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悲剧的英雄救美 “好,这个动作漂亮!来,小乖乖,腿再张开一点,让哥看看清楚!” 高低错落的灌木丛中,一名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目光迷离,大张着嘴巴,目光死死地望向不远处的游泳池,口中不停地念念有词着,就连口中的涎水从嘴角处不时滴落也丝毫不觉。 这厮的长相很是俊朗,疏眉朗目,鼻梁高挺,不薄不厚的双唇微抿,相信如果把他称为“美男”是不会有多少人反对的。只是,这位美男如今整个人趴在草丛土坷之中,在鼻子上架着一副望远镜,伸长了脖子使劲往前凑的样子实在是不太雅观,而如果再配合上他口中不时念叨出来的那些话,则让人只能用一个“猥琐”来形容了。 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去,越过高高的围墙,在距离他大约一百多米的前下方有一座占地面积不大,却分外雅致的别墅。在别墅后方长宽约有七八米的室外游泳池中,吸引这位型男视线的,是一位浑身散发着成熟魅力,身穿一件仅仅能够遮住重点部位的比基尼,如一条美人鱼般嬉水为乐的极美女子。虽然在水花翻溅中看不清容貌,但仅从她那玲珑浮凸的身材曲线,和偶尔露出的半张侧脸上还是可以依稀判断出来,这必然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绝世妖娆! 这名相貌堂堂,行为却猥琐之极的男子叫做凌少南,自从三十多年前被遗弃在黄山脚下一座小镇中的孤儿院门前,并被善心的院长夫人捡进去后,便光荣地成为了一名生长在改革开放春风下的孤儿,而且很幸运地没被春风吹死,坚强而勇敢地活了下来,直到坚定不移地走上了猥琐流路线。 在被发现的时候,凌少南的身上唯一的身份标识就是一块挂在脖子上,一面浮刻着“凌”字,一面刻着“冬至”二字的小玉牌。当院长夫人将他抱回去时,恰逢她的夫君大人在跟附近的老头老太太们打麻将,摸到一张“南风”后顺手丢了出去,并用浑厚低沉的嗓音低喝出了一个“南”字。 于是,在院长夫人的心领神会之下,“凌”字加“南”字,再加上之前收养的几个孩子统一的“少”字标签,“凌少南”这个名字便热气腾腾地新鲜出炉了。至于“冬至”那两个字嘛,以院长夫人的智慧很容易就可以猜到,那是凌少南同志的生日。 其实,在人生中刚开始的那一截,凌少南倒也算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三好少年,甚至还曾经憧憬过等自己有钱了,就给那位性格大大咧咧,但对孤儿院的孩子们却极是关怀的院长大人弄上一副黄金铸造的麻将,让他可以一边打牌一边过着数钱的瘾。 这个梦想虽然听不起不咋地,但对于当时的凌少南来说,已经足够装满他少年的胸膛了。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出现的话,凌少南将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下去,直到他真的做到又或者意识到这只是少年人的轻狂为止。 但是,在凌少南十六岁那年,一个突然事件的发生让凌少南的梦想戛然而止了,从那之后,凌少南就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梦想,开始了有今天没明天的厮混生涯,并一直顽强地坚持到了今天,成为了混混界的资深元老级人物。 说起来,在当年的那场意外事件中,现在正被他偷窥的女子,正是女主角。而凌少南的今天,也可以说全是拜她所赐,虽然这位美女压根就不知道这么回事儿…… 1995年,凌少南十六岁,在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被大火球一般的太阳炙烤得汗如雨下,浑似刚从蒸笼里出来一般的凌少南和镇子上的几个小伙伴一起,为了庆祝再次骗过孤儿院斜对面那家杂货店的老板娘,成功地偷到了三根冰棒,瞒着照看他的院长夫人到附近的一条小河中游起泳来。 不料,几人刚刚下河还没有玩多久,一声娇嫩而带着稚气的呼救声突然从不远处传出,将他们从嬉闹中惊醒了过来。 循声望去,几个小伙伴惊讶地发现,在那条宽有十几米的小河中央,正有一个小小的人影挣扎起伏着,一双纤细的小手时而奋力地伸出水面,无力地挥舞着,显得无助之极。 顿时,几个毛头小子都被吓坏了,以他们的胆量偷个瓜摸个枣的还行,这种场景却是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让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过幸好,并不是所有人都惊慌地不知所措,到底是发过誓要用黄金打造一副麻将的人物,“志向远大”的凌少南跟他的那几个同伴相比要有出息多了,在经历过最初的惊讶之后就迅速地冷静了下来,凝神向那道人影望了过去。 这一看不打紧,凌少南的眼睛就像粘在那人身上一般,再也拔不出来了。 虽然由于距离足有上百米,那人影又在不断地随波起伏,看不清楚样貌,但从对方那娇柔的背影中凌少南还是轻易地分辨了出来,那是一个年龄不大的少女!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重要的是,似乎是感受到这边有人,在茫然不知所措中,那个女孩奋力地别过头,向凌少南等人所在的方向投来了匆匆的一瞥。 这下可就真的要了老命了!在那惊鸿一瞥间,凌少南的脑袋里如同被人丢进了一颗炸弹般,轰然一声震响,什么意识都没有了,唯一充斥他脑海的,只有那女孩娇柔无力,泫然欲泣的容颜。虽然现在的年纪还很小,但凌少南敢跳着脚赌咒发誓,这女子长大之后绝对是祸国殃民级别的存在,什么曼玉、青霞,统统都得靠边站! 到底是年轻血热啊,十六岁正是容易冲动的时候,这一刻,凌少南把黄金麻将之类的崇高理想完全抛到了脑后,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只是,此时正处于激动中的凌少南似乎忘了一个问题,那女孩是个美女不错,只会几手狗刨的他是不是英雄可就两说了。 当然,此时被美女吸引了全部心神的凌少南是完全没有工夫去想这些的,在周围几个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小伙伴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凌少南一个鱼跃纵身从靠近河岸的浅水中跳了起来,以极其优美的姿势落入深水区,而后以标准完美、教科书式的狗刨泳姿向那位极品小萝莉刨了过去。 溺水的人在意识昏迷中会死命地抓住一切能抓到的东西,哪怕是一根稻草也不肯放过。这一点,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但很显然当时的凌少南是个例外。于是,当他气喘吁吁地刨到那名女孩身边,并在伸出手的一刹那就被紧紧抱住的时候,正春心骚动的凌少南立刻就极为肯定地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女娃子果然对哥有好感!之前快被淹死的时候就向哥求救,现在哥才一到这儿就马上死死地搂住,甩鼎不掉!唉,谁让哥长得太帅了呢?真是造孽啊! 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凌少南的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了,整个人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劲儿。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不能太得意,太得意的人总是会倒霉的。这一句话用在此时的凌少南身上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就在凌少南奋力地游到距离河岸还有十几米,眼看就要英雄救美成功,并在脑海中忍不住臆想着“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之类的老套情节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漩涡却极其阴险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张开狰狞的大口,狠狠地向两人咬了过来! “啊!”眼看自己的美梦就要实现,却不想被这不速之客打扰,凌少南心中顿时勃然大怒,恨不得一脚把这个可恶的家伙踢个粉碎!但可惜的是,这件事情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罢了,他凌少南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而且,在狗刨了这么久之后,即便心理上极度亢奋,身体上的疲劳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右手紧紧抱着那名女孩的他,只来得及挥舞了一下左臂表示抗议,就被巨大的漩涡无情地吞噬了进去。 恍惚间,凌少南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将右手中的女孩狠狠地推了出去,还老实不客气地在她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上狠狠地蹬了一脚,以自己更快地被吸入漩涡的代价将她送了出去。 凌少南的几个小伙伴终于被这突变从发呆中惊醒,其中两人在将那个被凌少南舍命救回来的女孩胡乱地推上河岸后,再次返身和其他人一起冲进了河水之中,朝着将凌少南卷走的漩涡追了下去。 伙伴们惊慌失措的呼喊声,这是凌少南在昏迷前的最后一个意识。 正文 莫装 在凌少南被漩涡卷走,他的几个小伙伴则不顾一切地追下去后不久,一声声带着哭腔的呼喊声就远远地传了过来,刚刚从溺水的昏迷中清醒过来,惊魂甫定的小女孩抬头看去,一见来的是一位四十多岁年纪,一脸精明强干的中年男子和一位在他的搀扶下走得跌跌撞撞,满脸泪痕的妇人,顿时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惊慌恐惧,哇的一声哭出了声来:“爸爸,妈妈,你们来了,吓死嫣嫣了!” 在稚嫩的哭腔中,中年美妇再也忍不住,一把推开搀着自己的丈夫,踉踉跄跄地扑上去将女儿紧紧地搂在怀里,泪眼婆娑地低泣着:“嫣嫣乖女儿,不哭不哭啊,妈妈在这儿呢!”一时间母女两人相拥而泣,哭成了泪人。 那名中年男子到底要冷静一些,等母女两人的哭声稍歇后沉声向女儿问道:“嫣嫣,你刚才失足掉进河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有人救了你?” 经男子这么一说,名字叫做“嫣嫣”的小女孩这才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止住哭声,侧着可爱的小脑袋仔细地回想了起来。只可惜,当她被凌少南救起的时候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清醒过来的时候由于凌少南被漩涡卷走,几个小伙伴都去找他了,没有人告诉她发生了什么,所以她对于自己被救的经过竟然是一无所知,除了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之外什么印象都没有留下! 怎么办呢?人家救了我我却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小女孩嫣嫣下意识地攥紧了一直藏在身后的右手,小小的手心中藏着一个连着半截红绳的玉牌,这是她在昏迷中被凌少南扔到岸上时,下意识地从他脖子上扯下来的。只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并不想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父母,而是在芳心悸动、脸颊羞红中借着整理衣服的机会将其偷偷地藏进了贴身的口袋中。 少女情怀总是诗,哪怕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也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 “爸爸,我只记得好像是被人救上来的,但那人长什么样子我也没有看清楚,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就没有人了。也许,也许人家做好事不想留名呢!” “嗯?你是说那人救了你之后就走了,什么话都没说吗?”中年男子显然有些不太相信,他是一位商人,虽然为人还算正派,但十几年的商海生涯却让他产生了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做好事不留名这种事在他的思想中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老吴,你看你,反正人家没有恶意,只要我们家嫣嫣没事就好,你想那么多干嘛?”小女孩嫣嫣被爸爸问得心中一慌,不过还不等她想好措辞,一边拉着她左手的妇人已经替她解了围。 “呵呵,也对!是我想多了,不过现在这种好人真的不多见了啊!”吴姓男子似乎也觉得自己想多了,自嘲地笑了一声后道:“好了,既然嫣嫣没什么事情我们就赶紧回去吧,晚上还要坐车赶回沪市呢,别等会我们回去晚了,旅游团已经出发了就不好了。” “对对对,赶紧回去!以后再不能到什么山啊河啊的地方旅游了,真是太危险了!对了老吴,你背着嫣嫣,乖女儿今天可吓坏了!”妇人明显把女儿宠溺到了极点,连带着把所有的名山大川都给恨上了。 对此,吴姓男子也只能苦笑两声,蹲子示意女儿趴到自己背上来。不过,小女孩嫣嫣却是又摇头又摆手地拒绝了他,连连声称自己已经没事了,就是不肯让爸爸背着。开玩笑,那个玉牌就在她胸前贴身的口袋里,往爸爸背上一趴被他感觉出来不就什么都露馅了? 男人到底粗心一些,确定女儿真的能够自己走路之后,吴姓男子也没有强求,转身带着妻女往来路走了回去,混没有发现走在最后的女儿一双妙目不时地向四周梭巡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 因为只是一条小河,河水中产生的漩涡自然也算不得大,尤其是在卷入凌少南这个半大小子之后,强大的阻力使得漩涡旋转的速度越来越慢,很快就散了开去。而且,由于这个时候的黄山旅游风景区开发得还不如十几年后那么彻底,河水中也没有什么大件的漂浮物,所以凌少南很走运地没有被没有东西撞伤。 顺着河水缓缓地漂流,没多久,跟他一起下河游泳的几个小伙伴就追了上来,七手八脚地将凌少南从河里捞上来后,几个人又拍脸又按胸口,一番折腾后终于将他从昏迷状态中弄醒了过来。 “你小子终于醒了!妈的,英雄救美爽不爽?差点把自己搭进去!”凌少南刚刚睁开朦胧的眼睛,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就在他的耳边响了起来,听声音凌少南就知道,这是自己从光开始玩到大的死党,镇上卖猪肉的老刘家的独生子,刘猛。 “爽你个头啊!唉,对了,哥们拼命救起来的那个小美女呢,你们把她弄到岸上没有?”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正好是青春萌动的年纪,很容易就会受到所谓“流行”的影响,就连凌少南这个颇有理想的好孩子嘴上也是油滑得很。 “哦,我们把她捞上来了,然后就都跑过来找你了,估计这会她应该已经走掉了吧!”刘猛在凌少南身上仔细检查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伤口,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什么?你们把人家一个小女孩一个人扔那儿就跑了?万一她碰到坏人怎么办?不行,我得赶紧回去看看!”凌少南一听这话就急了,不顾几个死党的阻拦,拔起腿就沿着河岸往上游窜了过去,对自己身后传来的喊声不管不顾,权当没有听到一般。 一路狂奔,当凌少南回到将小女孩嫣嫣扔到岸上的地方时却有些失落地发现这里早已是人去楼空,心中顿时泛出一股说不出的落寞之意,呆呆地看着还有些水渍未干的草地失神。 这时候,刘猛几人也已经赶了上来,意兴阑珊的凌少南也没有跟他们多说什么,只是嘱托不准将跑出来游泳的事情说出去后就各自散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心中惆怅的凌少南习惯性地将手摸向了自己胸口,那个从小就伴随自己的玉牌是他心灵的寄托,每当有什么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会从玉牌上寻求一些安慰。但这次,他的手在滑到胸前的时候却突兀地停住了,整个人愣愣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切,恍惚中似乎想起了什么,顿时忍不住破口大骂了出来:“妈的,老子好心好意救一回人,没想到居然是个三只手!” 十几岁的少年就是这样,年轻血热,往往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来判断一件事情的善恶,而且心思又执拗得很,一旦认定一件事情就死不悔改。因此,原本在他脑海中还印象颇好的小萝莉吴嫣嫣顿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的卑劣小人…… 从这件事情上认定这个世界上充满了黑暗之后,凌少南心中充满了愤世嫉俗的怨念,再加上晃荡了一个暑假之后心也玩野了,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干脆瞒着孤儿院的院长大人在学校办了退学手续,一个人跑到沪市去投奔自己的大哥二哥(从孤儿院走出来的另外两个男孩)去了。 一个十几岁,刚刚读完高一的孩子能在沪市干什么?比凌少南大上六七岁,一向对他宠溺有加的大哥二哥又不忍心让他吃苦,除了严厉管制他不准跟不三不四的人胡混之外万事都由着他,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就这样,在浑浑噩噩中,凌少南度过了十几年的春秋,不想受拘束又没有学历的他也不愿意去上班,趁着当时股市红火当口就在沪市证券交易所办了个账号,整天游荡在股市里。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当年被他所救的小女孩吴嫣嫣后,他的生活中又多了一项乐趣:没事就跟着人家后面偷窥,直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直接追到了人家家里! “唉,虽然有望远镜可还是看不见啊,妈的,老子要是有眼,能把这小妞身上的那几片破布看穿就爽了!”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淌着哈喇子盯着吴嫣嫣看了好一阵,等到她从游泳池中出来,回转到别墅中去后,凌少南的心中又不满足了起来,一把将望远镜扔到一边,嘴里嘀嘀咕咕地说道。他却没有注意到,在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吴嫣嫣身影消失的别墅入口,魂不守舍的时候,一道粗如水桶的金雷无声无息地从万里无云的晴空中劈落了下来,直直地向他的脑门砸了下来! “啊!”伴随着一声短促高亢的尖叫,凌少南在剧烈的痛楚中神智渐渐地迷糊了起来,恍惚中只看到那个刚刚进入别墅的俏美身影在身上披了一件浴巾后顺着他的尖叫急匆匆地冲了过来。 正文 时空旅行 “嗯?”不知道过了多久,凌少南缓缓地恢复了意识,只觉得眼前先是一阵模糊,几秒钟后才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起来。还没有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的他张嘴就骂了出来:“他妈的怎么回事?老子怎么这么倒霉……” 只是,说到这里后,凌少南接下来的话就再也说不出来,完全愣在了那里,在他的视线中,正在发生着一幕让他怎么都想不到的事情: 在一座庄园式别墅围墙外,平日里人迹罕至的小山丘上,足足十几人正分成了几个小圈子,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其中,最大的一个圈子是五六个警察打扮的人,此时他们正团团围成一团,激烈地讨论着什么,不过,从他们的脸上却看不出多少紧张或凝重的表情,似乎所遇到的并不是很棘手的案子。 在距离这些警察大概七八米外的地方还有一个身穿警服的人,从年纪上来看应该是这些警察的头目,此时的他正一脸严肃地跟三个人谈着什么,这三个人中的一个正是刚才被凌少南偷窥的绝美女子吴嫣嫣,而另外两人则是吴嫣嫣的父母,凌少南都偷窥到人家家里来了,哪里有不认识的道理? 如果是其他时候,以凌少南对吴嫣嫣的痴迷,肯定会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但这次他却没有这样,仅仅是目光扫过一眼之后就转移到了另外两个人的身上。 这两人的年纪都有三十多岁,其中一人中等个头,身体微微有些发福,但在鼻梁上架着的一副金丝眼镜之下,一双不时闪过精光的眼眸却让他看起来没有丝毫的臃肿之态,反而显得风度十足,精明干练,一派成功人士的风范。 只是,此时这名男子身上却没有一丝往日里常见的儒雅之气,一张脸铁青铁青,额角上更是暴突而起,如蚯蚓般腾腾跳动的血管让他看起来倍显狰狞,显然,他的心情已经激愤到了极点,若非这些年来一直在商海拼搏,涵养够好的话恐怕早就当场发飙了。 这人,正是凌少南的大哥,也是他所长大的那个孤儿院中所有孩子的大哥——杜少彦。 跟杜少彦比起来,距离他不远处的另一名男子显然就没有他那么好的脾气了,从接到电话赶到这个地方开始,这位比杜少彦高上半个头,一身彪悍气息,如同铁塔一般的壮汉就一刻都没有消停过,周围倒在地上的十几棵碗口粗的小树清晰地告诉所有人:他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事实上,如果不是杜少彦将他拉住的话,凌少南的这位二哥卫少名恐怕早就扑过去,将他认定的“罪魁祸首”——那一家三口全部杀掉泄愤了! “大哥二哥怎么来了?还有,我怎么会是在俯视他们,难道我到天上了?!咦,那人是?”下方的一幕场景看得凌少南一个头两个大,不过还不等他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经意地一转眼,被几个警察翻转过来,躺在中间的那道人影顿时映入了他的眼帘:三十岁出头的年纪,一头乱糟糟,仿佛鸡窝一般的头发根根竖起,好像被雷劈过一般,一张有棱有角的脸上,大张的双眼中虽然已经没有了神采,但怎么看都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猥琐味儿。 这傻逼谁啊?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带着疑惑,凌少南仔仔细细地打量了起来,几秒钟之后才琢磨出味道,猛地失声叫了出来:“我靠!这傻逼不就是我吗?!怎么回事,地上躺着的人是我,那我又是谁?” 很明显,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哲学问题,以凌少南的水平想要琢磨出来是没啥希望了,当然,他也没有时间再去琢磨了。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一股直刺灵魂深处的剧烈痛楚突然袭来,将他的意识绞得支离破碎,再次晕厥了过去,在陷入昏迷之前,凌少南下意识地往自己身上扫了一眼,隐隐约约地发现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影子,模模糊糊得完全看不清楚,而且似乎有一道道流窜的电光将他整个人包裹了起来,让他看上去就像是个人形的大电球一般! 再然后……,谁知道再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凌少南是彻底歇菜了…… 凌少南失去了意识,在地面上的人要么心有所思,要么处于激烈的情绪变化之中,也都没有注意到发生在上方天空中的异变,没有人知道,在这个普通的日子里正在发生着改变整个世界发展轨迹的一幕! 且说凌少南被一道诡异的雷电劈中之后,整个人顿时被狠狠地砸在了地上,也许是因为在此之前想要看透吴嫣嫣身上那套比基尼的欲望太过于强烈,他的灵魂竟然没有被雷电直接劈散,而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扯进了雷电之中。 似乎一个人的灵魂已经能够满足这道雷电的胃口,将凌少南的灵魂吞进去之后,它并没有继续砸下,而是划出一个诡异的弧度后再次回到了天空之中,如有意识一般停顿了一阵,等凌少南看清地面上发生的事情后就如一条游龙一般,尾巴一摆就窜了出去。 此时如果有人能够看到这一幕的话就会惊讶地发现,一道泛着淡淡金色的雷电正以肉眼难辨的速度迅疾在空中穿行着,中间还夹带着一个小小的、极淡极稀薄的人影,不时的颤动一下,似乎受到了极大的痛苦似的。 只是,这一幕被人看到的可能性小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因为这道雷电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太快了!普通雷电的速度虽然已经很快,但跟它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短短一秒钟的时间就已经围绕地球转了四五圈,而且这个速度还在持续不断地上升着! 粗大的金雷如同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越跑越快,逐渐逼近了光速!在这种速度之下,呈现在它下面的一切都如同电影中的慢动作一般,每一个举手投足都变得慢慢腾腾,往往当它绕着地球跑一圈再回来之后,某个人抬起的脚还没有来得及落下! 按理说,第一宇宙速度才只有每秒钟七点九公里,以这道金雷接近光速的速度早就应该脱离地球,飞到宇宙深处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去了,但实际上它却一直在距离地面数十里的地方漫无目的地乱窜着,有时候还会飞得更低。究其原因,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因为被它裹挟着中间的那个灵魂对地球有着深深的眷恋,不愿意就此离开自己的故乡;要么就是那道灵魂之中的猥琐味儿实在太重,重到了能够影响这道金雷前途的程度…… 但不管是哪个原因,凌少南的灵魂跟奇妙的星空之旅无缘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了。 终于,持续不断加速的金雷终于突破了光速,将速度稳定在了比光速略快一点的程度,而在速度突破光速说带来的强烈刺激之下,凌少南一直昏迷的灵魂也终于迷迷糊糊地清醒了过来。 “妈的,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老子现在到底是挂了还是没挂啊?要是挂了就让老子赶紧下地狱,要是没挂我还要回去继续欣赏美女呢,但不管怎么会说总要给个准信儿吧?这样不上不下的算是怎么回事啊?!”凌少南还有点自知之明,至少他知道自己跟耶稣如来三清道祖玉皇大帝统统没有亲戚,死后想上天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还是地狱更加适合自己。 “咦?什么情况,拍电影吗?这哥们怎么倒着走啊?”破口大骂了一阵之后,没有得到半点答复的凌少南终于烦了,转而往地面上看了过去,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被他发现一些奇怪的地方。 “不对呀!就算拍电影也不用倒着走吧?好像听说只要倒着放胶片机行了啊!而且,就算真的需要倒着走,也没必要所有人全都这么玩儿吧?”凌少南虽然整天混来混去的没个正行,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所有人全部都倒着走?妈的,我一定是看花眼了!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发生,除非是时光倒流!”低声喃喃自语到这里,凌少南猛地愣住了,一个念头在他的意识里循环不断地盘旋着——“时光倒流?他妈的,这不是真的吧,这么牛叉的事也能让我碰上?!” 时光倒流,这种事实在是太过于诡异,虽然爱因斯坦爷爷的相对论曾经说过,当速度超过光速时会导致时间倒退,但那毕竟只是推测,没有任何人亲身经历过啊。哦不,现在已经有一个人知道这是真的了,如果他有机会跟人说的话。 失去了肉身,没办法使用掐大腿等方法来验证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凌少南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确认自己没有眼花,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这下子他的兴致来了:在被雷劈之前,他虽然活了三十几年却从来没有出过国,甚至连国内远一些的地方都没有去过,如今不用自己花钱就能满世界地旅游,亲眼看到别人曾经到过或者没到过的地方,看到别人知道或者不知道的事情,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尤其让凌少南兴奋的是,这种所有人的一举一动自己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别人却无法发现自己存在的情况大大地满足了他心底深处的偷窥欲望! 正文 老子又回来了! 不过,这种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凌少南就渐渐地失去了兴趣。原因很简单:他的灵魂所处的金雷速度只比光速快了一点点,也就是说在他的眼中时光倒流的速度非常慢,每每他亲眼看到一个人的脚踏在地上,在围着地球转了十几圈之后都还没有回到他抬脚的时候,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煎熬了!如果不是他可以同时观察世界上无数角落上发生的事情,恐怕早就被这种慢到超出承受极限的速度给逼疯了! 饶是如此,往往当凌少南所看到的时间倒退一个小时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已经度过了好几天的时间,这种错乱的时空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过压抑。 所以,在度过最初的新鲜感之后,凌少南对外界发生的事情就再也提不起兴趣了,转而将注意力放在了自己身上。 说是身上,实际上有些勉强,因为此时的凌少南已经失去了肉身,剩下的只是一道淡淡的灵魂而已,如果不是有金雷在外面保护,说不定他早就已经如一缕青烟般的随风飘散了。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凌少南对这道金雷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他的认知里,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从产生到劈落经历的时间极短,几秒甚至零点几秒就完事了,像这样一道在劈中他之后不但没有消散,反而将他裹挟着重新窜上高空围着地球游荡,还活得越来越滋润,越来越生龙活虎的雷电绝无仅有。 而且还有一点,普通的雷电是银白色或者淡紫色的,产生的时候一般都是阴雨天,像凌少南遇到的这种发生在大太阳天的金色雷电实在是太过诡异,太过邪门了。凌少南觉得,如果自己不好好研究一下,不仅浪费了大好的机会,就连这道极具个性的金雷都对不起! 有道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研究还好,这一研究,凌少南的汗毛立刻一根根地竖了起来!直到这个时候凌少南才发现,原来那道金雷并没有老老实实地围在自己身上,而是不断地分出一丝丝细如毛发的电流,如同拥有生命的小蛇一般在在自己体内穿行,轨迹玄奥莫测,组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连通,有着莫名联系的循环。 如果凌少南是一位中医,或者对中医理论中的经脉穴位有所研究的话就会知道:这些电蛇并不是在漫无目的地乱窜,它们游走过的轨迹正是人体中的一条条经脉: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乃至一条条极细极微小,从未被人发现的隐秘经脉,每一条都被这些电蛇毫无遗漏地光顾了。而那些将一个个循环连接在一起的点,正是人体各个重要的大穴! 只可惜,凌少南对于这些一窍不通,他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这道该死的金雷并不安分,它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入侵自己,而且从现实来看它已经成功了,并让自己形成了一副身体形状的灵魂各处都产生了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如同十几万只蚂蚁钻进自己体内,在不断钻动啃咬一般! 一想到此,凌少南的心中就充满了愤恨:你个老混蛋,看爷不顺眼就直接劈死我算了,干嘛非得把爷拖到这里受这份罪?爷承认自己不是个好人,但偷看一下女人洗澡(还是穿着衣服的!)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罪过吧?! 他却是没有发现,在自己愤懑怒骂的时候,穿行在各条经脉内的电蛇正悄然分出一丝丝肉眼不可见的细小电流融入到灵魂体内,缓慢而又坚定地加强着灵魂的强度,让它变得越来越凝实。同时,那一条条电蛇的直径也在慢慢地增大,使得容纳它们的经脉也在被不断地拓宽加固着…… 时间这个东西很奇怪,当你全神贯注去做某一件事的时候会感觉它流逝得很快,甚至会觉得根本就不够用。但当一个人无所事事,而且还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就难熬得紧了。 如今的凌少南正是这种情况。 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好好琢磨了一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后,凌少南无奈地发现,自己虽然已经能把所有电蛇流过的路线倒背如流,但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根本就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更不可能想出什么办法来阻止它们。 这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让凌少南很是不爽,但同时也为他找到了一个排解寂寞的方法,以他现在这种情况,谁都不知道还要熬多久才能脱困,找到一些事情去做总归是一件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凌少南不再漫无目的地逛游,而是开始有意识地寻找那些可能帮助自己解除疑惑的方法。而且,因为他一直在围着地球打转,所看到听到的东西五花八门,时间长了他也渐渐地对其他一些事情产生了兴趣,并将它们一一列入到了自己的研究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凌少南有意无意地将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选择性地忽略了,吴嫣嫣这个可以说毁了他一生的女人是他心底最深的痛。 还是那句话,当一个人全身心地投入去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时间就会过得很快。在凌少南一心钻研的同时,在他的目光注视下,外界的时间依旧在缓慢而坚定地倒退着,很快就回到了十几年前,也就是1995年的时候。 外界时间倒流的这十几年里,处在金雷包裹中的凌少南已经渡过了至少七八百年的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凌少南整个人从内到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从自身来说,经过这段时间毫不停歇的吸收,如今包裹着凌少南身体之外的那道金雷已经只剩下薄薄的一层,其他部分都被他的灵魂体吸收进去,融入到了他的经脉和灵魂各处了。使得凌少南的灵魂壮大到了超过正常人数十上百倍的程度! 其次,这数百年的时间凌少南并没有白费,虽然初衷只是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但无心插柳柳成荫,实际效果是凌少南在这些年的潜心研究中掌握了海量的知识和信息,不仅是他最关注的几个方面,各行各业他几乎都有所涉猎,就算没有达到专家级别也远非普通人可比。 最后一点,也许是因为受到融入灵魂的金雷影响,也许是因为这些年中饱经沧桑,看遍了发生在世间各个角落或崇高或卑劣的世事,凌少南的眼界变得无比开阔,性格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当年那种猥琐的气质早已经在他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一种内敛的,杀伐果断的霸气。而这一点,很明显将对他以后的处事方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总得来说,如今的凌少南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生活,平时钻研一下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兴起的时候就操纵着身周的金雷将速度降下来,跟踪某些有意思的人和事,细细地观察他们生活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自得其乐。说起这一点,本来凌少南是做不到的,只能被动地跟着金雷随波逐流,不过随着灵魂力量的壮大和对金雷能量的吸收,他的自主性也越来越大,及至后来,短时间地改变金雷的前进方向和速度也是可以做到的事情,只不过每次这样做之后会让他的灵魂疲累一段时间罢了。 不过,这种“幸福”的日子到了现在已经走到了尽头,老天似乎对凌少南这种如上帝般冷眼旁观世态的超然有些看不过眼,决定给这个挑战了自己的地位和尊严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这一天,准确地说是1995年7月9日,当凌少南再次溜达到自己的家乡——黄山脚下的一座小镇时,一幕似曾相识的场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中,一个十五六的少年无意识地被水流冲动,顺着河道往下漂流着。而在上游几百米远的地方,另外几个年龄差不多的少年正一边呼喊,一边朝这里奋力地游了过来。 一时间,凌少南尘封的记忆如泄闸的洪水一般冲了出来,这是自己当年救下吴嫣嫣,也是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轨迹的场景啊! 怀着复杂的心情,凌少南情不自禁地降低速度,向漂浮在河面上的“自己”凑了过去,望着那张略带稚嫩,不知道多久没有看到过的脸,他的思绪杂乱纷飞,心头五味杂陈,一时间竟有些痴了。 陷入回忆的凌少南并没有注意到,虽然一开始是他主动靠近,但当两者的距离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河面那个少年的身上隐约传来了一股吸力,拉着他向下方坠了过去。而且,随着距离的靠近,那股吸力越来越强大,他下坠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起来。只是,凌少南连超越光速的速度都感受过,这种在他眼中比蜗牛爬快不了多少的速度完全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啊!”当距离河面不到十米的时候,凌少南终于从回忆中清醒了过来,不过为时已晚,那股吸力已经大到了连他无法挣脱的程度,凌少南只来得及惊呼一声,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扯进了那具身体之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灵魂一进入身体,凌少南的全身各处立刻传来了一股股剧烈的痛楚,对于久经考验的他来说虽然算不了什么,但却足以将他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低头看去,凌少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已经进入到了十几年前的身体之中!而且因为这具身体本来就是他的,两者之间非常契合,没有任何别扭的感觉。但是,也许是因为灵魂在吸收了金雷的能量之后太过强大的原因,这具跟同龄人比起来还算强壮的身体竟然显得孱弱不堪,被灵魂力量撑得到处破损,裂开了一道道可怖的血口。 不过,现在的凌少南已经无暇去关注这些了,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狂喜的念头:我重生了?哈哈,老子终于又回来了! 正文 三个月,孤儿院旧事 不过,这种兴奋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凌少南就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今的自己浑身到处都布满了伤口,鲜血淋漓得仿佛刚从血池里捞出来一样,而且融入灵魂的雷电能量似乎对这具身体还不够适应,时不时地冒出一串明亮的电火花来,噼里啪啦作响。如果他以这种形象出去的话,刘猛几人不被吓死才怪! “少南,你小子在哪儿?听见就吱一声啊!”刘猛等人的呼喊声渐渐近了,为了避免身上冒出的电火花通过河水的传导电伤他们而爬到岸上灌木丛里的凌少南微微皱起了眉头,大脑急速运转,思考着解决的办法。 只略一琢磨凌少南就想通了,如今的自己不能见刘猛几人,在身上的异状彻底消失之前甚至连孤儿院都不能回,也不能跟任何人接触,必须先要找个地方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身体才行。但是,怎么样才能找到一个不让爷爷奶奶担心的办法呢? 咦?有了! 因为灵魂极度强大的缘故,如今凌少南的大脑也非常发达,找到了思路之后很快就想出来解决的办法。虽然这个办法算不得多么完美,但用在此时也足够了。 须臾,在刘猛几人即将距离凌少南还有百来米距离的时候,一道沧桑而爽朗的长笑声突然在他们耳边响了起来:“哈哈!小家伙们,你们都是这小子的朋友吧?这样正好,省得老道再跑一趟了。嗯,你们回去跟这小子的家人说一声,就说他的天资很是不错,虽然已经过了最佳的修炼年纪,但若是好好打磨也不失为美玉良材,贫道见猎心喜,就此将他带走了,多则一年半载,少则三两个月,学有所成之后必然让他回返,不必担心!” 紧接着,刘猛几人就看到,一道身上电火花闪烁不断,肋下似乎夹着什么东西的人影从树梢顶上一闪即没,迅速地往密林深处冲了进去,速度之快让他们咂舌不已。 “怎么办啊?少南好像被那个奇怪的人带走了!”凌少南的另一个死党,颀长瘦弱的李浩博发呆了一阵后猛地说道,声音将其他几人从震撼中惊醒了过来。 “那人是什么人,武林高手吗?好像会飞啊,如果是我就好了!”刘猛没有回答李浩博的话,反而长大了一双牛眼死死地盯着刚才那道人影消失的方向,嘴角的哈喇子都淌了下来。 “飞你个头啊!”比刘猛足足低了半个头,在几人中个子最矮但却最机灵的王凯狠狠地一个爆栗砸在了刘猛的脑袋上,将他从白日梦中打醒了过来:“现在还是想想我们要怎么跟于爷爷和杜奶奶交代吧!” “还能怎么交代?实话实说呗!被神仙带走是这小子的福气,于爷爷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武侠小说看多了的刘猛对王凯敲自己的那一下混不在意,搔了搔脑袋满不在乎地说道。 “唉,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少南下河救人被冲走的事情绝对不能说,不然于爷爷他们肯定会担心的,回到家老爸也饶不了我们。”李浩博在几人中年龄不是最大,却是最稳重的一个,想了一下之后无奈地作出了最后决定。 “嗯!” “好!” “谁说谁说孙子!” 一片应和声中,几人统一了意见,而后就各自散去,回家报信去了。 而躲在树丛中的凌少南在看到几人回转之后心中也松了一口气,转身向密林深处走了过去,他还真怕几个死党不放心他而追过来呢。 还是当时冲进密林的地方,还是那个人,凌少南施施然地踱步走了出来。 如今的他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浑身直冒电光的彪悍样子,整个人的精气神完全内敛,除了身体拔高了一截之外跟以前比起来并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如果仔细去看他的眼睛的话就会发现,之前那里蕴含的稚气和轻浮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变得无比清澈而又深邃,隐隐还带着一抹看透世事的沧桑,如一汪深不见底的水潭一般,初一看无甚稀奇,但只要稍久一点就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沉迷进去。 三个月艰苦的训练让凌少南完全适应了如今的身体状态,由于灵魂力量远远超过身体的缘故,他的身体在这段时间里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不管是强度、力量、速度还是柔韧性都远非昔日可比,而且这种增强的过程还是持续不断地进行之中,也许只有当某一天完全适应他强悍的灵魂时才会停止下来。 当然,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凌少南的收获并非只是如此,由于灵魂力量太强,他只花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将身体完全掌控了,那些融入他灵魂的雷电能量也被他完全挪到了肉体之中。实际上,他这段时间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其他的一些事情上。 首先,在适应了身体之后,凌少南最迫不及待去做的一件事就是增强自身的实力。游荡在世间的无尽岁月中,他亲眼目睹了这个世界上最为黑暗的一面,看到了无数人间惨剧,从而深深地明白了一点:在这个强权世界上,不管是两个国家,两个组织还是两个人,解决争端的最终途径都是武力,也只会是武力! 而从个人方面来讲,一个人在其他方面无论有多么强大,最重要也最为根本的还是他的身体,不知道有多少抱负远大的人物因为这个弱点被敌人利用而栽在了即将摘取胜利果实的最后一刻。 所幸的是,凌少南强大的灵魂为他带来了强大身体的本钱,穿梭在体内所有经脉,并将它们不断巩固扩大的金雷更是为他奠定了无比坚实的基础。再加上这些年中他耳闻目睹了无数的战斗,主动被动地吸取了极为丰富的战斗经验轰学技巧,不知不觉间,眼界开阔至极的凌少南已经成为了这世间最顶尖一流的高手。 当然,这一切来得并不是说说那么容易的,事实上,在游荡世间的无尽岁月中,凌少南虽然学会了数不清的技能,但他最为重视,研究掌握也最深的只有少数几项,而武学就是其中的一个。想象一下,当一个世界上最聪明,拥有最强大的灵魂力量,根基又无比扎实的人花费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来研究武学,同时还有世间所有的流派提供参考,那么他想不强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在将自己之前所总结归纳出来的武学技巧全部亲身练习了多遍,让它们成为自己的本能之后,凌少南又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好地规划了一番。孤独寂寞了数百年,受尽了无数苦楚之后好不容易得到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如果他再不好好把握的话又如何对得起自己? 心中将自己的计划重新推敲了一遍,凌少南嘴角挂着淡淡的邪魅笑容,看似随意却速度极快地沿着小河逆流而上,很快就来到了那座自己生活了将近十六年的小镇之中。 两千多人口的小镇并不大,方圆不过四五百米,散乱而毫无规律地坐落着的一座座建筑物更是破旧不堪,有些老房子甚至有着上百年的历史,破旧斑驳的墙壁上写满了历史的厚重和沧桑。 这样的一座小镇,别说跟十几年后的大城市相比,就算是富裕一些的村庄也比它强得多。但是,当凌少南踏入小镇,四处扫视着那些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房屋时,心中却充满了无尽的喜悦,因为,这里是他生长了十六年,承载着他生命轨迹的地方! 因为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目的地又在小镇的最东头,所以目光随意扫视,漫步街头的凌少南并没有遇到什么人就来到了孤儿院的门口。 说是孤儿院其实有些名不副实,因为它并不是任何政府机构,而是一对夫妇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起来的,收养的孩子也只有八个而已。 这对夫妇中的丈夫,也就是孤儿院的院长叫做于卫国,出生在抗日战争爆发的那一年,从小就是吃苦长大的。解放后,于卫国曾经参过军,期望能亲手为自己死在日本鬼子屠刀之下的亲人报仇雪恨,但可惜的是,那几年正是太平年月,根本没什么仗打的他在部队中呆了几年后就老老实实地退伍,被分配进一家国营工厂做了工人,并跟镇上初中里的一位老师杜美华相识相爱,结婚生子。 本来,如果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也就罢了,但于卫国同志报效国家的念头一直没有熄灭过,在自己的儿子于新华高中毕业之后立刻又把他送进了部队。 命运的转折点就发生在这里,在于新华参军一年之后,西南边陲的自卫反击战打响了,于新华所在的部队奉命南调,投入到了惨烈的战争之中,并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被敌人伏击,所在连队全部阵亡! 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于卫国夫妇也没有心情再工作下去了,辞职之后,两人亲自前往儿子牺牲的地方将他的骨灰接了回来。而在部队时,两人无意中听说儿子于新华所在连队的连长,以及连长的妻子——当时随部队前进的军医都一块牺牲了,只留下一个七岁的儿子成为了孤儿。 夫妇两人不禁心生恻隐,经过部队领导允许后收养了那个跟杜美华同姓的孩子杜少彦,将对儿子的感情全部倾注在了他的身上,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孙子一样疼爱。 后来,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辞职后的于卫国和杜美华商议了一下后,以军人烈属的身份将镇上的供销社承包了下来。而附近的人们都知道这对夫妇家里的事情,加上他们一向与人为善,平时也都尽量照顾他们的生意。 于氏夫妇是那种受人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人,在杜少彦之后他们又陆陆续续地收养了包括凌少南在内的七个孩子,其中两个男孩五个女孩。这七个孩子中除了凌少南之外都是因为各种原因失去父母,无家可归的孩子,只要遇到于氏夫妇都会将他们带回来。就这样,一座以杜美华名字命名的“美华孤儿院”,也是于氏夫妇和八个孩子共同的家算是成立了。 正文 是我,我回来了! 不知道为何,此时凌少南的心中突然有些紧张。在重生前的那一世,他从这里离开后就一直在沪市厮混,即便大哥二哥多次找他也从来没有再回来过,如今再次站在漆成暗红色的大门前,他的心脏竟不听话地急速跳动了起来,落着自己耳中如同擂鼓一般。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吧!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整理了一下心情,当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凌少南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平静中带着浓浓的温馨和淡淡的兴奋。 “笃笃笃……” 抬手在斑驳的梧桐木门板上轻敲了三下,凌少南放下手静静地站在那里。并没有让他等多久,一道婉转悠扬,如黄鹂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是谁呀?来了!” “小妹,是我,我回来了!” 略带颤抖的声音从凌少南的喉咙中发出,这个声音的主人他太熟悉了,哪怕只有一个字他也可以听得出来:这是自己的小妹,也是孤儿院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萧少秋。 “啊!”一声惊呼,门内的脚步声先是一顿,紧接着又急促地响了起来,伴随着一阵“叮叮咣咣”的声音,脚步声的主人急匆匆地冲了过来,猛地将大门拉开,用力之大让人忍不住怀疑,这两扇颇有些年头的古物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道而散了架。 “三哥你终于回来了!上次刘猛他们几个过来说你跟一个老道学艺去了,爷爷奶奶阂们都担心坏了,现在你回来就最好了!”凌少南还没有看清楚大门内的景象,一道小小的人影就如离弦之箭般地冲了过来,一头扎进他的怀里,用力地搂在他的腰上,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好了小妹,刘猛他们几个没有说谎,三哥这不是回来了吗,不要担心了啊!对了,爷爷奶奶在家吗?”稍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怎么回事,凌少南的左手轻拍着萧少秋纤巧的粉背,右手轻轻地抚在她那一头如瀑布般垂落的秀发上。 “嗯,爷爷奶奶都在家呢,二姐和三姐也都在!”凌少南的手仿佛具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魔力一般,落在萧少秋的身上很快就让她从激动的情绪中恢复了过来。 一边抬起头一边回答凌少南的问话,当萧少秋放开环在凌少南腰上的双臂时整个人猛地一愣,五官精致的脸庞腾地升起了两朵红晕,羞怯地低下了头去:“三哥,你的衣服……” 闻言,凌少南先是一愣,目光往自己身上一扫就领悟了过来,暗自苦笑了一声。确实,在这三个月里他都过着原始人一般的生活,饿了就摘些野果或者打一些小动物充饥,渴了就直接掬一捧山泉水,完全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哪里有时间打理自己? 如今的凌少南,一身衣服早在灵魂刚刚进入这具身体的时候就被外溢的雷电电焦,三个月的时间里更是被山林里茂密的树枝挂成了一缕一缕的破布条,完全没有办法把强健的身躯挡住,简直比乞丐还要乞丐。另外,他头上数月没有理过的头发也长到了半尺多长,胡乱地披在肩上,幸好他在回家之前在小河里稍微清洗了一下,否则不蓬松成爆炸头才怪! “呵呵,这几个月都在山里,也没有衣服换,就搞成了这个样子。等下跟爷爷奶奶他们打个招呼我再去收拾一下吧。”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凌少南尴尬地解释道。在这个小妹之前,他无波古井一般的心境似乎被打破了,再也无法保持平静。 “嗯,那三哥你先去看看爷爷奶奶吧,我去给你找件衣服来。”微垂螓首,低低地说了这么一句之后,萧少秋转身就向屋里跑了过去,脸色红得如同火烧云一般,心头更是有一头小鹿慌不择路地乱撞着:天哪,我刚才居然抱了三哥!他现在好高,好像比以前强壮了一些,都像一个大人一样了呢!啊!呸呸呸,我在乱想什么呢,真不知羞,被姐姐们知道一定会笑话我的! 看着萧少秋跌跌撞撞地往屋里跑去,在进门的时候甚至还因为不小心而差点撞在门框上,凌少南的脸上布满了笑意,他很喜欢这种温馨的感觉,虽然是个孤儿,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就是他的亲人。 而且,凌少南对萧少秋的感情并不只有兄妹情意那么简单,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在他眼眸深处还藏着一股浓郁得化不开的宠溺和怜惜。 在前一世,凌少南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吴嫣嫣的身上,虽然没有直接接触过,但只要一有机会他总是想方设法地去了解对方的情况,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让他忽略了一些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忽略了一直默默跟在自己身后的人。 游荡在半空中,经历了时光倒流之后凌少南才知道,这个比自己小一岁,在几个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的小妹其实一直在苦苦地恋着自己,哪怕自己从未给过她半点关注的目光她也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初衷,甚至直到自己被雷劈死的那一年,已经三十岁的小妹也一直没有嫁人。 人总是这样,往往会为了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而忽略了触手可及的幸福,自己负她太多了! 这些念头在凌少南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当他回过神来时萧少秋已经跑进了屋内,笑着摇了摇头,凌少南正要告诉她不用这么着急,自己先去看看爷爷奶奶之后再换衣服的时候却突然愣住了,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萧少秋的后背,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难道被雷劈死之前的愿望实现了?我真的有了眼?! 刚才因为出神的缘故,凌少南的目光一直凝视在萧少秋身上,短短的几秒钟之后他突然发现自己所看到的东西已经完全变了,充斥在他眼中的不再是萧少秋身上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而是看到了一幕他曾经在自己的灵魂体上曾经看到过的场景! 此时在凌少南的眼中,萧少秋体内出现了一道道头发丝粗细的淡青色线条,从它们运行的路线上凌少南可以判断出来,这些细线所代表的正是萧少秋的经脉。虽然它们跟自己粗壮的经脉相比差了百倍不止,甚至比起普通人都有所不如,但无疑却是真实存在的! “我真的有了眼,可以直接看透本质?太棒了!不过,为什么不是只看穿衣服,而是连皮肉也一起看透了呢?真郁闷!”确认了这一点后凌少南忍不住在心中恶趣味地想道。 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的想法颇有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意味,而且能够看透本质可比仅仅看穿表象要强得多了。再说,经历了时空旅行后的凌少南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肤浅的自己,只想着占占便宜,吃点豆腐将满足了。所以,只是下意识地在心中嘀咕了一句之后,凌少南就将这种念头抛到了脑后,转而开始兴奋地思考着这个被雷劈后得到的补偿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少南,是你回来了吗?” 没等凌少南想多久,一道温和中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的声音就将他的思路打断了。抬头看去,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正快步向自己走来,激动的目光牢牢地锁定在自己身上。 “奶奶,是我,我回来了!” 相隔数百年后再次见到这位将自己抚养长大的老人,凌少南的心中充满了无法言表的激动。 迎着奶奶杜美华紧走两步,凌少南在距离她还有两三米的地方“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压抑了无数年的孺慕之情海浪一般涌了上来,让他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他这一跪,不但是因为“三个月的不辞而别”,更是为了表达心中的愧疚,前一世的自己实在太不懂事,辜负两位老人太多太多。 杜美华的双眼也是泪光盈盈,伸出有些粗糙的双手将凌少南扶起,一个劲儿地在他身上上下打量着:“嗯,好好!回来就好!孩子,这几个月你受苦了!” “苦什么呀!这小子个子长高了,也长壮了,又没有晒黑,哪里受苦了?我看他分明就是去享福了嘛!”凌少南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一个略显得粗豪的声音就将他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循声而望,只见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正站在门前,含笑看着自己。 老人的身材不算高大,长相也很普通,但身上充满了一股刚硬的气息,只是却被一头半白的乱发破坏了整体气质,否则看上去应该也算是一位成功人士了。此人,正是杜美华的丈夫,也就是被凌少南等几个孩子称为“爷爷”的于卫国。 “爷爷!” 略带调侃的话语让凌少南心中涌出了久违的亲切感,他听得出来在这看似随意的话语下面掩藏着浓浓的关怀之意,对于这个辛苦养育了八个孤儿的老人,他也有着发自内心的深厚感情。 “好了,别在院子里站着了,都到屋里去吧。少南你小子回来得正好,我们刚刚准备吃晚饭了!”老人大手一挥,打断了凌少南接下来要说的话,然后转身就往屋里走了进去。 “对对,先吃饭!少南饿了吧?你看奶奶都糊涂了!”这时候杜美华也反应了过来,抬手擦了一把湿润的眼角,拉着凌少南的手将要往前走去。 “呃,奶奶您先过去吧,小妹去给我找衣服了,我要先去换一下。”眼角的余光瞥见萧少秋已经捧着两件衣服站在了一旁,凌少南急忙说道。 “哦,好的,你这身衣服是该换一下了,看看都成什么了,这还叫衣服吗?赶紧去吧,换好衣服再跟奶奶好好说说你这几个月是怎么过的。”从激动的情绪中恢复过来的杜美华这才注意到了凌少南的“惨状”,急忙放开手将他向萧少秋的方向推了一把。 笑着答应了一声,凌少南从萧少秋手中接过衣服,转身向自己的小屋走了过去。也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有工夫好好打量一下这个只存在于记忆深处的地方。 正文 夜宴 院门开在迎街的南侧,被两米左右高的砖墙围起来的院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平方米的样子,只要站在任何一个位置扫视一圈,院子里简单的一切就尽收眼底,一览无余。 院子的北面是三间用青砖建起来的老房子,它们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于卫国和杜美华两人从结婚开始就一直住在这里,虽然这些年中因为漏雨而简单地修葺过几次,但依旧难以掩盖它从根儿上透出来的古气。 这三间老房子的中间是客厅兼餐厅,东面一间是于卫国和杜美华两人的卧室,西面一间则是杂物间,用来放置一些平时用不着的东西,农村人家基本上都有这种习惯,哪怕是一些很老很旧的东西也舍不得扔,总会找个地方存放起来,有时候甚至一放就是几年十几年的时间。另外,由于于卫国和杜美华夫妇还经营着镇上的供销社,杂物间里还存放着一些季节不对的货物,算是一个小仓库。 院子的东面是三间用红砖建起来的新房子,这里是凌少南等人的住所。说是新房子其实也是相对而言,它们的年龄甚至比凌少南还要大一点,是于氏夫妇在收养了几个孩子之后,因为家里房子不够住才建起来的。 这三间房子中,最北边的一间是凌少南、杜少彦豪少名的住所,只是从几年前杜少彦到外地读书,卫少名参军之后,这里就成了凌少南一个人的天下。而另外两间则分别住着萧少秋等五个女孩子,如今,由于大姐于少玲也已经毕业参加工作的缘故,它们也很荣幸地升级成了双人间。 院子的另外一侧是一间厨房,这也是整个院子中最为古老的建筑,据说其前身是战乱时期的难民们胡乱搭建起来的违章建筑,只是因为于氏夫妇都是在那个时期长大的,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才给它这个机会继续发挥余热的。 当然,据凌少南所知,这位老先生的工作做得并不怎么样,皖南雨水多,基本上外面一下雨屋里就跟着漏,外面大雨屋里中雨,外面暴雨屋里大雨,从来就没有人品坚挺地把雨水挡在外面过! 但奇怪的是,不管漏雨漏得多厉害,老先生这些年来一直屹立不倒,甚至连晃都没有晃过几回。凌少南私下里跟二哥卫少名讨论之后曾经得出过一个结论:正是因为这老家伙不挡雨,不用承受雨水带来的压力,所以才能够坚持这么多年的,这跟世界上每年都有很多人过劳死,但从来没有人过闲死是一个道理。 除了这些建筑之外,在院子的西南角,也就是凌少南几人的卧室旁边还有三四棵几十年树龄的梧桐树,树干上垂下几个土制的秋千架,周围还有十几个充作凳子的石块散乱地放置着,这里就是几个孩子童年中所有的乐趣所在了。 一边走一边细细地回味着记忆深处的场景,凌少南很快就走入了自己的房间之中。一进门他就发现,虽然几个月的时间没有住人,但这间简陋的卧室依旧干净整洁,空气中甚至还漂浮着淡淡的香气。深吸一口气,凌少南立刻分辨出来,这股好闻的香气来自小妹萧少秋身上,是少女身上最自然的体香。 “这个小妹,呵呵……”摇头轻笑了一声,凌少南心中充满了浓浓的温馨。 换过衣服后,凌少南又在镜子前好好整理了一番,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之后才走出房门,往堂屋客厅走了过去。 “少南你回来了!” “少南你总算回来了!” 刚一进门,两道惊喜的声音就响在了凌少南的耳畔,熟悉的声音让他又回到了那逝去的岁月,眼眶忍不住有些泛红,急忙向两人打了个招呼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二姐,三姐,我回来了!咦,小妹呢?” 说话间,凌少南的目光在小小的客厅中转了一圈,只见爷爷奶奶两人都静静地坐在凳子上含笑看着自己,眼中饱含着卸去重担的轻松和喜悦,周少琪和李少荣两个姐姐也已经脸带惊喜地冲到了凌少南面前,目光在他身上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似乎在检查他是不是缺少了哪个零件,唯有回家后第一眼看到的小妹萧少秋却不在屋里。 “哦,小妹在厨房呢,她说饭不够吃,就又要去再烧两个菜。”上下左右看了半天,好半天才终于确认凌少南很正常的二姐周少琪轻呼了口气,随意地回答道。 “这样啊,那爷爷奶奶你们先坐,我去看看。”被两个姐姐略带侵略性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凌少南急忙开口说道,然后不待对方答应,转身就要向门外走去。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已经端着一个大大的海碗小心翼翼地从厨房中走了出来,看她那紧张兮兮的样子就知道,碗里的东西一定装得很满。 呵呵笑着迎上前去,将萧少秋手中盛满了新鲜鱼汤的大碗接过来,一家人在饭桌旁陆续落座后,凌少南重生回来后第一顿正式的晚饭也终于开始了。 “少南,你这三个月怎么过的?听刘猛和王凯他们说你是被一个老道士带走的,那老道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会把你带走?”才刚吃了几口饭,爷爷于卫国就忍不住问了出来,虽然他刚才表现得若无其事,但实际上对凌少南可是很关心的。 这让他被身边的杜美华狠狠地瞪了几眼,看凌少南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杜奶奶心疼得不得了,虽然心里也很想知道这些,但在她眼里只要小孙子回来了就好,其他事情以后慢慢问也不迟,最重要的是要让孙子把饭吃饱。 “咳咳!”看爷爷之前一副淡定的样子,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着急,凌少南乍一听到这个问题,被呛得连连咳嗽了起来,慌得旁边的萧少秋急忙放下手中的碗筷,小手在他背上轻拍了好一阵才缓过气来。 “是这样的,云明老头……” “云明老头?带走你的不是一个老道士吗?”凌少南的话才刚刚开了个头就又被疑惑的于卫国打断了。 “哦,就是他啊,不过云明老头实在不像个出家人的样子,荤素不忌,也没有一点得道高人的样子,这个称呼还是他让我叫的呢。”对于那个虚构的老道士,凌少南可是琢磨了很久,好不容易想出来的结果自然不可能那么容易被拆穿。 “嗯?既然是你师傅……,呃,你接着说。”本来于卫国还想好好教育一下凌少南尊师重道的道理,但眼角的余光瞟到自己老伴那威胁的眼神后顿时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去,连忙换了口风。 “嗯,老头说自己已经在黄山隐居了好几十年,不过由于这些年来黄山开发得越来越快,扰了他的清静,这才打算换个地方,没想到刚刚要离开的时候却遇到了我,就动了心思想要收个徒弟……” 凌少南的叙述声情并茂,足足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一个超脱红尘,玩世不恭的绝世高手塑造得有血有肉,又仔细地编造了这三个月以来自己如何在老道士的教导下学艺,老道士又是如何的倾囊相授,大费心血地对自己尽心栽培,不但听得于卫国老两口和三个女孩子双眸中异彩连连,就连自己都有些小感动之后,才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做了最后的总结陈词。 “前几天,老头觉得该教我的东西都教得差不多了,就一脚把我踢开,说是让我在红尘中好好历练,然后自己一个人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我想找他也找不到,又因为离开家已经快三个月了也很想爷爷奶奶,就从山里跑回来了!至于我几个月的时间就长了这么高,完全是因为那老头也不知道从哪儿找出来一堆奇怪的果子,非逼我吃下去才造成的,衣服和头发也是因为几个月都没有弄过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虽然在这一个小时里凌少南一直在扯淡,但要说扯淡扯得最离谱得非最后一句莫属。他哪里吃过什么见鬼的天材地宝?实际上,他的身高是被强大到不可思议的灵魂生生拔高的!当时,不管多少东西吃进肚子里都会被他虚弱的身体在短短半个小时内消化一空,他曾经连续不停地将打猎——吃东西——再打猎的过程重复了整整十天的时间! “呼……”虽然之前已经把这些东西推敲得天衣无缝,但凌少南这时候还是略有些紧张,讲完之后趁着几位家人还没有从自己的叙述中回过神来的工夫暗自长出了口气。这倒不是说凌少南的心理素质不好,实际上在匪夷所思地被一道雷电带着游荡了无数年,看遍世态炎凉之后,他的老练比起活了七八十年的老狐狸也不让分毫,之所以紧张只是因为不得不欺骗自己最亲的人而心存愧疚罢了。 “原来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真是有高人啊!”显然,凌少南费尽心思的准备没有白费,就连久历世情的于卫国和杜美华老两口也没有从他的话中听出任何破绽,这不禁让他一直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正文 演武,很纯 第二天一早,凌少南在不到六点钟的时候就起床了,没办法,在山中的三个月里他因为灵魂和身体不契合的原因一直睡不好觉,被迫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想多睡一会都做不到。 走出房间后,凌少南发现家人也都已经起床了,除了奶奶和小妹在厨房做早饭之外其他人也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因此在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之后凌少南就走出了家门,沿着镇子外的小路向后山的方向慢跑了过去。 刚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好,凌少南跑得并不快,但随着道路越来越偏僻,他的速度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越发快了起来,及到后来整个人都化成了一道残影,带着低沉的风声一路狂飙到了半山腰的密林处才停了下来。 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凌少南满意地点了点头,这里的环境很像他重生回来后呆了三个月的地方,让他感觉很是熟悉。 微闭双目略微调整了一下心情,当凌少南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身体也随之动了起来,一套拳法被他以极高的速度打了出来。 这些招式可不是什么花拳绣腿,而是凌少南在金雷中的无尽岁月里精心整理出来的全世界各地武道精华,举手投足间全部都是夺命的杀招!暴烈的拳风刮过,几米以外的大树都被带得摇摇晃晃,片片落叶纷飞,很难想象这样的一拳打在人的身上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也许可以把人体直接打爆也说不定! 此时如果有一位武学大宗师在旁边观看的话就会惊讶地发现,在凌少南的动作中既有国内少林、武当、太极、八极、形意、咏春、谭腿等各种拳脚功夫和各门各派擒拿术模糊的影子,又有诸如拳击、跆拳道、空手道和泰拳等国外各种流派的精髓,但更多的是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却一看就知道杀伤力非凡的奇怪招式,繁琐复杂到了极点,但又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突兀之感,似乎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武术技巧本来就应该这样融洽地组合在一起一般。 这一套拳法极长,虽然凌少南的速度很快也足足打了半个多小时才打到最后一招,不过这显然还并不代表凌少南的早锻炼已经结束,从他光洁如新,连一滴汗水都没有的额头上可以看出,这对他来说仅仅只是热身而已。 果然,在深呼吸了几下之后,凌少南再次动了起来,一根一米多长的树枝被他折在手中,肆意挥洒了起来…… 近身格斗术、长刀术、短兵格斗术,这是凌少南观摩世界各国武道后总结出来的精华,当他将它们一一演练一遍的时候,已经足足有近两个小时过去了,当凌少南手中充作匕首的一根断枝被他狠狠地插进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大树之中后,他的额头上终于渗出了点点汗渍。 收势而立,静静地调息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凌少南将体内翻腾的气血和长江大河一般奔涌的真气平复了下去。不过,他并没有就此回家,而是再次动了起来。 这一次,凌少南并没有演练任何一种自己总结出来的格斗术,而是缓缓地打起了一套太极拳,没错,就是太极拳,以比早起锻炼的老头老太太还要慢上一倍,简直令人发指的速度打出来的太极拳! 当然了,能让凌少南看得上眼的自然不是全国各地到处流传的健身版太极拳,而是武当派秘传,创自一代武学宗师张三丰的最正宗版本! 凌少南还是个太极迷?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实际上,他重生后的性格深受那道给他重生机会的金雷影响,走的完全是一往无前的刚猛路子,这一点从他那三套格斗术全部都是直指人要害,力求一击必杀的招式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实际上,他打太极拳完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雷电的特性就是暴烈直接、永不回头,这也使得他的性格勇猛有余,婉转不足。凌少南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一直努力地想要有所改变,奈何金雷对他的影响是深入灵魂的,想要完全扭转过来根本就不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凌少南只能采取一些其他措施来磨砺自己性格中的棱角,让其尽量地圆滑一些,而打打以“以柔克刚”著称的太极拳就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 野马分鬃,白鹤亮翅,搂膝拗步,……,搬拦捶,如封似闭,一套太极拳打下来,凌少南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因为《雷行心经》高速运行而浮躁的心慢慢地静了下来,眼底深处的一抹戾气也随之消逝而去。 低头看去,手腕上昨晚小妹偷偷塞给自己的电子表显示时间已经走到了八点半,凌少南微微一笑,抬起衣袖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渍,举步就要往山下走去。可就在他一抬眼间却猛然发现,一道小小的身影正沿着崎岖的山路跌跌撞撞地跑来,时不时被道边横生出的枝杈挂一下,带起一片惊飞的鸟雀。 “嗯?小妹怎么来了?”凌少南的何等目力?虽然还有数百米之遥,但他还是从那道柔弱的身影上分辨出了来人的身份。他倒不奇怪萧少秋怎么会知道自己在这里,毕竟他在出门前已经打过招呼,只是对她的目的有些奇怪罢了。 双方距离已经不远,不愿意让小妹看到周围一地残枝败叶的凌少南也没有细想,拔脚就往山下掠了过去,半分钟不到的时间就站在了萧少秋的面前。 “呀!”显然,凌少南的突然出现把萧少秋吓到了,惊呼出声的她脚下一软就要往后倒去。见此,凌少南心中一动,身形已经冲了上去,用右臂揽住了她那纤纤柳腰,止住了跌落的身形。 “啊,三哥,回家,回家吃饭了!”不知道是受了惊吓,还是这一路小跑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待看清了扶住自己的人是凌少南后,脸色通红的萧少秋大喘了几口气,这才磕磕绊绊地将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而后又迅速地把头低了下去。 可是,萧少秋等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凌少南的答复,心中疑惑的她忍不住抬头看了上去,入目处却刚好见到凌少南举起一片衣袖,伸到自己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地擦拭着,顿时羞得她如受惊的鸵鸟一般再次将头低了下去。 眉如远山含黛,眼如秋水泛波,小巧的琼鼻挺翘,艳艳的红唇微抿,不施半点脂粉的玉颊上飞起一片嫩红的彩霞,惹得修长的粉颈也是涌起了一片红潮,这一低头的温柔婉约看得凌少南也忍不住微微愣神,连呼吸都情不自禁地屏了起来。 “呵呵,好的,小妹辛苦了,来,三哥背你回家!”就在萧少秋因为凌少南许久没有动静而好奇,就要抬起头来的当口,一声朗笑却在耳边响了起来,紧接着她就觉得身体一轻,已经身不由己地趴在了一副宽厚如山的脊背上。 “啊!”突如其来的变故惹得萧少秋樱唇微启,急促地惊叫了一声,还未褪下的红晕更艳了三分,心中更是如同揣了一头小鹿,扑扑通通地撞了不停。 “哈哈!小妹抱紧了!”长笑声响起,萧少秋还没有从羞怯的心理中挣脱出来,就觉得自己飞了起来,三哥如同一头灵猿般在密林间闪转腾挪,眨眼间就窜出了老远,周围的树木刷刷地后退,速度快得让她连数量都数不清楚!这让她骇得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似乎下一刻就要跳出来一般。 许久,直到小镇已经遥遥在望的时候,萧少秋才终于将心情平复下来,虽然很享受三哥后背的宽厚,但少女特有的羞涩还是让她不安地扭了扭身子,将螓首凑到凌少南的右耳边羞羞怯怯地低声说道:“三哥,就快到家了,你把我放下来吧,让人看到了不好的!” 虽然很享受软软的身子贴在自己背上的感觉,但凌少南也知道萧少秋的脸皮极嫩,也就没有为难她,俯身将其放了下来。 “三哥你累了就慢慢走吧,我先回家跟爷爷奶奶说一声!”垂着头低低地道了一声,脸上红晕依旧没有爬下去的萧少秋连抬头看凌少南的勇气都没有,转身就向镇子的方向跑了过去,慌里慌张的好像身后有一只大老虎追着要吃她一般。 对此,凌少南不禁哑然失笑,不过他能理解这个从来没有跟包括爷爷在内的任何男子有过亲密接触的小妹的心思,因此也没有叫住她,而是跟在她身后缓缓地向小镇走了过去。 正文 离别 在凌少南刻意控制速度的情况下,当他到家的时候,一家人已经围坐在饭桌前等着他了,一见他走进来,于卫国顿时将眼一翻,虽然眼中的喜色根本就掩饰不住,但还是假意呵斥道:“你个小兔崽子,一大早上就跑没影了,让这么多人等你一个,真是欠收拾,回头一定要让你二哥好好教训你一顿!” “啊?二哥退伍回来了吗?”凌少南前一世就知道这个消息,但做戏做全套,他还是佯装惊喜地问了出来。 “嗯,几个月前你刚跟你师傅去学艺的时候他就回来了,不过看你没在家,他也没呆几天就又出去了,说是要到沪市找你大哥,让他帮着找份工作。唉,这孩子,当兵当了几年心都野了,也不说在家多陪陪我们,一进门就要找你们兄弟两个!” 虽然心中深深地清楚二哥对自己的感情,但听到奶奶这么说的时候,凌少南的眼眶还是忍不住一红,险些掉下泪来。 前一世的自己直到三十多岁都不懂事,在股市中把家底儿赔光的次数不下十次,如果不是哥哥姐姐们照顾,恐怕早就已经饿死了!大哥杜少彦还好,他在二十七岁的时候跟大姐于少玲结婚了,两人一样宠爱自己,对于帮助自己从来没有二话。 而二哥卫少名就不一样了,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三番五次地接济自己而跟他离婚的。但二哥却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自己,连重话都舍不得说上一句,甚至为了不影响到兄弟间的感情,直到自己前一世被雷劈死的时候都没有再婚!这种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的感情,在凌少南经过数百年的时空旅行之后非但没有丝毫淡薄,反而随着岁月的沉淀而越发深厚,以至于凌少南一提到二哥就有些失态了。 “少南你怎么了?早上去锻炼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吗?说出来姐姐帮你出出主意!”二姐周少琪自从师范毕业后就在镇上的小学当语文老师,整天跟孩子们打交道的她在兄妹几人中最是心细,很快就发现了凌少南的异样,立刻放下手中刚刚拿起的筷子,快步走过来,取出手绢,踮着脚尖往一米八几身高的凌少南眼角擦去,眼中泛着的焦急让凌少南自己看了都有些心疼。 “哦,二姐我没事,就是刚才回来的时候眼睛里不小心进了灰,一下就好了!”以凌少南灵魂的强大,几乎能够控制身体上的每一丝肌肉,消去这点异样自然不成问题,只是眨了眨,他眼中的红色就迅速消退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是吗?”周少琪低头揉了一下眼睛,仔细地盯着凌少南看了许久,直到确认他没什么问题后才将信将疑地放下心来,不过还不等她再说什么就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 “哎呀,二姐你真是的,少南也是个小男子汉了,眼睛里进点灰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你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我看你是在学校里呆出职业病来了,看谁都那么脆弱!来,少南,赶紧坐下吃饭,都快凉了!” 三姐李少荣不喜欢读书,高中一毕业就死活不愿意再上学了,现在在镇上的供销社里帮爷爷奶奶打理生意。她的性格本就开朗,平时接触的人又多一些,自然养成了一副大大咧咧的性子。 往日的记忆重新浮现之后,凌少南对此深有体会,因此也不以为意。不过,他在坐下后目光随意一扫时,却意外地发现爷爷奶奶两人对视了一眼,神色间有些异常,当下心中一动,暗暗留上了心。 果然,在饭桌上随意闲聊了几句之后,于卫国终于还是憋不住心头的话,试探着对凌少南说道:“少南啊,有件事爷爷要告诉你,你要先做好心理准备啊。” “好的,爷爷,您说!” “是这样的,当时那位道长带你走之后我就去你们学校给你请了假,而学校也同意给你一个月的假期。但是你也知道,学校开学是在9月1号,而今天已经是10月7号,刚好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所以……”说到这里,于卫国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才好,脸上罕见地带上了一丝窘迫的神色,心中觉得自己太对不起凌少南这个孙子。 “您是说,我被学校开除了?”脸色微微一变,凌少南握着筷子的手一顿,试探着问道。对此他倒没有任何难受的感觉,相反还心中窃喜,重生之后他可不愿意再到学校里去浪费宝贵的时间,如今这个消息可谓是正当其时。不过,他也不能把这种欣喜明显地表达出来,只好赶紧低下头去,作出吃饭的样子,以掩饰自己有些不太正常的眼神。 但是,凌少南的这种神态落在于卫国眼中却让他误会了,本来就心怀愧疚的于卫国看到孙子难过地低下头,心中更加不是滋味,嘴唇嗫嚅了一阵,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最终只化作了一声长叹。 见此,凌少南也知道自己表现得有些过头了,急忙抬起头来安慰老人道:“爷爷您也不用太担心,其实这样也挺不错的!老头教了我很多东西,再去上学对我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而且他在离开之前就让我多多体验人生百态,我也想到社会上去打拼一番,现在看来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要不这样,二哥前段时间不是刚到沪市找大哥了吗?干脆我也去找他们好了,这样我们兄弟三个在一起有个照应,也免得您二老担心!” 正自怨自艾,埋怨自己没有能力,连小孙子的学业都保不住的于卫国一听这话,眼睛顿时就是一亮,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凌少南一番,发现他眼神清澈,并不像是在安慰自己,而是心中确实这样想之后不禁大为宽慰,放下了心口的一块大石:“唉,是爷爷没用啊,让你这么小的年纪就……,算了!既然你自己也不愿意再去上学,爷爷就不多说什么了。这样吧,你在家多呆几天,我去派出所帮你把身份证办下来,虽然你还没到十八岁,但镇上的派出所长是我一个老战友的儿子,这点面子我还是有的!” “嗯,好的!”说到这里,凌少南又想起了一件事,急忙拦住了正要起身出门的于卫国,略带不好意思地说道:“爷爷,我去沪市的事就先不要告诉大哥他们了,我想先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养活自己,实在不行的话我自己再去找他们。嗯,大哥和二哥如果问起的话,您就告诉他们我在跟老头学艺,还没回来就好了!” “嗯?你自己行吗?”凌少南的话让于卫国忍不住愣了一下,将怀疑和审视的目光投了过来。 “当然可以了!”关系到自己的一系列计划能不能够顺利实施,凌少南立刻把胸脯拍得啪啪作响:“您也知道我从小就身体不错,这几个月又跟着老头学了几手,照顾好自己肯定没有问题!而且,就算找不到太好的工作,我去给人当保安总够格了吧?您就不要担心了!” 95年的时候,家里的孩子还不像现在这么娇惯,农村的孩子更是早早就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于卫国只是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就拿起放在椅背上的外套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因为凌少南刚回家不久就要再次出去的缘故,几个家人的情绪都不是很好,尤其是小妹萧少秋,凌少南在第二天早上出去锻炼的时候甚至发现她的眼睛一片红肿,眼角还挂着一丝残留的泪痕,显然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哭过。对此,凌少南心中怜惜之余也没有任何办法,只好狠狠心转过头去,为了让家人们在将来能够不用再像现在这样窝在小镇上受苦,暂时的别离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所以,凌少南也只能利用有限的几天时间好好陪陪家人,除了偶尔跟刘猛、李浩博和王凯等几个发小聚一下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奶奶杜美华身边转悠,天南海北地乱侃一通,把老太太哄得眉开眼笑,离别的愁绪也被冲淡了不少。 但是,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几天后,当凌少南的身份证拿到手之后,他离家的日子也终于到来了。那一天,他没有惊动家人,而是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爬了起来,独自一人悄悄地走出了家门,他不喜欢离别时感伤的气氛。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出家门之后,爷爷奶奶以及二姐、三姐和小妹的房间里都相继亮起了灯光,他们在用这种特别的方式为他送行。 正文 第一桶金 1995年10月17号傍晚,天刚擦黑的时候,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沪市火车站,一个身材颀长,面容清逸俊朗的大男孩随着汹涌的人流慢慢地挤了出来。站在出站口,扫视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人潮,凌少南有些茫然了。 在来到沪市前,凌少南将自己要做的事情细细地打算了一番,每一步都做了精确的规划,但是,当他真的踏入这座阔别了“数百年”的城市之后才发现自己忘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他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 更确切地说,除了肩上背着的帆布包里奶奶杜美华偷偷塞进来的两百多块钱外,他没有任何其他的资本。而这区区两百多块钱,在沪市这样的国际大都市里,哪怕他天天睡马路,啃方便面,也绝不可能撑过半个月!难道,真要像之前跟爷爷奶奶说的那样去给人当保安? 想到这里,心情郁闷的凌少南没有了刚到沪市的兴奋,也没有坐车,就这样将帆布包随意地扛在肩膀上百无聊赖地胡乱逛了起来,目光从繁华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高楼上漫无目的地扫过,心中寻思着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快速积累第一桶金的办法,开始自己的计划。 突然,如同被定住了一般,凌少南漫无目的地扫视着的目光骤然停了下来,定定地看在街边一家只有三四米宽的店面上。在那里,一张大大的柜台几乎将整个门面完全堵住,上面摆放这两个半米多高,透明的玻璃箱子,里面盛放着一些写着数字的乒乓球。只是,两个玻璃箱中乒乓球的数量并不一样,其中一个有33个,另一个则只有16个。再看店面里的墙上,一张大大的走势图挂在墙上,密密麻麻的小格子看得人眼睛都有些发晕。 这是,福利彩票!(说明一下,1995年时福彩中心还没有推出项目,确切地说,它是在2003年2月16日才正式开始销售的,只是因为情节需要才提前至此。为了节省篇幅,以后本书中出现类似的,与各位所知不符的情况时将不再赘述,还请各位见谅,无需太过追究。) 当然了,一家普通的彩票销售站并不值得凌少南如此激动,真正让他兴奋的是,在他的眼中,大玻璃箱子里的乒乓球中有六个在散发着淡淡的红光,而小箱子中则有一个在散发着微微蓝光!这七个兵乓球上的数字意味着什么,每一个曾经买过彩票的人都知道。 不是吧,居然连彩票的中奖结果都能够看透?确切地说,这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而是对未来的一种把握了!饶是凌少南在经历过时空之旅后锻炼出了超强的心理素质,也不禁因为兴奋而微微颤抖了起来。 深呼吸两口,平复下急剧跳动的心脏,凌少南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心中暗暗取笑自己道:中彩票才能中多少钱?因为这点小钱就忘乎所以成这个样子,以后又哪里配得起自己的雄心壮志?还真是丢脸啊! 双眉微微一挑,紧了紧肩头上帆布包的背带,凌少南缓步向着那家彩票销售站走了过去。此时,他的心情已经完全平复了下来,因此也不急,只是静静地排在七八个脸色略带兴奋,正等着买彩票的人身后,随着队伍的前行而慢慢地往前挪着。 在前面几人纠结的选号声中,很快,半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凌少南也随着前面最后一人紧握着手中的彩票离开而站到了销售站老板面前。 “呀,好俊的小哥!”销售站的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一头不多的头发梳理得油光水滑,显然日子过得很是不错,抬头看见凌少南的面容后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笑呵呵地问道:“买彩票么?机选还是自选?” “自选!”凌少南脸上带着淡然随意的笑容,尤其是一双眼眸,清澈透亮,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取下背上的双肩包,从中掏出两张十块的人民币递了过去:“请帮我买十注,红球选03、09、14、21、24、31,蓝球……” 说到这里,凌少南微微沉吟了一下,脸上笑容不变地接着说道:“蓝球就选08吧!相信它会给我带来好运的!” “好嘞,稍等一下,马上就好!”老板收下钱,随手塞进旁边的一个小盒子里,口中吆喝一声,提起两根粗短的手指在键盘上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输了起来。 凌少南在一旁微笑地看着,脸上的笑容自始至终都没有半点变化,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放弃了数千万元的大奖:红球的六个号码就是他所看到的那六个发着红光的兵乓球上的数字没错,但发蓝光的兵乓球上的数字却不是08而是13…… 之所以如此,原因也很简单——凌少南不想太过引人注目。固然,十注一等奖会让他一次性拿到差不多五千万的奖金,但这个数字在1995年来说实在是太庞大了,庞大到会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的身上,这显然不是想低调发财的他想要的。 而二等奖就要好上很多了,一注的奖金大概只有几万块钱,福彩每期在全国都会开出几十注的二等奖,这样,在一等奖的光辉掩盖下,只要他再低调一点,让自己从其他人瞩目的视线中脱身出来就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了。 至于说到几十万和几千万之间的差距,要说凌少南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他相信以自己的实力早晚能够将这笔钱赚回来,因此在心情郁闷了一下之后很快也就恢复了过来。 将彩票拿到手,再随便找来一家小店吃过晚饭后,时间就已经到了晚上八点钟。对于初来乍到的凌少南来说,在沪市是没有什么夜生活可言的,他对这个也没有丝毫兴趣,因此,随意地揉了揉吃完饭后没有半点变化的小腹,凌少南就决定找个地方去过夜了。 当然,对于如今只有两百块钱身家的凌少南来说,星级酒店是想都不要去想了,那种地方只要一晚就足以让他倾家荡产,他最需要的是物美价廉的地方。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在附近的大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凌少南很快就选定了自己的目标——一座挂着“祥和旅馆”的招牌,看起来至少有二三十年历史的破旧六成小楼,的楼顶。 对,没错,可怜的凌少南同学决定今天晚上在人家的楼顶上借宿一宿!因为,即便对于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结果极为信任,他也必须要为彩票万一没有中奖而做一些准备,孤注一掷地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 目光在四周似乎不经意地扫视了一圈,确认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之后,凌少南身形一闪,如一缕轻烟般地窜了上去,在小楼往外伸出的阳台上借力轻踩了几下,几秒钟后就悄无声息地落在了楼顶上,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站在楼顶上环目四顾,凌少南发现这座小楼的面积并不是很大,大约只有五六百个平方米的样子,整个楼顶被一圈半米多高的围墙围住,几个屋角处分别矗立着一根两三米长的钢筋,一端镶嵌在围墙之中,另一端则直指向天,显然是当做避雷针使用的。而楼顶上唯一的建筑,则是位于西北角的一间十平方米左右,被从里面锁上的小屋,透过没有关严的门缝看去就可以发现,这是从楼内通上来的楼梯。 对于这些,凌少南感觉很是满意,虽然楼顶上脏乱了一些,但他一点也不在乎,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安静的,不会被人打扰的环境罢了,这里越脏乱,就越是说明很少有人上来,对他来说也就越发合适。 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凌少南在那间小屋的屋角处找了一个还算干净的角落,将地上积聚的一层灰尘扫去,随手将背上的帆布包取下扔在地上,然后就盘膝坐了下去。深呼吸几口,将所有杂念都从脑海中排除出去之后,凌少南将心神沉入体内,开始了自己的修炼,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总不能真的躺在地上睡过去吧? 因为被那道金雷滋养、锤炼了数百年的缘故,如今凌少南的灵魂已经强大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在普通人身上,灵魂是一种无形无质,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对于凌少南来说,当他的灵魂经过重生之后这几个月以来不断地凝聚之后已经凝缩成了一颗拇指大小,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金光的菱形晶体,静静地悬立在眉心之上,额头正中松果体的位置,如果能够透过他的皮肉骨骼看到的话,那赫然就是如同二郎神杨戬一般的第三只眼! 与灵魂相对应的,凌少南的精神力也庞大到了极点,比普通人强了百倍都不止,用磅礴如海来形容也绝不为过!这所能够为凌少南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