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一路向北的汽车   十七岁那年,我首次背井离乡,坐上汽车,一路向北,赶往百里之外的高中报到……   我初中成绩名列前茅,中招却落榜落得一落千丈。父母望子成龙,不惜重金,将我送往一所二等高中,都林二高。   当爸爸颤抖着双手把一叠厚厚的红色钞票塞给邵书记时,邵书记没有丝毫推辞。他双眼放出金色光芒,起身跑到门口,左看右看,见没人,关上门,顺时针180度利索转身,伸出右手,迅速夺钱,塞进口袋。速度之快,肉眼难辨,他乐的一脸春光灿烂……   整个过程不足半分钟,我和我爹看的是眼花缭乱。   我从其中悟出了个道理,世上不仅知识能改变命运,金钱更能改变命运。或许金钱改变命运才是真的,当然,如此认为,不乏拜金主义的味道。   学知识是为了考学,考学是为了找工作,找工作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为了享受奢侈的生活。归根到底不都是为了钱嘛,不还是金钱改变命运嘛。   再说了,如果爸爸不忍痛塞钱,我便无学可上,我的命运定会沿着另一条与求学无关的轨道前行,另一条轨道未必比求学轨道差,上学也未必是唯一的出路。   由此可见,那一叠钞票改变了我的命运轨道,也就是命运。   当从邵书记的办公室出来时,我把以上的长篇大论以滔滔不绝之势告诉了我爹,他仍旧是一声不吭。他肯定在心疼那叠钞票,我能理解。当我又问他,我刚才所言是否正确时,他怒视了我一眼,说你说的很对,然后挥出右手,给了我一记降龙十八掌……   在我旋转了大约一百二十度后才站稳脚步,脸部剧烈疼痛,我没有自尊沦丧之感,因为我扫了眼周围,没看到除了我爹之外的第二个人。   在我蹲下来穿被甩出去的拖鞋时,我立马羞愧难当,一个对我正笑得花枝乱颤的幸灾乐祸的年轻女人进入了我的眼帘。   在传说中的二高就读之后,我发现它不仅是一所二流高中,更是一所下流高中,我们在一群九流教师的带领下忍气吞声、怨声载道。而这一切的开始都要从我坐上那班一路向北的汽车说起……   回想17岁那年的九月七号中午,太阳格外毒辣刺眼,挂在天空的东南方向。   我站在路边的杨树之下,握着两个鸡蛋,嘴里啃着一个红薯,兜里装着一百二十元生活费,身上背着崭新的黑色背包,挥泪告别父母,头也不回地爬上了一路向北的汽车。   说来奇怪,高中一个月放一次假,一个月后我又能再次坐上汽车重返故乡,我为何“挥泪”呢?   说来更奇怪,当第一次坐汽车时我失望地发现,坐车的感觉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好,而且途中我还不断闻到味道各异的屁味儿。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我每次坐车几乎都会闻到屁味儿,无一例外。   九月份,秋收即将谢幕,马路两边摆满湿意未干的金黄色玉米,农民伯伯行色匆匆地驾驶着三轮破车奔波于乡间道路。   中年司机以一种赶着投胎般的速度驾驶着汽车,横冲直撞,车窗外一切景物如时光般转眼即逝,无声无息。   忽然,一句歌词闯入了脑海,“时光一去不复回,往事只能回味。”   我立马伤感悲秋起来,难道我与肖莹之间的缘分随着初中的结束而烟消云散了吗?   如果时光倒流,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必会鼓起十二分勇气对肖莹说一句,我暗恋你三年了,你知道吗?   肖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如不请自来的猴子,在我脑海里活蹦乱窜,回忆令我心烦意乱,越发伤感。   如果回忆徒增伤感,那就让记忆删除掉那段回忆,无论那段回忆对你多么重要。   望着车窗外的行人、桐树和车辆,望着秋收之后的空旷田野。在这荒凉之季,我要为求学而离开家乡,恋家情节不免使我心生一丝悲凉。   不过一切新的事物令我心生欣喜;而前途的陌生风景,让我更加依恋这片养育了我十七年的乡村热土。   汽车正带着我一步步远离这片热土,我不知道它会把我带到一个什么鬼地方。   车内空气闷热,五味杂全,口臭与香烟味儿互相混杂……我被挤在一个破烂不堪的角落几乎窒息,昏昏欲睡。   我不敢稍有动弹,挤在我对面的是一肥婆,肥婆体型如熊,与我正面相对,她胸前的高凸疙瘩异常丰满,蹭的我上身直痒,热汗直冒。   我若稍微动弹,被她发觉,她定会骂我对她图谋不轨,随即当头给我一拳,若动起手来,我未必打的过她。我握着鸡蛋的双手被死死地卡在大腿位置,无法动弹,鸡蛋粉身碎骨,我恼的是咬牙切齿,车上的人多如蛆虫,挤死爹了。   其实,我想趴在肥婆的胸|脯上大睡一觉,那部位很柔软,使我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柔软的棉花枕头。我有了困意,坐车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半个小时后,我上半身被肥婆蹭得完全湿透,肥婆满脸通红,时不时地瞟我一眼,表情尴尬怪异,不难猜测,她不好意思了,我可没有故意占她便宜啊。   这时候我想上个厕所,热的汗流浃背,我只能隐忍不言,领略了何谓死要面子活受罪,可我又能如何呢?总不能为一己之私下车方便,而让满车乘客向我投来怨毒的目光吧。   每当汽车途径有茅厕之处时,我都会对其望梅止渴一番,心里想着,快了,快了,车快到站了。   由此可见,幸福也可以很简单,不是拥有车和房,只需要上一下厕所而已。   人的欲|望有时候是很容易被满足的,人容易忽视生活中的细小幸福,去盲目追求遥远的幸福,最终落得个一生无福的下场,得不到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吧?   回想初三那年,我与师兄在课间比赛喝水,在众人不怀好意的喝彩之下,我俩各自用嘴对准三十斤的大桶矿泉水,仰天狂饮。   赛前,我口出狂言,对师兄说,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师兄不甘示弱,用食指和中指指着灯泡发誓说,要是喝不哭你,我誓不为人。   结果,我败得很惨,喝了几口就滴水难进了。师兄光荣获胜,灌了小半桶水。   上了课开始做卷子,师兄脸红脖子粗地对我说他急需上厕所,受不了了。   我拍了拍他装满水的宰相肚,一筹莫展,因为班主任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初中校规第三十八条规定:上课时禁止随便入厕,若情况紧急,需向老师请示。   我班主任乃一介女流之辈,她有言在先,不能先跑到讲台上,再向她请示入厕一事。她说她不好意思拒绝别人的“先斩后奏”,她规定必须在座位上向她大声请示入厕一事。   也就是说,让你在座位上先举手,再大声说“老师,我要上厕所。”如此一来,在座众人无人不知你要入厕这一光荣事件。然后班主任眼里先闪过刀光剑影,再准奏说:懒人屎尿多,去吧。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上个厕所为何非要搞得跟太监郑重其事地宣读圣旨似的那么隆重?   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课堂上老师能抽烟、喝水、吃口香糖、睡觉,打嗝、放屁,而学生却连水也不能喝水?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回答问题时非要站着?为什么上课进班迟到了要向老师鞠躬道歉?   我还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男教师的厕所不准男生光顾?为什么男老师的厕所与女生厕所相邻,而不是男生厕所与女生厕所相邻……   师兄的情况很不乐观,他饮水过多,憋的生不如死,头上布满了浓密汗珠,他哭丧着脸,一直问我怎么办,怎么办?他不敢贸然冲出教室奔赴厕所,被领导逮到会被扣掉班级积分。   扣了班级积分,班主任会很不爽,后果很严重,她会停你一个礼拜的课,让你回家反省自己的过错。   我看不下去了,也受不了了,师兄不停地扯我的衣袖,扯的我心乱如麻,一连做错了好几道最擅长的几何题。我心急如焚,好像急需方便的人是我,而不是他。   什么叫度秒如年?问问急需方便而不能方便的人就知道了。   最后,师兄无可奈何地哭了,他不敢放声大哭,只能趴在桌子上默默哭泣,眼泪大滴大滴地夺眶而出,泪珠如一根燃烧的白色蜡烛,蜡泪晶莹剔透,打湿了试卷。   小小年纪的我能换位思考,如果被憋的人是我,想必那滋味也不好受。虽然我暗自庆幸被憋的人不是我,而是争强好胜的师兄。   我又想到,如果不是我与师兄打赌喝水,师兄不至于如此的痛不欲生,我感到很愧对师兄。   于是,我大发慈悲,忍痛割爱,拿出新买的、能砸死人的特大号保温水杯递给了师兄。师兄接过水杯心领神会,却犹豫再三。我不断怂恿他必须那么做,否则膀胱必将破裂,搞不好到时候连老婆也娶不上,膀胱坏了不能生育。   师兄面露惊慌之色,当即许下请我吃三根火腿的诺言,让我为他掩护。为了三根火腿,我想我必须鼎力相助、义不容辞。   师兄低头,面相墙壁,一手解下腰带,一手拿着杯子,对准杯口将水放出。即将放完之时,师兄面露陶醉之色,“啊!”了一声。我赶紧伸手堵他的嘴巴,他一失手成千古恨,把杯子“咣当”一声巨响地丢在了地上,黄色液体肆意流淌,一股熟悉的刺鼻气味儿迎面飘来,在班里迅速扩散……   这件事惊动了学校,师兄成了轰动一时的名人,师兄他爹用卖玉米的钱买了两条好烟、三斤牛肉赠于校长才将此事彻底摆平。   回家后,师兄他爹问师兄到底怎么回事?师兄两手一摊,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师兄他爹听后捋起袖管,说我也没有办法。他当即采取以毒攻毒的方式,扇了师兄两个巴掌……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再续前缘   汽车加油时,我趁乱挤了出去,健步如飞地冲向厕所,掏出家伙,开始“放毒”,嘴里不停地嘟囔着,解放了!解放了!与此同时,我意外地发现我创造出了一条优美的水质弧线,弧线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哇嘞!原来尿柱也有比烟花漂亮的时候啊。我心情舒畅,激动地扭动屁股、捏住家伙乱晃起来,一不小心浇到一个胖子身上,明确地说,是他进来时过于匆忙,一不小心撞到我的弧线上。   胖子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一激动又说了句,你丫悠着点儿,别浇老子身上。他没有说些什么,因为我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就提着裤子溜之大吉,跑到了车上。   到了车上,我有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无论你相信与否,我都要告诉你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的第六感超准,比如一般晚上梦里出现的东西或人,在未来三天之内定会被我遇到,十次八准。   其实,我担心的这个“不好的预感”并非多虑,那个胖子居然是我高中的数学老师,后来他在拍了无数次马屁之后还晋升成为了我的班主任……   步入高中前,我还天真的把高中生活想象的万般美好,因为初中三年令我无法喘气:学校封闭管理,校风比七十岁的校长还封建,没有娱乐活动,没有自由空间,没有恋爱可谈,繁重的作业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一天到晚被困在一堆教科书里……那时候我成绩出类拔萃,也算过的充实。   初中压力大,我一心想解脱枯燥的校园生活,只能把自由寄托在高中,如同小学时代把美好的幻想寄托在初中时代一样……   可我发现,这些“时代”一个比一个让我灰心失望,一个比一个让我前途迷茫……   下了一路向北的汽车,我又转坐小二路公交直奔学校,我假装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眼睛不由自主地在左右两旁的妇女身上不断游离,她们的低胸衣、超短裙把我吸引地蠢蠢欲动、想忍不住多看几眼,我发育成熟,已经有了动物见到异性后的最原始的本能反应。   我把书包压在身体的敏感部位,闭目养神,属于女人的体香飘入鼻孔,城市女人比农村女人更有味道,她们用着香水有毒的浓浓香水。   在校门口下了车,我退后一百多步,站在一个饭馆旁边,驻足观望都林二高,发现它怎么看都像一座带有马桶的巨型坟场,教学楼建造的跟个棺材似的,餐厅长得酷似马桶,这么一个烂地方花掉了我爹好几千元,这么一个鬼地方居然让成千上万的幼稚学子对它魂牵梦萦。   摇了摇头,我单手提包,迈入这座葬送三年青春的“坟场”,校园里栽满了绿油油的黑槐和白皮的杨树,风儿轻轻吹拂,偶尔几片落叶飘然落下。年龄与我相差无几的家伙遍地都是,他们的毛儿很杂,红橙黄绿青蓝紫,也有鸡窝头或卷毛,他们毛色的时尚把我衬托得更加土气。   大门内侧停放着的一整排教师的豪华汽车与外侧一排破烂不堪的学生自行车形成鲜明对比,老师与学生的等级高低到处可见。   一个一脸看起来“我很叼”的黑脸保安凶神恶煞地立在门口,手里摆弄着一根短粗的警棍,一副随时准备战斗的架势,他脸上还留着横七竖八的显眼刀疤,长得面目可憎,十分违法。   我告诉你,别看黑脸看起来很能唬人,其实他并不牛逼,他能用一根警棍把别人搞定。我比他更牛逼,用一根两毛钱的香烟就能把他搞定,如果给他一包烟跟他商量着杀人放火、草营人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融入了嘈杂的人群之中,感觉自己渺小的如若无物,我想“坟场”除了大之外再无其他特点了吧?   如果当初不是那个美籍华人出资三千万元大规模扩建了“坟场”,它就不会如此之大,也不会有这么高的知名度,更不会引得无数盲目的家长慕名前来,不惜花费重金把孩子送到这里。   几年后,他们又毫不讲理地咒骂那个美籍华人,并把子女落榜的满腔愤怒发泄在人家身上。   人家行了善事,修建学校,学校作为一座建筑物与孩子的落榜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怎么能把一切责任推在人家身上呢?   一个学校永远不会犯错,犯错的是学校的领导者,就好比汽车不会撞人,撞人的是司机一样。   你们人云亦云地为子女盲目选校,你们错手把子女的前程毁了,你们能怪谁呢?你们的盲目选择造就了自己的活该,断送了子女的前程。   后来,我被迫在一个大雪飞舞的晚上逃出这里的时候,就没有咒骂那个美籍华人,人家是个无辜的善良老人。   只不过我超强的记忆力记住了一些人的丑恶嘴脸,他们是荒唐的领导者,长得肥头大耳、狗仗人势、一副贼相,他们唯唯诺诺的简直就一孙子,他们又耀武扬威的牛逼的不行……   我来到了分到的班级23班,23班是普通班,这跟我出钱的多少有着直接的关系,站在排队报到的队伍后面,想起了我爹先前说的一句让我很感动的废话:如果咱家有钱,老子就让你进特优班……   班级门口几个人在窃窃私语地谈论着什么,师兄拍了我肩膀下说:“枫子,你怎么来这么晚?”   我说:“你们谈论什么呢?”   师兄笑得很贱,拉着我挤进人群,踮起脚尖,指着人群中间的一个正在数钱的女人的胸口处说:“枫子,你有没有觉得不对劲?”   我仗着自己一米八的魁梧身躯轻易地拨开人群,向前挤进一步,又把前方的几个黄色脑袋给按了下去,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不是我爹抽我时嘲笑我的那个女人吗?倒霉到家了,她怎么是我的班主任,我为此发呆了好一会儿。   “你是不是欠揍!按着老子的脑袋很舒服吧,说你呢!”被我按着脑袋的黄毛家伙骂了句,我反应过来,连忙道了句谦说:“对不起,对不起。”   师兄他们几个问我:“你发现了吗?”   我有点尴尬地说:“发现不对劲了。”   一个个头大约一米六的家伙把我们几个拉到门外,一脸贱笑地说:“以我阅妞无数的经验来看,班主任的胸十有八九是假的,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摸一下,一摸辨真假。”   这个家伙是我的室友,教师子女,高一复读了三年,我们尊称他为文祥哥,在我追求喜欢姑娘的道路上,他是鼎力相助,但未立下汗马功劳。   我们遇到任何的情感问题都会找文祥哥,他自称情圣,对女性有着多年的研究。在春夏季,他那对出了名的小眼睛能在二百米以内准确地说出脱了高跟鞋的女性身高和体重。他还自吹,一百米以内能看出女性的胸的尺寸和重量,并且准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五十米内鼻子能闻到女人是不是来了血事。   我高一的班主任叫王婷,二十多岁,时光的流逝并未冲淡我对她的深刻印象。   她身上有一个最突出的部位,雷公嘴,她身上也有一个最不凸出的部位,一马平川的胸。搞笑的是,她还特意买了一对特丰满的塑胶壳摆在胸前充当丰满、欺骗众人,后来在同桌阿曹的一拳之下现出了原型,我到后面会详细叙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报到结束,我拿着分到的宿舍号去了六号宿舍楼。   校园里走动着穿着五颜六色裙子的小姑娘,热风扬起她们的裙边却未能吹干|她们胸前的两大团湿痕,湿痕让她们焕发着女性的魅力,香气逼人,肉的味道更加令男人陶醉。城市的姑娘打扮的时髦、漂亮,我走路的速度慢如蜗牛,对入眼的姑娘们观察得聚精会神,只怪她们过分美丽。   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拐角处,走路不长眼的我与一个女孩撞了个满怀,我抬头一看,一个黑皮肤的女孩映入眼帘,眼前顿时一黑,差点晕了过去,我惊讶地叫了一声,哇嘞!   你猜我看到了谁,肖莹!我心爱的梦中女孩肖莹,她居然与我来了同一所学校。   我大惊失色并不结巴地说了心底的四个大字:“再续前缘!”   她好像没反应过来,惊讶地用比脸还白的纤细小手指着我微笑着,可爱的樱桃小嘴一张一合的。   为避免吓到人家,我稳了下情绪,故作镇定,彼此寒暄几句之后,恋恋不舍地与她说了再见,然后是彼此擦肩而过,相向走去。   走了两步,忍不住频频转身,目送她走向远处,直至身影完全消失在人群之中。   那天,她瀑布般的黑色秀发披在肩膀,穿了件灰色的连衣裙,与其肤色很是搭配,她很理智且有自知之明,从来不穿白色衣服,以此避免与肤色形成的鲜明对比。   肖莹也来了二高,我心里乐开了花,无视一切白皮肤的女子,雷厉风行地冲向六号宿舍楼,途中差点踩死一个摆地摊卖水果的,我还扭头骂了句,你小心点,走路不长眼啊!   502成为了我的宿舍,几个室友不是混子就是痞子,吃喝赌嫖抽除了嫖之外样样精通,在朝夕相处后我和他们成为了一路货色。   其实,我想不出来,学生跟痞子到底有何区别?   考上大学后,我多次问众人这个问题,我们跟痞子有何区别,得到的答案基本一致:你个傻比,二者有区别吗?   我说,难道我也是痞子?   他们直言不讳地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直到某一天,我听到一个有点儿歪嘴的著名主持人说了一句:现在的大学生打扮的跟小姐一样,现在的小姐打扮的跟大学生一样。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思考那个毫无意义的幼稚问题,因为我周围的痞子太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生活在一片天地里,我们都一样。   如果痞子是自由的,那就让我成为一个善良的痞子吧,谁都不要拦我,包括我自己的良知。   我正式做的第一件很痞的事儿是认识了一位叫小泽玛利亚的姑娘,这事儿要从那一晚开始说起:   宿舍是十人间,里面住着六个人,其中一个是高四学长,学长是情场老手,在很多个需要女人的寂寞深夜向我们传授了九九八十一套追女孩的技巧,还告诉了我们许多成人网址,我们把他的丰富经历传的是神乎其神。   更让我们对他羡慕的是,他三天两头地把女朋友带到宿舍过夜,他很自私,从来不考虑我们的感受,总是一个人享受女朋友的苗条身体,连他女朋友的一根长发也不准我们碰。尽管我们对他软磨硬泡,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学长的女朋友人长得漂亮,素质也高,每次与学长办事儿从来不叫一声,不过我依然能发觉他们在夜里具体哪一刻办的事儿,我住在他们的下铺,当我感觉的到地震之时就知道他们开始办事儿了……   室外传来哗啦啦的声响,那是夜风吹落了树叶发出的声音,宿舍后面栽了几棵杨树和一根有些年头的光滑电线杆,电线杆和杨树距离几个窗户很近,一伸手就够到了。   电线杆为我|日|后外出上网或与女朋友约会提供了捷径,我只需在夜深人静之时打开窗户,伸手够到它,四肢夹住它,借助伟大的地球吸引力,抱着它顺势而下,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便能从五楼滑到一楼,不费吹灰之力地、方便、快捷又安全。   你应该知道,从五楼下到一楼,哪一种方法最快,当然是直接从五楼跳下去最快,那样的话死的也快,而那根电线杆就以一种安全的方式帮我实现了那个最快的方法。   我不能抱着个电线杆由下而上、从一楼爬到五楼,我不是猴子,并无攀爬高树的能力,虽然我的脑子跟猴子一样活泼和向往自由。   文祥哥就有这种能力,他能借助一根光滑的电线杆对抗强大的地球吸引力,从一楼直接爬到五楼。   我俩各自身怀恰恰相反的绝技,文祥哥能从一楼爬上去却不敢从五楼滑下去,他说当他手扶电线杆往下俯视时,总有一种想跳下来的强烈冲动,尽管他尝试了无数次也没成功一次,因为他说他怕死。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放纵自己   由于我俩身怀相反的绝技,文祥哥常贬低我,说我是一个顺势而下的人,将来步入社会了必将随波逐流,成为弱者。而他必将逆流而上,成为强者。   其实我忘了说了,我放纵自己上网、逃课,是因为对学业的无望,对理科数、理、化、生的一窍不通,尽管我对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还是学不会。   后来,在我花费了两天时间、用了300种方法去解答一道函数题,最后得到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之后,我他妈完全放弃了伟大的理科,它深奥的、扯淡的让我没有办法。   理性残酷地告诉我,理科是需要天赋的,我的悲哀在于没有半点儿理科天分。那时候,我头痛时常发作,生活充满灰暗,死气沉沉,看不到未来的一丝希望。   再后来,我变得一天天空虚、无奈,时常压抑在深夜,直到那天晚上才得到解脱,放纵自己的灵魂去自由的流浪……   那晚的夜出奇地静,静的只能听到风声,远处偶尔传来几声蝙蝠的叫声,窗外一轮圆如玉盘的明月高挂天空,银色的月光透过窗户射进宿舍,洒在了我憔悴的脸上。   我的上铺再次剧烈晃动,一滴黏糊糊的东西滴到了我的脸上。我被滴醒了,如往常一样,反应灵敏,借助月光,迅速瞅了瞅旁边几个一动不动的床铺后。在确定不是地震后安下心来,伸腿蹬了一下上铺,暗示学长与女友办事儿悠着点儿,别从五楼掉下去摔死了,窗户上没有防盗窗。   学长非但不知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把床晃的地动山摇,我也跟着他们一块天旋地转地摇晃,靠,要吐了。   学长的喘息如牛并没有惹恼我,他女朋友的一件内|衣落到了我的脸上倒是彻底把我给惹急了,寂寞的我想问问他们能不能加我一个,三个人一块晃岂不是更刺激、更给力、更过瘾?   我很想那么问,但我不能这么问,我虽然心里很无耻,但我不能表现的太过无耻,我打滚在床上,睡不着了。   一怒之下,我把由两个凸圈组成的内|衣扔出窗外,正巧砸中楼下一对亲热的情侣,男的声嘶力竭地一阵咒骂。我躺在床上不敢动弹,做贼心虚地向下瞅了一眼,距离太远,没怎么看清楚。   我拿出耗子买的专门在夜里用来偷窥女生宿舍的高倍望远镜,借助月光望到了楼下的一对光着上身的男女,女的上身一丝不挂。她双手合成喇叭状,仰头尖着嗓子骂了一声,不要脸。   靠!她大半夜与男人鬼混连个衣服都没穿,还骂我不要脸?我让你骂!我伸手够到窗前一瓶不知道哪位前辈遗留在宿舍的一瓶黄褐色的液体,没考虑瓶子里装的是不是从人体内排出来的液体。我拧开了口,对准下面的两个人影,扔了下去。   在下手之前,我敢断定,他们不知道是我干的,除非他们提着那件内|衣上来找人…要是真的上来找我,我就死不承认。   我点了一根烟,喷云吐雾,我喜欢在室内抽烟,烟气浓,青色的烟雾让我很有成就感。   楼下安静了,我披了件衣服,夹着烟走了出去。   满地狼藉的楼道,异常安静,偶尔传来几声熟睡人士的梦话,一丝凉意侵入身体,想必大概是凌晨了。我下到有厕所的三楼撒了泡尿。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它纹丝不动地站在窗户上。我借助暗淡的厕所灯,瞪大眼睛,朝距离我十米远的身影瞅了几眼,才看出来是文祥哥?   这孙子这么晚了站在窗户上干嘛?这孙子是不是刚上完网从光滑的电线杆上爬上来?一定是的。   我叫了声:“文祥哥。”   文祥哥瑟瑟发抖朝我瞟了一眼,又转向窗外,嘀咕道:“怎么办,怎么办?”   我猜文祥哥肯定是不敢从一米多高的窗户上跳下来,他一定是怕跳下摔伤吧?   我这么自以为是的想着,二话没说走了过去,一把抱起他,把他拽了下来。   文祥哥站稳后,推了我一把,说:“我靠!你有病吧?”   我愣了下,脑袋里一片空白,我好心把你从窗户上解救下来,怎么成了脑子有病?   文祥哥说:“老子费了好大劲才爬上去,你怎么把老子一下子搞下来了,老子搞死你!”   文祥哥个子虽小脾气可不小,他没有搞死我,只是一跃而起在我脑门上拍了一掌,又拽住我的领口,我从上而下莫名其妙地俯视着比我足足低了一个半头的文祥哥。   如果你在场的话,你会看到我一脸的藐视,我不屑与比我个子低的男生动手,搞得跟我欺负人家一样。我也不屑跟比我个子高的男生动手,搞得跟人家欺负我一样,最主要是我打不过人。   考虑到彼此的身高,我顺着他的手劲儿低头弯腰,这样我的脖子稍微舒服点儿,不至于衣领被扯烂或脖子被累断。   没想到他个混蛋得寸进尺,拽的更紧了,我将计就计,蹲在地上,让你使劲拽。   文祥哥惊讶地说:“你怎么了这是,难道想讹诈老子不成?”   我说:“你说到底怎么办吧?你如果想跳出去,从咱宿舍后面抱着那根电线杆不是更方便吗?”   这话我说的软绵无力,被他拽的有点儿累了。   文祥哥说:“少废话,老子乐意从这儿跳!”他又接着说:“你趴下,让我踩着你的背爬上窗户,这事儿就算完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你一马!”   这厮又要爬到窗户上去,他到底要干什么,都这么晚了?难道他要跳楼不成,我道听途说了许多关于学生为情自杀的事件,文祥哥又是个闻名全校的拈花惹草的主儿。他以前对我说过,站在五楼窗户前,向下俯视的时候会有想跳下去的强烈冲动,我认为他是要为情自杀,五楼太高,他选择了三楼。   我好言相劝地说:“文祥哥,你冷静点儿,凡事想开点儿,你可不能轻生啊!你这一跳小命可就没了,你考虑你爹妈的感受没有?”   文祥哥很凶地说:“谁要轻生,你才要跳楼呢。老子要跳出去上网,你少废话,快把老子搞上去。”   听了他的话我本应该笑笑,我没笑也没有哭,我哭笑不得,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说完之后给了我一拳,力道不大,却激怒了我。他把我害的差点摔了一脚,还踩到了一只大老鼠。文祥哥,你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实在不能好好说好好骂也行,干嘛非要动手?   我懒得搭理他,把他抱到了窗户上,不跟他费什么话,你不是说跳吗?就让你跳,跳下去摔死你。   办完事儿,我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住了我,说:”你回来。”他的语气比较温和,跟娘们儿并无差异。   我很不友善地说:“你有话就说,有……”我尽力把下半句有屁就放给憋了回去。   文祥哥说:“你上来一下。”   我说:“我不上去,你要跳自己跳,别拉我下水。”   我说,你不是跳下去上网嘛,三楼那么高不摔死你,也摔残你,最好摔你个半死不活,后半生苟延残喘、瘫痪在床。   文祥哥说:“我不敢跳的,跳下去会没命的。”   我说:“那你就滑下去。”   文祥又说到了点子上,道:“李小枫,你忘了,滑下去是你的特长,而我的……”   我猜到他要说什么了,早上起床,我喜欢借助宿舍后面的电线杆划下去,这事儿室友们都知道。   我说:“那你看着办吧?”   文祥哥说:“我这个人不耻下问,你给老子示范一下,老子在旁边学习一下。”   看在一个宿舍的份上,我就帮他这次,把我的独家绝技传授于他。我手扶窗框,猛吸了口气,双臂用力,双脚迅速弹起,一个膝盖够到窗框,双手猛一用力,爬上了窗户,抱着树干,动作熟练地滑了下去。   文祥哥在三楼朝下连连拍手叫好,道:“好家伙!好家伙!”   他鼓起了好几次勇气还是不敢滑下来,他说他怕死,跟以前一样,总是想往下跳。   我朝上喊了句:“我都下来了,你不下来不是坑老子吗?”   文祥哥喊了句:“你等下,我马上就来……”   说完,扭头不见了,我一人傻站在楼下,感觉被骗了,再想上去已是不可能。只能等到天亮进班了,我很恼火,在心里把文祥哥的祖宗十八代日了个遍,男女不限,包括家畜。   几分钟后,文祥哥鬼头鬼脑跑到铁栅栏大门旁边,他骂着“那该死的玻璃真结实”,踩着凳子往墙上爬,然后动作优美地跳了下来,落到地上的那一刻翻了个漂亮的跟头。   我算是明白了他为什么站在五楼向下俯视时有想往下跳的冲动了,因为他擅长跳,他从墙上往下跳的时候很有魅力,如果从五楼跳下来是不是更有魄力?   我说:“你从哪儿出来的,一楼的内门不是锁了吗?”   文祥哥说:“我把门旁的大玻璃卸了下来。”   我拍马屁说:”哇靠!文祥哥好棒啊!”   文祥哥得意地秀了下肱二头肌,又单手撑地,做了几个俯卧撑,脸都憋红了。他很潇洒地甩了下长发,说:“走,哥带你去上网!”   我说:“我不去,你自己去吧。”   文祥哥说:“现在凌晨一点多了,你又爬不去回,跟我上网去吧,我把小泽玛利亚介绍给你。”说着他就拉着我就走……   这名字很长,他妈|的怎么跟马来西亚差不多?我说:“小泽玛利亚是哪个国家的名字?”   文祥哥听了笑的连咳嗽带喘,肺快吐出来了,说:“小泽玛利亚是日本第一美女,中国男人的心中偶像!”   “这娘们儿的名字真长!”我说:“我身上没钱,大半夜的,要不是你把我骗下来,我正在床上睡觉呢。”   文祥哥犹豫片刻,大概觉得对不住我,他说:“算了,老子请你一次!”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校园,像两个夜间行窃的贼,一路谨慎地提防着夜间巡逻的保安,如履薄冰地走过洗|浴中心、篮球场、食堂、教学楼,最后来到了男生厕所后面的墙边,墙大约三米多高,墙底有一个不知道哪一届先驱挖的狗洞,洞应该有些历史了。   在到底是跳墙出去,还是钻狗洞出去的问题上我们产生了分歧,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这一谈论就是半个多小时。   我建议跳墙出去,理由是,我个头高,助跑几步,纵身一跃就能跳过去。   文祥哥说:“你那样做很不讲义气,你很自私,你的个子高大跳出当然没问题,你考虑过我吗?”   我很自私地说:“人本来就是自私的,人对别人都是自私的,只有对自己才是无私的。”   我又重复了一次说了不下40多遍的话:“要不我跳墙,你钻狗洞吧?”   文祥哥气的直跺脚,说:“我的嘴巴都说烂了,要是你跳出去了而我不跳,那我岂不是很不讲义气,要不咱俩都跳吧,我借用下你的肩膀?”   眼看天越来越亮,看样子我只好蹲下来让他踩着肩膀翻出去了,再争论下去,大家弄不好都得渴死,唾液全喷对方脸上了,靠!嗓子也干得冒烟儿了。   待我退后几步,打算纵身一跃时,身后传来了“站住!站住!”的吼声,我扭头一看,不好!两个保安正火速向我这边儿跑了过来。来者不善,杀气冲天。   墙外的文祥哥把头伸进狗洞,急切地说:“保安,是保安,你快跳,被逮到就完了!”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卡在狗洞里了   他一说,我急了,试着跳了几次,怎么也够不到墙顶。来不及了,我想只能钻狗洞了,我一头扎进洞里,拼命往外钻,身子钻到一半的时候卡在洞里了,钻不出去,退不出来,我妈说过我的腰比较粗,而洞又不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我卡在洞里鱼死网破地拼命挣扎,文祥哥杀猪般的吼叫,拽住我的胳膊,像老头拽刚出生的牛犊般用力往外猛拽,却怎么拽也拽不出去,我不停地嘟囔着他|妈的完了,完了!   墙的另一侧隐隐约约地传来警察抓贼的口号“站住,站住!”,声音越来越近,预示着保安们要杀过来了。   我被死死卡在洞里,我怎么能“站住”呢?我也想站住,问题是,我能吗?   我顾不得思考这个无聊的问题,墙外的文祥哥手忙脚乱地拽我,墙的另一侧,两个混帐保安已经开始用脚很努力地对我乱踹,无数的“脚踹”如雨点般落到我可怜的腰间、屁股上、大腿上、小腿肚上、脚上……   腰以下的部位传来剧烈的疼痛,不要紧,我的大腿粗,腿上的肌肉发达,不过,我担心是,他们瞄准我的裤裆踢上一脚,那样的话,我的子孙后代就完了,我也就断子绝孙了,下了地狱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在那火烧眉毛的紧急时刻,我想到了鱼死网破、我想到了不进则退、我想到了勇往直前、我想到了宁为战死鬼不做阶下囚、我想到了我要钻出去、我想到了保安会把我打死……   我发了疯似的手舞足蹈、扭动屁股却无济于事,有一个保安在拽我的脚,我怕被他拽回去,被拽回去的话,他们会把他们的大脚转移到我的上半身,我的五脏六腑恐怕会被打成内伤。   文祥哥更加慌了,拽的更猛了,他一猛可不得了,他|妈的他死死地揪住了我头两侧的长发,一只脚蹬在了墙上!头皮传来被撕裂般的疼痛,痛的我鬼哭狼嚎。   我疼的失去了理智,慌得无法形容,我气壮山河地大吼一声“去他妈|的!”,使出了背水一战的最后力气,抓住地上的一把不知名的植物,两脚跟着一阵乱蹬,好像蹬到了一个坚硬的脑壳。   你知道吗?就是那一脚下去之后,我借助那一脚的力量钻了出去……   全身而退后,我累的体力不支,趴在杂草和碎砖头的草地上,文祥哥坐到地上重复着“我擦!我擦!……”一个小平头从洞里缓缓探了出来,不慌不忙地说了一句,站住,别跑!   我二话不说,腾地站起来了,瞄准洞里的小平头,使出比踢足球还大的力气踢了一脚。小平头惨叫一声,问候了句我妈。   那一脚踢的相当过瘾,导致的后果是,我右脚的小脚趾轻度骨折,我的一双鞋被他们拽的一只不剩。   逃出来后,我们摸黑前进,穿越了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右拐、踏上神火大道,向北大概走了两百多米的路程,到达“网虫”网吧。   在网吧门口,文祥哥很仗义地给我买了个肉夹馍和一瓶啤酒。到了网吧,文祥哥说让我见见世面,他给我打开了一些很刺激的网站,并向我一一介绍了苍井空、小泽玛利亚和松岛枫……   第二天上完网,文祥哥说:“兄弟,经历了昨晚的同生共死,你我就是好兄弟了。”   说完,他把鞋子脱给我一只,说:“鞋子你我一人一只,有福同享。”   我感动的鼻头发酸,眼泪险些掉下来,道:“有难同当。”   文祥哥握住我的手,嘴里叼着烟,很严重地说:“有逼同操!”   我们抱成一起哈哈大笑。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喝酒、第一次上网、第一次看少儿不宜的片儿、第一次翻墙出校、第一次被保安打……总之,我的好多第一次葬送在了那个疯狂的晚上……   因为对学业的无望和空虚,我喜欢上了网络却从不打游戏,只喜欢看电影和网聊。到了后半夜当然也会欣赏一个小时小泽玛利亚的精彩表演,因为我以前从未见识过那些刺激的画面。从课堂上无法领略到成人世界的风采,自学成才是中国学生了解性的普遍途径。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对性无不充满好奇,这没什么难以启齿的,很正常……   我是个经常失眠的人,对我而言,在宿舍睡觉与在网吧区别不大,反正怎么样都睡不着。二者的区别在于,在宿舍,我躺在床上数天上的星星;在网吧,我欣赏小泽玛利亚、苍井空的精彩表演。   不久后,我的生活完全白昼颠倒了,我从心理上极度排斥理科,而二高是一所重理轻文的学校,一天十二节课,至少有九节是理科。所以,大多数的课程我都听的如听天书,步入高中后我不再对学业充满自信。我告诉你,在小学和初中的十年来,我在学业上所向无敌、对任何的难题都攻无不克。小学时我想不明白,学习简单而愉快,为什么会有笨蛋考试得个位数?他们为什么上课除了学习什么都做呢?   当我一筹莫展地面对深不可测的理科才找到以上问题的答案:因为学不会的无奈、空虚而导致的自暴自弃。   如果学起来如鱼得水,不会有人在课上无所事事地虚度光阴。   理科让我见识到:学习并非想学就能学会的,天分更重要。   厌学情绪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了当初那个三好学生的我,再加上我的个性太强、对自由无比向往,在此之前的求学生涯已让我倍感压抑,我不愿再逼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我决定放弃扯淡的理科。   在二高,理科差意味着高考无望,放弃理科相当于放弃了大学,我别无选择,我不恨自己没有理科天分,我尽力了学不会啊。   放弃了理科后,我如囚禁监牢中的犯人,人在教室心在外,每天透过触手可及的窗户,望着天空自由飞翔的小鸟静静发呆,不发一言,沉默一日胜过一日,逐渐丧失了语言的交流能力,最糟糕的是,头疼时常复发。   在我完全丧失了金榜题名的雄心壮志、放下了学业的包袱后,我把视线从学业上转移到了没有面包的爱情上,我终于能一身轻松地面对向往已久的爱情了。   肖莹对我的诱|惑与日俱增,我上课觉也不想睡了,晚上失眠的时候不数星星了,吃饭的食欲也没有了,茶不思饭不想的,脑子里装的全是肖莹,红颜祸水并非没有道理。   上课时,我注视着坐在前几排的肖莹的背影,想我为何如此地迷恋她?我到底喜欢她什么?喜欢她特立独行的一脸傲气?喜欢她目空一切的淡漠眼神?喜欢她的皮肤黑的夜里能隐形?喜欢她的长发飘飘……   我找不到答案,当时我还是个无知少年,没无耻地想到是不是喜欢张莹的下|身或上身,我发誓真的没那么想过,从来没有。   我见过不穿衣服的小泽玛利亚、波多野结衣,可觉得她们的魅力远远及不上穿着衣服的肖莹,尽管在姿色上她们胜过肖莹多倍。我不敢想象,肖莹在我面前脱了衣服后,我是不是会对她失去最初的爱恋?   严格地来说,我不喜欢肖莹这种类型的,最可悲的女人莫过于事业成功而家庭失败的女人。肖莹身上有事业女强人的影子和味道,我曾和她的室友一起在吃饭的时候分析过这个问题。即便把她分析地那么透彻,我还是对她喜欢的无法自拔。   如果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分析的很透彻,这个男人的目的无外乎有两种,第一种是他要对付这个女人,第二种是他要追这个女人。而我对肖莹的分析纯粹属于第二种。   我很纠结,到底该怎么追她,我曾动用了大脑里所有的脑细胞去想办法。   在宿舍的卧谈会上,我把纠结告诉了文祥哥他们,他们听了之后比我还要纠结,他们纠结的是,我为什么会喜欢上肖莹这个煤球?他们还问我,是不是小时候看灰姑娘之类的小说看太多了,审美观出现了严重的扭曲?他们把我围起来给我做思想工作,纷纷劝我“浪子回头”,或者到眼镜店配一副眼镜,看清楚肖莹的容貌。   耗子说:“肖莹长得不怎么样嘛,你追她还不如直接买张机票到非洲找一个呢。你的英语说的贼溜,到了非洲两句话之内就能让一个黑妞脱|光了衣服平躺在床上任你摆布。老子相信你。”他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阿曹说:“你身材健壮,五官端正,标准的国字脸,追肖莹这种女孩实在是太他妈屈才了,英语老师不是对你挺有意思嘛,你干脆追英语老师得了。”   文祥哥说:“依我对女孩的研究来看,我对肖莹的印象不怎么样,她喜欢独来独往,眼神无视众人,心高气傲,歧视差生,她好像看谁都不顺眼,就她学习好是吧?”   师兄说:“我也不赞成你追她,天下有那么多皮肤白的女孩你不追,你为什么偏偏非要追个灰姑娘呢?”   我坐在床上插不上一句话,听着他们七嘴八舌地对我教导。   文祥哥说:“小伙子,你家里很有钱吗,你没钱追什么女人?你追不到,也伤不起。那女孩是个很现实的女孩,你很强壮,在身体上满足她自然不是问题,你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吗?”   我坐不住了,说:“我喜欢人家就是喜欢人家,你们少废话。”   文祥哥说:“一个没有爱过的人会盲目地喜欢上任何一个陌生人,因为他不懂什么叫爱,你问问自己是不是那个没有爱过的人?”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别再压抑青春了   我说:“文祥哥,能不能传授点儿技巧?”   文祥哥一本正经地说:“枫子,你听好了”。他摆手示意,让耗子把门关上,一副谈论国家机密怕走漏了风声的严肃,我们竖起耳朵,洗耳恭听。   文祥哥清了清嗓子,说:“男人可以没钱也可以不帅,但一定要骚。还有就是,爱都是做出来的,你跟她做才能有爱,你跟她做的越多,她就会越粘着你,这叫日久生情,懂不?”   耗子插话说:“这样不好吧,双方不熟悉的情况下,强制性地跟人家做会被抓坐牢的。要是跟女孩不熟悉,你摸她一下,她就要死要活的,装的正经的不行,你要是跟她熟悉了,怎么搞都不要紧,她们在床上比男人还粗野。”   阿曹强烈反对地说:“文祥哥,你说的不对,我的偶像松岛枫被好多人日,也没见她生什么情,倒是生精了。好逼都让狗给日了。”   文祥哥点点头,又转头嘱咐我说:“对了枫子,你要切记,你可以处处留情,但不能处处流精,你虽身躯强壮,但也要注意身体的保养。”   我假装长叹一声,道:“没钱长得好有个屁用,我要是不长那么帅就好了。”   阿曹猛地一下扑倒在床上,带着哭腔说:“谁他妈都别拉我,让我一次哭个够。枫子你长得帅也就算了,还打击我们长的丑了,你他妈也太欺负人了……”   我说:“都给我别扯了,言归正传,问题是我怎么接近人家才好?”   文祥哥说:“你要懂得浪漫,双鱼座的女孩都喜欢浪漫,而你是射手座也是个浪漫的人,射手双鱼二者绝配,即使同性恋也配。”   我好奇道:“你怎么知道肖莹是双鱼座的?”   文祥哥微微一笑,自豪地说:“哥们儿在这儿混了几年了,咱们学校的任何一个女的姓名、身高、体重、是否单身、是否第一次以及何时跟男的开了房我都了如指掌。高一三年可不是白复读的,付出又岂能没有收获。”   我们对文祥哥的无所不知佩服的不行,纷纷无比敬仰地看着他。   文祥哥皱了下眉头说:“可惜你的浪漫。”   我忙说:“可惜什么?”   文祥哥说:“你在女孩面前脸皮太薄了,你一定要脸皮厚,女孩儿是要靠哄骗的,你越是花言巧语,她越是喜欢你。可惜的是,你虽然很浪漫但是你不够坏。”   我说:“此话怎讲?”   文祥哥说:“女孩一般喜欢坏男人,而不喜欢好男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摇头。   文祥哥说:“因为坏男人浪漫,而好男人不浪漫,她们宁愿喜欢浪漫的坏男人,而不喜欢诚实的好男人。而你的悲哀之处在于,你是一个浪漫的好男人,不会骗女孩,所以追不到女孩儿也活该。”   我火冒三丈,一拳砸在床上,怒道:“这就是很多女孩被骗被甩的原因之一,也是离婚的原因之一,浪漫的坏男人总是靠不住的!而实在的好男人又不讨女孩喜欢,女孩儿适合与浪漫的坏男人谈恋爱,适合与不浪漫的好男人结婚。所以说,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儿,那些坏男人都他妈该死!”   阿曹一句话总结道:“好逼全让狗日了。”   文祥哥他们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忙劝我说:“枫子你别冲动,现实就是这样,管他妈我们什么事儿。那些女孩儿活该,你说爱情里,到底是女人的愚蠢造就了男人的混蛋,还是男人的混蛋造就了女人的愚蠢,二者都有责任吧?成长是需要刻骨铭心的代价的。等你追不到喜欢的姑娘就会变成坏男人了,在变化无常的人性面前人总是不堪一击。”   耗子感叹道:“爱情与婚姻怎可兼得?那些女孩就是,大好青春被狗日,婚后再被老公日。”   师兄说:“爱情受了伤,再拥有完美的婚姻很难了吧?”   阿曹说“被混蛋夺走了第一次的女人还能找到真爱吗?”   文祥哥说:“你懂个屁!现在哪还有什么纯情少女,初中都难找到第一次的了,想找第一次的恐怕要从幼儿园开始培养了。”   我说:“女孩儿纯不纯洁不能因为一层膜而定,男人没那层膜也不见得纯洁……”   我想起了一个作家的一段话,这段话曾引起无数人骂他。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无论他说的对与否,都值得分享,原话如下:   如果一个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的话,就会对她负责,不会婚前与她发生关系;   人是一种理性的生物,应当自尊自爱,尤其是女人,因为你将来会向你的丈夫索取太多的物质;   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对你爱的女人负责,爱她就给她一个家,在你给她一个家之前,请不要与她发生关系。性是夫妻才应享受的东西。   婚前性|行为是嫖|客和妓|女才干的勾当,如果双方不能结婚的话……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大半夜,我整夜未睡,想了太多庸人自扰的问题,由于记忆的模糊,具体想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记不起来了,反正都是关于我与肖莹的。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肖莹躺在了我的怀里,我抱着她,闻着她特有的浓浓发香,,彼此沉醉在浓情蜜意中舍不得睡去。   几乎在很多个寂寞深夜我都会做同一个梦:梦中的我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怀里是我梦寐以求的姑娘,深夜里不再一个人寂寞地梦中徘徊,也不再让她一个人在深夜独自徘徊……   肖莹的相貌并不丑陋,她身材高挑,小腿细长,长发飘飘,标准的瓜子脸蛋,五官虽小却小的恰到好处、搭配非常均称,笑容挑.逗刁蛮,十分迷人。   对于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的美中不足之处在于皮肤的偏黑,正因为她黑,大家在背地里以貌取人地叫她煤球姑娘。   我对于喜欢的女孩没什么标准,眼缘好则一切皆好,我没见过西施,肖莹在我心中不是什么狗屁西施,不过我就是对她情有独钟、朝思暮想。   起初,我想的太多,追人家望而止步,我想到将来如何养活人家,如何能带给人家幸福。绝不要没有面包的爱情,宁缺毋滥,宁愿无爱也不要因为我给不了喜欢的姑娘幸福而让她恨我一辈子,更怕因为我给不了她幸福而内疚一辈子。   我是个爱情资本主义者,很愚蠢地认为,完美的爱情建立在足够的资本之上,有了面包才会有完美的爱情。   改变我这个愚蠢观点的是我们敬爱的邵书记(绰号邵花贼),邵书记事业有成,位高权重,年近半百有余,艳/福不浅,与多名女教师、女学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他三天两头地开着豪车拉着女教师或女学生往学校附近的“风云”宾馆里钻,我晚上在校园溜达的时候就见到过好几次。   由此可见,完美的爱情并非建立在足够的资本之上,前半生积累的足够资本很可能毁了爱情,造成滥/情。   事业有成的高龄男人为何出/轨?因为他们年轻时该享受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享受,他们拿青春去赚资本了,等到功成名就后才猛然醒悟,自己年轻之时一无所有,什么也没有享受。他们会说,去他妈/的艰苦奋斗,然后为了弥补年轻时错过的美好而晚节不保、为老不尊,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司空见惯,人性的压抑最终造成心理的扭曲。   在当今这个工作缺乏的社会,对于寒门子弟而言,利用大好青春去艰苦奋斗是风险最大的事情,保险公司也不敢卖给他们保险。   你想啊,艰苦奋斗了又能得到什么,你奋斗了能成功吗,你奋斗了能金榜题名吗,你金榜题名了能有工作?学历贬值,就业困难。   一句话,你耗尽青春年华未必能换来幸福的一砖一瓦,如果奋斗到头来是一场空梦,岂不是功亏一篑,就算最终你拥有了资本,也错过享受生活的年龄了,只剩风烛残年了。所以,艰苦奋斗可能是一场一文不值的巨大赌注。   青春不是奋斗了无悔,而是活得轰轰烈烈、敢爱敢恨无悔。艰苦奋斗的青春不是青春,是一种压抑的煎熬。   不要再愚蠢地拿艰苦奋斗去压抑自己转眼即逝青春,何必呢?即使你年轻时奋斗的再牛B又怎么样,就一定能改变将来是成为傻比的命运吗?   不要再说他妈/的为了美好的未来而艰苦奋斗,你连自己明天能否活着都不知道,考虑个未来有个屁用。   活在当下,青春无悔才是明智之选,人生无憾才是最美的人生。就像诗人文祥哥说的那样:人生短暂,欢歌载舞,想干就干,不留遗憾。   穷人家的孩子真难当,奋斗了青春没了,不奋斗必将一无所有,可悲的是,拿青春去奋斗了也未必什么都有,你说穷人家的孩子心理能平衡吗?不瞒你说,偶尔我会羡慕富家子弟,一生下来有一大堆物质资本,不用像穷人家孩子活得那么压抑,为了一张城市户口、为了虚无缥缈的未来而耗尽青春年华、奋斗多年。   在追求心爱的姑娘之前,我曾选择放弃,想有资本了再去追求……转念一想不对,或许到我有资本时,一切都为时已晚,并不是每次回首心爱的姑娘都在原地守候!能不能拥有资本不是我个人说了算,百分之七十取决于上帝,付出未必有收获,所谓命运,就是命加运气,运气对于命运的好坏起到百分之七十的作用。   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对于人生,努力是必须的,运气是必要的,运气始终比努力更重要。   有人说,改变命运、战胜命运,此话纯属扯淡,人无法跟命斗,命运说让你今晚死,你就活不到明天。你所谓的超越生命,只是在主观上尽力而为而已。   爱情最好的资本是青春,而不是物质,爱情掺杂了物体便会失去爱情最初的纯洁与美好。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步步紧随   扯得有点儿远了,不就是追个女孩吗?与其无聊空虚地混日子,不如去谈场纯洁的恋爱。不能金榜题名,毕业了带个姑娘荣回故里也算是件美事。   转念一想,拿着父母的钱谈恋爱似乎良心难安,学业的破罐子破摔已令我很愧对父母了,可是我不谈恋爱又能做什么呢?   到底是我太优柔寡断,还是穷人家孩子难当?或者我骨子里就是一爱情资本主义、没有面包不要爱情的傻瓜?   在文祥哥给我算了一笔账后我才豁然开朗,决定去穿越爱情的千山万水。   文祥哥一五一十地说,你崇尚自由、无理科天分,考上大学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你考不上大学,会先外出打工几年,然后再重返农村落叶归根、结婚生子;   你结婚生子就得需要女人,想要女人就得相亲、下聘礼、办喜事儿……   你应该很清楚,如今娶个老婆可不少花钱!农村嫁女儿比贩|卖女儿还贵,万恶的计划生育把中国搞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见了姑娘挪不动脚步的光棍们满遍地都是,没办法,谁让咱是公的呢?   其实文祥哥说的不无道理,我学业无望,也不再奢望成为什么狗屁栋梁之才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贡献力量。我知道,崇高的理想来自于衣食无忧,我也不会为了狗屁口号而去奉献自身,当我自身难保时,一切都是狗屁!   做了追求肖莹的决定后,文祥哥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的爱情军师。   文祥哥从怀里不慌不忙地掏出一个黑皮本子,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载了被他睡过的女孩们的身高、体重、发型、性格、肤色、鞋号、胸的凹凸程度以及追不同类型女孩的上百种技巧。   望着厚厚的黑皮本,让处于青春期的我们羡慕的垂涎三尺,与文祥哥的多彩青春相比,我们的青春显得格外黯然失色。   我们对文祥哥那方面的能力深信不疑,否则他也不能搞那么多女孩儿。夜里经常有女孩主动给他打电话,有的迫不及待地开口就说日|逼不!什么时候有空吗、想插了吗、我很寂寞,你是不是也憋不住了、   每次听文祥哥柔声细雨地对着电话连哄带骗时,我们都情不自禁地欲/火焚身,几个人簇拥坐在他的床头,无声静听。他多次仗义地说要把一些用过的姑娘免费过户给我们享用。为了给我们解火,他经常给我们绘声绘色地讲述黄色录像的中心思想和男女“活塞运动”的各种高难度姿势。我相信文祥哥要是出本自己的情史自传一定能比《西门庆传奇》还要火。   至于他的老/二到底有多大?有必要详细说下。   洗澡时,我们常拿文祥哥的老|二开玩笑,那上面长满了异常茂密的黑色卷发,每次他不高兴了就会手握着长枪说,把老子惹毛了用家伙儿捅死你们!   而他的老|二“工作”时到底有多大?   有一天早上,我起床时无意间看到文祥哥的那玩意儿如同一根擎天柱般高高凸起,把被子顶的像一座坟头。   出于好奇,我悄悄掀开他的被子,扒开他的内/裤,又让耗子拿尺子仔仔细细地量了一下,长度为十六厘米,宽度为二厘米。   这让我们惊叹不已,现在国人的家伙儿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彪悍的?似乎有些不符合常理?   按理说,国人长期吃转基因食品而导致家伙儿发育的越来越小,国人性教育缺失而导致无数未成年人侮辱性歧途从而影响家伙儿的正常发育而畸形变小。莫非文祥哥从小接受了性教育?   那次,我们几个无比景仰地望他的“擎天柱”不断赞叹并纷纷拍照留念。其实文祥哥也说过,他用一句话就能让一个女孩儿在床上急不可耐地躺平,我们不可思议地问是哪句话?   文祥哥说,我会对女孩儿说,小学时如果课堂上尿急我都是用脉动瓶子解决!一般的矿泉水瓶插不进去!而她听后立马会笑脸绯红地投怀送抱。哪个女人不想要大的呢?   师兄听后立马羞的面红耳赤,虽然当年我借给他的是大口径杯子。   文祥哥不停地翻阅黑皮本,纸张发出“哗哗”声响,长相粗狂的阿曹摸了摸黑皮本,眼睛里充满期待地说:“要是有哪个娘们儿让我干一晚上,让老子为她去死也愿意!”   文祥哥当即泼了他一盆冷水说:“你长得那么豪放典型的张飞在世,谁会让你干,你去找母猪吧!”   阿曹憨厚地笑笑说:“俺的要求又不高,俺的标准就两点,一是活的,二是母的。”   我们听后笑得人仰马翻,肚皮几乎笑破。   命运真是无常,谁也想不到,阿曹最后还真是为了女人而死……   文祥哥停止翻阅,指间夹根笔,像指挥作战的诸葛亮般神气活现地说道:“首先,追女孩要有决心!为了训练你的决心你必须到操场去跑圈,看看你能不能坚持下来?”   我怀疑地说:“你可别骗我?这招对于训练决心真的管用?”   文祥哥自信百倍地说:“如假包换!我纵横情场多年,大小情战几百场,光高一就复读了三年你又不是不知道?”   为了训练我坚韧不拔的恋爱决心,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里,下了晚自习我就一路狂奔到操场奋力跑圈,有好几次跑的缺氧累倒在操场。在跑烂了两双球鞋后,文祥哥摸了摸山羊胡说:“你的决心已经很坚定了,差不多了,接下来你要对肖莹的行踪了如指掌。”   我说:“我该从何做起?”   文祥哥又翻开黑皮本,挠挠头说:“据《文祥宝典》记载,你要尾/随地跟着她,步步紧跟,寸步不离,只有对她的行踪了如指掌了才能追起来如鱼得水,这叫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我想了想说:“这是不是太卑鄙了?”   文祥哥恨铁不成钢地骂道:“笨蛋!肖莹上厕所难道你也非要跟着进去吗?”   我嘴上连说那好吧,那好吧?心里问候了句他先人!这孙子敢骂老子,等追到肖莹了,看我不卸磨杀驴跟你丫算总账!   当下的忍耐是有必要的,就像军事文祥哥说的那样: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要具有老/二精神,能屈能伸,能长能短,能粗能细,女人为何比不上男人的原因尽在于此。   在我鞍前马后、不断努力的尾/随之下,了解到肖莹是一个独来独往的姑娘,做什么事都是一个人,一个人进班,一个人学习,一个人上厕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打水,一个人回宿舍。   让我醋意攻心的是,肖莹吃饭时偶尔会遇到些像我一样的对她图谋不轨的家伙上前与她搭讪,好在她总是以一张冷若冰霜的脸把那些混蛋无情的拒之于千里之外。有一次,她动作麻利地把一碗胡辣汤泼到了一个猪头脸上。此事让我对她刮目相看,张开大嘴面朝她的背影无声地笑了半天,买的面条是一根也没吃,吸引的众人频频围观乱说我是发神经……   夜里,当我跟在肖莹屁股后面见她一个人用细如柳枝的胳膊提着笨重的水壶时,我心痛如乱箭穿心。我暗自发誓,一定要尽快追到她,不再让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徘徊在夜间的空旷寂寥校园。   我要帮肖莹打水提壶,我要帮她插队买牛排、买果汁,我要随时随地陪伴在她左右,不再让她面无表情地面活在“坟场”般的压抑校园,我要尽我所能让她笑如桃花。   那时候我有一个很没出息的梦想就是能帮她夜里提壶,哪怕是夜壶我也愿意。文祥哥骂我说,你丫一点儿出息也没有,以后怎么成就宏图霸业?他还再三嘱咐我说不要轻举妄动,以待时变!追女孩儿要的就是耐心,否则直接去嫖算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夜里我时常梦到帮肖莹提着水壶,漫步校园,她轻轻挽着我的臂膀,脸上挂满属于少女情怀的青涩幸福。我们比翼双飞,走到何处都能听到其他女生对她“啧啧啧”的羡慕声。而我则先是故作潇洒地向众人挥手微笑,再向全世界大声宣布:我终于追到心爱的灰姑娘了!   (口号一出,掌声如雷,就像李宗盛大哥唱的那样,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笑容,我终于让人群被我深深的打动。)   有几次晚上,我睡觉时居然抱着阿曹的水壶,而我对此却毫无察觉,早上醒来后才发现怀里多了个冰凉的水壶,我对此的解释只能是梦游了。   他们几个饶有兴趣地问我是不是疯了把肖莹当成水壶了?阿曹说,你丫小心点儿,早上晨/勃时可别把老子的壶捅破了。   后来我和阿曹的水壶着实在班里火了一把,有次大半夜我抱着个水壶进了厕所,上完厕所又抱着水壶出来了。   这一幕被多事儿的金大嘴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传在班级,还传的是沸沸扬扬,连特优班那帮只知道学习而常忘记吃喝拉撒的奴隶们都知道了。   第二天,趁我们宿舍集体逃课跑到影院看黄色录像的机会,金大嘴跑到讲台上像中了彩票似的激动的手舞足蹈、结结巴巴地把此事艰难地叙述下来。   据说,当时金大嘴由于过度激动而结巴的几乎憋死在三尺讲台,废了二十多分钟才把事情叙述清楚,大意如下:   我们班的李小枫同学非常个性,晚上上厕所都是抱着个水壶,那水壶也很个性,白天被曹金磊同学用来接水喝,晚上被李小枫同学用来放水!   据说金大嘴说完后,台下响起雷鸣般的笑声,差点给整座学校来一次地震把它的变成坟场,众人团结的笑声跟哭丧的人群一样持续了长达半个多小时之久,有两个心脏不好女生直接笑昏了过去,一个男生笑得哮喘再次复发,金大嘴同学连假牙都笑掉了……   阿曹手持水果刀再三严刑逼问我,到底有没有往他壶里“撒水”还说他一世英明全毁在我小子手里了。我死不认帐,语气坚决地说没有。   其实,到底有没有我也不确定,梦游的事儿谁能说准呢?就算有我不是故意的。不过,耗子用他的狗鼻子对着壶口闻了又闻,得出了我是无辜的答案:壶里一股茶水清香,枫子所说字字属实。   著名的“夜壶”事件传的是“满城风雨”,也减慢了我追求肖莹的坚定步伐、几乎破灭了我为肖莹提壶的伟大梦想。试想,谁会让一个夜里提着别人的水壶上厕所的家伙提壶呢?   当然,此事也让我和阿曹也成了同年级小有名气的名人,何时何地都能受到人们窃窃私语的指指点点,或许当年美国轰炸中国大使馆国人也没有如的此兴奋和高度关注。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怀揣板砖去报仇   更可恨的是,还有人满脸堆笑地问阿曹我放的水味道如何,是不是营养十足?还有人刨根问底地问我往阿曹壶里放的是大号的还是小号的?刚开始时我们还满不在乎,认为就一小事儿,大家都是同学随便开开玩笑倒也无妨。   后来,那些人眼睛流露出的蔑视、鄙视、嘲笑、以及不善的歧视眼色让阿曹我俩再也是无法淡定,反而很是生气,尤其是阿曹,整天一副要把金大嘴生吞活剥的唬人架势,我也无颜面对心爱的灰姑娘了,眼看着就要能进一步发展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金大嘴让我的努力功亏一篑。   没想到一件小小的“夜壶”事件居然能让大家如此团结的对我俩挖苦嘲笑?说句实话,我还从没见过大家这么团结过。这也就是说,不善的团结往往比善意的团结更容易被人主动接受。   从“夜壶”事件中我没有多么痛的领悟却也认识到三点,第一点:所谓的团结,无非就是一群人不约而同地去嘲笑另外一个人,就好比一群狗去咬一个人。   国人的团结在“嘲笑声”中展现的淋漓尽致,由此可见,流言蜚语才是最默契、最伟大的团结,团结不是同心协力地对外,往往是对内伤害。我敢断言,如果在抗战时期,这一批“团结”人士无非有两种惊人举动,一是丢下自己的亲娘拔腿就跑,二是争先恐后地去当汉/奸。   第二点:自己人也未必都是什么善类,能伤害到你的人往往都是自己人,在距离上他们占据着伸手可及的“地利”!(这就是为何我有时宁愿选择独处也不愿入群的原因所在。远离人群是远离是非的唯一途经。)   第三点:就人性本质而言,没有真正的和谐相处,只有真正的互相伤害。   我很郁闷,难道非要把自己的快乐施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才能让自己真正的快乐吗?伤害别人真的能娱乐自己吗?   人为何就不能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究其原因,人是一种活不明白的低级动物,最擅长的莫过于窝里斗、互相挖苦,看热闹是人最喜欢的一种运动,仅次于床上运动吧?只要能对他人嗤之以鼻、嘲笑讽刺,哪怕损人不利己也在所不惜。管你是死是活,只要老子心里爽就行,哪怕落井下石的事儿老子也干的出来。   “夜壶”事发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阿曹各自提着块儿板砖去找金大嘴报仇雪恨,为了壮胆,动身之前我俩合力灌了一瓶白酒。见金大嘴不在宿舍,我们把板砖揣进怀里,溜出宿舍,到处溜达,一路打听金大嘴的踪迹,一直找到喧闹一天的校园再次恢复夜的寂静也不见金大嘴的踪影,几乎找遍了除了女厕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   待到准备放弃时却看到金大嘴怀里抱着一个女的从女厕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二人的身影很是风/骚,那女的披头散发,看架势应该是刚在厕所办完事儿。   阿曹大喝一声“金大嘴!日/你全家!”,举着板砖快步冲了过去,我掏出板砖,紧跟其后,吓得金大嘴甩开女的撒腿就跑,我们一路紧追,追到了寂静的操场。   金大嘴嘴巴不小,胆子却很小,他边跑边扭头向后求饶:“曹哥,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他俩规规矩矩地像马拉松比赛似的,环绕操场,一个杀气冲天地追,一个心惊胆战地跑,我则抄近路风风火火地从操场中央穿了过去,途中踩到了不下四对在荒草里亲热的情侣。   我无暇顾及他们对我的恐吓和怒骂,依旧跑的势不可挡、奋勇向前,快追到金大嘴时,我丢了板砖,双脚离地,一跃而起跳了起来,飞起一脚踢在他右侧肋骨处,他猛地一下向左飞了三米多远,翻了几个跟头后重重地倒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满地打滚。   阿曹把金大嘴按在地上,道:“你丫嘴巴不小也就算了,想不到狗嘴里还吐不出象牙?”   金大嘴吞吞吐吐地求饶道:“曹哥饶命,小弟下次不敢了?下次绝对不敢!”   我说:“你丫还有下次,你说你是不是欠揍?你办的事儿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把他的脑袋死死地按在地上,突然想到这孙子仗着跟牛主任有点儿亲戚整天游手好闲、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调/戏女生我就气儿不打一处来,疾恶如仇的火焰瞬间燃满胸腔,其实我早看他不顺眼了,见他一次就忍不住想揍他一次,虽然彼此无怨无仇。   金大嘴求饶装孙子了半天,又是说好话,又是赔礼道歉请客吃饭,见我们没有丝毫饶恕他的意思,便来横的威胁我们道:“牛主任是我叔叔,你们谁要敢动我一根头发,他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你们最好放聪明点儿?”   阿曹把板砖搁到金大嘴脑袋上,我推开了阿曹,一把揪起金大嘴的头发,道:“我现在动了你不止一根头发,牛主任能把我怎么样?”   金大嘴气的粗气直喘,一副无赖的架势,道:“我们走着瞧,你早晚非后悔不行!”   我马上怒气冲天,鼻孔冒烟,狗仗人势的孙子最可恨!扫了一眼,见四周没什么人,我用膝盖压住金大嘴的胸腔,使劲扇了他一巴掌,把脸贴近他的脸,冷笑一声,道:“你给老子听好了,你混的再牛/逼,我不会怕你!你混的再差劲,我不会瞧不起你!别狗仗人势的唬人!老子倒要看看你叔叔多牛逼!”   话毕,我麻利地叉开腿骑到金大嘴身上,发了疯似的对准他的狗脸挥舞重拳,一阵乱砸,阿曹几次上来拉我都被我一把推开,在打了不下十几拳后,金大嘴一动不动了,也不恶毒咒骂了,打完我还不解气,怒道:“老子打你了!你他/妈能把老子怎么样!老子就看不惯狗仗人势的孙子!你报复我啊!”   愣坐在地上的阿曹爬了起来,从身后抱住我就往外撤,说算了算了会出人命的!枫子,你丫疯了是吧?   我被阿曹用力地拉着,心有不甘地向后步步退去,挣扎着对躺在地上的金大嘴吩咐道:“你别忘了报复老子,我等着你报复老子!……”   我从小很少打架,因为我的伙伴很少,少到屈指可数,七岁上学以来更是没跟任何人打过架,哪怕一次也没有。   我白皙细长的双手打金大嘴打的伤痕累累、肿了起来,我很憎恨那些狗仗人势的小人!那天晚上如果不是阿曹拼命拦着我,我很有可能错手把金大嘴给打死!只是因为他的狗仗人势!   我的英语老师高亚莉说的没错,我是一个外表平静、温尔文雅,内心狂野的疾恶如仇的野兽。   回到宿舍,哥几个对我打金大嘴一事惊讶的瞠目结舌,阿曹说我就是一发起怒来不要命的疯子,说我打金大嘴时表情冰冷的像结了冻的冰块。   第二天,金大嘴并没有如我交代的那样报复我,他直接辍学了,连书本也没到班级收拾,像是在我的世界里悄无声息地蒸发了一样……   说句心里话,金大嘴的辍学让我自责了好一阵子,自责的不是因为我动手打了他,而是因为很可能是因为我的拳头断送了他的学业,我没有这个权力,若果真如此,我他/妈/的真是造孽了。我只是一时失控想用武力教训下金大嘴,让他别再那么猖狂的为非作歹、欺人太甚……   自古以来,无论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还是站在道德上的角度上来讲,打人都是固然不对的。但是不是应该要分情况而定呢?我并非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推卸责任或找借口,我承认我固然有错,不该动手打人。   但是我想说的是,评判打架双方对错的标注如果是:一口咬定谁先动手谁就错,这也未免太扯淡了吧!   凡事皆有因果,应该先问清前因,再定谁对谁错,而不应该把先动手者定为错者并给予重罚!你要知道,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他人施以拳头,人不被逼急是不会动手的。举例而言,如果你杀了我全家,我打了你一拳,难道错误全部在我吗?   法律之所以有太多的漏洞,是因为人性有太多的缺失!或许我有些自相矛盾,我不提倡暴利,更不提倡以暴利定一个人的过错,哪怕在漏洞百出的法律上!个人认为,前因才是评判过错的正确标准!   我心有不安,很想找金大嘴和他谈谈。谈些什么我也没有思路,人都打了,再谈还有什么好谈的呢?就算找到人家,难道要挽留人家留下不要辍学吗?   我四处打听金大嘴的消息,从他的一个前女友那里得知,金大嘴走关系去了市一高,这座城市最好的一流高中,据说里面老师也是一群下流的文人痞子。   生活很是无常,我永远猜不透下一幕等待我的是什么,想不到我打了金大嘴之后,没过多久又打了一次,还是跑到大学里干的,值得高兴地是,我遇到了一个知己,我们有共同的文学爱好,性格也颇为相似。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生活如此无趣   “夜壶”事件逐渐被人们遗忘在无情的时光里,生活重新恢复风平浪静,风平浪静的湖面下隐藏着蓄势待发的惊涛骇浪,等到时机成熟它必将再次打破生活的平静。生活就是一江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惊涛骇浪的湖水,无论平静或汹涌,我们都深陷其中,在劫难逃!   生活一切照旧,辞旧迎新,有些人该揍的还是要揍,有些人该日的还是要日,有些人互相勾心斗角,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笑得癫狂……我们看不到视线之外的任何悲欢,也料不到下一刻等待我们到底是什么……   在爱情军事文祥哥的安排下,我试着去学搭讪,文祥哥说:“搭讪无非两大要点,一是不要脸,二是脸皮厚。”   阿曹弱智地问道:“什么意思?”   文祥哥特有学问讲解道:“两点做到任何一点就足够了,不要脸了也就脸皮厚了,脸皮厚了也就不要脸了。在心理上来说不要脸就是要有勇气,在生理上来讲不要脸就是不怕被抽。”   我咬了咬牙说:“为了我的灰姑娘,拼了!”   一向谈女/色变的师兄抢先说:“不行!我要找个娘们儿发/泄发/泄,搭讪让我先去吧,你们等我的好消息,哥们儿一把年纪了再不疯狂就老了.”   我们对师兄的反常行为只能解释为时代开放了,师兄从初中就励志将来要做化学家,他是一心只做化学梦,双耳不闻天下事,尤其对女人更是敬而远之。初中那几年他从未与女生说过哪怕一句话,更未与女生有过任何肢体接触,不过幸运的是初三那年师兄有幸误闯了三次女厕所,这让师兄更加对女的深恶痛绝。   师兄最值得我崇拜得就是他的化学学习方法,他从来不听化学课,化学课上不是睡觉就是看黄色图片,他只需考前十分钟翻一遍化学书就能成绩稳拿第一!这不得不让我相信学习这玩儿真他/娘的需要天分,而不是靠埋头努力!   当天晚上,师兄很兴奋,像是即将入洞房的新郎,他跑到学生会租了件西装,头发打了发胶,油水直流,脸上涂了白色的洗面奶,打扮的跟个人/妖似的。临走之前,师兄夺过我嘴里的半截香烟,从烟嘴里挤出一滴口水后叼在嘴里,一副临危不惧的气派说:“今晚等哥们儿的好消息。”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宿舍门,单枪匹马地去了操场。   门响未落,我们便开始纷纷下注,根据胜算的多少而下了不同的筹码,我掏出所有的家当赌师兄必输无疑;阿曹和文祥哥赌两瓶啤酒赌师兄旗开得胜,说不定他会遇到水性杨花的姑娘;耗子很邪恶,居然赌五块钱赌师兄惨败被揍。   熄灯后,师兄一身肮脏、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宿舍,我们发现他的脸已经肿了差不多一倍,身上似乎还有武斗的痕迹。   我们问他怎么回事?师兄摸着脸上的淤青气呼呼地说:“文祥哥糊弄咱们呢?他说的不准!搭讪非但找不到姑娘,搞不好还得被揍!”   文祥哥掐指一算,大惑不解道:“你都是给谁搭讪?”   师兄揉揉脸说:“见个女的就上,有男朋友牵着手的也不放过!老子的脸皮厚吧?勇气可嘉吧?”   我们笑得满地打滚,耗子把刚喝进嘴里的一口矿泉水毫无保留地吐了师兄一脸。   文祥哥说:“你丫见个女的就上,也不问问人家是不是名花有主,抽你也活该?”   师兄说:“算了,我根本就不适合谈恋爱!这辈子再也不说这事了!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文祥哥掏出黑皮本,走马观花地翻了翻说:“枫子,明晚成不成功就看你的了,赠你两句搭讪台词:我是个混蛋,今晚约不约?”   我疑惑地说:“为什么不说我是个好人,实话实说比较好吧?”   文祥哥说:“女人都有逆反心理,你越说自己是好人,她越是不信,反而觉得你是混蛋。你越说自己是混蛋,她越会觉得你有情调而对你感兴趣。如想泡/她,须先骗她!你见过几个好男人有女朋友的?有女朋友的家伙要么油嘴滑舌,要么腰缠万贯!光棍的都是老实巴交的好男人。”他假装仰天长叹一声道:“世间女人如此荒唐,老实男人如此不幸,天理何在?”   耗子立马慷慨地给了他一脚,骂道:“你丫还有脸说,你毁的女孩儿还少?”   文祥哥拍了拍灰尘,据理力争道:“那也是她们活该!我强迫他们了吗?她妈/逼她们了吗?自愿的能怪谁?不日白不日!就算日/死她们也是活该!”他又坏笑了几声,嘲讽道:“不要紧,被/日过之后,她们还要和你们这些好男人结婚呢,现实就是如此!”   耗子坚决地说:“如果我老婆不是第一次,我用一晚上就仍!二手货谁要!老子是第一次娶个二手货岂不亏死!既然婚前憋不住,干脆让她们去卖算了!”   师兄搭讪惨败后,文祥哥改变了“作战”地点,命令我到古城一条街去搭讪。理由是校园女子大多有头无脑、三句甜言蜜语便能被生擒骑在身下,要挑战就找有难度的。   第二天,我心情非常烦躁,因为我上了一天的数理化,他/妈/的听了一天的天书,浪费了一整天的宝贵时间!下午放了学我雷厉风行地跑到食堂准备猛吃一顿,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特别能吃,一天能吃三个人的饭,钱包也经常因此而导致日益干瘪。师兄劝我说,你最好保持乐观心态,否则连食堂的老鼠都得被你吃光!   说到吃食,有必要补充下,我吃饭饥不择食是拜灰暗的童年所赐。   我出生不到两岁时我妈就开始拳腿相击地揍我,等到我双腿能走能跑时,我妈要是揍我,我就会拔腿就溜,然后躲到田野里,也不敢回家吃饭。   因此,田野里的农作物就倒了大霉了,玉米、花生、大豆、蚕豆、胡萝卜、茄子、辣椒、白菜、麦子、西红柿、黄瓜、南瓜、地瓜等等我是来者不拒,统统都吃!我很感激那些被我偷吃掉的农作物,否则我早饿死了……   那段时间我很浮躁,各种心烦事儿接踵而来,学习上的,爱情上的,生活上的,好像青春期的一切烦恼全部冒出来集中在那段时间了,我看谁都不顺眼除了肖莹,尽管我给她发信息她从来不回复一条。而且有次夜里我想着肖莹的时候,居然还不知不觉的遗了精。   阿曹发现后不以为然地告诉我说不要怕,他说他望着床头松岛枫的裸/照平均一个礼拜能来八次!他还很自豪地透露个秘密,说他从14岁开始几乎每天都会通过手让自己爽一次!我说你丫悠着点儿可别精/尽人亡?   我总结了,人的无聊是由无所事事引起的,如果每天忙得恨不得三头六臂,谁也不会无聊,只会充实、疲惫或者心烦。就好像累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一样。   无聊或失眠都是一种不知足的表现,如果到工地上搬砖就能解决这两大难题,问题是有谁愿意去搬砖呢?   我意识到精神的空虚远比食欲的匮乏更让我痛苦不已,精神空虚让我觉得时间慢如徒刑,如一个行尸走肉般活在这无聊的世界上,度日如年。   即便有了爱情目标,我还是觉得生活空虚的几乎把五脏六腑全给掏空了。人也变得像是被拆了骨头的尸体,走路都力气不足。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越来越怀念充实的初中生涯了,我知道现在的自己已经完全迷失了,或许我再也找不到高中前的那个在老师心目中的品学兼优的李小枫了!我偶尔也痛恨自己在理科上的无能和弱智!也愧对曾经对我期望很高的初中老师们!头痛顽疾也时常折磨的我心力交瘁。   来到食堂看了下时间,刚刚下午六点多钟,我准备用大吃一顿的方式将该死的烦恼消化在37度的食道里,然后再无情地把它通通排出体外!   坐到餐桌上,我玩着手机给肖莹发QQ消息,时不时地扫几眼正对我的钱包虎视眈眈的卖饭窗口里的那些铜臭老板们。传说他们都是来自平顶山的土匪世家,心狠手辣,彼此恨不得拿刀把对方捅死,好让全校学生都吃他们做出来的肮脏饭菜。   我点了根烟,自言自语地说,我不得不承认我在不断地沉沦或自生自灭,连支撑着努力多年的学习也在舍我而去!我对一切都丧失了兴趣?我就是个混蛋!我感兴趣的是每日阅读老师口中所谓的杂书,课外书,以此给自己补充些许精神食粮。   我感兴趣的是每天又有哪个混蛋被揍了;我感兴趣的是哪个老师又把自己的学生肚子搞/大了;我感兴趣的是校园里穿着齐B短裙、身材丰满、国色天香的风/骚姑娘,还有那个三号窗口卖饭的很风/骚的一嘴金牙的老板娘。   老板娘虽年近半百却风韵犹在、前凸后翘,一副在床上身经百战的诱人身材。据说当年整座城市的百分之六十的男人因为她而打的不可开交,只为能和她睡一晚上。   还据说,老板娘在食堂做生意是不用交昂贵的房租的,她只需每个月与校长和邵书记睡上几晚就行了。   谁都知道,邵书记的权力仅次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校长,邵书记经常出没于女生宿舍,一个很真实的传说就是稍有姿色的女教师和班花都被他睡过,他还不遗余力地到各个年纪厚颜无耻地认漂亮姑娘做干女儿,以父女的关系跟人家瞎/搞!   我们对邵书记的年老风流羡慕的不行,我们很多男生谈恋爱大多数是跟邵书记学的。   你想啊,当你看到一个六十多岁、体型臃肿、一脸贼相的糟老头三天两头地开着宝马拉着几个比他孙女还小的女生到宾馆办事儿,作为一个正常的小伙儿,你心里难道不嫉妒吗?你心里难道能平衡吗?   至于校长,一开始我们几个月不见校长,还以为校长出车祸被撞死了,后来才得知校长是个有名无实的肥差,不用上班,不用干人事,而工资却高的吓死人!我们当时有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将来做高校校长,挂个名,拿丰厚工资,最主要的是还能贪/污!然后拿着钱财开着豪车风光无限地去找小姐,可谓爽歪歪!   透过玻璃窗,我扑朔迷|离地望着老板娘那对一摆一摆的巨型屁/股,偶尔她还会给我抛一个迷死人的媚/眼,因此我经常光顾她的生意,无非就是买根油条、买个包子或者一碗牛肉拉面,东西买不买倒是无所谓,主要是能跟胡扯几句闲话,过过嘴瘾,她也很乐意和年轻小伙打情骂俏。   我刷了十块钱,让老板娘给我做两份牛肉面,她见了我异常兴奋,媚/眼抛了不下十多个,眼珠子都快夺眶而出了,刷卡时她一直推辞说大家都是自己人,不用了不用了,边说边趁机偷摸着我的细长大手,占我便宜……作为一个一米八的爷们儿怎么能接受如此荒唐的事情呢?靠!我又不是吃软饭的!再说了,要是让他那些领导级别的老相/好们知道了还不得拿刀活活劈了我?   我与网上一个叫柳飘飘的姑娘聊的很投机,话题很是开放,都是两|性话题,她说她是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小姐,整天在酒吧、KTV、街头、各大高校找男人进行交易,收益颇丰,一次交易成百上千,如果客户是大学教授什么玩意儿的给的小费更多,一次上万!她还说遇到对感觉还不收钱、无私奉献、免费服务。我多次想把她介绍给阿曹,不知阿曹对不对她的感觉。   每次聊天,我都会很天真的劝柳飘飘从良,趁染上病之前赶紧找个好男人嫁了,从良越晚到婚后越是坑老公坑的越狠。柳飘飘每次都是打一大堆买卖不成仁义在的笑脸来敷衍我!她说她不会从良,干这行赚钱快、新鲜、刺激又舒服,益处多多。   后来我还是锲而不舍地劝她从良,她还是不厌其烦地敷衍我,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我想我俩都是天才,因为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说过:天才是重复次数最多的人……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搭讪训练   把手机塞进兜里,我埋头狼吞虎咽地吃牛肉拉面,吃到了三只苍蝇、一个半截身子的昆虫、外加一根卷曲的毛发。毛发很面熟,我胃里翻江倒海,对着垃圾桶吐了半天,几乎把胃吐了出来,吐的我满眼泪水。   四周吃饭的人对我先是好奇回首,再是怒目而视,个别人拍案而撤,我艰难地睁开眼,对面有一对用嘴相互喂饺子的情侣,公的一边看我一边喂母的,结果一不留神,把饺子吐到了那母的胸/衣里,母的大动肝火,公的吓得脸都白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自知失礼,赶紧低下头,继续对着垃圾桶呕吐。   那公的嚷嚷着说“你是不是故意扎茬儿?”,他把裤腿都卷起来了,想要干一架,女友越是劝他,他越是来劲,一副拼命三郎的二百五架子。   吐完后,我扶着垃圾桶,心里莫名的难受,眼泪哗哗直流,我笑得是一塌糊涂。   公的见状,豪放地大笑起来,笑得是面目狰狞,一脸青春痘恨不得掉下来流进嘴里。他大摇大摆地绕了过来,俯视着我,用比我的脚还大的手,对着我的脑袋放肆地比划着,边比划边骂。   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或者你不欺负他,他就欺负你。我要是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地免费赠送他两个巴掌,或者对准他的裤裆来一个正蹬腿,定能使他服服帖帖,连个屁也不敢放。   我突然无名起火,推开垃圾桶,瞅了那公的一眼,一把抓起筷子,将其折断,又猛地把碗摔了个粉身碎骨,一声大吼:靠!老子受不了了,老子要改善伙食!   此话一出,把公的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女朋友也丢下不管了。   我很抱歉,想转身想给那女的解释,我不是对她男朋友发脾气,是对食堂的卫生不满,话还没说,我突然被那女的美貌给迷住了。她美若天仙,皮肤雪白,黄发飘飘,一双眼睛亮如水晶,脸蛋与身材很像波多野结衣。   顿时,我起了邪念,心想,她要是不去日本拍片儿真是可惜了。阅片儿无数的男人会有这种抽象的觉悟,首次观看,会觉得女主角拍片儿可惜了,看多了就会反过来,见到路上的美女,就会觉得这姑娘要是不去拍片儿真是枉生的如此靓丽。   那女的大幅度地扭动着摆钟一样的屁股,扭动的姿势很是夸张,绕餐桌一圈向我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我旁边的位子上,与我保持着不到十公分的距离,眼睛直勾勾地与我对视,又是挤眉,又是弄眼,在我大腿根部力度适中地捏一下,一笑百媚地说:“帅哥,你好勇猛,我喜欢你这样的强壮男人,能给女人安全感和满足感,你叫什么名字?”   我合上瞪得发酸的眼睛,摇了摇头,瞟她一眼,发音毫不含糊地骂了一个字:“贱!”然后威风八面地扬长而去,头也不回,她在我身后尖着嗓子问候了几句我祖先,声音久久回荡在食堂不愿散去,喧闹的食堂静了几秒。   我一边走的心猿意马,一边苦思冥想,想食堂的食到底怎么了,跟喂猪的一样;这年头的姑娘又怎么了,貌美如花却不学好,真是让人叹息;这年头我的脾气怎么变得暴躁无常了?   七点多钟,天色暗了下来,我按照文祥哥的指示,准时来到人多如蛆的古城一条街,物色搭讪的对象。   夜晚,古城一条街,人群涌动,张灯结彩,高分贝的dj音乐互相“斗艳”,小吃摊位摆满道路两旁,呈现出一片欢腾的盛世景象。   那些矮小短粗、大肚便便的搂着美女的大老板让我赫然而怒,如莽夫阿曹所说,好白菜全让猪啃了。   我穿梭在热闹的人群之中,被行走的众人层层围住,与他们擦肩而过,我感觉比一个人的时候还落寞。   耳朵里塞着过时的廉价耳机,齐秦伤感地唱着《外面的世界》。这一刻,我思念着远方的家乡,不再渴望“男儿有志在四方”的流浪,希望能活的如诗一样“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段往事,我对妈妈说,我想快快长大,然后一辈子陪在你身边。   妈妈说,男儿有志在四方,没出息的男人才窝在家里。   长大后我认识到,我妈说的不对,出门在外的男人多的无法统计,有出息的又有几个呢?有没有出息跟出不出门的关系不大。   一个双手牵着两个美女的老秃头撞了我一下,连句道歉也不说,两个美女鄙视了我一眼,三人有说有笑地进了黑色的宝马车里,他们对我的鄙视眼神,让我自惭形愧。   世上到底有多少美女为了钱而心甘情愿地扎进猪一般的老男人的怀里?   又有多少英俊的小伙因为没钱而孤枕难眠,成了一生穷困潦倒的光棍儿,在这个社会里,难道年轻姑娘都会选择嫁给事业有成的老男人吗?   或许婚姻、爱情早已被世人抛弃,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钱字?   或许鲜花插在老牛的粪上,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她们是快乐的花朵吗,她们的笑容是真的吗?   这世上到底还有什么是真实的,难道只有钱吗?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钱吗?   不对,钱只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如果给你一堆钞票而你不能用钞票购买物品,你肯定会拒绝不要。人活着也许是为了享受物质生活,享受金钱所带来的一切奢侈。   如果给你一切应有尽有的物质,你定会视金钱如粪土,人与其说“人为财死”,不如说是为物质而死。   人是一种麻烦而贪婪的生物,人之所以活的累,就是因为贪得太多。我甚至认为,人类越发展越失败,追求的多,计较的多,贪得多,失去的多,到头来失去的往往比得到的还要多。   由此可见,人类不是越进化越聪明,而是越进化越糊涂。如果回到钻木取火的原始社会,人一定比现在活的轻松。原始社会是不是比当代社会要纯净呢?你可能会说原始人野蛮,我想说的是,内心的野蛮比外表的野蛮更可怕。   我把这段话讲给了路边一个主动与我搭讪的女郎,我俩面对面站在一棵杨树下,头顶上的路灯透过稀疏的枝叶,洒下一地黑黄分明的光斑。   女郎似乎对我的满腹经纶不感兴趣,她没说什么话,始终保持着正对着我的姿势,不耐烦地说道:“帅哥,别给小妹讲大道理,小妹可是没文化的人,小妹要是有文化早进办公室傍大老板去了,你干脆点儿,到底做不做?”   我听的一头雾水,冒昧地问道:“做什么?”   女郎很惊讶,道:“帅哥,你是真不懂,还是逗我玩呢?”   我摸了摸头,说:“你把话说明白,到底做什么?”   女郎一边慢慢地解开扣子,一边像背课文似的说:“那我就说明白点儿,包时两小时180元,包夜全套480元。小妹服务热情,技术独到,精通各种姿势,不限次数,保你满意。小妹做的也是生意,要的是回头客,保你晚上舒舒服服,下次还找我。”   她是出来卖的,我吃惊道:“我靠!”   女郎扣上扣子,得意洋洋道:“想靠就拿钱,说吧,是包时还是全套,哪一种都不限次数……”   我在心里坏笑两声,心想,要逗下她,第一次与小姐过招太刺激了。我尽量保持淡定,语气稳重地说:“你这价格太贵,能不能便宜点儿?”   女郎擦了擦唇印,道:“现在都是这价,连猪肉都贵了,更何况人肉,你说是不?”   我装作老练地砍价道:“我纵横江湖多年,什么样的姑娘没见过,你不值这个价,便宜点儿。”我紧张的估计脸都红了,女郎很淡定,化妆化的如猴屁股一样的脸始终面不改色。   女郎想了下,道:“这样吧,今天周六,给你个八折,只能这样了,再少不划算了。”   我叹了口气,一本正经道:“你们出来卖的怎么都不吃亏,你想啊,你们又不费什么成本,地里种个萝卜、白菜还得浇水施肥呢,你说我说的对不?”   女郎火了,冲我嚷嚷道:“你说什么,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到底会不会说话?”   我装作十分无辜,双手一摊,道:“难道我说错了?”   她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她不敢大声怒骂,怕引来附近的警察。想到这里,我胆子更大了,打算羞辱她一番,从裤兜掏出十块钱,把她的头勾了过来,问她十块钱做不做?   她用力推开我,怒道:“十块钱!你找个没人的地方,关上门,解开拉链,自己享受去吧!”   我望着她气呼呼的背影哈哈笑了几声,其实我从不歧视任何的职业,任何的职业存在都是有一定的道理,都能满足人类的需求。我最不歧视的职业就是干小姐这一行的。她们打着小姐的旗帜,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为几千万光棍做着伟大的贡献。   在接下来的三十分钟里,我向五个姑娘搭了讪,得到了不同的回复,一个直接骂我神经病;   两个给我翻了几个白眼;   一个很有礼貌地说她今晚有两个客户,让我下次提前预约;   最后一个的反应很强烈,上来就拉我,说她很寂寞,直接把我吓跑了,她属于那种体型健壮到举重能当世界冠军的重量级人物。   来到学校门口的“一品园”饭馆,我要改善下伙食。此家饭馆生意异常的火,火的能爆炸掉,有几次客人多到排队排到了学校门口。有人怀疑他们的饭里下了大麻,让人一吃上瘾。这家老板浑身是毛,一身匪气,一嘴邋遢的卷毛,我们都猜测他祖上是做土匪的,所以没人敢惹他。 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遇见知己   结完帐转身离开时,身后传来激烈的争吵之声,老板咄咄逼人地催促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儿结账,小伙儿翻遍了全身的口袋也没掏出一毛钱,急得他头上汗水直流。   我在一旁看的心急火燎,不好,他应该是忘了带钱了,他掏钱的功夫让老外掏枪都掏出来了。   老板很世俗地冷笑一声,道:“怎么了,没带钱,没钱就别吃饭,想吃白饭,门儿都没有!”   小伙儿烦了,说:“你说什么,谁吃白饭了?”   老板挤了挤眼,示意两个伙计守在门口,生怕人家跑了,接着道:“那你的钱呢?”   小伙儿尴尬地说:“出门太慌了没带钱,我是附近城建学院的学生,今晚到这儿找朋友。”他掏出学生证递给老板看。   老板伸手接过学生证扫了一眼,又把证扔了给他,似笑非笑道:“别给老子来这一套,我管你是哪儿的学生,想坑我,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小伙儿气的脸色由白变红,道:“我今天真没带钱,你等下,我给朋友打个电话,让他给我送点儿钱。”   老板脸色稍有缓和,摆摆手,道:“那你快点儿打,可别耽误我做生意,不就几块钱嘛,你朋友送来就是了。”   小伙儿擦了把汗,开始打电话。   老板死死地盯着他,眼里满是鄙视,认定了他就是白吃饭的。   小伙儿打完电话骂了句:“什么狗屁朋友,连五块钱都不借。”   他转身对老板和气地说:“要不我把衣服压在你这儿吧,回头拿了钱再给你。”   老板勃然大怒,道:“把衣服压这儿,你小子骗傻子呢?”   小伙儿诚恳地说:“我真没把你当傻子,你别那么想,我真的没有。”   老板跨前一步,指着他的头,道:“那你把我当什么东西了,说!”   小伙儿说:“我没把你当东西,你又不是东西。”   老板摸了摸脑袋,迷茫地说:“你说谁不是东西?”   小伙儿说:“你别冲动,我的意思是我没有骗你。”   饭馆内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人群欢呼雀跃,每一张嘴脸上都挂满了幸灾乐祸的笑,嘴唇的肌肉大幅度拉开,嘴角快被扯裂了,还有人鼓掌呐喊:“打,快打。”   情况越来越不妙,老板与小伙儿吵的越来越激烈,大有转口斗为武斗的可能,门口两位伙计也摆好了随时战斗的架子,个个摩拳擦掌。   老板拿起啤酒瓶走向小伙儿,我迅速挪动脚步,拉住他的胳膊,不慌不忙地说:“别动手,我朋友的帐算我头上。”   情绪高昂的人群顿时士气低落,发出一阵遗憾的唏嘘声,好像暴富梦落空、与五百万彩票失之交臂,一个娘娘腔嘀咕道:“这孙子谁啊,多管闲事,眼看就要打起来了,真是扫兴死了。”   老板熟练地把啤酒瓶别在腰上,满脸狐疑地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就差把我从头到脚给亲一遍了,他匪气十足地说:“你是他朋友,不可能吧?”   我不说话,爽快地掏出一张二十的钞票拍在桌上,财大气粗地说一句:“不用找了。”   说完就后悔了,怪自己太义气用事,我纯粹是脑袋发热,那一碗面最多值五块,我一紧张脑袋跟不上嘴巴的速度,给了他个王八蛋二十。   老板见了钱,表情立马由愤怒转为惊喜,笑得五官融为一体,眼睛都没有了,一边笑一边抓起钱,对着电灯泡照了又照,笑嘻嘻地说:“可能可能,应该说,你肯定是他朋友,要不也不会慷慨解囊。”   我心说,你少拍马屁,要是老子给你一百块说不用找了,说不定你能当着众人的面叫我声亲爹。   我拉着呆在原地的小小伙儿往外走去,再回头看向那老板,他正小心翼翼地抚平那二十元人民币上的褶皱,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钱塞进兜里,人群依旧传来抱怨之声,“也没打起来。”“怎么不动手呢?”、“也没死一个人”、“太没劲了。”   小伙儿名叫苏晨,是我们学校北面不远处的城建学院的艺术系的一名学生。   那晚,苏晨不顾我的再三拒绝,非要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把钱还我,还要请我喝一杯,以表对我的感激之情。   一开始我死活不去,说不用了。苏晨很严肃地问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我忙解释说不是不是。他说不是你就跟我走,说走咱就走。   苏晨把我拽上他的电瓶车,一挂档,在马路上开的尘土飞扬,我提心吊胆地坐在后座,苏晨遇到红灯必闯。   我们像两个刚干完抢劫案的逃犯,电瓶车像是要体力不支、快要散架了似的,苏晨迎风大喊:“当老子看到那老板脖子上挂的比狗链子还粗的金项链时就知道我惹不起他!枫兄,多谢你了,以后有事尽管说,我随时洗好澡,准备为你下油锅!”   我的头痛迎风再次发作,把头靠近他的背部,道:“据说那孙子是土匪世家,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小心他拿菜刀削你。”   坐在电瓶车上,我回想起刚刚在饭店那惊险的一幕,心想,一个人出门在外、举目无亲的真不容易,出了事也没人照顾。学生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学校是弱势群体,出了校门也是弱势群体,步入社会如果没能力也是弱势群体。所以,无论在何处、何时,强大自己才是至关重要的。   我再次质疑大众口中的前途无量的伟大出路——上学,上学到底值不值得,我们牺牲了青春,起早贪黑、忍受孤独、耗费父母的血汗钱……在学业道路上,付出未必有收获,能不能考上大学还是个未知数。   上学能让我们活出个人样吗,上学能让我们走出农村吗?   上学,是一场漫长的青春赌博,筹码是必须牺牲一生一次的短暂青春,最终的胜负掌握在运气或上帝手里。   我知道,遥不可及的未来没有妈妈说的那样简单:考上了大学就等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吃喝不愁,还能让爸妈在村里人面前洋洋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儿子很牛逼。   我又胡思乱想了,不过我没有质疑掏钱对一个陌生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不是值得。我为何会帮助一个与我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这跟我帮助朋友的独特原则有关:我喜欢把所有的朋友想象成讲信用之人,然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再从中随机筛选,筛选的标准就是被骗一次。   也就是说,如果别人说借我的钱,我感觉他人可以就会不假思索地借给他。我算了下,即使他骗了我,也最多只能骗我一次,就算被骗,也骗不了几个钱,我的资金很有限。   你想啊,我又不是傻子,不可能被同一个人骗两次。很多人倒是因为我被同一个人骗过一次而说我是疯子。   我最傻的一次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候怪我瞎了眼借钱给一个连饭也吃不起还经常被揍的家伙。   一天,那家伙偷了别人的东西,被校外的“狼狗帮”给狠狠揍了一顿,衣服被扯烂了,身上仅有的几毛钱也被抢光了,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晃晃悠悠地支撑到班级门口,然后栽倒在地,一动不动。   十分钟过去了,他还是不动,跟死人一模一样。同学们理所当然地以为他死了,我认为他只是饿了,没力气了,所以爬不起来了。我拍了他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一息尚存。他张嘴张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口水留了一地,同学们像期待一个人的临终遗言一样,期待着他能说点儿什么,个个紧张地大气不敢喘一下。   我鼓起勇气,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一身伤的他扶了起来,他站稳后,揪住我的上衣,很不客气地说,妈的!我没钱吃面包了,你说怎么办?   他可能是被揍的意识模糊了,要不怎么敢那么不客气地跟我说话呢?我看他可怜,大发慈悲,当众借给了他六块钱,后来他不守承诺,说还不还。小学即将毕业,我急了,心想,张口要钱吧,不好意思;要是不要吧。又太亏了。同桌说了,借钱容易要钱难,最好的就是不借,再好的朋友亲戚如果和钱挂了钩关系就得破裂。   在那个冰棍一毛钱一根的年代,六块钱对于农村子弟而言可是一大笔钱,要积攒好几个月才能攒够,攒钱期间可能被父亲揍几顿。   要账不易,后来我急中生智,花费了一晚上的功夫,想出一个妙计,我再次找到正在被一群人围揍的他,还冒着被群殴的危险、挺身而出打跑了那些揍他的人。   他当时尚未被揍倒在地,右眼已经肿了,鼻血也出来了,我拍拍他一身灰尘,说我再借给你四块吧,到时候你直接还我十块,你感觉怎么样?   我说话的语气很客气,也很虚伪,要债是一件尴尬又伤和气的事儿。   他听了我的话愣了足足三分钟,擦了擦满嘴的鼻血,感激涕零,一把握住我的手说,兄弟!在这个冷酷无情的学校里,只有你对我好,等我有本事了一定认你做老大,你放心,我就是把我卖了也一定把钱还给你,只要我不死就少不了你一分钱!   他哭的泪流满面,我心想,他一定是对我感激的不行,我果断地把身上最后的四块钱很放心地掏给了他。   结果,他没有把自己卖了还我钱,而是把我给卖了。   接下来的三四天里他消失了,我发动所有的人脉,到处找他也不见他的踪影,他妈/的,难道他死了?他说过只要不死就还我钱的。   后来,他同镇的一个同学对我说,他辍学了,跟他妈一块跑了,跑的连他爹都不找不到。   再后来,也就是几年之后,听说他傍了富婆,发了大财,移民去了美国……当时我很为吃惊,出路不仅上学这一条啊,傍富婆也能飞黄腾达啊!   我回忆了一路童年往事,心情好了很多,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就到地方了。苏晨在租的住处拿了钱包,说带我去他们食堂吃一顿,我们点了六个菜,四瓶啤酒,买了两包软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