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一个落魄老男人的开场白 很多时候,我是怎么过日子的,自己心里都没有谱。大多数的时候,无不是顺着自己的心情,由着自己的性子,沿着时间的轨道,惯性的过着日子。一路走来,一事无成百不堪,却又发现自己老了,此时才惊然回头。于是,各种感慨,各种委屈,各种回忆,各种高兴不高兴的事,一股脑的涌上心头,成为这一段时间思维活动的主题,而这一段时间,也是人生从巅峰走向没落的里程碑。 这里说的巅峰和没落指的不是事业。对于像我这样到了五十岁还活得汲汲皇皇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事业可言。我所说的人生巅峰,是指生理上的巅峰:从能干各种体力活,有使不完的劲儿,到干各种体力活都力不从心。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个过程短暂且明显,犹如白驹过隙一般,几十年的光阴瞬间即逝。处在生理巅峰之前干活,不知道什么是累,即便是干活累了,就和小毛驴一样,在地下打个滚歇一会站起来,体力就恢复了。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的,干体力活后感觉着累了,而且累了之后,一半天又歇不过劲儿来。起初只认为是干活多了之故,慢慢的,就在某一天,突然发现不是这回事儿,原来是自己老了,体力衰竭了,所以干体力活力不从心了。 生理上的巅峰期就这样不可逆转的成为了历史。 我的身体从生理上的巅峰到走向没落,就这样到来了。之前是不经意,总认为一切都还早,也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现实总是要面对,毕竟真的不年轻了。 一个人心理上接受和承认这种生理上的没落,也许是别人的一句玩笑话,也许是不小心自己作死,上楼的时候蹦跶了几下就闪住腰,走路歪歪唧唧疼得哼哈几天之后的顿悟。这是有例子的:我的一个同龄人李哥就是在扭住腰了之后,我去医院看他,他就极严肃又认真的告诉我:“老弟,咱老了,再也蹦跶不起来了”他的话说完,旁边的一个小兄弟接过话茬,嬉笑着看着坐在病床的床沿上剥着桔子的李嫂说:“哥,能不能蹦跶,我们哪里知道,这事只有嫂子知道。”嫂子抬头笑着骂了一声“坏蛋”后,继续剥她的桔子。李哥自我揶揄的接过话茬道:“你不服还真不行,以前分开几天,见面不弄两盘哪行?现在几天都不弄一次,弄一次歇几天。”看李哥说话的表情一半是玩笑一半是认真的样子,那个小兄弟哈哈的坏笑起来。我看着李哥的表情,附和着小兄弟的笑,心里却满是酸溜溜的。我知道,我现在和李哥一样,弄一次也是几天过不来,具体表现为嗜睡和懒惰导致的赖床,且在弄的时候,力不从心,硬度不够时间也不长。 别人承认自己老了的顿悟和我无关。我的顿悟既不是别人无心的一句玩笑话,也不是童心大发上楼时蹦跶闪住腰疼得难受开了智慧,而是父亲病了,脑梗,在医院陪护了近二十天的缘故顿悟了:我也老了,五十了,很多体力活干不动了。不仅如此,我的心也老了。回想最近这些年,看不得别人的冷眼或者不友好的暗示,脾气也倔犟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了,做人越发不会变通。 而且我常常爱回忆自己所为辉煌的过去。有人说,爱回忆过去的人,说明他老了。我大概就是到了被人眼中“老了”的年龄段了。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大致和现在一样,不紧不慢、惯性的过着日子,喝酒吃肉,读书写字。表面看素心清净,不掺和俗世功利场,实则耍些小聪明,混在功利场中挣些吃喝,以为养家糊口之资。 别人不了解我,我是了解我自己的。这些年来的我,之所以穷困潦倒,总结起来大致是没有大聪明,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才,只有小才。这还不算,我居然利用自己的小聪明、小才气把自己武装起来,把自己当作了救世主:以天下为己任,常常会发些不合时宜的论调,对社会时弊积弊,对世风日下民风滑落,时常针砭数落。如此一来,就有些人不高兴了。尤其是当我看到某人、某单位做了出格的事之后,有针对性的联系到当下世风民风,撰文大加痛斥直斥,于是乎,仇家来了,冤家多了,慢慢的,自己活泛的路子就越来越小。 这个社会根本就不是我等小民的社会。对于大小地方的社会圈子来说,当地的权贵们才是社会的主角,他们谋划着这个地方的发展方向,口头或者在媒体前以作秀的方式,引导着社会的世风民风走向,甚至于在私下里,在民间现实中,他们通过自己的消费主张,引导着表面化了的消费风尚。对于像我这类愤青来说,既无法影响地方的发展方向、世风民风走向,即便是在吃喝穿着上,也只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衣着普通,穿行在市井的粗俗小老百姓。你说能影响谁? 像我这样的人,可悲之处在于:读了几天书,便自认不凡,然后,舞文弄墨,梦想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以此来改变、改良这个社会,以达到自己想要的那种社会模式,到头来,却发现社会没有改变,自己倒老了,且一事无成,还落得个穷酸可怜相,成为他人眼中的负面教材和笑柄。 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变、改良眼下的社会现状,这可能吗?五十岁之前,自己觉得没什么不可能的。到了五十岁之后,也许就是今天,或者是从父亲半月前住院那天起,经过近二十天的医院陪护,顿悟了:一个个体,无论是他的肉体,还是他的思想,在社会这个大环境里是如此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就好像一粒沙子丢进滚滚洪流中一般,起不到什么波澜。 如果对我的前五十年做个总评的话,这几天我对自己人生的评价,只有一句话:我只是个笑话。更具体的说,我的存在,只是别人眼中的笑话而已! 第一章 2——3:一本不正经的书让我爱上读书 十八岁那年,只有高小文化程度的我只身到南方打工。由于文化程度低,在外打工的日子很是不堪,从吃穿出行到睡觉的环境,几乎是各种苦都受过,甚至有些时候混到没钱吃饭的地步。但在农村闲散、懒惰惯了的我,只想投机取巧又不愿下苦力气给别人打工,打工期间自然是拿不到高工资的。不过,我这人没什么野心,属于胸无大志那种人,吃穿住行也不讲究,只要日子过得和在老家乡下一样有吃有喝就行,所以,打工期间虽然没存到什么钱,倒也乐和自在,只是一晃十多年就过去了:一贫如洗出家门,十多年后又一贫如洗回到老家,另打鼓另开张,再次从零开始谋生。 在乡下的老家,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眼瞎的老鼠天照顾——在外打工期间,举目无亲的我每当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时候,总会出现转机,被人拉一把让我度过难关。而我,再次找到一份新工作后,起初热情似火,干劲也是热火朝天,不但勤奋努力,脑子还格外的勤奋好使,但干过一段时间,便会觉得无聊,于是,再次回到在乡下时那种闲散、懒惰的不良行为习惯上来。所以,工作没少找,到头来一事无成也在情理之中了。 我虽四肢健全,耳聪目明,但因为缺少一张文凭,在外打工那些年,只能干些社会底层的活计:保安、炒菜的、看店的、巡街的,啥都干过,啥都没干好。有意思的是,每干一样,都会遇到我生命中的贵人帮扶一把,度过衣食无着的难关。我甚至受到过犯罪分子的照拂,而且这个犯罪团伙的首犯,还是个重刑犯。这件事对我来说,颇具有传奇性。 这是我当保安时的经历。这也是我南下打工后的第一份工作。 我在公安局当保安期间,被临时分到看守所执勤,成为一名治安队员。看押的犯人则叫我为管教。在看守所执勤这段时间,我和监仓里关押的几个来自北方的大走私犯熟识上了。 那年我二十二岁,正是青春年华时节。没有女朋友,只身一人在外,日子过得单纯的不能再单纯了,以致单纯到我在提犯人出监仓的时候,对他们说:“某某某,请你出来一下”。说完这话,我并没有感觉到不妥,反倒是那些人犯有点不适应了一般,以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他们那表情也甚是丰富。提完人犯,保安头、我们保安班的班长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说我不会说话,对犯人太客气了,然后,他教我如何提监仓内看押的人犯:“某某某,出来!”并告诉我提人犯时的要领:语句要短促有力,声色俱厉,不留商量的余地。班长还告诉我,从监仓里提犯人的时候,你心里只要别把他们当人来看待,你在叫他们名字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就有了不可抗拒的威严,也就像那么回事了。 还别说,时间长了,找到“威严”感觉后的我,还真品出来班长说的是那么回事。 在看守所上了一段时间班之后,又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单调和有规律了。这对于在农村自由散漫惯了的我,越发的有点不适应起来。无聊,无趣,重复,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在无趣中,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突然就喜欢上了看书和写作,自此之后,为我的生活又打开了一扇有趣的大门。读书和写作这个兴趣和爱好我坚持到现在,依然热情不减。 在看守所上班初期,某日,领导吩咐我打扫看守所一间废弃的办公室。在整理墙角里的一堆废纸时,意外的发现了一大摞**出版的报纸和杂志。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装帧如此精美的杂志,也是人生第一次看到(略)还可以在加工成照片后,展现在人眼前的绝色如此的艺术和美妙,其美*程度让我口干舌燥心跳加速,甚至在初次拿到这些书的时候,双手都抖动的厉害,有点不听使唤了一般。 除了这些杂志之外,还有同样是**出版的多份报纸。这些用*体字出版的报纸杂志,无不让我耳目一新,以至于时至今日,我都还能记起那些报纸上刊登的部分内容。记得其中有一篇是揭批广京某口岸海关营私舞弊、贪污腐败的新闻稿子。这个稿子让我看的惊诧不已:新闻还可以这样写?!竟然可以这样毫不留情、指名道姓的直斥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难道他们就不怕停刊整顿吗?还有那些写稿子的记者,就不怕遭人打击报复?不怕被领导赶出单位?疑惑归疑惑,但人家就是敢这样写新闻,也敢堂而皇之的登出来让百姓看! 这是我至今都服气那些报纸的原因。 发现这些报纸杂志之后的激动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我生怕别人也看到这些报纸杂志,说我这个人不正经,于是,我像做贼一样偷偷的把这些杂志挑拣出来,藏在了我的床铺底下。那些报纸则可以堂而皇之的阅读。为什么可以阅读那些报纸?因为在那个年代,管理社会的人没时间去管理这些意识形态上的事,他们只注重经济建设,所以,那个年代国内的报纸杂志也是什么话都敢说,胆子大得很。比如《海南青年杂志》这本月刊,就敢于直言痛陈时弊。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敢说的实话都是过往的事,过去不久的历积案。也就是说,你只要不过多、明说当下的事就行,其他的包括刚过去不久的文革的事,随便你说,说些有点出格的话也行。 得到了这些宝贝后,只要是值夜班,我都会拿出来这些杂志翻看,看里边的精彩故事和图片。当看到那些精美的图片(略)的毫发毕现,我便会心潮澎湃情难自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就是看着这样的图片和无数(略)。 现实中的我是很胆小的一个人。从上班到下班,表面上来看,我就会中规中矩的过日子,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是个例外:一个是喝醉了之后胆儿特大。我曾经在喝醉了时候,闭着眼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还大撒把。当时酒精冲脑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看看自己不看路能骑多远。虽然最后摔倒在沟里受了点皮肉伤,但也没什么大碍。还有一次就是喝多了之后,非要在人家店门口撒尿。喝醉的感觉很奇妙,那时的我觉得天下老子我第一,我想在哪里撒尿谁也不能管我。据酒友第二天笑着对我说:不是酒友们给人家店家说尽好话,店家非要打我不行;另外一个胆儿大的时候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书,思维虚幻,思路飘然,只要翻开这些杂志,灵魂便会飞翔到九天云外找明星去。此时的我感觉比较胆大,幻想着……。 不过,前者是酒壮胆,真胆大,实实在在的来事,后者只是在虚空和幻境中的胆子,可以忽略不计。 …… 在老家的时候,虽然我学问很低,但我非常喜欢看书,尤其是时尚类杂志,更是我的最爱。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禁锢封闭久了的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思潮蜂起,民智顿开,购买书籍报纸杂志的热情持续高涨,因此,开办刊物也成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营收渠道,那个时候的书报亭上各类杂志报章叠加,可选择的读物琳琅满目。这是我进城在街头报亭看到的景象。 在偏僻的农村,那个年代报纸还没有普及,一个自然村甚至连一分党报都没有。但不知从什么地方、什么途径传递进来,农村年轻人手里也经常会拿有时尚杂志。由于传阅率高,这些杂志到了我们手中,已经是皱巴巴的了。 我们在内地乡下接触到的杂志所刊载的内容无不是一本正经,中规中矩,既符合时代主流要求,又符合管理者的管理规范要求,从《青年》、《知音》再到《大众电影》这些杂志,最吸引眼球的,无非是在封面放个摆了姿势的女明星照,这些登上封面女明星照的区别,只是穿的衣服多点少点,胸脯大点小点而已,再大胆点的封面照,就是让明星们穿一件低胸礼服,再把胸部托起,挤露出一条深深白白的乳沟来吸引读者眼球,以此增加来年的订阅量。 那些杂志根本没有我现在看到的港版杂志如此大胆的描述和不加遮掩的图片。 意外得到这些港版报刊杂志后,我就像一个孤独且独处久了的人,突然置身于繁华人流中,且眼前的繁华触手可及。它带给我的是无以言说的惊喜、惊慌、惊奇、惊讶和兴奋。这样的比喻也许不是很妥帖。无论怎么描述当时的心情都不为过。毫无疑问的是,这些报刊杂志的出现,极大的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如果用如饥似渴来形容我那时的读书热情,再恰当不过了。正是这些艺术化了的**书籍,带我走上了持续读书和写作的路子。距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坚持下来至今不变的读书好习惯,也成了我日常炫耀的资本。毕竟,在一般人看来,读书是一件很高雅的事。 时至今日,我读书的好习惯,依然还要归功于那些港版装帧精美、色彩艳丽不俗、又情*味十足的《**公子》杂志,以及那里边讲述的各种偷情、苟合、野战,甚至还有日本**式的技巧、姿势。港版《**公子》给予我的还不止这些。我也是在那个时候,突然发现文字的妙趣来,就一下子就爱上了读书写作,渐渐的就尝试着、模仿着港版《**公子》里边的内容,写一些稀奇又满是充满幻觉的各类*色小故事。当然,这些故事没有地方发表,只能供自己品评回味。 就是在兴趣驱使下的持续读书写作中,我多少积累了一些写作技巧。那个时候的写作,无非是模仿、写作、再模仿、再写作这样一个过程。就好像一个毫无绘画艺术功底、但有着浓厚绘画热情的学生一样,凭着自己强烈的求知欲和渴望成功的冲动,不知疲倦的天天看着模特描摹。这种基于兴趣喜好的学习,对那时的我来说,从来都不感觉到累,只有极大的兴趣带来的兴奋甚至是亢奋。在模仿、写作中,我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也能来到香港,毛遂自荐,向这家杂志供稿,赚取高额稿费,风光的过自由和无拘束的日子。当然,搂着漂亮的女人,过着奢华的生活,住高楼喝美酒啖美馔周游世界,这些场景,也无数次的出现在我的幻觉中。 当我翻烂了港版的报刊杂志,渐渐的,我的野心就随着对这些报刊杂志上刊登作品的了解对比,终于分清了主流和非主流。于是,我那颗梦想成为主流作家的心,再次因为欲望而膨胀了起来,也有了更加高远的目标。我知道,《**公子》里边刊登的文章是那样的低俗和见不得阳光,而那些报纸上文艺版刊登的连载,远比《**公子》里边的文章精彩耐读。我看完这些文章,又把目标定在了报纸连载上来。多年以后,我的文章居然就真的刊登上了门户网站首页和省级报纸的副刊上,但不是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刊发,而是以新闻的形式出现。 如果从我上小学识字开始算起,有哪本(些)书带我开了智慧,有了读书学习写作的兴趣,那么,这本(些)书就是我的启蒙书籍。如果非要具体起来,找一本(些)书籍作为启蒙书籍的代表,那就是港版的《**公子》这些杂志和诸如港版《文汇报》这样的报刊。 第一章 4:当管教的日子无聊无趣 在看守所,我的日子相对稳定安逸:有黄*书籍看着可以满足一些必要的需求,也有高雅的港台大牌作家的连载作品让我在阅读中得到熏陶,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酒友整日里吆五喝六醉生梦死。日子中的这些可见和不可见的乐趣,也算是无聊生活中的调味料吧。 在看守所上班期间,我发现不是我一个人的日子因为无休止的重复而过得如此无聊,那些穿着警服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中也一样无聊得很,他们甚至在上班时间的行为比我还要流气。 年初的时候,一个姓焦的四川籍盗窃犯被关押到看守所后,几个干警就找到了乐子。他们把这名焦姓的人犯提出来劳动期间,会以很严肃认真的表情,用近乎冷极了的口气、以工作的姿态问那个姓焦的犯人:“你姓啥?”犯人答道:“我姓焦”。因为谐音“性*”,这名四川籍的人犯在回答干警的问话是,显得很是滑稽可笑,这个时侯,干警们就会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再问那名人犯:“你姓啥?”犯人答道:“我姓焦。”干警们依然会哈哈大笑。我知道他们笑什么,但我觉得拿一个人的姓氏来取笑别人,这一点也不可笑。看干警们笑得如此开心,我常想:是不是我的笑点太低了? 有时候,干警和犯人之间这样一问一答接着大笑的简单逗笑方式,会重复一下午,直至人犯劳动结束。而期间如果犯人嫌烦了,回答时稍一迟钝或者停顿,或者因为不想再回答这么无聊的问话而回答慢了的话,干警就会立马板起脸说道:“叼你老呣,想死某。”犯人听到干警恶狠狠的这句咒骂的话,无不立马老实起来,一问一答接着大笑的无聊模式就像留声机重开了一般,又开始继续下去。 在看守所上班那些年,对这些人犯人格上的侮辱和肉体上惩罚,几乎是不间断的。 现在想来,看守所里那些被关押的人员,其实大多数还称不上人犯。以现在准确的叫法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定罪之前,这些在押人员还不能成为实际意义上的犯人。但在九十年代法制还不健全的历史时期,被抓进看守所里的这些人员,就是“牢佬”,就是“犯人”。犯人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哪怕是在我们治安队员面前,他们的言行也都表现得恭敬得很,个个见到我们都是一脸的讨好、媚笑。而我们管教人员,看谁调皮不顺眼,随时用手一指厉声说道“跪下”,这些“牢佬”“人犯”就会乖乖的跪下。跪下之后,依然满脸的讨好、媚笑。可以说,在我上班那几年里,我所看到的这些“牢佬”“人犯”几乎是完全没了人格可言。既便他们时时揣摩我们的心思和讨好我们,但当他们触犯了监规,我们管教下手打他们的时候,依然是毫不留情,下手极狠。 通常情况下,我们殴打犯人的工具,是配发的橡胶棍——长约五十公分的橡胶棍,里边是用极具弹性的弹簧钢做骨架,外边裹上一层橡胶,除了握柄之外,打人的那部分略粗,上边布满一层凸起有一厘米大米粒大小的疙瘩。这样的橡胶棍打在人的屁股上,打到哪里,哪里就会立马发青发黑,并且很快就会肿胀起来。当我们使足了力气一棍子打下去的时候,伴随着橡胶棍落在人犯屁股上“嘭嘭”的沉闷声音外,随之而来的撕心裂肺的嗷嗷叫声。听着这些“牢佬”“人犯”挨打后爹里娘里的哭叫求饶,我们会笑着数落他们:“你们真鸡*贱!明知道犯监规要挨打,为什么还要违反监规?这不是犯贱是什么?以后还犯不犯监规了?”此时挨打的“牢佬”“人犯”都会表现的乖顺听话,哭丧着脸保证他们在此后的牢狱生活里,不再触犯我们的禁忌。保证归保证,过不了多久,他们依然后冒着被惩治的风险,触犯监规牢约,比如殴打新来的人犯,或者逼迫其他人犯把头伸到马桶壁内,以及让其他人犯吃蝇子、蚊子之类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有甚者,一些人犯还会逼迫新来的人犯把小*鸡掏出来搁在床沿上,用拖鞋拍打,一边拍打一边唱歌: 小鸡头,爱打洞 春夏秋冬它不停 洞里湿,但不冷 呼哧呼哧像拉风 一二三,三二一 打洞格外卖力气 四五六,六五四 一直累到流鼻涕 在我的记忆中,新来的人犯在一边唱歌一边拍打自己小鸡*的时候,还得仰脸看着那些牢头狱霸们,且不能唱错一个字。如果唱错了,就得重新来一边。在打的时候不能打偏,也不能做做样子,抬得高打的轻,更不能挨打之后报告我们管教。一般情况下,打过之后的小鸡*,会发肿发胀,个别情形严重的,会送到医院就医。当然,一旦被我们发现人犯之间的这种体罚行为,我们通常要做的便是以暴制暴:把那些始作俑者提出来,痛打一顿。情节严重、对他人身体构成伤害的,则会根据挨打者受到伤害的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加重处罚,通常情况下就是加重他们的刑期。 看守所关押的这些人犯虽然和常人一样也怕挨打,但他们大多数是屡打不改。无论你用什么样的严厉酷刑惩治他们,包括把他们打得皮开肉绽这些听起来有点骇人听闻的肉体惩罚,他们无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等到他们挨打的伤疤不疼了,就会想着法子再次违犯监规,然后,再招致一顿毒打,直至释放,或者判刑后送往劳改场。 相比我们殴打这些触犯了监规、甚至是关押期间再次触犯法律的人犯,牢头狱霸殴打新来人犯的手段,其下手之狠毒残忍,一般人是难以想象的。 第一章 5:一个被殴打致伤的老年人犯 大约是在2003年的时候,某天晚上我值夜班。凌晨一点的样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送来了一名老年人犯,说是聚众传播宣扬封建迷信什么的罪名。看他年纪大了,送押的干警特意交代我说:“这老头这么大年纪了,你们一会把他关进去的时候,交代下监仓里的牢佬,别让这老头挨打了。他这年纪经不起打了,出点什么事,我们都不好给老头家属交代。”这名干警笑着对我说完,递过来一支烟我么抽上。我应了声,办完手续,就把这个老年人犯关进了监仓。依照这名干警的嘱咐,我特意警告这个监仓里的所有人犯:“都给我老实点,安生睡觉。谁不老实,明天有你们好看的。” 监仓里的人犯纷纷向我保证着,以示他们都很听话,决不会做出有违监规的事。 真是怕处有鬼。到了下半夜,大约是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坐在值班室看书的我突然听到监仓里传来连续的、沉闷的“嘭嘭嘭”声。就知道坏了,那帮人犯在殴打新来的人犯。 我清晰的记得,那晚天气晴朗,西斜的月亮照得满院子明晃晃的。没有风,高大的芭蕉树影静静的倒映在地上。在这个寂静清洁(我觉得,没有比“清洁”这个词用在这个环境里更恰当合适的了)的夜晚,当连续沉闷的“嘭嘭嘭”声传入我耳朵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跳。 我立马放下书赶到监仓门口。 在监仓门口,一个人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双手扶着铁窗,抬着头仰望着晴朗的夜空和高出外墙的芭蕉树。我明白,这名看着夜空的人犯,是在为其他打人的人犯放风。 我用带电击的强光手电筒照了下监仓内的其他人犯,整个监仓内的人犯个个被子蒙着头在睡觉,有的甚至还打起了呼噜,只有两三个人犯围在马桶边,似乎是在小解。整个监仓里显得井然有序,秩序井然,像是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般。 我用手电筒照了照墙角。墙角里有个人披着被子——说准确点,墙角里的那个人犯,是被被子包裹着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问那个人犯:“你蹲在那里干什么?站起来。” 那个人犯听到我说话,掀掉头上的被子,怯怯的、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当手电筒的光照到他脸上的时候,我发现蹲在墙角里被被子包裹的严严实实人犯,正是那名刚刚关进来的人犯。 此时的我看到监仓里这一怪异的场景,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个新关进来的人犯痛苦的弓着腰,慢慢的挪动着步子,把面向墙角的脸转过来对着我。我发现他的脸上满是惊恐和恐惧。看到他的表情,我基本读懂了他想说什么,又忍着说不出来、或者不敢说的表情。 我问道:“有人打你了吗?” 这名人犯答道:“报告管教,没人打过。” 我装做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对那名新来的人犯说道:“上床睡去。” 那名人犯怪怪的披着被子,似乎是吃力的挪动着脚步,挪到床边,又几乎是以趴着的姿势爬到床上,然后才躺在床上。 我走近铁窗一步,对那个仰头看天的人犯说道:“你过来下。” 这名人犯依照我的命令,走到铁窗前,双手握着铁窗,脸几乎是贴着铁窗站着。我笑着说:“今天天气挺好的哦。” 这名人犯附和着,尴尬的笑着。他也许预感到他要挨打,所以,面部表情显得很是怪异。 我趁他不备,狠狠的挥过拳头,透过铁窗一拳打到他的脸上,不大一会儿,他的鼻子和嘴角就流出了血迹。 第一章 6:遭遇暗杀报复的管教 打完这名放风的人犯,我用手电筒再次把监仓内扫视了一圈,说道:“今晚谁再不老实,再惹事,你们明天给我等着。” 说完,我把手电筒的光转向那名放风的人犯。强光照着他的脸,看着他鼻子、嘴角流着血,半边脸也已经发青肿胀,依然以立正姿势站在那里,我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在极端听话的背后,这名人犯也许已经蓄积了极端的仇恨。此刻,他内心里想的一定是如何在出狱后,报复我对他的残忍。 我的预感一点没错。有一名经常违犯监规的人犯出狱后,为了报复我曾经对他的严酷管教,特意从边境黑市上购买了一把三棱刀具和手雷,作为作案工具,欲置我于死地。当他打听到我的住址后,就在我从住家到上班的必经之地,蹲守了好几天,等我进入他布下的犯罪之网。庆幸的是,那几天我请假没有上班,而是另一个曾经在看守所上班的同事恰巧路过,而这名同事也曾经严厉的管教过这个已经出狱的人犯,因此,被那名出了狱的牢佬堵截行凶。好在我那个同事初中毕业后,远赴河南省少林寺旁边的武校练过几年武术,有一定的武术功底,在和那个两牢释放人员徒手相搏时,奋力打跑了对方,才没有遭到大的伤害。 这是后话。 我用强光手电筒照着这名犯人,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冷冷的说道:“打你亏不亏?” 这名人犯回道:“管教,打我不亏!” 这名人犯的回答,虽然是我们管教给他们定下的固有回答问话格式,但我不想再和这些人渣纠缠下去,便以安抚的口气对这名放风的人犯说道:“叼你老某。知道不亏就行。安生睡觉去吧。” 这名放风的人犯听到我的命令后,才用手擦了擦脸上的血迹,转过身上床睡觉去了。 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发生打人事件的那个监仓里发出一阵阵老男人撕心裂肺的哭声。那哭声是身体遭受了极大的伤害所造成的苦痛而发出的大声痛哭。在静夜里猛然听到这种瘆人的、几乎是哀嚎的哭声,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赶忙走过去查看究竟,发现那个刚送来的传播封建迷信的老年犯人躺在地上,嗷嗷的叫着哭。我问他怎么了,他只顾哭着抱着胸,也没回答我的问话。我问监仓里早起人的其他人犯“这老头怎么了”,一干人犯都表示不清楚这老头为什么痛哭哀嚎。 看着老头的痛哭哀嚎,我预感到情况已经发展到相当糟糕的地步,就立马打电话叫醒了值班干警。在值班干警来监仓的路上,我简单的向他汇报了昨晚发生的事,以及老头现在的情况,他听我汇报完毕,再到监仓看了看老头的情况,也觉得情况有点严重,就叫醒所里的司机,把老头提出来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检查就医。 经过拍片检查,发现老头肋骨被打断四根,其中两根肋骨属粉碎性骨折,而且已经戳破了胸腔,造成了气胸血胸。接诊的医生看完胸透的片子,脸色难看的对着我和那个值班干警说道:“你们公安局的人是人,犯人也是人,你们管教犯人的时候,也不至于下手这么狠吧!再说了,他都几十级的人了,你们也下得了手?再晚送来一会,这老头可能就完了。” 听医生如此说,我赶紧接过医生的话说道:“这老头不是我们公安的人打的,是监仓里的其他犯人打的。上午我们就要处理这事。” 第一章 7:惩治牢头狱霸 现在回想起来,我在看守所上班这几年当中,犯人殴打犯人的事件,也曾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只不过这次致人伤残的殴打事件影响恶劣、最为严重罢了。 在医院安顿好这名人犯就医,又安排好值班干警和治安队员看护就医人犯后,我和昨晚的值班干警回到看守所,随即便向所领导进行了当面汇报。 所长听完我们的汇报,黑着脸说了一句:“丢你个老某!这帮牢佬真是作死。” 说完,对那个干警说:“通知所有干警和治安队员,马上到所里来。” 等到全所公安干警和治安队员到齐之后,所里开了个临时会议,决定把这个监仓里的所有人犯全部提出来进行逐个审讯,以便找出谁是打人事件的主谋主犯,又是谁先动手打人,而谁又是在牢头狱霸的胁迫之下不得已才参与到打人中来。 依照所领导的工作分工,提人犯出仓的时候,由公安干警负责安全警戒。干警们拿着上了膛的手枪,从监仓门口一字排开站到监仓外的空地上。我们治安队员则拿着一大串手铐,一个个的将那个监仓里的人犯挨个提出来,然后上铐拉出监仓外。每提出来一个人犯,就把手铐给人犯铐上一只手,然后,再提出一个,用手铐的另一半铐上另外一个人犯的手。通常情况下,这种集体提人犯的时候,手铐都是一个人犯连着一个人犯的铐,两名人犯共用一个手铐,人多的话,一个连着一个,串成一串提出监仓。 当几十名人犯串成一串,提押到监仓外空地上的时候,命令他们整齐的站成一排,然后统统跪下。跪下之后,再在他们的腿弯处夹上一根比大拇指头还粗的铁制水管——我不知道这是谁发明的酷刑,让下跪的人犯腿弯处夹上一根铁管,会很快加重他们的痛感,能够迅速的让下跪的人犯体验到难以适应的疼痛,不一会他们就会呲牙咧嘴,汗流浃背。当然,他们汗流浃背不是因为天热,而是由这根铁管夹在腿弯所导致的痛疼折磨所致。 那天虽然把他们全部提出来跪在监仓外的空地上,但我们并没有依次挨个殴打这些人犯。因为他们已经涉嫌犯罪,只能采用法律手段,用加重刑罚来惩罚他们。 所里的所有干警分头分批,挨个对这个监仓里的人犯进行审讯,以便问清楚昨晚上是谁的主谋,指使其他人犯聚众殴打新来人犯的犯罪行为。在审讯过程中,有的人犯因为跪得太久,难以忍受从腿弯处传来的极大疼痛而导致体力不支,突然前倾趴倒在地,险些晕厥过去。也有的人犯实在无法忍受腿部传来的疼痛感,一幅豁出去的凛然豪气,主动站出来,报告打人事件的经过,希望能够提前接受审讯回到监仓。更多的人犯则站在自己的角度,说着有利于自己的话,在嘟嘟囔囔中,诉说着自己的冤枉,揭发着其他人犯在此次殴打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 经过多次、反复审讯,最终确定是谁主动提出、带头殴打那个传播封建迷信老年人犯的几个人犯,依法进行了量刑加罪处罚。凡是参与了殴打事件的所有人犯,已经判了刑的尽快送到劳改场,没判刑的,还处在预审阶段或者判决生效阶段的人犯,换了监仓,关到了县区监所或者其它监舍。 这是我历经的唯一一次较为严重的犯人殴打犯人事件。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但在我的记忆里,人性的丑恶、因为丑恶导致的人性的两面性,而今每每想起来,都让人不寒而栗。 这些被关押的人犯,他们每次见到我们,个个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虽然是讨好和媚笑,但在长期关押期间,能够以自保的心态,努力地把自己笑起来,起初给我的印象也是较为一种积极心理导向。接触他们时间久了,才发现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犯,把现实中的两面三刀、口是心非演绎到了极致。他们心里阴暗毒辣,且龌龊至极。他们会让新来的人犯吃屎、吃苍蝇蚊子、舔屁眼,为牢头狱霸按摩捶背,更有甚者,会让一些内向、柔弱的人犯,为牢头狱霸提供性服务。这些新来的人犯如果不听从牢头狱霸的话,轻则一段拳脚,重则会加重体罚,并在牢头狱霸的威胁之下,极少有人犯会告发监仓里的黑暗行为。 不仅如此,牢头狱霸们也会变着法子从人格上、人性上摧毁新来人犯的价值观人生观。我所认识的那些被关押的人犯,尤其是罪行不大刑期不长的人犯,进来时表现出来的人性,大多还是阳光正面,对人生前途也充满了希望。通过和他们聊天我还发现:在他们看来,这短暂的牢狱之灾,只是他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小心误入了歧途,才会历经这短暂的苦难。大多数罪行较轻的人犯都坚信:经过短暂的改造,人生会更加丰满,也更能够经得起此后岁月中发生的一切挑战。 但他们在进监狱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当中多数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会尽毁。不仅如此,他们也会把原有的积极心态全部毁坏殆尽,继而被灰暗、丑恶、毒辣、谎言等行为和心态所取代。他们的行为表现为谎言随口出,坏事随时来,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即便是一些在常人看来,很背离人性的极端残忍犯罪行为,他们无论是看到,或者是自己做出来,也会是以轻描淡写的口气表达出来。有时候,当我听他们在对自己犯罪过程的行为描述时的冷漠神态,会让我听得不寒而栗。这些强奸、杀人、防火、投毒、贩毒、贩婴、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等重型犯罪嫌疑人,说起这些犯罪行为时,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侃侃而谈,有时候甚至会有一种炫耀的表情浮上他们的面孔,以自己很有能耐的语气来讲述他们的犯罪过程。 这就是人性中隐形的丛林意识吗? 他们出狱以后,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融入到现实社会这个体系当中。因为他们在关押期间,已经和正常的社会脱节,加之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行为言语,会被社会所误解和难以接受,包括他们的亲人、朋友、师长圈子,统统也难以融入。他们会有一种无法抹去的自卑感伴随在他们心灵深处。无论是谁有意还是无意的一句话,都会把他们的这种浸入到骨子里的自卑激发、膨胀,继而将恶果延续。 这样的特殊经历造成的背社会主流而行的行为,大多会伴随他们一生,也会毁了他们起始那颗向善、阳光、积极进取的初心。这颗初心,是社会健康向前发展的支撑、动力源,也是社会和谐稳定、遵循和维护固有道德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不过,凡事都没有绝对。看守所在押的人犯当中,唯有经济犯似乎是个例外。在我的印象中,经济犯大多头脑灵活,而且都很会来事儿,又不会闹事,也珍惜劳动改造的机会,属于那种听话懂事类型。 以诈骗罪入狱的韦博华就是个例子。虽然韦博华在看守所期间,把所长玩得团团转,但我依然认为,韦博华是个能人,且是个术业有专攻的能人。虽然他屡骗屡败,但他锲而不舍、敢于研究新的骗术并付诸实施的专业欺骗精神,确定了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可以说,他是我认识的所有骗子行业里的佼佼者。 遗憾的是,他的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 虽然他的骗术最终都被揭穿,最终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他在行骗过程中的预估、耐心、沉稳和韧劲,以及不屈不挠的精神、不怕被人嗤笑、被人嗤笑了依然不忘初心、不舍初衷、不离本行的心态,值得我们任何行业的人去学习。 这不是玩笑话。假如一个做学问的人,无论是画画也好,写文章也罢,亦或不是做学问的,只是个养牛种田、担浆贩履之辈,只要有韦博华的这份坚持、钻研、领悟、忘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其成功的几率还是挺大的。我觉得我就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 第一章 8:初次进城的诈骗惯犯 我去看守所上班的时候,韦博华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但他这人很会来事,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讨得了所长的信任,所长就把他留在了看守所干活,而不是被押送到遥远的劳改场劳动教养。 一般情况下,判了刑期的人犯,都需要被押送到劳改场进行劳动改造。但也有例外。在被判刑的人犯中,看守所可以以单位需要的名义找个借口,把一些罪行较轻、家住在看守所附近的人犯留下来,就近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因为看守所也需要劳动力。从社会上聘请的劳动力费用高且难以管理,加之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吃财政饭的名额,需要报请劳动局、编委会等部门审批,手续极其繁琐漫长,所以,用这些判了刑的人犯解决劳动力短缺这个问题,就成了看守所较好的选项。他们不仅好管理,劳动力还极其廉价——不但不计较劳动报酬,还得因为留下来而对看守所一干人等感恩戴德。当然,人犯们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感恩戴德,这中间难免会有些利益上的输送和见不得人的交易。 韦博华就是这种情况。韦博华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由于是个惯犯,熟知看守所游戏规则,从关进看守所那天起,他就开始谋划着如何讨好所长,以便为判刑后能够留下来做着前期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顺利讨得了所长的欢心和信任,所以,在判决生效后就留在了看守所劳动教养,而不是被送往遥远的劳改场劳动教养。 留在看守所后的韦博华和其他留下来的人犯一样,白天被提出来进行劳动改造,干些公安干警和管教们都不愿意干的苦力活,晚上关进监仓服刑。 一般情况下,这些留下来的人犯干活的时候,都需要有管教或者干警监督看管,以防他们在劳动期间逃脱,而被上级单位或者纪检检查机关追责。我就常常被临时抽调,看管像韦博华那样外出劳动的人犯。说是看管他们,其实就是在他们劳动的时候,我们管教或者干警站在一边,看他们干活,有时候,也听他们讲故事。我就是在和韦博华的聊天中,知道了他过去不平常的经历。 韦博华很是健谈。在聊天中,他常常提及他的过去,和他家族的过去。他也不避讳他作为骗子的行骗过程。他娓娓道来,不知道羞耻,也没有因为骗人而觉得有愧。他好像是一名职业讲解员一般,讲解着他的家族故事和自己的行骗经历。当然,我让他讲述他的行骗经历的时候,他也许是畏惧于我的身份,而不得不竹筒倒豆子般,讲述他的全部行骗历程。 就像听其他人讲故事一样,我自小就很喜欢听人讲故事。在别人讲故事的时候,我会深深的被别人的故事所打动,走进别人的故事当中。别人讲的故事也会烙在我的脑海中。这些日积月累听来的故事,加上几十年的生活经历,为我提供了大量的创作素材。我坚信:如果我的文字功底深厚、老练的话,我一定能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作家,而不是在初进看守所上班期间,偷偷的躲在值班室里写一些黄*小故事。 我在听韦博华讲他的故事的时候,和听其他人讲故事的时候一样,认真的听。在我的意识里,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把韦博华当成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人犯。我听完他讲的故事后,每次都很感激他的讲述。作为对他的回报,我会给他一支烟抽。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抽烟的。我给他一支烟,是对他的极大奖励。他在抽烟的时候,会媚笑着连声感谢我的恩赐。 韦博华出生在六十年代,籍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地区。详细地址是十万大山里一个闭塞的小山村。 大山里交通闭塞,人烟稀少,通讯不畅,很是封闭。七十年代初,他在村办小学里读了几年书,然后,因为山路崎岖,加之上学路途遥远,每天都需要长途跋涉才能到达学校读书。韦博华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吃不消,因此,他小学没上完就辍学了。辍学后的他并不打算种田,而是东游西逛,游手好闲,不务农事。家人也觉得他还小,如果干农活会累到他不长个子,所以,任他在社会上闲逛。在家人看来,等他长大了再学干农活也不迟。 韦博华应该是做了中国第一代啃老族。那个时侯还没有啃老族这一称谓。至少在我的印象里,那个年代还没有“啃老”一说。 韦博华人很聪明,这点是毋庸置疑的。高小毕业后,他开始在山村里晃荡,放过牛放过羊看过山林。等他长大了些,第一次跟着父亲到镇上去办事,这让他看到了和山里不一样的世界。 在他看来,村旁的山很高,可以爬上去。山窝窝里村与村之间的距离很远,他也可以走着去。这些距离都不算远,他可以在他愿意的时候,爬山串亲戚。很小的时候他自己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都能去,他也迷不了路。在他幼年的眼光看来,他眼里的世界,就是十里八村以及十里八村内的七姑八大姨和认识不认识的姑娘小伙子。 在他辍学的第三年,父亲带他去了一趟镇上,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韦博华这次到镇上的经历,让他大开眼界,也给他打开了一扇看到繁华世界的窗口。 在镇上,他看到了两三层高的砖瓦房。砖的颜色有青砖有红砖,而几栋高楼上瓦片的颜色,却是清一色的大红瓦,显得是那样的气派鲜艳耐看,和村子里低矮房子上的茅草盖顶形成了鲜明对比和反差。即便村里有几栋砖瓦老房子,但房顶上的青瓦也是长满了苔藓和矮小的植物,怎么看都破败不堪。 从镇上回来后,他成了村里小伙伴们羡慕的对象。在小伙伴们眼中,韦博华算是村里仅有几个见过大世面的人物了。当然,韦博华出的这趟远门和他父亲相比,还差得太远。他父亲到过只有书本里才出现的大城市,还见过骑高头大马、以及坐着小汽车的大官。 韦博华在和小伙伴们谈及这次出远门的经历以及见识的时候,每次都很能说。他向同龄的小伙伴们吹嘘着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在镇上的食堂里,他父亲带他吃的那一碗猪肠瘦肉杂粉,“好吃,真好吃!粉上面盖着猪粉肠、瘦肉、猪肝,还漂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香香的,粉肠脆脆的,粉里的肉嫩嫩的,猪肝也是脆脆嫩嫩的,可好吃了。米粉里边酸笋也是酸酸脆脆的。好吃,真好吃。”韦博华每每说起去镇上大饱口福这件事,说得最多的,就是他吃的这碗猪场瘦肉杂粉了。 后来,他的父亲又带他去了趟县城。进城那年,他已经十五六岁了。回来后,他没有像第一次到镇上那样,一个劲的吹嘘他的进城经历。他似乎成熟了许多。在他内心深处,深深的渴望着自己也能够到大城市里去生活,而不是整日待在偏远封闭的小山村。在他眼中,大城市里,有打扮时尚的女人,有电影院、商场,还有游戏厅,以及商店里玲琅满目的商品。 他去的县城,也就是他眼中的大城市,女人头发卷着,穿着花花绿绿的裙子,男人留着各色发型,穿着牛仔裤,或者穿着当兵穿的那种绿色的确良大裆裤。城里人走在大街上个个都仰着头走路,“男女还可以在大街上拉着手走路!”韦博华回来后,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但他在和小伙伴们谈及这次进城的见闻时,语调显得有点自卑和酸酸的。 第一章 9:警匪一家 韦博华的父亲在民国时期,被国民党政府抓壮丁抓走后,被迫参加了国民党军队。因为年纪小,在部队那几年,他跟着连队的军医打杂,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医疗知识,包括中医西医。国民党军队溃败逃往台湾前,他当了逃兵。离队前他偷了部队里的一些值钱的东西,沿途变卖换些路费吃喝,逃回了老家。解放后,由于山村医疗条件匮乏,他跟着国民党军的军医学的那点医疗知识派上了用场,成为十里八村仅有的一名“村医”“名医”。在韦博华年幼的时候,他家里一年四季经常半夜三更有人敲门。他父亲的医德还是值得肯定的。每次半夜有人敲门问诊,他父亲都会毫无言语也毫不推辞,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半夜起床跟着村邻火急火燎的出去就诊这事,也成为韦博华记忆里的家常便饭。他父亲是别人感恩戴德的对象,他也因此成为村里受人待见的孩子。对于韦博华来说,他父亲的这些传奇经历,也是让他常常吹嘘的资本,更是他此后走上专业行骗之路上的一块铁打的招牌。 从和韦博华的聊天中,我大致知道了他的家族史和他本人的行骗历程。 起初行骗的韦博华并没有什么经验,就是胆大。所行骗的目的,无非就是图个好吃喝,弄俩闲钱花花。拿现代人的说法,像他这样的罪犯,就是一个朴拙、可爱和可笑、滑稽的小丑:最先行骗时,他把他所在乡镇、村庄名称、家庭地址、父亲的真实姓名、父亲的传奇经历等这些真实信息,统统的说给对方听,以实话取得对方的信任来行骗。这样的行骗手法,其后果可想而知。 韦博华用实话打动他人来行骗的手法招致骗局失败被抓后,他及时的汲取教训,调整行骗思路,更新和升级了行骗时的说辞。出狱后不久,耐不住清苦的他便重操旧业,只不过在此后的行骗过程中,他开始随口编织一些故事,把自己的家事和道听途说的一些传奇故事揉在一起,巧舌如簧继续行骗。他的这些升级后的新骗术和此前的骗术比较起来,有着浓厚的传承和脉络、痕迹,就像一个祖师爷教出来的学生一样,从故事情节到行骗手法、套路,基本上来说大致无疑。这些升级后的新骗术套用的说辞,虽然隐去了他父亲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想以此蒙蔽警方的侦破思路,逃避法律的制裁。可以说,第一次被打击后的韦博华有了一定的反侦察和干扰警方破案的能力。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精明的猎人。对于韦博华这些惯犯、累犯、长期行骗、以行骗为生存技能的狡猾狐狸来说,其再进行伪装、包装它们的骗术,一样会被精明的猎人识破。 韦博华在改变策略、调整思路后,以这种对他来说是崭新的行骗手法,再次走上了行骗之路,并在初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让他颇为沾沾自喜。但还是好景不长。有句老话说得好:走夜路多了,难免会遇到鬼。韦博华在一次刚行骗得手,回到家里不久,就有公安民警循迹找到家里,把他带走,再次送进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韦博华面对审讯他的警察,并不刻意隐瞒他的行骗次数。只要警察点到哪个他曾经去的地点、行骗的对象、骗到钱财的多少,他都一一的如实招供,显得很老实一般。韦博华还有一套很管用的伎俩,那就是他能以恳切的言辞、老实的表现,以及诚恳的认罪态度,很快的和审讯他的警察套上近乎,然后,他会说动警察带他回到他的家里,让他的父亲伺机向办案的警察行贿。 没有闻腥不动的猫。他所接触的这些警察,只要带他去到家里,他父亲背着其他人偷偷的给这些警察塞些钱财,这些警察立马就没了威严,失了聪明。有时候,这些拿了韦博华父亲好处的人民警察,甚至会诱导着韦博华说些有利于减轻罪行的情节。韦博华人不笨,听得懂警察的话,他就会在办案民警的诱导中,顺着警察的思路,隐瞒一些行骗情节和次数。因为有办案警察专业的庇护,韦博华虽然屡屡行骗,但被抓后屡屡能获得轻判。 更加可笑的是,即便韦博华有时候的行骗行为不被警察抓到把柄,或者说有一段时间韦博华根本就没有出去行骗犯罪,当地派出所办案民警也会找个借口,把他押到派出所审讯问话,在他父亲及时的托关系找门路给办案民警送去财物后,他便能很快回到家里。时间长了,韦博华居然总结出了应对这些警察的方法:在他安顿一段时间之后,算计着警察到了该找他的时间节点时,他会主动的找到这些警察,请他们吃顿饭。这些警察酒饱饭足后,再每人给他们送两条烟好烟、两瓶好酒,以便躲过一些不必要的牢狱之灾。 “花钱消灾”这个词,用在那时的韦博华身上,太贴切和能够说明问题了。 某次,韦博华还笑着对我说道:“这些办案的警察同志要求多着呢。有的喜欢吃喝,只要喝醉喝美了就不找事。有的喜欢钱财,吃了喝了还得再送点。我辛辛苦苦冒着风险得来的钱或者东西,每次都得给他们分一部分才行,要不,他们就找事。有的警察还喜欢嫖娼找小姐。这些警察只要想找我的事,我要是及时的给他们找个小妮放一炮,他们就不抓我了。你不知道刘管教,有时候我没做事(行骗),这些警察想嫖娼找小姐了,都会找个借口让我掏钱,找个小妞给他们放一炮的。”说到这里,韦博华会以很自豪的表情,演示着他揣度成功他人心思后的成就感。 当他讲这些故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公生明廉生威”这句老话。我想:如果这些办案民警不伴着韦博华这样的老狐狸的节拍跳舞,不收受人家的钱财,也不接受对方的吃请甚至是嫖妓,那么,像韦博华这样的社会渣滓,怎么敢称警察为“同志”?怎么敢对这些办案的民警嬉皮笑脸?自己吃了人家的酒饭,收了人家的钱财,自然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价,就没了人民警察的威严,也就自我贬低了身价。他们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之后,就成为和犯罪分子的身价一样高的隐性犯罪嫌疑人。这些办案的警察虽然没有被发现而遭到逮捕,但他们的身价,已经和犯罪分子无二了。韦博华和这些警察的关系,就是极好的例子。 这就是人的贪欲导致了身价的降低。如果这些办案的警察没有私心贪欲,不收受像韦博华这样的犯罪分子们的钱财,也不接受他们的痴情、嫖妓,那么,在警察目前,韦博华又会是另外一种表现。 我觉得,在韦博华的意识里,他是看不起这些警察的。从他的言辞中我能读懂。 韦博华不仅行贿这些办案的警察,入狱后,他也会行贿看守所一干人员,其中就包括像我这样身份低微的管教。他会在适当的场合,依据我们在看守所里的社会地位,给我们一些实惠,以此拉拢我们,给他行一些方便之门。 第一章 10: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六零后的我,时钟年龄已近五十。这几十年来脾气基本没变。韦博华给我送礼的时候,我不加余地的回绝了他。我清晰的记得,当时对他那种回绝的口气,言辞不容回旋。他也听懂了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我那种口气所传达的,是会让他考虑到再向我行贿时的后果:要不挨打,要不我报告所领导给他处分。 如果说钱财能弄脏人的灵魂的话,我想说的是,那个时侯,我的灵魂和现在一样处于基本的干净状态。如果让我对现在的灵魂进行评分,我发现我的灵魂颜色改变的不多。 我认为,人活在这个社会上,应该有自己的角色定位。你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要遵循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该干么就干嘛,这是底线。比如猫就是抓老鼠的。作为猫,你不能为了一时的贪欲*欲,图自己一时的快活,弄个美艳的母老鼠陪你睡让你整天搂着放炮摸*,也不能天天和其他老鼠混在一起称兄道弟,这是行业规矩所不允许的。如果你不顾忌这些行业禁忌和职业操守,如此一来,社会就乱了秩序方寸,也有失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再说了,那些个美艳的母老鼠是白陪你狸猫睡觉的吗?老鼠之所以陪狸猫睡觉,它一定有所取舍,说白了,就是想从你那里得到些什么。 有些人不这样认为。在八九十年代,很多执法人员就不这样认为。他们继承和延续了文革时期信奉的权力至上的罪恶遗风。 在文革时期,当一个正常人披上那身执法者的外衣后,就会在那个固有的执法环境当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想当然的思路去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基本是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乱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即便是他们的随意性执法被时间、法律的条文所证明是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不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特殊的政治环境下赋予执法者至高无上的执法权力,隐性的鼓励了执法人员执法时的随意性。 这就是他们敢于随意执法的胆量来源。 那个时侯,不存在对执法者的民间监督,只有体系内的所谓监督,就好像当爹的监督儿子的行为一样,以喜好取舍。用现在人的语言表述,就是“由于时代科技上的限制,没有网络可以让你随时发声,诉说自己的遭遇,所以,当你遭遇不公,活该你倒霉!” 改革开放初期,一个普通百姓,如果真的和执法者认真起来,和他们较真,让执法者遵纪守法,和他们讲法律讲规矩,一定会被他身边的整个社会当作笑话。在笑话他的人当中,不仅仅是执法者,还有他身边的亲人。这就是那时社会的大环境。 那个时侯,你和任何人讲法律,都会被当着异类,当做笑谈,甚至会被人认为你是疯子。 在那个年代,如果你异想天开,站在大街上问路人:警察有没有社会地位?一百个人当中会有至少九十九个人回答:有! 现在想来,问这个问题真是太幼稚了。不仅是七八十年代的警察有地位,现在的警察也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为我们所处的社会制度一直这样延续着。虽然有改变,但,根本性的框架没变。即便社会制度发生了质的改变,警察这个职业,做为手握枪械的执法者,有生杀予夺权力的群体,一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和那个年代相比,所不同的是,现在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重视的是运用手中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对公民的约束范围,以及本身执法的合法性。如果他们执法不合法,超出了法律对公民的约束范围,他们会因为有自媒体的出现赋予的监督权,而考虑自己执法时行为的正确与否。这个对错,直接关联到他们这个群体当中个体的饭碗问题。 说白了,警察也是一种职业,和普通人从事的职业没有什么区分,都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所不同的时候,有的人搬砖,有的人拿着枪看管搬砖的人。 七八十年代那个时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凭着自己的喜好办案。他们所重视侧重点,是对案件当事人的喜好。 第一章 11:混乱法制环境下的社会秩序 警察是干什么的?就是抓坏人的。警察的行为准则,作为警察本人,本应该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廉洁奉公,而不是为了自身利益,私心作祟,去和他打击的对象乱搞关系。等到警匪的关系错乱了,这社会就会乱套。改革开放初期那些年,执法部门的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执法人员因此纷纷就乱起了法纪,这也是造成社会大层面乱局的根源所在。像韦博华说的他遇到的那些个吃拿卡要的警察,在那时的中国执法队伍中比比皆是,几乎是那个时代警察队伍形象的整体写照。 那时候警察的执法意识导致的执法行为,还停留在文革时期遗留的无法治无秩序的观念里。他们可以随时抓人,有理由没理由都可以抓人。有时候,他们甚至是看着你不顺眼,就可以先把你抓起来打一顿再说。更简单的抓人理由,可能就是你平时得罪了谁,恰巧此时你附近发生了某个重大案件,而你曾经得罪的这个谁,又是个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个时侯,只要你得罪的这个人,以此为借口,拨打110举报你,或者直接给办案的警察打电话告发你,警察就可以根据这个举报和告发,先行把你抓起来。而你如果恰好具备了作案时间、条件,不管你是不是作案人,等待你的,都将会是一段暗无天日的日子了。 这不是某个人杜撰的那个年代特殊时期公民共同面对的恐怖的生存环境。官方最近发布的一则新闻,也佐证了那个时代的法制乱像:“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7起61人;2013年至2017年9月,共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11月1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披露这组数据。 最高法院今年2月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曾对冤案平反情况做过统计,当时提到,2013至2016四年间共平反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结合此次披露的最新数据可以得出,2017年以来,全国法院已平反三起重大冤假错案,宣告314名被告人无罪。”由此新闻不难看出,那时的司法体系是如何的混乱,而执法者又是怎样的一些法盲!而导致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警察为了追求高破案率,而采取的非法制、甚至是违法的办案手段。这些违法的办案方法,极其简单粗暴:抓到人后,先打一顿,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等你“老实”了,然后再说事。 这些新闻数字看起来枯燥无味,但如果把这些数字细化,每个数字都具体指向到某个人、某个家庭,那么,这组数字的背后,全部是血淋淋和触目惊心的犯罪现场,其肆无忌惮的侵犯公民权利的做法,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是难以弥补的巨大伤痛。 我就经历过一起警察随意执法的例子。这件事也是发生在九十年代初期:某日,派出所到我村办案。当时到村里办案的是一名民警和一名治安队员,他们骑了一辆自行车。办案民警进村的时候,是步行一个人去的。也就是说,他让这个治安队员在村口某个地方守着自行车等他。等这个民警进村办完事出来,发现等他的那个治安队员被人下狠手殴打至昏迷,自行车也不见了。殴打执法人员,而且把自行车也推走了,这在那个时侯,是个了不起的重大刑事案件。这光天化日之下的殴打、抢夺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无疑是向当地公安机关叫板。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极大重视,县刑侦队对被打治安队员做了伤情分析,认为是钝器击打所致。而这样的钝器,极有可能是九节鞭从不远处一击而中导致的伤害。办案民警有了法医这个指向性推断,就有了大致的破案方向。于是,公安干警就把我们村里符合作案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归类,同时,开始在村里排查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在排查期间了解到:和我一般大的一个王性年轻人,曾经到少林寺里学过武术,且有一挂九节鞭。经过排查,办案民警认为王某有一定的作案时间,于是,就制定了抓捕王某的方案。但办案民警的第一次抓捕以失败告终:当办案民警去王某家抓他的时候,王某刚好外出办事,抓捕王某的事也就因此走漏了风声,于是,我的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就开始了外逃躲藏。王某一直躲藏到大年三十,才从外地偷偷进村,到村里后,先在村里的百货商店里买了一包烟,然后回家和家人一起吃年夜饭。 据后来我这个玩伴说:他到商店买完烟回家不久,也就半小时的样子,正在家里吃年饭的时候,公安局的可“捂住门了,当时二话不说把我摁倒在地,捆起来扔三轮摩托车斗里可拉到派出所里了。拉去之后,先打我一顿。我到派出所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们把我关进小黑屋后,一个公安局的狗就拿着强光手电筒照着我的眼,问我知不知道为啥抓我,我说知道,你们怀疑我打了你们的人。对方说知道就好,现在就让你知道打人的后果。我说我没打人。他们说你别嘴硬,没打人你跑什么跑?然后,就有人往我身上包了一床被子蒙住我的头,几个人就开始打我。这帮王八蛋下手真狠!他们刚开始打我的时候还觉得疼,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大年初一那天下着雨。等我醒来,他们就审我,问我治安队员挨打那天,我都干了什么,我就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们我在那里,和谁在一起。他们不信,说去问问我说的是真是假。然后,就走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又提审我,也不说话,又把握关进小黑屋里,和刚进来一样,用被子蒙着我的头,一直把我打到昏迷,然后,用三轮摩托车装着我,把我拉回家,抬着我把我扔在了俺家院门口,开着摩托车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