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觉醒篇-序章 隐于山林之间者,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看破了红尘世事,恰恰相反的,只是因为他们还放下心中的执念。 若是真的放下了一切,又何须躲到山野老林之中,逃避尘世的烦扰? 正如真正的不垢不净,不一定是非要剃度、打坐、念经,才能证明。 唐僧剃了度,穿上了锦襕袈裟,端起了紫金钵盂,跪在了雷音寺下,被如来加封为旃檀功德佛,不一样心中还是挂念着西梁女王? 大和尚鲁智深,皈依了佛门,却依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闹了五台山,怒砸了文殊院,看似心中无佛,可是谁又能说,他不是一颗赤子之心? 仁人、智人、勇人、圣人、神人、菩萨、罗汉、佛,旁人若是得之知其一,想必已是三生有幸,他却一人尽占。 真正的看破,便是如同大和尚鲁智深一样,即便身处了喧嚣闹市、芸芸众生之中,也依然能够不为外物所扰,不为权势所动,保持着自己的一颗本心。 诸葛亮要刘备三顾茅庐才肯出山,不是为了欲求明主,只不过是想要待价而沽罢了。 凤雏庞统,何其惊才绝艳之辈,却甘愿为了刘皇叔的大业,将一具凡胎肉体留在了落凤坡上,二人之高下,就已立判。 所以,由此可见,隐于山野之中的,不一定就是高人,也有可能是在沽名钓誉。 而就在滚滚红尘,芸芸众生之中,也许就在你我之间的,某一个其貌不扬的人,你以为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值一哂的小人物,却不知道,他这个小人物的背后,也有可能埋藏着为人所不知的辛密。 悠悠众生相,碎碎白云间。 张子歌坐在帝王大厦的塔尖,白色的月光挥洒在他的身上,耳边是逡巡的晚风。 苍狼的星空,深邃而神秘,像极了他的眸子。 没有人敢坐在这个地方,因为只要稍有不慎,下面,便是霓虹璀璨的万丈深渊。 可是他就坐在了这个地方,不但坐在了这个地方,还举杯与明月共饮。 俯瞰灯红酒绿的城市,极光穿梭的滚滚车轮,没有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只是数不尽孤寂。 万里星空,连天地,都似乎已因这种孤寂,而变得黯淡无光。 “你终于醒了?” 一个声音,突然的响起,在这样呼啸的劲风之中,声音,却是无比的清晰。 塔尖的雷针之上,竟然有一个人影,只是脚尖若浮若沉的,踩在针尖之上。 “该醒的时候,自然会醒。” “可是这一年来,你好像从来也没有醒过。” “那是因为不该醒。” “什么时候该醒?” “你应该问我,什么时候不该醒。” “什么时候不该醒?” 张子歌喝尽了瓶中的最后一滴酒液,嘴角微微一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猎物忍不住要动的时候,就是我该醒的时候。” “你是那只黄雀?” “我是黄雀背后的猎人。” 雷针上的人笑了,张子歌也笑了。 “你一直都是这么的自信。” “自信,只是因为不想让太多的人失望。” 那人发出一声叹息,“你从来没有令人失望过。” “因为我不敢。” 正文 第一章 相亲 “是这样,你看咱们时间也都挺宝贵的,所以实在没有必要玩儿什么弯弯绕绕,我就简单的说一下我的择偶标准,你听我说,我说完以后如果你觉得符合我的要求,咱们就继续往下谈,如果实在不行,那大家就好聚好散。” 罗潇潇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充满了傲慢,看向张子歌的眼神里,还有着些许轻蔑,以及厌恶。 只是因为张子歌的穿着,实在是过于普通,一身穿的有些发皱的西装,衬衣的衣领微微泛黄,一副厚实的黑框眼镜,让人一眼看过去,就觉得这小伙子是一个老实人。 不过老实人这种称呼,在如今这个是社会上,实在算不上什么好听的词语。 再往下看去,张子歌的脚上,一双黯淡无光的皮鞋,鞋底上竟然还有分叉的线头,罗潇潇在看见张子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人谁呀?是从八九十年代穿越过来的吧?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相亲的时候,这种打扮?简直比犀利哥还要犀利的。 若不是考虑到毕竟是舅舅、舅母介绍的,罗潇潇真是扭头就想走人的。 张子歌坐得端端正正,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听完罗潇潇的话,点了点头,“好的,罗小姐,你说,我听。” 他语气平静,那副厚实的黑框眼镜挡在前面,镜片上折射着亮光,有些看不清他此时的表情,和眼神。 罗潇潇很郁闷,不明白自己的舅舅、舅妈是怎么看上眼前这个男人的,看起来除了老实憨厚以外,实在没有一点的可取之处。 莫非,上了年纪的人,都觉得老实才是最大的优点?想到这里的时候,罗潇潇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嗤笑。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老实?老实能当饭吃? “嗯,那你听好了,我对未来男朋友的标准和要求如下:一、身高1米80以上,相貌要像鹿晗那样的小鲜肉。” “二、至少985、211毕业,有正当职业,月收入暂时要求不高吧,一万五上下就行,但是关键一点,得有上进心,不贪图安逸,三十岁之后月收入怎么说也要有个三万以上吧。” “三、脾气、性格要好,要会疼我,孝敬我的父母,不能对我发脾气,不要让我做饭、做家务,要么你自己来,要么你就得有能力请保姆。” “四、有房有车,房子不说豪宅什么的吧,小两百平还是得有吧。车子也不用是什么豪车,毕竟我也不是什么物质的女生,奥迪A6或者宝马5系以上就行。” 罗潇潇说着,瞥了张子歌一眼,问道:“我的要求也不多,就这四点,怎么样?你觉得你符合哪几项?” “罗小姐,不好意思,我冒昧问一句,如果我没有看错,你好像1米60都没到?找一个1米80以上的,会不会相差太大?” 罗潇潇皱了皱眉,“我喜欢最萌身高差不行吗?” “咳咳咳……”张子歌笑的有些发苦,心道,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个词,真的确定这是在萌身高差,而不是在强行拉低男方的身高基因么? “原来是这样,那罗小姐,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呢?”张子歌又问了一句,嘴角多少带了几分讥诮,“如果我没记错,你舅舅好像说过,你是S市的一所大专艺校毕业的?” 罗潇潇明显有一些不耐烦,一双柳眉挑了起来,“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告诉罗小姐,按照你的这个要求,符合这个标准的男人,必然不会找一个花瓶做老婆,就算是一定要找一个花瓶,至少也是那种具有收藏价值的花瓶,显然,罗小姐并不具备这样的收藏价值。” 张子歌的语气十分的平静,脸上的表情也静如止水一般。 罗潇潇勃然大怒,霍然起身,横眉立目的指着张子歌说道:“你是什么东西?给脸不要脸了是吧?我告诉你,要不是我舅舅、舅妈一定要我过来见你一面,我压根儿就不会来。” 罗潇潇的声音很大,吸引了餐厅里众多客人的目光。 “你出门的时候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就你这种屌丝,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告诉你,我不管你是用什么办法笼络到我舅舅、舅妈的,没用,听见没?没有用,我罗潇潇是绝对不可能看上你这种屌丝的。” 说完拿起包包,甩头离开。 张子歌此时被无数道各异的目光所包围,有同情,也有嗤笑,只不过他始终都是那副淡如止水的模样,刚刚罗潇潇的手指几乎戳到了他的鼻尖上,也没有见他脸上的表情,产生丝毫的变化。 他漠然的端起面前的水杯,轻轻抿了一口,透过那副厚实的黑框眼镜,可以看到他的目光,犹如一泓泉水般清澈,而不起一丝波澜。 向服务生招了招手,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麻烦,结账。” 服务生看了一眼桌上的两杯清水,在心中叹息一声,“先生,一共二十块钱。” 张子歌点点头,掏出一个皱皱巴巴的,都已经脱了皮的钱夹,打开钱夹,只见里面安安静静的,正好躺着一张二十元的钞票。 女服务生有些同情的望了张子歌一眼,从他的手中接过这张钞票。 突然,张子歌起身离开的刹那间,她从侧面,近距离的看去,终于看清了张子歌隐藏在那副黑框眼镜,背后的样子。 他眼角的忧郁和颓废,令她心头为之一颤,还有侧面望去,那张菱角分明的脸型,不知道为什么,女服务生感觉到,这个男人,显然不应该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番模样。 一个念头从她的心底生起,难道说,这个男人是故意打扮成这种样子,来考验相亲的对象? 张子歌出了餐厅,抬头望了一眼湛蓝的天空,吐了一口气,露出了一丝苦笑。其实对于今天的相亲,他也不是很乐意。 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条件太过自卑,而是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给自己找一个伴侣。 只是他两个月前,机缘巧合的救了那位罗大哥,和他的爱人一命之后,经过几次的相处,令他们两夫妻对自己的印象实在太好,这才一门心思的想要把在S市工作,寄住在他们家的外甥女和自己撮合在一起。 只不过强扭的瓜,总是不甜的,一样的米,养出来的人,也是有百样的。罗大哥和嫂子明显是知恩图报的厚道人,但是外甥女显然和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观。 罗潇潇的老家,本来在黔东南的一个小乡镇里,属于典型的穷乡僻壤之地,后来因为罗大哥的资助,才有机会来S市读书,这一呆就是十几年。 罗大哥两夫妻膝下无子,对于罗潇潇简直视如己出,眼看着外甥女一天天的长大,如今也是二十四五的人了,每天又喜欢逛夜店,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所以在认识了张子歌之后,觉得这个小伙子心地善良,又有能耐,实在是很靠谱的,这才十分热心的想要将两人撮合在一起。 张子歌实在拗不过他们两,终于同意了和罗潇潇见上一面,这才有了刚才的这一出戏。 对于刚刚罗潇潇的那些话,张子歌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为终于完成了一桩任务,而长吐了口气。 “啊……” 一声惊叫声蓦然响起,张子歌扭头寻着声音望过去,却看见刚刚那位趾高气昂的罗潇潇小姐,正被三个混混模样的小青年围夹在中间。 三人对着罗潇潇动手动脚,脸上露着坏笑的表情。 “罗潇潇,你到是让我们好找啊,欠我们的钱,不会是不打算还了吧?” 罗潇潇脸色慌乱,还有些发白,“长毛哥,我会还的,我一定会还的,只是……只是最近手头上有点紧……啊……” 长毛哥在罗潇潇的胸脯上抓了一下,吓得罗潇潇惊叫连连,双手死死的护在自己的胸前,同时向周围的路人投去求救的目光,只不过如今这个世道,大多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谁会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 见到了这边有几个混混,纷纷绕到而去。 “哎哟,真没看出呀,还挺有弹性的啊,蛮有料的嘛,哈哈哈……”长毛哥一脸贼笑,另外两个同伙也跟着在罗潇潇的身上摸摸、捏捏,趁机揩油。 罗潇潇惊慌失措的向后退了两步,她穿着一双高跟鞋,一时没有注意到路边的台阶,脚下猛然一崴,眼看就要摔倒,却在这时,一只孔武有力的臂膀拦腰一搂,将其扶住,接着轻轻一抬,就将她稳稳的重新扶了起来。 罗潇潇慌乱之间,向这只手臂的主人望去,“是你?!” “怎么回事?”张子歌只是淡淡的瞥了三个混混一眼,随口问了一句。 “哟,这是要演英雄救美呢?” “小子,这没你什么事儿,识相的滚一边玩蛋儿去。” 张子歌刚刚才被罗潇潇在大庭广众之下狠狠的奚落了一番,这会儿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是因为他犯贱,只是因为罗潇潇是罗大哥的外甥女,罗大哥是好人,张子歌对于敌我关系,分的很清楚。 如果罗潇潇不是背后站着罗大哥,张子歌绝对是不会出手相救,就算要救,至少也会让她吃了一些苦头之后,才会出手。 罗潇潇本来对张子歌,半毛钱的好感都没有,但是此时此刻,也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张子歌的身上,不然只怕今天难以轻易脱身了。 只不过望了一眼张子歌的身板,虽然并不瘦弱,可是也绝对算不上强壮,对上长毛这种心狠手辣的角色,实在不知道还能乐观多久。 显然张子歌也感觉到了这位长毛哥不太好惹,一张凶神恶煞的横肉脸,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链子,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刻上‘潶社会’三个大字了。 “哦,好的。”张子歌回了一句,转身就走,表现的十分识相。 “等等!” 张子歌回过头,看了长毛哥一眼,问道:“这位大哥,还有何指教?” 长毛哥眼神一眯,道:“小子,我是让你滚,没让你带着罗潇潇一起滚,你是不是故意跟老子玩儿呢?” 张子歌看了罗潇潇一眼,好像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笑道:“哦,原来是这样啊,不过这可有点难办了,我和她舅舅算是忘年之交,实在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们欺负他的外甥女呀。” 三人脸色当即一沉,上前几步,来到张子歌的面前,睥视着张子歌,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小子,看来你这是不识相咯?” 张子歌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收拢了起来,说道:“不好意思,我这个人,什么都认识,就是不识相,不知道三位大哥,准备怎样?” 三人目光一寒,撩起外套,亮出了别在腰间的匕首,左边那人轻轻拔出一截,在阳光下,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寒光,吓得罗潇潇顿时脚下发软,若非一双手死命的拽着张子歌的衣服,估计已经瘫坐了下去。 她眼神惊恐的看了张子歌一眼,小声的埋怨:“你干什么啊,别激怒他们啊,找死吗?长毛他们可不是一般的混混,砍人都是家常便饭的。” 张子歌却是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看也没有看她一眼,只是脸色也微微沉凝了起来,淡淡的说道:“我若是你们,就不会亮刀子出来。” “臭小子,别在老子面前装什么大头蒜,实话告诉你,老子捅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盐还多,我数到三,不滚开就别怪长毛哥我不客气了。”长毛的眼神里,寒光烁烁。 “不用数了,你可以试一试,看看你捅过的人多,还是我吃过的盐多。” “草,长毛哥,和这小子说J巴,弄他。”另一人已经被张子歌的话语激怒,拔出匕首,直挺挺的向张子歌捅刺了过来。 “啊啊……” 罗潇潇发出一声惊叫,下意识的捂住了双眼。 只不过等了片刻,没有听见张子歌传来的惨叫,反而听到了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脆响,她错开手指,透过指缝瞄了一眼,看见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的一幕。 挺刀刺来的这个混混,握刀的手臂,呈现诡异的九十度弯折,断骨穿透皮肉,露出森森血肉,场面极其骇人。 罗潇潇一见之下,已经昏厥了过去,被张子歌一把扶住。而长毛哥和另外一个混混心头一跳,下意识的退后了一步。 长毛哥说他捅过的人,比张子歌吃过的盐还多,虽然略有夸张,但是却也绝非纯粹的吹牛,作为S市的大佬,刀疤哥的左右手之一的长毛,打架砍人什么的,绝对是家常便饭,正因为如此,他的对敌经验也是十分的丰富。 只凭刚刚张子歌那快如闪电的一脚,就活生生的将毒鼠强的右手给踢断,长毛已经断定,今天自己不是踢到了钢板,而是踢到了钛合金板子。 为了自己不步入毒鼠强的后尘,长毛哥十分识相的向后退开了几步,和张子歌保持了一定的安全距离。 “呃啊啊啊啊……”毒鼠强发出的惨叫,可以说是撕心裂肺,实际上这种程度的伤势,已经不是疼痛了,而是麻木,麻木到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之所以惨叫,很大程度上,是被自己暴露出来的森森白骨给吓得。 “我说过了,在我的面前亮刀,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张子歌目光盯在长毛的身上,盯得他有些背脊发凉,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兄弟,你哪条道上的?” “人行道。” 张子歌扶着罗潇潇转身离开,留下长毛和另一个混混,一脸的愕然。 张子歌看了一眼一直昏迷不醒的罗潇潇,叹息了一口气,只能给罗大哥拨了个电话过去,叫他过来接罗潇潇回家。 其实罗潇潇早已经醒来,只不过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张子歌,毕竟他现在也算是自己的恩人了,可是恩人归恩人,这和有没有钱,有没有房,有没有车是两回事。 罗潇潇想,总不能因为他救了自己一次,自己就要以身相许吧?切,如今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儿这一套啊?唉,不过这个张子歌,确实还蛮厉害的,一下子的功夫,就震慑住了长毛,难怪舅舅和舅妈天天和自己念叨这个人。 只不过遗憾的是,他不是本小姐的菜啊,穷就算了,还土,穿得跟个头回进城的农民工似得,真要和他好上了,以后一起逛街被姐妹们看见了,还不得被笑死啊。 正想着的时候,张子歌已经找了一个路边供游客休息的长椅,直接将罗潇潇扔在长椅上,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去。 罗潇潇开始还以为他是不是去买水去了?可是等到舅舅和舅妈赶到,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混蛋,竟然是真的直接把自己丢在了路边上,等舅舅、舅妈来认领。 正文 第二章 那一刀的风情 他就不担心自己这么一个昏迷不醒的漂亮女孩子,被人轻薄? 虽然自己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多少还是不太能接受,被一个男人如此轻描淡写的对待。 有的人就是这样,自己可以轻视别人,却忍受不了被别人轻视。 张子歌确实不担心,因为他早就发现罗潇潇已经醒来,只不过是一直还在装晕而已。张子歌修炼的有,华夏国古老的内功心法,对于人体的吐息十分的敏锐,一个昏迷中的人,和醒转过来的人,呼吸吐纳的节奏,是完全不一样的。 夜幕降临,天空中繁星点点。 S市作为华夏国最早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之一,在资本的包裹下,早已和原来的小渔村说了再见,如今高楼林立,霓虹闪烁。 整个城市灯火辉煌,贯通八达的马路上,豪车犹如过江之鲫一般,来回穿梭,他们不是在追逐逝去的时间,只是在追逐灯红酒绿的纸醉金迷。 张子歌显然与那些土豪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伟大领袖当年就说过,这个世界的国家分为三个阶级:超级大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所谓的发展中国家,其实也就是落后的贫穷国家,如果按照这个理念来划分,人也能分为三等:超级富豪、有钱人,和贫困户。 很明显,张子歌就是属于贫困户这一类的人,因为今天晚上,他被房东给直接赶出了屋门,只是因为他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房租了。 路过一家酒吧的时候,他当然不能像有钱人一样,进去喝上几杯,顺带的再撩两个漂亮妹子,他只能抱着自己那为数不多的行李,一床被子、两套旧得不能再旧的衣服,默默的往公共公园走去,也许在那里,能找到一条长凳,凑合一个晚上。 张子歌是走的小路,打算插过一条弄子,节省时间一些。只是这条弄子实在是有些黑,不说伸手不见五指,起码除了微弱的月光,再没有其它任何可以照明的东西。 突然,张子歌的耳根微微一抖,猛然产生出一丝警觉,仿佛脑袋后面长了双眼睛一样,身子蓦的侧身一避,接着就看见一道银光,如瀑布般倾泻而下。 在这样一个两边都是高墙的弄子里,倾泻而下的,当然不会是瀑布,直到银光落到地面上的时候,发出‘乒’的一声,溅射出一道火光之后,才能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这竟然是一柄寒光霍霍的长刀。 刀身笔直,不是常见的朴刀,而是一柄唐刀,笔直如利剑一般的唐刀,通体透亮,在黑夜之中,如同嗜血的獠牙。 “又是你?”张子歌看着眼前这个一袭夜行衣的女刀客,眉头轻皱,“你到底是什么人?三番五次的偷袭于我,目的,到底又是什么?” 女刀客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眸子,她没有说话,因为,她手中的刀,已经做出了回答。 只见她手腕翻转,刀身一摆,刺眼的月光折射过来,张子歌下意识的眨了一下眼皮,只是这眨眼的瞬间,女刀客手中的唐刀已经带着一道劈风之势直袭而来。 张子歌心中凛然,后退一步,背脊却已经顶在了墙壁之上,只因为这个弄子实在太过狭窄,总共约莫也就是两米不到的宽度。 但是,只是这一步之遥,却已经堪堪躲过了女刀客的致命一击。遗憾的是,他手中抱着的被子,却被一分为二。 棉被不是硬物,按说想要一刀干净利索的劈成两半,绝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这位一身夜行衣的女刀客,却是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足见其刀法之凌厉。 女刀客一击不中,刀身反转,自下而上,她的刀法气势如虹,但却简单明了,没有丝毫多余的花招,每一式都直奔张子歌的要害,务求一击格杀。 张子歌双脚一蹬,整个人腾空而起,刀刃则紧随其后,张子歌这原地一跳,竟然有三四米之高,若是大白天的,有人路过,一定会惊叹,如今的武侠剧拍得真是越来越有水平了,竟然连演员身后的威亚都看不见了。 女刀客目光一凝,也跟着凌空而已,只不过张子歌以高打低,占据了先机,他跳起来之后又借力墙壁,反身来到了女刀客的背后,一脚横扫,踢在了女刀客的手腕之上,将其手中的唐刀踢得脱手而出。 这女刀客也是十分了得,长刀虽然脱手,手中的攻势却依然不减,两人悬停空中一两秒的时间,竟然已经相互过了十数招。 两人落下的同时仍在交手,张子歌突然一掌直袭女刀客的面门,想要揭开她的神秘面纱,可是女刀客却拼力拦阻,不让张子歌得逞。 只不过却中了张子歌的声东击西之计,张子歌看似攻向女刀客的面门,实则突然变招,手掌之上竟是泛起了微弱的金色光辉,一掌拍向女刀客的左肩胛。 女刀客眼神微微一凛,居然使出和张子歌一模一样的功夫,只见她的手掌之上,也泛起了一丝微弱的金色光辉,两人掌掌相对,各自震开,落地之后,女刀客却和前几次一样,转身拾起唐刀,几个纵跃,消失在夜色之中。 张子歌望着女刀客消失的地方,眼神里闪烁出一丝迷惘。这个女刀客每次出手,都是这样,只要自己使出《御龙诀》,她就会立刻转身离去。 想到《御龙诀》,张子歌的脑袋里‘嗡’的一阵剧痛,《御龙诀》?《御龙诀》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会《御龙诀》? 张子歌双手抱着脑袋,神色痛苦的蹲了下去,一幕幕令他感觉到熟悉,而又陌生的画面从脑海里闪出,只不过画面闪出的越多,他就感觉脑袋里的疼痛,就愈发的剧烈,仿佛马上就要炸开了一般。 他几乎痛苦的匍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额头上的冷汗,如水般滴落下来,嘴里发出“亢嗤亢嗤”急促的粗喘声。 ‘噼啪……噼啪……’ 这是他双手握拳的声音,终于,张子歌再也抑制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昂天长啸,双拳‘轰’的一声砸在坚实的地面上,碎石粉屑瞬间四溅开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张子歌才感觉到脑中的疼痛逐渐的散去,终于慢慢重新站了起来,张子歌的眼神里,变得愈发的深邃,而迷惘起来。 他看了一眼地上,已经被一分为二的棉被和衣服,露出了一丝苦笑,摇了摇头,继续向公园走去。 弄子里归于平静,如果没有地上那两个深深的坑印,这里平静的,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很多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无论你多么的想要抹去,也不过都是徒劳,人可以欺骗别人,却无法欺骗自己。 张子歌今年二十三岁,关于二十二岁以前的事情,他都已经不记得了,是真的不记得了,每每当他回忆起往事的时候,就好像会触碰到脑袋里的一个禁忌,令他头痛难忍。 到底他以前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自己会拥有一身不低的武功,而且脑子里时不时蹦出来的东西,不仅让别人感觉到惊讶,就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会被自己所吓到。 比如他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随手设计的一个APP,竟然就为公司带来了数百万的利润。 比如他在一家手机厂商上班,工程设计部,花了半年时间都没有攻克的难题,竟然被他只是随意的瞟了一眼,脑海里就突然跳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又比如,他应聘一家代练工作室的工作,老板让他玩一局LOL看看他的实力,第一局惨不忍睹,简直比青铜的都不如,老板当场就准备要他滚蛋的时候,第二局开始,竟然就仿佛王者附体,带着四个坑队友,一拖四,三十杀,零死的完美战绩,轻松获胜。 总之,他就好像是一个根骨清奇的绝世天才一样,似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的事情,能够难得了他。 一开始,他自己也很疑惑,为什么会是这样?只不过久而久之的,他也就不再关注这些疑惑了。 同样的,他也不太关注所谓的钱财,钱这种东西,对他来说,真的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以他的聪明和天赋,别说百万富翁,就算是千万,亿万富翁,也绝非难事。 可是他却过的好像是一个苦行僧一般,每当一份工作有了一点起色了,老板准备给他加薪,给他升职了,他就会莫名其妙的提出辞职。 如果老板不批准他的辞职,他就干脆第二天直接不去上班,选择自动离职。 他本来可以轻而易举的达到,罗潇潇口中,对未来男朋友的标准,只是他选择了放弃。 他放弃了可以入住五星级酒店,或者豪宅的机会,选择了环境阴暗潮湿的出租屋。 他放弃了可以坐在豪华餐厅里,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品尝美酒的机会,选择了自来水就馒头的日子。 正文 第三章 现代武学世家 没有人明白,张子歌为什么会做出这么奇葩的选择,事实上,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他只是感觉,自己过得越苦,似乎心里就感觉越轻松,仿佛有一种赎罪的感觉? 也许自己以前是一个罪人,现在到了该赎罪的时候。 张子歌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渐亮,公园里已经有了不少的人,开始晨练。 有一身运动装的年轻人,绕着公园晨跑; 有一身对襟布衣的老者,在树荫下打拳。 张子歌从石凳上坐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目光却被一个女孩子吸引了过去。 女孩子大概十八九岁,浑身上下充满了潮气蓬勃的青春气息,一张精致的俏脸,上身一件粉色紧身健身衣,下身一条黑色紧身裤,一双白色跑鞋,凹凸有致的身段,实在让人炫目。 不过张子歌并非是被少女的长相和身段所吸引,他只是对少女现在所打的拳法,感到有一些奇怪。 女孩子的拳法路数,让张子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看起来,却很是有些别扭。 当看到她起手式的时候,张子歌的脑海里,已经下意识的出现了这套拳术后面的招式,只是这个女孩子之后的拳术里,每一招每一式,都感觉被人做了改动。 不是改动的更好,而是变得更差。 她的身旁,还站着一个老者,大约六七十来岁,偶尔对女孩子的出拳做出一番指点,只不过在张子歌看来,都没有指正到要处,无疑,老者对这套拳术的理解,也是有问题的。 突然,女孩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向张子歌望了过来,打量了张子歌一眼,秀眉微蹙,“喂,你看够了没有?” 张子歌愕然,摇了摇头,准备离开,却见女孩子几步走了过来,拦在了张子歌的面前。 “我注意你很久了,你在看什么?” “没看什么。”张子歌回应了一句,绕开了女孩子,不想和她产生什么误会。 只不过很显然的,这个女孩子已经对他产生了误会,看着张子歌鼻梁上那副厚重的黑框眼镜,女孩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傻笨呆。 第二个念头就是,这是一个猥琐宅的偷窥狂魔,刚刚肯定是在偷看自己,脑子里说不定还产生出什么猥琐的邪恶念头。 她伸手欲拦,张子歌却是步伐灵活的避开,女孩子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再度向张子歌抓去,张子歌抬手一挡,用了一个很奇妙的手法,将女孩子的手给推开。 女孩子这下更加的惊讶了,她们家算是武术世家,她从三岁起,就开始跟着爷爷习武,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张子歌刚刚推开自己的那一招手法,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使得出来的。 没看出来,这个猥琐的偷窥宅男,竟然还是一个高手不成?女孩子这下更加来了兴趣,一股好胜之心也生了出来。 她再次旋身挡在张子歌的面前,直接一拳挥向张子歌的面门,她全力施为,只是想探探张子歌的底。 张子歌也果然没有令她失望,脑袋轻轻一偏,就轻松避开了女孩子的这一粉拳,女孩子化拳为爪,反手想要向张子歌的侧脸抓去,这一爪如果抓实了的话,那就是实实在在的得脱掉一层皮。 张子歌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子长得一副天使的面孔,出手却是如此狠辣,心中一声叹息,想要给她一点教训。 他出手的速度堪比闪电,远远快过女孩子,抬手拳指一顶,击在了女孩子的肘关节处,尽管他已经收了几分力道,这一下,却仍然让女孩子出拳的这只手臂,瞬间脱力。 “啊……”的一声痛呼,整只手臂瘫软了下去,竟然失去了知觉。女孩子神色骇然,还以为自己的手被废了,吓得脸色苍白,眼眶一红,泪水已经开始打起转转。 那位老者过来,赶紧检查了一下孙女的手臂,“爷爷……我的手没有感觉了……”女孩子说话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 老者检查了之后,抬头望向张子歌的眼神里,已经带了几分惊讶。“你会点穴?” 张子歌不置可否,说道:“不用担心,一个小时之后就会自动恢复,一点小小的教训,以后不要随意对人动手,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刚刚已经被她那一拳打进了医院。” 张子歌说完,从二人身旁擦身而过,女孩子急了,“爷爷……” “年轻人,请留步。” 张子歌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只是问道:“什么事?” “不知道你是哪家哪派的晚辈?年纪轻轻,点穴的功夫竟然已经达到这样炉火纯青的地步。”老者转过身来,看着张子歌的后背,手中已经慢慢聚力。 武术的传承,在近代以来,已经逐渐式微,除了少数的隐世家族和门派之外,点穴这门功夫,在民间几乎已经失传,老者见张子歌一身邋遢的模样,心中产生了一丝好奇。 张子歌有所察觉,却装作庞然不知的样子,回道:“无门无派。” “无门无派?”老者愣了一下,见张子歌飘飘然的离开,已经有些按捺不住,蓦然出手,向张子歌一掌挥了过去。 按理说,作为一个长辈,从后面向一个晚辈出手,实在是说不过去,可是老者实在是难抑心中的好奇,他出手不仅仅是因为张子歌伤了自己的宝贝孙女,更是对张子歌的功夫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在S市这样的现代化大都市,武术世家实在屈指可数,会点穴这门高深武功的,更是几乎没有。 他宋在云作为S市武术界的泰斗级人物,对于点穴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今天陪着孙女来公园晨练,竟然遇到了一位这么年轻的高手,对于一名习武一生的武痴来说,如何不让他蠢蠢欲动? 张子歌感觉到背后有一股强劲的掌风袭来,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错身一让,已经避了过去。 老者的这一掌,比之刚刚女孩子的那一掌,更加的凌厉,却依然被张子歌轻而易举的避开,这让老者的心神为之一震。 刚刚张子歌和女孩子交手的时候,老者已经将一切看在眼里,本来还只是有些惊讶于这个年轻人的身手,没想到,现在连自己的这一掌,都被他这么轻描淡写的躲过,那就不仅仅是惊讶这么简单了。 要知道,宋在云作为S市武术界的泰斗级人物,能够这么轻而易举,躲开他这一掌的人,在整个S市,用五根手指就能数的过来。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天在这个公园里,居然就碰到了一位。而且还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 “好功夫,就凭你能过躲开老夫这一掌,已经算得上是武术界,年轻一代中的佼楚了。”宋在云毕竟久经风浪,只是稍一震惊之后,就平复了下来。 “前辈过奖了。”张子歌淡淡的回了一句,似乎对什么年轻一代中的佼楚,这样的表彰,并不感到有什么觉得自豪的地方。 厚厚的黑框眼镜,挡住了他的眼神,让人看不清他此时的真实想法。 宋在云望着张子歌,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神色也逐渐变得凝重了起来,浑身都在暗暗运劲,随时准备发动雷霆一击。 只不过两人对峙了良久,宋在云却依然没有抢先出手的意思,不是因为他是长辈,想要让晚辈先出招。 而是因为张子歌给他的感觉,实在不像是一个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倒像是一个已经,经历了无数风浪的隐世高手。 他就那么随意的站在那里,没有摆出任何的起手式,看似全身上下都是破绽,却又好像如封似闭一般,让人找不到间隙。 宋雅儿惊呆住了,她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邋遢颓废,还带着一副极其老土的黑框眼镜的,让人觉得呆头呆脑的年轻人,竟然能够逼得爷爷如此的认真起来。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爷爷,在和人过招的时候,这么的凝重,认真了。 难道说,这个年轻人的功夫,已经达到和爷爷一样的境界了?这实在让她有些不敢相信。 人往往对于未知的东西,会产生出下意识的抵触,不相信也是因此而产生的。只不过,当现实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所有的不敢相信,也就变成了理所当然。 两人这一站,就是十来分钟,宋在云神色凝重,张子歌却是面色静如止水,不起一丝波澜。 相形之下,宋在云愈发的有些沉不住气了,因为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年轻人的面前,气势上竟然就已经在无形之中,弱了下来,再这样对峙下去,只怕会让他不战而屈人之兵。 宋在云心中骇然,自己这一生,只有二十年前,在燕京的时候,遇到那位隐世高人的时候,才出现过这样的情形。 这个……这个年轻人,难道已经可以比肩那位高人了? “喝啊!”宋在云甩开心中的杂念,一咬牙,一双暗含内劲的拳头,直扑张子歌。 正文 第四章 高人找工作 他这一双拳头,凝聚了身体里全部的力量,别说是人了,就算是张子歌身后那棵,需要两人合抱的老树,若是被他这一双拳头击中,只怕也只有落下个拦腰而断的下场。 面对宋在云带着龙吟虎啸一般,迎面而来的双拳,张子歌这一次没有选择躲闪。 没有躲闪,当然不是为了保护花草树木,只是因为,宋在云在运劲的时候,他何尝又不是在暗中运劲? ‘嘭嘭……’ 四拳相对,发出连续两声拳骨相撞的闷响,两人的暗劲也在这一刻相碰在一起,以两人为中心的,向四面八方震荡开去,一层一层,如同波浪一般,地上的尘土、落叶,也全都被扫了起来。 还好两人交手的地方,比较偏僻,周围的人不算太多,只有偶尔一两个晨跑的男轻人路过,却也没有太注意到他们两人。 否则必然会引起一阵骚动。 两人对拳之后,各自震开,宋在云退了两步,张子歌却纹丝不动,这更让宋在云震惊不已,宋雅儿已经开始隐隐为爷爷捏起了一把汗。 “好霸道的内劲!”宋在云双臂微微发颤,忍不住说了一句。 张子歌好整以暇,道:“前辈也是不差的。” “哼!”张子歌是真心实意的赞叹,宋在云却感觉自己的老脸,被人狠狠的扇了一巴掌,用长毛哥的话来说,他宋在云习武的时间,那可真是比张子歌……别说盐了,就算是比他吃的饭,也要多的。 却不想,在自己全力一击之下,还是吃了一个不小的暗亏,顿时又惊又怒。 宋在云冷哼一声的同时,已经再度出手,一双老拳挥舞的虎虎生威,一招一式之间,行云流水,带着尖啸的破空之声。 这一套拳法,是宋在云的父亲,宋三元,四十年代中期,跟随一位高人所学。 宋三元本是H省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因为一次机缘巧合,救了一名被日军围剿的游击队队员,这名游击队队员恰巧出生于一个隐世家族,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被宋三元所救的那名游击队队员的族中长辈,专程来到H省找到他。 为了报答宋三元当年的救命之恩,破例将家族中从不外传的武学,传授了一套给他,从此宋三元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了名噪一时的武学大家。 宋在云天赋异禀,继承父亲的衣钵之后,更是将这套武学发扬光大,改革初期,南下S市,开办武馆,时至今日,宋家已然成为南粤省的巨擘,在S市,黑白两道无不对其忌惮三分。 张子歌见到宋在云的这套拳法之后,心中一动,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对他所施展的这套拳法,感到莫名的熟悉。 脑海之中,突然蹦出《虎崩拳》三个字来,下一刻,张子歌身随心动,心随意动,将这套虎崩拳施展了出来,他的拳势相比宋在云,更显霸道。 宋在云每一拳挥出,只是带着一股劲风的呼啸之声,而张子歌每一拳打出,却是真真切切的,仿佛听见了一声霸烈的虎啸。 只是数招过后,宋在云已经完全落于下风。相比于自己落入下风,更让宋在云震惊的,是张子歌的这套虎崩拳。 张子歌蓦一使出,宋在云已如雷劈,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眼前这个年轻,竟然会宋家的家传武学!!?? 本就实力不如张子歌,又遭逢这样的震惊,宋在云早已是心神俱荡,只是稍一分神,被张子歌化拳为掌的一招,拍在胸膛之上,退出去数步。 “爷爷!!”宋雅儿大惊,连忙上前扶住宋在云,谁知道宋在云愣了一下之后,却发现自己似乎毫发无损,心下了然,这是张子歌手下留情,拍在自己胸膛的这一掌,已经收去了内劲。 当下,更是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很不简单,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对于内劲的收发,竟然已经达到了如此恐怖的境地,简直前所未闻。 只不过他现在的心思,不是这些,而是关于张子歌所施展的,和自己如出一脉的拳法。 “你……你怎么会《奔雷手》?” “《奔雷手》?不是《虎崩拳》吗?”张子歌诧异了一下,随即想到,宋在云和他的孙女二人,所施展的,被人改动过的拳法,似乎想到了什么。 华夏自古以来,各家各派的武学,都是传内不传外的,即使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破例,也会将自家的武学经过一番改动之后,才会再传与旁人。 “《虎崩拳》?什么《虎崩拳》?”宋在云也是疑惑了一下,“你到底是哪门哪派的?为什么会这套拳法?” “我说了,我无门无派。” “无门无派怎么会这么高深的拳法?”宋在云惊疑不定。 “高深?”张子歌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诮,摇了摇头,转身离去,在他的潜意识中,这套所谓高深的拳法,好像只是一套入门武功? 这一次没有人再阻拦他的道路,宋在云和宋雅儿望着张子歌离去的背影,一个神情凝重,一个目光惊异。 “爷爷,这人到底是谁?”虽然知道爷爷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这个神秘青年的来历,却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宋在云喃喃说道:“这个年轻人,莫非是当年那位高人的后辈吗?” “当年哪位高人?” 宋在云看了孙女一眼,叹息了一口气,又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 高人,之所以被尊称为高人,就是因为他们往往行事比较特立独行,不能以常人揣之。张子歌不是高人,但是他的心思也没有人能够揣测。 他竟然来到了一个搬家公司,只是作为一个已经无家可归的游民,当然不是来找人搬家的。 事实上,他是看到马路边的广告牌上,贴着的各种各样的招聘广告,在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精挑细选之后,才决定来到这个搬家公司应聘。 倒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去应聘那些高级白领的技术工种,只是觉得,搬家这种工作,最省脑子,最适合他。 因为伤脑筋的工作,实在不符合他的胃口。 这个搬家公司在一栋陈旧的居民楼里,经过了七拐八弯,才终于找到地址所在。沿着狭窄的楼道爬上了三楼,张子歌来到一扇已经旧得生锈的铁门外,门外斑驳的墙面上,贴了一张喷绘广告。 上面几个大字“洛氏搬家公司”,就算是这个搬家公司的招牌了。 ‘咚咚咚……’张子歌叩响了大门。 过了片刻时间,门被打开,开门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子,“你是?” “我是来应聘搬运工的。” “哦?”男子打量了一下身材不算魁梧的张子歌,特别是看到他那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之后,多少有些诧异。 “请进吧。” “谢谢!” 进屋之后,是一个宽阔的大厅,原本的餐厅和客厅全部打通,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套沙发,一套茶几,以及几张木椅。 沙发上坐着四五个孔武有力的汉子,看了一眼他们那双老茧重生的大手,不用说,张子歌也能猜到,这些汉子应该都是搬家公司的搬运工。 墙壁上贴着几幅像模像样的KT板,印着一些心灵鸡汤之类的工作誓言,张子歌对这些并不陌生,只是多少还是有些奇怪,因为这些打鸡血的工作誓言,好像是销售型公司才会有的? “你是来应聘搬运工的?”开门的那个汉子又确认了一遍,因为怎么看,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小年轻,都实在不像是一个能够吃得了这碗饭的人。 “是的,怎么?有什么不妥吗?”张子歌见汉子一直在自己身上打量,还以为自己身上长了朵花出来,也忍不住的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 “哦,没什么。”汉子指了一下过道里的一间房门,说道:“老板娘在那间办公室的,你应聘的话,直接敲门进去吧。” “好的,谢谢了!” 张子歌走过去,敲了一下房门,马上,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门没锁,进来。” 这个声音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老,甚至还有几分悦耳,张子歌多少有些诧异,他本来还以为搬家公司的老板娘,声音应该是比较粗声粗气的那种。 推门而入的时候,张子歌看见眼前这位,坐在电脑办公桌前的老板娘,诧异之中,又多了几分惊艳。 老板娘虽然叫做老板娘,却并不是徐娘半老的样子,相反,十分的年轻,看上去似乎还不到三十岁,一张瓜子脸,皮肤红里透白,紧致光滑,一双柳眉杏眼,头发高高的盘起,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 看见张子歌进来,露出了一丝微笑,笑起来的时候,一双隆起的卧蚕,十分的甜美,让人如沐春风。 “你好,你是?” “我是来应聘的。”张子歌直愣愣的站在门口,配上他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黑框眼镜,让他看起来多少有几分憨傻的样子。 正文 第五章 洛芊芊的危机 老板娘感觉到张子歌的拘束,笑得更加的甜美,轻声说了一句:“不要那么紧张,来,请坐吧。” 张子歌其实想说,大姐,我一点也不紧张的。不过又一想,觉得既然是应聘,还是不要表现的太出位,很多公司的领导、老板,都不喜欢太油的员工。 于是规规矩矩的在老板娘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你叫什么名字?” “张子歌。” “应届毕业生?” 张子歌摇了摇头道:“毕业很多年了。” “哦?”老板娘点点头,以为张子歌是中专或者初高中毕业之后,就南下S市打工的小青年,“我记得我发布的招聘广告,是招聘搬运工的。” “不错,我就是来应聘搬运工的。” 老板娘上下打量了张子歌一番,看见了他身上皱巴巴的老款西装,看见了他衬衣上已经洗的泛黄的衣领,以及那副厚厚的,土的不能再土的黑框眼睛,眼中闪过一丝同情,却还是摇了摇头,发出了一声叹息。 “我们这种工作,我怕你吃不消的。”她已经在心中做出了判断,这是一个南下务工的农村小青年,没有文凭,没有技术,进不了那些大公司,看他这一身穿着,估计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才饥不择食,来自己这里碰碰运气。 她很同情眼前这个小年轻,只不过S市这座用石头堆砌而成的森林,并不相信眼泪,也不会怜悯弱者。 自己很想给他一个工作岗位,可是自己开的是搬家公司,不是福利院。而搬家公司除了搬运工,也并没有其它多余的工作岗位,眼前这个年轻人,很明显,吃不了这碗饭。 她甚至怀疑,眼前这个年轻人,单薄的小身板,能否扛得起一个百来斤重的东西,别一个不小心把他给压坏了,自己还得倒赔钱,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张子歌似乎看穿了老板娘的心思,“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张子歌轻轻笑了一下,说道:“也许,我比外面那几个大块头,更有力气也不说定呢?” 老板娘摇了摇头,态度有些坚决:“实在很抱歉。” “好吧!那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张子歌无奈的站起身来,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客厅外那扇生锈的铁门,‘嘭’的一声巨响,被人一脚踹开。 屋内所有的人都被吓了一大跳,老板娘虽然一介女流,却在一惊之后噌的起身,越过张子歌,冲出了办公室。 张子歌在与老板娘擦身而过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不同于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香味并不刺鼻,浓度恰到好处,让闻到的人,都忍不住的心驰神往。 张子歌没有心驰,却还是跟在老板娘的身后,往客厅走去。 “洛芊芊,给老子滚出来。”客厅内突然涌进来七八个凶神恶煞的壮汉,不是光头,就是板寸,开口咆哮的这人,穿着一件黑色背心,左肩上纹了一条过肩龙,脖子上戴着一条又粗又亮的金链子。 张子歌见了之后,忍不住的在心中发出一声叹息,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古惑仔们,都流行在自己的脖子上,挂上一条狗链子? 难道这很酷吗?张子歌摇了摇头,不太理解,这到底酷在什么地方?只是觉得,要是打架的时候,趁乱将他脖子上的狗链子给一把扯下来,估计自己也就有一两个月,可以不用再辛辛苦苦的找工作了。 “别鬼叫了,我就在这里,你们又想要怎样?”原来老板娘叫洛芊芊,张子歌听见她的话中,带了一个‘又’字,已经明白,这群来找麻烦的,应该不是一次来了。 要说,其实洛芊芊这边,也有五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只不过这五个人,一看就知道是一群老实巴交的农民工,虽然那身板看起来挺虎的,却终究不过是靠卖苦力吃饭的人。 遇到了这么一群以打架为生的古惑仔,那也是只敢站在一旁看戏,不敢上前阻拦的。 张子歌看了一眼大铁门,门锁竟然被他们一脚踢得变了形,一块锁芯都脱落了出来,掉在了地上,足见这群古惑仔们的凶悍。 事不关己,张子歌却并没有高高挂起。 按说他只是来应聘工作的,这会儿已经被老板娘给PASS了,完全可以直接走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过他却没有急着要走的意思,只是默默的站在老板娘的身后,静观事态的发展,不露声色。 过肩龙一指站在一旁的五个搬运工,喝道:“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赶紧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告诉你们,这家搬家公司,从今天起,关门歇业了!” “罗辉,你不要太过分了!”洛芊芊一双杏眼睁圆,怒视着过肩龙一伙人。 罗辉嗤笑了一声,说道:“过分?洛芊芊,你男人跟我们刀哥借的那两百万,已经拖了三个月了,本金就不说了,连利息都已经两个月没有交了,怎么?你们两夫妻,这是把我们刀哥当成免费提款机了?不打算还了?” “我早就和你们说清楚了,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两个早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他就是个骗子,我也是受害者,他骗走了我所有的积蓄。钱是他找你们借的,你们应该去找他要,凭什么来找我替他还钱?”洛芊芊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已经微微有些发颤,眼眶里也噙起了泪水。 “哼,现在李珂那小子人不见了,找不到他,我们当然只有来找你了。谁他妈知道你们两夫妻是不是合着伙的来套笼子?总之上次就和你讲得清清白白了,给你两周的时间筹钱,如今时限已到,今天要么把钱还清,要么嘛……嘿嘿……就去好好的伺候伺候我们刀哥……” 罗辉一脸(淫)笑,同时转头望向那几个还呆立当场的搬运工,眉毛一挑,沉声道:“怎么的?还不滚,难道还想要老子送你们一程?” “我……我不走!”先前给张子歌开门的那个搬运工,充满褶子的大脸,涨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隐隐暴起,站到了洛芊芊的身旁,紧握着拳头,“你们谁敢伤老板娘一根汗毛,我和你们拼了。” “草!”罗辉反手一耳光扇在了这个搬运工的脸上,“小(逼)养的,敢跟老子这儿咋呼?反了你了还?” ‘嘭’的又是一脚,踹在搬运工的小腹上面,搬运工一声闷哼,双手捧着肚子跪了下去,剧烈的疼痛使得他脸色发白,额头冒汗。 洛芊芊大惊失色,发出一声呼喊:“大年……” 王大年算是元老,当初洛芊芊的父亲,洛修云刚刚创业的时候,就已经跟着洛修云了。时间一晃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的时间,说短不短,对于不算漫长的人生来说,每个人,都没有多少个十二年可以挥霍。 十二年的时间,洛芊芊从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女孩儿,变成了美艳、性感的少妇。 十二年的时间,也让一个敦厚老实,初入城市的少年郎,历经磨砺,成为了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事实上,王大年在看见洛芊芊的第一眼起,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娉婷秀美的女孩子,只是他从未表露过自己的感情,他甚至觉得,如洛芊芊这样的女人,于他而言,就犹如那九天仙女一般,令他难以高攀。 他的人,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二年。心,却从未真正的融入过这个城市。自卑,是他抹不去的一道心坎儿。 他一直默默的守护在洛芊芊的身旁,哪怕洛芊芊嫁为人妇,也始终至死不渝。 如今,洛氏搬家公司面临危机,搬运工们走了一茬又一茬,只有他王大年,从未有过离开的念头。 所以,另外四个搬运工,在看见凶神恶煞的罗辉,毫不留情的出手教训了王大年之后,再也不敢迟疑,为了避免像王大年一样,遭受皮肉之苦,纷纷向洛芊芊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逃离了现场。 洛芊芊并不埋怨他们,因为这些人,也只不过才招进来几天的时间而已,连之前那些很多工作了三五年的老员工,都在罗辉的恐吓下,选择了离去,对于这些新人而言,又有什么可苛责的? 洛芊芊慢慢将王大年扶了起来,脸上却是流露着一丝凄然,她似乎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身后,那个穿着土气,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四眼仔。 只是看着罗辉,说道:“你应该早就把我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了,我的名下现在除了这家不值一文的搬家公司之外,已经没有任何的财产了。两百万……我拿不出来。” “NO、NO、NO,不是两百万,加上两个月的利息,一共是三百万才对。”罗辉摇了摇头,冷笑着:“拿不出钱来也没事,我们刀哥说了,只要你肯做他的女人,这笔账他可以一笔勾销的。” “做梦。”洛芊芊咬着银牙,怒道:“我就是死,也不会去做你们那个什么刀哥的女人。” 正文 第六章 英雄救美 “这可由不得你。”罗辉发出一声冷笑,抬手一扬,身后的马仔们就走了上来,准备硬擒洛芊芊。 王大年见此,如同一头暴怒的雄狮,护在洛芊芊的身前,“我……我和你们拼了……” 王大年猛的扑向走上前来的马仔们,他虽然不会打架,但是那身结实的身板却也不是吃素的。 加上搬运工出生的他,一身蛮力,也是十分不弱的,在这猛然间的爆发出来,竟然像是一头发怒的犀牛一般,撞得这群措手不及的马仔们,顿时人仰马翻。 “艹你妈,老子看你是找死。”罗辉身上的那条过肩龙,到底也不是白纹的,见到王大年这个小小的搬运工,竟然还敢跟自己反抗,顿时怒从心起,双手掀开面前的马仔,飞起一脚踢在王大年的胸膛上。 这一脚势大力沉,直接将王大年踢得倒飞出去,狠狠的撞在后面的墙壁上面。 王大年的后脑勺磕在墙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瞬间头昏脑涨,眼冒金星。面对已经拔出匕首,向自己捅来的罗辉,短时间内,实在生不起半点的抵抗。 “不要啊……”洛芊芊花容失色,脸色苍白的同时,却没有忘记行动,她竟然猛地扑向王大年,用自己那娇弱的身躯,挡在了王大年的前面。 罗辉来势汹汹,手中刺出的这一刀,力道也用得很老,看见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洛芊芊,即便想要收手,却也已经来不及了。 罗辉心中叫苦不迭,这个臭娘们儿可是刀哥看中的女人,刀哥设了这么大的局,就是为了得到这个女人,这要是死在自己的刀下,只怕回去见了刀哥,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眼看洛芊芊就要香消玉殒,然而匕首却在离洛芊芊只有一公分不到的距离时,突然稳稳的停住。 一个声音响起,“这位大哥,欠债还钱的确是天经地义的,只不过好像欠债的只用还钱,没听说过还要偿命的吧?” 罗辉看着突然出现的一只手,紧紧的抓住自己的手腕,先是愣了一下,在心里舒了口气的同时,眉毛却是一挑,睨视了一眼这个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的四眼仔,“你是哪位?” 张子歌一手依然抓着罗辉没有松开,另一只手推了推鼻架上那副厚厚的黑框眼镜,笑道:“我只是来应聘搬运工的。” 罗辉没有料到,突然杀出的不是程咬金,而是一个傻憨憨的搬运工,愣了一下之后,脸色一沉,“四眼仔,你是跟我闹呢?老子刚刚说了,无关紧要的人都他妈给我滚蛋,你还呆在这里,是把我的话当作放屁吗?” 张子歌心说,你虽然不是用屁股在说话,可是喷出来的气,却比屁股里喷出来的,还要臭不可闻。 洛芊芊看到突然出手,为自己拦下这致命一刺的张子歌,感到有些惊讶的同时,却只是想到,不要连累了他,于是连忙开口说道:“张子歌,这事情与你无关,你赶紧走吧。” 张子歌微微侧头,说道:“老板娘,不如我们打个赌如何?” 洛芊芊没反应过来,愣道:“什么?” 张子歌嘴角一弯,道:“我帮你解决眼前这群人,你聘用我做事。” “四眼仔,你是不是脑子被门板夹了?”洛芊芊还没有开口,罗辉却是已经安奈不住了,“赶紧把你的手松开,听见没有?” “松开是没有问题的……”张子歌脸上的笑容不减,人畜无害的望着罗辉,说道:“不过也麻烦这位大哥,带着小弟们赶紧离开,关于你们所说的,洛小姐欠你们的三百万,我会抽时间去找刀哥谈谈。” 罗辉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张子歌,仿佛被他的话给逗乐了,“我耳朵没毛病吧?是我听错了,还是你小子没搞清楚状况?你去找刀哥谈?你他妈的算哪根葱,哪头蒜啊?赶紧给老子滚一边儿玩蛋去。” 他手中一挣,想要挣脱出张子歌的五指山,只不过张子歌虽然不是如来佛祖,可是他罗辉也并非齐天大圣,这用力的一甩之下,非但没有挣脱出来,反而感觉到张子歌手中的力道更胜了几分。 下一刻,罗辉就感觉到,一股痛意从手腕处直逼全身,整个背脊都忍不住的绷直了起来。只不过看见张子歌依然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的时候,罗辉心中已然明了。 这个四眼仔,他妈的就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握着匕首的右手手腕,虽然传来彻骨的剧痛,可是罗辉依然没有服软。 开玩笑,哥可是混潶社会的,今天要是当着这么多马仔的面,跟这个四眼田鸡服软,以后哥还怎么在道上立足? 罗辉一咬牙,发出一声爆喝:“艹你妈的!!”抬腿就是一脚,踢向张子歌的裆部。 谁知道张子歌出脚的速度比他更快,在他的腿才刚刚抬起来的时候,已经一脚蹬在了他的小腿腓骨上面。 ‘咔嚓……’一声脆响。 罗辉整个人直接瘫倒了下去,接着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 “呃啊啊啊……我的腿……我的腿啊……” 马仔们见状,二话不说,纷纷扑向张子歌,揣着匕首的将匕首拔了出来,没有带武器的,就地取材,什么椅子、凳子、桌子、烟灰缸一股脑的向张子歌招呼过来。 场面一阵混乱,洛芊芊吓的花容失色的靠在墙边,抱头尖叫。而王大年这会儿已经慢慢缓过气来,护在洛芊芊的身旁。 ‘砰……’ 一个水晶玻璃材质的烟灰缸,本来是砸向张子歌的,却不想,张子歌脑袋一偏,躲了过去,王大年就倒了血霉了。 脑门儿上被烟灰缸正中一击,眼前才刚刚消失的繁星点点,又再度冒了出来,只不过这一次,随之而来的,还有额头上泊泊而出的鲜血。 张子歌虽然身手了得,可是屋子里毕竟太过狭小,加之对方人多势众,真是有种顾了头,却难顾尾的感觉。 他旋身一个扫腿,踢翻两人,同时一把将洛芊芊和王大年拉扯过来,以防乱战之中,被人这群心狠手辣的混混们给伤了性命。 他在旋身的同时,鼻梁上那副厚厚的眼镜却是甩了出去,他右手一把将王大年推进了房间的走廊,左手拦腰搂住洛芊芊不盈一握的纤腰,两人四目相对,洛芊芊终于看清了,张子歌隐藏在那副镜片之后的眼眸。 他的眼眸,像千年的幽潭,是那样的深邃而神秘,让人看了,仿佛感觉到所有的美好,与真实,都揉碎在这一抹的波光之中,令人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忘记了水深水浅,忘记了自己会不会游泳,只是顾着心甘情愿的淹死。 洛芊芊二十八年来,第一次发现,一个男人的眼眸,竟然也可以惊艳到如此的地步。 “干你娘的四眼仔!”一个马仔抬手甩来一条木椅,张子歌搂着洛芊芊刚刚落定,转而又是旋身一脚踢出。 ‘哗啦……’ 实木制的椅子,直接被张子歌一脚踢得粉碎,这一脚穿过了四溅横飞的木屑,直接印在这个马仔的脸上,马仔发出一声惨嚎,鲜血与门牙齐飞,仰面倒地,浑身抽搐着,再也站不起来。 再次落定,将洛芊芊也推至走廊里面,张子歌站在走廊的口子处,没有横刀立马般的英雄气概,却有着说不出来的颓废和慵懒。 他扫视了一眼还能站起来的几个混混们,脸上的表情虽然并不阴冷,也不凶狠,只是在这一刻,却也没有人再敢把他当成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四眼仔了。 侧面的一个马仔,悄悄晃了晃手中的匕首,想要来个突然袭击,却被张子歌淡淡的一句话,就泄掉了所有的勇气。 “如果你不希望自己的下半生,像这位罗老大一样,落得个残疾的下场,就最好不要冲动。” 黑社会也是两只手,两条腿,并不比普通人多出个三头六臂来,马仔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哀嚎不止的罗辉,咽了口吐沫,放弃了继续动手的念头。 很明显,今天跟着辉哥来收账,辉哥只是猜中了开头,却没有料到是这样的一个结局。辉哥气势汹汹的,一脚踢开了门板,却没有想到,里面还有一块钛合金的板子。 这一脚下来,钛合金板子纹丝不动,自己下半辈子却要抱着拐棍过日子了。 张子歌看着眼前这几个已经战战兢兢的马仔,叹息了口气,摆摆手,道:“你们滚吧。” 马仔们如释重负,转身扛起受伤的弟兄就要跑路,只是刚跑到门口的时候,一把匕首‘嗖’的一声,带着一股凉风,从跑在最前面的那个马仔脸庞擦面而过,稳稳的钉在门框上面。 铁皮包的门框,匕首竟然直接没进去一半,这要是插在人的身上…… 马仔们不敢想下去,只是打了个寒颤,将头转了过来,望向张子歌。 进来的时候他们是大哥,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变化竟然是这么的快,只是眨眼间的功夫,身份就调转了过来。 其中一个马仔,眼神畏惧的望着张子歌,问道:“大哥……还有何吩咐?” 正文 第七章 应聘成功 张子歌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投向了地上,他不是高僧大德,此时却只是一个眼神,就令这些马仔们如醐醍灌顶一般,通了七窍。 马仔们福至心灵,连忙将地上那些因为打斗而落下的碎屑,全部收拾的干干净净,末了还不忘往地上哈上几口气,用衣袖擦拭的一尘不染,锃光瓦亮。 “大哥……您看,这下满意了不?”马仔将张子歌掉在地上的眼镜,用双手恭恭敬敬的送到他的面前。 张子歌接过眼镜,看到左边的镜片,已经被摔得裂开,裂纹上的硬白,已经不再透光,心中很是郁闷。 这幅眼镜跟了他一年多了,虽然款式很老,土得冒渣,可是他却依然对它十分的钟爱。 张子歌叹了口气,然后十分认真的检查了一下地板,点点头,道:“很不错,我看你们很有天赋啊,奈何做贼?不如我帮你们找一家清洁公司,从此以后堂堂正正的做人如何?” “啊?”马仔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张子歌却笑着摆摆手道:“别这么认真,和你们开玩笑的,滚吧。等一下……” 马仔们刚刚迈出一只脚,又回过头来,苦着脸郁闷道:“大哥,还有什么事?” “回去记得和你们刀哥说一声,就说过两天我张子歌会去拜访他,让他以后就不要再来骚扰洛小姐了。” 马仔们如小鸡啄米一般,这回才终于得以离开。 张子歌转过身来,看见洛芊芊扶着王大年,两个人都是一脸狐疑的望着他,有些不解的问道:“怎么了?” 洛芊芊看了张子歌半晌,这才摇了摇头,只是轻轻说了一声:“谢谢你。” 张子歌笑了起来,说道:“如果你真的要感谢我,就让我来上班吧。” “为什么?” “呃……”张子歌没有想到,洛芊芊看起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竟然这么的没有人情味,整个人窒了一下,露出了一丝苦笑,重新戴上那副黑框眼镜,叹息了一口气,向门外走去。 “我是问你,为什么这么想要来我这个搬家公司上班?”洛芊芊见张子歌就要离去,竟然下意识的上前几步,心中隐隐有一种舍不得他就此离去的荒唐感觉。 “你也看见了,我这个所谓的搬家公司,已经快撑不下去了,今天要不是你出手相助,洛氏搬家公司已经就此关门歇业了。我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只是……我只是不明白,以你的能耐,为什么愿意屈身于我这个小公司?” 张子歌人已经走到了门口,听完洛芊芊的话,停下了脚步,嘴角微微弯起,转过身来,望着洛芊芊,说道:“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一个已经无家可归的普通人,如果你不愿意聘用我,那么我今天晚上,就只有继续睡公园,或者是大马路上了。” “什么?”洛芊芊没有想到,张子歌的回答竟然是这样的,整个人愣了一下。 “洛小姐?” “嗯?” “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能有幸受聘于洛氏搬家公司?” 洛芊芊多少觉得张子歌的这个回答有些荒唐,可是看到他那一身土里土气的穿着,以及鼻架上,那副黑框眼镜,左边的镜片,已经变成了不透光的硬白色,如同独眼龙一样的滑稽,却又觉得,好像这样的答案,放在张子歌的身上,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荒唐。 一个荒唐的人,说出来的话,又怎么可能是不荒唐的? 洛芊芊叹了口气,点点头道:“嗯!既然你愿意尝试这份工作,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聘用你了。” 找到了工作,有了暂时的栖身之地,张子歌终于不用继续再露宿街头,心中很是激动了一把。 而洛芊芊也是好人做到底,得知张子歌已经身无分文,又预支了一千块钱的工资给他,张子歌顿时感觉到,整个人都红光满面起来。 怀揣着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走在街上的时候,张子歌觉得自己走路的步伐,都飘飘然了起来,腰杆子也情不自禁的挺得比以往更直了一些。 正值下午六点多钟,夕阳无限好的时间,张子歌找到一家路边的小超市,选购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经过一番精打细算的挑选,终于选好了所需的东西。 当张子歌抱着一大堆被子、桶子、盆子什么的,来到收银台的时候,却发现收银台此时,正围了一大群的人,熙熙攘攘的,还有争吵喝骂的声音传来。 这家超市不算大,却也不小,收银台有三个,只是这个时间点,最右边的一个收银台,挂上了‘暂停收营’的牌子,显然是吃晚饭去了。 而另外两个收银台到是有收营员正常收营的,只不过左边那个收营员,正被三个人高马大的年轻男子围住,双方在争吵着什么,所以中间的那个收营员,自然要过去帮忙劝说,于是乎一时间,前来结账的顾客们,越积越多,直至围了个水泄不通。 “艹你妈的,你们这什么破超市,员工就这素质?赶紧给老子放手,听见没有?” 收营员死命的拽着那个,个头最高的男子,娇小的身子,都已经被高个男子整个从收银台里带了出来,趴在了收银台的桌子上。 “李姐,吴哥,不能让他们走,他们换了我五百块钱的假钞,他们是骗子,不能让他们走。”收营员一张脸蛋涨得通红,大声喊着。 被她唤作李姐的另一名收营员,和站在外围手足无措的,穿着一身保安服的吴哥,有心想要拦住三人,却被三人的气势所慑。 三人横眉立目,一双眼珠子瞪得圆鼓鼓的,气势甚为吓人的一声爆喝:“老子看谁敢拦?来拦一下试试?屎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懂不懂?说我们换假钞?哪只眼睛看见了?” 李姐被三人凶神恶煞的样子给震慑住了,不敢再上前阻拦,而吴哥虽然也有些打怵,但是毕竟身为超市保安,这个时候多少也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好言说道:“几位兄弟,你们也别这么激动,不如这样,咱们收银台这儿也是装得有监控的,咱们一起去监控室看看先前的监控视频,如果确实是小红冤枉了几位兄弟,我们一定好好的给三位兄弟赔礼道歉。” “啥玩意?”三人中的胖子,斜睨着眼睛,看着吴哥,“看监控?看啥监控?别跟老子在这瞎比比,赶紧闪开,别他妈挡道。” 说着,一张肥厚的大手,已经按在了吴哥的脸上,一把将其掀开一旁。四十来岁,身形单薄的吴哥,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胖子掀翻出去,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上。 高个一把掐住小红纤细的腕子,怒道:“老子再说一遍,把手放开!” 李姐搂着小红,畏惧的看了一眼高个男子那双泛着血丝,通红通红的眼珠子,本着好女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在小红的耳边轻声说道:“小红,放手,快放手吧,大不了咱们自己垫了这五百块钱就是了,这几个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咱们还是不要招惹他们了。” “不行!”小红看起来身材娇小,柔弱无骨的样子,没想到,性子却是十分的刚烈,拽着高个衣服的手指,已经泛白,面对高个的恐吓和威胁,不仅没有妥协,反而愈发的坚定,瘦小的身子里,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硬是生生的拽住了高个,让他离去不得。 周围围观的顾客们,如果一开始还是不明真相,看到这里的时候,也多少有了一些醒悟,如果这三个人真的是被冤枉的,那么和保安一起去监控室调监控对质,又有什么不可的? 这么激烈的反应,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做贼心虚。虽然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责这三个骗子,但是却也已经有人偷偷的走到一旁,拨通了110的电话。 S市作为华夏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近三四十年来,发展迅猛,从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渔村,翻天覆地的变成了一座高楼林立,霓虹闪耀的国际大都市。 这自然是得益于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吃苦耐劳的,内地农民工兄弟们的辛勤奉献,这类人,是占绝大多数的,可是也同样少不了那种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 这正是印证了那句老话,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会有! 这三个年轻男子,虽然身上没有长了羽毛,可是却也绝对配得上‘鸟人’二字,操着一口内陆某地的乡土口音,摆出一副人五人六,欺行霸市的模样,让人很是生厌。 高个见小红是铁了心的不肯放手了,顿时恶向胆边生,手中用力一提,竟将瘦弱的小红,整个人从桌面上拽了起来,另一只大手已经高高地抬起,猛的向她脸上扇了过去。 “啊!” 李姐发出一声惊呼的同时,小红的脸上却并没有传来想象中的脆响,因为另一只手的突然出现,半路截住了高个落下的那只巴掌。 正文 第八章 超市风云 高个长得孔武有力,这呼啸而下的巴掌,却被人稳稳的拦了下来,他抬眼望去,却发现半路杀出的,不是蓝脸红胡草包肚的程咬金,而是一个戴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还有几分木讷的年轻人。 这让高个多少有些诧异,诧异的同时,脸色却变得更加的阴沉起来。“哪里蹦出来的四眼仔?怎么的?想要多管闲事?” 张子歌叹息了口气,说道:“人家不过是一个小姑娘而已,何必大打出手?” “关你屁事?给老子滚开。”另一个平头男,骂骂咧咧的抬手在张子歌的肩头推了一下,却发现自己这一掌,好像是推在了一个木桩子上面。 张子歌纹丝不动的,他却因为反弹的力量,退后了一步,脸上多少有些惊讶,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木木讷讷的四眼仔,竟然并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弱不禁风? 这时候,周围的围观群众们,也都开始出言说话,他们一开始之所以没有开口,只是因为不愿意当这个出头鸟。 而现在既然有人做了这个出头鸟,顶在最前面,吸引了所有的火力,那么其余的围观群众们,自然也就不会放过体验一把雷锋的感觉。 “你们也太不像话了,能么可以动手打人呢?” “就是,人家一个小姑娘而已,如果你们真的没有用假钞到小姑娘这里来换钱,真的是小姑娘冤枉了你们,好好解释一下不行吗?” “我看他们三个就是骗子,最近新闻上不是曝光过多起这种事情吗?一伙外地团伙,专门打着换零钱的幌子,用假钞到一些小商店里换零钱,一旦被店主发现,他们就仗着人多势众,反咬一口,说是店主拿假钞冤枉他们外地人。” “喝!真的假的?还有这种事情?这么嚣张?真是反了天啦!” “赶紧打电话报警!” “我刚刚已经打了,应该差不多快来了吧?” 痛打落水狗,一向是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只不过这三个年轻男子,显然还没有到落水狗的程度,而且听见已经有人报警,更是被踩住了尾巴一样,胖子伸手一指围观群众,恐吓道:“都他妈的围在这里作死啊?告诉你们,老子记得你们的样子,你们大多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喜欢管闲事是吧?都给老子等着,以后最好别他妈的走夜路。” 胖子的话立竿见影,围观者们刚刚还一副高傲的公鸡模样,此刻却是像被人突然掐住了脖子,不少带着孩子的家长,纷纷丢下已经选购好的商品,惊慌的离去。 高个一只手拽着小红,另一只手却被张子歌拽着,他发狂似的,猛的用力一挣,将小红整个人从桌面上拖下来的时候,却并没有挣开张子歌的那只手,一声怒喝:“艹你妈的,给老子滚开。” 高个抬腿,正想一脚踹向张子歌,却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不仅松开了小红,整个人还同时半跪了下去。 因为他感觉到,抓着自己手腕上的那只手,传来一股骇人的力量,只是一瞬间的时间,他已经产生了一股错觉。 握住自己手腕的不是张子歌,而是一把大号的铁扳手,而且越箍越紧。 “啊啊啊……疼……疼疼疼……”高个疼得额头上冷汗直冒,连声大叫。 “艹你妈,找死啊!” “干你(娘)的!” 高个的另外两个同伴,胖子和平头男见状,随手操起收银台上的东西,就往张子歌这边砸了过来。 场面瞬间混乱起来,围观的群众们怕被误伤,纷纷散开一旁,保安吴哥一脸无措的呆立一旁,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样的局面。 他虽然说是一个保安,不过像这种小超市的保安,也就和一个打杂的差不多,让他站在出口处,检查顾客们的商品小票还行,真要让他来对付超市里闹事的混混,那可就是抓瞎了。 胖子虽然长了一身的赘肉,不过身手却并不迟钝,出手竟然比平头男还快,手中攥着刻有‘收银台’三个字的铝合金牌子,猛的向张子歌扑来。 只不过临到张子歌面前的时候,就感觉到眼前突然一黑,脑袋上被套上了一个塑料桶子。接着腹部上被印了一只皮鞋印子,整个人倒飞了出去,撞在紧随其后的平头男身上,两人抱作一团,狠狠的摔倒在地上。 张子歌这一脚踹的不清,力道十足,两人摔在地上之后只能哀嚎,却没法再站起来叫嚣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所有人还没有看明白怎么回事,刚刚还人五人六的三个人,已经全部被张子歌给制服了。 高个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位难兄难弟,又看了看张子歌,脸上的表情已经变成了苦瓜,突然感觉到腕子上的疼痛似乎消了一些,却没有长舒口气的感觉,只是更加的惊颤。 因为他已经感觉,那只手腕好像不再是自己的了,肘关节以下,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知觉,额头上的冷汗没有停过,流水一般的直淌而下。 “大……大哥……我错了……”高个终于扛不住了,知道自己这回是遇到了练家子的高手,未免自己的下半生成为一个二等残废,只能开口求饶。 “我可不是你大哥,别乱攀关系。”张子歌发出一声叹息,灯光下,他鼻架上的镜片泛着白光,看不清他的眼神,“你哪里错了?” “我……我不该用假钱来讹诈这个收银员。”高个认错的态度很是诚恳,一扭头,望着已经被李姐扶起的小红,“这位姑娘,刚刚是我用五百块钱的假钞来找你换零钱,是我的错,对不起,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这一次吧,我把钱退你……” 他说着,另一只手已经从口袋里,将刚刚从小红那里换来的一叠十块、二十、五十的真钞掏了出来,一把放在了收银台上。 小红望了望收银台上的钱,又望了望张子歌,惊讶的同时,却又充满了感激,眼眶一红,没有理会高个的道歉,只是和张子歌说道:“谢谢你。” 张子歌点点头,将自己挑选的东西一只手递了过去,冲她微微一笑,道:“不客气的,麻烦,可以帮我算下账吗?” 小红愣了一下,然后非常麻利的,用扫码枪将张子歌选购的东西扫了一遍,“一共两百七十三块钱。” 张子歌看了一眼还罩在胖子脑袋上的那个塑料桶,道:“哦对了,还有那个桶子也是我的。” 站在一旁发呆的吴哥,这次终于灵泛了一把,连忙从胖子的头上取下塑料桶,递给了小红。 周围围观的群众们都看愣了,这不是拍电影,但是张子歌所表现出来的淡定,却比电影里的桥段还要酷炫。 若张子歌不是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已经碎了一边镜片的,八、九十年代的黑框眼镜,也许已经有女孩子上来和他要微信号了。 “大……大哥,咱能先松开不?”高个感觉自己从主角变成了配角,还是那种已经被人遗忘了的配角,伤心的都快哭了。 倒不是为自己的角色转变而哭,而是因为他已经发现,自己被抓着的那只手,手掌已经惨白的没有了一丝的血色,五根手指也彻底的失去了知觉,不受自己的控制了。 张子歌瞥了他一眼,“不急,等警察来了再说。” “大哥……我保证不跑的,你行行好,先松开下可以吗?我的手已经快要被你捏断了……”高个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他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期待警察快一点的到来,只是忍不住在心中腹诽“现在的警察都是干什么吃的?这么久了还见影子?” 终于,在盼星星盼月亮的,将警察盼来了之后,三个难兄难弟被全部带上了警车,而张子歌也挥一挥衣袖,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只是带着自己采购的生活用品,在众人的注视下,默默的离开了超市。 这样的小插曲,对于张子歌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也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出了超市之后,还在考虑着一会儿晚饭吃什么的时候,却感觉到好像有人在身后尾随自己。 张子歌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暗道,莫非是那三个人还有同伙?准备跟着自己,等到了没人的地方,把自己一顿胖揍,为兄弟报仇不成? 又走了一会儿,张子歌终于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了一眼,却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是刚刚那个超市的收银员小红,正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自己,颇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小红的个子不高,看上去大概一米五五左右,身形单薄,没有什么前凸后(翘),长得也不算漂亮,可是一张秀脸白白净净的,却如邻家小妹一般,令人忍不住生出一丝疼惜。 “有事?”张子歌问了一句。 “没……没什么事……”小红的样子显得有些紧张,“我只是……我只是想和你说声谢谢。” 正文 第九章 酒吧 张子歌笑道:“刚刚不是已经说过了?” 小红俏脸突然一红,声音像蚊子一般,说道:“我是想……我是想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 张子歌有些诧异,“你跟了我一路,就是想要问我叫什么名字?” 小红看着他,点了点头。 “我叫什么,很重要么?” 对于张子歌来说,这真的不算什么事,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可是遇见了不平,却也绝不会袖手旁观。 他帮过的,救过的人,多了去了,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得到什么回报,别人做了好事的,只怕没有人知道,又是上报纸,又是上电视的,他却总是在做完了该做的事情之后,悄然的离去。 “是的,很重要,我要记住,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小红的眼神突然莫名的变得坚定起来,随即又闪现出一丝伤感,“也许对于别人来说,五百块钱真的不算什么,去一趟夜店,吃一顿宵夜,可能花的都不止五百块钱,可是对于我来说,这五百块钱却无比的重要。” 小红说到这里的时候,望着张子歌的眼神里,除了感激以外,似乎还有很多的故事。 她看上去,好像也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在这一刻,却让人感觉到,她仿佛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小姑娘!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或好的,或坏的,可是无论好坏,这些故事,都是有价值的,都是会使人成长的养分。 而很多人,不喜欢面对不好的故事,只是因为他们不明白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中,真正能够让自己成长的,往往都是那些自己曾经所不愿意去面对的事情。 张子歌叹息了一口气,眼中却有了一丝迷惘,因为他有些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 或许,是自己曾经经历了一些自己所不愿意去回首的过往?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摇了摇,道:“我叫张子歌。” “张子歌……”小红重复了一遍,重重的点了点头,眉间终于舒展了开来,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我记住了,张子歌。你也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安秀红,大家都叫我小红,今天谢谢你,你帮我要回了被那三个骗子讹去的五百块钱,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了,我以后有机会一定会报答你的。” 张子歌笑了笑,只是摇头道:“快回去吧,不然你同事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了。” “你能再把你的电话告诉我么?” “啊,这个就不用了吧。”张子歌有些愕然,感觉眼前这个小丫头有点顺竿子往上爬的趋势,假装抬手看了一下手表,“哎呀,耽误这么久时间了,那边估计都等急了,不好意思啊,我得走了。” “喂……”小红刚要开口,却已经看见张子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去了几十米远的距离了,“搞什么啊,手腕上明明什么都没戴,说什么赶时间?!” 小红琼鼻微皱,望着张子歌落荒般的逃走,却又感到忍不住的好笑,望着张子歌远去的背影,只能感慨,这是一个奇怪的男人。 小红这样感慨的时候,洛芊芊也是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这样的感慨。 洛芊芊站在自己公司的那栋居民楼下,等了大半个多小时,终于看见张子歌抱着盆子、桶子、被子等等一大箩筐的东西,踏着一双已经脱了线的皮鞋,十分滑稽的往这边走来,忍不住的摇了摇头。 她刚刚陪着王大年到医院包扎了额头上的伤口,又将他送回家里休息,然后就重新赶了回来,却发现张子歌已经不在,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却是突然一紧,倒不是担心张子歌拿了她的预支工资转身跑路。 她虽然因为前夫的骗婚,赔得几乎倾家荡产,但是一千块钱到还不是很放在心上,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和张子歌满打满算,也就认识了才一天不到的时间,却好像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丝浓厚的好奇心。 他摘下眼镜的时候,那双深邃如星空一般的眸子,和眉间总是消散不去的忧郁,实在是让人很难忘怀。 再配上他身上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颓废,和慵懒,实在是对付纯情少女的杀手锏。洛芊芊当然已经算不上少女了,而且还是一个已经受过一次婚姻伤害的女人,竟然也差点心神颤动起来。 洛芊芊看着张子歌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一脸木讷的望着自己的男人,心中忍不住的发出一声叹息。 “老板娘?你怎么在这儿?”张子歌说完之后,就觉得自己这话说的有问题,这可是人家的公司,人家怎么就不能在这儿了? 还好洛芊芊并没有计较,却是回道:“我专程回来找你的。” “找我?”张子歌疑惑道:“老板娘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洛芊芊抬头看了看天色,道:“才七点多钟,不算晚,你先去把东西放一下吧,我在楼下等你。” 张子歌狐疑的看了洛芊芊一眼,抱着东西往楼上走去。 再次下来的时候,洛芊芊只是丢下一句:“走吧!”就已经转身而去,颇有一股冰山美女霸道总裁的感觉。 张子歌虽然大道理不懂,但是也知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既然先前接过了洛芊芊预支的一千块钱工资,现在也就只能默默的跟在洛芊芊的身后。 一路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过了两三条弄子,一两条街道,两人之间的气氛却是越走越沉闷。 张子歌从白天洛芊芊和罗辉的对话总,多少猜到了一些关于她的故事,知道她是被前夫给骗了,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心里多少对洛芊芊有一些同情和怜悯,本想说点什么,安慰安慰她。可是当他望着洛芊芊一路沉闷的背影,却不知不觉的带着他走入一家夜店的时候,心中却只是想说:“大姐,我只是一个搬运工,我卖(身)……啊呸……我卖力气,不卖(身)的。” 洛芊芊不是张子歌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他此时心里的想法,进了夜店之后,颇为熟悉的招呼了一个领班过来。 “哟,洛小姐,你可是有阵日子没来了呀,听说你结婚了?”领班是一个男的,长着一副小白脸的相貌,梳着一个大背头,发蜡打得锃光瓦亮的,让张子歌那双暗淡无光的皮鞋,都感觉到有些自惭形秽。 看见洛芊芊的招呼,笑脸相迎,只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让张子歌多少觉得这人说话的水平,和他的相貌实在不匹。 洛芊芊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只是笑道:“是呀,结了婚,不过又离了,这不,今天带朋友过来坐坐,解解闷。” “哎哟,瞧我这张臭嘴,真是该打。”领班明显愣了一下,连忙赔罪:“洛小姐,这边儿请,一会儿我自罚三杯。” 他在前面领路,带着洛芊芊和张子歌往一个卡座走去,他转身的时候,瞟到了洛芊芊身后的张子歌一眼,眼神里不易察觉的闪过一丝诧异,接着发出一声嗤笑。 在心里摇了摇头,洛芊芊这是怎么了?结一回婚,品味都下去了?怎么会看上这么个二愣子一样的四眼仔? “唉!”领班忍不住的发出一声叹息,多少为洛芊芊感到有些悲哀,他在夜店上班,形形色色的女人,见过的不知凡几,但是像洛芊芊这样的极品尤物,却着实少有。 洛芊芊以前来夜店玩,只会和女性朋友来,从来不曾见她带哪个男人来过。 而洛芊芊每次来玩的时候,他都会有意无意的想要接近洛芊芊,可是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洛芊芊实在是洁身自好,最多和那些女性朋友们喝喝酒,却是连舞池都不会踏入一步的,一夜情什么的,那就更加不可能发生了。 让人永远也只能留着口水远观,却无法采摘品尝,实在是挠得人,心痒痒。 可是当他看到张子歌的时候,一股浓烈的嫉妒之心却油然而生,心胸狭隘之人都是这样的,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如果看见别人拥有,一定会感觉到十分的不爽,甚至还会产生出一种,想要报复的心里出来。 领班的额头尖窄,颧骨高凸,人中短而下巴长,正是一副心胸狭窄之人的典型面相,领着二人来到卡座的时候,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待洛芊芊和张子歌入座之后,向张子歌问道:“这位先生,不知道怎么称呼?” 张子歌虽然算得上是绝顶聪明,可是却也不会相面和算命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这个领班,给莫名其妙的恨上了,礼貌的笑了一下,回道:“我叫张子歌。” “哦,原来是张总,哈哈哈哈……”领班的这个‘张总’喊得有些说不出来的嘲讽,伸出右手来,“我叫王丰,幸会幸会。” 张子歌好像没有听出王丰话里的奚落,十分有修养的站起身来,和王丰握了握手,“不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