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概八十年代   “既然上天有好生之德, 有幸重生, 总该活出点人样。——杨简”
  
  何小曼在日记本上郑重地写下这行字, 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杨简”是她过去的名字, 来到这个世界, 她就叫“何小曼”了。写下这行字, 就是为了跟过去的自己挥手告别, 努力经营新的人生。
  
  “每次一回来就看到你哭丧着脸,晦气死了,呸!”
  
  外面传来四娘娘的骂声。这位姑奶奶, 一回来就作死,还不如在外头疯玩的好。
  
  这个世界的娘娘,其实应该读niangniang(第一声), 是姑姑的意思。何小曼重生过来之后, 各种称呼正在慢慢适应中。
  
  好在,以前她也活了不短的时间, 思想成熟, 阅历丰富, 冷眼观察了将近一个月, 这应该是某个平行世界, 看周遭环境、看人物衣着、看社会体制, 大概类似于原世界的八十年代,虽自己没经历过八十年代,但听长辈忆旧、看小说影视, 也了解不少。
  
  只是没想到, 自己还有幸亲历。也算是传奇。
  
  不过,是不是真“有幸”,现在还很难说。
  何家境况不好。
  
  子女多,房子小,家里穷。就是这么个惨淡的现状。
  
  就说何小曼现在这房间,就不完全属于她自己。小小的十个平方,住着她和父母一家三口。
  
  从她出生起就是这么住的,从小也没少听父母的半夜动静。本来她一个未成年少女,对这些是不懂的,但“杨简”来了,她是成人啊,一回想之前种种,略有尴尬。
  
  不过,自从两年前何小曼的母亲生了结核病,半夜的动静就只剩下了咳嗽。
  
  这对初来乍到的“杨简”倒是免却了尴尬。一个月下来,她已经能很坦然地跟父母共处一室了。
  
  “整天歇在家里,连晚饭都不做,就会吃我哥的,你活着就是浪费粮食的吧!”四娘娘尖利的嗓音从屋外传来。
  
  这又是在骂何小曼的母亲王秀珍。
  
  虽然“杨简”初来,但母亲岂是假的,更何况好几次夜里她还未睡熟,王秀珍偷偷下床给她盖被子,这举动是很暖心的。
  
  何小曼脾气爆,忍不了。
  
  不过,爆脾气也有原则。她深信,有理不在声高。所以她吵架斗的不是音量。
  
  一开门,何小曼冷冷了剜四娘娘何玉华一眼,:“知道隔壁水哥为什么看不上你吗?”
  
  何玉华惊讶地转头,大概是没想到何小曼一个黄毛丫头也会参与大人的纠纷。要知道何小曼以前是很胆小怕事的,只会哭。
  
  “长出息了,敢跟我顶嘴?”
  
  王秀珍一看是何小曼出来,大惊失色,赶紧起身过来推她回屋:“小曼,大人的事你别管,快回屋做作业去。”
  
  何小曼一扭身,挣脱开王秀珍的手,朝何玉华冷笑:“泼妇的嘴脸都特别狰狞,就像你现在的样子。”
  
  “你……”何玉华惊呆数秒,突然向王秀珍尖叫,“这是你教的吗?有这样跟娘娘说话的吗?”
  
  王秀珍身子一颤,又想来拉何小曼。
  
  母亲就是怕事啊,所以何玉华才会有恃无恐。何小曼小脸一昂:“那有你这样跟嫂子说话的吗?对,我妈现在是生病,是花钱,花你的了吗?要不要我跟你算算这些年白吃白喝白住的账?你交过一分伙食费吗,交过一分水电费吗?别欺人太甚!”
  
  “反了反了!”何玉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大门外已经有邻居听到动静在张望。
  
  呵呵,都是一个弄堂里住了几十年的,哪个孩子都是从光屁股看到大,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大波浪从弄堂头一家掀到最后一家。
  
  只要何玉华不怕丢人,何小曼个小屁孩,怕个毛线。
  
  见何玉华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何小曼冲过去,将门窗都关上。然后护住手足无措的王秀珍,对何玉华道:“家丑不可外扬。你要是还想嫁人,以后就对我妈客气点。不然我马上冲到弄堂里,把你枕头下那些不堪入目的书都抖出去。让邻居们看看,珍珠弄最漂亮的何家四姑娘,原来是半夜看小黄书的女流氓!”
  
  何玉华瞠目结舌。
  
  两秒后,如梦初醒,冲回房间。随后大叫着又冲出来:“你把我书藏哪儿去了?”
  
  何小曼脸上浮起嘲讽般的微笑,眼神儿一飘:“不记得了。等需要的时候才会想起来。”
  
  “你……”何玉华又气又无奈,咬了咬牙齿,甩手就要走。
  
  “四娘娘,等等啊。我肚子饿了,你怎么不做晚饭啊?”
  
  “你妈不会做吗!”何玉华没好气。
  
  “对啊,我可以的。”王秀珍觉得女儿已经胜利了,可以息事宁人了,赶紧出来表态。
  
  何小曼真是恨铁不成钢,这个亲妈啊,连趁胜追击都不会,传统美德都让她一个人占全了。
  
  暗暗一扯王秀珍的袖子,朝何玉华皱眉:“我妈身体不好,不能累。累了会复发,复发了医药费会增加。为了这个家好,也为了给你多攒点嫁妆,以后晚饭就你来做吧。”
  
  “什么?”何玉华柳眉倒竖,就要发作。
  
  何小曼立刻将门一开:“来,我们谈谈那些书……”
  
  “住嘴!我这就去做!”何玉华悻悻地进了厨房。
  
  王秀珍看得目瞪口呆,以为自己活在梦里。
  别看何玉华长得矮小,那可是珍珠弄一霸,平时吵架几乎战无不胜,凭着她那泼劲儿,何家在珍珠弄倒也没吃过什么亏。
  
  今天居然让自己女儿给收拾得服服贴贴。这不是奇怪么?
  
  而且,这还是自己女儿吗?
  
  见何玉华在厨房不情不愿、乒乒乓乓,王秀珍将何小曼拉回房间。
  
  “小曼,她怎么说也是你娘娘,今天出了气,妈很高兴。不过以后一家人还是要和和气气啊?”
  
  王秀珍就是这么逆来顺受,看得何小曼脑壳疼。
  
  “妈,你别天真了。别看她现在乖乖做饭去,说不定呆会儿就在你饭里吐口水。”
  
  王秀珍却没心思愁这个,她看着何小曼,忧心忡忡:“还有啊,你怎么就知道那些书……”她欲言又止,换了个说法,“你藏哪儿了?”
  
  何小曼差点就抬头去看天花板,还好,及时忍住。
  
  “扔了啊。我一个初中生,能留着那种书嘛。我就是吓唬吓唬四娘娘。”
  
  王秀珍长舒一口气:“你没吓到她,倒吓到妈了。你还是小孩子,以后不能提那种事,被人听到要背后说闲话的。”
  
  “嗯,我知道了。我做作业了啊。”
  
  见女儿这么爱学习,王秀珍深感欣慰,去厨房给何玉华搭手了。
  
  何小曼终于可以抬头去看天花板。那些书就藏在上面的窟窿里,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这个年代到底淳朴。不过就是一些外国男女的光屁股,就把她们吓成这样。
  
  重生,还真是有点见识上的优越感的。 正文 变数   初三的学业对现在的何小曼来说, 完全不是问题。外屋王秀珍喊吃饭的时候, 她已经把作业全做完了。
  
  满满一碗饭已经盛好放在桌上, 何小曼照例道:“等爸回来一起吃吧。”
  
  话音未落, 听到外面“卡察”一声, 是自行车落锁的声音, 何立华回来了。
  
  “小曼, 你学习任务重,以后不要等我。”何立华一边说着,一边就进了屋。
  
  屋子实在小, 屋里屋外的,都很难有秘密。但何小曼知道,在这个年代, 家家都是这样的环境, 能有个栖身之处都已经很不容易。
  
  就这套/弄堂里的小房子,还是当年爷爷在厂里劈波斩浪给争取下来的。
  
  何立华是个高中生, 在这个年代这个年纪, 也算是个小知识分子, 对孩子的教育还是比较上心。
  
  只可惜, 以前的何小曼实在不太聪明, 学习非常吃力。所以何立华一方面望女成凤, 一方面又心疼女儿过于用功,小小年纪就愁眉苦脸。
  
  王秀珍转身想去给何立华盛饭,何玉华却抢先一步。
  
  “哥, 回来啦, 今天是我做的饭,快尝尝手艺怎么样?”她对兄嫂,完全两副嘴脸。
  
  何小曼冷眼看着,心里早就琢磨过味儿了。
  
  父母的爱情是有些失衡的。王秀珍来自农村,是何立华插队的时候恋爱上的。后来何立华落实政策回城,王秀珍也跟了过来,在家赋闲了很长时间,才求爹爹告奶奶地弄进了纺织厂。
  
  所以,何玉华看不起她。
  
  加之王秀珍后来生病,之前的风姿也日渐萎靡。男人却不一样,何立华虽然已近不惑,但长得颇为斯文儒雅,戴着眼镜,一脸温和,透着浓浓的书卷气。
  
  这样的男人,很有些迷人。厂里的女徒弟也很愿意跟他亲近。
  
  王秀珍更加自卑。
  
  自卑的人,最容易被欺负。因为她只求安身立命,生存哲学就是“家和万事兴”,何玉华就是断定了她逆来顺受,绝不会去跟何立华嚼舌根。
  
  何立华浑然不知一小时前家中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品尝着何玉华的手艺,频频点头。
  
  “秀珍有没有帮忙啊?”
  
  王秀珍赶紧说:“都是玉华做的,我打打下手。”
  
  “玉华也是越来越懂事了,都知道帮嫂子分担了。”何立华点点头,对家中的互敬友爱十分满意。
  
  何玉华一脸得意,刚想继续邀功,一抬眼,迎上了何小曼冰冷的眼神。
  
  这间小客厅,就只能放这么一张小餐桌,四个人各占一边坐下,已是满满当当,何小曼就坐何玉华对面,一个眼神过去,相距不过两尺,真叫一个晶晶亮、透心凉。
  
  何玉华一凛,这孩子什么时候眼神变得这么犀利?
  
  到嘴边的话,就缩了回去。
  
  “爸,你也得劝劝妈,身体不好,不能逞强去扛煤扛米,该休息就得休息。”何小曼说。
  
  何立华一愣:“今天玉华不是休息吗,怎么没叫玉华去扛?”
  
  何小曼目的达到,低头扒饭,不吭声。
  
  这下,何玉华的得意之情一扫而空:“呃……一个同事家里有点事,叫我去帮忙。”
  
  何立华缓缓地说:“事有轻重缓急,同事家有事,帮忙是应该的。但你明知道今天咱家买煤买米,就不该让你嫂子一个人。她身体不好。”
  
  看何玉华脸色难看起来,王秀珍赶紧打圆场:“没事的,玉华这不也帮我做饭了嘛。”
  
  何立华也不傻,望了望妹妹,眼神有些严厉,像是警告,又转头对王秀珍道:“以后玉华要是没空,你就搁着吧,等我休息的时候再说。”
  
  “哎,好的。”王秀珍应得很甜蜜。
  
  只要有这话,她心里就满足了。
  
  晚上,何小曼在洗澡间洗漱。房间里,何立华检查何小曼的作业,很是赞赏:“今天的数学题有难度,小曼倒全做出来了,有进步。”
  
  “立华……”王秀珍轻声道,“那个顶替的名额,要不要去退了?”
  
  何立华有些懵:“为什么?”
  
  “之前看小曼学习那么累,不是读书的料,所以才想着让她顶替。可是最近……她好像开窍了。”
  
  何立华眼神有些黯然:“上了高中要是考不上大学,还不如早点工作。”
  
  “不!”王秀珍按住何立华的手,“我知道这不是你的心里话。你其实一直盼着小曼能上大学。”
  
  以何立华当年的成绩,完全可以上大学,只是……生不逢时,他被耽误了。天知道他有多么渴望让自己的孩子去完成大学梦。
  
  可是,这个家庭还供得起吗?
  
  望着何立华痛苦的神情,王秀珍心如刀割:“为什么我偏偏生的这个病。不然的话,我就弄堂口摆个油条摊子也好啊。”
  
  说罢,泪如雨下。
  
  何立华拥住妻子:“我会想办法的,你别哭,我来想办法。只要小曼能考上高中,我们一定要让她读。”
  
  王秀珍痛哭出声。那哭声让门外的何小曼心情沉重。
  
  她知道,凭自己现在的能力,别说考上高中,就是考上大学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个家真的太穷了。
  
  二娘娘出嫁了,万事不管。三叔在遥远的地方当兵,暂时不需要负担,但也帮不到家里。母亲长病假,收入非常可怜,全靠父亲的工资养活一家三口。哦不,几乎是四口,因为何玉华脸皮厚,从来不交生活费。
  
  虽说医药费单位可以报销,但母亲这个病需要补充营养,这个单位可就管不了了,何立华每个月都变着法儿托人买便宜的补品,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所以王秀珍才去厂里弄来顶替名额,也是想着何小曼早点工作,一来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二来现在工作不好安排,想顶替进来的职工子女不在少数,趁着自己办病退的机会把何小曼的工作也可以解决了,免得夜长梦多。
  
  哪知道“杨简”的到来,让何小曼变得机灵起来,于是,本已安排好的前路,出现了变数。
  
  何小曼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了。 正文 生财之道   第二天一早, 王秀珍在煮粥, 听见门口正在刷牙的何玉华“啊——”一声尖叫。
  
  “怎么了?”王秀珍拎着勺子就冲了出去。
  
  只见何小曼左手挎着篮子, 右手拎着一只……死老鼠!
  
  没错, 是死老鼠, 血淋淋的死老鼠, 一看就是被捕鼠夹子给弄死的。
  
  “臭丫头你疯了吧!”何玉华满嘴泡沫, 惊恐地往旁边闪了闪,避开何小曼。
  
  何小曼很淡定将左手篮子递给王秀珍,里面装着刚刚去弄堂口排队买的麻糕。这年头塑料袋还不普及, 挎个买菜篮子出街,就跟后世挎个珑骧包一样自然。
  
  “妈,帮我拿把剪刀过来。”
  
  何小曼面不改色地将死老鼠往水池前一扔, 吓得何玉华又往旁边挪了挪。
  
  王秀珍战战兢兢地递过剪刀, 又瞪大眼睛看着何小曼“卡察”一下,极快地将老鼠尾巴剪了下来, 然后一脚将死老鼠踢进下水道。
  
  “你要老鼠尾巴干什么?”王秀珍不解。
  
  何小曼环顾四周, 然后低声道:“街道在除四害, 上交一条老鼠尾巴可以换一毛钱。”
  
  一条尾巴一毛钱, 每天逮一只死老鼠, 一个月就是三块钱啊!王秀珍掐指一算, 差点仰天长叹。自己长病假工资一个月不到三十块,一天也不过就是十条老鼠尾巴啊!
  
  这生财之道,可以!
  
  正要拿纸去包老鼠尾巴, 何小曼拦住了:“妈, 我来。老鼠病菌太多,你是病人,还是别碰了。等下我会把剪刀消毒的。”
  
  何玉华简直咋舌:“那你的手也消消毒啊,别在家乱摸。”
  
  何小曼横她一眼:“四娘娘,这事你可不要出去乱说,别到时候人家捉了老鼠都不往外扔了。”
  
  “切。这么恶心的事,逼我都不愿意说。”何玉华将何小曼往旁边挤了挤,继续她的牙齿美白大业。
  
  王秀珍还是有些疑惑,一直等到何立华骑车出了门,才拦住背书包的何小曼。
  
  “小曼,你哪儿听来的老鼠尾巴可以换钱?怎么就觉得不靠谱呢?”
  
  何小曼微微一笑:“史培军妈妈不是在街道嘛。他告诉我的,还说不能外传,否则大家都行动起来,老鼠都成香饽饽了。”
  
  说得有道理啊。王秀珍赶紧点头:“知道了,这真的不能说,一毛钱一条啊!以后妈在家没事,也四处转转去,瞎猫还能碰上死耗子呢,你妈总比瞎猫强吧。”
  
  “哈哈,妈,你还蛮幽默的嘛!”
  
  因为发现了一条不算宽广的生财之道,母女俩心情都不错。何小曼背着书包出门,走了一段,发现自己哼的竟然是“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啊吹向我们……”
  
  奇了怪了,自己对这个年代竟然还蛮融入的嘛。
  
  年轻人,适应能力就是强,哈哈。
  
  不过,快活归快活,何小曼脑子还是很清醒的。
  
  史培军是她同桌,成绩比她还差,家里已经给安排好了工作,就等拿到初中毕业证书。他说的话,还是挺可靠的。所以街道在收购老鼠尾巴,这是真的。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何小曼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让街道收购自己的老鼠尾巴。
  
  路上,她认真地想了事情的原委。
  
  以她对街道的粗浅了解,除四害这种事一定有评比任务,街道那帮人哪里交得出那么多老鼠尾巴,便暗绰绰搞收购,一来可以完成任务,二来也能给街道那帮人暗中增加点收入。所以何小曼想要去插一脚,也没那么容易,还得从史培军这儿入手。
  
  史培军是“特困生”,不知道他晚上忙什么,堂堂课都困。今天算是很辛苦地熬了一堂课,第二堂英语课,终于睡着了。
  
  其实,英语教师那口音……何小曼觉得自己也是睡着比较好,免得被她带偏。但想想这年代,连外国影视剧都只能见到译制版,谁都不知道纯正的英语应该怎么说,大家都洋溢着一种“来是亢母去是够”的欢乐,何小曼怎么也得共襄盛举吧。
  
  所以她不止认真听课,还顺便将史培军流到桌面上的口水给擦了。
  
  英语课代表向丽娜发作业本的时候,一眼就瞧见了何小曼的小动作。
  
  只见她手腕一扭,史培军的作业本就直接削了过去,不偏不倚,撞在何小曼手上。
  
  别看作业本轻巧,但书脊这么猝不及防地削过来,还是挺疼的。
  
  “丝……”何小曼倒吸一口凉气。
  
  史培军被惊醒,茫然四顾:“什么情况?”
  
  向丽娜一脸不屑:“一个睡觉,一个掩护,真要好啊。”
  
  这个年纪的半大孩子,尤其喜欢说哪个男生和女生“要好”,尤其是指责何小曼和史培军这样的学渣“要好”,最容易让人滋生出一种优越感。
  
  但事实上,这优越感的背后,也有向丽娜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羡慕。
  
  “八婆,说什么呢!”史培军破口大骂。
  
  向丽娜怕挨揍,立刻往后退一步,大声道:“昨天的回家作业又是不及格,老师说了,不及格的罚抄一百遍!”
  
  史培军是个现实的人,当即就开始用胶带绑圆珠笔。
  
  学渣都干过这种事,五支笔绑一起抄,就只要抄二十遍了。虽然字迹难看,但省事啊。
  
  何小曼微微一笑,将史培军的本子拿了过来:“别绑了,不就是一百遍嘛,我帮你抄。”
  
  史培军有些懵:“你有时间?你不要罚抄?”要知道何小曼以前可是罚抄专业户,经常抄到眼泪汪汪。
  
  “不要。我及格了。”何小曼摇摇头。
  
  史培军不信,一把扯过她的本子,大叫:“我靠,一百分!”
  
  向丽娜怨恨的眼神从教室的角落扫了过来,右手不由自由地按住了自己的本子。
  
  她只有90分。
  她竟然都不如何小曼!
  
  何小曼要不动声色地拍史培军的马屁,用手肘捅了他一下,低声道:“别吵,还想不想我帮你抄了?”
  
  “想想想。”史培军忙不迭点头。
  
  “那好,呆会儿数学课,你别睡觉,帮我打掩护。”
  
  史培军惊呆了,这还是那个数学课都不敢眨眼睛的何小曼吗?
  
  “你竟然敢在数学课抄英语作业,你不要听课啦……不是吃了聪明丸吧?”史培军盯着她。
  
  “想什么呢。是我爸教了我预习的方法,我在练习呢,好像还挺管用的。”
  
  “哦,我说呢。”史培军这下放心了,咧开嘴笑道,“那你帮我抄吧。最好帮我把数学作业也做了。”
  
  懒成这样!连抄作业都想省!不过也好,这样的渣渣,不用担心他追问预习方法。
  
  何小曼故意没提老鼠尾巴的事,眨眨眼睛,做了个“OK”的手势:“没问题。不过,这是我们的秘密……”
  
  史培军心花怒放:“何小曼,以后你就是我铁哥们!”
  
   正文 友谊天长地久   一起“为非作歹”的友谊, 最牢不可破。
  
  接下来何小曼就要努力和史培军建立这样的友谊。
  
  这个年代读书还不算太辛苦, 作业也重基础, 并不像后世的教育那样拼命上难度。何小曼数学课做英语, 历史课做数学, 英语课做语文……紧赶慢赶, 赶在晚饭前把作业全做完了。
  
  然后给史培军送去。
  
  史培军将作业快速翻了一遍, 小眼睛嘀溜溜转了三圈,一脸谄媚:“还要麻烦您老亲自送过来,这怎么好意思。”
  
  “太赶了, 手都要断了。”何小曼甩着右手,回想自己奋笔疾书的样子,“下回, 我晚饭过后送来给你, 早上你提前十分钟去学校,这样好交接。”
  
  “好好, 你要是不方便, 我去你家拿也行。”
  这怎么行, 何小曼万万不能答应。
  
  史培军这人嘴快, 可不能让他来珍珠弄, 何立华虽然没指望女儿当个大文豪, 但对她的品质还是很看重的,抄作业可不是光彩事,何小曼不想让父亲看轻了自己。
  
  “没事, 晚饭后也该走动走动, 还是我过来。”
  
  虽然心里飞快地转着念头,表现到脸上,还是文文静静的样子。不着痕迹。
  
  告别的时候,史培军眉开眼笑,对着何小曼的背影直挥手:“路上当心啊。咱友谊天长地久啊!”
  
  何小曼“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脚步轻快地走远了。友谊要真能“天长地久”,这是件好事。刚刚给史培军送作业,何小曼绝口不提老鼠尾巴这事儿,她深信铺垫到位了,事情就自然水道渠成。
  
  她做事,从不急于求成。
  
  第二天作业本发下来,史培军喜滋滋的向何小曼挤眉弄眼。何小曼一看,呵,不错啊,全部过关,没有一样要罚抄的。
  
  向丽娜还没走远,一直出溜着一双大圆眼睛盯着这边。看到二人使眼色,立刻一个箭步过来:“你们俩抄谁的作业了?”
  
  何小曼一愣,看来她还是完全不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没怀疑史培军抄自己的,倒怀疑两个人都抄了。
  
  “我自己回家做的,能抄谁?”何小曼不紧不慢,她不抄作业,身正不怕影子歪。
  
  史培军却做得更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向丽娜手中抢过还没发完的作业本。
  
  “史培军,你干嘛,还给我!”向丽娜一跺脚,史培军已经抱着本子闪到一边去了。
  
  他动作也真够快的,一边闪避着向丽娜的追赶,一边像魔术师玩扑克牌一样将作业本一本一本飞出去。
  
  终于,找到了向丽娜的作业本,史培军将手中剩下的往空中一抛,跟下了一场雪似的,纷纷扬扬。
  
  一翻开,史培军仰天长笑:“哈哈,向丽娜你这个凶婆子,自己都只做了85分,还说人家何小曼100是抄的,哈哈,笑死我了!”
  
  同学们本来都在抢救作业本,这下子哄堂大笑。向丽娜一直都是班里英语最好的学生,她都只得85分,何小曼抄谁能抄到100分啊。
  
  所以也有惊讶的:“何小曼是100?这么牛啊!”
  
  史培军得意:“那是,何小曼昨天也是100。”
  
  这个友谊真的值得“地久天长”啊,史培军的表情比自己得了满分还得意。
  
  “本子还给你,还课代表呢,都考不到满分,抄作业都不希罕抄你的。”他将作业本扔还给向丽娜,顺便还扔了一个嘲笑的表情过去。
  
  “呜呜呜……”向丽娜哪里受得了这个屈辱,趴在桌上就哭了。
  
  不知是谁在门口喊了一句“老师来了”,同学们飞速各归各位,还有手快的将地上的作业本也扒拉了起来,胡乱塞进桌肚。老师走进教室的一瞬间,刚刚还乱成一锅粥的教室已经变得秩序井然。
  
  这美好程度,恨不得立刻可以演一场“致青春”。
  
  “怎么样,替你出气了吧。”史培军小声邀功。
  
  何小曼朝他竖了竖大拇指,又低声问:“你不是抄的我的吗,怎么不是满分?”
  
  史培军挤挤眼睛:“都一样就惹人怀疑了,我故意抄错了两个。”
  
  呃,心机boy啊。
  
  不管怎样,这场风波过后,史培军这个铁哥们是结交下了,向丽娜那个死对头也是解不开了。
  
  下课的时候,向丽娜再看何小曼,肿肿的眼睛里差点万箭齐发。
  
  何小曼有点无奈,看来以后不能回回满分,还是要留点余地。不然向丽娜这样的学霸宠儿,会吐血的。
  
  她挺漂亮,吐血不好玩。何小曼告诉自己,做人要厚道。
  
  晚上,何立华加班,没回来吃晚饭。而何玉华这两天也不作怪,乖乖地跟王秀珍一起干家务,时不时还要冷眼看看何小曼。
  
  何小曼很提防她,何玉华这么泼辣的人,不可能一直甘于吃瘪,她是在观察何小曼,找机会反扑。
  
  果然,吃过晚饭擦桌子的时候,何玉华阴阳怪气地开口了。
  
  “小曼啊,吹出来的牛,可要兑现啊。你妈这两天满世界找老鼠呢。”
  
  “哪有……”王秀珍赶紧弱弱地反驳了一句。
  
  何小曼扭头问王秀珍:“找着没?”
  
  “有,不多。”王秀珍老老实实回答。
  
  因为心里对上交老鼠尾巴这事儿还有些疑虑,她这两天没敢闹多大动静,偶尔看到邻居家逮着老鼠扔出来,就偷偷捡两只。因为怕传染上病菌,还得小心翼翼做好隔离,好不容易存了几根尾巴。本来想问问何小曼交到哪里去,但何小曼不提,她也没吭声,怕影响她学习。
  
  “给我吧。我去一趟史培军家。”何小曼胸有成竹。
  
  “你们说好了?”对于何小曼的自信,王秀珍将信将疑。
  
  何小曼抿嘴一笑:“学校不方便说,我去叫他出来,这样好说。”
  
  王秀珍点点头,对这个理由欣然接受:“怕脏,没拿进屋里,在外面砖头下的牛皮纸信封里。”
  
  “好,我去去就来。”
  
  何小曼取了信封不说,还将作业夹在胳膊下,堂而皇之出了门。真是完美,晚上出门都有了借口。 正文 春风沉醉   史培军家离得不远, 转过两条弄堂, 再过个马路就到。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这夜晚春风沉醉, 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 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 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 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 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 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 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 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 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 “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 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 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 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 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 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发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妈,你别搞笑了,咱先把一样事情干好。就这个,也不长久,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这事跟何立华一说,何立华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两块钱的纸币就在他眼前,几乎相当于他辛苦一天的收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说呢,最近晚饭后小曼老往外跑,原来是干这个去了。”何立华这下想通了。
  
  王秀珍还帮女儿说话:“小曼把那史培军都带得成绩进步了,所以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外边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收他们的。咱们这是内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没想到,第一个能混到“内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岁的何小曼。
  
  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收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正文 一件十五元的针织衫   王秀珍浑然未觉何玉华的不满, 笑道:“她都快十六了, 再过两个月就要初中毕业, 哪里还是小孩子。要是不考高中, 初中毕业就可以分配工作啦。最近她个子窜得真快, 现在已经超过我了, 往后一定比我高得多。就是家里一直困难, 也没给她买过像样的衣服,长这么大,一直是穿你以前的旧的……”
  
  一转身, 却发现何玉华不见了。
  
  “咦,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 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 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 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 略想了想, 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 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 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 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 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 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正文 和稀泥   “大哥你现在不是有加班费嘛。嫂子捡捡老鼠尾巴也是一笔收入, 小曼都穿十五块的衣服了, 买电视机这事, 也可以考虑了。”何玉华悠悠地说。
  
  果然还是衣服惹的事!
  
  何小曼不动声色, 故意扬眉开心地问:“买电视机要票的, 四娘娘这么说, 一定是能搞到票。”
  
  这可真是将了何玉华一军。
  
  这个年代买东西讲究个“计划供给”, 可都要凭票,买粮食要粮票,买布要布票, 买家电也有各种票。如果实在有钱,也可以黑市上找关系买票,但何家连电视机的钱都拿不出来, 别说黑市买票的钱了。
  
  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 哪有这能耐。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
  
  “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出手这么大方, 那就去托人弄票呗。反正, 人家都有电视机了, 大哥你看着办, 咱这个家, 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
  
  何立华也不傻, 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
  
  “玉华,我加班一个月, 拢共得了二十块钱。钱给了你嫂子, 就由她支配,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从来都没意见,你是娘娘,自己也有收入了,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
  
  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
  
  打从她进何家,何玉华那年八岁,刚刚没了娘,由哥哥姐姐们宠着,脾气很不好,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
  
  这下要完!
  
  何玉华尖叫:“我什么时候争了?我就是想看电视,错了吗?”
  
  她的尖叫很刺耳,何小曼一皱眉,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
  
  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虽然小妹脾气坏,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他是长兄,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
  
  于是放低声音:“没错,当然没错。这样,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又转头对王秀珍道:“秀珍,下个月我发了加班费,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尽她挑,别管价钱。”
  
  “哎,好的。”王秀珍赶紧答应了。
  
  “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可被哥哥说破,又觉得特别没面子,梗着脖子,打死也不承认。
  
  何小曼听烦了,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可这凭什么啊?
  
  “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在外边不方便生气,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何小曼不紧不慢,望着何玉华微笑,“不过,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我们就要爆炸了。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
  
  这话半是调解,半是威胁。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
  
  但最近的何小曼,颇是不简单。何玉华心中一凛,琢磨着这话的份量。
  
  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玉华工作多辛苦啊,难免有些怨气。家嘛,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对吧?”
  
  “是啊,妈说得对。”何小曼赶紧“盖章认可”,“咦,对了,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
  一边说,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
  
  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立刻心领神会。
  
  “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这不正好了。”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加班归加班,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宽一时是一时。”
  
  见气氛缓和下来,何立华这才松了一口气,端起饭碗,朝何玉华道:“好了,快吃饭吧。饭桌上吵架最失礼了,不是咱们何家该做的事。”
  
  总算,何玉华对大哥还是有几分忌惮,忿忿坐下开始吃饭。这晚算是维持了表面的平静。
  
  这叫什么,和稀泥啊!
  
  和稀泥解决的争端,都是不长久的,是早晚要爆发的。这是何小曼的经验与认知。
  
  但是有一点,她也深深体会,一个能靠“和稀泥”维持到现在的家庭,多少是有些天真的书卷气的。
  
  虽然在这普遍用嗓门大小决定胜负的珍珠弄里,书卷气显得毫无用处,但何小曼却有些小小的骄傲。这个家虽然穷,虽然有个不讲道理的四娘娘,但骨子里是温柔高雅的。
  温柔高雅的人,扔在市井里,那种格格不入竟有点迷人。
  
  史培军最早发现了何小曼的迷人。
  
  明明一开始只是盼着她的作业,可一段时间下来,每天晚上坐在路口石凳上的时候,史培军都会问自己:你这样望眼欲穿,到底是盼着作业呢,还是盼着人呢?
  
  可见何小曼对他的影响,大学渣史培军,竟然都会用“望眼欲穿”这么文雅的词语了。
  
  交接了作业和老鼠尾巴,史培军不想就此告别,心头有点小小奢望,一指前面:“那个巷子路灯坏了,你怕不怕,我送你过去。”
  
  何小曼笑了:“我怕个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走夜路。”
  
  史培军自说自话:“你是女生啊,自然会怕。我送你吧。”
  
  何小曼非常怀疑那路灯就是史培军打瞎的,但看在老鼠尾巴的份上,这事没必要弄个水落石出。
  
  过了巷子,离珍珠巷就不远了。何小曼说什么也不肯让史培军再送,二人就此告别。
  
  哪知道,就在前面的大树下,有人等候已久。
  
  “你这是在处对象吗?”何玉华抱着双臂,一脸怀疑。
  
  “四娘娘,你怎么在这里!”何小曼一惊,“他就是史培军啊,路灯坏了,他送我一段。”
  
  “知道别人怎么说林家大妞吗,你小小年纪,可别跟她一样。”
  
  何小曼当然知道别人的评论。何玉华虽然是珍珠弄吵架界的扛把子选手,但在人品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污点,不像林家大妞,背地里指指戳戳的多了去了。
  
  所以何小曼啼笑皆非:“史培军是我同桌,是学生,不是社会上的混混,怎么可能一样?”
  
  何玉华冷冷一笑,她今天并不是冲着这个来的:“何小曼,你最近变化很大啊。” 正文 何玉华的心结   终于来了。
  
  挑衅也好、质问也罢。何玉华终于问出口了。
  
  何小曼却反而舒了一口气。从“杨简”到何小曼, 不可能融合到天衣无缝, 作为跟何小曼生活了十五年、甚至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人, 何玉华早晚会发现异常。
  
  浅浅一笑, 何小曼依然是一贯的温和带点羞涩, 假装没听懂何玉华的言下之意:“是啊, 我也没想到, 今年突然就窜个子了。”
  
  何玉华挑眉:“我是说,你胆子也变大了。”
  
  何小曼依然是温和的模样:“四娘娘,咱们一家人, 你别老是欺负我妈。欺负狠了,泥人还有几分土性子呢。”
  
  这算是解释黄色杂志那回事儿?何玉华眯起了眼睛。
  
  “你妈很讨厌,我哥一大好青年被她拖累成这样。自从她进了何家, 何家在珍珠弄混得一天不如一天, 就知道四处陪笑脸,被人欺负到头发梢上都不敢放一个屁。”
  
  何玉华一脸不屑, 说到这儿还翻了个白眼。
  说到这地步, 何小曼倒要郑重地替王秀珍辩护几句了, 正色道:“是不是拖累了我爸, 只有我爸才有发言权。你身为娘娘, 说这些话就是大不该。更何况我妈嫁到何家, 你才八岁,这些年二娘娘出嫁、三叔叔当兵,是谁把你拉扯大?我妈就天生该为何家操劳吗?还不是因为她嫁给了我爸?要说拖累, 到底谁拖累谁?”
  
  何玉华柳眉一竖:“何小曼, 你最近越发嘴利了,是不是你妈背后教你的?”
  
  “呵呵,她要能教我,还会被你欺负十来年都不敢吭声?”何小曼冷冷地轻笑一声,“我会长大,过往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既然我是何家的孩子,也难说,是不是随了你啊!”
  
  “你……”何玉华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何小曼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妈最怕家里闹不和,我倒不怕。你想吵,我总归奉陪。你想打……”何小曼轻蔑地低头望了望何玉华,“你现在还打得过我吗?”
  
  “何小曼!”何玉华气得浑身发抖。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何玉华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身高,她长得漂亮,人也泼辣,凡事都不吃亏,偏偏这身高欠了点,因为这个还失去了最向往的工作。想到就是一脑门子的恨意。
  
  “四娘娘,一家人和和睦睦的有什么不好,非要鸡飞狗跳。你再看不惯我妈,我妈也当了十几年的何家媳妇,你改变得了吗?你这是折磨我妈呢?还是折磨我爸呢?还是折磨你自己呢?”
  
  虽是春风暖暖的,此刻的何玉华却只觉得冷汗涔涔,何小曼字字句句都扎在她心上。
  
  狠狠地望着何小曼充满稚气的脸,何玉华心中只觉又怒又悲,低吼道:“不,我永远痛恨王秀珍。因为她,厂里的人都远着我,人人都说我家里有个传染病人,去食堂都不跟我一起……”
  
  不由的,何玉华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哆嗦着嘴唇,她终于道:“你才十五岁,你懂个屁!”
  
  原来是这样!何小曼突然想起,何玉华不是没人追求,可是说来也奇怪,每次人家的追求都是以轰轰烈烈开头,悄无声息结束。只怕,也和王秀珍的病有关。
  
  这个年代的结核病,猛如虎啊!
  
  何小曼心里起了一阵同情。被人孤立的滋味她知道,当年“杨简”是个出众的女生,也曾经饱尝被孤立的滋味。
  
  好在,“杨简”有个幸福的家庭,她的父母能给她温暖的港湾。
  
  可是,何玉华没有。她虽然有兄嫂,但毕竟和父母不一样。
  
  “娘娘,小曼是晚辈,今天大着胆子劝娘娘一句。跟自己家里人撕扯算什么本事,内哄最不堪,有本事上外头厮杀去。”
  
  瞧着何玉华默不作声,何小曼知道自己说的她是听进去了,又道:“既然在厂里已经孤独,那在家里就不要作了。没有哪里会比自己家里更温暖。只要你放宽点心胸,我妈不难相处的,她不知道多么希望跟你亲近。”
  
  “呸!谁要跟她亲近!”何玉华虽是嘴里啐着,语气里的恨意却不如之前强烈,“这个家一穷二白,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可留恋。”
  
  何小曼心中一动,果然是贫贱之家百事哀,说什么“家和万事兴”,都是唱高调的空话。
  
  家庭和睦的源头还是心情舒畅,心情舒畅的源头是改善生活啊。
  
  所以,“万事兴”了才能“家和”,这逻辑才立得住。
  
  “娘娘你以后多听广播,外面的社会变化很大的,只要我们家里人齐心,咱家不会一直这么穷的。”
  
  何玉华翻个白眼,只当何小曼在说书。
  
  虽然两人的这番谈话表面上没有达成什么共识,但何玉华对待家人的态度的确有了微妙的变化。
  
  这让何小曼挺欣慰,自己的苦心终于没有白费。她不是惧怕何玉华,如果何玉华不是她姑姑,她会狠狠地反扑,但是,父母都是宽厚的人,他们一定难以承受家中尖锐的对立。
  
  所以对于何玉华,只能怀柔软化,不能将她越踢越远。
  
  对此,何小曼是付出了代价的。
  
  她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小团红色墨汁。
  
  还用问吗?肯定是何玉华干的啊。
  
  不过何小曼仔细看了墨汁的颜色,已经有些黯淡,说明染上去有一段时间了。既然是谈话之前染的,那何小曼就忍了。否则难得的和平局面又要毁于一旦。
  
  何小曼没有吱声,偷偷从王秀珍的线包里找了好几种颜色的毛线,在墨汁的地方绣了一只蝴蝶。毛线本身比针织衫的质感更加饱满,加之配色又好看,这蝴蝶竟有振翅欲飞的立体感。
  
  第二天早上,何小曼故意穿上这件衣服走出房间,正在忙乎早饭的王秀珍一瞥眼,赞道:“我家小曼真好看。”
  
  何玉华趿着拖鞋在搬凳子,一见何小曼穿着新衣服出来,忽然脸色一变,神情有些紧张。
  
  但随后,她就望见了衣服上的蝴蝶,神情更是惊讶。
  
  蝴蝶就在衣服的右下角,很是显眼,王秀珍第二眼也发现了,奇怪道:“咦,我记得买的时候没蝴蝶吧?”
  
  何小曼笑道:“我拿你的碎毛线绣的,好看吗?”
  
  一边说着,一边眼神就去瞄何玉华。
  
  何玉华脸一红,从何小曼的眼神中读懂了什么。鼓起勇气抢在王秀珍之前道:“好看,小曼手真巧啊。有了蝴蝶,比以前更好看了。”
  
  何小曼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她知道,何玉华这是握手言和的姿态,彼此尊重总比彼此对立来得让人舒畅。 正文 第一百货商店   天气逐渐热起来。到了五月下旬, 毛衣有些穿不住了, 王秀珍带着何玉华去第一百货商店买衣服。
  
  何小曼也跟去凑热闹。
  
  何玉华在一件胸前缀着飘带的白衬衫和一件粉色尖领衬衫之间犹豫不定, 问王秀珍哪件好看。王秀珍最是没主意的人, 一会儿说那件好看, 一会儿说这件好看, 拿不定个主意。
  
  营业员的白眼球都快翻到天上去了:“好了没有啊, 能看出花来啊?”
  
  何小曼呵呵。这个年代的百货商店营业员可是很牛的,单位是国营的、岗位是高级的,没点儿背景还进不来, “顾客是上帝”也仅仅作为一句口号贴在商店墙上。
  
  越要喊口号,越说明做不到。
  
  王秀珍陪笑脸:“同志,就套一下, 套一下啊, 肯定不弄脏。”
  
  营业员立刻将两件衬衫都收了回去:“开什么玩笑啊!买不起早说。”
  
  “谁说买不起,你什么态度啊!”何玉华暴跳, 她好久没发飚了, 都快憋坏了。
  
  “看过来看过去, 你自己说看了几分钟, 衣服都要给你们摸坏了。我是看你们郑重其事地来, 才破例拿下来给你们看看,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营业员摸了摸烫卷的发梢,又翻了个白眼。
  
  “哪里摸坏,啊?你衣服纸做的啊, 一摸就坏啊……”何玉华一手伸出去, 差点隔着柜台指到人家鼻子上。
  
  何小曼见势不妙,侧身一挤,隔开了何玉华和营业员,然后向着营业员微微一笑:“阿姨,我们要那件白色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营业员看她又是个半大孩子,绷着的脸松了些,将白衬衫往柜台上一扔:“十二块!”
  
  何玉华不服气:“小曼,干嘛拦着,让娘娘去骂死她!”一个劲地要往前拱。
  
  可何小曼将位置卡得死死的,加之王秀珍最怕生事,也明着暗着帮助卡位,何玉华个子小,急得直跳脚。
  
  王秀珍从兜里掏出钱付了,营业员开了票,和钱一起夹在头顶的铁夹子上,用力一扔,铁夹子顺着绳子一直滑到了会计台。
  
  高台上的会计收了钱,又将盖章的票顺着绳子又扔回来。
  
  这原始的商店操作方式,看得何小曼新奇不已,不由伸手摸了摸那绳子。
  
  女营业员一脸嘲讽:“比你娘娘出息呵,你娘娘是这辈子都别想当营业员了。”
  
  何小曼愕然,不知这话从何说起,这女营业员好像话中有话?
  
  何玉华再也忍不住,大骂道:“朱福妹你个贱货!走后门找的工作有什么稀奇,在这儿当个营业员牛逼死你了,快管好你的冲天鼻,当心天花板掉灰下来堵了鼻孔一口气喘不过来还要开后门送医院!”
  
  何小曼乐了,只要不是骂自己家里人,她还是挺喜欢听四娘娘骂人的。
  
  而且,这营业员叫朱福妹?
  
  眼珠一转,何小曼就想明白了。只听说何玉华曾经因为身高原因,招工的时候被一个有关系的同学开后门给顶掉,看来就是眼前这位朱福妹了。
  
  两人一买一卖还要装不认识,也都是影后级别的人物啊。
  
  朱福妹被何玉华臭骂一顿,也是气个半死,又看店里人指指戳戳地看热闹,哪里肯掉这个价,双手叉腰反击道:“何玉华别以为就你凶,矮冬瓜,一辈子!”
  
  “嗷——”何玉华吼叫着就要冲上去,被王秀珍一把扯住:“玉华,别闹啊,很多人看着呢,多不好,咱们回家!”
  
  “王秀珍!特么的咱们才和平几天,你又来胳膊肘往外拐!”何玉华最看不得王秀珍的老好人样子。
  
  何小曼再一次往柜台前一拦,别看她年纪最小,却是现场个子最高的一个。
  
  “妈,四娘娘,在外面吵架多难看。”声音不高,竟然不怒自威,何玉华和王秀珍都惊愕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想干嘛。
  
  何小曼转身冲着朱福妹笑:“阿姨,钱已经付了,我们的衬衫可以拿走了吗?”
  
  “切……”朱福妹翻个白眼,将衬衫扔给何小曼。
  
  何小曼接过衬衫,沉着地叠好,仔细地放进拎包里,然后大声道:“阿姨,买件衬衫的功夫你一共翻了三个白眼。如果是眼瞎,那就赶紧去医院眼科看看,换个狗眼珠子也行;如果不是眼瞎,那就是心坏,眼科是看不了了,祝你有生之年还能换个猴子心脏,那样别说是这绳子,就是爬屋顶一边收钱一边捉虱子也不在话下。祝你好运。”
  
  朱福妹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看上去斯斯文文冷冷静静,讲话这么毒。
  
  何玉华哈哈大笑,鼓掌道:“小曼干得漂亮!”
  
  这下轮到朱福妹嗷嗷叫唤了。但她到底在上班,又隔着柜台,很是鞭长莫及,嘴里乱七八糟地骂着,没了章法。
  
  何家三个女人嘻嘻哈哈,扬长而去。
  
  回家路上,何玉华赞叹:“小曼你还真是随我,没像你没用的妈。”
  
  何小曼一撇嘴:“不许说我妈,否则我翻脸不认人。”
  
  王秀珍赶紧表态:“我们一家人私下埋汰埋汰没关系的。”
  
  何玉华一皱眉:“嫂子我正要跟你说呢,你老说是一家人,在家要和和气气不能吵架,我现在也听你的。但到外面也得像一家人啊,哪有我被欺负你还拉偏架的道理?”
  
  王秀珍双手一摊:“以前我老怕出事,现在看来也不用怕了,小曼年纪这么小,居然战斗力也很强啊。”
  
  何小曼笑道:“四娘娘的黄色杂志上写的,不主动吵架、不拒绝吵架、对吵架后果概不负责。”
  
  “啊,我那杂志上这么写?”何玉华回忆半天,好像没这内容啊?
  
  “四娘娘光看图了吧,没看字儿。”何小曼揶揄她。
  
  何玉华极为难得地脸颊微红了一下:“图都没来得及仔细看,就被你偷走了。”
  
  回到家,何玉华急着进屋试衬衫,王秀珍将余下的钱数了数,喜滋滋地放进衣柜的匣子里。
  
  这次买衬衫都没动用何立华的加班工资,光卖老鼠尾巴那点钱足够,甚至还有富余。
  
  这十几年,王秀珍真是难得活成这样的“有钱人”啊。 正文 洋气   珍珠弄17号住着一位艺术青年, 大名凌水成, 浑号“水哥”, 烫着头发, 穿着喇叭裤, 偶尔还戴着他在路边摊上买来的哈么镜, 说自己是“唐山大胸”。
  
  何玉华很是爱慕他, 但又不知道啥叫“唐山大胸”,很是琢磨了一阵子,还暗戳戳地盯着水哥的胸看了好多回。
  
  这事被何小曼知道, 窃笑了老半天,然后告诉她,不是“大胸”, 是“大兄”。因为水哥的打扮模仿的是一个在米国的华人巨星, 叫李小龙,《唐山大兄》是李小龙的著名作品。
  
  何玉华有些惭愧, 第一次觉得自己无知, 却又奇怪何小曼一个初中生怎么会知道这些。
  
  何小曼不紧不慢:“学校图书室有杂志啊, 杂志上有说。”
  
  反正何玉华离开学校很久了, 完全不了解情况, 对何小曼的说法非但深信不疑, 反而还有些羡慕地说:“还是有文化好啊,小曼你要好好学习,当咱何家第一个大学生。”
  
  就冲何玉华能对自己产生如此殷切的期望, 何小曼都觉得应该涌泉相报。
  
  何玉华有条蓝色长裤, 有回上街被狗追得太狠,把裤腿咬破了,扔又舍不得,穿又穿不得,便堆在柜子里装灰。
  
  何小曼却觉得那长裤颜色和版型都不错,找出来把裤腿给剪到小腿处,让何玉华配上那件新买的飘带白衬衫穿。
  
  何玉华愣了半天,彼时要么长裤,要么短裤,可没见过这种:“这叫什么裤子啊,长不长,短不短。穿出去人家还以为咱家困难成这样,我十岁时候的裤子还在穿呢。”
  
  闻言,何小曼大笑:“娘娘你真逗。这叫七分裤,就这长度,亏得这裤子料子够轻薄,配你这件白衬衫一定很飘逸。”
  
  “真的假的?”何玉华看她说得认真,好像真的在学校图书室看了很多杂志的样子,犹豫着换上了那一身搭配。
  
  穿衣镜里那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子上穿飘带白衬衫,下搭蓝色略有些宽腿的“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而白衬衫的下摆塞进裤腰,用根皮带一束,居然意外的又好看又洋气。
  
  “哎哟,这个像外国电影里的打扮了。”何玉华叫道。
  
  何小曼就是以《罗马假日》里的赫本为蓝本的啊,虽然何玉华长得矮小,衣服也不高档,穿不出赫本的十分之一味道,但这已经足够震动珍珠弄了。
  
  晚上回来,何玉华开心得不行:“我们车间好几个女同事打听我的裤子哪儿买的,我就是不告诉她们。”
  
  王秀珍也赞:“当初还拿不定主意呢,现在看,就这白色最好,洋气。还是小曼有眼光啊。”
  
  何小曼笑眯眯的,坦然接受一切夸赞。
  
  化腐朽为神奇,是“杨简”拿手的活儿,那么多年的设计,不是白学的。
  
  晚上出去找史培军的时候,何小曼见到何玉华正和水哥说话。
  
  “玉华,今天穿得像个淑女了啊。”水哥夸她。
  
  何玉华兴奋的小脸红扑扑的:“是吗?我还担心你们会觉得我穿着嫌短的裤子呢。”
  
  水哥的表情非常之嫌弃、非常之我了个去:“芸芸众生,如此庸俗不堪。世界就要发生巨变了,所有不懂得诗意生活的人都注定要被唾弃,西方的青年都开始跳迪斯科了,而他们却还在计较裤腿的长短。悲哀啊!”
  
  何小曼差点笑出声来,摇着头走出了珍珠弄,留下满怀春意的无线电厂小青工何玉华,望着表情深沉的待业青年凌水成,一脸崇拜。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中考,史培军对家庭作业这种事已经不是很在意,之所以还要每天按时履行“抄作业”事项,纯粹为了多见见何小曼,另外也替她将老鼠尾巴给处理了。
  
  “何小曼你真是越来越强了,我看你不仅可以考高中,还可以考重点高中。”
  
  何小曼一笑:“那当然,要考就得考重点啊,否则三年读下来也是高考落榜的命。”
  
  “向丽娜那个凶婆子也憋着一股劲呢,今天你没考过她啊,好气人。”
  
  “重点高中又不是只招一个人,大家都凭本事考呗。今天没考过她,那是为了先给你打小抄啊,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何小曼笑骂。
  
  史培军赶紧赔笑:“那是那是,咱们铁哥们儿,友谊地久天长啊。不过你中考好好考啊,别管我了。”
  
  想管也管不着啊,都不在一个考场,一看史培军就是对考试完全不上心,连规则都不清楚。
  
  从史培军家回来,又见着王秀珍坐在弄口就着路灯的灯光摘菜。
  
  “妈,你怎么又在这儿?”何小曼奇怪极了。就算家里困难,也没必要这么省电啊,“你是等我的吗?”
  
  “啊……”王秀珍却一脸茫然,“你刚说什么?哦,没有,我不是等你,天气有些热,我在这儿乘凉呢,随便手里干点儿活。”
  
  江南的气候虽然温润,但也没有五月份就热得要乘凉的道理。王秀珍肯定是找的借口。
  
  正要追问,却见王秀珍根本无暇跟自己说话,眼睛向着6号林家的窗户直飘。
  
  天气有些热了,林家的窗户晚上开着通风,林家姆妈和林大妞正翘着二郎腿看电视。电视机是黑白的,里面正演着才子佳人的戏码。
  
  何小曼顿时明白了,王秀珍爱听戏啊!
  
  平常广播里唱戏,她都能痴痴地听上半天,别说电视机还是有人影的,这悲欢离合更直观、也更动人。
  
  不知道是不是她们的说话声惊动了屋里的人,林大妞摆着结实的臀部晃到窗前,一见是何家母女二人,顿时脸就拉了下来。
  
  “穷鬼,有钱买衣服,没钱买电视,还蹭人家的看。”说完,将窗子“砰”地关上。
  
  王秀珍面红耳赤,为了掩饰尴尬,拉着何小曼的手:“这么多菜明天也够炒一碗了,不用再摘了,咱们回家休息吧。”
  
  何小曼叹道:“这家人,真是见不得别人好,多看一眼还用她家电费么?”
  
  王秀珍道:“神经病了,自从你和玉华买了两件衣服,好像惹了她们,话里话外的听着都不对劲。”
  
  “嗯,气死她们好了,明儿我就穿,经常穿,气一时是一时。这种心胸,好景不长,咱们厚道人家,不用在意她们。”
  
  这话说到王秀珍心坎里,朝着林家窗口啐了一口:“呸,我们何家早晚也买电视机,有什么了不起的。”
  
  何小曼心中一动,却是生了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