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舟小子, 你考虑得怎么样?”
  “明阿姆仔细打听过了, 那户是个实诚人家, 家底殷实, 夫夫俩成亲十几年都没孩子, 他们还愿意五娃子和六娃子一起抱养, 也承诺会当成亲生的一样疼,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给你说,舟小子, 你是怎么想的?”
  
  “舟小子啊,以你家现在的情况,要养活五娃子和六娃子实在困难, 路哥儿还在炕上躺着呢, 而且你还那么小,你就算不为自己着想, 也总要为其他几个娃子着想。”
  “是啊是啊……”
  
  空旷的农家院大堂, 几个农汉围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 七嘴八舌的你说一句我说一句。
  少年任由长辈们语重心长的劝说, 没答话, 他右手抬起, 拳头虚握,伸出食指不停的揉着太阳穴。
  
  头疼!
  两种不同的记忆交织出现,一个是灯红酒绿五彩斑斓的现代生活, 一个是厚实古朴读书朗朗的古代生活, 如果不是忍耐力足够,叶君书此刻真想抱着脑袋崩溃呐喊。
  偏偏还有几个长辈喋喋不休的劝说他让他将其中一段记忆中最小的两个弟弟过继出去。
  
  “……这对五娃子和六娃子来说也是个好出路,舟小子,你才十二岁,自己还是个孩子,如何养得了那么多个弟弟?更何况你将来还要科考,明阿姆也是为你们好。”
  
  自称明阿姆的男子见他一直不说话,不由叹口气,心里有些不忍,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送走五娃子和六娃子,但是村里大多只能勉强维持温饱,要多养一两个孩子,实在难,哪怕想帮衬也帮衬不了多少。
  
  家里有壮丁的庄户都困难成这样,更别提舟小子家如今没了长辈。
  还待细细劝说,突然,一个约摸五六岁的孩童从里间跑出来,猛扑到少年大腿上,“大哥!不要把五弟六弟送走!”稚嫩的嘶哑的声音还带着哭腔和重重的鼻音。
  
  “哎呀!路哥儿你怎么出来了?这病还没好,得赶紧回去躺着。”明阿姆一拍大腿,说着就要把小孩抱回房里。
  孩童紧紧抱着少年的大腿,仰着头露出因生病而苍白削瘦的小脸,如星辰般明亮的大眼不停的流着泪,不停的喊着,“大哥……大哥……”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依赖愧疚不安等种种情绪。
  
  “大哥,不要把弟弟们送走!”
  一个更大一点的小子不知从何处冒出来,撞上叶君书的腿紧紧抱住,使得他一个踉跄差点失去平衡,还好及时稳住。
  随后一个三四岁的小娃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呆头呆脑的一拱一拱挤进来,也奶声奶气的不停喊道:“不送!不送!”
  
  “大哥,我保证以后每天只吃一点点,剩下的大半口粮都给五弟六弟,我们可以一起养活弟弟们的……好不好?”较高的小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也是,大哥……”
  “给弟弟!”
  “呜呜呜……大哥……”
  “呜哇哇……”
  一重奏两重奏三重大合奏,三个小萝卜头团团围着少年,张着嘴哇哇大哭。
  
  “这、这……”几个大人瞠目结舌,手忙脚乱的不停哄着。
  “唉哟!乖娃子,都别哭了啊,可心疼死明阿姆了!乖,不哭,不哭啊……”明阿姆连忙上前想抱抱最小的来哄。
  
  小孩扭扭身子不让抱,还边嚎边伸出小手拍打,“坏人,坏人!”
  场面一阵混乱。
  
  叶君书摸摸三个小萝卜头的脑袋,柔声道:“乖,都别哭了,大哥答应你们不将小五小六送走。”话刚落,雷声大的哭声顿时变小,最后只剩抽泣哽咽。
  
  “真的吗?”三张还挂着泪的小脸仰着头看他,黑溜溜的大眼满是信赖濡慕。
  
  叶君书的目光更柔,“要相信大哥才是。”然后才抬头看着一干长辈,苦笑道,“各位叔伯阿姆,你们也看见了,这事不行,不管怎样,小子在此先谢过你们的劳心。”
  
  眼前这情况事情也谈不下去,明阿姆只能道,“那我们先回去了,你注意点几个小的,刚哭过要用热毛巾敷敷,不要吃着风了。”
  
  “我晓得,谢谢明阿姆。”
  “路哥儿还发着烧呢,我等下去将宋大夫喊过来,给孩子们再瞧瞧。”
  “劳明阿姆费心了。”
  
  “舟小子你就是太客气了。”明阿姆拍拍叶君书的肩,果然读过书就是不一样,就是不知如今家里这个情况还能不能继续读书,听说先生都赞过舟小子会读书将来一定能科考的呢!
  明阿姆遗憾的想到,然后招呼几个大人离开。
  
  叶君书想跟着去送送,但是两条腿都被抱得紧紧的,腿上挂着三个小娃子,他动得很艰难。
  几个大人看到这情况都忍不住笑了,便让叶君书不用出来相送,他们自个儿出了院门关上走了。
  大堂转眼只剩一个少年三个小孩。
  
  叶君书弯腰将路哥儿抱起,然后对高一点的小子道,“小山,带勤哥儿进去。”
  “是,大哥。”小山咧嘴笑笑,抬起手用袖子抹了一把脸,放开叶君书,然后牵着四岁的勤哥儿的小手,亦步亦趋的跟在少年后面。
  叶君书将路哥儿抱进房里,放在床上将被子盖得紧紧的只露出个小脸儿。
  
  “大哥……”
  “大哥在呢!”掖掖被角,摸摸路哥儿冰凉的小脸蛋,叶君书皱眉,“好好休息,大哥马上就回来。”
  
  “嗯。”路哥儿看看叶君书,又瞅瞅个子小小的二哥和四弟,露出一个满足的笑。
  叶君书不放心的看几眼,才转身抱起勤哥儿,带着两小的往记忆中的厨房走去。
  
  土灶上的大锅里还热着水,叶君书拿起瓢舀了两勺到木盆,取出干净的手巾浸了温水,给勤哥儿和小山擦脸擦手。
  然后才洗净帕子换了水,捧着木盆回屋里。
  
  “小山,带勤哥儿去小五小六的房里。”小孩子抵抗力差,不能让他们接触还生着病的路哥儿太多,免得被传染。
  “是,大哥。”小山很是听话的带着勤哥儿进了隔壁房。
  
  叶君书进到屋里,路哥儿可能是听到动静,瞪着大大的眼睛看过来,“大哥……”
  “别动。”见路哥儿似乎想要起来,叶君书连忙低声道,然后放下木盆,浸湿手巾扭个半干,细细的帮他擦手擦脸擦脖子。
  
  “大哥,不要把五弟六弟送走好不好?”路哥儿吸吸鼻子,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可怜兮兮的祈求。
  
  “嗯,不送。”叶君书柔声回道。
  “真的?”
  “大哥什么时候骗过你了?”顿了顿,又道,“他们也是我的弟弟,我也舍不得。”不到万不得已,谁舍得送走自己家的孩子?
  “好了,安心睡吧。”拍拍被子,叶君书喂他喝了点温开水,哄睡路哥儿。
  
  路哥儿本就在生着病,瘦了一圈儿的小脸跟白纸似的,小嘴巴也苍白没血色,看得叶君书心都疼了,小小年纪就遭这么大的罪,他恨不得以身代之。
  
  等路哥儿睡熟了,叶君书才轻声出去,然后进了隔壁房间。
  房间里,小山带着勤哥儿在一边安静的玩着小木马,已经有些磨损,是他记忆中几年前父亲在外面买回来给小山的玩具。
  
  看到叶君书进来,小山连忙奔过去,“大哥!”
  叶君书摸摸他的脑门,然后接住摇摇晃晃扑过来的勤哥儿,一把抱起,进里屋去看炕上盖着小被子睡得小脸红红的两个不到周岁的小孩。
  睡得可真香,都不知道自己差点被抱养了。
  
  叶君书伸出食指,用指腹轻轻刮刮嫩滑的小脸,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怎么可能送人呢?
  不知道是不是被骚-扰到,小孩软软的小眉毛一皱,眼睛还没打开,就张嘴哇哇哭了起来,下一刻,双胞胎弟弟也跟着哭起来。
  
  “哦哦,乖,不哭哦……”叶君书一阵慌乱,连忙抱起弟弟,动作生疏轻拍哄到。
  “大哥,弟弟们是饿了。”小山哒哒跑出去捧着一大碗白色粘稠的糊糊进来。
  
  叶君书连忙在炕边坐好,拿着小小的木勺先自己试试温度,随后一口喂怀里这个,一口喂小山抱着的那个,直到小肚子鼓鼓的,才放下碗勺,一大碗糊糊刚好瓜分完毕。
  
  双胞胎吃饱睡足,精神十足的在两个哥哥怀里挥舞手脚,咿咿呀呀的露出无齿的笑。
  叶君书牵着两只小胖手,让小五站在他的大腿上蹬腿练劲,婴孩清脆无邪的笑声十分感染人,叶君书忍不住勾起唇角。
  
  小山年纪还小,不敢像他大哥那样让六弟玩,便将六弟放在炕上让他爬行,然后将勤哥儿也抱上炕,认真的看着六弟不让他爬到危险的地方。
  
  勤哥儿乖巧的坐在叶君书的身边,仰着头看着大哥和小弟弟玩闹,也露出傻傻的笑容。
  一时间整个屋子都是欢声笑语。 正文 第二章   农家村落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大多数农庄人家为节省油灯钱, 基本早早歇息。
  因此, 天色才暗下不久, 热闹的村庄便归于宁静, 除了有些人家院落里传出来的热闹的人声, 外头基本没有走动的人。
  这是一座贫困,但充满生活气息的村庄。
  
  叶君书哄睡几个弟弟,悄悄走出房屋, 站在大院里,吹着凉凉的夜风,头脑清醒下来, 开始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穿越了!
  
  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他不明白,穿越的因由是什么, 他现代的生活平平淡淡, 家境一般没有什么龌蹉事, 父母在他刚成年时意外过世后他一直一个人生活, 跟关系不亲的亲戚只有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
  
  自己是单身的没有感情方面的虐身虐心, 也没遇上什么大灾难, 就这么一觉醒来,他就换了个世界,还返老还童从一个二十六岁的大好青年变成一个十二岁的童生。
  
  如果不是今天的事情太多, 他估计会做几件傻事以证实下这是在做梦还是是真实的, 但是这里好几个小豆丁需要他照顾,基本没给他胡思乱想的时间。
  
  如今空闲下来,才开始考虑自身的处境。
  他为何会穿越?
  难道是为了要抚养那几个小孩?
  叶君书忍不住揉揉眉角。
  
  ……这么想也不对,或许他还是古代版的叶君书,只是突然多了一段莫名其妙的记忆而已,两段人生都如此清晰,他一时难以分辨自己到底是谁,只是现代二十六年的人生比古代十来年的人生长,一时之间给了他现代记忆占主导的错觉,现在仔细想想,说不定他还真的是古代版本的。
  
  不过现在纠结这个没什么用处,不管他是哪个,两段记忆已经融合在这具身体里,成了如今的他,不管怎样,他还是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
  
  先理理这里的情况。
  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为大夏朝,是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只分汉子哥儿,哥儿虽是同样男儿的外表,但能生儿育子,额间有一枚孕痣,表其身份。其经济政治的发展,类似他所知的宋朝。
  
  而他所在之地,则是雍州治下县城丰城县中的其中一个较为偏僻的村庄,名为叶家村。
  
  叶家村,虽然是以叶姓为主的村落,但也有逃荒而来最后在这里落户的杂姓,长年累积下来异姓村人都比叶姓的人多了,但因为叶家村的村长一直是叶姓人担当的,所以叶家在村里的威望比较大。
  
  而叶君书的爷爷,并没有叶家血脉,而是叶家行五太爷从外面抱养回来养在膝下的孩子,因为入了族谱,所以也是叶家村人。
  
  叶君书的父亲,完全继承其父的精明,长成后外出做了几年生意,回到村里盖起了这间两进院落的青砖大瓦房,在村里可谓轰动一时。
  
  后叶父结契了貌美的姆父,夫夫感情和瑟,羡煞旁人。
  第二年就生下叶君书,但因为生产时伤了身子,养了几年后才生下第二个小子,叶君山。
  
  叶父本心疼阿姆不想让他生这么多免得又伤了身子,但是农家人讲究多子多福,当年他姆嬷只生了阿父一个,多年来一直被戳脊梁骨,阿父也受过人丁单薄之苦,阿父自己没有个亲兄弟帮衬,一个人多孤单,有什么事都找不到人分担,阿姆一心想为阿父开枝散叶,于是执意生下第三个第四个,有了路哥儿和勤哥儿。
  
  至于小五跟小六,这真是意外了,阿姆已经不打算再要孩子了,再加上最大的儿子叶君书已经满十岁,他也快三十了,这在古代已经算高龄,没想到等发觉不妥时,肚里又揣了个。
  
  这个时候落产比生下来还伤身,阿父阿姆咬咬牙,决定生下来,只是没想到是双胞胎,又因阿姆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早产,生下第一个时就已经没了力气,后含了参片才勉强生了第二个出来。
  
  才生完,阿姆就大出血,几次在鬼门关徘徊,后勉强救回来,但已经弱得无法下床,只能用名贵药物吊着一口气,阿父为此不惜散尽家财。
  
  但阿姆勉强撑了几个月,就恋恋不舍的闭了眼带着遗憾离开人世。阿父在失去阿姆后没两个月,在一天出门后精神恍惚一时不慎一跤踩空滑下山坡,没能救回来。
  
  自此,一个人人称羡的家庭,支离破碎,只留下几个懵懂稚儿在人世。
  叶君书到来的时候,正是刚用家里最后一笔钱埋葬了阿父阿姆后,路哥儿不慎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路哥儿的看病钱,也是宋大夫看他们可怜,免了医药费。
  在古代,一场小小的感冒都能要人命,更别说路哥儿这场病来势汹汹,原版的叶君书也是慌了神,怕一个错眼,路哥儿就没了。
  
  也正是这时,明阿姆带着几个叔伯上门,劝说他将五弟六弟送人,他们家如今这种情况,能养好五弟六弟也是难,更何况还有一个重病不起的。
  
  不过如果现在的叶君书不来,估计原版的叶君书为了顾好路哥儿和另外两个小的,会忍痛将他阿姆拼死生下的五弟六弟送人养。他一个人,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除了一间宅子,什么都没有,根本养不好这么多弟弟。
  
  但是他既然有了现代的记忆,自然不会舍得将孩子送走。
  他也算是原版叶君书,对血脉亲厚的弟弟们的疼爱只多不少,现代记忆里他以前是独生子,从小就羡慕有兄弟姐妹的朋友,也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个弟弟妹妹,如今这个愿望在这里实现了,怎么不让他开心?
  虽然这弟弟一下来得有点多,五个……
  
  不过他好歹骨子里算是个二十多岁的大人,他不信他养不活这些弟弟。
  叶君书微微一笑,虽然条件艰苦了点,除了空荡荡的宅子一无所有,但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如今最重要的,是先将身体锻炼起来。
  
  今天陪几个小的半天,他就手酸背痛,由此可见,他的身子底子还是有点弱。
  也是,叶君书从小没干过重活,就连灶房,阿姆也是不让进的,他刚满六岁,就被送去学堂念书,十岁那年就考上童生,此后这两年时间,家逢巨变,他自阿姆重病时就没再去学堂。
  
  也是那时开始,他才开始和阿父一同担起家庭的重担,照顾幼弟,照顾阿姆,做家务。
  
  叶君书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思索将来怎么走。
  书是不能再读了,他没那个条件和时间。种田的话他两世的记忆都没告诉他怎么料理农作物,再者他家的田地都被卖了,除了两块菜地,没有田地给他种。
  
  可以饲养家禽,但是不宜多,毕竟家里小孩多,牲畜多了容易滋生疾病,喂食的话,他记得他阿姆都是上山摘野菜拌糠喂的。
  
  最重要的,是要想如何挣钱。
  做生意的话,他没本钱,二来,在他有限的记忆里,尚不知道古代的生意是怎么做的,县城的小贩可都是有门路才能摆摊,而他没有门路。
  
  何况,这里的商人低下,他不能入商籍,做生意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他没那么多精力去搞创业,家里奶娃子太多,他走不开。如果他因一时疏忽,而让孩子出了事,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什么方法既可以赚到钱,又不会花费他太多时间?
  叶君书想到村庄的环境,心念一动。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离他家百米远的地方就是山,山林绵延看不见尽头,里头的野物也是最多的。
  
  只不过其中的凶险也是很大的,村里人大多只敢在外围转转,拾些野菌野菜,运气好的还能打到只野鸡野兔。
  
  山林深处,只有一些猎户才敢进去。
  叶君书想,他平时小心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有事,他小时候也和小伙伴们做过陷阱捕捉猎物,应该难不倒他。
  
  而且,近两年因为阿姆的病,他也认识了很多名贵药材,深山里应该会有很多野药材,他哪怕只找到一点,也就不用那么发愁钱的事了。
  想到出路,叶君书的心情轻松许多。
  
  他伸伸懒腰,正准备回房休息,好应对明天的挑战,这时,院子外传来熟悉的喊声——
  “舟小子,舟小子……”
  叶君书动动耳朵,思索了下,随即恍然,这不是明阿姆的声音吗?
  他连忙过去开门。
  
  “明阿姆。”叶君书将门口的人迎进来,“您来了!”
  “舟小子,我还以为你睡了呢!”明阿姆爽朗的笑了下,然后将手里的篮子递过去,“这是明阿姆这段时间积攒的鸡蛋,不多,才十二个,不过你也不要省着,每天给几个小的煮个蛋羹蛋花,这段时间孩子们都遭罪了,可得好好补补。”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叶君书十分感激,但也不好意思收下,农家人千辛万苦攒下来的鸡蛋,自己都不舍得吃,而是攒够一篮子就带去县城换个钱做家用,十几个鸡蛋虽然不多,但也算是贵重的东西了。
  
  “让你拿着就拿着!”明阿姆嗔怪道,硬是让叶君书收下那一篮子,“这几天先应付着,往后的事,再想想办法……”明阿姆想到这一屋子的弱小,又是一声叹息。
  
  盛情难却,叶君书只得收下,他十分郑重的弯腰行礼,感激的道,“明阿姆,十分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
  
  明阿姆连忙侧过身子,不受这一拜,嘴里嗔道:“你这孩子,怎的这么生分?就我们两家的交情,搭把手是应该的。”
  
  叶君书笑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让明阿姆见笑了。”原身阿父去世之后,里里外外都是明阿姆热心帮忙打点的,他家一穷二白连吃食都成问题后,也是明阿姆和几个村里的一部分亲近的人救济的,后路哥儿重病,也是明阿姆里里外外奔波,这份恩情,叶君书记在心里,心中发誓,一定会报答。
  
  “对了,白天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明阿姆……”
  “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你要多考虑考虑,你自己还小,还要养这么多个弟弟,这么大的负担,便是成年人都不敢轻易承担起来,五娃子六娃子还小,不记事,想抱养的人家很多,仔细找些好人家,对他们也是好事,不会吃太多苦。”
  
  “明阿姆,我理解您的意思,但是小五小六是阿姆拼死生下来的,我不舍得,我保证,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抚养好他们,不会让他们受苦饿肚子。”
  
  自己家的孩子,不放在身边养,就算别人说他们过得再好,自己又怎么放得下心呢?总归没有亲自看着,总怕孩子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亏受苦。
  
  这是拒绝了,明阿姆还想再劝,但看叶君书表情坚定,知晓他不会再改主意,不由叹气,当事人不愿意,他也不能强拆,而且,他私心里也是不愿意五娃子六娃子被送走。
  
  只是看着好似一夜之间长大的叶君书,如果不是还十分稚嫩的面容和矮小的身高,明阿姆感觉自己好像在面对一个成年人的承诺,他只觉得自己更心疼这孩子了。
  半大的小子,怎么撑得起一片天? 正文 第三章   “明阿姆就先回去了, 明天再过来, 你……好好休息。”本想说晚上多注意下孩子们, 但看到叶君书眼底下的青黑憔悴, 只得让他也照顾好自己。
  
  如果不是家里那小子这两天闹肚子需要他看着, 他就能开口让他来照顾下了, 心里想着白天宋大夫说路哥儿的病已经大好, 接下来只需好好养一段时间就行,最小的两个估计得半夜起来喂个糊糊,其他的没什么事, 到底没说出自己留下帮忙照顾的话,只琢磨半夜起来到院子外听一圈,有动静再来帮忙。
  
  “好的, 明阿姆慢走。”
  叶君书目送明阿姆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才关好院门,提着篮子进屋, 将鸡蛋小心的藏好, 才轻手轻脚的去看路哥儿有没踢被子, 摸摸额头摸摸脸, 温度没什么变化, 才放心的出来准备去睡觉。
  
  摸上炕, 他先是就着夜色看看几个小的,小山抱着勤哥儿睡得呼呼的,就是被子没盖严实。
  
  这个时节的晚上已经有点凉, 他伸手将被子盖好, 压紧实被角,又看了看双胞胎,都没什么异常,才放松下来,在双胞胎旁边躺好。
  
  农家的土炕很大,尤其是他是家里的长子,他房间的炕床睡四个大人还绰绰有余,更别提只有几个小的。孩子们都还小,不宜单独睡,怕晚上出什么意外状况不能及时知道。
  
  不过叶君书也没睡得太沉,这是他穿越来的第一晚,他还没心大睡个安稳,一个晚上乱七八糟的梦光怪陆离,还梦到自己在现代的生活,一时之间还以为自己还生活在现代,而古代经历的只是一个荒诞的梦,不过身旁双胞胎醒夜的动静让他倏地清醒,回到现实。
  哦,他是真的穿越了。
  
  还没来得及多愁善感,就马上进入奶爸的角色。一阵折腾下来,他才累及的睡个回笼觉。
  感觉才眯了下眼,突然就惊醒了,天色已经微亮,光线透进来,整个屋子有点亮堂,叶君书坐起身望着虚空直发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垂头望着一床仍睡得香喷喷的小萝卜头,不由得感叹,都是负担啊!不过是甜蜜的负担!随即精神抖擞的下床,该给小家伙们做早膳了!
  
  叶君书到院子里,凭记忆找到洗漱用具打理自己。
  这个时代已经有简易的用猪毛粗制而成的木牙刷,还有一盒牙粉,倒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他用干牙刷沾了点牙粉,开始漱口。
  叶君书刷完牙后感觉了下,很清爽,随后用白巾浸了水洗脸,冰凉的井水还是挺刺激的,他打了个激灵,又抹了几下,才算洗漱好。
  将东西放回原位后,才往厨房走去。
  
  古代的屋子基本都很宽敞,就算是个厨房也有三十来平米,一个方体土灶,烧火的一侧留有两米宽的地方放柴火,粗细不一但基本砍成一手长度的木柴码得整整齐齐的,另一侧还放着心灵手巧的叶父用木头打成的类似现代案台的工具,稳稳当当的紧挨着墙,是放置砧板切菜等的地方,案台上的墙壁还钉了用木板隔成的类似九宫格的格子,是用来放小物品的地方。
  
  土灶中一侧比较宽敞的地方还放置了一个成人高的朱红色的橱柜,橱柜旁摆了三四个压得严严实实的大陶罐,记忆中这里是放粮食的地方。
  
  叶君书一一翻了遍,对家里的存粮心里才有个数,零零碎碎的东西加起来也就够一家人十几天的口粮,还是这几天东家凑一捧西家凑一掬凑出来的。
  
  各家各户刚交完秋税,家里余粮本就不多,还不定够过这个冬天,能匀出一点点粮食出来,已经很有心了,叶君书心里只有感激的份,哪还会嫌弃。
  
  其实朝廷的税赋并不重,只不过这时代的农业生产力极为低下,农人百姓辛辛苦苦一整年,交完税后也就勉强图个温饱,一年到头也就隔三差五沾个荤腥,穿的用的基本自给自足,勤劳点的汉子利用农闲到县城或更远的地方打个短工,家里一年下来能存到一两以上银子,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这还是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万一来个旱灾水涝,那就难有出路了。
  
  叶君书一边细细理清情况,手下不停的挑挑拣拣拿出东西来,恩,五娃六娃的米糊糊要做好,路哥儿的病情才好转得好好补补,蒸个蛋羹吧,勤哥儿还小,营养也不能少,恩,多蒸一个,小山……嗯,都还是小孩子。
  再抓一把栗米熬个粥,早餐就这么办了。
  
  叶君书蹲在灶口前,一边回想记忆中生火的情景,一边动作生疏的起火,好像挺简单的样子,但是火怎么起不来呢?
  
  “咳咳……”浓烟呛鼻又呛眼,叶君书手忙脚乱,好一阵才勉强把火点着,小心翼翼的添根柴进去,火没有熄灭,反而越烧越旺了,才松口气。
  
  也不是很难嘛!
  有了好开头,叶君书更起劲了,正忙得团团转,门口突然传来一声软糯的喊声——
  “大哥……”
  
  “欸!”
  叶君书应声,抬头一望,就见路哥儿正站着厨房门口看着他,整个人看上去呆呆的。
  他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将路哥儿抱起,“路哥儿,感觉怎么样?可有哪里不舒服?你怎么不多睡会儿?”用额头碰碰路哥儿的小额头,嗯,温度没有异常。
  
  路哥儿眼睛睁得大大的,小短手环着叶君书的脖子,乖巧道:“大哥,我睡不着,我已经好了,大哥不用担心。”
  
  “好不好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小家伙,晚点我想办法让宋大夫再来看看,你肚肚饿了吧?大哥蒸了蛋羹,你洗漱一下就可以吃了,吃完乖乖吃药知道吗?”
  
  叶君书温声说着,将路哥儿抱到院子,放在一旁,将热水兑成温水给他刷牙洗脸,他还准备亲自伺候呢,路哥儿就懂事道:“大哥,我自己来。”
  
  然后就自己上手,叶君书见路哥儿做得有板有眼的,便罢手让他自己刷牙洗脸。
  “大哥先去厨房做早膳,你弄好了就将东西放好,不要弄湿衣裳,知道吗?”
  路哥儿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叶君书便回到厨房,坐到凳子上继续烧火,盯着燃得正旺的火,大锅上白烟袅袅,已经能闻到食物的香气。
  
  没多久,路哥儿就进来了,可能是用温热水洗脸的原因,嫩嫩的小脸总算有点红润,不像昨晚煞白煞白的。
  
  叶君书取了碗兑了半碗热水,让路哥儿润润肠胃,自己将木盖打开,边说道:“蒸蛋已经熟了,路哥儿先吃点填填肚子……”
  
  浓浓的白雾散去,锅里的蒸蛋露出庐山真面目,“呃……”不对,蒸蛋不都是金黄金黄嫩嫩的十分漂亮的吗?眼前这碗表面起一个个蜂窝眼蛋身还黄白交杂的是什么东西……
  
  叶君书一脸囧囧的将蒸蛋捧到灶台面,尴尬的想,一定是因为第一次使用柴火,业务不熟练的原因,才把蒸蛋蒸成这副不上相又老火模样。
  
  路哥儿一点儿也不嫌弃他大哥的厨艺,一手捧着小碗,一手用勺子挖蛋羹,放到小碗上,勺了两勺子后就做到灶前小凳子上,秀气的吃着,还不忘抬头向他大哥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大哥,好吃!”
  
  瞬间被萌到的叶君书眼神都热切几分,他见路哥儿只勺了两口就不要了,便自己上手勺了一大匙倒他碗里,“喜欢吃就多吃点,只吃这么点哪能行?会长不高的。”
  
  路哥儿忙用小手捂住碗口,推拒道:“大哥,我这些就够了,剩下的给大哥二哥和弟弟们吃。”
  
  这么懂事的孩子谁不心疼?叶君书连说话都不由自主软了几分,“没关系,都还有,如果不够,大哥再蒸点,你还生着病呢,得好好补补,大哥没能力,给不了你更好的,只能委屈你吃鸡蛋了。”
  
  叶君书回忆起从前,发现几兄弟,只有他曾经过得是最好的,他出生至之后那几年,是家里最富裕的时候,以前他生个病都是精养着的,还经常有汤汤水水补充营养。
  
  直到他开始上学堂,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日子才开始过得紧巴,恐怕以后在这几个小的记忆里,只知道节衣缩食一碗饭都要省着吃和时常饿肚子的感觉了。
  叶君书有些内疚和心酸,深刻体会到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感受。
  
  “不是的大哥,这已经很好了!”路哥儿见大哥黯然的样子,语气急切很多,他伸出一只手拉住叶君书的衣角,“大哥已经做得很好了,我一点儿也不委屈,只要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大哥……”
  说着说着,路哥儿忍不住红了眼眶。
  
  叶君书不知怎么突然觉得心酸,他忍不住躬身将路哥儿抱起来,点点他红通通的鼻子,“小傻瓜,你哪能和哥哥们一起一辈子呢?等你长大了,大哥可是要把你结契出去的。”
  当然,如果找不到有他满意的觉得值得托付的汉子,他宁愿招赘。
  
  等等,怎么一想到将来路哥儿勤哥儿和径哥儿要契到别人家去他的心情就很不爽?只要一想到那场面就觉得所有未结契的小汉子都是阶、级、敌、人!
  呃,这起码是十几年后的事了,现在就开始想这些,会不会太早了点?
  
  叶君书沉浸在假想敌中不可自拔,正咬牙切齿着呢,便没注意到听到结契两字他的小身板僵了一下,然后路哥儿一头埋进叶君书并不宽阔的肩膀,闷闷道:“我不结契,我要永远陪着哥哥。”
  
  “好好好,路哥儿说不结契就不结契,养路哥儿一辈子这个能力大哥还是有的。”叶君书安慰道,心里并没把路哥儿这话当真,在他看来,路哥儿还小,并不理解结契的含义,如今只是说小儿戏话。
  
  “路哥儿放心,大哥一定努力赚钱,给你们攒契礼,将来让你们风光出门,嗯,就算不结契,大哥也要让你们一辈子衣食无忧。”叶君书立下豪言壮语。
  “大哥……”路哥儿抽抽鼻子,万分感动,他的大哥真好,可惜是他拖累了大哥……
  一时间厨房里温情脉脉。 正文 第四章   “大哥?大哥!”
  人未到, 声先至, 叶君山虎崽子似的吼声从外面传进来。
  “在这儿!”叶君书扬声应道。
  
  路哥儿忙让叶君书放他下地, 自己三两步往跑, “二哥!”
  叶君书不知怎么觉得有些无奈, 他随后走出厨房, 远远地, 就看到叶君山牵着勤哥儿从院子另一头走来。
  
  “大哥!三哥!大哥!”勤哥儿这一年正是学说话的时候,但是家里发生太多事就没人有精力教他说话,如今已经三岁还不太会说话, 但幸好已经能利索的蹦出两字三字了。
  
  勤哥儿此时看到睡醒来没见到的大哥,就放开牵着二哥的手,迈着小短腿一摇一摆的朝叶君书跑去。
  叶君书快步走过去, 接住勤哥儿, 在他小脸蛋上啾一口,引得勤哥儿咯咯笑个不停。
  
  “大哥, 路哥儿!”叶君山走到叶君书面前, 抬起头, 亮晶晶的看着他大哥, “我帮勤哥儿穿衣穿鞋子了, 五娃六娃还没醒, 我摸过包被了,干干的,五娃六娃没尿床!”
  
  叶君书揉揉叶君山山的头, 鼓励道:“小山真能干!”
  得了夸奖, 叶君山的小胸脯更挺了,眼神更亮了。
  
  “那么小山可以带着弟弟去刷牙洗脸吗?”
  “能!”
  “小山真棒!”
  
  叶君书兑好剩余温水,看叶君山似模似样的用他们自己的木牙刷沾好牙粉,一本正经的教勤哥儿刷牙,叶君书便带着路哥儿进厨房弄好早膳,用托盘托着带进主屋。
  
  虽然五娃六娃还没醒,也还没拉尿床,但按经验来看,差不多到时间了,让几个小的在主屋侧室吃早膳,他先去伺候好五娃六娃。
  忙忙碌碌热热闹闹的,一晃眼一个上午就过去了。
  
  好不容易哄睡四个小的,叶君书看看外面的天色。午后的阳光正好,难得清闲一阵,刚好可以出去走走。
  于是叶君书对叶君山严肃的问道:“小山,大哥要出去一趟,天黑前回来,你可以看好弟弟们吗?”
  
  这还是办完双亲丧事后叶君书第一次出门,留一干弱小的弟弟们在家,他怎么都不放心,可若是不出去走走看看,他怎么找经济来源?想坐吃山空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吃的给他挥霍。
  
  叶君山被交付重任,瞬间觉得自己是个小大人了,于是他绷着脸拍胸脯道:“大哥你安心的去吧,我会照顾好弟弟们的!”
  
  叶君书:“???”总觉得这句话哪里不对。
  不管怎么说,叶君书还是出门了,即使还是不怎么放心,他想着干脆就出去一会儿,早点回来吧。
  
  他取出家里唯一一把砍刀,放在背篓里,背起背篓后,又嘱咐叶君山几句,心一硬迅速走出家门。
  
  才刚出门没走几步,就看到二三十米远一间围着黄土泥围墙的农家小院,院门正大开着,隐隐有些吵闹的声音传出。
  记忆中这是明阿姆的家。
  
  叶君书走过去,吵杂模糊的声音更清晰了——
  “臭小子,你睡不睡?你睡不睡?”
  “我不!我不!我要出去玩!”
  “反了天了你!”
  “……”
  
  院子里,明阿姆正拿着一把掸子,追在一个八.九岁的黑脸小子身后,跑得气喘吁吁,而前头的小孩活蹦乱跳的满院子蹦跶。
  
  叶君书站在院门口离有两步远,刚好看到这一出闹剧。
  黑脸小子眼尖的看到叶君书,一个箭步奔过去,“子舟哥救我!”
  这个调皮的黑脸小子正是明阿姆的小儿子叶君致,他好笑道:“小致你又惹你阿姆生气啦?”
  
  “哪有!明明是阿姆不讲理,我都躺一整天了,还要我睡觉,我哪睡得着啊?”叶君致抗议道,“我还和三石约好了去村口玩呢!都快到时辰了!”
  
  “玩玩玩,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谁昨晚拉肚子拉到哭的?”明阿姆气得骂道。
  叶君致顿时涨红脸,跳脚,“我哪有哭!你看错了!而且,我都已经好了!”
  
  再看叶君书笑眯眯的脸,他更不好意思了,一个灵活转身,猴子似的往外奔,“我先走啦!”
  “你给我回来!”明阿姆追了两步就停下来,还是一脸怒气,“这混小子,气死我了!”
  
  叶君书这才道:“明阿姆,您别担心,看这么精神,应当是无碍了。”
  “欸,算了,不管那泥鳅。”
  
  明阿姆平复情绪,将视线转到叶君书身上,关切问道,“舟小子,家里怎么样了?我上午去了趟田里,还没有空过你家看看,孩子们都还好吧?有没有吃饱?”
  
  叶君书一直认真倾听的模样,等明阿姆说完,才回道:“没饿着他们,他们都很好,玩闹了一上午,吃过午饭现在都睡觉了,小山看着,我就出来走走。”
  
  明阿姆一看叶君书这装扮,就知他要进山去,没说阻止的话,就嘱咐叶君书到外围走走就好,不要进深山。
  叶君书一一应了。
  
  明阿姆想了想又道:“左右我下午没什么急事,我过去看着孩子们,你安心进山,不用记挂。”他下午只是要补几件开了缝的衣服,再纳几双鞋子,在哪里做都一样。
  
  闻言,叶君书感激道:“那我就先谢过明阿姆了!”有大人看着,他才没有后顾之忧。
  明阿姆摆摆手,“你快些去吧。我一会儿就过去。”说着,便风风火火的回去屋子。
  
  叶君书将感激记在心里,转头继续赶路。
  走在乡间小道上,村里的一草一木一屋一田与记忆里的画面融合,成为眼中的景色。
  
  其实,生活在这里也挺好,青山绿水,天然无污染,这里的人也很好,很安逸……
  如果生活质量能再好点就更好了,起码不用担心三餐问题。
  
  叶君书从村民们经常走动的山路上去,山脚山腰外围这些活动密集的地方想看见些野菜野果野菌之类的是不可能的,连枯枝都难捡到几根,这些安全区域早就被村民们搜刮得一干二净。他只得往深山里走。
  
  这副身体向来缺少锻炼,叶君书勉强走一段路,就累得气喘,汗如雨下,他抬头看了看从树冠透下来的灿烂日光,抬起袖子抹一把汗,然后坐到一旁树荫下歇息。
  
  叶君书此时已经到了山林外围内围交界的地方,树林荆棘已经密集起来,连野草都有他身体高,不常走路的小道杂草丛生,深的地方能没过小腿。
  
  叶君书等身体缓过来了才继续往前走,他取出背篓里的砍刀握在手里。
  深山野林还是存在几分危险,在这个野物不禁猎不禁活动范围的年代,他说不定会有幸遇到些曾经的国家保护动物。
  
  有阻挡视线碍着走路的树杈藤条,叶君书要么拨到一边,要么把它砍掉,还顺手隔一段距离在一些显眼的地方做个标记。
  第一次深入内围,还是这么容易迷失方向的地方,他还是得谨慎点。
  
  叶君书一边开路一边警惕的望四周,顺便找一找有没有什么可吃可用的东西。
  一路上他看到好些色彩鲜艳的不知名果子,但是他两份记忆里都没有食用过这些果子,叶君书便没去采摘。
  
  又走了一会儿,他总算看到曾经阿父阿姆从山里带回来过的野果子,村里都喊乌肚子,记忆中这种小果子挺好吃,生津止渴,回味甘甜,虽说吃了后舌头和牙齿都会染成紫黑色,但还是很受欢迎,毕竟是甜的。
  
  不过现在是九月底快到十月份,已经过了果实最后成熟的季节,好几棵长在一块儿的树上能吃的乌肚子已经不多,大多都因长期无人采摘导致果实变憔变皱,没有水分,而且很多已经掉到地上。
  
  叶君书挑了几个能吃的来吃,一个个十分小巧,像只缩小版的酒杯,果实是浓郁的深紫色,他将上头花瓣一样的东西摘掉,一口一个,甜甜的味道在嘴里迸发,估计因为长得更久,比记忆中更甜。他连吃十几个,才将剩下的摘下来用宽大的叶子包好放进背篓里,准备带回去给孩儿们解解馋。
  
  叶君书继续往里走,再进深处,已经看不见有路,他等于是自己开路,挑好走的地方走,怕找不到来时的路,他刻标记刻得更密集。
  此处的树木高大浓密,日光照不进来,他此时已经完全感受不到热气,山风吹过时,草木沙沙作响,叶君书感觉凉飕飕的。
  
  偌大的一座山仿佛只有他一个人类存在,一个人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整个空间氛围都挺压抑的,如果叶君书只是个单纯的十二岁少年郎,恐怕此时已经顶不住这怪异的氛围打道回府了。
  不过此时的叶君书内里好歹是个成年男子,所以他一派从容的继续往里走,只是精神高度集中,警惕四周。
  
  进入深山虽说有几分风险,但收获也是巨大的,大山对自然的丰富馈赠,总是不期然间带给人们惊喜。
  
  叶君书一反进山之初的一无所获,整个人好像打通某个关节,运气直线上涨,他不时能挖到一些可食用的野菜,发现一株株可食用野菌菇,摘到能吃的野果,没多久就装满背篓。
  
  可惜的是一路都没遇见只活物,不知该说是幸还是不幸。
  叶君书看看天色,不知不觉他在山里已经混了一个下午,此时光线暗了许多,感觉丛林开始热闹起来,看不见的深处不时能听到归鸟的叫声。
  夜里山里的危险程度比白天高好几倍,他该回去了!
  
  叶君书果断原路返回,迅速下山。
  半途中,他突然听到某种十分熟悉的动物叫声,叶君书瞬间眼睛一亮,拨开草丛往声源处走去。 正文 第五章   
  茂盛隐蔽的草丛里, 一抹艳丽的色彩若隐若现。
  叶君书眼神清亮, 果然是野鸡!
  可惜他手头没什么趁手的武器, 想要捉到这只肥大野鸡, 很有难度。还好叶君书本身对此没报多大希望, 能捉到是好事, 没有也没什么损失。
  况且他想的是, 这只野鸡的窝明显就是在这附近,他可以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但是这么一只引人注目的活物在眼前晃, 不试一下运气太对不起自己,于是叶君书低头寻找武器,然后在离脚边几步远的距离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石头。
  
  叶君书掂掂重量, 刚刚好, 可以造成一定的伤害。
  他屏息轻手轻脚的过去,不过这只野物警惕性挺高, 才靠近一点点, 它就好似觉察到不对劲, 昂起头左顾右盼, 还不安的来回走动几下。
  
  叶君书衡量了下, 这个距离也可以, 于是他瞄准方向,将石头狠狠投掷过去。他的准头不错,打中了野鸡, 不过这个力度并不能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壮硕的大野鸡咯咯咯尖叫着拍打翅膀迅速逃离, 叶君书见它受了伤跑的速度并不快,忙追过去。
  
  野鸡逃跑的时候都不用绕路,遇到草丛密枝直接穿过去,叶君书得越过障碍才能追,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正绚烂,将整座村庄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掩映在繁枝中的房屋露出古朴深厚的一隅,如银纱般的溪流在乡村蜿蜒,不少人家屋顶炊烟袅袅。映入眼中的景色,美轮美奂,好似一幅山水画。
  
  叶君书的目光很惊艳,如果不是着急赶路,他还真想停下来好好看看。而李叔一点异色都没有的样子,显然早就习惯这样的美景,倒显得他有点大惊小怪。
  
  他们很快就下到山脚岔路,此时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李叔的屋子离村落较远,孤零零的伫在山脚下,叶君书的屋子虽说离山边也近,但他的在村子边缘。
  叶君书正要告别,一坨色彩鲜艳颇有重量的物体塞到他手里,叶君书:“????”
  
  待看清手里东西时,叶君书猛地涨红脸,急急的想要退回去,“李叔,这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要!”
  李叔并不准备接,利落的甩出两字:“拿着。”
  
  叶君书还在推拒:“李叔,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我们家目前不能沾荤腥,要来也没用,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本来想抓这野鸡,只是想着明阿姆这段时间帮了他那么多忙,能抓到的话就带回去给明阿姆家沾沾荤,并不是自己家吃的。
  
  他家有双重重孝在身,虽说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是一年内不沾荤腥,不娱乐不沾酒的规矩还是要守,守孝满三年才能完全除孝,但是基本乡下第二第三年就没那么多约束,起码沾沾荤腥是可以的,当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告诉别人自己家吃肉了。
  
  阿姆去世三个月,阿父不足一个月,他们家起码还有一年不能吃荤,如果不是他们都是小孩子,重孝在身的他们是整整三年都沾不得荤腥。
  
  “给你就自己处理。”李叔说完抬脚就往另一条岔道走,没走几步,他回头说了句“以后想进山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家,就没了。”说完,李叔也不管叶君书是什么反应,转身就走了。
  
  叶君书浑身一震,是啊,如果他出了事,他最大的弟弟才八岁整,怎么养得活这个家?
  就算这次进山侥幸没遇到危险,但连村民们都不敢单独深入的森林,其暗藏的危机无处不在,他如何保证,自己每次都这么幸运?
  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靠山存活,并没有那么容易。
  
  此路不通,他虽不怕受伤,可在没有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之前,他不能轻易上山,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稍有不慎,对这个家就是致命的打击,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可凡事有高风险才有高回报……
  
  不行,他不能以身涉险,总会想到办法的……
  叶君书拧着眉,心事重重的往家里走。
  才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小孩玩闹的声音,叶君书瞬间精神一振,整个人充满力量,他昂首阔步的推门而入。
  
  院子里,叶君致正逗着勤哥儿来回追逐,路哥儿坐在小凳子上,挨着明阿姆,聚精会神的看着明阿姆熟稔的纳鞋子。而小山,则严肃着小脸看守双胞胎,看谁要爬出席子范围了,就拨回去转个方向让其继续爬。整个院子其乐融融。
  听到开门的声音,路哥儿反应最快,迅速飞奔过去,双眼亮晶晶的,“大哥!你回来啦!”
  
  叶君致也看到了推门而入的叶君书,转身一把抄起勤哥儿奔过去,“子舟哥,你回来啦!山里好玩吗?下次再去带上……哎哟!”叶君致话还没喊完,明阿姆就一个指节敲过去,“去去去,你子舟哥去山里有正事,你捣什么乱!”然后对叶君书温声问道,“舟小子,回来就好,在山里没遇到什么事吧?”
  
  小山也想过去,可是双胞胎似乎看那边热闹,一直想往那边爬,小山只好蹲下身抱住两个不安分的小不点,只是眼神一直往叶君书那边瞟,眼睛同样亮晶晶的。
  
  叶君书挨个给小孩儿摸摸头,一边回答明阿姆的话,“我在山上没遇到什么事,半路看见李叔,我们就一道走了,对了,李叔给了我一只野鸡,小子就借花献佛,给明阿姆你了,还望不要嫌弃。”叶君书说着,将塞进背篓里野鸡取出来。
  
  才放了一会儿,他篓里的野菜都压得奄奄的了。
  “你这孩子,老李哥说给你就要啊?快送回去!”明阿姆一脸不赞同的表情,如果舟小子家能吃才收下他还不会说什么,可怎么能问来给他呢?
  
  叶君书坚定的推过去,硬让明阿姆收下,“是李叔执意给的,我就算拿回去他也不会要的,明阿姆,您就收下吧,不然就只能腐臭在这里,那多浪费啊!而且,这只野鸡我也有份帮忙的。”嗯,算是有帮忙吧,毕竟是他先发现的,他不算说谎……
  
  “若是明阿姆执意不肯要的话,那我下次,可真不敢再找你帮忙了!”
  明阿姆听了,想了想,没再推拒,提过野鸡,拍拍叶君书的肩膀,“那我这次就收下,不过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叶君书笑笑,没说应不应。
  
  明阿姆收拾好针线,“那我先家去,厨房里我已经先帮你烧饭了,我摘了两颗白菜放你厨房案上,对了明天明阿姆蒸馒头,就不用煮早膳,明早我会送过来。”
  “好。”叶君书点头,他知道,如果他推却,估计明阿姆也不会收下野物,所以他答应得很利落。
  
  既然收下了,明阿姆还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他利索的挽起挎篮,招呼叶君致回家。
  叶君致正玩得兴起,自然不肯那么早回家。明阿姆便不管他,自个先回去了。 正文 第六章   叶君书目送明阿姆离开后, 垂头看向一直眼巴巴看着他的叶君山, 还有两手艰难地揽着一直动来动去的双胞胎, 他微微一笑, 走过去赞赏的摸摸叶君山的头, “小山做得很好。”
  小山摸着头傻笑。
  
  双胞胎对叶君书也很熟悉依赖, 咿咿呀呀的朝他爬过去, 小嘴巴还留下一道湿湿亮亮的痕迹。
  叶君书蹲下身,拿起他们脖子上的小围兜抹口水。
  
  “路哥儿别动,我来!”身旁小山突然风风火火地跑开, 叶君书回头一看,路哥儿似乎想帮忙将背篓背起去放好,不过他个头还不够背篓高呢, 小肩膀穿进肩带里, 努力踮起脚也够不着力。
  
  小山冲过去,让路哥儿出来, 自己背起背篓, 底框勉强离地几厘米, 小山涨红脸脚步踉跄了下才稳住, 然后努力往厨房方向挪动。
  
  叶君书见状连忙阻止, “小山放下, 待会儿大哥去放,你过来帮大哥将五娃抱回屋去。”背篓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多了总会有点重量,几个孩子还小哪能干重活?
  
  再看看天色, 双胞胎已经不适合在院子外头待了, 得抱回屋里,免得着凉。
  小山努力扭头朝叶君书看过去,见大哥那边需要他帮忙,便放下背篓过去,抱起五娃,跟在叶君书后面。
  
  叶君致也兴冲冲跑过去,“我也来帮忙!”然后利落的卷起席子,跟在后头进屋。
  叶君书安置好双胞胎,让小山在旁边看着,拜托叶君致看着勤哥儿,他带着一直离孩子们有些距离的路哥儿出去。
  路哥儿还在喝着药,病还没完全好,怕靠得太近给兄弟过病气,所以一直注意着距离。
  
  叶君书将背篓提进厨房,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分门别类放好,还拿出三个大碗将野果子放进去,洗干净了每样拿几个放一碗留在厨房让路哥儿慢慢吃,另外两碗他捧走拿去给小山他们。
  
  招呼小山他们几个吃果子后,叶君书还仔细嘱咐几遍不要拿给双胞胎吃,他们还小不能吃果子之类的话,才放心的回到厨房。
  
  回到厨房,他就开始做晚饭,明阿姆给的白菜先吊起来明天再煮,今晚准备煮个蛋花野菌汤,炒盘野菜,再烙几个烧饼,一顿晚饭就这么应付过去。
  叶君书忙得团团转,真是片刻不停歇,还好他起了火后有懂事的路哥儿给他看火。
  
  他有点发愁,早上煮了四个鸡蛋,今晚再煮两个,明阿姆给的鸡蛋就不剩几个了,等吃完了孩儿们怎么补充营养?这是他们唯一可以补充营养的来源了。
  
  要不他再去山里转转?今天发现野鸡的地方他还没去找那里的窝有没有野鸡蛋呢……
  算了,到时候再说,最多他厚点脸皮去问问李叔什么时候再上山,把他也带上好了。
  叶君山刚做好晚饭,叶君致就很有眼色告辞了,他小腿跑得贼快,叶君书连挽留的话都来不及说。
  
  一家人吃了晚饭,收拾好碗筷后,就开始洗刷刷的过程。
  双胞胎玩闹了一下午,吃完糊糊后就呼呼大睡了,叶君书拿好每个人的衣服,带着一串萝卜头往浴房去。
  家里的浴房就在厨房隔壁,就几步路的距离,他早早就烧好一大锅开水,准备给几个小的洗澡。
  
  算起来,他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洗澡了,平时只是用毛巾擦了下身而已。叶君书去山里一趟回来,流了一下午的汗,他都感觉能闻到身上的味道了。
  洗一个是洗,洗几个也是洗,干脆全部洗一下了,反正现在的天气还没到冷的程度。
  
  浴房有个成年人能坐进去的浴桶,不过太大太深,不适合几个小孩子,所以阿父做了两三个型号不一样的浴盆专门给小孩子用。
  他将所有热水都提进浴房,冲进一个小澡盆一个大澡盆,剩下的倒进浴桶,又提了满满一桶冷水兑温。
  
  小山和勤哥儿已经脱光光站好了,叶君书先给勤哥儿淋一下温度适合的水,抹一点香喷喷的皂胰子,搓出泡泡,再用水冲一冲小身子,然后抱进大的那个澡盆里坐好。
  期间小山已经自觉搓好身进大澡盆泡着啦!
  
  路哥儿……?叶君书扭头一看,路哥儿小脸红润润的似乎有点害羞,磨磨蹭蹭的不好意思脱衣服。叶君书没多想,一把将路哥儿提过来,三两下剥下衣服扔进盆子,光溜溜的小身板温水冲一冲,皂胰子搓得香喷喷洗干净,放锅……咳,放进另一个小澡盆里。
  
  “咯咯哈哈……”
  那头小山和勤哥儿在玩水玩得很开心,这头路哥儿坐在小澡盆里低着头,整个身子红成熟虾子。
  叶君书有些好笑,他家路哥儿的脸皮真薄,不过他没戳开,免得路哥儿整个人都埋进水里。
  
  他一直注意着澡盆的温度,等差不多了,就抱起泡的暖乎乎红通通的小孩,给擦干头发和身子后穿好衣服,然后都赶出浴房了。
  他随手关好门,将浴房稍微收拾了下,就脱了衣服,自己洗了头发搓洗干净身子后走进浴桶泡在热水里,背靠光滑的木壁,捏捏有些酸痛的肩膀,舒服的叹气,这才是生活啊!
  
  叶君书将一家人的衣服泡在盆子里,收拾好浴房出来时,天色还早,看小山几个精神奕奕毫无睡意的样子,他想了想,便去书房拿本启蒙书过来,准备教他们认字。
  
  没上学堂后的一段时间里,叶君书在空暇之余偶尔还会翻一下书,但自从阿父去世后到现在,他就一直没碰过书本。虽然记忆里学的知识还在,但为了保险,他还是要温习一下,就算以后不科考,起码自己将来不至于做个睁眼瞎。
  
  小山已经八岁,到了启蒙的年纪,这两年给耽误了,可不能再耽误下去。叶君书总算找到重要事情做,他要教孩子们读书!
  不过他现在连温饱都成问题,根本没能力买笔墨纸砚,自己以前的那些用得差不多了。
  叶君书琢磨了下,决定明天做点简易的炭笔和学写字的沙盘,这些应该不难……吧?
  
  孩子们对学字很感兴趣,个个都兴致勃勃的。
  叶君书将灯芯拨亮了些,凑着灯光,一个个的教小山认字,路哥儿和勤哥儿也来凑热闹。
  叶君书开始念:“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小山他们摇头晃脑的一句一句跟着念。
  叶君书先教他们读完一遍《千字文》,再认一下千字文的前十六字,顺带解释其含义,等都弄懂了,继续往下学。
  
  这天晚上,小山他们就学了这十六个字,他随便指一个都知道怎么读了,还能用自己的话来理解其中含义。叶君书很满意,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就觉得自己家的孩子很聪明。
  
  第二天一大早,叶君书才刚收拾好自个,院门就被敲响。
  他打开门一看,明阿姆捧着满满一大盆热气蒸腾的高粱馒头过来了,上面还掺着几个白面馒头!他大吃一惊,怎么这么多?别说吃一顿早膳,就是吃一整天都没问题。
  
  明阿姆可不管叶君书什么表情,他直接错身进去将馒头放进厨房,嘴皮子利索道:“我还熬了一大锅粥汤,等下我给你端点过来配着馒头吃。五娃六娃也可以吃一点,你将白面馒头用粥汤泡软了,一点一点喂给他们吃就好。”明阿姆找出叶君书家放得好好的皿盆,“这个是用来装食物的吧?”
  
  “是……”叶君书苦着脸道,“可是明阿姆,您这给的也太多了……”他不但一天不用做其他吃的,连同明天早餐的份也有了,他哪好意思要这么多……
  明阿姆顿时眼一瞪,“怎么,你昨晚的那只鸡还比不上这些馒头的吗?我能接受你给的野鸡,你就不能收明阿姆这点吃的?”
  ……这可不能这么算啊!他昨天的那只鸡,是谢礼,他感激明阿姆为他们家做了那么多……
  
  “好了。”明阿姆一摆手,“这也是你华叔的意思,不必多说。”然后抄起他家的皿盆就往外走,显然是准备用这个器具来装粥汤。
  叶君书正要跟着去,被明阿姆拒绝了,“几个小的快起床了,赶紧候着去!”
  叶君书只好折身返回。
  他苦恼的想,这人情欠的,他都不知怎么还了。
  
  当然,他不会端着读书人清高不吃嗟来之食的架子,在生存面前,面子算什么?他还没傻到为了所谓的面子,拒绝别人的好意,让自己家人挨饿受苦。
  他想着,等将来有能力了,不管是他还是小山,或者其他弟弟,都要报答这份恩情。
  
  吃完早饭,叶君书没出门,留在家里教小山写字。
  他在院子里找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往上面铺一层沙子,折了根树枝削得笔直赶紧,充当毛笔。
  叶君书在一旁看小山蹲着对照着他在厨房找出来做成的炭笔写在木板上的字一笔一划学写字,眉头微皱。
  果然不行啊,这样很不方便,还得改进一下。
  
  叶君致这两天爱往叶君书家跑,都不愿去村里找其他小伙伴玩了,他进来就看到小山和子舟哥蹲在院子一隅,还以为他们在玩什么,兴冲冲的跑过去,却发现小山在学字。
  “小致,你来啦!”叶君书打招呼。
  叶君致应声,“子舟哥,你在教小山认字啊!”
  
  叶君书点点头,在看到小致眼里的羡慕和隐隐露出的渴望时,心念一动,问道:“小致,你想学吗?”
  “我可以吗?”叶君致眼睛一亮,随即无措道,“会不会很麻烦,要不我……”心底的渴望盖过理智,他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眼神不由自主的朝小山瞟过去。
  
  小山朝小伙伴道:“不麻烦的,大哥也要教我,咱们一起学呀!”
  叶君书笑笑道:“你如果想学的话,可以和小山一起学。”他还苦恼怎么报答明阿姆一家的恩情呢,这就送上门来了!
  
  明阿姆家和他家关系再好,但如果只是一味地单方面付出,那么再好的交情也禁不起磋磨。叶君书自然不想淡了情分,只是他目前没有能力回报。不过如果是他教小致认字,那就真是举手之劳就能回报点了!
  
  这个时代的人上学的成本太高,大多数普通百姓根本养不起一个读书人,就拿他叶家村来说,十几年只有几户人家孩子上过两三年学个启蒙,其他的大字不识几个,说有功名在身的,整个县城就十来个秀才,而他,只是个童生。
  
  他当年考上童生时,可真是轰动整个村子连同隔壁几个村!
  而他之所以能上学,还是因为他阿父那几年出去赚了钱,不过据他所知,他才上了四年的学,家里的存款就花个七七八八了,那时他阿父还琢磨着要不要再出去一趟赚钱回来,只不过后来因为他阿姆才打消了念头。 正文 第七章   由此可见, 读书的花销有多大。
  他当年上学堂本来只是想学会几个字后将来不用黄土朝天做个泥腿子, 长大后可以去县里做个账房啥的。
  不想叶君书自小聪慧, 在读书一途上颇有天分。先生爱才, 着重培养, 他阿父阿姆听先生说叶君书有天赋往科举方向发展的话起码能考到举人, 一激动, 就不计代价的供他上学了。
  
  可惜事不从人愿,他恐怕要辜负阿父阿姆的厚望。
  不说他现在没那个精力和时间读书,就算有, 自己也不想十年寒窗苦读考去官场勾心斗角过日子,他觉得平平淡淡挺好。
  等到把五娃六娃养大至成家立业,他的年纪也差不多了, 到时寻一个合眼缘的哥儿结契, 相伴着过一生也不错。
  至于光宗耀祖之事,他可以培养小山, 就算小山不行, 还有五娃, 再不行就培养下一代, 总有一个能让叶家更换门第成为耕读之家。
  
  话说回来, 叶君致在听到叶君书的回答后, 整个人都激动得不得了,他兴奋地直搓手,语无伦次道, “那子舟哥, 我现在要做什么?”
  叶君书笑着安抚道:“毋需做什么,小山也是刚开始学的,你们先一块认字。”
  “好!”
  
  幸好地上的沙铺得够大,叶君书让小山和小致一人写一边,还可以互相交流。他先教了小致写小山正在学的内容,还让他不懂就问,而小山则继续练习。
  心里想到,既然是抱着让他们科举的目的教学的,那么教学就不能这么随便了。
  
  叶君书回想自己学习的过程,决定结合现代的教学模式,制定一个教学计划出来。
  这时,门口传来喊声,叶君书走出去一看,略带惊讶的喊了声:“荣伯?”
  
  来人是叶家村的村长,叶于荣。
  虽同是叶姓人,但他们家和村长家的血缘关系已经在三代之外了,所以关系不是很亲密,这还是叶父办完丧礼后村长第一次登门。
  叶君书不知道荣伯突然上门是为何,但仍恭敬的将村长迎进屋坐上堂,“家里没什么好招待的,还望荣伯不要介意。”他给村长倒了杯温水,歉意表现得恰如其分。
  
  荣伯作为一村之长,自带一股威严的气势,他本身又是个性格严肃之人,一般晚辈在他面前都是战战兢兢的。而叶君书态度不卑不亢大大方方的样子,无疑让村长对他印象更好。
  看来家里接二连三的噩耗也没击垮舟小子,反而把他的性子打磨得更坚韧,如果给他机会,此子的将来想必不凡。
  
  看一个人有没能耐,端看他在遭遇困境时是随波逐流还是迎难而上,村长原先对这个小辈寄予厚望,如今也没失望,心里就存了几分帮扶的心思。于是他开口道——
  
  “舟小子,前两天你平伯姆他们跟你说的那事……”
  “荣伯!”叶君书脸色微变,这是又重提起将五娃六娃送人的事了?!他正想表明决心,村长就好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别急,荣伯这话还没说完。”
  叶君书不好意思的笑笑,他还以为村长也是来劝说他的呢!长辈们的好意,他心领,可他不能照做。
  
  村长呷口温水,不紧不慢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要抚养五娃六娃,那么将来无论遇到多少困难,日子再难过也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没有什么事是挨不过去的,等过了最艰难的时候,往后就好过了。
  村里今年收成不好,每户人家的日子都不太好过,能帮到你的不多,更多的还是要靠你自己。”
  叶君书诚恳的说道:“荣伯,小子知道怎么做。”
  
  村长从怀里掏出一个灰扑扑的钱袋子,递给叶君书,“这是武小子昨天刚拿回来的月薪,我们老胳膊老腿的在家用不到多少,先借给你救急,不用急着还,等你以后有能力了再还不迟。”
  
  村长这话说的根本不容他拒绝,如果是单纯给钱,他还能拒收,但以借的名义给他,叶君书还真不想拒绝,他的确缺钱。
  叶君书只好收下,并保证道:“等我能赚到钱,一定会还给您的。”
  
  村长点点头,丝毫不担心将来拿不拿的回借款,心里对能屈能伸的叶君书更满意。他虽说不是读书人,但他对读书人那种即使饿死也不接受别人好意的所谓傲骨嗤之以鼻,人活在世,不就为一口粮?人都要饿没了还谈什么风骨?还好舟小子并没有那么迂腐。
  
  “你刚才在院子里,是在教小山和小致识字?”村长突然问道。
  “是的,小子在家没什么事,又走不开,刚好小山也到了该是启蒙的时候,便教了会儿。”
  
  村长半晌没说话,若有所思的样子。
  叶君书心中疑惑,不知村长问起这事是何意,他教弟弟读书有什么问题吗?等等!叶君书突然想到一个可能,这,不会吧?他不确定的想。
  
  “舟小子,如果让你教村里的孩子们识字,你愿意吗?”
  果然!叶君书迟疑道,“可是……荣伯,我只是个童生,连功名都没有,如何担得起育人子弟之事,况且,小子年纪尚小,经验不足。”
  
  村长道,“他们不用考功名,识得字就好,免得到外面被人欺骗,舟小子,荣伯知道你现在不方便出门去县城买需品,这样吧,我会去告诉村里人,凡是愿意送孩子过来跟你习字的人家,每户都送些东西给你,不限米面粮食还是布匹,只要能用就行。且都量力而为,不拘多少。”
  
  叶君书听到这,心里是万分愿意的,可是他仍心有顾虑,“荣伯,您也知道小子我如今重孝在身,叔叔伯伯们不会介意吗?”
  他家在守着孝,这期间原则上是不能进别人家的门,免得晦气。连他家现在也很少有人来了,也就明阿姆和小致不忌讳,经常往他家跑,但若是其他家,他们肯让孩子们上门吗?
  
  “这个不是大事,你阿父阿姆也是叶家村的人,不用担心冲撞,不介意的人家总会把孩子送过来。”
  “您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荣伯,你们看得起我愿意让我教的话,我自是不介意的,只是荣伯您是不是要先去打声招呼?”
  村长胸有成竹道,“肯定会有人愿意送孩子过来。只是你这里还需要做什么准备?”
  
  “要准备的东西还是有很多的,像木炭笔和沙盘这些我可以准备好,可是桌椅板凳这些小子就无能为力了。”他家的桌凳不多,如果来的孩子多,根本坐不下。
  “而且,路哥儿的风寒还未完全好,小子怕到时会出意外,不如开课时间就等路哥儿完全病愈后吧!”古代的小孩没打过疫苗,抵抗力稍弱,万一被传染那就是他的罪过了。
  
  村长自是一口答应,“没问题,你家里没有的我去帮忙准备,等全部做好也要点时间。”
  于是事情就这么说定,两人又商量些细节,村长才一副满意的表情背着手走了。
  
  叶君书也很满意,村长这一主意解决了他很多问题,一段时间内他不必再为吃的烦恼,小山和路哥儿他们和村里的孩子们也不会生疏。
  他之前还担心等他们家守完孝,就和村子格格不入了呢!他们守孝本来就不宜经常出门,如果他不是逼不得已,也不会去上山。
  
  叶君书如今什么都做不了的原因,除了家里的奶娃娃时刻需要人照顾走不开之外,就是守孝了,腰间缠着的代表重孝在身的麻布,在县里走一遭,都是人人避开三步远撞到都嫌晦气的份,更别提其他,他敢进店里都能被店员用扫帚扫出来。
  
  如果孩子们都来跟他习字,他就不用担心小山他们没玩伴了!
  一举多得的好事啊!
  叶君书无比期盼学堂能开成功。
  
  “大哥,你要开学堂教书吗?”路哥儿突然走出来,站在叶君书面前仰起头问道,显然刚刚听到了叶君书和村长的谈话。
  叶君书笑眯眯地,神色轻松道:“是啊!”他觉得有村长在,这个学堂有很大的几率开成功。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他一心找出路不成,没想到还能靠教书解决,果然人还是要有学识。
  “那,那会打扰你考科举吗?”路哥儿急道。
  
  叶君书摸摸路哥儿的头,“大哥不考科举了,大哥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路哥儿顿时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是因为我们吗?”
  “怎么会?”叶君书不知道路哥儿小小年纪心事怎么这么重,忙让他不要想太多,“路哥儿,就算阿父阿姆还在,大哥也不会去考科举,大哥得承担起长子的责任,而且,大哥很庆幸有你们在,所以你不要想佐了。”
  
  “可是,大哥那么厉害……”
  “傻孩子,外面比大哥厉害的人多的是,就算大哥去考科举,也不一定能考上。”
  “大哥一定能考上的!”路哥儿握紧小拳头坚定的喊道。
  叶君书好笑不已,“好了好了,在路哥儿心里大哥一定是最厉害的。”
  “大哥!”路哥儿恼羞,“我说真的!”
  
  “是是!可是路哥儿,大哥在教他们识字的同时,也是复习的过程,所以没关系的。”
  路哥儿困惑的想了想,觉得大哥不像敷衍他的样子,心里觉得好像蛮有道理,于是再次确认道:“真的不会影响大哥念书?”
  “真的。”叶君书一本正经的保证。
  “那好吧。”路哥儿不再反对了。
  叶君书揉揉路哥儿的头,没再说话。 正文 第八章   村长荣伯育有三子, 两个汉子一个哥儿。大儿叶君文, 在家务农, 契本村的齐宏, 育一小子叶卿青, 两岁。
  二儿叶君武, 十六岁, 在县城客栈当掌柜,未结契。
  三儿叶羽,哥儿, 十岁。
  他居住地方最高地位的村长,是个公正严明之人,这对他来说是个好事, 一个好的领头人, 可以约束村里人,营造一个好的村风。
  
  他们这样孤儿在这样的村子生活, 不会受到欺凌, 平日里还能被照拂一二。
  当然, 叶君书可不指望靠别人施舍就能养活自己和弟弟们, 都说救急不救穷, 更多的还是要靠叶君书自己。何况, 他不想将来弟弟们在村里抬不起头做人。
  
  叶君书将村长借给他的钱数了数,不多,二百文, 但对他来说真是及时雨。
  不过, 武二哥的月薪恐怕没有这么多,估计是攒了几个月的了。
  叶君书想,虽说古代生活贫瘠,可是人情亲密往来所带来的温暖关怀却不是现代那种高楼大厦里住两隔壁都互相不认识的冷漠感能带来的,他都快爱上这可爱的古代了!
  
  荣伯离开家后,叶君书就不知晓事情的发展,不知道顺不顺利。
  倒是明阿姆,在知道叶君书也教叶君致识字后,十分激动,连连说若是叶君致不学好的话只管打,不用给他面子。
  
  第二天明阿姆又带来个消息,荣伯已经将事情公布出去了,但是还没商讨出个结果。叶君书面上淡然,心里有几分忐忑焦虑,毕竟目前来说那是他最好的生活来源,万一黄了就不好了。
  
  刚好路哥儿一剂药喝完,他委托明阿姆再请宋大夫来复诊,宋大夫宣布路哥儿痊愈,不用再吃药了!可喜可贺!
  叶君书想,难得天气这么好,阳光温暖不炙热,晒得人暖暖的,正适合出门。
  
  小山他们已有三四个月没出去了,一直闷在家里对身体不好,刚好去放放风。
  于是叶君书背后背一个,双手抱一个,左边小山拉着叶君书衣角牵着勤哥儿,右边路哥儿同样捏着叶君书一片衣角,一家六口浩浩汤汤出门,沿着村围溜达溜达。
  
  此时正是农闲期间,村里人都悠哉悠哉的做着家里的农活家务,没有农忙时节的与天抢收,村里村外都透着几分悠然。
  一路上遇上村里人,都远远的礼貌打招呼,叶君书喊一声,其他能开口的弟弟跟着喊一声。
  
  村民们看到这副大孩子带小孩子的画面,都觉得好笑不已,可想到这画面背后的原因,又觉得心酸。
  都是可怜孩子啊……
  
  一开始,村民们并不靠近,叶君书也不主动走近,自顾自转悠。
  不多会儿,就有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农家汉走过来,他的脸和脖子这些外露的皮肤因常年在地里劳作显得黑红黑红的,,身上短褂打着十多个补丁,说明他家境情况不太好。
  
  他家是村里的贫困户之一,上面有个常年喝药的阿姆,中间只有一个外嫁的哥儿弟弟,下面和夫郎生有两个小子一个哥儿,最大不超过十岁,日子一向过得很艰难。
  
  叶君书率先喊人,“方叔。”
  “方叔!”齐齐的清脆的娃娃音。
  “嗳!”方叔热情的回应,“出来逛啊?”
  “是啊,今天日头正好,就带弟弟们出来走走,他们也很久没出门了。”
  
  “应该的,应该的……”
  寒暄几句,叶君书见方叔面有难色,欲言又止的,便问道,“方叔你找我有事吗?”
  方叔也不废话,直奔主题问道:“舟小子,是这样的,听村长说你有意教孩子们读书识字,是真的吗?”
  
  叶君书点头,“当然是真的,不过地方是在我家,你也清楚我家的情况,我不方便经常出门。”
  “那……我家小子可以去吗?”方叔的神情显得有些拘谨,他家的条件不好,和其他村户相比,肯定付不起什么报酬,但是这又是个难得的机会,家里的小子若是能读书识字,说不定将来也能像村长家的武小子一样,到县城当个小掌柜。
  
  为了家里的小子,他只能厚着脸皮来问了。
  叶君书笑眯眯道:“当然可以,只要愿意来的我都教。”
  
  正在叶君书和方叔一问一答间,不远处听到风声的村民们已经走过来。既然已有人先开口问,其他人也就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
  “舟小子,你真准备开学堂啦?”
  叶君书解释道,“我不是开学堂,承蒙乡亲们看得起,就是将孩子们聚在一起教他们识一下字。”他区区一个童生,可是没资格开学堂的,所以对外并不这么宣称。
  
  “那不就是学堂吗?”叶老七家的一拍大腿,在他看来,这两者并没啥区别。“村长和我们说的时候我们还不太敢相信,若是真的,那我家小子也可以跟你学一下了。”
  “舟小子这么厉害,才十岁就考上童生了,家里的臭小子跟你学,说不定也能考个童生当当,哈哈!”
  
  “呸!你家小子有舟小子那么聪明伶俐吗?还想考童生?炕上躺着做梦比较快!”
  “嘿!我不就说说嘛!你这嘴皮子就没说出个好话来,我家小子平时可醒目了,但凡学到舟小子一点,以后就不愁没有好日子过!”
  “呵……”
  “……”
  
  “是啊,我家大小子二小子正是识字的年纪,舟小子,你家学堂哪天开?我好让家里的小子们做好准备啊!”一个尖耳猴腮的中年哥儿亮着嗓音道,在一片声音中显得十分突兀。
  
  “哟!胡老二家的,你家大小子都十七了吧?两个小子一起去,你准备给多少东西舟小子作谢礼啊?”叶老三家的嘴皮子一掀,不客气地问道。
  胡老二家的脸色丕变,尖着嗓子道, “都是乡里乡亲的,做甚计较这么多?”
  
  “话可不是这么说,人家外面的学堂每年都要收那个叫什么,束脩!舟小子收点东西怎么了?那都是他应得的。不然,他每天不思量活计花费大量时间教孩子们吗?”
  “就是,也不看看外面的束脩是多少,你有本事就送你儿子去学堂啊!村长也说了,尽各家能力而为,你不乐意给,那就别来啊!”
  
  “再说了,舟小子前几年上学堂花了多少钱才学到知识,现在用来教孩子,我们做家长的,给点东西作回报怎么了?我家二小子十岁,还可以去学几个字,家里虽然穷,但几袋米面还是出得起的。”
  
  胡老二家的被众人挤兑的脸都青了,他强笑道,“瞧你们说的,我还真能少了舟小子不成?这不是开玩笑吗?”
  “呵呵……”
  叶君书全程微笑并不说话,这些中年哥儿战斗力太强大,他老老实实围观就好,再说,有叶姓伯姆叔姆在,还能让他吃亏?
  
  不知勤哥儿是不是不习惯见这么多人,伯姆叔姆围过来时,勤哥儿紧张的抱着叶君书的腿藏在他身后,不时偷偷露出一双圆圆亮亮的大眼,好奇的看向这些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大人。
  叶君书注意到了,微微笑下,没有阻止雏鸟探寻这个世界。
  
  没多久大家的视线又转向叶君书,叶老三家的问道,“舟小子,你这学堂什么时候开?”
  身处众人焦点,叶君书仍淡定自若,他笑道,“这个还是要荣伯确定一下,前期还是需要做些准备。”
  “这个我知道,村长已经让杜木匠打长桌板凳了。”
  “那不是快了?”
  “应该吧,听说……”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分享消息。
  
  叶君书得到想要的消息,心情放松,继续逗留,倒听了一耳朵八卦,正听得兴味,双胞胎不乐意了,他们还要摇摇呢!怎么不动了?
  “咿呀!”
  “啊呀!”
  叶君书忙哄了下,然后向一干长辈告辞,“伯姆叔姆们,小子先带弟弟回去了。”
  “去吧去吧!”众中年哥儿正说得兴起,自不会在意几个小辈的去留。
  
  叶君书便带着一干弟弟打道回府。
  抱着背着双胞胎这么段时间,他的手都酸得麻了,连肩膀也觉得沉重觉得累了,果然要早点将锻炼计划提上日程,这么弱的身体可不行。
  将双胞胎放到院子地上摊好的席子上,任他们咿呀蹬着有力的双手双腿爬行。叶君书坐在席子边,一边看护一边开始思索怎么过日子。
  
  在不知有多少孩子来识字,不知乡亲们拿什么东西做学费之前,荣伯借的钱暂时不动,等收到东西后再看还缺什么,再请明阿姆帮忙到县城买。
  
  记忆里这里的冬天很冻人,也挺漫长,寒冷的天气有好几个月,他得提前把一切准备好,不能让孩子们挨冻挨饿。
  不急,他还有时间,慢慢来。
  不过,叶君书琢磨,在开学之前,他是不是应该再进一趟山? 正文 第九章   
  “子舟哥, 这些就够了吗?”叶君致抹一把汗, 双眼亮晶晶的向叶君书展示劳动成果。
  叶君书摸着下巴打量一圈, 在叶君致紧张火热期待的目光中, 满意的点下头, “够了, 替我谢谢你的小伙伴们。”
  
  院子角落, 晾晒干的细沙堆放在那里,沙子皆是细细软软的,不见一粒大些的石头沙, 可见是精挑细选过。这些正是小致带着他的小伙伴们到河里淘来的。
  叶君致嘿嘿笑着挠挠头,“子舟哥,什么时候开学啊?大家也很想来学字呢! 我跟三石说我已经会写四个大字, 可把他羡慕坏了!”
  
  他在小伙伴们面前亲自写了几个大字, 被小伙伴们艳羡的看着,他觉得备有面子, 被小伙伴一请求, 就自告奋勇打探消息了。
  “快了。”叶君书看着一堆准备好的东西, 心中十分满意, 村民们果然行动力杠杠的, 他刚提出设想, 第二天就有一大堆做好的框板送过来了。
  
  没有纸张书写,只能自己想办法了,而眼前的这些就是叶君书想来的方法。大小皆差不多的方方正正的木板上, 四条边用木条框着, 往上面铺一层细沙,再用树枝在上面练字,写完直接一抹,又可以重新写,十分的便捷,还不用花费什么,只需一点点人工。
  
  只等桌凳做好就可开堂了。
  叶君书估摸了下,真正会来学字的孩子应该不会太多,叶家村两百多户人家,家里有孩子且在六至十五岁之间的,有四五十个,但也不一定全部会来,所以有二三十个孩子,还是叶君书往多了估算。
  
  如果他没算错,这两天村长就会来和他商量开学的日子。
  叶君书琢磨又琢磨,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再进一趟山,等到开学,他就更没时间往山里跑了。
  不知道李叔在家不……
  
  路哥儿的身体恢复健康后,就时刻带着勤哥儿,像只快乐的小蜜蜂似的忙里忙外做着力所能及的事。而勤哥儿也从小山的小尾巴变成路哥儿的小尾巴。
  
  这两天村民们或结伴而来或托人给等方法,陆陆续续送来很多东西,有给几袋米面的,有给鸡蛋的,有给腌菜干菜的,有给调料的……总之都是家里给得起的东西,积攒起来也挺多了。
  
  路哥儿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到粮仓和厨房去清点这些东西,每每做完这些就像只藏了粮的小仓鼠似的,抿嘴直偷乐。
  
  双胞胎目前还算好带,有小山看着他还算放心,何况还有小致在。叶君书正准备出门,方叔就挑着一担柴过来了。
  叶君书的脚步停了下来。
  方叔憨厚着脸打招呼:“舟小子,出门啊?”
  
  “是啊,方叔,您怎么又背柴火过来了?您这两天送了那么多,小子可不能再收了。”叶君书连连推拒,方叔家里困难,给不出米面之类的东西,只能送柴过来,叶君书知道如果他不收的话,估计方叔也不好送孩子过来,一开始就没拒绝,可万万没想到,方叔送的可不是一次两次,他家厨房已经堆满一墙处理好的木柴了。
  
  叶君书都脸红了,实在受之有愧,这次说什么也不肯再收下。
  “这点柴火不值什么,你们才丁点儿大,不方便山上取柴,方叔有的是把力气,家里多的是柴火,我跟你说,等天冷了用这些柴来烧炕正合适,耐烧,不用半夜起来补柴火。”
  
  “您这些柴火卖县城可值钱了,我家实在不能再收了,方叔您带回去吧。”叶君书可是知道方叔经常到县城卖柴火的,因为木柴质量好,又处理得当,据说可受欢迎了。何况,在叶君书眼里,这些木柴的价值不比吃食少,他们一家弱小冬天可受不得冻,太需要木柴了。
  他小胳膊小腿的砍不到多少柴,叶君书还有规划到时花钱买呢……
  
  “这点不值几个钱,舟小子你不收的话,方叔实在没脸……”
  叶君书实在拗不过,只好道:“那,这是最后一次了,再有下次,小子我可是要翻脸的。”他故意板起脸瞪视。
  
  方叔爽朗的笑着将重重一担柴火挑进门放在厨房屋檐下码好,嘴里连连应道:“好好,就这一次,我保证。”
  叶君书帮忙一起把柴放好,一边道:“过两天估计就有确切消息了,等开课后,让大栓和小栓都过来,我记得小栓有六岁了吧?也可以识字了。”
  
  方叔刚想拒绝,他那点柴火,让大栓一个来他都觉得是厚脸皮了,哪能两个都来?
  叶君书就不容置喙的说道:“如果到时没看到大栓兄弟俩,我就把你送的所有木柴退回去。”
  于是方叔不说话了。
  方叔放好柴,没再多聊,很快就走了。
  
  叶君书去屋里看了眼,孩子们都很乖没闹,便又准备出门。
  不过今天可能不是出门的好日子,叶君书刚走出去没几步,又遇上挑着一担箩筐迎面走来的人。
  
  这次叶君书着实惊讶了:“舅舅?!”
  “子舟。”远远地看到许久未见的大外甥,叶家舅舅加快脚步走过来。叶家舅舅风尘仆仆的,不过见到外甥很高兴,似乎所有疲惫都一扫而光了。
  
  舅舅家离叶家村挺远,虽还在同一个县城,不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在这交通不发达的年代,坐驴车日赶夜赶也要一天的时间,这么一大早的舅舅就来了,一看就知道赶了夜路。
  
  叶君书看到舅舅眼底的红丝和青黑,明白舅舅这是一夜不眠的赶路导致的后果,心里的那丝疏离感就消失了。
  “舅舅,您终于来了!”
  “子舟,对不起,舅舅来晚了……”偌大的一个汉子,在晚辈面前,倏地流下泪。
  
  叶君书顿时一阵心酸,融合了两世的记忆,他对这个舅舅还是很有感情的,曾经埋藏在心底的那丝不解和怨愤让他忍不住责问:“您怎么才来啊?”
  叶君书家亲近的亲戚不多,阿父是独生子,所以他没有血脉亲近的叔伯,但是阿姆家却是有个亲兄弟的,对叶家来说,最亲近的人如今只有舅舅这家了。
  可是就是这些亲人,在他阿父去世之时,一个都没来帮衬和祭奠。
  
  叶家村这边着人送去讣告时,却被告知农忙,没时间过来。
  当着孩子们的面村里人没说什么,可背后谁不议论纷纷,大家都说,叶九家的去世后,舅家这门亲怕是断了,连亲外甥都不管,怕是怕被拖累吧?
  叶君书有次不小心听到了,才知道外姆麽和舅舅为什么一直没到,原来是觉得他们是累赘……
  
  “对不起……”三四十岁的汉子在十二岁大的外甥面前哭的不成样,他抖着唇欲言又止,羞愧的不敢直视外甥。
  叶君书何其通透,哪会不明这里面有内情。他就说,外姆麽和舅舅对他们家一向很亲近的,他们也对舅舅家亲密,怎么可能真的会说不管就不管呢?
  
  他正想细问,一个尖锐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哟!稀客啊!真是叶九家的舅舅来了!老七家的跟我说时我还不相信呢!还说人还没老,就花眼了不成?”
  
  叶家村里的所有叶姓人,每一代都是按族谱年龄排序的,叶阿父在他们那代序九,所以一直村里一直都是叶九、叶九家的这般称呼。不过到君字辈这一代,孩子实在太多,排序能排到四五十,就没序齿,只自己按户排序。
  
  “明阿姆……”叶君书朝走过来的明阿姆喊了声,眼里带着乞求,舅舅都被嘲讽得恨不得钻地底了,他知道明阿姆是气不过,在为他们出头,可眼下情况看来,舅舅还真不是故意不管他们的。
  
  明阿姆恨其不争的瞪一眼,心里也清楚这是舟小子家唯一的一门最亲近的血脉了,关系能好自然就好,除非真的老死不相往来,不然明阿姆还是得客客气气的。
  
  “你舅舅大老远的赶来,还不快请人家进屋?在门口站着像什么样?”
  叶君书忙道:“舅舅,快进屋。”
  “欸!”叶家舅舅应声,挑起扁担,和叶君书一起进院门。
  明阿姆到底是外人,便没有跟着进去,只说有事喊他一声。
  
  进了大厅,叶君书忙给他斟水,他刚注意到,舅舅的嘴皮子都干裂了,一看就缺少水分,很久没喝水了。
  叶家舅舅喝了满满两大碗水才罢。
  屋里的孩子听到动静,纷纷出来,叶君书忙让他们喊人。
  
  可惜这些一向懂事的孩子这会儿变得别扭了,路哥儿看了叶家舅舅一眼,没说话,拉着勤哥儿迅速跑走。
  小山倒给点面子,只不过只喊了声就不再说话,也跑走了。
  
  叶君书有些尴尬,解释道:“孩子们还小,不记事,可能对舅舅不大有印象了……”这理由连他都觉得牵强,谁不知道以前小山和路哥儿对舅舅最是亲热,阿姆带他们走亲戚时,这两人最喜欢当舅舅的小尾巴了,这才半年多不见,态度就如此生疏了。
  叶家舅舅神色黯然,在孩子们最需要他的时候一直没出现,不怪孩子们对他有意见。
  
  叶君书只好转移话题,“舅舅,外姆麽呢?”
  “在家……家里忙,走不开……”叶舅舅以为叶君书是问外姆麽为什么没来,犹犹豫豫的解释。
  “哦……外姆麽身体还好吧?”
  “他很好。”
  
  “……”一阵沉默。
  叶舅舅搓了搓手,对叶君书吞吞吐吐道:“子舟,舅舅……我可以去给弟夫和弟弟上炷香吗?”
  叶君书顿了顿,“当然。” 正文 第十章   
  叶阿父阿姆的牌位被安置在他们原先的卧室里, 屋里的格局在村里人的帮忙下已经大变样。
  毕竟活人居住和安放亡者牌位不一样, 总有很多忌讳。
  庄新立给亡弟夫夫上了香, 又哭了一场, 悲恸的哭声撕心裂肺, 可见是何等的伤心欲绝, 惹得叶君书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叶君书劝慰许久, 庄新立才勉强平复心情。
  
  回到厅堂,甥舅俩互相寒暄交流,庄新立迫不及待想了解这段日子外甥是怎么过来的, 而叶君书则是旁推侧敲舅舅这么晚才出现的原因。
  庄新立支支吾吾的,一直没正面回答,不过还是被叶君书探出不少口风。
  叶君书根据舅舅的只言片语和之前的事就推测出大部分真相。
  
  原来, 叶家这边着人送讣文时才到庄家村村口就刚好碰见庄家舅姆, 他恰巧认得送讣文的人是叶家村的便上前询问,等了解事情知道是来找他家的后, 就脸色大变, 只说他家正忙着抢收, 没空过去, 直接就拦截了这个消息。
  
  估计舅姆那时说了不少难听的话, 再者以为舅姆的意思就是舅舅的意思, 送讣文的人一时气愤,连讣文都没送到门口,转身就走了。
  因为当时没什么人看见, 舅姆一直没说, 舅舅他们竟一直不知道。
  
  假如不是舅姆说漏嘴,估计舅舅他们还会继续被蒙在鼓里。
  这样的大事,如果不是交通不便,消息不灵通,舅舅也不会被瞒这么久,到现在才来。
  叶君书对这个舅姆的观感更差了,他理解舅姆的想法,他家如今只剩下一干弱儿,最亲近的只有舅家了,舅姆这是怕舅舅心软担下责任养他们,在他的眼里,他们全是负担累赘,自然不想将麻烦往家里揽。
  可就算这样,将消息瞒住连来祭奠都不来,就太过分了!
  他有手有脚的,还真会赖上舅舅家不成?
  
  叶君书愤怒过后,又有些无奈,他知道这事不能完全怪舅舅,舅舅遗传了外姆麽的性子,脾气软和,没什么主见,在外面一向是被欺负的份,所以舅舅到年纪谈契时,外姆麽就想找个性子强硬泼辣的夫郎,好将家里立起来。
  
  于是就说了庄家村个两个村头的薛家村的一个名声在外的哥儿,舅姆刚结契过去时,还算和气,然而等摸透了舅舅和外姆麽的性子后,本性就暴露出来了,整个庄家完全捏在手里,成了他的一言堂。阿姆还没出门时,受过不少这个哥么的气,可为了舅舅和外姆麽,都忍了下来。
  
  如果舅姆是个性子好的,那皆大欢喜,日子会好过点,可惜还是看走眼,人家的性子是强硬,可也自私自利,而舅舅和外姆麽的忍让将他的性子养得更加霸道泼辣。
  
  外姆麽唯一硬气起来的一次,就是舅姆想将阿姆说给他外家时,他坚决不肯,并偷偷答应了叶家的求亲,迅速将阿姆结契出去。
  饶是那是自己的儿子,在他这个阿姆还在的时候,当哥么的根本无权插手夫家兄弟结契之事,外姆麽还是觉得亏欠了舅姆,在舅姆面前更加不敢说话了。
  
  叶家有几分家底的时候,阿姆每次回去都大包小包的堵住舅姆的嘴,所以两家的关系还算密切,可自从叶家开始变穷给庄家节礼少了很多后,舅姆就有意见了,每次见到阿姆都冷嘲热讽指桑骂槐的,还说阿姆白日做梦,没几个钱就想供个读书人。
  后来阿姆就不怎么回外家了。
  更多的是舅舅找时间来叶家看弟弟,而且每次都匆匆忙忙的。
  
  这些事情,家里大人没在孩子们面前透过风声,就叶君书从阿姆不时的愁眉苦脸中大概猜到一点,按理说小山他们是不知道的,小山他这个年纪知点事了,对舅舅心有芥蒂不奇怪,可是路哥儿的态度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如果他没看错,那是敌意?
  
  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叶君书将视线转移到舅舅身上,他对这个舅舅实在不知怎么说,他们都是长辈,他就算再有意见也不适合说出口,舅舅的性子就那样了,几十年都变不了,他还能说什么?
  而且他一个晚辈,哪好说长辈的不是?
  日子都是自己过的,冷暖自知,外人也不宜置喙。
  
  “子舟,不如你们和舅舅回去一起过日子吧!”庄新立着实担忧,大外甥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带得了更小的小孩?五娃六娃还不满周岁呢!
  虽然在舅家日子可能也不会过得好,可有他在,起码不会缺一口吃。而且在眼皮底下看着,他比较安心。
  一个家没大人立着,像什么样?他是大外甥最亲近的亲戚,理应他照看着。
  
  叶君书知道舅舅的话是真心的,可他也清楚,有舅姆这样的人在,他们兄弟是不可能住过去的,更何况,舅家再亲,他们住着也不自在,总归没有自己家里来得方便。
  
  叶君书婉拒道,“舅舅,您看我这几个月不也过得有模有样?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们没得在别人家为双亲守孝的理,何况,我想离阿父阿姆他们近些,随时可来看看,我想,小山他们也是这么想的。”
  
  “你们小孩子哪会过日子?有舅舅看着,更安心。”
  “荣伯和明阿姆还有乡亲们都很照看我们,舅舅放心。”叶君书笑道。
  村里人虽然也有些比较自私爱贪便宜嚼舌根的,但本质都不坏。大多数人都很质朴,能力范围内都乐于助人,叶君书觉得生活在这样的人文环境里很好,他也不想挪窝。
  庄新立又劝了几句,都被搪塞过去,还反被叶君书说服了。
  
  “舅舅,您留家里住几晚吧,小山他们一直很挂念你。”
  “这……”庄新立迟疑,感情上他是想留下来,好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可以独立生活,如果不成,再带家去。
  可是家里……内心争斗了下,他最终遵从心底想法,“那舅舅就留一晚,明早再走。”
  “太好了!”叶君书眉眼弯弯。
  
  “舅舅,您赶了一天的路,到炕上歇会儿吧。”叶君书关切道。
  “好。”庄新立没拒绝,他的确很累了,昨天走路赶得急,几乎不停歇,刚刚又大哭一场,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很疲惫。
  
  “对了,这些东西要放哪里去?”庄新立指指摆在厅中间的两箩筐,不知是什么东西,压得严严实实的。
  无外乎是些吃穿用的,叶君书道,“舅舅,您怎这么客气,带这么多东西来?”
  “不多,这些是……”
  
  庄新立话还没说完,门口突然传来砰砰作响的敲门声,还有个隐约有些熟悉的声音进来——
  “开门!开门!”
  庄新立听了声音,脸色突变,他怎么来了?!
  叶君书顿时心中有数了,感情舅舅是偷偷出来的啊……他对舅舅道,“我去开门。”他的脚步甚快,当然,不是期待来人,而是怕对方把他的门砸坏了。
  “子舟……”庄新立担忧的追出去。
  
  “开门!开门!庄新立!俺知道你在,给俺开门!开……”砰砰地响声戛然而止,拍门的人失去倚仗时因用力过度整个人往前扑。
  叶君书迅速闪到一边,退开几步,等扑进门的人踉跄着站稳后,才礼貌的喊人:“舅姆。”
  
  叶君书的舅姆,薛升,比如今的叶君书高出一个头的样子,不算高,约莫一米六七,长得膀大腰圆的,面相平凡,不过一看就不是的好相处的。
  事实上他这个舅姆的确不是善茬,薛升站稳身子,拍拍衣角,挑剔的目光直扫挺拔站立的叶君书,“是子舟啊!俺可担不起你这个称呼,俺小家小户的,可禁不起……”
  
  薛升话还没说完,随后而来的庄新立就黑着脸打断:“你在说啥胡话?”
  薛升一看到庄新立,顿时眉毛一竖,秃噜袖子奔过去:“好你个庄新立!敢趁俺不在偷拿家里那么多东西给外人?如果不是俺提前回来,还被你和老家伙蒙在鼓里,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是吧!”
  
  庄新立下意识缩下肩膀,但看到站在一旁的大外甥,还是反驳道:“什么偷不偷的,我外甥是外人吗?还有,那是我亲阿姆,你说话给我注意点!”
  “好啊!你外甥不是外人,俺和你儿子才是外人,你们都是一家的,枉俺这么多年操劳这个家还给你生了儿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在你心里俺竟还是一个外人!歹命喽!”
  薛升一股脑坐地上,拍着大腿就哭唱起来。
  
  叶君书额头青筋直抽,脸都黑了一圈儿,可这人辈分上还是他的舅姆,不能撵出去,不然不管有理没理,最后都变成他无理,更何况在舅舅面前,多少还得给点面子。
  “你在胡说些什么?在小辈面前闹甚闹?还要不要脸了?”庄新立低声说着,想将薛升拉起来,可惜他赖在地上不肯起。
  “脸是什么?能吃吗?”薛升冷笑,“有种你去跟你老庄家的叔伯讲脸面啊!”
  
  “你!”庄新立涨红脸,“这能一样吗?你先起来再说,别让小辈看笑话,你的账我还没跟你算!”
  “算账?算什么账?”薛升继续冷笑,“怎么,你这个舅舅还想把这么多个累赘往家里带?这么宝贝你外甥,好啊,你就养你的好外甥,儿子你不用养了,俺都带回外家去!”他可不觉得他把报丧消息瞒住是做错了,不然肯定要白养这些拖油瓶,他才不傻!
  
  庄新立气得脸憋红,抖着手说不出话来。
  叶君书的心里五味杂陈,这个舅姆当着他的面这般撒泼,也是在告诉他,如果不想他舅舅家散的话,就不要赖上他们家。
  
  他心里叹息,面上和气道:“舅姆,您大老远赶过来,一定累了吧?不如随小子进屋喝口水歇歇?”
  薛升狐疑的看过去。
  叶君书心平气和道,“舅姆您多虑了,叶家村很好,小子没有到别处生活的打算。”
  
  薛升立马站起来,满意道:“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还是子舟明事理,子舟啊!不是舅姆不讲情面,实在家里都揭不开锅,你舅舅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人没那个本事偏想揽那个活。”
  
  正要踏步进屋,可不知突然想起什么,抬起的脚又收回去,面上有几分心虚惊疑。
  叶君书的眼珠子转转,然后道,“舅姆,您是想先去给阿父阿姆上香吗?说来,舅姆还是第一次来祭拜呢,阿父阿姆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一阵寒意自脚板升起,薛升打了个冷颤,脚步不由自主往后退几步,薛升干笑道:“舅姆想起还有事没做,这就回去了,哈哈……”
  他转身就走,动作灵活得一点也不符合笨重的外表形象。
  
  庄新立暗暗松口气,对叶君书道:“那舅舅先家去了,有事就捎消息给舅舅。”
  有舅姆这个意外因素在,说好的住宿一晚是不可能的了,叶君书没多做挽留。
  
  说实话,两世的经验都没教会他如何应对一个蛮横泼辣的长辈,他真真避之不及。
  庄新立十分愧疚,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