绷的状态,重压之下还引发了尿急尿频的生理问题,种种问题夹杂在一起,考得过才怪。
叶信芳这几天也仔细分析了所掌握的信息,好好复习,等到明年二月份,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乡试的话,最好还是拜个老师,原主本来读私塾的,私塾里的老师是个老秀才,后来老秀才看叶信芳读到十八岁还是一无所成,便将他遣送回家。
叶信芳对于科举之事,本打算慢慢来,而一件事,却让他改变了心意。
正文 退亲(下)
叶家的门, 最近被人拍的格外多。
中午吃完饭, 一家人都去午睡了, 就叶信芳一个人在书房里读书。
大门被人拍的震天响, 大中午的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
“谁在外面?”叶信芳问道。
外面无人回答。
他透过门缝, 看见一颗大眼珠子, 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更不敢开门。
“叶信芳你开门,我看到你了!”门外传来一道不耐烦的男声。
这怒气冲冲的样子,他也听不出来外面是谁, 想了想跑进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出来。
门一打开,叶信芳只见院外的人往身后一蹦,指着叶信芳道:“姓叶的, 你想干什么!把刀先放下!”
“你慌什么!”叶信芳也认出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 正是叶珑的未婚夫——张平安。
张平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衫,衣服款式还挺别致, 袖口上绣满了一丛一丛的竹叶, 起码叶信芳在青山县没见过这样打扮的, 手里拿着一把折扇, 一身打扮倒是很有型, 面容也还算清秀, 看起来风度翩翩。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个撑开折扇,故作姿态的扇起来的人,感觉有点眼睛疼。
“你个小兔崽子, 大中午的不睡觉, 跑到你胡爷门口撒野来了!”
还未等叶信芳开口,张平安整个人就被人从后面提着衣服拎了起来。
叶信芳一看,整个人都乐了,不是别人,就是邻居胡威武。
这胡威武是没两天搬过来的,叶家人也就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只知道这人是个军户,看着不过二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一脸横相,看着就不好惹。
“你放开我,混账!快放开我!”张平安张牙舞爪折腾着拳打脚踢,却碰不到高大的胡威武,气的他脸色通红。
“谁喊我儿子!”张氏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急匆匆的冲出门外,一看到张平安,眼睛都红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敢上门,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张氏就扑上去拿拳头打张平安的背,“还敢嫌弃我闺女,打死你个负心汉,见色忘义的东西……”
张氏骂起人来,花样是真的多,一边骂还一边打,偏偏张平安被胡威武提溜着,胡威武的手还特别的稳,无论张平安怎么求饶或者张氏怎么打,他都稳稳的。
张氏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累的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上的剪刀,又看看被提着跟兔子一样的张平安,朝他露出了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这笑容,就是叶信芳这个刚上岗的假男人都觉得下身一寒。
“你想干什么!快把剪刀放下来!”张平安开始有点慌了。
“软蛋!”张氏狠狠的啐了一口。
叶信芳朝胡威武拱了拱手,笑着道:“多谢你了,胡兄弟。”
“不用客气,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不守信用,朝三暮四,呸!”胡威武说着一脸嫌弃的将张平安扔了下来,想了想又说道:“几位,一会处理他能小点声吗,我还想继续睡呢。”
“好说好说,胡兄弟尽管放心。”叶信芳满面笑容的答道。
胡威武想了想又挠挠头,道:“你不像那些酸腐儒,我挺喜欢的。”
说完还笑了一声。
听得叶信芳头皮发麻,大兄弟几个意思,断袖?不约,这个真不约。
叶信芳回头,看到张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趴在地上的张平安,叶信芳过去将他拖进院子里,低声对叶母道:“进来说吧,别吵到邻居。”
杨慧、叶珑全都看着院子里如同死狗一般的张平安,妞妞如同一个小炮弹一般冲了出来,身后拖着一把大扫帚,跑到张氏面前,脆生生的道:“奶奶打他,用这个!”
叶信芳看张氏竟然有几分意动的神色,赶忙上前将扫帚一扔,抱起妞妞递给杨慧,“你先带着她进屋。”
杨慧点了点头。
“说吧,你来干什么?”叶信芳居高临下的看着张平安。
张平安抬起头,虚弱的道:“来退……退亲。”
叶信芳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来退亲,你还站得起来吗?”
张平安死撑着想要站起身,却被叶信芳按回地上,“你给我听好了,我的妹妹,只有她退别人的亲,没有别人退她的亲,今天是我妹妹要跟你退亲,不是你上门来退亲,记住了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恶霸,而张平安显然对于退亲这件事很执着,眼神中满是坚定:“是我退亲……你叶信芳没出息,你妹妹也遭人嫌弃……”
叶信芳一巴掌拍在张平安的脑门上,差点把他拍进泥土里,接着又抓着他的头发,恶狠狠的问道:“你再给我重复一遍!”
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弱鸡一样的人,还挺有骨气啊,只是叶信芳是什么人,哪怕从前是个女孩子,能在孤儿院那种地方熬出头来的,都自带一股子狠劲。
叶信芳没有看到的是,在他打张平安的时候,房间门口的杨慧,看着这样的他,脸上布满了恐惧与绝望。
“来退亲……你这样没出息,你的妹妹就是没人要,还想考举人,做梦吧!”张平安咧开嘴,牙齿里面都是血迹,他虽是争一时意气,因为叶家人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但他确实不愿意有这样一个丢人的大舅子,所以被爱慕的姑娘一激,就死活跟家里闹着要退亲。
有这样吃喝嫖赌的大舅子,我不要面子的吗?
而张家人也是半推半就,说到底,叶家已经败落了。
“我打死你个小崽子,敢说我儿子没出息!”张氏冲上来拳打脚踢。
打了两下,张氏就被叶信芳扯开了,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在他看来,张平安也没有做错什么,男婚女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对方不愿意遵守诺言,但亲事不成也是上门来好好说,虽然张平安这个小崽子看着很讨人厌,但要是真等结婚了,姓张的在外面养小的,那样才是害了叶珑一辈子,他将张平安提起来,还替他整了整衣服。
张平安看他这样,身体瑟缩了一下,更害怕了,怕叶信芳又憋着什么坏。
“娘,把他的庚帖还给他。”叶信芳眯着眼睛看张平安,问道:“我们打了你一顿,又把庚帖还给你了,以后你跟我们叶家,就是两清了,认不认?”
好汉不吃眼前亏,张平安连忙点头,“认。”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却被叶信芳拉到一边,“我知道娘想什么,没有钱可以挣,大不了我不考了,我也不愿意将妹妹推进火坑里。”
叶信芳拿读书进学来威胁,这是张氏的逆鳞,她恶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进屋里拿出庚帖,狠狠的砸在张平安的头上。
“银子和聘礼也还给他。”叶信芳说道。
张氏有些不舍,张平安也道不必。
“还给他,希望你今后能看着,我叶信芳会考秀才,考举人,中进士!你觉得我做不到的,我会通通做给你看!而我的妹妹,我会给她挑一个比你好十倍的人,那个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而你这样不守承诺的人,最后也会因不守承诺而被别人厌弃!”
张平安一张脸东青一块,西紫一块,闻言丝毫不惧,咧了咧嘴,指着叶信芳笑道:“我倒要看看是你先败光家产,还是我先被人厌弃,废物就是废物,而你,永远也别想出息!”
叶珑提起扫帚往张平安身上打,“不许你骂我哥!”
小姑娘两只眼睛红红的,如同一只暴起的兔子。
张平安抬腿就跑,边跑边大叫着道:“死废物,一家子废物,再见了!”
“小兔崽子,别让我再看见你!”张氏冲他的背影恶狠狠的吐口水。
叶珑看着一家人都盯着她,都要哭了出来:“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叶信芳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对别人来说也许稀松平常,而对于怯懦的叶珑来说,也许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这样做,原主在叶珑的人生中,更多的是漠视,而他不过是稍稍维护,就让小姑娘鼓足全身的勇气来维护他。
张氏也大笑着夸叶珑,“平时大声说话都不敢,就这护着自己人的劲,像我,这才像我的女儿!”
一直躲在门缝背后偷听的小妞妞,这时候也跑出来,冲叶珑道:“姑姑真厉害,打坏人!”
叶信芳也笑着摸摸叶珑的头,“别哭,你没有做错,你是大昭朝最好的妹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在你身后,不要怕。”
叶珑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仰头看这样叶信芳,一抽一抽的说道:“那哥哥也是最好的哥哥。”
叶信芳心下发酸,叶珑太容易满足了,稍微对她好一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了。
张氏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那东西还退吗?”
“他既然跑了,那就留着给小妹做嫁妆。”叶信芳也不愿意再跑一趟张家,既然是赔给叶珑的,就都给她。
叶珑两眼感动的看向叶信芳,叶信芳冲她安抚的笑笑,道:“等哥哥考上了举人,再给你挑人家,那时候怕是要挑花了眼。”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叶信芳笑着道:“小妹都说我是好哥哥了,这点嫁妆我怎么能贪?”
张氏这才不甘不愿的认了。
正文 老爷子
天空不过透出一丝光亮的时候, 叶信芳便小心翼翼的起身, 绕过还躺着的杨慧下床。
“你是要起夜吗?”说完, 杨慧便起身, 从床底拿出一个夜壶, 两手微微举着。
叶信芳面色有些窘迫, 摆摆手道:“别, 我正好要起床。”
第一次知道古代有这样恶俗的时候,叶信芳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完全不能理解, 古代男性晚上嘘嘘都要老婆帮忙举尿壶,这日子还真是好过啊。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 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 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 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 正好是最冷的时候, 考场的环境又不好, 我感觉身体有些虚, 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 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 处在这一段婚姻中, 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龇牙咧嘴,眉歪眼斜,回了一个凶恶的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老爷子满面痛苦的点了点头。唬得叶信芳魂飞魄散,忙道:“胡兄弟,你在这看着老爷子,我去请大夫!”
胡威武面色也是凝重,心中也很是忐忑,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快。
老爷子却将叶信芳的衣角拽得死死的,不让他离开,气若游丝道:“你,你,别走……”
叶信芳无法,面带急色,只得道:“胡兄弟,还是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胡威武点点头,撒腿就跑。
“让、让他赔我命来……”
胡威武跑得更快了。
“赔、赔钱……别想跑!”老爷子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正文 交代
叶信芳面色大变。
仓皇之际, 只见老爷子原本闭着眼捂着胸口, 悄咪咪的睁开了眼, 老人家扯着叶信芳的衣袖站了起来, “真不尊老爱幼!”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 一副看戏精的样子, “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 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也很生气, 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 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 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 这样顶撞我老人家, 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 “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 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 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 “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 我再跑几圈。”
说罢, 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空气清新,这个湖名曰翡翠湖,湖并不大,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师父师父,您看看我,看看我!”叶信芳两眼冒星星,手指跟帕金森一般抖动着指向自己。
老爷子这才抬眼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遍叶信芳。
“师父,您在我身上看到什么了?”
“气虚体弱,身子不好,你媳妇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是个不贤惠的,或者说是你惧内,一大把年纪了,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家住在城南,应该有常年酗酒的毛病,最近跟人动过手,碰过铁器。” 老爷子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灼灼的问道:“你最近可是房事不顺?”
正文 师父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 有火气不要憋着啊, 憋多了伤身, 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 老大夫还点了点头, “后生, 你这身子不行啊, 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 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读书人一贯的毛病, 多练练就好了, 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我刚才看着, 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 “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 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 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 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 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 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 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谢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而谢思齐看到杨慧,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一番,心里却松了一口气,还好叶兄这次没打人……
“你回来了,这位是?”许是因为有外人在,杨慧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意。
“这是我在私塾以前的同窗,谢思齐谢兄,别看他年纪小,已经是秀才公了。”叶信芳向她介绍。
“原来还是位神童。”杨慧听得他是秀才,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谢思齐脸色一红,摆了摆手道:“我年纪不小了,真的不小了,当不得神童的称呼,在江南,十岁中秀才的神童比比皆是。”
他话一说完,就感觉到了不对劲,看着身边已经二十岁但仍然是个白身的叶信芳……
糟糕,又说错话了!
这个人、这个人他打老婆的,会不会关起门来打我呀?
这样一想,谢思齐都快哭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