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纸能包住火吗 如果机缘巧合你点开了这本书,就请你一定记住: 这是在一个与我们存在的真实世界,相似度百分之九十多的平行时空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和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没有一点的关系。记住这是平行时空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面,你所看到的人和事,如果你在现实中听说过,遇到过,那都是巧合而已,千万不要带入自己的生活。记住这是平行时空的故事! 在此郑重警告,切勿模仿、学习、实践本书中的人物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等,一切皆不可尝试,记住这是平行时空的故事! 如果你在这些故事里发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恭喜你咱们有缘,如果你看到有些场景在哪里看到过相似的,不用大惊小怪,那一定是你的错觉! 其实每个人都在生活中遇到过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有些貌似被错过了,有些好像被什么阻挡了,有些事情呢,后知后觉。而大多数,却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碎片而已。 毕竟谁有时间去探究这些事情呢,只不过你有时候需要想一想,是你真的不记得了,还是有人不想让你记得? 在一些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你有没有会突然觉得不认识自己一样,尽管那感觉稍纵即逝: 在醉酒的深夜半梦半醒之时, 在高烧不退之时的迷迷糊糊之间, 或者在凌晨被噩梦惊醒之后, 又或者在伤心绝望,悲痛欲绝的那种境地里, 你有没有在那么一瞬间,对自己的人生产生过怀疑,我究竟是谁? 如果你对着一面镜子,安安静静的凝视一会,你问问镜中人,你是谁? 每一个屌丝都有一个拯救世界的梦想,只不过慢慢长大就会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 东元历7102年冬天,夏国,浅滩市。一则突然插播的新闻,稍稍打乱了人们平静的生活。一伙武装劫匪突然闯入位于城市新区的开发区银行,劫持了正在排队办理业务的平民和工作人员作为人质,打开金库抢走了巨额现金。被随之赶来的警察堵在银行大厅,几个小时后劫匪全部被击毙,人质三死十伤,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处理善后事宜。 夏国一向治安良好,而且境内对枪支弹药等武器管制极其严格,很多年都没有听说过此类恶性案件,所以人们议论纷纷,几乎所有场所都在讨论。 下午去菜市场买菜,都能听见门口下棋的老头在绘声绘色的讲述事件的过程,就好像他在现场一般。只不过案子发生的快,结束的也快,劫匪也全数击毙,并没有什么后患,所以除了当事人以外,大家也就慢慢的淡忘了。 时间转眼过了一个星期,当新闻头条都被某明星出轨的事情满满的刷屏的时候,周末晚上十二点,在浅滩市手机社交圈流传的一段十几秒的视频,让整个浅滩市都炸开了锅。一时间整个浅滩市的网络流量使用量暴增,不到凌晨四点,视频被下载、转发超过五百万,几乎占整个浅滩市人口的近二分之一。而且愈演愈烈,有迅速向全国和全世界的网络上扩散的趋势。 到了周一早上八点,当上班的人们走进办公室打开电脑,却发现网上没有任何消息,原始的下载链接早已失去作用。手机上转载的,也显示视频已被删除。那个最早爆料的站点已经被封闭了。那些动作快,昨天晚上就已经下载了的,神神秘秘又得意洋洋的招呼大家:来来来,兄弟们,开蓝牙!却没有发现老板早就红着眼睛站在身后:干什么呢,干什么呢,周一晨会不知道吗,会议室,动作快!你,去,在公司加密局域网上共享一下,妈的,昨天手机内存满了,没下到。 菜市场门口兼职说书的下棋老头没了观众,和其他人一起围在给手机贴膜的小伙子摊子前指指点点。手里拿把剑,还穿着练功服的退休老职工在那嚷嚷:看到没,看到没,这是鹰爪手的锁喉功啊,一招致命啊,这手里把什么扔掉了,是那个人的喉管吗?哎呦喂,啧啧,看看,谁以后再说夏国功夫花架子,老子劈死他。知道吗,功夫,就是杀人技! 哎呀,你别嚷嚷,旁边卖豆腐问卖肉的:阿发啊,你不是当过兵吗,你说这人是特种兵不? 阿发把嘴里的烟吐了个圈,说道:像,不过我也不能肯定,你看他换弹夹的动作和速度,老部队侦察营的好手,也不及他的三分之一,开枪都没有瞄准过,那劫匪就感觉是自己往子弹上撞啊,如果他是特种兵,那一定也是最顶级兵王啊。 卖卤肉的幺妹也挤进来,我也看看,我也看看,咦,这人这是什么功夫啊? 左手一挥,那个家伙捂着脖子就倒下了,右手一挥那个人就把自己炸死了? 下棋的老头接上话:那是暗器,左右双发,不是飞刀,就是飞针!后面那个,难道是霹雳弹?这视频太模糊、太暗,看不清啊。 这时候治安巡逻队的摩托车过来了,下来两个联防员。都干嘛呢,不做生意了!手机拿来,这种视频不要乱传啦。边说边拿过小伙子的视频偷偷给自己转发了一份,然后删除,把手机还了回去。都散了,都散了啊。驱散众人,二人买了些早点,到岗亭交班回了宿舍,门一关就拿出手机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视频只有短短十八秒,一看就是从监控上截下来的,由于没有光线,视频都是黑白的,也看不清人脸,人的动作倒是十分清楚。看地形是一个办公室楼道的中间,两边都是通着外面的,监控只能照到中间一节距离。画面中有两个手持长枪的劫匪从右面走过来,后面相隔5米左右又走过一个劫匪,一脚踹开中间办公室的门,端枪扫视了一圈,又退了出来。 就在这时,从右上方突然跳下一个人,落在第三个劫匪后方一米多的地方。那劫匪竟然毫无所觉,只见后面那人往前一扑,左手从背后扣住劫匪脖子,也不见他怎么动作,那劫匪的头突然不正常的向右一歪,软软跪下。那人左手甩了一甩,右手顺势拔出劫匪右腿上的手枪,一抬手连开四枪。突然一个侧倒转身,半躺在地上又向后连开三枪,就看见后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一个劫匪,打着旋倒在地上。 前面的劫匪都快走出监控范围了,在那人回身开枪的同时,一前一后倒在地上,一个看到上半身,一个看到下半身。那人开完枪,在墙上磕了几下手枪,又拉几下机匣,随手把手枪扔在地上。 这时却见一个提包的劫匪突兀的出现在楼道右侧,把包一扔,作势正要举枪,却突然收手,捂住脖子倒了下去。视频上可以看到那人在四五米开外,只是对着这个劫匪伸直了一下左臂,就自顾自的蹲下去扒拉第一个被杀的劫匪的长枪。这人拿起枪端详一下,又从尸体上抽出一个弹夹装在裤子口袋,这时却又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后一挥右手,划了一个弧线之后收手回来,接着站起身,快速从右边冲出了画面。 视频大约静止了三四秒,左边边缘突然火光一闪,烟尘四起,从画面外飞进来一只人的胳膊,在墙上弹了一下,直直杵到地上,又平平倒下。楼道墙上红灯闪烁,从天花板上喷出四五股水雾,整个地上都能看到水流冲着鲜血向四处流散,视频嘎然而止。 二人看完,愣了半天,18秒,干掉六个劫匪,这他妈是人吗?值了一夜班,现在一点睡意也没有,手指一点,又开始播放了。 到了周二早上,各大门户网站和电视台的早间新闻,都在播放官方的辟谣报道。声称:此前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是一个电影公司的特效师,截取了一截据说因为宣扬暴力,审查没有通过的电影片段,自己利用特效软件处理了一下传到网上,借着案件哗众取宠的。目前该特效师已经被公司开除,公司也对自己的管理不严表示歉意。有关部门也对公司和其个人作出了相应处理。请各位网名引以为鉴,不要利用公众事件,散播虚假内容,愚弄大众,传播谣言,再有类似事件,严肃处理! 官方辟谣一出,网上各种分析贴、技术贴开始纷纷流传。 说什么场面摆拍痕迹严重的; 飞刀不可能扔那么远还有那么大威力的; 劫匪明显穿了防弹衣,详细考证手枪穿透力的; 还有骂手撕劫匪的戏,实在是看多了好不好。 当然也有坚信这是真实的视频,但是不是发生在浅滩市,若有其事的介绍这时出自哪国哪里的真实时间的,一时间众说风云,此起彼伏。 期间还有人发出一篇名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绝不原谅这种所谓的英雄!》的帖子,声称自己是事件受害者家属,为什么这个人在劫匪刚开始打劫之时不出手,非要等到劫匪杀了人,才开始发威,间接害死了自己的亲人,声泪俱下的控诉。一时间点击无数,评论里面骂的居多、赞的、劝慰的、辩护的、分析的各种各样都有,一天之后帖子就撤了! 反正大约热闹了一星期左右,一段流传的某网红视频就再次登上头条,劫匪的事在公众和网民那就慢慢淡化了。倒是视频流传到国外之后,引起了新一轮针对夏国功夫的大讨论,各个在国外的国术馆一时大热。 那个发生劫案的银行,说是给每个员工都发了不少的奖励,客户也都有所补偿。一个月后在不远的地方重新开张营业。只是银行旧址,却一直处在装修招租之中,好多年都无人问津。 正文 第二章 秘密都锁在档案库里 陈一,是浅滩市某个门户网站的记者,二十五六岁正值青年,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却长了一个娃娃脸,一双眼睛格外的清亮,要不是长期热爱跑步锻炼出的一副健美先生的壮硕身材,活脱脱一个要去学校的高中生。 陈一非常喜欢跑步,每天都要抽出时间,长跑至少十公里以上。现在记者也不好好干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都在做公益长跑项目。由于运营的还不错,所以给老板打了辞呈,老板呢,却执意让他留下。 其实老板主要还是看重陈一的家庭背景,陈一考虑到自己的公益事业也需要媒体的支持,就这么一直两头兼顾,两份收入,倒也自在。 这天大清早,天还麻麻亮,陈一刚刚跑完十公里,正在回程的路上,接到了网站老板的电话:小陈呐,又在训练,这几天很火的那个视频你看了没? 程总早啊,看了,这阵风不都过去了吗? 嗨,这不是网站最近流量有点下降嘛,新来的这伙子都抓不住重点的说,这不就想问问,你老爸那里有什么内幕没有啊,指头缝里给露点,给我们搞个独家嘛! 您不是不知道,我老爸一向口风紧。不过,我今天刚好要去他们单位,就去打听打听。 靠你了啊,小陈! 陈一挂了电话撇撇嘴,径直回到家,看见自己的老爸还在吃早餐,老三样:油条、豆浆、小咸菜。 陈一给自己热了杯牛奶,拌了个沙拉,坐到老爸对面开吃。他老爸抬起头来看了看陈一,说了一句:吃的什么玩意~。陈一翻了个白眼,不接茬。 头也不抬,边吃边说:爸,银行劫案那个案子你参与了吗? 他爸一听见这句,顿时停了筷子,沉默了三秒,起身,把桌子上的餐具一起收到厨房,洗涮完。坐到桌子前面,点了一根烟,就开始发愣,直到烟头快烧手了,被陈一一把揪过来摁灭,才嗯的一声反应过来。 你问这个做什么? 哦,网站的老板让问问有什么独家爆料的不? 哼,独家爆料,爆个屁料!这事我不知道,你也少管,一天干点正经事! 陈一碰了一鼻子灰,也没搞明白这老爸今天发的什么邪火。不过也是司空见惯,无所谓的摇摇头,继续吃饭。没办法,老爸的脾气就这样,谁叫他是福尔摩斯加华生呢。 说起自己的老爸,陈一一直是自豪中带点无奈,在警队干了几十年了,老资历,警衔高的吓人,却一直没有担任领导岗位。手下带的兵都是市局局长了,他还在局里当个普通的侦查员。不过,副厅级侦查员,那也是别样的牛X! 而且在自己的印象中,就没见老爸穿过警服,除了几次给牺牲的战友送葬,平时一直都是穿便衣。但是,整个市局乃至省里就没有那一个警员不知道陈福华这三个字的,外号福尔摩斯加华生。为什么起这么个外号? 因为只要浅滩市乃至东疆省,发生什么大案要案,疑案难案,现场总能看到他的身影。现场勘验,眼睛一扫,基本就能把案发现场还原的七七八八。 更有一手绝活,审讯!不管什么样的犯人,只要和他聊聊天,拉拉家常,不知不觉就露个一干二净。所以小一辈的警员都叫他福爷,而道上的人则另送外号“伏魔”。 想到这,陈一突然笑了起来,因为他脑子里突然浮现老爸穿着黑袍,拿着魔杖审讯犯人的怪异场景。伏魔,呵呵,还伏地魔呢! 陈一甩了甩脑袋,再去看老爸,去发现老爸还在那里发愣呢,就问:爸,想什么呢? 嗯?额,想起你爷爷,还有你二爷爷他们了。 哦,爸,你说我怎么对爷爷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去,你爷爷死的时候你才屁大点,你怎么可能记得! 那爷爷跟二爷长得像吗,也不知二爷现在怎么样啊,好几年都没去帝都看过他了,好像他最近去米国了是吗? 二爷爷?那应该是你三爷爷,你二爷爷另有其人。 啊?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陈一一脸的不可置信。 行了,这事说来话长,改天再对你说,我去上班了。说罢,直接走人了。 陈一,边去洗澡边嘀咕:二爷爷变成了三爷爷,爷爷居然是三兄弟。呵,什么情况,怎么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呢? 陈一心里像养了一只耗子一样,好奇难耐。想起今天要去老爸单位报备公益长跑活动的事,匆匆洗了澡,打车去了公司拿上资料,直奔市局。 手续办的很快,毕竟是福爷的公子,警局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他,再说又是搞公益活动,所以很快就搞定了。 陈一把办完的文件,寄了个快递发给同事,一溜烟就往老爸的办公室跑。警卫远远看见是他,滴的一声就打开了安全门。陈一嗖的一下窜过去一步五六个台阶,就上了三楼老爸的办公室。 走到门口往里瞅瞅,见没有外人,就蹑手蹑脚的钻了进去。陈一的老爸虽然只是普通的警员,但是办公室比局长的还大,他老爸又不喜欢奢华那一套,所以整个办公室,养满了花花草草,四周一圈堆满了各种书籍,中间居然支了一个乒乓球案子。 他老爹也没有办公桌,就在窗户下面放了一把躺椅。对他老爸这明显超标的办公室,陈一每次来都要默默吐槽一番。可是没办法,局长特批,连厅长每次来局里都要到这里坐坐,从不例外。用他们的话说,只要知道福爷还在局里,晚上睡觉都香。 陈一左闪右躲,准备袭击一下老爸,却被一本从天而降的《犯罪心理学》击中了脑袋。这游戏陈一玩了十几年,从没有得手过。揉着脑袋找了一堆书坐下,对福爷说: 爸,你现在明显没事,就是来混工资的,还是给我说说爷爷的传奇吧。 滚,我混的工资都喂了狗吗?家里的事先不忙说,你不是问那件案子的事吗? 嗯?你不是说要我不要管吗? 沉默了一会,他老爸说:你先看看这案子吧,之后我再决定和你怎么说家里的事。就当是个考验吧! 考验?难道说咱家祖上,或者我爷爷留下了一笔数额巨大的财富,等待我这唯一的继承人去接手呢? 嘣!一个爆栗之后,陈一闭嘴了。 你跟我来,说着陈一的老爸起身走出了办公室,陈一连忙跟上。二人下楼,福爷叫来司机,开车出了市局,堵堵停停,穿过整个市区来到了一栋老楼跟前。 原来是老市局的大楼。城市扩建以后,市局搬走,这里成为了市局的档案库。看到老爸面容严肃,陈一也不敢多话,默默地跟在后面。楼里的警卫看到是福爷,也什么都不问,直接放行。 福爷坐上电梯直上顶楼,到了也不出去,只是同时按着电梯的两个数字键不放,过了大约30秒,电梯门又合上了,开始下行,一直走到最底层却没有停止,电梯的数字却又从1开始亮起,一直亮到7层才停下。 福爷当先走出电梯,进入一个地下通道,很陈旧,墙上的绿漆都脱落大半了,陈一大为惊奇,这老市局自己小时候几乎天天在这玩,就不知道还有这等机关。 往前走了大概二十几米,福爷在一道圆形金属门前停了下来,一看就是那种银行金库一样的大门,陈一看到福爷在前面输了一串好长的密码,之后把眼睛和手掌都贴在屏幕上面,又突然莫名其妙的对着屏幕说了一句:我儿子叫陈一,是个坑爹的货! 陈一正纳闷呢,就听见屏幕滴的一声响,门上的把手咕噜噜转了起来,紧接着门的四个角哧哧哧冒出四股白气,那金属门就自己张开了一道缝。 福爷拉住把手把门拉开,叫陈一:走,进去。 陈一这时明白过来了,对他老爸说:爸,你这声音识别密码设置的怨念太深了的说。 他爸头也不回,嘴里大声说道:快三十了,女朋友都没有一个,你还不够坑吗? 扑哧,陈一就像被捅了一刀一样,捂着胸口跟福爷走了进去。里面很大,都是一排排的货架,陈列着各种大大小小的木质箱子。 福爷带陈一来到一张桌子跟前,打开一个一柞多厚的笔记本电脑,自己去货架上找来了一张光盘和一摞子录音带,交给陈一,然后对他说:网上的视频你看了吧? 嗯,看了,手机上还存着呢。 那是银行的一个保安从摄像头缓存硬盘上恢复出来的一截子,我们拿走了电脑硬盘,却没想到那种最新式摄像头还居然自带缓存硬盘。等我们发现的时候,这家伙已经放出一截子去了。 什么,什么,这么说这视频是真的? 福爷没有回答,接着说:新开的银行,用的都是最新式的监控,效果杠杠的,明暗两套全都是高清版的。 福爷拿起光盘拆开盒子交给陈一:这案子已经被上头接管了,所有的案卷资料都拿走了,这是我自己偷偷复制的。光盘上是整个案发的过程。那沓子录音带,是那个人时候接受心理医生的催眠治疗时的对话记录。 说到这里,福爷脸上抽搐了一下,漏出了一个看似无奈的复杂表情,接着说道:催眠的心理医生,做到一半跑了,跑到普鲁士国找自己的导师做心理辅导去了…… 行了,这些你自己看,看完了决定做什么、怎么做,你自己决定,我要去帝都办点事,估计个把月才回来。在这看完了,就自己回去吧。 哦,记得不要超过十二小时,这门会自己关上,这可是全密封的。还有,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把嘴封严实! 说罢,就径直走了,也不管陈一听见了没有。 陈一这时还是一脸呆滞,过了半天才发现原来老爸已经走了。陈一拿起那张光盘,发现自己的手心居然已经全是汗水,在光盘上留下了几个明显的指纹印。 陈一撩起衣服把光盘擦干,放到光驱里面,用颤抖的手指点开了文件夹。 里面是一个个单独的视频文件,由于是高清的,每个文件都很大。视频已经被人按照案发的时间和顺序剪辑过了,只要按着编号看下去,就能清楚的看到整个事件发生的全过程。 正文 第三章 屌丝一怒也能血流七步 视频是真的很清晰,不愧是银行,有钱。这一套安保监控系统真是牛大发了,连银行里面那个女经理的耳环都看得清清楚楚,陈一正在沉浸在女经理的制服诱惑里呢,突然大厅里面被人扔进去一个东西,在地上滴溜溜打折转。陈一一下就坐直了身体,眼睛猛地就睁大了。 卧槽,震爆弹!只见视频里发生了一声轻微的爆响,画面也跟着颤动了一下。整个大厅的人突然全部抱着脑袋滚到了地上。不论刚才在干什么,此刻全都痛苦的在地上打着滚哼哼。 就在警铃大作的同时,从大厅门口两辆suv上,排着队下来两队人马,人人全套制式迷彩,外加全套的凯夫拉防弹衣和头盔,脸上都套着防毒面具。 手持的都是普鲁士国最新的特种枪械:突击步枪、多用涂霰弹枪、狙击枪、微型冲锋枪等各型枪支,火力组合相当专业。 而且这伙人,下车之后自成队形,前后交替掩护,动作迅速干练,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陈一心中暗奇,这哪里是什么普通的劫匪啊,这是明明一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特种部队的标准战术动作啊。 这伙人绝对不是来抢钱的,能够装备起这么一直队伍,还会缺钱?笑话,颠覆一个黑州的小国家都够了! 话说陈一为什么懂这些呢?原来他小时候,特别崇拜自己的老爸,就一门心思当警察。高中毕业考上了夏国最好的警察学院。在学院也存着和老爸较劲的心思,门门专业功课都十分优秀,最擅长的就是格斗术和手枪射击。 而且凭着老爸的身份,假期都是在省里特警训练基地里度过的,也跟着出过不少警,见识和经验也都不是一般警察可以比拟的。只不过,年轻气盛,快毕业的时候,和女孩约会,在夜店把七八个小混混头朝下扔进了垃圾桶,为这事被记了大过。陈一一气之下退学而回,从此夏国少了一个文能执法、武能擒敌的优秀警察,却多了一个热爱公益的网站记者。 陈一吸了口气接着看下去。 那些姑且称作劫匪的家伙,一进门首先封闭大厅的门和窗,在地上扔了几个蓝牙音箱,不住的循环播放:所有人交出手机原地趴好,不得发出任何声音,任何人不按指示行动,立刻击毙。 有一个劫匪从包里掏出塑胶炸药,在柜台里面的员工还在抱着脑袋打滚的情况下,就将安全门炸开,冲到了银行内部办公区。 劫匪里面除了一个二人狙击小组乘电梯上楼之外,其余人把所有的人质都揪起来赶做一堆,将监控室和门口值班的银行保安直接按在大厅中心雕塑前面,用步枪顶着胸口开枪射杀,下手残忍果决。 人质都被吓呆了,任由劫匪摆布。劫匪找出银行的行长和值班经理,留下两个人看守人质,其余人直奔银行保险库而去。 而人质被分做了两堆,一堆在大厅,主要都是银行的客户。一堆在柜台办公区,全都是银行工作人员。留下的两名劫匪一内一外,持枪对着众人,不住的来回走动。 就在这时,大厅的人质里面有一个小孩,可能刚才惊吓过度,这会才突然大哭起来,旁边的小孩妈妈拼命的去捂小孩的嘴,但还是引起了那个劫匪的注意。 劫匪走到小孩跟前,用枪顶住了小孩的头,他妈妈见状,一把将劫匪的枪口朝自己扳了过来,只听得枪声一响,那女子应声而倒。 听到枪声,里面的劫匪跑出来查看了一番,对着外面的劫匪嚷嚷了几句陈一听不懂的语言,好像对外面的劫匪开枪很不满。那个开枪的劫匪也回头说了几句话,不仅听不懂,而且是由于是隔着防毒面具,声音也是失真的。 里面那个劫匪按着喉部的通话器通报了几句,就回到里面背对大厅,不再理会外面发生的事情。而在被杀死的女人旁边,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看着女人的尸体,突然发狂一般冲向那个劫匪,却被劫匪一枪托打翻在地,用枪指住了脑袋。 那劫匪正要开枪,突然就从侧面扑出了一个人,将他扑倒在地上,还没等劫匪有所动作,一口咬住了其咽喉,死死地不松口。那劫匪松开武器,双手死命的想把那个人的头推开来,就这么僵持着过了大约一两分钟,那劫匪的腿蹬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那个人慢慢抬起头,吐出一口鲜血。脸上全被鲜血糊满了,就好像来自地狱的恶鬼一般。那人吐完了嘴里的血沫,深深的喘了几口气,一把揪过来死去劫匪手里自动步枪,颤颤巍巍站起来,端起枪,隔着柜台玻璃去瞄准里面的劫匪。 陈一在画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个人双手抖的厉害,而且双腿也哆嗦个不停。端起枪,枪口大幅度的晃来晃去,好像根本就没有办法瞄准。 而此时,里面的劫匪突然回头看了一眼,猛地吃了一惊,条件反射似得一梭子就扫了过来。只不过隔着银行柜台,虽然把防弹玻璃打的如同蜘蛛网一样裂纹遍布,但终究是没有打穿。倒是有几个银行职员运气不好,被乱飞的跳弹打伤,一时鲜血四溅,惨叫连连! 而外面那个人见子弹迎面飞来,却好像被吓着一般,闭起眼睛,双手爆头就蹲了下来,直到枪声停止又过了两三秒,才慢慢站起来。 这人一起来,陈一就猛然发现,这人和刚才不同了。如果说刚才还是一个正常人的眼神,害怕、纠结等等情绪不一而足。但是现在,眼睛里就只剩下冷酷,浑身好像弥漫出一股浓厚的杀气。 陈一一惊,隔着屏幕都有一阵头皮发麻的感觉,只不过这人下一步的动作,却让陈一大跌眼镜。那人向前迈出一步,却突然身子一软,一个狗吃屎,趴在了在地上。半天才翻过身来仰面朝天。 这时,里面那个劫匪已经换好了弹夹,向外面摸索而来,那人躺在地上,就好似知道那个劫匪会从那里出来似的,直接把枪举国头顶对着柜台门口,扣住扳机突突突一阵狂射。那劫匪刚刚从门口弹出半个身子,就被迎面飞来的子弹给淹没了。虽然大部分子弹都飞上了天,但那个劫匪脸上的防毒面具仍旧被打成了筛子。 枪声骤停,还能听见空枪挂机的声音。只见这边枪口还在冒着青烟,那边的劫匪已经靠着墙慢慢溜了下去,在身后的白墙上拉下一道鲜红的血迹。 那人开完枪,在地上躺了两秒,突然一个乌龙绞柱,打着旋从地上弹了起来。脚下一发力,蹦出去三米多远,在劫匪尸体后面的门框上一踩,空中一个转身就进了银行内部办公区。 陈一赶紧换了下一个视频继续接着看,只见那人跨步窜过银行的柜台后面,从一大群人质头上跳了过去,顺手还抓起了一支柜台上的签字笔。穿过银行柜台后面的小门,来到一个小会议室门外,突然双膝着地,上身后仰,向前滑行了好几米。当中,右手一甩,那支签字笔就脱手而出。 陈一又急急打开下一个视频,切换了一个摄像头角度。就看到在离会议室不远的监控室门口,一个举枪正要射击的劫匪,眼窝里插着一只签字笔,被防弹衣的带子斜斜挂在监控室的内门把手上,显然已经毙命。 而那个人已经冲过监控室,来到银行通往保险库的一条主要通道中,这里发生的事情,陈一早就在流传的视频上看过了,不过陈一还是仔仔细细的又看了一遍高清版。 那人离开画面,在下一个视频里出现在保险库门口,这里的监控比较多,视频上干脆就是一前一后双画面。只见,有一个劫匪左手拿着一个银行标准的寄存盒,看来劫匪的目标就是这东西了,陈一暗暗想到。而右手则用手枪抵着前面那个女经理的后脑勺,全身都藏在女经理的后面。嘴里还大叫着什么,声音感觉都撕裂了。 而这边的那个人在转角侧着头看了一下门口的情况,回过身把步枪的保险调到单发状态,左手拔掉了枪身上的光瞄,然后还奇怪的在枪口闻了闻,那肯定是枪油混合硝烟的味道。之后连做三次深呼吸,把枪抵在肩窝,就地一个向左转身,单膝跪地扣动扳机。 只见枪口火光一闪,子弹从那个女经理的肩窝击穿而过,巨大的冲击力,把她带着向后倒去。而藏在后面的那个劫匪的半个脑袋,都被穿射而来的子弹给绞碎了。后面保险库门上、墙上和天花板上,红的、白的,碎肉、骨片滴滴答答喷的到处都是。 那人开完枪又闪身回到了拐角,一探头发现劫匪已经被击毙,也不管已经昏迷的女经理,径直离开,走到电梯门口就上了顶楼。 电梯里面有监控,可是顶楼没有,陈一只看到这人在顶楼的前一层走出了电梯。而下一个视频却是银行外面的监控拍摄的。陆续赶来的警察已经包围了银行,特警队已经冲进大厅,正在掩护人质撤离。 就在这时,砰砰两声巨响,从顶楼掉下来两具尸体,恰好砸在劫匪开来的两部suv的车顶上。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一个人质直接就失控了,在现场发疯般的嚎叫起来。 银行的监控视频就此结束了,看来老爸整理的时候并没有把后面处理现场的视频留下来,大概觉得不重要吧。而在光盘的最后还有一个文件包,里面有一个电子文档和几段从执法记录仪上截取的视频。陈一全部看完之后,终于对整个事件的脉络有了一个清晰的判断。 画面中的这人,叫做姬不烦,现年27岁,其他一概不详。因为警察最后是在顶楼天台的楼梯口发现他的,发现时人已经昏迷了。警察把他带到医院看守起来,看过监控之后才发现,原来就是他匪夷所思的干掉了所有的劫匪。立刻加派警力保护起来,调集最好的医生给他会诊。 这家伙过了七天之后才醒了过来,警察正要询问一些情况,却无奈的发现这家伙什么都不记得,好像完全失忆了一样。警察又召集很多医学专家多次确认,是真的失忆了。 又经过一番调查发现,他原来就是一个流浪到本市的无业游民,饿晕在街头,被一个送外卖的救了之后,就一直在靠送外卖生活,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他身上唯一的一张身份证倒是真的,可是在户籍系统一查,孤家寡人一个,上无老下无小,属于空挂户。只知道是帝都人士,而当地的派出所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人,也没有人见过他。 警察没办法,只好看看能不能治好他的失忆症,就请了国内最好的心理学专家,来为他实施催眠疗法。谁知道奇了大怪,心理医生治着治着跑了,留下口信说自己的世界观崩溃了,现在急需做心理辅导,就跑到普鲁士国找自己的心理学导师去了。 紧接着,上面突然来人,接管了这案子的一切,把相关的证据都打包带走了。还给所有人下了封口令,严禁提起此事。而那个人也神秘的不见了,踪迹全无。 看来老爸也是神通广大,居然私自复制了一份资料,留给自己看。可是现在却有几个疑问,越发的让陈一迷惑了。 第一,这个人的身手好的简直诡异,自己也算参加过特种训练,但是就算在强十倍,也不可能达到这个人的程度。 第二,老爸一直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这次为什么要私自让自己接触这明显属于重大机密的事情呢? 第三,为什么老爸说,让自己了解这件案子之后再决定告诉自己的家事呢,难道这个叫做姬不烦的人与自家难道还有什么关系不成? 陈一一看时间,才过去一个小时不到,感觉有点口渴,也需要平静一下情绪,就想出去找点水喝。走到门口才想起来,自己还在警局的地下档案库里面呢,怎么可能有水,还是忍忍吧,放那些录音带听听,倒想知道到底有什么的稀奇的地方。 殊不知,这一听,却让陈一今后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正文 第四章 狗行千里也吃肉 陈一这会已经好似心里养了九只猫一样好奇难耐,脑子里的疑问一个接一个的浮现。坐下稳了稳神,打开了第一盘录音带…… 这一听就是将近十个小时,中间除了换录音带,陈一一直坐在原地,纹丝未动。直到最后一盘录音带戛然而止,耳朵里面开始嗡嗡作响,肚子也开始咕咕叫的时候,陈一才发现,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陈一就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的老警局档案库,只记得专门在门口守候自己的警卫,塞给自己一张纸条,说是老爸留给他的。陈一的脑子这时就像煮了一锅杂烩疙瘩汤一样,迷迷瞪瞪、恍恍惚惚。 全身也都被汗水湿透了,在回家的路上,被夜里的冷风一吹,只觉得头痛欲裂,身上忽冷忽热的。回到家喝了几包感冒药,顿时,睡意上涌,拉开被子蒙头大睡,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 迷迷糊糊的梦里出现了许许多多光怪陆离的场景,大都一闪而逝,模模糊糊,唯一清楚的就是,自己在不停的找厕所,不是厕所塌了就是被人占了。梦里面正要把一个占着茅坑,非要让自己给他一块钱才肯起来的家伙揣进粪坑的时候,陈一突然眼睛一睁,掀开被子飞一般的冲向卫生间。 一阵犹如黄河决堤般的水声响起之后,传来一声如释重负的呼气声。陈一撒完尿,正在做一般男人的例行动作呢,肚子突然咕噜声大作,这是在抗议陈一一天一夜可没有祭过五脏庙了。 冲下楼,在常去的那家老店,连吃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面,才感觉自己的魂回来了。吃完一摸口袋,发现什么都没带,冲老板招了招手,说了两个字:记账。然后就走出饭馆,在自己经常跑步的那条跑道上,慢慢的散起步来。 走着走着,陈一就开始慢跑,一会又开始慢慢加速。突然间就发疯似得向前狂奔起来,一直在这条自己熟悉的跑道上跑了七八圈,合起来将近有二十多公里的时候,陈一突然停了下来,扶着路边的栏杆开始大笑起来。 路边的人都被吓傻了,纷纷离他几十米远。陈一一直笑到自己都没有劲了,才停了下来。咳嗽了几声,突然对着旁边奔流不息车流大喊道: 这个世界,原来他妈的这么精彩~~~。 喊完了,突然像是想起来什么事情一样,朝着自己家飞奔而去。旁边围观的一个老大爷呵呵笑道:这是想明白了一些人生的道理,悟通了,看来不会跳河了。 众人齐齐扭头东张西望了一会,疑惑的说道:这是高速路边上,那里来的河啊? 陈一回到家里,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东西,把家里搞的好像被七八伙盗墓贼,滤了十几遍坑一样,才在放脏衣服的篓子里发现了老爸留给自己的纸条。 字条上只有十来个字,是按照小时候老爸交给陈一的密写方式写的。字迹已经被昨天自己的汗水浸泡的模糊了,但勉强还能够辨认。陈一翻出一本《论语新解》,一个字一个字把字条破译了出来。 字条没有其他内容,只是一个地址,而这个地址陈一是知道它在那里的,可以说一般的浅滩市人都知道。陈一端详这地址好一会,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从自己的床下抽出了一个箱子。 从箱子里面拿出一只几年前自己的教官送的甩棍,甩出来耍了几下,又放下了。走到老爸的卧室,在书架上面拿出了一只电击枪,拿到自己房子充上电,然后倒在床上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天气有些阴沉沉的,没有一丝风。陈一起床,收拾利索。拿出一件冲锋衣套上,把电击枪揣在怀里。想了想,又回去把甩棍拿出来,别在腰后。拿出手机输入那个地址,叫了个车。然后走下楼,出小区买了一个加蛋加肉带火腿的夏国式三明治-鸡蛋灌饼,咬在嘴里,上了叫来的车,边吃边向目的地进发而去。 浅滩市的堵车在整个夏国都是有名的,陈一在车上,看着手机打车软件的计价器蹭蹭的往上跳,心里暗骂不止。直到都快睡着了,才听的司机师傅叫他,说目的地到了,祝您愉快,给个五星好评。 陈一下了车,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满眼都是各种蔬菜,长得十分诱人。中间夹杂着各色各样的晾衣服架子,内裤、睡衣、袜子、尿布和还在滴水的床单一起交织挥舞。 这个地方大多数浅滩市人都知道,在十几年前是一片规模巨大的高档别墅区。当时是号称要打造浅滩市最奢华的贵族小区,结果开发商在刚把各个别墅的主体建起来,就携款跑路了。由于这个盘子太大了,十几年了没有人愿意接手。一直处于荒废状态。 近几年,浅滩市的房价疯长,一些负担不起高昂房租的外来打工者,慢慢的聚集到了这里。都是例如一些收废品的、疏通下水的、收垃圾的等等,城市最基础的务工者。这里反而给他们在城市里拥有一块容身之地,提供了条件。而且,因为夏国人那种要把菜种到月球去的伟大精神,这里只要是有点土的地方就都被种上了各式各样的蔬菜。 陈一在里面转了七八圈也没有找到地方,都是半荒废的老楼,压根就没有任何的标记和编号。陈一又只好退回大门口,一栋挨着一栋数了过去。最后来到了一栋全部窗户都用塑料和报纸糊起来的小楼前面,心想:就是这了,应该不会错了! 陈一定了定神,摸了摸怀里的电击枪,推开木板拼起来的大门,就走了进去。刚到院子,就被一股浓烈的韭菜味道给呛了鼻子。仔细一看,原来整个院子里面堆着少说几千斤新鲜的韭菜啊。 陈一赶紧跑进一楼房间,发现没有人。就慢慢的往二楼走去,一边用手扶着墙里面露出的钢筋,一边嘴里说话: 有人吗?有人在家吗?这是姬先生家里吗?我是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您一下,您在家吗? 陈一走上二楼,看见一个房间挂着门帘,就拿手掀开,正要探头去看。突然,心中一个激灵,后背猛然一凉,身前就好像被一股来自地狱的冷风迎面袭来。 陈一条件反射一般就想去摸自己怀里的电击枪,却发现自己全身僵硬,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张开嘴却发不出丝毫声音。 陈一恐惧到极致,死命开始挣扎。喉咙里一鼓一鼓,额头青筋暴涨,豆大的汗珠从脸上不停的滴落。直到陈一开始逐渐感觉缺氧,就快失去意识的时候,前面突然传来一个人的说话声。 你是谁阿?到我这来干嘛? 陈一闻言,突然全身一松,跪倒在地上大口的喘气,好一阵才回过气来。陈一翻坐在地上,慢慢的说道: 是姬、姬先生吗?我、我是网站的记者,我叫陈一,想来采访一下您的。 哦,是吗? 那人站在陈一对面,左手拿着一带干脆面,右手拿着一只泡椒凤爪,左一口右一口,正吃的不亦乐乎。身上还穿着一身工作服,胸口赫然印着几个字:饿极了外卖! 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七几的样子,但是整个人都很精壮,干练。留着一个小平头,头发不长,却有很多地方都白了,显得有些沧桑。 陈一虽然不敢看他的眼睛,但已经确信无疑,这就是视频中的那个人。 陈一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您就是姬先生吧? 那人砸了一下嘴道:本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访问以及访谈,这位记者先生,请你立即滚蛋! 陈一急道:您哪天,挽救了很多人质的生命,我就是想采访一下您的英勇事迹…… 陈一还没有说完,就被那人打断:带着武器来采访吗! 陈一正要解释,只听那人一声冷哼:滚! 陈一一个翻身,连滚带爬下了楼梯,夺门而出! 那人在窗口看着陈一飞也似的狂奔而去,嘴里嘟囔了一句:这家伙的身形气质怎么好像那个老东西呢?咝,连声音也很像啊!我X,阴魂不散啊。 说完摇了摇头,拿过一瓶烧锅头,一口气吹了半瓶,向后一仰,就瘫在了床上。一会儿就扯起了呼噜。 时间很快就到了下午,那人还在睡呢,只不过眼皮在不停的快速跳动,手脚也在无意识的乱抽,突然间就直挺挺的坐起来,嘴里大叫了一句:小貘! 这人坐起来之后,愣了一阵,摇了摇头站起身。神情落寞的站到窗口,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突然轻咦了一声,定睛看向窗外,凝视了一会,自言自语的说到: 这个家伙十有八九就是那老东西的说的那个人,哼哼,既然你自己找上门了,小子唉!你就认命吧!话一说完,推开窗户直接就从二楼跳下,落在菜地里几个跨步就不见了踪影。 话说陈一,上午逃命似得跑了出来,半路又不甘心就此放弃,就偷偷溜了回来。在那栋就别墅周围徘徊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想好怎么再去接触一下这个姬不烦,姬先生。说实话,上午的经历到现在都让陈一心有余悸。 这会陈一也饿了,就想打道回府,明天再想办法。正要离开,后脑勺却猛地挨了一巴掌,吓了陈一一跳。回头一看,只见姬不烦正在笑吟吟的看着他。 啊,是姬先生啊! 小子,你叫陈一是吧? 对对对。 想采访我? 是呀是呀,您… 好,请我吃顿好的,兴许我会答应呢。 陈一大喜,问道:您想吃点什么? 他就听见了一个字:肉! 陈一赶紧叫车,拉上这位姬先生来到浅滩市一家游牧民族开的餐馆里面,找到一个单独包厢,二人坐定,陈一问道:姬先生,咱点菜呗? 嘿嘿,叫什么姬先生,听不惯啊,你就叫我狗爷好了,反正大家以前都这么叫我的。 狗、狗爷? 我叫你陈先生,你也听着别扭不是? 好好好,您叫我小陈就行,那狗,狗爷咱点菜? 狗爷看了看包厢说道:到这还用说吗,来几个馕饼,要烤热的;一盘老虎菜,多放辣椒;一盆冰镇的酸奶,上面撒上白糖;手把肉来五斤,只要后腿肉,烤全羊也来五斤,只要肋巴条子;最后来两瓶老窖,齐活! 得,狗爷看来您是行家啊,服务员,上菜! 不多时,肉、菜上齐,二人也不多话,直接上手,揪着肉、掰着馕大嚼一通,中间再吸溜几口酸奶解解油。陈一把酒倒在碗里,和狗爷边吃边喝,等到桌子上只剩骨头的时候,两瓶老窖也见了底。 狗爷点起一根烟,深深的吸了几大口,才慢慢说道:虽然没有草原上的那种感觉,但口味还算正宗。 陈一看看桌子上的骨头,这一桌子自己可就吃了五分之一都没有,全下了狗爷肚子。看来这厉害人物,饭量也不是一般人可及啊! 这时就听狗爷说道:你怎么会找来采访我?这些事应该都已经被人全压下去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一一想,在这等人物面前,也没法隐瞒什么,就把这几天的事情都对狗爷讲了一遍。 狗爷听罢,嘿嘿笑了几声,嘀咕了一句:你小子也是躲不开这火坑的。陈一没听清楚,问了一句。狗爷咳了一声,正色对陈一说道: 我知道,你现在肯定云里雾里的疑问一大堆,我呢,也是憋得久了,想找个人好好说道说道。所以呢,你啥也别问,我把我这些年的经历给你细细的叨叨一边,你就差不多啥也明白了。 陈一直接站起身来,对狗爷说道:那狗爷,天也晚了,咱就去我家将就一下,我好好听您说您的这些传奇。 说罢,就拉着狗爷往外走,出去买了单,叫了车,就和狗爷回到自己家中。陈一显得分外的兴奋,招呼狗爷坐在沙发上,翻出自己老爸珍藏的茶叶泡好,又从冰箱里拿出老爸的好烟,给狗爷点上。给自己开了一罐可乐,就巴巴的看着狗爷。 狗爷一看这架势,无奈的笑了笑,喝了一口茶,又续了一根烟,就开始徐徐道来。 狗爷原名姬不烦,是夏国秦城省落凤县人,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在村里,姬姓虽然是个小姓,但是人丁还算兴旺,全家族也有个百十来口人。到狗爷这一代,堂兄弟姐妹一起有二十好几个。而狗爷的亲弟弟叫姬不恼,妹妹叫姬丹,为这名字,他妹妹是没少埋怨自家的父母。 狗爷是家里的长子,出生的时候,奶奶给起了个乳名叫狗蛋,说是贱名好养活。按照当地的风俗,孩子满月的时候,第一个从他们家门口过的人要认个干亲。而狗爷满月的时候,平常人来人往的街道,不知怎么回事,愣是一个人不见。 直到日上三竿,还是不见人过,家里人都纳闷呢,却见一条大黑狗冲进家里,对着狗爷狂吠不止,被狗爷的爸爸一顿乱棒给赶跑了。家人正急的在门口四处张望,突然在街道的尽头,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一个邋遢道士。 那道士走到门口,二话没说先唱了一段道情: 白云黄鹤道人家, 一琴一剑一杯茶。 羽衣常带烟霞色, 不染红尘桃李花。 常世人间笑哈哈, 周游四海你为啥。 苦终受尽修正道, 不染人间桃李花。 常世人间笑哈哈, 争名夺利你为啥。 不如回头悟大道, 无忧无虑神仙家。 清静无为是吾家, 不染凡尘道根扎。 访求名师修正道, 蟠桃会上赴龙华! 然后两手一撮:施主,结个善缘呗。家人无奈只好把道士请进家门,吃饱喝足之后说明了缘由。 那道士看了看狗爷,抽了抽鼻子,嘀咕了句:狗道人我这时什么狗运道啊。拿出一本破破烂烂的只有几页的线装书,对着狗爷家人说:不好白吃你家东西,也不能白认个干爷,这么个养身锻体的呼吸法子就留给娃吧。说完,去狗爷家厨房,打开蒸笼把一笼馒头全都装进包里,唱着道情就走了。 狗爷长到七岁左右的时候,看电视迷上了武侠,就把奶奶放在神龛下的这本书偷了出来,以为是什么武功秘籍,自己查着字典对照,就开始练了起来,一直练了十几年,也没见什么效果,最后倒是养成了一种习惯,没事练练吸气吐气,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要练这呼吸法了。 按说狗爷的童年,并没有出奇的地方,就是显得聪明些,成绩好,一直到初中那都是学霸。可是狗爷自己却知道,自己一定有些与人不一样的地方。最明显的就是猪嫌狗不爱。 狗爷从刚懂事就发现,母鸡见了自己就跑,公鸡见了自己就叨,谁家的狗要是没拴紧,那肯定就追着自己来了,而且一块玩的小伙伴,就只会追自己。最可恨的是,自家养的猪也是,只要狗爷去喂食,就嚎叫不止,好几次都把他拱了个大跟头。 有一次他家的猪把狗爷拱了个狗吃屎,一脸扑在了猪粪里。狗爷气的发狂,拿了一条自行车链条给猪一顿暴抽,差点把猪打死。后来,狗爷随时都把这条车链子缠在腰上,逢狗打狗,逢鸡抽鸡,一时间不要说本村,就是临近几个村的狗和鸡,都遭了狗爷的毒手。 后来狗爷下手越来越狠,打死了好几条大狼狗,从此之后,所有的狗见了狗爷,再也不敢追咬,而是远远闻见狗爷的气味就跑得远远的。为这事狗爷也没少挨揍。狗爷虽然也委屈,可那个年代,有哪个大人愿意听一个小孩在说什么呢。 再大一点,狗爷上了初中,不好好去学校,跟着一帮的小混混一天到晚胡混,打架斗殴、不停的惹是生非。但奇怪的是狗爷的成绩一直却都很好,让老师是又爱又恨。家里人也是头疼不已。 过了一段时间,狗爷突然迷上了书法,拜了学校的一位美术老师当师傅,写的字别人看来奇丑无比,自己却乐此不疲。就再也顾不上出去胡混了,一直安安静静的练习书法。 还没等家里人喘上口气,上到初三的时候,狗爷突然就不愿意再上学了,号称自己把高中和大学的课程都已经自学完了,再上学就是浪费时间。 事实也是如此,狗爷特别爱看书,可当时并没有书给他看。狗爷就到处借书,借来的也大多数都是各年级的课本之类的,所以狗爷凭着超高的悟性,也确实掌握了不少高中甚至大学的知识。 只是家里人实在是把这个神叨叨家伙没有办法了,就托人把他送到旧疆去当兵,这一去就是八年。 正文 第五章 狗爷VS大兵 狗爷当兵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和同年的人一样,迷迷糊糊上了火车,迷迷糊糊到了营区,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呢,就已经被班长带着操练起来。 一般新兵刚到部队,除了个别身体素质比较好的之外,五公里长跑,就是他们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难关。狗爷第一次参加长跑也有点发怵,尤其看到老兵们跑完都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心里面更是未跑先怯了。 不过,部队里可没有你退缩的余地,只好硬着头皮跟大队伍一起开跑。狗爷当兵是在旧疆的某个步兵团,地处北疆,气候异常严寒,新兵入伍的时节,室外气温达到了零下三四十度。一圈就是一公里的大操场,周围早就被高高的雪墙围了起来。 大家边跑边在值班排长的带领下大喊口号。第一圈还罢了,从第二圈开始就渐渐有人跟不上了。到了第三圈,大多数人都已经气喘如牛,吐出的白气被冻成了冰碴子,粘在脸上,一个个都成了白胡子老头。 狗爷一直不紧不慢,跟在大部队里面。既没有感觉吃力,也没有感觉呼吸急促。东看看、西望望,还有功夫拉着快要掉队的两个老乡一起跑。一路把他们扯到了终点。 到了终点一看,新兵已经躺倒了一大片,跑吐的,跑晕的,鼻涕口水糊了一脸结成冰的,各式各样。班长们忙着把倒在地上的新兵都给踢起来,让他们慢慢散步,把气先喘匀了。 而狗爷有眼色,也帮着班长们去搀扶已经跑瘫了的战友。这时,排长走了过来,把手塞进狗爷的衣服里面,大叫道:不要动,让排长暖暖手。狗爷正气的翻白眼呢,就听排长问道:好个小兔崽子,汗都没出,怎么,以前练过体能。 狗爷这时大概明白了,当年那个狗道人留下的呼吸法,估计还是真东西。但是嘴上犯贱,半真半假的说道:没练过,就是小时候经常被狗撵,所以跑得快。 排长一听,以为狗爷在挑衅,一脚把狗爷踹翻,怒道:牛逼了是吧,来来来,跟排长来再跑一次,只要你能跟得上,以后跑步你就站旁边看。狗爷被一脚踹的火起:来就来,谁怕谁? 这时众人都围过来看热闹,连营长和连长也来了。排长一把拉开自己衣服,对狗爷说:看好了,别说我欺负新兵。狗爷一瞧,呵这里面还有一件沙背心呢。一发横把自己的棉袄一脱,对排长说:我也穿。旁边的有老兵看热闹不怕事大,蹭蹭就脱下好几个扔在狗爷前面。 狗爷也是愣,直接给自己套上两件,也不穿棉袄,扭扭脖子朝排长示意:开始吧!排长见状,也不多话,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狗爷赶忙跟上,排长快,他就快,排长慢,他就慢,也不超过排长,就这么跟在后面。 排长一看,这小子有两把刷子啊,当下收起戏弄的心思,拿出全部的力量,瞬间加速。连长看见排长加速,对营长说:营长,你看这小子,能把洪排长逼得拿出真本事,还是有点意思的哦。营长点点头:洪排长可是全军步兵比武的全能冠军,这小子,踢到铁板了。 排长一加速,狗爷就感觉吃力了,默默的按照呼吸法的节奏,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咬紧牙关,紧紧跟住。好不容易挨到第五圈,排长却没有停下。狗爷见状,只好死命跟上,一直跑到脑子里一片发白,感觉三魂七魄都要离体而去了。终于在第十一圈的时候,狗爷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了。 后来,狗爷果真再没有参加过跑步训练。只不过,别人跑步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不是背着人做俯卧撑呢,就是抱着石头练单腿深蹲……。用排长的话说:是个好苗子,那就多练练,全面发展。 夏国最纯粹的步兵,必须有两个基本的素质要过硬。那就是:跑得要快,枪法要准。在新兵训练的时候,狗爷的枪法可就一般了。100米的胸环靶,每次十发子弹,就上个四五发,勉强及格,从来没有拿过优秀。排长给他开了不少小灶,使尽了法子,也不见他有什么长进。为此挨了不少排长的揍。 可是下连队大半年之后,步兵专业训练到了班组应用射击的时候,狗爷的天赋却突然显现了出来。狗爷虽然打固定靶的水平实在很一般,可是对行进中射击,却分外有感觉。全班考核,别人枪里的子弹都还没有打出去,狗爷早就把靶子撂倒了。几次实弹训练,全班包括班长在内的其他所有人一枪不发,却次次满分。 排长见状,很兴奋的给狗爷单独指导一些进阶的射击术,让狗爷成为了达到7777和3331标准注1的惟一一个新兵。连团长都亲自过来看过,最后直接推荐狗爷参加了军区特种大队的选拔集训队。 这个集训队,都是从军区各个部队选拔上来的尖子兵,几乎全都是两三年以上的老兵,新兵蛋子就狗爷一个。 狗爷所在,是集训队的一分队。有一次下午轮到狗爷打开水,在水房碰到三分队三个不排队的老兵,就起了争执。四人来到水房后面的雪地里单练,狗爷被打成了熊猫眼。而另外三人,直接就被围观的其他分队士兵给送到了卫生队。 到了晚上正要吃饭的时候,三分队的队长气冲冲的找来,要严惩凶手。一分队长一听,立即全队集合,问是谁干的? 狗爷打报告站了出来,承认自己打架了。 三分队的队长一看是个新兵蛋子,一愣就问道:还有谁? 狗爷头一仰:报告首长,就我一个。 这时狗爷的分队长插话:这是怎么回事,如实汇报。 狗爷一个立正,报告队长: 第一,三分队的三个老兵打水不排队,欺负新兵。 第二,他们说好的单挑,结果他们三个一起上。 第三,他们打输了,还回家告家长。 听狗爷说完,一分队整个哄堂大笑,连队长都没忍住。三分队的队长,一下子气的脸色发黑,直接掩面而走。远远看见他跳起来折断老粗的一根树枝,提着就回营区去了。到了晚上吃饭,队长啥都没说,就是多给了狗爷五个肉包子。 大半年的集训很快完成,狗爷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特种部队的选拔资格,去了红铜峡训练基地。前几关都没有难住狗爷,一路过关斩将,来到了最后一个考核项目。 这最后一个考核项目规则倒是很简单,就是全副武装,没有给养,在蓝军部队空地一体的联合剿杀下,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完成一系列任务,到达指定地点即可。只不过特种部队只要活下来的前十人而已。 狗爷凭着呼吸法带来的超常耐力,选了一条人迹罕至的沼泽路线,小心的把自己变成一个会动的泥疙瘩,昼伏夜出,避开了敌人搜索。终于有惊无险的到达了最后的任务所在地,身上挂着还冒着热气的大便,直接从蓝军在沼泽边临时搭建的厕所里冒了出来,干掉几个目瞪口呆的蓝军看守,拿到了任务物品。 完事又跳回沼泽,连游带爬跑了好几公里,才走出沼泽,到一处灌木林休整。摸出地图简单一个定位,发现目的地也不远了,时间却还早。又估计最后的蓝军防线,敌人数量一定非常多。就找个路边桥洞伪装潜伏起来,想等再来几个人一起组队突击过去。 狗爷连续两天没吃东西,又累又饿,趴了一会就睡了过去。到了第二天早上被一阵口号声给吵醒了,狗爷赶忙拿望远镜观察四周,发现周围没有什么情况。今天又起了大雾,也不怕直升机的空中搜索。桥上路过的,是兄弟部队的士兵在早晨训练长跑呢。 狗爷顿时玩心大起,在他们通过自己的潜伏地的时候突然一下跳起来,想吓他们一跳。哪成想,这是基地的军犬训练大队在长跑,每个人身边可都跟着一条军犬啊。 那些狗被狗爷一惊,顿时就跟发了狂似得直冲狗爷而来,后面的训练员一愣,赶忙发指令,想叫回自己的军犬,可是不知怎么了,往常十分听话的军犬,今天集体违抗命令,不管不顾就去追咬狗爷。 狗爷一看坏事了,撒丫子就跑,边跑还便开枪,想吓跑那些狗。可谁知,空包弹根本就对那些军犬不起作用。狗爷那里跑得过训练有素的军犬啊,没一会就被包围在一个小土丘上,只见众犬眼睛发红,呲牙咧嘴,仿佛见了仇敌一样,从四面八方就扑了上来。 狗爷无奈只好拔出刺刀自卫,等后面的训练员赶上来按住自己的军犬安抚下来的时候,狗爷已经刺死了好几只,自己也被咬掉了好几块肉,辛亏穿了全套的防弹衣,才得以保全性命。 这下狗爷算是闯了大祸,刺死的几只狗,都是服役多年的老军犬,部队上军犬那就是战友,更别说还有两只从国外引进的名贵种犬。 虽然因为事情蹊跷,最后没有处分狗爷,但特种部队是去不成了,狗爷也没有脸再回老部队。 刚好军区要组建一只快速反应的炮兵部队,狗爷的新兵排长也被抽调过去了,得知狗爷的事情,就把狗爷也调了过去,自此成为了一名炮兵侦察兵。 夏国的军队,早些年一穷二白,小米加步枪的和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米军队干仗,虽然打赢了,却也被米军队的强大火力打出了心病。这全军上下都好像得了火力不足恐惧症一样,这几年军改,各级新式的重火力武器层出不穷,配备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狗爷在新型的炮兵部队当侦察兵,凭着过硬的军事素质,干的风生水起,立了不少功,当上了士官长,一干就是七八年。 和狗爷一起的老兵和军官,大多数都知道狗爷的来历和他的事迹,开玩笑都叫他狗班长,后来兵龄长了,也不知道谁先开始叫的,就都开始称作狗爷了。最后连演习时他的代号也被定作了狗爷。而狗爷带的新兵,好听点的被别人叫什么大龙、小龙,不好听的那就旺财、来福都有了。 虽然这几年夏国周边总有几个小国,在其干爹米国的支持下,不断闹腾,但谁也不敢真刀真枪的拉开架势和夏国的军队来真的。所以狗爷所在的军队,除了训练就是训练,大不了演习演习。稍微离边境近一点,旁边的小国,就跳起来严正抗议了。 所以在秋收的时候,部队就有个惯例:去地方上帮团场拾棉花,一是创点收,二是军民鱼水情,缓解地方上劳力不足的情况。今年轮到狗爷他们营去支援地方,好几百人只带了基本的铺盖卷就开着部队的装甲运输车,浩浩荡荡杀奔团场。 夏国的团场是属于军垦类型的组织,亦兵亦民。这几十年,国际形式相当和平,就专心专心致志搞经济建设。狗爷他们支援的团场在旧疆的第二大沙漠通古大沙漠边缘,号称死亡流动沙漠。 经过团场几辈人,几十年勤勤恳恳的建设,如今在沙漠边上开垦出大片的良田,阡陌交通、林带耸立,一片郁郁葱葱的生机景象。 狗爷是八年的老兵了,到地方也不用下地拾棉花,领导给他安排帮助炊事班接收兵团送来的给养。到了晚上再值班站哨,看守车辆装备。 兵团的人经常接待这些当兵的,知道他们喜欢什么。什么鸡鸭牛羊,整车整车的往来拉,伙食那叫一个好。狗爷天天和他们打交道,一来二去就混熟了,认识了在团场开商店的会计小黄,二人十分投缘。 有一天休息,小黄来找狗爷叫赶快起来。狗爷问:怎么了? 快起来,有好玩的。 什么好玩的? 快点跟我走,团场几个猎手,要去沙漠里面撵黑羊,我也搞了一辆摩托车,咱们一起去,搞几只黑羊给你们改善伙食。 撵黑羊?摩托车?狗爷一听心里就痒痒,爬起来打了个招呼,就跟着小黄来到了团场外面。 到地方一看,好家伙,四五辆全地形摩托车啊。也就这家伙能在沙漠里面跑得飞快,追得上黑羊。团场虽然也有枪,但是管的极严,谁敢拿出来打猎啊,所以全靠摩托车追,一直追到黑羊累死才算。 一般没有人敢随便进入死亡沙漠深处,他们也是只在边缘转悠,寻找落单的黑羊。狗爷特爱骑摩托,带着小黄,在沙漠里飞似得撒野,那里还顾得上找什么黑羊。 其余几个人拉开一条线,向前搜索着前进,只有狗爷和小黄忽前忽后,忽左忽右的撒欢。正玩的高兴,只听得后面的车急急的在打喇叭,狗爷不明所以,正要冲下一个山包,却发现前面不远,突兀的冒出一片风化的石岩。 狗爷赶紧一个急刹车,摩托车尾巴一甩,扬起了漫天的沙尘暴。狗爷正在庆幸呢,一回头却发现小黄不见了。狗爷心想,肯定是急刹把小黄给甩出去了。急忙下车寻找,找了一圈才发现,小黄躺在一处风化的石岩上面哼哼呢。 这时众人也都开车过来了,七手八脚的把小黄扶起来,发现他的胳膊已经脱臼了,蹭破了好几块皮,向外渗血不止。这下黑羊撵不成了,赶紧回家给小黄治伤才是。 狗爷正要把小黄扶上摩托,却突然发现,小黄躺的地方下面有一个浅浅的小洞,洞里面有个毛茸茸的东西。一伸手就给掏了出来。一看是一个像小狗一样的动物,肉嘟嘟的很是可爱,就问众人这是什么东西? 旁边有个人看了一下,说这好像是个狐狸崽子。狗爷拿起来闻了闻,没有狐骚味,反而有些奶香味。因为要急着送小黄回去治伤,也来不及细细研究,就揣在怀里,带回了团场。 哪知这一揣,却揣出了天大的麻烦。 正文 第六章 狼群的怒火 话说众人从沙漠里面回来,就急忙将小黄送往团场场部的医院救治,狗爷不敢私自离驻地太远,就与众人分道,先回了连队的炊事班。 还没等饭做好,小黄那边来电话了。说是没什么大碍,休息一晚上就回来。狗爷这才放下心,一高兴,晚上给大家做大烩菜,愣是比平时多放了许多的肉。 出来支农,这驻地也没有专门的饭堂,大家伙就一个班一个班的在院子里围成小圈,蹲在一起大快朵颐,倒也热闹。狗爷这时忍不住炫耀,就把那只小动物拿出来,让大家瞧个仔细。倒没敢说自己去了沙漠,只说是小黄他们逮回来的。 大家伙都觉得稀奇,都过来看热闹。讨论了半天,也分辨不出这是个什么动物的幼崽。说是野狗崽、狐狸崽的居多,纷纷逗弄。还让狗爷看看,这是公是母? 狗爷把那小崽的后腿提起来,凑近了想仔细去看个究竟。却不成想,这野生的幼崽,被众人这么一惊吓,一泡尿淋在狗爷胸前,小腿瞪了几下,眼看着就没气了。 众人一看不好,居然给玩死了。就都露出一副可惜的神情,各自洗碗休息去了。狗爷心疼啊,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怎么就死了呢。唉!要不是自己把人家掏出来,也不会遭此劫难啊。 狗爷找了把工兵铲,提着小家伙的尸体,来到一处渠边。找了一颗大树,刨了个坑就给埋了进去。站在那里默哀一下,嘴里装模作样的念叨几句从小说上看来的悼词:魂升九天,魄落九渊,生者悲苦,死狗平安,啊哦,死狐狸平安,嗯,管你是什么,都死了平安吧。 因为今天狗爷还要站后半夜的哨,所以早早就睡下了。正迷迷糊糊做梦呢,就感觉有人在推自己。睁眼一看原来是一个宿舍的驾驶班长:狗爷你听,外面什么动静啊? 狗爷揉揉眼睛,听了一会:没什么啊,快睡吧,明天你还有80公斤任务呢。 说罢,自己起来穿好衣服,走到后院外面一个土堆下面,开始吹着口哨嘘嘘起来。这一泡尿还没撒完,就突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阵凄惨的嚎叫身。一身接着一声,此起彼伏,听的人毛骨悚然。 狗爷打了个冷颤,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这他娘的是狼叫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狼啊?这里可是团场的居住区啊。狗爷低头去系腰带,却闻到了一股难闻的腥臊味,记起来这时下午那小崽子干的。 难不成,那是一只小狼崽,外面这些狼,是循着踪迹来找它的?狗爷猛然间就回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情。 有一年,狗爷去他们家附近的山里去玩,住在一个小山村的亲戚家里。因为这几十年山里的狼啊、狐狸啊、山豹啊、狗熊啊基本都绝迹了。导致不仅兔子、山鸡泛滥成灾,连野猪也逐渐的多了起来。 白天村里的大人叮叮当当的敲锣打盆,把一群跑进玉米地的野猪赶跑了。狗爷和几个小孩在地头看热闹,无意间发现了一只走失的小野猪崽子。几个小孩就用尿素袋子套住,几棒子就给打死了。 抬回村里让大人给料理了,炖了一锅的野猪肉。正好村里的干部请来了民兵,都带着家伙。准备去清理一下附近的野猪,就一起在狗爷的亲戚家吃肉喝酒,打算明天一早就出发。 谁知到了半夜,一大群野猪突然嗷嗷的冲进村子大肆破坏,把村里的看家狗都给拱死了好几只。被正在村里的民兵给堵了个正着,一晚上下来,民兵的子弹都打光了,才消停下来。 第二天天一亮,狗爷和村民一起去清理野猪尸体,忙活了一个上午,在村委会门口摆了一大摞。一清点,好家伙,大大小小三四十只。其中一直最大的红毛猪王,足足有七八百斤重。 村里的人对着那猪王指指点点,老人说:这也就是野猪群里有了快成精的老猪,才会干出玩命闯村子的奇事,一般的野猪可不会这么干啊。 狗爷正在回忆呢,忽见得前面手电光束乱闪。走近了一瞧,原来是团场的民兵连长正在带人巡逻呢。连长见是狗爷,当先说道: 今天不知怎么了,这沙漠里的狼群全跑出来了,村子外边可不安全。你赶紧通知一下你们领导,让站哨的小兄弟们都小心一些。我去连部开枪库,给这些畜生点颜色瞧瞧。 狗爷赶紧去营部,找以前的排长,也就是现在的营长。没敢再瞒着,向营长汇报了今天的事和现在的状况。营长也没遇见过这种情况,连忙叫通讯员开车去把站哨的士兵都给先接回来,准备到团场协调一下,先借几只枪配给哨兵再说。 这次是出来支农的,没有带任何的武器。要是有他们自己的最新式全套武装在的话,别说几只狼了,就是一大群狗熊也能轻松撂倒。 狗爷与营长、副营长带了各连队军官和几个班长,一行来到团场连部。见团场的民兵连长正在集合民兵,就上前说明的了缘由。那民兵连长一听就说,没有领导的批示,枪,他可不敢借。 最后还是营长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两个熟悉地形的民兵带着两个部队的班长,组成一个小组。每组发两支枪,配备一个部队的无线通讯器。刚好分成四个小组,开着部队的装甲运输车,在村子的四个角设四个哨位。 哨位上的枪由民兵背着,如果出现情况,就交给这几个枪法好的老班长开枪,同时立即用无线通讯器,呼叫支援。副营长则带着六七个军官人手一只枪,开着营里的两辆吉普,在村子中间巡逻待命。 剩下的营长、狗爷、民兵连长以及一个营部的通讯员,外号黄蜂的家伙,准备到村子外面去摸摸情况。狗爷也领到一把枪。一看,好家伙,56半自动。这是夏国正规部队早就逃汰了几十年的家伙了。 虽然这枪一把岁数了,可是精度却是相当不错的。民兵们保养得很不错,看膛线就知道也没有打过几发子弹。狗爷拿在手里稍微有些不习惯,在营长的指导下,调整了一下标尺,拉开枪栓,把十发子弹压进了膛内。 民兵连长完事,在村里的大喇叭上又喊了一通,让大家关好门窗,不要出来,注意安全。这一喊,营里的士兵可都炸了窝,嚷嚷着要出去打狼,被营长都给踢回去了。 营长骂完人,带着狗爷和黄蜂,在民兵连长的带领下,钻进一条防洪渠里,七扭八绕的来到村子外面。四人看到一颗有好几百年的红柳树,狗爷和营长蹭蹭就爬了上去。 营长拿出自己一直随身携带的一个夜视望远镜,看了一阵。然后把望远镜交给狗爷,用手一比划:两点钟方向,独立树向右四指。 狗爷按照指示的方位,转过望远镜一看。乖乖,远处棉花地里在低矮的棉花从中,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在到处闪动。 这种微光夜视望远镜看到的东西本来就是绿色的,而那狼眼就如同明亮的鬼火一般,拉着一丝丝的轨迹,在这月光下的夜晚,看着分外的恐怖。 狗爷从左到右数了一下,只在那一片来回活动的狼,就有三十多只,闪动着绿色鬼火一般眼睛,组成了一大片好似在黑夜里乱飞的萤火虫一样的奇异光景。 而在左右和后面这样的光点还有三片,合起来估计,差不多有超过一百只狼在村子周围活动。 狗爷暗暗吃惊,这可是把那小狼崽的大舅、二舅、七大姑、八大姨都给招来了。连忙在望远镜上扭开了一个开关,只见一个红点映出,打在了其中一只狼身上。屏幕上显示出一个数字327。 狗爷把几片狼群的距离都测了一下,然后和营长就下了树。营长把望远镜给民兵连长和黄蜂都看了看说道: 怎么着,给这些畜生一点厉害瞧瞧,这数量不少,可别让冲进了村子,那就麻烦了。民兵排长思量了一下说道:管他娘的,干它。 狗爷接话:从左到右,依次是298、327、388和450。咱们一人一片,不然一开枪其他就惊了。 营长说道:好,最远的我来,你们每个人一个目标群,一起开枪,搞完这一梭子再说。 四人选定目标,各找了一个舒服身位架好枪,打开保险,把子弹推上了膛。只听得营长一声:打。砰砰砰砰,树下面冒出四条火舌。一时间枪声大作,弹壳乱飞,一股浓重的硝烟味道就直冲人的鼻子而来。 狗爷最先打完十发子弹,紧接着又把十发子弹压进枪膛。完了一看,营长和黄蜂都已经开完枪在压子弹了,那民兵排长还在一枪一枪的扣着扳机。 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悠长而又凄厉的狼嚎,在深夜里分外的刺耳。狗爷赶忙拿起望远镜去看,只见狼群在急速的向远处逃窜。而且棉花丛太密,也根本看不见刚才的战果。 这时就听的黄蜂的通讯器里面:土豆土豆,听见枪声,什么情况?完毕。 狗爷拿起通讯器按住:地瓜地瓜,狼群已经惊走,你们继续警戒,注意观察,完毕。 地瓜地瓜,开枪打狼不叫老子,回来老子整死你,完毕。狗爷一乐,这是自己连长。 白菜白菜,营长让你们闭嘴,继续警戒,有情况及时汇报,完毕。 白菜明白,完毕;地瓜明白,完毕;粉条明白,完毕…… 四人不敢大意,怕狼群杀个回马枪。就坐在树下,轮流拿着望远镜观察狼群的方向,直到天亮。 天一亮也没有安排下地,所有人都放假休息。为安全起见,白天也没有撤哨,只是派了人去轮换。营长带了几个班,开着车去昨天晚上狼群出没的地方查看。 狗爷则蹲在炊事班,眼睛巴巴的盯着蒸笼,等馒头熟呢。一晚上在外面冻着,可是饿坏了。炊事班长还在一旁唠唠叨叨,嫌有这好事也不叫他,平时的好吃的都白给狗爷留了。 狗爷才吃到第十二个馒头的时候,营长已经带人回来了。所有人都扔下饭碗,跑上去围观。只见营长一下车,满手的血迹。后面的车厢也拿伪装网盖着,扯开一看,原来都是狼尸。 营长值着狗爷对众人说道:从我们追踪的痕迹来看,狼群都已经跑回沙漠了。昨晚上的战果不错,狗爷一人十发五中,我这有四只,黄蜂也不错,撂倒了两只。还有一些受伤的,血迹一直流到了沙漠边缘,我们的车进不去才回来的。 那民兵排长也在,一数车上,总共十一只狼的尸体。又听营长这么一说,敢情自己一只都没打中啊。也不在意,在那夸道: 大半夜黑不溜秋的,又有三四百米那么远,您几位的枪法可真是了得啊。黄蜂倒是显得对自己的战果不满意,在那碎碎念:什么破枪,射速那么慢,连个夜间光瞄都没有…… 这时就见村里那位经常来部队讲故事的老红军分开众人走了过来。老人家九十多岁了,又在当年打仗是瘸了腿,但身子骨很硬朗。只见他急急走过来,也不说话,只顾拿拐棍捅着那些狼尸翻看。 许久才回过头来对营长说道:大事不妙,你们昨天晚上太心急了,没把那狼王打死。这三条腿的独眼狼王,在这死亡沙漠里面称霸几十年了,狼老成精,最是记仇。你们打死这么多他的下属,这下子可不得安宁喽! 正文 第七章 刻骨铭心的蛋疼 众人一听大奇,连忙拿来小凳,伺候老头坐下。又是端茶倒水,又是递烟点火,密匝匝围了好几圈的当兵的,催促他快讲讲这狼王的故事。 老头咳嗽一声,缓缓说道:那时候,我们进驻旧疆才没几年,条件十分艰苦,所有人都还住着地窝子呢。白天开荒种地,干的都是体力活。到了晚上,配给的口粮又不够,个个都饿的睡不着觉。 所以没事就在这沙漠周围的红柳和梭梭地里转悠,下套子、挖陷阱,设置了不少的捕兽夹。全指望着捕些野兽什么的填补一下胃口。 以前这里荒无人烟,各种动物数量不少。又很少见到人类,没吃过苦头。一时间,野鸡、兔子、狐狸,黄鼠狼还有肥头大耳的沙鼠,纷纷落网。有时候,一晚上就能拉一拉拉车回来。每日里给灶上添了不少的油水。 老头自己因为腿脚不便,就被指派每天给大家野外找食,美其名曰:送肉童子。有一天早上老头和两个战友,又去一片梭梭地收捡猎物。收获不少,正在兀自高兴呢,却发现其中一个土制的捕兽夹,夹住了一只半大的小狼崽。 那狼崽后腿被夹住,已经挣扎的血肉模糊,仍然凶性不减,见有人接近,呲牙咧嘴的不断低声咆哮。老头一看,这狼崽,一身白毛油光水滑,却唯独四只爪子上长着四撮黑毛。眼睛下面居然和豹子一样,有两条长长的黑色泪痕。 老头对他战友说道:今天踩狗屎了,看这一身好皮子,扒了送到服务社,肯定能换好几条好烟。这家伙,还野着呢,让他再挣会儿命,差不多了再来收拾。 说完,几个人做了个标记,就搜寻其他猎物去了。过了半晌回来一看,那狼崽子居然不见了。走近一瞧,捕兽夹上只留下一截被撕烂的狼腿。竟然是自己咬断后腿逃跑的,真是够狠的。众人都叫可惜,这会也没什么办法了,就拉着其他猎物回去了。 可是没想到,过了几个月,整个驻地都不得安宁起来。先是团城的鸡圈遭了秧,后墙被掏了个洞,几百只鸡无声无息的都被咬死在鸡圈里。接着一头大母猪连同十几只猪仔,都被掏空了肠肚。羊圈的围栏也被打开,几十只羊被赶到戈壁滩上,只留下一地的残渣碎骨。 最后连团场的蓄水池都被扔进去一票的死老鼠。并且沙漠周边的几个团场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起初,团场还以为是敌特搞破坏。调查了一番之后,发现都是野兽所为。这下,惹恼了这些尸山血海里出身的老兵。全师上下搞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狼运动。 那段时间,团常组织起好几支打狼队,都是战争年代的神枪手。四面八方围剿,一直打到沙漠腹地,都快把死亡沙漠里的狼群给灭绝了。 那只年轻的狼王也中了陷阱,被手榴弹炸瞎了一只眼睛,和幸存的狼一起逃进了魔鬼城附近的山里,几十年都没有再出过沙漠。 只不过,后来但凡有人进沙漠采药、打猎,就必然会被狼袭击。几十年来,害了不少人的性命。老头和战友几次进沙漠想干掉这只三条腿的狼王,却一直没有发现它的踪迹。 众人听完,虽然觉得稀奇好玩,但是谁也没有当回事。反而把那些狼尸,开膛破肚,抽筋扒皮。直接把狼皮用架子撑起来摆在村口高处,震慑狼群。狗爷几个更是把狼牙、狼髀石全都给敲下来,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一天到处吹牛、炫耀不止。 虽然面上表示不屑,不过为了防止狼群报复伤人,暗地里却加大了警戒的力度。营长向部队申请自动武器,想给狼群来个狠的,却被告知,现在狼是保护动物,除了自卫严禁捕杀,只好作罢。 过了一些日子,这一季棉花差不多拾完了,营里也打算回驻地了。就休整一天,收拾收拾准备明天一早就拔营回部队。 狗爷这趟耍的开心,晚上自告奋勇的代替战友去站哨,让辛苦了大半月的战友好好休整下。营部通讯员黄蜂和狗爷关系很好,为了晚上一起吹牛打屁,也替换了别人来一起站哨。 两人备了些零食饮料,把整个晚上五班哨都给包了,打算一直站到天亮,明天到车上再睡。说起黄蜂,别人不知道,狗爷很清楚,黄蜂这家伙,可不简单。 家里面是超级富豪,特别的有钱。这家伙从小养尊处优,调皮捣蛋,还没有初中毕业,就女朋友一大堆。小小年纪成天泡在夜店里,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家里一看不行,就给送到部队当兵去了。之后老实了不少,在夏国的空降部队锻炼了几年,练就一身野外生存作战的本事,还代表夏国出国比赛过。只不过好景不长,老毛病就又犯了。出去军训,又和人家女大学生搞点暧昧,被部队给处分了。 家里人没办法,只好再托人给调到狗爷的部队。一天低调做人,乖的和只小猫一样。狗爷就打趣他,说你这长得和狗熊一样的身材,顶着个大脑袋,人家姑娘就是冲你是个富二代,才和你交往的。要不然你能泡到妞,猪都能上树。 黄蜂被气的够呛,又没有办法反驳,恐怕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被狗爷哪壶不开提哪壶,打架又打不过狗爷,只好把可乐当酒一样不停的灌。狗爷一看,也抢过来喝,别让这小子一个人喝完了,这还是我买的呢。 两人边吃边喝,互相讲些段子,一直到了后半夜。狗爷喝多了可乐,又吃了不少泡椒鸡爪,被夜里的冷风一吹,开始闹肚子了。就赶紧把枪丢给黄蜂,自己大衣一脱就往外跑。 狗爷跑到一堆骆驼刺前面,急忙松开腰带,就地一蹲。这辣东西吃多了,拉屎可就火烧火燎的。狗爷蹲在地上,一边拉一边惨嚎不止。黄蜂在一边哈哈大笑,突然一阵风吹过来,黄蜂突然嗷的一声就往远处跑,边跑边大骂狗爷不是东西,拉屎还挑个上风头。 狗爷大笑,叫到:别跑啊,快给狗爷送纸来……。还没等狗爷叫完,突然听见后面骆驼刺里面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狗爷心里一惊,汗毛直竖,这他妈和小时候要被狗咬的先兆一模一样啊。 狗爷头皮发麻,顾不上提裤子了,就势就往前一扑。还没等狗爷翻身,就感觉自己褪到脚腕的裤子被什么东西一把揪住了。狗爷回头一看,只见后面骆驼刺里面冒出一个硕大的狼头,正在死死咬住自己的裤子不放,左撕右扯,裤裆都被咬烂了。 狗爷吓了一跳,连忙边侧身把腿一缩,就把那只狼从骆驼刺里给拖了出来。那狼漏出了全貌,狗爷在月光下看得清楚。一身白毛,只有一只眼睛,另一边是个连眼皮都没有的黑窟窿。脸上两条黑色泪痕,面目十分狰狞恐怖。一条后腿只有半截,果然就是那只三条腿的狼王。 狗爷向后一摸,右手抓起一块碎瓦砾,一弯腰猛地就拍在了狼鼻子上面。那狼王吃痛,松开了嘴,向后退了几步。狗爷左手撑地,右手去提裤腰,想赶快站起来。才起个半截,身子都没有站直,被那狼王猛地一扑,一头怼过来把狗爷撞了个屁蹲,光屁股坐在了一堆碎瓦砾之上。 狗爷还来不及喊痛,那狼王一缩脖,血盆大口一张,奇准无比的就咬在了狗爷两腿之间的家伙事上。狗爷一声惨呼,痛的牙齿都渗了血。双目圆睁,眼球瞬间就充血爆红。狗爷深知,这些狗、狼一类的猎食动物,一口咬下去之后,下一个动作就是要甩动脖颈,撕扯猎物。要是再被这么一撕,恐怕狗爷这胯下之物,就要被连皮带肉扯着根拔掉了。当下双手发力,各揪住一只狼耳,弯下腰来死命按住。 一时间,一人一狼都动弹不得,僵持在一起较上了力。黄蜂在远处听见狗爷的惨嚎突然走了腔调,就跑过来查看。正看到狗爷被狼王扑倒,咬住了下身。 黄蜂先是呆了三秒,赶忙拿起枪,打开保险把子弹推上膛,单腿跪地就要开枪。可是狗爷和狼王纠缠在一起,这枪威力太大,怕误伤狗爷,只好跑过来调转枪托就去砸那狼王。 可这黄蜂一来不知道,这狼是铜头豆腐腰,打狼先打腰。二来情急慌乱,直接一枪托猛地就朝着狼头砸了下来。可是忙里出乱、情急手抖,没砸在狼头上,反而狠狠一枪托把狗爷按住狼头的手上给砸脱了。 这下可好,狗爷被砸的一松手,那狼王一甩头,就弹跳开来。狼嘴整个都被狗爷的鲜血给染红了,倒钩一样的狼牙上还挂着狗爷的一个蛋。 黄蜂一看,又惊又怒又是自责,调转枪头就要杀了这只狼王。可那狼王看到黄蜂拿枪,识得厉害,别看只有三条腿,速度却奇快,几个跳跃腾挪,就钻进了一片骆驼刺里,消失不见了。 黄蜂向前追了几步,听见后面狗爷惨哼不止,声音越来越弱了。黄蜂担心狗爷伤势,就朝着狼王逃跑的方向成扇形扫了一梭子之后,急急忙忙赶回狗爷身边查看。 一看吓了一大跳,狗爷脸色发白,嘴唇发紫,眼睛睁得老大,却没有半点神采。黄蜂连忙一探狗爷鼻息,呼吸已经十分微弱。两腿间血流如注,黄蜂也不知该怎么处理,干着急没有办法,只好先一把按住伤口,单手向天鸣枪示警。 五分钟不到,营长就带人赶了过来,大家一看狗爷伤势,都是倒吸一口凉气,不自觉的双腿都是一夹。这地方伤的,看着他血流不止,就是谁也不会救治,战场救护也没有学这个地方该怎么止血啊。 众人无措,只好先让卫生员拿急救包胡乱塞住,七手八脚把狗爷抬上车,就往最近的医院送去。一到医院,值班医生一看,先用止血钳夹住了血管,又给狗爷插上氧气,输上血。然后表示,伤太严重了,这里恐怕治不好,赶快安排救护车送往迪化市。 狗爷被救护车送到了迪化的军区总医院,由于失血过多,陷入了深度昏迷。在重症监护室待了快一个月才慢慢醒了过来。期间黄蜂一直在医院守候,人都瘦了一大圈。 黄蜂见狗爷醒来,哭的稀里哗啦的。连说是自己反应不当,害的狗爷丢了半条命。说完连着给自嘴巴子,狗爷也不拦着,直到黄蜂把自己脸都打肿了,狗爷才说到: 行了,自责完了吧?有能耐,咱去报仇,打自个算什么本事!快去给老子整点肉去,我快饿死了。我的胃可没有受伤,早就抗议不止了。 这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给打断了:吃什么肉,一个多月没吃东西,吃肉受得了吗?给买点粥就行了,这几天都只许喝粥。 狗爷和黄蜂扭头一看,病房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女医生。穿着一身白大褂,手里拿着病历本。虽然带着个蓝色的口罩,可是露出来的皮肤却十分的水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透着灵气。 而且看着身材也很棒,白大褂都掩饰不住玲珑有致的曲线。还没有走近,一股少女的体香就扑鼻而来,比这病房里的消毒水味道可提神醒脑多了。 狗爷和黄蜂对视一眼,都露出一个会意的表情。背过手用手语交流: 黄蜂:你上?我上? 狗爷:我的!你撤。 黄蜂打了一个疑问的手势,眼睛扫了一下狗爷的下半身。狗爷这才想起来自己伤在哪儿了。赶忙掀被子一看,被包得严严实实。又用手摸了一下,痛的他呲牙咧嘴的惨嚎一声了一声。 接着一下四肢无力的瘫在病床上,有气无力的骂道:这狗日的老狼啊,怎么就朝这下口啊,这让狗爷这后半辈子怎么过啊?狗爷我还是处男呐! 那女医生见狗爷动作言语十分搞笑,就接口大剌剌的说道: 不要乱动,伤口才愈合。再说不是还有一个吗,估计以后还能用! 狗爷一听愕然,愣了一会傻傻的问道:你确定? 阿呸,我不确定,伤好了你自己试去。 咦,这咋么试啊? 那女医生白了狗爷一眼:不能用最好!说完,扭头就走了。远远看见那肩膀还一抽一抽的,就像是在憋着笑。 黄蜂鄙视的看了一眼狗爷说道:你要不是故意调戏人家,那你就是一个二比。 狗爷也反应过来自己的话错在哪里了,但是听说自己没有变成太监,心中又是一喜。让黄蜂快给自打饭去,要皮蛋瘦肉粥。 黄蜂一走,狗爷一个人就又患得患失起来:到底能不能用啊?好不好用啊?能不能生出儿子啊?想到这里又大骂那只老狼王,发誓一定要找它报仇,非把狼蛋给抠出来不可。 不一会,黄蜂回来了,把饭给狗爷说道: 打听清楚了,她叫仇楠,是新来的实习医生,不是军医,是地方医学院毕业的。你的伤口特殊,导师让她来学经验的。不清楚有没有男朋友。 狗爷一听说道:卧槽,那狗爷的清白身子都被她看光了。不行,她得对我负责。 黄蜂一听直接做出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表示质疑狗爷的节操都掉光了。 余下的日子每天和黄蜂打打闹闹,狗爷也渐渐好转。见狗爷可以自己活动了,黄蜂就回了部队,毕竟出来太久了。 那仇楠倒是每天都要来查房,检查一下狗爷的伤势。狗爷先开始每次都要闹个大红脸,后来熟了,还在人家换药的时候,添油加醋的吹嘘自己的过往事迹。 仇楠也爱听狗爷讲故事,所以没事的时候,经常来找狗爷聊天。一来二去,把电话都要到了。狗爷也是打蛇顺杆爬,每日里大献殷勤,又是打饭,又是打下手,全然忘了自己也是个伤员。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几个月,狗爷伤都差不多好利索了,只是医生还让他留院再观察几天。这天狗爷等了好久都没有看到仇楠,就跑到办公室去打听。一问才知道,人仇楠的男朋友来了,一起出去玩了。 狗爷一听,那是黯然神伤。一个人回到病房,正在感叹自己的恋爱,还没有开始呢就壮烈牺牲了。这时黄蜂却突然打来电话,说是部队有重大任务。狗爷一听就蹦了起来,哈,有任务,这几个月可是憋死老子了,这种事这么可能少得了我! 正文 第八章 复仇前的准备 夏国的军队这几年有钱了,从上到下都在换装,慢慢的在向世界一流军队看齐。旧疆高原上的边防部队这次也得到了一大批的新式武装,上上下下热情高涨。一般的部队都是自己派兵到军区认领,可是边防日常巡防任务重,根本就抽不开人手。 所以军区就安排狗爷的部队去帮忙押运这批武装,顺带到边防培训一下新式武器的用法。狗爷听得此事,那里还坐得住啊,在医院几个月都快逼疯了。急急忙忙就办了出院手续,也来不及再管仇楠怎么样了,直接打车就回了营区。 狗爷回来刚好赶上出发,和营长报了个到,就收拾东西上了车。这趟路程相当远,路也不好走。营长就让狗爷带了几个侦察兵,开着小吉普在前开路,侦查情况。 一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白日行军夜晚扎营,见识了旧疆的大好风光。从城市到荒野,从沙漠到草原,既有雪山、冰川,又有戈壁、良田。一时走在山谷,河流潺潺,一时又走在山顶,白云皑皑。 虽说山高路险,但是都在营区憋得久了,出来散心一样的任务,心情都很放松。再说了,虽然押运的是非常重要的武装,但是这还是夏国境内呢,谁敢造次。 狗爷这次归队,受到热烈欢迎。一段时间来,纷纷嘘长问短,啥活也不让干,还当病人一样伺候着。狗爷和战友团聚,自然欣喜,只不过大家总是有意无意的往狗爷的裆部扫两眼的举动,让他分外郁闷。心下就更加愤恨那只该死的老狼了。 这几日行军,渐渐就开始上了高原,有些战士慢慢出现高原反应,头晕脑胀、呼吸不畅。而狗爷得益于从小练的道家呼吸法,反而没什么感觉。营长下令,就地扎营休整几天,以适应高原气候。 而让狗爷也和部队的副参谋长一起先走,到边防部队去做一些准备工作。走到一半,副参谋长突然转向,带大家来到了一座纪念碑前面。这是夏国一次对外反击战争的纪念碑,当年邻国蚕食夏国领土,挑起战争,被夏国军队狠狠教训一顿,几十年都不敢再叫嚣。 一行人来到纪念碑前,敬礼献花一通祭拜完成,这是每个路过的夏国军人都会做的事。之后却见副参谋长掏出几瓶酒洒在地上,又掏出一把烟点上,一个人坐在纪念碑前自言自语。 狗爷也听说过,这副参谋长的长辈当年就有人参加此次战争而牺牲,他自己本人也是打过另一次反击战的老兵。不知是想起了家人还是战友,一时间居然眼泪婆娑。狗爷在一旁感叹,真是宁为盛世狗,不为乱世人啊,安宁的生活来之不易啊! 狗爷突然想起来,自家的二爷爷也参加过这次战争,好多年都没有消息了,都不知还在不在人世啊。正想着呢,就听参谋长招呼大家上车,一同进发,来到了边防部队。 等狗爷为自己的战友安排好营宿和伙食准备,大部队也就到了。交接完成之后,一般人代替边防的战友值哨,一半人手把手的培训新式武器的使用要领。狗爷则和几个边防的军官一起勘察新式武器的阵地修建位置。 一连走了好多天,大家都佩服狗爷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说是老高原都比不上狗爷能撑。而在这期间,居然多次遇到在边境线上牧羊的外国牧民,嚷嚷着要拿羊和毛毯等手工艺品和狗爷换酒喝。 狗爷一问边防战友才知道,这条边境线夹杂着四五个小国家,地广人稀,基本都是游牧民族。这些国家除了牧业,其他的都是极其不发达。牧民经常来边境线上找夏国人换一些生活用品,尤其夏国的白酒最受欢迎,往往一瓶酒就能换一只羊。 狗爷一听啧啧称奇,心里头却动了别的心思。狗爷知道,这些小国可没有夏国管的这么严,牧民的手里肯定都是有家伙的。要找那老狼报仇,还得着落在这些牧民身上。 隔天狗爷休息,就到炊事班找借口要了半袋盐,去营部偷了营长的两条烟,还把黄蜂一直藏在裤腰带上的一块黄金挂饰给揪了下来。一个人背着东西就到边境线附近溜达。 一直到了半晌午,才见几个牧民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赶着羊经过,狗爷连忙隔着铁丝网大喊。终于把牧民招了过来。这些边境牧民大多会说几句夏国语,一问才知道狗爷想和他们换东西,当先就要把羊赶过来让狗爷先挑。 狗爷把盐直接送给了牧民,又给每人发了一包烟,把牧民哄高兴了才支支吾吾的说要买枪的事。几个牧民一听,这算什么大事啊,直接打开马上的包袱,就凑了一堆让狗爷看。 狗爷一看,这都什么呀?简直都是锈铁疙瘩。翻检了半天才组合了一只老式的AK,还有一把估计是二战时期的老式步枪,看外形像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不过居然有一盒还没有拆封的AK7.62子弹,就算是惊喜了。 牧民见狗爷不满意,就从腰里拔出一支擦得油锃乌亮的老式TT30型手枪来,附带还有备用弹夹和一百多发子弹。狗爷一看大为满意。这手枪虽老,但是保养得不错,威力又大,夏国也有同样的版本,狗爷新兵的时候就是玩的这种手枪,非常熟悉。 牧民告诉狗爷,这三只枪一共要换二十,不,三十瓶好酒才行,不然一百斤盐也行。狗爷心想我到哪给你找这么多盐和酒啊,虽然便宜,可是买不到啊。一狠心就把黄蜂的金挂饰给拿了出来。 金子果然是硬通货,牧民一件不仅满口答应,还让狗爷一定牵几只羊走。狗爷心说,这件东西拿到山下可不得换一卡车的盐!算了报仇要紧,反正黄蜂家里有钱得很。 狗爷盛情难却,在牧民的热情要求之下牵了两只羊回到了边防营区。黄蜂一见狗爷拿自己的金挂饰就换了两只羊,大骂狗爷的脑子被驴踢了。狗爷翻着白眼,让他只管骂,但是不要声张出去就好。 自己夜里偷偷把这些东西拆成零件,装到营里的运输车备胎里面。可是那老式步枪实在是太长了,没办法只好把枪机卸掉,用铁丝绑在了另一辆车的油箱下面。 山上天气变得很快,大雪封山在即。任务结束时,都已经快老兵复员了。一回到驻地狗爷就趁着站哨,把买的枪用油纸一包,翻墙出去埋在了离部队不远的一个废弃水渠里。 可是那天不巧,藏着老式步枪的那辆车居然出了点问题,被开到维修所去了。狗爷没有找见车,心里暗叫不好,这下要出大事了。 果不其然,那只老式步枪被人发现了。直接追查到狗爷营里,狗爷自己主动自首。只是咬死了说是买来收藏的,而且没有枪机,只是个外壳,拿来当摆件的。 也亏的是没有枪机的二战老古董,而狗爷平时又表现很好,才没有被送到军事法庭,但是一个记大过是少不了的。这件事一出,狗爷心里就不太舒服,对那老狼的恨意又添了几分。再说狗爷都当了八年兵了,感觉都要跟时代脱节了,就自己打了复员报告,跟着老兵一起复员了。 这狗爷一走,黄蜂那里还待得住,也一起不干了。二人这可算不上光荣退伍,这可没有办法荣归故里,给家里人交代。不得已,打算在市里先住下,等稍微混出点名堂再回家。 因为手上都有复员费,也不愁钱,先是痛痛快快放纵了了几天。可是,八年的部队生活,已经养成了一日生活制度的习惯,出来了猛地一下,难以适应。还没有一个礼拜,就无所适从了,真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狗爷惦记着找狼王报仇的事,就和黄蜂商量怎么办。琢磨着先是偷偷取回埋在水渠的武器,又给团场的小黄打电话问问情况。找个借口,就说是二人复员了,找不到什么活干,就寻思着去沙漠采点特有的药材,拿回黄蜂的老家广南省去卖。那边比较发达,有钱人多,能卖上个好价钱。 小黄在电话里一听就说,冬天没有人进沙漠,再说马上过年了,你们要是没有地方去,就来我家吧。他们一家都要回口里老家过年,团场地边的房子闲着呢。你们先住着,等过完年开春再去,那才是采药的季节。 二人坐车来到小黄家,小黄已经收拾好东西了,第二天的火车。把他二人安顿到沙漠边上那栋老房子里住下,又给备好了过冬的煤。到了晚上打包了几个菜,提着几瓶酒,来和狗爷、黄蜂叙旧。 小黄就问狗爷打算采什么药?在广南那边怎么卖,有销路吗?狗爷早就想好了,喝了口酒对小黄说道: 嘿嘿,现在黄蜂他们家那边,有钱人特别多,个个都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咱这什么最好啊,这死亡沙漠里面的锁阳啊。 你知道吗?我看过一些医书,这锁阳可是补肾壮阳的绝品,比那外国的什么哥的,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咱把这等好玩意拿过去,不正式瞌睡了送枕头吗,害怕不好卖? 黄蜂也在一边附和:可不是,知道肉松蓉在我们那卖多少钱吗?这玩意的功效可是比肉松蓉强一百倍。那些老板什么的,还不得打破头来抢啊。 小黄一听,哈哈哈大笑起来,说道; 我怎么不知道,这东西以前遍地都是,我们这都叫他地毛球。可是现在都被人挖绝了,只有沙漠深处才有。不过这东西我见的多了,长相就极其猥琐,功效也是极其猥琐的。 狗爷又呵呵一笑,乐道:等小黄你不再年轻力壮的时候,就不会嫌弃人家猥琐了,当宝都来不及吧。 黄蜂也接口道:男人那两个蛋啊,可得好好保养……,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他的话,只见小黄一个劲低头夹菜,边吃边咳嗽。黄蜂看着一言不发的狗爷,突然觉得房子好冷,连忙去加煤。 过了许久,还是小黄先打破尴尬,说道: 你们开春进沙漠,可得搞辆车才行。往深处走的话汽油、水和吃的需要准备很多。白天那个时候还不热,晚上气温下降的会特别厉害,一定要保暖,还要防止晚上野兽袭击。 狗爷点点头表示同意,就拜托小黄给找辆便宜的二手车。小黄当时就打电话联系了一个人,是他们团里的司机。手里有辆老的解放141,据说进过无数次的沙漠,现在都不允许上路了,可是车况很不错。 那人很愉快就答应了,也没要几个钱,第二天晚上就把车给开过来了。二人才正把小黄一家送走,回到家一看,门口停了一辆不知道多少岁的老爷车,全车上下就没有一块漆皮,完完全全就是几块生锈的钢板上装了四个轮子。 方向盘上缠着一圈麻绳,挡杆上包着一块破红布,发动还需要一个人拿摇把在前面使劲的抡几圈才行。排气管也破了,声音比那拖拉机还嚣张。黄蜂想检查一下发动机,一看,引擎盖还是拿铁丝捆上去的。 就这,那司机还一个劲的在旁边吹嘘这车进过多少次沙漠,救过自己多少此命。狗爷一听,乐道:得、咱这是把人命根子要过来了,还不赶快请人一起进屋吃饭。其实狗爷是看中了人家进沙漠的经验,借着吃饭了解一些沙漠里采药的注意事项。 这人名叫东林,见是小黄的朋友,也分外热情,两杯酒下肚,就把进沙漠该准备的东西,和进沙漠的路线都告诉了他们,还给他们画了一张整个沙漠的大致地形图。 东林以前给油田开车,进过无数次沙漠。这张图上标注了几乎所有的可辨识的地标,对狗爷来说这可是难得的宝贝啊。就连忙多敬了东林几杯酒。 东林喝的有点多,又听狗爷说要去采地毛球,就嘿嘿一乐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说是早年间,在这沙漠边上的某个小村子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沙漠边上缺水,田里的庄稼也长不好,村里人大多靠采药为生。 边缘的药材很快就被采完了,不得已大家就越走越深。有一次采药的人就被狼群袭击,咬伤了不少人。其中就有个刚结婚不久的小年轻,回来伤重不治,一命呜呼了。留意了一个年轻的小寡妇独自生活,日子过的分外艰难。 可是过了大半年,村里人却发现着小寡妇竟然敢独自一个人进沙漠采药,而且采回来的地毛球又粗又大,数量又多。连村里采药的老人都没有见过那么大的。 这些地毛球采回来,十分受药贩子的欢迎,可是卖了不少钱。村里人虽然也眼红,但是都被狼咬怕了,也没谁敢跟着寡妇进沙漠看看。问起来,那寡妇就说是亡夫保佑,这下就更没有人敢去探个究竟了。 可这村里有个光棍,一天游手好闲,见人家寡妇一个人,就想占点便宜。一天晚上溜到寡妇家后院,想偷看人家洗澡。可谁知却看见寡妇一个人乘着夜色偷偷出门去了。 光棍还以为寡妇去偷汉子呢,就尾随而去,想看个热闹。谁知那寡妇却径直往沙漠走去。光棍心里奇怪,这大半夜的进沙漠干什么?一时色心大起,荒郊野外的做点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啊。 那寡妇却也没走多远,在一片梭梭地里就蹲了下来。光棍还以为寡妇在小解,就拿衣服蒙住脸,准备干点坏事。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听见一阵阵喘息声传来,叫的很是淫邪。 光棍大奇,前面明明没有人啊。急忙摸到跟前一看,却吓了一大跳。只见那寡妇蹲在地上对着一颗直立的地毛球上上下下,却是正在野合。光棍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这动静一大,被那寡妇听见,提起裤子惊叫一身就跑了。 那光棍起身走到那颗地毛球跟前一看,刚才还细细小小的一颗,此时突然暴涨几倍,简直就和成精了一样。光棍好奇,就拿手指去捅,谁知那地毛球突然爆开,被汁水溅了一脸都是。 还不等光棍把脸弄干净,就觉得下腹一股燥热,猛地升腾起来,全身发热、面色发红,眼珠子都涨的凸了出来。最后是在村子的水井边上发现的,已经七窍流血而死。 最后村里人报官,验尸的结果是服食过量壮阳药物,血脉贲张而死。而那小寡妇也失踪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 故事讲完,狗爷就说:你们就没事编排人家小寡妇吧,肯定是有人吃不到葡萄说酸的。 东林呵呵一笑:我也是听人家讲的,都传了几十年了,我小时候听过无数次。这会喝多了,该回家睡觉了。赶明个有啥不懂得,只管来问哥哥。 狗爷和黄蜂连续研究了几天的地形,想出了不少的方案来对付狼王,只待一开春就要进发沙漠,找老狼报仇。 只是没想到,今年的冬天格外漫长,等到冰雪融化,青草发芽之时,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 正文 第九章 杀狼泄愤 真是等的胡子都长了!狗爷一声长叹。黄蜂掰掉一支树上冒出的新芽,悲苦的说道:关了自己四个多月禁闭啊,我堂堂一只兵蜂差点变成蜂后了,再窝下去我都会产卵了。 产你个毛,村里的旺财给你授精吗?快去拿摇把,发车!我去装物资,丫丫个呸的,我一天也不想在等了,今天就出发。 黄蜂一声鬼嚎,拉开车上的遮雨布,对着那141亲了一口:东风爷爷,全看你的了。 不多时,一阵拖拉机似得声音传来,伴随着惊天动地的狂笑声,东风141在初春有些泥泞的土地上飞奔而去。 哎呀,这两个祸害终于走了,一个冬天下来,整个村的鸡都被他们吃完了,最近还给我们家的刚下的小羊崽打主意呢,村里的胖大婶站在大街上大声说道。 村主任张口骂道:人家又不是没给你钱,你把价格提那么高,还好意思说。不过这两小子,没事老是变着法欺负我们家旺财,还说什么攻击演习,真是奇怪。 狗爷他们走的是油田工人常走的的一条路,稍微绕远一点,但是避开了不少危险的流沙区,只是却不怎么好走,是传说中的搓板路。 黄蜂艰难的扭着方向盘,吭吭唧唧的说道:狗狗狗爷啊,怎怎么这路这.这么难难啊难啊走。 你你你你结巴什么呀,好好好说话话! 这这不是颠颠的的嘛!你你你还不是一一一样! 开开开快点就不不颠颠了了。 黄蜂一听,一脚油门踩到底,那东风老爷爷一阵颤抖,飞也似的窜了出去,后面拉起漫天的土尘。 果然好多了,这都走了大半天了,这会到哪了呀?黄蜂问道。 我刚刚看了地图,还早着呐,穿过沙漠腹地,靠近依克拉玛市那边有一大片的梭梭原,那才是老狼经常出没地方。在开一会,咱们就扎营。 沙漠的夕阳分外美丽,天空几多稀疏的云彩被照得血红,地上的沙子里金光闪闪,就如同来到了童话一般世界。 黄蜂正在一边撒尿一边忘情的欣赏美景,突然身后砰砰两声枪响,吓得他把半截尿都给憋回去了。条件反射一般向后一个侧倒,才听见狗爷哈哈笑道: 不错、不错,家伙很不错,单发精准依旧啊。 卧槽,你大爷的,试枪你先不打个招呼!黄蜂一边抖内裤里的沙子一边骂到:老子的鸟都插到沙子里了,皮都磨红了。 还不等黄蜂系好裤子,就被从天而降的两只野兔给砸的坐在地上。 滚蛋,老夫给咱们准备晚餐呢,兔子跑得多块啊,等给你打完招呼,兔毛都没有了!咦你怎么了? 黄蜂在地上慢慢打了个滚,捂着屁股开始嚎叫: 我去、什么玩意,硌死我了! 狗爷走进一看,直接笑的喘不上气来:哈哈哈,哈哈哈,你被地毛球爆菊了,怎么样感觉爽不爽?不爽那边还有,多找几个,一起3 P也行啊 哈哈哈…… 黄蜂起来一看,果然地上一支刚冒头的地毛球,也就是锁阳,被自己一屁股坐烂了都。这东西可不软,浑身都是刺疙瘩,直立在沙地里,就好像地上插了半截大头黄瓜。模样果然是极其猥琐。 黄蜂气急,都忘了罪魁祸首是狗爷,直拿那些地毛球出气,走过去一脚一个全给踩碎了。又回过身把踩碎的都给捡起来,说道: 死刑太便宜你们了,老子今天晚上炖了你们,明天把你们拉出来才解恨。 说完和狗爷一起生火宰兔,炖了一锅锁阳野兔汤,味道很是鲜美。二人是吃干抹尽,汤底不剩,揉着肚子躺在沙丘上看星星,好不惬意。 只是过了一会,黄蜂突然说道:狗爷,我怎么感觉好热,心跳好快啊? 是啊,我也是,怎么感觉尿意上涌。说着低头看看自己的裤裆,忽的一下坐起来,正色问道: 你刚才放了多少地毛球? 全部啊,怎么了? 蜂子啊,你肾亏吗? 怎么会?我壮的很! 壮的很,那你他妈的放那么多地毛球?找死啊!那他妈是特效的伟哥,这大沙漠里面,你让老夫怎么办?爆你菊花吗? 滚远点,我现在看你都他妈的长得好看了。黄蜂说完直奔车上,拿起一桶水盖头就往下浇。狗爷没办法也是如法炮制。 晚上睡觉,两人隔了七八十米远。只是早上起来狗爷红着眼睛骂黄蜂:你他妈都快把手纸用完了,以后咱们拿沙子擦屁股吗? 之后整整一天,二人在车上谁也不看谁,都是一言不发,只管往前开。 沙漠里的景色,初看着壮观无比,但是久了就觉得单调,除了黄沙就是骆驼刺,最好也不过是一些刚发芽的梭梭。 两人行了七八日,别说人了,狼毛都没见一根。日行军、夜扎营,也是分外的枯燥。再说几天前,二人糟蹋了不少水,水箱已经见底了。可是这大沙漠里要想补充水,那是谈何容易啊! 狗爷正在犹豫要不要改道,去边缘的小村庄补充一些水。可是这样的话,恐怕一来一回需要十七八天,太浪费时间了。 黄蜂站在车顶瞭望半天,对狗爷说道:视野很好,不过只能看见没有尽头的黄沙。西北方向地平线处倒是有一抹绿点,大概是长得不错的骆驼刺吧。 你说什么?西北方向?绿点?狗爷赶紧翻出简易地图查看:哈哈,蜂子快开车。前面可能就要到了。 真的,我去,终于要到地方了吗?黄蜂往车里一钻,东风老爷爷发出一阵激动的轰鸣,直向西北而去。 一路上,那一点绿色逐渐的放大,慢慢的就铺满了整个眼际。这里其实还是一片沙地,但是可能是因为有地下暗河的缘故,一片片的梭梭林长得十分茂盛。 加上又是刚开春,一支支翠绿的嫩芽,从枝头迸发而出。在这荒凉的大沙漠里,分外显得生机盎然。枝丛里野兔、沙鼠被汽车的轰鸣声惊得到处乱窜,好不热闹。 二人心急,开着车在梭梭丛中到处巡视,直到下午连一根狼毛都没有见。狗爷一看不行,叫黄蜂停下车来道:这老爷爷声音太大了,十几里地都能听到轰鸣声,别说狼了,狗熊都被惊跑了。 那你说咋整? 咱们找个沙坑把车伪装起来,再设一些陷阱埋伏好,等狼上钩。 好嘞,看我搞个狙击阵地,来一个宰一个,来两个宰一双。 二人先把车倒到一个沙坑里,然后砍了些梭梭伪装好。又在梭梭丛下面挖了两个单兵工事,这都是部队的基本功,干的那叫一个漂亮。从十几米外看,就和野生的梭梭林一模一样。 狗爷一看,比较满意。就和黄蜂捡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包上一些破布撒上汽油。在遍地都是的沙鼠洞口放火烧烟。这边狗爷拼命的把烟扇进洞里,黄蜂在旁边的洞口,冒头一个就抓一个,不一会就逮了四五只肥大的沙鼠。 二人在单兵坑的前方射界大约40多米的地方,找了一颗独立生长的梭梭,把那些沙鼠用细铁丝绑紧后腿,就挂在梭梭根上,任由他们扑腾。 黄蜂又抓起其中两只,颇为残忍的在其身上开了几道小口,这下沙鼠连扑腾带惨叫,血流不止。黄蜂这才满意的说:就不信这贼狼不上道。 二人在单兵坑里冻了大半夜也不见狼的踪影,那几只沙鼠早就折腾的奄奄一息,放了血的已经都死僵了。黄蜂心急,就想跑出去查看,被狗爷一把按住说道:别急,我有预感,附近一定有狼,而且在这里观察很久了。 说着让黄蜂拿着步枪继续观察,自己则拿着手枪向后面扫视,以免被背后突袭。 狗爷从小被狗追咬,而事先总有预感。久而久之简直成为了一种本能,只要有猛兽接近,不自觉就会头皮发麻,百试百灵。 还不等狗爷把望远镜架起来,突然间相同的感觉再次出现。回头一看,黄蜂正在打手势:注意,有情况! 狗爷回过头一看,也拿手一比划:稳住,这时侦察兵,后面还有。 只见黄蜂前方大约七八十米的地方,一直显得有些瘦弱的老狼,压低了身子,一点一点的向那堆沙鼠走来。走了十几米,突然跳起来,向着侧后一阵呲牙咧嘴,低声咆哮。 黄蜂手指一动就要开枪,被狗爷一把摁住:别开枪,这鬼东西在耍诈!说完就见那老狼又匍匐起来,慢慢靠近。黄蜂长吁一口气:妈的,成精了!还知道诈一下伏兵。 狗爷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让黄蜂继续看。那老狼十分小心,七八十米的距离故技重施两三次,直到接近沙鼠才慢慢放松警惕。长嚎一声,开始低声咽呜起来。 这时,从远处的各个方向一下子冒出七八头狼,朝着沙鼠飞奔而来。黄蜂心下大喜,高兴的忘乎所以。对着那些狼就是四五个短点射。 这么近的距离,可怜的狼儿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映,就被AK的威猛火力给收割了性命。只有那匹最开始担任侦察兵的老狼,反应最快,身子一伏地就想逃跑。 可那老狼也是运气不好,被一发穿射而过的子弹刚好击中了屁股。瞬间屁股就炸开了花,跌倒在沙地上打着滚惨嚎。黄蜂打完正想向狗爷邀功,却看见狗爷的脸黑的像包公一样。 这下,黄蜂也想起来了,他们这是来追杀狼王的,枪声一响,那三条腿的独眼狼王跑了怎么办?当下吐吐舌头,就去查看战果。 狗爷无奈的摇摇头,也起身过去查看。只有那匹老狼还在挣命,其他的早就死光了。黄蜂想给那匹老狼一个痛快,被狗爷拦住了。 很是阴狠的说道,这沙漠广大无比,那狼王又神出鬼没的,咱们什么时候才能遇上?既然那只狼王爱记仇,那就不妨把这仇记大点。 黄蜂正在愧疚呢,听狗爷这么一说,连忙接道:对,咱们把他的狼子狼孙狠狠消灭一番,就不信这狗日的不出来! 二人发了狠,把那几具狼尸的皮全部连头剥下来,挂在车上,更是把那未死的老狼用一条绳子托在车后,活活拖死。 二人转战偌大的梭梭林各处,如法炮制。七八天时间就有三十余条沙漠狼惨遭毒手,可那狼王依旧是不见踪影。 不过清水却消耗的很厉害,连给东风老爷爷降温的水都没有了,二人连着三天都是定量喝水,嘴唇的裂开了。 就在二人打算再干最后一票就要退走的时候,却发现本来就要马上上当的几只狼,突然被一声悠长的狼嚎给召唤了回去。 狗爷神色一动,急忙对黄蜂说道,来了来了,狼王出现了!快去发车,我们循着声音追上去,这片平平的沙漠它跑不了了。 黄蜂大喜道:这正主终于出现了。这次坚决不能放跑了它,一定要一雪前耻,为民除害。 狼王出现的地方,远离这片梭梭林,是一片陌生的沙漠,东林给的地图上就没这一片的任何信息。二人顾不上考虑,就飞车前进,也管不了这老爷车水箱水都不够的事情了。 追了十几里,终于见到狼王的影子了,混在一群狼中间,三条腿却蹦的飞快。沙漠里沙丘密布、上上下下,老东风毕竟不是沙漠越野车,一直只能缀在狼群后面,却总是够不着射程。 而那狼王的队伍时隐时现,就像是有意一般一直在前方徘徊,狗爷快它们也快,狗爷慢它们也慢,并不是一味的逃命。 狗爷也发现情况不对,正思索是不是这老狼要耍什么妖蛾子呢,突然听见发动机噗噗乱响,那东风老爷爷在一阵白气之中就趴窝了。 还不等狗爷和黄蜂下去查看,只见四周突然冒出无数个狼头,一时间嚎叫不止,疵牙咧嘴的就围了上来。二人一左一右,摇下玻璃开枪射击。 瞬时就有不少狼中弹倒地,可是数量太多,又是一副悍不畏死的架势,没等他们开几枪,就被狼群扑到了车前。狗爷赶忙摇起车窗,回头一看顿时大惊。 只见黄蜂的步枪一时来不及收回,枪管被一只狼从侧面咬住,黄蜂撕扯不动,正在僵持。而另一只狼则从窗缝探进一条狼爪,把黄蜂的胳膊挠的血次呼啦。 黄蜂一急直接把一梭子子弹全扫了出去,震得那只狼嘴鲜血直流,嘴上的肉都快被枪管的高温给烤熟了,就是死死不松口,整个吊在了枪上。 狗爷害怕打碎玻璃,不敢开枪。过去一把揪住伸进来的一条狼腿,抽出匕首一刀就给砍断了。又帮着黄蜂把枪一扭一拉,使劲给拽了回来。 黄蜂连忙摇上车窗,还不等包扎一下伤口,只见车的四周密密麻麻都是狼,不停扑上来抓咬车窗车门。前挡风玻璃上也趴了两只,隔着玻璃对二人呲牙咧嘴。 而后面车厢上,早就上满了狼,如同土匪进村一般,把狗爷他们所带的水桶、干粮、帐篷等等所有给养物资全部撕成了碎片。除了汽油是铁桶的咬不动以外,其他都被拖得到处都是。 黄蜂一看哀号到:完蛋了,中了这死狼的奸计,打狼不成反被围,这下可要被活活饿死在这车里了。 正文 第十章 鹰巢蛇谷 狗爷拿出一瓶白酒,倒在黄蜂的伤口上,疼得黄蜂呲牙咧嘴吱吱乱叫。看着手中的白酒狗爷突然就有了主意。对黄蜂悄声说道: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咱得想个辙。等会天一黑咱就…… 二人压低声音悄悄商量,就好像怕被外面的狼听见一样。商量好了,二人全身放松,养精蓄锐,只是等待天黑。任由车外狼群怎样闹腾,都是一概不理。 群狼牙尖爪利,但却对141厚实的铁皮车头毫无办法。只能在车上车下乱窜,意图困死二人。尤其那狼王,十分谨慎,只是在远处慢慢观察,从不靠近车前半步。 到了傍晚突然起了大风,顿时沙尘漫天,黄烟滚滚。能见度瞬间降低为零。狗爷一看说道:机会来了,动手。 只见二人从车座后面搬出一箱高度白酒,用刀打碎防伪瓶口,割下车座套塞在瓶口,做成了十几只简易燃烧瓶。 又慢慢脱下外套,用车上的靠垫棉被做成了两个像模像样的假人,放在原来的位置上。 二人则慢慢爬到车底连撬带拧,拆开了车底盘的一块钢板。趁着风沙迷眼,悄悄溜了下来,静静的趴在车底。 眼见天就黑了下来,风也变小了。视野刚刚变好一点,二人把那十几个燃烧瓶一起点燃,朝四面八方就扔了出去。一左一右连连开枪,将酒瓶打的爆裂开来。 这一下在车的四周迅速燃起一圈的火墙,泛着蓝色的焰光,在黑夜里十分耀眼。群狼被火焰所惊,纷纷后退而去。 二人趁着这个机会,拔开车的机油管,把自己淋了个满身黑油,又在沙子里面打了几个滚,就瞬间变成了两个沙人。 狗爷一刀割开油管,让油箱的汽油慢慢流出,又爬上车厢,把备用的油桶全部打开,踢翻在地。期间还不忘了打开水箱龙头,灌了两壶水。 黄蜂则掏出口袋引火的镁块在车头脚踏的钢板上刮了厚厚一层镁粉。二人完成手上的动作,就立刻匍匐前进穿过火墙,朝百米之外的一个小沙包悄悄溜去。 酒精引燃的火焰很快就暗了下去,等二人跑到小沙包,转身趴好之时,已经全部熄灭了。群狼见火焰熄灭纷纷又围上前去。 就在这时,黄蜂朝着刚才刮了镁粉的地方就是一枪。子弹打在钢板上,火星四溅。镁粉遇着火星立马就引燃了地上的汽油,只见一条火龙迅速变大,不到三秒就引燃了整个汽车。 群狼见火起,转身就向外围跑去,可是这时车上温度骤然升高,嘭的一声巨响,油箱和备用油桶全部殉爆,伴着黑烟,腾起好大一股火云。 在车跟前的四五十只狼瞬间就被火光吞没,离的稍微远一些的三四十只也没逃过,都被点燃了全身的狼毛,变成了一只只火狼朝四面八方奔散而去,眼见是活不成了。 黄蜂出了一口恶气,兴奋的手舞足蹈,狗爷一拍他的脑袋叫了一声: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二人立刻连滚带爬向着远离狼群的地方逃命。 这一下,差不多七八十只狼死于狗爷一击之下,是狼王带来的大部分下属。狼王气的单目通红,嘴角渗血。只是爆炸的气味干扰了群狼的嗅觉,一时难以发现狗爷二人的踪迹。 狼王把那剩下的狼群驱散开来,朝着四面八方搜索。自己也是一声悲鸣,撒开三条腿,朝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狗爷二人一边奔逃一边打开指北针,却发现那指针一会向东一会又向北,压根就是乱转。不由得大骂狼王够狠,把他们引到一片绝地,地下矿脉丛生,磁场紊乱,指北针压根就不起作用。 再看天上,云雾缭绕,只有一颗不知名的星星忽隐忽现。没办法只好对着那颗星,直线奔走,免得在原地绕圈子。 二人一直走到天亮,才重新确定了方向,但是也无法定位自己在哪,只好对着狗爷在地图上查看到的一个牧民的草场走去。 这两天天气倒是还好,没有刮风,初春的沙漠并不特别炎热,可也架不住二人的水早就喝完了呀。连着两天两夜水米未进,黄蜂已经都迷糊了。 狗爷耐力要好的多,抓起黄蜂的胳膊搭在肩上,拖着他向前走去,终于在天快黑的时候走出了沙漠,来到一片戈壁盐碱滩上。 二人都累瘫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狗爷昏昏欲睡,却不敢闭眼。心知这要一睡过去,怕是就再也醒不来了。正在挣扎期间,突然头皮一麻,随即听见身后的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狗爷看也不看就连开三枪。 爬过去一看,果然是两只准备伏击他们的狼,一只被狗爷打中,已经倒地而亡,另一只却跑了。 狗爷心道不妙,这下算是又被这些畜生给追踪到了。不过也顾不得许多了,抄刀割开死狼的动脉,接了小半壶狼血,放到嘴边一股腥臊味,可是活命要紧,就赶快喝了几口。 又砍下一条狼腿,把皮一剥就开始大啃。半条狼腿下肚,终于有了精神。这才走过去给黄蜂灌了几口狼血,又把那狼肉用石头砸成肉泥,喂给黄蜂。 黄蜂无意识的喝血吃肉,好一会才清醒过来。狗爷把剩下的狼血递给他说道:快喝完,待会凝固了,就只能吃凉拌狼血了。 黄蜂被狗爷给逗乐了,喝完狼血也有了精神。二人怕狼群追来,不敢再休息。就又去剁了一条狼腿,抗在肩膀上,一路向前走去。 天刚蒙蒙亮,二人就发现后面远处传来一阵狼嚎,知道狼王带着它的残兵败将追上来了。就赶紧扔了狼腿加快速度,可是那里跑得过狼啊,不一会就被后面狼群给追上了。 狗爷一边开枪一边架着黄蜂向后退走,头晕眼花,也没有什么准头。步枪手枪的子弹都打光了,也没打中几只。把枪一扔,拔出匕首正要拼命,却发现狼群突然止步不前,缓缓的都向后退去。 正在这时,黄蜂突然向后一指,狗爷你看那是什么?狗爷转头一瞧,只见不远处一颗小树上落着两三只老鹰,树下面就是一个好大的水塘。 二人急忙走到水塘边一看,水塘不小,但是很浅。绿油油的水面上漂浮着不少死老鼠、死蛤蟆等小动物尸体,一看就是不能喝的脏水。 黄蜂渴坏了,不管不顾就要去拿手捧水喝,被狗爷一把按住:不要动,慢慢蹲下来,你看天上。 黄蜂往天上一看,顿时冷汗直冒。刚才就看见两三只,这会才发现天上乌压压一片都是老鹰,像一股巨大的黑旋风一样在天空盘旋。 不止天上,这地上的水塘边也是落了一大片,粗略一看不下两三千只。黄蜂慢慢的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碎碎念道:鹰爷爷,咱们可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您千万别看上我这二两肉啊,那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呢。 狗爷低声一笑:不要怕,这时旧疆的老鸢,鹰的一种。偶尔会聚在一起觅食,一般不会伤人。但是千万不要动作太大,万一惊了他们,咱们连骨头都剩不下。 不过,这下咱们是进了这些老鸢的地盘,谅那些狼也不敢闯进来,算是终于摆脱了,捡了一条命啊。 黄蜂对着老鹰拜了一下,说道:这次多亏了鹰爷爷您老人家们相救,这是您的地盘,您可看好喽,那些狼要是来了,您就把它们全都叨成碎肉下肚。 二人一直等到中午,鹰群才渐渐四处觅食去了。狗爷生火烧了一些木炭,用衣服层层叠叠包起来做了一个简易的滤水器。把水塘的臭水过滤了两壶一尝,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总归勉强可以喝了。 咕嘟嘟几大口,两壶水下肚才算是把魂唤了回来。二人又把水壶装满,不敢再耽搁,再次上路出发。 戈壁上的盐碱滩可不好走,一个不小心踩碎了盐壳,就要把腿陷进去。虽然不深,但是也被坚硬的盐壳划得满腿伤口,伤口又免不了蹭上盐碱,火辣辣的那叫一个酸爽。 一直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远远看见前面星星点点的一片绿色。二人急忙往前赶去,走到近前一看居然是一条宽阔的山谷。 山谷很宽,但是不高。两壁都是风化的岩石,中间一条清澈的小溪,随着山谷的走向,一直向远方蜿蜒而去。二人跳下山谷,趴在小溪边就是一顿狂饮。 小溪里的水甘甜无比,清凉透彻。二人喝饱了,脱去衣物,就在小溪里把身上的机油泥沙都洗刷干净。把衣服晾在树枝上,就这么裸着,在周围转悠,想找些吃的垫垫肚子。 黄蜂爬到一片光滑的白色大圆石上,只见石头的缝隙之间长了不少的骆驼刺,就小心的避开。哪知脚上有水,石头又滑,一下子跌倒在一颗骆驼刺上。 狗爷跟在后面大叫:小心,快起来!黄蜂跌得七晕八素,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觉得手上一痛,只见一条小蛇哧溜一下爬远了。 狗爷赶紧把黄蜂从石头上拉下来,指给黄蜂看。原来那石头之上的每一根骆驼刺下面都盘着一条小蛇,颜色土黄和骆驼刺十分相似,密密麻麻足有上百条。 这种蛇学名狗爷不知道,以前野外演习的时候见过,土话叫做百步金钱豹,毒性很是猛烈。这些都是幼蛇,毒性不减反而更加厉害。一查看黄蜂的伤口,手掌虎口处两个小洞,都已经发黑了。 狗爷赶紧拿皮带扎住黄蜂的上臂,用刀划开伤口,吸了几口毒血,赶忙就去溪边漱口。回来一看黄蜂张开嘴想要说什么,却嘴唇发紫,舌头发麻,什么也说不出来,腿一软就倒在地上。 狗爷拿起黄蜂的手臂一看,肿的像个萝卜一样,皮肤下面都是一块块的瘀斑。知道这时中毒已深,赶紧把湿衣服胡乱给自己和黄蜂套上,背起来就往前跑。 这得快点找人救治,不然后果难料啊!谁知走了没多久,忽然觉得自己也是头晕眼花嘴唇发麻,心中苦叫一声不好,忘了自己嘴唇干裂,牙龈出血就去吸毒血,这下自己也中毒了。 狗爷强忍不适,咬牙向前走去,还没走出十几步,就一头栽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