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冷宫皇贵妃 于曼曼的一生很顺遂,很幸福,出生在一个中上的富足家庭里,有两个哥哥,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女孩,所以很受家人的宠爱,又加上于曼曼本人很漂亮,所以也很受那些男孩的喜爱,从小学到大学,追求她的人从不少于三个以下的,再加上遗传了父亲科学家的头脑和母亲教师的善良本性,所以于曼曼几乎完美的让人挑不出一丝的不好来! 大学毕业后,于曼曼接受了一个追求了她两年的学长的爱,谈了一年的恋爱后,于曼曼在男友准备的超级浪漫的求婚下,点头答应了男友的求婚,然后就是既累又幸福的浪漫的婚礼了,婚后,两个月后,于曼曼有了身孕,就自然的升级为国宝级的保护对象了。 九个月后,瓜熟蒂落,于曼曼生下了一个男孩,家人自然是很开心,孩子满月后,由公婆照顾,于曼曼完全不用操心,又两年后,于曼曼再次怀孕,这次生的是个女孩,心想事成,再也没有比这更幸运的事情了。 于曼曼是善良幸福的,教育出来的孩子当然也是善良幸福的,五十岁后,于曼曼退休了,和从来没有过外遇的好丈夫,一起去环游世界,八十八岁于曼曼先丈夫一步的闭上了眼睛。可以说,于曼曼的一生顺利的简直不像是在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一样,就像是童话世界的王子公主那样,那么的幸福美好。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于曼曼在世的时候太过幸福了,在死后,于曼曼并没有去转世投胎,而是在死后的那一霎那被一股不知名的能量给包裹住,破开了空间消失了! 迷迷糊糊中于曼曼睁开了眼睛,不待于曼曼看看自己现在的环境,一股庞大的记忆就涌了进来,于曼曼哼哼着抱着脑袋咬着牙齿忍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股要人命的疼痛总算是过去了,脑袋不疼了,于曼曼就开始看起来,这股差点把自己折磨的疯掉的记忆,其实不看也不行,一大股的记忆用在脑中,让于曼曼不得不看。 这是一个女人前半生的记忆,这个女人也叫于曼曼,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村子里,因为长得很漂亮的原因,在十里八乡都有着美名,不过也是因为美貌,在一次跟随哥哥去县里的集市上赶集时,被县令见到,在于曼曼跟随哥哥赶完集市,在回家的路上,被县令让手下假扮的山贼给抓了,说道这里,就要说说这个国家了,这个国家叫齐国,并不是地球历史上的那个齐国,而是一个超级大国,不过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力看,就知道是齐国,这个国家的皇帝叫贺于龙,要说这个皇帝啊,哪里都好,文治武功样样都行,就是一样不好,那就是好色,后宫虽然没有夸张到有三千佳丽,但是也差不多了,就这样,皇帝每年还让大臣们进献美女,凡是大臣进献的美女被皇帝看中,那么就是加官进爵,因此,那些大臣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替皇帝收集美女了,因为一旦他们进献的美女被皇帝看中,那么等待他们的就是无量的前途啊! 于曼曼被抓后,被县令给一层层的送了上去,很快的就被送到了皇帝的面前,也顺利的被皇帝看中了,当时皇帝就封于曼曼封为丽妃,收到了后宫中,于曼曼也成为了皇帝后宫中众多女人中的一员了,这女人一多,是非就多,斗争也多,于曼曼虽然漂亮但是也就只是漂亮而已,就像一个花瓶,好看,但是再好看,看得时间长了,也就腻味了,再加上于曼曼生于农村不懂得什么后宫争斗,所以于曼曼很快的被皇帝厌弃,最后更是被陷害而打入了冷宫里。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于曼曼一时间很是不适应冷宫的落差,一时间想不开,上吊自杀了,然后再现实世界里老死的于曼曼就穿越来了,接收了丽妃于曼曼的身体。 “呼~~冷宫,没想到我于曼曼也有一天会赶上穿越大军,跟着时髦了一回,不过这冷宫,呵呵~还真是惨啊,可是如果让我去跟几百个女人抢一跟公用的黄瓜,不好意思,没兴趣,冷宫就冷宫吧,就算是冷宫我也能活的好好的!” 不过,说是这么说,当于曼曼在逛了一圈自己住的这个院子后,立马就泄气了,这个院子非常的荒凉,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出了一些破旧的桌椅外,就剩一些破布了,院子里都是一些到人腰窝的杂草了,除此外就什么都没有了,看到这些,于曼曼不禁仰天长叹,这冷宫想要好好的过活还真不是那么的容易啊,不过这样就想难住我们的女主了,那是不能的。 想到杂草,于曼曼想了想了,自己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的时候,没到春天,外婆就喜欢带着自己,满山的去挖野菜,因此于曼曼还是认识一些野菜的,后来结婚后,想要再次野菜,就要花钱到超市去买了,不但齁贵,还不正宗,一点都没有小时候吃的野菜香! 想想小时候外婆用亲手挖来的野菜给自己做的各种好吃的,于曼曼就有种流口水的冲动了,想到这里,于曼曼就一头钻到院子里的杂草里,仔细的寻找着,可能吃的野菜,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填饱肚子,在这个冷宫里,每天吃的都是那些剩饭剩菜,而且还不多,这个身体每天都是在半饿着肚子的,这会儿于曼曼因为接受记忆的原因,耽误了吃饭的时间,这会儿肚子已经在唱着空城计了! 在院子里挖挖捡捡的,没想到还真的被于曼曼找到了好吃的,土豆,而且还不少,于曼曼不管这里为什么会有土豆这种东西在,先挖出来再说! 于曼曼挖了一会,大概够自己吃饱的量,就停下了,捡了土豆,在院子里看了看,没有发现灶台,又在院子转了转,也没有发现,无奈,只有就是取材了。 先是在院子里捡了一些实在是没有用的破旧家具,就那样徒手给掰烂后,又在屋里的找到了传说中的火折子,好不容易生了火,将土豆就那样丢尽火里,时不时的翻一下,很快就传出了香味,又耐心的等了一会,将土豆扒拉出来,用小棍戳了戳,感觉差不多熟了,也不管烫不烫了,就那样一边两手交替换着,一边慢慢的剥开来,边吹边吃了起来,还不住的喊着烫烫的。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左右的女人闻香寻来了! “呀,丽妹妹,你吃的这是什么啊,好香啊!”女人一边吞着口水,眼睛大大的看着于曼曼手里的土豆,一副馋的不得了的样子。 “土豆啊,你没吃过吗?”于曼曼不在意的说道 “土豆?那是什么啊,没听说过?”女人迷糊的说道,眼睛还是不住的看着于曼曼手里的烤土豆。 “没听说过?不可能吧?那地瓜,马铃薯?听过吗?”于曼曼皱皱眉道。 “没有?”女人还是遥遥头。 “不会吧,难道这个世界没有?!”于曼曼自言自语的嘀咕着,看着女人一副馋的不了的样子,扬了扬手里的土豆道:“想吃吗?” 女人不住点头:“想吃” 于曼曼大方的从地上拿起一个烤好的土豆道:“那给,一起吃啊!” “真的,太好了,谢谢你,丽妹妹!”女人一把拿过于曼曼手里的土豆,学着于曼曼的样子,一边剥皮,一边吹着,吃的狼吞虎咽的,还不住的说道:“好吃,好吃,好好吃,没想到这玩意还可以吃呢,以前都不知道呢,丽妹妹,你哪里来的啊?” “地里挖的啊,你以前没吃过吗?”于曼曼这会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于是开始慢了下来,不解的问道。 “地下挖的东西可以吃吗?”女人也是不解的问道。 “不是所有地下长得东西都可以吃的,要看是什么的!”说话间,于曼曼又挖出了几个土豆扔到火里继续烤。 “你这么会懂这么多啊?”女人好奇的问 “我以前是乡下人啊,这些东西自然懂得啊!”于曼曼水口找了个借口。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还好你懂得这些,那以后我天天来这里吃烤,烤土豆啊!”女人笑笑讨好的道 “可以啊,反正我也是闲着没事干,来啊,不过以后你要自己动手做的,我不会帮你的!”于曼曼可不想变成她的丫头,还是先说明的好。 “我不懂这些的,你说的这个叫土豆的东西,我以前没有吃过,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很神奇的,不过只要你愿意教我,我愿意学啊!”女人很是乐观的道 “对了,你这么会叫我丽妹妹啊,你以前认识我的吗?”于曼曼想起来女人叫自己的称呼,不过,在这个身体的记忆里,好像没有这个女人的记忆,于是不解的问道。 “嘿嘿,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正好在路过,听到他们叫你丽妃,所以就这么叫你了!”女人嘿嘿的傻笑了一下道。 于曼曼皱皱眉,不解的问道:“这里没有人管吗,你好像很闲啊,还有,这里的人多吗?” 女人遥遥头道:“不多,加你就五个人,一个你,一个我,还有个如妃,凤贵妃,易皇后,我以前也是个妃子,齐妃!” 正文 第二章冷宫的妃子 于曼曼愣了愣,嘴角抽抽道:“原来你们都是这么大牌啊,那你们这么会都到冷宫里来了呢?” 女人叹了口气道:“为了什么呢,呵呵,说来好笑,到底是为了什么,我都已经不记得,我只记得,每天都吃不饱,每天都好闲,冬天的时候好冷……以前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已经爬了那么高的位置了,还不满足,还想要更多,结果就是一无所有了!” 于曼曼眨眨眼,好似懂了,又好似没懂,不过也没有问了,都到了这个地步了,以前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好一会,院子里只有女人吃东西的声音,当女人吃完最后一口后,女人拍拍手,站起来,很没有气质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看着于曼曼道:“谢谢妹妹的款待,这是我从进入了这冷宫十年以来唯一吃的最饱的一次了!行了,我走了,明天我再来!” “那个,你不带点去给她们三个吗?”于曼曼好心的提醒了一句,毕竟以后大家要相处很长的时间的,总要搞好关系不是。 女人也就是齐妃嘴角冷笑了一下道:“给她们带,呵呵~不用了,她们不需要,你记住,以后呀,不要跟她们来往就是了,她们那些人啊,不值得!”齐妃说完这话后就走了,留下一脸不解的于曼曼站在原地,傻愣愣的看着她远走! 于曼曼这个人就是这点好,听话,你不让干的事情,她就坚决不干,一点都没有好奇心,所以,自从那个齐妃来过后,说了那通话后,没有多久就忘记了,第二天那个齐妃果然来报道了,不过这次她也帮着于曼曼挖土豆,不是挖一点,而是都给挖出来,然后储存起来,毕竟这个土豆长成熟了,就必须要挖出来的,不然,时间长了如果是潮湿的环境下很容易发芽,发芽的土豆是有毒的,绝对不能吃,那样就浪费了! 本来以为没有多少的,没想到,一整个院子挖完后居然也给挖到了大约两百斤的样子,然后选择了具备通风条件的房间,清扫干净。用那些木头家具给隔开了一个总容积的三分之二空间放好,而土豆的保值期本来就很长,所以可以吃很久。不过就算是吃的在就也有吃完的一天,所以于曼曼考虑了一下后,决定在院子里给开拓一块空地出来,种土豆,那么以后就不愁没有吃的了,可惜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一天气不是时候,马上要入冬了,种不活,而是,就这么一点,都不够吃的,还这么种啊? 最后两人一商量,决定在整个冷宫里找找看,还有没有别的院子也长着土豆,可以的话尽量的多储存些,也好挨过这个冬天啊! 不过愿望是美好的,可惜啊,两个人找遍的整个冷宫也没有找到,最后也只能是放弃了,还好的是每天都有外面送来的饭吃,虽然都是剩下的,不过也好过没有啊! 就这样,于曼曼算是在冷宫里住了下来,天也渐渐的冷了,于曼曼看着自己盖的覆盖,貌似没有棉花,很薄的样子,看了看自己屋子里的那些破布什么的,于曼曼决定,自己动手制作一床简易的被子,不过想法是好滴,真正做起来,就不是那么的容易了,首先没有棉花,只能用那些屋里的破布了,可是这些破布虽然很烂,用手都能很轻易的撕碎,可是它却很脏,于曼曼是个爱干净的人,首先于曼曼先是给所有能够找到的破布给集中起来,然后在院子里的一口井水边打水,学着古人那样,用棒槌先将衣服给打洗一遍,看电视里那些人做的似乎很容易,可是于曼曼做起来就不是那样的了,首先,这个棒槌不是很听话,老是捶歪,有好几次差点捶到手。 在几番努力之下,总算是磕磕绊绊的将破布给洗出来了,不过于曼曼也差点累断了腰。 将洗好的破布在后院的晾衣服的地方给晾晒好后,又将现在盖的被子给抱出去晒,这样晚上睡着也会舒服点。接着就是将屋子里打扫一下,这个屋子里到处都是灰,已经不能是用简单的脏乱来形容了。然后又是一番的忙碌,好不容易搞定了屋子,肚子也饿了,去接过每天一顿的饭菜后,于曼曼有用自制的土锅煮熟了几个土豆,然后就那样就这送来的剩菜填饱了肚子! 饭后没有一会齐妃又来串门了,经过几天的相处,于曼曼已经有些了解这个女人了,没有什么心计,人也大大咧咧的,还有点傻,不过人却没有什么坏心眼,还是很好相处的,但是相对的也很好骗,很容易被人当枪使,还好于曼曼没有什么药算计她的,两人相处的道也算是愉快,在这个深深的冷宫后院里,能有个人陪着聊聊天,解解闷,还是很不错的。 “丽妹妹,我又来了,你在做什么呀?”齐妃人还没有进来,声音就已经先到了,颇有点红楼梦里面的凤辣子的作风,还好于曼曼已经习惯了齐妃,因此也有没有起来迎接,而是懒懒的坐在一个有些破旧的贵妃椅子上,闲闲的看了齐妃一眼道:“我打算做床被子,可是也没有什么材料,就把屋子里的破布给洗了,看看能不能就和成一床被子!” “唉~也是,这天说着就要冷了,是要开始准备点过冬了,不然啊,这个冬天还真是难熬啊!”说着齐妃朝着一个方向挑了挑眉毛,神秘兮兮的道:“不过那位前皇后娘娘却不用担心了。” 于曼曼也好奇的跟着朝着齐妃看的方向瞄了一眼,好奇的问道:“怎么了?” 齐妃也不用于曼曼给搬椅子,自己去屋里自己捡了一个勉强还能凑合能做的椅子出来,做到了于曼曼身边小声的道:“昨天那位暴毙了。” “死了!怎么会呢,前几天还听你说,那位的身体还不错,估计能活个十年八年的,怎么就突然死了呢?”于曼曼不解的问道。 “我会点轻功,昨天没有闲着去溜溜,正好看到皇帝一个人到那她那里,一时好奇就悄悄的跟着去看看,没想到看到了皇帝在极尽侮辱了那位后,就生生的掐死了前皇后娘娘。”齐妃的小脸有些发白的道。 说实话于曼曼这次是真的被吓到了,有什么仇怨要这样的对一个人啊。顿了一会后,于曼曼又问道:“为什么啊,在怎么说也是曾经的妻子啊,就算再不好,这不是都已经被打入冷宫了吗,还不能放过吗?” “那位啊,以前家里还有权势的时候,倒是嚣张的很,看谁不顺眼就下狠手,要不是她,我怎么能到了这个地步,不过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结果,不但娘家被抄家灭族了,连唯一的亲生儿子也没有保住,被那个狠心的男人给亲手掐死了,一朝梦醒,就到这里来了,这就是报应啊!”说着齐妃好似很解气似得狠狠地笑了声。 反正闲着也是没有,天黑还早,于曼曼的八卦心起了,于是开始套齐妃的话,齐妃因为头脑比较简单,很快的就被于曼曼给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这个皇后以前是皇帝青梅竹马长大的,皇后娘家姓易,是个异姓王爷,势力很大,当时这个皇帝还没有登基的时候,因为母亲不是那么的受宠,连累的这个皇帝也不受老皇帝的喜欢,在宫里很是受欺负,而前皇后因为家里很有势力,父亲又是王爷的原因,倒是经常的进宫里玩耍,有一次,这个皇帝在被一群皇子欺负的时候,被前皇后碰见,于是正义的因子爆发,救下了他,然后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悉了,皇帝本就很聪明,又长得清逸俊秀,很快的就俘虏了少女的心,然后,前皇后利用自己家的势力,把这个男人捧上了皇位,而自己也顺利的做了皇后,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可是前皇后婚后十年都没有能生的一子半女的,这让她很是不安,不过想着自己娘家的势力,也不是那么的担心自己的后位,不过一直也没有停止过求医问药,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第十一年的时候,前皇后总算是有了身孕,也最终生了一个男孩。 前皇后以为这次算是真的可以高枕无忧了,每天就是安心的照顾儿子,连宫务也抓的不是那么紧了,三年后,当前皇后惊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以前安插在宫里的势力全部的被清除了,然后就传来她的父亲造反的消息,不等那位反应,又传出皇帝平定了叛乱,将叛贼诛灭的消息,然后就是那位的娘家被连根拔起,一个不留的全部杀光了,然后就是她了,自己被废,儿子也在她面前,看着曾经心爱的男人掐死了她自以为的爱的结晶,整个人都跟着崩溃了,现在自己也被她心爱的男人杀了,曾经风光无限一时的易王府,彻底的在这个世间消失了。 正文 第三章冷宫皇贵妃 听完前皇后的一生,于曼曼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她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皇帝,不过,于曼曼敢肯定,自己以后绝对不要走出冷宫一步,除非是离开皇宫,逍遥世间,不然,自己就老死在这个冷宫了,这个皇帝真的是太可怕了,一个那么爱她的女人,帮他登上皇位,为他生儿育女,就是想要一个两人的爱的结晶,最后得到的却是那么个结果,真的是太可悲了。 于曼曼想了想,看着齐妃问道:“你说,你会轻功?你会武功?那你怎么还要待在这里啊,离开这里啊,外面天大地大的,总比在这里被穷尽一生的好吧。”于曼曼不解了。 齐妃自嘲的笑笑道:“呵呵~出去,我也想啊,不过,我的弟弟命被那个皇帝攥着,如果我跑了,那么明天,我弟弟就会没命了,我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弟弟想,为我齐家的未来着想啊!呵呵~~啊,好了,今天也玩的够久了,我回去了,明天见啊!”说完就拍拍屁股走了。 于曼曼本来想着问问她进冷宫的起因的,不过看着她明显不想说,也就没有开口,看着齐妃离开了,不过后来于曼曼还是知道她事情,原来这个齐妃以前是个异姓王爷的女儿,不过因为没有势力的原因,倒是没有被皇帝彻底铲除,不过也是死的差不多了,就只剩下一个病弱的弟弟,勉强的支撑着王府,不过到现在也没有一儿半女,而齐王也不是没有妻子妾侍的,不过却没有一个人能够为他剩下子嗣的,不用想也知道这是皇帝干的好事,所以齐王府到了他们姐弟这里也算是走到了尽头了。 齐妃本名叫齐云尔,因为脑子不是那么聪明,在进了宫后,被那个先皇后当了枪使,进宫没有两个月就被打入了冷宫,至今已经是十四年了。也怪不得齐云尔那么的看那个前皇后不爽。 了解了皇宫中一些隐秘后,于曼曼也是彻底的死了要出宫的心思了,不过,于曼曼却是找到了新的兴趣,她决定跟齐云尔学习武功,能够飞来飞去的,想来就很激动啊。 第二天,于曼曼先将以前的那床好点的被子给拆了,把被里子给铺平在床上,再把昨天洗干净的晾晒干的破布给一层层的平放在上面,再将被面铺上,然后用针线一行一行的给缝上,用了小一天的时间,才算是弄好,看着自己花了两天的时间做的被子,于曼曼感觉特别的有成就感,以后晚上睡觉就再也不用手脚冰凉了,总算是可以睡个热乎觉了!齐云尔来看过后,也点点头,表示于曼曼没有做白工,还是蛮管用的,于是也跟着做了一床被子。 这下子冷暖是解决了,不过这吃的上面还是要想想办法的,这天天的土豆吃着,于曼曼是早就腻味了,就算是土豆再好吃,也烦啊,看来是要想个办法了。 这天,两人又在院子悠闲的晒太阳的时候,于曼曼想起来齐云尔会轻功的事,于是脑筋一转,就窜到着齐云尔去弄点银子,看看能不能买通那个每天送饭的小太监,给他们去弄点菜种子来,齐云尔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那个土豆虽然好吃,但是长时间的吃也是够够的了! 于是第二天的时候,就看到齐云尔拿着一袋碎银子扔到了于曼曼的手里挑挑眉毛,笑的傻傻的。银子到手了,那么接下来就是要买通那个小太监了,本来以为还要费一番周折呢,没有想到会那么的顺利,两天后,小太监就讲一包菜种子送到了于曼曼的手里,于曼曼没有问那个小太监是怎么办到的,东西到手了就行,别的不用管那么多。于曼曼虽然有着聪明的大脑,但是心却很大,又有些小迷糊,不过也正是这一点前世她的丈夫才会爱她一世啊! 虽然已经是秋天了,不过小青菜还是可以种的,还有萝卜也可以种,虽然单调了一点,但是也比天天光吃土豆强多了啊。虽然于曼曼也很想将茄子,黄瓜,冬瓜,南瓜给种上,但是季节不合适,虽然它们也会生长,但是也就是会生长,却不会结果的,浪费啊! 想了想,于曼曼将南瓜种个几粒,剩下的留着明年种了。这个南瓜虽然种了不会结果,但是南瓜的秧子可是吃啊,前世,于曼曼就喜欢吃清炒的南瓜杆子,很清脆甘甜,很好吃!于曼曼跟齐云尔两人在冷宫里的生活倒是有滋有味的,不过这宫里却因为一个女人的进宫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女人叫舒梨儿,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确实那种清纯阳光型的小美人,许是皇帝吃你腻了大鱼大肉的,想换换口味,吃吃爽口的小菜?总之这个女人一进宫就得到了皇帝的恩宠,而这个女人好似很了解皇帝,很快的就让皇帝喜欢上了她,然后女人又展现出了自己小迷糊小可爱的一面,这种呆萌的反差,很快的让皇帝由喜欢变成了爱。 皇帝吗想来都是很任性的,特别是这个皇帝,更是任性的可以,为了让心爱的女人高兴,皇帝是不管这个女人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一律的答应,哪怕是对国有害的要求,以一律的无条件的答应。 女人说想站到高处,看看能不能够到天上的星星,于是皇帝大兴土木开始建造高楼,已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摸到星星。女人说看那个大臣不爽,因为他上书要弹劾自己,于是皇帝下令将这个大臣抄家灭族了。 女人说不想见人就跪,那样很没有尊严,于是皇帝毫无理由的再次废除了现任皇后,让女人坐上了皇后的位置,可是女人还是不满足,说是上面还有个太后,自己见到后一样要拜,而且,太后看她很不高兴,每次都对自己横眉冷目的,自己不高兴了,于是皇帝下令软禁了太后,以后宫里的嫔妃们不用去觐见太后了,皇后当然也不用去了。 女人说不喜欢看到别的女人为他生的孩子,她吃醋了,以后她要自己为皇帝生下他们爱的结晶,于是皇帝一道圣旨下来,所有的皇子公主全部被迁出了宫去,这样女人高兴了,每天都缠着皇帝花天酒地,让皇帝完全的忘记了那些被他赶出宫的儿女们,却不知道那些被他赶出去的儿女们,遭到了杀手的暗杀,十不存九,留下了唯一的一个还在襁褓中的皇子! 女人说在宫里呆的的烦闷了,想出宫走走,于是皇帝劳民伤财的带着大批的手下大臣出宫了,可是这样一来,不管是到哪里,后面都跟满了人,一样很烦,于是女人说想要跟皇帝微服私访,这样玩起来才有意思,于是皇帝脱下龙袍,穿上常服,带着女人偷偷的溜走了。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皇帝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了,皇帝失踪了,太后自然要出面了,这个太后自从被儿子给软禁后,就伤透了心,现在皇帝失踪了,找寻不到,于是新皇帝很快的登基了,新皇帝是前皇帝的儿子,那个唯一的幸存下来的尚在襁褓中的皇子。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那些原先在冷宫的先皇的妃子们被放了出去,有儿女的封为太妃,出宫在专门安置前皇帝们的宫眷太明宫里居住,没有儿女的就只能是出家做尼姑,为先皇祈福了。齐云尔和于曼曼在做妃子的时候都没有能怀孕,所以自然是被出家了。 于曼曼是在极度郁闷中,离开自己生活了三年的院落的,这个小院子被于曼曼和齐云尔布置的很温馨,一开始还是于曼曼自己一个人在捣鼓,后来齐云尔闲着无聊,有个于曼曼很能聊到一块去,反正在冷宫里也没有人管着,于是,齐云尔就搬到于曼曼的院子和她住到了一块去了,三年里两人一起打理着这个小小的院落,生活的很是快乐开心。 于曼曼更是跟齐云尔学习了武功,现在也小有所成了,两人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一直的过下去呢,谁知道,那个好色的皇帝居然失踪了,宫廷一时变幻莫测,就换了皇帝,她们也要换地方住了,两人虽然很郁闷,也很舍不得她们的小院子,里面可是种满了蔬菜瓜果的,眼看着就要收获了,多可惜啊!不过再不舍得也要离开了,胳膊硬不过大腿啊,于是两人带着满腔的不舍去出家了。 天知道,她们根本就没有兴趣出家啊!至于为先皇祈福?!她们没有拍手叫好就不错了,还祈福,祈他妹啊,谁爱祈谁祈去,反正她们是不愿意的,于是两人一商量,决定逃走,可是这逃走也是需要计划的,毕竟那里是皇家的寺院,想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幸好的事两人都会轻功,虽然于曼曼的轻功只是小成,不过也够了。 也是上天也想帮助两个可怜的女人吧,在一群要被送去寺院的途中,遇到了一群来打劫的山贼,两人趁乱顺利的逃走了! 十年后,于曼曼武功大乘,决定和齐云尔离开成活了十年的深山里,去看看这个世界,算算时间,于曼曼来到这个时间也有十三年了,还从未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呢! 两人结伴,走遍了这个世界大半的地方,另一半没有去是因为大海阻去了她们的脚步,不过于曼曼没有放弃,她打算造一艘大船出海,上辈子虽然退休的早,但是却从来没有做过船呢,出远门都是飞机,这个世界的科技还处于古代,不可能有飞机,想要渡海,只能是坐船了。要造船就要有钱,于是两人做了一回梁上君子,然后那些贪官就倒霉了。 又五年后,船造好了,也召集够了水手,一切都准备好了,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在造船,做梁上君子的时候,在一座青楼里面貌似见到了那个已经失踪已久的先皇,那个在青楼里做着最底下的比妓女还要底下的工作,只是为了一口剩饭,过的很是落魄,比两人当初在冷宫里可是要落魄的十倍不止啊!选了一个黄道吉日,两人扬帆出航,踏上了未知的航行! 易皇后番外: 我叫易禾,我出生在王族,我的父亲是个王爷,母亲是个郡主,我的上半生可以说是享尽荣华,不知道是不是前半生太过荣华以至于我的结局是那样的凄惨,家族被灭族,好不容易生的儿子,也被我曾经深爱的男人,当着我的面亲手掐死,就是因为儿子身上流着我易家的血液,后来也被这个狠心的男人给亲手杀死。 我恨,我发誓做鬼也不会放过这个男人,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看到了我的冤屈,听到了我的呼喊,我又活了,变成了一个十六岁的清纯纤细的女子,我想这是上天给我的一次机会,让我去复仇,于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进宫,我了解那个负心人,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要让他爱上我,为我疯狂,然后,在亲手毁了他。 我做到了,我杀了他所有的孩子,只留下了一个留着我易家血脉的孩子,继承大统,说起来,这个孩子,还是在机缘巧合下得到的,那是我的父亲年轻时有次去逛青楼,一个想要上位的青楼女子,用心计生下的孩子,可是父亲最后也没有承认这个孩子的身份,但是却给这个女人赎了身,给了她一笔钱,让他们离开了京城好好的生活去了。 而留下的那个唯一的他们以为是皇家血脉的孩子,却是我偷偷换掉的,那个青楼女子的孙子,我易家的血脉,跟他皇室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哈哈~~枉他们还以为那是他们皇家的唯一子嗣呢?真是愚不可及啊!而那个狠心的男人,我并没有杀死他,而是毒哑了他,给他灌了废除武功的药,然后我买通了青楼的老板,让她好好的照顾这个男人,一定让他过的生不如死,对于一个哑巴了,但是确实很英俊的男人,青楼老板表示跟高兴。 那老板先是让那个负心的男人接客,这个世间,喜爱短袖的男人还是很多的,虽然是哑巴,但是人英俊漂亮就够了,不是吗?当那个负心的男人年华老去后,就被赶到后院,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不给他吃饱,但是也饿不死。我哪里也没有去,就在青楼不远处买了一座院子,住了下来,然后每天看看那个负心人被虐,日子过的每天都是那么的解气,我感谢上天,能给我一次从来的机会,让我复仇! 正文 第四章放纵的女孩 于曼曼本以为自己这次总算是可以死后去转世投胎的,谁知道,当于曼曼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屋子里时,于曼曼知道自己又一次的穿越了,只是不知道这次自己附身的是个什么样的人,男人还是女人?不过不要紧,因为随着熟悉的头疼来袭,于曼曼抱着脑袋接受记忆。 这次附身的还是个女人,一个傻女人,这具身体也叫曼曼,不过叫吴曼曼,吴曼曼生在农村,看村里的情况像是八十年代处的样子,吴曼曼家是村里的首富,存款有三万左右,房子也是三间大瓦房,这在农村里,可是很好的房子了,至少要比那些泥土盖的房子要好的多得多。 父母就吴曼曼一个孩子,母亲因为身体比较弱,在拼死剩下吴曼曼后,医生告知,母亲不宜再生孩子了,于是吴曼曼成为了家里唯一的孩子,独生子女。因此吴曼曼从小都是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的。村子里有一户家庭,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儿子,女人的丈夫在下矿挖煤的时候,因为矿难死了,不过矿老板心比较黑,他们也就得到了一千多块的赔款就了事了,女人一个人带着个孩子,娘家又没有人,丈夫又是个孤儿,根本就没有人为女人出头,有眼泪也只能往肚里咽了,从此后,一个人带着孩子,在村子里艰难的过日子,生活的很是困难。 吴曼曼的父亲见女人的孩子很老实,想着自家的女儿,于是跟女人商量,女人的儿子以后上学的费用他给出了,以后不管女人的儿子有没有出息,都要娶了自家的女儿,做上门女婿。女人本来不想答应的,可是,自己又没有本事供儿子上学念书,如果不同意,儿子这辈子只能跟自己一样,在农村里靠天吃饭,一生也就毁了,最后也只能咬牙答应了。 女人的儿子很争气,成绩一直都很好,从小学到高中,在顺利的考上了名牌大学,这让吴父感觉很骄傲,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又想到这将是自己将来的女婿,就是一阵的自豪。 而吴曼曼这是没有女人的儿子顾成晓好了,小学到高中,成绩一直是垫底的,最后,勉强的上了高中,混了一张高中文凭后,就出外打工了。 外面的花花世界很快的就迷住了这个姑娘的眼睛,因为吴曼曼长得比较漂亮艳丽的原因,所以有很多的男孩子喜欢她,追求她,吴曼曼很高兴,很快就接受了一个长得非常英俊的男人的追求,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是零,而本来就不是很聪明的吴曼曼,恋爱后更笨了。 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三天呢,吴曼曼就把自己的清白交出去了,初尝禁果的吴曼曼很是迷恋这种身体上的愉悦,不过,她的这个男朋友在那方面不是很能满足她,于是两人在一起没有两个月,吴曼曼就单方面和初恋男友分手了。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等等,每个男友相处都不能超过一个月的,不知道为什么,吴曼曼对于哪方面的瘾总是很大,好像永远都要不够是的。 最后,吴曼曼在一个外面认识的一个女混混的口里,知道了一个可以天天晚上做新娘的点子,那就是去酒吧做应召女郎,那样既可以满足自己,又可以赚钱,而且这里离自己乡下老家很远,只要自己不说,谁能知道!于是吴曼曼开始了自己即堕落有欢愉的日子。 就像吴曼曼想的那样,这里离她的乡下老家实在是太遥远了,她不说,老家的人确实不知道,但是吴曼曼忘记了,这个世界还有脏病的存在,无节制的奢靡的生活让吴曼曼感染了脏病,是那个爱字开头的脏病。 吴曼曼从小到大生活的都很顺遂,从没有遇到过什么困难,这次生病,一下子就将吴曼曼击倒了,她想到了死,不过吴曼曼想要在临死前去看看那个自己名义上的未婚夫,她想要在临死前拥有一个婚礼,这样自己的一生也算是完美了。 吴曼曼来到了未婚夫所在的城市,找到了顾成晓,跟他说明了自己现在的情况,本来吴曼曼以为,他肯定是会拒绝的,毕竟这种事情,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答应的,可是顾成晓没有拒绝,他答应了吴曼曼。 两人在一个小教堂里,完成了婚礼,吴曼曼穿着洁白的婚纱,看着眼前英俊帅气的丈夫,这一刻,吴曼曼后悔了,后悔自己放纵的人生了,自己为什么没有找一点看到这个男孩的好,如果自己能早点看清这一点,是不是,自己的人生又是另一种美好呢?可惜啊,这一切都太迟了! 拿着结婚证,吴曼曼离开了,她只是想要一个浪漫的婚礼,并不想毁了这个帅气可爱的男孩一生。吴曼曼想要去西藏,听说那里离天堂最近,自己一身的脏污,死后肯定是要下地狱的吧?可是如果死在那里,也许,自己还有赎罪的机会,可以进入天堂呢? 吴曼曼在西藏租了一间简易破旧的房子,她将自己挣来的钱,全部寄给了老家的父母了,虽然自己的钱不是很干净,但是,她是她的孝心,她是没有机会再孝顺父母了,这些钱就当做是补偿吧,希望他们老后,不至于无儿无女有没钱,不过相信那个可爱的男孩应该不会不管他们的,所以吴曼曼也算是走的安心了! 于曼曼附身来到的时候正是吴曼曼吃药自杀死后不久。吴曼曼接收了这个身体的记忆后,一时间脑袋一片空白,自己这次的这个身体,可是带着病的,还是那种很不光彩的脏病,这,这叫于曼曼真的是郁闷极了,前世好歹也是个妃子啊,虽然是冷宫的妃子,但也好歹是清白的身子啊,前前世自己更是正经的女人,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过了一辈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世的身份会是这么一个尴尬的存在啊! 于曼曼想到了自杀,不知道自己自杀死了后,还会不会再次的穿越呢,不过这也只是于曼曼想象而已,既然已经来了,那就好好的活着吧。虽然不知道这具身体还能活多久,不过,自己只要还活着就会好好的将日子过下去的! 于曼曼想到自己上一世练过武功,不知道这次自己在习武,会不会能活的长久些也不知道内功能不能治这个病,想来也可能,但是身体好了,应该能活的更久一点吧?想到上一世自己作死的出海,最后遇到了大暴风,虽然最后侥幸没死,和齐云尔飘到了一座孤岛上,后半生都是在岛上过活,真的是太凄惨了,整个岛上就她们两个人,什么娱乐都没有,有的只是修习武功,没想到,这样到让身体更好了,最后居然活到了一百二十多岁,真的也是够够的了! 所以这一世于曼曼没想过要远离尘世,而且西藏这个地方很美,生活在这里还是不错的,不过目前最要紧的是赚钱,这个身体可是在死前将全部家产给了父母,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后,现在可是穷的叮当响啊! 说到赚钱,自己前前世是个老师,别的什么也没有干过,上辈子是个妃子,后来出了皇宫,没钱了,就去做做梁上君子,后后来更是流落到荒岛上,更是用不到钱了,所以于曼曼也从来没有操心过钱的事情,更是没有缺钱的时候,像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啊! 所以于曼曼决定,以后再穿越的时候,一定要学个一技之长,以免以后自己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至于两眼一模黑了! 最后没有办法,于曼曼只能去找那种体力活了,找了两天,挑挑拣拣的,然后在一个饭店里,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三百块,也够花了。找到了工作,接下来就是上班了,说实话,已经两三百年没有上过班的于曼曼,一开始还真的很不习惯,心里总想着不干了,去自杀,那样就解脱了! 于曼曼知道这样不对,可是心里对于这样被管制的生活,怎么也习惯不了,最后没有办法,在勉强自己上了一个月的班后,拿了工资,于曼曼辞职了,自己貌似有无穷无尽的生命,没有必要这样的为难自己,最后,于曼曼仔细的想了想,前世自己做妃子的时候,那个身体好像会一点点刺绣,虽然没有别的妃子绣的那么的好,不过拿到现世来用,应该还可以吧? 这样想着,于曼曼去买了刺绣用的东西,开始尝试着绣,一开始还不是顺利,毕竟在荒岛的那几十年,这门手艺也忘记的差不多了,不过好在自己经过这两次的穿越,记忆貌似好了很多,勉勉强强的于曼曼也想起了曾经忘掉的刺绣手艺。 最开始于曼曼绣的是简单的花草,慢慢尝试山水画,熟练了以后,就开始加上一些小动物什么的,给作品增加趣味性,吴曼曼所来到的这个镇子上,有一家绣品点,于曼曼将自己的绣品拿到店里去寄卖,说好的,卖出去的话,店里拿百分之十的费用。 一个月的时间到也卖出去了两份绣品,一千五百块,除去本钱和给店家的寄卖费,差不多一千两百多块,比自己给饭店洗碗赚的钱差不多,也够自己花用的了! 正文 第五章放纵的女孩 钱小波是北京人,因为喜欢西藏,所以大学毕业后,选择到西藏这边工作生活,这里的天空很蓝,很干净,而 且这里的风景也很美,这里的生活节奏不想北京那样,快节奏,让人有种喘不过气得感觉,反正钱小波觉得这 里的一切都很美好。 一天下午,钱小波下班回家,路过一家刺绣店时,碰到了一个女孩,一个长得很艳丽但是看起来很干净的女孩,女孩提着袋子绣品店里走出来,飘逸的长发,蓝色的裙子,不施粉黛的脸蛋,那种恬静的样子,一下子就冲进了钱小波的心中,钱小波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女孩。 钱小波做人一向是活在当下的,于是钱小波大胆的上前去搭讪,不过女孩却没有搭理他,不过,钱小波没有泄气,等女孩走远后,钱小波进店,向店主打听女孩的消息,爱情这种当下,人们总是愿意去祝福的,于是钱小波很顺利的就打听到了女孩的消息。 女孩叫吴曼曼,今年二十一岁,平时以绣花为主业,每个月都会拿作品到这个店里寄卖。知道了女孩的信息后,钱小波就下定了决心,自己就守株待兔,等着女孩的再次出现。黄天不负有心人,十天后,女孩再次出现了,于是钱小波再次激动的上前搭讪,当然女孩依然没有给他好脸色,没关系,钱小波越挫越勇,继续守株待兔,就这样钱小波每天下班,多了项工作,在绣品店前等待女孩的出现,风雨无阻! 最近一年于曼曼很烦,她被个男人给缠上了,每次自己去绣品店的时候,总会被个男人纠缠,烦都烦死了,别说自己不想跟那个男人有点什么,就算是自己想,可是这个破身体也不让啊,要知道这个身体上可是有着必死的脏病啊! 后来于曼曼被烦的没有办法了,当再次去绣品店送绣品的时候,男人依然在那里等待,别说这个男人还真是不错,就凭这一点,也值得一个好女孩去爱,可惜啊,自己不行! “你叫钱小波?”于曼曼走到男人面前问道,其实不用问,好事的店主早已经将钱小波的事情跟自己说了。 钱小波很激动,连连点头道:“对,我叫钱小波,那个,我,我……呃…”天知道,这一刻钱小波有多想抽自己一耳光,女神今天好不容易跟自己说话了,自己却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了。 于曼曼笑笑道:“你是想追求我吗?” 钱小波连瞬间就红了,然后猛点头道:“那个,是!我,我,我喜欢你,我见你第一面就喜欢你,那个,我可以追求你吗?” 于曼曼挑挑眉道:“如果我说不可以,你会停止吗?” 钱小波愣了一下:“呃,那个,我,我没有恶意的,我是真的喜欢你,请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于曼曼指了指前面的一个咖啡馆道:“我们去前面咖啡馆聊,好吗?” 钱小波连忙道:“好好,那……”“走吧!”看出来男人的囧态,于曼曼在前面带路先走了! 这时候因为还是早晨的时候,所以咖啡馆没有什么人,于曼曼选了一个靠边的卡座坐下,钱小波也在对面坐了下来,服务员走过来,于曼曼点了杯咖啡,男人点了杯黑咖啡。 于曼曼清了下喉咙先开口道:“我不会喜欢你的,所以,请你不要在这么做了,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有我的原因,你能坚持这一年,我相信你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缘分,对不起!” 男人有一瞬间的伤心,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你都不理解我,怎么又知道我们不合适呢?” 于曼曼深吸了口气道:“我有绝症,活不了多久,我没有未来!我不想连累你!” 钱小波愣住了,他没想到得到的会是这个结果,好一会钱小波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道:“什么病,治不好吗?没关系,我陪你一起治疗!” “爱死病!”看到男人的坚持,于曼曼不再隐瞒,说了出来。 这次钱小波是真的惊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于曼曼得的会是这个病,他刚才想过,可能是什么白血病啊什么的,就是没有朝这种脏病上面想。 “好了,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走了,谢谢你这一年来的坚持,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拜拜!”看到钱小波这样,于曼曼礼貌的站起来走了,她知道这种病,没有谁会有勇气接受的!就在于曼曼站起身经过钱小波身边的时候,被钱小波拉住了手臂。 “我能问问,你是怎么得的这种病吗?” “我喜欢那种身体的欢愉,在各个男人中间游弋,一不小心就染上了!”于曼曼低声的说了一句,然后挣掉被钱小波抓住的手臂,走了! 果然,从那天后,钱小波就没有在出现了,于曼曼不屑的自嘲的笑笑自语道:“果然,没有一个男人是不会介意的,唉,算了,上辈子没有男人,我不是一样活的好好的,现在我的武功已经快要小成了,寿命可以增加几年了,而且以后,我武功越来越高的话,活的时间就会越长,这种病,对我已经没有威胁了!” 发生了钱小波饿事件后,于曼曼决定换一个地方生活,反正自己现在是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很是自由。 听说云南大理很美,于曼曼决定去云南大理,她现在的刺绣手艺还不错,修出来的作品越来越好,而且大理是个多样化的城市,相信那里也会有绣品店的!说走就走,也不需要辞职什么的,最后一次去到绣品寄卖的店里拿了最后一件作品卖的前后,于曼曼提着行李走了。 一个月后,当钱小波再次来到绣品店里的时候,从店主的口中得知了于曼曼已经离开一个月的消息后,很是失落了一段时间,这一个月里,钱小波想了很多,于曼曼在他心中的女神形象是有一点崩塌,不过,对于第一次见到于曼曼的那种心动,还是说服了钱小波去争取,有那种病不算什么,以前的种种也没有关系,自己爱上的是现在的她,钱小波相信的自己的眼光,于曼曼不是像她口中说的那样,她不是那样的女孩,所以,钱小波选择了再次的来到这里,他要告诉于曼曼,自己不介意,哪怕一辈子只能相敬如宾也没有关系,他们可以做心灵伴侣,身体上的欢愉可以另外想玩法解决,也可以完全的摒弃掉,那些寺庙里的和尚一生吃斋念佛,不是一样的好好的过完了一生,既然他们可以,那么自己也可以的。钱小波做好了一切的心里建设,唯独没有想到于曼曼会离开,他连最后的机会都没有了,难道他们就要这样生生的想错过一生吗? 正文 第六章放纵的女孩(完) 十年后,云南大理,于曼曼已经在当地闯出了一番小名气,她的刺绣作品,在小范围内都有些小名气了,于曼曼这十年来也没有放弃过武功的修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具身体有绝症的原因,武功怎么到不了大乘境界,一直在中上游徘徊,可能这已经是尽头了吧?于曼曼也没有气馁,而是每天都坚持着练武,不过,于曼曼有感觉,这个身体已经在走下坡路了,相信生命已经没有几年时间了。 这十年来,于曼曼除了在大理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外,刺绣赚来的钱一部分寄给了自己的父母,一小部分留下做生活费外,剩下的全部拿去做了善事,这个身体,过了今朝没明日的,要那么多钱干嘛呀,也因此于曼曼被人送了一个大善人的外号,不过这些于曼曼不是很在乎就是,对于一个活了两百多年的女人来说,名利什么的都不重要了,只要自己活得开心快乐,就够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活的时间太长了,心态老了的原因,于曼曼几乎没有朋友,跟当下的那些小年轻聊不到一块去,至于那些年纪大的,虽然可以聊上几句,不过也只是能够聊上几句而已,所以,在大理的十年,于曼曼没有能够交到一个朋友,一直都是那样独来独往的。 于曼曼附身的这个身体因为长得漂亮,所以十年来从来就不缺乏追求着,不过都被于曼曼拒绝了,对于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于曼曼实在是没有兴趣啊,就算这个身体是好好的,她也不想招惹这些感情债,要知道,她可是有着无尽的生命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连续穿越,但是于曼曼就是有那种感觉,自己会一直这样不断的穿下去,所以于曼曼更是不想碰了。 要知道感情这东西,好了还好,能有个好结果,像自己第一世那样,恩恩爱爱到白头,圆满结局,一旦不好,那可是又伤心又伤身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于曼曼是不会去碰的!不过,这种事情有时候不是你不想碰,它就不会找到你,这不,麻烦找来了! 钱小波这十年来走遍的祖国的大江南北,不是为了游玩,而是为了能够在某一个地方找到那个自己心爱的错过的姑娘,十年来钱小波从来没有停下过。 这一次来到大理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没有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次居然就得到了关系她的消息了。 钱小波一路根据打听来的消息,找到了曼曼绣庄,看到了那个自己找了十年的姑娘,钱小波有一瞬间想流泪的冲动,没有再多想什么,钱小波冲到于曼曼对面道:“我不介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哪怕一天,都好!” 于曼曼被突如其来的告白给弄得一愣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指着钱小波,有些结巴的道:“你,你…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钱小波摇摇头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事,我不会再放你离开了!”钱小波一把抓住于曼曼的手,紧紧的攥住,认真的看着于曼曼,等着她的回答。 “怎么不重要,这对我来说,很重要!”这一会于曼曼似乎有些认死理了! “好,我告诉你,我一直在找你,我差不多跑遍了全祖国,每天我都在告诉自己,你一定在某个地方,等待着我出现,所以,我来了!”钱小波看着于曼曼认真的说道。 这一刻于曼曼确实有些被感动到了,不过心里也有些骂娘了,她还在某个地方等他,他大爷的,鬼才会在等他呢,自己只是在大理有了些小名气,在这里可以挣些钱,如果离开了这里,那又要从头开始了,自己只是怕麻烦而已呀!想了这么多,于曼曼还是叹了口气,无奈的道:“好吧,你赢了,不过,我是不会答应和你在一起的,我的生命没有几年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下来,正好我一个人生活也有些烦了,我们做朋友,你也可以认识其她的女孩,我不会介意的,只是我们之间不可能,如果这样你都可以答应的话,我…我无话可说了!” 不过显然钱小波没有怎么理解于曼曼的话,钱小波一把抱住了于曼曼,激动的道:“曼曼,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我向你保证,我这一生只有你,不会其她女孩,就算只有几年时间,也够了,我会守在你身边,一步都不离开了!” 于曼曼无语了‘天呐,是她刚才说的不清楚,表达有问题,还是他的脑回路跟别人不一样,这里可是现实世界,不是童话故事啊,苍天啊,大地啊,救命啊!’不管于曼曼如何的纠结钱小波还是厚脸皮的在于曼曼的家对面的同一层楼里租下了房子,在钱小波心里,两人算是正是的交往了,在于曼曼心里从此自己身边就多了个麻烦,两个脑回路不同的就这样过了下去! 几年后,于曼曼的身体走到了尽头,武功内力始终没有大乘,在最后的日子里于曼曼转掉了绣品店,卖来的钱一半给了老家的父母,一半留给了钱小波,房子也留给了钱小波,说实话,于曼曼最后却是也被钱小波的痴情给感动了,不过感动归感动,于曼曼还是没有爱上他,只有在金钱上面尽量的补偿他了。钱小波家里也不是上面有钱的人家,就是普通的家庭,这十几年来钱小波四处奔波,跟没有攒下钱来,于曼曼不忍心让这个痴情善良,头脑有些简单的男孩,最后人财两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于曼曼修炼了内功的原因,她并没有像别的得脏病的那些人一样,全身溃烂,只是有些脸色苍白,没有血色,身体虚弱而已。 钱小波在于曼曼最后的日子里,一直是寸步不离的守着,忍着心里的痛,强装笑容,每天想着法的逗于曼曼开心,看着心爱的女人,生命一点点的流逝,钱小波痛彻心扉,却没有一点办法,看着爱人在自己怀里闭上眼睛,钱小波有一瞬间想跟着于曼曼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念头,不过想到于曼曼最后交代他,代她照顾父母话,钱小波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办完了爱人的后事,钱小波去了一趟吴曼曼的老家一趟,他打算将爱人的父母接到大理住,因为那里有着他和心爱女人的全部的回忆。 吴曼曼的父母在听了钱小波和女儿的事情后,他们总算是原谅了女儿,当年顾成晓回答村子里,已经跟他们说了吴曼曼的事情,表示以后会代替吴曼曼给他们养老的,在知道女儿做出这样的事情后,他们是恼怒生气,恨女儿如此的不争气的,可是这些年来,他们每月都收到的汇款,知道这是女儿给他们的,知道女儿还好好的活着,他们也算是慢慢的原谅了女儿了,只是见不到人,总是会担心的,没想到,再次得到女儿的消息,居然是天人永隔了。 虽然很伤心,不过在知道了女儿在最后的日子里,能有一个如此痴情的男人陪着她,心里也算是多少有些安慰了,不过对于钱小波说要接他们到大理生活的话,他们并没有同意,这个村子他们生活了几十年了,老话说,落叶归根,他们已经老了,不想离开了,再说,有顾成晓照顾他们,这辈子也算是有个依靠了! 钱小波没有将老人接到大理,最后只能一个人离开了,对于那个吴曼曼名义上的丈夫,原谅他,他真的不想见到他,也不想知道他的一切,就算他是一个好男人,那也不想,再说,他现在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牵扯!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么痴情,钱小波一生都没有再谈过恋爱,最后在父母的催促下,同意了父母给介绍的女人,结婚了,婚后生下了一个男孩,终此一生也没有再爱过任何女人! 正文 第七章男女通吃男 再次醒来于曼曼发现自己躺在满是水的浴池里,浑身虚弱的没有一点力气,手腕处还传来丝丝的疼痛,于曼曼动了动眼珠,发现浴池里满是鲜红的血水,手腕处一道很长的伤口,不用想,于曼曼就知道,这具身体是割腕自杀的了,不过现在倒霉的是自己了,虽然现在是自己接收这具身体呢! 眼珠接着转了转,看到洗手台上放着一部手机,目前来看要想自救,只有打120救护车了,不过自己不知道地址,看来自己要敢接接收下这具身体的记忆了,再次闭上眼睛,于曼曼穿越了两次,已经可以很习惯的接收大量的记忆涌来了。随着一股钝痛传来,于曼曼忍着晕过去的危险,开始翻看这具身体的记忆。 这具身体叫卜汐,女的,是个孤儿,十六岁后,卜汐出了孤儿院,初中毕业的学历注定了卜汐不能找到什么样的好工作,最后卜汐在一家夜总会里找了一份做服务员的工作,晚上六点上班,一点到两点不等下班,主要是根据客人什么时候走完。 客人走完后,她们负责把包厢清理后就可以下班了,她们的工作,主要是在客人开了包厢后,引领客人到包厢,打开包厢的空调,电视,点歌台等,如果客人要点什么喝的吃的什么,再给送去,等客人离开后,她们在负责给包厢清理干净就好了。工作还好,不是很累,工资一个月两千六,当然如果一些大方的客人愿意给小费,那么就是另外的,店里不会要你的! 卜汐附身的这具身体长的还是不错的,身材也很好,期间也遇到过一切想要调戏她的客人,不过,因为卜汐是店里的服务员,并不是做三陪的,所以,领班会去跟客人说明,一般的客人在知道后,就会放过卜汐的,毕竟,店里还是有很多的女人的,长得漂亮的也不少,虽然都不是什么清白的货色,但是胜在容易上手,卜汐虽然是干净的女人,但是事后却会很麻烦! 所以卜汐也一直在这里上班,这一干就是四年,期间工资也涨了几次,现在工资是三千二百块,在京城这里一个人也算是够用了! 这一年卜汐认识了一个来店里新应聘做服务生的男孩,因为是一起工作的原因,又加上卜汐长得不错,男孩先追了卜汐,男孩长得也不错,算的上的清秀帅气了。因此卜汐也很快的动心了,两人顺利的走到了一起,并且很快的同居了,感情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在这种地方上班的男人受到诱惑的机会比外面要多的原因,男孩出轨了,卜汐是在同上班的小姐妹的提醒下,在另一家夜总会的包间里,逮到他们,当时两人在包间里滚做一起,衣衫不整,因此两人就此分手,有句话说的好,在感情的世界里,哪个先爱上,哪个就先输了,卜汐虽然是被追求的那个,但是卜汐在两人的感情里是动了真情的,甚至连两个人以后结婚生孩子的事情都想好了,而男孩只不过是看卜汐漂亮,只是奔着谈恋爱去的,现在跟卜汐谈腻歪了,自然是换人谈了!卜汐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想不开割腕自杀了,然后于曼曼就来了。 看完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于曼曼就赶紧的起来,准备去打电话叫救护车,不过想的很好,可是这具身体因为大量的失血的原因,现在是全身几乎是没有力气了,想起走到洗手台那里,谈何容易啊。不过好在于曼曼有着很大的毅力,经过几次死亡后,于曼曼的精神力现在是大的惊人,于是凭借着一股不服输的尽头,于曼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出了浴缸,一点点的爬到了洗手台下边,然后右手一把抓住洗手台边沿,左手按在离洗手台不远的马桶盖上,一点点的够到了手机边,然后一把抓住手机,于曼曼是彻底的瘫软下去。 躺在地上粗喘了一会,再用力翻了个身,趴在地上,这样不用举手看手机,要省力很多,手机是个平板的,颤颤巍巍的按了手机电源,根据身体的记忆,解了密码锁,点下拨号,按下120,然后等着电话接通,没一会,电话通了,于曼曼用了最后的力气说道:“救我,我在昌平路,世纪花园,2栋202室!”(瞎编的,如果北京真的有这个地方,我只能说是纯属巧合)然后就彻底的晕过去了。 再次醒来,于曼曼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白色的房间里,鼻子里到处是消毒水的味道,于曼曼知道自己得救了,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于曼曼在考虑接下来自己要怎么办了,那个夜总会的工作,于曼曼不准备去做了,自己有刺绣的手艺,没有必要再去敢那种虽然正经,但是说起来名声到底有些不太好听的工作。自己不是卜汐,有手艺,到哪里都饿不死,还有就是那个房子她也不打算住了,那里到处都是卜汐和那个渣男的回忆和渣男的东西,再有,那里也太偏僻了,都六环外面的外面了,都属于郊区了,交通什么的太不方便了,虽然房租很便宜,但是于曼曼不是卜汐,可不会这样的委屈自己。 还有就是,找找京城有没有什么刺绣店,看好目标后,以后的口粮解决了,在打算以后的事情,不过于曼曼对于这一点没有担心过,京城这么大,不可能连一个刺绣点都没有吧?于曼曼又想了想,这具身体的工资虽然在京城这里不是很高,但是还是有着一些小小的存款的,大概两万左右,这样也就够了,只要能先解决完眼下的事情,只要给自己十几天的时间,就能绣出成品,只要绣品卖出去,那么以后的生活就好解决了! 住了几天的院后,可能是因为年轻的原因吧,手上的伤口已经可以拆线了,也已经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既然可以出院,于曼曼才不要在医院里住着,天知道,这有多贵,唉~穷苦的老百姓,病不起啊! 回到家后,因为好些天不在家的原因,这个一室一厨一卫的小房子里,因为是靠近公路的原因,已经是落了薄薄的一层灰尘了,虽然是刚出院,可是让于曼曼在这样脏的环境下生活,她肯定是不愿意的,没办法,于曼曼只能自己卷起袖筒干了,因为身体还是很虚弱的原因,于曼曼只能是无奈的先用鸡毛掸子大概的清理一遍,然后在用湿毛巾,擦一遍。因为身体还很虚弱,所以于曼曼干的慢,等将家里大至清理一遍后,半天的时间已经过去,这一会已经是中午了,于曼曼看了看冰箱,里面空空的,不过就算有东西也因该不能吃了吧。 拿出手机拨打了自己刚刚上来时,随便瞄了一眼的一个饭店的外卖电话,叫了两个菜回锅肉和炒青菜,一份米饭,店里服务很好,大概十五分钟这样就送来了,给了钱,送走了外卖的人关门,提着菜走到即是卧室里的饭桌上,快速的吃了起来。卜汐租的这件房子没有客厅,因此只能在卧室里放了张饭桌,不过还好,卧室的地方还是蛮大的,到也不算是多拥挤。 吃了饭于曼曼休息了会,然后就是开始清洗床单被褥什么的,又是一番的折腾,直到右手的伤口处,传来隐隐的痛楚,于曼曼才不敢再干下去了,毕竟伤口还没有长好,不能这么累着自己了,万一不小心,伤口崩开了,那哭都找不到地哭啊! 现在是春末夏初,又是大晴天,所以洗的床单被套什么的,一下午的时间也干了,将收好的床单被套放到床上,于曼曼发愁了,这铺床容易办到,但是将被罩套进被子里,就难了,右手明显是不能再动了,不然将有再次住院的危机啊!这个身体道是也有朋友,但是那都是在夜总会上班的朋友,天知道,她们现在是不是在一边偷偷的笑自己呢? 于曼曼在醒来的第二天,打电话到店里去请假的时候,被那些这个身体的小姐妹知道了,她们来看自己的时候,那话里话外可是全都是幸灾乐祸呢。要知道这个身体的那个渣男男友,可是很会哄女孩子的欢心的,天知道他背着这具身体招惹了多少的狂蜂浪蝶啊,现在让这些人这样的嘲笑卜汐! 所以要指望她们,看来是不可能了,万事只能靠自己了,最后,于曼曼硬是一只手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将被子弄好了,还好现在天气慢慢的热了起来,被子不是很厚很薄,不然相信于曼曼就是两个小时,也不一定能弄好。 于曼曼摸摸肚子,又饿了,再次打电话到中午的那个店里,叫了个红烧鸡块,西红柿汤,一份米饭。这次时间要慢一点,大概半个小时这样才送来。给了钱,将饭提到屋里桌子上,虽然肚子很饿了,于曼曼还是慢悠悠的吃完了饭,可能是身体还是很虚弱的原因吧,虽然才七点钟这样,于曼曼已经困了,想着这个身体刚刚出院,还很虚弱,也不打算现在就把练了两辈子的武功捡起来,反正现在是法制社会,这个身体也不想上一个一样,得了那样的要命的脏病,完全可以慢慢的来!于是关灯睡觉,一夜无梦到天亮! 早晨,于曼曼不打算在吃买的饭了,于曼曼打算去菜市场买点,根据脑海里的记忆,这里离菜市场不远,虽然现在不方便,但是小心点,做简单点,一个人的饭还是能够做的!想到这些,于曼曼先是拿了银行卡,先前生病住院时店里的领班替她交的住院费,下午于曼曼打算去辞职的时候,将钱还给领班的大姐,然后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正文 第八章男女通吃男 一路慢悠悠的大概十分钟的时间,于曼曼步行走到了菜市场也不远,先是买了点散小米,打算熬一个小米粥,又买个半斤长豆角,一块豆腐,一只鸡,一个大骨头,一个白萝卜,萝卜跟大骨头熬汤,于曼曼一直很喜欢吃的,豆腐红烧也可以麻辣,不过自己现在貌似不能吃辣的,想了想,又买了点青菜,青菜豆腐,也是一道经典的名菜!长豆角于曼曼打算掺猪肉炒来吃,路过卖鱼的,于曼曼又买了条黑鱼,黑鱼对伤口的恢复有好处,可以吃吃。 转到卖调料的地方,买了姜吃鱼不放姜可不行,又买了八角,胡椒,桂皮,香叶等一些调料,卖调料的一边是卖葱的,正好买了点,又买了香菜,这家还卖豆芽和血块,于曼曼不太喜欢吃猪血,但是鸡鸭血还是蛮喜欢吃的,反正也不贵,也买了两块。看了看手里提着的菜,想着够自己吃两天的了,现在天开始热了,这些菜不能放的时间太长,吃完再来买就是了,反正也不远。回去的路上经过卖干货的摊子,于曼曼又买了红枣,干桂圆,以后熬米粥的时候,放进去,味道也会好点,不至于淡而无味! 拎着大兜的菜,同样步行回家,先洗了洗手,将小米用多功能电饭煲熬上,这边于曼曼开始处理黑鱼,现在先给处理好,等下中午的时候就好弄了,将右手带上手套,开始处理鱼,弄好鱼后,将鱼给放到冰箱里,也不放盐盐,反正中午就吃了,放不放盐都没有关系。 弄好鱼后,于曼曼将豆角给摘了,切点买的大骨头上面的瘦肉,再将大骨头放到冰柜下层,冻住,这个可能要明天吃了,今天能将鱼吃完就不错了!将瘦肉切成细丝,放到小碗里用酱油和细盐给盐起来,这样等下吃的时候,会嫩一点,香一点。 做好了准备工作,于曼曼洗了手,来到卧室里,打开电脑,打算查一下租房信息,既然要打算搬家,那就要开始找房子了。手里的钱除掉等下要还给领班给垫的住院费三千块,还剩下一万七千五百块,这些钱足够租间不错的房子了。 于是于曼曼开始从四环找起,不过于曼曼想了想后,貌似这找绣品店要比找房子要紧急一点,于是关掉租房信息网页,开始找起绣品店的信息来,只是花了几分钟的时间,于曼曼就找了好几家的绣品店,将店的地址同笔纸记下来,打算等自己绣好作品后就拿过去问问,货比三家吗,那家给的条件好一点,就在那家寄卖了! 然后就是找租房的信息了,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于曼曼在四环处找到了一家不错的房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还有个很大的阳台,这点才是让于曼曼最满意的,不过,这些都还只是网页上面写的,具体的还要去看过后,才能知道最详细的情况! 一个小时,粥也熬好了,于曼曼到厨房将豆角给炒了,盛出来端到饭桌上,盛了小米粥,一个人有滋有味的吃了。 吃了两碗小米粥,菜也吃掉一半,剩下的于曼曼没有倒掉,虽然吃剩菜不好,但是,于曼曼也不想浪费了,还是给放到冰箱里了。这顿饭,于曼曼看了看时间,总共了两个小时,从买菜到吃完饭,这日子过得还真是悠哉啊!吃完饭,于曼曼没事干,也不打算出门,自己现在最主要的是养好身体,其他的都不重要。 没事干,于曼曼打算试试这个身体可以修炼内功吗,盘腿做到床上,按着武功心法,开始修炼,一开始总是很难的,一上午的时间,于曼曼也没有感觉到气感,不过这不是什么着急的事,要慢慢来。 中午,于曼曼将黑鱼给炖了,炒了青菜豆腐,早晨剩下的小米粥没有吃完,给盛到一个大碗里,打算晚上吃,中午还是吃点硬食物比较好,比如米饭。橱柜里以前还剩下一些大米,用米里面的小碗给挖出来一碗,清洗过后,给蒸上,早晨剩下的半碗豆角热热,一顿简单而又丰富的午餐就好了! 一碗大米蒸出来两碗米饭,于曼曼给吃的光光的,青菜豆腐也吃完了,豆角还是剩下一点,这次不能再吃了,鱼汤也喝了一碗,还剩下很多,晚上接着吃! 吃完饭,于曼曼接着做到床上打坐,感应气感,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下午六点,应该说是晚上六点,因为天已经快要黑了,夏天天黑的晚,不过也快了,平时卜汐上班的时候,都是四点钟这样就出门了,路上要将近两个小时这样,到店里的时候,也就是五点五十这样,十分钟做准备工作,六点正式上班。 现在于曼曼失去辞职的,不用太早去,去太早了,领班也忙,八点这样正是店里清闲的时候,去辞职正好。一路转了四路公交车,才算是到了店里,真的是太麻烦了。到了店里直接找到领班,说出了自己的来意,也正好卜汐签的合同也到期了,正好了。没有费多大功夫,于曼曼就搞定了辞职的事情,拿到了自己最后的工资两千三百块大洋,跟卜汐以前的那些小姐妹道了别,然后就大步的离开了这里!也许自己以后还会来这里,但是那时候相信自己绝对会是以客人的身份来的! 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绣品店时,于曼曼进去买了刺绣用的工具,绣线,刺绣底布,绣针,刺绣剪刀,绣架,刺绣绣绷,因为要用很久,所以于曼曼是买的质量好的那种,也因此花的钱也多,一千三百块大洋呢!回去一样是做公交,兜兜转转的,差点没将于曼曼给转迷了,真是太麻烦了,于曼曼想着,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辆车子代步,以后再去哪里就方便多了! 回答家里,于曼曼并没有开始绣,先将手养好再绣也不迟,现在吗,天不早了,先练会功,就可以睡觉了。一连十几天,于曼曼就是吃了练功,饿了吃,困了睡的过来了,手也基本上号了,重活可能还干不了,但是绣花是可以了,原身租的房子也到期了,这十几天里于曼曼已经去看过房子了,在四环至三环中间选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两千,环境很好,虽然房租贵了点,不过于曼曼现在还可以负担的起,所以不在乎了,只要能住的好就可以,最主要的是,房子离绣品店很近,于曼曼已经订好了一家绣品店,价钱等自己的作品绣好以后,拿到店里到时候在商量。主要是看自己的作品好坏,好的话,给的价钱会高点,低的话,就少点了! 手养好了,房子也看好了,正好可以搬家了,于曼曼的东西也少,不到一车子搞定,忙忙碌碌一天,新家算是收拾好了,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有一点值得高兴的是,于曼曼终于感应到了气感,身体里已经修炼出少少的内力了,虽然很少,但是那也是内力啊,只要持之以恒,总会练成第二世那样的绝世武功的! 于曼曼的生活很规律,除了去买菜和生活用品,几乎是不出门,每天在家里,不是练功就是做活,因为没有朋友,再加上于曼曼现在心里年龄几百岁了,早就没有年轻活力了,,每天这样呆在家里,到也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 半年后,于曼曼已经彻底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绣品也得到了寄卖的绣品的高度赞扬,给的价钱当然也不错了,每个月平均收入一万到两万这样,这样过不了多久就可以买套自己的房子了,不过于曼曼也不急,她在这里住的很好,不急着搬家! 这天于曼曼像平常一样在家里绣东西,就听到隔壁一阵叮叮咣咣的响声,好奇的打开门看去,发现是空了一段时间的隔壁,搬进来新的住户了,不过这些于曼曼也没有在意就是了,反正也跟她没有关系不是吗?不过貌似于曼曼有些太过乐观了,她不知道新搬来的邻居以后会给她的世界观带来怎样的颠覆! 武功经过半年的修炼,内力虽然还不是很高,但是对付一两个壮汉已经不再话下了,家里的菜也吃完了,又要去买了,拿上钱包,锁上门,房子租的是三十五层高,等电梯也要一会,这时隔壁新搬来的住户也正好出门,新邻居是个男人,长得很帅气,不过这个男人却给于曼曼一种阴沉淫靡的感觉,于曼曼皱皱眉没有说话,心里决定,以后还是少跟这个邻居说话,这种感觉于曼曼很不喜欢,总是有种很危险的感觉! 既然不喜欢这个男人,于曼曼就没有也就没有搭理他,专心的盯着电梯上面跳动的数字看,很快电梯就上来了,于曼曼先走进了电梯里,按了1层,男人也跟进来了,按了负一层,是到地下室的,看来这个男人有车子,不然疯了,要走地下地,又不好玩! 于曼曼不愿意跟男人说话,男人好像也不愿意说话,于是电梯从三十五层下来,这几分钟的时间里,电梯里是一片诡异的安静,其中于曼曼感觉到,男人在背后好像在看着自己,足足有一分钟那么长的时间,期间于曼曼一直都感觉自己的干毛是在竖起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真的是太诡异了,于曼曼从来也没有碰到这种事情啊,好在时间不长,电梯很快的到了一楼,于曼曼用逃难般的速度离开了电梯,于曼曼在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跟,这个给她不好感觉的恐怖的男人,一起做电梯了! 超市离家不是很远,走路也就十分钟这样,快一点的话,几分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超市离受到惊吓的原因,今天于曼曼破例的在超市离慢慢的逛了起来,一下午的时间于曼曼既然就这样在超市度过了,逛累了,超市的买小吃的地方有板凳可以坐坐,歇歇脚,顺便买点小吃来吃! 一直到五点多的时候,于曼曼实在是逛不下去了,这超市虽然很大,但总有逛完的时候啊,还好现在于曼曼也算是按下了那股不安的情绪,结了帐,回家去了。回去时没有碰到那个男人,于曼曼送了口气。开门,进屋,关门一气呵成。安抚下自己狂跳不停的心脏,于曼曼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神经紧张过头了。 晚饭于曼曼做的是西餐,牛排,配上红酒,很美好的一顿饭,就是一个人吃西餐,气氛有些奇怪。晚上于曼曼照例的打坐修炼内力,时间也很快过去了。大约是十二点左右,于曼曼被一阵开门声惊醒,仔细听了听,于曼曼发现是隔壁传来的,想来是那个阴沉的男人回来了,尼玛,这隔音也太差了吧。不过也可能是自己练了武功后耳聪目明了很多,所以,本来很小的声音,停在于曼曼的耳中就变成很大声了。 紧接着于曼曼又听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说着什么‘你好坏,不要那么猴急吗!’之类的话,作为这方面的过来人,于曼曼一下子就猜出了旁边是什么情况,感情这个邻居还是个走旱地的家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活了几辈子了,于曼曼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好奇心被彻底的勾起来了,支起耳朵,仔细的听着隔壁的动静,很快的那边就转来了让人脸红的喘息声,还有男人压抑的叫声。于曼曼一阵脸红,自己怎么说也是几百岁的老人家了,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地道啊,不过,谁知道呢! 本以为这种声音因该持续很久的,但是随着一声凄厉至极的男人的惨叫,四周突然诡异的安静了下来,那一瞬间,于曼曼感觉自己在电梯里那种汗毛乍起的感觉又来了,只不过这一次那种恐怖的感觉更厉害了,也没有心思在练功了,于曼曼哆哆嗦嗦的钻进被窝里,期待着天亮的到来,于曼曼决定了,天亮了后,就搬家,再也不要在这里住了,这真的是太诡异了,自己怎么说也活了几辈子,这样的情况还真的是从未碰到过呢! 正文 第九章男女通吃男(完) 第二天于曼曼就开始找起了房子,准备搬家了,这个地方实在是危险,别问为什么,于曼曼就是直觉的感觉隔壁的那个男人危险,虽然自己现在不弱,有武功在身,可是于曼曼就是感觉,自己不是那个男人的对手。可是这房子也不是一时间就能找到的,这事情吧,你有时候越是着急越是找不到,现在于曼曼就是这么情况。 一天就这么在找房子中度过了,武功也没有练,活也没有做。晚上十二点的时候,于曼曼再次的听到了隔壁开门的声音,这个是一男一女,没想到这个男人还是个男女通吃的?同样的没一会让人脸红的声音传来,不久一声凄惨的女声惨叫传出,然后就是诡异的寂静了。 一连十几天都是这样,于曼曼也慢慢的习惯了这种诡异的情况了,不过还是怕怕的,幸好的是,房子也总算是找到了,距离这里几条街边的一个小区的房子,比这边的房子小了一点,不过没关系,能住人就可以了。 搬走几个月后,一次出去买菜的时候,遇到了以前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住户,这个住户是出了名的爱八卦,虽然于曼曼不太好出门,不过这个爱八卦的太太还是认识她。八卦的太太自来熟的拉着于曼曼,跟她说起来这段时间那个小区里发生的诡异的事情。 说是那个小区里这段时间经常出现惨叫声,每到十二点的时候,小区里就好像是提前进入到冬天一样,而且,小区里每天夜里总是有男女的哭声,可是却找不到是谁在哭等等…… 不过这些事情已经跟于曼曼没有关系了,她也不去关心了,也没有好奇心,一天于曼曼正在家里绣花的时候,以前的夜总会上班的一个小姐妹打电话来,说是来玩玩,看看于曼曼的新家新生活! 卜汐的这个小姐妹叫吴赫,很男性化的名字,人长得也有点男性化,很是壮硕的,能在那样的地方上班,不得不说,很了不起了。 吴赫来到后,两人先是聊了会天,午饭于曼曼准备了四菜一汤,两人吃也够了,吃饭的时候,吴赫说道了卜汐的那个人渣前男友。原来那个人渣死了,死的很诡异,全身没有血液,脖子上还有两个牙洞,很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的咬的,而且随着失踪的男女增多的情况下,也上了新闻了,只有像于曼曼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才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吸血鬼的传说,随着事情的发展,似乎吸血鬼不是只存在于传说了! 说到吸血鬼,于曼曼想到了搬家前的那个诡异的邻居,不过于曼曼的胆子很小,也不敢去看看,能逃离那个地方,已经是万幸了,回去看看,于曼曼从来没有想过。 吴赫走后,于曼曼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种事情跟她没有关系,不要去多管闲事,没听过好奇害死猫吗!不过,最后于曼曼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诡异的好奇心,决定晚上去那个公寓看看,是不是真的像自己猜测的那样,那个男人是吸血鬼! 出租车来到小区边,给了钱下车,于曼曼像平常回家一样,朝着从前住过的楼层走去,一路上于曼曼都在给自己做着心里建设‘不怕,不怕,我可是有武功的人,就算是吸血鬼,我也可以逃跑的!’只有这样,于曼曼也感觉好了一点,俗话说出的牛犊不怕虎,于曼曼现在就是这样,她根本没有意思到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存在。 当真正来到男人家门前的时候,于曼曼发现自己居然连按下门铃的勇气都没有了,再次给自己打气,不要怕,不要怕,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自己跑就是了!右手食指放在门铃上,按下,一下两下,等待,没人应门,再按,还是没人,再按,最后于曼曼确定了,却是没有人,一瞬间泄了气,自己好不容易来的,没想到却扑了个空,算了,回去吧,以后再说吧,等自己武功在厉害一点来,那样更有把握点! 回到电梯前,正好电梯上来了,于曼曼按了下去的键,很快的电梯门就开了,本以为里面没有人,没想到电梯打开后,里面站着一男一女,男的就是那个可怕的男人,而女的居然就是前两天来看她的那个小姐妹吴赫! 于曼曼被惊得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过吴赫看到于曼曼后,显然很高兴,一步上前出了电梯,拉着于曼曼的手不解的问道:“卜汐,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搬走了吗?” “啊,那个,我我…我路过这里,来看看,你…怎么在这里?”于曼曼笨拙的转移了话题,还好吴赫没有深问,而是转过身,一把拉住那个男人道:“来,我介绍一下,这个男朋友,他叫威廉,很帅吧!” 于曼曼指着男人,问吴赫:“你男朋友,什么时候认识的,上次你来的时候还没有提起呢?” 吴赫皱皱眉,好似在回想一般,道:“上次我没有说吗?哈哈,那不好意思啊,我们已经认识有一个月了,是一见钟情,我很爱他,而且威廉说了,过几天我们一块去他的家乡英国,他说要娶我呢!”这是吴赫一脸的幸福样子。 于曼曼实在是有些不相信的问道:“什么,你说你们认识有一个月,怎么他没有吃……咳咳,那个,哈哈,恭喜你啊,我可能参加不了你们的婚礼了,那么远,我只能在这里祝你新婚快乐了,那个什么,我还有些事,先走了,拜拜!” 于曼曼几乎是有些落荒而逃的,在她刚才差点说出他没有吃了你吗的时候,那个男人看向自己的眼神,天呐,太可怕了,不过于曼曼也不担心吴赫的安全了,既然他们在一起一个月,吴赫都没有出事,看来,他们是真爱了,算了,不管了,反正也跟自己没有关系!知道很久很久以后,已经穿越了N次的于曼曼才知道,自己当时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自己一直都是炮灰,而那次穿越,故事的主线就是那个可怕的男人和吴赫的故事,自己在原文里面只是吴赫提到一两句的炮灰角色而已,连配角都算不上! 决心不再管那个男人的事情,于曼曼就安下心来好好的过日子了,至于吴赫,在几天以后,打电话说他们就要坐飞机去英国了,从此后再没有联系了,而自从那个男人走后,就再也没有人口失踪案发生了,当然失踪案也没有告破,又成了一桩悬案,被高高挂起! 几年后于曼曼赚够了钱,在四环附近买了套两居室的房子,三十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女弃婴,六十岁那年,于曼曼到京城的古玩街去逛,机缘巧合下,买了一个样式很古朴的玉手镯,收养的女儿也已经嫁人了,于曼曼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一次在洗碗的时候,不小心打破了一个碗,在捡起的时候,划破了手指,于曼曼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在第一世的时候看过的一本网络小说,上面说什么滴血认主,随身空间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心血来潮下,于曼曼试着将滴血的手指,滴了一滴血到手镯上面,然后于曼曼就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当于曼曼收养的女儿于飞儿下班回来,看望母亲的时候,看到母亲躺在厨房,早已经停止了呼吸。 于飞儿忍着悲痛,和丈夫一起为母亲办理了身后事,于曼曼这一生虽然没有赚到很多钱,但是也少,房子也有两三套,存款也有几百万这样,当然,现在全部被于飞儿继承了,虽然于飞儿不喜欢刺绣,不过找的工作也不差,再加上于飞儿有了母亲的遗产,日子道也过顺遂,一生平安喜乐! 正文 第十章我靠小燕子! 于曼曼再次醒来,是被咚咚的巨响的钟声给吵醒的,这个钟声有点像寺庙里的钟响声,不急着看记忆,于曼曼先是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人后,才放心的接收记忆。 静心一个尼姑的名字,于曼曼这次接收的这个身体是个尼姑,现在只有五岁大,还是个小屁孩,静心所在的尼姑庵叫白云观,静心是被人遗弃在尼姑庵门前的,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收养她的是一个叫静慧的师太,同时静慧师太还收养着另一个小女孩,这个女孩静慧师太没有给她梯度,只起了个小名叫小燕子。看到这里于曼曼表示有些凌乱了,不会是自己想的那样吧?静心今年五岁,前两天生了一场病就去了,然后于曼曼就来了,而那个叫小燕子的女孩今年也是五岁。 睁开眼,于曼曼有一瞬间的愣怔,这就没了,这也太简单了,第一次碰到,前几次都是有着怨啊,不甘啊,什么的,这一次却什么都没有,真的是简单的可以啊。好一会,于曼曼才反应过来,不管是不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电视剧里面的剧情,总之一切随缘吧! 如果真的是,那么自己肯定就是这里面的一个连面都没有,甚至连名字都没有被提起的一个炮灰的炮灰人物了。这样的话,自己要不要改变一下小燕子的人生呢,貌似只要自己让小燕子做出一点点的改变,那么小燕子的人生就会完完全全的变了,不过那样的话,好像有些麻烦,还是算了,一切挺拼自然吧!想通了一切,于曼曼也开始安心的养病了,这具身体目前是重感冒,要知道前身就是重感冒不治而亡的。 养病中的日子还是很爽的,不用每天被那个静慧师太逼着被什么经文了,原身可是很不喜欢的,不过于曼曼也不喜欢,于曼曼已经打算好了,等以后武功练的差不多的时候就离开这里,过自己的逍遥的生活去。 养病的期间,那个叫小燕子同被收养在静慧名下的女孩,来看过于曼曼几次,通过几次的观察和套话,于曼曼已经百分之九十九的能肯定,这个就是那个小燕子了。 病好了后,于曼曼再次过去了原身已经过腻歪的生活,早起跟着师太做早课,念经三遍,然后到饭堂吃早饭,简单的稀饭咸菜,有时候是面疙瘩咸菜,早饭后跟着几个差不多大小的孩子一块学习佛法,中午一样青菜萝卜,于曼曼生平最讨厌吃的菜就是萝卜,尤其是胡萝卜(呃,那个其实是本人最讨厌吃胡萝卜,超级讨厌吃!)最不喜欢了,和稀饭一块烧还好,有一丝丝甜甜的味道,还勉强可以接受,但是当菜炒着吃,那就是深度的厌恶了!可是这破寺院还每顿都会有胡萝卜,天知道,于曼曼想放火烧了这破尼姑院的心都有了!这样的日子于曼曼生生忍了两年,两年来,于曼曼只要是有时间都在拼命的练功,争取早日的武功小成,好离开这个破地方!七岁这一年,那个叫小燕子的女孩在逃出去看花灯会的时候走失。 小燕子走了,于曼曼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呆着了,以前小燕子在的时候,这里还不至于这么的死期沉沉,小燕子爱玩爱闹的个性,注定了所在的地方永远不会安静!再说于曼曼现在的武功虽然没有小成,但是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的人,只是会一些武功招式而已,就算是会内功的,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内功,而且那样的人还很少,自己又是一个小孩子,到时候就算打不过,要逃跑还是可以的,于是于曼曼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继小燕子第二的逃跑了! 果然小燕子有女主光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遇到人贩子,于曼曼出来已经五年了,也没有遇见一个传说中的人贩子,这五年里于曼曼的武功已经小成了,这一次于曼曼没有再想前两世那样一个清净的过日子,这次于曼曼一直在江湖上行走,也改回了自己原本的名字于曼曼,静心什么的别闹了! 一直以为乾隆年间应该是国泰民安的,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什么国有乾隆,国运昌隆的,亲历后的于曼曼的才知道,什么国泰民安,什么乾隆盛世,都他妈假的,这哪里叫盛世,民安啊,简直就是饿殍遍地好吗,到处都是饿死的百姓,瘦的成皮包骨的百姓,两眼无神的孩子们,到处都是乞丐,到处的死人,到处都是山贼,那些山贼都是被逼无奈的百姓啊!于曼曼从寺院逃出来后的第二年就开始跟着一个老中医学习医术了,她决定了,这一世不仅要行侠仗义,还要悬壶济世,为那些穷苦的,看不起病的百姓治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越多世的原因,于曼曼现在的记忆变得很好,说是过目不忘也不为过。 所以于曼曼只用了四年的时间已经出师了,虽然一开始因为年纪小,不是很被那些病患相信,但是于曼曼并不灰心而是用自己的过硬的医术征服了那些人,几年后,于曼曼闯出了侠医仙子的名号!这一年,在京城的某一个地方,小燕子遇到了千里迢迢上京城认爹的夏紫薇,这一年小燕子开始了她多灾多难而又轰轰烈烈的一生!也是这一年于曼曼遇到了一个叫萧剑的男人! 于曼曼知道萧剑是要找妹妹,所以并没有跟这个男人多纠缠,她并不想参与进去小燕子他们的轰轰烈烈的人生,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侠医就好,但是奈何,有时候事情你越是逃避,它就越是找上你。还珠格格里并没有萧剑受伤的剧情,可是这一天,萧剑却是带着一身的伤,跌跌撞撞的撞开了于曼曼临时所落脚的医馆! 为萧剑包扎好伤口后,将萧剑带到了,后院的简易的病房里安置了,于曼曼转身要走的时候,萧剑突然就开口了:“你是侠医仙子对吗?” 于曼曼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转过身微笑道:“你认错了,我只是个普通的大夫而已,侠医仙子我也说过,我也很羡慕她,可惜啊我不是!” 萧剑貌似很肯定的道:“不,我没有认错人,你就是侠医仙子,谢谢你,我很敬佩你这样的人,有机会我报答你的!” 于曼曼嘴角轻微抽抽无奈的道:“呃,就算我是吧,给人看病是我的本职工作,报答什么的就不需要,等你好了就走吧,这里…要留给其他人住,好好休息,我去忙了!”说完不给萧剑说话的机会,转身随手关上门走了!她才不要跟这种人说话呢,也不想跟这种人有来往,虽然于曼曼很喜欢他们那样精彩的人生,但是他们同时也有另外一个代名词‘麻烦’,而于曼曼最讨厌麻烦了! 不知道是不是萧剑的脑回路跟别人的都不一样,他好像听不懂别人拒绝的话,尽管还受着伤,但是却不妨碍萧剑每天来找于曼曼聊天,说着他的一部分的故事,他找妹妹的故事,每天像个苍蝇一样,于曼曼快要被烦死了,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一天萧剑再次来找于曼曼倾述他的故事的时候,被这个的大夫告知,于曼曼已经走了,至于去哪里,那人只告诉萧剑,去云游天下了! 本以为一走了之就可以天下太平,不会再被那个烦人萧剑找到了,虽知道于曼曼低估了孽缘这个词了,这一天,于曼曼来到了一个无名的小镇,打算在这里暂住,于是找了一个诊所,在里面做了一个挂名的大夫,每天给病人看看病,遇到不平事管一管,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这一天,一群人带着一个姑娘来来看诊,于曼曼眼观那个被一个高个男人牵着手走的女孩,眼睛好似不方便,应该是个瞎子,等他们扶着那姑娘做到看诊台边时,那个高个男人对于曼曼道:“大夫,求你给紫薇看看眼睛,她从马车上摔下来,磕到了脑袋,然后眼睛就看不见了,已经看了好多个大夫了,都没有用!” “噗~~紫薇?!咳咳…那啥,呵呵,我看看哈!”听到紫薇这个名字后,于曼曼正在喝了一口茶,登时就给全喷出去了,这是什么孽缘啊,都躲到这个地方了,怎么还是遇到了啊,靠!虽然心里在呐喊,不过于曼曼还是给紫薇认真的给看了,然后根据自己诊脉所得道:“听你说,这位姑娘从马车上掉下来,我想,她的脑袋应该是撞击到了什么硬物,而导致了脑袋里淤积成了血块,而压迫了视神经,才导致眼睛失明的。” 高大的男人应该就是尔康了,听到于曼曼这样说,他紧张的追问道:“那大夫,能治好吗?” 于曼曼点点头道:“能,只要脑袋里的血块消失了,这位姑娘自然就可以恢复光明了,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要着急!” 一遍的大眼睛的姑娘紧跟着问道:“那什么时候可以看见呢?” “很快的,也许几天,也许十几天,不会超过三个月的,放心吧!”虽然距离于曼曼的第一世已经很久远了,不过于曼曼依然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她有一段时间很是喜欢看这部电视剧的,所以就算是到了现在,于曼曼依然能够记得里面的每一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