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拦住轿子的丫鬟   天蒙蒙亮了,我和慕儿已经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他们说,赶了一夜路,先停下休息一会儿。   我忍不住掀开盖头,向轿子外面瞅了几眼,对从没有来过的地方,总是充满好奇心的。   盖头的由来已久了,是古人嫁娶时是由媒婆介绍的,男女只有进了洞房才见第一面,用称就是希望双方能称心如意。古时候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缎,被称为红盖头,这块盖头要入洞房时由新郎揭开。   看小姐现在就掀开了盖头,慕儿赶忙将盖头拉了下来,小声嗔怪着:“小姐,女儿家没拜堂,盖头不能掀开,会被人家笑话的。”   “笑就笑呗,我卢纤云什么时候怕过谁,哼。”我满不在乎的别过头,继续饶有兴趣的从轿子窗口向外打量着外面的风景。   济南果然是比离城大了不少,街道十分宽阔,地面非常平整,旁边的建筑大气之余,更添了一丝威严。父亲说,这里有很多好看好玩的地方,先不说别的,单是七十二泉就是一绝。只可惜这次是路过,要好好看风景,恐怕就得以后寻机会了。   大约过了一炷香时间,轿子门帘被一个年轻男子掀开了,定神一看,原来是商予墨,也是我的未婚夫,他这次来是到我家迎亲的,等把我接到京城入了商府之后,我就得挽髻了,从此,我将不再是离城县令卢放之女,而是礼部侍郎商大人家的大少奶奶。   商予墨欠了欠身,细心地问我休息得怎么样了,我点点头,表示随时可以继续赶路,商予墨放下了门帘,向队伍喊了一声,轿子又颤悠悠的开始前行。   “小姐,清晨天凉,披上这件斗篷吧。”慕儿关切地说。   我接过后披在肩上,帽子上的一圈细绒毛蹭在脸上,暖暖的,带着一丝温馨。这件白色斗篷是我离开家的时候,母亲递到我手上的。母亲是个巧手的人,也整整做了半年才做好。母亲说,冷的时候披在肩上,就不会那么想家了。我紧了紧斗篷,又看了一眼窗外,不知道家里人现在怎么样了。   “商公子,小姐,你们等一下!”   外面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呼叫声,那声音有些沙哑,听上去倒是有几分耳熟。   我喊了一声停轿,队伍停了下来。   慕儿掀起了轿帘,一匹马从身后飞驰而来,马上那女子蓬头垢面、衣上被蹭刮了不少泥垢,还带着几丝血迹。只见她勒住了缰绳,马儿长嘶一声,还未等马儿站稳,女子已翻身而下,情急之下,右膝正撞到马鞍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   待到这女子扬起脸,我认出了她,是凝月。凝月是家里唯一一个会功夫的丫头,本来母亲是想让凝月陪嫁,若是夫家府里有人欺负,也好有个帮手。而我觉得,商予墨一直对我很好,倒是他们老两口,我放心不下,所以选了慕儿跟我,让凝月留下来代我照顾父母。可是,为什么凝月会这样狼狈的追过来?我下了轿子,将她搀起,刚好不远处有个小亭子,我一手拉住凝月,一手拉住慕儿,向亭子走去。   这个亭子在大路的下风口,而且有乱石挡住一部分视线,队伍完全看不到我们的口型和说话声音。  正文 第二章:不做新娘早回乡   见四处无人,凝月俯身在地,一头叩了下去,怎么拉都拉不起来,一直求我原谅她,说她对不起老爷夫人,甚至,连她说话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和慕儿劝了半天,凝月终于平复了心情,将来龙去脉缓缓道来。   原来,在我们离开卢府后的当天夜里,凝月习惯性地起夜去茅房,朦胧中看到院墙上一个人影晃了一下,凝月心里暗道一声不好,连忙跑去报告老爷和夫人,可赶到房间里一看,他们二老已经双双倒在血泊中。凝月第一反应是赶紧招呼家奴救人,刚刚把府里其他人招呼起来,就发现整个卢府都着起火来。大火烧得十分凶猛,借着风势愈烧愈烈。间或,一阵阵煤油味和木头烧焦的气味传过来,众人一见这等境况,立即抓好各自的细软,纷纷逃命去了。一时间,竟没有一个留下帮助凝月的,凝月只好一个人将老爷夫人一个一个背出火中,可惜,最终老爷夫人还是伤势过重辞世了。   凝月说到这里,声音哽咽,眼睛里面噙满了泪,双手捧着一枚玉佩举过头顶,递了过来。凝月又道:“小姐,这是夫人临终前要我交给你的,夫人说,这玉以后定会派上大用场,要小姐好好保存。”   我接过玉佩细细观察,那环形的玉面上刻着龙凤呈祥,左侧有两个字,上书:齐瑄,此物一看绝非平常人家所用,若非皇室,哪个老百姓敢雕龙刻凤,可是诛九族的谋反大罪,除非不想要脑袋了。我赶忙将玉佩收起,唯恐被外人看到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又小声在凝月和慕儿耳语了几句,才起身回到队伍里。   商予墨眼里露出一丝担心,询问是什么事情。我勉强翘起嘴角,给了他一个微笑,道:“没什么,家里人有些想我,我写封信,让凝月带回去,安慰一下二老。”商予墨点点头,允了。   凝月跟着我进了轿子,不过多时,又退了出来,手中多了一封信。   慕儿开口道:“凝月不必行礼了,赶紧回府照顾老爷夫人才是大事,退下吧。”   紧接着,慕儿招了一下手,商家迎亲的队伍又开始向着京城行进,转眼就剩下跪在地上的凝月丫头。见队伍已经走远,凝月这才抬起头来,依旧蓬头垢面,不一样的是,容貌已截然不同,赫然就是我那张卢家大小姐卢纤云的面孔。   刚才在轿子里的时候,我跟凝月换了衣服和身份,下了轿子以后,只要两个人都不说话,不让其他人看到我们的脸,就不会穿帮。我始终还是放心不下我的父亲母亲,现在,我可以回家去看看。我向着远方叩了一个头,感谢凝月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帮我。  正文 第三章:离城添几分别绪   我马不停蹄的往回奔,越早赶回去,才越有可能看到父亲母亲的最后一面,哪怕他们已经不在了。   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我回到了离城,站在自己家门口的时候,我一点都认不出那个曾经住了近二十年的院子。四处是断壁颓垣,烧焦了的房梁垮了下来,塌在地面上,烧的一片焦黑,偶见里面几个瓷器,也随着高温碎成一片一片,彻底失去了原来的美丽花纹。离这里不远的空地上,两张草席卷成筒状,从一端的开口里面,露出一双绣花鞋,我认得出来,那是母亲的,在离城,没有人能绣出这么细致的花样。   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梦!我疯了一般吼叫着,双手撕扯着头发,想要自己尽快从梦里醒过来。头皮上传过来的一阵阵疼痛告诉我一个极不愿意接受的事实,这是真的。   我走到那两卷草席前面,跪了下去。   “爹!娘!”我终于哭了,泪水一涌出来就再也止不住。   正所谓,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暖风煦,花满枝。踏青出游正当时,赋完春诗填春词。去年桃花今又赏,但愿岁岁长如此,岂不惬意尔。   虽然现在是春天了,可还是带着几丝寒意,老人们常说“春天孩儿脸,一天变三变”,这话果然不假,上午还是晴空万里,傍晚就下起了小雪,洋洋洒洒,落白了半个山头。   这座山叫鸡鸣山,是父亲给取得名字,最高峰像极了一只雄鸡头,每当天蒙蒙亮的时候,山峰上都会传来几声鸡鸣声。小时候父亲常带我到这里玩,他说,只要听着山上传来的鸡鸣声,一天下来都特别精神,还说以后不管多老,都要每天来这里看日出。   如今,我把他们葬在这里,只要太阳一出来,阳光就会洒在这块墓碑上,他们一定会很喜欢吧,我轻轻擦拭着墓碑上面的字,就像是抚摸着父亲母亲的面庞,好像他们又回到我身边一样。   父母们早年呕心沥血,历尽艰辛;可惜晚年也没有机会儿孙绕膝,尽享天伦。我愿他们在天之灵,保佑我们这些后辈平安、和睦;   雪越下越大了,墓碑上面的字落满了雪,字迹也模糊不清了,我早已哭得没了力气,斜倚在墓碑旁边,看着自己身上也渐渐泛白起来,或者,就让我也在这里死去吧,永远跟父亲母亲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了。   我的意识开始模糊不清,分不出哪是天,哪是雪,我干脆闭上了眼睛,感受那彻骨的寒意渗入我的身体。   不知何时,雪停了,全身有种暖暖的感觉,我本能的想要和这温暖靠得更近,翻了一个身,手指仿佛触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柔柔的,还带着温度。   这是什么?我睁开朦胧的双眼,只一眼,就把我吓了个半死。  正文 第四章:天上掉下个大哥   不到一尺的距离,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正对着我,如果我没看错,那是个男子!此时,我正躺在雪地里,身上盖着一件棉衣,你猜对了,是那个男子的衣服。   我们互相对视着,他瞪我,我瞪他。   最终还是他先忍不住了,问:“你为什么不尖叫一下呢。”   “我为什么要尖叫,应该尖叫的是你吧。本来半死不活的一个妞儿,突然从背后摸一下你的脸,没有诈尸的感觉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对我道:“要不,咱们一起尖叫一下?”   我赞同地点点头。   “啊——”   “啊——”   异口同声的惨叫声在山中回响。   接着,我们相视而笑。心中的那些不快,在刚才的一喊中消去了大半。   我大笑着说:“恭喜你,跟美女有了一次难得的共同惨叫的美好记忆。”   他拨弄了一下篝火,眼里带着一抹笑:“是啊,你是我见过为的数不多的美女。”   “大哥,你也算得上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帅哥之一。”出于对她赞美的回礼,我随口迎合了一句。   虽然知道他是揶揄,可好话听了还是很顺耳,我全当他说的是真的,得意了半天,我的注意力才移到篝火上,四处打量了一下,我可以肯定,这不是刚才我呆的地方。   “喂,你把我弄到这里来干嘛,打算把我卖到哪里去?”我还盖着他的衣服,不愿意露出手来,就伸脚对着他的屁股踢了一下。   他眉头一皱,接着平复了,道:“像你这么美的女子,若不是卖到妓院,怎么体现你的价值。”   才从鬼门关逃回来,又要入虎口,我怎么这么命苦,得想办法逃走才是,我沉默着,心里开始盘算起来。   他看到我信以为真的样子,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你还当真了。我费这么大劲把你救回来,若是就为了卖你那几个钱,不是太亏了吗。”   “你打算要我以身相许来报恩?”我用一只手抓紧了自己的领口,另一只手向四处乱摸,苍天庇佑,就在不远有块大石头,我赶忙抓在手里。   只要他说是,我让他脑袋开花。   这男子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道:“你是哪家的丫头?等你恢复了,我送你回去。”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还穿着凝月的那身丫头衣服,再加上刚才睡在地上,可以想象有多狼狈,明白自己的样子以后,脸瞬间红了。虽然他救了我,可是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不能告诉他实话,我小声说:“主子遭了变故,爹娘也死了,我……我……我没有家了。”   男子叹了口气,过来摸了摸我乱糟糟的头,像个大哥一样把我抱在怀里,轻声说:“可怜的丫头,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别再去给人家当丫鬟使唤了,我把你当妹妹疼。”   我的眼眶红了,除了父亲母亲,还没有第二个人像亲人一样对我,虽然慕儿和凝月也对我很好,可是,始终我是主,她们是仆,隔着这层关系,永远不可能那么心贴心。我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在他怀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心。   如果人生是一段旅途,快乐与悲伤就是那两条长长的铁轨,在我身后紧紧跟随。人不要等明天   ,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有没有明天。心中有所牵挂,生命才会坚强。大海的宽广在于汇集大大   小小的川流,生命的汪洋在于包容深深浅浅的缘分。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置身何处,而是我   们将前往何处。有些事,错过一时,就错过一世。都说人往高处走,可是高处不胜寒。水往低   处流,谁知低处纳百川!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他,我就会理解他,通过他的眼睛去看世间。如果   是理解对方的话,那一定是在那个人身上看到我自己,在自己的身上也看到了他。  正文 第五章:这个帅哥叫萧瑟   油灯像野火一样,映出从各个角落来的夜的醒者,醉汉,浪客,过路的盗,偷牛的贼。   他告诉我,他叫萧瑟,是一个浪子,天亮了启程,天黑了休息,没有目的地的旅行,喜欢的地方多待几天,不喜欢的地方就不停脚。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该去哪里,从今天起,我也是一个浪子,于是,我们到父母亲墓前辞行以后,准备和他一起离开。   年轻人身体经折腾,第二天,我的身体已经彻底恢复过来了,为了路上方便,我换了一身男装,又戴上一顶帽子,别人就不会看到我不是辫子头。   萧瑟称我一声贤弟,我叫他萧大哥,两人跨马迎风,在阳光里一路飞驰。   黄昏时分,一座城近在眼前,城门上面两个大字“兖州”。   传说大禹治水成功后,划天下之地为九州,兖州即为其一;此后千年,孔子、孟子、曾子等曾在此讲学;兖州在地缘上属于鲁,鲁文化也可以称为儒家文化,其特点就是十分重视个人的品格修养和道德完善。“家家自以为颜路,人人自以为由求,人皆知读圣贤之书,文质彬彬乎过人,弦诵洋洋乎盈耳”;“其俗温厚驯雅,华而不窕,有先圣贤之风”;“土风和厚,家多弦诵,民俗驯谨,无狙犷气。”   我停住马,对身后跟上来的萧瑟说:“萧大哥,前面兖州府,我们要不要进城?”   “进城吧,初春夜寒,找家暖和的客栈好好休息。”   “好!”   我双腿一夹马腹,冲进城里去了。   “摘星客栈,这家怎么样?”我回过头去征求萧瑟的意见。   “就这家吧,我每次来兖州都住在这里。”   客栈的小二甚有眼色,一见我们二人下马,立即接过缰绳,递给了其他小厮,小厮牵着马去了马厩。   “萧公子,您可是好久没到这里来了,哟,这位小爷是?”   萧瑟微微一笑,介绍说:“这是我的弟弟,萧云。”   我一愣,立即反应过来了,萧云是说的我。听他们说话的语气,像是老相识了,我赶忙点点头,又做了个揖,向小二问好,省得丢了礼数。   小二回了礼,做了个请的姿势,引我们去楼上。小二道:“萧公子,一直给您留出来的那两间天字号房已经打扫好了,不知道,这位萧云公子还是照旧另开一间房吗?”   “对,老规矩。”   小二看了我一眼,有些疑惑,但是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带着我们去了顶楼最东面的三间客房,询问过我们还缺不缺东西以后,弯腰退了出去,顺道关好了房门。   “别家叫悦来客栈什么的,这客栈的名字蛮特别嘛。”我端起茶壶,倒了一杯茶,递给萧瑟,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小口一小口的慢慢品着。   “这家客栈的名字来源于一首唐诗,“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摘星客栈也算名副其实,目前确实是兖州第一高楼。”萧瑟不愠不火地娓娓道来。   我直奔着大窗子过去,从窗口向外一望,兖州城东的所有景色一览无余,怪不得敢自称摘星。距这里两条街,有一堆人聚在那里,十之八九是集市。   “萧大哥,我们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不怀好意地嘿嘿笑着。   萧瑟一眼就望穿了我的心思,点着我的鼻尖说:“调皮鬼,想出去玩了吧?好,我们就在这里停留几天,想去哪里玩就去吧,记得早点回来,别耽误吃饭。”   一听到萧瑟放话,我哪里还在房间里待得住。我拼命的点头,飞也似的蹿下了楼梯。   好久没有这么放松的逛街了,今天可得好好玩玩。  正文 第六章:路见不平一声吼   相传,开一口井是非常困难的事,为了水源,人们就会聚居在井的附近,渐渐就成为当时的市集,称为市井,至于市井之徒呢,就是指混迹于市井,身份低微的贩夫走卒,当时刘邦做泗水亭亭长时,他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官吏,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夏侯婴是一个赶马车的,樊哙是杀狗的屠狗之辈,在我们看来,他们是典型的市井之徒。   市井街边还算热闹,街边商贩相互叫卖着,不足梁头八尺五寸,不足六十石者,为小贩。小贩不论肩挑叫卖,或街畔摊售,本小利微,吃着不够。   街头一个香囊小贩的叫卖声把我吸引了过去,我一个个打量着做工精美的绣花香囊,若是买一个带回去给萧瑟应该不错,可是哪个颜色好呢,想了一会儿,我举起香囊问摊主:“老板,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带什么样的香囊比较好?”   小摊主上下端详了我一番,笑盈盈地递了一个过来。   我们平常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   我连忙欢喜的细看上面的图案,这一看,却把我羞红了脸。我小心放下,说:“是送我哥的,鸳鸯好像不合适吧。有没有兰花的?”   摊主找了一下,从包里找出一个蓝线钩边的白色香囊。   这个我很喜欢,白色配浅蓝,清雅脱俗,正合适萧瑟儒雅的气质。   “多少钱?”   “姑娘,五文钱。”摊主伸出了一个巴掌。   “啊?”我张大了嘴巴。   “看这绣工、香料,还有上等丝线,五文钱不算贵了。”   我连忙摇着头,解释道:“你,你叫我姑娘?”   摊主一顿,道:“哦,对不起,公子,老婆子有点老眼昏花,没有看清楚。”   我心里有些不解,见摊主如此说,也不好再追问。我从口袋中掏出五个铜版,放到摊主手心就走了,一边走,一边琢磨这个事情,他到底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我是女子。   正思索着,突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巴掌响,抬头一看,一个七八岁大小的男孩子摔倒在地,旁边一个差不多大的女孩跪在一个油头粉面的胖子面前,泪珠扑簌簌的落下来。这是个什么情况?   小女孩一双冻得通红的小手抓着胖子的衣襟,哀求着:“大伯,求求你了,再宽限几天吧,我们很快就有钱还你了,我保证,这次绝对能按时给你。”   胖子咂了一口烟袋嘴,哼了一声,鼻孔中喷出两道烟,另一只手揪起小女孩的衣领,将她拖起来,一脚踹了上去。怒斥:“宽限!我宽限你谁宽限我?你自己说,拖了多久了!我李大山可不是好糊弄的,在兖州府向外租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从来就没有一户拖过房租,怎么能让你们这两个小孩给我坏了规矩!”   李大山旁边的两个大汉也捋了捋袖子,示威似的向前各迈了一步,小女孩顾不上擦掉嘴角流出来的血,吓得连忙向后倒爬了两下。   小男孩这时候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挡在小女孩前面,吼道:“打女人算什么本事,有能耐冲着我来!”   “哟呵,小兔崽子挺能耐啊,来人,给我打!”李大山向后退了几步,坐在了椅子上,顺便给打架腾出空地来。   其中一个大汉,举起拳头对着小男孩的脑袋就挥了过去。   围观的人群发出了几声惊叫,几个胆小的捂上了眼睛,不敢看这即将发生的事情。   等了半天,人们没有闻到预想中的血腥味,纷纷睁开眼睛向场中望来,只见那大汉的拳头被我牢牢抓在手里,动弹不得。   大汉一见这等情况,也不知如何是好,转头望着李大山,征求意见。   李大山估计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稍微一愣,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快步走上前来,用那烟袋锅子指着我,恨不得将我叉起来扔出去,他道:“哪里来的小白脸,敢管大爷的闲事,还想不想要命了!”  正文 第七章:叫我阿姨跟你急   这李大山话说的有些急,声音就难免尖锐,还带着点破音,敢情这会儿他是真怒了。   我也不示弱,道:“他们欠了你多少钱房租?”   “二百文钱。”   我心里一阵难过,一文钱难死英雄好汉,这话果然不假,两个孩子这么小,就为了二百文房租钱被当众打的血流不止,若是他家父母看到了,得心疼成啥样啊。   我道:“不过是二百文,值得你把两个孩子打成这样吗?本公子给你便是。”   我从钱袋里摸出一锭银子,狠狠地冲着李大山的肥猪脸砸了过去。若是普通人定然被砸个正着,没想到这李大山虽然胖,但身形不错,一晃身子,银锭子就稳稳*躺在了他那肥嘟嘟的手掌心里。   “这些银子够一年的房租了吧,这一年内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再骚扰孩子们。”   李大山将银子装好,抱了个拳,道:“这个自然。刚才若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李大山给公子赔礼了。”   李大山对着那两个大汉招了一下手,道:“黑豹、白虎,我们走!”   三个人大摇大摆的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众人一见事情解决了,再无热闹可看,哄闹着散开了。   见周围一群人都走了,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后背的冷汗把衣服都给湿透了。   估计没有人知道,我这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其实一点功夫都不会,若不是刚才那大汉没遇到过这种情形,一下就能把我整趴下喽。我坐在地上喘了半天粗气才坐起来。   那两个孩子一直向我道谢,说什么非要报答我的恩情,我笑说,举手之劳而已,不足挂齿。孩子不依,非要跟着我不可。   这可怎么办,我也不是故意要救他们的,这可倒好,一锭银子,买了两个跟屁虫,还血嗤嘛哈的,走哪都超高回头率。好,要跟就跟着,不信他俩还能跟一天,下定主意,我头也不回的快速向前走。   一直到傍晚,东西买的快拿不过来了,这俩小孩还跟着。他俩嘴唇上面裂开了口子,泛着红色,身上的血迹,由鲜红色变成了暗红色,早已经干了多时。   这么跟着也不是个事儿啊,我走到他俩面前停下脚步,弯下腰尽量温柔地问:“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俩小孩扑闪着大眼睛,对望了一眼。男孩说:“我叫千言,妹妹叫万语。”   这个名字好特别,从名字就能得知他们的父母一定十分相爱,所以给孩子的名字也是这般独具一格,相对成趣。我不由想念起我的父母。   学着萧瑟摸我脑袋的样子,我也摸了摸千言万语的脑袋,脑海里突然冒出个念头,当初,大概我的狼狈样子比这两个孩子好不到哪里去。   “千言,万语,你们看这样好不好。今天晚上你们俩先回去,洗洗脸和衣服,明天干干净净的来找我好不好?”   两个小孩子对着头小声嘀咕了一会儿以后,点了点头,“那明天我们去找你。”   小孩子就是好骗,没告诉他们我住在哪里,看他们到时候去哪里找我!   两个小孩手牵着手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临走,转过头说:“再见,阿姨!”   阿姨……   感觉轰的一声,头大了,怎么都觉得我是女的呢,我就打扮得那么不爷们儿吗?该不是刚才李大山和大汉也是看见我是女的,才没有跟我动手?纠结,太纠结。   恰逢城里的间日集,按这里习惯是每隔数日举行一次的集市,即每月逢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九为集。一个县内相邻着的乡镇,将集互相隔开,以免相犯,如甲为一、四、七,乙为二、五、八,丙为三、六、九。这样人人皆有生意可做,互惠往来。   我抱着今天集市上采购的东西,思索着往客栈走。  正文 第八章:抓鸡腿的咸猪手   为了甩掉那两个小家伙,溜达得太远了,好不容易挪着回到了客栈,我用力一甩,把一大堆东西扔到桌子上,手握成拳头有节奏地敲着背,以减轻背部酸痛。   “纤云,你这是怎么了?”萧瑟不知道从哪里鼓捣来一把扇子,摇啊摇的。   我忍不住说:“萧大哥,这么冷的天,是不是没必要扇扇子呢。”   “这你就不懂了,扇子是一种装饰,不一定非得天热才用。比如三国时代,文人墨客都是羽扇纶巾打扮,尤其是诸葛亮那把羽毛扇,更能挡得千军万马。”   这个季节看着扇扇子的都冷,我哆嗦了一下,不想再讨论扇子的问题。   满桌子的东西,吸引了萧瑟的目光,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堆乱七八糟:“该不是你把兖州府能看到的都买回来了吧?”   我摸了摸肚皮,一拍脑袋:“哎呀,饿了,我得先去吃点东西,萧大哥,我先走了。”说完干咳了两声,准备借机开溜。   萧瑟一把把我揪了回去,在椅子上松开手,我稳稳地落在椅子里面。   “大哥……”   “还想饭遁?”萧瑟用扇子指了指桌子上面,“喏,早就给你准备好吃的了。”   可不是吗,桌子上面一个挨一个摆满了碗盘,鸡鸭鱼肉样样都有。   “吃吧,不是饿了吗。”萧瑟眼睛眯起来,眼角微微上翘。   吃就吃呗,大不了撑死,撑死也是你少了个妹妹,想到这里,我埋头苦吃。   我嘴巴里面塞了满满的,一只手里抓根鸡腿,边嚼边问:“对了,萧大哥,我有个问题不明白,为什么路上遇到好多人,都能看出我是女的?”   萧瑟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他没有说话,向我走了过来,从我身上摘下来手镯套到自己身上,又把我脖子上面围着的粉色毛绒围巾摘下来围在自己脖子上,接着,我的戒指也去了他身上。   看着萧瑟这个古怪样子,男不男女不女,活脱脱一人妖。我早忘了这是自己那身打扮,一口饭没咽下去,喷了出来,锤着桌子狂笑起来。   萧瑟见我笑成这样也不恼怒,一样一样从身上取下,放到桌子上其他东西旁边。   我一拍脑袋,给萧瑟买的那个香囊,放哪里来着,翻遍了小山一样的杂物,也没找到,奇怪了,到底放哪里了呢。我托着腮又把一堆东西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   萧瑟问:“找什么。”   “今天我去集市上,看到一个香囊挺好看,就买了下来,打算送给你的,可是想不起放哪里了。”我有点小郁闷。   “是不是白底蓝边的?”   “咦,你怎么知道!”   萧瑟两手冲着我腰带过来了,这是想干嘛,我吓!我向后蹦了两下,警觉地望着他。   “我还能对你怎么样咋的,那香囊在你腰上,我解下来。”   听萧瑟这一解释,我有点不好意思,刚才想多了,这次没有躲,看着萧瑟从我腰上解下那个香囊,他眼睛里面露出一丝小小的满足,是我看错了吗,这人居然这么好打发,一个香囊就哄的他这么开心。   “兰花乃花中君子,淡泊,高雅,从古至今,写兰的诗词不胜枚举,比如韩愈的《幽兰*》:兰之猗猗,扬扬其香。王勃的《春庄》:山中兰叶径,城外李桃园。岂知人事静,不觉鸟啼喧。还有……”我卡住了,想不起来还有什么,瞟了一眼萧瑟,他居然听的津津有味,丝毫没有跟我抢话茬的意思,哎,你不接口,我自己说不下去了啦。   “咳咳,还有很多啦,反正,挺适合你。”   萧瑟呵呵一笑:“君子之称我怎配得上,充其量,我不过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小混混罢了。”   “混混就混混呗,伪君子也是君子,来,我给你挂上。”我兴致勃勃的想要亲手将香囊佩戴到萧瑟身上。   “停!”萧瑟慌忙摆了摆手,“我自己来,你先去洗手!”   眼前两只刚刚抓过鸡腿的手,跟咸猪手一样泛着腻腻的油花,再看看萧瑟那一身飘逸的白衣,不带一点污渍,好像这么抓上去确实不怎么太合适。   我尴尬地笑笑。   “听说附近有个鬼市,找个机会带你去那里溜溜。”   我好奇的问:“难道那里有鬼,不然为何取名鬼市呢?”   他一副老生常谈的摸样跟我解释:“有些地方天不亮成市,天明不久即散集,俗称“露水集”、“鬼集”、“鬼市”。东城门里顺城墙一带的鬼市,历史较久。它最早在王城外面沿着城墙一带,后来逐渐迁至东城门。最初主要的是一些破落户或官宦的后代,因为生活潦倒,不愿工作就没有饭吃,就以变卖家底来苟延生活。他们一般都怕抛头露面,所以趁天未破晓,路上行人稀少之际,到背暗的角落里出卖衣物。也有小偷在偷到东西后,跑到这里变卖的。   “原来是这样。”   “有些人专门到鬼市去买便宜东西,叫做“赶鬼市”。说完他突然阴测测的补了一句:”旧时常有人贩卖死人穿过的衣服及其它遗物哦。”   我突然打了个寒颤,心想以后绝对不会穿他给我买的衣服。 正文 第九章:男人也会很细心   萧瑟把我带到从东边数第三间客房,让我晚上在这间休息,中间那一间是他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有事可以叫他,再着急的话可以敲墙,但是不准我去最东面的那间房。   听了这话,我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看着萧瑟郑重其事的样子,这三个字又被我硬生生的咽了下去。等他睡着了,我偷溜进去看看不就知道里面有什么古怪了吗,哈,我真聪明!   “嗯嗯,萧大哥我保证不进去。”   萧瑟不放心的多看了我两眼,眼中分明写着几个字:答应得这么痛快,一定有鬼!   我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用超级无辜的眼神告诉他,我是真的不会进去。   萧瑟点了点头,说了声让我好好休息后,回自己房间了。我目送他回房的空档,看了一下那扇禁区的门,看上去也没什么不一样,心里嘀咕着,也关上了房门。   兖州府的夜比离城更加宁静,禁夜了以后,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除了风吹过时偶尔几根枯枝掉下来,掉在地面上的闷响。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身拉开窗帘,趴在窗台上看着夜景。   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仿佛近在咫尺,伸手就能触及。不远处有棵老树,上面有几个稀稀拉拉的黑点,如果没猜错,可能就是宿在树枝上的鸟儿。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我从桌上抓起一颗花生米,冲着黑点就抛了过去,悲的是,技术不够过硬,离鸟儿距离太远;喜的是,误打误撞,刚巧砸到了树枝上,栖息在这树枝上的七八只不知名的鸟儿惊得扑簌簌飞起来,在深夜里发出刺耳的鸣叫。这鸟儿一定会恨死我吧,没事闲着去扰人清梦。   不知道现在,萧瑟睡着没有,想到这里,我轻手轻脚地回到床上,耳朵紧贴着墙壁细听,这里的房间隔音效果并不好,我能听到隔壁传来的均匀呼吸声。   我小心翼翼推开房门,轻轻迈着小碎步向外走,每走一步停下来,听听萧瑟房间的动静,好半天,我才挪到禁区门前,我屏住呼吸,手慢慢放到房门上,正要发力,只听一声熟悉而略带沙哑的男音传来:“纤云,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糟了,被萧瑟发现了,怎么办,怎么办,他要知道我不听话,一定会很生气的。此时我的心里急得跟要着火似的,脑门上也开始冒出星星点点的汗来。一急一火,居然被我想到了一个超级傻的馊主意。   我闭上眼睛,伸直了手臂,折回身子,两脚并拢,一跳一跳的往回蹦达,口里念念有词:“天黑得这么快,路都看不清了,让我怎么梦游呢。”就跟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是在梦游一样,我强忍住笑,擦过萧瑟的肩膀,继续向自己房间跳。   倏地,感觉自己腾空着横了起来,身体被两条有力的臂膀托着,我偷偷从眼缝里看出去,萧瑟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丝质睡衣,头发散了开来,随着他的快步移动向后飘着。   萧瑟将我轻轻放在床上,唇靠在我的耳边,“世界上有很多人梦游是睁着眼睛的,下次要是还梦游,别闭眼了,看不到四周的环境,容易碰伤。”说完,轻柔的发丝从我脸上拂过,他出了房间,顺手带上了我的房门。   霎那间,我的心被萧瑟的这一句话暖了,明明我做错了,他不但没有责怪,也没有戳穿我那个自欺欺人的把戏,甚至如此关心入微。我的眼眶有些潮湿了,心里暗暗想,以后一定要对他更好,哪怕有一天他对不起天下人,我也要永远支持他。   夜晚是不是也有云,那样的感觉近在心里,同样也远的遥不可及。不知道有没有一颗懂得天空的安静的流星,会一遍又一遍的穿梭,把这人世间的一切不美好,干干静静地带到无论如何都不会找的到的地方,就如美好的心情、消失的无影无综那样,无论怎样。   爱情就在不经意间,妆扮得风情万种,从我身边袅袅而过。我一阵眩晕,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它已转身走远,长夜漫漫,我的思念在夜空中泛滥,无从停靠,只好将它吟成一首小诗,寄与星光与明月,这世间唯有它们,愿意倾听我的声音。一个人的夜晚总喜欢在寂寞里编排着二个人的故事。 正文 第十章:喝茶比喝水费劲   一夜朦朦胧胧的过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不知道现在萧瑟在忙些什么。我一骨碌从床上翻身起来,顾不得洗脸梳头,顶着柴火垛敲开了萧瑟的房门。   房里一如往常的干净,桌上摆着一个茶壶和两个杯子,萧瑟正怡然自得地品着茶,右手里面握了一册书卷,样子甚是惬意。   “起来了?”萧瑟一见是我,打过招呼以后,低下头继续读他的书。   “嗯。”我应着,坐在了桌子另一侧的椅子上,很自觉地端起茶壶,给萧瑟杯子满上以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气喝掉,如此连干了三四杯。   “你这般牛饮,怎么能品到茶的妙处。”萧瑟摇了摇头,满脸都是可惜,抿了一口茶水不做声了。   我看了看他,也学着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咽,又喝了一口萧瑟杯子里面的茶,“好像也没什么区别,一样都是苦巴巴的。”   “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妹子。”萧瑟看着我乱糟糟的头发,叹了口气,“品茶讲究的是三道程序:审茶、观茶、品茶。泡茶前要先审看茶叶,内行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样的茶,比如绿茶、红茶、花茶、青茶、黄茶、白茶、黑茶等。不同的茶需要用不同的沏茶方法。来,倒上。”   萧瑟放下书卷,指了指自己空了的茶杯,我连忙将茶杯倒满。   萧瑟接着又道:“茶叶经过冲泡以后,基本上就可以恢复到最初的形态,尤其是好茶,茶叶更嫩,而且成朵,在袅袅薄雾中更显婀娜多姿,此时此刻,最适合观茶。”   我拼命的往心里面记,等背熟了,再看到谁喝茶的时候牛饮,也学着上去批评几句,装装雅士。   我又问:“那如何品茶呢?”   “上面两步做好以后,才是第三步品茶。品茶分两个时期,泡茶之前嗅其香,泡茶之后品其味。茶香分为甜香、焦香、清香等多种。泡茶之前,先干嗅;待到茶叶冲泡之后,茶香随着热气从水中散溢出来,此时便可以闻香了。各个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茶具,如闻香杯、品茗杯等二十多种,我们出门在外,就不那么讲究了。品茶也是有规矩的,不能端过来就喝,看我的动作。”萧瑟先是端过杯子,闻了一下,用他的话说,叫闻香,接着用拇指和食指握住杯沿,中指托着杯底,分三次将茶水细细品啜。   见萧瑟喝完,我赶忙端起茶壶又倒了一杯。   萧瑟说:“这倒茶也是有学问的。若是与客人品茶,切忌不要加满,只需七分即可。”   “这是什么规矩,倒一次不倒满,不是很麻烦么,而且就跟舍不得客人喝似的。”   萧瑟微微笑了笑:“有句古话,‘七分茶,八成酒’,说的就是斟茶只倒七成,留下三成是情谊。”   说实话,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不要倒满,只得又问了个为什么。   “若是倒满了,客人不好端,一不小心就会洒出来,除了浪费以外,容易弄脏衣服或者烫伤。”   我点了点头,原来喝个茶还有这么多道道,看萧瑟的杯子又空了,我双手端起茶壶,恭恭敬敬地往里面倒了七分满,随口问:“这是什么茶呀?”   “产自苏州市吴县太湖洞庭山的碧螺春。”   以前听爹爹说过,碧螺春茶条索紧结,卷曲如螺,白毫毕露,银绿隐翠,叶芽幼嫩,冲泡后茶味徐徐舒展,上下翻飞,茶水银澄碧绿,清香袭人,口味凉甜,鲜爽生津,早在唐末宋初便列为贡品。但凡品饮过碧螺春的人,都不由会被它嫩绿隐翠、叶底柔匀、清香幽雅、鲜爽生津的绝妙韵味所倾倒。碧螺春,名若其茶,色泽碧绿,形似螺旋,产于早春。它外形条索纤细,茸毛遍布,白毫隐翠;泡成茶后,色嫩绿明亮,味道清香浓郁,饮后有回甜之感。   我不禁赞道:“铜丝条,螺旋形,浑身毛,花香果味,鲜爽生津”。   他慢悠悠的说:“洞庭碧螺独特的花果香,主要是因为它生长在果园之中,并且接受了洞庭特有水土的滋养。其他碧螺春是没有清香和果香的,只有沃土气和青叶气。饮其味,头酌色淡、幽香、鲜雅;二酌翠绿、芬芳、味醇;三酌碧清、香郁、回甘,真是其贵如珍,宛如鉴赏一件工艺奇珍,个中妙境,可遇而不可求也。”   听他说的条条是道,我不禁佩服起他,一个浪客居然有这等品味,他到底是何来历,对此人我越发的好奇。   对萧瑟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连具体的产地都能品出来,厉害厉害。能告诉我是怎么知道的么?”   萧瑟把刚放下的书卷又拿了起来,翻过一页,淡淡地说:“刚才店小二上来的时候,我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