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叔父 夜来的时候,恶也跟来了。 北城外,一对青年男女牵着手在林间的草地上散步。 男的叫殷小光,女的叫方萍。 殷小光今年二十出头,相貌英俊,是城里一家绸缎庄的少东家。方萍今年刚满十八,在城里的戏班子唱青衣,她家境贫寒,母亲在大户人家做女佣,学戏是她这样出身的女孩子最好的出路。 方萍有一张标准的鹅蛋脸,五官像仕女画上的人物,柳叶眉、樱桃嘴,由于学戏的关系,眼角挂着醉人的笑。 无风的夜,云絮悄悄的遮住了新月,大地刹那间一片黑暗。方萍陡然钻进了殷小光的怀里,年轻的肌肤相互触碰,瞬间摩擦出爱得火花。 万籁俱寂,处处弥漫着海棠花的香气。他们一边热吻一边互相抚摸对方,撩拨起的欲望迅速淹没了彼此…… 殷小平压在方萍的身上,撩起了她的裙摆,扯掉了她的衬裤。 方萍没有推开他,因为她的心早已属于他了。 “轻一点!”方萍娇嗔道。 “嗯!”殷小平已经脱掉了长裤。喘着粗气进入了方萍的身体。 方萍经过人事,却装出少女的样子蹙着眉,咬着唇,随殷小平起伏的动作发出低低的呻吟…… 过了不知多久,新月终于从云里钻出半个脑袋,柔和的光透过枝叶照在一对相爱的人身上。 殷小平仰敞着怀躺在草地上,方萍的头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粗重的喘息和尚未平复的激烈心跳。 “砰!”清脆的枪声划破了夜的寂静,躺在地上的两个年轻人吓得连忙寻找枪声的来处。 枪声很近,开枪的人也很近。 四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他们一丈多远的地方,其中一个手里拿着短枪。 “是干爹!”方萍低声惊呼道,她也立刻像被人抽了一鞭子似的坐起来。 殷小平有些懊悔,刚才太投入了,连四个人走到身边都没察觉。他并不十分惊慌,身为绸缎庄的少东家,他有资格向方萍的干爹提亲。 “你干爹姓什么?”殷小平轻声问方萍。 “葛三街。”方萍回答时身体已经瑟瑟发抖,月色下一张俏脸吓得像见了鬼。 “他是干什么的?”殷小平搂住方萍,但不料被她用手推开。 “他是冯爷的手下。”方萍颤颤巍巍从牙缝里吐出几个字。 殷小平虽然不认识葛三街,但听说过冯爷,因为在这座城里没有人不知道冯爷,他是江湖人心中的一尊神,是普通人心里的恶煞。 殷小平有些慌了,但尽量让自己镇定,他爬起来给葛三街作揖。 “各位爷好!” “啪!”葛三街甩手给了他一记耳光。 “葛爷,您这是……”殷小平捂着脸,却也清楚这巴掌挨得不怨,毕竟还没有提亲,却把他的干女儿给睡了。 “给我打!”葛三街根本不听殷小平的解释,身边的打手像狼一样扑过去将殷小平按在地上暴打。 他们手上戴着铁箍之类的东西,殷小平身上的每一块骨头似乎都被雨点般的铁拳打碎了,嘴里的牙齿也被一颗一颗敲落,随着“咔嚓、咔嚓、咔嚓……”的声响,他绝望的看了一眼最后的月色。 幸亏殷小平被打晕,否则他看到方萍被蹂躏的场面恐怕比铁拳砸在身上更痛苦。葛三街的手下们扒光了方萍的衣服,在月光下肆意的凌辱这个才十八岁的女孩。她的每一声哭喊都会遭来一记铁拳,在蹂躏过她之后,这几个畜生竟然用棍子桶她的下体,鲜血染红了她周身的青草地…… “救过来人也废了。”当方萍被路人送到城里的医院,连最有名的外科大夫沈进也束手无策。他连连摇头,不敢相信竟然有人会对一个少女下如此的毒手。 “谁干的!?谁干的!?”看到儿子殷小平被人敲碎了全身的骨头,气若游丝的躺在病床,两鬓斑白的殷海源不禁愤怒地吼道。 殷海源家境殷实,与黑白两道略有交情,官府或道上的人多少给他几分薄面。眼见儿子被打成废人,恨不得立刻找出凶手将其碎尸万段才好。 “冯爷的手下葛三街!”刘巡捕回答道。他的语气很平静,好像“冯爷手下”打伤这两个年轻人根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怎么会惹上冯爷的手下?!”殷海源说话的口气忽然从愤怒变得沮丧、变得失望、变得无可奈何,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会得罪一个跺跺脚全城也会抖三抖的大人物? “你知道他身边躺的是谁吗?葛三街的干女儿,周家戏班刚红起来的青衣方萍。” “红颜祸水啊!”殷海源抹了一把脸上的老泪,差点瘫坐在地。冯爷手下的干女儿意味着什么?恐怕也就他这个愣头青的儿子不知道。 “葛三街还算给您老留了点面子,你看看她,还能算个人吗?”刘巡捕冲方萍躺的病床努努嘴。 殷海源已经从名医沈进口中得知了方萍的伤情,他摇摇头,忽然跪在沈进的面前哀求道:“沈大夫,求求您,救救我儿子!求求您!” “我会尽力的,但治好了,也……”沈进欲言又止,将跪在地上的殷海源扶起来。 “您说,需要多少钱?我有钱。”殷海源挽住沈进的胳膊再次哀求道。 “这不是钱的事,伤得太重了,以后恐怕下不了地。” “天啦!我是造了什么孽啊!”殷海源抱住儿子,哭成了泪人。 刘巡捕在殷海源哭晕之前走了,冯爷的事儿,谁敢管? “去找叔父,只有叔父能帮你。”沈进拍拍殷海源的肩膀劝道。当然,他说这话时刘巡捕已经走了,刘巡捕也是冯爷的人,这城里所有的巡捕都是冯爷的人。万一让人知道他劝殷海源找叔父对付冯爷,他的下场绝不会比躺在病床上的年轻人更好。 “叔父!对,叔父!”殷海源像个快溺水而亡的人看到一块木板,好像在沙漠上跋涉时看到一片绿洲,他的眼睛亮了,像盲人看见了光明,悲伤变成了希望,变成了复仇的希望。 殷海源见过叔父一次,但他知道,叔父肯定愿意帮他,因为他是“叔父”。 “叔父”本名叫“苏赴”,也许这个名字让他注定为所有寻求帮助的人赴汤蹈火,哪怕仅仅见过一面的人。 “叔父”住在“苏宅”,这是一座城南的老宅,占地一百七十七亩,三十九进房,东南西北四座花园。 殷海源见苏赴时,他正在西园陪八姨太听戏。 八姨太住在西园,她喜欢种花,把这里变成了一个偌大的花园,眼下谷雨刚过,大红的芍药,紫色的藤萝,蓝色的矢车菊……大朵小朵竞相盛放。 西园的戏台搭在庭院与花园之间,两位午家班的名伶正在唱《苏三起解》: 苏三离了洪洞县, 将身来在大街前。 未曾开言我心内惨, 过往的君子听我言: 哪一位去往南京转, 与我那三郎把信传。 就说苏三把命断, 来生变犬马我当报还 …… 殷海源站在西园的花海边,一句“内心惨”听得他老泪纵横。忽然远远面对戏台方向跪下,大声喊道:“叔父!您老人家为我做主啊!” “叔父”并不老,今天是他三十三岁的生日。他不喜欢热闹,一个客人没有请,身边仅有八姨太陪着。 八姨太过去也是个伶人,听完殷海源的叙述眼泪沾满了方巾,拉着苏赴的手臂哽咽道:“老爷,您必须帮帮他。” 苏赴看了一眼八姨太,表情平静,这些年每个求他帮助的人背后都有一个悲惨的故事,如今已经没有任何事能让他动容。 “起来说话。”苏赴伸出他的右手,像西方和东方宽恕罪恶的神佛。 殷海源抬起头,仍旧跪着,虔诚的望着他。 他身材清癯,容貌十分清秀,像书香门第走出来的读书人,不认识他的人,谁也不敢相信他就是黑白两道的大佬们敬仰不已,愿意为任何人主持公道的“叔父”。 “叔父让您起来说话。”一个年轻人忽然出现在戏台下,扶起了殷海源。没有人看到他怎么出现的,他像一个影子,花的影子,树的影子,戏台的影子,谁也看不到他,但需要他的时候他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走出来,挡在可能接近叔父的人身前。 “您是小公子?”殷海源激动的向年轻人点点头,接过他递来的毛巾擦了一把老泪。 小公子长得非常漂亮,连花园里最美的花也被他比下去了,如果是个女人,一定是个绝色。他是叔父的干儿子,人们喜欢叫他“小公子”,一个让叔父最满意的手下。因为叔父有五个女儿却没有儿子,很多人猜测叔父百年之后会让他做接班人。 “欧阳,这件事交给你。”叔父在殷海源走后对小公子说道。 叔父没有交代他应该怎么办,也没有让他说出详细的计划,因为不需要,小公子这几年处理了很多棘手的事,如果让他接班,必须让他锻炼出杀伐决断的能力,雄鹰从来不会在羽翼下长大,更何况葛三街不是冯爷,小公子对付这样一个人绰绰有余。 “是的,干爹。”小公子回答也十分简单,对付恶人,自然必须用雷霆的手段。 正文 第二章 葛三街 葛三街住在东城七里铺,七里铺一共有三条街,他就是这三条街的主人。每家商户按月不多不少交十块大洋的份子钱,普通人家凡有婚丧嫁娶须先给葛三街送一份帖子,他可以不去,五块大洋的份子钱却一块不能少,没钱交,哪怕家里的死人变成臭肉也不许发丧。 七里铺算城里较为富庶的地方,谁也不愿意因为几块大洋得罪葛三街,唯一的麻烦是女人。葛三街好色,谁家死人他从来不去,但有喜事,他必到场,如果新娘子漂亮,初夜权必须交给他。 哪个男人能忍受新娶的媳妇还没揭开盖头就被人堂而皇之的糟蹋?有人反抗,被打成了残废,有人报官,仍然被打成残废,所以这条街上没有年轻人。即使如此,葛三街也不放过那些有几分姿色的少妇,兴头上来,直接走进那户人家里,把主妇拉到床上办事。 有个姓张的富户,老婆让葛三街给搞了,气不过花钱雇了一名杀手,结果被葛三街的手下拿刀剁了,身上的零件全打包送到张家。这还不算完,葛三街带人把张家全家绑了,逼他们看着,五个人轮流把这家的主妇糟蹋了。 主妇羞愧难当,葛三街的人刚走,她便投井自尽。发丧那天,张家乖乖了交了三块大洋。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一个有人有枪就能横行霸道的时代,城外归军阀管,城里的租借归外国人管,租借外全都归冯爷管。 周家戏班的班主仗着与租借的刘巡捕有旧,起初不买葛三街的帐,结果被葛三街拿枪顶着脑门喝了一壶尿,乖乖把方萍交给他做了“干女儿”。 苏赴不怕冯爷。谁也说不清他的背景,有人说他靠租借的外国人撑腰,有人说他和城外的军阀是兄弟,还有人说他和北方的军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总而言之,叔父是个神秘的人,一个谁也不敢得罪的人,连冯爷也不例外。 小公子一个人走进了七里铺。这里过去很热闹,但现在几乎很难看到什么本地人,女人除了老妪,一个年轻的都没有。 在七里铺的“张记茶馆”,小公子点了一壶龙井,一碟桂花糕,悠闲的坐着。茶馆里还有三桌客人,其中一桌坐着两男一女,都穿着北方臃肿的棉衣裤。男人长得粗大,女人却长得秀气,脑后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 女孩子时不时看几眼小公子,这么漂亮的年轻后生,哪个女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男人们却低头喝茶,吃点心,大概觉得糕点太甜腻,往地上吐了几口。 其余两桌都是老人,鸟笼子放在桌面,边喝茶边品评时事,聊各自养的鸟,养的花。在战火纷争的动荡年月,这座城因为有外国人的存在,显然比其他地方太平得多。 “葛爷,您来了!”茶博士低眉笑眼迎到门口,向进来的七八个人中为首的一位作揖。 三位北方客人本能的看了一眼门口,一位瘦得几乎能被风吹上天的中年人也看了看他们。 小公子瞥了一眼,认出他就是葛三街。 “店里生意不错。”葛三街故意大声说了一句。 “葛爷,托您的福。” “葛爷好!”两桌老人齐刷刷的站起身,给葛三街作揖。他们心里十万个不愿意,但又能怎么样?难道背井离乡?这座城哪里没有葛三街这样的恶煞?留在这儿至少还有口茶饭,其他地方据说都打成了一锅粥,处处人吃人的事儿。 葛三街没理会这几个老人,眼睛已经盯在北方的小姑娘身上。他好大烟、好女人,这两样都是刮骨钢刀,人瘦得像个骷髅,站立的时候身体还微微打晃。 “你们北方佬这么没规矩!?”葛三街冲北方的客人恶声恶气的嚷嚷道。他的中气倒很足,因为靠燕窝人参这些好东西撑着,虽然身体不行,但精力很旺盛。 一般葛三街不会打扰店里的外地客人,他不傻,这些店如果都关张了,岂不是得喝西北风?他这么做是因为看中了那位年轻姑娘,所以故意找茬。方萍被搞残的事儿他有些后悔,好好的一个玩物给自个儿废了,但在道上混不立威怎么行?眼前的姑娘倒有几分像方萍,拾掇拾掇应该不赖。 其中一位满脸络腮胡的北方大汉斜眼瞅了瞅葛三街,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往地上啐了几口吐沫,骂道:“我操,管闲事儿的南方人咋那么多?”他这话有一语双关的意思。北方的战事刚消停,南方的军阀便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北伐,老百姓谁愿意打仗?谁不想过安稳日子? 葛三街巴不得北方佬被激怒,冲那桌努努嘴,七八个手下立刻冲了过去,把三个北方人围在当中。 两位北方客人的手下意识摸进了桌上摆的包袱,战火纷飞的年月南来北往的客商很多身上都揣着短枪。 葛三街的手下也不是第一天出来混,齐刷刷把腰上的家伙拔出来,两三把枪顶住一个北方人的脑袋。 谁被几把枪指着脑袋还能镇定?络腮胡子把手从包袱里缩回去,扭头冲葛三街说道:“爷们儿,这点小事儿,至于动刀动枪吗?” “哼!给老子把地上吐的舔咯!”葛三街撮着牙花喝令道。 “俺们如果不舔呢?”络腮胡子估计他们不敢开枪,谁料话音刚落,葛三街抢过一位手下的短枪,冲着络腮胡子的脚面“啪!啪!啪!”连开了三枪,子弹从地上又向周围弹出去,邻桌老人养的鸟被流弹打死了。老人把小鸟从笼子里拿出来,默默的擦了几把眼泪。 络腮胡子吓得脸都绿了,小姑娘也吓得浑身发抖。不料葛三街的手已经在她的脸蛋上掐了掐,少女的肌肤果然很嫩,他狞笑道:“都给老子带走。” “咦!”葛三街刚转过身,便看见一个漂亮的青年站在自己身后,他吃了一惊,他的手下也吃了一惊。这个青年刚才就坐在旁边,怎么忽然到了他的背后? 葛三街连退几步,小公子左轮手枪的枪口却笃笃定定的顶在了他的眉心。 “他娘的,毛还没长齐就学人玩儿枪?!”葛三街边说边镇定的去夺枪,身边的手下也把枪口对准了挟持了他的人。 小公子的垂着的手里忽然又多了一把枪,这一切像变戏法,先把自个儿变到葛三街身后,又把两支枪凭空变出来。 这把枪的枪口指着葛三街右边的耳朵,“啪!”葛三街的耳朵被子弹打破了半边,他捂着血流不止的耳朵,疼得“哇哇”大叫。 “都把枪放下。”小公子下了命令。他的声音不高,却有种莫名的威慑力。 葛三街的手下面面相觑,不知该不该照做。 “啪!”小公子又开了一枪,葛三街左边的耳朵也被子弹掀掉了。 “快放下枪!”葛三街这回倒不觉得痛了,他感到死亡从未离自己那么近。出来混绝不能掉以轻心,但今天怎么就……后悔已经来不及,他必须想办法脱身。 葛三街的手下都把枪口垂下,然而三个北方人,包括那位小姑娘,手里都举起了驳壳枪。局势瞬间被控制住,八名手下的枪都被缴了,扔在桌面。 葛三街明白了,这是个圈套,三个北方佬和眼前的年轻人是一伙的,刚刚不过在转移他的注意力。 “小兄弟,你是哪个道上的?不知葛某什么地方得罪了?”葛三街的手从耳朵上放下,镇定的看着小公子。他能走到今天,也经过不少腥风血雨,何况他还有冯爷撑腰?怎么能在手下面前失了威? “我叫欧阳,叔父的人。”小公子平静的说道。 “你是小公子?!”葛三街的身子晃了晃。他听说过小公子,知道他是叔父手下的亲信,叔父可是连冯爷都不敢得罪的? “今年五月初三,北城外,有谁陪你一道去的?”小公子的目光扫过了葛三街的手下,他的目光不像江湖人物那么威严,却有股说不出的杀气,好像一把枪从每个人的眼前扫过。 “小公子爷说了,你们都站出来吧。”葛三街无可奈何的命令道。 三名手下慢慢的向前跨了一步。仅仅一小步,他们的腿肚子便不停的打抖,叔父的名字,叔父的手段,谁都听说过,想到这些,他们忽然跪在了地上。 “午时之前送一万块大洋去殷记绸缎庄。”小公子这句话对葛三街说的。因为跪在地上的三个人什么都听不见了,三颗子弹从三个人的太阳穴钻进去,没有钻出来…… 正文 第三章 小公子 苏赴永远那么平静,即使八姨太被人掳走,即使小公子处理葛三街的方式太张扬,但他仍然静静的坐在八姨太打理的花园里,望着满园的花微笑。 小公子像极了他,成熟稳重,如同饱经世故的老人。他听到八姨太被人掳走的消息时,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与“惊”有关的情绪,唯一与苏赴不同之处在于他不喜欢笑,也许他笑得太美了,连花也会嫉妒地凋谢,又也许他的童年太苦太悲了,哪怕现在和将来拥有得再多,也无法弥补童年的创伤。 八姨太的花园里,两个人像谈论陌生人似的谈论八姨太,好像她不是苏赴最心爱的姨太太,也不是最疼爱小公子、像母亲一样存在的亲人。 “会不会冯爷干的?”小公子问道。 “也许是他,除了他我想不到在这座城里还有谁。”苏赴回答道。 “干爹,我错了,不应该大张旗鼓的教训葛三街。”小公子说完向苏赴鞠了一躬。 “这件事不怪你,该来的总会来,但想不到会是八姨太。”苏赴的笑容在说话时稍稍收敛了一些,可见八姨太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小徐已经在查了?”小公子问道。 小徐是官府的人,也是苏赴的人,他在官府的职务不高,侦缉队的队长而已,但查案没有人比得过他。前朝皇帝的陵墓被盗,北方政府派了一个旅追查赃物下落而不得,小徐单枪匹马便把案子破了,苏赴手上戴的祖母绿戒指就是小徐从赃物中挑的礼物。 “这件事如果交给小徐,我怕他会为难。”苏赴从不会为难帮他做事的人。如果八姨太真的是冯爷掳走,小徐肯定会为了他得罪冯爷,得罪了冯爷的人,在这座城里很难再待下去。苏赴还不想失去小徐,他的分量远非八姨太可比。 “我去查。”小公子说道。 “你还有其他事情做。”苏赴说完从前襟掏出一封信。 小公子接过去,没有打开,等候下一步的命令。 “去英租界找汤姆逊。”苏赴交代道。 “好。” 小公子没有多问,拿上帖子去见汤姆逊。 汤姆逊是英租界“远东公司”的经理,实际控制英租界所有事务,英国领事仅仅名义上的最高长官。 英租界是这座城里最早圈定的外国领地,自然也是最繁华的地界。处处英伦风格的建筑,道路宽阔,有轨电车穿行其间,秩序井然。眼下正值春夏之交,河道的水位上涨,大小船舶川流不息,上千名码头工人喊着号子下货上货,一派热闹的景象。 小公子在码头附近的海员工会见到了汤姆逊。这位身高接近一米九的英国人坐在三楼的办公室,目光投向窗外欣赏江景。他喜欢这座城,喜欢这座城和他打交道的本地人,与英国人的守旧和讲规矩不同,本地人很懂得人情世故,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绝对不会拐弯抹角。 汤姆逊接过小公子递上的信,打开信封,只见白纸上写了几行英文。苏赴的英文很好,这是与外国人交朋友必备的条件。 “苏先生想提十万块大洋?WHY?”汤姆逊的中文很好,这是他与中国人交朋友必备的条件。 “因为有人威胁他。”小公子没有看过信上的内容,但汤姆逊询问的事情,已经说明了苏赴的意思。 十万块大洋不是一笔小数目,可以在英租界买十幢洋楼,买一千条长枪,组织一个团的人马,如果把现大洋投入进出口贸易,每年至少三倍的利润。苏赴没有直接去英租界的银行提款,说明他不是真的想提这笔钱,而是想告诉汤姆逊,他愿意用十万大洋解决一件棘手的事情。 “你们做事真有意思。”汤姆逊笑道。他在这里待了二十年,十分了解本地人,有事不说破,利用其它方法点出来,他忽然想到了一个本地语“旁敲侧击”,好像所有事都这样。为什么不直接了当说出来呢?因为怕得罪人,怕万一被拒绝伤了面子,本地人看重面子,比命看得还重。 “汤姆逊先生,您愿意帮忙吗?”小公子端坐在椅子上问道。他说话的态度不卑不亢,汤姆逊很欣赏苏赴的眼光。 “先说说你们的麻烦。” “我替叔父教训了一个冯爷的手下,冯爷大概很生气,掳走了他的第八个妻子。” “你是说八姨太?” “是的。” “老冯这件事做的太过分了,你们本地人常说‘祸不及家人’,所有的事都应该放在台面上解决,为什么伤害别人的妻子?” “叔父还不确定是不是冯爷?” “明白,明白。”汤姆逊忍不住笑了。本地人的办事永远都不说破,如果他初来乍到,真他奶奶的无法理解。 汤姆逊立刻给冯爷打电话,虽然刚才还称呼他“老冯”,但在电话里仍然尊称他“冯爷”。强龙不压地头蛇,汤姆逊不愧为本地通。 小公子在他打电话时悄然离开了办公室,过了半个钟头,汤姆逊的秘书请他进去。小公子放下秘书给他泡的咖啡,向年轻漂亮的英国女秘书略略点头,重新回到了汤姆逊的办公室。 “老冯不知道这件事。”汤姆逊直截了当的说道。 “会不会是他手下的人?” “你觉得如果老冯不点头,他手下的人敢动你的老板太太吗?”汤姆逊用本地人的方式反问小公子。 “谢谢您!”小公子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伸出右手。 汤姆逊握住他的手,把桌上重新封好的信交还给他。 小公子点点头,把信塞回前襟。 苏赴仍然坐在八姨太的花园里等他,一杯香茗冒着热气,看来刚泡不久。 “不是冯爷做的。”小公子回复道。 “让小徐去查吧。”苏赴深信汤姆逊,也相信冯爷不是个敢做不敢当的人。 “好。”小公子退下,去找小徐。 天忽然沉了下来,黑云压在这座城的上方,闷热的空气中弥散着淡淡的水汽。 “快下暴雨了!”小公子喃喃道。他看过最近几天的新闻,南方很多地方降下多年未遇的暴雨,由于连年战乱水利失修,各地洪水肆掠,浮尸遍野,根据他的经验,水灾过后恐怕还有更大的瘟疫。 小公子明白,他根本没有办法阻止可能发生的一切,因为连叔父这样的大人物也没有办法,这个国已经病入膏肓了,没有谁能拯救它。 正当小公子为国家感到失望时,一个女人忽然从街边冲到了马路中央,小公子猛踩了一脚刹车,德国产的黑色轿车“吱”的停了下来。撞击的力量很轻,车头贴着女人的腰,因为在租借之外的地方本地人从不讲究规则行人喜欢乱穿马路,小公子的驾车速度一向比较慢。 小公子推门下车,女人却脚步不停的向街的另一边跑去,身后两名穿黑色长衫戴礼帽的男人跟在后面追赶。 这座城每天都在你追我逃,追杀追债,逃命逃亡,小公子早已见怪不怪,但不知为什么,大约暴雨即将来临心情阴翳,他忽然一挥手,手掌恰到好处的切在靠近他的一名男子胸口。 男子由于奔跑时的冲击力量很大,被小公子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击击中后,竟猛地向后掀倒,虽然他的手臂胡乱挥舞想保持平衡,但天气闷热地面湿滑,还是仰躺在地。 他的同伴立刻停下来,二话不说掀开长衫,从腰上抽出一把短刀砍向小公子。这个城市的人们为了生存很多变成了不讲理的野兽,小公子早已料到了,身体稍稍向旁边让了让,短刀的刀刃劈在轿车的引擎盖上,顿时火星四溅,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钢制的短刀也迅疾被弹开。 小公子身形一转来到持刀者身侧,再顺势一挥手拍在他的后脑勺,借着惯性,这人的前额也“嗵”的撞在了引擎盖,刚弹起,又一巴掌拍下去……接连三下,持刀者直起身,却晕乎乎转了一个圈坐在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先躺在地上的人直到同伴坐倒才爬起来,短刀还没从腰上抽出,胸口便挨了一拳,这一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快得根本看不清,而且力量大得不可思议,胸口好像被大锤砸了一下,顿时浑身瘫软,连呼吸和心跳都在瞬间停止了。 “你敢惹‘白练帮’的人?!”坐在地上的持刀者又站起来了,知道眼前的青年不好惹,亮出了帮派的名号。 小公子听说过“白练帮”,这是北方来的一个新帮派,帮众一律使短刀,到这座城不过半年,既非冯爷的人,也没有到叔父那里拜过码头。按说在这座城没有靠山很难混下去,但偏偏他们没人敢动,而且帮众已经过百,叔父派人打听过,似乎是南方军阀派来做内应,帮众多有从军的背景。 “多有得罪。”小公子向二人抱拳施礼。 叔父曾特意交代门徒,莫与“白练帮”结仇,因为南方军阀虽然派系众多,但兵多将广,还有俄国提供军火,一旦形成合力,这座城迟早归其所有。叔父始终向小公子灌输,欲成为“乱世枭雄”绝非靠好勇斗狠,而是要学会纵横捭阖,长袖善舞。 “白练帮”的两名帮徒见眼前的年轻人似乎十分忌惮帮会的名号,其中一位不免得意的呵斥道:你是哪一路的?” “在下无名小卒,何足挂齿?让两位好汉见笑了!”小公子说完回到车里,取出两封各五十块大洋的银元双手奉上。 一百块大洋这么重的谢罪礼,两个“白练帮”的帮众还有什么话好说?喜上眉梢的接过银元之后,还故意沉着脸教训道:“以后看见‘白练帮’办事,都他妈躲着点!”这话显然不仅对小公子说,也对围观的人说。 正文 第四章 白练帮 小公子打发了“白练帮”的人,继续驱车去侦缉队。车开了没多远,忽然车后座冒出一个女人的脑袋。 “谢谢你救了我。”女人说道。 “不用!” 小公子上车时已经看到这个女人,故意没有说破,身在江湖,如果连有人溜上车还未察觉,这条命早已不在了。 小公子在后视镜里观察了这个女人,大概十七八岁,鹅蛋脸,留着齐耳短发,皮肤很白很细嫩,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不安分的望着窗外,看样子家境不错。 “你好厉害啊!一个人就把他们打趴下了……我叫蓉蓉,刚来这儿不久……这儿好大,好热闹啊……你叫什么?”女孩自顾自的说着,像只叽叽喳喳的麻雀。 “他们为什么追你?”小公子问道。 “看我长得漂亮,想拉我做压寨夫人。”蓉蓉晃着脑袋,丝毫看不出刚受到过惊吓。 “如果不说老实话,我马上把你送到‘白练帮’。”小公子把车停下了。苏赴说过,这个世上没有人可以信任,尤其是女人。他相信苏赴,也因为他亲眼见到很多为女人身首异处的男人,殷小平是最近的一个。 “你是谁?”蓉蓉似乎不想告诉他真相。 “下车。”小公子好像会缩骨似的,从座椅与车顶之间的缝隙翻坐在车后座,一手拉住蓉蓉的胳膊,一手打开了车门。 “你捏疼我了。”蓉蓉蹙着眉,撅着嘴,像个淘气的小姑娘嗲嗲的埋怨道。 小公子的命令从来不会重复第二遍,这是他从苏赴身上学到的,如果交代的命令第一次不执行,第二次第三次也不会,除非拿鞭子抽,拿枪顶着头。 蓉蓉被小公子拉下车甩在路边,她等小公子去驾驶室又拉开了车门,小公子回过头逼视着她。她想不到一张那么漂亮的脸一双那么漂亮的眼睛会让人感到害怕,好像阵阵寒风把她吹成了冰棍,她缩回手,眼睛在眼眶里打转,从小到大她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 小公子开车走了,他从倒车镜看了几眼蓉蓉,不知为什么,他感到有些担心。到了侦缉队,他正事还没有谈,便立刻让小徐派两个人去下车的地点。 “是什么人?”小徐拍拍小公子的肩膀问道。他也是叔父的干儿子,两人私交不错。 “刚刚在街上她被‘白练帮’的人追。” “叔父说过,没摸清‘白练帮’底细之前,暂时别和他们发生冲突。” “我不知道他们是‘白练帮’的人。” “呵呵,那个女人一定长得很漂亮?否则怎么会让从来不多管闲事的小公子出手啊?” “是个大妈。” “兄弟,你骗谁也不能骗我啊?我是谁?苍蝇打我眼前飞过,也能分得出公母,何况咱们之间的关系?” 小公子笑了,他只有在小徐面前才会笑,如果他是个女人,也许也会喜欢小徐这样的男人。 小徐身边的女人很多,他也有资格被那么多女人喜欢,因为年轻,因为长得仪表堂堂有钱有势,哪个女人不喜欢年少多金的男人?而且他还很幽默,小徐经常和小公子开玩笑,一个女人如果被你逗笑,离上床也就不远了。 “八姨太被人掳走了。”小公子谈到了正事。 “什么时间?在哪里被掳走的?”小徐遇到案子,脸色立刻凝重起来,何况被掳走了的人是他的第八个干妈。 “昨天晚上,大华剧院门口。”小公子叙述道。 “有没有人要赎金?” “没有。” “为什么不早点通知我?”小徐皱着眉头,俊目盯着脚面,他知道这么晚通知他必定有原因。 “干爹怀疑是冯爷的人。” “不会是冯爷。” “为什么?” “有件事可能连干爹都不知道,八姨太救过冯爷的命。” “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小公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讶,这的确太让人吃惊了,八姨太一个弱质女流怎么救得了冯爷? “我会拿干爹的女人开玩笑嘛?”小徐正色道。 小公子也觉得不大可能,但事情太离奇了,他需要解释。 幸亏小徐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他立刻说道:“八姨太生在离这座城不远的乡下,冯爷去附近办事遇上杀手,躲在八姨太家。八姨太被杀手打了半死也不肯说出冯爷躲在哪儿。” “这件事干爹知道吗?”小公子问道。 “我还没有证据,但消息的来源很可靠。”小徐见小公子又冒出那双寒风似的眼神,连忙又解释道:“我也是最近才打听到,再说,八姨太那会儿才八岁,她也许不知道救的人是谁?” “胡扯!你害了干爹!”小公子意识到,这可能是冯爷布的一个局。 小徐本来不敢多想的,毕竟是干爹的女人,经过小公子的提醒,他也觉得事情不太对。 “虽然没有证据,但八姨太的确出生在乡下,八岁之后,她被城里的大户人家收养,这么巧,冯爷在她进城之前去过她的家乡,而且遭到伏击。不过,谁也没有亲眼看到冯爷与她见过面。” “如果她是冯爷故意布的一颗棋子,谁又把这颗棋子拿走了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会不会有人想帮干爹?替他把危险解除了?” “不会,如果想帮干爹,怎么会冒冒然把八姨太掳走?知会干爹岂不更容易?” 沉默,长长的静,空气似乎凝固了,小徐和小公子坐在椅子上思忖着。 “无论八姨太是否冯爷布下的棋子,先找到再说。”小徐打破了沉默。 小公子点点头。 “咚咚咚!”小徐办公室的门响了三下。 “你要的人找到了。”小徐打开了上锁的门,果然,蓉蓉被两个侦缉队队员夹住胳膊站在门口。 “徐队,人带来了。”队员回报道。 小徐看了一眼小公子,笑眯眯的,什么话也没说,但什么话小公子都明白。 “快放开,这是欧阳公子的贵客。”小徐冲手下说道。 “我没让你把人带来。”小公子责备道。 “你说了吗?”小徐故意挑挑眉毛,瞪着眼睛质问道。 人已经来了,说什么都晚了。 “原来你叫欧阳,是侦缉队的人。” “我是,他不是。”小徐回答道。 “请坐。”小徐礼貌的请蓉蓉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他向来对女人很有礼貌,尤其蓉蓉这么漂亮的女人。 蓉蓉不客气的坐进沙发,偏着脑袋问小公子道:“不放心我?” 小公子没有接话。 “你怎么会惹上‘白练帮’的人?”小徐替小公子问了。 “他们想抓我做压寨夫人。” “谁的压寨夫人?”小徐端了一把椅子,双腿岔开骑在上面,手随意的搭着椅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当然是帮主的。” “你的意思是,你爹抓你回去做他的老婆?” 小公子被小徐的话说糊涂了。 蓉蓉却咬着嘴唇,脸色绯红,看来小徐还真说准了。 小公子登时明白了,蓉蓉是“白练帮”帮主的女儿,刚才追她的两名手下是她的保镖。看来小徐果然不负干爹的重用,这么短的时间已经把“白练帮”的底给摸了。 “徐队,外面有人闹事。”押送蓉蓉来的侦缉队队员冒冒失失的推门进来。 小徐抬手了给了他一耳光,愠怒道“慌什么!?” 队员垂手不敢吭声。 小徐大步走出门外,十几名侦缉队的队员跟在身后,手都按在枪套上,小公子站在他的身边。 门口的阵势果然吓人,五十多人,五十多把白晃晃的短刀别在腰上,小公子发现这五十多人的队伍看似松散,却是部队冲锋时的散兵阵型,为首的没有带刀,大约四十岁上下,相貌斯文,戴一副黑边眼镜,身穿青色绸缎长衫,腰杆站得笔直,一手按住根撑在地上文明棍,一手叉腰,显然是这队人马的头。 “你们是什么人?”小徐问道。他看到齐展展的短刀和为首的男人已经猜到对方是谁,不过按规矩还得问一句。 “白练帮。”斯文的中年人回道。 “您是帮主?” “不错,在下是‘白练帮’帮主宋其言。” “所来何事?” “听闻小女被侦缉队抓走了,特来赎人。” 宋其言说话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威慑。小公子觉得他和苏赴有几分相似,不同之处在于苏赴绝不会为了一件小事亲自出马。 “赎什么?都是误会,快把小姐请出来。”小徐挥挥手,侦缉队的队员立刻让出一条路。宋蓉蓉捏着衣角一步一挪的走到父亲身边,始终低垂着头,不敢看他。 “还有一事,刚才听说有位侦缉队的兄弟帮宋某教训了不成器的徒弟,不知是哪位啊?”宋其言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个人,他的目光像刀,不冷自寒。 小公子没说话,向前走了一步,抱拳道:“宋帮主,刚才那场误会,我已经表示过歉意了。” “不错,不错,年少有为。江湖中人刀尖上舔血,直着腰砍头,但小兄弟愿意低头,愿意放下身段,这一点才难得啊!请问小兄弟师出何处?”宋其言所言出自肺腑,诚意满满,连小公子都有点不好意思。 “在下是叔父的义子。”小公子再次抱拳施礼自报家门。 “好!好!好!久闻叔父大名,宋某迟迟未敢登门造访,今日见其义子,英姿勃发少年英雄,可见叔父是何等人物?”宋其言左右环顾大大的恭维了叔父和小公子。 他这番话不像一个帮会的帮主,倒像一个会拍马屁的翰林,然而小公子和小徐心里都清楚,这样的人才最可怕,正像宋其言所说,江湖人直起腰饮刀不难,难就难在肯低头,做大事的人必须肯低头。 “拿来!”宋其言忽然对身边的手下交代道。 话音落下,站在宋其言身后的一名手下托着一个被红布盖住的黑漆托盘走到小公子身前。 “请!”宋其言挥手说道。 小公子猜测应该是他刚刚送出去的一百块大洋,掀开红布,却不料除了一百块大洋之外还有一双手,分属于两个人的手。 “宋某管教无方,让小兄弟见笑了。”说完,宋其言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白练帮的帮众呈扇形跟在身后,他们好像故意摆出阵势向这座城里的两个大人物示威,他们不怕冯爷,也不怕叔父,他们要在这里扎根。 宋其言身边的蓉蓉走出去几步,忽然回过头向小公子调皮的眨眨眼睛。商女不知亡国恨,这个调皮的帮主之女根本不在乎有人为她失去了两只手。 正文 第五章 暗花 一场瓢泼大雨如期而至,街上的人全都如鸟兽散,雨滴“哒哒哒”落在地面,像城外时而作响的机关枪。 侦缉队二层小楼的挑檐多了一道流坠的雨帘,人的心情似乎放松下来。小徐靠在侦缉队大门边点上一根烟。 小公子笔直的站在雨帘后,望着天空发怔。 “为什么在茶馆杀葛三街的手下?”小徐问道。他嘴里吐出的烟雾随风飘在小公子的脸上,又从雨帘飘进街道,转瞬消失了。 “你从来不问为什么?”小公子回答道。因为小徐是个聪明的人,他可以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 “本来我不应该问的,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但当街杀人这件事,你有没有想过会给干爹惹来麻烦?你一向做事都很谨慎。”小徐望着小公子的背影说道。 小徐能查到市长今晚会在哪一房姨太太家过夜,能查到英租界码头今天进口了多少箱鸦片,小公子也不例外,为了叔父,他会查每个人的底。然后小公子却像一个谜,虽然他一直站在有阳光的地方,但阳光反而变成了他的掩护,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下一步会做什么。 “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葛三街?他难道不该吃点苦头?”小公子仍然看着雨幕,平静的说道。烟雾让他反感,所以在难以驱散的烟雾靠近他蹙了蹙眉。 “你什么时候变得有正义感了?葛三街的确该死,但他是冯爷的人。” “留下他一条命已经够给冯爷面子了。” “冯爷不这么想,他会认为干爹在向他宣战,葛三街是他最器重的手下之一。” “你在怪我?”小公子转过身,怔怔的凝视着他。他的目光如果温柔一些,连男人也会爱上,可惜他的双眸那么冷,像蒙上了一层霜。 小徐有些怕小公子,干爹的手下的能人很多,但能够接班的人只有他,因为他聪明,他够狠,他还很能忍。一朝天子一朝臣,万一干爹出事他会不会留下自己?留下一个实力相当足以威胁其宝座的老臣? “大家都是兄弟,都为叔父办事,怪谁不怪谁还轮不到我说。”小徐回避了他的目光,将还在燃烧的烟蒂远远弹进雨中。 暴雨来时汹涌,去时匆匆,才半个小时,便骤然收了。街上躲雨的人群好像蚂蚁似的,从四面八方涌出来,继续忙碌而单调的生活。 小徐看了一眼天,刺目的光已钻出薄薄的白云,他眯着眼睛戴上墨镜,径直走进街道。 小公子没有问他去哪里,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秘密。 “小徐已经去查了。”小公子回到苏宅向叔父禀报。 “本来我不想问的,你知道,我一向很信任你,一向觉得你办事很稳重,但这件事有点出乎意料。为什么会当街杀人?为什么会请外省人办这件事?我想听听你的解释。”苏赴的问题似乎憋了很久,所以一下子全都说出来。他信任小公子才直截了当的问,才没有让小徐去查。 小公子很感激苏赴,因为他愿意问,说明他还愿意继续相信自己。小公子的回答十分坦白,他说道:“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叫宫之敬的北方人,我们很投缘,喝了几次酒,他谈了很多城外的事。他说北方的学生反对日本人进驻被军政府镇压,死了一百多人,其中有很多女学生;南方的军阀受俄国和法国的鼓动,一路烧杀劫掠向北开进,所过之处哀鸿遍野;西北大旱,数百万人流离失所,许多地方易子相食……” 小公子的情绪看似平静,但内心却波澜起伏,这一点苏赴很清楚。 苏赴第一次遇到小公子在北方一座刚被土匪屠杀过的小城,他全家十几口全部惨遭屠戮,他的所有女性亲属无一例外的赤裸下体,显然在临死之前被不止一个凶手凌辱过。他呆呆的坐在尸体中间,望着满地的血,眼中已没有泪可流。 “葛三街让你想起了过去。”苏赴说道。 小公子点点头,他的眼泪已经在那场屠杀中流尽了,所以他的脸即使因痛苦变得扭曲,却看不见一滴泪。 苏赴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他很想搂住他,像搂住自己的女儿一样安慰他,但是他知道,小公子并不需要,他伤痕累累的心已经足够坚硬。 “我不应该让你去的。”苏赴说道。 小公子摇摇头。 “有机会我想见见你的新朋友。” “他已经走了,去南方,他在南方的军阀中有个朋友。” “他去投军?” “不,他去劝朋友别再跟着军阀干,拉着队伍消灭全国的军阀。” “人有理想是好事情,但也要量力而行。” “我知道。” 苏赴点点头,手按在小公子的肩膀上,年轻人有理想总不是一件坏事。正如他自己,如果没有理想,此刻还在矿井下挖煤。 秦管家来了,他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人,苏赴在矿上做工时,他一直很照顾,还在一次矿井坍方时救过苏赴的命。 苏赴刚在这座城扎下根便把他请来,既报答他,也因为他值得信任。 秦管家的手十分粗大,皮肤黝黑,背微微佝偻,看得出在矿上干了很久,已经刻上职业的印记。 “小苏,有八姨太的消息了。”秦管家说道。他称呼苏赴“小苏”,在这座城里,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这样称呼苏赴,足见他们之间的关系。 “您说。”苏赴对他也很尊敬。 “有人悬红十万块大洋,找李秀儿。”秦管家说道。“李秀儿”就是八姨太做姑娘时的名字。 “谁?”苏赴问道。 “不是我们的人。” “好,谢谢您!” 秦管家走了,迈着碎步,因为在矿井下弯着腰爬行太久,他的脚再也迈不开大步了。 苏赴望着秦管家的背影,似乎看到当年在矿井下的那段苦难岁月。 “干爹,有件事小徐还没有和您说……”小公子说道。他想到了出悬红的人,但不想让小徐受责罚,所以才加上一句,“他不说是因为还没有证据。” “小徐做事向来谨慎。”苏赴说道。 “八姨太救过冯爷的命,这笔悬红也许是冯爷出的。”小公子禀告之后又将小徐查到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救人的事八姨太早已和我说过,但她不知道救的人是冯爷。” 小公子想说您真的相信吗?但忍住了,苏赴如果说她不知道,那就真的不知道,哪怕中间有什么曲折。 “你立刻放出消息,有人愿意出二十万大洋的暗花,谁只要杀了掳走八姨太的人,就可以领走这笔钱。” “这样做八姨太岂不是很危险?” “既然有人想搅浑这潭死水,我乐意奉陪。”苏赴说完忽然笑了,兴奋的笑。 普通人遇到麻烦往往喜欢愁眉苦脸,像苏赴这样的大人物遇到麻烦,反而觉得兴奋,因为可以刺激他拿出久违的激情。一个江湖人的生活如果太平静,太安逸,离死也就不远了。 小公子明白苏赴的意思,为了让死水激起浪花再重新归于沉寂,他宁愿牺牲八姨太。 “暗花”是买命钱,是见不得光的买凶杀人,所以不能像寻人启示或官府的通缉令,登在报纸、贴在街头巷尾。在这座城,将消息传出去必须靠一个人。 “夜巴黎”夜里开,在法租界的友丰路上,十一点过后,全城不安分的男人们几乎都到了这里。三幢连在一块儿的洋楼,几百个艳丽的女人穿着叉开到腰上的短旗袍,美国的长筒丝袜,喷着法国的香水,或站、或坐、或躺在这座奢靡淫乱的妓院里,这儿是家庭主妇的禁地,是男人们的天堂。 小公子厌恶“夜巴黎”,也厌恶这里的男人女人,但这里却是苏赴产业,在乱世之中,有什么比卖烟土、开赌档和妓院更赚钱的生意? 这座城不大,没有消息可以瞒太久,夜巴黎的老板是谁,小公子又是谁,人人都清楚。所以小公子走进夜巴黎时,男人女人都盯着他。他像一道阒然独立的光,照亮了这昏暗糜乱的荒淫之地。 男人们羡慕他,因为他可以享用这里所有的女人。女人们渴望得到他,因为他太英俊了,妓女也是女人,哪个女人不喜欢英俊的男人?何况一个比女人更漂亮的男人? 吴先生也在看他,笑眯眯的向他点头。 小公子也看见吴先生,他永远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永远抱着两个微胖的女人,吴先生向小公子说过,他喜欢胖一些的女人,因为她们有“干劲”。 吴先生爱逛窑子,却实在不能算个坏人,喜欢和不同的女人上床是某些男人的天性,谁也不会因为这种嗜好把他们放在坏人的筐里。 吴先生不但不是个坏人,还是个人人都喜欢的人。这座城里人人都知道,“有麻烦找叔父,有消息找吴先生”,吴先生会给所有提供消息的人一个满意的价格,远远高于这个消息的价值。 有人说吴先生是个慈善家,但小公子清楚,他不是。消息这种东西,对需要的人来说价值连城,对无关的人来说一钱不值,吴先生懂得收消息,也懂得把消息卖给最需要的人。 最需要的人,自然出价最高,所以吴先生很会赚钱,也很有钱。 正文 第六章 阿四和吴先生 小公子走到吴先生身边,两个妓女立刻向小公子抛媚眼。她们长得很普通,也已经不年轻,厚厚的脂粉和昏黄的灯光掩饰了年龄,如果她们白天走在街上,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但在这里,她们却仍然受男人的欢迎,因为她们够性感,够放荡,懂得撩拨男人的情欲。 吴先生抽出放在她们夸张的丰乳上剐蹭的手,在她们肥硕的臀部上掐了一把,又拍了拍,两个女人识趣的走开,留下吴先生和小公子。 “坐。”吴先生拍拍身边的沙发。 小公子没有坐,他觉得脏,他觉得这里每一个地方都很脏,没有地方可以坐。 “小兄弟,你一定没有尝过女人的好处,如果尝过了,你会喜欢的。”吴先生了解他,了解这座城里所有有地位、有名望的人。他觉得小公子即使离开叔父,也会很有名望,他为此还和冯爷打过赌,三年之内他会离开叔父。三年的时间快到了,他做好了输钱的准备,因为他没有想到小公子比他判断的更忠诚。 “叔父出二十万暗花,买掳走八姨太的人。”小公子说话很简洁,一个字都不多说,因为他厌恶这里,一秒钟也不想多待。 “谢谢!”吴先生说道, 他的确应该感谢小公子,因为这条消息的价值足够和这里所有的女人过夜。 “十万大洋的悬红是谁出的?”小公子的问道,他在用一条消息换另外一条。这座城里所有人都在做生意,小人物做小生意,大人物做大生意,做生意的唯一法则就是不能吃亏。 “汤姆逊。”吴先生回答道。 小公子并未觉得意外,汤姆逊和叔父是生意伙伴,他不希望叔父的女人出事,也不希望叔父出事。 “谁掳走了八姨太?” “连小徐也没有查出来,你觉得我会知道吗?” 小公子忽然伸手打了一个响指,侍者立刻走过来。 “给吴先生送一瓶最好的法国红酒。”小公子交代道。 “好的!”侍者连连点头。 不能让对方吃亏,这是小公子做生意的原则,也是叔父的。他刚刚多问了一个问题,所以拿一瓶上等红酒招待吴先生。 “谢谢!”吴先生向他点点头。 小公子走出“夜巴黎”,深深吸了一口干净的空气。明天早上,这座城黑白两道应该都能收到叔父出二十万大洋暗花的消息。但他还必须找一个人,一个不喜欢钱,也不喜欢女人的人。 乱世之中什么人最多?毫无疑问是乞丐。国家的东南西北处处战乱处处荒芜,唯有这座城“朱门酒肉臭”,自然变成乞丐的乐园。 乞丐阿四住在城隍庙,这里是他的家。小公子来到了他的家,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城里有多少乞丐?” “昨天还有十万零八千四百个,今天少了三个。” “您这么肯定?” “因为那三个人不守规矩,刚刚被赶出城。”阿四笃定的说道。 小公子没有做过乞丐,但他很同情乞丐,如果不是叔父,他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所以他宁死不坐“夜巴黎”的意大利沙发,却愿意坐在阿四身边落满灰尘的蒲团上。 阿四很老了,须发全白,却仍然被人称作“阿四”,一个南方对年轻人的称呼。 “四爷,我想打听一件事。”公子以晚辈的口吻说道。虽然他们的地位悬殊,但小公子很尊敬他。 “小兄弟,我们之间还用得着客气吗?”阿四说道。 这句话让小公子很感动。他们相识七天,见过两次,但他已经把自己不当外人。这个谁也不信谁的年月,友谊总是弥足珍贵的。 “叔父的八姨太被人掳走了,他出二十万的暗花买劫匪的命。”小公子说道。 “我已经听说这件事了。”阿四说话时敲了敲身前的破碗,而在他敲碗之前小公子听到远处依稀传来敲碗的声音。 “您是指八姨太被掳走?” “暗花。” 小公子惊讶的看着他,二十万暗花的消息到目前为止仅有三个人知道,叔父、他和吴先生。叔父不会透露,吴先生还在“夜巴黎”,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城隍庙,难道吴先生传递消息的速度如此惊人? “你看过蚂蚁传递消息吗?我看过,还仔细的研究过。一个蚁穴里有数十万蚂蚁,只要有一只发现了食物立刻碰碰同伴的触角,一只传一只,数十万只蚂蚁会用最短的速度赶过去,乞丐就像蚂蚁。”阿四间接向小公子透露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是关于丐帮的,他们一定用某种特殊的暗号传递消息,而且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小公司不禁思忖,既然消息传到阿四这里,难道他就是“蚁王”,丐帮的帮主? “您知道八姨太被谁掳走了吗?”小公子问道。如果阿四是丐帮的帮主,他极有可能知道八姨太的下落。 “不知道。”阿四回答道。 小公子有些失望,但他原本也没有打算问出多少消息。 “你看这是八姨太的东西吗?”阿四说着掏出了一只碧绿色的吊坠。 小公子接过去仔细辨认,竟然是八姨太耳环上的半截吊坠,这是小徐送给叔父的礼物,和叔父戴的玉扳指本来是一套。 “您从哪里得到这个吊坠的?” “我不知道吊坠的主人去了哪里,但我听说她上了一辆车,开往城外,有人在城外捡到了它。” “您的意思是八姨太自己上的车?”小公子说着把吊坠还给阿四。 阿四接过吊坠,点点头,抚弄颌下的白须,又说道:“出城十五里到处是鹿将军的兵,连乞丐也不能在那里讨饭。” “八姨太去了鹿广陵的兵营?”小公子越发讶异,八姨太怎么会去见鹿广陵?难道他们是旧相识?八姨太不是被麻袋装了送出城,而是被一辆车,这么明显的线索小徐为什么查不到? 阿四透过遮住眼睛的白发望着小公子,小公子也望着他。他隐约的目光竟那么敏锐,根本不像一个七旬的老人。 “您究竟是谁?” “我是阿四,一个老乞丐。” 小公子感觉这个世界忽然变模糊了,之前他觉得自己看得很清楚,白的、灰的、黑的,人人都在各自的路上走,谁也不会踩进别人的路。但现在,他发觉所有的路都并在了一块儿。 “小徐早已摸清了八姨太的下落,叔父也是,只有我还这么傻……”小公子喃喃道:“叔父出二十万暗花因为知道八姨太不会有危险,也知道没有人能杀得了鹿广陵。可是为什么呢?叔父不敢得罪鹿广陵,又怕被戴绿帽子?”这是唯一的解释。 “小兄弟,眼见未必如实,我也只是听说,但这吊坠是真的,你拿回去吧。”阿四说道。 小公子接过吊坠,好像明白了阿四的暗示。如果八姨太被鹿广陵请到城外,为什么会留下吊坠?难道八姨太并非自愿,故意留下的线索?鹿广陵为什么接走八姨太?难道贪图她的美色?鹿广陵对女人的兴趣并不大,何况他和叔父私交不错,冯爷之所以忌惮叔父,多少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 难道叔父和鹿广陵翻脸了?挟持八姨太让叔父就范?也不会,鹿广陵身为一代枭雄,使出如此下三滥的手段,将来还怎么带兵? “眼见未必如实,眼见未必如实……”小公子拿着吊坠走出城隍庙,竟忘了和阿四打一声招呼。 夜深了,乱世偏安的城很少见灯火,男人躲在床上搂着女人,女人躺在床上搂着孩子,危险随时都会降临。 小公子驾驶的汽车灯光次第划破漆黑的夜,十几分钟后,他的车停在了小徐的公馆楼下。他没有敲门进去,而是翻到二楼,从一扇开着的窗户跳进去,他希望能窥见小徐的秘密,而在今晚之前他连想也没有想过。 卧室里传出男女交媾的呻吟,小公子径直走过去,轻轻推开门,小徐仰躺着,一个赤裸的女人坐在他的身上扭动纤腰,大口喘着粗气,长发在光滑的后背来回甩动。 “原来你喜欢这一口?”小徐看见了小公子,他笑眯眯的戏谑道。 女人吃了一惊,回过头看见小公子,连忙从他的身上滚落,扯过被子盖在身上隐私的地方。 小徐还那么躺着,身材匀称健美,看得出每天都在坚持运动,干他这一行,必须身手敏捷。 小公子在客厅等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小徐穿好衣服到客厅来时,水只剩下半杯。 “你好像很渴。”小徐一语双关道。 “你查到了什么?”小公子质问道。 “我现在是你的手下吗?”小徐虽然还在笑,但话锋也不客气。 “你已经都告诉干爹了?” “当然,否则干爹怎么会出二十万的暗花。” 小公子心里很不好受,原来干爹已经不再信任他了。这种不信任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对付葛三街那件事吗?不,葛三街的事才刚处理完,也许更早。难道因为宫之敬?他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 “我们还是不是兄弟?”小公子拿小徐没有办法,但他迫切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通常拿兄弟说事,证明彼此之间已经有裂痕了。”小徐毫不避讳的说道。 “本来我从没想过,但八姨太的事情,让我不得不这么想。” “兄弟,你不用多想,叔父和我还是很信任你的,只不过有些事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什么事?” “你的朋友宫之敬拿了你的通过信函企图暗杀鹿广陵。” 小公子惊得说不出话来。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宫之敬暗杀鹿广陵,而他是小公子的朋友,小公子又是叔父的人,鹿广陵会怎么想? “你还记得叔父下午和你说过什么吗?他问你最近交了什么朋友,你告诉他有个朋友叫宫之敬,如果你没有说出他的名字,恐怕这二十万暗花买的就是你的命。” 小公子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竟然这么糊涂。 “放心,为了你干爹甘愿与鹿广陵翻脸,可见在他的心目中,你比八姨太更重要。”小徐边说边给他和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小公子接过杯子一饮而尽,他从不喝酒,但他现在已经不知道自己喝的是什么。 “鹿广陵死了吗?” “坐镇一方的诸侯会那么轻易被干掉吗?” “现在怎么办?难道真和鹿广陵开战?”小公子陡然没有主见,竟询问起小徐来。鹿广陵还活着的消息多少让他宽慰一些。 “鹿广陵手下有一万多人马,你觉得叔父是他的对手吗?”小徐终于不再笑了,一幢大厦如果倒了,住在里面的人还会幸免吗? “可以请汤姆逊和其他外国人出面调和。” “看来你还不算太糊涂。” 小公子松了一口气,看来事情仍然有回旋的余地。 “叔父知道你会来,让我见到你,立刻去苏宅见他。”小徐抿了一口红酒,并拢食指和中指做了一个举枪的动作说道:“下次如果你再从窗户进来,我保证一枪崩了你。” 小徐这句话有些开玩笑,有些当真,但小公子已经没有心情去判断了。 正文 第七章 开战 小公子驱车赶到苏宅时,铸铁的大门外站了两个穿粗布衣服,背长枪的男人。见到小公子车停在门口,其中一位走到车窗,探头向里张望。 小公子知道他们是干爹的手下,过来查看的叫大毛,仍然在门口举枪对准车头的叫二毛,他们是兄弟俩,枪法出众,如果他们决定杀人,五十米之内没有人可以活着。 他们配合的很好,比如现在,大毛询查,二毛举枪,一旦车里的人敢轻举妄动,子弹肯定会穿过他的脑袋。 大毛和二毛是叔父最得力的手下,他们极少露面,露面即意味着死亡。因为他们不喜欢把人打伤打残,虽然他们的枪法精妙指哪打哪,他们喜欢杀人,杀人似乎是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 “少爷,是您啊?”大毛笑呵呵的说道。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鼻子和眼睛也圆圆的,用本地话说长得很“讨喜”,让人看着很顺眼。大毛不仅面善,而且与谁说话都和和气气,如果不知道他的名字,谁都以为这是个溜须拍马爱讨几个赏钱的门房。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小公子打开车窗问道。 “昨晚刚到。”大毛回答说。 “叔父起来了吗?” “他好像一夜没睡。您赶紧去吧,搞不好是在等您。” “辛苦了!”小公子说完打算松开刹车。 “少爷,您今天开车可得悠着点,沿着路开。” “为什么?” “老雷也来了。” “谢谢。” 小公子松开刹车,大毛挥挥手,二毛打开了苏宅的大门。老雷来了,意味着苏宅布满了“雷”,意味着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老雷不姓雷,之所以叫他老雷,因为他是制作炸弹的行家。据说他年轻时被公派到英国学化学,他的成绩非常出色,尤其喜欢研究炸药。他制作的炸药之精良,连向来以炸药祖宗自居的英国人也赞不绝口。 小公子的车开得格外谨慎。因为老雷的炸药很敏感,威力也大得惊人,一个拳头大小的炸药,足以让他和这辆车支离破碎。 秦管家站在南园的主楼前,黑漆漆的脸,炯炯的眼神,因为多年在井下没日没夜的挖煤,即使熬夜还那么精神。 小公子的车停在主楼前,秦管家向他招招手。 “秦伯,您还没睡。”小公子下车向他打招呼。 “你干爹也没睡,一会儿说话注意点,他今天没有笑过。”秦管家叮嘱道。他喜欢小公子,也了解苏赴,一个天天把笑容挂在脸上的人忽然不笑,心里肯定打翻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而且大毛二毛来了,老雷来了,还有一百五六十个人藏在苏宅的各处,他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空气紧张地让人喘不过气。 山雨欲来风满楼,小公子何尝没有感受到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的脚步很轻,即使如此,苏宅外的林木草丛间仍旧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知道此刻他的背后正几十双眼睛,几十把枪对着自己,哪怕他是小公子,哪怕他是叔父的义子,叔父最信任的人,如果他敢做出任何不利于叔父的举动,他的身上也会被子弹打成筛子。 苏赴在书房等他。 苏赴真的没有笑,但也并非如临大敌,淡淡的,好像在思索,这已是小公子所见的最不平静的表情。 小公子向苏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个动作代表了很多的含义,懊悔、自责、尊敬……以及愿意承担一切。 “我说过,无论你做错了任何事我都会原谅你,因为你是我的儿子。”苏赴很少像说这句时一样饱含了深情。 一个迷途的人,听到哪一句话比“你是我的儿子”更让他激动?这句话意味着原谅宽恕和没有道理可讲的信任。 小公子快掉泪了,如果不是他已没有眼泪。 “我这么做不完全为了你,因为我是叔父。鹿广陵掳走了八姨太,如果我不做点什么,外面的人怎么看?外国人?北方的政府、南方的军阀、各省的督军……一个人连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的人,还值得与他合作吗?如果失去他们的信任,靠外面的几千几万个兄弟行吗?大毛二毛的枪法再好,老雷的炸弹再厉害,能抵挡多少人?三天?也许不出三天,冯爷、护城军、巡捕房……所有势力都会和我们开战,这场仗能打得赢吗?既然打不赢,还不如和鹿广陵赌一把!”苏赴这番话意在点醒小公子,宣战不是为了打赢,而是为了告诉所有觊觎叔父地位的人,敢惹叔父的人,绝不会全身而退。 “这个国家为什么会乱?因为军阀们以为掌握了一支军队,与一个外国势力勾结就可以号令天下。他们你打我我打你,打得两败俱伤才发现外国势力何止一个?哪一个会让第三国支持的军阀势力统一全国?现在军阀们想通了,开始割据一方,搞自己的小王国,但外国人不会容许这种情况发生,因为他们希望插手这个国家所有的事务,从中牟取最大的利益。这座城为什么能够偏安一隅?因为英法美德日……凡希望染指这个国家的人需要一张谈判桌,一副棋盘,他们在这里谈,在这里争,他们在这里走的每一步棋都会影响全国的形势。” 苏赴很少向小公子谈这么多、这么透,他似乎希望把自己对形势的所有判断灌输给小公子。小公子清楚,他说这么多,因为他和鹿广陵开战并没有获胜的把握。 “砰砰砰!”从苏宅门外传入一连串的枪声。看来大毛二毛以及苏赴埋伏在外的人马已经与人交火了。 战斗已经打响了,小公子的神经立刻绷了起来,他的手上赫然多出两把德国制造的勃朗宁手枪,枪口微微上提。他的人站在书房中间,随时可以对准门和窗两个方向,如果有谁敢进入书房,他会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收起来,这不是鹿广陵的人。”苏赴镇定的坐在椅子上,命令道。 “不是他的人,是谁?”小公子问道。他的枪还握在手上。 大战在即,哪怕违抗命令,也必须保证苏赴的安全。 “冯爷的人,他们来探听消息。”苏赴说完,枪声也戛然而止。 “他派人来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和鹿广陵开战。”小公子说话间已收起枪,快得根本无法看清从哪里来到藏到里去。 “坐下喝杯茶。”苏赴说着,给小公子倒了一杯南方的功夫茶。茶杯比拇指还小,小公子用纤长的手指捏住杯子,微微抿了一口,之后才把剩下的茶全喝下去。 苏赴笑了。 “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喝功夫茶,烫的你把茶杯都扔了,你还记得吗?那年你大概十岁吧!”苏赴微微偏过头看看窗外。生死存亡的时刻,他竟回忆起了有趣的往事。 “当然记得,到现在我喝茶还不敢一口气喝下去。”小公子也镇定下来。他的个性本来很沉稳,这也是苏赴看重他的原因,不过与鹿广陵开战皆因他交友不慎而起,令他背负了沉重的包袱,所以才有些失常。 “时间过得真快。”苏赴感慨道。 天亮了,晨曦从窗外树梢的缝隙钻进来,一点一点吞没了书房的灯光。鹿广陵和外国人有协议,不会派一兵一卒进入这座城,所以这一仗只能是暗战。白天对双方来说都有一个喘息的机会。 “干爹,您去睡一会儿。”小公子说道。 “我不困,你让兄弟们去睡吧。”苏赴说完走到书架,取出一本书,随手翻看了几页。 小公子退出去,帮他关上门。 秦管家还在书房外候着。 “秦伯,干爹有我照顾,您去休息吧。” “好。”秦伯应声走了。 小公子走出主楼,花园里仍然看不到一个人,他们藏得十分隐蔽,即使在阳光下也很难发现。 “甲队、丙队和申队先去客房休息,乙队、丁队、壬队休第二班,剩下的四队休第三班,每班休四个小时。晚八点之前,各队回隐蔽位置。”小公子好像在对空气说话。但很快从花园各钻出几十个人,他们矫健的身影在阳光下刚出现,便又再次消失了。 十队人马是苏赴的精锐卫士,但不是全部,谁也不会刚开战就把全部兵力列于阵前。这些人马都是苏赴精心调教过的,在哪里埋伏,怎么配合,如何将敌人引入老雷布置的炸药机关……这些忠心的人不知道训练了多少次,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类似今天的行动。 小公子会和他们一起训练,有时会担任指挥官,苏赴说过,如果他不在,所有人听小公子的命令。 小公子安排好轮休之后,躺在主楼门前的摇椅上,不多会便睡着了。他太疲倦,连续一天一夜的奔波,连续不断的意外,换成同龄人早已垮了。 一名叫婉儿的女佣给小公子盖了一条毛毯。阳光照在他漂亮的脸上,谁都忍不住多看几眼,婉儿今年才十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更无法抗拒他俊美的容颜。 正文 第八章 平衡 午饭过后,汤姆逊先生来了,穿了一件非常正式的燕尾服,戴着高顶礼帽。走到主楼的门厅前,他看见小公子正悠闲的沐浴在午后的阳光里。 “小公子。”汤姆逊主动打了一声招呼。 “您好,汤姆逊先生。”小公子迎上去向他微微鞠躬。他老远便看到汤姆逊,在非常时期,任何人出现在通往主楼的花园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汤姆逊先生的到访,应该已经由门房电话通知了苏赴,否则花园里早有暗藏的卫士把他团团围住。他一向带着身边的随从大约也被门房扣下,此刻危机四伏,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潜在的威胁,连苏赴也顾不得那么多礼数了。 “干爹在书房,我带您去。”小公子躬身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过去汤姆逊来都由佣人或秦管家领去,但现在佣人们在伺候过苏先生和小公子吃喝之后一律退出主楼,此举既不让卫士分心,也可保证他们的安全。 秦管家这段日子非常忙碌,他必须保证苏宅的后勤供应,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万一苏宅被围,饮食将成为胜败的关键。 小公子听苏赴说过,他早年曾进入过德国的士官学校,给他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本国和西方的军事著述中对于后勤补给重要性的阐述简直不谋而合。苏赴还推荐小公子读一本德国军事天才著述的《战争论》,因为只有英文版,而小公子的读写稍有些困难,所以读了一年还未读完。 小公子领着汤姆逊来到苏赴的书房门前,轻轻敲了敲门,朗声说道:“汤姆逊先生到了。” 苏赴说道:“请他进来。” 小公子打开门,把汤姆逊先生请进去。 “欧阳,你在门口等一下小徐。”苏赴这句话等于婉转的表示了希望单独和汤姆逊见面。 “好的。”小公子关上门,重回到主楼门前的摇椅上坐下。 五月午后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目,暖意拳拳,人在阳光下久了四肢会感到懒洋洋,大脑也会感到晕眩。小公子故意这样坐着,借以锻炼自己在特殊情况下的观察力、判断力以及反应的能力。类似的锻炼还有很多,他必须时刻保持在一瞬间作出反应的能力。 小徐还未出现,他便通过藏在树上的一名卫士发出的暗号得知有人过来。小徐好像对这场危机并不感到紧张,沿通往主楼的花园小径优哉游哉的漫步,不时向草丛、灌木和树干点头微笑,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个傻子,但他非但不傻,而且聪明得连小公子都自愧不如。 小徐从未参加过苏宅的防卫演戏,却能通过最细微的变化,最微不足道的痕迹,找到所有卫士的藏身之处。 小公子不禁思忖,如果他是鹿广陵派来的刺客,这些卫士还能继续保护干爹吗?“幸好小徐是自己人。”他暗暗宽慰道。 “我真嫉妒你,怎么晒脸还这么白?”小徐一如既往的与小公子开玩笑。 “男人脸黑脸白重要吗?”小公子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回敬了一句。在多年前,他们才十二三岁,小徐便老说小公子长得像个姑娘家,有回和几个小伙伴竟合伙扒掉了小公子的裤子,不料小公子裤裆里那根粗大的玩意儿吓了他们一跳。打那之后,他们再也不敢笑话小公子长得像个女人。 人遇到危险时,难免回忆往事,回忆那些惊心动魄又化险为夷的时刻,因为这些回忆能让人增加战胜危险的信心和力量。 “汤姆逊先生的车为什么停在门外不开进来?”小徐问的时候点燃了一根香烟。 “老雷在。”小公子回答道。 “哦!”小徐点点头。他认识老雷,知道有老雷在地方,谁也不敢乱开车。 “暗花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吗?”小公子问道。 “当然,老吴这个人虽然好色,但买卖消息的本事谁都比不了。我来之前,听说已经有不少人找吕胖子买家伙,好些‘大家伙’。”小徐回答道。吕胖子是法租界最大的黑市军火商,“大家伙”指的是机关枪、手榴弹……搞不好还有德国造的野炮,只要有钱,他连最新式的飞机也能弄到。 “二十万的暗花好像不够。” “有些不是为了暗花。鹿广陵的大少爷一向无法无天,连市长的小姨子、白俄参赞的老婆也敢动,眼下叔父和鹿广陵开战,岂不是天赐良机?” “你的意思,市政厅和俄国人也想趟这趟浑水?”小公子暗喜道。预料到有人会借机对付鹿广陵,但没想到其中还包括俄国人和市政厅,有了这两大势力伺机在恻,叔父的胜算岂非大了很多。 “亏你在叔父身边那么久,难道不清楚为什么咱们这儿风平浪静,城外到处打得鸡飞狗跳?叔父不常说嘛,平衡,因为平衡,外国人、市政厅、冯爷、鹿广陵、干爹,还有城里大大小小的帮派都在努力维持平衡,只有平衡这座城才不会乱,不会乱意味着大家都有利益,全国有钱有势的人都会来这里做生意,知道一天咱们这儿的贸易量有多少吗?一个军阀一年的军饷。干爹和鹿广陵开战,双方都在争取各方的支持,如果各方都不支持,或者你支持鹿广陵他支持干爹,一场势均力敌的仗什么时候能打完?谁还敢到这乱哄哄的城里做生意?” “你的意思,各方已经商妥支持干爹,打鹿广陵?” “日本人还在观望,他们的态度非常关键。第一,城里有三千名日本海军陆战队,训练有素,足以抗衡鹿广陵的军队;第二,出海口不远有一艘日本战列舰,大口径火炮可以直接打到鹿广陵的军部;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欧洲战云密布,随时可能开战,英法俄以及德国人都会卷入这场战争,一旦欧洲开战,远东将成为日本人的天下。” “你说的,我略知一二,能不能让美国人出面说服呢?日美的关系向来不错。”小公子虽然绝非不懂时势之人,但不如小徐身在侦缉队拥有庞大的消息网络。 “美国都他娘的生意人,有利可图的事情找他们办绝对没问题。吃力不讨好的事,他们绝不会做。” “这城里风平浪静,生意能够安安稳稳的做下去,对美国来说岂不是最大的好处?” “生意人八面玲珑,美国人十面玲珑,谁都不会得罪。拉日本人打鹿广陵,鹿广陵垮了,日本人的势力必大,平衡被打破了,欧州各国必听命于日本,利自然也都归了它。本来美国人一直在等欧洲开战,乘他们无暇旁顾的机会将这片国土上属于欧洲各国的利益占为己有,你说美国人现在会做这种傻事吗?” “你刚刚还说,日本人的态度很关键。” “欧美各国希望日本在这件事上能够保持中立。” “日本人狼子野心,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这是自然。所以这场仗必须快,越快越好,在日本人插手之前打掉鹿广陵。汤姆逊今天来应该就是谈这件事。美国和英国的军舰三天后到港,如果鹿广陵不滚蛋,美英会开炮赶他娘的走。” 小公子听完小徐的分析,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妥。如果美英支持干爹向鹿广陵开火,干爹岂不是背负了一个汉奸的骂名?虽然军阀们都有外国势力撑腰,但为了争取爱国人士的支持,还没有哪一个军阀请外国人公开出兵相助。干爹开了先河,必然成为万民唾弃的对象,他非但不能在城里立足,连这国家恐也容不下。 小公子与小徐正在商议,大毛和二毛领着一个穿黑西装戴黑礼帽手拿文明棍的小个子男人来到主楼。此人皮肤略黑,戴着黑框眼镜,上唇还有一撮黑厚的胡须,表情十分严峻。 “鄙人黑野三郎,求见苏先生。”黑野三郎取下礼帽放在胸口,微微躬身,看上去彬彬有礼,但目光却带着藏不住的阴险。 “叔父正在见客,请到客厅稍候。”小公子说罢请黑野三郎走进客厅,大毛二毛听说是日本人,扛着枪也跟了进去,小徐走在最后。 佣人们都被清出主楼,小公子亲自给黑野三郎泡了一杯茶。 “谢谢!”黑野三郎的本地话说的与汤姆逊一样好,应该也是个本地通。 小公子坐在黑野三郎对面,互相对视了几眼,小徐也不知在哪里逛了一圈,走到黑野三郎的身边打开镀金烟盒,给他敬了一支烟。 “谢谢!”黑野三郎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小徐用打火机帮他点着,他自己也点了一根。 烟雾在客厅里飘来荡去,很快弥散了整个角落,然而却没有谁主动打破沉默。小公子在思考这位日本人此来的目的,帮干爹还是调停?干爹会和日本人合作吗? 大毛二毛站在小公子身后,他们的手紧紧握住枪把,眼睛死死盯住黑野三郎,如果他敢轻举妄动,保证在一秒钟之内解决他。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厅的气氛十分压抑,让人很不舒服,坐在沙发上的小徐伸了个懒腰,起身出去透气。 正文 第九章 黑野三郎 苏赴和汤姆逊并排走出了书房。汤姆逊脸色凝重,叔父也没有笑,看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并不顺利。 小公子向他们介绍了黑野三郎。 听说是日本人,汤姆逊很有兴趣的和他握手,并问起他的职务。 “在下日本三银株式会社的经理。”黑野三郎说道。他认识汤姆逊,知道他在英租界的地位,所以语气恭谦,还深深鞠了一躬。 “我叫汤姆逊,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汤姆逊伸出手,与黑野三郎握了一下。黑野三郎的手非常有力,汤姆逊也加重了一些力量,但黑野三郎似乎不愿意与他斗力,迅速抽回了自己的手。 “有机会希望能和汤姆逊先生合作。” “会有的。”汤姆逊略略点头,戴上礼貌走出了客厅。看得出,他对日本人也没有什么好感。 小徐在门外吸烟,苏赴派他送汤姆逊。 “你们累了,去休息休息。”苏赴又对大毛二毛交代道。他的意思很明确,接下来的谈话不希望他们在场。 大毛二毛心里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服从了命令。 客厅里剩下小公子、苏赴和黑野三郎三个人。 小公子没有走,因为日本人和冯爷关系密切,而且眼下这种形势,谁都不能不防。 苏赴也没有让小公子离开的意思,招呼黑野三郎坐下,自己坐在他的对面。小公子十分有礼的垂手站在苏赴身侧,如果黑野三郎敢轻举妄动,他的勃朗宁手枪可以立刻要他的命。 “在下代表日本领事和苏先生谈一谈。”黑野三郎开门见山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谁都清楚,日本商会在这个国家都带有军事目的,一些还有军方的身份。 “请说。”苏赴微笑道。他轻松的表情让黑野三郎有些钦佩,此时此刻还能如此镇定,足见其非等闲之人。 “在下和日本领事大人久闻苏先生乃当世英雄,闻名不如见面,人果然器宇不凡……” “黑野先生,客气话可以不必说了,还是说说您此行有什么目的吧?”苏赴打断了他的话,显见他对日本人的态度。 “领事大人得知您和鹿将军发生了一些误会,希望能够出面调停,化干戈为玉帛。” “您和您的领事大人真的想调停吗?我怎么听说,您国家军舰的炮口已经对准了我的宅子?是不是我不愿意化干戈为玉帛,军舰就会开炮,把这里和我本人全部炸毁?”苏赴毫不客气的指出了日本人的险恶用心。 “您的身份我们都知道,与鹿将军开战,势必会很大的流血事件,这是我们日本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我们日本国希望和平。”黑野三郎说了一句言不由衷连他自己也觉得可笑的谎话。 他说这番话,完全因为感到惊讶,感到措手不及。苏赴竟了解到日本海军的动向,这个机密情报他出发之前才从领事那里得知,本来用作逼苏赴就范的杀手锏,没想到还没有使出来便被识破。 “真的吗?可据我所知,你们我们国家的土地上制造了不少流血事件。” “这是我们日本军队为了维护地方治安,采取的剿匪行动。” “也就是说,我不同意调停,你们就要再次剿匪?” 黑野三郎没有接话,意思非常明显。他没有料到,这位一代枭雄竟然对可能发生的炮击不屑一顾。谈话才刚刚开始便陷入了僵局。 小公子听到他们的谈话,对日本人有了新的认识,难怪自近代以来日本军队从未吃过败仗,因为他们总是提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他知道干爹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日本人的调停,虽然他也不想打,但绝不是在大炮的威胁之下。 黑野三郎遇到强硬的对手,身体从靠着沙发前倾,双手交叉放在茶几,看得出他准备退让了。 “我们日本军部不听命于领事大人,他们有权判断危机的地区,并作出相应的作战准备。请苏先生不要太担心。” “我根本不担心,如果你们敢开炮,我保证这座城会立刻失去电力供应,轮船无法卸货,市内交通瘫痪,商铺歇业……”苏赴的语气并不重,但每一个字都很分量,这种话如果换一个说,根本像个玩笑,但他是叔父,一个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实力的大人物。 “您在威胁我们大日本帝国?”黑野三郎十分气愤,一拳砸在茶几上。在他的外交生涯中,还是第一次遇到敢于威胁他的本地人。 黑野三郎的愤怒与苏赴的平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谁都能看出,这场谈判黑野三郎已经输了。 “我谢谢您的好意,如果没有别的事,欧阳,帮我送客。”苏赴挥挥手,虽然这个动作是对小公子做的,但沙发上的黑野三郎却觉得主人在撵一只烦人的苍蝇。 他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腾的站起来指着苏赴说道:“你们本地人有句俗话,叫‘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你很快会看到得罪大日本帝国的下场。” “慢走!”苏赴说完,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便回书房。 小公子把黑野三郎送到主楼门外也没有再送,这个日本人虽然嚣张令人厌恶,但日本军舰的大炮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威胁,与鹿广陵开战已经够麻烦,现在又惹恼了日本人,恐怕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起风了,夏季的第一股季风吹进这座海边的城,小公子知道,这里很快会进入多雨的时节,与鹿广陵的这场仗估计多半要在雨中进行了。雨增加了战斗的难度,拉长了战斗时间,也让双方的人马吃更多的苦,对于双方的主帅来说,雨季都来得太早了。 风吹动树叶,沙沙的响声,从窗外传到书房。苏赴坐在大班椅上,第一次说出了冉根泄气的话。 “如果我倒下,欧阳,你能统领大局吗?” “不,不会的,我们不会让您有事,哪怕我会拼死保护您。” “他们的目标是我,如果我倒下了,你反而有机会反击,记住,在这个江湖人人都会死,这是每个人的命运。欧阳,小徐,你们也一样,死并不可怕,但必须站着,堂堂正正的死。我说的这些你们会觉得丧气,但现在形势对我们非常不利,刚刚汤姆逊打电话来,日本人决定支持鹿广陵,本来对付一个鹿广陵已经有些勉强,现在又加上日本人……”苏赴说这番话的时候似乎很累,好像之前一直支撑他的那股气力陡然间被季风吹走了。 “日本人派兵对付您?难道美英法俄不管吗?”小公子问道。 “欧洲的事情够他们烦了,这里迟早变成日本人的天下。听说日本人和鹿广陵联手打干爹,那些准备帮干爹的人肯定都撤了。”小徐插话道。 苏赴点点头,赞许了他的判断,随即又说道:“你们记住,无论任何时候与外国人打交道都必须守住底线,记住我们是本国人,决不能帮外国人欺负自己的同胞,决不能做汉奸!” “鹿广陵做了汉奸!”小公子义愤的说道。 “随他去吧。”苏赴淡然的笑容回到了脸上,看得出他还没有绝望,他还会继续战斗,只不过结局已经能够猜到了。 “还有一件事我不太放心。小徐,我让欧阳接班,你有什么想法吗?毕竟你年纪比欧阳大,朋友也比他多,跟我的时间也不短,至于能力嘛,你们更是伯仲之间。” “我没意见!欧阳接班这是迟早的事。”小徐痛快的说道。说完还拍拍小公子的肩膀,表示对他的支持。 “这就好,我希望你们兄弟二人能齐心协力,度过这个难关。我的家眷已经安排到了安全的地方,这场仗打完如果我不在了,老秦会照顾他们,这个你们不用担心。” “干爹,您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我一定照顾好他们。”小徐立刻又表了态。 “你们还有你们的事。”苏赴挥挥手,感觉非常疲倦,说道:“都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会儿。” 正文 第十章 血色黄昏 黄昏总是这座城最美的时候,小公子望着天边被落日余晖染红的天边,他爱这座城,因为这里有他的亲人,他的朋友,还有他全部的回忆。 小徐走到小公子身边,嘴上叼着烟卷。 “干爹为什么不接受日本人的调停?”小徐问道。 “日本人在试探干爹的态度,如果愿意接受调停,他势必听命于日本人,进而帮日本人控制这座城。这座城是全国的经济命脉,他们控制这里是为了将来有一天控制整个国家做准备。”小公子叙述时目光仍然望着天边,虽然枝叶挡住了一些远眺的视线,但他还是从缝隙中看向远方。他经历过生死,对死已经无所畏惧,但他仍然渴望活着,渴望年轻的生命能够激烈的燃烧。 “我虽然很佩服干爹的勇气,但总觉得现在不应该得罪日本人。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暂时虚与委蛇,等干掉了鹿广陵之后再和日本人分道扬镳。”小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和小公子是朋友,朋友之间应该坦诚。 小公子没有怪他,因为自己也考虑过这个问题,然而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干爹是“叔父”,是个一言九鼎的人。如果他接受日本人的帮助却在得到帮助之后将其一脚踢开,他还是人人景仰的叔父吗?试问谁会和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交朋友做兄弟?谁又愿意死心塌地跟随一个不讲义气的“叔父”? “日本人不会和干爹发生正面冲突,因为除了叔父,他们找不到谁可以管理这座城。”小公子说道。他对形势的分析虽比不上叔父,但也相差无几,因为他喜欢读书,喜欢思考,也喜欢交朋友。他料定日本人不会开炮,也不会公然派兵挑起与本国的全面冲突,俄国人一直在北方边界虎视眈眈,如果日本人敢轻举妄动,俄国人肯定会出兵攻占原本属于日本人管理的地方。 小公子忽然感到失望,对这个国深深的失望,这个国太羸弱了,保护自己的国土竟然必须借助外国的势力。什么时候这个国才能真正的挺起胸膛站起来,赶走那些敢于侵犯自己的敌人? 他们谈话时,大毛来了,长枪背在肩膀上。他的脚步很轻,一个出色的猎手,必须悄悄的接近猎物,这样才有一击必中的把握。 “叔父让我检查一下所有人的枪械。”大毛向小公子和小徐说道。他是一个神枪手,也是枪械的专家,大战在即,一颗被卡住的子弹往往是致命的。 小公子交出了自己的两把勃朗宁手枪,小徐也从枪套里取出德国造的驳壳枪交给大毛。 大毛先退掉了枪里的子弹,然后迅速的将三把枪拆卸重新组装,最后又把子弹一颗颗从弹夹里一颗颗推出,一颗颗装填。 “徐少爷,您的枪很久没有用过了。”大毛把枪交给小徐时说道。 “如果轮到我用枪,那些手下也该死了。”小徐把枪装回枪套时回答道。他的确用不着枪,因为他是侦缉队的队长,这个官方的身份让他有了一种天然的保护,虽在乱世,但官员总会得到妥善的保护,谁也不会傻到公然对抗国家机器。 “都检查过了,没有问题。”大毛说着将小公子的两把手枪也交还给他。 “谢谢!”小公子礼貌的说道。 大毛喜欢小公子,他虽然很少笑,但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如果有一天叔父将权力交给他,没有人会反对。 “砰!”第一声枪响终于来了。 “鹿广陵的人来了!”大毛说道。他听出了枪击的声音来自英国制造的“野人”手枪,这款枪发出的声音与众不同,短促而清脆,鹿广陵的军队多使用英国枪械。 小公子觉得有些悲哀,这批英国军火还是干爹牵线从汤姆逊那里购买的,没想到他们如今却反目成仇。一想到反目成仇的原因小公子又自责起来,如果不是宫子敬刺杀鹿广陵,他现在可能正静静的躺在花园的草地上,欣赏落日的美景吧。 “砰!砰!砰……”枪声慢慢变得连续而急促,大毛紧紧握着枪带跑向大门,他是第一道防线的指挥。 小公子和小徐仍然站在主楼门前,现在还没有到主将出马的时候。枪声越来越密集,地平线吞没了最后一缕夕阳,这座城陷入了黑暗。 陆续有伤员从前线被苏宅的男佣抬到主楼前一块清理过的草地上,这里老雷没有布置炸药,抬伤员行进的路线也没有。秦管家组织女佣为这些伤员包扎,都是些轻伤员,包扎止血后立刻重新投入战斗。重伤员按照计划全部抬往东园,那里距离大门的防线近,而且围墙高达三丈,围墙上装了临时铁丝网,几名卫士便能守住。鹿广陵的人绝不会傻到从那里翻墙进来。 大门前的枪声依旧,苏宅的其他地方也陆续响起了枪声。西园里还传来“哒哒哒……”机枪的呼啸。 小公子皱着眉头,这场战斗,鹿广陵来势汹汹,似乎想一鼓作气攻占苏宅。苏赴还在书房里,小公子透过窗户看见他正在看书,这么危急的时刻,主帅还能如此淡定,对那些拼死战斗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因为坐得稳,意味着胜券在握。 伤员变得越来越多,从四面八方涌向主楼前的草坪,为了救治伤员,这一片的灯光全部打开,小公子看到卫士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主楼前的绿草地,佣人们身上也全都是血,但没有人哀嚎,哪怕从大腿取出子弹时他们也紧紧咬着牙,任由刀片在身体上划出一个口子,任由没有经过多少训练的“护士”伸进刀口里到处抠摸。 “轰!轰!轰!”手榴弹的爆炸声此起彼伏。 “大门守不住了。”二毛急匆匆的跑过来向小公子报告。二毛的脸上都是血,伤口在额头上,虽然被弹片擦伤,但血还是流了很多。 “去包扎一下。”小公子拍拍他的肩膀,陪他一道走向草地。 一名伤员的小腿肚子被子弹贯穿,包扎后他想起来继续回到前线,却不料一个踉跄又摔倒在地。 “你就守在这儿。”小公子命令道。从他手里抽走了毛瑟枪,他的枪握得很紧,因为不愿意做逃兵,小公子用力才把枪抽出来。 “给他一把枪。”小公子好像在对空气喊了一声。接着有人在黑暗中奔跑,这是负责向内部防御的卫士们提供弹药的人。苏宅布置了很多的炸药,弹药供给和运送伤员的人必须在划定的运输路线上行进,每一个区域的路线只有这个区域的人才清楚。 小公子沿着演习时规划的路线跑向大门,第二道防御在主楼与大门之间。这里刚刚用沙袋布置了掩体。之所以战斗打响之后这里才开始布置,因为防止敌人的探子探明防御地点的位置。 掩体布置在道路收窄的地方,像人的脖子,很关键,也利于防守,到主楼以及其他地方必须经过这里。除了掩体后面的火力点之外,每棵枝叶茂密的大树上全部埋伏了枪手,掩体后面一个圆形的大理石喷泉给运输弹药的人提供屏障。 守大门的人马已经撤到了第二道防线的掩体后面,大门周围的枯木和子弹箱等易燃的物体被爆炸产生的火焰点燃了,处处是晃动的光。借着光,小公子看见守护苏宅的两扇大门弯曲着斜躺在地上,像被撕碎了衣服的女人,露出一片通往掩体的开阔地。 十几名卫士的尸体也倒在大门周围,有的缺了胳膊,有的缺了腿,有的尸体像被剖开的米袋,血和内脏全涌了出来。小公子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想起了自己的家乡,场面比眼前看到的更加惨烈。 远近的悲惨让小公子恨得几乎将牙咬碎,如果鹿广陵出现在门口,他会毫不犹豫的冲过去,一刀一刀亲手宰了他! 小公子终于明白为什么铸铁的大门会被轻易的破坏,因为从黑暗中出现了一门野炮,黑洞洞的炮口笔直的对准了掩体。两名炮兵躲在野炮的钢板后面,正做着开炮的准备。 鹿广陵竟然把炮运进城里,他难道疯了?这一仗打完,外国人和本国的军阀肯定会以此为借口将他剿灭。为什么他不惜与叔父拼个鱼死网破?小公子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丝疑问,但眼下已经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 “打他们的腿!”小公子下了命令。钢板仅挡住了炮兵的上半身,但腿和脚暴露在野炮的轮子后面。 大毛已经退到掩体,守在小公子身边,他的身上也全都是血,但似乎没有受伤。接到小公子的命令,大毛、二毛还有掩体后面的十几名卫士立刻开火,小公子也射出了子弹。 十几颗子弹同时击中了野炮后的几条腿,但一名负责开炮的炮兵在倒下之前仍然拽着野炮的拉火绳,倒地时拉火绳也跟着被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