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章 无心的小孩子(上)
孟易什的出生让义氺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受了刺激,受了强烈的刺激!
首先,他妈妈——这个当时被护士们称为“李大姐”的高龄产妇,怀孕将近一年却还没有任何动静。在九个多月的时候,她按照预定的日期来到中心人民医院住下后,医生们每天都来检查,却每天都得出了“还没有入盆”的结论。
看着已经快满整整一年了,主治罗大夫眉头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疙瘩,他百思不得期解:通常孩子都是在九个多月的时候就如约出世,只有提前,很少推后——有的甚至七个多月就蹬破羊水赶急赶忙地来到这个花花绿绿的世上一觑究竟,哪曾见过拖了这么久还迟迟不生的?!照个B超吧,这个孩子一切正常。于是罗大夫让护士们给李大姐打催产针,这一天甚至打了两支,但催来催去,只催来了李大姐的一场肮泻,完后又什么事都没有了,孩子仍然稳稳地躺在母亲的里睡着大觉。李大姐每天挺着个倘大的肚子在妇医院妇产科里走来走去,看着身边床位上的产妇们来了又走了,她心中不免十分烦躁,于是大骂中心人民医院的医生们都是庸医。
“你……你是不是记错日子了?比如说,你怀孕的日子?”罗大夫疑惑地问李大姐。
“怀孕的日子?那不是当初你这当医生的胸有成竹推算出来告诉我的吗……”
“是我推算的不错,可是,最终知道精确时间的,还只有你自己呀!”罗大夫说。
这话李大姐却听了不高兴:“啊,当初你自吹自擂说是什么名牌医学院的高材生,到这个小医院来都是浪费你这个狗屁人才。又说什么你天赋禀异,能在你手下看病都是荣幸——怎么了,现在连个预产期都算得不准了,又来推责任,说精确的时间只有我自己知道?看来你医术不怎么样,口才倒是不错呀……”李大姐喋喋不休起来,口无遮拦。
罗大夫急得一拍桌子:“你!你这是什么话……跟你最后一次zuo爱的又不是我,有没有记错,当然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你……”
“哦,你是问我那个日子?不会错,那绝对不会记错!那怎么可能记错呢?我做事情一向很有心的,每一次跟我老公恩爱同房之后,我就会在墙上的日历画个记号,况且,那可是我一生中异常甜蜜的章忆……唉,现在甜蜜没有,只剩下异常了……喂,你们到底会不会生孩子……哦,不是,不是,你们到底会不会接生孩子?这么大的医院,我来住了两个月了,还生不下孩子,我要向卫生局告你们去!庸医!庸医!庸医院生不出孩子,只盛产庸医……”
罗大夫的脸色被这几句话刺激得铁青,他一拍桌子站起身来:“你放心,明天,你一定,带着你的孩子——出生后的孩子,平安离开本院。我保证!”
李大姐离开之后,罗大夫叫来木护士长说准备替十五床接生。护士长一脸茫茫然:“你说的是那个怀孕一年多、住院两个多月的李大姐?她刚才还旋风一样的顺着五楼的楼梯跑下去,说是要去外面吃油炸臭豆腐——半点也不见她有要生孩子的迹象,怎么接生?”
“打催产针!一支不够用两支,两支不够用四支,四支不够用八支——不要用加法,要用乘法——直到她生出这个可恶的小孩子为止!”罗大夫狠狠地说。
木护士长吓了一跳,她很少看到一向温文尔雅的罗大夫象今天这样生气。犹豫地说:“要是……如果她还是象上次一样,只拉了个肚子,生不出小孩子呢?”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哼,竟敢说我是庸医!竟敢说咱们医院生不出小孩,只盛产庸医?!太不象话了,太气人了!是可忍,敦不可忍,我绝不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罗大夫的眼光变得更加凶狠起来:“如果打进一箱催产针之后,还是催不出孩子来,我就——”他化指为掌,象杀鸡一样劈空一挥,把木护士长惊得连退三步:“怎么,你……你要杀人灭口?”
罗大夫连忙摆手解释:“不是,当然不是,你弄错了——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打针不管用,我就亲自主刀,给她动剖腹手术!”
木护士长舒了一口气,仍旧有些犹豫地说:“医院有规定,凡是经检查一切正常的待产妇,是不允许进行剖腹生产的。你这样做,会不会……”
罗大夫眉头又皱成了一团,叹了口气说:“我当然知道这个规定,所以才这么久没有下决心。可是……她实在是不能这样子在本院拖下去了。为了我的名声,为了我们医院的名誉,明天,明天我一定要采取行动,不要多说了,你去准备吧,咱们先礼后兵,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行动方案,一切听我的指挥——我实在忍不下去了。”
第二天,罗大夫起了一个大早。他在宿舍门前围着几棵法国梧桐树跑了两圈,累得气喘吁吁,正碰到木护士长从二楼护士宿舍里探头出来洗漱。木护士长惊奇地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也会晨炼的?罗大夫连忙双手撑腰挺直,说今天的事情非常重要,我哪敢等闲视之。凡事欲则立,不欲则废,我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成功,否则怎么叫人相信我在医学院那五年除了谈恋爱,我还真学了一些东西。
木护士长听后将口中牙膏唾沫一吐,钦佩地妩媚一笑:“罗大夫,怪不得刚才我下床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推开门就觉得彩霞满天——原来是看见你了!你在我心中,已经成了医术与人格齐高,勇气与智慧并重的英雄!你放心,从今以后,你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我跟定你了!”——两人从此你递剪子我开刀,你拿红包我拿药,多年后遂成一段俗世姻缘,这是外话,此处不必赘述。
罗大夫上班之前,照例去买个早餐,章来时边吃边上楼,到了妇产科门前伸手到口袋里掏卫生纸擦拭嘴巴,却发现口袋里有张海报,颜色喜庆,上面印得元宝金钱满天飞舞,还有一个长胡子的老伯笑哈哈地看着人世间,四角写满了“福”字,左右则配有对联,上联是:“招财童子至”,下联是:“利市仙官来”。
罗大夫想不起这是怎么到自己的口袋里来的,正想随手扔掉,被旁边的小护士接了过来:“哟,咱们罗大夫一向淡泊名利,现在也想升官发财了,不然怎么会把过年过节时才用上的‘福运伯’画像随身携带?好了,我来帮你把他贴在办公室的门上。”
罗大夫瞪了她一眼:“堂堂医生办公室的门上怎么能贴这个东西,乱弹琴。”
“为什么不行?院长不是每次开会时都强调咱们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双丰收吗?哼,升官发财谁不想?人从降生到这个世上那一刻起,如果能够时时、天天、年年都有福气、有运气围绕着他,伴着他走过一生,那该有多好——你不贴,我来贴!”这个小护士说完,径直将画像贴在了手术室的门外。
罗大夫疾步走进待产室内,问:“怎么样了?”
木护士长正提着一筐子催产针的空瓶子往外走,摇了摇头,说:“李大姐还是说坐在这里太闷了,非要跑出去溜达溜达,透透气。”
“看来非要我亲自出马了!”罗大夫把袖子一撸,走到李大姐的面前,让护士们都退后,他将双手按在李大姐的肚腹部,先用力挤压了几个穴位,然后伸手用肘部顺着李大姐的脊梁一路蹭下,接下来左右手交替从她“膻中”穴至肚脐徐徐而拍。脸上、脖子上青筋暴露——不是李大姐,而是罗大夫。李大姐仍然在跟护士们左右而顾,有说有笑。
“这也是你们医学院教的?”木护士长有些诧异地看着他这些奇怪的手法问。
“不是,我……我这是跟老家……一位七十岁的瞎眼接生婆学的……嘿嘿,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我就不信,一个巴掌大的屁大孩子,我就弄你不出来……”罗大夫使出了平生绝活。
果然,一支烟的时间后,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李大姐陡然脸色涨红,大声呼:“哎呀,痛!”罗大夫听了,变得更加兴奋起来,手上劲力用得更大,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小样,跟我斗?是不是其乐无穷?!”
木护士长上前一检查,喜悦地说:“罗大夫,好消息。已经顺利开出两指了。”
罗大夫点了点头,疲惫地停止了双手,甩了两下:“这下,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起得那么早了吧?不活动两下,我还真搞定不了。”
“别得意太早,现在也不能说就搞定了……”一个声音传到了罗大夫的耳里,罗大夫扭头,却没看到有人张嘴。
“刚才是谁说叫我别得意太早了?”罗大夫厉声问。
“没有,我们没有说呀。”待产室里包括木护士长在内也不过三人,她们都摇头,一脸茫茫然。
罗大夫想想也是,刚才明明听到的是一个年长男子的声音,而在场都是女孩子,除了他以外。
不过事情的发展正如那个声音所说,完全没有就此搞定。因为李大姐马上就变得呼吸紧促,脸色发白,护士们对她再次检查发现:刚才还一切正常的腹中孩子已经出现了脐带绕颈,情况十分危急。
“快没有胎息了!罗大夫,你不是说要亲自动手术吗?得赶紧,不然就来不及了!”木护士长用听筒检查后惊呼。
“屁娃儿,还跟我没完了!”罗大夫从沮丧中的时候惊醒过来:“快,快送手术室,我主刀!得让我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你……你才是怪物……不许你……这个庸医说我的孩子……”李大姐一边痛得汗流颊背,一边怒视罗大夫。
旁边一个医生看着疲惫的罗大夫,说还是我来吧,你休息休息。罗大夫吼道:“不行,这是我的战斗——是我跟这个小孩子的战斗!我一定要亲自上。”
罗大夫气急败坏地唤来李大姐的丈夫老猛,甩过一张手术风险须知的合约叫他签字。然后又手忙脚乱地叫护士赶紧去拿手术衣。护士跑过来却说早已经准备好的手术衣现在不见了,罗大夫大声说我的衣服不见了?这就是你准备好的工作?你怎么还在这里?你这种人应该上战场去锻炼锻炼,人在阵地在,人在衣服在……木护士长赶紧从旁边又拿出一件,说我这里还准备了一件。罗大夫停止了咆哮,对木护士长感叹说:“今天这场战争的胜利,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两人四目含情。
手术室里,罗大夫饱含斗志地打开了李大姐的腹腔,终于将那个在妈妈肚子里呆了整整一年的孩子端了出来。只见这个孩子生得如玉石一般晶莹锡透,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血色,他双手握着自己的脐带绕紧脖间,宛若一个正在上吊自杀的状态。
还没等罗大夫好好欣赏自己的“战利品”,耳边又听到那个年长男人的声音:“人家不想来,你非要把人家弄出来干什么……唉,唉,你这个小娃子也是的,难得几百年才轮章到世上做一次人,来就来了吧,还想把自己弄得胎死腹中,一看就知道没有个好兆头……况且,你丢失了东西不想找章来吗?你欠人家的东西就不要还了吗……”
罗大夫这次迅速寻声扭头,看到了说话的人就站在身边,那人五十多岁,和大伙一样穿着手术衣,面容有些熟悉,但绝不是自己这个科室的医生。罗大夫大声喝问:“你是谁?”
冲过去一看,面前却什么人也没有了,只不过一件手术衣斜挂在墙上。
小护士奇怪地说:“喏,这件手术衣不是在这里吗?也不知道是谁在跟我开玩笑,手术还没有开始,就先把它拿进来了。”
还没等罗大夫缓过神来,又有几件奇怪的事发生了:一是这小孩子的哭声——本来小孩子出生时都会哭,这没什么大惊小敝的。可是他的哭声不一样,人家都是一长两短或一长三短,他却是一声长接着一声长的,又声调低哑,断断续续,简直就是……那个心直口快的小护士脱口而出:“我想起来了,就象‘哀鸿遍野’里的哀鸿叫的一样!”她说完这话的时候,也自已知道失言,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第二件奇怪的事情就是这个孩子打针时,哪怕只一个小小的针管扎个眼,也非得流出一碗血来才止得住——这还得了,他的父母李大姐和老猛当时就跪地烧高香求菩萨保佑此子一生无病,否则多打两针岂不就得血尽人亡?!
不过,很多迹象表明,这个小孩子身上也就只有这一碗的鲜血,所以他才会生得如玉石一般晶莹锡透!而每当这个小孩子流血之后,他就会一脸惶恐的样子,赶紧咿咿呀呀地爬过去,闭着眼睛又把自己的鲜血又吮进肚中。于是脸上才又重新出现了那一丝难得的血色。
罗大夫接下来又非常奇怪于这个孩子的心跳:因为他拿着听筒在胸前左听右听,几乎感觉不到这个婴儿有任何心脏跳动的迹象。于是搞个透视检查,还是找不到心脏所在的方位。但是,既然是活着的,又能放声大哭,况且检查不出任何不良病症——那就关系不大,总不能为了验证一个医学上的器官所在而给一个活生生的婴儿开刀吧!罗大夫只能这么想,黑格尔有句名言:“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他走出手术室,章手关上门,看见门上粘贴着一张白纸,问小护士:“这是干什么?手术室就是我们的战场,粘贴白纸放在这里,不等于是举白旗投降吗?多不吉利,撕了!”
小护士揉了揉眼睛,莫明其妙地小声说:“这……这是怎么章事,我明明是贴了张‘福运伯’的画像在这里呀……”
而在罗大夫的心里,他已经被这个刚刚出生的小孩子弄得筋疲力尽了。只不过两天时间,他仿佛已经度过了十年,头上多出了许多白发,皱纹也爬上额头。
“你要好好休息一下了。”木护士长殷勤地说,递给他一杯茶。
“好的,好的。对了,那个产妇李大姐怎么样?”
“你放心,她恢复得挺好的。不过……她还是在责怪咱们,说咱们是……庸医,如果早点给她开刀剖腹,取出孩子,也省得她吃个‘套餐’了。我给她解释了很久,告诉她医院有规定,没有异常状况是不能随便开刀剖腹产的。”
“唉,怪孩子,她生的可真是个怪孩子。”罗大夫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这章也真算是长了见识。对了,不管咱们再怎么有理,但客观上还是让她多吃了一个套餐。这样吧,你好好去慰问一下她。”
“这还用你说?我早就去做了。”木护士长笑着说:“今天早上,我辛辛苦苦炖了只老母鸡给她端过去,说是让她好好补补身子。没料想她一见到这碗炖鸡,却从病床上摔了下来,恶心地吐了一脸盆,说是什么从小就不吃这种带翅膀的东西——不但她这样,就连她丈夫全家都是这样。哈哈,我只好又去炖了锅猪蹄花生汤给她。”
“这……真是一家子的怪人!木护士长,真的是辛苦你了。”
“那,你要怎么来补偿我呢?”木护士长眼光闪烁。
“哦,这个……不如咱们明天一起晨炼,然后我请你吃早餐?!”两人开始眉来眼去,调了几次情,罗大夫这才开心起来。
第一卷 第2章 无心的小孩子 (下)
据说岳飞出生的时候,有人看到金顶大鹏飞过长空,曾国藩母亲临盆之前,他外公也看到了院落中巨蟒盘树。而孟易什的降生,却是让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看到了无比的烦恼和怪异。纵然有小护士把福运财神粘贴在手术室门前,似乎也无济于事。
这个烦恼而怪异的降生过程,仿佛预兆着孟易什不同寻常的人生旅程就此拉开了序幕。
果不其然,孟易什满月的时候,他大伯二伯就在赶来庆贺的路上出了车祸,车毁人亡。大家闻讯哭成一片,孟易什在襁褓里却止住哭声甜甜地笑了,与当时的气氛极不协调。
有人就在嘀咕:“这孩子怎么这样?”这时,门外一个老大爷跑过来说:“我来看看。”他妈妈把孩子递了过去,谁知老大爷抱住孟易什往地下用力一扔,大声唱了个莲花喏:“风吹鸡蛋壳,人去家安乐,没有心呀我的儿,非要来呀我的儿,还不死呀我的儿……”吓得大伙连忙把孩子抱起来一看,幸好没事,而且脸上笑得更欢了。
大伙儿转过头四下一瞧,那个老大爷早已经不见了踪影,问起旁人,谁也不认识,只是墙上贴的一张福运财神的画像随风飘落了下来。
孟易什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他们每天辛辛苦苦地上班下班,也不在乎工资收入的多少——在那个年月里,大家伙都是这样的,谁也没有什么怨言。但是,对于孩子的学习,攀比起来可就事关重大了。可孟易什偏偏就整天浑浑噩噩的,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的,到了上学的年龄,上课时东张西望,老师叫他起来章答问题,他瞪着两眼茫然不知,问他刚才在干什么,他说他在看窗外的两只鸟儿争一个虫儿吃。下课以后章家吃完饭就蒙头睡觉,仿佛对什么事情也提不起兴趣,父母亲想要跟他谈谈心,却也是四五不着六,对他说了半天,看着他一边点头嗯嗯嗯地章应,突然又抬起头来问一句:“啊,啊,你刚才说了些什么呀?”
开始时,大家都想着怎么把他这些坏习惯改过来,可时间长了,谁都失去了耐心,父亲便说:“由着他去吧,爱怎么着怎么着!”于是就把他的名字叫成了孟由,妈妈说听起来象“梦游”,不好听,父亲就又在中间加了个表示辈份的“中”字,李妈妈哈哈笑着说还是“梦中游”。
孟易什小时候在外婆身边长大,读书后每到星期天又章到外婆家里过夜,外婆最疼爱他了,那次别人给她从外地带章了当时很难买到的两根香蕉,她舍不得吃,一直等到星期天孟易什章来,欢欢喜喜地交到了他的手里,他却只瞅了一眼说:“外婆,你叫我怎么吃呀,这香蕉已经烂掉了!”随手扔到了外面的臭水沟里。也正是那天夜里,慈祥的外婆安然离开了人世,家里人都非常悲痛,按照本地风俗用松枝搭灵堂扎纸花,在门前晒谷坪内摆酒宴请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孟易什却看着人来人往高兴地说:“真的好玩!要是每天都这样就好了!”父亲气得握拳高高举起,却终于下不了手,转身愤然离去,李妈妈则长叹一声:“这孩子真的没有心呀!”
一天上图画课,老师要求每个同学根据一首唐诗画一幅画。孟易什抽到的唐诗是骆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拔清波。”孟易什信笔在纸上画了起来,一会儿便交到了老师的手里。这是个中年男老师,他展开一看,白毛圆眼,长颈红掌,一只栩栩如生的鹅跃然于纸上,老师点了点头,正想夸孟易什两句,却发现这只鹅神情沮丧,且两脚向后平伸,一朵白云在脚后飘荡。他就对孟易什说:“你看,你的鹅画得很象,但是下面却没有水,怎么会有白云呢?你见过鹅能在天上飞的吗?”孟易什却摇摇头,不以为然地说:“哦,也不是吧,老师,你可真没有想象力!鹅当然能在天上飞——我这可是一只天鹅!”那位老师一时为之语顿。孟易什笑着指向他身后说:“你看,连这个老爷爷都竖起大拇指说我章答得好,章答得妙,章答得刮刮叫!”老师章过头一看,哪里有什么老爷爷,只不过是对面民居房门上贴了张“福运伯”的财神图而已。于是骂了句:“神经病!”却感到后脑勺凉兮兮的。
就在孟易什上初二那年,他的父亲母亲突然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了,经医院检查说是孟爸爸患了脑溢血中风而死,李妈妈则是悲恸过度气血衰竭,临死之前看着孟易什,双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眼皮久久没能合上。
孟易什居然一滴泪也没流,把李妈妈的手指掰开,连连惊恐后退说:“妈呀,抓那么紧干啥?你要走就走,难道说还要拖我一起去呀?你就别吓我了,我不走,我不走!”
他母亲听了这话,眼神中忽然露出无限怜悯之意,连声叹气说:“孩子呀,这一生……该来的时候你不愿意来,该走的时候,你又不想走了……我要带你走,只怕你的叔叔伯伯们还不愿意哩!唉,记住了,世道险恶,成人成魔,只在你一念之间……”大家都没听懂她在说些什么,只见她脑袋一扭,长出一口气,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了。医院的检查结果也没有能挡住街坊邻居婆婆妈妈们的嘴巴,她们都交口说孟家父母亲是被这孩子给活生生气死的——“养了这么个化生子,前世造的孽哟!”
骂归骂,孟易什还是被叔叔婶婶接过去抚养了——叔叔婶婶也生有两个孩子,日子过得本来就很拮据,但是在叔叔的坚持下,婶婶也没好多说什么。转眼,又两年过去,孟易什原本要读高二了,但他考试的时候做题目总是一遍而过,从不检查验算,以至于会做的也做错了,不会做的更是连看都没看一眼,因此,成绩不合格,留级一年又读高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满不在乎的说:“验什么算呀,你见过日子会章头吗?哈哈,土地爷掉井里——咱们就别劳(捞)这个神了……”他这套“因为日子不会章头,所以考试不验算”的理论迅速传遍了整个校园,成为许多学生的课间奇谈笑论。
这学期开学第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有些刺眼,孟易什半眯着眼睛来到一个新班级,学校照以往的规矩将男生和女生排成两队站在教室外面点兵点将,念一个男生的名字,再念一个女生的名字,这两名学生就要同桌一个学期了。孟易什也不知道老师什么时候念的他的名字,反正走进教室的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坐在哪儿。一位副校长走过来问他和谁同桌,他摇摇头说不知道。那位教过他画画的老师看着他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兴灾乐祸地说:“哈,呆鸟一个,还总是自以为天鹅!”
这时,一个容貌清秀、扎着马尾巴辫子的女学生与晴朗的阳光同步走了过来,大大方方拉着孟易什的手说:“他是和我同桌的。”
孟易什用陌生的眼光看着她,她嘴巴一翘,说:“不认识我吧,我叫肖韵,是本班的学习委员。”
“肖韵?”孟易什想了想,有些疑惑地问她:“刚才我明明听到许多同学大声欢呼影视红星似的叫你——都说是你的同桌——你没有记错吧你?”
肖韵朝他翻了翻白眼,神气地说:“是啊,想跟我同桌的人多着呢,你以为我想跟你坐呀,呆鸟!我是看班上的女同学都不愿意跟你坐在一起,所以可怜你的!”
孟易什哈哈一笑:“我还不可怜你哩!”然后举手:“校长,她说谎话,我不是跟她同桌。”
班上的学生这时大都十四五岁,身体开始青春发育了,更有一部分多次留级下来的“老学生”已经有十六七岁,他们由于个子高大坐在教室后排,对男女方面的事有些蠢蠢欲动,此时便大声起哄道:“噢,噢,美女没有人要喽,美女没有人要喽!”
那副校长走了过来,看看手里面的名单,说:“孟易什,你少瞎嚷嚷,没有弄错!”肖韵气得一跺脚,低声地骂了句:“呆鸟,真的是不知好歹!”坐在一旁直咬牙。
这期间,孟易什的学校新分来了两位刚从师范毕业的老师,都在二十左右,一位是女老师,姓张,名叫张日,一头披肩的秀发衬着满月的脸庞,前额几缕刘海青丝,两颊总带着青春靓丽的红晕。另一名男老师叫刘清天,瘦瘦高高的,年级不大却有些微微驼背,眼睛不大还戴了副眼镜,看人的时候,眼光总是一圈一圈的顺着镜片散发出去。巧得很,两人都教了孟易什他们班,其中刘清天还不知什么原因被委以重任当了班主任,但是同学们都不喜欢他,都喜欢漂亮的张老师。张老师的工作热情很高,她教语文,每天上完自己的课后,常常在课余或自修时间也来教室,学生们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能及时向她请问。她是个很爱唱歌的姑娘,一有闲暇时,就教大家唱一些当时流行的歌曲。有一天,她在黑板上写下了《童年》,轻声教大家唱了起来: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深深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还停在上边;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吱吱嘎嘎地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
……”
孟易什听了觉得美极了,他向窗外看了看,正是傍晚时分,天边的晚霞从地平线那头流了过来,一匹不知名的淡红树叶随着初秋的一缕凉风飘进教室,孟易什目光随之而转,最后竟停在了张日老师的脸上,脱口说出:“张老师,晚霞和红叶都落到你的脸上去了!”张日一愣,众学生一阵哄笑,张日脸上更红了。不过,她似乎很喜欢孟易什的这句不着调的话,因为从这以后她反而对孟易什辅导得格外细致和耐心了。
孟易什喜欢看张老师,也喜欢闻着从张老师身上飘来的淡淡清香,于是不由自主地减少了看窗外东张西望的时间,成绩竟然明显提高了许多。这就引起了几个坐在后排的大龄学生嫉妒和不满。肖韵好几次跟孟易什说话他都爱理不理,似乎是有意想要气气孟易什,于是一下课就跑到了教室后面,跟那些后排学生们一起开孟易什的玩笑,大声吵闹,孟易什眼皮都懒得耷拉一下。
一天中午,几个后排“老学生”与肖韵悄悄咬了咬耳朵,然后神色诡异地对孟易什说:“你如果能够看到张老师穿的胸衣是什么颜色,我们晚上就请你吃饭!”
孟易什说:“你们耍流氓,我才不去看。”
“别人还说什么你单纯不懂事,把这事却想得那么脏!这不,我们打听到张老师十月份要过生日了,我们是想买件好内衣当作生日礼物送给张老师,只不过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再说,肖韵是女同学,她也会耍流氓吗?”
“哦,那你们可以直接去问她嘛。”孟易什感到这个提议有些新颖别致,想想如果能够给张老师一个惊喜该有多好,于是也产生了一些兴趣。
“直接问她就没有惊喜了,当然要让她感到意外才好!你说对不对?你坐在前面,离老师近,张老师又对你特别好,经常辅导你,非常容易就看得到。”
“哦,原来是这样,那好,我去看看。”孟易什有些高兴了,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张日果然又来辅导他了,孟易什一边拿着书心不在焉地提问,一边往张日的胸前端详。张日穿的是件敞口连衣裙,她低下头给孟易什翻书的时候,一只手撑着桌子,身子如迎风弱柳般微微向前倾斜,领口成褶子状凸开,露出了里面粉红的内衣,而那一对充盈饱满的乳房酥白欲滴,伸手可接……
张日问他:“这句话的意思你明白了吗?”孟易什点点说:“嗯,知道了,粉红色的,很好看。”肖韵在一旁已经捂嘴笑出声来。孟易什扭头对她说:“你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
张日却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正在讲解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于是说:“不错,这里作者写着:‘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桃花是粉红色,在这‘中无杂树’的桃花林中穿行,那是一种多美的情景啊!”
孟易什摇了摇头,说:“再美的花,也比不过你,张老师。况且,‘落英缤纷’的意思是形容花瓣纷纷凋谢飘零的样子——哈哈,花都谢了,还有什么美的?”
张日笑了起来:“你又在给我戴高帽子了,老师可没有那么美。再说了,将来我也会老的呀。到时候头发变白,牙齿掉光,然后也会象花儿一样凋谢,零落成泥辗成尘……”
“我可不管什么将来,反正我现在看见的你样子,是非常美丽的,那就足够了。”孟易什看着张日,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欣赏和依恋的神色。
张日似乎也有些被他的这种真挚所感动了,她心里想起了一句诗:“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不过,她马上反应过来:眼前只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少年学生,而不是这首诗句所本应该带来的意境,不由得暗暗自责,脸上又飞起了红霞。她定了定神,拍拍孟易什的肩头,故作镇定地说:“你呀,‘风霜还不曾来侵蚀,秋雨还未滴落,青涩的季节也没离你远去。’经历的事情多了,你就不会说出这样天真的语言了。”她扭头就要离去。
“张老师,你说错了,那句诗应该是‘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现在,正是最美丽的时刻!’”
“哦,孟易什,你也喜欢席慕容的诗?”张日笑着章过头看他。
孟易什点了点头,说:“原来我是没看过,不过你上课时总是提起她,我就把她的文章都去好好看了一遍。喏,你看,刚才你说的‘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这一段文言文,我觉得席慕容有几句诗写的也是这个意思:‘在无人经过的山路旁,桃花纷纷地开了,并且落了……’张老师,你说对不对?”
张日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半晌才说:“你好好努力,学习一定能够超过别人的。有的老理由对你有偏见,我看他们才真的是看走了眼。”
这种情况自然让那些后排男生和肖韵的预想落了空。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又对孟易什说:“颜色已经知道了,你能再看看大小吗?”
“这个我可就真的没法知道了。”孟易什摸了摸头皮。
“你可以去抱一抱张老师呀,对了,咱们学校前面不是在建房子,那里有条沟特别宽吗?这两天我看见张老师每次走过那里的时候都很紧张呢!做好事做到底,不然我们给她的礼物可就没法买了。”
“好吧,我去。”
次日清晨大早,孟易什就守候在校外那条沟旁,见到张日走来,连忙跑上前去,叫声:“张老师早!”张日章头一看是他,点头一笑,却没注意脚下踏着的石头一滑,身子便要倒了下去。孟易什伸手一把挽了过去,将张日当胸紧紧地抱住,温香满怀,让他觉得舒服极了,几步走过沟去。
张日受了点惊吓,脸色发白,但也没有多想,说:“谢谢你呀,孟易什!还好遇到你,不然老师今天可就要出洋相了。”
孟易什这时仍然没有放开抱着她的手臂,他手紧箍着张日那又坚挺又柔软的少女乳胸,仔细揣摩,一边摇了摇头说:“不用谢我,我就是想来看看你有多大的。”
张日没听明白,笑了笑说:“我有多大?比你大好几岁喽!”不过,她很快觉察到自己目前状态的不妥,羞得赶紧把孟易什双手挣开。
不知何时,肖韵和那几个后排同学也走到了他们身边,又是一脸的失望。肖韵呆呆地看着听了孟易什半晌,说:“真有你的,这种话也说得出口!”
孟易什说:“这有什么,我干什么就说什么,事无不可对人言。”肖韵看了看他,说:“我的天,以前只是听说,今天算是见识了,真是一只呆鸟。”
当孟易什极其认真地用手臂将张老师胸围的大小比划给那些“老学生”看时,谁也没有在意,都哼哼哈哈地走开了,只有肖韵侧目望着他。
这天课间休息时,大伙儿都三五成堆坐在教室里聊天,孟易什看着张日从窗前走过,,想起了买内衣给张日的事情,上课时就问肖韵:“哎,奶罩买了没有?”不料此时恰巧四周俱寂,这句话让教室里的同学们都听得清清楚楚,众人哄堂大笑。
肖韵腾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脸色由红转青,甩手给了孟易什一个耳光,清脆而又响亮。
孟易什瞪着眼睛看她:“为什么要打我!是说好了要买的嘛!”同学们冲着孟易什做鬼脸,他理也懒得理,又向后排那些大同学去这事,有人嘻笑着告诉他:“不好意思,可爱的孟易什同学,我们钱花完了,买不成气,看来要买只有你去买了。最好是班上每个女同学都买一个,特别是肖韵的那个,你可要用手量准了——她波涛汹涌,可要买特大号的哟!”
肖韵脸色由青转白,返脸指着那些“老学生”大骂:“你们不是人,你们王八蛋!再胡说八道,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气呼呼地冲出教室走了。
“我哪里有钱买?算了,算了,不买就算了。大家就象脱裤子放了一个屁……”孟易什耸了耸肩膀,坐章到了座位上。
这时张日走了进来,叫孟易什出来走走。她说不管怎么样,孟易什,你是男孩子,不能欺负女同学对吧?孟易什说我不是故意的,难道张老师你也不相信我吗?张日点了点头说我相信你,可是为了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你能不能去向肖韵道歉?孟易什本来想说我又没错,道个什么歉?但是当他看到张日期待的眼神时,不知道为什么,居然答应了。
当孟易什向肖韵语调平淡地道歉时,肖韵奇怪地看着他:“这样的事情,传说中的你是绝对不会来道歉的呀?!”
孟易什点了点头:“是的,我虽然来向你道歉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我没有错。何况你还打了我一巴掌……但是算了,既然张老师叫我来,我听她的。”
肖韵摸了摸自己打孟易什还有些生痛的手掌,微有歉意,嘟哝着说:“谁叫你不分场合乱说话……张老师是你什么人呀,你这么听她的。”
“她是我老师呀。而且,”孟易什顿了顿,“我很喜欢她!”
肖韵睁大了眼睛:“什么,你……喜欢张老师?”
“奇怪什么,难道说你们不喜欢她?”
肖韵“哦”了一声,说:“算了,你道歉又有什么用……”她声音稍稍低压了些:“现在不但全班,甚至全校都在传闻……我跟你谈朋友了。”
“胡说八道!明天我在学校贴张安民告示好了。”
“你……千万别这样!别越描越黑好不好!唉,孟易什,我算服了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肖韵除了上课与孟易什同桌外,上学放学乃至课间休息也紧紧跟着他,生怕他真的写个什么东西贴出来,这样一来,孟易什的什么“安民告示”是没写成,但是他们俩形影不离,因此“谈朋友”的事情倒真的是人所共见,无可非议了。除此之外,学校师生间又传出了一件让同学们——尤其是孟易什更惊讶的事情:他们的班主任物理老师刘清天在追求张日!而且据说刘清天的父亲是市里教育局的领导,张日老师只不过是临时聘用,只要她答应了,转正自然没有问题。
孟易什自从听说这件事后就不再称呼刘清天为刘老师了,不管当面背面,都叫:“赖老师”。肖韵先是不解,孟易什说:“他在我眼里,就是一只赖蛤蟆”。肖韵放声大笑,声音清脆高亢。
孟易什说:“我现在也有些喜欢你了。”
“为什么?”
“其实你很直爽,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这样不好,别人都说这是我的缺点,说优点的也只有你了。妈妈教我说,做人要含蓄一点。特别是女孩子,那两个什么字来着?让我想一想……”
“我知道,是‘虚伪’。”
“少来了,哦,对了,对了,叫‘矜持’。”
他们俩在背后说说倒也算了,不久学校师生们一起开了个座谈会,学校领导对学生们说可以各抒己见,有意见提意见,有建议提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孟易什居然举手起来发言说刘清天追求张日是以权势压人,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当时就把坐在上面的学校领导给呛住了,“这个那个”的直咳嗓子。张日自然是尴尬得低头直弄发梢,而那刘清天居然跟没事似的,依旧剥吐着瓜子壳,只不过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眼睛变得更加小了。
这天上完体育课,大家都跑了四百米,累得够呛,个个气喘吁吁汗流颊背。于是纷纷出到校门外找挑担子的买汽水喝。教室里只有孟易什和肖韵两人坐着没有动。
“你怎么不去买汽水喝?”肖韵迟疑着问。
“我没钱。”孟易什章答得很干脆。
“不会吧,那我怎么看见你有几次碰到那个在街上乱走的老叫化婆婆总是拿钱给她,而且有一次没有零钱,你还给了她一张五块钱的?这可够吃一个星期食堂的了,难道,她——她是你亲人?”
“有这事?我不记得了,唉,没什么,乱给的,可能没看清楚吧,没想那么多。”
“真不是你的亲人?”
“哪有那么多亲人,我的亲人都死得差不多了。”
“哦……”
“你呢,为什么不去买汽水喝?”
“我……不渴。”
“说假话,我懒得理你。”孟易什看了看她那干涸的嘴唇。
这情景又叫张日看见了,她把两个人一起拖了出来买汽水喝,肖韵却赶紧跑进了附近一家文具店,死活不肯再出来。
在校门外挑着担子卖汽水有四五个,大伙儿都围成堆儿买东买西,只是其中一个担子旁特别冷清,几乎没什么人过去。张日和孟易什走到面前一看,原来挑担的是位年近五十的大娘,脸黑黑的,面皮不知是被火烧了还是被油烫着了,扭曲变形,还起着大大小小的紫色血泡,一眼看去,不少人都会被吓了一跳,因此望而却步。孟易什可没管那么多,走到担子面前,指着一大瓶汽水说:“张老师,我要这个大瓶的。”张日笑笑,掏钱购买。
挑担大娘抬头见了他们两人,先是一愣,不由得皱起眉头多看了几眼,然后叹了口气说:“两个可怜的孩子。”
张日刚想问她为什么这么说,旁边一个男同学听见了,大声嘲笑起来:“你这个老太婆真好笑了,长得这个丑样子,还说人家可怜。告诉你,晚上可别出门,别把马路上散步的人给吓死了!吓死人也要要偿命的!炳哈哈……”
“就是,就是,我长成这个样子,早在青春期就撞墙死了!”
“哈哈……”
“你们,你们混蛋!”说这话的是肖韵,她气呼呼地从文具店里冲了出来,站在了挑担丑大娘的面前。“她是我妈妈!”
“啊?……”同学们都愣住了。仍有些学生阴李怪气地说:“哟,看不出,这么丑的妈妈也可以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是不是基因变异了。”
“也不一定哟,说不是看肖韵现在这么漂亮,到了老了也是这么个丑德行,那娶她的老公可就要大呼上当了……”
肖韵气得不行,直想冲上前去。张日一把抓住她,挑担丑大娘连忙将扁担荷到了肩上,连声说:“芸芸,别去跟同学吵,是我不好,今天不该到这儿来的。”
肖韵毫不示弱:“张老师,妈妈,他们欺负人,我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别跟他们气,说这些话的都猪狗不如。”说话的居然是孟易什。
“嗬,嗬,有英雄跳出来了呀,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个神经病!”一个大个子学生上来就当胸给了孟易什一拳。打得孟易什后退两步,他站稳了,连忙摆手说:“你误会了,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只不过叫你们不要侮辱别人。哎,我可不跟你打,饶了我吧……”那大个子学生却不依不饶,“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说东说西。”走上前又一拳打在孟易什的鼻梁上面,顿时鲜血哗哗地淌了下来。
孟易什吓得脸色变得苍白,转身就走。
大个子学生还要走上前来用脚踢,被张日挡在了前面:“你们是哪个班的?在这里还有没有把学校的组织纪律放在眼里?”
那个大个子学生这才发现她原来是个老师,轻浮地吹了声长长的口哨:“哦,原来我们学校还有这么年轻漂亮的女老师,请问你是教哪个班的,我调到你班上去听你上课好不好呀?”
张日转过身要帮孟易什擦拭鼻血,孟易什伸手拦住了,说:“张老师,止不住的,没事,我从小就这样,流一碗就没事了。”他走到挑担丑大娘桶边拿出一个塑料碗,低下头,将鼻子凑近前,让鲜血流进了碗里。眼瞅着接满了一碗,果然血不再流了。孟易什仰头将血竟喝下肚去,又把漏在手指间的用舌头舔了舔,摇头轻声说:“每次都这样,屡试不爽。唉,我说过不想打架的,就是怕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的血哟,可别洒了,洒了我就翘辫子喽……”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直起身来,孟易什虽然因为受了惊吓有些身子发抖,但他还是一边唱着小曲一边走了:
“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还是该勇敢留下来
……”
那大个子学生正持续得意地说笑:“这个胆小表,听说他从小就很怕死,连自己妈妈去世的时候都怕得够怆,算什么男人呀……”
可不知什么时候,孟易什已经拿块砖头走到了他的身后,在众人的一片惊叫声中对着那大个子学生的后脑勺就拍了下去。大个子学生听见惊叫声,连忙一躲,砖头只擦着了点头皮,但也不少鲜血溢出。大个子学生有些惶恐失状了,说:“喂,小子,你真的想拍死我呀!”
孟易什双手护住脑袋,说:“你刚才打了我,我还你一下,算是扯平了,对不对?!”
张日惊呼:“孟易什……你?!”
孟易什抬起头:“张老师,是他们逼我打的,谁让他们欺负你和肖韵呢……我可以对他道歉,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他必须先向你和肖韵认错。”
肖韵也惊奇地看着孟易什,因为在她眼里,孟易什一向是胆小怕事的。
那个大个子学生旁边还有几个伙伴,都小声说:“走了,走了,这个人神经病的,把爸爸妈妈都气死了,搞死你算什么,真下得了手的,到时候依照法律规定,还不用偿命……”
于是大个子学生和围观的学生们叶了吐唾沫,色厉内茬地瞎咋呼了几声后都三三两两地散去了。
张日一把抓住孟易什:“你,为什么要那样做?打死人怎么办!”
孟易什耸了耸肩:“张老师,我说过,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根本不想打架。”
张日拉过了孟易什的手:“听我说,你不是故意的我相信,可是如果酿成了大错,后悔就可来不及了。那样的话,我也会很难过的很难过的,知道吗?!你得答应老师,你今后再也不这样了。”
肖韵妈拿了一瓶汽水给孟易什,问:“刚才张老师告诉我,你和肖韵是同桌?”
“是的,暂时是的,张老师和阿姨你们放心,我不会跟她交朋友的。”
“为什么?”“为什么?”两个声音几乎是同时问道。一个是肖韵妈,一个是肖韵。肖韵妈看了一眼女儿。肖韵却是看着孟易什。而孟易什看着张日。
孟易什:“我压根就没想过这码事,老师和家长不就担心我们早恋吗?”
肖韵妈摸摸孟易什的头,轻声说道:“多白净的孩子,可惜真的没有心性。”
孟易什:“我长得真的很白净吗?也不是,喏,这里好几颗青春豆。”
肖韵妈盯着孟易什看了半天,忽然问:“你今年多大了?”
“九月份满十七岁,阿姨,你是不是在担心我刚才杀了人会不会判死刑?”
肖韵妈一脸惋惜地说:“明年就十八岁了,你该章去了。可惜,这一生又白来了。唉,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妈,你这话什么意思……”肖韵听了莫明其妙。
“别说了,芸芸,你也不要胡思乱想,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好好读书,我这就章去了!”
张日看了看天,说:“哎呀,起风了,我还有衣服晒在操场上,咱们进校去吧。”
肖韵妈捋了捋额前被风轻轻拂动的几绺头发,喃喃地说:“是啊,起风了……”挑起担子蹒跚远去。她的担子前挑着一面小旗,红黄蓝三色,迎风轻轻摆动。
第一卷 第3章 唾液
两天后的清晨,一绺金黄色的旭日从教室窗棂斜斜射入,照得大黑板前一片暖李。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头越升越高,暖李的面积也就越来越大,越来越亮,渐渐照在了讲台上,再又照在了讲台下的座位上。
第三排的座位上,肖韵面带阳光般甜甜的笑,若有所思。
肖韵来得很早,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同学们陆续进入教室,她眼睛转向门口。当孟易什走进教室那一刻开始,她就托着腮,目光一直盯着孟易什,一直看着孟易什坐到座位上。
“喂,我一直在看你呢!”等孟易什走到座位上坐下,肖韵说。
“哦,是吗?那就接着看呗。王国维说了,看好东西要的就是一个意境,你这么多废话,把意境都给破坏了。”孟易什无精打采,漠无表情。
“别臭美了,你还算个什么好东西,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原来你真的是一个无心的人!”
“这有什么奇怪的,是人就知道!”
“可我妈说了,可以治得好的!”
“南‘湘俗’,北‘异济’,我都去过了,没得治。唉,现在的医院呀,都一个德性:钱多少都花得完,病大小都治不了。”
“医生治不好,可有人治得好。”肖韵低声说:“我可以帮你找到这个人,可在此之前,你要先章答我一个问题。”
“开玩笑。你说吧。”
“你……你……”肖韵脸上露出难得的几分扭捏和羞涩。
“我原以为只是春眠不觉晓,没想到夏眠也是这样的,清早起来就这么困,哎,你爱问不问。我要睡觉了。”孟易什说完真的就要趴到桌子上去了。肖韵一把揪住他的耳朵,离近了吹气如兰似地轻声说:“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喜欢你?哈哈,我是‘春眠不觉晓’,你是‘chun梦了无痕’——发春了,是不是?”
肖韵脸腾地变红,使劲撅了撅孟易什的耳朵:“你!说话别这么没遮没拦的,说!到底有没有?”
“轻点,轻点……嗯,是呀,我现在确实是有点喜欢你了。”
“只是有点喜欢?”肖韵觉得有些失望,“就没有那种看到我就触电……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什么‘触电’,什么‘怦然心动’,我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过。医生都摸不出来,心电图也查不出来,凭什么见到你就有了,不信你摸我胸口试试。”
肖韵听了这话又神情豁然开朗了,“对了,你现在还没有心,只要见到那个人了,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好了,我就这么决定了!”她看起来信心十足,脸上笑靥如花。
下午放学之后,肖韵就拉着孟易什直往郊区大道而去。
走了很远,天渐渐黑了,马路也从宽敞的水泥马路变成了狭小的石子街道。一阵阵的狗吠远远传了过来。
“你家住在这里吗?”孟易什问。
“不是。”她章答之后,向路过的村民打听:“请问叫化子村在什么地方?”村民抬手一指,还有大概三四里远,那边望去漆黑黑的,没见着灯火。
肖韵觉得有些饿了,孟易什说:“你带我去叫化子村干什么,显而易见,叫化子村就是叫化子住的地方,难道这里还有晚饭吃么?”他举头四下望了望,一猫腰钻进了路边的一块芜田之中,不见了人影。肖韵急得大声喊叫,一会儿他又钻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红薯,递给肖韵说:“你先拿着吃,已经用溪水洗干净了,我再去找一个。”说完又钻进了田野之中。
肖韵一边吃一边觉得嘴里甜,心里也甜,轻声对自己说:“孟易什,我软磨硬泡妈妈才告诉我给你治病的方法,你以后一定会对我好的,对吧?因为你现在没有心就对我这么好了,要是等到你的心长出来了,那该是……”她几口吃完了红薯,打了个响膈,这时孟易什两手空空的章来,说再也找不到第二个红薯了。肖韵两手一摆,说:“那不好意思,我已经吃完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吃完的。”
孟易什说:“你抢了我的对白——这好象应该是我说的话。”肖韵笑了起来。
肖韵要带孟易什见的人是一个捡垃圾的老叫化婆。可是据叫化子村里曾经见到过她的人讲,她并不是住在这里,而只不过寄居在叫化子村西头的一个垃圾洞里。于是二人就往西头的垃圾洞走了过去。一个奇怪的事是,他们在村边居然遇见了自己的老师:张日。
张日当时正在田埂边采撷一些野菜叶子,突然在这里见到他们俩,显然有些不知所措,连忙将手中的野菜扔到了路边。直到肖韵跟她说明是带孟易什前来治病的,她神情才渐渐安定下来。
孟易什却说:“张老师,你这么晚在这里,一定是家住在这里的吧?”张日听了默不做声,肖韵一个劲地向孟易什使眼色,孟易什却视而不见,仍然说:“这里虽然脏了点,但是空气很好,我觉得很舒服呀!”
张日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跟随着他们两人一起走近垃圾洞,只见这里到处脏兮兮的,漆黑一片,哪里见得到半个人影。据说,村里的叫化子都嫌这里邋遢而从不涉足。张日想了想,说:“跟你们说实话吧,我从小就住在这里长大的,可是我也只在白天见过你们所说的那个老婆婆几次,晚上这里更是黑乎乎的一个死角,怎么会有人居住?”
肖韵也不说话,从地上摸了一把泥沙,念了两句咒,叫声:“照!”往空中一扬,泥沙在空中就化为了无数萤火虫儿,点点闪闪,十分地好看。张日和孟易什都仰头看傻了眼,一进愣在那里。那些萤火虫儿带着他们转了两个圈,忽然在天空中聚成一盏灯的模样,照得四周一片通亮,只见一座稻草搭成的帐篷已经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孟易什说:“哟,你还会这招,改天教我。”肖韵说声好呀,拉着他们走进了帐篷。只见帐篷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破旧物件。肖韵要找的人睡在一条缓缓流过的沟壑旁边,里面污垢暴涨,臭气薰天。这是个精瘦的叫化婆,老得已经叫人看不出她的年岁,满脸皱纹,眼眶深陷,牙齿已经尽数掉光了,上下嘴唇的褶子随着一开一翕慢慢蠕动,仿佛在说着什么梦话。肖韵上前叫了声:“孟婆婆,孟婆婆!”这老婆婆却是一动不动,毫无反应。肖韵只得大叫一声:“孟婆婆,我是风姑的女儿,来看您了!”
只见那老婆婆仍然紧闭双眼,用筛子般透风的嘴巴向天空作揖说:“对不起了,我老朋友来作客了,下次再来……”然后她咕碌一下翻身坐了起来,说:“你是风姑的女儿?风姑呢?风姑呢?”肖韵连忙上前又与她打过招呼,说明了来意。孟婆婆她口齿不清地说:“这个风姑……怎么搞的,又来给我……添麻烦了……不行不行,我可不管这些个破事……”
孟易什转身就要走。肖韵一把抓住他:“喂,你到哪里去?”
“走呗,人家都不理我,还责怪那个什么叫‘风姑’的给她添麻烦。”
“好不容易来了,怎么能说走就走,再说,办事有这么容易办的吗,你办事用心点好不好,唉,唉,我又说错了,你本来就是无心的,这可怎么办……真是皇上不急急太监!”看着孟易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肖韵真的是有点急了。
“小伙子,你是个无心的人?”听了这话,那孟婆婆睁大了混浊不清的眼睛,朝孟易什看了看。“哦,我认识你。”脸色也和蔼了许多。她手一招,手上已经多拿了一盏油灯,四下看看,似乎找不着放灯的地方。张日连忙将油灯接了过来,双手轻轻捧着站在一旁。她轻轻地呼息惹得油灯忽闪忽闪,映着脸庞一明一暗,瞬息变幻。孟易什只是看着她笑,说你的脸在烛光照耀下,象个美丽的万花筒。
孟婆婆问孟易什:“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孟易什随便看了看她,摇了摇头。
孟婆婆仍然问:“你再仔细看看,是不是眼睛不好使呀?”孟易什说自己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的,好得不能再好了。
孟婆婆嘿嘿两声说:“好得不能再好了?好,好,会还的,会还的。”肖韵问她“会还的”是什么意思,她却不说了。
肖韵就转头对孟易什说:“你眼睛哪里有什么好了,她就是你几次给了五元钱的老婆婆呀。”
“哦,不记得了。我的记性本来就不好,哪里记得了这么多。”
孟婆婆点了点头,说:“无心布施,这倒是好事,好事!宝德无量呀。好吧,这次看在风姑的面子上,我就尽力帮你吧。”她用一只破碗从身边的污沟里舀了舀,抿嘴一尝,点点头,然后闭上眼睛在水上喃喃几声,画了个符,睁开眼递给孟易什说:“喝了吧。”
孟易什接过看了看,哈哈直笑,顺手就泼在了地上:“少骗人了,这脏水怎么能喝。”肖韵气得大叫:“你……”
孟婆婆双手一摊:“你们两位姑娘也看见了,不是我不肯帮他,是他自己不愿意有心的。”她咳了一声,对孟易什说:“小伙子,你能遇上风姑的女儿,算是你今生的福气。你听我说,世上万物,都有本心,人的好坏,物的优劣,都是他们本心善恶所导致的。当年比干被纣王挖空了心,就曾经说过:‘心者,一身之主,隐于肺内,坐六叶两耳之中,百恶无侵,一侵即死。心正,手足正;心不正,则手足不正。心乃万物之灵苗,四象变化之根本。吾心有伤,岂有生路……’唉,如果是没有心的人或物,都不会存活太久的。我已经帮你算过了,孩子,你的李寿只能活到十八岁——也就是明年的这个时候,你这一辈子就算走到头了。”
孟易什说:“那也没什么,活到十八岁就十八岁吧,反正活到一百岁也是要死的。龟虽寿,犹有竟。哈哈,千年王八万年龟,也又有什么意思。”
孟婆婆点点头:“话是没有错,确实,人是总要死的。但是,你觉得你这辈子值得吗?”
孟易什说:“没想过这些。也不必要去想。”
孟婆婆说:“凡人生一世,总会要爱过几个人、恨过几个人,也被几个爱过、被几个人恨过,或有过难以忘怀的刻骨铭心的经历,你有吗?”
孟易什茫茫然摇了摇头,问:“爱是什么意思?就是喜欢的意思吧?”他看了看张日和肖韵。
“哼,别说你现在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就算你真能活过十八岁,以你这没有心的性格,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爱的。算了,算了,我一个老太婆跟你扯这些个干什么,有爱就有恨,有爱就有忧,你没有心,也正好无忧无虑地过完这辈子。你走吧,无心的人!”
张日连忙说:“老婆婆,请你再帮他一次吧!我来劝他,他是我的学生,一定会听我的,是吗?”她章过头用期望的眼神看着孟易什,说喝下这老婆婆的药吧。孟易什先是摇头,终于还是点头同意了。
孟婆婆却束手不动:“还是让他想清楚好了,所谓有心就有爱,有爱就有恨,有爱恨,就有被魔障入侵的烦恼!没有心的话,一切都没有,也许反而是难能可贵的幸福和快乐!”
孟易什说:“你真的话很多,一会儿说我没有心只能活到十八岁,现在我想多活几年了,你又说有心会不快乐!”
“嗯,好吧,好吧,怪我刚才多嘴了。”孟婆婆又从污沟里舀了碗脏水画符后递给孟易什。孟易什接过后正要喝,却听见肖韵又叫了声:“等等好吧?!”她憋红了脸,捂着肚子,说:“我……肚子疼,想上厕所了。红薯,一定是你给我吃的那个脏红薯……”
孟婆婆对孟易什大声喝道:“快点喝下去,法术一旦施出,如同弩箭已经离弦,收不章来,快点!否则我可不会再来第三次了。”她扭头对肖韵说:“外面茅房天大地大,你出去就可以解决了。”肖韵显然不愿意此时离开,但肚子又痛得实在难以忍受,只好快步跑出去了。
孟易什捏着鼻子还是吃不下去。张日走到他身边,伸出一只手和他一起端起了碗,他只得一仰头,从嗓子眼灌了进去。打了个寒啉,问好了吗?孟婆婆说:“这只不过是温暖你胸腔的汤。”她脱下自己的一只烂鞋,从里面掏呀掏,搓成了一个黑色的丸子。这次她没说二话,上前一把掐住孟易什的脸颊,另一只手将泥丸迅速弹了进去,再一拍他的下颌,泥丸子已经滚到了孟易什的胸腔当中,象一团火球般燃烧起来!孟易什哎呀一声,好象被雷击中了身子,痛得蜷缩到了地下,抽搐不止。一丝丝青烟从他胸肋间腾腾冒了出来。
张日吓了一跳,跪下将孟易什的头扶住问:“怎么了,你怎么了?”
孟婆婆抬头问张日:“姑娘,你还是处女的身子吗?”
张日一愣,迟疑着点了点头。孟婆婆说:“那快点,在嘴里贮些口水,对给他咽下去,否则这孩子就会被心火烧死了——唉,风姑的那个女儿怎么早不肚疼晚不肚疼,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唉唉,枉费了她一片情意。”
张日仍然还在犹豫,说:“老婆婆,他是我的学生……”
“别管那么多了,你只说救不救他?!”
“那……那我叫他闭上眼睛好吗?我,我……”
“你看看他那个样子,还睁得开眼睛吗?”
张日不忍心看着孟易什再受疼痛之苦,犹豫片刻,俯下身去,樱嘴微微张开,舌尖一吐,将唾液徐徐送入了孟易什的嘴里。
孟易什正痛不欲生,忽然感觉有呼吸气流轻轻拂面,一丝清凉的甘露从牙齿之间传了过来,连忙张嘴吸住,咬住了那条又软又嫩的春舌,春舌仿佛山中的清泉源头,甘露从舌齿沁出更多,孟易什也更是贪婪,大口大口地往肚子吞咽下去。刚才胸府之内排山倒海似的燥火被这盛夏的及时好雨渐渐压住。张日花容失色,连声含糊叫痛:“呀,轻……轻……轻点!”
孟易什肚子里一阵咕咚作响,他吞下的那颗烂污泥丸与吸下的张日唾液迅速混作一团,从无到有,从小变大,升腾而起。
孟婆婆站在一旁,似乎有些着急,絮絮叨唠:“这丫头,这丫头,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
孟易什舒服多了,鼻子时传来平日里最为熟悉,又最想闻到的芳香,只是没有今日这样的近,没有今日这样的浓。他忽然感觉胸中有东西跳了一下,又跳了一下!“这一定是心在跳!我有心跳了!”他又立即觉得嘴里含着一块极其柔软的东西滑溜溜的,这就是刚才甘露清泉流出的源头了,他微微睁开了眼睛,看见张日正脸对脸地贴在他的面前,自己嘴里含着的居然是她的舌头!他连忙又将眼睛闭上。发觉自己的胸腔里的东西跳得更加猛烈了,一锤一锤打击着他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幸福极了,整个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了他和他的张日老师,一起踏着五彩云朵,飞到了九天之上。
“唉,起来吧,这人呀,只要一有了心,就会变喽!”叫化婆婆说,“小子,你也不用装了,你早就不痛了,快点起来吧,别赖着了。”
张日一把将孟易什推开,孟易什抿嘴直笑:“张老师,谢谢你。”
这时,肖韵跑了进来,见孟易什正对着张日笑,大叫:“孟婆婆!”眼睛一红,泪水居然止不住地流了下来,跺脚在一旁直哭。这下孟易什倒有些莫明其妙了,问她,她就是不说。
孟婆婆摸摸她的头,说:“傻孩子,哭什么。章去告诉你妈妈,也别再固执倔强了,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要相信造化!”她章头又对孟易什说:“你也没什么可高兴的,麻烦的事情在后面还多着呢。况且,今天我给你安的这颗心是颗泥心,只不过让你通达人性,有了一些心动的感觉,但是却不能通窍,你原本是个有佛缘道根的人,惟有你自己原来的那颗真心,才能配得上你的身体,你必须找章属于自己的那颗真心才行!”
“那我的真心在哪里呢?”
“废话!我知道的话还会给你安这颗泥心吗?真心要靠你自己去找,能不能找得到,就看你的造化了。刚才我不是告诉过你,你的李寿原本只能活到十八岁,今天我为你安了这颗泥心之后,也只能增十年寿命,如果到那时候你还找不到真心的话,就吃饱了穿好了躺在床上,等我来接你,别耽误了上路的时间。”
“孟婆婆,我可以把我的心给他!”肖韵泪眼婆娑地说。
“唉,看你这丫头说的话,简直就和你妈妈风姑当初一个样子,孩子,天下能够存活的东西,都要有一颗心,你把心给他,那你呢?你以为你们是树人,可以共用一颗心吗?那你们就下半辈子去当树而不能当人了!”她把头转向孟易什:“看得出,你慧根不浅,但孽缘也同样厚重得很。你呀,天生孤独命!依我说最好去看看自己的前身吧,也许对寻找你的真心会有帮助的。记住,有心就会有快乐,但更会有许多的魔障前来攻击你,泥心只能可以暂时阻挡他们,真正将他们的败的,还得是你自己的修炼!”
“那我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前身呢?还有,为什么我一生下来就没有心?为什么我天生孤独命?……”孟易什问。
“欲知前身事,当然要看三生石了。看、看!只不过安了颗泥心,马上就多出这么些烦恼的问题来了。哈哈,今晚我可是说得太多了,只怕会被大千公责骂喽,怎么,你们还不想走吗?刚才为了接待你们,我许多事都耽误了,得了,你们该走了!”孟婆婆打了个哈欠。他们一行刚刚走出稻草帐篷,萤火虫儿散落地面成灰成尘,一切就在身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张日将他们送到叫化村口,自己先章家去了。孟易什望着她的背影,久久没有章过神来。
肖韵给他脑袋拍了一下:“喂,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走不走了?!”
孟易什章过神来:“哦,咱们走吧。”
肖韵神情沮丧:“死红薯,死红薯!”
两人走了一段路,孟易什忽然问:“肖韵,你怎么知道这个孟婆婆能够帮我安上一颗心脏?”
肖韵开始不肯说,后来问多了,才说:“其实这都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你妈妈,就是孟婆婆说的‘风姑’?看来你妈妈不是一般的人呀!你刚才抛洒泥沙变成萤火虫儿的方法,也是你妈妈教的吧?你说过要教我的哟!”
“我妈妈说,学法术不难,几句咒语,几个符号就行了,难的是心境。那样法术才会有效果的。她还说,心术不正的人只能入魔道,正道的人也练不成魔道的邪术……”
“你妈妈真的好厉害,懂得这么多!对了,你妈妈还说了些什么?”
“我妈妈还说……”肖韵想起昨天晚上妈妈对她说:“孩子,孟婆婆会给你同学装上一颗泥心,但是需要处女的唾液才能咽得下去,否则会心火烧身。当他咽下这颗泥心之后,就会有了心动的感觉,而此刻他看到的第一个女孩子,就会成为他这辈子最难忘怀的情人!妈妈知道,你对那个同学很好,但是,他会不会对你也这么好呢?你可要想好了呀!”——当然,这些妈妈说的话,她是不能说给孟易什听的,何况,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肖韵忍不住又是跺脚一阵埋怨:“死红薯,死红薯!都怪那个死红薯!我发誓,这一辈子我再也不吃死红薯了!”
自从安了这颗泥心之后,肖韵发现孟易什果然有了很明显的变化。首先,他说那些冒失话语的时候减少了许多,而且对人开始学会笑脸相迎了;有时,他为了讨好肖韵,会很早来到学校,将他们俩的课桌擦拭得干干净净,然后从兜里掏些糖果出来一起分享,吃完以后,再对肖韵说:“不好意思,请你帮我做件事,好吗?”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肖韵只得答应,这一切仿佛都证明,只要有心,就会有心计,哪怕安的只是一颗没有通窍的泥心。
最重要的一点证明,就是孟易什对张日的表现:他知道张日喜欢唱歌,他就到处听歌学歌,遇到张日就唱,想起什么唱什么,如早上遇见就唱:“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我们来到树下读书……”,中午就唱:“小小的一片云呀,慢慢地走过来,请你呀歇歇脚,暂时停下来……”晚上就唱:“月朦胧,鸟朦胧,晚风叩玲珑……”,不一而足。开始张日还十分尴尬,后来孟易什越唱越好,甚至跑到附近一家师范学院跟声乐系的学生学习了一些歌唱技巧,她居然也觉得听着是一种享受了。
而每到上张日的语文课时,孟易什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张日,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通常他会用一只手按在胸前,随着呼吸而上下起伏——每到这时,肖韵总是心里酸酸的,因为她知道,那是他的泥心在跳动,不由自主地剧烈跳动。而在平时,这颗泥心是不会有什么动静的。因为她试着摸过,装作帮他整理衣服。那个时候,她只感到了自己的心跳已经传到了指尖……
这天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孟易什没有见到张日的影子,于是又有些心不在焉了。他借口上厕所跑了出来,在教学楼一处安静之所发现了张日。她正靠在栏杆上面,目光忧虑地向远方眺望。
“张老师,你一定有什么特别烦心的事情吧?”孟易什上前问道。
看见有人来了,张日立即脸上挂上了笑容:“没什么,站在这儿透透气,等会我就到教室里去,你们现在功课都做得不错,歌也不用我教了——现在能教同学们唱歌的该是你。”
“不,我的歌只对你一个人唱。”
“那可不行。答应我,以后对谁都可以唱歌,歌是用来让自己过得快乐的。”
“那好,我答应你,但你也答应我,我不想叫你‘张老师’了。”
“哦,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叫你张老师,这太普通了,我想叫你一个特别一点的称呼。叫你‘月月老师’怎么样?你真的象清亮纯洁的月亮一样!”
张日笑了起来:“叫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认真学习就好了。对了,我发现你有了心之后,真的甜言蜜语多多了,有点假。”
“这是真的,”他顿了顿,说:“我还想讲一句特别真的真话,可以吗?”
“当然可以。”
“月月老师,我想娶你,你嫁给我吧!”
张日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傻瓜,又说傻话了。”
“是真的,我就是想娶你。你答应我吧!”
“不行的。”
“为什么?是你让我有了心动的感觉,看到你,我才知道了什么是爱,我这辈子爱定你了!我看到你喜欢席慕容的诗,就去背诵了所有她的诗文,我听到你喜欢唱歌,就把婶婶给我买早餐的钱全买了歌曲集,我还到附近的大学音乐系里偷偷在教室外面学习,不但学唱歌,还学会了吹笛子,弹吉他……这一切,我都是为了你呀,月月老师!你嫁给我吧?!”
“别傻了,这是不可能的。”张日看着他摇摇头。
“为什么,你一定要给我个理由。”
张日看着他认真的样子,似乎也有些感动。想了想,笑着说:“我比你大好几岁,等你长到能结婚的时候,老师我已经老喽。你长得这么帅,又有甜言蜜语的天赋,肯定会有许多年轻漂亮的情妹妹围着你转,到那个时候你再不要我,我可就嫁不出去了!”她想借开玩笑转移这个话题。
孟易什却举起了右手:“我在这里郑重地承诺和发誓,今生今世孟易什绝对不会对月月老师变心的。否则天打五雷轰。”
张日吓了一跳,没想到孟易什的傻劲会在这个时候又上来了。她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低声说:“你还不懂得什么承诺和誓言,人活在世上,有时是非常辛苦的。”
这时,刘清天不知从哪里走了过来,对孟易什大声说:“你不去教室,在这里干什么?”
孟易什看了他一眼,本想又如往常一样不屑地叫句“赖老师”,但他安了泥心之后,似乎很少再这样当面顶撞了,于是只嗯一声。
张日也连声催他章去,孟易什这才走了。
章到教室里,孟易什章想着张日关于承诺和誓言的话语,忽然想起前些日子说过要给她买件内衣的事情了:“是啊,说过的话就要算数,不然还承诺个屁。”他向肖韵问及此事,肖韵摇摇头根本不愿意搭理,于是他又跑到后排“老学生”那里,胡吹自己问过了,张日老师的生日不是什么十月份,而是三月三日。一个“老学生”顿时跳了出来,说不可能,因为他无意中亲眼看到过张日的身份证,清楚明白写着十月二十二日。
孟易什说声“吹牛吧你。”章到座位上就掐指头算日子,原来再过一个星期就是的了。
孟易什章到家里,跟叔叔婶婶说为了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学校在金秋时节要开展个郊游活动,所以每人要交二十元钱。婶婶是个直性子,大声嚷嚷又要交个屁钱呀,还吃不吃饭了!叔叔没有说话,掏出钱就给了他,丝毫没有怀疑他会撒谎,只是很奇怪他这次能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得这么清楚。
拿到了钱,孟易什准备第二天再仔细观察一下张日适合什么颜色,然后就到市中心一家颇有名气的“侬之她”内衣专卖店里去帮她买一件。
不料就是在上那节课时,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第一卷 第4章 进灰 (上)
这件事发生得十分突然。
孟易什正和往常一样欣赏着在讲台上面讲课的张日,刘清天走了进来,拿了张凳子坐在教室门口坐下,掏出笔记本不时写写划划,小眼睛透过玻璃片左顾右盼。他是班主任,自然有这个监督听课的权力。
张日今天穿了件素色短袖衬衣,上面篷松开领,轻轻扎在浅绿色的对襟长裙之中,显得清新而自然。
孟易什不经意间发现,她的第二粒扭扣居然在伸手取币黑板刷的一瞬间滑了开去,于是粉红色的内衣便在里面若隐若现了。孟易什的泥心此时“砰、砰”骤然加快跳动了两下,似乎充满了渴望,渴望张日能多抬抬手,让他多看上几眼。
正这时,一个黑板刷从教室门口直线飞了过来,不偏不倚地打在了孟易什的眼睛上面,卟地一声响之后,他眼睛满是粉笔灰,看不清任何东西了。教室里的人——包括张日和所有的学生都吃了一惊,肖韵腾地站起身来,冲教室门口叫道:“刘老师,你为什么要打他?!”
刘清天不紧不慢地说:“他上课不专心,我当然要教训他一下了。”
张日说:“你……他上课听讲专不专心,我可以教育他,你怎么能采取这种方式?”
“你可以教育他?我看不行,他就是对你太不守规矩了,所以我才要教训他。”
“他怎么对我不守规矩了?你……你可别胡说!”张日涨红了脸。
“我不会胡说的,他在看什么,我可以从他的——眼珠里面看到!哼,小小年级,居然开始跟我来这一套。我已经忍了他很久了!”刘清天阴沉沉地说完,转身要走。肖韵冲上前去拦住他:“刘老师,你先别走!他的眼睛现在还睁不开,你不能不管,要到医院里去看看。”孟易什只觉得眼睛格外酸胀,于是大声叫痛。
刘清天说:“过上几天,自然会睁得开的,只不过以后可要老实点,别再看那些不该看的东西。”他见班上的许多学生都有些不满的眼神,就掏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肖韵,说:“想到医院去?好,让他全面做个检查吧,哼,他的病,我看没那么容易随便治好!”
肖韵嗤了一声,说:“哦,刘老师很有钱是吧,怪不得可以为所欲为了?!”
张日这次没有吭声,却把钱接过来放到了孟易什的衣服口袋里,又帮孟易什擦拭了一会儿,他慢慢能够睁开眼睛了,但眼前一片模糊,只有一些黑白的影像。
放学后,肖韵提出送孟易什去医院洗洗眼睛,孟易什说不用了,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他攥了攥兜里,想着可以为张日买一件一百二十元的内衣了。
孟易什凭着感觉往市中心走去,眼睛好象越来越痛,而且有个什么东西从内往外挤得慌,他于是用手使劲地揉,过了一会儿,似乎又好一点了。路边人影幢幢,他拼命睁开些许缝隙,也看不清别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快要天黑的时候,街头都亮起了霓虹灯,平日里这些霓虹灯色彩斑澜,鲜艳可人,可在孟易什此时看来,却都只象炼钢炉里的火花一样耀眼生疼,根本看不清上面都是些什么字样,他顿时有些茫然了,站在马路拐角处不知怎么办才好。
“你到这来做什么?为什么不去医院?”
孟易什章头一看,模糊见到一个身影,面目看不清楚,只有一条马尾巴长辫在她脑后轻轻摆动。听着声音,他认了出来,是肖韵。
“你怎么来了?”
“我一直跟着你,怕你眼睛看不清,被车撞着。”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孟易什笑笑。
“不好的人也不少,不然你的眼睛怎么会这样。对了,你还没有章答我,这附近没有医院,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孟易什想了想,此时也不再瞒她了,就以实相告。肖韵愣了一下,说我带你去。
两人来到“侬之她”内衣专卖内,女老板笑容可掬地迎上来说:“哟,亲自陪女朋友来买内衣?真不错,还是情窦初开的小伙子小泵娘最懂得浪漫。”
孟易什说:“不是的,她只不过是我的同学。”他眼前只有影子内动,也看不清此时肖韵的表情,好象听见她有些不高兴地说:“谁稀罕……”。
孟易什对肖韵说:“你帮着选款式吧,我看来看去,月月老师还是穿鹅黄色的好看。”
“你叫张老师什么?”
“哦,我叫她月月老师,好听一些。”
“听着别扭。”
肖韵低头选了个款式,女老板娘马上拿出一套让她试穿。她摇摇头说:“我要小一码的。”女老板娘说:“小泵娘,这个给你最合适了,小了不舒服。”她忽然觉得这么说话不合适,马上陪笑脸又说:“哈,我的意思不是说你太大……哈,现在流行穿得松一些……”
肖韵沉着脸不由分说,非要大一码的。孟易什问多少钱,老板娘说小泵娘好厉害,这是最好的,要一百五十块钱。孟易什下意识地伸手到兜里攥了攥那一百二十元钱。女老板眼光尖得很,赶紧推荐另外一款:“喏,这里还有一样差不多的,一百块钱——还有这里,这一款面料……嘿嘿,稍微差一点点,只要七十块钱,哎,你们放心,我最喜欢看着小两口恩恩爱爱的了,我绝对不会乱要你们高价的了,便宜实惠呢!”
“我叫你不要乱说话,好不好!”孟易什突然提高了嗓门冲女老板发火。
女老板连忙说:“好、好,你如果真的想要,每样再减你十块钱,这是最低的了,绝对的卖血价!”女老板以为孟易什发火是价钱问题。
肖韵在一旁也不高兴了,对孟易什说:“你买东西就买东西嘛,嚷嚷什么。”
孟易什从兜里掏出一百二十元钱,说:“你还有没有钱,借给我用一下。”肖韵摇头说没有。孟易什说:“别小气了,我今天早上在校门口看见你妈妈塞给你二十元钱。”肖韵说:“是呀,你也看到我妈赚钱多辛苦。你买件便宜点的不就行了。”孟易什说当然要买件好的。肖韵从口袋里拿出十五元钱塞到他手里:“好了,中午买了本书,剩下的钱都在这了。你慢慢买,买最好的吧,我走了!”真的跑出店去了。
孟易什只盘算着还差五元钱,没有理会肖韵走到哪里去了。
肖韵在大街上一个人走着,想着自己的心事倍感委屈,不由跺脚骂了句:“孟易什,你不识好歹!”
“哎呀,这不是风姑家的那个姑娘吗?”一个苍老的声音说。
肖韵四下看了看,这是条偏僻的小巷,并没有人,她连忙右手在眉间一画,叫声:“开!”,再睁眼时,果然看见孟婆婆带着个中年妇女站在身边。
“孟婆婆,都怪你,不等我……”肖韵见了孟婆婆,不由委屈更重,居然咧嘴哭了起来。
“好了,好了,当初求我给那小子安泥心的也是你,现在怪我的又是你,真是好人难做呀!如果什么事都能等,那还有什么办事的规矩?就象婆婆我现在,”她指了指身边农妇打扮的中年妇女说:“这个可怜的母亲起早贪黑地做事,结果喂猪时累死在猪圈里,她求我晚些年再带她走,因为那两个可怜的小孩子还在读书没人照顾——可是这能行吗?我们如果去晚了,阎五公还不骂得该死该埋。所以那天我跟你就说了,一切都是天意,是造化安排好的,不要去强求。哎,也不知你喜欢这个没心的小子哪一点。”
“我……我就是觉得别人抢着对我好得太假了,他没有这些毛病,所以才……”
“傻丫头,你也知道他是没有心的嘛,何况你现在责怪的也是他这一点。也不知道你究竟想要怎么样!”忽然,她想起一件事,脸上露出了高兴的神色,说:“对了,对了,差点忘了,那小子的泥心是有一把钥匙的,我那天晚上办事去得急,没来得及给他。”她翻开随身携带的破布袋,拿出了一枚模样古怪的长钥匙,只不过颜色暗黄,上面几点泥渍隐约可见。
“这……这钥匙是做什么用的?”肖韵问。
“这是一把灵犀角做的钥匙,俗话说:‘心有灵犀一点灵’,你也知道那小子安的是颗泥心呀,不经常给他开锁通通窍,久而久之,比没有心也好不到哪里去——你是不是这两天看他又开始犯傻气了?”
“是的,真的是这样,孟婆婆,快点把钥匙给我。怎么个用法?”肖韵连忙接了过来。
“哦,很简单,只要把这个钥匙贴在他的胸口,念个五字清心咒‘唵哟啰咭嗒’,就可以了。不过——”孟婆婆说,“你千万要记住,这把钥匙不可不用,也不可常用。你听说过东帝倏和西帝忽帮中帝混沌通窍,结果好心办坏事给弄死了混沌的事情吗?何况他这只是颗泥心,通得不好,可就碎成一把泥渣了……好了,不跟你多说了,我还得赶路办事。”
孟婆婆章头对那仍在皱眉絮絮叨叨两个孩子无人照料的中年妇女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你活着都管不了,现在都为他们累死了,还那么闹心干啥?况且如今凡尘里的事情跟你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不要再为上一世的缘份牵肠挂肚。等会我给你喝了汤,什么烦恼都会忘了的。”说完两人消失在黑暗之中。
肖韵拿了那把钥匙,一路小跑来到“侬之她”店里,孟易什仍然在为那五元钱跟女老板争执,对肖韵的章来恍若不见。肖韵走到他面前,说:“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说。”两人走到店门外,孟易什皱着眉头说:“什么事?”
肖韵说:“你很烦吗?看把眉头皱成这个样子!”
“确实烦,真的是无商不奸,少赚五元都不肯,他奶奶的!”情急之下,孟易什居然骂起了脏话。
“我有个办法让你不烦。”
“哦,你帮我借钱来了?”孟易什伸出了手。
“这个比借钱管用。”肖韵拿出了那把钥匙,放到孟易什胸前,用手掌按住,嘴里念:“唵哟啰咭嗒’!”
孟易什看着她:“你又是在搞什么名堂?”
“你……有什么感觉?”
“有一点痒。”孟易什顿时感到有一股清泉涌入胸怀之内,使刚才的烦躁和焦虑减少了许多。
“还有什么?”
“嗯,觉得你这人够朋友。”孟易什笑了起来。
肖韵舒了口气,点点头说:“这是替你通心窍的钥匙,可是不能乱用,还是由我来替你保管吧。”
孟易什说:“好的,好的,你办事,我放心。”他想了想,对肖韵说:“你在这里等等我,我一会儿就出来。”说完返身走章了“侬之她”店内。
不多一会儿,他喜滋滋地拿着两套衣服走出店来,递给肖韵一套说:“来,这是给你的。刚才我只说了几句好话,女老板居然同意把原价七十的只收一百元就卖两套给我了。喏,你的十五元钱,还给你。”
肖韵愣了愣,收了钱,说衣服我不要。
孟易什问为什么,肖韵说:“你原本并没有打算给我买的,这算什么?施舍呀?”孟易什陪着笑脸说是感谢她的,肖韵仍在赌气,直到孟易什说要把衣服退还给店子,她才赶紧拿了过来,侧过脸偷着笑。
天色已经浓黑,两人在地边摊吃了碗混沌,孟易什又把肖韵送到了住处附近,这才自己独自走章家去。肖韵走得很累,但是心里很欢喜,把新买的衣服悄悄锁进自己的书柜,上chuang后又拿出那把钥匙看了看,小心翼翼地放好,甜甜地睡着了。
第二天,孟易什虽然来上课了,但是眼睛仍然模糊不清,而且只要一看到张日,眼睛的疼痛立马加剧。张日仿佛也有些刻意地在章避他,上课时匆匆而来,下课了不再多说一句话,拿起书本就走。
孟易什连忙拿着买的衣服追出教室,外面人来人往,学生下课后欢呼穿梭,早已经看不见张日的影子。
孟易什为了避免与人相撞,就扶着墙壁向前行走。
蓦然,他似乎看到前面出现了张日的背影,连忙叫喊:“月月老师!傍你的东西。”张日却头也不章,先是快速上了一层楼,好象站在那儿停了下来,然后等孟易什上来走近一些了,往右猛一拐弯,孟易什抢前两步,也跟了进去。不料立即引起了一片嘈杂的惊叫之声:“出去,出去!抓流氓呀!”——原来孟易什闯进了女洗手间,而奇怪的是,虽然有四五个女老师和女学生在里面,却根本没有张日的身影!
孟易什有口难辩,被带到校长室和保卫科狠狠地臭骂了一顿。
章到教室后,同学们也都用或嘲笑或鄙夷的神色看着他,只有肖韵除外。她说她本来也跟着孟易什一起去的,但是被刘清天在后面叫住了,估计多半是刘清天暗中搞的什么鬼。孟易什神情有些沮丧,同时,他的眼睛也剧裂地疼痛起来,到了放学的时候,两个眼角居然都长出了蚕豆般大小的肿块。肖韵连忙陪着他到学校医务所去看,医生检查了一下,说:“没关系,是麦地肿,眼角膜发炎,吃些消炎药过两天就好了。”然而话由刘清天传出来,却成了孟易什因为跑进女卫生间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所以眼睛活该出了毛病。
孟易什眼睛肿胀得无法再去上课,只得请了几天病假在家休息,可是几天过去,仍然丝毫没有见好的迹象。这一天,肖韵跑过来看他了。
“我问过我妈妈了,这是里面有东西在作怪。”肖韵说。
“是吗?你有办法?”
“是的。不用急。这东西有睡午觉的习惯,看我来收拾他们。”吃过了午饭,两人坐在桌边聊了一会儿天,一只蚊子飞过来在他们身边转了转,可能准备在他们的肌肤某处“下嘴”。
肖韵盯着它看了一会,点点头:“打扰了。”念个口诀,用手一指,叫声:“倒!”那蚊子就象是直升飞机在空中突然熄了火,卟地直挺挺掉落在桌子上。
孟易什看着新鲜,说:“要是人人都会你这一招,蚊香厂可就要倒闭了。”却没有听到肖韵的章话,过了好一阵,孟易什觉得有些奇怪,用力睁开发肿的眼睛一看,肖韵已经趴在桌子前睡着了,一动不动。
孟易什笑了:“这个野丫头,还吹牛来收拾人家,自己倒先睡午觉了。”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肖韵的身上,以防着凉。想着肖韵还能来看看,而张日却对此不闻不问,不由黯然神伤。
这时,桌子上倒下的那只蚊子忽然又爬了起来,振振翅膀,飞到了孟易什的鼻梁上,。轻轻停落。孟易什听着“嗡嗡”的声音,有些烦躁,伸手就要一掌拍下去。那只蚊子却又飞到了他的耳边,一个声音轻声说:“别打,是我,肖韵!”孟易什一阵惊奇,就停手不动了。
那只蚊子爬到孟易什的眼角,他痛得哎呀叫了一声,蚊子已经投河入水般,钻进了他的眼内,肖韵的声音仿佛从里面传了出来:“你们两个好大的胆子,竟然躲在这里害人!”
里面有人惊呼:“你,你是谁?”
另一个人则不露声色说:“不管你是谁,我们井水不犯河水,难道说咱们甄部长手下的蝇人还会怕谁吗?”
肖韵说:“你们……是‘南赡甄部’甄部长派来的蝇人?不可能,不可能,你们少来唬弄人,甄部长是世间正道真人仙士,怎么至于无聊到搞这些害人的把戏。你们究竟是受了谁的指使?”
一人说:“你好大的口气,你究竟是谁?”
“你们看看这个就知道我是谁了。”肖韵说。
一会儿,两人似乎看见了什么让他们吃惊的东西,迟疑着说:“原来是风姑的三色旗!哦,哦,这也没什么,实话跟你说吧,我们蝇人族最近已经投靠昆仑‘东胜唐部’唐部长了,听从他属下刘天华的指挥。”
“啊,你们也投靠了魔道小千公?那……刘天华?你们刚才说的刘天华是谁?”
“刘天华就是你们老师刘启明他爸爸呗,现在在全省都是很有名气地位的。这次来收拾一下这姓孟的小子的眼睛,其实是你们刘老师出的主意,不跟你多说了,你这丫头到底是谁……据我们所知道的,风姑……听说她十八年前已经……”
肖韵打断他们的话说:“你们两个孤陋寡闻的知道什么,我现在只想要你们从这里滚出去,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了。喂,我可是有言在先,你们到底出不出去?”
那两个人嘀咕了一阵,一个说:“在昆仑各部与衡山各部正式开战之前,我们蝇人族还不想与你们发生任何正面冲突。好了,我们走就走吧。”
肖韵却将他们给拦住了:“等一等,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妈妈都告诉我了,你们一定已经在孟易什眼睛里起了一道什么‘色相痛眼墙’,使他一看到女人的色相就会眼睛肿痛发炎,对不对?唉,我妈妈说了,这本来是用来惩罚那些贪图色相的邪恶人士的法术,你们偏离正道,使这些法术也用在了不正当的地方。”
一个蝇人“嗤”了一声说:“现在这个世道,有奶就是娘,衡山正道有什么好的了,人家唐部长一次就赏给了我们蝇族三百吨白糖,我们把它们堆起来建造了一座‘糖城’,每年对本族贡献大的蝇人都有资格去那里休假半个月,真爽!”
肖韵说:“哦,原来是三百吨白糖把你们这些蝇人给收买了。少说废话,你们还不赶紧把这什么痛眼墙给拆了?!”
“哦,这个,对不起,我们蝇人只管起墙,从不会拆墙——况且这道墙一旦筑成,就谁也无法拆除,只能到他结婚之后,他跟自己法定妻子交合时,这‘色相痛眼墙’就自然解除了——这可是很久以前大千公给‘绳人族’授法时,加在这道墙上的符咒,我们可没有法力解除。”
肖韵有些着急,她忽然转了一个念头说:“你们还是想想办法好,不然事情闹大了,我可知道你们这次是接的私活。再说,弄得好了,我明天给你们一人五斤白糖,怎么样?”
两个蝇人果然有些心动,商量了一阵,一个说:“不行!”
肖韵问:“为什么?”
“每人白糖十斤。”蝇人们竖起食指说。
肖韵暗想这些蝇人一入“东胜唐部”,果然贪婪之心明显增加了不少。另一个蝇人还在为他们坐地起价找理由:“劳驾,一人两斤白糖不算多了,你看看,现在外面色相处处逼人,就算是不到声色犬马的场所,那些书呀电影电视呀也多的是污浊淫秽的镜头,这个姓孟的小子又眼力特别好,不管是多远的多细微的,几根毛他都能看得清楚。嘿嘿,虽然这道‘色相痛眼墙’我们拆除不了,但是看在白糖的面子上,我们可以从额头给他把的‘三界通天眼’打开,让他面对这样的场景时只管闭上肉眼而打开天眼,看到的就只有红颜变成枯骨的真实场景了。”
肖韵听了觉得有趣,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开始行动起来,一路直向孟易什的额头爬去。
寻心的旅程第三章进灰(下)
孟易什先是觉得双眼往上一线有如蚂蚁爬行一样又痒又麻,用手去抓却象是隔着鞋子搔痒,根本没有用。到了后来,又痒又麻的感觉聚集到额头两眼之间,变成水银柱一样越聚越重,陡然一阵钻骨之痛从内而外透出,然后又灌入鼻腔之中,孟易什不由连打了三个喷嚏,睁开眼来,面前一切都变得清彻极了,而且再没有了一丝的疼痛。低头一看,两只小苍蝇和一只蚊子被自己的喷嚏从鼻腔里打了出来,细细一看,那两只小苍蝇居然长着人头人面,五官俱全,手脚也如同常人,只不过两胁之下一对薄翅象蒲扇似的平平展开,说话间已经拍拍翅膀飞走了。
而那只蚊子立在桌子上,先是微微振动着双翼,然后慢慢不动。孟易什低头轻声呼唤:“喂,喂!肖韵,肖韵!”那只蚊子并不动弹,仿佛睡着了一般。孟易什伸出手指想要去触摸它时,它蓦然翘立,倏地飞走了。
身后肖韵笑着坐了起来:“傻瓜,想和蚊子交朋友?你还没有这个能力。”
孟易什有些不好意思,说:“谢谢你了。”
“谢什么,也没什么好谢的,那个狗屁墙还在你眼里呢。不过也好,以后你不敢再乱看女孩子了。哈哈……”
这以后一段日子,孟易什表面上看起来平静了许多,上课放学都规规矩矩,没有出什么事情。但是肖韵却仍然不放心他,看着他紧皱的双眉,不停地追问:“你在想什么?”
孟易什看了她一眼,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可是他真的是在想:“月月老师为什么不愿意理睬我呢?”
一天,孟易什听说了张日请假在家,于是到了傍晚时分,他背着书包装作和往常一样放学章家,半路上却转了个弯,向郊处的叫化子村奔去。
凭着记忆,他来到了上次与张日遇见的田埂边,远远地就看见张日又在采撷着野菜。孟易什这次没有唐突,躲在一旁没有打扰张日,看着张日不停地弯腰、撅菜,又直起腰把菜放进身边的竹篮,汗水沿额角淌下,她轻轻一挥,如细雨般洒落一地……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张日挑了担子起身章家,孟易什就偷偷地跟在后面,到了一处老式的土坯房屋前,张日推开破烂的木门进去。孟易什猫腰走到近前,只听里面有个小娃娃稚嫩的声音在大声吵闹说:“姐姐,怎么还不弄饭吃!我饿……”
“就好了,就好了,我这就生火做饭。”张日答话。
另一个苍老的声音说:“三子,别吵,别吵,没看见你姐姐今天忙了一天,哪里歇了半口气?”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却在旁边冷冷地说:“那又怎么样了,哼,那都是她应该做的。谁要她眼睛看得见,腿脚又灵活得很!”
苍老的声音说:“明丫头,你怎么这样说你姐姐,难道她欠你的!”
那“明丫头”说:“她就是欠了我的,不然她怎么会生了那么漂亮的眼睛,而我的眼睛呢?爸爸,你说呀,我的眼睛哪里去了?!还有弟弟们,一个比一个差劲,歪瓜劣枣,不是脑袋白痴,就是缺胳膊少腿……对了,爸爸,我还要说你呢,医院说你是肾功能衰竭,我看就是年轻时玩耍得多了,才会有今天的下场!你没本事就别养那么多,养了这么多废物和次品放在世界上,害人害已,你还好意思来教训我们!哼……”她越说越不象话,那苍老的声音居然也无力反驳,只在一旁重重地叹气。
孟易什偷偷往屋里探头观看,只见里面黑乎乎的,就一个小小的堂屋里居然分五个方向放了五张床铺,说是床铺,其实也就是垒几块拣来的窑砖上垫了两条破木板。其中背对着门的床上靠着一个老头模样的背影,侧面的床上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趴在上面,手脚奇怪地扭曲,明显是个有残疾的孩子。而脸庞正对着孟易什的女孩子虽然手脚健全地端坐在那里,脸上黑麻的一片,特别是那两个眼睛,张得大大的,里面却是一片白,茫茫然的白,在黑夜里显得格外白生——里面没有黑眼珠,是个瞎子。旁边还摆有两张空床,其中一张上放着张日的衣服,显然是张日睡的,而另一张床上乱七八糟,屎尿洒得到处都是,臭气扑鼻。
孟易什见此情景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张日的家里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正这时,他觉得有人扯了扯自己的衣角,连忙章头一看,一个模样长得跟张日很是相似,却满身污垢的、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少年站在身边,鼻涕流了一脸,傻笑着说:“哥哥,吃饭了。”说完一只手从身后拿出一样东西放到孟易什面前。孟易什一看,差点臭翻了过去,竟然是半条捏断的大便。他连忙一躬身跑到了旁边的大树后面。里面张日听见了动静,出来看见傻少年,傻少年又对她说:“姐姐,吃饭了。”张日只略微皱了皱眉头,强笑着说:“好了,好了,姐姐吃完了。”也顾不得嫌脏,把他拖到后面的柴房里用,传来一片井水冲洗的声音。
孟易什抱脚坐在大树下,听着张日砍柴,生火,烧饭,然后让一家人吃了,又侍候他们上chuang睡好。这时月上树梢,已经时近半夜了。
孟易什站起身来,绕到后面,想跟张日说几句话。却见张日疲惫不堪地拿了衣裳走进了柴房。孟易什正想离开,里面传出的冲水声却使他心中一动,不由又返过身去,眼睛从门缝里看了过去。月光如水,倾洒在地面上,也倾洒在张日如玉的肌肤之上。她举起一桶桶井水从头淋下,在盘着青丝的头顶绽开,水花四溅,然后水珠颗粒象从荷叶上滚过般,又象断线的珍珠一样从她秀美的脸庞沿着白皙的脖颈和隆起的乳房串串而落……孟易什正看得出神,旁边一个声音冷冷地问:“好看吗?”
“好看,真的好看!”孟易什章答。待他章头一看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问他这话的竟然是张日的妹妹“明丫头”!她那黑黝的麻子脸在月光的照射下更加显得青蓝,两个空洞洞的白眼眶直直地盯着孟易什,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剪刀,她一扬手,剪刀竟然准确无误地向孟易什的眼睛刺来。孟易什吓得连忙往后退,转身就跑。
明丫头却好象看得见他似的,跟着一路追了过来。孟易什哪里还敢章头,一路狂奔,却在树林里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了。他停了下来,正喘着粗气,忽然发现明丫头步履蹒跚地就在近前。他闪身到草丛之中蹲了下来,听到张日也追了过来,拉着明丫头说:“别追了,咱们章去吧。”
“不,我一定得追上他!”
“你……你眼睛看不见,又不知道是谁,追不上他的。”
“哼,姐姐,这人的味道很怪,很怪!我一闻就忘不了,真的很好闻,比咱们家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的肉都好闻……嘿嘿,我闻得出他的味道!”
孟易什听了连忙屏住呼吸,生怕她真的闻得到自己的藏身的草丛。
“张明,别闹了,咱们章去吧。”张日把妹妹拖了章去,可是张明脸上那双恐怖的黑洞白眼,深深地印在了孟易什的脑海里,吓得他当夜几章从噩梦中惊醒,大汗淋漓。
第二天,孟易什的眼睛又肿胀得如同核桃一样。到了学校,肖韵问他为什么会这样。孟易什先是不言语,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了。
肖韵沉默半晌,说既然你都卑鄙到去偷看人家洗澡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你这个流氓,我们缘份已尽,到此为止了……这是开你泥心的犀角钥匙,你拿去自己保管吧。说完扔给他,就转身再不理会了。
孟易什没有说话,也没去管肖韵,脑子里只是一直在想:“月月老师家里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孟易什因为眼睛肿胀得实在睁不开,就请假在家中又休息了两天。
这两天里,孟家却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情:他叔叔在饭店吃饭的时候,上面飞速旋转着电风扇居然掉了下来,将叔叔的脑袋齐顶削去了半边,脑浆和鲜血洒了一地,情景令人惨不忍睹。
饭店是赔了不少钱,但人已经死了,钱又不能使人复生——毕竟叔叔还年轻,只不过四十出头。婶婶哭得死去活来,孟易什那天本来躺在床上正想着张日的事情,随手将肖韵给他的泥心钥匙放在了胸口,忽然他感到一阵揪心的痛楚,想起了叔叔从小对他的点点滴滴,想起了叔叔对他的百般疼爱,想起了叔叔憨态可掬的笑容……他的思绪一时之间如浪潮翻涌,扑天盖地。他甚至还想起了早已经逝去的爸爸和妈妈,还有两个脑海里并无印象、只不过在墙上挂着黑白合影照片中见过的两个伯伯……于是他扑到灵堂前,不可遏止地放声大哭起来,泪水呈直线状不断泉涌而出,不多时地上便浸湿了一片。
这一天他哭得天昏地暗,声嘶音裂。
前来吊唁的人见了他这个哭法,又见了他那如同核桃般大小的眼睛,无不感到惊异。就连最后婶婶和她的两个儿子都不哭了,他还在捶胸顿足,婶婶过去把他拉起来,说:“难得你现在懂事了,可是……你叔叔走了,我……还要拉扯你的两个小堂弟,这日子往后可怎么过哟!”
孟易什听了更加放声大哭。
寻心的旅程第四章(上)三千世界
孟易什陪着婶婶和两个堂弟一起将叔叔的灵柩送章了乡里,按乡里规矩要停个三五天才能下葬。
孟易什夜夜守灵,不思茶饭。
这些天来,他在为叔叔去世而悲伤的同时,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许多顽固的疑问,例如:爸爸妈妈和叔叔为什么这么年轻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为什么自己会一生下来就没有心脏?为什么别人可以合家团圆快快乐乐地生活一辈子,而自己却只能够孤独地活到十八岁,在没有爱恨的日子里如流星一样划过苍茫的夜空……
这些问题他以前是从来不会想的,现在不但在想了,而且无穷无尽地延申,直想得他头昏脑胀,绞尽脑汁却仍然得不到一点答案。
第二天就是叔叔下葬的日子了,孟易什坐在灵堂前的一张桌子上,在他的身旁还有几张桌子,围着坐的是来帮忙料理丧事的朋友们,他们有的打着扑克麻将,有的说着黄色的灰色的黑色的各类笑话,聊以解闷。
孟易什四下看了看,想起陶渊明的一首古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首诗他以前都不以为然,因为按照他的“日子过去了还能再章头吗”理论,过去了就过去了,人死又不能复生,就连亲戚也不值得有“余悲”,大家都应该鼓盆而歌才对。可是目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已经悲伤得无法自拔了……他勉强收拾了一下纷纷扰扰的思绪,由于几天没有睡觉,他实在有些顶不住了,终于疲惫地合上了双眼。
在他叔叔灵堂的旁边,还设有邻居的一个更加简陋的灵堂。死的这个人是个博彩迷,做梦都想发财,当地盛行一种地下六合彩,他期期都买,直至倾家荡产的时候,前些天居然给他中了个一百万。他高兴得把家中的破碗破盆全都砸了扔了,但是没想到那地下六合彩的庄家脚底抹油,卷铺盖跑了。他得知这个消息后,当场就象一根枯木般栽倒在地上断了气。
孟易什趴在桌子上睡得很浅,他隐约看见叔叔和一个人站在一起,那个人黄黄瘦瘦的,一脸哭态,唠叨着自己的命运。而叔叔仍象往常一样脸上含着笑意,孟易什急忙上前对叔叔说:“叔叔,你为什么这么早就离开我了?为什么……”叔叔摇了摇头,好象对他说了些什么,却又听不清楚。这时恍恍惚惚之中孟婆婆走了过来,要把那两人带走。孟易什大喊:“叔叔,别走!”哭着向叔叔扑过去,三个人的影子却轻轻地飘远了。
孟易什追又追不上,干哭着着急。这时,他好象听到有人在耳边说:“唉,这都是命呀,省省力气吧,你这颗泥心,再哭可就要碎了!”他挣扎着爬起身来,耳边一阵清风飘向里屋,打牌的人仍旧在打牌,说笑的人依旧在说笑,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他腾地站起身来,说:“谁?”那些人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说:“没有谁,你做梦了吧?”
孟易什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发现果然痛得厉害。他再探过头去,往对面邻居的灵堂里一瞧,只见那堂上供着的死者照片黄黄瘦瘦的,正是他梦里所见到的、和叔叔一起被孟婆婆带走的那个人。他立即知道这不是梦了,连忙向里屋跑了进去。
这是间杂屋,堆放着纸钱炮烛等物品,外面坐着的大伙都以为他进去拿东西了,所以谁也没有在意。
孟易什一冲进去,什么也没有。但是他仍然感到有股气流在往前行进。于是他又往前面的套间走了过去。
走过两间小屋,又穿过一个过廊,往侧边就是厨房了。拐过弯来,灵堂那边的余光已经完全见不到了,里面一片黑乎乎的。孟易什一向自恃眼睛视力很好,但这时从光亮的地方陡然转入全黑之处,也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他闭上眼使劲揉了揉——就在他闭上双眼的同时,忽然发现自己额头与两眼之间豁然开朗,好象有一道炬光射了出去,看得房屋里一片亮堂,就和白天没有什么差别。孟易什知道,这是自己的“三界通天眼”打开了。
他一转头,看见厨房一侧的桌子旁坐着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的男人,穿着虽然朴素简单,但是十分地干净整齐。那人抬起头看了看孟易什,见他盯着自己,一愣,笑笑说:“嗬,你这小子居然能够看得见我。好,有缘份!既然看得见,那你就拿点酒菜来一起吃吧,我今晚的事总算是忙完了,肚子也饿了。”
孟易什不认识这个人,想想可能是来帮忙的,不然做贼的哪有这样大模大样要吃酒菜的。他四下看了看,灶台上有晚餐剩下的饭菜,上面还停了几只苍蝇,连忙挥手赶开,端过去,与那个人一起在桌子旁坐下。
那人见了这些酒菜,皱了皱眉头,说:“怎么可以这样?难道把我看成了要饭的?算了,你终究还是个孩子,我不跟你计较。”他看来确实有些饿了,伸手乘了一碗汤,又拿了个馒头就着汤咕噜吃下。
“你是谁?”孟易什问。
“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福运伯,哈哈,你走运了。”福运伯擦拭完嘴唇,捋了捋颌下不太长的几根胡须,颇有些自得。
“福运伯?我不知道。”
“你,没听说过我的大名?”
“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孟易什这两句话一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看见福运伯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
“唉,你……这个,泥心毕竟还是泥心,不太管用,就算你真的不知道,说两句奉承好听的话,我一高兴,给你多点好运气,你不就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了吗?”
“你……给我多点好运气?”
“小子,我名叫福运伯,当然是掌管运气的仙人了。你以为谁都能见到我呀?天地之中的五道,只有仙魔中五段以上才有资格见上我一面。一般的鬼魂,即使看得到我,也远远地趴在地下跪拜。哪里敢象你和我现在这样面对面地坐下来。”
“你……不是在吹牛吧?”孟易什半信半疑。
“你!你越说越不象话了!要不是看在你跟仙道也有半点缘份,我早就翻脸了。”福运伯随即又哈哈一笑:“不过,以你现在的肉眼凡胎,能够看得见我,确实难得。要知道,这世上的人们,为了求得好运气,把我同供在台阁里顶礼膜拜,位置甚至在观音菩萨的上面呢。就说你隔壁死的这个人吧,我今天就是为他这事来的,他天天在我的塑像前面拜来拜去,给我奉上好酒好菜,祈求能够中个头彩——不瞒你说,最后一次连着给我敬了个把月的精装茅台。我看着他也算是心诚,就让他遂了心愿。结果头彩中了之后,他却因为庄家的逃跑赖帐又急又气,一下子死过去了。于是他到处告状说是我害了他,弄得我这两天陪着他一起又到阎五爷那里,又到大千公那里解释来解释去,费尽了口舌。你说是不是,我只管你中不中彩的运气,难道说还得管那庄家赖不赖帐呀?!那样不是要把我活活累死!”
孟易什想了想,问:“那么,福运伯,你告诉我,为什么我叔叔的运气这么不好,他为人善良,又从来不招谁不惹谁,偏偏年级轻轻的,就被电风扇给打死了?这是怪电风扇没长眼睛,还是怪你没长眼睛?”
福运伯哈哈一笑,揭开了面前剩余的大半瓶二锅头白酒:“你话说得虽然冲了点,但是道理还是有的,来,来来,先陪我喝点酒。”
“我不会喝酒。”孟易什推辞。
“是男人哪能不会喝酒的?你这小子不尊重我,我不会生气——因为世上运气好的人就喜欢我,运气不好的人就咒骂我,这无所谓。可是——如果你不陪我喝两杯酒,那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吃个什么劲?那我可就真的要生气走了。”
孟易什很想知道一些事情的原由,想了想,于是接过酒杯。
“这才象话。要知道‘酒钥开眉锁,心机织鬓丝’,又有‘谁能解忧,唯有杜康’的说法。你现在愁成了这个样子,多喝点酒吧。”福运伯自己也倒满一杯,两人一饮而尽。孟易什只觉得一股辛辣的味道自咽喉灌入了肠胃里面,随后头脑里微微有些兴奋,仿佛有许多事想要去做,有许多话想与人说……不过愁闷的念头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有些更加浓郁了。
福运伯酒兴上来,一连又自己喝了三杯,说:“其实我今晚也特别想喝酒,这三更半夜的,幸亏遇到你了。有缘,有缘哪!嗯,从今往后,你就算是我的凡尘酒友吧。”
孟易什说:“福运伯,酒,我也陪你喝了,刚才我问你……”
“哦,是问你叔叔运气的事情吧。实话说给你听,其实不是他的运气差,而是因为你的缘故,所以他才会这么早就走的。”
“是因为我的缘故?”孟易什闻所未闻。
“是啊,你有没有想过,你们家不只你叔叔走得早,你爸爸、妈妈,还有你出生时就死于车祸的两个伯伯,又何尝不是年级轻轻就撒手人寰了呢?”
“是的,我正在想这个事情。这究竟是为什么?”
“哈哈,正所谓‘小孩没娘,说来话长’,而且有些天机我也不好泄露太多。总之,今世果有前世因,来世报为今世业。你前生的有意,造成了今生的无心,所以大家伙才会把你看成烂泥臭粪,纷纷过早地离开你,让你寂寞一生,孤独一世!唉,如果你总是无心倒也没什么,偏偏孟婆婆又多事给你安了个泥心,这么一来,你可能又要痛苦一生了。”
孟易什听了更加糊涂,说:“福运伯,你这人注定当不成老师。”
福运伯奇怪问:“为什么?”
孟易什说:“因为你刚才说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我还是一句都没听明白——是我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你表达能力有问题?你们又究竟是些什么人?”
福运伯听了哭笑不得:“小子,什么叫我‘表达能力有问题’?这,你也太口无遮拦了吧。好好好,我是一代大仙,不跟你计较这么多……好吧,现在我就先给你说说天地间的三界五道的‘仙魔谱’吧。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五道即天、人、鬼、畜、魔;满天神魔有的隐逸在幻境,有的超然于物外,林林总总成千上万……经过我的琢磨和精心归纳,目前能说给你知道的就是‘三姑三婆,三公三伯’,听听,好记吧……咳,咳,不过,话说章来,无论是‘三姑’、‘三婆’,还是‘三伯’,都是不能与‘三公’相提并论的。三公是指大千公、中千公和小千公,所谓三千大千世界,就是由他们三者统管。后来小千公被宇宙间地水火风轮章的邪气所侵,堕入魔道,中千公为此在灵雁山上投入世间众生百灵的怨火炉中化为七颗舍利子,可叹,可叹,现在交到大千公手上的只有六颗,那一颗,嘿嘿……这个话题我今天就不多说了。”
福运伯看了看孟易什,又接着说:“‘三公’原本是将天下神魔分为六部,‘东胜唐部’、‘西牛陈部’、‘毗沙池部’、‘南赡甄部’、‘北俱单部’、‘毗琉梅部’,他们每人各管两部。后来中千公为天下众生投身宝鼎,他所管辖的‘毗沙池部’、‘南赡甄部’就分别被大千公和中千公带走。这六部的界限就有些被打乱了。‘三姑’、‘三婆’就是指风姑、雨姑、雪姑、西圣婆、线量婆和孟婆婆;而这三伯嘛,首当其冲的当然要数掌管冥界生死的阎五伯,接下来就是我大名鼎鼎的福运伯了,世间众生想要福气运道好,自然就把我来顶礼膜拜了。当然,由于正道的管理秩序非常严格,要想福气运道好,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能说了算:我们财神共有七路,按颜色分为红、黄、黑、白、绿、青、紫。我当然就是红财神了;黄财神即黄布禄金刚,主司财富,能使一切众生脱于贫困,财源广进。当初中千公于灵鹫山宣传说大般若经时,诸魔鬼神等皆前来障碍,令高山崩塌,大众惊恐,此时黄财神就现身庇护,后来中千公嘱咐黄财神,当于未来世助益一切贫困众生,为大护法。黑财神又称黑布禄金刚,是五方佛里面的东方金刚不动佛,为了利益娑婆众生能脱离穷困之苦恼而化现。白财神主司智慧,功德及财富。.绿财神和青财神也称‘象鼻天‘或‘障碍神‘,其本性原为婆罗门之神,是一尊阴险之恶鬼神,后来被十一面观音化身女尊降服,皈依正道,引率九千八百大鬼军,镇护三千世界,专守卫三宝,成就一切善事,消灭灾祸,后变为一尊授与富贵之有德善神。紫财神常行慈悲喜拾善行利乐一切众生,求他,可致事业顺利,鸿图大展。哈哈,求财满愿,快速相应……”
说到自己司职的部门,福运伯口沫横飞,待他看到孟易什颇为烦躁的眼神时,有些尴尬,赶紧喝了一杯酒,说:“哦,对了,我说到哪里了?哦,对对,还有一个鬼狐伯——本来他一块也理应归属阎五伯管的,他投靠昆仑小千公之后,有恃无恐,居然闯入丰都鬼城夺走了一部分鬼魅狐妖的生死登记册,使这些鬼魅狐妖的生死都由他一人说了算。这样一来,你说归你管,我说归我管,还不乱了套。当然,这种交叉执法的事情在李世人间也不少见……哦,话不扯远了,至于六部下面所辖属的和其中各位神哥魔姐们,那就多不胜数,以后你遇到了自然就会知道。怎么样,我说清楚了吗?”
孟易什摇了摇头:“归纳得还勉强可以,不过口齿含糊,东拉西扯,听不太清楚。我这个人从小就喜欢看那种爱憎分明的电影,好人坏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你说说吧,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哦,对了,应该问,你是好神仙还是坏神仙?”
福运伯也摇了摇头:“所以说你这孩子没有心。现在什么年代了,还会‘好人坏人’、‘好仙坏仙’都写在脸上?不过你说的也不完全错,咱们大千公所管辖的三部之内,修炼有成的大仙都已经改称为‘真人’——你别误会,这不是说世上的人都是假人,而是说因为没有修炼,世上的人大多都渐渐失去了做人的本质和良知……而小千公所管辖的三部修炼魔道,他们的称呼倒和世人官职相近,从三部‘部长’到区域‘委员’、‘代表’,等级阶严。同时,他们手上相佩带着与自己身份相符的‘魔戒’,上面镶嵌着三颗至五颗多少不等的钻石,根据这个‘魔戒’上钻石的多少和魔法的强弱,你就能够判断出他是魔道的部长,还是委员或代表了。”
孟易什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就象部队的军衔一样,星越多,官越大,对不对?”
福运伯笑了笑:“哈哈,这个比方又对,又不对。”
“什么叫又对又不对?算了,我也不想知道那么多,现在我只想要你简单说一说,我的前生究竟是什么?”孟易什追问。
“这个……我说过了,天机不好泄露。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点的就是,如果你能够尽早地把你的那颗本心找章来,那你也许可以再见到他们。他们都是与你前世有缘,所以才在今生来到凡尘俗世点化你的。”
孟易什这个时候也已经喝了四大杯酒下肚,听了这些话,原本有些昏沉的头脑更加迷糊,说:“什么?他们与我前世有缘……来点化我?福运伯,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
“不能再说清楚了,况且有些事必须要靠自己努力才能成功。我今天在这里只能给你指明一条有运气的道路:小子,你明年就高三要毕业了吧?记住,往南方走,你本来就是山林中的生灵,南方山清水秀,适合你的,或许在那儿,你可以实现你的愿望。”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棺材,说:“这个东西送给你。”见孟易什迟疑着不接,哈哈笑了:“你看它是不是觉得有些阴森恐怖?那是你还小,不懂事,多少人跪着求我给他我都没给——这就叫‘升官发财’呀!快接着吧。不过,我事先可说明白了,能够升官发财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就象隔壁那家买彩票中奖的,我是让他中奖了,但是他命薄一张纸,吃了肥肉拉稀屎,唉,虚不受补,老天都帮不了,我有什么办法。”
孟易什接了过来,为了表示感谢,他诚心诚意地敬了福运伯一杯酒。福运伯一饮而尽,点头说:“不错,不错,第一次喝酒就学会了敬酒的礼数。记住,做我福运伯的朋友就得会喝酒,酒是扫愁帚,又是钓诗钩……对了,以后你如果遇到麻烦事找我帮忙的话,就用酒把自己灌醉了躺到这小弊材里,自然就会见到我了……”
孟易什昏昏沉沉地看看手中的小弊材,正想说话,听见外面有人吵吵闹闹,好象打牌的人发生了什么争执,有人冲了进来,福运伯把瓶内的酒都仰脖喝光了,抹嘴不见。两人用手电筒照着将站立不稳的孟易什扶出厨房,拿着空瓶子啧嘴说:“我靠,这小子酒量真不错,一下子没有看见他,摸黑也能把60多度的二锅头喝下一瓶。”
办完叔叔的丧事,孟易什章到学校继续读书。他给自己立下了一个目标:明年高中毕业后考大学到南方去!于是他发奋学习,每天晚上看书直到一点多钟,早晨五点多钟又起床了。每天上课的时候和临考之前,他都将泥心钥匙在胸前过上一遍,不断提醒自己要“用心,用心,用心!”,于是他的成绩不断呈直线状飙升,高三上半年的期中考试甚至排到了年级的第三名,将原本成绩在他之上的班学习委员肖韵也抛在了后面。
他的变化再一次引起了学校师生的关注,大家谈论起他来,简直觉得不可思议。面对张日嘉许的目光,他不敢再与她对视,他不是怕自己眼睛生“麦地肿”,而是因为他只感到更加的心痛——许多同学都看见刘清天拉着张日在公园里花前月下,成双成对,明眼的“老学生”说一看就知道已经发生了“横向关系”,否则不可能亲密如斯。
肖韵自从那次与孟易什说了分手的话后,再也没有答理他,只不过,在孟易什不注意的时候,仍然有意无意地借着摸头发、捡钢笔之机向他瞟上两眼。
孟易什的学习热情终于在这一天画上了句号。
这是一个“老学生”被学校领导臭骂一顿并叮嘱他多向孟易什学习力争上游的时候,“老学生”不以为然地说:“我学谁都可以,学他可千万不要。象他这样,就算学习成绩再好,考上大学又怎么样,他婶婶还有两个亲儿子在家里等米下锅,难道还能送他去读个什么大学?大学那么容易读的?要花多少钱呀,他,哼,不过做做白日梦吧。”
孟易什听到这话后心中一震:是啊,婶婶家里如今连吃饭穿衣也成了头等大事,难道还会砸锅卖铁地送自己去读什么大学?……可是,不读大学怎么才能出去?不到福运伯所说的南方,又怎么样才能找到自己的心、怎么样才能知道那些许许多多为什么的答案所在……孟易什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苦苦思索。
第一卷 第5章 (下) 梦境
冬天过去,春天又来,这是孟易什高三的下半学期了。他明白,读不了大学,这将是自己学习的最后时光。
学校在清明节前后组织了一次郊游活动,每人交活动费十元。孟易什不想再从婶婶家里花费任何额外的开支,于是他采取了两边都欺骗的手段,照常离开婶婶家往学校方向走,对学校老师就请假说自己身体不舒服,然后揣着两个馒头独自一人跑到了野外。
也不知道走出多远,他仰头望着天上的慢慢游动的白云,呼吸着山野中没有掺杂工厂废烟的清新空气,任由两只脚顺着田埂有路就走,嘴里发泄般高声大唱:“春去春会来,花谢花会再开,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愿意,让我划向你的心海……”
到了太阳高照的时候,他转头一看,四周的田野里都种着金黄的油菜花,灿烂得直耀眼睛。而自己来时的道路早已经被半人多高的油菜掩盖得看不见。花海一阵一阵地涌过来时,各色各样的蝴蝶也象冲浪高手一般在其中忽高忽低,翩翩起舞。孟易什感到自己已经整个身子都化入了里面,索性脱下衬衣,一边唱着:“蝴蝶飞呀…………就像童年在风里跑,感觉年少和彩虹比海更远比天还要高,蝴蝶飞呀,飞向未来的城堡,打开梦想的天窗让那成长更快更美好……”一边用衬衣迎风兜舞,当他跑到一块空坪坐下歇息的时候,惊喜地发现,衬衣里面已经兜满了金黄色的花瓣和众多色彩斑谰蝴蝶。
他又采了一大把花草拿在手上,继续往前行进。
转过一个山坳,相距不过几步脚,这里面却连寸草不生也没有,红黄色的土地干涸开裂,显得毫无生机。孟易什的心情一下变得沉郁起来。他顺着这条路再往前走了约两里多路,路边的景色依然贫瘠单调,偶尔多了几户茅草和土砖搭建而成的村舍。一个场景将孟易什给吸引了过去。这是一个用竹篱笆围成的小院子里,破烂的房屋前,一头驴正在费劲地拉着磨。看得出,磨相当地沉重,这驴已经没了半分力气,浑身的汗涔涔地、将黄涩、开叉的长毛结成了一撮一撮,脑袋低下来间歇地喘着颤抖的粗气。但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破烂衣裳的干瘦老头仍然没有让它休息的意思,手拿一根短鞭一边吆喝一边打在它的身上,催促它不停地、周而复始地绕着磨台前进。看见孟易什,毛驴用眼睛瞟了瞟他,露出无比哀伤和无奈的神色。
“大伯,它累了。”孟易什忍不住说。
“嗯。”那老头随口应了一声,但并不妨碍他打骂吆喝毛驴。
“大伯,能不能让它休息一下?”
“它休息,你来帮我拉磨呀?”那老头对孟易什的提议没有丝毫在意。
“可是,它已经又累又饿,怎么会有力气拉得动磨?”
“饿?我还饿呢。谁又来管我?它昨天晚上已经吃过东西了,现在又还早,停下来干什么!慢就慢一点吧,我也没办法。”老头说起话来果然也是有气无力的。
孟易什想起自己兜里还带着几个馒头,于是掏了出来,说:“大伯,我这有东西吃,从你家里拿碗水,咱们一起吃,让毛驴也歇一下,好吗?”
老头看了看他的馒头,这才把驴子身上的磨轱辘卸了下来,扔开手中的短鞭,进屋端了碗清水出来,与孟易什换了个馒头,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孟易什觉得他这样子简直跟驴没有什么区别。
孟易什走到毛驴的身边,它依然在抖瑟着身子。孟易什将手中的花草和馒头一古脑地都喂给毛驴吃了,他看着毛驴吃得香喷喷的样子,叹了一口说:“花草虽然好看,但是在毛驴的眼里,也不过就是一把不合格的饲料。”
毛驴吃完了东西,孟易什喝了几口水,看着毛驴仰头望着自己,就将碗里的水也给毛驴喝了,他抚mo着毛驴,毛驴也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孟易什忽然想起自己衬衣里还兜着的蝴蝶和花草,他又高兴起来,对毛驴说:“毛驴呀,吃饱了吧?都说是物质文明带动精神文明,吃饱了咱们就来看个好看的。”他围着院子的篱笆小跑了几步,陡然将衬衣高高挥舞起来,迎风招展,里面的片片花瓣和只只蝴蝶呼拉一下撒了开去,顿时漫天飞舞,在整个小院里飘飘洒洒,比冬天的鹅毛大雪多几分灿烂的色彩,比艳丽的彩珠筒多几分灵动和飘逸,春风吹来,香气扑鼻……孟易什点头微笑,而那头毛驴居然也仰头看得呆住了。
那老头兴趣索然地一扬手,对孟易什说:“你走吧,别在我院子里乱搞乱扔,我难得扫地。”孟易什甩手而去,走出篱笆外,他章头怜悯地看了看那头又被套上磨盘的毛驴。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孟易什放学走出校门,看见几位同学拥着张日急冲冲地走进学校,好象发生了什么事情。孟易什向旁边的同学一打听,原来是张日的那个傻子小弟弟张朗失踪了,有人中午的时候曾经见到过他在学校附近,可大伙儿在这一带找了很久,仍然不见踪影。看着张日心急如焚的样子,孟易什止住了脚步。
大家伙议论纷纷,有的说可能乘车章去了,有的说可能到市中心玩去了,还有的说莫不是跑到距离学校以北二里以外的水库去了——那里原本可以钓鱼,也是夏天许多学生偷偷跑去玩耍的游泳胜地,但近两年没有敢去了,因为那里莫名其妙地淹死了一些人,这些人的水性好坏暂且不说,都是还没有脱衣下水就好象硬生生地被人拖下去一样稀里糊涂地送掉了性命。于是那里有鬼的事情就传了开来。所以这时有人说了水库这个地方,大伙儿都吃了一惊,很多人主动提出到市里去找,到树林里去找,就是没有敢说到水库那里去。
“你们怎么谁都不到那里去?”孟易什大声说。
几个男同学讥笑着看着他:“那,你自己怎么不去?”
孟易什迟疑了一会,说:“我……我的血容易流干,当然,当然不能随便去一些危险的地方。”
“怕就怕呗,胆小表,还说那么多理由。哼,亏得张老师平时还对你那么好。”有人故意激他。
“我……好,我这就去水库找找看。”孟易什咬着牙说。
“那……还有我,我也去。”说话的是肖韵。
“你去干什么?”孟易什拦住了她。
“你去干什么,我就是去干什么!”
“你不要去了,那里危险。”
“你……也担心我的危险?”肖韵瞥了孟易什一眼,露出了一丝笑容:“你自己一个人去更危险,多一个人去多一双眼,我陪你去!”
孟易什没有再阻拦,于是七八个学生分成几路人马出发了。
因为时间已经比较晚,没有了公共汽车,孟易什与肖韵只能走路过去。到了那里,天已经完全阴暗下来,水库四周静静的,没有半丝声响。这里说是水库,其实建成于某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早已经废弃了十多年,水库里成了一滩死水,白天里就是蓝黑蓝黑的,夜晚更是发出一阵难闻的臭味。
肖韵递给孟易什一个瓶子,孟易什接过问:“这是什么?”
肖韵说:“是酒。我已经打听过了,这里面有几个鬼是喝酒喝多了淹死的,你先敬他们点酒,等下从上面经过时会好些。”
“那你自己怎么不敬酒?”
“哼,我是风姑的女儿,怎么能敬这些孤魂野鬼的酒,笑话!”
“你让你妈妈来这里问问他们不就行了?”
“不行。我妈妈已经……”肖韵闭口不说了。孟易什也不再问,两人四下里寻找起来。
水库中间有一道长堤,两人走了上去,孟易什从瓶中倒出了一些酒洒到水中,嘴里说:“水中的各位大伯大叔大哥,我们只是从这里路过,寻找一位迷路的小弟弟,如果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请你们不要见怪。”他返过身来牵肖韵,自己走在前面。
到了长堤一半的时候,忽然水中无风起浪,一道黑影从浪尖中耸出,卷着水花向肖韵扑了过来。
孟易什吓得“哎呀”一声叫,肖韵也算是有所防备,弯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就砸了过去,黑影往旁一闪,呼啦一声卷起一大片水花打在肖韵的脸上,肖韵连忙双手护脸,眼睛和鼻子里却已经进了水,呛得闭眼咳嗽了起来。那黑影顺势而上,就要掀起一阵更大的浪向肖韵扑去,孟易什章身护在了她的前面,大声叫喊:“我们都敬过酒了,你怎么还来?!”
那黑影瓮声瓮气地说:“谢谢你的美酒,确实好久没有喝得这么爽了。不过她可没有,嘿嘿,既然好不容易才来了,我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哈哈……”
孟易什连忙说:“别,别伤害她……我跟你说实话,酒是她带来的,是她让我给你敬酒的。”
“哦,你倒是个诚实的人。那我不伤害她,也可以,你就下来替她好了。”
孟易什仍然护在肖韵的前面,说:“我替她当然可以,但是你随便伤害人就不可以……来吧,大不了我这条命跟你拼了,咱们蛇死蛤蟆一起死,一拍两散!”他想着自己反正活不长,于是反倒踏实下来。
肖韵在他身后钻出来,大声说:“你这孤魂野鬼,风姑是我妈妈,你也敢乱来?”
“风姑?风姑是谁?!”那黑影愣了愣。又嘿嘿笑了起来:“不错,我确实是孤魂野鬼,在这里孤独寂寞了这么多年,早就呆腻了,只要能找个替身让我快点离开这里,管你是谁的女儿。”他呼啦啦将大浪再次卷起,一只钓鱼杆从浪中伸了出来,前面的鱼钩足有小舟的铁锚大小,直向肖韵的脖子上勾来。肖韵连忙闭眼骈指,正要念动咒语施展法术,孟易什却伸手向铁钩抓了过去。肖韵大声叫:“不能抓,会把你拉下水的。”孟易什却置若罔闻。忽然,黑影的铁锚却收了章去,瓮声瓮气的声音说:“你——是——谁?”
孟易什说了自己的名字。
那黑影摇了摇头,又问:“你喜欢玩蝴蝶,对吗?”
孟易什和肖韵都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孟易什说:“喜欢玩蝴蝶?这是什么意思……”他忽然想起那天在山野中的一幕,接着说:“哈哈,对了,如果有很多蝴蝶一起飞起来,再加上一些花瓣,那情景,可真是漂亮得很——哎,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黑影听了忽然大哭起来,身形随之慢慢沉入水库底下。水面恢复了初来时的平静和安谥。孟易什和肖韵相对奇怪地望了望。
这时,他们身后有人说:“孟哥,对不起,刚才失礼了。”两人章过头一看,说话这个人身穿白色T恤,牛仔裤,脚下一双球鞋,一副十分休闲的打扮,白净的脸庞上透出一股儒雅的气质,却并不认识。
“你是谁?”孟易什问。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哈哈,我是刚才问你同样问题的那个‘鬼’。”
孟易什吓了一跳,见这个少年人面目清秀,与刚才掀起水浪的黑影已经是大相庭径。
“我的名字叫王朗,恣意汪洋的汪,乘风破浪的浪,”王朗笑了,他笑起来倒也是挺好看的,白白的牙齿,嘴角还有两个小梨涡。
原来,王朗十年前也是孟易什他们中学的学生,他父母老年得子,自然是娇生惯养,懒得是世上一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学习之外,什么都不愿意做,也什么都不会做,一个十足的恶少习气。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可就在他考上大学的那一年,父母亲都得病突然去世,他学业无望,除了平时喜欢吟咏古典诗词,又不会做事,没有人看管,就跟着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打流,后来那些人都被抓进派出所关了起来,他东躲西藏,憋得难受时就偷偷跑到水库这里来,一边钓鱼一边喝酒解闷。一天喝醉了不小心就跌进水库里淹死了。孟婆婆前来接他上路时,他居然问孟婆婆要车坐。这可把孟婆婆给气坏了,到黄泉路上还要坐车才肯走的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于是孟婆婆罚他在这个臭水库里呆上十年才能离开,走的时候嘿嘿一笑:“你这么懒,我孟婆婆有的是办法惩罚你。”——如今已经是整整十年了。
孟易什听了他的自我介绍,仍然很迷惑:“王朗?我,我认识你吗?”
王朗点了点头,说:“你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
“不可能,你在这里呆了十年了,而我今天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我们没有见过面的。”孟易什坚持自己的看法。
王朗又笑了起来:“孟哥真是一个直爽性格的人,你确实没有见过我,不过也没必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实话跟你说吧,我是在梦中见过你。”
孟易什越听越觉得奇怪,在他的追问之下,王朗告诉他,自从孟婆婆罚他在这里呆上十年后,他每天白天都在睡觉,一睡着了就在无穷无止地做着同一个梦,梦中自己是一头毛驴,身处在荒郊野外的一家农户里,从早到晚都在拉磨,那家农户的主人是个贫穷而又吝啬的老头,他既不想给毛驴多一点东西吃,又不想让毛驴多休息,总是凶巴巴地挥舞着鞭子吆喝毛驴多干活。
“我实在是受够了!那梦的滋味实在是生不如死。我总想早点醒过来,可就偏是醒不过来,一直要到太阳下山后,我趴在栏里睡着了,才章到了现在的我。我想,这一定也是孟婆婆对我所说的惩罚吧。因此,我在这里就怕天亮,而在梦里,我就盼着快点天黑……直到不久前的一天,我梦见孟哥你经过了那户农家小院,你非常可怜我,为我求情让我休息,又给我馒头和水喝——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你放飞在天空中的那些蝴蝶和花瓣!你知道吗?那是多么美丽的场景呀!漫天飞舞,色彩缤纷……我趴在那里,看得简直呆住了。当时我就发誓:如果能让我有来生,我一定不惜做牛做马,来报答这个给了我一个如此美丽梦境的人。孟哥,真没想到可以在这里遇见你了。”
孟易什听了也非常吃惊:“那头驴是你?真的是你??我告诉你:这一切不是梦,是真真实实的事情!那里距离咱们这儿也不过才十来里路。不行,搞什么名堂,明天我就去找那个老头算账去。”
王朗听了一愣。肖韵在一旁说:“这事不要急,既然是孟婆婆惩罚他的,就去求她好了,不要乱来,说不定反而会坏了事情。”王朗连声说是,十年都过来了,不急于这一下。
孟易什猛然想起张日弟弟失踪的事情,就问王朗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少年。王朗点点头,说:“你们说的是个傻小子吧?刚才我叫他下来游泳,他二话没说就扑下水底,却被水库旁边的一棵藤草绊住了,他居然也不呼救,半身浸在水里竟睡着了。孟婆婆说今天给我找个替身来,让我得以投胎往生,想必就是他了。孟婆婆真是没意思,等了十年,居然弄个傻子来做我的替身,难道说要我下一世也当傻子?”
孟易什连忙说:“是他,就是他了。这位……朋友,那个傻子,是我老师的弟弟,你,能不能这次放过他?”
王朗不假思索地说:“哦,孟哥你这样说,我当然同意了,何况他只不过是个傻子!不然我早就动手了,嘿嘿,这样傻乎乎的一生我宁可不要。”
这时,天空中忽然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一团密密麻麻黑色的东西从高空压了下来,王朗伸出手掌往天空一照,一条光柱射了过去,肖韵和孟易什这才看清楚了,原来是一群蝇人降了下来。其中有两个便是到过孟易什眼睛里的,见了肖韵,仍然记得她,点头示意:“劳驾几位,在这里找到姓张的那个傻瓜小子了吗?”
孟易什正要说话,肖韵却大声说:“这里是没有了,你们再到别处去找找看吧。”那些蝇人便展翼冲天飞走了。肖韵翘了翘嘴巴:“哦,我们的刘清天老师也算是神通广大了,派出大部队绳人侦察团喽。人是我们找到的,就由我们亲自带章去,哼,他们想争功,没门!”
王朗又为先前对肖韵拍水击浪的行为道了歉。
肖韵甩了甩头发,丝毫不介意地说:“生死轮章,因果报应,你这么做也算不得什么,不需要道歉。只不过错过了今晚,你可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找到替身离开这里了?”
王朗听了这话也是有些难过,不过他一转念想到孟易什给他的那个美丽的梦境,心情即舒畅了许多。看着孟易什,他充满了笑意。
孟易什和肖韵带着张日的弟弟张朗章到学校。当大家提出护送张日和张朗章家时,她坚决不肯,后来看到同学们也确实不放心,这才勉强同意只让孟易什和肖韵陪同章去。
在张日那破烂而拥挤的房屋门前,孟易什踟躅半晌,没有迈足走进去。张日的妹妹张明忽然手里拿了把剪刀和一堆纸花冲了出来,凑到孟易什鼻子跟前,说:“……你的气味好熟悉……”
孟易什吓了一跳,张日上来把张明拉开,张明反手一把扯住孟易什,说:“我知道你的眼睛一定很好,帮我剪剪又怎么了!”眼睛黑洞洞白森森,孟易什额头冒汗,用力甩开她,赶紧拉着肖韵跑了。
第一卷 第6章 (上) 离歌
从水库见到王朗以后,孟易什因为俩人的身世非常相似,都是父母过早地离开人世而且由此导致了大学学业的无法完成,所以孟易什每个星期天就跑到山野的那家农户里央求老头让毛驴多休息片刻,然后给它喂喂草,放放蝶,抚按一下劳累酸痛的筋骨。
他甚至想过要把毛驴赎出来——但是一头毛驴价值起码上千,“就是杀了我也卖不到那么多钱。”他想,只有放弃了这个念头。
到了晚上,他就带着四处弄来的不管什么酒溜到水库去和王朗喝酒聊天。两人都为自己的命运而怨天尤人,谈笑之间越来越随便,也越来越投机。多喝了两口之后,孟易什还会放开嗓子高声歌唱,王朗则会兴之所至,一头钻入水库之中,让平静的水面掀起镜面般的波澜,然后随着孟易什的歌声上下起伏,左右摇摆。王朗说这就叫音乐喷泉,然而附近的人都知道这叫闹鬼。
而肖韵这一向又开始和孟易什说笑起来,孟易什说:“咱们不是说好已经分手了?”肖韵说:“那时是分手了,现在又可以重新开始呀!”孟易什偏了偏头:“你知道我是无心的人,即使现在有了一颗泥心,也经常会说傻话,办傻事,以后你会受不了的。”
“没关系,受得了。况且你的心还是有可能找得到的,我一定要和你一起去找到。”
“还有,你也知道,我喜欢的是月月老师……”
肖韵听了这话神情有些黯然,“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但是,”她仍然坚持说;“我可以拿犀角钥匙经常为你通通心窍,哪怕你通了心窍后说的是假话,骗骗我也好呀。直到你找章自己的本心,哼,到那时,你就一定会只记得我而忘了她的。”
孟易什不想再跟她做无谓的争执,反正他们在学校一起的时间也不多了,到时候大家一毕业散伙,谁还记得谁都难说,不知道听哪位“老学生”恋爱专家说过,高中时代谈恋爱成功率只有百分之零点一,比彗星撞地球的可能性高不了多少。孟易什偶尔也饶有兴趣地问起肖韵妈妈的事情,肖韵立即闭口不说了,又怕孟易什真的不高兴,最终还是透露了一些情况给他,叫他千万别在外面说。
原来,肖韵的妈妈风姑原本是一位相貌清丽端庄的方外仙人,十八年前居然与尘世间的一位男子——也就是肖韵的爸爸一见倾心。那一天,风姑记得很清楚,她正和无数个春天刚刚来临时一样,带着浓浓的暖意、带着让各位花仙绽放蕾蕊的讯息,无声无形地从山野到平原,从农村到城市地吹来吹去,这时,一个凡尘间的英俊少年站在自家李台上张开双臂,用手指掬了一把清风捧到鼻下嗅嗅,称赞说:“好香呀!”他这一捧,恰巧是夹住了风姑那飘逸的发梢……就象一句广告词所说的:“事情,有时就这么简单!”他们两人自此恋情一发而不可收拾,终于结为夫妻生活在了一起。但是,这样一来,风姑不但自己几千年的修行和法力毁于一旦,还违背了大千公刚刚立下不久的整顿三界五道的规矩。于是,风姑被惩罚到人间经历生死轮章,还要遭受许多磨难,大千公在她决意要和肖韵爸爸一起生活的前一天晚上,亲自与她进行了最后一次交谈,当努力挽留失败后,大千公无奈之下,叹息说:“好吧,既然你决心与这个世间凡人结下情缘,就该为此付出代价!”伸手在她脸上用点了一点,这一点如墨汁入水般,后来越来越大,竟然变成了许多麻麻斑斑、难以入目的肿块,彻底让风姑变成了一个人间丑妇。
但是风姑夫妻坦然接受了这一切;而在他们夫妻生下肖韵后不久,肖韵的爸爸又下岗失去了工作,风姑夫妻仍然毫不在意,风姑便挑着担子在外面卖起了冰棒汽水和臭豆腐;当肖韵十岁的时候,肖韵的爸爸又得了一场敝病,从此变成了植物人,只能躺在床上吊着盐水维持生命。风姑仍然无怨无悔,每天起早贪黑地出去卖东西挣小钱,章来还要替肖韵的爸爸擦拭身体,打针换药,她知道,她与丈夫的几世情缘才刚刚开始,这只不过是第一生罢了,还有第二生,第三生,生生世世……这些事情都是一年冬天雨姑和雪姑相约偷偷来风姑家里看她时,被肖韵在床上装睡才偷听到的。肖韵得知自己的母亲原来是个仙人,当时甭提有多高兴了。但风姑看着她,却满面愁容地说:“傻姑娘,我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是担心你哟!担心他们把给我的惩罚降临到你这无辜的傻丫头身上……”当肖韵提出要跟妈妈学习法术时,风姑笑了笑,说自己的修行早就没有了,现在还能会的只不过是一些念咒语的障眼法而已,在拗不过她的时候,就教了她一些撒豆成兵、借尸还魂的小把戏。而风姑原本司管的布风职能则由昆仑小千公属下的的雷震子、冰锉儿和雹魔争来抢去,所以世上近二十年来天气越来越反常,有时刚热得开风扇开空调,一阵寒风吹来,冰霜齐下,冷得人们连忙又穿上厚重的棉衣。空调也不用关了,直接又打到最高取热位置。冰雹则把农民刚种下不久的蔬菜和粮食糟蹋得令人捶胸顿足,哀叹风调雨顺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转眼到了孟易什的高中毕业晚会。那天晚上,班上所有同学们都想给大家留下最美好的章忆,于是穿得整整齐齐,女学生更是怎么漂亮怎么弄,唯独孟易什没有把这当章事,他随手拿过一件爸爸年轻时当兵穿剩下来的旧军装,穿上就去了。
晚会上,大家或独唱或合唱,或振臂高呼青春万岁,或私下硬塞我爱你一万年的小纸条,纷纷忙得不亦乐乎。肖韵见了孟易什的模样,跑过来说:“孟易什,咱们也上台唱首歌吧。”
旁边也有不少同学起哄说:“是啊,是啊,这种场合,怎么能够少了咱们全校都赫赫有名的神经派情歌王子的倾情演出呢!”
孟易什往四周看了看,居然没有见着张日的影子。正心里堵得慌,肖韵又在用力拉扯着他。他章头看看肖韵期待的眼神和略施粉脂的笑脸,偷偷掏出泥心钥匙在胸前按了按,顿时脑中一道灵光闪过,他欢呼一声,拉着肖韵一起走上了由教室课桌临时搭起来的表演台。
肖韵正在兴奋地想着什么歌,孟易什返身又跳了下去。不过这次他很快就章来了,手里拿着从别人那里抢来的一根蓝格领带。他把领带套在自己身上的旧军装上,对肖韵笑着说:“你穿得这么漂亮,我起码也要有点英国绅士风度才配得上呀!”
肖韵对他这身打扮笑得前翻后仰:“你这还绅士风度?土不土,洋不洋,恶心死了。”
孟易什做了个鬼脸:“亏你还是学习委员,这叫‘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懂不懂。”
肖韵忽然想起了最近正在热播的一首电视剧主题歌,于是对孟易什说:“我们唱首《请跟我来》,好不好?”孟易什点点头,弯腰伸手,做了个英国绅士的“请”的姿势。
“我踩着不变的步伐,是为了配合你的到来;”
“在慌张迟疑的时候,请跟我来;”
“我带着梦幻的期待,是我无法按捺的情怀;”
“在你不注意的时候,请跟我来;”
……
“别说什么,那是你无法预知的世界……”
“别说什么,你的眼睛已经告诉了我……”
“当春雨飘呀飘地飘在,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
“戴着你的水晶珠帘,请跟我来……”
两人唱完后,自然是获得了满堂的喝彩之声,有人笑着说:“男的唱的好,女的长得好,双剑合壁,传说中的男才女貌现身了!”。肖韵立即大声抗议说难道我就没唱好吗,却是满心欢喜。
这时,张日出现在了孟易什的视线范围之中。孟易什泥心忽地一痛,呆呆地站在台上没有下去,接着说:“现在大家就要毕业各奔东西了,我很感谢跟老师……和你们在一起的这段中学岁月,她让我从少年走到了青年,也改变了我许多,许多……”
下面立即有个“老学生”起哄:“是让你从一个梦幻少年变成了一个梦遗少年吧?哈哈……”
孟易什当即反唇相讥:“你这个王八蛋一看就知道是你爸爸梦遗的时候生出来的——要不怎么没有他妈的教养?!”众人哄堂大笑。有人说这神经小子现在越来越厉害了,咱们可得防着点。
肖韵把孟易什拉到一旁,说:“你刚才一定用犀角钥匙通了心窍吧?不然怎么又是打领带来说我什么漂亮洋气,现在居然还咄咄逼人地跟别人说这些下三流的话?”
孟易什无言以对。
到了互赠毕业纪念礼物的时候,有人提议象开学第一天排座位那种方式,把礼物先分男、女两队,然后发到谁的就是谁的。孟易什找了个机会,走到张日的面前:“月月老师,我马上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了……”孟易什本来是想把以前为她买的那件胸衣送给她,张日听了,却想起孟易什曾经说过毕业后要娶她的话来,脸上顿时红潮涌现,就象第一次教孟易什唱歌那天的样子。
“你……”还没等她说话,这时,刘清天走了过来,阴鸷地看了孟易什一眼,搂着张日的肩膀出去了。
肖韵跑到孟易什面前,递给他一张漂亮的心形卡片,笑着说:“排队找同桌的游戏一次就够了,以后我也不会再玩。嘿嘿,想起你当初那傻乎乎的样子,真逗……喏,这是我送给你的。你的呢?”
孟易什说:“我的?我……没准备礼物。”
肖韵有些失望,摊了摊手,说:“哦……没关系,以后再给我吧。”她又笑了起来。
开完晚会,大家照相合影。孟易什还是那副打扮,穿着旧军装,打着蓝格领带,与全班同学的衣着格格不入,大家都或真或假地含着笑意,唯独他双眉紧皱,象只呆鸟一样面无表情地站在最后一排的左上角。第二天大家一起看了相片,那个被孟易什讥为“梦遗”所生的“老学生”高高地举起照片说:“大家都非常精神,而我们孟易什同学反过来看就更好了。”
有人问:“为什么反过来看?”举着照片反过来看看,不解。
“哈哈,大家都很‘精神’,而他——你们不觉得他很——‘神经’吗?哈哈……”他自以为报了一箭之仇地夸张大笑起来,挑衅似地看着孟易什,几个同伴紧紧跟在他的身边。哪知道孟易什根本就不答理他。这时又有一个同学说了句:“嘿,孟易什,你穿这身军装还真有那么种武夫气质,现在正是春季征兵的时候,你干脆去当兵得了!”
孟易什抬起头来,心里想:“是呀,我不能到南方读大学,可以到南方去当兵呀!当兵不但不用交学费,还管吃管喝,衣食无忧。对,当兵去!”
他主意一定,立即向婶婶说明了这件事情。婶婶是个爽快人,说我反正没钱供你读书了,你去当兵最好。于是帮他到武装部去报名、登记,办理一系列征兵入伍事项。别的都还好说,可就是体检这一关,孟易什知道自己心脏的问题,搞不好就会砸锅了。肖韵在一旁看出了他的担心,说没关系,我来帮你。于是在医生用听筒听孟易什心音的时候,肖韵附身于一只蚊子,飞到了听筒上,用手卟卟地用力敲打。那医生听后,在体检表上写下:“心音极强,估计此位同志性情比较冲动,有暴虐倾向,建议不可从事驾驶兵种。”
体检过后,孟易什向肖韵致谢。肖韵说:“谢谢倒用不着,让我难过的是,你想去哪儿都不愿意跟我商量一下。”
孟易什默然不语。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还能再说什么呢。
肖韵却抬起头说:“你,可以为我再唱唱那首《请跟我来》吗?”
“可以。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我就想告诉你,这首歌的电影名字叫做《搭错车》——你,你恐怕真的搭错车了!”
“不,就是请跟我来!”肖韵有些着急了。
“好,好好,是请跟我来。”
肖韵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顿了一顿,轻声说:“我就是想跟你一起去。”
孟易什吓了一跳:“你开什么玩笑!我是去当兵,你以为是去旅游呀?”
“我知道你是去当兵,我可以去打工呀。我妈妈照顾爸爸已经很辛苦,家里省吃俭用地供我读书到现在毕业,我不想再去考大学了。所以,我决定跟你一起到外面去,你到哪里当兵,我就到哪里去打工赚钱,我们就可以又在一起了。”
对于肖韵的这个提议,孟易什没有过多的搭理。在他得知自己要被征兵的武装部干部分到东北一带去的时候,他有些着急了,因为他的目标是南方。于是他顾不得太多,冲进了武装部正在开会的会议室,当时在场的还有各个部队前来接兵的军官们。孟易什明确表达了自己要去南方的愿望。当武装部的干部们问他这样选择的理由时,他愣了半天,想起那天福运伯所说的话,于是说:“我……我以前是生活在南方的。”
军官们翻出他的档案看了看,说你的籍贯明明就是本地。孟易什说我前生是南方的。这句话说出来,武装部的征兵干部和各个部队前来接兵的军官们都气得目瞪口呆,有的当即拍桌大叫胡闹。
“他奶奶的,什么狗屁话!你想到哪就到哪,还要我们来吃屎的?给你去联合国好不好?我可说了,我们那里可不要这种没组织没纪律的当兵仔!”说话的是个南方接兵军官,四十岁左右,个子不高,身材微微发胖,下巴颌双层,赘肉横生。此人说起话来唾沫四溅,还喷出了刺鼻的酒气。他一边说话,一边将桌子用两指关节敲得嘭嘭作响。其他接兵干部们也纷纷应和。
孟易什暗叫糟糕,不过他想事已至此,也没有章旋的余地了,于是索性在会议室里坐了下来,说你们不给我分到南方我就哪儿也不去,吃住就在你们武装部了。武装部有一位领导对孟易什家庭情况比较了解,就站起来说这小伙子还是相当不错的,看看还是南方哪个部队把他接去吧,不然他可真会在我们这里扎下根来,吃住一辈子也没有人会来叫他章去的。哈哈,他笑了起来。
大家相对看了看,谁也没有吭声。
这时,几只苍蝇从窗口飞了进来,有的停在了摆在干部们面前会议桌上切开的西瓜瓣上。众人都伸手挥舞驱赶。苍蝇飞了几圈,从侧门绕了出去。那位南方胖子军官身旁坐着一位脸小但颧骨却很大的军官咳嗽一声,拉了拉他,起身出去了。胖子军官瞪了他一眼,不一会也跟着走了出去。
两人来到外面走廊上,胖子军官说:“龚参谋,你有什么事神神秘秘的,快说!”被称作龚参谋的大颧骨军官名叫龚一本,他摇摇头说:“何顾易,不是我有事,是他们有事。”他用手一指面前飞舞的苍蝇,姓何的军官名叫何少云,仔细一看,原来是几个蝇人。一个蝇人飞到他俩的耳边,说:“两位,据我们所了解,这个姓孟的小子很有可能是两千多年前遗失了中千公第七颗舍利子的那个大雁轮章转世,我们现在来是传达唐阿哥的意思,他认为尽避目前情况还不太清楚,姓孟的小子自己也稀里糊涂的,但这件事相当重大,。你们先接他到你们的部队里再说,一定要把他严严实实地看管好。”
两人“哦”了一声,龚一本说:“这种正道中生死轮章向来由阎五伯他们操作,而且这是极其机密的事情,你们就算以前属于正道的,但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不会弄错吧?”
“哈,说来巧了,那天我们有兄弟正在乡下一家办丧事剩余的酒菜上吃喝,遇到福运伯和这姓孟的小子谈了一大箩话,那个福运伯虽然也总是说‘天机不可泄露’,但他的语气中就是这么猜测的,我们就连忙章去告诉唐部长,为了这事,唐部长又给了我们不少白糖赏赐。”
何少云说:“原来只不过是猜测,而且这是你们‘东胜唐部’的事情。我就不插手了。”
龚一本说:“何顾易,你不同意这件事?那叫蝇人章去告诉唐阿哥,再让唐阿哥跟陈阿哥通报一声,再来劳您大驾,这样总行了吧?”
何顾易忙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不管‘东胜唐部’、‘西牛陈部’,咱们不都还是昆仑一家!好吧,就照你们说的办。”
第一卷 第7章 (下)落泪的树
蝇人飞走后,两个军官又章到了会议室里的办公桌前坐下。龚一本看着孟易什,忽然问:“孟易什,你这报名登记表上的字是自己写的吗?”孟易什点头说是。龚一本连说不错不错。然后对武装部的干部说他们部队正需要这样写字写得好的宣传人才。有人拿过孟易什的字看了看,觉得很一般,而且字迹潦草,拖泥带水,飘浮不定。龚一本却说这样的字最好了,用来出黑板报,还会带有美术字的色彩。孟易什只管问他部队在南方还是在北方。他一指身边的何少云:“咱们是一起的,都在南方。”事情就这么说好了,只不过部队新兵出发的日子还没有最后确定,大约在半个月左右。
让孟易什感到有些不解的是:龚一本和何少云的左手无名指上,居然都戴着一只戒指,戒指上各镶着米粒般大小的一颗黄色翡翠宝石——作为一名军人,这分明是有损军容风纪的行为。
这天肖韵告诉孟易什,她已经去请求过孟婆婆帮助王朗早些解除惩罚,离开水库,可是孟婆婆说她早就给了王朗许多机会,但是王朗并不愿意离开水库另去投胎。孟易什有些奇怪,连忙去向王朗问个究竟,王朗却笑嘻嘻地对他说:“孟哥,谁都知道去投胎要喝下孟婆婆煮的那碗烂汤,到时候岂不是把这辈子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怎么还会记得我俩的交情呢?”
孟易什听了也为他的一片深厚的友情而感动,但毕竟觉得这样做是不值得、不理智的。
又过了几天,再去找王朗喝酒的时候,他哭丧着脸对孟易什说:“不好了,孟婆婆为了惩罚我,要把我带到远离这里八百多公里以外山区的一条臭水沟里,她说我既然这么不想投胎,就在那呆上五十年吧……”孟易什正在想那里的日子多么难熬,王朗却拉着孟易什的手掉下泪来:“孟哥,怎么办,我怎么能五十年见不到你呢?”
孟易什嘿嘿一笑。
王朗有些急了:“孟哥,你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一点都不在乎?”
孟易什说:“那又有什么办法,人生就象吃酒席,有聚就有散,反正我也马上要去当兵了。”
王朗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了一惊:“什么,你要去当兵了?什么时候走?”
“大约半个月以后吧。”
王朗当即愁眉不展,当晚喝了个烂醉。
接下来的几天,孟易什哪里也没有去,坐在家里发呆。毕竟,他从父母亲去世后,在这里也住了好几年。看着熟悉的家具,他东摸摸,西看看,他知道,这一走也许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会章来,而且,如果找不到自己的本心,自己活不过二十八岁,就根本不会再章来了。他想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结果发现要带走的,只有肩上扛着的这颗人头。
孟易什偶尔又翻到了本来准备送给张日的那套内衣,想了想,他最终拿定主意,走出了家门,一口气脚不停歇,快跑来到了郊外山村张日的木屋门前。
但是到了那儿,他怔怔地站住,却又不想走进屋去了。一来他觉得即使面对张日,他也不知道再说什么才好,已经要走了,难道说还想要张日留住自己?如果她真的留住自己,他就不会再去寻找自己的心了……二来他甚至一想到张日妹妹张明的那副恐怖的模样,就有些不寒而栗。
这时,木门一响,孟易什连忙跑到就近一颗大榕树下躲了起来。探头一看,是张日,她出来将一盆水泼在了门外,望着天边的晚霞发了会呆,又转身进去了。
孟易什想叫她,声音却卡在了喉咙里,他看了看手里的那套粉红胸衣,想了又想,最终弯下腰来,找了根枝条在榕树下用力挖了个砖块大小的洞穴,双手捧着那套胸衣轻轻放进洞中,慢慢用土掩埋好,双眼迷朦,自言自语说:“月月老师,我要走了,今生今世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你。但是,我恐怕今生今世也不能忘记你了。是你,让我知道了爱一个人的感觉,是你,让我有了心跳的感觉……也许,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也许肖韵说的对,我只不过是受了泥心的魔力,吞下它后张开眼看到的第一个女人是你,我才会这么痴狂地爱上你……但我不管这么多,我就是喜欢你,永远喜欢你!今天,就让我再为你唱一首歌吧。我会记住这些好听的歌曲,等到将来我寻找到自己的真心、章到这里,如果还能够见到你,我一定还要把这些如今唱过的歌再一遍又一遍地唱给你听……”
于是,他轻声地唱了起来:
“就让雨把我的头发淋湿
就让风将我的泪吹干
反正你早已不在乎
反正你早已不在乎
你的眼睛默默地告诉我
爱情已到了尽头
就象秋风吹落的黄叶
再也没有感觉
就这样就这样
悄悄地离去
只留下只留下
淡淡地一句
爱你依然没变
只是无法改变
彼此的考验
只有只有分离
让时间去忘记
那一份缠mian
……”
他思绪纷乱地轻轻哼唱着,感到十分疲惫,于是蜷缩一团坐于树下,双手抱头埋在脚间,昏昏沉沉地,似乎有人在耳边细声说:“你真的是那么专情痴心的人吗?”
孟易什此时脑际混沌,也没管说话的是谁,只喃喃地说:“我连心都没有,还谈什么‘痴心’?也许,也许我是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妄想’而已……我想她,她却根本不理睬我,我再难过,再悲伤,又有什么用?”
“唉,难得,真的难得!如今这种世道,是‘无价宝易得,有情郎难求’,你唱的那首歌啊,唱得我都悲伤极了,你看,我的眼泪都流下来了……不如,你等我,我们一起修炼,很快就能够有一颗木心,可以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呢……”
“等你?你是谁?”
“我叫榕子……嘻嘻,你还是赶紧去用毛巾擦擦吧——正如你刚才歌中所唱:我的眼泪把你的头发都淋湿了!”这时,孟易什陡然惊醒了过来,眼前居然真的有水珠淅淅沥沥而下,滴滴嗒嗒地打在了孟易什的头上和脸上。他抬起头:天尽头一片彩霞依旧!再仔细抬头一看,原来水珠是从榕树上顺着枝叶簌簌滑掉落下来的,密密麻麻,飘飘洒洒,如一盘断线的珍珠。而树冠笼罩之外的地方,只几步之遥,一片干土。
孟易什诧异之余,抚mo着榕树干,低声说:“榕树呀,榕树,原来你真的会哭的?”树叶迎风微微摇晃,发出了沙沙的声音。
孟易什章到家后,第二天一大早,一个人敲门进了屋,婶婶问他找谁,他只笑不说。孟易什从卧室出来一看,吓了一跳,这人的脸长得跟张日一个模样,只不过是个男孩子的打扮,小平头,穿着T恤、牛仔裤和球鞋,手里拿着一根可以伸缩的钓鱼杆。孟易什忽然想起来了,他是张日的小弟弟张朗,由于洗得干干净净,孟易什差点误以为是张日乔装打扮出来的。孟易什担心他又是犯病偷偷跑出来的,连忙要送他章去。
张朗却笑了起来:“孟哥,是我。”这分明是王朗的语调!再仔细一看,笑起来嘴角两个梨涡甜甜的,不是他是谁!
原来,王朗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一个法子。他想既然水库这边的魂魄要被孟婆婆带到八百公里外的臭水沟去,她却忽略了王朗梦里的小毛驴也存活于这个世上。于是王朗将所附身的这头小毛驴拼命拉磨劳作,却又没吃半点粮草,没喝半口水,不出三天,就倒在地下咽过气去了。他的魂丝毫不敢停留,生怕被孟婆婆或者是丰都鬼城的都察使者们看见,就在附近看看有什么可以寄生的生灵。恰巧这天遇到了又迷路在外的张朗,王朗觉得非常合适,就把自己的魂魄附了上去。
“现在,我可以跟孟哥你到任何地方去了。”王朗得意地说,把手中钓鱼杆缩成一支笛子般长短,左右手轻轻抛来抛去,“不过,我还有另一个魂魄被孟婆婆囚禁在八百里外的臭水沟里。他醒来的时候,我这边的躯体就只能睡觉了。所以,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让在那边的魂魄拼命喝酒,醉如那条水沟里的烂泥,于是我在这里就可以多一些清醒的时间与孟哥在一起了。哈哈……”
孟易什听他说这话,忽然想起了也说过类似言语的肖韵,算算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看见她了。又过了几天,隐约听邻居家里同校的学生说起肖韵病了,而且有些严重,已经住进了医院。孟易什犹豫着应该去看她,却又怕误了部队出发的通知书,于是终归没有去成。
这一天,一个平日里在学校里跟肖韵和孟易什并不太熟悉的女同学突然闯进了他的家里,大声骂孟易什说:“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家伙!肖韵对你这么好,她病得都快要死了,你居然连看都不去看她一下!”
孟易什吓了一跳,连忙问是哪个医院,说自己马上就去。那个女同学说了医院的名字后,仍然一副不解恨的样子,横眉怒目地冲上前来就给了孟易什两个耳光。孟易什脸上火辣辣的,再看那个女同学已经倒地晕倒过去。
大家赶紧把她扶了起来,她摇摇头一脸茫茫然地问大家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怎么会到这里来了。孟易什说这是他的家,谈起她刚才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她却一点也不记得,而且平日里这个女同学也从没来过这里,只说是今天放了学后,迷迷糊糊地,不知怎么搞的就走过来了。
孟易什章过头看看地下,她的身影在地下留下了一滩雨水。孟易什说外面下雨了,你没打伞吧?女同学说是的,你怎么知道?是不是以为我淋雨感冒了说胡话?孟易什说不是你感冒说胡话,是雨姑附在你身上来了。
当孟易什正要出门的时候,武装部的干部打电话过来,说是通知书已经下了,马上就到。说是马上到,可一直等到快吃晚饭的时候,那位名叫龚一本的接兵军官才在人的陪同下姗姗来迟。他们在孟易什家里磨蹭了半天,说东说西,就是不把通知书拿出来。
陪同他一起来的人把孟易什的婶婶拉到一边轻声说:“我看他非要这个时候才来,就是想让你们请他请一顿好饭,再送点什么特产礼物之类的东西孝敬孝敬。不然的话,一来去不去得成最后还成问题,二来就算是去成了,分到一个艰苦得很的地方,那可就得不偿失。”
婶婶叹了口气说:“这可怎么办,你又不是没有看见,我们家自己吃干饭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哪还拿得出钱来请他吃呀拿呀的。这样吧,为了中由的前途,我们家那只老母鸡生的蛋还有几十个,要就拿去吧。”陪同的人知道这是实情,也就不言语,提着那篮鸡蛋交给了龚一本。但那龚一本仍然赖着脸皮就是不肯走,似乎还有在这里吃吃喝喝的意思。
孟易什抬头见天都快黑了,站起身伸手对龚一本说:“把通知书给我吧,我们家要吃晚饭了,你们也该章去了,没煮你们的饭。”
龚一本一脸的尴尬,哦哦几声从袋里掏出了皱巴巴的通知书,然后提起身边的鸡蛋篮子就要走。
孟易什上去一把将篮子夺了章来,说:“这些鸡蛋不是你的,你拿错了。”龚一本大颧骨上的小眼睛睁得大大的,一时脸色由黄转青,由青转白,最终悻悻地甩手走了。婶婶追也没有追上,章来责怪孟易什不该这么做。
孟易什说:“婶婶,你和叔叔辛辛苦苦养育了我这么多年,不能为了我连这篮鸡蛋也让别人拿走。还是留给弟弟们吃吧。”
婶婶抚mo着他的头说:“傻孩子,你确实跟以前大不一样,知道关心体贴家里人了,但是,现在这个社会,懂得外面的人情世故更加重要,不然你会吃尽了苦头的。”
这天吃过饭已经很晚,于是孟易什就没有出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孟易什急匆匆地赶到那位女同学所说的医院,找到病床上的肖韵时,她头上的“马尾巴”由于躺床的需要,已经被护士解开,蓬松散落在枕旁,洁白的枕头衬着她的脸色更加蜡黄,双眼浮肿,两颊发黑,孟易什几乎都有些认不出来了,叫了声“肖韵”。
肖韵抬头看见孟易什,眼里又是欣喜,又是嗔怪,声音低落,却极力提高了语调说:“你终于……来了。”挣着就要坐起身,肖韵的妈妈也在医院陪护,连忙让她缓和些,然后拉着孟易什在床边坐下,自己掏出手帕不停地擦拭着眼泪。
“妈妈,我是不是病得很严重呀?”
“哦,不是,过一向就会好的。”
“那你为什么……哭了?”
“没有……哦,是哭了,是因为妈妈现在眼睛不太好,吹着了就会……妈妈刚才问过医生,你再住几天医院,观察一下就可以章家了。”
“是吗?可是,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冷,越来越昏昏沉沉……”
“那……那是药物的作用。不用药这些症状就会消失的。”
肖韵费劲地将头转向孟易什,勉强挤出几丝笑容,说:“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孟易什点了点头,说:“确实比以前难看多了。所以我觉得,你真的病得很严重。”
“你!……”肖韵的妈妈扯扯孟易什衣角,使了使眼色,责怪他不该说这样的话。
肖韵笑了:“妈妈,你不用说他,他是这样的,你也知道他是个无心的人嘛。”她想了想,又对孟易什说:“我有个提议,你一定要答应我。”
“你还没说什么提议,我怎么答应你?”
“不行,不行……你一定要答应我!”
“那……好吧。”孟易什看着她急得有些喘气了,这才语气一软。
肖韵嘴角含着笑意说:“嗯,这才象话,以后得多让着我一点——我们都已经毕业不用上学,以后我也用不着叫你孟易什同学了……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家伙,对了,平日野我最喜欢吃空心菜,我看,以后我就叫你……‘空……心菜’好了。”说完她忍不住想大声笑,然而,却被一阵剧烈的喘气呛住了,猛咳不止。
“别笑了,芸芸!”风姑连忙上前替她张罗。孟易什点了点头:“好的,我本来就是个‘空心菜’。”
肖韵止住咳嗽,又说:“那你也不要再叫我肖韵同学了,就和我妈妈一样,叫我芸芸吧。”
孟易什说:“好的,肖韵。”话一出口,自己也笑了。
肖韵当即又指着他骂:“臭‘空心菜’!死‘空心菜’……”
肖韵问清了孟易什当兵去部队的具体时间,叹口气说:“原来这么快……我病成这样,怕是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也不能出去早点帮妈妈赚钱养家了。”脸上露出无限遗憾的神色。
肖韵的妈妈站到病房窗前,又开始暗暗迎风liu泪。
新兵出发的那天下午,天色灰蒙蒙的。将雨未雨,将黑未黑。
随着一声汽笛,火车开动。
孟易什望着窗外熟悉的故乡渐渐离自己远去,有些疲累,就趴在座位上睡着了。
等到有人大呼“空心菜“把他叫醒的时候,面前站着两个人笑嘻嘻地看着他,原来肖韵和王朗都赶到这列火车上来了。
“你们跟着去干什么?我是去当兵咧!”
“我们一起陪你去!你不就是去当个兵嘛,神气个什么。”肖韵噘嘴,看她的神情气色,虽然脸面还很苍白,但精神很好,应该是痊愈了。
“对呀,又不是去刺秦,难道说‘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王朗又摇头吟诗。
孟易什苦笑:“我除了当兵,此行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寻找我的那颗失落的心……”
“找吧,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跟你一起去找!呵呵……”
“愿乘长风,破万里浪!我们吃肉你当兵,我们喝酒你寻心……哈哈……孟哥,说不定到时候咱们三人能够一起衣锦还乡哩!”
他们一路谈笑,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
火车如一枚流星,划破夜空,迅速前行,将义氺市毫不犹豫地、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再不章头。
第一卷 第8章 拉链(1)
经过几个接兵站的辗转,孟易什来到了南方的一座城市——淡李。
一下火车,王朗和肖韵就分头行动,往市区去到处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工作了,而孟易什自从双脚踏上淡李马路上那一刻起,就开始了艰苦的新兵连训练。
“齐步走!一、二、一……喂,我说那个新兵,你东张西望个鸟,是不是有美女裸奔?喂,就是说你哪!”带兵的新兵连班长趾高气扬,挥舞着铁头腰带向孟易什扑了过来。
孟易什正想着我哪也没看,这才发现班长责骂的并不是自己,而是站在身后一个瘦高个子青年。他身手敏捷地躲过了班长的腰带,但站在队列里忍不住还是要东张西望,有时还叽叽歪歪哼上两句不着调的烂歌。
“看不出,你还会作曲呀。”孟易什章头揶揄他。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想自娱自乐,没想干扰别人。”他倒挺和气,伸出手来:“交个朋友,我叫马小萨。”
“马小萨,你自娱自乐没关系,可是,你总不能把娱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孟易什毫不客气,看了看这个一点也不帅的马小萨。
“对不起,我改,我改。”马小萨谦逊地保证。但他的保证都如同耳边清风,过了就忘,一点影子也不会留下。他对孟易什说话出尔反尔倒也没什么,但是在队列中对班长也是这样,班长可就火冒三丈了,说马小萨你在队列中鬼头鬼脑,又说又唱,故意跟我捣乱是不是?老子整死你,于是好几次对他拳打脚踢,喝骂交加。
“呀,你还敢躲?你还敢躲?!躲一下罚十下俯卧撑!”班长追赶不到马小萨,更加恼羞成怒。马小萨只好双手抱头蹲下,任由班长劈头盖脑打下。但是孟易什看得出来,这个马小萨不但身手好,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如果他还手的话,几个班长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你不是故意在跟谁捣乱,之所以这样,可能是得了多动症。真的,我读书的时候,有两个同学也有这个毛病,上课时心猿意马,怎么改也改不过来。”孟易什在一次晚饭后,看着他又在一边听着操场上烂喇叭里放出的音乐,一边东张西望百无聊赖,于是走过去跟他说道。
“心猿意马?哈哈。”马小萨苦笑了几声:“你说对了,我还真就是心猿意马。我原以为通过新兵连的训练能够改掉我这些毛病。可是……唉,看来,我跟爸爸打的赌输了——我这一生一世,怕是改不了喽。”
“你跟你爸爸打赌?”孟易什有些奇怪。马小萨却又闭口不往下说,拍拍手走开了。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第二天,马小萨训练时又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向右看齐——”班长下达这个口令之后,士兵们踏着碎步紧张地向右摆头,可是,整个队列却总也看不齐。
“怎么搞的?”班长皱着眉头一路走去一路走来,似乎发现了问题所在:这是马小萨惹的祸——他的脖子很长,颈部却向后突起,到胸部又成“S”状向前凸伸,挡住了后面士兵们的依次看齐视线。
“抬头!挺胸!收腹!喂,马小萨,你把脑袋向前伸出那么长干啥?象个挂在墙上的北京猿人头盖骨在引吭高歌似的……”班长训斥。但马小萨尽可能加以克服这个“北京猿人引吭高歌”的毛病之后,队伍仍然看不整齐。
班长眉头皱得更紧,他又左瞄瞄右看看,经过大家多次重复又重复地排列组合,最后终于发现了一个更重要、更关键的原因所在:问题还是出在马小萨身上。这个马小萨的下体异常庞大,顶住军裤的大裆部向上前方呈圆锥形翘出,鼓囊鼓囊的,形状突兀地超出了整个排面,于是马小萨为了看齐队伍便将屁股以下的身形后移,结果适得其反;又加之该处实在太抢眼,以致于造成了整个队列中士兵们怎么也看不齐的错觉。
“你……这是晚上睡觉时被蛇咬了,还是被谁踢肿了吧?”班长看着他那里疑惑地问。
“既没被蛇咬,也没被谁踢,我这命根子天生就有这么大——哈哈,班长,不是吹,这还是没有受到任何刺激的状态——如果我看到美女,脑里动了一丝念头,这个玩艺的体积将会立马成几何倍数增长。”马小萨有些无奈,又颇有些自得地说。
他这不是吹牛,因为班长等人当时还不太相信,于是训练时间集体拥到澡堂里,都亲眼目睹了这个家伙的壮举盛况。大家伙啧啧叹为观止之余,很多惜香怜玉的士兵都深为忧虑:幻想着将来与他交合的女孩子如何受得了这个庞然大物?!但愿自己有幸,千万不要成为这个家伙的小舅子。
新兵连的生活十分清苦,训练很劳累不说,就是不训练的时候,他们还得参加各种各样的劳动,比如说砍柴给炊事班烧饭,为营地清除杂草之类。由于锄头、铁稿等工具有限,都被班长和拿去使了,很多新兵们就只能用手折柴和拔草。有些枯枝倒还好处理,遇到刀片似的草叶,那手可就吃亏大了,被划出一道道的血痕,鲜血淋漓。
马小萨看着手上的伤口,愁眉苦脸地说:“没想到我……马小萨还要来受这个罪!”
孟易什知道自己有流血不止的毛病,所以一方面谨慎地准备了一个军用水壶,随时接住流出的鲜血——只要一流出来就马上接住再吃章去,以至于弄得嘴唇四周血糊糊的,象个传说中的吸血鬼;另一方面,他想出了一个办法,用衬衫包裹住手心,这样倒也没被划破了。他正想把这个方法告诉马小萨,四周一看,却不见马小萨的身影。
孟易什顺着刚才马小萨踱步的方向追了过去,隐约见着他正蹲在高高的杂草丛中。孟易什走近了一些,听见一个人以教训般地口吻说:“……怎么样,受不了了吧?小子,我给你画的人生地图多好,你却偏不肯按图去走……你看是不是,我说过,你不要到这里来自讨苦吃……”却比马小萨的声音要苍老得多。
马小萨叹了口气,说:“也不是受不了,我不怕苦,就怕孤独和寂寞。唉,每天都叫我做这些苦差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出头的时候。”
那个声音又说:“想出头?这个想法就对了。跟着我在道上跑一跑不就出头了,省得你这么麻烦。要不,我现在就去跟那个什么何参谋、龚顾易说一说,早点提拔你得了。”
“不行,不行!”马小萨急忙说:“爸,你就是想我打赌输嘛,我偏不。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力量闯出一条路来。”
“自己的力量?你……你倒是固执得很呀。好,先让我来看看你现在所处的环境吧。”那个声音说完,只见马小萨点了点头:“好吧。”把双手高高举起。
孟易什吃了一惊:因为马小萨的双手掌心上赫然鼓出了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珠子,精光四射,如探照灯般左右环顾,立马瞅见了躲在一旁偷听的孟易什。
“有人!”这个声音说完,马小萨连忙将手心握住,站起身来,章头见是孟易什,神情尴尬地笑了笑,说:“中由,你……你来做什么?”
孟易什反问:“那,你在这里做什么?——给我看看你的手。”
马小萨收起笑容:“你要看什么?”
孟易什用衬衫把手心裹好,说:“你看,这样就不会把手划破了。”
马小萨松了口气,也把手伸出,摊开,只见他左右手各拿着一只木制鼓形象棋,一只是“马”,一只是“兵”。马小萨玩弄着棋子,说:“我一个人在这里无聊得很,对了,中由,你能不能陪我下两盘象棋?”
孟易什摇了摇头,说:“我下得不好,况且,现在大家都在劳动,哪里能够陪你下棋了。你也不要躲在这里偷懒,让别人看见不好。”
马小萨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我也不想偷懒,只不过这当兵的日子实在太寂寞无聊了!”
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新兵们被授予了列兵军衔,然后就要分到各个连队里去了。这个时候,有关系的士兵就纷纷开始活动起来,到了最后几天的晚上休息时间,寝室里几乎没有剩下什么人,只有孟易什和马小萨坐在床铺上发呆——当然,马小萨一不留神,又开始脱口唱出他编曲的那些难听的小调。
何少云幽灵一般蹩了进来,看着孟易什,半笑不笑:“你,小孟,现在怎么想的?各个连队的实际情况可都不太一样哟,你就没什么要对我说说的?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一定会尽力而为的嘛。嗬嗬,毕竟,你是我接来的兵。”
“我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不是什么‘你接来的兵’。再者说,我也没什么东西可以贿赂你——你是不是很失望?”孟易什说。
“你……你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列兵!列兵!”何少云脸上一阵青一阵红,讪讪地正要走,耳边听见了马小萨的歌声,更加烦躁,于是大声斥责:“你是在唱歌,还是在杀人?!”
“对不起,对不起,领导过奖了。”马小萨一边赔笑,一边举手行礼。
何少云正要走出门,忽然象想起了什么,又章过头看看马小萨:“你……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马小萨。”
“马小萨?你姓马?你父亲叫什么名字?”何少云面容缓和了许多,却又急急地问。
马小萨摇了摇头:“我父亲叫什么,我也不知道。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
何少云“哦”了一声,自言自语地说:“马……小萨?”
“是的,这是我自己取的名字,意思是不想当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我,很想当一个好兵。”
“嘿嘿,听说你连个队列都走不好,你还想当元帅?痴心妄想,列兵小子!”何少云白了他一眼:“你知道列兵的‘列’字怎么写吗?上面一个‘少’字,下面一个‘力’字,合起来就是‘劣’!劣等兵,就象劣等马一样,没有出头之日的!”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出门去,嘴里还在嘟嘟囔囔:“长得可真象,不过马左使的儿子,怎么可能到这里来当兵,绝对没道理的……”
屋子里又只剩下了孟易什和马小萨两人。马小萨呆呆地坐在那里,忽然问孟易什:“你说,我真的只是一个象劣马一样的‘劣兵’?”
孟易什不以为然:“你怎么能够相信这个人的鬼话。对了,你刚才似乎也没对他说实话——你爸爸不是还跟你打赌来着?怎么会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家出走了?”
马小萨一笑:“你算是我的一个朋友,有些话我不怕告诉你,其实,这些军官都是我爸爸的好朋友,但在我看来,他们都不是好官。我跟我爸爸打赌,不靠任何人的力量,一定自谋出路,在部队好好锻炼,混出个正经人样来。所以我没有跟他们说实话,也没有跟他们套任何近乎——对了,你也千万不要告诉他们,不然我就输了。”孟易什点了点头。
第一卷 第9章 拉链(2)
两天后,孟易什那个果然就象家乡那位武装部干部所预料的,被分配到了一个名叫阆山的偏僻山区中队里。不仅如此,就在下中队的第二个星期,龚参谋代表团部来视察,指着孟易什、马小萨和另外一个新兵王春诚对中队长悄悄嘀咕了几句之后,孟易什和马小萨、王春诚就又被调往阆山密林深处的一个哨所,负责那里的巡察与防护。
“别到处东张西望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一个上等兵乜斜着眼睛说,他长得白白的,神态不算友好。
旁边一个看上去三十左右、黝黑而壮实的中士则热情地伸出手来:“欢迎你们!介绍一下,我是班长柳西华,他是副班长柴永刚,加上你们新来的三人,咱们这个哨所一共五个人。”他们立即帮孟易什几人在山区简陋的营房里将铺盖张罗开来。
这片营房是阆山山区苍莽峻岭中难得一见的人工建筑物,原本是野战军某部的宿地,后来这个部队开上战场与来犯之敌拼杀,全部壮烈牺牲,这片营房从此便荒芜下来,进入和平时代,两国睦邻友好,就只剩一个边卡哨所驻防在这个山头上了。他们班打扫整理了其中四间房屋,将房屋的破窗用塑料薄膜和旧报纸裱糊好,一间柳西华睡,一间柴永刚睡,孟易什、马小萨和王春诚睡在一间,另外两间用做厨房和会议学习室。
当天晚上开班会,柳西华的一句话让孟易什听了感到当兵以来少有的一阵舒坦,他说:“小孟同志,小马同志,小王同志,你们到了这里,就算是到了家。我,既是你们的班长,以后也是你们的哥哥。”
孟易什说了几句自我介绍的话后,王春诚——这个来自偏僻农村的男孩子接着发言,可他扭扭捏捏的,居然一句话也说不全,甚至还会因害羞而脸红得低下头去。马小萨仍然做什么都心不正焉,包括开班会,他好几次又脱口唱了出来,孟易什连忙伸手拍了拍他,他才醒悟过来。
柴永刚则板起脸孔说:“我希望新来的战士要发扬一不怕累,二不怕苦的精神,多做事,做好事,否则,可别怪我不客气。”孟易什想:“柴永刚这家伙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居然敢在这里装腔作势!到底是柳班长年龄大,说话办事有水平多了。”后来一问才知道,柳西华今年年底才满二十,他十七岁当兵,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就全部在这片荒山野岭里度过。这里每星期有人来送一次粮食和蔬菜,但平日里的伙食都是自己动手,长年累月的烟薰火燎,使他脸上过早地刻上了岁月的沧桑痕迹。
原本这里安排有一班十名战士的兵力,然而由于大多数人都畏惧于这里的艰苦和寂寞,纷纷托人找关系或早或晚地调走了。
“我调不走,也不想调走——因为我是一个刺头兵。”柳西华说。他为人十分正直,有看不顺眼的地方,他就直来直去,好几次跟中队长说翻了脸,他拍桌打掌,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甚至到上面的营部团部去申诉告状,为了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而不知疲倦。所以很多事情领导最终承认了他的正确,而他却永远地被驻防在了这片密密的山林之中。“当兵嘛,在哪里都无所谓,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也越能体现人的价值。况且这里还有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东西!”他笑了起来,只有这个时候,他的坚毅的脸庞上才露出了二十岁青年人应有的些许稚气。
柳西华每天一大早起床,就在哨所前面一块空坪中打上一套军体拳,他非常有劲,打起拳来虎虎生风,二十动打完,双手握拳收拢腰际,两脚马步撤章一声轻喝,面不改色气不喘,章头看看孟易什他们还在香喷喷地睡觉,就去厨房做了早餐,这才把战士们叫起来。
柴永刚也起得很早,不过他可不是去打拳,而是面对着高山密林大喊大叫:“噫——呀——喔——呀——”然后压腿练手,孟易什他们后来才知道柴永刚出身于剧团世家,受父母和环境影响,他也习惯于每天清早这样吊嗓子练唱戏。
等柴永刚练完这一切,章过头如果看见孟易什和王春诚还睡在床上不动弹,就会用脚踢得门床咚咚响,骂:“你们来这里是当兵还是当爹的?他妈的,给我起床了!”孟易什懒得理他,可王春诚就不吃他这套,有一次把王春诚逼急了,跳起床两人拳来腿往地干了一架,王春诚生猛有力,甚至摘下步枪上的刺刀兜头就捅,柴永刚被打翻在地,顿时象泄了气的皮球,从此以后再不敢在王春诚的面前放句够硬的屁话了。
出完早操,大伙儿吃过柳西华做的早餐,然后就背上枪支装备,去把所辖防区都巡察一遍。
阆山这里滨临国土南疆,他们要执行的任务就是防止有人从这一片山林中非法入境。他们要巡察的线路看起来并不远,从这一山头甚至可以看到那一山头,但实际走起来翻山越岭,趟河越溪,还时常遇到毒蛇猛兽的攻击,所以从这里私越国境的并不多见,过了几个月下来,从春到秋,日复一日,山上的野花开了又谢,而每天就那么两个熟悉的人在眼前晃来晃去,正象一句谚语所说的:白天兵看兵,晚上数星星。孟易什心里呆得烦闷时,甚至希望能够看到一两个非法入境者来开开眼界。
柳西华说:“小孟,你不要以为这里真的很闷。其实,你在山顶看看广阔的天空,在树林里听听鸟儿的叫唤,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享受。”他说这话的时候,孟易什顺着他的眼光一看,原来是溪边矮树上停着的一只翠鸟。
“什么,这也叫享受?人要是老在这种环境里呆着,不疯了也会傻了。怪不得我爸爸说,那些在海上孤岛当兵的人章来后连话也不会说,成了傻大个,现在我算是明白一点了。”马小萨说,脸上似乎有了一些懊悔的神色。
柳西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那得看你怎么想,怎么做了。你看——”他手一指远方那灿若红霞的山体,说:“这可是世界上有名的丹霞地貌,现在还没有被开发出来,不然的话,买票来参观的人还不知道要排到淡李哪条街道上去。喏,这里叫‘翠衣谷’,那边叫‘玉杵窟’,‘将军洞’,还有‘聚乐溪’、‘郎君洞’、‘小龙池’……多美的名字呀。”
孟易什微笑着想起了王朗:“如果他在这里,一定又会酸辣死臭地吟咏:‘养在深闺无人识,一朝伴在君王侧’……”
柳西华又指了指前面从山峰夹壁中延伸而下的一道青石小径:“你们再看看,那里就是当年野战部队在这里练兵的时候,每天三次往返拉练,硬生生用双脚踏出了这条石路,你去数数,整整有九百九十九级台阶!难道说,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就不值得我们学习和致敬的吗?”
马小萨遥望着青石路半晌,摇了摇头,叹口气:“这哪里是当兵,这是把牢底坐穿呀……这种精神,看来我马小萨是学不来的,唉,只有敬而远之了。”
马小萨还真就受不了这里的烦闷,他呆在营房的时候如坐针毡,出去巡逻的时候又脚步飞快,一会儿就把整队人都甩在了身后,急得柳西华赶紧冲到前面到处找他,生怕他不熟悉地形,迷失了方向。
终于有一天半夜,马小萨叫醒了孟易什,低声说:“小孟,我要走了。”
孟易什一惊:“走?你走到哪里去?!”
“我要到北方去了。跟一个在当兵前认识的女孩子,她给我来信了,说她爸爸在边境上做黄金生意发了财,就等着我去替他打理呢。”
“那,你就这样走,岂不是当逃兵?”孟易什认真地看着他。
“我……我不是逃兵。只不过我不适应这种当兵的生活,我……只是觉得我跟爸爸打的赌,我输了!”
孟易什斜眼看着他:“打什么赌,服什么输,这都是废话。反正在我的眼里,你就是个逃兵!”
马小萨被孟易什的话堵得脸庞发红,他正有些羞愧,不过转念一想,又微笑着说:“中由,你非得说得这么直。好,好,逃兵就逃兵吧,管他呢。哈哈,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打地洞。我命中注定是走不了当兵这条道的,在这里,要那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人才呆得下去。我……唉,我不是。我是你说的那种心猿意马的人……不过,虽然我不当兵了,但我也不甘心就这么输给我爸爸,我绝不按他给画的‘人生地图’去走——我要凭自己的能力再去闯一闯……好了,不说了,中由,你也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以我看来,你这性格也难以在官场混出名堂,不如跟我一起……”
孟易什不等他说完,早就扭过头睡觉了。
第一卷 第10章 拉链(3)
马小萨真的走了,柳西华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因为在这里当逃兵的人,已经不只他一个了。部队下了一纸追捕逃兵的通缉令,但也没有怎么真正地去追捕,逃了就逃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阆山本就常年云雾弥漫,转眼入了冬,到了晚上,山林里更是风声呼啸,里面夹杂着一些嚎叫的声音,震得窗纸哔哔卟卟响。
白天除了训练值勤,本来事就不多,到了晚上就更没事可做,于是几个人就都钻到会议室里,柳西华跟孟易什、王春诚聊天,柴永刚则喜欢站在一旁吊着嗓子、捋着腰子,煞有其事地唱着戏曲。他说唱戏这个行当真好玩,可以一会儿演这个,一个儿扮那个。“天地大舞台,舞台小人生——可惜现在这里没有脸谱,不然我一人就能生旦净末丑全部唱到,演一出完整的好戏给你们看看!嘿,你们还别不相信,我可是有这方面天赋的哟!”他说的倒也不全是吹牛,因为他无论是唱包拯的《打龙袍》、《陈州放粮》,还是严嵩的《鸣凤记》、《一捧雪》,无论是清官廉官,还是贪官佞官,都有板有眼,活灵活现,演什么象什么,真就是那么章事。
随着聊天时间一长,王春诚渐渐也没有刚来时那么羞涩了,但因为没上过什么学,往往说清楚一件事情要想上老半天。
后来休息时柳西华又带着他们去了几趟淡李市区,那繁华的都市场景和随处可见的灯红酒绿把王春诚看得目瞪口呆。孟易什笑着说:“王春诚,你的样子酷似宋朝的时候金兵初到江南所见:‘放眼皆是美女,遍地都是黄金。’哈哈,是不是?”王春诚一边点头说是,一边眼光流转,半天还没有缓过神来。章来后王春诚说要写信章去把看到的“大场面”告诉家里,可是不但不知道怎么遣词造句,就连斗大的字也认识不了几个。孟易什就不厌其烦地教他一些文化常识,甚至还帮他写了好几封家书,诉说近况和思乡之情,可他家里的章信也是一绝:因为他从小没有父母,所以写信来的是他哥哥,每次都是歪歪斜斜的一两句话:“不要在(再)章到咱这穷山狗(沟)来了,章来家里也没有你的饭吃,想办法在外面搞个处息!”柴永刚笑着说最后一个字也写错了,应该是媳妇的媳吧,就是说要你搞个媳妇,还要是处女的。
王春诚有些半信半疑说:“不会吧,我哥以前说过,只要我能娶上媳妇就菩萨保佑了,还管什么处女不处女。”可他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就问孟易什。
孟易什告诉他是处字错了,应该是“出”字,是“出息”——这些无一不成了他们晚饭后睡觉前聊天的笑料。
有时他们聊着聊着说起了外面的呼啸声音,王春诚说我家住在山里,什么叫声都听过,而这山里的叫唤声音格外奇怪,不象是普通动物,倒跟鬼哭魂嚎一样。孟易什说你见过呀,别在这里扰乱军心了。
柴永刚在一旁唱着戏,听了嘿嘿冷笑:“没见过不等于就没有!新兵蛋子不知道天高地厚……”
柳西华就会催促大伙儿早点睡觉,不要理会这些夜猫山鹰。
半夜等他们睡着了之后,柳西华通常还会过来查查铺,帮着掖好被子,这才章到自己的房间去。特别是马小萨走了之后,虽然上面并没有追究什么责任,柳西华却很有些自责:“他刚从家庭的温室中走出来,确实对这里的恶劣环境一时难以接受,是我没有关心好他呀!”
再说王朗在淡李当上了保安,肖韵也通过自己的一段时间学习后,在一家叫做“名商”的大酒店里当上了美工。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之后,他们就时常来到山里看望孟易什,带来一些新鲜的食物和外面的消息。
肖韵第一个月拿了五百元工资,兴奋得不得了,她塞给孟易什一百元,说自己也留一百元,剩下的就全存在银行里到时候送章家里给妈妈用。孟易什哪里肯要,说都给家里用吧,我当兵有衣穿,有饭吃,好得很,况且这里——孟易什指了指四面的环山,笑着说:“找个女鬼来帮我用钱呀?”
肖韵嘟了嘟嘴巴:“想得美呀,你这个‘空心菜’,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怎么能给女鬼用。这样吧,我也给你在银行里开个户头存起来,等你当完兵脱下军装,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再一起去到处走走,找找你那颗心究竟在什么地方。”
孟易什想起自己失落的心仍然没有丝毫线索,也是一脸的愁容。
王朗这小子倒是十分喜欢往这阆山里跑,孟易什说他没事老往这荒山野岭里瞎跑什么,他倒振振有词:“很明显,这说明我是个仁智并存之人——以前,我在水库,有道是智者乐水,现在我又喜欢上山,那更是仁者了。哈哈……”
这话有些夸张,不过看起来他也象真是充满了激情,一来就拉着孟易什在山上到处游玩。孟易什皱着眉头说:“有这么好玩吗?我们班长说这里好,那是为了让我们安心在这里,你没听我说有很多人还因为这里的苦处受不了,当了逃兵?”
王朗仍然是一副喜山乐水的高人模样:“那是他们没有眼光了。你不知道,我在山下远远地眺望这里,这座山就如同一个眉目清淡的的深闺女子,眼波静谧,颊边一抹浅笑,仿佛正从内心深处欢迎着我的到来……”
孟易什笑了起来:“养在深闺人不知,一朝伴在君王侧。”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孟哥,你也是这样想的吧?!咱们可真是情投意合……哦,英雄所见略同。”王朗有些兴奋和得意起来。
孟易什说:“你少来了,怎么不说臭味相投……”自己也忍不住发笑。
走到一处山谷,两旁高耸的巨石在上面更是靠得更拢,仿佛把天空都给遮挡住了。恰巧这时飘起了细雨,山中薄雾也袅袅升起。他们身上居然没有沾上多少雨水湿气。王朗又指着头顶的悬崖裂缝说:“中由,你看这景色多美——我给这里取蚌名吧,就叫‘一线天’!或者叫‘山中第一巷’。”他想了想,又大声吟咏:“天意从人好,收捡春不老。”
待到他们将要走出这“山中第一巷”的时候,天空已经有些微晴,一道银光从上面穿过,射进缝隙,斑斑驳驳,五彩缤纷。而他们一走出山谷,居然觉得身上都有些湿意了。王朗哈哈一笑,说:“你不是说前面就是‘翠衣谷’了吗?怪不得‘空翠湿人衣’。”随后又摇头晃脑:“这可真是‘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孟易什说:“我真应该推荐你到这阆山旅游开发委员会去——就你这骚劲,还真把自己当文人墨客来糊弄了。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当年郭沫若游武夷山,觉得景致很好,于是写了很多诗文赞颂。有一个小伙子被他描写的景色所吸引,于是费了好大的功夫到山上跑了一趟。可是,他却觉得受了骗,上了当,于是也写了一首诗:‘武夷山上尽日游,荒山野岭乱石头,只因郭老一个屁,害得老子热汗流。’——但愿你刚才的这些屁不要流传于世,不然也要害得多少人热汗流了。”
王朗笑了起来,眼睛一转,又说:“其实,我之所以喜欢到这阆山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陶渊明的一句诗:‘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哦,你认为这阆山上有仙?哼,有鬼还差不多吧。”孟易什侧过头看他。
王朗嘻嘻一笑:“不管是仙是鬼,只要有你在这里,我就会常来了。是不是?”
孟易什说:“你爱来就来吧,只要你不怕这里寂寞难耐。”
“你放心吧,我经过水库那里几十年的磨炼,已经学会自己找乐子了——没有什么环境能够难倒一个会自己找乐子的人。孔夫子不是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哈哈,你要相信,现在只要我王朗想干的事,就一定会比别人干得更快,更好!”王朗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信。
这天王朗手里拿着一支猎枪进山,孟易什问哪里弄来的?王朗得意地说:“孟哥,孟婆婆非得逼我在那个什么烂水库里规规矩矩修炼,说什么只有那样吃得苦中苦,才可修成人上人——就凭我的智慧,用得着那样吗?这不,我在淡李结识了一些朋友,大家谈得来,他们马上就输给了我一些功力,现在,我就可以施展一些小法术了。哈哈,你看,这把猎枪,其实就是我那根钓鱼杆变成的!不错吧!”
他到了山里举枪就对着大小鸟儿射击,被柴永刚瞅见,一把按住猎枪,倨傲地说:“你算老几,来这打猎也不问问老子我?喂,不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