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 章   李玉凤觉得自己头疼欲裂。
  
  为了尽快给一本晋江年代文IP出影视化评估, 她昨晚熬了一宿。
  
  现在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会儿, 可为什么跳广场舞大妈的声音像在自己的耳边一样炸开。
  
  “这傻孩子, 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 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 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 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 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 换了我是凤儿, 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 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 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正文 第 2 章   对于李玉凤这门亲事, 老李家其实早就想和老赵家说明白了。
  
  这亲事是当年李玉凤爷爷在世的时候, 同老赵家定下的, 那时候还没有划成分, 赵国栋的爷爷在县城做生意, 家里家境富裕, 是远近闻名的小玉户, 两家人瞧着孩子年纪相当,就把亲事给定下了。
  
  可谁知道没几年,摊上了这事儿, 赵家的那些家私全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给割了,还落下一个富农的成分,如今这日子过的一年不如一年。
  
  但李玉凤却长成了十村八里人人都羡慕的模样, 在四个哥哥的关怀下, 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姑娘,她算是受尽了宠爱。
  
  李国基原本是想等老赵家自己想通了上门来退亲的, 可谁知道赵满仓那家伙, 也不照照镜子看他们家如今是个什么境况, 非但没存了退亲的心思, 居然还好意思, 带着肉票粮食上门来提亲了。
  
  这一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原身李玉凤对于赵国栋这穷小子简直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况且如今又有城里来的刘知青对她鞍前马后的,她一颗心早就飞到高枝儿上了,眼里早已经没有半点赵国栋的影子了。
  
  可老李家虽然不乐意吧, 但祖辈都是老实人, 况且赵家给的彩礼也算体面,五十斤的肉票,可够李家吃上一整年的。
  
  全家人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努力发觉赵国栋的优点,打算老老实实把李玉凤给嫁过去,谁知道李玉凤不干了,趁着家里人不在意,就跳进了村口新开的那条运河里。
  
  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总算是救了回来。
  
  李国基心疼自己闺女,也只好放下生产队长的脸面,去老赵家退亲去了。
  
  赵国栋挑着担子从李玉凤跟前绕过,玉米地里还有些泥泞,他的草鞋上沾着灰黄的土,一双脚丫子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吓人巴拉的。
  
  穿过来的李玉凤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被他的气势一下子给镇住了,愣了半天没说话。
  
  “赵国栋!”李玉凤看见她走远了,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转身喊了他一句:“你给我站住。”
  
  那人充耳不闻,脚步却好像是顿了顿,担在肩上的水桶晃了晃,把左右的泥地都泼湿了。
  
  李玉凤继续道:“我没让我爹去你家退亲。”
  
  那人听了这话却依旧没有停下来,肩上的担子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他生的魁梧,但盖不住这样的年代物资匮乏,人人都是一个瘦高个,这担子压在他的肩头上,身体就不自觉的有些佝偻。
  
  作为男配,原书中并没有给他很多的篇幅,只是在若干年后提起他成了红旗公社的名人,并且给这卫星村的每户人家都盖了一栋别墅,免费分给村民们人住。
  
  那时候的李玉凤已经被刘振华净身出户,但因为私奔的事情和家里人闹翻了,她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城市里流浪。
  
  直到最后……衣衫褴褛的被冻死在天桥下,当时这件事情上了N市的新闻,身为首富的赵国栋知道之后,支付了李玉凤最后的丧葬费用。
  
  那一段是小说中最残酷的地方,作为可怜的女炮灰,李玉凤完成了她在一本书中存在的使命。
  
  “赵国栋,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又追问了一句,她可不想和原书中的李玉凤,将来那样潦倒的死去。现在少得罪一个富豪,将来没准还能分上一套别墅呢!
  
  那人忽然停下了脚步,把肩头的担子卸了下来,身子一下子拔高了好多。
  
  李玉凤目光希翼的看着眼前的人,正打算好好上去跟他解释几句,没想到还没等她迈开步子,前面的人忽然就换了一个肩膀,挑起担子继续走了,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她……
  
  李玉凤有些想骂娘……眼前的赵国栋连个低配版的王大拿都还不是呢……就一股子里叼炸天的样子,谁给他的自信。
  
  ……
  
  赵国栋把玉米地的水浇上了,担着两只空水桶回家,看见亲爹赵满仓正蹲在堂屋的门口,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李国基已经走了,自他踏进自家看口,赵国栋就知道他是来退亲的。
  
  这婚事成不了,赵国栋一早就知道了。他原本是想打发他爹抽空把这门亲事给退了,别让李家难做,可他那实心思的老爹偏就不信这个邪,让他去退亲,他却去提亲,结果闹得人家李玉凤都跳河了。
  
  如今两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赵国栋咣咣当当的把木桶堆在墙角,扛起锄头要往自留田去,被赵满仓给喊住了。
  
  “李家来退亲了,这事儿……”
  
  赵满仓觉得有些对不住赵国栋,要不是家庭成分不好,他还能多上年两年学,如今因为这个,他连高中都没得念成。想当初赵国栋上学的时候,那成绩可是全公社第一。现在学没得上,亲事也黄了,家里穷得只剩下一个老爹一个奶奶外家一个十二三岁的弟弟。
  
  别说李玉凤不愿意,这条件搁全红旗公社,能愿意嫁过来的,估计也没几个。也就赵国栋模样长的好,别人瞧他俊,还能多看他两眼了。
  
  “就这么着吧。”赵国栋面无表情的嘟囔了一句,对他爹道:“借来的五十斤肉票还了吧。”
  
  赵家现在穷的只剩下四面墙,那些肉票都是赵满仓借的,为了给赵国栋娶上媳妇,他也算是豁出了这张老脸了,可谁知道最后却弄成这副样子。
  
  ……
  
  被赵国栋甩了个冷脸,李玉凤有些百无聊赖的往家走。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绝对不含PM2.5,青山绿水、白云悠悠,是她曾经梦想过的世外桃源,可一旦真的来了这里,才知道世外桃源这种东西,还是存在于梦想中比较好。
  
  原书中唯一一条大腿现在也被得罪了,虽然按照原来的剧情,赵国栋似乎没有因此对老李家的人有成见,每家一套的别墅照旧有,可对于李玉凤来说,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也想要别墅啊!虽然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拖拉机的声音,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在喊:“玉凤,你怎么一个人在外头?”
  
  李玉凤转身,皱着眉心想了片刻,按照原书中的描述,这人应该是自己的三哥李三虎,卫星生产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手扶拖拉机的人。
  
  他的拖拉机上还坐着几个人,其中两个就是他一起进城的刘振华和柳依依。
  
  刘振华一眼就看见了李玉凤,那瞬间眼神似乎都闪烁了一下。拖拉机开到李玉凤的身边,李三虎伸出手道:“上来。”
  
  李玉凤借着劲儿坐到了拖拉机上,长长的秀发被风一吹,便扫到了坐在后面的刘振华脸上。
  
  发丝上还有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刘振华怔忪了片刻,身子往后退了退,躲开李玉凤的长发,却不小心挤到了坐在他后面的柳依依。
  
  柳依依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手里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被刘振华挤了一下之后,稍稍抬起头来,将吹落的一缕发丝挽到了自己的耳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看着她手上的书。
  
  “你看什么,这么入神?”刘振华果然被她这样静若处子的样子给吸引到了,有些好奇的问她。
  
  “《牛虻》。”柳依依的轻声的回答,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
  
  李玉凤本来是没在意的,忽然听见他们聊起了小说中的台词,便饶有兴趣的继续听下去。在此之前,刘振华其实对李玉凤还是有些感情的,但就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发现他和李玉凤之间少了太多的共同语言。
  
  况且原书中之后的剧情就是他得知李玉凤为了和赵家退亲,做出了投河的举动,这让刘振华感到非常的震惊。
  
  但是因为李家在卫星生产大队的地位,李国基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所以……他一如既往的对李玉凤言听计从。
  
  “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那一本吗?”刘振华和柳依依攀谈了起来,滔滔不绝道:“我记得这是保尔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过,现在已经快记不得里面的内容了。”
  
  “是的,我也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才把这本书借来看的,你想再重温一遍吗?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柳依依抬起头来,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乱,胡乱的飘飞了起来,她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温柔。
  
  “能借给我看看吗?那个什么《牛虻》?”李玉凤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后本来的平静,几个一起坐在后面的知青早就知道李玉凤和刘振华的关系,冲着柳依依使了使眼色,小声道:“小心李大小姐吃醋。”
  
  李玉凤上头有四个哥哥,父亲又是卫星村的生产队长,俨然是这小村旮旯里的大小姐,平日里别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只有她做最清闲的事情,拿最多的公分。
  
  但大家谁也不敢去揭这个短,因为李玉凤长得漂亮,就算明知道自己没希望,能和这样好看的姑娘处好关系,也是一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刘振华脸上迅速染上了绯色,抬起头看了李玉凤一眼,他觉得李玉凤今天有些不一样,平常她看见自己都是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模样,可今天她的神色看上去,却又平静又自信,有一种革命进步青年的感觉。
  
  “你要是想看,我买一本新的给你。”刘振华的眼神迅速的扫过坐在一旁的柳依依,看着李玉凤道。
   正文 第 3 章   刘振华一开始并不喜欢柳依依。
  
  他们都是从N市来的知青, 彼此知根知底。柳依依家是单亲, 她又是家中长姐, 因为家庭成分是资本家, 所以高中毕业后国家一直没有分配工作。
  
  为了避免在家坐吃山空, 柳依依选择了下乡, 成为一名光荣的知青。
  
  一向思想进步的刘振华怎么可能看上资本家的女儿呢?所以他对柳依依一直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他们充其量就是一起下乡的同乡, 就算有相同的经历,但注定不可能有相同的结局。
  
  但是……作为原小说的女主,柳依依身上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 她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女神,让红旗公社卫星大队的未婚男青年们知道,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女人。
  
  人淡如菊, 说的大概就是柳依依这样的女子, 更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
  
  可即便如此,在那个贫穷的年代, 并不是光靠脸就能吃饭的, 尽管她长的柔弱, 可作为下乡的劳动者, 都必须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在李国基这个生产大队长的眼里, 只有自己的闺女才是可人疼的, 别人对于他来说,那都是劳动力,对于柳依依这样的劳动力, 他还有些看不上眼, 认为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
  
  所以柳依依在卫星生产大队的日子并不好过,她受尽了苦头,但是脸上却始终保持这恬淡平静的笑容,能在这样一个少有的闲暇的午后,在摇晃的拖拉机上,翻看一本属于革命青年的进步书籍。
  
  光这淡然装逼的气质,就能甩原著中的李玉凤几条街了。这不……李玉凤的三哥李三虎就是她众多粉丝中的一人。
  
  “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五妹说要看书了?柳同志,这到底是什么好书,也借我给看看?”
  
  柳依依对待每一个人都像是一股和煦的春风,她不但不嫌弃农村人的粗犷,反而经常和他们态度谦和的说话,只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个人躺在知青宿舍的小床上,才会委屈到伤心落泪,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从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婉然就是跌落人间的仙子,竟然要在这么一群五大三粗的无知男人面前陪笑。
  
  可要是不这样,那些繁重的农活就会落在自己纤细的肩头上,将她白嫩的掌心摸出水泡来。农村远比她想象中可怕,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是一本外国名著。”高贵的仙女开口,脸上似乎还沉醉在书本的剧情中,她抬起头看了一眼李玉凤,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实在不明白,像李玉凤这样空有外表,内心却极度肤浅的乡下姑娘,是怎么得到刘振华的倾心的。
  
  毕竟刘振华红是整个旗公社知青队伍中最优秀的同志。
  
  “玉凤想看的话,我借给她好了,这本书世面上不多,只怕不容易买到。”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因为李玉凤想看,就特意要买一本新的,从小到大也没有什么男人这样宠过自己,柳依依把书本合上,递给了坐在她身边的刘振华,脸上带着一丝无害的微笑。
  
  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着一种含蓄的美,跟李玉凤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完全不是一种概念。刘振华觉得心口一震,但还是接过她的书道:“谢谢。”
  
  李玉凤看在眼底,两个人的劲头都挺足的呀,这种看似疏离实则暧昧的样子还挺撩人的,柳依依是城里来的妖精,原文中的李玉凤压根就不是她的对手。
  
  “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呗,你现在巴巴的给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蛮不讲理抢着要呢,我没那么着急,你大可以慢慢看,看完了再借我。”
  
  李玉凤瞅了一眼柳依依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的开口,她可不是原文中的李玉凤,除了刁蛮任性,遇上柳依依这样的人半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在她的对比下,成了地上的泥泞,让刘振华糟蹋的连尊严都没了。
  
  柳依依的脸色果然有些发白,她抬起头看了刘振华一眼,满脸的委屈,嘴唇抿得发白,以前遇上这样的情况,李玉凤总是高高兴兴的把东西拿走了,制造出她蛮不讲理的假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说出这么一番“冤枉”她的话。
  
  “你想看嘛,我可以以后再看……”柳依依神色尴尬。
  
  李玉凤坐在前头的驾驶位边上,转头看着车后的几个人,一脸不屑道:“那就等你看完了再借我好了,我的名声已经够差了,再搭上一个欺负柳知青你的罪名来,我可消受不起了。”
  
  坐在车后座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了起来,之前他们确实经常听说李玉凤欺负柳依依的事情,但从来都没有亲眼看见过,如今瞧见了这么一出好戏,大家也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分明就是柳依依欺负人家玉凤单纯,总是做一些让别人误会的事情,李玉凤年纪还小,哪里知道这些弯弯绕,被欺负了也不懂反击。
  
  红色封面的《牛虻》就躺在刘振华的掌心,此时却有些像烫手的山芋,他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好几回,他每次都觉得李玉凤不对,认为她这样做实在缺乏教养和素质,让他对农村人的印象很难改观,但现在却明白,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柳依依也是功不可没的。
  
  “你先看吧,看完了再借给玉凤。”他把书递还给柳依依,却没有再看她一眼,平常看见她那楚楚可怜的眼神,他心里总有一些动容,但今天却觉得有些厌烦。
  
  柔弱可欺的女子,总是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明知道她家庭成分不好,他刻意的跟她保持着距离,却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吸引。从今天开始,他要控制自己的这种心理。
  
  拖拉机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里是大队的晒谷场,边上建了两排的平房,第一排是大队的仓库和大队委员会,第二排是知青宿舍。
  
  李家离这边不远,但因为路窄,拖拉机开不进去,所以就停在了晒谷场上。
  
  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晒谷场上立着的高音喇叭里播起了全县的广播,女播音员的声音嘹亮而高亢,显出勃勃斗志:
  
  县气象局报告,从明天起,广安县全县进入梅雨季节,请各单位加快抢收粮食,鼓足干劲,保证质量,确保夏收任务顺利完成。
  
  此时炊烟袅袅,女播音员的声音随着风传出去,传进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众人听了这样的广播,仿佛一下子就打了鸡血一样,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一个个从屋子里走到门口,摩拳擦掌的看着有些漆黑的天色,晚上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等李玉凤回家的时候,陈招娣已经做好了全家的饭菜。
  
  李国基黑着一张脸,面前的瓷碗里倒了小半碗的高粱酒,他酒量很好,但因为晚上要抢收,所以不敢多喝。
  
  李国基看见李玉凤回来瞬间就瞪大了眼睛,眼看着张口就要教训起来,被陈招娣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气呼呼的端起碗灌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
  
  这闺女算是被陈招娣给宠坏了。陈招娣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到三十来岁又怀上一胎,赤脚医生说是双胞胎,结果先出来的那个还是小子,全家人都做好准备迎接第五个男娃了,谁知道竟生出一个女宝宝来,一家人简直乐开了花了!
  
  李国基从赵家这一路上回来,都已经觉得自己这张脸快丢尽了,幸好是农忙,大家伙都在田里上工,没多少人看见李玉凤投河,不然的话,这闲话只怕已经传出了卫星大队了。
  
  可饶是这样,李玉凤投河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还是被人知道了。
  
  “坐下吃饭,晚上还要上工。”李国基没好气道。
  
  “晚上玉凤就别出去上工了,让她在家歇着。”这样的农忙干一晚上,是能赚满十工分的,但李家不缺李玉凤这一项,陈招娣自然不舍得李玉凤熬夜抢收。
  
  “谁也别想歇着,现在是夏收的关键时刻,我李国基的女儿也不能例外!”李国基心里还有气,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分,过了片刻才顿了一下,继续道:“就让玉凤去晒谷场守着,给大家看好仓库的大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李玉凤的二嫂王爱华听了差点儿一口喷出来,这算哪门子的活?晒谷场那边有大队委员会的办公室,里面有床有铺盖,开着门睡觉这样的好事儿她可从来没轮到过。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因为整个生产大队最清闲的活,永远是李玉凤的,听说她大嫂怀娃的时候享受过一阵子,但李家有门路,找关系让进了公社的供销社做营业员,现在连农活都不用干了。
  
  王爱华当初嫁到李家来,就是看准了李家的门路,可谁知道她嫁过来之后,还是苦哈哈的要下地干活。
  
  李玉凤很痛快的就答应了,毕竟她是从来没有捏过镰刀的人,这要是一刀子下去,没割到麦子,把自己的腿脚给割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高高兴兴的吃了晚饭,跟着李国基一起去了晒谷场集合。
   正文 第 4 章   卫星大队有好几个生产小队, 李家所在的是第八小队, 总共有三十几户人家, 男性壮劳力七八十个, 女性也有五六十人。
  
  现在黑压压一片的站在晒谷场上, 看上去颇有气势。
  
  李国基正在向群众做夏收动员工作, 众人举着镰刀高呼农忙口号:鼓足干劲, 保证质量,一颗不少,一粒不丢!
  
  李玉凤站在人群的最后几排, 和几个知青在一起,看见大家都举手高喊口号,有些窘迫的四下里扫了一眼, 学着他们的样子也举起手来。
  
  她转过头, 看见刘振华就站在自己身后,柳依依则站得比较远, 一脸肃然奋进的表情, 可李玉凤知道, 她是厌恶极了这样愚昧的形式主义作风, 积极的表现只是给别人看的。
  
  毕竟……红旗公社每年都会向县里推荐一个积极上进的知青名单, 送去工农兵大学接受再教育。从很大程度上, 刘振华对李玉凤这样鞍前马后的,也是和这个名额有关。
  
  “好了,没有镰刀的社员去库房领镰刀, 有镰刀的社员现在就出发!”李国基交代了一句, 燃烧的火把将他幽黑的脸映衬的通红,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水落下来。
  
  李玉凤的任务就是看守仓库,外加登记好前来生产队借镰刀的社员名单。
  
  因为前几年大炼钢,导致很多社员家农具稀缺,所以每到农忙,生产队总要事先去公社的农机站借一些农具来使用。
  
  李玉凤的大哥就在农机站工作,他们生产队一早就已经借好了农具。
  
  知青们没有自己的农具,所有的农具都是在大队领用的。李玉凤才坐下来,就看见柳依依和刘振华都排在了队伍的中间,正是一前一后的位置,她抬了抬眼皮,忽然看见赵国栋也过来了,就拍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工作手册上面已经填写好了知青的名字,只要在借出那一栏上打勾,就可以把农具借给他们了。
  
  放在墙角的镰刀磨的闪亮,刀刃上隐隐还有冷冽的光芒。
  
  几个知青一边排队一边窃窃私语,他们在议论白天李玉凤投河的事情。犄角旮旯大的地方,就算没有微博和朋友圈,这样的八卦传播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听说铁蛋和玉凤的搞不成对象了?”
  
  “咋还能搞成?看铁蛋那样,能配上玉凤吗?”人群中不时有人往队伍后面看一眼,赵国栋低着头,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
  
  “领了镰刀就快走,再啰嗦小心我爹扣你工分。”李玉凤才受不了这些人的唠叨,皱着眉心开口,她替原身子不值,更替自己不值,投河这种事情,真是够丢人的,只怕她还要当好一阵子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偏刘振华却还凑了上来,他看见李玉凤没好气,以为她恼羞成怒了,安慰道:“你以后可千万别干这种傻事,这世上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他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落在站在他后排的柳依依的耳中,感到特别的贴心。
  
  这样一个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人,却偏喜欢一个村姑……柳依依心里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谁跟你过不去坎了,你也别再啰嗦了!”李玉凤瞪了刘振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当自己情圣呢……就这情商,也不知道原身看上了他哪一点。
  
  “好好好,我不提……”刘振华却一点儿没为这事生气,反而觉得今天的李玉凤特别的与众不同,落在他眼里,满满都是可爱,他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之前因为听说过李玉凤和赵国栋有过娃娃亲,他总是刻意的保留自己对她的感情,但从今以后,绑在李玉凤身上的封建包办婚姻的枷锁已经解除了,他可以大胆的追求她了。
  
  李玉凤没有再理刘振华,在工作手册上打了一个勾,抬头看见柳依依站在了跟前。
  
  平心而论,对于经历过这个年代苦难的人,李玉凤心里一直是抱有同情心的,尤其是这些下乡的女同志,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确实比较辛苦。但……一想起原身在书中的遭遇,她对柳依依的同情心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登记好了,自己领吧。”
  
  李玉凤对柳依依的态度很冷淡,可落在排在后排的几个知青眼里,却只当她还在为下午的事情生气。的确该生气,摆出那副做派想糊弄谁呢,他们又不是眼瞎,平常对她这么照顾,没想到心思那么坏,难怪刘振华情愿喜欢李玉凤,也不喜欢她。
  
  柳依依觉得很委屈,平常这样彻夜抢收,女同志是可以得到照顾的,但今天却没有人让她留下来。她领了镰刀站在晒谷场的边上,看上去形单只影。
  
  知青们很快就领到了镰刀,大家伙成群结队的去地里干活,在没有机械化之前,所有的农活都依靠人力,这场夏粮抢收还要持续好几天。
  
  李玉凤抬起头,看见赵国栋已经到了自己跟前。
  
  赵家成分不好,资本主义尾巴被割的很干净,但即便如此,赵国栋的父亲还生生凑了五十斤的肉票,只想为自己的儿子讨上一个媳妇。
  
  就算李玉凤不知道将来赵国栋能有大出息,可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推断出她要是嫁去了赵家,肯定也不会受太多的苦。但原书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玉凤却完全看不到这些,一心沉浸在刘振华为她编织的华丽梦想中。
  
  李玉凤在工作手册上翻了翻,并没有看见赵国栋的名字,按说社员来借农具都是有登记的,这让她觉得有些疑惑,抬起头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国栋一直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听见李玉凤问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身边后来的社员却已经替他回答道:“赵铁蛋。”
  
  他的脸一下子绷得很紧,脸上的肌肉似乎都有些抽搐,表情中隐隐有些怒意,但更多的是满满的尴尬。
  
  李玉凤这时候才有机会认真的看他,男人个头很高,总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在这样的年代能有这个身高,足以鹤立鸡群。但他一直低着头,形象上就打折了几分。
  
  这样的年代,他这种成分的社员,都是要夹着尾巴做人的。
  
  “我问你大名呢!”李玉凤却全然没有听后面人的回话,继续一本正经的问他,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赵国栋的名字,不知道之前的人写在了哪里,“这工作手册上找不到,我帮你重新登记一下。”
  
  李玉凤等着他回答,就算成分不好,人也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再说过不了几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就会刮遍神州大地,这些老派的东西很快就会被淘汰。
  
  那些取笑他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几十年后自己会住着他建造的别墅,欢欢喜喜的安度晚年。
  
  “这里。”
  
  赵国栋没有说话,粗糙的手指却往桌上的工作手册上指了指,脸上毫无表情。李玉凤有些茫然的凑过去,看见那一栏上只写了一个“赵”字,后面画了一个圆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就着昏黄的白炽灯思索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那画的是一颗蛋,特意涂黑了,那不就是“铁蛋”了?
  
  李玉凤花了好大的劲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拿起笔把那“铁蛋”涂掉了,在后面写上了赵国栋的大名。
  
  “行了,帮你登记好了,去领农具吧。”她抬起头看着他,昏暗的白炽灯下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颌。
  
  国栋国栋,多好的名字,国家的栋梁。
  
  赵国栋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但随即又幽暗了下来,他没有耽误时间,飞快的从墙角找了一把铮亮的镰刀,用脖子上挂着的破烂毛巾布擦了擦,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这一批的镰刀磨得很好,挥起来肯定特别爽快,干活的时候听着这有节奏的咔嚓声,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让他忘记了一整天的疲劳。
  
  李玉凤正好抬起头,就看见他这动作,嘴角不由的勾了起来。就割个麦子,还要比划两下,真是有意思。
  
  “玉凤,那咱走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留心着点。”刘振华看着李玉凤,心里有些担忧,他记得李玉凤是一个很胆小的人,现在他们都要下麦田收割,只有李玉凤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晒谷场,他有些不放心,“要不,让柳同志留下来陪着你,你们两个女同志在一起,比较安全。”
  
  他其实是很想自己留下来陪着李玉凤的,可这显然不可能,综合考虑之后,就觉得让柳依依留下来比较靠谱,一来可以彰显他关心女同志的美德、二来李玉凤一个人也不会太害怕了。
  
  原书中的李玉凤欣然同意,这同时也让柳依依对刘振华更生出了几分情愫,觉得刘振华在帮助她。在这样艰苦的年代,这种看似寻常的帮助,却像雪中送炭一样难得。
  
  但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从前的李玉凤了,即便知道刘振华目前对柳依依还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想柳依依间接性占了这便宜。
   正文 第 5 章   “我也想跟着你们一起去地里干农活, 夏收是劳动人民的一次战斗, 我想参加到战斗中!”
  
  李玉凤一身正气的开口, 她站起来, 看着即将出发的三五成群的社员和知青, 继续道:“让马同志留下来帮我看晒谷场吧, 我要加入到你们的战斗中。”
  
  李玉凤口中的马同志叫马秀珍, 也是城里来的知青,后来成为了她的三嫂,这三嫂人却很好, 在知青回城的大潮中,多少人舍下自己的另一半离开农村,但她却放弃了城市的户口, 一心扎根在这里。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 马秀珍这几天正处在生理期,因为连日的劳作, 晕倒在了麦田中, 而柳依依作为和她同住的知青, 顺理成章的担负起了照顾她的重任, 逃过了好几天的抢收劳作。
  
  马秀珍一向知道李玉凤是不下地的, 对于她这样的提议, 她觉得很不能理解。但这两天她在生理期,身体实在很虚弱,可李大队长最不喜欢女同志以这个理由向他请假, 之前每次请假总要看他脸色, 况且现在又是农忙,她要还请假,影响也不好。
  
  但她实在很需要休息。
  
  “这样……不太好吧……”她心里很忐忑,不敢马上答应下来,可知道她身体状况的人便开口道:“你就在这里歇着吧。”
  
  “秀珍姐你就歇着吧!”李玉凤已经接过了她手里的镰刀,她有些怕这东西,总觉得会磕着碰着,拿在手里也小心翼翼的。
  
  “那我可真歇着了?”虽然不好意思,但身体状况在这里,马秀珍也没有坚持,送他们离开晒谷场。
  
  柳依依对于马秀珍能留下来休息感到万分羡慕,可她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只能表现出她一向关心她们的美德,脸上带着微笑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回来。”可她实在连走路的精神都没有,慢吞吞的走在队伍的最后边。
  
  刘振华悄摸摸的就走到了李玉凤的身边,小声问她:“你想去哪一块地?要不我们去山脚下那块?”
  
  山脚下有一块才垦出来的荒地,今年也种上了麦子,但收成不好,可这样的地收割起来却很容易,因为长的稀疏,割起来很不费事,要是李玉凤不去,他还真不敢自己提出来去那里。但现在李玉凤在,他就乐得可以清闲一些了。
  
  “我今天不想跟你一起劳动。”李玉凤躲开了凑上来的刘振华,快速往前走了几步,赵国栋就在前面,但他人高马大的,步子也特别大,这会儿已经拉开了好长一段距离,看样子是要去收成最好的那块地里。
  
  “赵国栋,你能跟我一起去山脚下那块地吗?我不认识路!”她走到赵国栋的身边,一伸手拉住他一截袖子,却只听吃啦一声,原本洗得发白的袖口忽然开裂,露出好大一个口子……
  
  虽然是五月份,晚上还挺凉快的,穿短袖有点冷。
  
  赵国栋的步子顿了顿,黝黑的眉心皱起来,看着拽住自己一截破袖子的那只莹白纤细的小手。
  
  她打出生就没做过农活,镰刀都不会拿,这样刀刃对着外口,很容易刮伤别人。
  
  但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婚约了,想到这里,赵国栋忽然感到很轻松,他从前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李玉凤,现在两人彻底散了,他也就没任何压力了。
  
  “我不是故意的……”被赵国栋这样不冷不热的睨了一眼,李玉凤的手触电一样的松开,衣服都洗烂了,扯一下就破了,烂成这样肯定是缝补不起来了,“要不然你把衣服脱了,我回头把它改成短袖?”
  
  赵家没有当家的女人,这些针线活只怕没人做。
  
  “不用了。”赵国栋终于开口了,他心里也不明白李玉凤要做什么,婚都退了,还缠着自己有啥意思?
  
  他一早上就听说了……是她自己投河了,李国基才去他们家退婚的,也难怪刚才刘振华要对她说那番话,这个女人真是傻。
  
  赵国栋低着头默默的走,想着要是李玉凤真的因为今天的事情丢了性命,他心里到底还是会内疚的。自己没本事,人家不想跟着他这没啥错,他一早就让他爹去退亲了,没想到他爹却自作主张去提亲了。
  
  李玉凤还跟在赵国栋的身后,他这样不说话的样子看上去还有些让人害怕,就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咆哮一声,让人吓破胆的那种。
  
  但她很快就停下了脚步,因为赵国栋也停了下来,站在一望无际的麦浪跟前。
  
  深蓝色的天际肃穆悠远,一轮上弦月挂在天边,四周吹来静谧的晚风,让人心底陡然升起一丝平静。
  
  可这种平静没有持续一秒钟,就被群众们热火朝天的干劲给打破了。丈量好的田地上插了小旗子,收割完一片就拔一面小旗子,第二天拿去计算工分。
  
  赵国栋已经弯腰开始割麦子了,颀长的身体弯成弧形,也不知道多年以后成为富豪的他,回想起这段岁月会有怎样的感慨,但现在……整齐划一的收割声听上去特别的舒服。
  
  李玉凤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镰刀,有些后悔她刚才做出的决定,比起割麦子,还是看仓库比较适合她。
  
  她在赵国栋的身边弯下腰,努力学习他的一举一动,可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镰刀的挥舞间,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来,被码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干净利落。
  
  优秀的人……就算当农民也比一般人有悟性很多。
  
  镰刀的木把手被磨得很光滑,上面连一点木屑都没有,可李玉凤握在手中,却感觉还是万般的不对劲,她不知道她这一刀子挥下去,到底割下来的是麦子,还是她的手指……
  
  但赵国栋已经割了一大片了,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朦胧的月光下,她好像看见了他顺着脸颊落下的大滴大滴的汗珠。
  
  那被自己撕坏的袖子被他捋到了肩膀上,露出紧实有力的手臂肌肉,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李玉凤受他的感染,觉得自己不能太落后了,决定耐下性子,学习一下镰刀的使用方法。
  
  她伸手揽住几棵麦穗,用力的割下去,可那麦穗梗却依旧纹丝不动。
  
  “哎哟……”一个用力过猛,虽然李玉凤已经收住了力气,但出于惯性,刀刃还是划到了她的小腿上,李玉凤一个踉跄,跌坐在了麦田里。
  
  永远不要小看农民,劳动也是一项很富有技术含量的活。
  
  幸好她因为怕蚊虫叮咬,穿了一条很厚的裤子,但即便如此,小腿上还是被镰刀刮破了一层皮,鲜血流了下来。
  
  赵国栋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麦浪挡住了李玉凤的身子,他心里一紧,急忙跑了过去。
  
  丢在一旁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迹,李玉凤看见赵国栋跑了过来,一双好看的杏眼顿时就滚下泪来。虽然装可怜什么的是柳依依的特长,但她偶尔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况且她现在是真可怜,腿都划破了,还流血了。
  
  赵国栋的眉心顿时皱了起来,他就知道她不会做农活,不知道跟过来做什么,现在割到自己腿了。
  
  李玉凤用手按住伤口,鲜血从她的指缝中落下来,看着还怪吓人的。
  
  赵国栋二话不说,拉开她的手,卷起她的裤管翻上去。纤细的脚踝看上去特别的诱人,现在染了鲜血,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在他年少时,得知自己和李玉凤有婚约的时候,他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做卫星大队最幸福的女人。可后来的现实让他明白,这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赵国栋索性把被李玉凤撕坏的袖子扯了下来,她的脚踝纤细,还没自己手臂粗,一下子就绑住了伤口。
  
  “把手摊开。”那人不由分说的吩咐了一句,李玉凤有些不明所以的摊开手,就看见他打开了军用水壶的盖子,里面的凉白开倒出来,冲洗着李玉凤掌心的鲜血。
  
  她原本就没打算下地,所以连水壶也没有带。可他用水给她洗手了,一会儿他要是口渴了,那要喝什么呢?
  
  “行了够了……”李玉凤也顾不得脏,把手缩了回去,可她今天连块手帕也没带,面纸就更不用说了,这年代没有。她有些尴尬的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想借着风把手心吹干,没想到那人哗啦一下把外罩脱了下来,丢到李玉凤的手里。
  
  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汗衫背心,洗得发黄,下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
  
  “坐着别动。”赵国栋冲她说了一句,扛着镰刀上了田埂,这时候大家都在抢收,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在意这片田里的光景。
  
  赵国栋跳到水渠里面东看看,西找找,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一株止血草,他一蹬腿跳上田埂,想把止血草放嘴里嚼一嚼,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它嚼烂了敷上,很快就好了。”新鲜的药草还有着淡淡的香气,赵国栋把东西丢下,头也不回的又跑去割麦子了,刚才比他割得慢的都赶上他前头去了,他要把时间抢回来,早点收工。
   正文 第 6 章   李玉凤手里捏着一株草药, 表情有些茫然的看着前面弯腰劳作的人, 她还不能适应这种无污染的新鲜草药制作方法, 有些犹豫的把他口中所谓的止血草放在了一旁的田埂上。
  
  赵国栋割麦子的速度很快, 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前面的另一个社员, 他偶尔停下动作, 双手叉腰站起来休息一会儿, 李玉凤看不见他起伏的胸口,但能感觉到他深呼吸时候微微发颤的后背,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 在汗水的滋养下偾起。
  
  他很快就割完了一垄麦子,步伐悠闲的走回来,铮亮的镰刀在他手里很听话。他低头看了一眼还坐在田埂上的李玉凤, 微微皱了皱眉心, 刚才给她的止血草动都没动,还在一旁的田埂上搁着。
  
  赵国栋忽然有些生气, 她要还是自己对象, 他一准得好好教训她。他低头扫了眼李玉凤的脚踝, 见伤口那里已经不渗血了, 便没理她, 弯下腰打算开始收割李玉凤刚才动过的那一垄麦子。
  
  镰刀挥舞起来, 大片的麦穗倒下,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褴褛的汗衫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 能拧出水来。
  
  李玉凤听着他粗重的喘息, 想问问他要不要休息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耽误人家赚工分,似乎不太好。
  
  “喂……喂……”她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赵国栋以后看见自己就跟仇人一样黑着脸,这样总不是办法,亲事不成仁义在嘛……
  
  “那……我要是告诉你,我今天不是故意去投河的,你信不信?”李玉凤皱了皱眉心,心里为这个原身子不值,为了那个刘振华白搭上一条性命,可她又觉得这样也好,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原身将来要经历的那些遭遇,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赵国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呢?”李玉凤有些着急,带着这样的名声过下去,她和赵国栋两个人在这卫星大队都没脸面。
  
  四周是麦浪带来的凉风,但要是李玉凤再细心一些,她就能感觉到赵国栋割麦子的频率很明显比刚才放慢了许多。可那人终究没有回应她,他只是低着头,使着蛮力把那些在田地里疯长了好几个月的麦子齐根割下来。看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刀口,心里的火气似乎也跟着发泄了出来。
  
  自己没用,怪不得女人看不上他。李玉凤是真投河还是假投河,他心里真的没那么介意。可他就是忍不住担心,万一她把自己给作没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可李玉凤却对赵国栋的这个态度很不满意,这分明还是一副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的表现。看着他手中割麦子的动作,莫名就感觉自己就是他手里的麦穗,要是惹得他一个不顺心,咔嚓一声,就能被他给拦腰割断了。
  
  这种想法让李玉凤结结实实的打了一个寒颤,想好了一肚子的话也吓没了,看着赵国栋这报复性的割麦子动作,她撇了撇嘴,小声道:“你累不?要不要坐下歇会儿?”
  
  赵国栋还是没有理她,手里的麦子还是一排排倒下,脸上的汗珠顺着额头、眼角一直滑落到下颚,滴到脚下的肥沃的土壤中。
  
  “你停下来喝点水吧?”这样高负荷的劳动很损耗体力,李玉凤四下里望了一眼,已经有社员陆陆续续的开始往家里去了,明天赶早他们还要起来收割,要不然在下午毒辣的太阳下劳作,很容易中暑的。
  
  “你别这样啦,□□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玉凤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赵国栋已经站直了身体,他打开军用水壶,仰头灌了几口凉白开,布满汗水的脖颈拉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让李玉凤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她居然在一个农民的身上,看出了男神的气质……虽然这种感觉很迷,但是……这种浓厚的男性荷尔蒙让李玉凤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马上要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赵国栋盖好了壶盖,看了看天色道。但他自己却继续弯腰收割了起来,他还有一丈就又可以割好一垄麦子了,足可以换上一个工分。
  
  “我等你。”李玉凤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夜越来越深,气温骤降,她把赵国栋破烂的褂子披在身上,看着男人继续在麦地里挥汗如雨。
  
  忽然间觉得脸颊上冰凉凉的,李玉凤抬起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惊呼道:“赵国栋,下雨啦!”
  
  梅雨季节的雨总是说来就来,田埂上很快就出现了社员们一路小跑飞奔回家的身影,李玉凤站起来,等着赵国栋过来,她还要把衣服还给他。
  
  但那人还在割下最后一排的麦子。
  
  赵国栋做完了这一切,才回到田埂上,看见李玉凤双手举着自己的破烂褂子,缩着脖子在那里等他。
  
  她的两条大辫子挂在腰间,看见自己过去高兴的招手道:“你快点啊,雨越下越大了!”
  
  “你怎么还没走?”赵国栋有点懵,他那破褂子压根不挡雨,李玉凤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贴在额头上,漂亮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把衣服还你。”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漆黑的雨夜什么都看不见,李玉凤虚着眼睛,一脚踩进一个水坑里。
  
  “哎哟……”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走田埂,两条细腿压根就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旁的麦田里。
  
  赵国栋就这么看着李玉凤在自己跟前一歪,小身板一下子就滚到了地里,他连伸手都还没来得及,就听见她带着哭腔哎哟了一声。
  
  她平常就跟大队里的姑娘不一样,特别爱干净,只怕从小没在泥地里滚过,这回倒是都摊上了。
  
  “赵国栋,你好歹拉我一把?”李玉凤觉得自己忒倒霉了,她一抬头就看见赵国栋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看着自己,眼中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他被自己这样吼了一句,才伸出手把她从田埂下拉起来。
  
  脚踝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身上的衣服也都沾了泥,看上去狼狈极了,但他也不至于嫌弃她,从来都只有她嫌弃自己的份。
  
  赵国栋这么一想,索性弯下腰,一把就把李玉凤给背了起来。
  
  这雨越下越大,照她这么磨蹭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队里。
  
  忽然被男人背起来,李玉凤吓了一跳,她急忙就勾住了男人的脖子,两把镰刀往她手里一塞,男人开口道:“别乱动,抓稳了。”
  
  男人开始在狭窄的田埂上凌波微步一样的跑了起来,李玉凤一手握着镰刀,一手勾住他的脖子,脸颊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肩膀上。
  
  一起一伏之下,身体和下面那肌肉紧绷的人越来越亲密。
  
  赵国栋跑得很快,等一口气跑到村口的时候,才觉得后背又热又软,李玉凤胸口那两团在颠簸中鼓动着,贴着他的后背,让他感到血脉膨胀。
  
  女人的身子很轻盈,被掌心按住的腿窝都是软软的,带着潮湿空气的呼吸在耳边轻吐着,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
  
  汗水混着雨水从脸颊上滑落,透过朦胧的雨雾,他看见不远处的晒谷场上已经聚集着不少前去归还农具的社员和知青。
  
  “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
  
  还没走到晒谷场,赵国栋就把李玉凤给丢了下来。他从她手里拿过了潮湿的褂子,狠狠的擦了一把脸,看都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就算把她背回家也不打紧,可现在就不能这样了。
  
  抢收的大部队也陆续回队里了,李玉凤目送赵国栋飞快离去的背影,有一种他在落荒而逃的错觉。
  
  她跛着个脚慢慢的往仓库去,把镰刀归还生产队之后,就可以回家了。
  
  外面还下着雨,知青们排着队归还农具,刘振华看见李玉凤浑身湿透的回来,打着伞过来接她。
  
  “你怎么才回来?”李玉凤一向是很怕脏的,虽然是村里姑娘,却有些洁癖,现在弄的满脸雨水,身上衣服都沾了泥泞,实在让人觉得狼狈,可刘振华却觉得这样的她和平常很不一样,越发有着农村人的质朴,笑着掏出一块帕子递给她。
  
  李玉凤跛着脚往年走了一步,躲过刘振华的帕子,伸手抹了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嫌弃道:“你少这样,让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刘振华一愣,随即却笑了起来,心想这大概是女孩子独有的矜持,他打着伞跟在李玉凤的身后,忽然间听见身后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回来道:“快把药箱拿出来,柳同志在劳动中受伤了!”
   正文 第 7 章   作为原书的女主, 柳依依有着独特的女主光芒, 总能在适当的时刻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不……夏收才开始第一天, 她就适时的“受伤了”。李玉凤不得不感叹, 虽然她已经试图改变原书的发展, 让马秀珍不至于在明天的劳动中晕倒, 但柳依依还是能想到逃避劳动的办法。
  
  “哪里受伤了, 严重吗?”
  
  作为同乡,听说柳依依受伤了,刘振华还是很关切的上去询问。
  
  几个陪着柳依依一起回来的知青便开口道:“割破了手指, 流了不少血。”
  
  柳依依脸上却很平静,完全没有受伤后的害怕,淡淡道:“我没关系, 包扎一下, 明天还能参加劳动。”
  
  李玉凤让前面的知青帮着她还了镰刀,看见他们几个人进了生产队委员会办公室。有人拿了药箱过来给柳依依消毒伤口。
  
  李玉凤虽然不会割麦子, 但是刚才不小心刮伤那一下, 也足以让她领教到了镰刀的锋利, 要真是割麦子受伤的, 手指还不割掉了, 怎么可能只划破这么一道细细的口子呢?
  
  这分明就是柳依依自己划破的……
  
  但要是这样一道小口子就能让她躲过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 的确非常划算。
  
  “还好,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 松了一口气, “但以后手指上可能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绪才有些低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心里还是会有疙瘩,刚才下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轻了。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正文 第 8 章   李家四个兄弟, 大哥在公社的农机站工作;二哥二嫂就住家里, 就是李玉凤醒过来时看见的那两个;三哥还没娶媳妇, 按原书剧情他后来娶了马秀珍;四哥在县里上高中, 从今天开始放了农忙假, 也回了大队帮忙。
  
  李玉凤顺着窗户望出去, 就瞧见几个年轻人围在了一圈, 其中有个跟自己长得差不多的,就是跟她一起从娘胎出来的龙凤胎哥哥。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 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 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 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 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 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 托李玉凤的福, 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 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 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 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国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正文 第 9 章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 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 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 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 混着掌心的汗水, 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 还不到九点, 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 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 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 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 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 但赵家条件不好, 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 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 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 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 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 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正文 第 10 章   赵家栋眼疾手快, 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 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 见四周没人, 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 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 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 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 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 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 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 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 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 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 头发湿漉漉的, 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 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 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