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你比从前快乐(1)   “喂,萧琴,你到了没,老板都催了三次了,说你要是再迟到以后就不用来了。”电话那边的薛平大声叫喊道,震耳欲聋的声音让薛平不得不把手机移开了耳朵。   “快到了,再过几分钟就到了,我已经在地铁上了。”   “啊?你才到地铁上,真是败给你了。”薛平啪地挂断电话,“这姑娘,老娘服了!”薛平听得出来,萧琴心里压根儿没一点着急,那说话的口吻,好像要去游乐场一样那么悠闲。   萧琴的拖延症,薛平是打心眼里佩服:上课从来踩着点儿进教室,连考试都是如此,她还能说什么?   此刻,她正站在X市中心一家超市的服装店里,一边给顾客介绍衣服,一边心里咒骂着,萧琴这家伙怎么还不来?不过高中三年,她算是已经习惯了萧琴这些臭毛病,拖延、睡懒觉、丢三落四、大路痴…再说下去连她都觉得自己嫌弃萧琴了,所以赶紧让自己的脑子打住。   但是谁都不能否认,她们的确是好朋友,甚至她们之间的关系超越了朋友这个范畴。自相识伊始到现在,她们从来没有为什么事情红过脸,更没有因为什么人什么事起过冲突。   薛平始终都觉得认识萧琴是一种幸运,一直都是,高中起便是知己,而现在,她们又考入了同一所大学。   薛平一直都觉得,在认识萧琴之后老天才算是开了眼。以往的岁月太过荒唐,甚至用痛苦来形容都觉得太过粗浅。有些痛苦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能够说出来的又算什么痛苦呢?   薛平一直都不知道当初为何会是萧琴,是萧琴走进了她的生活,而不是别人。因为她始终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在薛平眼中的萧琴,实在太过美好。   萧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薛平觉得只要有萧琴出现的地方,一定有欢声笑语,萧琴是开朗的女孩子,脸上总带着活泼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的笑,那种笑会让人觉得似乎在她的世界里从没有烦恼,而她的快乐也会传染给别人,赶走悲伤疑惑苦闷的心情。   第一次注意到萧琴,是在刚升入高一时候班委的竞选,萧琴毛遂自荐,说道:“大家好,我叫萧琴,我要竞选的是班长和文艺委员,请大家支持我。”说完又是招牌式的活泼的笑,脸上的梨涡更是给这种笑容增添了诱人的魅力。   谁都喜欢甜美的女孩儿,所以谁都会喜欢萧琴这样的女生。   坐在最后一排的薛平,此刻正专注地看着讲台上干净利索的萧琴,听着她简短有趣的竞选宣言,头却转而不由得低了下去。她知道自己也是喜欢萧琴这样的女生的,可她也知道,像萧琴这样的女生绝对不会喜欢她,不会愿意跟她来往。   其实也不是一直都是如此的,像这样的情况是从被赶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的,从自己原本的家离开的那一刻。   萧琴的声音也好听极了,虽然已经说完了,但薛平还在回想着她刚刚说过的话,她的表情,她的笑。但回想过后,她把头埋得更低了。   刚升入高二的第一堂课,她完全没有听在心里,她一边想着和萧琴有关的东西,一边回忆着儿时那些不堪的过往,那汹涌澎湃的回忆,快要把她淹没了。   “欢迎您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本次列车终点站**路,请为需要帮助的乘客让个座,下一站,**路……”地铁站里播音员不怎么动听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去,怎么还没到?”此刻的萧琴心里一边咒骂着目的地怎么还没到,也一边理亏地觉得,第八次上班迟到,这真的有点太过分了。她能想象得到,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凶神恶煞的模样,都欧巴桑级别了还整天想着返老还童再度青春。但人家毕竟是老板啊,而且骂人绝对够狠,一想到这里,萧琴心里不禁有点咯得慌。但她最在意的是,这次又要对不起薛平了,这份兼职的工资相比于以前打工的地方还是蛮高的,要是因为自己而连累薛平丢了工作那多纠结呀,天都知道这份兼职对薛平来说有多重要,生活费都压在这上面了…   萧琴实际是上可以果断放弃这份工作的,因为她的生活费是不缺的,每个月爸妈给的零用钱都有余剩,可是薛平却是需要的。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跟薛平厮混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薛平似乎已经离不开她,平日里吃饭、散步、自习,不管走到哪里,薛平都要拉着她,当然也包括现在会叫着她一起去做兼职。从高中起,似乎薛平的生活里就只有她一个,她知道她在薛平心目中的地位。以前遇到事情总是薛平为她顶着,所以面对薛平的请求她也从不拒绝,当然这并不是说为了报答薛平,而是一种相濡以沫。   “萧琴,我想做个兼职,你陪我去吧?”   “好呀。”   每次萧琴都会毫无犹豫地答应,从肯德基店的收银员开始到咖啡馆等等各种店里的服务生,她们两个都待过,都曾一起起早贪黑忙过,陪伴过。   每到周末,萧琴无法再像从前那样睡懒觉,这对她而言是多大的挑战薛平心里清楚,虽然她心里感觉有点对不起萧琴,但她只是习惯了有萧琴在身边,这样,她会感觉很安心。   “你踩到我脚了,”一个男生对萧琴说道,“喂,你踩到我脚了!”男生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萧琴摘下耳机,“啊?你说我么?”   “废话,难不成呢?”   然后,萧琴终于看到一只粉色球鞋踩到一只白色球鞋上面,“哦,还真是。”   “知道了还不快挪开,你白痴吗?”   “你骂谁白痴,你才是白痴呢,不就踩了你一下脚吗,谁让你占着我地方的,怪你人品不好好吧,偏偏把脚放在我的鞋下面,我怎么就没踩到别人偏偏踩到你了呢?白痴!”   萧琴刚骂完,要下的那一站正好到,骂完那人她飞奔似地跨出地铁站,而“白痴”的回音还留在那节车厢里,连同男生嗔目结舌的表情。   萧琴飞奔似地冲到服装店的时候,正好看到老板劈头盖脸教训着薛平,“你这从哪里找来的服务员,还说什么大学生,有这么不守规矩的大学生吗,像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出息,以后不用来了!”搁在平日里,如果有人敢对薛平大呼小叫,她早就用自己的大嗓门震慑住了,但现在,她面对的她的上司,她是被发工资的那个人,人家是出钱请她做事,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   “薛平,这个女魔头给你发这个月的工资了没?”又是月底,萧琴想着该是结算的时候,但也不是很确定,以往那个老板有时什么时候想起来了什么时候给,所以她只得轻声向薛平询问想确定一下。   “给了,你的那份也刚刚给我了,不过你的被扣了一半,她让我转交给你,而且她说以后不用来了。”薛平的眼神里写满了失落。   “唔。”虽然萧琴觉得有些亏欠薛平,但事已至此,工作可以再找,恶气还是要出的。   “干吗,大学生怎么了,我哪里不守规矩了,什么我将来一定不会有出息,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是巫婆吗你还有预测能力吗?我在这方面比你强多了,我还能预见你这家店几天之内就关门了呢?”说完萧琴拉起薛平一溜烟儿地跑了。   “萧琴,你,也太……?”薛平问一脸不服的萧琴。   “你傻呀,钱都已经拿到手了还在那里接受她的批评,咱们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清楚,凭什么被她说的一无是处?”   “哦,好吧。不过你刚刚好像骂自己了哈哈,说巫婆的一句,我怎么听起来你也说自己是巫婆了呢?”薛平说完大笑起来。   “有吗?”萧琴觉得有些费解,“管它谁是巫婆,反正总算出了口恶气了,压榨了我们好几个月,我都快被逼疯了,每天听她啰嗦也就算了,那浓浓的香水味快把我熏坏了!”   看着萧琴手舞足蹈的样子,薛平觉得她真的好玩极了,但不知为什么,这种好心情却突然被另一种莫名的感觉所抑制。   她突然觉得萧琴有点陌生。 正文 第二章 你比从前快乐(2)   这样的感觉或许应该不止一次有了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在所有人看来,她都是一种高高在上的,甚至有时候有点冷血,当她打架的时候,当她和别人拼酒的时候,当她总是以一种没有笑容的脸对待别人的时候…在那些人眼里,薛平是冷漠的,不近人情的。所有人都不敢惹她,所有人都敬畏她,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习惯了,那种在别人眼中的自己,纵然这种冷漠会让人不悦,甚至害怕,但总归偶尔会让她觉得,这是一种良好的感觉,因为有人怕她。但在萧琴面前,这唯一让她骄傲的东西,却是如此不堪一击。   她在班级里团支书,也同时参加了学校的很多社团,老师们都很欣赏她这种独立的女孩,同学都很尊敬她。这些,都是她曾经很想得到的东西,现在她都拥有了,她应该高兴不是吗?可只有她自己清楚,内心里她是自卑的。虽然她把自己隐藏的很好,虽然这样很累,但只有这样她才会感觉安全。她庆幸萧琴是唯一一个懂她并努力去爱她的人,她知道无论如何萧琴都不会伤害她,可在X大,萧琴又是唯一一个知道她过去的人。   那些过去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她自己说不清楚,但那些痛苦的回忆,她一直都想忘记。她希望自己有一天会失忆,会忘掉过去的所有所有,彻底的和过去告别,过另一种生活。但这样一来那些关于萧琴的记忆也都会抹杀吧,她是这么在乎萧琴这个朋友。不,对她而言,萧琴不只是朋友这么简单的一个称谓,萧琴是她的亲人,也是她的恩人。   薛平自知自己不是快乐的人,但因为跟萧琴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薛平身上也沾染了萧琴的那股二气。   “萧琴,你说你为什么姓萧呢?”   “这个,因为我爸姓萧呀。”   “为什么你爸姓萧呢?”   “额,当然是因为我爷爷我祖辈都姓萧。”   “为什么他们非得姓萧而不是其他呢?”   “我怎么知道呀,反正就是姓萧,就像你姓薛一样,命定的,没得选。”   萧琴快被问得抓狂了。   “哦,”薛平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继续说道,“其实马这个姓挺好听的”   被薛平这么一说,萧琴也得意起来,“那是!”   “别得瑟了。”薛平推了一下她的头,“萧琴萧琴,多好的名字呀。”薛平看了一眼萧琴黑线的脸继续自言自语,“我为什么叫薛平呢,难道是希望我平淡的过完这一生?”   “平淡多好!生活没有太大的起伏,平平淡淡一辈子,挺好的。”   “不,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刺激一点,我要遇见让我深爱的人,然后和他一起不简单地生活下去。”薛平说得斩钉截铁,像是在宣告她的神圣的信仰。   “没看出来呀,你这家伙平常对男生好像具有免疫能力似的,居然也说要追求爱情,”看着薛平那副特正经的模样萧琴不由得想开她的玩笑,“不过,我想你的愿望是有可能实现的,跟着我混吧,我一定会让你的生命不简单。”   “你呀,就知道说大话,”薛平笑萧琴,“不过我看说不定你就是我的小福星呢,这辈子我就跟定你了,萧琴,这辈子我想我只会爱三个人,你,我爸,我将来的那个人。”   薛平知道自己说的是真的,她从来不会拿感情开玩笑,而经历了太多事情之后她已经很难再去爱什么人。事实上,她的心除了对萧琴是敞开的之外,对其他人都是封闭的。   和萧琴在一起大多时候薛平是安心的,但总有不安的时候。因为总有一些场景会提醒她,她和萧琴不是一类人。她讨厌这样的自己,总是不由自主地多想,而这样的自己却是她无法控制的,长久的敏感所带来的影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而过去的所有带给她的是无法抑制的患得患失。   就像当她还在跟萧琴在一起玩玩闹闹的时候她便会生发起各种疑问。   比如,当初为什么萧琴会选择她做朋友。是不是萧琴厌烦了和“正常人”在一起的生活,所以出于猎奇心理,萧琴选择了她?萧琴是一个习惯了寻找新鲜事物的人,她记得萧琴说过,生活,总是要不断地挑战才会更精彩。那么,有此看来,萧琴跟她在一起,对萧琴而言只是一种挑战?可萧琴看起来是那么单纯的小孩,而且这么多年来萧琴对她的好却又那么真切,她怎么能用这么卑劣的想法想萧琴呢?   每个夜晚,当薛平胡思乱想的时候,这些想法总是会充满她的脑海。她在黑夜里无声地大喊,“谁可以来救救我,让我不要再想了,再这么下去我会崩溃的,救救我……”可呐喊之后,却仍旧是一片死寂。梦里,萧琴拉着她在草原上不停地奔跑着,萧琴笑了,她也跟着笑了,可再转眼,萧琴突然甩开她的手对她说:“我不喜欢你,我讨厌跟你在一起!”然后萧琴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蹲在无边的草原里,梦里,她哭了。醒来,枕边已经湿透了。   她怕,终究有这么一天,萧琴会抛下她一个人离开。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选择从未来到这个世界,但我知道这个假设太过荒唐,所以我只期待这世界还有一片未曾被发现的荒野,那里,只等着我一个人。我会带着我的颜料和画笔,奔向那个地方。在那里,我用自己的手建一座房子,它一定带着一座小花园,我会再造一个藤椅,每天坐在那里,看旭日东升,看落日西沉,然后用每一幅画,纪念生命的点点滴滴。萧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一起去吧,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样,一定很好。”   午夜,薛平在日记中写道。   同行的旅程里会遇到怎样的人怎样的事,这是谁都无法预测的。太多的恐惧都是由于因为对未来的不确定,就像薛平很小的时候,每逢听到隔壁房间里爸妈的吵架声,当她呆呆地望着窗外无边的黑暗时总是在想,明天还会有天亮吗?就算太阳升起的时刻她暂时消除了担忧,但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她仍旧会重复地怀疑之前的问题。这些因为不确定的担忧一直都存留在她的心里,就算她后来已经慢慢长大。   不知是因为那时年纪太小记忆太好,还是后来的生命里沉重的悲伤让她无法再去相信。总之,她知道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她不是萧琴,甚至不是一个正常人,她的心里装有了太多的黑暗,却还是期望未来的生活里会有光明,遇见一个能温暖她余生的人。她就是如此矛盾。不像萧琴总是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简单。   是像的人容易成为朋友,还是有差异的人才容易走近,其实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定律。在生命的某一刻里有个人突然走向你,她向你伸出手,理解你所有的喜怒哀乐,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   至少生命的旅程,不是一个人孤独地走。隔着时光,薛平终于可以向对面的那个人说——你比从前快乐。 正文 第三章 偶然   “老房子,哪里有老房子呀,都找遍这条街了怎么还是没出现?”   萧琴是学校文学社的社员,最近接到一个任务说是出去拍一些X市老房子的照片。萧琴是个大路痴,出发之前早已查好路线,然后第二天拿了一张地铁图就直接出发了。只是那条预先查到的街道她走过了大半,却还是没有发现传说中的老房子。   X市在全国来说算是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以前古旧的东西保留了很多,但现在每年都会拆迁掉一部分,最近几年拆毁新建商厦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所以老房子自然也是越来越少。   萧琴一边问人一边嘴里不断地嘟囔着,然后,她看到街道拐角处有一个行乞模样的老人,六七十岁,头发花白,衣服破烂不堪,下半身好像是瘫痪了,因为他蹲坐在地上,旁边还放着一块木板。萧琴没有犹豫便走过去,然后发现老人身边的木板上写着一些关于他自己的信息。一生未娶,没有子嗣,早年参加过朝鲜战争,在战场上双腿枪击中,导致下半身瘫痪…   萧琴看着看着,心里不住地难过起来,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伟大的军人在他晚年的时候竟落得这样的下场,但难过之后她觉得自己能做的也只是跑到马路对面的包子店给这位老人家买几个热腾腾的包子。   “给,您快点吃吧。”萧琴笑着递给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跑开了。几分钟左右之后又带回了几瓶矿泉水,放在老人眼前,然后笑着走开了。   “是你?”萧琴没走几步听到一个声音在叫她,她扭头,“怎么又是你?”   叫住萧琴的男生笑了笑,“没想到女魔头这么有爱心呀!”   “女魔头?你说谁呢?”“除了你还会说谁呀?上次地铁上你可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本来我占理的可是被骂的却是我?”   “呃,就见了一次面,你就认出我来了?”萧琴有些疑惑地看着男生,一副“你确定?”的模样。   “你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话说你怎么也记得我?”对方显然语气里带着某种不悦。   “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一般情况被我骂的人我都都会选择性的忘记,免得某天想起来让我心神不宁,不过这次,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就是记住你了。”   “听你这话好像那天的事是我的错?”   “难不成呢?”   遇上萧琴这样死磕的对手算是那人的倒霉,萧琴不是不讲理的人,但有时候,她会随机的不讲理。   “好吧好吧,我一大爷们儿跟你小姑娘计较什么,孔老夫子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说的就是有道理。”   “切,孔老夫子怎么没说那些自诩的君子其实有很多是伪君子。”   “……”   那个刚刚说话像开连珠炮的男生,此刻,终于哑口无言了,虽然脸上仍旧是一副“强词夺理”的表情,但几个回合之后他也终于知道,眼前这姑娘是真“女子”,更是真“小人”,那天地铁上的事明明是她的错,可现在她居然还是不承认,而且又把他呛了个狗血淋头。他心里稍微琢磨了一下,觉得还是应该学古人的品行,好男不跟女斗,况且眼前这个女生,不知道怎么的,他有点儿继续想要了解的冲动。   男生觉得这种感觉真是奇怪。   “别说,我觉得我们还真是有缘。”他似乎有些想讲和了。   “切,有缘?谁想跟你有缘?”她还没妥协,但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傻劲的男生有败下阵来的趋势,“看不出来你这人挺能贫的。”   “没有呀,我说真的。”   一拍即合,两人脸上带着的微笑似乎也都暗示着都退一步。   “不过,你这个女生蛮奇怪的,别人看见乞讨的人都是给点钱,而你却是买了吃的喝的给他。”男生看着萧琴,有点好奇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想要急切地了解。   “首先,请注意,刚刚那个老人跟其他乞讨者是不一样的,他是军人,他把自己整个生命都献给了国家,而且他没有孩子的好吗?”   “我说你可真是天真,他说自己是军人就是军人吗?”   “我说你怎么这么现实呢,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这不是有没有同情心的问题,那要是有人专门出来骗钱呢?”   “你看他年纪都那么大了有那个必要吗?”   ……   两个人算是又杠上了,或许连他们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个人主动投降,才可避免两军继续作战,甚至可以避免祸及无辜。   “好了不跟你争了,好吧我刚想说好男不跟女斗但想想还是算了。看你这身打扮,是学生吧。而且也只有学生这么闲,不是周末却有时间到处溜达。”   “什么到处溜达,我是有任务的好吧,”萧琴撇撇嘴,“懒得跟你贫,我是学生,刚大一,你呢?”   “我也是今年的新生,你说咱们这是何苦呢,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没看出来我们是校友呢。”   “谁跟你校友,我X大,你呢?”   “我F大的,不过天下学生皆校友,谁说不是一家人呢。”   “喂,你够了吧,自我介绍吧。”   “我叫袁辰。”   “我叫萧琴。”   袁辰看着萧琴,一副鄙视。   这世界上总是有很多事情都和偶然有关。大多故事里的爱情,特别是一见钟情的桥段,总是从一次偶然的邂逅开始,然后演绎一段或惊心动魄或空前绝后或美妙绝伦的恋爱,我们期待这样的相遇,然而在身临其境之时却又细细思索,难道这样的相遇就都是出于“偶然”?在“偶然”之下催生的爱情又能走多远?   就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当托马斯回想起他和特蕾莎的相遇,他突然发现他爱着的这个女人是“绝对偶然的化身”——特蕾莎居住的城市里偶然发生了一起疑难的脑膜炎;偶然间科主任犯了病只好拍托马斯去诊治;城内有很多旅馆,托马斯偶然在特蕾莎打工的那家下榻;还是出于偶然,由于时间充裕,托马斯进了旅馆的酒吧;特蕾莎又偶然当班;然后她又偶然为托马斯所在的那桌客人提供服务。恰是这六次偶然,才把特蕾莎推向了托马斯的身边,恰是因为这些所有的偶然,他爱上了这个女子……   如果相遇是偶然,那么相爱也是偶然。这样是否就注定,彼此不会相陪到很远?托马斯死了,特蕾莎也死了,这是米兰·昆德拉赋予他们俩的结局,但也是唯一的结局。   然而,这些看似的偶然,却也都是必然。生命不停地流动,每一秒都在上演着形态各异的人生,这一秒他出现了,下一秒便是她。每个刻度,都安排的满满当当。所以你在某一刻遇见的,是谁,就一定是谁,而不是另一个人。   不知道到托马斯直到最后是否弄明白特蕾莎的到来是偶然还是必然,但不管怎样,他们彼此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即便这段爱情中掺和了太多的杂质,但那爱,是真爱。真爱在某种意义上,一定永久存在。   袁辰的脑子神游了几秒钟,马上又回到了现实。这样的胡思乱想让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发神经了,什么爱情,不就多看了几本书吗,怎么会联想到爱情这种东西,他可是已经有了爱人的人,怎能再去胡思乱想?但眼前这个活蹦乱跳的尤物,的确和自己以前见过的人不同,虽然他暂时说不上来到底她特别在哪里。   “喂,我请你喝咖啡吧。”袁辰冲萧琴喊道。他没有叫她的名字,而是用喂,这样的称呼更像是相识已久的朋友,而不是刚认识不久。袁辰这么叫她还因为,他知道她不会认为对她喊“喂”是不尊重她的表现,他觉得她一定不是一个小心眼的女生。   这也是第一次,袁辰请除了秋妮之外的异性吃东西。   “好呀,那谢啦。”萧琴笑着回答道。   她走在前面,萧琴在她后面紧跟着。那一晃一晃的马尾让他莫名地笑了一下,他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轻微地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去。   “喂,你走那么快干吗?”   “这还快么?我平常走路就是这样呀。”   “呃,你可真不像……”   “真不像什么?”   “我说了你可别打我。”   “嗯,一定。”   “我说你真不像个女生。姑娘家走路一般都是慢悠悠地,体态优雅,哪像你,健步如飞。”   “切,我才不学她们娇滴滴,我就是我自己呀,干吗学别人。”   ……   是因为陌生,因为未知的奇妙才让他们彼此交谈了一个下午吗?似乎都忘记了时间。不是相见恨晚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清楚彼此不是一类人,连性格都相差很远。但总之就是,说了那么多,一直到咖啡馆打烊。   这绝对是一个意外,从再次遇到这个叫做萧琴的女生到吵嘴再到一起蹲在咖啡馆一个下午而且又说了那么多话,他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一个人可以和他在一起说这么久的话,而且氛围是那么轻松。   好的事,总是显得很短暂。   分别的时刻,萧琴和袁辰一起走向地铁站。   “咱们的地铁是反方向的,分道扬镳吧。”   说了再见后他们开始向反方向走去。就在萧琴快要坐上地铁的那一刻袁辰仿佛想起了什么,冲她大声喊道:“我还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呢!”   “我在X大,有空来找我。”   “X大那么大的学校怎么找呢?”   “我觉得我们以后还会遇见的,或许,这一切都只是开始。”   在同一个人大学如果没有电话号码或是具体的地址要遇见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更别说是在不同的学校了。袁辰心里有点儿闷,他在自责自己刚刚怎么没有向萧琴要电话号码,但事情已是如此,再自责也没有用。不过萧琴那句话倒是让他感觉很安慰,就好像她说的都会成为真的似的。   袁辰看着萧琴上了地铁,晃动的马尾随之也消失不见,地铁飞奔似的滑过。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萧琴在的学校居然是X大!不过他想应该是自己反应太过强烈了一些,在X大,那又怎样呢? 正文 第四章 断了的弦(1)   X大北门附近地铁站,秋妮等在那里。   “袁辰,在这里。”远远地,秋妮就看见了袁辰。等袁辰走进了,才发现,今天他脸色不对劲。   “袁辰,谁欺负你了,怎么臭着一张脸?”秋妮不解地问道。往日里的袁辰总是一副弥勒佛的模样,仿佛永远没有不开心的事。   “刚刚在地铁上,遇到一个极品。”   “到底怎么回事,你说说看。”   “就是说,本来是那个女生踩到我的脚了,但最后,居然她把我教训了一顿。”   “哈哈,我家的傻辰辰,就知道你吵不过别人,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样,傻乎乎的,也不斤斤计较。”   “你没看到,那女生真的就像一只母老虎一样,像那样的人以后肯定没人敢娶。”   袁辰脸上还是挂着一大堆不满,秋妮逗他,“没事啦,我不会像那个女生一样对你的,我一定会很温柔的。”   “嗯,还是你好,除了你这辈子我谁都不要。”袁辰宠溺地敲了一下秋妮的头,然后揽着她的肩一起向学校走去。   今天X大有“国际风情展”,是由校内的大学生举办的,表演节目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秋妮知道袁辰爱热闹,所以打电话让他过来。   秋妮和袁辰是高中同学。高中时期,秋妮一直都是学校的公众人物,国旗下的演讲、学校运动会的主持、表演舞蹈时的领舞、校文学社社长、学生会干事,这些,秋妮都担任过,再加上她丽质天生,追她的男生自然不少。但最终,秋妮还是选择了这个看起来傻乎乎,戴上眼镜之后显得更书呆子的袁辰做男朋友。   面对这种结果,自然有一部分人羡慕袁辰的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但大部分人却是愤愤不平,他们想着的是:像袁辰这样只知道读书的傻子怎么能配得上各方面都优异的秋妮?其实连袁辰自己都不知道秋妮为什么会选择他,他回想起告白的整个过程,也只是他低着头把一盒心形的巧克力递到秋妮面前,然后结巴地说了一句,“秋妮,我,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秋妮接过他的巧克力,然后掰开两颗,她自己吃了一颗,把另外一颗递给袁辰。然后,袁辰直接冲突教师们在操场上狂跑三圈,边跑边喊,“哈哈,秋妮答应我了,她答应我了。”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出于偶然。秋妮知道这个看起来傻呵呵的男生其实一直偷偷注意自己很久,上课的时候她知道,他的眼睛总是朝她的方向瞥。教室的最后放方齐刷刷地摆着几排暖瓶,每次自习时间秋妮想出去打水的时候总是发现,暖瓶里的热水是满的。到后来,每每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袁辰总是跟在身后,等看着秋妮上楼了,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到男生寝室。有时候明明秋妮的身边有男生陪着,他还是会偷悄悄地跟在身后,他怕,有男生占她的便宜。   “如果有男身敢对你动手动脚,我绝对会冲上去揍他个稀巴烂。”   等他们成为男女朋友了,袁辰回想起以前的事情总是很多次恨得牙痒痒。   “你敢么?”   “废话,当然敢!”   “你打不过人家的。”   “不一定呢,人的潜能都是被激发出来的,谁说看起来斯文的人不会打架。我说我为了保护你都专门跑去学空手道你信么?”   秋妮看了袁辰几秒,然后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傻瓜,我当然信呀。袁辰,你知道么,我最喜欢你的傻劲了,别生气哈,我说真话呢,因为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我很好很好,你绝对不会变心。”   谁说公主只有和王子才相配,恋爱本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有彼此觉得合适,其他的意见,就算再具有说服力,也只能当做参考。   秋妮说,袁辰,过来。袁辰就乖乖地跑过去。   秋妮说,袁辰,给我买个肉夹馍去。袁辰就屁颠儿屁颠儿偷悄悄溜出学校给秋妮买肉夹馍,顺便还带回一大堆好吃的。   秋妮说,袁辰,我鞋带开了。袁辰立马蹲下去给秋妮系鞋带。   ……   或许恋爱中的人都一种特殊的魅力,连袁辰这种看起来傻乎乎的人都带着一种无以名状的光环。   后来再没有人说“鲜花插在牛粪上”之类的讽刺袁辰的话,也没有男生再得知秋妮已经有男朋友的情况下继续“执迷不悟”,反常的是,越来越多的女生觉得袁辰长得其实也挺帅的,或许有不止一个女生在暗恋袁辰也说不定吧。   相处久了,秋妮更加觉得袁辰的优点特别多,他只是看起来有些傻罢了,实际上搞笑因子还是挺多的,袁辰总是有办法把她逗得乐呵呵,即便在她最心烦的时候。   平淡的日子在秋妮和袁辰的眼中也只是波澜不惊里带着点偶尔的小惊喜——跟袁辰在一起,秋妮总是会遇到很多惊喜。   袁辰以前听说谈恋爱是需要花很多钱的,可他现在觉得,只要用心就好了,他相信他喜欢的这个可爱女孩并不势利,他相信她也喜欢他,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了。秋妮喜欢小动物,袁辰就用纸给她叠了一大堆小兔子、小狗、小猫,海豚、老虎…看到秋妮眼里的激动,袁辰就知道她一定是喜欢的,她是一个懂得知足的女孩。   当然,他和她最大的愿望还是一起努力,考上X大最一流的大学——F大。   袁辰总是为他和秋妮的未来做着各种各样的打算,他嘴角仰着笑,肩膀揽着秋妮自言自语道:“我们要一起考上F大,然后毕业,找个好工作,我想好了,我以后要当老师。然后买个大房子我们就结婚,再生个孩子,我们要从小好好培养他,争取让他超过我俩,对了老婆,我可以当个超级奶爸,你出去上班赚钱我在家带孩子也行。”袁辰自顾自地说着,然后征询秋妮的意见,“你说,我们是生男孩好呢还是女孩?”   “一边儿待着去,你想得可真多,谁要跟你生孩子?”秋妮故作生气起来。   “别生气嘛,我是说真的,以后家里大小事一切依你。”袁辰摇摇秋妮,乖乖地陪你道歉。   “我说真的呢,如果可以,我们就这样永远在一起。”袁辰说道,坚定地看着秋妮。   十七岁,好像一切都是美好的,连誓言都显得那么单纯,单纯到足以让人说好的就可以实现。   袁辰总是会想起那年秋天他说过的话,虽然那时秋妮并没有回答他,但从她的眼睛里他可以看出,她也同意他的话,她也相信她和他能够在一起,永远。   X大此刻正欢腾一片,放眼望去,整个校园倒像是集贸市场,到处都是卖东西的小摊位,也幸亏这里边儿没城管,要不这些留学生可就惨了,东西卖不出去就算了,说不定还会被城管批斗一番。   袁辰早听秋妮说过她学校的“国际风情展”,秋妮说希望他也来看看,袁辰坐了二十几站地铁马上赶了过来。   “哦,对了,上次你说你参加了学校的辩论社,觉得怎么样?”袁辰问道。   “不怎么样吧,除了学长学姐中有几个人比较强一点之外,同届的人基本都被我秒杀了。”   “哇,我老婆这么厉害呢!”袁辰顺势给了秋妮一个KiXX。   “你……光天化日之下,被别人看见多不好意思。”   “我才不管,我爱你,我就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袁辰揽着秋妮肩膀的手,更紧了一些。   “其实第一次进辩论社就遇到了一个对手,我不想说那个女生,每次有她出现我总是很棘手,那次新近社员辩论‘大学是否该取消思政课’,最后,还是她赢了。”   “她是反方吧?”   “嗯。”   “没事的了,本来这个辩题作为反方就很有优势的,谁不想取消思政课呀是不?下次你一定会赢过她的。”袁辰幽默,但更擅长的是安慰人,骨子里,他就是一个细心体贴的大男生。   “嗯,我不在意,反正下次我一定可以当最佳辩手,有个对手,也是一件好事嘛!”   袁辰知道,秋妮天生是一个领导者的范儿,高中时期他已经领教过了,凡事都想出头,不甘落在人后。跟秋妮在一起,他已经习惯了让她做决定,就连去哪家饭店吃饭这种小事也都是秋妮说了算。袁辰知道,这没什么,因为他爱她。   “你看,那边有好多外国的小吃,我们去看看吧。”   “国际风情展”总是有很多外国的学生把他们国家的特色小吃弄到台面,然后高价卖出。   秋妮说完就拉袁辰快步走了过去。   “袁辰,今天我是东道主,所以今天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掏咯!”   秋妮看上了一家阿拉伯同学卖的小吃,说着便翻皮夹掏钱。   秋妮的爽快,也是袁辰所欣赏的,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说了她请就她请。所以,他只是笑着看向她,暧昧的眼光依旧如从前。   “这个人是谁?”   秋妮从皮夹往外拿钱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一个东西,袁辰帮她捡了起来,却发现,是一个男生的一寸照。   “那个,他,是我们同一届的一个同学。我和他都参加了一个竞赛,那天去交材料的时候他应该是粘的不好,照片掉了,我想给他,可他走得太快,一转眼就没人影了。”   “这个人我…”   还没等袁辰说完秋妮便拉着他一起走向了广场。   其实秋妮只是想尽快结束这个让自己尴尬的场面,因为她感觉自己的解释显得很无力,虽然她觉得袁辰应该是没有看出什么的。袁辰一直都是那种傻乎乎的男生,他从不多想什么。   她的尴尬是因为她对袁辰撒了谎。事实上她并不想把那张照片给任何人,包括它的主人,而是留给她自己。   恋人之间本该坦诚相待,但她居然撒谎了,虽然是第一次撒谎,但她知道,这或许也才是一个开始。 正文 第五章 断了的弦(2)   生命总是这样猝不及防,在你不经意的瞬间所有陌生的人一起上演。有些人来了,就一直在;有些人只是来过,然后,就永远消失了;有些人,以前是一直在的,但后来辗转几番,最终还是消失不见。   秋妮内心里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偶然。   学生会干事招新的时候,秋妮还在忙着准备参加一个X市的数学竞赛,但很快她便改变了主意,放掉准备竞赛,转而去学生会面试。   能让她放掉这么重要的事而去参加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的人,或许只有那个人吧,那个让她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很讨厌的人,偏偏那个人又正好和她在一个班。   那是在新生开学的第一天秋妮就见到的女生。那个女生一直看起来很盛气凌人,像是一个被父母宠坏的公主一样高傲。不,她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形容,总之她就是看不惯那个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的女生。秋妮突然有一种被侵犯了的感觉,这种感觉她从小到大都没有遇到过,可是在那一刻,她感觉很差劲。那个笑起来比她还自信的女生,冥冥中她觉得,那人将会和她展开一场战役,她感觉被威胁到了。   从竞选班委开始这个女生就开始和她作对,秋妮说她要竞选班长,那人也说要竞选这个职位,而最终,秋妮以一票之差败给了那个笑得很张扬的女生。那天她觉得自己快被气疯了,她不明白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第一天入班谁都不了解谁,凭什么她的选票就比自己的多一票,要论长相,那人未必能与自己匹敌,要说成绩,能进入X大的不是怂的人,要比亲和力,那人也未必比得上她,可凭什么输的是自己?   战线,就在无形当中被慢慢拉伸,秋妮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全力以赴,她的字典里不允许有“输”。   秋妮听说那人要参加学生会招新,她马上也就去了,没有为什么,就像条件反射一样。   当然秋妮一直都相信自己是有实力的。   但不知怎么回事,竞选学生会干事那天,居然没有见到她的眼中钉。   学生会这一届新进的干事有五个,让她深刻记忆的只有一个——薛云强。   薛云强这个名字,秋妮还是听过的。虽说每年要招收上万的新生,要让人特别记住一个人那显然是不太容易的,但薛云强,的确是有些耀眼了。这倒不是因为他是校园广播站的播音员,也不是因为他刚进学校就入了校篮球队和校团委等各大社团。   最大的原因在于,入学那天他跟一个学长发生了冲突,具体原因倒也不清楚,有人说是那学长故意滋事,也有人说是薛云强仗着家里有钱没事找事,还有人说是因为薛云强抢了学长的女朋友,说什么的都有。不过总之结果就是,薛云强的名字被别人知道了,因为他对个学长说了一句:“我叫薛云强,有种来找我!”   此前秋妮只是听过这个人的名字,而此刻,她听到了这个人的声音,在学生会干事竞选的演讲会上。   他的声音,像什么呢?秋妮无法确切的形容。哦,对了,就像偶像剧里某个男主角的声音,清脆爽朗,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语速平和,语调幽默,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动听,句句能敲击到人心的最深处。   从他说话开始,到最后掌声响起,秋妮一直都低着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按理来说自己也算是见过场面的人,可这次,居然心里却异样,也不安。   再次见到的时候就是在学生会干事全体成员第一次开会的时候了,可她却始终都不敢正眼仔细看他,只在不轻易的瞬间瞥到了他的侧脸。   是在宿舍室友一次夜聊的时候,秋妮才知道关于薛云强的一些事情。听说女生都爱八卦,秋妮进了大学后算是信了。以前在高中大家回到寝室后洗漱完毕就去睡了,现在进入大学了,客观上给这些刚从“监牢”里出来的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开放、自由的生活环境。   室友们热火朝天地聊着最近新上映的电影,日本AV男优、女优明星,秋妮偶尔插上一两句,但心思却仍在手机的电子书上。她也不想被室友排除在外,但又主观上不喜欢她们所谈论的,但她自然是知道如何为人处世的,她能平衡好。   正当她看书看得正有兴致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们说到一个名字——薛云强。秋妮放下手机,开始专心听起来。   “你知道薛云强这个人么?”   “听过呀,他家里好像蛮有钱,人长得很帅,而且又特有才华,会玩很多种乐器,还会打篮球,反正他会的可多啦!”   “难怪好多女生都喜欢他,要是有机会真想见见活的他。”   “那肯定有机会的啦,他爱打篮球,有时间你去学校的操场转悠一下没准儿就能看见他。”   “哈哈,刚开学就有有趣的事可做,真好!”   ……   薛云强,谜一样的薛云强。秋妮的心里咚咚地乱跳着,似乎一提到这个人的名字就全身紧张。   她实在是因为一个太过偶然的机会才进入学生会,因为她讨厌那个女生,那个女生要做的事情她就一定要去做,然而这样看来,这一切就都是必然了,因为“一定”。   当偶然遇上了必然,那么,最后是偶然会赢,还是必然,只停留在最初的开始?薛云强,你肯定不知道我很想认识你,但这一切的初始却是由另一个我讨厌的女生所造成的吧?   薛云强平常爱穿风衣,尤其是白色的风衣,风度翩翩,像极了童话书里的王子;薛云强爱打篮球,他是校篮球队队员;薛云强爱喝雪碧,薛云强爱吃蓝莓味的冰激凌;薛云强学识渊博,十岁的时候世界名著就已经读了一百多本;薛云强从小就到过很多国家,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这些,都是零零散散秋妮听到的他的关于薛云强的消息。   或许是因为还没见到,所以想象中的一切都那么美好。或许传闻中的那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但也因着朦胧而更加觉得美。   她内心里知道,薛云强和袁辰,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知道袁辰是一个很好的男生,将来也会是一个好男人,长久以来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身边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爱着自己的人,或许,就只是习惯了而已,所以才无视身边所有的男生。尽管她知道有很多人暗恋着她,即便他们已经知道她有男朋友,但还是会表示出对她的喜欢,但在她看来,都是浮云。他们当中有老实的有聪明的,有长的帅的有家境特别富裕的,但感情,终归只是和感情有关。   可是薛云强,为什么会让自己这样?似乎多少年来,心底某根从未被触动的弦,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轻微波动了。   她惊讶自己的梦里会有薛云强的出现,好像在梦里,她还在做着一个让她感觉很艰难的抉择,因为在薛云强的身影出现在梦境里的时候,随之出现的还有袁辰。以前她是从来不会梦到袁辰的,这次她也不知道怎么了。但这样的梦似乎给她的不是美好的感觉,反而是苦涩。   秋妮昨天刚从图书馆借来路遥的《人生》,前几天袁辰打电话过来说是路遥的书蛮好看的,建议她也看一下,秋妮就从图书馆借来了《人生》,相对于《简单的世界》来说比较薄的一本。   是谁说“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可秋妮觉得,即便重来一次,丁前程依旧会重蹈覆辙,即便他已经知晓,抛弃刘巧珍就很有可能会是这样的结果,但他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又怎么可能选择安分守己面朝黄土背朝天,跟一个没文化的姑娘在一起?   人生,真是难解。   秋妮本是一个习惯了宅的女生,但在得知薛云强爱打篮球之后,每个周末只要袁辰没来看她,她总是跑到宿舍楼附近的操场看篮球赛。她期待着能看到薛云强,但却又怕看到她,虽然她清楚,他一定会专注于打篮球,又怎么来得及看她。况且周围那么多女生,她凭什么会觉得薛云强就一定会看到他。虽然,他是见过她的。篮球场上,当有薛云强出现的时候,秋妮一反以前的安静,每每薛云强进了球,她会随着人群中的叫好声,大声地喊着,“好!”   她清楚,自己的心里除了有袁辰,现在还装了另一个人。她也清楚,这样对袁辰是不公平的,但她却无法控制。喜欢一个人有时候是连自己都控制不了的事情,所以背叛一个人,有时候也情有可原。   她知道她在为自己内心的自责辩护,这样做恐怕也是为了让自己好受一点,但它本质上就是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背叛一个人,并不只是出轨、劈腿,当在内心里开始出现了遐想的时候,这就是了。   “喂,让我来吧。”那天秋妮抱着一大堆宣传单、报纸走进学生会办公室的时候薛云强走过来接过她的东西,“这种事情应该由男生来做的。”他笑了一下,秋妮下意识地低了一下头。这是第一次他对她说话,所以秋妮记忆犹新。事实上,他们的每次碰面,每一次交谈,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他的笑那么轻微,却又是那么自然。   “学长提议这个周末让我们办公室的人聚餐,完了再去KTV唱唱歌,秋妮,你也来吧。”   “我…”秋妮刚想说点什么,袁辰打来了电话。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薛云强轻轻地笑了一下,这一笑,让秋妮有点不知所措,“你男朋友吧,赶紧接吧。”   被他这么一说,秋妮心里咯噔了一下,难以言说的心情,像是被人看穿了心事一般。   “喂,找我干吗?”秋妮心里乱作一团。   “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个语气?”袁辰丈二高和尚摸不着头脑。   “哦,没什么,今天事情比较多,所以心情有点烦。”   “没事,慢慢来嘛!”   “你打我电话,什么事?”秋妮似乎是意识到自己说话的语气不太对,连忙调整了一下。   “嗯,就是这周周六下午两点左右我会过来找你的,还给带了好多好吃的。”电话那边袁辰傻笑了一下。   “嗯,好的,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等再走回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早已不见薛云强的身影,秋妮想着,或许是他太忙吧。的确,他的职位很多,每天总是不停地跑来跑去。聚餐,我是要去,还是不去呢?他刚好像说时间是定在周六的,可周六袁辰又会过来,算了,还是不去了。   秋妮想好之后发短信给薛云强,“不好意思,周六我有事,不能去了。”等到晚上的时候秋妮收到薛云强的短信,“好的,知道了。”   不代表任何意义的五个字。秋妮看了看抽屉里,那张薛云强的照片,然后躺到了床上。 正文 第六章 不能说的秘密   那天,薛云强急急忙忙交了参赛的表格之后就跑去参加苏落的花样滑冰比赛了,根本没有注意到表格上的一寸照片早就掉在了地上,连跟秋妮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闪了。   秋妮,他当然是有印象的,学生会里见过几次,但跟苏落的比赛相比其他都是小事。苏落可是他从初中起到现在的好朋友,虽说不能算青梅竹马,但感情相比于其他普通朋友而言,自然是深了很多。   薛云强是十岁那年才被接回家的,之前一直都跟着外婆外公住在乡下。薛云强小的时候不爱说话,被接回家之后还是如此,到了私立学校却变得更加孤僻了。   当然这只是别人眼中的他。实际上他从小就活泼好动,外公年轻的时候是老师,小时候外公总会给他教他很多东西,教他背诵唐诗,教他写字,教他算数,外公也会带着他去河边钓鱼,有时还去爬山…跟着外公外婆的这段童年时光,他的生活应该是充满了欢笑的,但却并不是完全如此,他只是学会了隐藏起那些悲伤。妈妈是在他三岁那年走的,他记得当时自己哭得很凶,哭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昏昏沉沉睡在外婆的怀里。他哭不只是因为妈妈永远不会再回来,还因为直到妈妈死,他都没见到过爸爸。   没有人知道他总是用一张漠然的脸在夜晚睁大双眼,看着黑暗中的一切,思考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问题,而他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家庭不能像别人家那样,爸爸妈妈,还有自己,生活在一起。   十岁的时候薛云强被接回现在的家,虽然离开外公外婆时他也哭过闹过,但终究他还是离开了,因为薛云鹤要接他回去,因为他的爸爸说现在一切都好了,他可以回去了。   从十岁起,薛云强开始上私立学校。薛云强从小不爱说话,再加上被接回家之后一时又很难适应新环境,他也是第一次在学校里见到这么多的人,内心里自然是有些害怕。   薛云强的沉默让所有人慢慢都觉得他是个“怪咖”,当所有人都那么认为的时候,他便成为了众矢之的。开始的时候,一些调皮捣蛋的高年级学生会来欺负他,但不管些男生怎么打他他都不还手他都不哭,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他们,直到他们打够了离开。   但是当他真正反抗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怕他了。因为那天他像疯了一样不要命地和一个总是带头欺负他的男生打起来,他像失去了理智一样狠命地揍那个男生,像电视里红了眼的怪兽。所有人不敢靠近,也没有人敢去拉开他俩。   事实证明有时候当一个人不要命的时候生命才会有转机。的确,再没有人敢去找他的麻烦,他们知道他不好惹,他们知道他打起架来不要命,虽然他们并不喜欢他,但他们再也不敢欺负他。   他还是像从前独来独往,只不过在他正好形单影只的时候他发现了另一个同类,苏落。   十岁那年,苏落患了口吃,每每开口说话所有人都会笑她,女生都喊她“小结巴”。慢慢地,她便不再任何说话,由一个“小结巴”开始变为一个“小哑巴”。   苏落性子里就是内向的女生,这样一来她更加被别人遗忘了。只是正因为如此,薛云强才注意上了这个“小哑巴”。因为他自己是“怪咖”。   苏落从小就体弱多病,口吃的那段时间又比往日沉默了很多,在学校里她一句话都不说,只有和薛云强在一起的时候,在薛云强专门搞怪逗她笑了的情况下,她才勉强断断续续说一句话。她知道薛云强是好意的,鼓励她说出来,这样才能有可能改掉口吃这个毛病。苏落发现其实薛云强并不像别人眼中的那样,沉默不语。他是个活泼的男孩子,活泼的甚至有点过分。   “看,苏落,看我像不像奥特曼。你快跑快跑,我要打你这只小怪兽了。”   苏落扭头,然后看到他在扮老虎,嘴里却喊着,“小怪兽,你别跑,看我不抓住你。”等她被薛云强抓住了,薛云强揪着她的辫子来回甩动,“哈哈,你输了你输了,小怪兽永远打不过奥特曼的。”薛云强的力气有些大了,被揪着头发的苏落痛得想哭,可她却不说。等薛云强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苏落的眼睛里早就含满了泪水,但还是忍着,不掉下来。   “苏落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弄疼你了。”   苏落笑着摇摇头,“没事的啦,这算什么。”   苏落知道虽然这个小男生虽然很蛮横,他都不像其他男生那样会让着女生,但实际上他心眼儿很好。   “苏落,这两个苹果,给你这个吧,我要这个。”他毫不客气地挑了最大的,然后把那个小的给了苏落。   可是…   “苏落,来,你靠里边走,我在外边,小心被车撞到。”   他就是这样的男生,苏落了解。   等到后来年纪大一些,苏落不再口吃了,薛云强却依旧如前,有时候蛮不讲理,像个小孩子一样,但有时候又像个负责人的大男人一样,懂得如何保护别人。   或许,只是因为当初年少的岁月里只有他们两个靠在一起彼此取暖,所以才成就了日后天长地久的友情,苏落是幸运的,薛云强亦是如此。   薛云强长得很秀气,尤其是眼睛那一部分,秀气的双眼皮,蜷曲微长的睫毛。要是初次见面,要是他不开口说话,薛云强总是会给人一种乖巧听话的感觉,一个连女孩子都需要让着他的小男生。但苏落知道,他不是这样的。   从少年时代起薛云强就是苏落的护花使者,上学放学总是陪在她的左右保护她,为此,当然苏落也省掉了销毁“情书”的麻烦,因为只要有薛云强待在他身边,其他男生是不敢靠近的。前面已经说过,要是看他的长相那真的是错觉,薛云强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他是典型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过在对待朋友方面,他是会把他们看得和自己一样重要的,如果他确定那个人是自己的朋友。   从十岁,到十五岁,再到十八岁,薛云强总是和苏落上同一个学校,直到进入同一所大学。   刚进大学不久苏落就收到了几十封情书,同届里还好,倒是大二大三的学长里有很多人每天都跑到苏落上课的教室外面等着她。当然苏落并不喜欢这些人,实际上她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哪种类型的男生,但她最起码知道哪些人是她不喜欢的。   那天苏落发消息给薛云强,叫他在她正上课的教室外面等着,然后下课一起出去吃饭。接到消息之后薛云强便马上赶了过去,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个男生下课之后老是纠缠苏落不让她走,薛云强上前就和那个男生理论起来,那男生大言不惭地说他是学长,就算追女生也要尊重学长,况且也要知道先来后到。敢情那个男生是把薛云强当成苏落的追求者。不知道怎么的,那人刚说完这句薛云强上去就给了他一拳,然后就拉着苏落走了。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薛云强才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那件事,我总觉得有点儿对不起你。”想起这件事,苏落就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那算什么事呀,有什么过意不去的,再说了那男的长得也太猥琐了,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呢?”   其实苏落心里也知道,薛云强自十岁那年打架以后就很少再跟别人动手了,他想成为人上人,但绝对不会以恶制恶的方式,他总是会让人心服口服。不过这次他又动手了,为的却是自己,这让她感觉过意不去的同时,也觉得这个除了为自己,而后只为了她打过架的男生的确是一个靠得住的人,他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跟苏落的谈话中,薛云强总是能听到一个叫作萧琴的女生。他从来没见过她,只知道她是苏落进大学之后交到的好朋友。不过苏落说的次数多了,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薛云强也渐渐记住了。   苏落口中的萧琴是一个活泼外向,有点大大咧咧疯疯癫癫,自理能力(生活方面)不强,但行动能力却不容小觑,刚进大学就参加了很多社团活动,平时学院里策划什么活动她总是也参一脚。   那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薛云强不大清楚,只觉得苏落所说的这个女生,应该是一个可爱的女生吧,可爱的人总是美丽的。薛云强把这个人定义为美女,他只是觉得,如果被苏落这么每天说都说不烦的女生如果是个丑女的话,那他是无法接受的。总之是会有些小失望吧,毕竟,只有傻乎乎的美女才是可爱的,一个丢三落四疯疯癫癫的女生,那只能被叫做二货、神经病。   萧琴,萧琴,这个名字真奇怪,也太简单了点吧。   萧琴,爱睡懒觉,爱逃课,爱吃肉,爱耍小聪明,爱喝百事可乐,爱唱歌,爱与人争辩,爱卖乖,爱唱歌,爱出风头,爱下雨天,爱穿休闲装…   薛云强的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一个陌生女孩的脸,以及围绕她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标签。   一时间薛云强很想马上认识这个他早已“熟悉”的女生,但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跟苏落提这种请求,怎么说认识好朋友的朋友都是件比较尴尬的事,除非朋友亲自介绍,不然冒冒失失多丢面子,他是一个多么要面子的人他心里清楚。   已经很久没有什么事情能让薛云强这么纠结,这比打dota时编瞎话骗女朋友都难。这种事显然是私事,这时候肯定是不能和苏落讨论的了,能和谁说一下呢?   薛云强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已经好久没联系的好朋友。薛云强觉得这种事情还是找个男生一起商量比较好。但在打完那通电话之后他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不但没讨论出个所以然来,倒是被那小子教训了半天。   那家伙说他从高中起到现在就只谈过一个女朋友,也就是现任女友,他很爱她,所以从来没动过歪脑筋去认识什么女生,就连异性朋友都没有。   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薛云强你这家伙也太色了吧,三天两头就换女朋友,太不专情了!”   末了,电话那边的袁辰笑道:“别再动什么歪脑筋了,你女朋友换来换去的不烦吗?”   “去你大爷的!”   薛云强快要被逼疯了。   在这件事情上,薛云强成了孤家寡人。他索性拿出纸笔像是设计什么蓝图似的开始写画起来,谋划自己的行动方案。在想事情的时候,特别是郑重的事情,薛云强习惯性的会找来纸笔勾勾画画,当然他并不是在写自己的计划,而只是在写画当中促进自己想法的出现。   几分钟之后,某人脸上开始浮起小人得志的笑容。 正文 第七章 冤家(1)   薛平跑来萧琴寝室叫她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她还在床上睡得像头死猪。   “喂,着火啦!”薛平把嘴巴凑到萧琴的耳朵边儿。   “啊?哪里?”萧琴说了这么一句然后翻个身,继续睡去了。   “我说姑奶奶你快醒醒吧,都十一点半了,该吃中饭了。”薛平一边说一边掀萧琴的被子。五分钟后萧琴终于被薛平拽起来了。   只是…   “都怪你,老是磨蹭,你看下课时间到了吧,这会儿打饭的人这么多。”学校的餐厅里,薛平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下意识地拧了一下萧琴的耳朵,眼睛一直盯着前面长排的队伍,一副恨不得一把推开他们自己冲到第一的架势。   被拧了一下,萧琴这才回过神来,“啊?这么多人呀,待会儿就算打到饭也是冷的了。”   薛平看了一眼萧琴,嫌弃的表情,萧琴只好卖乖,对薛平“嘻嘻”一笑表示认错。   好不容易轮到萧琴打饭正当她兴冲冲掏出饭卡的时候,凌空撞出一人挡在他前面。   “喂,你怎么不排队?”萧琴怒气冲冲,那个人却不理他。   “阿姨,是我排在前面的。”见那人没反应萧琴只好对和打饭的阿姨互动,但阿姨的反映和插队的那个人一个反映——没任何回应。   眼看着最后一份糖醋排骨就那么硬生生地被人拿走了,萧琴咽了一下口水怒视着那个罪魁祸首,只是从头到尾那人没都鸟她。萧琴只好自认倒霉,心里想着长得帅了不起呀,   薛平拿筷子回来的时候看到萧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萧琴,怎么了?刚刚还还好好的呢。”   “唔,刚刚有人插队,把最后一份糖醋排骨拿走了?”   “插队?谁呀,告诉我,你还能认出来吗,我帮你收拾!”薛平看着萧琴,觉得她既可恨又可爱,“我说你呀,怎么那么没出息,平常见你也张牙舞爪,怎么地遇到事情你就成小绵羊了。喂,该不会是因为人家长得帅不好意思开口吧?”薛平看着她,嘴角上扬。   “才没有,这可是和吃的东西有关,就算,我是说就算那人长得很帅但是要跟美食一比,那绝对没有诱惑力。”   “好吧,这个我还是相信的。”   爱吃,又爱睡,就是薛平不说她是猪她也早就意识到自己这副德行像极了那种动物。   “才不是,我不是一无是处,我很聪明的好吧,我优点多多的好吧,比如……”每次看到薛平鄙视的眼神萧琴就开始解释自己其实不像猪那么笨那么懒。   其实萧琴是怎样的人薛平都知道,她懒她倔强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她缺心眼儿没有心机,她聪明她有领导范儿她不甘落后凡事爱争第一,她说话不经大脑她成绩好从小就是长辈老师们的宠儿她情绪变化快让人很难把握……可这所有的所有,都只是外在的,薛平在意的不是这些,她只知道,无论怎样,萧琴在她心目中都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   萧琴也知道薛平懂得她,但她们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萧琴犯傻,薛平就任由她。偶尔她也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但她似乎只是为了配合萧琴所做的一切事,包括她做了傻事需要有人提出了。   她们之间的感情似乎很复杂,但在她们看来,一切就都只是那么寻常,简单到单纯。   萧琴,偶尔也犯犯花痴。   “薛平…”   “嗯?怎么了?”   “其实,其实刚刚那个插队的男生长得挺帅的。”   萧琴傻笑了一下,薛平作晕倒状。   薛平不知道萧琴什么时候参加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只是在最后十强决赛的时候萧琴才冒冒失失来找薛平拉票。   “萧琴,你什么时候参加的这比赛呀,我怎么没知道。”   “唔,这个我早就参加了,我怕我进不了决赛,所以,就没有告诉你们。如果事先说了我又没取得什么成绩那多丢人呀。”   “你呀,真是的,在我面前还怕丢人么?”   “哎呀,不是了,我只是觉得,没有把握的事我还是别事先说的好,我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非得有点眉目了才想让你们知道。”   薛平看看萧琴没有再多说什么,她只是知道萧琴这个缺心眼的家伙,实际上想得也很远。   “今晚非比寻常,十大歌手要决赛了,叫上苏落吧,她说不定可以帮得上忙。”   “你要我们怎么帮?”   “比赛的结果分两部分打分,一个是评委,一个是在场的听众,也就是到了的学生嘛,看,门票我已经拿到了,比赛在学校的音乐厅。”萧琴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大堆比赛的门票。   “你哪来这么多门票的,虽然不要钱吧也不至于学校给你这么多。”   “可别小瞧了我,混了这么多社团还搞不到这些么?”萧琴得意地笑了一下。   “比赛,真的那么重要么,反正你都已经进入决赛了。”   “不行,我要做到最好,我要拿第一!”看着萧琴倔强的脸,薛平没有再说话,她知道萧琴的倔强,却也感觉自己有时候无法跟得上她的步调。   “待会儿我就要上台了,苏落怎么还没到?”萧琴看着手机焦急地说道。   “萧琴,我马上联系那些我认识的人来给你助阵,放心,一大票人呢,苏落,你就别让她来了,她不爱热闹的。”   薛平说的是实话,苏落不太爱热闹,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么说是因为不想见到苏落。准确地说,是不想让萧琴见到苏落。   “有你和她在我才安心嘛。”萧琴笑了一下,接通苏落打来的电话。   “萧琴,你等我几分钟哈,我马上赶过来。“   苏落的家离学校很近,平常都回家住,不在学校。再加上她从小身体虚弱,她妈妈担心她这个宝贝女儿适应不了学校,所以每天安排司机接送。   萧琴叫苏落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她看着自己,参加完整个比赛。因为有她们在,她才安心。就像,苏落只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才想自如地弹钢琴。这一点,她们是互相懂得的。   让萧琴惊喜的是,苏落虽然平常并不参加这样的群体活动,但她有杀手锏,苏落说她有一个朋友,人脉特别广,大学每个年级都有认识的人,要是让他出马,一定可以拉到很多人。苏落说萧琴你快去准备吧,这里就交给我和薛平了。薛平说有我们在,放心!   只是薛平接到一个电话,“苏落,替我对萧琴说句对不起,我现在有点急事,想要马上离开,这里,就靠你了。”还没等苏落神话薛平慌张地跑出了音乐厅。   “喂,云强,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你听着,把你认识的人都叫到学校音乐厅,然后给一个叫萧琴的女生拉票,十大歌手在决赛,你速度!”苏落说完了,电话那边的薛云强似乎才反映过来,“十大歌手,关我什么事呀,我这里正在打dota,顾不上!”   “薛云强你给我马上过来,要不然以后不理你了!”   “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行了吧。”   薛云强听着苏落有点动怒的语气心里感觉很惊讶,这姑娘怎么瞬间就变得有点像母老虎了呢? 正文 第八章 冤家(2)   薛云强不知道,也只有他和萧琴,才会让苏落一反常态,暂时失掉矜持。   薛云强以光的速度飞到苏落身边,然后又带了一大堆“亲友团”,“到底是谁呀,让你对我还大吼大叫的,谁有这么大魅力,难道是看上哪家帅哥了?”   “不是了,是一个好朋友,女生,她叫萧琴,待会儿她唱歌的时候你们都要大声尖叫、鼓掌,投票的时候也都要投给她,听到没?”   “嘿嘿,遵命。”看到苏落严肃的样子,薛云强知道她没有在开玩笑。   果然薛云强的好人缘不是吹的,萧琴一出现的时候全场爆High。“云强,你交的这些狐朋狗友还蛮管用的嘛!”苏落开他的玩笑。“那是,黑道白道都有咱的人。”他知道苏落是在调侃他,当然他那么说只是为了强调自己交友很广。“哎,不对呀,这唱歌的女生我怎么这么眼熟呢,在哪儿见过?”   “你,见过萧琴?喂,你可不要来祸害我们家萧琴,你跟谁谈恋爱都行,就是不能来纠缠她!明白?”苏落很认真地跟薛云强说。   “这个,不是很明白。”   薛云强仍旧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为以防苏落对他发飙,闪到了离苏落较远的地方。   苏落跟薛云强相处已经快八年了,薛云强的所有事情她都一清二楚,他的女朋友总是不停地换来换去,几乎每个月她都会见到陪在薛云强身边的不同的女生,虽然这令她咋舌,但这个,也并不影响她和他之间的友谊。   跟薛云强谈恋爱的都是很优秀的女生,漂亮,成绩又好,谈吐不凡,家事背景也都不错。但苏落却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停不下来,她还从未见过有一个女生能在薛云强身边待了三个月之久的。那些女生她都是见过的,从她们对薛云强的依恋里,她能看出来她们对他的感情都是真的,但没过多久总免不了面对分手。薛云强倒是干脆利落,分了就不再联络,但苦了的是那些恋着她的女孩。那些女孩子当中也有一些来找她给她们说清的,让她求薛云强回心转意。其他事情上苏落倒是可以说的上话的,但除了感情。在感情上,薛云强是说一不二的。她知道这一点,所以从不管他。   但这次,薛云强居然盯上了萧琴,这让她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安。怎么说萧琴都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是绝对不允许薛云强这“采花大盗”来祸害良家女子的。但若是他真看上了萧琴,她应该也是没有办法的。她只能祈祷薛云强不是来真的。   “萧琴,萧琴,萧琴……”薛云强找到前排的苏落之后开始大声地喊了起来,然后身边的“亲友团”随着他一起叫喊。   决赛的时候萧琴选的歌是王菲的《流年》。当她唱到“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留不住算不出流年”的时候薛云强对苏落说:“你听她唱得多好听,声音清清朗朗的,甜美的女孩儿。台上的她,真美。”   薛云强看着看着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隔着舞台隔着灯光,他好像看到了那张清晰的脸。   “你认识萧琴?”   苏落推醒沉醉其中的薛云强。   “那当然,不过也不算吧,我见过她,并不能算是我认识她。”   “你别打她的注意,我不让的!”   “切,我说真的呢,搞得我像色狼一样。”薛云强这会儿微微撅起了嘴。苏落看他这个样子不由得“扑哧”笑了。   “不跟你说了,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给你拉来了,我看她唱歌挺好的,再加上有我的鼎力相助一定可以拿冠军!我呢,这会儿要去打我的dota了。”说完他就赶紧闪了,只留下愣住的苏落和灯光闪烁之下的萧琴。   “看来他对萧琴没有兴趣,这下我就放心了。”看着薛云强急匆匆离开的神色让苏落觉得薛云强肯定对萧琴没意思,要是真有感觉的话他一定会留下来的,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跑去记着打游戏。   苏落这才安心地继续听萧琴唱歌,也一边费尽力气大声呐喊。“萧琴,加油,”   只是薛云强走了,身旁突然冒出几个男生对苏落问着问那,“苏落,这个叫萧琴的女生有男朋友了没?”   这些男生都是薛云强的朋友,自然也都认识苏落。   “她是哪个学院的呀?”   “她住在几栋楼的?”   “她平常喜欢做什么呀,她爱吃什么呀?”   ……   苏落朝他们翻了个白眼,然后眼睛朝台上看看,示意他们现在该做的事情是专心为萧琴助威,其他事情都得退后安排。   苏落心里想着,薛云强你丫交的到底都是些什么朋友?   应该是学长学姐们觉得参加这个很无聊吧,所以实力唱将实际上很少出现,所以才让她拿了冠军,但实际上自己对这个比赛也没有太过强烈的赢的意愿,她只是喜欢唱歌而已。   萧琴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并没有想到等待着她的是台下的鲜花和掌声,还有薛云强的那群狐朋狗友。   萧琴并没有在意其他,而是跑下台去找苏落和薛平。   “薛平呢?”   “她说有急事,先走了。”   “哦…”   “好几次了,我想让她在的时候她总是不在。”萧琴低着头,失落的表情。   “不是还有我嘛!今天你比赛可是冠军,我已经安排好了,叫了很多人给你庆祝,可别扫兴哦!”苏落知道萧琴因为没看到薛平心里有些失落。萧琴比赛即将结束的时候苏落接到薛云强的电话,说是准备好了一场派对,为萧琴庆功的,苏落看萧琴现在不高兴的样子所以想方设法“骗”萧琴去派对。   只是给萧琴准备的派队,现场却没有看到薛云强的身影,苏落这才明白,原来薛云强在X大似乎已经有了呼风唤雨的本事。很多事情无需他亲力亲为就早已办妥了。   不过其实谁都不知道,其实萧琴比赛结束的时候薛云强一直都在,看着她笑着接受所有的掌声,看着她像只小白兔一样蹦蹦跳跳跑下舞台,看着他那些“狐朋狗友”围在她身边献殷勤,看着她和苏落手牵手走出音乐厅……   萧琴没有看到他,因为她在台上全身心投入表演,当然即便她在注意着谁那个人也不会是他——因为她不认识他。   只是薛云强刚刚出现的那一刻,秋妮看到了。她以为他是来为她呐喊助威的,哪怕只是来比赛现场看看她,毕竟他们是互相认识的,只是她没有料到他带来的人都在喊着“萧琴,加油”“萧琴,你最棒”。   这多么讽刺。秋妮随手把奖杯扔到了垃圾堆里,随之而来的是周围人惊讶的眼神。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你个奖杯吗,想要的话你们拿去!”她心里实在愤怒极了,因为她又输了。   冠军的风采压过了所有人,即便她是全校第三,但她仍旧心有不甘。对于她这么一个从小就特别要强的人来说,这样的结果难以说服她心里的原有的坚持。   比赛结束之后秋妮接到了袁辰的电话。   袁辰能够理解秋妮心里的难受。这么多年来跟这样一个强势的女生在一起他早已习惯了,有时候他并不希望她这样,但他爱她,所以他愿意任何时候都站在她的立场为她着想。   “秋妮,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你是我心目中永远的NmuberOne。”袁辰说道。   “可我为什么总是输给同一个人?”   秋妮说完“啪”地挂断了电话,只剩下那边耳鸣嗡嗡作响的袁辰。 正文 第九章 冤家(3)   薛云强一直在谋划一场秘密行动——如何见到这个苏落口中总是提起的,熟悉又陌生的女生。   就在他提起笔在纸上乱写的瞬间,一个被他称之为天衣无缝步步为营的计划也就诞生了,这个计划的灵感来源于一句话——人至贱则无敌。   薛云强去苏落时眼睛一直在搜索着有关“线索”的照片,然后他便看到她卧室墙上贴着的两个女生的照片,薛云强从苏落那里得知,苏落旁边那个扎着马尾的女生就是传说中的萧琴。薛云强马上拍下来保存在手机里。   然后,一个守株待兔的计策便顺其自然。本来以他的能力是可以通过全校的人脉关系做成了,要找一个人,也不是件难事,虽然学校学生几万学生。但这毕竟是私事,而且还是调查一个女生,要让别人知道了这多没面子,薛云强当然不能让自己丢面子。因为别人都知道崇拜他的女生太多了,想做他的女朋友的人根本不缺,现在的女生又特别开放,虽然女生本该矜持,但倒追男生的女生又不乏其人。   薛云强觉得自己这二十年来从没像现在这样忙过。薛云强觉得到教室找人显然能找到的几率不太大,全校那么多间教室,找起来一定会累死。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目标锁定在图书馆和食堂。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月左右雷打不动的蹲点儿,薛云强终于在Y食堂找到了“目标”。   可是,该怎么开场,主动上前打招呼,显得有些不太妥吧,要是遇见熟人了怎么办?主动搭讪一个女孩子这多丢人?可是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既和萧琴说上话,最好又能让她对自己有印象。   薛云强眼珠一转,然后转眼跳到萧琴跟前,插队打到了最后一份糖醋排骨。   然后,一场好戏便上演了,这是计划的开始。   果然萧琴跟他急红了眼,恨不得把他吃了的模样。本来薛云强还想跟萧琴说几句话,但不知道怎么的,就在他得意的当儿心却跳得特别厉害,只好端着刚打好的饭刷地一下闪人。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对自己特别讨厌的人一般是不会忘记的。薛云强觉得像萧琴那样爱吃的吃货是一定不会忘记抢了她美食的人的。   有时候为了让一个人深刻地记住自己,是必然要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的,尽管那里面可能会带着误会、费解、些许的不悦,但一想到结果,这一切都是值得。因为这样就会让那个人在见了一面就会记住。   然而他没想到自己高估了萧琴的度量,在和美食有关的事情上面,要解开这个疙瘩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原本薛云强还打算安排几次和萧琴的偶遇的,因为凭着他在学校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人际关系,他马上查清了萧琴所在的学院以及平日开会的时间,甚至她的课表他也弄到了手,这样的话又可以来几次“偶遇”。但无巧不成书,正当他的天才脑袋正想运转的时候,苏落的电话打过来了,说是要他帮她的好朋友萧琴拉票。这下倒是省了事,怎么说都是自己帮了萧琴一个忙,日后见了面,就算是要清算那次因为美食惹的祸,那这一次他帮了她的忙就算是抵消了,而且,若是他再给萧琴办一场庆功宴的话,那可就是萧琴欠他的了。   薛云强心里这么盘算着,马上着手进行这项计划。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萧琴比自己想象中的难对付多了。   虽说是他一手给她操办的庆功宴,但她压根儿不领情。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看来那份糖醋排骨可真不该抢,对于一个吃货,好吃的东西可是头顶的天!   这对薛云强来说的确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但骑虎难下,薛云强只得跟她在派对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叫唤起来。   其实薛云强是想要跟她和好的,看见苏落和萧琴进来的时候他端了两杯可乐准备给她俩递过去,只是没料到他后面的不知道哪个哥们儿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可乐没拿稳,一下摔在对面的萧琴身上。   “喂,怎么又是你?真是噩梦!”萧琴简直要被气疯了,一副想要跟人拼命的样子。   “怎么,你们认识?”苏落莫名。   “我早跟你说过嘛,这位同学我认识的。”薛云强的嬉皮笑脸显然很不是时候。   “笑,你还笑,你都把可乐倒在我身上了你还好意思笑?!”   “我这,我真不是有意的,”薛云强语无伦次了,“你小子怎么搞的干吗那么大力气拍我啊?”薛云强只要骂拍他肩膀的男生。   “这个,我也真不是有意的,好不不见我激动了嘛,所以就稍微用力了。”那男生也显得很委屈。   三个人就这么僵持着谁都不想多说什么话,对这两个大男人来说,是不敢多说什么了,因为他们能感觉出来对面的女生全身都散发着杀气。   “萧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原谅他们吧,云强也是好意,为了给你拉票他可是帮了大忙的,而且还找人开了这个派对给你庆功。”苏落在一边打圆场。   不过萧琴还是一副想要揍人的表情。“哼,你真是帮倒忙,反正每次见你就没什么好事,噩梦,噩梦!苏落,咱们走吧,我要回去换衣服。”   “说不定是一个美梦呢!”   萧琴被苏落拽着走了,薛云强还在冲萧琴喊。   或许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注定的不平衡。友情只是两个人刚刚好,多一个,都不行。   显然萧琴并没有注意到,其中有一人已经开始渐渐远离。   萧琴的作息时间从进大学起,就都是跟随薛平的时间改变而改变的。除去平日里上课的时间便找兼职做。萧琴本不用如此辛苦,因为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足够的。萧琴的爸妈虽说不是公司老板,但工资在X市来说中产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   萧琴只是为了陪薛平,就像从高中时起陪在薛平的身边。这么多年来也只有她一个人能够从始至终的陪伴薛平。萧琴与薛平的感情只用友情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她们之间既是友情,也有亲情,或许也超越了亲情。总之就是,她们彼此是离不开对方的。   但萧琴毕竟性子里毕竟是懒散的,她没有薛平的耐性可以一周几乎没有假期不停工作,她是有点空子就像钻的人。   刚进入大二萧琴觉得这比刚进大学那段时间轻松了不少,毕竟已经习惯了一年,大二的课程似乎也没有大一时那么紧张了。   萧琴以为自己的生命中从始至终陪在她身边的就只有薛平一个人,她也从未期待在大学里认识什么好朋友,更没想到会在何时遇上自己的白马王子,虽然期待,但却也没有那么期待,她一直都是随遇而安的人,一切随缘。   生命或许是因为未知才有趣吧。未知的好与不好,都要经历了才算有味道。   与苏落相知相识便是一个奇迹,与薛云强的相撞相扰算是一场奇遇。当然萧琴满心欢喜前者的出现,倒对后者怨天尤人。不过她一直都觉得薛云强是需要驯化的野生动物,只要稍加训练还是可以变为家养那一类(后话)。   下午的课一结束萧琴就接到薛平的电话,说是她们打工的那家饭店这周要装修店面,这几天暂时不用去上班,等通知。   这个消息对萧琴来说自然是天大的喜讯,这下终于有理由放松一下啦。   “薛平,今天下午我们去看电影吧,新上映一部电影,3D的,很好看,我们去看吧。哦,对了,顺便叫上苏落。”   萧琴已经迫不及待忙里偷闲了。   “可是,那个,我……”   萧琴薛平应该是要推辞了,因为她不想让别人请她,如果是别人的话倒还无妨,但她不愿意那个人是萧琴。薛平觉得朋友之间,在钱上面还是不要扯上关系的好。但电影票这几十块钱对她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今天我请你们俩。”萧琴抢了她的话。请苏落和薛平两个人,萧琴觉得这样薛平就不用尴尬了。   “薛平,咱俩谁跟谁呀,以后等你有钱了我会每天去你家蹭吃蹭喝。”萧琴又开始嬉皮笑脸,薛平已经习惯了她这样。薛平拉着萧琴的手更紧了一些,薛平知道,萧琴在乎我这个朋友,也设身处地地位她着想。“好呀,等我有钱了,你想吃多少就多少。”薛平心底不轻不重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答应了萧琴。   等到薛平答应之后萧琴开始打电话给苏落。   一直以来萧琴都把友情当做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她把薛平和苏落看得很重要,她知道人是她俩是自己的幸运,但三个人在一起,总不免有时候会冷落另外一个,特别是薛平。倒不是她不愿意跟薛平待在一起,而是相比于苏落,薛平没有什么朋友,薛平是孤独,又敏感的那一个。   萧琴甚至能感觉出来,薛平是不喜欢跟苏落在一起的,并不是因为薛平讨厌苏落,而是讨厌和苏落那样的人同时在一起的时候内心的失落和自责。薛平内心X是自卑的人,她是知道的,那种自卑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造成的,在苏落那些人面前她内心的尊严无形当中都是要受到威胁的。因为苏落,包括自己,她们是能从内心笑出来的人,而薛平怕的就是这种自信平常的笑,因为那时她所没有的,她所羡慕的,她羡慕别人自然而然优雅或是开朗的笑。   的确,过去的那段岁月剥夺了她很多快乐,而且会对以后造成长长久久的影响。   萧琴是心疼薛平的,但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她,只能尽量多花点时间陪她,当她孤独的时候跟她在一起。   过去的那些年里,薛平是不爱说话的,甚至害怕所有人的靠近,现在的薛平虽然有时候表现的像个男生一样,大大咧咧,讲哥们儿义气,跟男生有时也勾肩搭背一起喝酒,但本质上她是没变的,有时候她做某些事情只不过让让自己暂时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想要暂时逃离开纷扰。“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所以薛平像大多数人那样,有时选择用酒去暂时取暖,温暖自己的心,然后支撑自己继续前行。   然而薛平是很少会喝醉的,所以她总是难以尝试温暖,萧琴懂得这一点,所以她才总是主动靠近薛平让她取暖。   苏落是萧琴的室友,也是萧琴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几个交心的朋友之一。虽然相处才将近一年的时间,但实际上在萧琴看到她的那一刻就已经知晓,她一定是自己值得用心去交的朋友。   萧琴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直觉感很强的人,她能从一个人的外表、一言一行就能判断出他的性格,以及这个人能否与自己继续相处。所以当第一次见到苏落的时候,她确信这个人一定会和自己成为朋友。   萧琴是一个有些神经大条的人,她清楚自己的性格,也知道自己的快乐能够轻而易举地带给别人快乐,她知道如何安慰别人,如何为别人着想,她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她希望她是怎样的。   苏落也是如此,所以她们能走到一起。   苏落是一个安静的女子,像公主一样端庄娴静,却没有半点矫揉造作。这应该和她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她爸妈都是商人,都有各自的公司,所以对这个唯一的女儿总是舍得花钱,让她学钢琴学舞蹈,学任何她想学的东西。苏落是有这个条件的,只要她愿意去学的,她都有机会。只是虽然家境极好,但她却不是高傲自私的人,苏落的性格里有着和萧琴一样内在的安静,有着让人忍不住亲近的善良,还有惹人怜爱的微笑。所以她们成为好朋友也在所难免。   和苏落在一起的时候萧琴是完全放得开的,开玩笑、侃大山、谈电影、谈文学,谈社会追逐的潮流、评论社会现实…这都是她们共同的兴趣爱好。   苏落爱极了《红楼梦》这本著作,而萧琴总说她《红楼梦》里面的马黛玉,而苏落也说萧琴是书里面的薛宝才。有时候她俩还为这件事情纠结上好一阵。   “苏落,你为什么说我像宝钗呢?”萧琴瘪着嘴,一副不乐意的模样。   “因为漂亮、知性,落落大方、有才华,总之她有的优点你都有呀。”   “可是黛玉和宝钗是死对头,我可不想和你成为冤家。”   “不会的拉,咱们是一辈子的好姐妹。如果不乐意的话我改改这个说法嘛,这么说吧,我和你呢,我们很多地方是像黛玉和宝钗的,但是但是,我强调,绝对是除了死对头这个戏份!”苏落严肃得一本正经。   “哈哈,这才对嘛!”萧琴笑得花枝招展。   萧琴没有跟薛平在一起的时候拿很有可能是跟苏落混在一起。   苏落的家是一座三层楼的小别墅,虽然不是很富丽堂皇,但和她公主的身份倒也相称,萧琴最喜欢的要数别墅附带的小花园,那里面有她钟爱的百合,也有苏落喜欢的水仙。   苏落弹得一首好钢琴,但她总说只有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她才愿意弹,那样,才有感觉。苏落每每对她说,来,萧琴,我教你弹琴吧,很好学的,而萧琴每每总是撇撇嘴回她一句,我觉得学跆拳道比较适合我,这个,我好像没天分。   苏落白她一眼,然后继续给萧琴弹钢琴。   其实有时候萧琴觉得朋友之间的相处,两个人最好。再多了,便会生出很多罅隙。就比如她、薛平、苏落之间的关系。她们两个都是她好朋友,但薛平和苏落之间却好像隔着什么一样,总是像朋友那般相处。薛平在找不到她的时候会打电话问苏落,苏落亦是如此,可是她们之间,却似乎没有交集。   对于整个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某一个人而言,你可能是整个世界。这句话不只适合用在爱情的双方身上,友情里,亦是如此。连“吃醋”这一说二者也都试用。作为薛平和苏落的朋友,萧琴当然都把她们当作对我而言重要的人,但假设她们二者之一给了她选择的机会时,她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在薛平心里,萧琴就是唯一。所以当萧琴无意当中跟薛平提起苏落的家有多漂亮苏落的卧室有多卡哇伊的时候她事后才意识到,其实当她说关于苏落的一切有多好的时候,薛平心里有多痛苦。   如果一切都停留在高中,那么薛平和她就会是彼此唯一的陪伴,可时间在走,她也会遇到更多的人,这是谁都无法阻止的事情,她不知道该在不伤害任何人的情况下完美地平衡好这一切。因为破绽已经开始显露了。 正文 第十章 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最近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袁辰越想,却觉得脑袋越发地生疼。他想,或许情绪低落只是暂时的吧,每个人每个月里都会有这么几天心情是处于极其烦躁的状态的。可是还有些问题,不是自己不去想了就能随之而飘散的。   寝室里有个室友每天晚上发神经,打呼噜特响亮不说只要大半夜醒来就给他女朋友打电话,凌辰三点钟还再那里兴致高昂地甜言蜜语,这让他感觉十分恼火。他知道男生本该大气一些,不能为了这些小事而伤了面子。另外两个则是不分昼夜地打游戏。   他也觉得他和秋妮之间的关系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以前在一起总感觉每一天都是新的,不管到哪里他和她的手都是牵着的,彼此靠紧对方。可现在,恋爱在他看来已经平淡如水。   人都说爱情到最后都会变成亲情,日子过得风平浪静。可没有任何起伏的平静让他感到有些害怕,难道是爱情提前进入了更年期?袁辰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什么地方做错了,惹得秋妮不开心。   ——   即使再忙我还是会抽空坐二十几站地铁去看她,我没有跟其他女生暧昧没有花心,我保证每天都打电话给她每天晚上都跟她说晚安,她不开心的时候我陪着她旷课去安慰她,她需要我的时候我不顾一切去看护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迁就她。   我似乎没有做错什么。   袁辰回忆着这些天他和秋妮之间发生的事情,还是弄不明白为什么会是如此。   他也想把自己的烦心事告诉她,但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担当,自己不开心就算了,何必还要让她跟着不开心。可是他回想起来,她似乎从不主动问他,你最近过得好不好,你在忙些什么?袁辰笑笑,觉得自己一定是想多了,因为他从没有给秋妮这样询问的机会,因为他在她面前永远都是笑着的,即便再难受,在见到她之前,他都会尽力调整好。   整个暑假,秋妮只跟他见了三次面,每次都是看看电影吃吃饭就分开了。他总是想找一些话题跟秋妮说,却挖空了心思都找不到可聊的东西。袁辰想着,难道是秋妮变了?为什么不再像以前那么爱说爱笑?   袁辰很想弄明白这些问题。然后,他突然想起一个人。   这么多年来他的身边就只有秋妮一个女生,没有所谓的红颜知己,甚至没有普通点的异性朋友。   萧琴的出现,或许只是一个开始吧。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下午四点,咖啡馆。   袁辰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见到萧琴,打心底的放松。萧琴依旧一身休闲装,马尾扎,黑框眼镜。   那天他们聊了很多,聊为人处事,比如怎么跟室友相处,聊社会时事,比如最近又死掉的国家领导,聊图书、电影,也聊动画片。萧琴说她爱看《银魂》袁辰说他爱看《火影忍者》。   咖啡喝空,续杯,喝空,再续杯。时间就在这两个过程中渐渐流逝,很慢,很慢。   “虽然你看起来有点儿,有点木讷,实际上还蛮好玩的。”   “虽然你看起来挺凶的,实际上,还蛮温和的。”   两个人就在咖啡馆里面对面的互相夸奖着调侃着,互相说着自己的糗事,萧琴说自己高考那两天正好来大姨妈,所以成绩并不像自己预想的那么理想,要不可能会和袁辰都在F大,萧琴说竞选学生会干事那天她睡得太晚误了时间没赶上,萧琴说自己还在X大遇上一个瘟神,总是有意无意就找她的茬儿,又一次还抢她的糖醋排骨。袁辰也说自己为了追一个女生拿下傻里傻气但也有趣的过去,说那些荒唐但感情真挚的岁月。   两人就那么说着、笑着,却才感觉到其实天早已黑了下来。   分别之时,也不知道是谁恋恋不舍,总之步速都很慢,去地铁站的路上仍旧交谈着她们共同的话题——似乎他们中间某个人想说的,正是对方想表达的,无需寻找,只需接着。   说“再见”的那一刻袁辰才回想起来,今天本是想问萧琴关于女生的一些问题,只是最后解决掉的只有一个关于为人处事——换寝室的问题。   用萧琴的话就是说“惹不过躲得过”,跟小人不要计较什么,省得每天对着一个神经病把自己也逼疯了。   好像,他们都没有问到过对方男女朋友这个话题,唔,似乎也没必要?袁辰只是觉得如果哪个男生有萧琴这样的女朋友,那他的生活一定丰富多彩。说话直截了当,但也天真善良,其实他能看得出来她很会安慰别人。他说话的时候她从不插嘴,等着他把自己那些烦心事说完了她才慢慢分析、开导。   这样,我和她,算是朋友了吧?袁辰想着,只觉得心底触碰到了许久未见的阳光。若是,若是和这样一个女孩子谈恋爱的话,会是怎样的感觉?   虽然这只是一瞬之间的感觉,但他仍旧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不可思议了,因为若是他早已坚持与秋妮一起走到最后,那么在这条路上无论遇见了谁,他也不能动心。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穿着简单性格随意的女孩子却也以后一直在参与着他的生活,甚至和秋妮有关,和薛云强有关,和他们所有人之间的风风雨雨都有关。他不知道。   那些未知的生命或许正因为未知才显得不那么无聊,但有些伤痛如果再选择一次是可以避免的话,你会不会放弃遇见这个人?   暑假的一天,薛云强打来电话说要袁辰陪他一起去打桌球,袁辰说好的。二十分钟后袁辰速度赶到了薛云强说的桌球室。   薛云强和袁辰的认识开始于一场高中的奥数比赛,结束的那一天薛云强四下里看看周围的对手,只觉得一个个书生气太重,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做的那种,然后,他就看见了袁辰,觉得这个小子没有别个看起来那么傻。   “喂,哥们儿,一起去吃个饭呗。”薛云强走过去,说话的语气有点痞子气。   袁辰稍微打量了他一下,说道,“那就去呗。”   谁都不会料到这两个无论外在还是内在看起来都那么迥异的人竟然能成为好朋友,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袁辰和薛云强都没有太在意什么,有时候交朋友就是凭借一种感觉吧,不论性格是否相似家庭背景是否相当,感觉对了,那就对了。   其实若不是薛云强语文那场高考的当儿睡过了后半场,那考到F大也应该是稳妥妥的,当然若是他爸爸出场,一切也都可以搞定,只是薛云强没有那么做。他只想顺其自然,也不相信只有考到F大才能出人头地,他更不想让他爸爸介入这件事。   很多时候薛云强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会给别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就像袁辰跟他说的那样,或许是因为他骨子里太过高傲的原因罢了。从小没有父母的爱并没有让他因此孤僻怪异,而是凌厉。   但他却有自己高傲的资本,除去外在出生优越的条件,他自小就聪明伶俐,由内而外的领导范儿让无论女生还是男生都有一种自然而然被说服的感觉。只是很多时候他都是孤独的,因为他找不到对手。在他走过的岁月里,他似乎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一个真正懂他的人,以及,能够和他匹敌的对手。   所以他走向袁辰只是为了想寻找一个够格和自己做对手的人,虽然他知道这样的概率实在太小。   只是袁辰并没有让他失望,奥数决赛的结果袁辰第一,他第二。而自己最爱的桌球,袁辰也打得很漂亮。从此,薛云强孤独的生活里开始有了点色彩。   “看来你小子的生活过得不错嘛,笑得这么灿烂,还有点贱,是不是又有什么艳遇呀?”   袁辰一和薛云强见面平日里的温和马上变了样,似乎薛云强的痞子气借给他一点。   用痞子这个词来形容薛云强应该实在有太大的偏差,这种说话的口吻是任何关系好的哥们儿之间的通用语,只有在特别熟悉的人面前他们才敢这样放肆,而对于特别熟悉的女生,比如苏落面前,他则有时候表现的像个孩子,霸道,又温柔懂事的孩子。   “没有了,其实我觉得挺无聊的,待在学校的时候事情多,放假了还是不能清闲,我爸老是让我在公司里多待待,说是现在熟悉了以后就处理起来顺手一些。”   “看来你爸是想要你接替他的职位,云强,你喜欢那样的工作吗?”袁辰看看薛云强,认真的样子。   薛云强笑笑,“不知道,这些都无所谓了,不管怎样我都追求人上人,以后留在薛氏,或许对我而言是最好的选择吧。”   “你呢,你想做什么?”   “我啊,不想当官,也没有经商的头脑,我就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结婚,生孩子,一辈子安安稳稳。”   “你就这追求呀,”薛云强一边把球打进篮内一边笑他,“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平平淡淡也没什么不好。对了,你金屋藏娇呐,怎么这么多年了都没有把女朋友带出来给我瞧瞧。”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袁辰才想起,这个谈过无数次恋爱的小子或许能帮他解决一些关于女生的疑惑。   “总有见的机会的,如果最后我和她结婚了,一定会请你来。”   袁辰是一个再正常再普通不过的人,但在有一点上,他和别人是不同的。他总是把爱情和友情分得很很清,他不愿意把恋人和朋友扯上关系,也不想让对方介入彼此的生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总是尽力和双方都处好关系,但却不想让这两方有任何瓜葛。或许在他内心里,他是偏心的,他觉得恋人是唯一的,而朋友,却不是。他不太想把唯一的她带到别人的面前,因为那会让他觉得,那样的话她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他知道这种想法后续在别人看来有些变态,但毕竟是他做事的风格。就像当他希望秋妮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克制自己不去参加什么娱乐活动,不去交什么异性朋友。   袁辰下意识地笑了一下,因为他觉得薛云强的痞子气越来越重了,但转而眉毛却纠结在一起。   “最近几天,我总觉得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出了点问题。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和她在一起感觉很开心,我们之间的话很多,她也很关心我,我对她也挺好的,几乎每周我都抽时间去看她,可最近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好像对我若即若离的,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种事可别来问我,虽然我谈过的恋爱不少,但说实话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上哪个女生,有时候只是彼此寂寞罢了,互相搭个伴儿,时间久了腻了就分了。”   “靠,还以为你能帮得上忙,你丫原来是个门外汉?!”袁辰瞪大眼睛看了看薛云强,满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虽然我谈恋爱次数比你多,但实际上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因为我从来没有像你一样想用心去经营或维护一段感情。”   说这句话的时候袁辰感觉薛云强正常了很多,不再戏说,不再开玩笑,他在很认真对说。   袁辰也不知道薛云强怎么了,停止了打桌球,一屁股坐在球台上,过了几分钟,他突然开口道,“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顿时让袁辰哑口无言,他本不相信这烂俗的桥段,什么一眼定终身一眼万年,他本排斥这样的字眼甚至厌恶,但在见到秋妮的那一刻,他似乎已经认定这个女孩就是他想要的,一辈子相伴相守的那个人。   “你,是不是遇到心仪的女生了?”袁辰没有回答他,反问道。   “我不知道,也不算是吧,她和我以前遇见的女生都不一样,她是那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我很喜欢跟她说话,就算她骂我我也还是爱听她说话,她身上有种力量,能够带给别人快乐。反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她就是有着很强个性的女生。”薛云强的声音有些怅惘,好像那个女生虽然很好但却不是自己的那样。   “这样的女生,的确很有魅力。”袁辰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由得想到了萧琴。   “你,动心了?你不会又是想玩玩人家吧?那样的话还是算了,这样对人家姑娘不好。”   “不,我没有。”薛云强开始有点语无伦次,“我也不知道什么感觉,我有时候有点怕见到她。”   “你薛云强也有害怕的人?真少见。”这么多年来袁辰还真没听到过薛云强也会说出这样的话。   “你要真的喜欢,那就去追,不过一定要负责任!”   “嗯,我会看着办的,如果我确定我喜欢她,那我一定不会放手。”   这应该是第一次,袁辰看到如此认真的薛云强,而且还是在追女孩子这件事上,以前他似乎对什么都不上心,就算是一些在他眼里比较重要的事情,在薛云强那里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过虽是这样,薛云强的办事能力的确是很强的,兴许是他早就在薛氏集团被锻炼出来了吧。   的确,他是薛氏集团将来的领导者,那应该是从小就被培养起来。像自己这样的凡夫俗子是永远都不可能踏入那个高高在上的团体的,但他并不抱怨什么,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抱负,他只想找个稳定的工作然后娶妻生子安安稳稳过一生。不过和薛云强交朋友也让他可以了解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是怎样的,但最重要的是,他想交薛云强这个朋友。   一个人总无法选择他的出生,但却可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   “好久不见。”袁辰举起一瓶啤酒冲薛云强喊道。   “好久不见,兄弟。”薛云强仍是习惯性的痞子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