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初见
霓虹灯下,夜色迷离。
上城东区一家酒吧内。
彩色旋转灯在头顶上打转,闪现出一片色彩斑驳的颓废世界。
台上,一位穿着低腰短裙的妖娆女人伴随着整耳欲聋的音乐,围着一根钢管跳着目炫的舞。台下的男人们更是欢声雷动,口哨声欢呼声响彻云霄。
“我还要一杯!”
在吧台的一处僻静地,一个女人醉眼朦胧的指着正在调酒的服务生,大声的嚷嚷着。在她的面前,已经摆着好几个啤酒的空瓶。
服务生还是有些业务素质的,看着那女人脸色发红,整个人趴在吧台上抬不起头,就知道她已经喝醉了。于是出声提醒:“您已经喝了三瓶……”
“拿酒来!看不起我?还是怕我没钱付账?”女人仰起头,狠狠的戳着服务生的鼻子,“凌慕枫欺负我,那个该死的陈总也欺负我,你连酒都不让我喝,你凭什么?”
好心提醒却落得如此下场,服务生摇摇头,转身拿来一瓶福佳白啤酒,娴熟的撬开瓶盖,递到她的手里。这种产自比利时的啤酒口味清淡,只是后劲也大。她醉醺醺的看了一眼,仰起脖子将瓶中酒一饮而尽。咂咂嘴,又大声吼着:“再来一瓶!”
“凌慕枫?”忽然,一声温和中带着一点疑惑的声音响起,“这位小姐,你认识凌慕枫?——咦,是你?”
她含着醉意回头,见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男人,穿着合体的休闲服,格外干净温和的感觉。她没好气的道:“是又怎么样?管你什么事!”
“哦,我和凌慕枫,说起来还算是‘朋友’。”年轻男人温和的笑着,看了看她的装扮:T恤衫、牛仔裤、休闲的板鞋,一头乌发扎成了马尾。那张脸庞,虽然因为醉酒的关系打了不少折扣,但也勉强算得上是青春和清秀。——只是,她这一款的女人,似乎并不符合凌慕枫的审美要求啊!
年轻男人有些疑惑,犹豫间她又向服务生要了一瓶酒,仰头便灌。等她喝下一半,年轻男人笑问道:“你,是凌慕枫的情人么?”
“情人,哼,情人!”那女人手里握着酒瓶,摇摇头自嘲的笑,“我叶知秋,连他的情人,都不如!”说完,她继续仰起头,将剩下的酒一口喝干。
“叶知秋?”像是想起了什么,那男人微微歪着头,极力的思索着。而就在这个时候,女人一下子倒在桌上,睡得死死的,连服务生摇晃她,都没有一点反应。
她是真的醉了。
服务生摇摇头,这样花钱买醉的客人,他见得多了。就在这时,那个年轻男人笑着搂过女人醉倒的身子,掏出钱包里的银行卡:“她的酒钱,我帮她付。”
服务生接过卡,刷完后,年轻男人抱着她离去。
服务生继续摇摇头,这样的男人抱走喝醉的女人的事,他也见得多了。后面的事情,他不会去管,估计又是哪家宾馆的房间内,一番男女之战。
看着怀里醉的不省人事的女人,那男人脸上泛上一丝玩味的微笑:“凌慕枫的女人,是吗?”
叶知秋很费力一番功夫才睁开眼睛。
头很痛,微微一思索,脑袋就跟炸裂一般。嘴巴里全是刺鼻的酒精味,胃里火烧火燎的,想吐,却又什么都吐不出来。
显然,这是宿醉后的症状。
和身体内的不适比起来,身上倒是极为舒服。可以感觉,她现在应该是躺在温暖舒适的大床上,身上盖的是光滑的被子。头顶上,雪白的天花板耀的人眼晕。
这不是在西山别墅的家里,也不是在她租住的温馨小屋。这是哪儿?
刺目的阳光射了过来,她艰难的转了一下头,眼神落到巨大的落地窗边,穿着浴袍的男人身上,叶知秋一下子惊呆了。
雪白的被单,明媚的落地窗,淡蓝的窗帘,还有窗边立着的穿着白色浴袍的男人。她第一个反应是连忙扬起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不是自己熟悉的一身!
她眼前一黑,一个想法浮上心头:
完了完了,清白之身,没了。
像是知晓她心里的想法,那个在窗边俯瞰众生的男人忽然回头。不得不承认,他长了一张极为俊俏的脸。宽肩长腿,浴袍微露的领口,显示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笑起来的时候,显得温和明媚。
“你醒了?”那个男人笑着,眼神格外温柔。
“……”羞窘至极的叶知秋,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下来。急急忙忙穿上鞋子,转身看到自己的皮包放在床头柜上,拿起了之后,就往外冲。
“喂,你等一等!”后面,那个男人还在不断的呼唤。
“砰!”
回答他的,是重重的关门声。
叶知秋像疯了一样,冲出了酒店,一个人背着包,在都市的街道上狂奔着。
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躲些什么,下意识里,只想离那家酒店越远越好。
直到跑到精疲力竭,她才蹲下身子。这是一处闹市,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和滚滚车流。她举目四顾,虽然凡尘俗世、人间烟火轰轰烈烈的包围着她,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理会自己。
忽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迅速的冲到一家大型商场的女厕,急急忙忙的扒开了裤子。
“没有!什么都没有!”她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要害处,似乎并没有被攻击的样子。
接着,她又迅速的脱去了衣服,上看下看,闹腾了半天,她笑了。
一点痕迹都没有!
那也就是说,那个男人,并没有和自己发生什么?
不对,他不劫色,难道劫财?叶知秋想着,立即打开皮包。匆匆拿出钱包,里面一张张的钞票俱在,银行卡也都好好的放着。再翻翻,手机和其他物品也都完好。若说唯一不见的,就只有一叠打印好的求职简历!
无事献殷勤,看来她真的是遇到好人了!
一身舒爽的叶知秋走出了洗手间,出了商场,她忽然想到,既然那个男人不劫财也不劫色,昨晚她喝醉酒还照顾她。今早她一下床就慌慌张张的跑了,连句道谢也没有,是不是不太好?
她刚准备转身去找,忽然想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现在是不是还在酒店里。更何况,就算两人真的没有发生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始终还是有些说不出口的。
“算了,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叶知秋朝着酒店的方向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神清气爽的离去。
打开门,回到她二十来平米的出租屋内,叶知秋一下子倒在床上,再也没有一丝力气。
清白还在,她还是一身完整。
哼,好笑,谁知道,一个二十五岁,结婚已经两年的女人,还保持完璧之身?
那是不是她的丈夫,身有隐疾?
怎么可能!上城谁都知道,她的丈夫凌慕枫是整座城市最风、流的人,女友都排号排到三四百了。就在不久前的一天,她还亲眼看见,她的丈夫带着情人,肆无忌惮的在她面前亲热!
一个月前,她刚刚从N大拿回硕士学位证,回到西山别墅,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哦,亲爱的,这样的你真美!”
男子低沉的赞美,和女人婉转的浅笑,像利剑一样,刺在她的心头。
她大睁着眼睛,十分惊异又十分痛心的看着两个相拥相吻的人,在她面前肆无忌惮的表示着亲昵。
淡淡的酒香,女人身上扑鼻的香水味,还有男人身上的气息,汇合而成了这个难以分辨夜晚里,最清晰的感官。
“呵,枫,有人在看着我们呢!”容颜绚丽的女人白腻的胳膊搂着男人精壮的腰,精致的侧脸从他的怀里探出,看着一旁发呆的叶知秋,痴痴的笑。
“别……担心,她只是我家的佣人罢了。”男子根本没把这名观众放在眼里,又一个深吻,让怀里精致妖娆的女人低低的欢呼着。而后,男子唇边也露出一抹邪笑,伸出胳膊来将怀里的女人抱起,摇摇晃晃的往卧室里去了。
叶知秋看着两人进了卧室,然后“砰”的一声,卧室门轰然合上。只留下在门外,看的呆住了的叶知秋。
“那是,我的卧室……”
许久,许久……
她捂着嘴,赤着脚,惨白着脸,从她的房子里跑了出去。
深夜,上城郊外,她所住别墅门口的盘山公路,她沿着空疏的道路一口气冲了下去。
漆黑一片。月光透过树影在地上筛选出点点光斑。好安静,只有风的声音。
——难以想象,她的丈夫,居然会带着女人,出现在她“隐居”的别墅,然后,在她面前,上演了一场“好戏”!
正文 第二章 残忍的男人
是的,虽然她和他的“结合”——如果那张薄薄的结婚证可以算是结合的话——只有短短的两年。可是,她的丈夫凌慕枫,上城最有财富的男人,根本就没有碰过她哪怕是一根手指头!
她当然知道两年前的自己形象不佳。彼时,她还在N大念研一,宽宽大大的T恤衫和不怎么修身的牛仔裤,一头乌发被随意的束成马尾。略有些小胖的身材,不是太齐整的牙,还带着一副深度眼镜——十足十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读书娘。
然而,这样一个连灰姑娘都算不上,至多不过是癞蛤蟆的货色,居然嫁给了凌慕枫,这不止在N大,就连整个上城,甚至是全国,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要知道,凌慕枫年少多金而又英俊潇洒,自从二十二岁继承家业,到现在二十八岁,就已经是上城的首富。每一次他的出现,都将引起男人的妒忌,女人的欣赏,所有人无法忽略的发光点。他俊美无俦,威慑四方,举手投足之间,都成为无数女人为之尖叫并津津乐道的话题。
凌慕枫邪魅无情,风、流戏花丛的漠然性格,是无数女人喜欢而又憎恨的源泉。
牐犓出手阔绰,对女人极其挑剔又极度温柔,无处不在的浪漫、应有尽有的花样,是无数公子哥儿无法模拟的致命魅力。
牐犝庋一个风、流公子,最后居然会娶了一个相貌普通、性格内向、无才无艺、乏味无趣到极致的人,除了“门当户对”这几个字,还有别的原因么?
她当然知道他们之间只是政治联姻,彼此之间连面都没有见过一次,直接就在民政处登记的地方碰了个头,随后就是盛大的结婚仪式。
这样的婚姻,怎么会有感情?
然而,在嫁给他的那天,看到在人群中傲然独立的凌慕枫,她还是心里懵懵懂懂的憧憬着,要好好的和他过下去。
但是,新婚之夜,他冷冷的丢下她一个人在新房里,却与另一个女人共度良宵。
随即,她从人人艳羡的凌家少奶奶,变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凌慕枫像过去一样,继续去追逐不同的女人。
他甚至有一句名言:“女人,只有一个月的保质期。一个月之后,女人就不再新鲜了。”
而她叶知秋,虽然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过得甚至连下堂妻都不如。才结婚还不到两个星期,就从凌家的大屋里搬了出来,独自一人住在上城西北半山腰的别墅里。
两年以来,他对她不闻不问,除了每个月账户里按时打来一笔钱作为家用之外,她与凌慕枫,几乎算不得已经结过婚。
《倾城之恋》里,情场浪子范柳原说过“婚姻就是长期的卖YIN”,看来我还算幸运。虽然凌慕枫现在对她,和那些被用过就扔的寂寞小女人没什么不同,不过,好歹,他还不曾对她的身体有所要求。
——“别……担心,她只是我家的佣人罢了。”
呵呵,原来,那一纸婚书,只是将两个陌生人绑在一起罢了。
她原来,只不过是替他看房子的佣人。他带着情人一起来,自己是应该端茶倒水伺候之?
开什么玩笑!
夜风,呼呼的吹。
凌慕枫,你究竟想要我怎么样?
暗夜,她发泄完心里的酸楚,一个人默默的沿着公路,下山。
天大地大,我还能去哪儿呢?
裹紧了衣服,依然抵挡不住山风来袭。
也许,寒的是心……
一圈又一圈的盘山路,这里的弯道恰是飙车族们的最爱。堪比五连发卡U型弯的高难度弯道,还有交叉边线的狭窄区域,这里的路况也好的很——若非这里是富人们的别墅区,安保措施齐备,早已经成为飙车族们的天堂了。
然而,就在一个弯道口,双目迷茫的叶知秋,一转弯的时候……
刺目的车灯,像是黄泉路上的引魂灯,瞬间冲进她的脑海深处。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
叶知秋迷迷糊糊之间,只是看到从黑色的车子上下来一位英俊挺拔的年轻人,关切的看着她……
……
“小姐,你醒了?”
女人的声音温吞谦和,仿佛如沐春风一般,在她耳边回响着。
叶知秋很费了一番力气才睁开眼,入目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上,那一盏日光灯明亮的刺眼。
一转头,是两个护士小姐,笑容温和的看着自己。
她皱了皱眉,想到昨晚她本来睡得好好的,却被她的丈夫带着情人,闯进了屋子,占去了她的卧室。她愤怒之下,只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然后……
“昨晚两点,一位先生送您过来,说是他的车撞倒了您。”一位护士解释道,“我们已经给您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您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腿上身上磕破了皮,我们已经给您上好药了。那位先生一直等到您的检查结束,知道没有关系之后,有事先离开了。这是他的手机号,若是您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找他。”
她说着,将一张写着手机号的单子递给叶知秋。
“住院的钱那位先生已经付了,您可以再休息一下,有什么事再来找我们。”
两位护士说完,静静的离开,关上了门。
叶知秋坐在病床上,眼睛还有些失神。她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心酸。
为什么,她的丈夫拥抱着情人,占据了自己的房子,她却要流落在外?
想起这次莫名其妙的婚姻,凌慕枫什么也不肯给她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来羞辱她?他难道以为,自己嫁给他也是真心诚意的?
想着想着,她心里更是莫名的悲痛。
为什么她一生孤苦?童年家庭即遭逢不幸,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她远走他乡。十五岁,在这世上唯一疼爱她的母亲也去世了,虽然回到父亲身边,却连一天的幸福时光都没有体会到。父亲不关心自己,后母视自己为眼中钉,弟弟妹妹——是的,父亲和后母又有一对龙凤胎——对自己更是淡漠至极,生怕她抢了叶家的财产……
她觉得她可以忍,反正凌慕枫不来打扰她,凭他闹到天上去呢?谁知道,他居然带着情人到自己跟前来亲热,还占去了她的卧室。这是在示威吗?这是在告诉她,他们的婚姻只是一个笑话吗?
本来不过是被人撞到,而推己及人,叶知秋不免悲从中来。
好不容易爬起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上还穿着昨晚那件睡衣。她的膝盖、她的手肘和身上,到处都是擦痕,微微一动就很疼。真难得,自己居然被车撞了还没死。
看看墙上的钟,十点,已经是日上三竿。
她走到外面,问清楚了这里的方位,知道这所医院就是西山区半山腰的那所疗养院。由于是富人区,这里拥有最好的设备和条件,服务也很周到。她不想再多待,于是便出了医院。
叶知秋一个人又沿着盘山公路,慢慢的走。
不想回去。
那所清冷别墅里,平时只有她一个人住。只有到了周末,才会有钟点工来帮着收拾房间。
虽然这已经是六月末了,但是上京郊外的半山区,吹着山风,还是很冷的。她只穿了睡衣就跑了出来,不知道该去哪里。
回别墅?再去看她的丈夫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女人缠磨?
回娘家?——如果那还算得上是娘家的话。事实上,自从两年前她嫁到凌家来,就再没有跟他们有联系。
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不同,她不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原因很简单:她能嫁给凌慕枫,固然是因为她的姓氏。可是,她在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她跟着母亲一起过。
她的父母相识于八十年代的大学。在毕业之后成了婚,不久之后就有了她。爱情毕竟抵不过世俗和金钱——就在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带着一个女人进了屋,那个女人怀着他的孩子。
父亲会选择那个第三者,固然是因为那个第三者比母亲年轻又漂亮。不过关键的一点是:那位第三者,是父亲公司里董事长的宝贝千金。为了发展的更好也罢,为了年轻漂亮也罢,甚至为了她是女孩而第三者肚子里的却是男婴也罢,父母的关系,破裂了。
母亲带着她远走他乡,童年的阴影使得她养成了内向沉稳的性格。而且单亲家庭,她更是比一般孩子都要懂事。她从小就学会了自己收拾一切,不需要任何人来帮助。
直到十五岁。
一场车祸带走了母亲的生命,她也重新回到父亲身边。父亲有了新任岳父的支持,生意也慢慢的做大了。她的后母——当年的第三者扶正了以后,现在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叶太太”。
面对十年不见的女儿,她父亲叶景荣给了她最好的教育机会。她不想借助父亲的权势,只是一心闷声不响的读书,凭自己的力量考上了重点高中上城一中,全国排名第一的N大,然后保送N大的中文硕士。
正文 第三章 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去
当婚讯来的时候,她本想拒绝的。彼时,她尚在读书,才修完了一年的研究生课程。而且,她不止一次的在新闻里看到这个风、流流成性的未来丈夫,今天和那个女明星纠扯不清,明天又和什么名门贵胄之女纠缠难分……因为母亲的悲剧,她不喜欢多情且薄情的男人,而凌慕枫,恰是其中的典型。
可是,她却敌不过叶景荣严厉的话语:“我生你养你,供你读书,不是为了你现在来忤逆我的!”
她记得她当时只是冷漠的扫了父亲一眼,丢下一句:“这是最后一次我帮你。从今以后,我叶知秋再不欠你一丝一毫!”
用婚姻和下半辈子的幸福,来成全父亲的事业。
这个代价,够了吧?
裹紧了衣服,叶知秋忽然想到,今天是星期天!星期天,也就意味着,帮她打扫的吴妈,应该就要来了!
到时候,吴妈打开门,看到的却是凌慕枫和那个女人,该怎么办?
一定,一定要赶过去!
半个小时之后。
当叶知秋气喘吁吁的跑回去以后,看见自家的院门大开。她心一凉,想了想,还是上前敲开了门。
“知秋。”内里,正在清扫的吴妈抬起头来,见来人是叶知秋,便轻声打了一下招呼。
叶知秋点了点头,向周围看了两眼。她卧室的门虚掩着,不知道里面是否有人。
吴妈看到叶知秋的样子,怯怯的问了一句:“你是在找……凌先生么?”
叶知秋眼皮一跳,苦笑着道:“你都知道了?”
吴妈点点头:“刚刚,是凌先生帮我开的门。”她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凌先生和那位女士已经走了。”
叶知秋听到这话,缓缓的走到沙发前,坐了下去。软软的沙发垫承载了她全身的重量,叶知秋只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无边的陷洞,不仅仅是全身的力气被抽空,就连精神都感到无比虚弱。
揉了揉太阳穴,叶知秋缓了过来,她很是疲惫的问了句:“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嗯,十点。”吴妈停下了扫帚,“我刚来,他们就准备走了。”吴妈想了想,又小声问道:“那位凌先生,真的是您的丈夫?”
叶知秋笑了笑:“你看我和他像夫妻么?”
吴妈哑口无言。许久,才继续挥舞着扫帚。叶知秋道:“今天麻烦您了,帮我打扫一下卧室。要从里到外,彻底清理。”
吴妈有些疑惑,也像是已经清楚了。她来这里打扫的两年内,叶知秋从来没有让她进自己的卧室打扫过,她也从来没有看见过叶知秋带回一个男人。
她也曾经疑惑过,叶知秋是不是一位依附有钱人的女人。可是,叶知秋从不像那些第三者一样,用购物和浮华,来炫耀自己用身体轻易得来的一切。更多的时候,她所见到的叶知秋,却是待在书房里,在书山书海之中充实自己。为人也和气,说话做事也极有层次。
联想到两年前凌慕枫那场巨大的婚礼,而后又被人当做笑柄的那位神秘新娘,吴妈不仅有些惊奇:“难道,你就是凌先生的……”
叶知秋没有说话,但是,她的表情,已经无声无息的传达出这个意思。
吴妈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很是气愤:“这个凌先生也太过分了!两年时间,他把你丢在这里不闻不问也就算了。可是,他居然敢带女人回来!知秋,不用怕他,告他重婚!”
叶知秋笑了。吴妈的好意她心里自然明白。告凌慕枫重婚?她不是没有想过。重婚罪,算是刑事自诉,一场官司下来,延绵几个月,要找律师,要等传票,要费力气要费钱,可她根本就耗不起!
至少,也得等她有了自己的工作,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才能无牵无挂的离开这个牢笼!
等到吴妈全部打扫完毕,叶知秋才有如散了架一般,飘荡回了自己的卧室前。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没有打开这扇门。只要一想,昨天晚上,是她的丈夫,带着别的人到自己的卧室里,她就觉得脏,觉得恶心!
空空荡荡的别墅,仿佛她空空荡荡的心。虽然华丽,却像是一把黄金锁,紧紧的锁住她。
两年了,这个婚姻困住自己,已经两年了。
新婚之夜,那个风、流成性的丈夫和情人一起跑了,留她一人独守空闺,她可以忍。婚后凌慕枫对她不闻不问,她也可以接受。搬出大屋,独自一人居住在半山别墅,她依然还在等待。甚至在这两年之内,为了使得丈夫对自己多一些兴趣,她锻炼身体,减肥塑身。换去了运动衫学生装,矫正了牙齿,摘除了眼镜。还在空余时间学习礼仪、钢琴、油画和国际象棋……
但是都没用。无论她在这里做出了多少努力,凌慕枫还是我行我素。他甚至早已忘记,在上城西北角的半山别墅里,还藏着一个他的下堂妻,他明媒正娶,却从来没有碰过的女人。
而她,也真像过去的深闺怨妇一般,日复一日的期盼,最终换来的是满心的失望。
于是她重又穿回了过去的T恤衫和牛仔裤,虽然开着车到市里,却把车扔在停车场,搭上公交车上学。虽然研究生的课程比本科的时候少了许多,她还是需要去上课的。终于在前几天,她通过了答辩,获得了硕士学位。她有文凭有学历,能吃苦也能受累,只要她能顺利走出去!
也罢,反正凌慕枫想去风、流就去风、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自己对他从来都没有爱过,至多不过是婚后多了一份责任而已。他身为男人,都不看重这个,难道自己还要介意吗?
再次躺倒在沙发上,叶知秋觉得一根指头都没力气了。她直愣愣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一定要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去!
其后,从西山别墅逃出来的一个月,她一直都在外面找工作。
现在并不是招工的好时机,7月,顶着艳阳,她掩去了自己的出身和名望,只是以一个普通的研究生身份去外面闯。
果然啊,工作难找,在上城这样的大城市,想要自力更生,是多么的不容易。
考虑到房价,如果要让一个普通毕业生去买房子,即使是最小的一间,在上城这个地方,没有个百来年,估计是还不清房贷了。一个月三四千的工资,租房的费用便可以刮去三分之一,还要生活,基本上是没有多少余额。
随后的日子,她都流连在各种招聘会。
其实不是她挑地方,有一个重大原因,是自己的丈夫,凌慕枫所有的凌氏财团,是上城的第一大商业集团。每每叶知秋去招聘会,竟然有半壁江山是凌氏财团的产业。她既然要逃离,肯定不会选择凌氏财团旗下的公司。而她父亲的公司……自然也是被先天排除的。
于是,选择面就小了很多。
这段时间,她被逼急了以后甚至连餐馆端盘子的工作都去应聘。然而,餐厅经理只是看了看她的文凭,然后好心的道:“对不起,您的学历实在太高了,我们收不起。”
“……”什么时候,连学历还有这种歧视?越高的越得不到工作?难怪女博会成为社会上闻风丧胆的“第三类人”!
然而,更让她着急的是,自己的卡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
她跑出来以后,自然不想用凌慕枫给她的钱,她也没有向叶家要一分钱。现在卡里的,全是过去她在大学和研究生时期奖学金的收益。总共一万多的余额,她在“押一付三”交纳了四个月房租的情况下,就划掉了一半左右。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添置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一个月的找工作,如果再没有来源,她就只能去街边要饭了!
还好,她的学历算是一方金字招牌。她降低了薪金待遇,很快的工作就找到了,她到一家公司里当起了文员。四十来岁,脑上带着地中海的陈经理似乎对这个沉默的女人也格外的看顾,平常有事没事总爱叫她到办公室里“嘱咐”一番。叶知秋自然也不疑有他,很规矩的完成自己的任务。
直到前几天,那个陈经理在加班回去的途中,将他肥腻腻的手搭在叶知秋肩头,她回头的时候,看到他眼睛里,全是攫取的光……
然后叶知秋狠狠的甩了他一巴掌,逃离了公司。
又打印了求职简历,在招聘市场转悠好几天无果的叶知秋,终于要崩溃了。晚上八点,当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路过上城著名的酒吧街时,婚姻和事业的失意压垮了她的意志。做了一辈子乖乖女的叶知秋,终于忍不住冲进酒吧内,不顾一切的想要灌醉自己,随后……
时针已经指向十点,叶知秋躺在床上,直愣愣的盯着有些泛黄的天花板。
明天,还要去人才市场找工作呢……
正文 第四章 再见秦亦书
“苏秋!”一声冷冰冰的女音,高声喊着。
“到!”叶知秋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她身边,不少面孔精致,身材妖娆,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用不屑的目光瞟了她一眼。有的,还继续捏着分寸补妆。
“面试在这边,跟我过来。”叶知秋苦笑一声,跟着前面穿着黑色职业套装、脸色严肃的女人走了过去。
今天一大早,她就被电话吵醒,拿起一接,却是R公司要她来面试的信息,职位,是“总经理助理”。
她这些天投去的简历实在太多了,记不清是不是其中有个R公司。不过,有机会总要去试一试的。
R公司本是一家中型企业,一个月前在凌氏财团的强势之下即将面临破产,据说之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不过不管怎样,这家公司好歹不是凌氏财团的。
她要叫“苏秋”,自然是为了要躲避凌慕枫的耳目。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自从父母离婚以来,她一直跟着母亲过。当时的名字,就叫做苏秋。一直到母亲去世,她重新回到父亲身边,才又将名字改回来。
面试在上午十点,现在已经八点了。她连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急匆匆的叫了个出租车,向R公司赶了过来。她还穿着T恤衫牛仔裤和板鞋,头发也只粗粗的扎了个马尾。看着等候室里琳琅满目的妖娆美人,不用说别的,光是各种乱七八糟的香水味就熏得她几乎死去。
到了面试房前,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站着道:“就是这里,进去吧。”
叶知秋点点头,敲门道:“我是苏秋。”
里面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请进。”
五分钟以后,叶知秋迷迷糊糊的出来了,她还是不懂,这个面试怎么这么儿戏。
偌大的办公室,三个四十余岁的中年男子,后面的玻璃门后,隐约还有人在内。
这三个人,统共只问了几句话:“你的真名叫苏秋?”“听说你曾经住在上城,后来搬去X城,现在又回到上城了。为什么?”“你在N大读研,好好的为什么要休学一年?”“你结婚了吗?”
等她出来,周围的一些等候面试的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眼神。
这么快就出来,肯定没有被相中吧。
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让叶知秋先在外面等等,接着,就继续叫下一个面试者。
直到下午五点,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才抱过一大堆的文件,宣布:叶知秋才是胜利者。
一群妖娆的女人瞪大了眼睛,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柴火妞一般的人物,居然得到了这样的机会!
“潜规则,这是赤、裸、裸的潜规则!”有些气愤不已的女人,高喊起来。
当然,直接闹事的人,被保安很“客气”的请了出去。叶知秋扶了扶额头,问那个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请问……”
“苏小姐,请你明早九点,准时到人事部报道,之后,请您来经理室,经理会有任务给您。”
叶知秋不明所以的回去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了工作,总是好事。
经理室内,一个英俊的男人站在窗户边,看着下面的叶知秋缓缓的走到不远处的公交车站。
“她说,她叫苏秋是吗?有意思!”
他的办公桌上,里面有两份人事资料。其中的一份,是她的简历,上面写的是“苏秋”的名字。而另一份,姓名那一栏,赫然是“叶知秋”!
下面,滚滚车流。毫不知情的叶知秋,还在公交车站顾盼着,等待命运的降临……
“苏秋?”
“是。”
“二十五岁,原本上城,后来搬去X城长大,高中以后回来。N大的中文系研究生——中间休学一年。”
“是。”
“已婚?”
“……是。”
转椅转了过来,一位西装革履的英俊青年微笑着扔下手中的签字笔:“很好,你现在已经被R公司录取了。我是总经理秦亦书,以后合作愉快。”
叶知秋看着他明媚而温吞的笑意,大吃一惊:“是你?”
这个秦亦书,显然就是那天在酒店里,照顾她一晚上的男人!
“是我,苏小姐,真巧啊。”
“是,是。”叶知秋尴尬的笑了笑,忽然向他鞠了一个躬:“秦先生,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可能……”
“可能会遇到其他不怀好意的男人,被带去酒店占了便宜么?”秦亦书淡笑。
叶知秋脸色酡红,仓促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只是低着头。
“饮酒伤身,更何况你并不像是会喝酒的人。”秦亦书关怀的道。
叶知秋低着头:“总之,谢谢你,麻烦你了。”而后,她又问道:“我想请问……那天,为什么我会换了衣服,而你又穿了浴袍呢?”
确实,她一开始误会秦亦书对自己做了什么,就是因为这身着装。
“哦,那个啊,那天你喝醉了,吐了一身,我让女服务员帮你换好衣服以后,又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脏了,所以洗了个澡,换了一身。”
听到他这么说,叶知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平生第一次醉酒,就闹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亏得秦亦书真是个谦谦君子,不然……
一滴冷汗从她的额角无声的滑落,想起昨天的面试,难道真的是因为秦亦书认识自己的关系,所以走了后门?
“关于昨天那场面试,才问了我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就被录取了,我……”
“面试,我倒是可以解释。”秦亦书好脾气的笑道,“首先,你的学历很好。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而后保送研究生。虽然文凭并不代表一切,不过,我更愿意相信头脑聪明的人。其次,我看过你的简历,你是一个沉默寡言,但是做事很扎实的人。我最讨厌什么都不会,却嘴巴细碎的庸人。这第三嘛……就是你已经结婚了!”
“啊?”叶知秋惊呆了。没想到结婚也会成为选择她的原因。
“因为你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那么多的花花心思。我这里是办公的地方,不是那些女人的化妆室。”秦亦书说着,忽然脸色一沉,批评道,“苏小姐,我希望你明天上班的时候,能换上一套正式的服装。这里毕竟还是办公室,不是大学。”
叶知秋一低头,就看见自己依然还是T恤衫牛仔裤平底鞋,脸色不由得有些微红。
缓了缓,秦亦书又笑道:“其实,录取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因。”
“嗯?为什么?”
“因为……在一个月前,我曾经,开车撞过你,在西山。”秦亦书有些不好意思。
“啊……”想起那晚,凌慕枫带着情人把她的卧室占去,她跑出屋子的那晚,确实是被一辆黑色的轿车撞倒了。没想到那人却是秦亦书。
“上次我家里有急事,就先走了。第二天我去找你,可你已经离开。我留下了联系方式,你也没有再联系我。——之后,你还有去做身体检查么?”秦亦书问她。
“一星期以后,去复诊了一次,没事。”叶知秋道,“请问……秦总,还有什么事么?”
“没事,你下去,先把这些报表整理一下。安娜在外面,会教你怎么做。”秦亦书说完,低下头忙着办公桌上的一分文件。
叶知秋看了看他所说的那堆报表,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有半米高。不过,她还是抱过那堆资料,小心翼翼的退了下去:“秦总,我下去了。”
秦亦书点点头。
门一关,秦亦书转动着转椅,看向外面的高楼大厦,脸上,泛上一缕难以捉摸的深意。
热心工作的叶知秋,肯定不知道里面秦亦书的想法。她只是在黑色职业套装的女人——就是秦亦书口中的“安娜”,她是秦亦书的秘书——的指导下,处理这堆报表。这些其实都是收购前的R公司关于清洁方面的账目,新旧交替,百废待兴,这些东西由于不是核心的问题,便搁置了下来。
叶知秋的办公室,就在总裁室外。她抱着这些账目,开始整理起来。
结果这一浏览,就到了下班时分——还有整整半月份没看,整理就更别提了。
晚上九点,叶知秋终于整理好所有的资料,公司里已经空无一人。
回到她临时租住的房子,洗了个澡,躺倒床上,她才记得,今早秦亦书跟她提过的,明天上班要换一身职业装。可是现在商场都关门了,到哪里去买职业装?
果然,第二天早上,秦亦书有些不悦的道了句:“苏小姐,我记得我昨天让你穿一身规规矩矩的衣服过来,是吧?”
叶知秋想,我白衬衫、卡其色短裙,虽然不是正装,但怎么就不“规规矩矩”了?她道:“抱歉秦总,昨天我整理资料到晚上九点才整理好,出门的时候商场已经关门了。”
“哦?昨天一天你就整理好了?”秦亦书显得有些意外。他也清楚,那些堆积如山的报表,如果要整理的话,会是多么大的一项工程。他本想,把这些东西交给一个新人,没有个一星期是完不成的。
“对不起秦总,昨天我只是把资料整理好了。报表……报表还没有打出来。”叶知秋有些赧然。她用的整理资料的方法可是当初写论文时候的方法,把浩如烟海的资料收集起来,整理成能够用的一条条材料。
有秦亦书点点头,像是很满意她的工作能力。而后又淡淡的说:“不管怎么说,上班还是应该穿一身正式一点的衣服。”
叶知秋连忙答应下来,退下去找安娜要了报表的格式,开始整理起来。
当天,在下班的时候,她努力整理好报表,秦亦书正在开会,她便把报表交给安娜。等秦亦书开会完毕,就放她回家了。她倒是记得秦亦书说的,赶紧去商场,咬咬牙花费了她剩下钱的百分之八十,终于买下了两套那家商场里最便宜的套装。
第三天,穿着黑色职业套装,带着黑框眼镜,穿着细跟高跟鞋,盘起长发的叶知秋再一次出现在公司,全公司的人都震住了。
若非大家看着叶知秋进入了总裁室外的秘书办公桌,谁也不相信,这个气质冷凝的职场美人,会是昨天那个平底鞋牛仔裤T恤衫的学生妹。
就连秦亦书都苦笑着道:“苏小姐,你也不用如此……”
叶知秋平静的道:“秦总,您说过了,‘这里是办公室,不是大学’。”
秦亦书也笑了:“好好好,我知道了。你先去吧,我有需要了会叫你。”
叶知秋退了下去。
正文 第五章 拉华彩乐章
其后的一个月,叶知秋都在秦亦书“熟悉公司各部”的授意之下,由安娜给她安排整理了一大堆报表和资料。让秦亦书感到惊叹的是,本来让全公司头疼不已的交接之际的资料,全让叶知秋一个人给处理完毕!
她虽然是豪门的千金大小姐,却也不是没啥用的花瓶嘛!这种执行能力和天天加班的魄力,实在比很多的人强上不少!
这也是因为她是新人的关系,又是挂着牌子的“总经理助理”,根本不怕得罪人。这种收购的公司,为了稳定也罢,为了尽快投入工作也罢,的确是任用了不少过去的“要人”。这些人,与过去的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交接之际,强取豪夺的不在少数。等R公司收购了以后,这些人有些依然还在原有职位。叶知秋这一次整理,倒是真的整理出不少蛀虫出来,闹得公司人心惶惶的。她只负责将报表上交,至于秦亦书准备怎么做,她就管不着了。
八月下旬,七夕节。
这一天又不是法定假日,且并非周末,自然是不会放假的。一干有了女朋友的男人们四下哀嚎,却也毫无办法。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有了另一半的人打完卡,纷纷做鸟兽散。整个公司里慢吞吞收拾的都是些没人陪的人,看着人家亲密,自己形单影只,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呐!
叶知秋也慢慢的收拾。她今天其实也收到了一些男士们有意无意的告白,或者邀约。也难怪,R公司毕竟是做电子芯片的,僧多粥少,长得好看的女人就更少了。叶知秋的到来,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自然是让不少人动心。
而且关键的一点是,叶知秋来了以后,大家旁敲侧击的问过,你有男朋友没?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这样一来,众位男士们顿时欢欣鼓舞,士气大涨。
不过今天,叶知秋的档期显然已经排出去了,下班之前,秦亦书问她:“苏小姐,晚上有一桩和C公司的生意,希望你能陪同。”
老板发话,工作为先,叶知秋还有什么好说的?那些男士们顿时士气低落,叶知秋贵为总经理助理,且咱这个总经理又是年轻有为,无家务拖累的。人家要选,自然选这样的青年才俊。
“抱歉,今天是七夕,我却还叫你出来办公。”黑色奥迪上,秦亦书一面打着方向盘,一面抱歉着。
“公事为重,反正我也不用和什么人一起过这个节日。”副驾驶上,叶知秋淡淡的道。
“哦?像苏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子,居然没有男朋友?”秦亦书故意问。
“像总经理这么优秀的人,今天不也没人陪吗?”叶知秋反问。
两人笑,秦亦书打开了车载音乐,轻柔的曲调放出来,是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春》。
叶知秋闭目欣赏着:“嗯,《拉华彩》乐章 ,很是有春天的气息啊。”
“你也喜欢古典乐?”秦亦书有些诧异。
“只是欣赏而已。”叶知秋也淡淡的道。
“现在听这些的,已经不多了。”秦亦书笑笑,车子在马路上飞驰,不久便到了目的地,CBD中心区的华夏大厦。
这座大厦下层是上城著名的商场,据说也是凌慕枫名下的产业。七层以上是餐饮区,十层到二十层,是高档写字楼,而二十层以上,有高档会所和一个旋转餐厅。
谈判是在十五层进行的,也就是C公司内。秦亦书在前面,叶知秋抱着公文包跟着。在地下停车场停好车,按着电梯直接上楼。一出电梯门,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把两人迎接了进去。
C公司虽然不属于凌氏财团旗下,却也与凌氏财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传说,这家公司的幕后老板就是凌慕枫,只是名义上的首席执行官和法人代表由其他人担任罢了。这次的业务,其实也只是一个合作意向。R公司是生产芯片的企业,在前期先与收购的公司谈好价目和细则,等实行的时候,会更加方便一些罢了。
洽谈很快便结束了。R公司一直的信誉和实力摆放在那里,又有秦亦书保证能压低价钱,前期协议达成。双方谈妥,C公司提出要请秦亦书和叶知秋吃饭,两人又没有别的事情,便答应了下来。
这顿饭在下面八楼的西餐厅进行。一杯红酒下肚,秦亦书脸上泛着淡淡的光彩。这单生意,是他接手R公司以后的第一遭,自然是希望能很好的达成。眼看着协议已经签下,秦亦书也很开心。
不一会儿饭菜吃完,本来C公司的销售经理还想请两人去休闲中心玩玩的,两人都摇头拒绝,这才作罢。
乘坐观光升降梯下楼。在玻璃内向外望去,下面的室内广场,人头攒动。七夕节拼凑的大型舞台上举行节目,看背景似乎是哪家珠宝公司的展示会,颇受人关注。
不过,舞台的装饰物全是玫瑰,这让叶知秋有些鄙夷。七夕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要装扮也应该装扮芍药什么的才对。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太过讲究了反倒不好,雅俗共赏才是王道。
正这样想着,忽然身边的秦亦书说道:“哟,那不是新晋蹿红的歌星霍蔷儿吗?”在电梯里,他居高临下的指着舞台上那个穿着小礼服的漂亮女子。
叶知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却猛然一震。
因为她发现了那个什么歌星霍蔷儿身边站着一个男子,正是她的丈夫凌慕枫!
而那个什么霍蔷儿,嗬,不正是那天晚上凌慕枫带回西山别墅的美女吗?
不断下降的观光梯,越来越接近一层的广场。叶知秋自然能发现霍蔷儿一脸温柔的站在凌慕枫身边,笑得风姿绰约。而凌慕枫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帅气逼人。男才女貌,好不养眼。周围围着一群看热闹的老百姓,似乎在这个节日里,见证他们的快乐。
叶知秋的手,猛然抓紧了。
而秦亦书,也微眯着眼睛,看着身边的女子。
“叮!——”
电梯停在一楼。一出电梯门,叶知秋就能听见主持人笑着问:“今天是七夕节,霍小姐来参加我们‘缘定一生’公司的珠宝展示会。”
叶知秋本想走,一想到是凌慕枫和那个女人,她还是站住了脚步。只是不再上前,而是站在远处看着。
秦亦书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也没有催,安安静静的站在她旁边。
台上,霍蔷儿很得体的笑:“作为‘缘定一生’公司珠宝的代言人,我非常荣幸能参加这一次的活动。七夕作为华夏的情人节,正是男女之间表达情意的最佳时刻。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我想只有通过一颗真诚的心,才能让对方知道你的心意。我们公司设计的这几款‘真诚之心’系列,正好能最大程度的衬托你的心意。”
哼,什么“真诚之心”,还不是金钱和名誉的堆积?看到霍蔷儿耳垂上挂着的闪亮耳坠,就知道价格不菲。
主持人笑笑,又转向凌慕枫:“凌总裁,今天是七夕节。作为‘缘定一生’公司的总裁,您准备怎么渡过呢?”
凌慕枫微笑,颇有些磁性的声音懒散的道:“自然是和我的爱人一起渡过。”
爱人,爱人。凌慕枫自然不知道,隔着十几米远,叶知秋冷冷的看着他和他身边的美丽俏佳人,丝毫不为所动。他有爱人,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在众人面前宣告。那她这个下堂妻,又算是什么呢?
“听说凌总裁早已有了娇妻,想必今晚一定是用‘真诚之心’去感动娇妻啦!哈哈。”主持人很骚包的笑着,凌慕枫也只是笑,不作回答。而他身边的霍蔷儿,不自在的笑了笑。
叶知秋再也看不下去了,她一转身,向外走,与凌慕枫渐行渐远。
抚慰我?哼,他能记得自己有个老婆,都得谢天谢地了。他还是和他千娇百媚的女伴共度良宵去!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捏紧的拳头,眼里顿时露出一丝明灭不定的光。他还是不明白叶知秋和凌慕枫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以及,她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来到他的公司上班。
不过,看来,她和凌慕枫之间,真的关系不怎么样啊!
嗯,还需要注意一下。
正文 第六章 莫名的硝烟
月末了。
尽管叶知秋很是节省家用,那两套正装一下子就花去了她剩余资金的百分之八十,留下的钱只有一千出头。再加上偶尔和新同事出门去餐馆“腐败”一番……这一个星期,她的钱只够吃泡面。
七点。
公司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她摘下眼镜,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伸了一下懒腰。策划书的修改还没有做完,她还必须要工作。
肚子叫唤了两声,她从办公桌里掏出一桶方便面,准备拿去泡。正在这个时候,经理室房门打开,同样揉了揉眼睛的秦亦书走了出来。
“哟,苏小姐,这么晚还没有回去啊?”
“秦总。”叶知秋很礼貌的回了一句,“报告写不完,安娜说明天早上就要。”
“这是泡面?”他看着她端着一碗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笑笑道。
“嗯,这个方便。”她当然不好说是因为自己没钱吃别的。就这种泡面,如果下星期不发工资的话,也不知她还吃不吃得起。
“工作努力是好事,但是也不能太拼命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秦亦书笑着说,“走走,我的助理吃泡面,我怎么能安心吃饭?我请你吃大餐!”
叶知秋有些为难的道:“可是,报告……”
“安娜那边我去跟她说。”秦亦书笑笑,“虽说要锻炼新人,也不能往死里整啊!她这么做,岂不成了虐待劳工?”
叶知秋也笑,连忙去收拾。万幸那盒泡面还不曾拆封,明天要吃,还是可以的。
到了办公楼下,看着那一辆黑色的奥迪R8。叶知秋想起上一次就是被这辆车给擦伤,表情不由得有些怪怪的。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的表情,笑了一下,也不说什么,只是开了副驾,让叶知秋先进去,然后自己开车。
到了二环附近的后湖,一家近着后湖的一座装饰的古色古香的饭店,名号叫做“同林鸟”的,秦亦书停好了车,带着叶知秋上去。
“我觉得你会喜欢这里,所以才带你过来。”秦亦书要服务生找了一处靠窗的桌椅,有舒服柔软的沙发。倚在窗向外望,可以看到下面波光粼粼的湖面。
而叶知秋却是看着这里幽雅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有些忐忑:“秦总……这里应该消费不低吧。合适么?”
看到叶知秋不安的样子,秦亦书有些疑惑了:“你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么?”
叶知秋摇摇头。母亲带着她回到家乡以后,虽然凭着大学的文凭,倒是找到了还不错的工作。但是,一个单亲妈妈,毕竟不能在物质上给予女儿太多。等到母亲死后,回到了父亲身边,却处处像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她的弟弟妹妹倒是过得奢侈,她除了不屑,一点也不去追求他们所谓的“美好生活”。
至于结婚以后……她就更不可能过来了。
“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人,”秦亦书笑着说,“以往,我说要请客的时候,那些人都是欢欣鼓舞着要去最贵的地方,好好敲诈一顿!”
叶知秋摇摇头:“母亲说,别人对你好,这都是人情。给的越多,你也要还得更多。”
“怎么是没还呢?说起来这一个月你天天加班,这一顿就算是加班费吧!”
叶知秋也笑:“那我可亏了,这一个月来,我天天加班呢!”
“好好好,加班的奖金我一分钱也不会少你就是了。”秦亦书也笑。
不多时上了菜,用雕花的小碟盛着,码放的格外精细。
“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呢。”秦亦书温和的笑着。
尝了一口,鲜香中透着一股辛辣,正是叶知秋过去在母亲身边,特有的风味。她连连点头。
“你喜欢就好。”秦亦书淡笑,也拿起了筷子。
正吃着,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叶知秋循声看去,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来的人,居然是凌慕枫!
而他的身边,正千娇百媚的粘着一个女人,是他的新欢。
她带着太阳镜,遮住了大半张脸。穿着高跟鞋连衣裙,衣着时尚。若是明眼人看来,倒是能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当前开始红起来的一个明星,叫做霍箫嫱。为了不与那位台湾明星重名,改作霍蔷儿的。
叶知秋第一个感觉就是低下头,她不想让凌慕枫在这个时候发现自己!
而凌慕枫怀里的霍蔷,媚眼如丝的瞟了一下,声音格外的甜腻:“枫,我们坐的那边已经被人占了。”
她说的“那边”,显然就是叶知秋她们的位子。
凌慕枫搂紧了怀里的女人,似笑非笑的道:“亲爱的,你想坐那边?好,我要他们让给你。”
秦亦书一下子抬起了头。
而叶知秋,却深深的低下头。
领班为难了。来的人是凌慕枫,是上城只手遮天的人物,而且,这座位确实也是他们一直坐的地方,平常无论客源多满也一直都是空着的。只是,带秦亦书他们过来坐的服务生是新来的,并不知道规矩,所以才会闹出这种事。
可“同林鸟”毕竟不是普通的酒楼,如果传出为了一个客人而将另一个硬生生赶出去的消息之后,以后谁还敢在他们这里消费?
看见秦亦书的面孔并不熟悉以后,凌慕枫高傲的扬起头:“跟他们说,要他们让出来,这座位可是我的。”那派头,俨然一副旧社会纨绔子弟的样子。
领班不敢开罪凌慕枫,毕竟他不仅仅是上城的显贵,也与这家酒楼的老板有着不俗的交情。
想了想,领班还是决定牺牲掉秦亦书他们。他摆出十二分的礼仪,很抱歉的对秦亦书道:“不好意思,这张桌子,被那位先生订了。”
“所以呢?他想和他的情人坐过来是不是?”他着重强调了“情人”两个字。
叶知秋睫毛一颤。
秦亦书舒服的依靠在沙发上,忽然声音变得严厉起来,“如果那位先生预定了这张桌椅,你们应该早有安排才是!刚刚服务生带我们来的时候,可没有说过这张桌子被人订了!”
“这……这是我们服务的问题……可是……”领班满头是汗,也知道他现在的做法有些不厚道。
“现在是我们在这里用餐,我不愿意换地方!”秦亦书冷冷的拒绝着。眼角瞟了一眼叶知秋,她一直低着头,双手握着拳,放在膝盖上。
“怎么回事?”凌慕枫显然是不满意领班的工作,皱着眉头走了过来。秦亦书站了起来,冷冷的道:“对不起先生,这里是我和我的朋友在用餐,我们不会让开的。”
凌慕枫一双桃花眼乜斜着,上上下下打量了秦亦书一眼,歪笑道:“你知道,我是谁么?”
秦亦书一脸凛然的道:“你是谁我不管。反正,这里是我们用餐的地方。您若是想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等我们用餐完毕再说。”
凌慕枫也没有跟秦亦书再说话,只是对着领班说了一句:“把你们经理给我叫来。”
这边闹出了动静,不少人也是向这里看过来。有不少人倒是知道凌慕枫,见他气势昂扬的站在厅中,知道他又将那一个位置的客人赶走。
不久餐厅经理进来,看到凌慕枫,连忙点头哈腰。不过,当他看了看坐着的秦亦书以后,眼睛立马有些踟蹰了。
凌慕枫问:“怎样?要他们让出位子来。”
餐厅经理说:“凌少,这位,是秦氏家族的三少,前不久刚刚从美国回来的。”
“秦氏家族?你就是那个秦家老三?”凌慕枫有些意外,他那双桃花眼再次饶有兴致的看了看他。
“凌少,本以为我们在一个五天后才会见面,想不到提前了这么多。”秦亦书也站起来,似笑非笑的道。
“怎么,和女朋友出来吃饭?”凌慕枫笑着看了一下叶知秋一眼。她依然低着头,只是,听到“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太阳穴猛地跳了跳。
“凌少不要乱说。她不是我女朋友,同事而已。”秦亦书淡淡的道。
“怎么都好。既然是秦少和女伴一起,我们就不打扰了。”凌慕枫哈哈一笑。再朝着他旁边的女伴亲上一口:“亲爱的,咱换一处坐,怎么样?”
女朋友、女伴、亲爱的……
叶知秋再也忍不下了,霍的站了起来,沉声道:“对不起秦总,这饭我没法吃下去了!”
说完,依然低着头,只是坚决的迈开步子离开。
凌慕枫一愣,他的眼神追随了出去。他其实并没有认出来叶知秋,只是觉得她的面容有些熟悉。他与叶知秋正式见面,其实只有一次:两年前结婚当天,他只看了一眼略有些小胖的叶知秋,就从此没有了兴趣。至于后来叶知秋为了他而瘦身塑形,彻底改变的原有的气质的事,他根本就不清楚。
至于那天晚上,他经历了两个星期的追求,刚刚泡到霍蔷儿,兴奋之余,当然喝点了酒,迷迷糊糊之间,记得附近有一处别墅,便进去过夜。至于叶知秋——他当时的确是把她当成了看屋子的仆人,何况喝醉了酒,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妻子长什么样。到了第二天,他起床的时候,才想起这是他“正牌”妻子幽居的房子,可是当他一大早起来的时候,根本就看不到叶知秋的人影。
迷惑间,他只看见叶知秋冷着一张脸,从他面前走过。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禁不住微微侧头,看见叶知秋脸色平静,侧脸的轮廓算不上很精致,却也让人感觉很舒服。她盘起长发,穿着黑色套装,烫的一丝褶皱都没有,显得格外的笔挺傲气。裙下,是洁白的长腿,精致的足踝套在高跟鞋里。
她走过的时候带过一丝微风,没有女人身上浓艳刺鼻的香水味,也没有化妆品的气味,更没有各种难闻的体味,只是有点淡淡的,类似于水果的清香。他一皱眉,还想再探寻一下,叶知秋已经从他身边走过,只给他留下一个坚定的背影。
他当时只是皱着眉头,也没有想那么多。毕竟,叶知秋的形象,确实不是他所喜欢的那一型。当下,也只是摇摇头,让服务生收拾桌子,那些杯盘狼藉的景象,忍不住皱皱鼻子道:“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坐吧。”
正文 第七章 瓦砾愿望
而屋外,秦亦书追了出去,却没有见到叶知秋回到他车子处,而是自顾自的沿着湖边走了起来。秦亦书知道她是为了刚才的事情心里难受,也就不再多说,跟着她慢慢的逛了起来。
湖边,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有一家人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有三五好友约出来玩的,更多的,是在池边僻静处的长登上,一双双情侣相依相偎,互相说着情话。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的泻在两人身上。叶知秋在池边,默默的看着水边的垂柳。秦亦书虽然知道内情,也不好说些什么。就这样,两人走到一处石板桥上。
微风吹拂起她额前的刘海,她倚着石板桥的栏杆,凭栏而望。晚上,湖水仿佛一块晶莹剔透的墨玉,月色的幽光和湖边景观灯的亮,在湖边上映成星星点点。远处,是层峦叠嶂的高楼大厦,万家灯火映红半边天。
沉默了很久,叶知秋才道:“对不起秦总,因为我的任性,害得您晚饭都没有吃好。”
秦亦书笑着说:“怎么会是你的错?说到底,都是因为那个凌慕枫。听说他早已娶了老婆,还敢带着女人四处炫耀!”是,连他都觉得好笑。一个丈夫,居然带着情人,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在众人面前,还赶走了自己的妻子!
听到这话,叶知秋的眉毛跳了跳,而后淡淡的道:“他愿意怎样,是他的事。”
秦亦书紧紧的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又笑着说:“不知是谁当他的可怜太太,据说他结婚这些年,花边新闻一直不断,他的太太可是一直沉默不语啊。”
叶知秋没有再说话,但是秦亦书分明看到她搭在栏杆上的手,握紧了。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既然结婚了,就应该要履行责任。这个凌慕枫……”秦亦书摇摇头。
“是,他的太太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居然会在这样的婚姻里困了自己两年。”叶知秋说着,散大的瞳孔渐渐凝聚,“不过她现在,应该醒过来了。”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的举动,又问道:“你还饿么?那顿晚饭我们可没有好好吃啊。”
叶知秋歪着笑脸道:“秦总想吃东西?我倒是知道一个好地方,不如我们去?”
秦亦书笑着说:“好啊,我可是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对这里不熟。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好!”叶知秋兴奋的道,“那个地方离这里不远,我带你去!”
叶知秋果然带着他走街串巷,来到一处小街道前,两旁都是夜宵摊位,有不少烧烤、熟食的摊子,一些打着赤膊、穿着大裤衩大汗衫的男男女女围坐在小木桌前吃喝。油烟味、食物的香味驳杂,不少人大声吆喝着,要加多少串烧烤,或是要几瓶啤酒。
等到街上的油腻和污水有一些被秦亦书踩到的时候,他那万年不变的微笑的脸庞终于也有一丝尴尬,问道:“苏小姐,这里……”
“就是这里,你过来啊!”叶知秋兴奋的朝他招招手,把他领进一家小店面。店面的门口有着烧烤炉,还有一个大锅,里面密密麻麻放着很多的串串,有荤有素,香气四溢。
陡然间进来两个西装笔挺、一身名牌的男女,周围的食客也是疑惑不已。不过叶知秋显然没有什么见外的感觉,利落的招呼秦亦书过来,还端来一个塑料小凳让他坐下。
“进来吧,还愣着干什么。”
秦亦书四顾,这里不论桌椅板凳还是墙面都是油腻腻的,这样的地方也能做出好东西?
“怎么,没来过这样的地方是吧?”说话间,叶知秋已经麻利的拿来了两个盘子,“这里的东西,都是要你亲自去拿的。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荤素都是一样的价,最后看你的棍子算钱。”
虽然叶知秋瞒着他自己的身份,可他却是清楚的很。虽然叶家并不像秦家或是凌家一样,却也是标准的豪门千金,她怎么会知道这种犄角旮旯的地方?
疑惑间,叶知秋已经帮他拿了不少的东西:“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些什么。这些菜和肉,都是刚刚你在‘同林鸟’里点过的。我想你应该不会太讨厌。桌上还有辣椒、酱油和醋,想加可以再加。”
“你对这些地方很熟悉?”秦亦书有些奇怪。
“嗯,”叶知秋一面放着辣椒和醋,一面道,“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着我妈过。一直到高中,才回到上城,住在爸爸家里。那时候爸爸已经娶了后妈,我在家里住的很不舒服。所以从高中的时候就住宿在学校,双休日也不回去。实在没有地方转的时候,我就一个人逛。这里离我高中近的很,所以经常过来。后来上了大学的时候也是。——你不试试味道么?真的很好吃!”
秦亦书有些尴尬的笑了笑。他家里的第三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虽然他从没有被当成继承人培养,但是家族的教育还是很严格的。别说这样的路边摊,就算是一般的小餐馆,他都没怎么去过。
有些试探的尝了一口,等鲜香的味道进入口腔,他也忍不住点点头。
“好吃是吧?”叶知秋看着他吃的香甜,自己也开动起来。
不多时,两盘串就被两人三下五除二的干光了。叶知秋又帮秦亦书拿了一盘,两人不多说话,迅速的吃完。
等到要付账的时候,秦亦书自己站起来,而叶知秋却比他更快的掏出了钱包:“诶,秦总,这次的钱,还是我给吧。”
“说什么话!哪有男人吃饭,要女人付账的道理。”秦亦书自然不肯。
“好了,这里啊,你的银行卡无用,大额钞票也找不开,还是我来吧。你要是心里亏欠,下次再请我吃顿大餐就是了。”叶知秋打开钱包,看看里面的钱,应该还是能够这个星期的伙食费,便去交了钱。
酒足饭饱,两个人心满意足的在湖边散步。秦亦书笑道:“想不到,那样的地方味道还不错呢。”
“有些东西啊,真的在大酒店里,就做不出这样的味道了。”叶知秋笑笑说,“你还别说,刚刚你吃东西的那个样子啊!要是拿到公司里跟同事一说,你秦总的名誉就没了!”
“不许出去宣传!否则扣你工钱!”秦亦书也故意板着脸。
“后悔啊后悔!没有用手机把你刚刚的囧样照出来!”叶知秋笑着跑到前面,捡起一块瓦片,平平的甩到湖面上。
那瓦片,居然在水面上弹跳了七八下,才远远的落在湖心。
叶知秋欢呼了一声,她闭着眼睛,双手合十。秦亦书走过来:“你在干什么?”
“我在许愿呢,”叶知秋道,“小时候,和一些小朋友玩游戏。能将这个瓦片跳得越多,就能许一个愿望。”
“你也相信这个?”秦亦书有些奇怪。今天的叶知秋,给了他资料里太多的不一样。他一直觉得这种养在深闺里的女子,应该是除了花销和购物,什么也不会的人。
“我不相信啊。”叶知秋自嘲的笑了笑,“因为从小到大我一直许一个愿望,我希望爸爸妈妈和我能在一起,可是现在,妈妈她早就……”
说到这里,她沉默了一会儿,倚着湖边的护栏道:“妈妈她是个多么优秀的人,就算和爸爸离婚,也不多说一句。她一直告诉我,女人应该自立、自强、自爱。有了这三点,即使面对再多的风雨,也能安然度过。可惜啊,我直到现在才记起她的这句话。”
秦亦书也走过来,到她身边,也学着她扔过一片瓦,却“扑通”一声沉了下去。“你的妈妈,真的很好,她很爱你。”
“是啊,可是小时候,我不懂事,总是问她要爸爸,她除了哄我,也不能为我再做些什么。可是后来,我却总是看到她拿着我们家的全家福,一个人偷偷的难过。”叶知秋说起这些,眉头渐渐的皱了起来。
秦亦书侧过头,看到她眉头微蹙的侧脸。月光映在她的脸上,将她的面部轮廓与周围的夜色隔离开来。清风,恰好在这个时候拂过她的脸庞,有几丝乱发没有被盘好,吹到他的脸侧。柔软黑亮的发丝,带着一丝香气,他觉得自己嗅到了夏天的味道。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就算我想尽孝,也没有这个机会了……”叶知秋苦笑一声,淡淡的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走吧。”
她先走,秦亦书跟着。湖边绿色的景观灯打了过来,他只觉得前面的女郎瘦弱的身影逐渐融入无边的夜色里,显得那样的孤独无助。他一开始的时候,是有怀疑叶知秋是改名换姓到他的公司,故意为凌慕枫套取情报的。可是现在,他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女子的无奈和孤单。
那一瞬间,他忽然有种莫名心痛的感觉。
后来,他们一路沉默的走到车边,问明了叶知秋的住所,秦亦书送她回去。到了楼下,叶知秋还不忘道谢:“谢谢秦总送我回来。”
“哪里的话,今晚的晚饭还是你请我的呢,说出来还得我谢谢你。”秦亦书也笑着。
“那不算什么,统共算起来还不到二十呢,我可不敢受你的恩!”叶知秋忽然又收敛了笑意,“秦总,刚刚我说了那么些有的没的,很抱歉。”
“你是说你家的事么?”秦亦书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明白。——而且,其实我觉得你很好,对你的妈妈是,对你的生活也是。”
叶知秋低着头,过了一阵再说:“——秦总,那份报告,我明天上午交给安娜,可以么?”
秦亦书笑着说:“当然,只要在下午两点之前,赶出来就行了。下午可有职工大会呢。”
叶知秋点点头:“我知道了,那秦总,晚安。”
“晚安。”
正文 第八章 试探
互相道完别后,叶知秋转身上了楼。秦亦书一直等到三楼她的房间亮起了灯,才缓缓的开走了车。
他原本是把叶知秋当做凌慕枫安排到他身边的探子来看的。这也就是这一个月,他一直安排她做些杂七杂八的小事,一点核心任务都没有让她涉及的原因。但是其实,他桌上的电脑是时常开着的,她若是想窃取情报,真是相当容易。
可是没有。一个月了,她一件逾越的事都没有干过。有时候他甚至安排很多契机来试探她,可是叶知秋却依然很规矩。
而今天,见过她与凌慕枫的表现,这两个明明是夫妻,却似乎根本不认识。秦亦书迷惑之余,也有些诧异。直到她带着他走街串巷,去那些路边摊,在湖边玩水,对母亲万分感伤。他才觉得,这样一个她,才是最真实的叶知秋。
联想到那些凌慕枫与叶知秋的传闻,据说凌慕枫连新婚之夜都没有在家里过。还有两年前,叶知秋的照片,真是不怎么好看。确实,现在的叶知秋,和过去简直是千差万别,乍眼一看的确是很难认得出来。
难道,她和凌慕枫,真的对面相见不相识?
如果是真的话,那这个叶知秋,就是特意从凌家逃出来的咯?
猛然间,秦亦书的眼前闪现出叶知秋在湖边时的情景。那时候的她,明明满腹委屈,却故作坚强,一个人将所有的压力都担下。她那时的背影,好孤单……
第二天下午。
在R公司的礼堂内,秦亦书站在主席台上,安娜和叶知秋随侍在侧。而被叶知秋整理出来的材料和报表,都堆积在主席台上,堆成几堆。而主席台下面,都是R公司的员工。
秦亦书清了清嗓子,用麦克风朗声道:“诸位。”
下面的员工们立即安静下来。
秦亦书又说道:“R公司,自从被我们秦氏家族收购之后,到现在,两个月了,都没有让大家伙一起聚一聚。下面的人呢,有些已经认识我了,可是还有些人不知道。我在这里做个自我介绍。我叫秦亦书,两个月前刚刚从美国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是这里的总经理,主管公司各项业务,请大家多多指教。”说完,他深深的,鞠了一个躬。
台下一片静默之声。
而后,秦亦书又说:“我年轻,又是刚刚来的,对这个公司还不是太了解。经过了两个月的熟悉,我才稍稍对公司业务有了一些掌握。在座的诸位,有许多是从老公司里过来的吧,新老交接的时候,我还没有回来,所以很多事情并不知情。于是,我让我的助理苏秋小姐,去收集了一些材料,将老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此话一出,下面顿时议论纷纷。不少心里有鬼的人冷汗立即落下,正襟危坐。
秦亦书看了看下面的状况,忽然大声道:“说实话,我让助理去做这件事,并不是要来和各位算账的。过去发生了什么,我都可以既往不咎,可若是今后再犯……可别怪我反脸无情!——苏小姐,请你去拿一个脸盆过来,越大越好。”
叶知秋退下去,不久便拿了上来。秦亦书将一叠报表丢进脸盆,拿出打火机来,将资料都点燃了!
下面顿时轰然一片!
火光映红了秦亦书的脸,他没有拿麦克,却是自己大声道:“我们告别过去,从今以后,R公司就是秦氏的R公司,也是大家的R公司!”
秦亦书的话自然赢得了满堂彩,也赢得了叶知秋的黑脸。她对秦亦书一把火烧掉了她一个月辛苦完成的资料非常之不满意:“秦总,你要烧就烧,那可是我一个月的辛苦啊!”
秦亦书笑:“放心放心,会给你一个交代的。嗯,从现在开始,你不用再整理资料提交报表了。”
“那我该做什么?”叶知秋依然没有好气。
“做什么?当然是做一个总经理助理该做的事情啊!我上班的时候你跟着,我下班了以后你才准下班。平时帮我端茶倒水拿报纸,鞍前马后伺候之。总经理室里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是这样了。”
“那不是个清洁工、老妈子、佣人吗?”叶知秋气愤不已。
“总体来说……就是这样。”秦亦书舒服的靠在转椅上,还故意转动了一下,“苏助理,本经理现在口渴了,请你帮忙倒杯水,谢谢。”
叶知秋气不打一处来,不过想了想,也只能作罢。她退下去,给秦亦书倒了一杯水,重重的拍在桌子上:“秦总,请!”
秦亦书笑道:“苏助理,您这态度可不怎么好啊。别忘了,你现在还在试用期呢。”
罢了!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叶知秋忍住气,装作很狗腿的样子涎着脸笑道:“秦总,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了,你先下去,有需要我再叫你。”秦亦书忍住笑,很大爷的挥挥手。
结果秦亦书一直支使她到晚上七点。
秦亦书发话说“下班”的时候,叶知秋简直想要跪下来赞美上帝。天呐,助理这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她觉得自己特别像慈禧太后身边那大太监李莲英,只要人家哼一声“小李子~”,自己就得屁颠屁颠冲上去为他铺路搭桥。
不过秦亦书也不是故意消遣她。在开会完毕的这几个钟头之内,各部的经理都来汇报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开发部的来汇报公司下一步的发展计划。而叶知秋,则一直跟在一边,帮他们端茶倒水,开门关门。
等下班的时候,叶知秋听到秦亦书喊了一句:“苏助理……”话还没有完,叶知秋就连忙拎起包落荒而逃了。她可不想再受他支使。
等第二天,叶知秋收到了上个月的工资账单,居然近五位数。要知道,一开始说好的试用期的工资,只有3000多而已,就算转正,也不过5000左右。这奖金,居然比工资要高这么多?
拿着账单的叶知秋就冲到秦亦书的面前,把账单往他面前一拍:“秦总,这是怎么一回事?”
秦亦书笑问:“怎么,嫌少?”
叶知秋摇摇头说:“太多了!我工资才3000多呢,奖金居然是工资的两倍,我不敢收。”
秦亦书大笑:“你这个人,真是有趣!别人还巴不得多拿钱,你却来质问我!”
“如果是劳动所得,我当然愿意收下,可是……”叶知秋有些为难。
“你啊!在现代还真是绝种了!”秦亦书解释说,“原因嘛,我倒是可以解释给你听。你用了一个月功夫,就把所有交接时期的资料都处理完毕了。而在你之前,我动用了至少十个人的力量,用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完成。”
“那你还一把火烧了!”一想到一个月苦功被烧,她就心里有火气。
秦亦书笑笑:“你啊!——如果没有你那一个月大张旗鼓的奋斗,又怎么会有他们的忌惮?而且,说实话,那些打印下来的资料我是烧了,不过,我可是有备份的存在电脑里,便于以后秋后算账。”
叶知秋无言了。秦亦书靠在转椅上,笑笑道:“你要是嫌多,以后我都跟财务说,再不给你加工资就是了。”
“那怎么行?是我的就是我的。”叶知秋不干了,迅速收回工资卡。秦亦书笑道:“好了好了,你把桌子上收拾收拾,再给我倒杯水。”
不怕被利用,就怕没人用,何况还有丰厚的报酬呢?叶知秋手脚利索的收拾好桌子,又狗腿的倒好一杯水。
“秦总,还有啥事?”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业务素质陡然提升了不少,也是心里好笑。
“有事。三天以后,你能不能陪我去参加一个晚宴?”
“晚宴?”叶知秋很疑惑。
“是一个慈善晚宴,但是有一些社会名流和商界人士也会参加。公司才刚刚起步,需要去认识一些人。”
叶知秋有些踌躇。既然是这样的晚宴,说不定凌慕枫,甚至她的父亲叶景荣也会参加,她不想在他们面前出现。
“安娜姐呢?安娜姐不能陪你去么?”叶知秋有些犹豫的问道。
“安娜那天要陪她女儿,她女儿才十个月。”秦亦书耸耸肩膀,“公司里就是你和安娜,我还熟一点,其他女同事我又不怎么认识,也不好找。你是我的助理,应该配合我完成工作啊。”
“可是……”叶知秋犹豫了一下,问道,“凌慕枫会去么?”
“他?他公司旗下,倒是有关于芯片的业务,应该会吧。”秦亦书也不想瞒她。
眼皮跳了跳,叶知秋继续问道:“那……叶氏集团的叶景荣呢,他会不会去?”
秦亦书紧紧的盯着叶知秋的眼睛,看了一瞬,笑着说:“他?你怎么想起他来了?他啊,应该不会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参加这种类型的宴会。”
秦亦书看到叶知秋有些如释重负的吐了口气,而后又轻声道:“可是……我没有参加晚会的衣服。”
秦亦书笑着说:“这你就不用担心了。你只要同意跟我去,这些事,我自然一力承担。”
“那……这种晚会要不要喝酒?你知道的,我喝啤酒都会醉……”叶知秋有些不好意思。
“这你放心,不是谈生意,只是去交朋友,不会喝酒不要紧。”秦亦书又说,“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没有了……”叶知秋低下头,许久才道,“秦总,没什么事我先下去了。”
秦亦书点点头,她推门而出。
正文 第九章 晚宴
星期日,下午三点。
她挂上手机,长出了口气。
她其实一点也不想去参加什么晚宴……不,应该说,只要有凌慕枫出现的地方,她都不想出现。但是没有办法,秦亦书也说,是为了工作不是么?
看见墙上挂着的钟表在一分一秒的挪动,叶知秋拿起来包包和手机,换好了鞋,走出屋子。
楼下,秦亦书果然开着那辆黑色奥迪在车里等。看到她下来,连忙下车帮她开门,然后,又钻进驾驶席。
“我们先去哪儿?”叶知秋仿佛被抽干了力气,无声无息的问道。
“先去买身衣服,做个造型吧,你这样的不行。”秦亦书很简短的表达了一下叶知秋的衣着品味。她这一身打扮,真是扔到人堆里就被迅速埋没的样子。叶知秋木然的点点头,反正已经决定把今天的晚宴交给他来处置,自然随便他。
车子停在了倾城国际地下停车室,这是上城著名的一家高档商厦。里面有数不清的奢侈品店铺,其中就包括了LV在上城的唯一一家旗舰店。叶知秋犹记得四五年前夏天换季打折的时候,她忐忑的走入了倾城国际。里面的装潢耀的人眼晕,终于看到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面上标示着“5折”的牌子,她兴奋的冲进去,并且看上了一件普通的白色短袖衬衫。一拉价标……
5折之后,还得1000多元,叶知秋感到很挫败。她又不是生来奢侈的弟弟叶知礼和妹妹叶知书,父亲每月给她的生活费刚一千而已。有钱人是有品位,可那品味都是钱堆出来的!
下了车,秦亦书直接按了十五楼的电梯。叶知秋吓了一跳:“秦总,买衣服是在一至五楼。”
“知道,这是一家美容会所,把你交给一位美容顾问,她会帮你全套服务。”
“……”叶知秋不说话了,自己果然很土。上流社会果然不是能轻易触碰的,也难怪一直混迹于这个圈子的凌慕枫对她一点都不感兴趣。
一开电梯门,叶知秋就嗅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像是香水的味道,又不像。几个服务员热情的把两人迎了进去。
淡蓝的墙面,几张艺术沙发,桌椅的摆放都格外讲究,大厅里都是各种花草,不失品位又别具匠心的,感觉格外舒畅。
一位穿着合体修身的长裙的女子迎了出来:“需要什么服务么?”
“叫你们的首席顾问过来。”
等着一个三十余岁,穿着优雅的女子过来的时候,秦亦书说:“给她做一个全身的SPA,然后换身衣服和鞋子,画个妆,做个发型。总之,要能带去参加宴会的就好。”
那个女子了然的点点头,把叶知秋带了下去。
而秦亦书,则被服务员带到休闲吧去,叫了一杯Espresso,打开一本杂志等了起来。
当时针指到五的时候,秦亦书揉了揉太阳穴站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服务员说,那位叶小姐已经打扮好了。
他回过头,正好看到打扮一新的叶知秋出来。
眼睛瞪大,瞬间愣住。
没有想到,换了一身装束的叶知秋,会是如此的惊艳。
白色修身的礼服,是简单大方的款式,没有繁芜的装束,贴身的面料极好的凸显出她流畅的身体曲线。裙边的流苏设计,不仅不会让人觉得累赘,反而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头上,柔柔顺顺的长发垂在脑后,流海修剪出细碎的发型,是今夏流行的发式。小腿曲线完美,精致的足踝下,透明的高跟鞋前部有可爱的糖果色蝴蝶结。而那张脸,其实并没有做什么过多的修饰,只是修了修眉毛,上了一点淡妆。
造型师站在她身边,像秦亦书介绍道:“苏小姐皮肤基础很好,头发也很乌黑顺滑。苏小姐不愿意太过浓妆的感觉,所以我们就给她安排了这样一种清淡自然的造型,不知道秦先生您还满意么?——秦先生,秦先生?”
“啊,哦,嗯。”秦亦书愣愣的看着叶知秋的脸庞,一动也不动。直到造型师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噙着满脸的笑:“很好很好,太好了,我很满意。”
说着,他拿出银行卡,造型师笑着接过。
“怎么样,真的好看么?我总觉得腰部有些紧。”除了结婚,叶知秋从没穿过礼服,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她忍不住用手去松一松腰部的衣料。
秦亦书没有回答,叶知秋抬起头,看到他眼睛都不眨的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紧张:“不好看是么?”
“你今天,真漂亮。”
叶知秋一愣,看着秦亦书在她面前温然一笑,看着他的眼神,纯净而欣赏。她还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这样的注视过,有些羞涩的低下头。
“我是说真的。”
有一丝欣喜,还有一丝慌乱,连叶知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嗯,还缺一个Prada的手袋。”秦亦书有些不满。
“不用了不用了!”叶知秋当然知道Prada的价格。这根本不是现阶段她能消费得起的东西。
“可是,这一身很贵的……”她刚刚偷偷拉了一下衣服和鞋子的价标,这一身,就能抵得上她一个月的工资了——加上奖金的。
“为了你此刻的美丽,这点钱不算什么。”
若是平常,她听到别人说这种话,总觉得是琼瑶老太太的剧看多了,显得特别假。为什么用在自己身上,心里会有甜丝丝的感觉?
恍惚间,她只听到秦亦书说:“我们走吧。”
“嗯。”平生第一次,她和一个男人一起走,觉得特别舒服。
宴会的会场,在东区五环外。七点的时候,两人的车到达了会场。
柔顺地草坪覆盖了庄园大部分面积,白色的楼看上去有巴洛克的风格。夜色之下,面前的豪宅灯火阑珊,几方小型湖泊参差其中,粼粼波光,象是繁星掉落湖间,整个庄园工程不是很浩大,却处处彰显气派。
这应该是哪位富翁的私宅,用来做临时的商务会所。慈善晚会是晚上七点半开始,不过这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大厅极为宽敞,有百来号人,仍显得绰绰有余。乐师们摇头晃脑奏着轻音乐,大厅中央高垒水晶杯塔,场内侍者穿梭往来,满屋子雍容矜贵的男女,人人都是彬彬有礼、言辞恭维。能来参加这次宴会的,要不就是达官显贵,要不就是腰缠万贯,再不济也是个社会名流,像叶知秋这样的“白丁”,绝对是另类中的另类,属于“刘姥姥”级别。
这是上流社会的圈子。在这圈子里的人,大多数都认识,就算不是很熟稔,好歹也不算生面孔。彼此之间举着高脚杯攀谈,反正拍卖会还没开始。
毫无疑问的,秦亦书也是这圈子里的一员。他和叶知秋走进屋子,偶尔遇到几个熟人,便打打招呼。
那些人也没有因此多看叶知秋一眼,这样的宴会自然是要带女伴来出场的。最多不过赞扬一句:“这位小姐是你女朋友?挺漂亮的么。”
天地良心,今天晚上是叶知秋听到最多的,夸她漂亮的时候。之前的二十五年,有赞扬她朴素的,有说她懂事听话的,还有说她头脑聪慧的,就是没有人赞她漂亮。
“别担心,你今晚,真的很漂亮。”秦亦书含笑看着她,目光灼灼。
叶知秋有些不好意思的偏过头,然而,下一秒,她却忽然缩回脖子,眼神惊惧。
是她的亲弟妹,叶知书和叶知礼!还有她的后母于芬!
秦亦书不是说,叶景荣不会来的么?这是怎么回事!
叶景荣的确是没来,不过叶知书和叶知礼嘛……
“妈,你不是说会有英俊帅气的社会名流吗?亏我还特地打扮一番!这里全都是三四十岁的大叔大伯,真没意思!”二十一岁的叶知书,穿着小礼物和高跟鞋,烫的卷卷的头发,画着浓浓的眼妆,有些生气的道。今天她的母亲一定要拖她出来,说是有酒会,要她认识名流。
“女儿啊,长得帅,长得帅能当饭吃么!”于芬教育道,“这里的人,哪一个不是成功人士?你若是以后能嫁给他们其中一个,妈妈就不用为你担心了。”
“嫁得再好,也没有姐嫁得好,她嫁给了凌慕枫!”叶知书没好气的哼着。
“你懂什么?凌慕枫那样的人,你嫁了他就完了!你看你姐!结婚才两年,都被打发到西山去住!”于芬教训着女儿。当初和凌家联姻的时候,选择的是叶知秋,虽然也是因为叶知书还只十九岁的缘故。不过更大的原因,是于芬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凌慕枫那样的人,他太过于邪魅,女儿根本把握不住。
“那是她蠢!一心只知道死读书,根本不懂得怎么去把握男人,土包子!”显然,叶知书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也没什么好印象。
“妈,姐,你们先聊着,我看到美女了,去打声招呼。”叶知礼显然对她们母女之间的话题没有什么兴趣。对他来说,这个夜晚是美好的,这个会场可都是一些年轻漂亮的MM,泡上一个就够他玩上好一阵子的。
“早去早回啊!”于芬有些不放心她这个宝贝儿子。
“啊,知道了。”话音还没落下,叶知礼就消失在人群里。于芬叹了口气,回头继续教育女儿:“总之啊,你最好去找一些靠得住,家里又和我们门当户对的。——听说秦氏家族回来了一个三公子,年纪又轻,还不曾有对象,怎么样,女儿?”
“反正,我要嫁就要嫁凌慕枫那样的!”叶知书懒得理会母亲的苦口婆心,径直去拿了一杯酒,自顾自的喝了起来。是,凌慕枫是有那么多女人,可凌太太却只有一个!
看到女儿不听劝,于芬也是气得没办法,转身,也拿了一杯酒,咕噜噜的喝着。
“呼……”这边,叶知秋看到这两母女没有看自己,长长的出了口气。万一被她们知道自己离家出走,还在凌家的对头秦氏集团里面工作,那不乱了套了?
秦亦书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却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也拿起一个盘子,给叶知秋装了一些精致的糕点:“吃点东西吧。”
正文 第十章 那一抹纯白
说话间七点半已经到了,大厅里人开始多了起来,在台上,不少应侍生开始整理场地,摆放了麦克和椅子。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口出现一阵骚乱。叶知秋看过去,见是凌慕枫,他穿着阿玛尼的西装,吹起了发型,配上他棱角分明的面部曲线、修长的身材和犀利的眼神,倒是格外有形。不过,他身边居然没有女伴,这倒是有些让人诧异。
会场里不少人认识他,纷纷上前和他打招呼。不得不说,在万众瞩目之下的凌慕枫,还是很有范儿的。犀利而不失灵动的眼神,坚毅的鼻梁,就连薄凉的嘴唇,也弯起好看的弧度。这样一个男人,若不是太过花心也太过狠心,或许会更受人欢迎。
不过,看到凌慕枫的第一眼,冲在最前面的女人,是叶知书。
“姐夫,姐夫,是我,知书。”叶知书迅速冲到凌慕枫的面前,一脸兴奋的道。
凌慕枫的桃花眼瞟到她身上,薄薄的嘴唇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哦,是知书啊,长得越来越漂亮了。”
听到凌慕枫的称赞,叶知书心里别提多甜了,一脸的得意。她还想说些什么,就看见凌慕枫低头道了句:“抱歉,我还有生意要谈,先走了。”说完,也不理会叶知书,拿起脚来就走。
叶知书话还没说完,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当她想要追上去的时候,凌慕枫就已经被众人所包围。
看着近在咫尺却不能接触的凌慕枫,在一干世家子弟和中青年企业家中,个子高挑、样貌英俊的凌慕枫果然是有鹤立鸡群、星光熠熠的感觉。叶知书是越看越爱,越爱就越恨那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姐姐叶知秋。这样优秀的夫君都不会把握,其他人都只看着眼馋,恨啊!
而在角落,端着一杯香槟的秦亦书,故意扬起酒杯对叶知秋道:“你看,他在人前,倒是很出色的样子。”
“那又如何!这种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只有这些不怎么了解他的人受骗罢了!”叶知秋倒是一点都不稀罕凌慕枫的出色。他出色,跟我有什么关系?
“哦?”秦亦书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缓了缓又道,“可是,女人就想嫁他那样的人。”
“那是她们,不是我!”叶知秋出了口气,又说,“我现在,就希望能好好的做好这一份工作,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才能尽快的,安排我自己的人生。”
“那看来,你就得好好的巴结巴结我了,我可是你的上司。”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叶知秋的话,秦亦书觉得心里格外舒服。
“我才不呢!你要是像旧社会的资本家那样对我们工农兵压榨,我就炒你鱿鱼!”叶知秋傲气的挺了挺身子。
秦亦书笑笑,而后,又柔声道:“我怎么会压榨你呢……”
“那你还每天上班上到那么晚,让我像老妈子一样在旁边伺候你!我好歹也是N大的硕士,这样实在太没面子了!”
“发你奖金,不就行了么?”秦亦书笑笑,“我以后,不会总支使你就是了。”
有些受不住他越来越焦灼的目光,叶知秋有些不自然的移开眼神:“我,我再去拿点东西吃。”
看着她的背影,秦亦书又想起那天晚上,她孤单的影子。心里忽然有些柔软,他想,原来针对“凌慕枫的妻子”的游戏,是不是应该换一种方式了?
让她,爱上我,怎么样?
似乎,这不是一个让人沮丧的想法。
叶知秋刚准备去拿吃的东西的时候,那边晚宴已经开始了。一个当地电视台一哥的男主持人充当了晚会司仪,他用磁性的声音广播道:“女士们,先生们,欢迎你们参加今晚的慈善晚宴。”
纷纷乱乱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投射到台上。司仪继续说:“这是一场奉献爱心的晚会。在这里,我们要衷心感谢贡献出拍卖品的先生们,正是因为你们的无私,才能成就今天的盛宴。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请来了新晋大红的霍蔷儿小姐,来做拍卖会的拍卖师!请大家掌声欢迎!”
霍蔷儿穿着深V领的小礼服,一道雪白的沟壑若隐若现。她笑意盈然的站在台上:“感谢大家的支持!慈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奉献自己的爱心。在这里,我尤其是要称赞凌慕枫先生。”
她说完,眼神甜蜜的看了一眼台下的凌慕枫。
人群顿时轰然一片。
“若是没有凌先生的提醒,我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一个播撒爱心的机会。凌先生对蔷儿的帮助和支持,蔷儿铭记在心。”
不少人知道霍蔷儿是凌慕枫的女人,但这也只是情人而已。谁都知道,凌慕枫家里,还有一个深居简出的下堂妻,是他法律上的妻子。而台下有这么多人,而且都是社会名流,还有不少记者,她这么说,是在告诉大家,她已经准备好,把那个下堂妻挤下去,自己当凌夫人?
首先受不住的是叶知秋。她虽然对凌慕枫毫无感情,也并不稀罕当这个“凌太太”,但是霍蔷儿这么说,自己势必又会成为整个上城人的笑柄,岂不是更没有面子?
“对不起秦总,我想出去透透气。”她低垂着头,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诶,苏小姐……”秦亦书刚要追出去,忽然手臂被人一拉,一脸微笑的于芬拉着并不怎么高兴的叶知书过来,笑着问:“你就是秦亦书吧?”
秦亦书心里发苦,一回头,叶知秋已经走出了大厅,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而厅内,不少人的目光,都是投注到凌慕枫的身上。
而凌慕枫,则是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转身,抬起脚便离开了大堂。
台上,本来还一脸微笑的霍蔷儿,立即就收敛了笑意。
“该死的!”凌慕枫到了大厅外面,却没有马上离开。他还有生意要谈,现在还不能走。
可是,不能走,并不代表他不能出来生闷气。
刚刚霍蔷儿的一番表白,把他心里的火气,全都勾起来了。
他想要霍蔷儿当他的女人,却不想让她做他的太太。原因很简单,他已经有妻子了,而且他并不打算离婚。
为什么?
首先,他和叶氏集团还有合作项目,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乱子。
其次……没错,他并不喜欢叶知秋,甚至连碰都不想碰她,可是天底下,还有哪个太太像叶知秋一样,这么让他省心的?无论他出去玩多少女人,无论他在外面怎样的花天酒地,她全都不声不响,不作回应。她甚至为了方便他及时行乐,居然一个人搬到西山别墅去,从来不找他一点麻烦。试问,还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么?
如果,在他有需要且有必要的时间里,而他又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爱的女人的情况下,他甚至不介意,恩赐给叶知秋一个家族继承人。他心里明白,凌太太的风光,毕竟还是以孩子做保障的。
像霍蔷儿这样的女人,玩玩可以,他也会在她离去之后,给她一大笔钱。要是让她们有了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对谁都不好。
“不过因为她娇媚听话,多玩了她一个月,她就想飞上枝头变凤凰?门都没有!”生平最不喜被女人控制的凌慕枫不由得肝火上升。他已经在开始考虑,要踹掉霍蔷儿,寻找下一个目标。
就在这个时候,一抹纯白,进入了他的视线。
那是在池边,一个人小心翼翼的沿着池边的景观石跳啊跳的。远远的看去,是个女人,而且,是个长头发的女人。因为凌慕枫分明看见,她耳后垂着长长的头发,她跳起来的时候,那些乌发便随着她的身形摇摆。
清风拂过,吹起她洁白的裙角,她的长发在夜空中飘啊飘。
问题是,里面灯火通明,她不去参加宴会,来这里做什么?
凌慕枫走了过去,他脚步声极轻,专心在石头上跳来跳去的叶知秋没有察觉。小时候在X城,那里是水乡,离她家不远,就有一条小溪,溪里有不少鹅卵石。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在这些溪水里冒出来的石头上跳来跳去。此刻看到这里有池水,有石头,自然勾起她儿时的记忆,于是她脱去高跟鞋,拎在手里,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偶尔一个不小心,她脚一滑,踩到了石头的边缘,马上就要跌到池塘里。
“小心!”
身后,忽然出现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是秦亦书吗?
不知道为什么,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她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居然会是秦亦书微笑的脸。
在身体失去平衡的瞬间,她终究是有些害怕的闭上眼。
腰肢被一个结实有力的臂膀拦住,那个臂膀像是万有引力一般,将自己牢牢的牵引在身畔。而随后,她能感觉那个男人伸出另一只胳膊,将自己紧紧围住。他的胸膛,平坦宽阔,内里的心脏,生机勃勃的跳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