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四月刚过, 春意还未散尽, 天就渐渐热了起来。
  
  临江城几处码头上都是热火朝天, 脚夫们脱下了身上的短衫, 光着膀子卖力地将一艘艘船上的东西给搬了下来。从码头到城中, 一路上皆是熙熙攘攘, 人声鼎沸, 足见城中繁华。
  
  东市的关宁街却完全不同,作为临江城的书画铺子一条街,这边要安静许多, 且来往的也多是些穿着长衫的书生。售卖的也都是书画笔墨、古董文玩一类的雅致玩意,这点从铺面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来,似乎整条街都散发着墨香。
  
  在街角一处小小的铺子, 书铺的樊掌柜正在拨弄算盘。
  
  一名面容清秀的少女抱着一个布包有些不太确定地踏进铺子, 这声响惊动了樊掌柜,他抬起头, 见到来人, 露出温和又有些惊喜的笑容:“七娘有段日子没来了, 苏先生的病可好些了?”
  
  少女似乎有些拘谨, 只是将手里的布包往前递了递:“您看看, 这个能当多少?”
  
  樊掌柜用一旁的毛巾擦了擦手, 才小心地打开书本,细细地看着书里头的内容。
  
  趁着他看书的当口,苏清漪则打量着这间书铺, 书铺的面积不太大, 布置也有些陈旧,但收拾的很干净,里头站着几个书生正在拿着书本看得如痴如醉。
  
  过了好一会,樊掌柜才将书合上,放回盒子里,略带惋惜道:“苏先生真是可惜了。”
  
  樊掌柜给了个优厚的价格,苏清漪也没有讲价,直接收在了荷包里。
  
  随后,她才道:“樊叔,不知您这里还收人抄书吗?”
  
  “哦?七娘想要抄书?”樊掌柜沉吟了一会,才道,“你写两个字来看看。”
  
  苏清漪便走进书铺,端正坐在书桌前,在铺开的纸张上细细地写了一列漂亮的簪花小楷下来。
  
  樊掌柜看了一遍,才道:“秀丽淡雅,倒是与苏先生一脉相承,虽则力量稍弱,但抄书却是足够了。”
  
  苏清漪松了口气。
  
  樊掌柜将要抄的书本和纸张给她,并将交稿的时间定在了十天后。除去笔墨的成本以外,苏清漪抄这一本书大概可以赚一钱半的银子,足够父女俩生活一个月了。
  
  苏清漪将东西收好,才回家去。
  
  回到家以后,苏清漪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就到了父亲苏燮的房间,苏燮虽然还是没有清醒,但也没有恶化。
  
  她这才放下心来。
  
  其实她并非这具身体的主人,她不过是千年后的一抹幽魂在这个与她同名的小姑娘的身体里复生。在这个不曾在历史中出现的时代,迎来她的新生。
  
  可是,睁开眼睛面对的就是家徒四壁,母亲亡故,老父重病。
  
  苏清漪在感慨了一会人生无常之后,就认命地背负起了这具身体的责任。
  
  她不太熟练地煎药、做饭,服侍了苏燮吃过了,才顾得上自己。待到她几口将粗粝的豆饭扒完,都收拾好了,见外头还有光亮,这才去了书房。
  
  比起破败的院落来说,书房的陈设明显要好很多。在书房里头有一个靠墙的大书架,上面原本满满当当摆满了书,如今已是空空如也。为了给苏燮治病,这上头的书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被当的差不多了。
  
  而书桌上有两个盒子,一个打开的盒子空荡荡的,这里头原来装着的就是苏清漪今天当掉的两本书,而另一个盒子里装的是房契。
  
  若是苏燮清醒过来,怕是宁肯当掉房子,也不会当掉这两本书。这是苏燮的师长崇明先生所赠与他的,里头的批注都是崇明先生手书。苏燮向来将这两本书当成命根子一般,若是原来的苏清漪,恐怕借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可如今换了芯子的苏清漪却是管不了这么多,便是再贵重,也重不过生命,若是命都没了,这两本书的结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苏燮的病要是再好不起来,恐怕这房子也保不住了。
  
  苏清漪叹了口气,随后不再多想,而是将樊掌柜给她的书拿出来。
  
  书并不算厚,苏清漪草草翻过了一遍,估算了一下自己每日的任务量,细细地磨了墨,随后才净了手,将纸摊开,用毛笔饱蘸了墨汁,开始抄下去。
  
  抄书一事看着简单,其实要求也不少,首先字体一定要端正清楚,不能抄错一个字,不能有涂抹。一页纸只要错了一个字,或者有一点脏污,这一页纸便废了,要重新抄写。对于要参加科举的士子来说,这都是很基本的要求,苏清漪虽然没经过相关的训练,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专心,当她完全沉浸在一件事中的时候,专注力会变得十分惊人。
  
  于是,当苏清漪抄完今日的任务量的时候,惊觉天竟然都黑了。她连忙将东西收好,这才觉得肩颈一块竟然都发僵,活动了一下才好受一点。
  
  不过这也让她对自己的效率有了个概念,因为专注力足够,几乎没有废页,所以她的速度比起一般的抄书人来说,都快有两倍了。照这个速度来看,她竟不需要十天,只要五六天就能完成任务。
  
  苏清漪有些惊喜,不过也知道,抄书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苏燮的病就像是一个无底洞,这些银子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苏清漪有些发怔。
  
  在这个时代,她一个女孩子,究竟还有什么正当门路可以快速赚到钱呢?
  
   正文 第二章   苏清漪加班加点, 终于在第五天把书给抄好了, 她将书放进布包里, 又请周围的街坊们帮忙照顾一下苏燮, 才揣着布包去了关宁街。
  
  樊掌柜看到她这么快就过来了, 也十分吃惊。他担心小姑娘急功近利, 便将书打开检查了一遍, 发现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不仅没有错字,且字迹都是工整漂亮, 丝毫没有为了速度放弃质量的意思。
  
  樊掌柜倒也爽快,立马就付了钱。大概是知道了苏清漪的能力,他又极为爽快地给了她下一个任务。
  
  苏清漪将银子和书本纸张收好, 转身就要离开, 却不妨一个书生莽撞地跑了进来,两人差点撞上。书生连连道歉, 又急不可耐地冲到了樊掌柜面前:“掌柜的, 璇玑先生的新书还有吗?”
  
  樊掌柜愁眉苦脸道:“先生是今日第三个来问的了, 不瞒您说, 璇玑先生的书一到就卖光了。”
  
  那书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 失魂落魄地走出书铺, 也没注意到先前差点被他撞到的姑娘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苏清漪等到那书生离开,才走上前去:“樊叔, 请问这位璇玑先生是什么人?”
  
  她这话问出来, 不止樊掌柜有些吃惊,连一旁的一名书生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樊掌柜解释道:“这位璇玑先生两年前开始写话本,因为写得太好了,所以每当他的新话本一上市,立刻就被售卖一空。像刚刚那位公子,就是晚了一步没有买到。”
  
  他却不知道,苏清漪的心中此刻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在穿越前,她本是网文大神,写出的小说被千万人追捧,被拍成电视剧电影,即便在百万网文写手之中,她也足以称得上是顶尖的那个。只可惜,一朝穿越,这些都成了过眼云烟。
  
  但现在,却有这样一条路摆在她的面前。
  
  甭管这时候写话本的人地位有多低,更别提一个闺阁少女写这个会有多么惊世骇俗,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苏清漪润了润有些干燥的喉咙,才问樊掌柜:“您收话本吗?”
  
  樊掌柜笑起来:“七娘说笑了,我们这等小本生意,哪里收得起话本,只有那等大的书坊,有自己的印坊,方能出书呢!”
  
  “那……哪里有书坊?”
  
  这时候,那个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书生也凑了过来,插嘴道:“这关宁街的尽头便是咱们临江城最大的书坊了!还有其他几家……”
  
  从这书生口中,苏清漪不仅知道了临江城的几家书坊,同时知道了,这时候也不是想出书就能出的。
  
  这时候的民间的出版机构被称作书坊。当书坊要印刷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在在当地县衙下属的书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书局会发一张许可出版的文书,被称作“红签”。只有拿到了红签的书才算是许可出版,没有拿到红签,便只能私底下进行传播,书铺书坊是不敢正大光明地拿出来卖的。
  
  而书本拿到了红签之后,也相当于得到了官府的保护。一旦发生盗版或者抄袭的现象,官府也会根据红签进行判决,根据严重程度从罚款到流放都是有可能的。
  
  话本也是要拿到红签的,可对于一家书坊来说,他们的红签数量都是定额的,哪一家的书坊红签数量最多,也意味着出版的机会越大,投这家书坊的人也越多。
  
  根据这书生和樊掌柜的介绍,苏清漪可谓是受益匪浅。只是也有些遗憾,不管什么时候,稿费永远都是滞后的,根据出版售卖这一系列的程序,想要拿到稿费来解决目前的危机,到时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信息对于苏清漪来说也很重要。
  
  苏清漪谢过二人,才拿了书本和银子回家。
  
  当忙碌完之后,苏清漪坐在书桌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抄书,反而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在发呆。
  
  话本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不过在当时,写话本并不是什么正经职业,只有一些落魄的秀才偷偷地写了用来换钱,甚至羞于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产生了笔名这种东西。不过再怎么地位地下,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娱乐方式还是发展得十分蓬勃,甚至也着实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苏清漪曾经因为好奇也看过不少古代的话本,多少也知道,在古代红极一时的话本究竟多么赚钱。
  
  比如今天樊掌柜所说的璇玑先生。
  
  这璇玑先生并非是临江本地人,而是荻州人,出版他的书的也是荻州的书坊。其他地方的书坊想要再版他的书,比荻州的书坊还要多出一分利,并且还有数量的限制。但即便如此,众书坊也趋之若鹜,只因为璇玑先生的书卖的太好了,哪怕有这么多家书坊出版,还是只要一印出来就立刻售罄。
  
  在离开书铺之前,苏清漪也看了樊掌柜私藏的璇玑先生的话本,虽然是半文半白的行文方式,却并不影响阅读,且情节跌宕,用词优美讲究,即便比不上历史长河中那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却也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了。
  
  苏清漪的文采自然比不上对方,但话本的核心是故事,在这一方面,苏清漪很有信心,哪怕隔着时间长河,一个好看的故事也是不会有隔阂的。
  
  如此想明白了,苏清漪也不耽搁,拿炭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题材,再三考量之后,她选择了武侠和悬疑两个元素。有了目标,她才开始构思情节。
  
  武侠是从古代的传奇小说所演化而来的,而无论什么时候,这种超脱于凡人的英雄主义,总是很容易受到大众的喜欢。即便在苏清漪穿越之前,武侠已经逐渐没落,但它依然是华夏文学历史上的一道浓墨重彩。
  
  而在传统的武侠故事中加入悬疑,这时候还没有人这么做过,但苏清漪很清楚,这两者所能产生的化学反应有多么惊人。
  
  故事的设定并不复杂,一桩离奇的案件,在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牵扯出一段十几年前的武林旧案。在主线结构的设计上,苏清漪既然在故事上采用了悬疑的模式,在叙事手法上便不再卖弄技巧,只是用简简单单的常规线性叙事,将开头与结尾以及几个大的故事节点设计好。
  
  主线设定好了,接着就是做人设。
  
  苏清漪用的是双主角设定,在这个故事中,第一主角钱三木是一名捕头,武功高强、断案如神,在江湖中十分有名气,而第二主角殷无涯,表面的身份是一名秀才,实则武功诡异莫测,来历成谜。
  
  光这两人的人设,就已经能够脑补出不少情节了。
  
  苏清漪在纸上添添改改,不知不觉竟写了足足几页纸,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才意识到天又黑了。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收费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正文 第三章   苏清漪一边抄书一边写文, 写好了一开始的一万字, 她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纸上。这些纸是她抄书的时候剩下来的, 因为她正确率高, 所以剩下来的纸也不少。
  
  将抄好的书和稿子包在一起, 将父亲托付给郁长青暂且照顾, 她才换了男装, 匆匆出门。
  
  苏清漪先去的是樊掌柜的书铺,将任务交了,领了钱之后, 她才拿着稿子往文昱书坊而去。关于书坊的选择,她也是考虑过的,最终选择了文昱书坊, 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书坊的名气大, 也是因为他家在确定出版之后,会先期就支付一笔润笔费。
  
  毕竟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对于此刻囊中羞涩的苏清漪来说, 这笔润笔费的筹码便显得很重了。
  
  只是苏清漪没想到投稿的过程也并不简单。
  
  因为“红签”数量的限制, 且这时候还多是诗词占流行, 以至于分到话本上的名额寥寥无几, 也正是因为如此, 璇玑先生的本子才让人趋之若鹜,哪怕要忍受种种苛刻条件,也拦不住众书坊的热情。
  
  只是璇玑先生毕竟只有一个, 除去他之外, 书坊的奉书在选择其他话本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谨慎。
  
  奉书相当于现代的编辑一职,在书坊中,由他们负责决定一本书是否能付梓印刷。而同时,他们与作者的关系也是捆绑在一起的,比方说,一旦有奉书手下的作者爆出了类似抄袭之类的问题,奉书也不得不引咎辞职,从此不再从事奉书这个职业。
  
  然而此刻的苏清漪却连奉书的面都见不到。
  
  负责接待她的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便道:“公子是第一次投稿吧?可有功名在身?”
  
  苏清漪摇摇头。
  
  那伙计便指了指一旁的箩筐:“放这里吧。”
  
  那箩筐里有不少书册堆叠在一起,看着数量并不少,有几本都隐约可见发霉的迹象,然而梅雨季节都不知过去多久了,可见这些书册被堆在这里多少时间了。
  
  苏清漪的心凉了凉,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那伙计:“请问给贵书坊投稿,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
  
  伙计还没说话,一旁也在等待的一名书生便开口了:“小兄弟,在下劝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了。”
  
  苏清漪转过头,见这名书生虽然衣衫寒酸,但气质周正目光坚毅,并不像是尖酸刻薄之人,她便忍不住问道:“为何?”
  
  书生语气中却满满都是激愤:“俗语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功名便是他们识人的罗衣。小兄弟你没有功名,你写的东西他们看都不会看一眼,不过是被丢在这个筐子里,盖了尘蒙了土,永不见天日罢了。”
  
  “白先生,您这话说的。”伙计大概也是与这位白先生熟识,知道他的脾气,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解释道,“如今不都是如此吗?至少咱们还会将这个筐子交给几位奉书,您看看整个临江城,其他的书坊可是直接拿去当了烧火的柴火。”
  
  白先生目光中仍然充满着愤怒,却并没有反驳。
  
  正在这时,一名伙计来请这位白先生去后堂,白先生和苏清漪拱了拱手,叹了口气便离开了。
  
  在他走后,伙计才看向苏清漪:“这位公子,您可别介意,白先生这人说话就是如此。小人并没有蒙人,放眼整个临江城,这些摆在筐子里的本子,也就咱们文昱书坊还有奉书看看。毕竟咱们少东家可是有严令的,您若是写得好,必然不会被埋没的。——那位白先生,可不就是从这尘土飞扬的筐子里被找出来的?”
  
  苏清漪的心彻底冷了下来,她倒也不会尽信这伙计,只是文昱书坊是整个临江城名声最好的书坊,若是他们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他们的同行是什么样子。
  
  这满满一箩筐的本子,必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如飞蛾扑火一般,求得这微弱的希望。
  
  “公子?”
  
  苏清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见那伙计询问的目光,还是不得不将自己写的拿出来。苏清漪在写的时候特意在左边留了一条边,写好之后用针线将纸张给订在一起,看着就十分整齐,她甚至还浪费了一张纸做了个封面,在上面写着文名和自己的地址。
  
  将本子交给伙计,苏清漪才离开,只是心情仍旧是沉甸甸的。
  
  那伙计将本子随意放在筐子里,恰好那位白先生从内堂走了出来,他见对方满面喜色的模样,估计是稿子通过了,便殷勤道:“白先生,小人这厢先恭喜您了。”
  
  “你倒是嘴甜赶巧。”白先生遭逢喜事,此刻脸上那些愤世嫉俗也去了不少,对伙计笑道,“待书印出来了,少不得请你小子吃几个果子。”
  
  “那我可等着您大作面世之日了。”
  
  伙计这话声音有些大,不少人听见也纷纷向白先生恭贺,白先生连连摇手,就要离开,却突然想到什么一般,转头对伙计道:“先前那位小兄弟呢?”
  
  “那位公子将本子放下便离开了。”
  
  白先生面露可惜:“本想着他与我有缘,还想替他向常奉书推荐一二……”
  
  伙计道:“那敢情好,下次小人若再见到了那位公子,定然替您将这话带到。”
  
  “罢了罢了,若是刻意,便称不上缘了。”
  
  白先生摆了摆手,就离开了文昱书坊。
  
  伙计本就是顺口一说,最多为苏清漪觉得可惜些,白白错失了一个大好机会,本想看看这个幸运又倒霉的小子叫什么,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茶杯不知什么时候倒了,茶水顺着桌沿滴了下来,却正好滴在了放在书桌之下的箩筐之中。
  
  伙计大骇,连忙将箩筐移开,好在水不算多,只是最上面那本前几页被晕得不像样子。他害怕之余却松了口气,趁着没人发现将这本压在了最底下,随后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热情地招呼着其他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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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漪并不知道在她走后出了这么多变故,她去了其他书坊,发现情况的确大同小异,甚至还有书坊,见她不过是个没有名气的白丁,连问都不问就将她赶走了。
  
  苏清漪心中苦笑,刚穿越之时虽然境遇凄惨,她也没有丧失信心,可如今现实当头一棒,那点子心高气傲顿时碎成了渣渣。
  
  想她当初写穿越小说的时候,主角哪个不是到了古代都能生活得如鱼得水,随便拿出点什么都能震惊四座,真的轮到自己了,才发现YY与现实简直隔了一条鸿沟。  
  
  苏清漪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喝过水了。她看了看四周,自己刚巧走到一家茶楼旁边,可是自己囊中羞涩,看了一眼还是低着头要走过去。
  
  没想到她这一驻足却让茶楼的小二误会了意思,热情招呼道:“客官里头请,小店有上好的茶水……”
  
  苏清漪刚要拒绝,就听见茶楼里醒木一拍,观众们一片叫好,热闹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小二见她目光转向说书人,忙道:“您来的正好,这场子里正在说的就是璇玑先生最新力作《芸娘传》,这可是临江城所有茶楼的头一份……”
  
  小二再说什么苏清漪都已经听不到了,说书人高昂的声音,场中茶客们的叫好声都仿佛离她越来越远,苏清漪只觉得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鼓噪。
  
  她怎么忘记了,在古代,所谓的话本子一开始不过是说书人讲故事用的底本,随着民间说话技艺的发展,而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经过许多年的发展,才渐渐成为了所谓的通俗小说。
  
  但归根结底,它终究脱不开它的本质,那就是讲故事,而讲故事,哪有人能比茶楼里的说书人更好的途径呢?
  
  “客官?客官?”
  
  苏清漪猛然回过神来,也不管小二一脸狐疑地看着她,抱着怀里的布包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只是此时,她脸上的沮丧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越来越亮的眼睛。
  
   正文 第四章   林德安曾经是鸿昌茶楼红极一时的说书人, 不仅嘴皮子利索, 才华也并不差, 比起其他说书人花大价钱去买话本子来说, 他向来都是自己写的本子。想当初, 他的本子曾经让鸿昌茶楼一月之内场场爆满, 将同行都打压到了地底, 那时候他可谓是春风得意,奉承的人更是不知凡几。
  
  只可惜好景不长,璇玑先生横空出世, 所有的说书人都以能够讲璇玑先生的本子为荣,他却依然固守着自己的原则,只讲自己的本子。但眼看着来茶楼听书的人越来越少, 一直与他称兄道弟的茶楼老板也遮遮掩掩地减了他的场次, 换了新的说书人。林德安这才不堪受辱,愤而请辞。
  
  离开茶楼后不过半年, 林德安就变得穷困潦倒。他本就家贫, 不过幼年时运气好才跟着一个老秀才识了几个字, 后来在鸿昌茶楼当说书人, 很是赚了些钱, 偏他向来花钱大手大脚, 没有半分积蓄,这才落得如今下场。
  
  为了生活,林德安不得不每日在一些小茶馆里头同茶客们说些逗闷子的话, 赚得微薄薪水, 才够每日糊口,好在他不曾娶妻,一人吃饱倒也全家不愁。
  
  林德安心中苦闷难以排解,除了去茶馆,整日里都是喝的醉醺醺的,然后躺在院子里大骂。
  
  他所住的不过一处草屋,就在城外头一处小山坡上,平日里也不曾有人来访,所以当林德安迷迷糊糊看见一个清秀后生推开院门走进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活见鬼了。
  
  “您可是林先生?”
  
  林德安这辈子就没有被人称作过先生,毕竟就算是下九流,也是有上下之分的。比如那等写话本的,多少与读书人沾些瓜葛,被人尊称一声先生,也没什么。而林德安这种说书人,却是下九流中的最下等,称声大家都是抬举,何况是先生二字。
  
  林德安醉眼惺忪,嗤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什么林先生,小丫头莫不是认错人了?”
  
  苏清漪虽然穿着男装,但林德安这等市井老油子什么没见过,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女扮男装的丫头。
  
  林德安嘿嘿一笑,伸出手就去拉苏清漪的手腕,却见苏清漪双眼一眯,一手反扣住他的手腕,腰腹用劲,一个过肩摔就把林德安给甩了出去。
  
  苏清漪拍了拍手掌,面色不改:“您若是林德安先生,我便没有找错。”
  
  林德安躺在地上疼得直叫唤,本以为是个毛丫头,却不妨是个母大虫。林德安只得自认倒霉,撑着一旁的木桩子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院子一角的水缸,拿起一个破瓷碗舀了碗水喝了,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林德安晃了晃脑袋,对着苏清漪也不敢再放肆了:“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苏清漪不慌不忙道:“我想找您谈一桩买卖。”
  
  “噗!小丫头大言不惭!”林德安一屁股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截草根剔牙,“左右是无聊,便陪你个小丫头说说话也无妨。”
  
  苏清漪其实见到他这副模样之后便有些后悔,这个酒气熏天一步三倒的酒鬼真的是樊掌柜口中那个妙语连珠的说书人吗?
  
  只是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后路了,那等热销的话本,自有说书人捧着金银去求,她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恐怕拿钱去找人家说,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更何况她就是缺钱呢。
  
  这种情况之下,林德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他从高处跌落下来,定然一心想要重新回到顶端,他想要一个能一飞冲天的机会,再加上他曾经是自己写话本的,眼光肯定是有的,双方都有需求,才是合作的前提。
  
  说书人赚的不过是赏钱,比起流程繁琐的出版来说,这条路显然要便捷得多。江东一带说书盛行,那些讲热门本子的茶楼,哪个不是火爆得不行,便是赏钱也并不比稿费少。
  
  然而归根结底,还要林德安看中才行,但在这一点上,苏清漪却是无比自信。
  
  苏清漪定了定神,将手稿递给林德安。
  
  林德安漫不经心地接过,不过看了第一页,眼神便不自觉认真起来,待到将那一沓手稿都看完,他再看待苏清漪的眼神便已经变了。
  
  “这……是谁写的?!”
  
  林德安虽然一直不肯说别人的话本子,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欣赏的眼光。事实上,他的目光并不比书坊的奉书们要差,几乎是第一眼,他就知道了手中这份手稿的价值。
  
  林德安恋恋不舍地放下手稿,一双眸子早已恢复了清明,他看着苏清漪,淡淡道:“你想让我去茶楼说这个本子?”
  
  苏清漪点点头。
  
  “你难道不知,我林德安从来不说别人的本子?”林德安面露玩味地看着她。
  
  “您若是没有这个意思,便不会将这稿子看完。”
  
  林德安面色一变。
  
  苏清漪看到他的表情,心里默默松了口气。先前她其实也并没有太大把握,谁知道林德安是不是如传言中一般固执,死守着自己的原则不肯改,如果真是这样,苏清漪也只能坐蜡了。
  
  林德安被她看破了心思,也不再拿乔,直言道:“我承认,你这本子的确有些趣味,我也着实心动。但我林德安重新出山若是不能一鸣惊人,此生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拿起醒木了。”他的目光一厉,“你可知道,这个机会于我来说有多么珍贵?”
  
  苏清漪却并不怵他:“林先生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可以直说。”
  
  林德安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小丫头年纪不大,倒是狂妄的很。”
  
  “是不是狂妄,您的眼光难道不能分辨吗?”苏清漪面色平静,“您若是觉得不好,我直接离开便是。”
  
  “小丫头还用上了激将法。”林德安挑了挑眉,“你不用激我,我若真不看好你,早就将你逐出去了,哪会说这么多?”
  
  他正色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在我眼中,你这本子比那些从书坊里印出来的话本子要精彩百倍,我林德安一生不曾服人,便是那璇玑先生在我眼中也不过如此。我不肯说他的本子,是因为我觉得他的本子无趣,可我愿拿你的本子赌我东山再起,我当年说书能让临江城万人空巷,如今自然能再做到一次。”
  
  苏清漪看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狂热,这个人和那些说书糊口的人不同,他是真心地喜爱着这份职业,因此当初他固执地不肯说别人的本子,也因此他如今能够放下自尊承认自己不如苏清漪。
  
  苏清漪原本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油腻邋遢的大叔,如今终于勉强对他改观。
  
  两人既然达成一致,之后的交流也友好许多,在分成上,两人对于五五分都没有意见,但是苏清漪却要求一月就要结一次,林德安也满口答应。之后,林德安又就话本提出了一些意见,两人好不容易商量完毕,苏清漪这才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苏清漪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回想过后才发现,这林德安分明早就对这个本子垂涎欲滴,却偏偏拐弯抹角不肯直说,最后更是抢过了主动权,将两人的身份倒了个个,倒像是他在赏识自己一般。
  
  这让苏清漪不得不感慨,从而变得警惕,谁说古人淳朴来着,这样的市井老油子才真是卖了人还让人替他数钱呢。
   正文 第五章   整整五天时间, 林德安既没有再去小茶馆给客人逗闷子, 也没有去酒馆打酒喝, 而是在家中整整准备了五天。几乎将苏清漪留下的手稿翻来覆去地看, 魔怔了一般在屋子里对着空气演着, 好在他这儿远离人烟, 不然还不得把街坊邻居给吓死。
  
  五天之后, 林德安走出房间,从前那个穷困潦倒的酒鬼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
  
  他对着水缸,用一小块碎瓷片细细地修了面, 用水缸里的水把自己洗干净,将头发整齐梳好,又去了房里将唯一的一个箱子打开, 里面只有一套干净整洁的儒衫。
  
  林德安看着这套儒衫, 心中百感交集。一年前他在离开鸿昌茶楼之后,就再也没有穿过这件衣服, 他告诉自己, 当初红遍整个临江城的林德安已经死了, 他没有想到, 有一天他还能再次穿上这件衣服, 林德安还能再活过来。
  
  林德安闭了闭眼, 再次睁开的时候,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怯弱、犹疑种种情绪,唯剩下一腔孤勇。
  
  他犹如进行某种仪式一般, 慢慢地将儒衫穿上, 随后拿起了箱子最底下的那一块摩挲地光亮的醒木。
  
  醒木被紧紧地扣在他的掌心中,他慢慢地走了出去。
  
  当林德安走到村口的时候,一名老妇正在嗑着瓜子和人聊天,见到他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后才拍着大腿道:“这不是住河边的无赖吗?换了身衣裳,倒是人模狗样的。嗳,你若是再上进些,找份活计干,老身倒是可以替你做一桩媒,西村那二十八的老姑娘正与你相配,一个丑妇,一个无赖,岂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众人都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林德安的步子突然停下,转过头冷笑地看向老妇:“你这腌臜地出来的老婢子,整日里在这卖弄口舌,却不知自家最是邋遢,年轻时同老公公扒灰,你男人还不知该叫儿子还是兄弟!如今老了就学老鸹多嘴多舌,脏的臭的都吐的出来,还当旁人不知道你那点龌龊吗?”
  
  林德安本就是说书人,嘴皮子溜得很,如今这一番骂人的话说出来,直把那老妇说的脸涨成了紫红色,见周围的人都在偷偷捂着嘴笑,她羞愤欲死,抖着手道:“林德安!你敢……你有本事再也别回来,否则老娘一定砍死你!”
  
  林德安轻蔑地看了她一眼:“老子今日走了,就没打算再回来的。”
  
  他这一趟破釜沉舟,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
  
  鸿昌茶楼在城中一处很不错的地段,生意一直都很不错,尤其最近老板李鸿昌又请了一个说书人,专门说璇玑先生的新本子《芸娘传》,本就不错的生意越发火爆起来。
  
  李鸿昌摸着自己的两撇小胡子,正满意地看着账本,忽然听见伙计来报,说是林德安来找他。李鸿昌的眉毛一下子耷拉下来。
  
  平心而论,当年的事情李鸿昌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如今听闻林德安再来找他,心中自然不喜,但当他和林德安谈过一番之后,竟然破天荒地给林德安安排了三日的场次。
  
  先时还有伙计不解,觉着老板是出了昏招。
  
  然而三日之后,林德安火了。
  
  满临江城没有人不知道林德安说的《镜中美人》,半月之后,竟有外县的人也慕名来听,众人这才佩服李鸿昌这双利眼。
  
  李鸿昌也是洋洋得意,茶楼里生意越来越好,到了林德安说书的时辰,不少人宁愿站在茶楼外也要听一段。这在临江城中也是一段奇事。
  
  这一日,又到了林德安说书的时候,茶楼中早已是满满当当,一个瘦弱的身影灵巧地穿过人群,惹来几句抱怨,那人连连道歉,却有人不依不饶。
  
  就在此时,听得一声清脆的锣声,这是说书开始的信号。还未开始,便已经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几个抱怨的人也没心情再关注他,都专心致志地听起来。
  
  林德安那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接着上一话说道。
  
  “……且说这捕头钱三木,奉了县尊大人之命来查这桩稀罕事情。他绕着那块西洋银镜转了几圈,只见那镜面果真照得人纤毫毕现,的确如这黄大善人所说是个难得的宝贝。
  
  到了夜里,月光落在了镜面上,果然影影绰绰能看到一个美人侧影,那黄家小儿子如中了邪一般,满眼痴迷地就要扑上前去,却被黄家人给按住。钱三木提着刀,越过众人上前定睛一看,——却见这美人不是别人,正是早先失踪的威远镖局的大小姐常秀秀!”
  
  林德安的声音低沉磁性,轻重缓急拿捏得恰到好处,又加之悬念迭生,迷雾重重,叫人不自觉地就跟着他的讲述陷入了剧情之中。 
  
  随着醒木一拍,众人才恍然回到了现实。
  
  “好!!”
  
  叫好声和打赏声不绝于耳,茶楼伙计捧着托盘,碎银和铜钱“叮叮当当”地砸在上面,伴随着伙计们一声比一声高的“谢您打赏”,热闹的如同身处集市一般。
  
  而就在这时,楼上雅间的窗户被人推开,一锭金子直接越过了众人的头顶落在了说书的台子上,滚了一圈恰好滚到了林德安的脚下。
  
  现场顿时静了一瞬,所有人都朝着楼上雅间看去,不知道什么人这么大手笔,却早已不见人影。
  
  大厅众人窃窃私语,便是在一旁喝水暂且休息的林德安也有些动容,一个伙计走过来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一番话,他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有了这锭金子助兴,下半场的气氛更加热烈。林德安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随着情节的起落,他的声音或是低沉或是高昂,一个又一个谜团环环相扣,直将人的心都勾了起来。
  
  可偏偏,就在故事讲到最高|潮的部分时,林德安又是一拍醒木:“却说那常秀秀暴毙于镜中,钱三木巧断奇案,正欲将凶手捉拿归案,却不想凶手已于自家院墙之内被杀。又有一神秘黑衣人出现在凶案现场,钱三木与其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无奈让人逃脱。不成想回到衙门之后,又收到一封来自十五年前的血书,似乎直指十五年前的一桩江湖奇案。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随着最后一声醒木落下,林德安朝着众人拱了拱手:“多谢各位捧场。”
  
  现场顿时响起了一阵阵意犹未尽的叹息声,而此时那楼上雅间的窗户又被推开,一个满身贵气的少年扬声道:“怎么不说了?你若将这个故事说完了,爷再赏你一锭金子!”
  
  大厅里发出一声声抽气声,其中有人认出了那少年身后站着的人,倒抽了一口凉气:“那不是关家的二公子吗?”
  
  这临江城中姓关的人不少,但能被人这样郑重其事拿出来说的就唯有前太傅关文柏的关家,能让关家的嫡出二公子这般小心地陪着的,也不知道是何处来的贵人?
  
  旁人的窃窃私语都传入了林德安的耳中,他却面色都不变一下,淡淡道:“在下每旬会说一话的故事,公子若喜欢,待到下一话的时候再来听就是了。”
  
  那少年扬了扬眉:“便让你独自说给本公子听也不成么?或者我再加十倍的金子?”
  
  大厅中的议论声更大了,连混在人群中苏清漪也睁大了眼睛,仰着头看向楼上,瞻仰活体土豪。
  
  林德安微微皱了下眉头,却还是摇头道:“公子见谅。”
  
  说完,他又拱了拱手,便从台子上走了下去离开了。
  
  那少年见他这般不给面子,似乎有一瞬间错愕,叫一旁看着的李鸿昌捏了一把汗,好在那少年嘟囔了一句,却并没有生气,甚至在临走前,还大手笔地又打赏了他一锭金子。
  
  李鸿昌喜不自胜,恭恭敬敬地将人送出门,旁边有他熟识的茶客,忍不住问这少年的身份。
  
  李鸿昌抬了抬下巴:“能让关家几位公子小姐这般作陪的,除了关家那位嫁去京城的姑奶奶所生的独子,谁还能有这待遇?”
  
  “那……那位小侯爷?!”
  
   正文 第六章   林德安拿着沉甸甸的赏钱, 慢慢悠悠地回了自己的居所, 就见那门口早已有人在等着了, 他快步走了过去, 深深一揖:“姑娘久等了。”
  
  苏清漪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林先生上次还叫我丫头片子呢, 如此前倨后恭, 究竟是为何啊?”
  
  林德安面露赧然:“姑娘可不要打趣我了, 先前是我狂妄自大,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如今我既想明白了, 自然要对姑娘恭敬才对。”
  
  他这么说,苏清漪反倒不好再说什么了。
  
  林德安将苏清漪引入了院子,又端来清茶和点心, 招呼道:“家中乱了些, 姑娘不要见怪。”
  
  苏清漪笑了笑:“您客气了,比起我初见您时的模样, 现在已经很好了。”
  
  初见时林德安还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的酒鬼, 如今收拾一番, 倒真有点中年美大叔的感觉。苏清漪也没想到, 不过短短一个月, 他的变化竟然会这么大。
  
  林德安有些不好意思, 说道:“当初在下太过孟浪,幸得姑娘相助,才有了如今的光景, 在下对姑娘可谓是感激万分。”
  
  他这么文绉绉的说话, 苏清漪竟有些接受不来,反倒觉得他最初那般粗俗的样子还真实一些。
  
  林德安似乎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肉麻了,咳了一声,便站起身去房中拿出一个小木箱,木箱之中已经装了大半的碎银子和铜钱。
  
  将这木箱中的钱给倒出来,铺了一桌的银钱,还挺有视觉冲击力,随后,林德安又将今日的赏钱给倒进去,那枚金锭就十分显眼了。
  
  林德安将其分作了一大一小两堆,才正色道:“说实话,先前我也不曾想到竟会这般火热,这都是因为姑娘的话本子写得好的缘故,故此我们先前所说的分配比例便有些不合适了。”
  
  他将那堆小的搂过来,又将大的推到苏清漪面前,才道:“若没有姑娘的故事,我林德安这东山再起的话不过是句玩笑,说得夸张些,姑娘可以算是我的再生父母,您若还看得起我,就将这钱收下。”
  
  苏清漪自然不肯,只是论嘴皮子利索她是肯定比不上林德安的,根本招架不来,最终也只能无奈收下那堆银钱。
  
  两人这一番推让,倒把早先的那点龃龉给翻了过去,苏清漪这才后知后觉林德安这手段之厉害。
  
  她皱了皱眉,想说点什么,却见门突然被敲响,一个夸张的嗓门在门外响起:“林先生在不在?喜事,大喜事呀!”
  
  林德安与苏清漪面面相觑,林德安眉头一皱:“糟了,是王媒婆。”
  
  苏清漪顿时头皮发麻,她此刻虽然穿了男装,但根本就骗不了那些生活经验丰富的人,连林德安都看得出,更别说是走街串巷目光如炬的媒婆了。她就算再没常识,也知道在古代女子的名节何其重要,若是被这媒婆看到她在林德安院子里,那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林德安当机立断:“委屈姑娘从这后面走吧。”
  
  苏清漪只能跟着他从后门离开,隔着老远都听到了那媒婆夸张的笑声。苏清漪十分无奈,这可真是太不巧了,她这次来,原本是想和林德安签订契约的,如今也只能暂时作罢了。
  
  -
  
  苏清漪回到家,就见院门开着,一个青年正在里头挥汗如雨地劈柴,见她回来了,也只是低下头,抿着唇道:“苏姑娘,待我将这柴给劈了,你再进来。”
  
  这青年名叫郁长青,大约一年前来到桐花巷,一开始只是偷偷在苏燮上课的时候在外面偷学。后来被苏燮发现,见他为人勤奋踏实,于读书上也有一点天分,便让他跟着私塾一起上课,只是让他帮忙做些杂事抵束脩。
  
  郁长青十分感恩,几乎包了苏家所有的家务,后来苏燮病了,苏清漪一人照顾不过来,也都是他在帮忙。甚至他还去码头搬货,赚来的微薄薪水也都给了苏清漪用来给苏燮治病。
  
  苏清漪不收,他就固执地扔到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这么来回几次,苏清漪也没有办法,只能将这些钱另外收好,等苏燮好了再还给他。
  
  两人一里一外地站着,只听见斧头劈在柴垛上闷闷的声音。
  
  正在这时,一个明艳的少女着急忙慌地跑了过来:“七娘!你可算回来了!”
  
  她叫顾三娘,在街口开着一家豆腐铺子。自从父母双亡后,她独自一人抚养弟弟长大,虽外表看着有些泼辣,为人却最是善良厚道。
  
  苏清漪穿越后,能这么快适应环境,也是多亏了她。
  
  可此刻,顾三娘的脸上除了焦急还有愤怒:“你不知道,你那几个堂叔和叔祖又上门来闹了,若不是长青大哥在,还不知苏先生要被他们折腾成什么样呢!”
  
  苏清漪的脸色一变,她就说,自己离开之前本是请几位街坊邻居帮忙照看父亲,怎的回来的时候会看见郁长青在这里劈柴。
  
  顾三娘的话说完,几位街坊也满脸羞愧地走了出来。
  
  “七娘啊,真是对不住了。”
  
  “毕竟都是亲族,咱们也没有办法。”
  
  苏清漪连连摇头,大家不过是街坊,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她又是道谢又是致歉,倒让几个街坊都有些不好意思,他们也不说什么,只是从家里拿了些东西硬塞给苏清漪。
  
  苏清漪哭笑不得,怕他们多想,也只能收下。
  
  待街坊们都回去了,她才问顾三娘和郁长青:“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顾三娘说起这个便是一脸怒容,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地把苏家那些亲戚做的事情都给说了出来,郁长青偶尔在旁边补充一两句,却已经足够让苏清漪得知全部的事情经过。
  
  苏家村在临江也算是比较富裕的村子,当初出了苏燮这么一个读书的好苗子,几乎是全村都引以为豪。后来苏燮求学崇明先生,遵老师遗命,及冠后才下场考试,反倒原本一直不如苏燮的村长之子抢先考中了秀才。
  
  村中人的看法渐渐就变了,在原主的记忆中,那几年类似的嘲讽声不绝于耳,好在苏父苏母却咬牙挺着,不肯将这些事情告诉苏燮。
  
  待到苏燮及冠,一路高歌,县试、府试、院试连得三案首,名声响彻整个临江城,便是当时的江东太守都惊动了,称他为麒麟子,传为一时佳话。
  
  村中人便又都围了过来,尤其苏燮那几个远房堂叔,原本嘲讽的最厉害的就是他们,却像是失了忆一般,毫无芥蒂地逢迎上来。
  
  苏父苏母却已经看清了他们,态度一直十分冷淡。
  
  原本,要是苏燮顺利地进京考试夺得状元,这可就是小说中最经典的打脸情节了。可偏偏,就在苏燮乡试前夕,父母相继过世,他因守孝耽误了六年时间,原本风光一时的麒麟子成了过眼云烟。
  
  苏燮没法忍受村里人的冷言冷语,这才决定搬到城里来。
  
  没想到,那些人就像水蛭一般,一开始只是明里暗里说要给苏燮过继孩子,被苏燮拒绝后,又打上苏清漪婚事的主意。自从苏燮病了,更是三天两头就来闹事,原主也是心力憔悴,这才香消玉殒。
  
  顾三娘义愤填膺:“他们又提要过继的事情,说什么要给你找个依靠,那人痴痴傻傻的,我看哪!就是个被他们用来占家产的幌子!”
  
  苏清漪无奈苦笑。
  
  这些人耀武扬威也是有所依仗,依据这时候的律法,一旦苏燮过世,他死后所有东西都要上交宗族。到时候苏清漪一个孤女,无依无靠又如何同庞大的宗族斗,还不是得由他们搓圆捏扁。
  
  在他们心中,此刻的苏燮只怕就如一个死人一般了吧。
  
  把顾三娘给气成这样,可见苏家吃相有多么难看。古人说,远亲不如近邻,这话说的还真是没错。
  
  顾三娘骂了一通苏家人,见到苏清漪面色黯然,这才后知后觉地捂了嘴巴:“抱歉,七娘,我不是……”
  
  苏清漪摇摇头:“他们做得出,你又怎么说不得?”
  
  顾三娘叹气道:“若是苏先生醒来,他们哪敢如此嚣张!”
  
  苏清漪的心情越发低落,苏燮已经昏迷了一两个月了,虽然一直靠药吊着性命,但若一直这样下去,苏醒的希望只会越来越小。苏清漪从未如此绝望,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她的未来与苏燮的生死息息相关,苏燮活着她才能活着,苏燮要是不测,她便是活着也是生不如死。
  
  正在这时,郁长青突然说道:“我在码头听几个脚夫说起,这一次和武安小侯爷一同回来的,还有一位回乡的御医,听说暂时就住在关府,给关老爷子看病呢。”
  
  顾三娘皱眉道:“那可是御医,咱们怎么可能请得到?!”
  
  苏清漪却眼前一亮,她不管门户之别,只知道事在人为,只要能够治好苏燮,无论希望多么渺茫,她都要试一试。
  
   正文 第七章   鸿昌茶楼里, 林德安已经说到, 捕头钱三木收到血书后前往调查, 调查过程中阴差阳错认识了自称江湖百晓生的年轻公子殷无涯。两人不打不相识, 竟成为了至交好友, 一同调查那桩尘封多年的江湖奇案。只是在调查过程中, 钱三木发现殷无涯似乎隐瞒着什么东西。
  
  林德安一拍醒木, 开口道:
  
  “……钱、殷二人追着那神秘黑衣人到了一处坟地,便失去了对方的踪迹,此时天色已晚, 两人四处看去,只见几棵干枯虬曲的老树,几只老鸹被生人惊动, 桀桀叫着盘旋在空中。两人一路向前, 总算见到了些许灯火,不由得加快了步子, 走到近前, 方才见那灯火根本不是人家, 而是一处义庄。”
  
  “就在两人犹疑之际, 忽然听见不知何处传来的一阵银铃声。”
  
  随着林德安话音落下, 台上乐师摇晃了一下铃铛。
  
  众人听得入神, 冷不丁地听见铃声,就如两位主人公一般被吓了一跳,有那等胆小的更是被吓得叫出声来, 反应过来, 才满脸通红地掩面而去。
  
  台下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林德安,他泰然自若地顺着接下来的情节说下去。
  
  这两人虽然听见了银铃声,却仗着艺高人胆大,就在这义庄住了下来。到了后半夜,假寐的钱三木忽然听见了女人的哭声,睁开眼睛却发现殷无涯不知何时不见了。他循着哭声出了义庄,便看见坟地鬼火莹莹,一个无头的白影从他面前飘过,到了坟地上空却突然消失不见。
  
  钱三木心中发麻,慢慢地退回了义庄,他警惕四周,好不容易放下心,却听见一旁的窗户被拉动的声音,他扭头看去,正对上一张诡异的人脸,他拔剑刺去,才发现这只是一个不知何时被放在那里的纸人。
  
  风吹动门窗,发出呜咽之声,就在钱三木全神贯注之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破空声,随着他与来人交手几回合,才认出对方身份,正是先前消失不见的殷无涯。
  
  随着林德安的讲述,一旁的乐师拉响二胡,乐声哀怨悲凉,让人仿佛置身于阴风惨惨的义庄之中。更别提,还有幕后的百戏,用高超的口技模拟故事中所有的声音。
  
  茶客们从未经受过这样的刺激,一个个被吓得脸色煞白,全身发抖。有人先前还嘲讽那个吓得尖叫的人,如今去恨不得自己也同他一起逃了出去。
  
  待到林德安醒木一敲,乐声上扬,那百戏发出清脆的鸟叫声。
  
  上半段结束,伙计笑容满面,重新上来添茶,众人才仿佛重回人间。茶客们松了口气,将提着的心落了下来,四下相望,却都是大汗淋漓的模样。
  
  待到恐惧过后,这般新奇的体验反倒让人回味起来,一时之间这大厅中议论纷纷,倒是更热闹了几分。
  
  而楼上雅间却是一片静悄悄的。
  
  关奕杰搓了一把身上的鸡皮疙瘩,略带埋怨地看着对面的萧泽:“表哥,这么吓人的东西,你居然能听得津津有味,真不愧是武安侯的儿子!”
  
  萧泽翻了个白眼,拿出扇子摇了摇:“那是我胆大,跟我爹有什么关系!”又嫌弃地瞥了他一眼,“你这老鼠胆子,以后可别说是我兄弟。”
  
  “在家里祖父嫌弃我就算了,出来还得被你嫌弃。”关奕杰一脸控诉地看着他,“本想带你出来好好玩玩的,结果这几日光泡在茶馆里头了,我光喝水都喝了几斤了。你说你哪有一点京城小霸王的名头,要知道你在这儿这么乖,京城里那些人不得下巴都吓掉了!”
  
  萧泽合起扇子敲了一下他的头:“多嘴!”
  
  “你说姑父要知道你如今这般安分,是不是马上就要接你回京了?”
  
  萧泽冷哼一声:“我爹要知道了,估计巴不得就把我给留这了。”
  
  “这……不至于吧……”关奕杰结结巴巴道。
  
  萧泽眉目间流露出烦躁的情绪,径自站起来:“行了,你不就想去玩吗?”
  
  关奕杰一喜:“表哥的意思是……”
  
  “等我听完这下半场。”
  
  “……”
  
  -
  
  钱、殷二人离开义庄,打听得知,这里正是十五年前那桩江湖奇案的发生地——红叶山庄。
  
  当年红叶山庄上下八十一口一夜之间被屠戮殆尽,震惊整个江湖。但就在众江湖豪杰齐聚红叶山庄,欲查清这桩案子的时候,那八十一具尸体竟然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从那以后,这地方便废弃了,成了一处乱葬岗,那红叶山庄便也成为了义庄。
  
  两人意识到那神秘黑衣人是故意带他们来这个地方的,故此,两人又原路返回。却不妨在义庄调查的当晚,又一次遭遇离奇事件。
  
  两人这次有了防备,合作之下抓到了装神弄鬼的元凶,竟是一伙盗墓贼,而从这伙盗墓贼口中,他们却意外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随着醒木落下,听者如梦初醒,叫好声与打赏声更甚从前。
  
  而一直站在角落里的苏清漪动了动酸麻的腿脚,暗暗地点了点头。
  
  这在说书的过程中加入背景音乐和口技的想法是苏清漪提的点子,因着时间有些紧张,所以只在两段高|潮戏份时使用,如今从群众反应来看,效果还是不错的。
  
  她抬头装作不经意看了一眼雅间的窗户,这几天她也不是没有打听过,也尝试着去关府附近转悠过,除了差点被人当做宵小,她连御医或者关老爷子的面都没有见到,便是有百般武艺,又如何使得出?
  
  而比起那住在重重院墙之后深居简出的关老爷子,这位成天在外头乱晃的武安小侯爷反倒更好接近一些,恰好他又喜欢听书,只要能想办法跟这位小侯爷搭上线,就能通过他见到御医。
  
  想法很好,但想要实践,难度还是不小的。
  
  苏清漪迫不得已只能让林德安帮忙,也因此欠他一个人情,反倒更加不好说签订契约的事情了。
  
  果然,在伙计收完赏钱之后,林德安并未离去,而是拱拱手道:“多谢诸位捧场厚爱,林某感激不尽,有心回报,却又怕坏了规矩,故此林某有一个想法,咱们不如同殷先生一样来一场雅赌。”
  
  所谓雅赌,自古有之,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便与丈夫赵明诚常玩一种叫“翻书赌茶”的游戏。双方就古书上一句话或者一件事,在哪本书的哪一卷哪一页哪一行,进行出题,赢者饮茶。
  
  在故事中,钱三木初见殷无涯,他就与十几名士子进行雅赌。
  
  殷无涯博闻强记,过目即诵,即便对手有十几人,他依然侃侃而谈,毫不示弱。将所有士子都辩倒之后,他仰头喝下一壶酒,持剑迎风而舞,随后飘然而去。
  
  这一段算是《镜中美人》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段落。
  
  人性中本就有赌性,只是对于文人来说,在赌场那种三教九流混杂的地方赌一些金银阿堵物,实在是有失身份,这就有了“雅赌”一词。而故事中的殷无涯既有士子的风流又有侠客的潇洒,如何不叫人追捧,至少这股雅赌的风气已经在年轻士子中流行起来。
  
  林德安此时提出这样一个想法,顿时就让在场的人都兴奋起来,连原本要离开的萧泽也停住了步子,听林德安细说。
  
  林德安示意众人安静,这才道:“在林某今日所说的故事中有三个谜题,这十日之中,诸位尽可以将答案送至茶楼,十日后,林某公布答案,但凡三题都能答中者,之后,林某每旬都会单独为他提前说下一话的故事。”
  
  场中一片哗然。
  
  一名穿着锦袍的男子一抚掌:“题雅致,赌注也雅致。有意思,有意思。”
  
  林德安看向他,拱手道:“赵公子大才,区区小题定然难不倒您。在下是班门弄斧了。”
  
  赵明江笑了笑,面上却没有露出丝毫得色。他出自姜岐赵家,并不是临江人,但他自幼对话本十分痴迷,听闻了《镜中美人》的名气之后,不远千里赶到了临江,一住就是几个月。
  
  有了赵明江带头,众人自然也纷纷响应。
  
  萧泽站在楼梯口,慢慢地皱起了眉头。
  
  关奕杰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表哥,你也想参与?”
  
  “有何不可?”
  
  “可你……”不是最不喜欢看书了吗?
  
  关奕杰在萧泽的瞪视下,脖子一缩,将剩下的话咽了下去。
  
  “谁说我讨厌看书了,我只是不爱看那些酸腐写的玩意罢了。”萧泽摸了摸下巴,“其实,我倒是有个办法……”
  
  关奕杰看着他将目光投到了自己身上,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文 第八章   林德安这雅赌的法子一说出来, 原本就很火爆的鸿昌茶楼越发兴旺, 便是一些对话本没有兴趣的人, 或是为了争一口气, 或是受人所托, 也来到了鸿昌茶楼。
  
  雅间里, 向来日天日地的武安小侯爷萧泽, 正站在一旁一脸恭敬地给两位老者倒茶。
  
  一人年纪略长,一头银发梳理得十分整齐,长须飘逸, 慈眉善目的模样,让人一见就心生亲近之意。若是有临江城之人在这,定然能够认出来, 这人便是前太傅关文柏。
  
  另一人看起来严肃许多, 国字脸,浓眉大眼, 微微卷曲的短须乱糟糟的, 眉间更是有三道极重的抬头纹, 看着就特别容易生气的样子。
  
  这人名叫徐诲, 早年辞官归隐, 云游四海, 在学术上十分有成就。他与关文柏是好友,而他的另一个身份,就是萧泽的老师。
  
  萧泽惯来不学无术, 徐诲当时正好在京城, 受了关文柏所托,教导了他这不成器的外孙一年半载。
  
  徐诲才名高、辈分高,对付萧泽这样的纨绔简直是手到擒来,也正因如此,萧泽虽纨绔,却到底没走上歪路。只是他从此对徐诲却是老鼠见到猫一般,这一次若不是为了猜出故事中的谜题,他是万万不敢出现在老师面前的。
  
  关文柏捋了捋胡须,笑眯眯地看着委委屈屈站在角落的孙子:“奕杰,不是你请我们过来听书的吗?怎么这会倒让阿泽做了主人一般?”
  
  关奕杰想起来就觉得委屈的酸水一阵阵地冒,这分明就是萧泽的主意,却让他去打头阵。萧泽怕徐先生那张冷脸,他也怕啊,更别说,还有笑面虎一般的自家爷爷,为了请动这两位大佛,他付出的代价可不小。可萧泽这个过河拆桥的,利用完就把他踹到一边去了。
  
  关奕杰正想诉苦,萧泽却连忙拉着他道:“外公和老师便安心听书,阿泽带着表弟在门外候着,您二位有吩咐尽管使唤。”说完,就把关奕杰给拖出了雅间。
  
  关文柏对孙子求救的眼神视而不见,笑着对徐诲道:“阿泽这狡猾的性子,倒是有长松你当年的风范,可惜啊,手段还太稚嫩,不像你当年,睁眼说瞎话的能力炉火纯青。”
  
  徐诲面色不改,淡淡道:“也不如你,卖了人还让人帮你数钱。”
  
  两人互损完,都露出笑容。
  
  关文柏动了动身子,说道:“怎么也算是小子们的一片孝心,你我就当是出来散心好了。”
  
  “那可未必。”徐诲冷哼一声,“来时,这小子就一直在说这雅赌,话里话外都是激将法。还当我老了听不出来吗?”
  
  “你既知道是激将法,理他作甚?”
  
  徐诲:“……”
  
  果然是亲外公。
  
  话虽如此,但当锣声敲响,两人还是不约而同收起了玩笑的态度,欣赏着林德安的演绎。
  
  大厅之中顿时安静下来。
  
  不少座位上都坐着拿着笔墨的人,这都是其他茶楼的说书人,他们将林德安说的话本记下来,然后在其他茶楼说。李鸿昌与林德安都十分愤怒,却又没有办法,因为世事便是如此。比起对于写作抄袭的严厉,世人对于这方面却宽松地令人咋舌。
  
  这样怪诞的景象令人十分无语,却也无可奈何。除非将书付梓出版,否则,根本就没人承认这是一部文学作品。在世人眼中,这就是一道天堑。
  
  赵明江坐在大厅最中央的位置,他的身旁也坐着一个拿着笔墨的书生。
  
  待到林德安讲完上半场之后,赵明江问那书生:“可都抄写地差不多了?”
  
  他旁边的几名茶客都有些好奇,赵明江虽然是世家子弟,但他平易近人,平日里也并不去雅座,只是和众人一样都坐在大厅里,众茶客平常与他聊天都习惯了,便直接问道:“赵公子莫非手底下也有茶楼的产业?”
  
  赵明江笑着道:“并没有。”
  
  “那您这是?”
  
  赵明江摇了摇扇子:“我有一位至交好友,同我一样对话本十分喜爱,听我说了之后,便十分好奇,可惜身不能至,所以只能由我找人抄了给他送回去。”
  
  他这么一说,众人也就明白了。
  
  又有一人问道:“赵公子可曾想明白这故事里的三道谜题?”
  
  “说有也可,没有也可。”赵明江说完,看了一眼楼上雅间,笑眯眯道,“诸位,在下要去见两位长辈,先请了。”
  
  说完,他便站起来,朝雅间走去。
  
  而雅间之内,徐诲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很快又收起来,点评道:“这故事倒是新奇有趣,这说书人也有些本事,先前那一段我都听入迷了。只可惜,太在乎情节机巧,倒失了深意。”
  
  “不过是听一段书,放松心情,你倒上了心,想这么多也不怕累着自己。”关文柏失笑道。
  
  徐诲便道:“不是我上心,是我的一位小友,他平日里喜欢看些新奇话本,据说偶尔还自己写,若叫他听见这段,说不得见猎心喜,会奔来这临江城也不一定。”
  
  关文柏也好奇了:“是哪位俊彦,我怎么不曾听过?”
  
  “他向来不爱出门,亦不喜人多喧闹,平日都只在自家宅院活动。”徐诲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一瞬间变得有些郁卒,“我当初听闻他的名声,特意上门拜访,我们畅谈了三天三夜,彼此引为知己,然而,在我离开之时,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
  
  “说了什么?”
  
  徐诲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公徐行,去时替吾闭门可好?”
  
  关文柏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有意思,有意思,他如此矜傲,你竟也不生气吗?”
  
  徐诲摇摇头:“他这人纯稚,不过我以友待他,他也以友待我。”
  
  “倒是有魏晋之风。”关文柏也露出兴味的表情,“说的老夫都对此人有些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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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泽和关奕杰原本正在隔壁雅间吃东西,听得自家爷爷爽朗的笑声,关奕杰皱了皱眉:“这一段有这么好笑吗?”
  
  萧泽原本正想翻个白眼给他,却见到赵明江朝着关、徐二人那间雅间而去,两人面面相觑:“他来做什么?”
  
  萧泽猛地站起来:“坏了!他估计也是来问谜题的!”
  
  两人急匆匆地进了门,却看见赵明江正在向两位长辈行礼:“叔祖,徐先生。”
  
  赵家与关家都是世家,家中又相隔不远,自然会有姻亲。关文柏问了他几句,才对关奕杰和萧泽道:“奕杰,阿泽,见到兄长怎么不知道问好?”
  
  关奕杰和萧泽也只能不情不愿地叫了声:“表兄。”
  
  赵明江自幼天赋极高,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两家走动之时,这一辈的孩子互相比较,关奕杰从来就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向来对赵明江没有好感。萧泽为了挺自家亲表弟,当然也不可能对这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兄有什么好脸色。
  
  问好之后,关文柏看了一眼他们两人:“既是见过了,你们俩便出去吧。”
  
  关奕杰、萧泽:“……”
  
  等到两个小子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关文柏才示意赵明江坐下:“先前你来府中那回来去匆匆,要不是此番遇上了,你恐怕也不会上来陪老头子说会话吧。”
  
  赵明江有些不好意思:“叔祖恕罪。”
  
  “罢了。”关文柏笑眯眯道,“既然你来了,就替我与徐老做个判官。”
  
  待到林德安讲完了书,徐诲与关文柏的脸上却失去了先前的泰然自若,反倒紧皱着眉头思索着。
  
  过了一会,徐诲先放弃,说道:“我看出两道。”
  
  关文柏摇头:“我也看出两道。”
  
  两人一同看向赵明江,赵明江苦笑道:“两位长辈可别折煞小子,你们都只看出了两道,小子又怎么看得出第三道?”
  
  关文柏道:“这两题也出的刁钻,要找出答案来,只怕也要费些功夫。”
  
  “一道出自经义,一道出自九章算术,写这话本子的人恐怕还真有些本事,就算是有些投机取巧,但也算是博览群书。”徐诲拧着眉头,“我倒是想知道第三题到底是什么了。”
  
  赵明江道:“那位说书的林先生就在楼下,不如让侄孙去将他请上来?”
  
  徐诲犹豫了一下,随即道:“不必,你我二人若连一个说书人的谜题都解不出来,那还算什么大儒,算什么太傅!”
  
  关文柏无奈道:“做什么又扯上我了?”
  
  “难道你就甘心认输?”
  
  关文柏叹了口气:“你这老小子,这么多年了还改不了你这个争强好胜的性子!”
  
  “那也比你一直端着要强。”
  
  赵明江满脸尴尬地看着两位长辈旁若无人地互爆其短,偏两位长辈说完了,还一脸若无其事地说笑起来。
  
  徐诲决定暂时留在关府,同关文柏每日来听书,势要将这三道题通通解出来才作数。
  
  苏清漪并不知道,不然她得后悔死自己这几天没来。
  
  原本只是为了引萧泽上钩而做的鱼饵,竟然将关文柏这样一条大鱼给钓了上来,可她却偏偏错过了。
  
  还有比这更郁闷的事情吗?
  
   正文 第九章   苏清漪后不后悔暂且不知, 但有一个人却是悔的肠子都要青了, 这个人就是文昱书坊的黄奉书。
  
  这文昱书坊是临江最大的书坊, 自从一年前被少东家谢谨接手之后, 便提出所有的奉书要将投来的稿子都看一遍, 同时也提高了奉书的工钱, 这一个大棒一个甜枣的手段下去, 原本对此有些抱怨的奉书都不得不闭紧了嘴。
  
  可是即便这个要求实行了,但大部分奉书对这项任务还是唯恐避之不及的,毕竟在他们看来, 这分明就是在做无用功,这些投来的稿件大多质量堪忧,许多甚至连字都写不好, 句子都不通顺, 这一遍看下来,只怕元气大伤。于是众人有了默契, 每个月看一次, 众人轮流排班。
  
  这一次正好轮到了黄奉书, 他撑着脑袋, 有些不耐烦地对几个伙计道:“就放在那里吧。”
  
  伙计们将箩筐抬到了他指定的位置, 就下去了。
  
  黄奉书随手拿起一本, 先是看了看字,随后才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如此看了几本,黄奉书额上青筋都快蹦出来了, 他用力地拍着桌子:“连字都认不全, 还写什么!连我家的猫儿拿支笔都比他强!”
  
  隔壁一间房间里,其他几名奉书有人在品茶,有人在赏玩,有人在如痴如醉地看书,却都被黄奉书的动静给惊动了。
  
  一人道:“老黄向来严谨,少东家的这个要求,最难以接受的人就是他了。”
  
  “他这性子不改改,迟早要被气死。”
  
  “我一会去给他送壶菊花茶好了。”
  
  三人笑嘻嘻的,脸上都是劫后余生的表情。可不是吗?偌大一个书坊,奉书就他们几人,有这功夫,看几位秀才公的文章,便是写的不那么有趣,至少也能读下去不是?总好过去看一些狗屁不通的,简直让他们跟吃了屎一般恶心。
  
  当然,也不是所有箩筐里的本子都像狗屎一样,至少常奉书还是从来里面挖掘出了白先生。
  
  常奉书见众人的目光都投向自己,淡淡一笑:“老黄向来爱争先,如今倒看看,能否让他从里头找出一个璇玑先生?”
  
  几个奉书都捂嘴偷笑。
  
  这时,隔壁房间突然传来巨响,几人被吓了一跳。距离最近的一人快步去隔壁房间看了一眼,回来的时候咂舌道:“老黄把整个筐子都给掀了,只怕也是气得狠了。”
  
  “哎,我还是赶紧泡个菊花茶吧,——一会要是老黄被气晕了,还得让伙计去请大夫。”
  
  几人说说笑笑,也没当一回事,毕竟这样的事情几乎每个月都要发生一次,他们都习惯了,打趣归打趣,他们可真不相信黄奉书会这么脆弱。
  
  谁知就在这时,黄奉书突然拿着一本书冲了出来:“月生!月生!!你上来!”一边喊着,一边朝楼下跑去。
  
  剩下几名奉书面面相觑,却意识到定然出了什么事情,不然不会让黄奉书这个向来稳重的人做出这么不稳重的事情。
  
  很快,黄奉书拿着这本书,带着伙计月生一同到了少东家谢谨的书房。
  
  谢谨年纪不大,刚刚及冠,皮肤白皙,眉眼温和,嘴角轻轻地勾着,仿佛随时都带着笑一般。一点也不像是在商界杀伐果决的谢氏少东家。
  
  谢谨看了一眼黄奉书激动的表情,又接过他手里那本书册,眉头却是微微一皱。
  
  书的封壳和前几页被水浸湿,大部分的字已经模糊不清了,但依然能从剩余的几个字中看得出这一笔字遒劲凛然、笔力雄浑。
  
  这个世界没有颜真卿,故而他们并不知道,这就是被誉为书法界四大楷体之一的颜体。
  
  现代人学书法多从颜体入门,但要写好一笔颜体,也不是那么简单。苏清漪从小练书法,一开始只是因为这是少年宫唯一给孤儿院孩子开放的课程,后来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项艺术,这么多年下来,一笔颜体已经写出了风骨,糊弄一下不知道颜老爷子的古代人是足够了。
  
  谢谨自小学书,看到这笔字的时候,不自觉就挺直了身体。他翻过前面几页,从没有被浸湿的部分开始看,然而越看眉头就皱得越紧,最后,当整本书看完之后,他抬起头:“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月生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有丝毫隐瞒地将事情和盘托出。
  
  黄奉书又气又急:“少东家,这就是最近名动整个临江城的《镜中美人》,原来先前林先生已经来投过稿,却偏偏被这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子给放过了。”
  
  月生声音里带着哭腔:“少东家,当初来投稿的可不是林先生啊,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公子,小人见他半点规矩都不懂,才没有当回事情,少东家恕罪啊!”
  
  黄奉书一愣。
  
  谢谨又问:“你确定?”
  
  “小人确定,哦,白先生可以为小人作证的,当时他也在场呢,原本他还要帮小公子引荐给常奉书的,但小公子走的太快了,白先生便作罢了。”
  
  谢谨自然不可能只听信月生一人之言,便派人将常奉书和白先生都一同请了过来,确定了月生所说的的确是实话。
  
  常奉书将一脸懵逼的白先生给送走,回来便发现谢谨和黄奉书都陷入了沉默。
  
  “少东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黄奉书看了一眼谢谨,尽量克制了一下自己幸灾乐祸的表情,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给了常奉书。这下,轮到常奉书肠子都要悔青了。
  
  常奉书瞪着眼睛看着月生,恨不得生撕了他。
  
  也不怪他们如此激动,当初荻州的长信书坊不过是一家濒临倒闭的书坊,却因璇玑先生一人之力,成为了如今江东最大的书坊。
  
  由此可见,一个好的作者,将会带给一家书坊多大的利润,别提他们这些人每年为了璇玑先生的话本印量,要跟同行打破多少次头,而长信书坊啥也不用干,不限印量就能获得璇玑先生的首印权,可谓轻轻松松就赚到了钱,怎么不让人嫉妒。
  
  如今虽然依旧不知道谢谨当初提那个要求的目的是什么,但也不得不说一声高瞻远瞩,只是再怎么高瞻远瞩,还是被几个不上心的下属给毁了。
  
  黄奉书等人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常奉书忙道:“少东家,既然林先生当初有意投稿,如今咱们再找他不就行了,只要能获得他的首肯……”
  
  谢谨摇摇头,打断了他的话:“不必了,当初我与叶老一同上门,都被拒绝了,不止我们,秀逸也是如此。”
  
  秀逸书坊是临江城的第二大书坊,但这些年一直摩拳擦掌要干掉文昱好上位,他们会抢先一步接触林德安并不是什么奇事,林德安拒绝文昱或许是面子过不去,可若连秀逸一并拒绝,这可就有些奇怪了。
  
  黄奉书不想让常奉书专美于前,也接着道:“林先生是不是恼怒了我们,不如老朽带着这混小子上门找林先生告罪。只要林先生消了气,自然会同意与我们合作。”他见谢谨不说话,狠心道,“少东家放心,老朽便是舍了这张老脸,也定求得林先生的原谅。”
  
  谢谨却仍旧摇头,说出的话却极为熨帖:“黄老言重了,此事固然重要,便是不成,也不过是一桩生意。您在文昱书坊这么多年,劳苦功高,又岂是一桩生意能比?”
  
  黄奉书自然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但还是要劝道:“少东家,这可不是一笔小生意啊……”
  
  倒是常奉书看出了点什么,一把拉住了他。
  
  谢谨像是没有看见他们私底下的小动作,淡淡说道:“此事我自有计较,还望几位暂时能守口如瓶。”
  
  几人自然连连点头。
  
  谢谨又好言安抚了一阵,才让他们离开。
  
  待到他们走后不久,一名护卫模样的男人走了进来:“少东家,您找我?”
  
  此时的谢谨早就没了那副平易近人的模样,淡淡吩咐了一番。
  
  护卫点了点头:“少东家放心,属下亲自点人,不分昼夜看着那林德安的院子,只要那小公子一出现,属下便立刻来报。”
  
  谢谨摇摇头:“不用,你派人跟着他就行,到时候我亲自上门拜访。”
  
  护卫已然知道前因后果,却疑惑道:“少东家就这般肯定,那小公子才是这故事真正的作者?”
  
  “总之林德安不是。”谢谨的嘴角这才重新勾起笑意,“至于他是不是,见过就知道了。”
  
   正文 第十章   苏清漪丝毫不知外头因她风云四起, 她这几日十分忙碌, 因为马上就要到母亲余氏的忌日了。
  
  好些规矩苏清漪都不知道, 原身脑子里也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 最终还是在诸位街坊的帮助下才准备好拜祭用的东西。
  
  余氏过世后, 苏燮和宗族闹翻, 余氏的尸身不允许进入苏家祖坟, 苏燮气不可遏,最终无可奈何之下,将余氏葬在了城外的一处荒地。现在想来, 苏燮这一场病也不是无缘无故的,他心底积压了太多的情绪,如今才恰逢其会发了出来。
  
  那地方有些远, 又有些偏, 顾三娘原本要陪她一起去,却被苏清漪拒绝了。她已经麻烦了人家太多, 再说, 顾三娘自己还有铺子要照管, 也耽误不起。再说, 她之前也出城找过林德安, 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只是当苏清漪到了地方, 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托大了。
  
  林德安居住的地方就算是再偏僻,四周好歹也是有路的,可余氏葬着的荒山, 却是人迹罕至, 杂草丛生。苏清漪奋力地拨开半人多高的野草,艰难地到了余氏的墓前。
  
  坟茔上被休整地干干净净,这是因为清明的时候,苏燮带着她来给余氏扫墓,只可惜,扫完墓回去,苏燮就病了。
  
  苏清漪按照几位婶子教导的在墓前摆上祭品和水酒,然后才烧纸,袅袅烟气升起,她心头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在心中喃喃自语,不仅是在拜祭余氏,也是在拜祭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苏清漪原本是个无神论者,可是穿越后,她对这些事情多了几分敬畏。但当她拜祭完,才后知后觉地有些害怕起来。
  
  荒山、孤坟、独自一人,怎么看都像是鬼片或者谋杀案的开场。
  
  苏清漪顿时感觉后背凉飕飕的,她赶紧收拾好东西,紧了紧衣服就离开。
  
  只是上山容易下山难,更别说是这种连条小路都没有的荒山。苏清漪已经足够小心,却还是中了招。
  
  她看着肿起来的脚踝欲哭无泪,这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好在已经到了路上,前方不远就有人烟,到了那边再请人家送她回去好了。
  
  而就在此时,她的身后忽然传来马车“咕噜噜”的声音。
  
  谢谨原本坐在车中闭目养神,忽然感觉到马车速度放慢,车夫的声音传来:“少东家,前面有个姑娘似乎把脚给扭了。”
  
  谢谨面上波澜不兴:“不用管。”
  
  后来谢谨午夜梦回时后悔过很多次,他总是想,如果他当时将马车停下来会怎样,或许很多事情都会改变,或许命运会走向另一个方向。
  
  只是……没有如果。
  
  车夫没了办法,只能对着苏清漪歉意地摇摇头,便赶着车走了,马车扬起的烟尘差点呛到苏清漪。
  
  她眼睁睁地看着这辆马车离开,等了半天也没见对方回头,心中郁闷得很,但也无可奈何,只能一瘸一拐地沿着道路往前走。
  
  而走到一个拐弯处,她看到一根丢弃在路边的树枝,正准备过去拿来当拐杖,刚蹲下,却突然听见马的嘶鸣声。
  
  苏清漪只觉得一阵利风刮过头顶,她才恍然意识到刚刚掠过自己头顶的竟然是一匹马!
  
  苏清漪呆呆地坐在地上,仰头看着马上神情恼怒的俊美少年,倒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对方就是那个活体土豪。
  
  “你走路不长眼睛吗?若不是小爷马术高超,你小命可就不保了!”
  
  苏清漪还没来得及回神,倒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挨骂了。
  
  萧泽也是愤怒之下口不择言,待到心情平复一些,见那姑娘还趴在地上,眉头忍不住皱起来,下巴朝着护卫扬了扬:“把人送到医馆去吧。”
  
  两名护卫站在一旁,束手束脚的。
  
  关奕杰小心在一旁提醒萧泽:“表哥,男女授受不亲。”
  
  “啧。”萧泽不耐烦地看了地上的苏清漪一眼,对一名护卫道,“去先前的村子里找两个女的把她抬到城里医馆。”
  
  护卫立刻领命而去。
  
  关奕杰有些担忧地看着苏清漪:“姑娘,你还好吗?”随即又看向萧泽,“表哥,你不会把人给踢伤了吧?”
  
  萧泽白了他一眼:“怎么可能!小爷我的马术高超,在京城可是马球队的主力,你当是你?”
  
  这时,苏清漪总算从变故中回神了,说道:“我没事,就是刚刚吓到了。”说完,她就伸手去够那根害她差点出事的树枝,靠着树枝站起来。
  
  萧泽皱着眉头:“你先别乱动,一会我派人送你去医馆。”
  
  “不用……”
  
  “就这样。”萧泽干脆利落地决定,随后就对关奕杰道,“还愣着干什么,走了。”
  
  “哦……哦哦。”
  
  关奕杰又看了一眼苏清漪,却见萧泽已经策马离开了,也手忙脚乱地跟上去:“表哥等等我啊!”
  
  苏清漪看着萧泽骑马离开的背影,心想:活体土豪人倒也不坏嘛!
  
  到了医馆,大夫检查以后确定没有什么外伤,除了先前她崴到的脚踝,身上甚至连一点擦伤都没有。
  
  这伤与萧泽半点关系都没有,苏清漪便同那两名护卫说了,对方挠了挠头:“少爷已经吩咐过了,您就别拒绝了。”
  
  这会,大夫已经麻利地上了药,又拿了活血化瘀的膏药给她。
  
  那先前请来的两名村妇又负责把苏清漪给送回桐花巷,两名护卫也回去复命了。
  
  -
  
  苏清漪回了家,她这模样很快就被顾三娘给知晓了,顾三娘急匆匆地赶过来:“怎么受伤了?”
  
  苏清漪有些无奈地说了自己崴脚的事情,怕顾三娘担忧,便隐去了之后关于萧泽的事情。
  
  顾三娘叹口气:“你啊你啊,就是太要强了。”
  
  苏清漪有些不好意思,她倒是并不觉得这伤有多严重,只是她先前还接了樊掌柜一个抄写佛经任务。眼看着截止时间快到了,她却伤了脚,还不知要怎么给人送去呢。
  
  说来这件事也有些趣味,她上次去樊掌柜那儿送书,恰好遇见他与一名书生在争执有关书法的话题。她有些技痒,便插了几句嘴,还写了几个字,写的自然是颜体。顿时让那书生惊为天人,委托她抄写一部佛经,说是要送给自家长辈的寿礼。
  
  因着对方的时间很急,又加了价钱,所以这几日苏清漪便一直在房中抄书,到了余氏忌日才出门,谁知这一出门就把脚崴了。她自是不想麻烦别人,算着时间还有几天,便打算过几天去茶楼的时候一并去了。
  
  顾三娘唠叨了半天,见苏清漪在出神,顿时气恼地点了一下她的额头:“我说话呢,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我一定会小心的,重活累活绝不再干了。”
  
  顾三娘道:“你这样子实在是让人担心,改天我和李叔他们说说,多看着你点,至于你家其他活计,便让长青大哥来做便是了。”
  
  李叔就是李木匠,他们家就在苏家隔壁,夫妻俩十分和气,常常帮忙的。
  
  只是,苏清漪听着顾三娘话语中和郁长青的熟稔亲昵,忍不住便问道:“姐姐和郁大哥似乎很熟悉?”
  
  顾三娘笑了笑:“你忘了,当初长青大哥晕倒在我家门口,我吓得要死,后来知道他是饿晕的,便给他吃了一碗豆腐脑,接着,他就留在咱们桐花巷了。”
  
  苏清漪恍然,原主记忆里倒是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的。
  
  顾三娘又道:“长青大哥为人十分踏实可靠,平日里经常帮街坊们做事,虽说不大爱说话,但是学东西特别快,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里,似乎都会变得简简单单的,上次……”
  
  苏清漪看着顾三娘口若悬河地说着郁长青的事情,心中却泛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其实这两人的相遇真是挺戏剧化的,而论品行才貌,两人也是相当,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少女,便是对彼此有些好感也是有可能的吧?
  
  苏清漪顿时就忘了脚疼的事情,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顾三娘:“顾姐姐,你是不是喜欢郁大哥?”
  
  顾三娘一愣,随即羞红了脸,过了好一会,才摇头道:“不是的。”
  
  这回轮到苏清漪愣住了,顾三娘脸上的红晕她看得分明,她分明是有意的,难道是郁长青……可上次她看这两人分明是郎有情妾有意的。
  
  顾三娘倒也没隐瞒,苦笑着道:“我家的情况你都知道的,宣儿太小,家中只能靠我撑着,日后定然是要找个男人入赘的,这是辱没祖宗的事情……郁大哥会做事还会念书,他这样的人日后是会出人头地的,我如何能够害他?”
  
  她这么一说,苏清漪也不好再劝,只能慢慢安抚她。
  
  故此,两人也没发现,一道人影在门口闪了闪,便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