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成了穿越人   深秋,清晨,有些微寒。   一名少女盘腿端坐在床榻的中间位置,穿着一件粉色无花的亵衣,肩膀上搭着一件竹青色的外衣,右边脸上贴着草药膏,左边脸上带着一点婴儿肥,那对墨玉般的眼珠子好似定了睛,目光却是涣散无光泽,一副痴傻萌呆的模样。   “姑娘莫急,这伤总会好的,昨夜里实在凶险,说来姑娘不是第一次来静园,如何不晓得元宝那个家伙最怕惊吓,姑娘那般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它不抓你,去抓谁呢?”身边立着的秀气男子稚奴耐心的劝导着。   可惜明珠依旧一言不发,稚奴同情的瞧着她,女子容貌何等重要,明珠姑娘芳龄十三,正是含苞欲放的时刻,竟然伤了脸……   他连连唉声了好几次,担忧这姑娘想不开。   然而,他绝对想不到,明珠姑娘已经一命呜呼,此时在她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二十世纪的游魂。   白佳佳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穿越,而且,还穿得如此惊心动魄,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张恐怖的老脸,猥琐的朝她笑着。   她条件反射的跑,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跑到了这个院子里,只觉得院子里百花百草,唯美无比,奇珍异兽,稀奇罕见,只当这是一场梦。   随之她慌乱之中推开了一扇门,看见了个艳丽少女正在抚琴,她是那样的风韵娴雅,美艳绝尘,与睁开眼睛看到的那张皮粗牙黄的老脸,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她想这肯定是个梦,只有梦里还能够如此缥缈朦胧,惊心动魄,场景如此千变万化。   然而,不等她欣赏少女的美貌,不知道从哪里跃过来一个圆滚滚的东西,还未将那个黄毛球看个明白,毛球里伸出一只爪子来,毫不留情的落在她的脸上。   按道理,此时此刻,她该从噩梦中惊醒,在她的席梦思大床上来个鲤鱼打挺。   然而,并没有,反倒是钻心的疼痛感,让她越发感觉痛苦起来,她抬手捂着伤口,发出一阵阵的惨叫,终究,昏迷过去。   等着她再次清醒,才知换了人间。   电视剧里的古香古色,小说里描写的墨色生香,放眼看去,这个陌生的古代空间,让她无比恐惧与彷徨。   很想从这里出去,她推开一扇门,外面是卧房的外间,清一色的古董陈设,几个穿着古装的婢女正在打扫卫生,一脸惊奇的打量着她。   白佳佳再掀开帘子,外面是正厅,依旧是雕栏玉砌的古代场景。   左看看右看看,这也不对劲儿,那也不对劲儿,最后到了外面的小花园,假山流水,花草树木,奇珍异兽,构造出了一副美轮美奂的画面。   这不正是梦中的情景吗?黑夜退去,白昼来临,一切变得这般清晰可触,真实得有些可怕。   她迫不及待的想要逃出这个空间,却被误以为是毁容之后的悲怆寻死,稚奴带着好几个侍女将她抓了回来,终究,她安定下来了。   大概是在强制性的逼迫自己接受穿越事实,二十五岁的现代灵魂与十三岁的古代身体正在做抗争,故此,她一言不发,显得有些痴傻。   “姑娘平日里,是何等的聪慧伶俐,怎么,不过尔尔,就认败服输了?”   正在发愣之际,窗子被人从外推开,有个纯正清亮的声音传来…… 正文 第2章 他是那个小姐姐   白佳佳呆呆愣愣的半天没得反应,听见开窗的声音,倒是聚集了涣散的目光转头看向了窗口,只见窗外立着一个少年。   他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交领中衣,外头是一件丁香紫色的宽袖对襟,一头黑发披散而下,并未扎起,只是用跟浅色带子微微一束,浑身上下,一律素色,却无一不显露他的高贵气质。   仅此一个侧面,就把这白佳佳丢掉的三魂六魄给招揽回来了。   他手中拎着一个鸟笼子,里头是一只娇小玲珑的金丝雀,少年正在逗趣着雀儿,潇洒又飘逸,优雅且斯文,与窗外那片旖旎风景融合为一体。   好一个从书里走出来的,温文尔雅佳公子、风度翩翩美少年!   苏昱边逗趣着,边漫不经心的说,“姑娘若是不想活命了,就只管这么痴傻下去,想必大小姐不会心疼愚笨之人。”   窗外外头和煦的阳光斜照而来,公子转过头来……   那盛世容颜在日光里显得更是完美无瑕,这不正是昨夜里梦中的艳丽少女么?   若非听见他的声音,根本看不出来他是少年,而非少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适的穿越综合征,还未调整过来,彷徨失措之际,某缕游魂竟然被窗外的美少年撩得春心怒放。   不能说她好色,只能说公子太美,再多华丽辞藻也难以描绘的美。   白佳佳小姐,也就是死而复生的明珠姑娘,顿时调整了心态——既来之,则安之。   立刻十三岁的小身板起了反应,她举起了手,费尽心思表达我要上厕所,琢磨了好久说出了“如厕”二字。   倒不是,她看见苏昱的美貌之后,产生了这样的冲动。   而是,原本她打算憋一阵子,看看能不能把自己憋醒,依旧回到了属于她的现代世界,苏昱让她有了多看几眼这个陌生世界的冲动。   苏昱皱眉。   稚奴也皱眉。   毕竟,他们是男人,而眼前这位姑娘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这两个字,有点不得体统。   苏昱身边的二等侍女曦月急忙领着她去了静园西侧的厕房,明珠什么都不顾忌,提着裤子就跟着去了。   正打算一泻千里,推开厕门,瞧见里头放着一个圆墩墩的便桶,白佳佳心想:这设备怕是要撅着屁股解决了。   掀开便桶盖一瞧,里面竟然还有上一位的残留物,顿时捂着嘴就冲出来了,不是她矫情,而是她的本能反应。   曦月瞧见她这样,顿时也不悦了:“姑娘这是作何姿态?莫非我们静园的厕房比不上你们藕香亭的?”   明珠可没得心思与她对话,还是把我憋回现代去吧。   曦月认为她太傲慢,回去给苏昱告状,苏昱又皱眉,也没得吩咐。   稚奴作为他的贴身随从,瞧着他长大,自然明白他的心思,这回领着明珠去了公子的专属厕房。   明珠急急匆匆的走了进去,推开一扇小门,好宽敞的一间房,抬头一看墙壁上多处通风口,横梁之上悬着各色香包,散发着幽幽清香,没人说这是上厕所的地方,一准被误会成了小姐的胭脂房。   中间横着一面雕花刻字的黄梨木屏风,工艺精巧,图案美妙,里面放着一个豪华马桶,用檀木雕刻而成,外形乃是一只四肢动物,像是狼又像豹,四肢刚好是四个腿柱,肚子做成了装田米共的容器。   古人缺乏物资,也没有高科技,但是,智慧无双,这即便是搁在现代,也是妥妥的豪华马桶,一侧矮几上搁着柔软的手纸,散味的香木,还有书本。   嗯!   穿越的姑娘不由感叹:这才是排泄的正常打开方式嘛。   看来穿越到了富贵之家,不幸之中的万幸。   她也意想不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如厕方式,会成为她日后在豪门大宅里奋斗的主要动力。 正文 第3章 有一场恶仗要打   解决“三急”,便是“民生”了,拉完就饿了,很正常的身体反应。   早饭时辰已过,苏昱命人给她端来糕点,即便脸上有伤口,她依旧狼吞虎咽。   苏昱眉头都快要皱成蝴蝶结了,稚奴及其静园的侍女们面面相觑,这是八百年没吃过东西了。   古人富贵之家知道享受,吃喝用度颇有讲究,加上又饿,味蕾得到了充分的滋润,自然也就停不下来了。   好了,上了古代的厕所,吃了古代的糕点,这下子要琢磨如何当一个古代人了。   苏昱闲散的坐在窗下一卧榻之上,上面铺着素色褥子,横放着一方几,苏昱倚着方几用手肘撑着头,懒懒雍容,饶有兴趣的瞧着姑娘大快朵颐的进食。   待她吃得差不多了,才戏谑的说,“看来姑娘明白了,那便多吃一些,想必很快就有一场恶仗要打……”   这回轮到白佳佳皱眉了。   原主无灾无难的,怕是她也没得“穿越”这样的机缘。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   神奇的哲学问题来了。   百年不变的穿越老梗也该上场了,姑娘有些自然呆的瞧着美貌公子,怯怯的问:“我、是谁?”   公子的脑袋差点从手上滑下来了……   苏昱美美的丹凤眼盯着软趴趴在身边的小老虎,它就是抓伤明珠姑娘的元凶。   这原本是一件他可管可不管的闲事,因为这个家伙,抓伤了人家的脸,变得不能不管了。   眼下,姑娘失忆了,简直就是讹诈上他了,苏昱很是心塞。   元宝小老虎最通灵性,发现主人不高兴,也不敢造次了,乖乖的趴着。   林家,乃是了不得世家,隽州林家一脉的家主林世凯是隽州知州,虽不是王孙公侯,却也是隽州数万百姓的父母官。   林世凯娶了两妻收了四妾,膝下有五女四儿,有嫡庶之分,更有高低良莠,宅门争斗就没有停止过。   明珠姑娘是伺候过府中老太太的丫鬟,从小被老太太养到大的,别看她年方十三,却聪慧灵巧,明理能干。   前两年老太太临终之际,很是担心这个丫头的前途,论婚嫁,为时过早,放她家去,又无家可归,于是便将她派到了这府中大小姐林玉姝的身边伺候。   大小姐的生母王氏乃是林世凯的原配夫人,无奈福薄命短,生大小姐时难产血崩而死,后续林世凯便娶了此时的太太卫氏,卫氏进门连续生了一子一女,哪里能够顾及得上前任留下的女儿。   大小姐便由老太太抚养成人,无奈这卫氏与老太太不和,对大小姐便更是不待见了,老太太一走,大小姐的日子便难过得厉害了,全靠这明珠在身边照顾周旋。   太太便容不下这明珠了,这次大小姐的母舅逝世,便回金陵王家奔丧去了,卫氏便以明珠到了婚嫁年纪,把她赏给了家里的老奴仆……   明珠听到这里,只觉得浑身发凉。   搞了半天,竟然是个丫鬟。   丫鬟就算了,竟然还要嫁给老头子,想到睁眼看到的那张脸,她忍不住作呕。   想必原主就是那个时候死掉的,然后把她的魂魄给招过来了。   她慌不择路跑到了静园来,卫氏当即带人来抓,只是苏昱以宠物抓伤了明珠为由,坚持为她治伤,这才打发了卫氏。   “那、那公子是何人?”明珠瞧着正在玩弄宠物的苏昱问道,他一双白皙纤长的手在小老虎的背上抚来拂去。 正文 第4章 她想当老虎   哎,怎么没有穿越成这只老虎呢?   稚奴忍不住叹气,“姑娘真是忘记得彻底了,我家公子是武定侯苏家的小公子,因为体弱多病,不适应京城的风水,林老爷是侯爷的门生,曾经在侯府里上过私塾,隽州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林府的这座园林更是难得一见的好宅院,林老爷为了帮侯爷分忧,便在园林里单独择了一块,盖了这个静园给我家公子养病,这府中何人不知,何人不晓啊。”   不适应风水,难道古代的京城也有雾霾吗?   苏昱接口道:“我虽然是个侯府公子,林家的人,更是将我供得像尊佛爷。可是,林家内宅的事情,我是不能参与的,轻则说我行为不端,重则说我家风不严,败坏我侯府名誉,不可为也。”   苏昱说着手掌一把按住了元宝的小脑袋,它委屈的哼唧着。   明珠似乎看到自己靠在墙角瑟瑟发抖的样子,公子不会不管她吧,总不能刚来就挂掉吧?   “大小姐走的时候,怎么不把我也带走呢?”明珠感叹着,古代为奴为婢可真个辛苦活啊。   对比原主的尴尬身份,这不就是《红楼》里的鸳鸯嘛,只是这鸳鸯够厉害了吧,那是连王熙凤贾琏都要尊重着的人物,可是贾母一走,她不也是个悲剧吗?   “大小姐就是看明珠姑娘稳重能干,特意留姑娘在家中帮衬着打点的,总不能整个藕香亭的人都带走吧。”   稚奴回答道,又很是惋惜的说,“只是,明珠姑娘平常那般聪慧,这次却阴沟里翻了船,面对太太的诡计,竟是毫无还击之力,着实奇怪。”   明珠内心叫苦连天,怎么整,别人穿越都是帮原主崛起,她这是让原主从王者变青铜啊!   她一个90后的独生子女,想要宅斗都找不到人,这下可好……   就在此时,曦月进来禀告,带着些嫌恶的说,“公子,林家太太又来了。”   顿时,明珠浑身汗毛与小老虎浑身的兽毛都竖起来了——这是个让人生畏的角色。   苏昱年幼又生性洒脱爱玩,林府不比侯爷府,虽然身边一堆本家嬷嬷丫鬟瞧着,但是,比在侯府顺畅了不是一丁半点。   山高皇帝远,没得长辈在身边,无人管制,顺心如意,养病要紧,他连学都不必上。   那活得叫一个滋润又自由。   偏生卫氏作为当家主母,总是带着一颗关怀的心来问长问短的,他还不得不应付。   一听见“太太”二字,他便会无缘无故的感觉头疼,那就是侯府里被父亲检阅功课的感觉。   他按了按太阳穴,好不耐烦,又无可奈何,只得让人请卫氏进来。   卫氏昨夜来碰了钉子,已然知道今日不该来叨扰,只是,那位老奴仆睨大爷是当年对老爷林世凯有恩情的人。   故此,即便他一无是处,也依旧被留在这府中吃香喝辣,前面有过一个老婆,前不久得病去世了,这才向林世凯开了口。   林世凯每天里忙着官府的事情,牵挂着隽州百姓的民生问题,这府中的一干事物,他都是不理会的,把这事儿交给了卫氏。   若是旁人,自然也不敢闹到他那里去。   可是睨大爷黄土埋着半截身子的人,什么都能够豁出去,脸面远没有漂亮姑娘重要,于是跑到林世凯处告状,将当年对林世凯的恩情添油加醋说了好些。   林世凯不想落个不善待恩人的名声,便在今日与卫氏共进早餐的时刻,说了一句,“一个主母,这些小事儿都办不好,弄得人仰马翻,若是姝儿在,肯定没得这般事儿。” 正文 第5章 嫁给老男人   大小姐去岁刚过及笄之礼,林世凯身边一直都得宠的云姨娘便进言,大小姐过了及笄,眼瞧着就要婚嫁了,大小姐是嫡出之女,将后无论嫁给谁,都是高高在上的主母,迟早要为夫家管理内政,不如先在家里历练历练,免得做了人家媳妇,被人欺了去。   林世凯认为很是有道理,便让卫氏带着大小姐一同管理家事,哪里晓得,大小姐平常看上去柔柔弱弱,管起家事来,却很得力,恩威并施,宽严有度,很得人心,分了卫氏这主母的一半权。   卫氏心中对此很是不满,恩怨又加深了一层,总是认为是明珠在大小姐身边筹谋划策,才有这般结果,更是视为眼中钉,她又动不得大小姐,那就只能动明珠了。   明珠逃跑到了静园,卫氏想,这事难成了,本就打算这么算了,谁知道这位睨大爷又有着林世凯当靠山,此时反倒将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她是续弦,与原配王氏,还是有所区别的,她家世一般,父亲不过是捐来的八品官,她不敢得罪林世凯,只能硬着头皮去打扰着小公子了。   虽说苏昱的身份尊贵一些,但,毕竟是晚辈,恭敬地迎接着卫氏。   卫氏也是客客气气的,满脸堆笑,打量着公子的容貌风姿,总是恨不得这个孩子是自己生的,那简直是无上光耀。   “小公子近日身体可好?”卫氏喝了丫鬟奉上的茶,这才开口说话。   苏昱说,“一切都好,多谢婶娘担心。”   “胃口可还好?”   “心情如何?”   例行公事般的问了一通,苏昱也是认真又虚心的回答着。   卫氏左右看看,终究是开了口,“明珠这个丫头,自从离了老太太便越发不稳重了,睨大爷虽说年纪大了些,在府中却很是体面,有房产与田产,虽说是续弦,却好歹是正室,总比给人当妾的强,若是她命好,一索得男,将后少不得过好日子,没想到闹出这样的事情来。”   明珠好奇,是什么样子的女人,将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丑陋老男人?   这样的行为在现代可以判刑了吧?   她偷偷掀开门帘往正厅里看去,且见卫氏穿着一袭姜黄色的衣裳,端端正正的坐在正厅里,虽芳华不再,却贵在端庄典雅。   看面相也是忠实勤勉,像个能干的贤内助,却没想到能够做出这等强人所难的事情来,果然人不可貌相。   明珠感觉到了强烈的危机感,她不想嫁给糟老头子,她在现代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正等着她的白马王子。   她对爱情还抱着幻象,即便她年过二十五岁,迄今没有遇见让她动心的男人。   远远听见卫氏问:“那公子需要几日才能治好?”她将“几日”咬得格外重,以示强调。   苏昱想了想,倒也没有含糊,清晰的说出了一个答案,“七日。”   卫氏高兴得差点笑出声来,内心里不断的夸着,不愧是侯府里的公子,为人处世也是没得半点可挑之处,那张芳华不在的脸,一下子舒展开了,添加了几分姿色。   “好,那我七日之后,来领那个丫头出去。”   明珠的心终于加速跳跃了,不是因为遇见了动心的男人,而是遇见了大麻烦。   她幽怨的目光落在苏昱俊秀的面容上,你就不能多说几天吗? 正文 第6章 见死不救   若曦穿越,有个为她事事打理妥当的姐姐,项少龙穿越,遇见了个武艺高强护他周全的善柔。   明珠姑娘知道这样比较无耻,但是,她依旧打算耗在公子这里。   毕竟,宅门大院,暗流汹涌,这丫鬟的身份太低,在主人的眼睛里,简直就是随意可宰可卖的牛马猪羊。   她虽然是穿越的,但是,如今魂灵桎梏在这个小身板里,也不顶用,出了静园的门,怕是要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公子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明珠可怜兮兮的对苏昱说,神态像极了他养的那只宠物小老虎,就差哼唧着撒娇了。   苏昱端坐于榻上,正在专心临帖,抬眸瞧着眼前楚楚可人的姑娘,除了皱眉还是皱眉。   苏昱与明珠并不熟悉,不过是平常大小姐来静园小坐,她跟随在身边而已,这个姑娘是林家的老太太一手调教出来的,很是懂礼明事,平日里在静园连话都不敢多说,很懂规矩,如今失去了记忆,倒是把那些规矩全部都忘记了。   旁边的稚奴听见了为难道:“姑娘就不要为难我家公子了。”   “可是,你们忍心眼睁睁的瞧着我嫁给一个老头子吗?”明珠决定打感情牌。   可惜,还没有声情并茂的表演卖惨,从外头进来的曦月便很不留情面的说:“姑娘的脸怎么这么大啊?平白无故的给我家公子带来这样的麻烦,莫非还想着赖在我们静园里不成?”   公子只是借住在林家,日常开销都是侯府供应,身边服侍的人也都是侯府了带来的,贵主奴仆高人三等,曦月平常连林家的小姐少爷都不放在眼中,何况是个丫鬟。   “我家公子没有将你当场交给林太太带走,已经仁至义尽了。”   明珠还未张嘴,就招来一顿炮轰,简直是毫无还嘴的能力,眼巴巴地瞧着稚奴,古往今来,男人都比女人好说话的。   曦月道,“看他做什么?他倒是很想做好人,却从未想过公子的名声。”   稚奴还未张嘴,曦月就把他给灭了,又厉色问道:“昨夜是哪个不上心的丫头,没有把门锁好的,拉出去给她二十板子。”   外头有人回答:“是,曦月姐姐。”   古代豪门,丫鬟也分个三六九等,曦月虽然是个二等侍女,却是一等侍女宝禅亲自教出来的,现在宝禅回了侯府给各位主子汇报公子这半年来的近状,这静园的所有事物便都是她来管理了。   曦月见她家公子虽然依旧端坐着,却没有继续临帖,唯恐他心软又出手相助,便走近说,“公子可是忘记了,来林府之前,侯爷是如何交代的,林府老爷给您准备这么好的院子养病,是他的一片心意,您可千万不要去干预林家的家事,平日里,公子与林家小姐少爷们玩得密切,宝禅姐姐又是如何劝的?与小姐少爷们再要好,也要注重分寸。”   苏昱年幼,许多事情都得依仗身边服侍的人,但凡管着事儿的,都比她年长,从前不是在侯爷身边伺候的,就是夫人老太太身边伺候,他也都十分尊重。   想想也是这个道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是外宅的事情,还简单一些,后宅里的恩怨,还是不要参与了。 正文 第7章 他教她识字念书   “我为姑娘争取了七日时间,难道不够姑娘谋略化解危机吗?”苏昱瞧着明珠问道。   明珠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能说会道的女人,外头更是传来打板子的声音,有个小丫头喊得撕心裂肺的。   好可怕!   不过,这丫鬟也挺神气的,主子面子也可以这么说话?   “我这不是失忆了嘛?脑子里一片空白,并不知晓该如何去谋略?”   还是想想怎么穿回去吧!   苏昱听着点点头,“这样好了,我就用这七日的时间,给你的脑子里装点东西,然后,你自己去化解外面的危机,可好?”   好为人师,是肚子里稍微有点墨水的人,都爱犯的毛病。   苏昱最近日子不是很好过,天气转凉,他这个娇贵的身子,显得格外不适应。   而平日里的几个小伙伴,林家大小姐林玉姝去了金陵王家给母舅戴孝,二小姐林玉妍去了林氏本家南安参加族亲大会,一个类似淑女培训班的大会,林家大少爷林翊安、二少爷林翊轩外出参加秋闱,迄今还未回来。   剩下的三小姐林玉姚与四小姐林玉婉,两人同月生,前后不过差了六日,此时才过十一岁,整日里还在为了一些皮毛蒜皮的小事儿争论不休,与苏昱没得什么共同语言。   五小姐林玉婧刚过五岁生日,还是个集矮白胖于一身的糯米团子,三少爷林翊仁也不过七岁,正处于掏鸟窝子的环节,四少爷林翊鑫就更不用说了,还在尿床。   身子不好,不能外出,玩伴都出门了,没人陪玩,甚至在他身边殷勤伺候温柔体贴的宝禅姐姐都回了京城侯府,留下的就是闷声闷气的稚奴,以及泼辣厉害的曦月,着实没什么意思。   这下子静园里来了个明珠姑娘,倒是让他提起了几分兴趣。   苏昱出生在富贵满堂的侯府,父亲的侯爵并不是世袭,而是年轻时用战功换来的,威名赫赫,嫡母出自皇宗,是先皇亲封的云梦郡主,高贵无比。   可惜,他投胎时没有看清楚肚子,不是嫡出是庶出,所幸嫡母没得子嗣,对他视为己出,而生母李氏身份底下却深得武定侯喜欢。   那边嫡母无子,要抱他过去抚养,这边生母又不忍与他分离,还有个祖母觉得老年寂寥要亲自养孙子,他自幼就被当成战利品任人抢来抢去。   在女人堆里看着她们的各种争执长大,他也是受够了后宅女流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而让他十分不理解的是,他的父亲武定侯在战场上能提刀跨马杀敌军三千而不气喘,林府老爷林世凯在公堂之上辨忠奸断是非三天三夜依旧耳聪目明,却搞不定大小老婆们。   眼下明珠的事情,不参与也参与了,既然参与了就好好参与吧。   一大早起了身,被丫鬟婆子们伺候着穿衣洗漱,早膳过后,苏昱小公子一改平常的闲散模样,整理好衣装,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书桌之前,恍若平时教育他识文断字的老先生。   老佣人徐妈妈见小主子如此深感欣慰,她家小公子难得主动进一回书房的,莫非是要开窍想要读书考功名了? 正文 第8章 论婢女的自我修养   这是天大的好事儿,假设公子从前有这样的心思,这回就该跟着林府的两位少爷一起参加秋闱了。   她感动得老泪横流,恨不得拜佛烧香。   明珠姑娘此时已经不知道遭受多少白眼了,刷牙四处找牙刷,洗脸要找洗面奶,古代怎么连个皮筋都没得,一头长发无处安放,冒昧的问一句,你们的弹弓是用什么做的?   加上脸上还有着伤口,铜镜里看不仔细,明珠琢磨要个玻璃镜子,穿衣服怎么这么麻烦,里三层外三层的,这些都不打紧的,最难受的是,她好不容易才养得白嫩嫩的挺拔又丰满的包包,竟然又退化成了小豆豆。   明珠姑娘身上倒是有点肉,脸稍微有些胖白,可谓珠圆玉是也,看来原主并不是那种受人虐待的苦命丫鬟,这一点她倒是满意。   吃早餐的时候,瞧见苏昱的饭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小碗碗,里面盛着色香味俱全的各色小菜,看得人口水直流,一时没有把持住,直接冲了过去,恨不得用手抓。   被曦月一把拎着领子给拽回来了,“姑娘是怎么了?我家公子的餐桌,你也敢过去?久闻大小姐待姑娘如同亲生姐妹,日里同桌吃饭,夜里同床睡觉,可姑娘毕竟不是正经主子。”   曦月气呼呼的,甩着她的帕子指指点点:“何况,这两日姑娘装病充楞的样子,要这又要那的,何止是把自己当做正经主子了,简直比皇宫里的公主还挑剔。”   她,确实是家里的小公主来着……   只是现代穿古代,从天落到地,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不过走入苏昱书房的时候,明珠倒是又转了念头。   苏昱文质彬彬,腰杆挺着笔直的坐在书桌前,上面放置着深蓝色的书本,他正襟危坐,认真又严肃,一副教书先生的老练劲儿。   看这架势,他是要开坛讲座?   “坐。”苏昱一伸手,命令道。   明珠想着,哪怕这是一场梦,那梦里有这么好看的人,也算是一场美梦了,好好学。   她在他正对面矮一些的书案前坐下。   好,请开始你的表演……   苏昱并不是不爱读书,而是不爱读死板的书,在侯府里,父亲嫡母给他请了成白上千个先生,却依旧千篇一律,不是之乎者也,就是摇头晃脑。   学识高超一些的,茶壶煮饺子,倒不出,只知道掉书袋子;讲解能力强的,学识方面又没得出众之处,无外乎就是智信仁勇严,没得意思。   这次他自己要当先生了,他也没有更好的主意,只能照着先生们的样子学了,翻开书本,轻哼了两声,问明珠,“姑娘还认识字吗?”   我认识一本中华字典,可是,有用么?   她摇了摇头,苏昱微微皱眉道,“那我若是重新教你认字,怕是来不及的,这样好了,你跟着我读,先将内容记下来,等着背熟了,我再为你讲解意思。”   明珠虚心的点了点头,虽说是个大学生,读了十几年的书,但是可没有上过古代课堂。   于是苏昱读了起来,“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在之道,不可不察也。”   苏昱声音纯正又清亮,还有着男人变声前的细嫩与柔色,动听极了。   兵者?   明珠姑娘定睛瞧着苏昱,这话怎么这么熟悉啊?感觉在哪里听说过? 正文 第9章 你教我兵法做什么?   她跟着读了一句,顿时,书房内边传出一片朗朗读书声,外头打扫浆洗的丫鬟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她们的公子即便清闲到看云卷云舒,听雨落残荷,也不会主动去读书的。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明珠跟着读,于是,她明白为什么古代人读书要摇头晃脑了,这样比较有节奏感,就跟喊麦一样,要的就是一个节奏,手脚并用的哟哟喊着,比较有利于记忆。   苏昱一本正经的道:“我教的可能有些深,姑娘不懂也没得关系,但是一定要背熟了,虽然,不能让姑娘将后有多大的作为,但是,在这宅院之内求生,则是轻而易举。”   明珠读着读着感觉不对劲,忍不住问:“后面是不是,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   苏昱听着低头看看书本,再抬头看着对面的姑娘,一脸的不可思议,明珠忍不住的想要擦一把汗水,这不就是《孙子兵法》吗?   小帅哥,我一个丫鬟,你教我兵法干什么?   来之前,她心中做了个小小的幻想,今天他会往她的脑子里塞点什么东西呢?   比如,论古代阶级分明的封建制度?   再或者,论正房太太的权利与义务?   还有,一个丫鬟的自我修养。   再不济,也应该是当丫鬟犯错的时候,该如何避免主人的责罚?   最关键的一点,如何让一个丫鬟违背主人的命令,不嫁给一个糟老头子,却不受处罚。   她还打算找个小本本来做笔记,毕竟涉及到生死存亡,她积极性很高的。   现在……   “你读过兵法?”苏昱很是震惊的问道,他视为宝贝的才学,竟然连一个丫鬟也能朗朗上口,他不禁怀疑自己的才学了。   “额……”明珠眼珠子转了转,想着古代寻常女子都不能读书,富贵人家的女孩子们读书也是读什么《女则》《妇道》之类的,男孩子考科举也可能还停留在读《四书五经》《十三传》的层次,能够读兵法的人,怕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   “没有,不知为何,我脑子里突然冒出来这话。”明珠充满好奇心的问,“这话是何意?”   苏昱松了一口气,一副先生的做派道,“你先记住。”   记不住能够脱口而出么?这得感谢高中的语文老师,他说高考是一场战役,需要用兵法去对付。   高一开课,课本先不翻,先搞明白这个,明白何为天时地利人和,然后定计划,分步骤,合理安排时间等等。   一个上午过去,苏昱教得兴致勃勃,明珠学得怨声载道,小帅哥,你上学的时候,没有下课的说法么?   不吃午饭,都不带停的,嗓子都要哑了。   午饭时分,一群丫鬟们拎着食盒鱼贯而入,一样连着一样的往饭桌上摆着食物,饭菜香随风送来,明珠又流口水了。   不过她已经知道,这不是一个丫鬟的待遇,她得跟着曦月等人去“公共食堂”吃,可能是公子的剩菜剩饭,也可能是单炒的萝卜青菜。   苏昱比较麻烦,吃个饭,又是换衣又是洁手,恨不得先奉上三炷香,朝天三拜,很有仪式感的吃饭。   稚奴如同宫里的太监般先给他试吃,曦月在一旁给他盛汤布菜,旁边还有一群丫鬟伺候着。   正在明珠羡慕之际,苏昱抬眸朝着她看来,笑道:“哎,你过来陪我一起吃。”   哎,他竟然笑了……   公子皱眉,那是黛玉葬花的唯美。   公子展颜一笑,那可是史湘云醉卧芍药茵,真的让人醉啊。   明珠愣住,有些不敢上前,苏昱柔声道:“过来啊。”   曦月眼睛剜了明珠一眼,上前问道:“公子又是要做什么?她哪里有资格与公子同桌吃饭?坏了规矩。”    不等苏昱说什么,徐妈妈就过来了,“姑娘还晓得规矩?那置喙主子的主意,又是什么规矩?”   徐妈妈是侯府太夫人身边的人,已过五旬,看着公子长大的,虽然不管事儿,在静园地位却很是高。   她这一喝,很是威严,曦月也不敢造次了,细声问道:“您老怎生来了?”   “我来夸夸公子。”徐妈妈走近,公子急忙让人给她搬了个小杌子来,她坐下指着一干丫鬟们道:“太夫人千叮嘱万嘱咐,你们身边伺候着的人,要多劝劝公子读书,哪一个做到了?难得有个姑娘让公子进了书房,不该赏着?”   曦月无话可说,徐妈妈好好的把苏昱个夸了一顿,又苦口婆心地说,“公子啊,您身子弱,已经不能与你父亲一样习武,那就只能读书了……公子年岁也不小了……”   徐妈妈的一席话,大概就是某个恨铁不成钢的母亲的窝心话。   别人生儿子,我也生儿子,别人养儿子,我也养儿子,怎么别人的儿子考清华北大,我的儿子却只能考北大青鸟,你就给妈妈争口气吧……   看来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长辈的心思都是一样的。   徐嬷嬷打量着明珠,容貌虽不错,右脸上却有块大黑疤(稚奴给她贴的草药膏)点了点头,“我看这姑娘不错,公子就该由这种丫鬟来伺候,长得太漂亮,口齿太伶俐,都不大好……”   曦月平常就觉得这老妈妈爱唠叨,这话明显有所指,便说,“妈妈糊涂了,这不是咱们这里的人,是林府的丫鬟。”   “那便要过来。”   明珠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好哇好哇,赶紧要过来吧。   曦月道:“妈妈又糊涂了,不经太夫人的眼,谁敢往公子身边揽人来?”   “嗯?”徐妈妈无言以对,真是有些糊涂了。   曦月不耐道:“妈妈年岁大了,有什么教训,唤我们过去听就是了,何苦亲自跑一趟,巧儿,赶紧扶妈妈回去。”   有个小丫头过来把徐妈妈给搀走了,苏昱一直都安静地坐在那里,本身徐妈妈跟过来就是怕这些大丫鬟门出格的,所幸宝禅与曦月都很受小公子倚重。   她倒无用武之地,便就在这里养老罢了。   只是她这么来一趟,明珠再上桌吃饭,曦月也不敢说什么了,苏昱见她不高兴,就指着一盘冰糖红烧肘子说,“你不是喜欢吃肘子吗?这个给你。”   曦月甩手道:“我才不吃。”   然后,转身就走了。   明珠埋头吃饭,算是穿越来古代的第一顿正餐,而且,她已经明确自己的身份是个丫鬟,要珍惜有肉吃的日子,不得不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坡肉。   古人诚不我欺,这话用这个地方,太合适了。   原来当丫鬟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低级的,小主子面前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红楼梦》的大丫鬟,一个个也是威风得不要不要的,原主就是这么一个角色,伺候过老太太,伺候过长辈的丫鬟,总是会高人一等,后来原主又跟着这个府里的嫡出大小姐,明珠暗搓搓的想:只要把这个坎儿迈过去了,感觉还是很有前途的。 正文 第10章 穿越没带钱包   午饭后,公子要午睡,停课,下午也没说什么时候开始上课。   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是没有午休这么一说的,明珠就想着四处看看,顺便拖着稚奴当导游,过来这长时间,公子年幼却老道,不轻易说话,曦月太厉害,那嘴巴简直就是钩子,稚奴是最好说话的。   可惜游园还没有开始,曦月就带着两个小丫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气势,怕是是要上战场?。   明珠下意识躲在了稚奴的身后,她想着,曦月肯定为了午饭事情来算账的。   可惜,稚奴不顶用,直接躲开了,“我去喂元宝。”   “哎哎……”   明珠喊了两声,人家简直就是落荒而逃,“明珠姑娘,好威风啊,让我家公子这么对你,又是亲自教导,又是同桌吃饭的,还连带着徐妈妈也喜欢。”   曦月朝前走一步,明珠就往后退一步,明明她手里什么都没有,却感觉她手里拿着鞭子,随时准备要抽她似的。   “也不知道明珠姑娘平常是怎么伺候大小姐的,让大小姐那么厚爱就算了,今儿个把这些本事也打算用在我家公子身上么?”   曦月愤愤道,“你倒是很会攀高枝啊?”   “你、你想干嘛?”明月退无可退,后背已经贴在墙上了,不要打架,我是个文明的好孩子。   “虽说姑娘的脸被元宝给抓伤了,我们是该给姑娘治好,可是,姑娘也不能在我们这里白吃白住,是不是?”   我穿越没带钱包……   曦月身后的两个小丫头直接过来拎人了,一左一右的架着明珠就朝静园的洗衣房里拖过去了,里面堆成小山的衣服等着她……   明珠欲哭无泪,“你不会让我来洗这么多、这么多的衣服吧?”   呼叫洗衣机!   她懒得连内裤都用洗衣机转的。   “不洗也成,静园不养闲人……来人,开门赶人……”   “停停停!洗洗洗!”   不就洗衣服嘛,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   明珠一边洗衣服,一边思考宅斗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最后,得出一个感觉很不错的答案——有人想要我做什么,而我不愿意做,所以,我奋斗。   没有洗衣机,给一块雕牌肥皂也是可以的,实在不济,来点洗衣粉也可将就,光给个搓衣板,还有这些不起泡泡东西,是什么鬼?   还要自己打井水,连个塑胶手套都没得,别人穿越都是泡美男的,还一打一打的泡,她却是来服役的。   公子午睡醒来,已经半下午了,他爱好广泛,弹弹琴,逗逗鸟,跟老虎玩一玩,时间咻的一下就过去了。   次日,继续上课。   依旧还是《孙子兵法》。   苏昱正襟危坐,一本正经,问明珠,“昨日学的都会了吗?”   明珠抬起头,一脸疲惫,昨天初来乍到,就好像新员工进单位,第一天不用做什么,熟悉环境,即便要做什么也有人带着你,今天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一个丫鬟还等着人来伺候你啊?   上厕所的时候,真想一脑袋栽到便桶里去,看看这样能不能吓醒自己。   别人穿越好歹出点车祸,落个水什么的,她竟然是直接睡过来的。   “学会了,但是又忘记了。”   “嗯?”苏昱瞧着她那疲惫的样子,奇怪地问道,“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