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1章 爱马仕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月以前,岳胜是爱马仕专卖店的导购。 这是一个很高大上的品牌,其实岳胜原本没什么野心,只是想找一份工作,结果误打误撞来了这里。 说起来,这个时代很搞笑,卖爱马仕的人基本都买不起爱马仕,这里每一个包包的价格都相当于岳胜十几二十年的劳动收入, 所以这些包在岳胜看来,已经不是包了,而是祖宗。 只可惜,岳胜上班五天没做成一笔生意,直到第六天的早晨,外面走进来一男一女。 男的大概三十来岁,穿着一身商务休闲西服,头发梳得油亮锃亮,浑身上下都是贵得吓死人的名牌,左手带着一颗硕大无朋的钻戒,手腕上还有一只百达翡丽。 只要他一动,就浑身闪光,闪得人头晕眼花。 至于那个女人,浓妆艳抹,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虽然漂亮,却不免艳俗一些,穿的衣服是但凡能露的地方全部露着。 两个人的穿着打扮都很有钱,男的举手投足潇洒自如,女的却在气场上明显弱了不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俩是怎么回事。 岳胜赶紧上来介绍:“两位,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店今春特供款……” 岳胜的推荐很到位,女孩一个箭步冲过来,就把这个包抱在了怀里:“我好喜欢啊……” 男人非常有风度的一笑:“不看其他的了吗?” “不看了,我就要这个。”女孩拉着男人的手,用力摇晃起来:“亲爱的你就买给我吗……” 男人点点头,问岳胜:“多少钱?” 岳胜见有生意上门,忙不迭的介绍起来:“十九万六千九百元,买了这款包,您就自动获得我店VIP卡……虽然我们品牌从不打折,但你从此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如果有限量版会专门给你预留。” “别把价格说的那么零碎,我这个人对数字没什么概念,就付二十万好了,其余当小费。”耸耸肩膀,男人拿出钱夹,突然一拍额头:“哎呀,不好意思……我今天出门太急,忘记带卡,身上又没那么多现金,不如开一张现金支票吧。” 岳胜有点为难的道:“先生,原则上,我们店是不说支票的,尤其今天还是周六。” “我知道,周末银行不接受支票提现,你更担心会跳票,不可能把商品交给我。但我周一很忙,没时间过来,所以不如这样吧……”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刷刷的开出支票,递到岳胜的手里:“我把支票压在你这,至于包呢,我暂时不提。等到周一,你去银行把支票提现,如果拿到现金,就麻烦你把东西包装好,亲自送到这位美女的府上,这样大家都把风险最小化,你看怎么样?” “把支票压这,你放心?” “难道我怕你骗我不成?”男人呵呵一笑,指了指周围奢华的装修:“你们大家大业摆在这,监控又把过程全部记录下来,我不怕你耍什么花招!” 岳胜有点担心这是一个骗局,可是想来想去,又觉得对方好像从自己这里骗不到什么,毕竟对方什么都没拿走。 说着话的功夫,几个女导购已经向这边投来目光,看的当然是这个男人,这简直是标准的高帅富,只差在额头上写三个大字:“不差钱!” 岳胜倒是不担心她们抢走这个男人,却担心她们会抢走这单生意,再加上小费的数额实在诱人,于是岳胜一咬牙一跺脚:“好吧,就这么着。” 男人留下支票,轻轻拍了拍女孩的手腕,向外面走去:“我们走吧。” 女孩回过头恋恋不舍的望着那个包包:“我真的好喜欢。” 男人呵呵一笑:“忍两天吧,后天就是你的了。” 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周末,周一大早晨,岳胜拿着支票去了银行,结果竟然真的被告知无法支付。 果然跳票,岳胜立即给那个男人打去电话,愤怒的声讨起来:“你这是有意行骗,我要去告你!” “好了,小兄弟,别发这么大火。好好想想,你也没什么损失,不是吗?” “对啊。”岳胜冷静下来,自己从头到尾,仅只是徒劳地跑了一趟,那么另一个问题就随之而来:“可你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道理很简单……”男人呵呵一笑,慢悠悠的道:“因为我答应买爱马仕,那个女孩已经被我给上了,周六周日两天,我上了她十几次。真是爽啊……” “什么?”岳胜猛然间恍然大悟,这个不差钱的成功人士其实是个渣男,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给女孩买爱马仕,拿着一张空头支票骗|炮而已。 但这个渣男实在太有手腕了,岳胜咽了口唾沫:“有种子吗?” “要种子干嘛?回去看着撸管?”又是一笑,男人接着道:“有本事你也这么做啊!” 岳胜一脸黑线:“我没这个本事……” “不,你可以,相信我,我看人很准的,小伙子你一定有前途。”打了一个哈欠,男人懒洋洋的道:“只可惜,虽然你在奢侈品店做导购,却没能力在奢侈品店消费。看在你我有缘的份上,我点拨你几句,你这么混下去不会看到转机,不如……” 岳胜急忙问:“不如怎么样?” “不如去混夜店吧。”顿了顿,男人详细解释道:“你记住,若想在这个社会混得好,搞明白任何一种技术,都不如把‘人’研究明白。只要你洞彻人性怎么回事,做事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岳胜不理解:“这跟夜店有什么关系?” “你在奢侈品店接触到的固然都是有钱人,但不要指望能积累任何人脉资源,你只能赚一点小费而已。因为你跟他们不在一个层面上,人以群分的道理你该懂的,他们不会把你个屌丝导购放在眼里,而且你眼下根本不懂得应该如何跟各色人等打交道。夜店却不一样,那是非常复杂的地方,鱼龙混杂的同时,也是藏龙卧虎。你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先刷经验,再积累足够的人脉资源……”男人说到这里,狡狯的一笑:“与此同时你必须明确到底要做什么,因为没有目的性的生活是可悲的!”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2章 如何洞悉人性 “既然你提到夜店……”岳胜对这个男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眼珠转了转,又提出:“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你很好学,我欣赏这一点。”男人不无得意的大笑起来:“我只提醒你一句话,是拿破仑的名言——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吗?” “意思就是说……能征服女人,就能征服一切!” “孺子可教。”男人说罢,挂断了电话。 这一番交谈,让岳胜如醍醐灌顶一般,又如被劈中泥丸宫度了雷劫一般,就此大彻大悟。 于是岳胜辞职了。 一个月以后,晚上八点多,岳胜信步走进了一家名为”好时光”的酒吧。 经常会有人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岳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己从东北深山的农村横跨整个华夏国家,来到最繁华的南方城市广厦,就像其他出来闯荡的老乡一样抱着最朴素的想法,多赚钱改善生活。 不过岳胜和老乡们有一点不同。 老乡们的最终目标是,回老家盖房子娶老婆,再生个娃以后还出来打工。 而岳胜却从很小的时候,就期望离开那个巴掌大的山村,从此改变世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但是,当岳胜伫立在繁华的广厦街头,内心却感到一阵阵的失落。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喧嚣的人群,都昭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但这座城市却没有一草一木属于自己。 岳胜除了名字很霸气之外,一切都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任凭虎躯如何一震,也不见有王八之气。 乡下与城市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例如,乡下谓之J8毛,城里谓之屌丝。 刚开始,岳胜还不知道屌丝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自己就是最标准的诠释。 不过,眼下的岳胜却有些不一样了,穿的依然是做导购时的西装,只不过没扎领带,衬衫纽扣多解开两粒,露出了脖颈。 岳胜的脖颈上戴着的,不是狗链一般粗的金项链,而是一块精致的玉佩。 此时的岳胜如同脱胎换骨一般,仪容精心修饰过,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古龙水味,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高帅富。 有点遗憾是,岳胜的头发有点乱,因为发质太硬,很难打理,从小到大都很乱。 在这样一个物质高度发达的时代,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能够享受到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 而夜店这种地方,不仅可以让你纸醉金迷,更是可以让你看到人间百态。 酒吧这个时间刚刚开始上客,震耳欲聋的音乐刺激着人的耳膜,迷离的灯光令荷尔蒙成倍分泌。 应该说,只要进到这样一个地方,即便你没有喝酒,也会感到醉意。 岳胜来到吧台前,先把车钥匙扔到吧台上,又把腋下夹着的东西放下,点上一支烟,浅浅抽了一口。 常言说,穷穿貂,富穿棉,狗卵子天天夹个包。 在腋下夹个手机包,这种流行形象早就过时了,处处透着推销员的寒酸和无奈。 以岳胜的境界,当然不能这么做,而是夹着一本书,植村直己的《远山在呼唤》。 岳胜坐下之前,已经很快就寻找好了目标,是旁边的一个女孩子。 她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长长的睫毛往上翘着,俏丽地覆盖着眼珠。 玉鼻高拱而起,映衬着鲜红的樱唇,红白分明,分外动人。 说到樱唇,俏皮的上挑,又不失端庄,让人想要狠狠亲上一口。 她的个头不是很高,一米六左右,苗条匀称,比例适中,略显丰满,岳胜尤其喜欢观察她走路时丰满的地方如何晃动。 可是,她的腰部却偏偏纤细,没有一丝的赘肉,减一分太瘦,多一分太胖,这身材真是巧夺天工。 “这位美女……”岳胜带着优雅的微笑,主动问女孩:“能请你喝一杯吗?” “好啊。”女孩随意应了一声,目光无意掠到车钥匙上,不由得一震,这是一辆保时捷911。 岳胜非常有风度的一笑:“白兰地喜欢吗?” 女孩开始正视岳胜了,认真地点了点头:“好的。” “Waiter。”岳胜打了一个响指,招呼酒保:“一瓶马爹利XO。” 等到酒保把酒送上来,岳胜又问:“刷卡可以吗?” 酒保点点头:“可以。” 岳胜从钱夹取出一张黑色的卡递上去,女孩看在眼里,又是一惊。 她是银行白领,最近工作太累,这才出来泡夜店减压。 所以她能马上就认出来,那是一张招行金葵花卡,理论上来说,至少要有五十万以上的流动资产才能申请这张卡,而真正有这张卡的人实际身价至少要再加个零。 女孩看着岳胜,两眼冒桃花:“这是高帅富啊,更重要的是……真有风度!” 岳胜表面很有风度,目光却一直在女孩身上逡巡,在心里很快还目测出了结果:“应该是36D。” 女孩带着迷人的微笑,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岳胜神秘兮兮的道:“做一点小生意,跟房产有关。” “那就是开发商了?” 岳胜笑了笑,没说话,更显神秘莫测。 这个时候,女孩注意到那本书,又问:“你不会是来这里看书的吧?” “当然不是,这里又吵,光线又不足,怎么适合看书呢。”岳胜说着,笑呵呵摇了摇头:“只是,我走到哪,都习惯带着一本书,只要有时间就看。” “你这么喜欢看书?” “这个时代发展的很快,如果耽误了学习,就很可能被时代落下。”岳胜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指轻轻敲点着那本书的封面,一副非常感慨的样子:“国家不是都号召要与时俱进吗?!” “《远山在呼唤》……这是小说吗?” “当然不。”岳胜摇了摇头:“这本书的作者叫植村直己,很了不起,是独自冲顶五大洲最高峰第一人,从亚洲的珠穆朗玛到南美的阿空加瓜,都被他踩在了脚下。这本书,是他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写成的……”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3章 变身成高帅富 女孩有点费解:“你不是生意人吗,还看这种书?” “每当我丧失勇气的时候,就会用植村直己鼓舞自己……”叹了一口气,岳胜很感慨的道:“更重要的是,我向往植村直己那样的自由,去挑战这个星球上的每一座最高峰。” “你喜欢登山?” “挑战高峰,其实就是挑战自己,每一次冲顶都是战胜自我的过程。”岳胜非常感慨的道:“我就是喜欢挑战自我。” 女孩兴冲冲的问:“你有女朋友吗?” 看着女孩的神态,顿时岳胜心中一动:“入正戏了,看来今晚是要开张啊……”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这位美女,你被这小子给骗了!”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是一位令人屏息的美丽女性,一对大而明亮的眸子正盯着岳胜。 她那乌黑闪亮的长发向后梳盘起,脸型圆而匀称,脸颊略微鼓起,微微泛出红晕。美颜毫无瑕疵,几乎没有缺点,五官轮廓相当分明。 配合修长卷俏的睫毛和新月般淡淡的黛眉,还有挺立的鼻子,这位美女简直像是天才雕刻师用上等羊脂白玉精心琢磨出来的艺术作品。 她着紧身短裙,露出两条白嫩诱人的美腿,脚上是粉白色的细高跟鞋,称得身材更显得修长。上身是素雅的修身型衬衫,扣子系得颇低,露出大片雪白娇嫩的肌肤,白色雕花蕾丝若隐若现。 她三十来岁的样子,有着成熟的妩媚,刚一走过来便带着阵阵体香,更是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诱惑,只是气场却也格外强大。 这种御姐型人物是很多男人的梦想,如果能啪啪上那么几次,只怕死都甘心。 可是岳胜不敢真做,因为这一位是自己的老板,叫沈倾月。 沈倾月拥有这家好时光酒吧,还有附近的火红岁月海鲜酒楼,和一间新年代KTV。 这三家生意的名号都跟”时间”这个概念有点关系,多多少少充斥着相对论的味道,可沈倾月对宇宙并不感兴趣,只是女人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对时间格外敏感。 更重要的是,这些生意都是沈倾月独资,总价值至少也有三四千万,这样看起来沈倾月倒是个富婆。 至于这个富婆是怎么发家的,没人知道,甚至没人知道沈倾月的背景。 有人怀疑她是某个富商巨贾或者高官显宦的小老婆,不过她总是独来独往,从没见过她跟任何男人交往,这个推测显然靠不住。 不管怎么说,能搞娱乐行业,必须黑白两道方方面面都有关系,所以沈倾月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岳胜似乎要身变成高帅富了,有那么一度岳胜也觉得自己快要逆袭了,然而老板沈倾月马上就带着无情的现实扑面而来。 “我告诉你哈……”沈倾月拿起岳胜的那串车钥匙,用极尽挖苦的语气说道:“这钥匙是淘宝上买的,你别以为他真有保时捷911。如果等下他带你离开,他不会变出来一辆保时捷911,而是会说自己喝多了酒不能开车,然后带你去打车。” 女孩愣住了:“这……” “你看到他刚才用一张卡结账吧,那是他在收藏品市场上买来的废卡,他收买了这里的酒保,没有真的刷卡。同样因为收买了酒保,他给你点的酒是假酒,根本不值几个钱,不过我可以保证喝不死人的。”沈倾月的嘴唇饱满,涂着粉红色系的唇彩,恨不得让人上去咬一口,可说出来的话却阴损刻薄:“记住,真正的高帅富不会是他这样的衰样,高帅富点酒通常都是一点十瓶。你可能会问,喝不了怎么办,没关系,可以存上,下次来还是他的,反正桌上永远是满满的。” 女孩微微皱起眉头:“你是谁?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是这里的老板。”沈倾月微微一笑:“妹纸,想傍上高帅富,你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我……我才没想傍高帅富……” 沈倾月根本不理会女孩说什么,继续戳穿岳胜:“你看,他看书似乎很高深,其实吧……”沈倾月说着,翻开了岳胜的那本书,《远山在呼唤》只是书壳子,里面夹着的是《少妇白洁》。 “不是植村直己写的?”女孩更加惊讶了:“这……好像是黄书吧?” 岳胜也非常惊讶:“你看过这书?” “你以为他懂登山?”沈倾月冷冷一笑:“他这种智商,也就配看看小黄文!” 女孩讷讷的点了点头,随即给岳胜丢过去一个白眼:“人渣!” 岳胜担心女孩会用酒泼自己,不过女孩还算有教养,没这么做,而是踢了岳胜一脚。 她的高跟鞋很尖,岳胜感到一阵剧痛,差点跳起来。 咽了口唾沫,岳胜小心翼翼的道:“月姐,你够了……” “够个屁啊!”沈倾月抬手拍了岳胜后脑勺一下,怒气冲冲的道:“老娘请你来当保安,不是特么泡妞!赶紧去换衣服,该你当班了!” 酒保冲着岳胜无奈的耸耸肩膀:“岳哥,对不起,我尽力了……” “少废话!”沈倾月一指酒保,喝道:“你!赶紧干活去!” 一个月前,岳胜是屌丝导购,现在是屌丝保安。 按照那个男人的指点,岳胜确实来了夜店,只是没能当老板。 没有学历,没有技能,岳胜唯一能做的只是保安,这还是沈倾月大发慈悲的结果。 当导购的时候,岳胜穿着一身黑不溜秋的西装,手里拿着”欢迎光临”的牌子。 如今当保安,岳胜穿着一身灰不溜秋的制服,手里拎着一根小胶皮棍。 看到岳胜换上了保安制服,沈倾月仍不满意,揪着岳胜的衣领训斥道:“你特么来这都一个月了,泡了一个月的妞,没有一次得手!别说你倒是挺执着,不过最好把执着用到工作上!别忘了,一个月前,老娘在人才市场看到你的时候,你蹲在地上奄奄一息!要不是老娘心善,把你捡回来给你了一份工作,你特么早就饿死了!” 岳胜一脸黑线:“谢谢月姐。” 沈倾月恶狠狠白了一眼岳胜,转身去忙了。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4章 你是老娘捡的 “好你个沈倾月,我泡了一个月的妞,你拆了我一个月的台……”看着女老板曼妙的背影,岳胜恨恨不已的道:“早晚有一天老子要上了你,让你给我当老婆,把你的店占为己有……” 老家有一句俗话:“瞎子咬牙发穷恨”,岳胜现在就有这种架势,以一个小保安的身份想要成为老板,这中间的距离几乎难以跨越。 仅仅从职务级别上来说,沈倾月直接管理的是经理,不同经理负责不同的业务工作,而保安跟经理就差了好几级。更不用说,这背后还有资产上的差距,沈倾月的一块指甲都超过岳胜全部身家。 至于搞定沈倾月这事,还更加不靠谱。 沈倾月如此美女,屁股后面也不知有多少追求者,既有各路权贵,也有青年才俊,结果一个个全都铩羽而归。 有的是伤心,有的是伤心又伤财,很多人被拒绝后更是事业一落千丈。 这个沈倾月好像专克男人,有人怀疑就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克夫克子克物业克一切,因而得了个”寡妇月”的绰号。 对于普通的小保安,沈倾月平常连话都懒得说一句,她专门收拾岳胜仅仅是因为就像刚才说的那样,去人才市场招聘管理人员时见岳胜太可怜而顺路捡了回来。 当初,岳胜得了高人指点之后,毅然决然辞去了导购的职务,店里那些穿着职业装套着黑丝袜的女导购都以为岳胜推到哪个富婆了。 岳胜也以为自己有高人指点在身肯定能如鱼得水,哪里知道逆袭这事那是这么容易。 最初,岳胜遵照高人指点要来夜店工作,没想到夜店这地方门槛还挺高,招收的都是有专业技能的人,比如音响师之类。 这是一个靠技能谋生的时代,岳胜猛然发现自己只会一件事情,那就是什么都不会。 不要说夜店了,就算饭店也用不着岳胜,因为岳胜不会做饭。 眼看着那点存款越花越少,岳胜也就不惦记着夜店,首先面临问题是找份工作养家糊口。 当初在乡下开过两天挖掘机,勉强也算是一技之长,岳胜就想在工地找份差事,先度过这段艰难时光再说。 应该说,岳胜把自己定位已经很低了,不像如今有些大学生,刚走上社会就憧憬几十几百万的年薪,这种人在学校学的专业往往又是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管理之类,反正是听着挺牛逼的,问题是谁特么需要你来管理。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有文凭的跟没文凭的还真不太一样,挖掘机这差事也不容易找,全被蓝翔毕业生垄断了。 也就在岳胜走投无路之时,恰巧遇到了沈倾月,阴差阳错竟然还真来了夜店工作,尽管只是一个保安。 岳胜恨恨不已的想到:“沈倾月,等老子把你推倒了,先来个老汉推车,再来个后门别棍……等等,这两招好像是一回事!” 岳胜正YY得痛快,另一个保安杨志伟走过来,笑嘻嘻的道:“老大,今天又没得手?” 杨志伟也是东北人,比岳胜小两个月,所以成了老弟。 岳胜叹了一口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杨志伟兴冲冲的问:“话说,老大,你过去在名牌店当导购,一定很牛吧?” “导购这个职务吗,不需要有神马学历和背景,只要外观形象不错,嘴皮子够利索就可以了。所以,我刚去面试就被店长拍板录取……”岳胜说着,甩了一下头发,觉得自己偶尔的也帅气逼人。 杨志伟眼睛一亮:“奢侈品店应该全是女孩子吧?” “没错,我们那很多美女,个个都很漂亮,浓妆艳抹,身上散发着高档香水的味道,一身职业套装就跟职场OL似的。”长叹了一口气,岳胜非常无奈的道:“不过,我可实在没什么泡的机会,这帮女导购虽然全是女屌丝,但一个个目高于顶,又天天跟有钱人打交道,绝对不会多看同类一眼。她们每天最热衷的是,研究哪家高档饭店的饭菜好吃,或者炫耀‘男朋友’又给自己买了什么,跟我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杨志伟满脸黑线:“那是惨点。” “但也正因为如此,那间店的生意不如其他奢侈品牌店。”顿了顿,岳胜又道:“正常来说,如果卖包的比买包的都漂亮,那么这里的生意应该会非常好。设想一下,一个五六十岁的土肥圆走进来,大大方方拍出二十万,让那些年轻靓丽的小姑娘围着自己讨好,这种心理满足感足以让土肥圆飘飘欲仙。问题在于,买这种品牌的女性,其实多数不是自己掏钱,而是让男人掏钱。如果一个男人领着一个女人进来消费,发现这里的小妹比身边的女人更漂亮,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有可能从买包变成买人,那么有消费欲望的女人自然也就不愿意来这里了。店长正是基于这个考虑,才把我招进来,平衡一下阴气过盛的局面。” 两个人说着话的时候,夜店的表演时间到了。 伴随着一阵劲爆的音乐,十几个身材火辣的舞娘来到台上,开始了一段火热辣舞。 等到舞蹈结束,台下响起一阵阵口哨声和掌声,这是在迎接张晓薇的上场。 张晓薇是这里的驻唱歌手,人气很高,每到这个时间都会上台献声。 李倩挤了过来,冲着岳胜一个劲的努嘴:“看你家那口子上台,你也不鼓掌?” 李倩是啤酒妹,啤酒品牌向夜店缴纳一定管理费之后,雇佣她们进场推销啤酒。 她们不算夜店的员工,但要接受夜店的管理,这段时间跟岳胜混的也挺熟。 李倩穿着统一服装,上身是白色吊带衫,下面是白色短裙,随着走动裙裾会不断掀起。 “鼓什么掌啊?!”岳胜晃了晃手里的胶皮棍:“没看我工作呢吗!” “那可不一样……”李倩在岳胜身上蹭来蹭去,有点像是在吃豆腐:“你给别人不用鼓掌,给薇姐必须鼓掌!” 岳胜叹了一口气:“人家有男朋友,但不是我!” 岳胜说着话的同时,看着舞台上的张晓薇。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5章 表演时间到了 只见张晓薇化着舞台妆,穿着亮闪闪的演出服,演出服上面缀满了亮片,却也没有她的皮肤耀眼。 演出服的上衣是金色银边,款式非常紧,勾勒出险峻挺拔。外面套了一件半透的马甲,增加了一层神秘,更加吸引男人探寻的目光。 由于长期练习舞蹈,张晓薇的身材非常好,没有一丝赘肉,腰肢线条柔和光美。 当她站在舞台上,有一种从容自信,不带半点紧迫。 她张开双臂,尽情享受着观众的掌声和欢呼声,随后用力挥了一下手,漂染成深黄色的长发随之飞舞起来。 马上的,一首《要抱抱》响起,张晓薇的表演非常投入,似乎在宣泄内心的兴奋。 张晓薇一直走劲歌热舞的路线,在四名美女舞者的环绕下,尽情扭动着身躯,不时惹来台下观众的一阵阵的尖叫和口哨声。 她从来都是舞台的焦点,无论周围有多少舞者,观众的注意力会始终集中在她身上,她这个人的存在对男人来说就是炸药桶上的导火索。 随着”轰”的一声,火药桶被引爆了,全场沸腾。 到歌曲的高潮处,电子烟火点燃,火光在舞台上轰然而起,更烘托了气氛的火热。 许多观众把手机弄亮,拿在手里来回摇晃着,星星点点的如同暗夜繁星。 李倩也被歌声吸引了,身体紧紧压住岳胜的胳膊,而这也刺激了岳胜的热情:“你怎么不上去唱?” 李倩撇了撇嘴:“我可没薇姐的才华。” 夜店的艺人有很多,有的是驻场,有的是跑场。 尽管在同一个地方出现,各自的背景却千差万别。 有的是正规艺人,给朋友捧场或者赚外快,偶尔到夜店表演。 有的则是落魄艺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只有在夜店讨生活,在好时光这里出场的艺人至少有三个曾在超女之类选秀节目上拿过名次。 还有很多是出来兼职的艺校学生,或者本身什么都不是,只是会唱两首歌出来赚点外快。 张晓薇与所有这些人都不一样,尽管她从来都不说,但岳胜看得出来,她怀揣着演艺梦想,好时光这里只是她的起点。 岳胜正看着张晓薇,杨志伟悄悄痛了一下岳胜:“老大,注意点,好像有人要闹事。” 岳胜这才注意到,有三个小伙子走到台下,一脸猥琐的看着台上的张晓薇,时常发出几声怪笑,不时还想把脑袋伸到张晓薇的裙下。 这几个小伙子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大裤衩和背心,皮肤黝黑,一身村炮气质。 这也是一帮屌丝,但屌丝也是有区别的,他们属于那种出来混,却又混得不太如意的,说穿了就是一帮不入流的痞子。 只不过,这三个痞子却不容小觑,每个身高都一米八十多,长得膀大腰圆。 他们要是往岳胜面前一站,完全能装进去两个岳胜。 张晓薇表演结束,正准备下台,一个痞子笑嘻嘻的挡住了张晓薇:“小妹儿,来,陪哥喝杯酒!” 张晓薇正色道:“对不起,我们不能跟客人喝酒,这是规定。” 其中为首的一个一瞪眼睛:“哎呦?不给面子?” 岳胜赶忙走过去,赔笑道:“对不起,三位先生,按照我们店的规矩,您只有给这位女士买一个花环,才能给这位女士在一起喝酒。” 为首的痞子不耐烦的乜斜了一眼岳胜:“买个花环多少钱?” “二百。” 痞子张嘴就骂:“艹!你们这是抢啊!” 这三个痞子全部行头加起来也不超过一百块钱,二百块钱足够他们去背街背巷的足疗店,找四十岁的大妈推油十次。 不过,岳胜没说错,这家夜店就是这个规矩,艺人只负责表演,绝不提供特殊服务。 如果把钱花到了,虽然有机会与艺人近距离接触,但接下来能发生些什么,就要看艺人自己的态度了。 更重要的是,尽管艺人的生活经常很混乱,可张晓薇却不一样。 “对不起……”岳胜满面微笑挡在痞子身前:“我们这里就是这个规矩!” 痞子眼珠转了转,嘿嘿一笑:“哥不差钱,让小妹儿陪我们玩玩,只要完美了,钱不是事儿!” 岳胜摇摇头:“不行!” “我艹!”为首的痞子火了,一把揪住岳胜的衣领:“关你屁事,你个傻B保安,活腻歪了是不是,敢挡大爷我的路!” 这几个痞子可能是附近体校的,力气大得很,这一下子竟然把岳胜从地上拎了起来。 杨志伟赶忙跑过来,劝道:“几位小哥,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老子就动手了,怎么样?”痞子头目可能是喝多了酒,又或许是不想在美女面前丢了面子,态度越来越横,另一只手抄起酒瓶子砸在了杨志伟的头上。 杨志伟卒不及防,被砸了个正着,只听”啪”的一声,酒瓶碎片混合着鲜血迸溅的到处都是。 周围立即发出一阵惊恐的叫声,客人们立即后退开来,给这几个痞子留出了一块空地。 不过,夜店发生打架斗殴是常事,客人们倒也没有惊慌失措,反而津津有味地看着。 “你们干什么?”张晓薇有点害怕,却没有逃走,立即冲过去,把杨志伟从地上搀扶起来,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为首的痞子一边笑着,一边冲着同伙使了一个眼色,另一个痞子立即过去拉张晓薇的胳膊:“小妹儿,来,跟哥走!” 事情发展到这个的地步,眼看着张晓薇就要被欺负,不动手已经不行了。 岳胜突然张开双腿,紧紧夹住痞子头目的腰盘,随即一拳捣向咽喉。 痞子头目结结实实挨了这一下,登时一声惨叫,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艹!你敢打我!”痞子头目很快回过气来,就要攻击岳胜。 但是,岳胜这个时候仍然附在痞子头目的身上,就像蚂蟥一样甩都甩不开,结果痞子头目根本没法出招。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6章 小宇宙爆发啦 “艹!”痞子头目一拳捣向岳胜的软肋,却被岳胜很轻易的躲开。 岳胜始终攀附着痞子头目高大的身体,突然用左手抓住痞子头目的腰带,随后靠着左手借力,在众人惊讶的目光当中,身体调转了一百八十度,大头冲下。 岳胜这一招有点像是耍杂技,痞子头目还没弄清楚岳胜要干什么,岳胜右腿已经抬起来,用腿窝夹住痞子头目的脖颈。 同时,岳胜的左腿插到痞子头目的腋下,两条腿像两个方向一较力,痞子头目无法保持平衡,立即摔倒在地。 也就是痞子头目倒下之后,岳胜把右腿往前一提,正好跟左腿像钳子一样夹住了痞子头目的胳膊。 紧接着,岳胜双手攥住痞子头目的手腕,向着关节反方向一掰,同时双腿用力一错。 伴随着痞子头目的惨叫,和两声轻微的”咔嚓”声,痞子头目的腕关节和肩关节全部脱臼。 岳胜的动作既干净又利落,速度还很快,几乎让人无法看清。 与武侠电影里拳来脚去和衣袂翻飞不同,岳胜这一套招数似乎专门用来贴身肉搏,只有练过几招的人才能看出来,岳胜似乎有不错的柔术功底。 另外两个痞子看到这一幕,完全傻眼了,等到回过神来,立即咆哮着向岳胜冲过来:“我艹!敢打我老大!” 岳胜很轻松的一笑:“哥的小宇宙爆发啦!” 两个痞子来势汹汹,不过,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岳胜出手了。 保安队长李明浩带着十几个保安赶了过来,抡起棍子没头没脑的抽过去。 两个痞子颇有些战力,怎奈保安人多势众,结果很快被打倒在地。 “敢打我!”岳胜这时站起身,冲着一个痞子的小腹狠狠踢了一脚:“老子是东北人,东北人就特么没有怕打架的!” 没人知道岳胜这一脚有多大的力气,但见痞子偌大的身躯竟然飞了起来,随后重重摔在了地上。 “敢打我,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痞子头目捂着胳膊,惨叫道:“明天我带弟兄们砸了你的店!”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你要砸了谁的店?”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个头中等,长得那叫一个胖。 他的衬衫解开了纽扣,露出硕大的肚子和胸口上的带鱼纹身,还有脖子上狗链一般粗的金项链。 其实,准确的说,他根本没脖子,丰厚的脂肪把他圆滚滚的脑袋和上身直接连在了一起。 这个人只要一看气质,就知道是个老炮子。 他的这幅形象是符合达尔文理论的,老炮子们在长年的打打杀杀中发现,长得太瘦就容易被人刺到内脏,而脖子有往往是弱点,于是他们拼命往横向发展,而且还把脖子给进化没了。 老炮子人称三虎哥,是好时光的常客,每次来都带着十几个手下。 岳胜不了解老炮子的真正背景,但这三个痞子显然知道,痞子头目看到老炮子就傻眼了:“这……三虎哥,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是您的买卖……” “这不是我的买卖,但我经常过来玩,你想在这闹事,得问问我是不是答应!”三虎哥走到痞子头目面前,冷冷一笑,随后抬手一记耳光:“你们特么活拧歪了吧!” 痞子头目不但不敢反抗,甚至根本不敢动弹,只是一个劲的点头:“是……对不起……” 老炮子冲着手下努努嘴:“搜一下他们身上有多少钱,给月姐这里造成这么大损失,总得赔偿一下不是!” 很遗憾的是,这三个痞子还真是穷逼,口袋里的现金不超过五十块钱。 “艹!”老炮子骂了一句,又吩咐:“把他们全送派出所去吧,咱们是良好市民,遇到这种事情要报警!” 于是,没等沈倾月出面,事情就解决了。 三个痞子被老炮子的手下押走,现场很快被收拾一下。 至于杨志伟,马上被其他保安送去了医院。 “小子,你今天干得不错,我会跟月姐表扬你的!”李明浩拍了拍岳胜的肩膀,虽然说的是夸奖的话,语气却有点怪怪的。 “今天我高兴……”三虎哥来到卡座坐下,点了五瓶芝华士,打开后到了满满三大杯,说道:“咱们玩个游戏,谁能一口气把这酒干了,老子有赏!” 说着,三虎哥拿出一摞钱甩了甩,目测应该有五千块左右。 喝酒就有钱拿,这个游戏不错,问题是这可不是普通杯子,看起来实在太大了点。 有两个保安一掂量杯子的分量,立即就怂了。 当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有不怕死的想要试试,熟料三虎哥又说了一句:“讲好了,玩归玩,但现在可是你们工作时间,要是你们喝多了被月姐训,别说三虎哥可不罩着你们!” 三虎哥说罢,哈哈大笑起来,颇为得意。 这个三虎哥的岁数明明比沈倾月要大,却称呼沈倾月为”月姐”,这更让岳胜好奇沈倾月到底是什么来头。 “我来!”岳胜壮了壮胆子,往前走了一步,深吸了一口气,拿起一杯芝华士直接就往嘴里倒。 一个保安轻声提醒道:“岳胜你悠着点!” 这句话刚一说出口,一杯酒已经下肚,岳胜翻过杯子抖了抖,不见有一滴酒液落下来。 “好!”三虎哥点了点头:“继续!” 岳胜喝得有点急,一杯芝华士下肚,胃里火辣辣的疼。 又深吸了一口气,岳胜端起第二杯酒,一眼不眨的干掉,随后是第三杯。 “好样的。”三虎哥立即把钱甩给了岳胜,说道:“听说你是东北人,咱们也算半个老乡,我祖籍东北,不过是在广厦长大,东北人就是能喝啊!” 三虎哥没开玩笑,在其他保安的羡慕嫉妒恨之中,这五千块钱果然落进了岳胜的口袋。 这年头的有钱人,根本不在乎花钱,为了找乐子往往会用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尤其在夜店,更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 三虎哥倒是没有恶意,他来消费从来都是大手大脚,跟这里的工作人员关系也都不错。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7章 有钱人怎么花钱 有钱人花钱的方式有时让人难以置信,反正大家都非常希望三虎哥来,这人只要来了大家就有外快。 “好了,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三虎哥摆了摆手,不再理会岳胜等保安,低头跟手下们聊起了什么。 岳胜说了声”再见”,刚要离开卡座,就感到脚下有些发飘。 “你倒是挺能喝啊……”李明浩上下扫量着岳胜,又要说点什么,对讲机响了。他听了一下对讲机,告诉岳胜道:“去月姐办公室,月姐找你。” 沈倾月在办公室,已经通过监控知道了刚才的所有事情,看到岳胜劈头就是一句:“谁让你工作时间喝酒的?” “那个……客人有要求,我也不好不喝,是吧?” “客人让你去死,你也去死?” “那帮啤酒妹不是也陪着喝酒吗!” “你也知道,她们是啤酒妹,是为了卖酒,你为了卖什么?” “我多喝点酒,也能帮店里多买些酒不是?!” “别废话!”沈倾月拍了拍桌子:“酒既然喝了,我也不追究,三虎刚才给你的小费,必须上交!” “什么?”岳胜捂着口袋往后跳了几步:“凭什么?” “这是规定!” “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个规定?” 沈倾月一幅深沉的模样,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刚立的规定!” 岳胜怒道:“其他人都能拿小费,为什么我不能?” “因为你是保安!” 岳胜气呼呼地提出:“那我辞职!” 沈倾月不耐烦的拍了拍桌子:“辞职也把小费交上来再说!” 岳胜听到这话态度就软了下来,咽了口唾沫,用商量的口吻道:“你知不知道,我这就喝下去,浑身难受的要命,这钱可是拿命换来的,再说过几天就要交房租了,你把钱都拿走了让我怎么办?” “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开个面儿,给你留点吧。”沈倾月叹了一口气,大发善心的道:“交一半就行了。” 岳胜犹豫了许久,最后只得妥协了,很小心的拿出两千五百块钱。 唯恐给多了,岳胜前后把钱点了好几遍,直到钱都快被捻成白纸了,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到了沈倾月的桌上,同时嘀咕着骂了一句:“寡妇月……” 沈倾月眼睛一瞪:“你说什么?” 岳胜硬挤出一丝笑容:“我说月姐你真好!” 沈倾月没去碰那些钱,甚至都没看上一眼,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需要钱,但钱不是万能的……” 岳胜点点头:“我知道,有时还需要信用卡。” “别跟我抬杠。”沈倾月说着,站起身,在办公室来回走着:“这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有的人活一天算一天,可能一辈子都要留在这个地方。但你不一样,你还年轻,广阔空间大有所为……” 岳胜非常佩服沈倾月的一样本事,那就是不管沈倾月做什么,都能给你讲出一番人生大道理来。 明明她作为一个资本家,无耻剥削劳动阶级的剩余价值,在她说来却好像是为了你能够获得更加辉煌的人生成就,而牺牲了她自己去忍受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生活。 结果往往是,她拿走了你的钱,却还让你对她感激涕零,差点就跪下来抱着她的大腿把她看作是重生父母再造爹娘。 因为沈倾月非常喜欢给别人灌心灵鸡汤,这让岳胜一度怀疑,她是搞传销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很奇怪,为什么沈倾月不继续从事传销这个很有前途的行业,反而开起了夜店。 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搞笑的时代,明明没有办成任何企业的人却腆个碧莲传授管理学,活得跟条狗似的人在车站码头到处演讲成功学,偏偏这套东西还很吃得开。 正因为多数人相信了这套东西,所以真正实现逆袭的只是少数,倒是靠着忽悠挣钱的人基本上都靠着忽悠本身发财了。 就算沈倾月不搞传销,煲点类似的心灵汤拿出去兜售,也绝对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搞好就可能成为第二个于丹。 “这里是一个平台,你可以通过这里积累足够的人脉和资源,为自己的未来铺好基础,但千万不要局限于眼前的一点利益得失……”沈倾月就像模特似的总换衣服,刚才就换了一套,上身是米黄色无袖衬衫,开着深V领口。下面则是黑色一步裙,两侧开衩。 脚上是系带凉鞋,细高跟将玉足衬托得圆润丰满,脚上没有穿袜子,凉鞋前端露出晶莹的嫩白脚趾。 透过雪白的肌肤,岳胜都可以隐约看见脚背上一根根蓝色血管,特别是那些小巧可爱脚趾,圆润的一粒粒就像沾了露水的葡萄。 沈倾月太漂亮,同时又很妩媚,让岳胜有点冲动。 为了分散注意力,岳胜掏出一根烟抽了起来,同时对沈倾月的大道理旁若无闻。 终于,沈倾月的话说完了,岳胜的烟也抽完了。 岳胜扔掉烟头,长长的出了口气:“学问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月姐之美,在于让人蠢得无怨无悔。” “别跟我耍嘴皮子……”看着面满痛苦的岳胜,沈倾月又好气又好笑,瞪了岳胜一眼道:“我说这些是真的为了你好。” “心领了。” “对了,我很好奇……”沈倾月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你为什么打架这么厉害?” “东北民风彪悍,尤其我们乡下,打架更猛……”耸了耸肩膀,岳胜感慨的道:“因为我长得瘦弱,总是被人欺负,所以我开始锻炼自己……” “学武了?” “我利用假期出去打工,赚到了一些钱,就到省城学习了格雷西柔术。” 沈倾月不明白:“什么格雷西?什么肉熟?” 岳胜叹了一口气:“是柔术不是肉熟。” 多数对搏击的认知仅停留在散打、跆拳道或者泰拳之类。 其实,真正涉及到街头殴斗,尤其是没有任何规则的血腥殴斗,这些功夫都不是最有杀伤力的,必须是真正用于实战的才最强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8章 我又没有大大 脱胎于巴西柔术的格雷西柔术,是专为训练M国海军陆战队而产生,尤其适用于近距离贴身格斗。 这种武术的特点是可以对付身材强壮的对手,比如刚才那个比岳胜高大威猛许多的痞子,却对岳胜无计可施。 当然,其实没有真正意义上最强的武术,任何一门武术提供的都是方法论,只是有的方法论更科学,有的要差一些。 这些方法论真正实践起来,会因个体不同而千差万别,所以说,其实没有最强的武术,只有最强的人。 沈倾月根本不懂这些,只是听名字觉得挺厉害:“原来是这样。” “月姐还有什么想问的?” “没了……”沈倾月清澈的眸子弯成半月型,嘴角扬起释然的弧度:“总之,你在这里好好工作,我不会亏待你的!” “话说,刚才的事情,你还没表扬我呢。” “你是保安,这是你的份内工作。”白了岳胜一眼,沈倾月故作无所谓的道:“不过你还是表现不错的。” 岳胜一拍胸脯,深情的道:“月姐放心,只要有人敢来闹事,我一定让他们生不如死。只要月姐你一句话,我敢找本拉登单挑。” “拉登已经死了。” “所以找他单挑才没风险。” “你倒是幽默。”沈倾月的双眸突然变得如同大海般深邃,让人琢磨不透:“总之还是那句话,你在这里要争点气,别总冒充高富帅了。真想冒充,哪怕你在外面冒充是我弟弟,也比你那报废的银行卡和淘宝的保时捷钥匙更靠谱。” 沈倾月太会做人了,刚拿走了岳胜的消费,这一会儿开始温情脉脉,竟然愿意给岳胜当姐姐。 问题是岳胜并不领情:“还是免了,我没上辈子没积德,这辈子能转来你这样的姐姐!” 沈倾月杏眼一瞪:“你骂我?” “没啊,我就是实话实说,你看哈,月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社会流行认亲戚,各种干爹干女儿。”耸耸肩膀,岳胜接着道:还有更不要脸的,管领导人叫大大,管领导人的夫人叫麻麻,甚至还有人写了首歌《大大爱上麻麻》……” 沈倾月微微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在咱们国家的多数地方,‘大大’的意思是伯父。就写这歌的人,他伯父跟他妈搞一块去了,这种事情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叫乱轮……”一摊双手,岳胜非常无奈的道:“你说这种人,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一点不上火,还写了首歌到处宣传,不是有病吗!只可惜了领导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更不认识这个乱轮产物,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躺枪了!” 沈倾月轻哼了一声:“说这些干什么,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想说的是,我又没有大大,更没有认亲戚的爱好。”岳胜嘿嘿一笑:“所以月姐你还是去给别人当姐吧!” 打量着岳胜良久,沈倾月突然叹了一口气:“好了,不说了,你回去工作吧。” 看着岳胜走出去,沈倾月又是叹了一口气,低声道:“其实你说的一点都没错……可社会就是这样,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至于岳胜,挺愿意跟沈倾月聊天,因为沈倾月的大道理一旦上来,往往会用去很长时间,正好不用工作了。 两个人谈了许久,等到岳胜从办公室出来,差不多已经该下班了。 这个时候,张晓薇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穿着一条重度做旧的紧身低腰牛仔裤,大腿和屁屁处被磨得发白。 脚下蹬着一双黑色高统皮靴,更衬托出双腿修长,更给人一种野性美。 只不过,卸了妆之后,她不像舞台上那样火辣,看起来反而非常清纯。 长发披散着,眼睛大大的,笑起来有两个很美的酒窝。 岳胜每当看到她下了台,总会感到奇怪,为什么截然不同的两种气质会如此协调的并存于一个人身上。 李明浩凑过来,低声啧啧称叹道:“看看吧,这身材真棒……岳胜啊,你小子真有福!” 岳胜非常讨厌李明浩这种无耻的语气和猥琐的神情,尽管他说出的是这间店的每一个男人心中所想,当然除了基友,可还是让岳胜感觉非常不痛快。 不过,李明浩毕竟是自己的上级,岳胜也不好说太难听的话:“人家有男朋友了……” 李明浩正要说话,张晓薇蹦蹦跳跳的跑过来,亲热的挽起了岳胜的胳膊:“咱们回家吧。” 随后,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岳胜和张晓薇扬长而去。 其实,岳胜跟张晓薇的关系很简单,那就是合租。 这对合租男女的关系很不错,在外人看来有点临时夫妻的意思,只有岳胜自己才知道,其实关系纯洁得很。 说起来,岳胜很想让这关系变得不纯洁,可惜目前还没找到机会。 当时,来到好时光工作之后,岳胜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为了分担房租决定找人合租。 这套房子不大,很小的两室一厅,在主卧放个屁,在次卧都闻得到。 反正买房肯定是买不起的,有个砖家说,一座城市的房价越高,越有面子。 广厦是这个国家经济最大发的城市,为了让自己最有面子,房价也是最高的水平。 岳胜计算了一下,就凭自己在好时光的薪水,一年不吃不喝刚好买个厕所。 刚好,张晓薇也来到好时光工作,想找人合租。 其实愿意合租的人有的是,但不知道为什么,张晓薇却不愿找个女伴,想要异性合租。 张晓薇这么漂亮,很多男人愿免费让张晓薇住进来,甚至每个月倒贴钱都行。 同样不知道为什么,张晓薇谁都没挑,偏偏搬到了岳胜这里。 两个人平均支付房租,岳胜承担水电和宽带费,为了公平起见,张晓薇照顾岳胜的生活。 很多同事认为,可能是岳胜比较帅,只是帅的不太明显,却被张晓薇慧眼识珠发现了。 岳胜自己却认为,帅不帅都是外表,应该是自己人格魅力放光芒才对。 回到家里,张晓薇去厨房洗了两个苹果,然后给岳胜送了过来。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9章 临时夫妻 “吃苹果吧。”张晓薇说着话,躬下了腰。 有那么一瞬间,岳胜很想说一句:“我想喝奶了。” 张晓薇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走光,坐回到沙发上,跟个海狸鼠似的,双手抱着自己的那个大苹果,兴冲冲的道:“你今天太威风了!” 岳胜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哦。” “早就听说东北人打架很厉害,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啃了口苹果,张晓薇问道:“你能教教我吗?” “你一女孩子,学打架干嘛?” “那就没人能欺负我了!” “谁欺负你了?” “我……”张晓薇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好像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马上打岔问道:“月姐找你什么事,是不是表扬你了?” “那个母禽兽……” “你管月姐叫什么?” “没什么。”岳胜咳嗽两声,问道:“对了,我一直都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找女的合租?” “我……”张晓薇的面色有些为难:“当然有我的原因。” “能知道为什么吗?” “这个吗……”犹豫了许久,张晓薇轻叹了一口气,这才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千万别说出去,好吗?” 岳胜点点头:“好。” 张晓薇已经换上拖鞋,翘起二郎腿,拖鞋半边悬挂在脚尖上,露出纤美圆润的脚踝。 往上看去,可以看到一段小腿,只见匀称结实,发出诱人的光泽。 “实话实说,夜店是个很复杂的地方,这里的人也是形形色色,必须承认的是……”咽了口唾沫,张晓薇有点无奈的道:“很多夜店女孩的生活风气不太好,我担心受她们不好的影响。” 岳胜笑了:“难道男孩的生活风气就很好吗?” 张晓薇立即说了一句:“我是经过严格挑选才跟你合租的!” 岳胜咽了口唾沫,很兴奋的问:“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很帅!” “不!”张晓薇摇摇头,说了一句让岳胜痛不欲生的话:“我找你合租,是因为你不够帅!” 岳胜满脸黑线:“你太会唠嗑了……” “如果长得太帅,我怕自己把持不住,会爱上对方的。”张晓薇说着,咯咯笑了起来,语气半真半假,也不知到底这话是真是假:“但我已经有男友了!” 岳胜毫不怀疑,张晓薇洁身自好,不过她选择跟自己合租,似乎还有其他原因,只是她不愿说出来。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为什么来当保安?” “我高中辍学,只有初中文凭,除了打架厉害之外,没有一技之长……”岳胜一摊双手,非常无奈的道:“从农村跑到大城市,除了当保安,还能干什么?” 张晓薇笑着点了点头,没说话。 其实大家都一样,张晓薇也没文凭,同样没有一技之长。 只是她从小就喜欢唱歌,有着一副金嗓子,在好时光酒吧驻唱这段时间,已经声名远播,很多人慕名而来,甚至还有经纪公司前来接洽。 遗憾的是,她就像岳胜一样没钱没背景,又不愿意被潜规则,要是进军演艺界可谓前途坎坷。 张晓薇长叹了一口气,笑着道:“对我来说,世上两件最快乐的事,其中一件就是唱歌。” “另一件呢?” 张晓薇板着脸,一字一顿的道:“逛商店!” “对你来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张晓薇听到这话,表情又沉了下来:“当然是没钱逛商店了。” 岳胜笑了,张晓薇好奇地问:“那么对你来说,最快乐的事又是什么?” “有钱逛商店,但我就是不买!”深吸了一口气,岳胜看着张晓薇,很认真的道:“等将来,我要是有钱了,一定把你包装成大明星!” “那你什么时候会有钱呢?” 岳胜还没等回答,突然传来一阵”咚咚”声,是床头不断敲击在墙壁上。 隐隐的,还能听到有一个女人在喊:“用力……啊……用力干死我,我是小骚|货……” 是隔壁传来的声音,那里住着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孩,每天浓妆艳抹,生活毫无规律,也不知道从事什么工作。 岳胜和张晓薇经常可以看到,这个女孩带着不同男人回家,然后用不了多久,隔壁就会传来这样的声音。 岳胜有N次想要拦住女孩带来的男人,诚恳建议在办事之前换个床单先,因为上面有太多有机肥了。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声音,屋子里的一男一女有些尴尬。 张晓薇的脸色渐渐绯红,时而把双腿闭紧,轻微的摩擦一下。 岳胜也不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是否还能把持住,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我困了,先回去睡了。” 刚走到卧房前,岳胜又想起一件事,掏出一千块钱放到桌上:“过两天要交房租了,这是我那一份。” 接下来,在隔壁女人的疯狂喊叫之中,岳胜安然入睡。 等到第二天醒过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 张晓薇不在,不知道出去做什么,不过给岳胜留了午饭,打开盖子还热气腾腾的。 吃过了饭,岳胜上网刷了一会微博,看一下这两天有什么新鲜事。 有人曾说,阳光之下没新鲜事,但这话显然不适合国情。 比如发生在京城那起五个公子哥非礼女白领的案子,昨天发生惊人大逆转,竟然变成陪酒小姐轮流非礼了五个未成年人。 时间过得很快,看罢微博也差不多该上班了,于是岳胜穿上西装早早来到好时光酒吧,又准备开始新一天的狩猎行动。 如同往日一样,酒吧开始渐渐喧嚣起来,对于平日里工作压力大,疲于奔命的都市人来说,夜店是很好的放松场合。 这里自由、放纵、迷离,可以让你声色犬马,暂时忘记一切不开心和烦恼的事情。 再加上各种艳遇的可能,所以人们喜欢泡吧,越是发达的城市越是如此。 这里永远散发着暧昧的气息,永远充满着各种诱惑,让你在不知不觉之间被俘虏。 狩猎能否成功很难说,但猎物却很容易找,岳胜很快注意到一个独自坐在吧台边的女孩。 第一卷 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10章 新的猎物 女孩穿着淡粉色短T恤,体态略有些丰润,皮肤白晰。下面是一条蓝色泡泡裙,露出两条白晰修长的腿,看起来浑圆平滑。 一双粉嫩的小脚没穿袜子,用脚尖挑着一双粉红色高跟鞋,坐在那里轻轻的晃着,但见雪白如玉,白嫩可人。 仅仅这一双美足,就足够吸引男人,甚至忽略了其他地方。 在这段时间里,岳胜见过的所有泡吧女孩,都可以被她甩出几条街。 岳胜似乎已经闻到女孩身上传过来的迷人肉香,立即走过去,把保时捷钥匙和腋下的书放到吧台上。 随后,岳胜露出一个自以为迷人的笑容:“小姐,能请你喝杯茶吗?” 说着话的同时,岳胜不时的瞄向女孩,恨不得要把手伸过去摸一下。 岳胜看到的本来只是女孩的侧脸,女孩听到这话,缓缓把头转过来,直视着岳胜。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岳胜才看清了这个女孩,倏地就是一惊。 世上有一些女孩,看背影和侧影急煞千军万马,看正面却能吓退各路诸侯。 这个女孩不是,正面依然漂亮,但岳胜却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场。 可以说,这个女孩就像一头猛兽,潜伏着随时有可能暴起。 她来这里不是泡吧,而是吃人。 岳胜在吧里接触过行行色色的人,很清楚的知道,一个人的气场与其生活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气场这个东西装不出来,也练不出来。 这让岳胜不由得怀疑,这个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不会是这里来了杀手吧。 女孩上下扫量了一眼岳胜,微微一笑:“你想把妹?” 岳胜鼓足了勇气:“那又怎么样?!” “小兄弟,我不反对你把妹,但我建议你离我远点。”女孩微微一笑:“否则你会很麻烦!” 岳胜微微皱起眉头:“哦?” “顺便说一句,你这个高帅富很失败……”女孩说着,拎起了桌上的保时捷钥匙:“这钥匙太轻了,而且质感明显不对,估计你可能是淘宝来的,其实你没有保时捷对吧?” 岳胜一脸的黑线:“我早晚会买的。” “还有……”女孩指了指那本《远山在呼唤》,说道:“这本书的书脊和内页已经分开,从书口的长度和宽度来看,跟封面应该不是一套。换句话说,你应该实在书壳子里,装了一本别的书,让我猜猜看……是三流小白网文?” “这书写得非常好,虽然是三流小白网文,却真实的反应了人生反应了社会,而且知识面渊博……”顿了顿,岳胜好奇地问:“书脊、书口……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有空充实一下自己吧,否则你这辈子都要留在这里,当一个小小的保安!” “你怎么知道我是保安?” “我教你一件事,一个人的生活品质如何,男人看鞋,女人看包。”女孩又指着岳胜的皮鞋,说道:“你这双鞋是路边货,跟这里其他保安一样,估计可能是店里发的。” 这个女孩只不过扫了一眼,竟然把自己的一切都看穿了,岳胜下意识的问道:“你是警察?” “警察是个屁。”女孩说着,拿过包来,从里面拿出钱夹。 看到包和钱包,岳胜登时傻眼了,全部都是爱马仕限量版。 凭着当导购时练出的眼力,岳胜一眼断定是真品,总价在三十万上下。 女孩从钱夹拿出钱来,结了自己刚才买酒的账单,随后看了一下表,神色倏地一怔:“光顾着和你聊,时间到了,我该走了。” “哦。”岳胜讷讷的点了点头:“再见。” “最好还是别见。”女孩丢下这句话,再没说什么,径自离开了。 店里有很多酒保,有一个叫沈世焯的跟岳胜关系不错,每一次岳胜把妹,都是沈世焯打掩护。 沈世焯走过来,笑嘻嘻的问:“这一次怎么样?要到电话了吗?” 岳胜长呼了一口气:“没有。” “话说,岳哥,我真挺佩服你这股劲头的。”沈世焯用力点了点头,很认真的道:“整整一个月了,你天天在这里泡妞,别说拉个手打一炮,连电话号都没要来。可你依然这么执着,堪称当世所有屌丝的楷模,我当年要是有这股劲头,没准就把清华大学的文凭拿下来了!” “拿下清华大学的文凭有什么用,还不是去清华池给人搓澡?”岳胜翻了翻白眼,突然非常郑重的说了一句:“不过你说的很对,从今天开始,我再不在这泡妞了,我要把这股劲头用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 酒吧的节目经常换,今晚有一场模特走秀,来的是一支跟店里固定签约的模特队。 这支队伍有正规的签约经纪公司,绝对不是到处走秀的野模,领队林冰旋可是一个大美女。 她今年芳龄二十二岁,去年从京城一所著名学府毕业,有一米七五的高挑身材。 也就是毕业这一年的时间里,她参加了几次模特大赛,每次都斩获冠军,声名颇盛。 一些无聊的八卦杂志还将她评为广厦十大美女之首,也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把她看做女神,或者是撸管时的YY对象。 沈倾月来场里巡视了一圈,吩咐岳胜:“今晚你负责保护林冰旋,注意别让她被客人骚扰。” 其实,这本是杨志伟的工作,但杨志伟已经住院了。 今晚,林冰旋穿着一件紧身衣,一对极品玉峰引人注目,偶尔用双手拢了一下如瀑长发,引起周围男性疯狂欢呼。 就像以往一样,林冰旋最后出场压轴,当她穿梭在其他模特中走着猫步时,但见柳腰一扭一摆。 而每当这个时候,也是保安们最累的时候。 当模特们尽情展示身材,保安们在台下站成一圈,防止有冲动的观众想要冲上来跟模特近距离接触。 也正是因为如此,岳胜可以看得更清楚,只见林冰旋光润圆腻的香肩,雪藕般的柔软玉臂,处处无不无比诱人。 在林冰旋绯红的俏脸上,带着几分羞涩,还有几分挑逗,勾起男人强烈的强烈的占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