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穿越了 从睡梦中醒来,阳光有些刺眼,不知道几点了。 闭着眼睛,习惯性地摸摸床头的闹钟,恩?没有?难道是掉到地上去了?于是再闭着眼往地上摸去。 这是什么?我躺在地上?等等,为什么这么扎人? 余下的睡眠消失殆尽,我猛地坐起来,看着周围的情况。这是哪里?四周一片寂静,有鸟叫声。 我躺在一个小陡坡的草地上,不远处有松松散散的几棵树,微露的晨光撒在草地上,被露珠折射出五彩的光线散布在空气里。 脑袋有些短路,这是什么情况?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记得昨晚上回家有些晚,泡了包泡面吃完后就睡觉了。 这几天公司有新案特别忙,经常是忙的累死累活的,然后到家随便吃点东西倒头就睡了。 可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低头看自己,是昨晚上睡觉的那套粉色睡衣,光着脚丫。手上戴着手表,时间刚好是六点。 为了方便看时间,手表我睡觉通常是不摘的,但早上醒来却是不习惯看手表,因为睡眼迷蒙,指针太小很难看清,就在床头放了一个大大的闹钟。 一定是梦。 对,一定是梦。 这样想着,然后在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好像确实有些疼。 虽然听人说只要掐一下觉得疼就不是梦,但我毕竟没有实践过,也不知道梦里会不会感觉疼。 算了,算是梦吧。 于是我从小矮坡上往下走,青草和石子硌得脚有些疼。前面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径,我选了一个方向继续往前走。 途中很是惬意,好久都没有亲近大自然了,心里想着既然做梦到了这里,当然要好好感受一番。 只不过光着脚在这样的地方走路确实困难,虽然我已经极力避免猜到石头或刺,但脚底还是火辣辣地疼。 渐渐的,路不再那么荒凉,开始会看到几个行人,一身粗布短打,像是去干活的,有点像旧社会的那种衣服。 他们也看到了我,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像是嫌恶。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到了一处农苑时,手表的时针已经指向十点了。院子很古朴,没有人,估计是干活去了,里面晒了几件衣服,类似古装的样子。 回想刚才路人的眼神,低头看自己,睡衣、赤脚,里面没穿内衣,确实是有些不雅。 于是偷了一件绛色长衫套在外面,在角落找了一双有点大的破旧的粗布鞋穿上,继续赶路。 一直走,终于看到一个城门。真的很古朴。 究竟是怎么回事?原先一直以为是在做梦的,可是竟如此真实。 直到肚子有些饿了,我仍在这条古街道上徘徊。饭菜香飘过,腿再也迈不动了,于是就站在那个酒楼门口,痴痴地望。 “去去去,哪里来的叫花子,不要站在门口挡生意。”一个貌似小二的人走到门口,一脸鄙视地看着我说。 因为大脑血糖过低,一时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等意识到他说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是笑容满面地迎接客人去了。 再低头看自己,破布鞋,粗布长衫,一头乱糟糟的齐肩短发,面容肯定也是疲惫不堪。讪讪地走开,走到一个角落,不停地催眠:“快醒来,快醒来。” “不要再睡了,不要再做梦了。” 然后睁开眼。 依然的古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身古装,挽发。这梦境,真实地令人发指。 再回想昨晚和今早的情景,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了:难道,我穿越了? 不可能不可能。 可是,这情形,很像。 但我没有遇到什么变故,没有什么所谓的神器能带我来,也没有意外身亡,只是吃了碗泡面睡了一觉。 难道是泡面中毒?然后死了?或者是那晚刚好有一个时空洞,刚好出现在我的床的空间?又或者是我在极度困倦的情况下睡的很死,然后体内的所有分子的震动频率相同以至于我在那个空间消失? 不知道,不过,我现在真的是又累又饿了,还是赶紧解决生计问题吧。 第一卷 第二章 定居 山城不算大,但也还算繁华,商业水平在这个朝代算是发展比较好了的。 这点从街道的规划和街旁林立的店铺就可以看出来。 “小姐,您要的东西送来了。”门外有人在叫。 是家具行的人,上午我去那里挑了几件家具,让他们送过来。 “好,进来吧。”我打开门,让他们进来,帮我把东西摆放好,给了一点赏银,打发走了。 在这里,我一无所有,这间屋子和银子是前天将脖子上的项链当了,换了两千两银子,买了几套衣服,打听哪里有卖房子的,然后就找到了这里。 那条项链是我二十岁生日时父母送的,铂金的链上挂了一个天鹅坠子,里面镶了一颗钻,是我第一条项链。 虽然不舍,但为了生计,还是当了,在这里,这样的东西还是很值钱的,特别是那颗钻石,以及整条项链的做工和切割,都是这个时代无法比拟。 是的,我确信我是到了古代,一个叫做凤的王朝,现在是圣天十九年。 这个王朝成立了一百多年,现在的皇帝治理的很好,虽说是物质生活水平比较低,但人民生活安定,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 这间院子很旧了,原来的主人说是要回乡去,所以便要把房子卖了,因为价格也还算便宜,我便买了下来。 有了落脚的地方,心里便踏实了许多,对于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还是有很多余虑,是梦是真?若是梦,或许醒来一切如旧,若是真,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我该如何生存? 开始,我总是呆在自己的院子了,很少出门,饿了就到附近吃点东西,然后多买一些回来下顿吃。 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月,终于是要回到现实中。于是便到街上走走。现在的我,一身粗布衣衫,齐肩短发。我不会梳女人的发式,还好现在是秋季,也不是很热。 我从小就有一种对古物的热爱,不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有那种古典优雅的气息,我都会爱不释手。走在古朴的街上,周围是一群古人,心中多少都有些激动。 一天下来,买了不少东西,扇子、字画、瓷器、玉佩,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只要是觉得喜欢的就买下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似乎从小就喜欢这些古典的东西,虽然都不实用,可是买的时候就是特别喜欢,爱不释手,于是都买来放在家中,反正还有几间空房子。 看着这几天下来的战利品,我开始考虑生计问题了。虽然两千两银子可以够我花很长一段时间,可是我要在这里生活多久都不确定,而且我也没有坐吃山空的习惯。 先等等吧,一时间也还饿不死。 于是日子就这样优哉游哉地过了。 这些天都是在一些大酒楼吃的饭,也吃腻了。 其实比起大酒楼,我更喜欢路边摊,以前下班或周末有时间经常去吃,便宜好吃且不用顾及形象。看到前面有一家店铺门贴着标签说是要转让,看着像是酒楼,便走了进去。 “这位姑娘,要吃点什么吗?”一个大婶过来问。 我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你们这里有什么特色的东西吗?” “这里都是一些家常菜,您看喜欢吃些什么,我们马上给您做。” “那就随便炒几个拿手的吧。”我随意地说。 她听完之后去准备了,不一会又端了一壶茶出来,给我倒了一杯。 “姑娘,先喝点茶。” 我点点头,拿起来。 茶不是什么好茶,很普通的品种。不一会儿,菜陆续上上来,都是一些家常菜,可是,炒得不错,有家的感觉。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温馨纯朴。 “掌柜,你们这店是要盘出去吗?”我吃完饭结账的时候问掌柜,一个大约四十左右的中年男人。 “是啊,近来生意每况愈下,且小儿进京赶考需凑足盘缠,所以才想着把这店盘出去。”老掌柜无奈地道。 我打量店里,店内装修比较简陋,这么久就我一个客人,看来生意确实很不好。 “我想把这点盘下来,您看要多少合适。” 我看着店面位置也还好,虽然不是最繁华的地段,人流量也比较多,店也比较大,就是有些破旧了,装修以下应该还好。况且我也想做点投资什么的,就想把它盘下来。 “请问小姐贵姓?”掌柜问道。 “我姓苏,单名一个滢字” “苏小姐,您看这店就是这样,您看着给吧,小老儿在这里谢过了。”看来他们确实是急着把店铺盘出去。 最后我以六十两盘下了这店。问及掌柜有没有什么去处时,他们说是没有,原是打算把店铺盘出去之后搬出城外去的。 我见他们没有去处,于是便让他们留下来帮我经营。 经营一个酒楼,我并不擅长,只是重新装修了下,加入了一些现代的经营理念,然后就做甩手掌柜。 饭店取名为飘香居,经过整顿之后,比原来生意好了不少,还请了几个伙计。掌柜夫妇对我也很是尊敬。 饭店开张之后我和掌柜一家吃了顿饭,也见到了他儿子张振书,长的很端正,一个典型的书生,很孝顺,也很古板。 从前为了生计漂泊努力,都没有享受过一天生活的。 现在,我可以抛掉那些有形无形的枷锁,不想那么努力。 我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命运既然把我带到这里,或许我应该好好享受古代之旅。所以饭店的生意不好不坏。 我也许可以做得更好,但从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来看,“更好”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不想无事生非,顺其自然好了。 第一卷 第三章 庙会 来到这里已经三个月了,我始终没有办法融入这个时代。 看着飘香居里的一切,这是我的产业,却总没有归属感。 “小姐,喝点茶吧。”张婶给我泡了一杯茶,打断了我看窗外发呆的思绪。 回过神来,向她点头致谢。这二楼也被我开发了出来,原先因为比较矮,都用来堆放杂物。 “小姐,明天是九月十三,神女娘娘的生辰,有庙会,很是热闹,您要不要去看看?”张婶看我一个人总是发呆,便问。 “庙会?”我也是刚听说。 “是啊,明天去拜拜,许愿会特别灵的。” 原来神女是他们的一种信仰,像观音、佛祖一样。反正确实无聊,就去吧。 第二天张伯张婶说要让振书陪我去,我拒绝了。说起振书,也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却老成的要命,完全没有那个年龄该有的活力。和他一起去,还不如我自己去呢。 庙会其实主要是去寺庙里进香许愿什么的。山脚下也会有移动货摊在贩卖东西。 我一路晃晃悠悠,反正也不急着赶路,去争取什么所谓的灵愿,也正好沿途看看风景。 山不是很高,但平时缺少锻炼,到达山顶的时候仍是累的要命。一路上人也非常多,熙熙攘攘的,大部分都是成群结队,三三两两,或是家仆一大堆,似乎,一路上,只我单独一人。 捐了香油钱,然后朝拜。我看着他们口中的神女娘娘,确实是很美,有几分神仙的空灵和母性的慈爱。 可能是盯着神女像看是不敬吧,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引来周围人的白眼,于是只好讪讪地退出。 我就在寺庙里逛着,喜欢这种感觉,古色古香,纯朴而典雅。无论到哪了,都能闻到属于它的那种若隐若现的香。 走到路口向山下望去,仍然有很多人往山上涌。来到古代好几个月,我没有遇到像那些穿越小说里说的美丽男主,都是一些平凡人,有些甚至都能用丑来形容。 我就说,哪里会有那么夸张,到哪里都是俊男美女。 旁边一条小径直往寺庙后院通去,金秋九月,菊花正盛。我不懂花,却觉得它们确实很美。沿着小路过去,满地黄花越开越盛,不禁沉浸在这花海世界中。 很多时候,我总是很感性,容易被一点细小的东西感动。看着这满地黄花,心情不由得飞扬起来,来到这后里第一次,获得一种无比的快乐和满足。 正当我满脸欣喜地抬起头时,却看到了一幅更为震撼的景色。一个白衣男子坐在华丽的金色轮椅上,眼神空灵的看着前方,仿佛要随时消失一般。 长发轻束在头顶,用金色发圈定住,前方好像还镶着一颗墨绿色的宝石。面容白净,五官细腻,眼角狭长,阴柔中带着说不出的刚毅。 这是我到这个时代见过的第一个美男子,震撼之余不由在旁边欣赏起来。他的身后站了一个人,身材魁梧,面无表情,只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的白衣男子。 我正看的入神,忽然一道冷冽的目光扫过来,我颤了颤,赶紧收回目光,朝那保镖模样的人抱歉地笑了笑,然后慌不择路地离开。 真的很丢脸啊,偷窥?然后被人发现?可是,那白衣男子真的长的很好啊,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好的人,不论是长相还是气质。可我,也只能远观而已。 想起方才那人的神情,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惆怅。 或许,是寂寞太久了吧。 我始终不适合在一个地方久留。 第一卷 第四章 游历 凤朝是三年一次科考,一般在十月中旬。现在已经是九月中旬了,从山城出发,到京都要二十来天,所以振书已经在几天前出发,张伯张婶依依不舍地送他出门。 特别是张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仿佛是生离死别般。当然,这话是不能让她听到的,要不然,又要呸呸呸个不停说不吉利了。 他这一走,我本来就无聊的日子变得更加无聊了。原来还有他能说说话,虽然太老实腐朽了,说话也是酸酸的一股子古董气,但有时看他一副气的吐血的样子却是好笑不已。 像张伯张婶这类人,骨子里的奴隶思想太严重,基本上是不会跟我聊天谈心的。 来到这里半年,就呆在山城这个地方,虽说是繁华,但是呆久了也会无聊。 以前的我就喜欢闯,于是不顾父母的意愿到离家很远的城市打拼,结果什么都没打拼出来,还弄得身心疲惫。 工作一两年累了之后,越来越觉得父母是对的,想要找一个地方好好安静下来生活,回到父母身边,或者是找一个男人嫁了。 可是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至少是在短时间内。 而在这里,反正都没有家,哪里对于我来说都一样,呆在一个地方久了,看着别人幸福,会更觉得寂寞无助。 才发现,原来,我也是害怕寂寞的,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去旅游吧。这几天似乎有一个声音这样告诉我。于是了解了凤朝的地形和状况之后,便开始准备了。 飘香居的事情我一般都是很少插手的,只需要留下一些周转资金和跟张伯他们交代一声就好。对于他们,我是很放心的,这里的老百姓都很老实,对于他们来说,我也算于他们有恩。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带上银票和一些碎银和一些换洗的衣服和干粮,把这边的事交代完之后就出发了。 第一站,我想去风城看看,据说那里挺不错。 张伯张婶依然是依依不舍地把我送出家门,本来是想送我出城的,被我拒绝了,我不喜欢把事情复杂化。 其实张伯他们对我是很好的,只不过有一种心理在作祟,使得我无法真正从心底接受他们。在潜意识里,我不希望自己给他们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希望他们在我心底留下太多痕迹。 或许总有一天我会离开,那样就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烦恼了。 在城里租了一辆马车,到风城,五两银子。 赶车的是一位憨厚老实的大爷,五十多岁了,说家里穷,出来赚点贴补家用。 出了城门之后,一路往东。大爷在前面赶车,我大多数时候也是在马车前面看风景,在车厢里太闷了。 我们不急着赶路,所以一路上慢悠悠的,很是惬意。偶尔和赶车的大爷聊一些这个朝代的事情,或者是他的家事。 “姑娘,您去风城是走亲还是做什么啊?”老大爷问。 “就去走走看看,听说挺不错的。”我淡笑着回答。 “是啊,听说那里也是可热闹的,不过一个人去那么远,姑娘家不安全,家里人怎么会放心呢。”他自顾自地说。我一直在旁边笑。 我没有家人了啊,当然不会有人担心。 即使是以前,父母也是阻挡不了我的决定的。我太要强,太任性,太倔强了。在我印象中,似乎长大后,就很少会征求他们的意见了,每每这个时候,父亲都会生气地说,翅膀硬了。 其实,谁都是想做别人羽翼下的那只雏鸟,享尽关爱,可是,生活逼着我们不得不变强,仅此而已。 至于安全问题,之前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只不过基于我的长相问题,后来自动忽略了。 我长得本就不算漂亮,在现代,也算是干练一型的,而在这里,与女人的温柔婉约相比,那是相差太远,男人不是都喜欢温柔的女人嘛,特别是古代的男人,更加喜欢温柔顺从的女人。 我现在的造型,还是原来的齐肩短发,似乎水土不服,到这里几个月都没有长多少,所以我一直保持着刚来的时候的造型,齐肩短发,斜刘海。 这在这里确实有些怪异就是了。 我没有能力让别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走”,就只能是“让别人去说吧”。 第一卷 第五章 又遇白衣公子 第一天我们是在驿站过夜的,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天开始下毛毛雨,于是路就有些赶了,到傍晚快到一个小镇的时候,就下起了暴雨。 我和大爷在小镇的客栈里住了一夜,雨下的很厉害。 一早起来,雨倒是停了。世界像是被洗劫了一般,有些房屋的屋顶都被冲坏了,泥地上也很干净,露出光洁的沙石。 吃完早餐正准备赶路,听说去风城的路被堵上了,山体滑坡,路面都被冲刷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好。 “大爷,您先回去吧,这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好。”我从荷包里拿出一锭银子给他。 “这怎么成呢,我还没送姑娘到呢,怎能让您一个人在这里。”他忙推脱。 “不用客气,反正也只有半天的路程了,等路好了我再走,反正我也不着急。您家里也忙,出来这么几天家人也该担心了,还是先回去吧。”我说着把银子放到他手里。 听我这么一说,他也没再推迟,拿了银子道谢走了。 这个镇子很小,几乎跟一个村子差不多,就只有一家客栈,可能是这里经常人来人往,所以也还算干净。 雨已经停了,到处都还是湿漉漉的,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修好。坐在客栈大堂靠窗的位置,点一壶清茶,慢慢地品。 二十五年来,从未有过的平静。闭着眼,空气真好,天空很难安静,可以闻到淡淡的泥土的清香混杂在空气中,有种红尘的味道,让人恍惚。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眼前阳光灿烂。一轮金色的轮椅,一身白衣,长发放在后背,有几辍散落到肩前,美如方外之物,一双有神的眼睛目视着前方,坚毅、淡然。 后面跟着一个侍卫般的男人,凌厉的眼神,只有对待轮椅上的那个人时,才会收起周身的气场。 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白衣男子转过头来,看到我,然后好像轻轻地点了一下头,极轻极轻,仿佛只是眼睛晃了神一般。 我就这样痴痴地盯着他,长的真得很好看,以前看小说什么的把里面的男主描写的很美很美,总以为过于夸张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明星大腕,俊男美女,也没有他们描述的那么玄乎。 眼前的这个人,几乎是穷尽我的想象力也是想象不出来的。无论是长相和气质,都没有人可以比拟的,仿若天神。 直到感觉侧面好像有一股冷风吹来,我从刚才的发呆中醒过来,开到旁边那个保镖防备的眼神,心里有点悻悻然。 又和上次庙会一样,死盯着人家发呆,确实有些丢脸,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低头喝茶。 回到房间,这种天气很容易让人困倦,很适合睡觉,于是睡了一觉。到醒来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肚子饿了,便想下楼吃饭。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刚好看见那个白衣公子和他的贴身保镖要下楼,向他们点点头,然后下楼点餐。他们随后也下来,坐在我前方不远的位置。 我点了一荤一素,加一个汤。饭菜很简单,可我却很喜欢这种简单中的朴素,温馨淡然。 白衣公子那桌点了几个素菜,他的保镖依然站在他身后。他吃的很少,几乎是没怎么吃就上楼了。 他似乎很喜欢白色,也确实适合白色,那样纯洁自然的颜色,衬托出他的气质飘尘,仿佛随时都会从空气中消失一般。 他似乎不喜欢说话,从来没有和人交流,即使是他的保镖,也从来没有说过话。 这个社会的人都早熟,像他那样的人,应该是非富即贵才对,那么防备心理和贵贱观念肯定会很强的,这样的人,应该是很孤独的吧。 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怜,无论多坚强的外表,心还是软的啊。 突然觉得有些心酸,是为他,还是为我? 算了,这样的人,注定会是路人的,又何必庸人自扰? 第一卷 第六章 萧南圳 这天早上,我起的特别早,小二还在摆大堂的桌椅,房客都还没起床,看了下手表,六点多,我仍然不会用时辰计算时间。 小二见我下来,跟我打了招呼。把房钱和饭钱结了,跟小二要了些刚蒸熟的包子,带上路上吃,背上行李包,出发。 早上的空气很清新,路面有的地方还有些泥泞,毕竟虽然是管道,但都是用泥土和石头堆砌起来的,没有水泥或柏油,当然好不到哪里去。 一个人的旅途,感觉有些不一样,我可以随意欣赏路边的风景,想休息就休息,想走就走,偶尔会哼几段不知名的调子,或者是自言自语。 我一直是一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唱歌多数五音不全,虽然喜欢古典的东西,可是古诗词愣是不会背。 刚来那几天,心想完了,到了这之乎者也的时代,虽然说不是古代的,但也差不多,以前是学市场营销,在业务部呆了几年,可是在这古代生活却是一点资本都没有的。 且在这重男轻女的年代,女人是不可以去外面抛头露面的,顶多就是做衣服、刺绣什么的贴补家用,可是我这也不会,即使会也是不会去做的。 还好身上有一条项链,要不然真得饿死了。 手表是挺不舍得当掉的,我还指着它看时间呢。 走了三个小时,看到前面有坍塌的地方,应该就是他们说的路坏的地方了。可能是大雨泥土比较松,一大块坡滑了下来,堵住了去路,人应该是可以过去的,如果是马车的话就有些困难了。 这么久仍然没有人来修,官府的效率啊! 走了这么久也累了,先坐下来歇息,等会再过去。找了个比较干净的地方的一块石头坐下来,然后吃今天早上从客栈带出来的包子。还好是阴天,如果出太阳我可能死的更惨啊。 正吃着,就看到有一辆马车向这边驶过来。我心想这人真有胆,不了解情况就来了,看他们怎么过去。等马车近了的时候,发现赶车的那人好像是白衣公子身边的保镖。 到了坍塌的地方,车停了下来。保镖将那公子从车上接下来,然后独自走过前方去探路。 白衣公子就坐在轮椅上,依然是一副淡淡的表情,看不出情绪。看到我在路边,向我微微点头。我也轻轻颔首,一笑。 随后保镖回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向把白衣公子和轮椅般到他塌方的那边去。但可能是轮椅太重,很是吃力,走的步伐沉重缓慢。我在旁边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虽然说少管闲事为妙,最后还是开了口。 “请问,需要帮忙吗?”我问前面的两人。 那人脚步楞了一下,定在那里,看了我一眼,继续往前走。 可能是看我这样一个女人怎么能帮忙。 “要不,我和你一起抬过去吧。”我忙追过去说,欲帮他一起抬。 那人没有理会我,继续往前走。我觉得有些尴尬,好不容易下决心帮人一回,还不被人搭理。 谁说古代人知书达理的?可怕的刻板印象啊! “怀远,把轮椅放下,将我抱到那边,让那位姑娘扶着我吧。” 这时到时白衣公子开了口。他看了看那个叫怀远的保镖,他的脸色不怎么好。然后再看了看我。声线淡淡的,和他的人一样,声音中有一种安慰的力量,仿佛只要是他说出来,就一定可靠般。 “可是,少主……” “就这么做吧,我的腿虽不能行走,但若有人相扶还是勉强可站立的。”他的声音很轻,却很威严,然后转向我,“那就辛苦姑娘了。” “没事的。”我笑着回答。 “是。”怀远回答,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像是威胁我一定要看顾好他家少主一样。然后躬身将那白衣公子抱起。我赶紧跟上。 过了塌方的位置,怀远找一块干净的地面把白衣公子轻轻地放下,我赶紧过去扶住,把他的左臂放在我的肩上定住,右手扶着他的腰,尽量把他身上的重量往我身上靠。 他依然是淡淡的神情,然后微笑着向我致谢。 近距离打量他的脸,发现他的皮肤很好,五官精致,睫毛很长,眼睛很亮,仿若星空。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药味,混合着淡淡的清香,形成一种专属于他的独特的味道,很好闻。 站了一会之后,他的头上开始有些许汗珠,可能是腿部很疼或者是累了吧。哎,都怪我多事,不然即使是重一点,让怀远搬过来的话,他就不会受这样的罪了。 于是又将他的身体往我身上靠了靠,右手提起他的腰。才发现,他真的很瘦,仿佛是全身就只剩下骨头了一般,瘦的让人心疼。 怀远终于把轮椅搬过来了,虽然他算是很快了,但是对于正在受苦的人,想必是一分钟都是煎熬吧。 怀远轮椅放好,从我手里接过白衣公子放在椅上。松手之后我赶忙去固定住轮椅。 怀远交代几句之后又回去,估计是去赶马车。 “怎么样啊?是不是不舒服?”怀远走后,白衣公子的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额头倒是没有再出冷汗。 “已无大碍,多谢姑娘相助。在下萧南圳,请问姑娘芳名?”他微抬起头,面上带着薄薄的微笑问。 “没有帮倒忙就好,我叫苏滢。真的没事吗?要不要我帮你揉揉?”心里仍有些惴惴,像他这样的人,应该不会轻易在人前示弱的。 “不用了,谢苏姑娘好意,真的没什么大碍,姑娘不必挂怀。” 苏姑娘……真的很不习惯。算了,入乡随俗吧。不过,他的名字倒是很好听,萧南圳。 我拿出袖里的帕子,轻轻帮他擦拭额上的汗珠,看着怀远把马牵了过来,然后自己又回去拉马车。 “怀远大哥真尽责。他是你的保镖吗?”我问,应该是的吧,这样的人,都会有一两个保镖,随从什么的。 “保镖?”他眉微微一蹙,不解地问。 “哦,侍卫。”原来这里不流行叫保镖。 “算是吧,他跟了我十多年了。”又恢复了淡淡的表情,嘴角挂着一点笑。 “你出门就带他一个人,他武功是不是很好啊?”应该是很好的吧,我想。 “尚可。”真简洁。 “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我问。 “风城。” “哦。”原来我们是同去一个地方。 “少主,好了。”我们在有一搭没一搭聊着的时候,怀远已经把马和马车准备好了。然后过来将萧南圳抱上车。 “苏姑娘,若不嫌弃的话,一起上路吧。” 第一卷 第七章 同路 萧南圳上车安顿好之后,又掀开车门,有些犹豫地开口。 怀远在前面赶车,身体僵了一下,似乎犹豫地想要开口,看了萧南圳一眼,终究是没有说什么。 “好啊,那就多谢公子了。” 我回道。或许他只是随意地客气,可是我真的希望能多和他呆一会,也不愿意走路,谁知到还有多久才到风城。 马车在外面看是一般,但里面的空间很大,也很豪华。 萧南圳坐在金色轮椅上,一脸恬然。 “萧公子,你们去风城做什么?”闲来无事,没有说话感觉有些尴尬。 “恩,有事要处理。苏姑娘呢?” “我?我去旅行。听说风城不错,就去看看。”我说。 “旅行?确实不错。”他淡淡地笑,很浅,我却不自觉沉醉在那一笑里。老天果然是不公平的,有人居然可以长的这般好看,哎! “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以前就很向往可以去旅行,可是一直没有时间,现在正好可以实现了。”我轻轻地说,心底却升起一种莫名的落寞。 “看苏姑娘的装扮和谈吐,必不是一般人了。姑娘哪里人士?”他淡笑着问。 “哪里人?我也不知道了,现在,算是山城人吧。”我有些怅然地说。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人了。“凤朝有哪些地方比较好玩的吗?”我问。 “南边的风城、曲州、焦邑,京都凤京都是不错的地方。”他淡笑着回答。 “那你都有到过吗?”我早就听说凤朝山青水美,想好好地去游览一番,也不枉费我这一次奇怪的经历了。 “恩。只是多是俗事缠身罢了,并未真正游览过。” “那真是可惜了。不过虽然没有浏览,但毕竟到过,也还是会有收获的。”毕竟是对当地文化习俗有个体会呀。 “恩。” 一时无话,我又看到他那张绝美淡然的脸,精致的五官,出陈飘逸。但是,最迷人的,还是那双眼睛,仿佛看透了一切,又仿佛世界根本不在他眼里。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没错吧,所以,有那样一双眼睛,才散发出那样淡淡却令人无法忽视的光芒,如一缕阳光,欲或是空气,就在你周围,却永远都无法抓住。 今天起的有些早,很困看着那张绝美的脸,觉得特别安稳,然后感觉眼皮越来越重,最后被睡眠打倒了。 不知过了多久了,听到隐约的声音,好像是到了。于是赶紧起身,才发现我是趴在萧南圳腿上睡着了,他腿上盖着的毯子被我压的皱巴巴的,身上盖了一件白衣,应该是他的外套。 尴尬的捋了捋头发,不敢看他。我想我现在的脸肯定是红了。怀远一脸惊奇地看着我们,萧南圳还是一脸淡淡的。 “那个,已经到风城了吗?”我开口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是,已经到城门了。”怀远回答。 天啊,我趴在人家腿上睡了这么久!那他的腿肯定麻了吧。 “那个,不好意思,我……刚才睡着了……有没有压着你啊?腿是不是麻了?会不会难受?我来给你揉揉吧!” 我着急地说,越说越急,想起他的腿有可能被我压坏,也顾不上刚才的尴尬,急忙掀开他腿上的毯子,想要帮他按摩舒缓一下。 “无碍,苏姑娘不必介怀。”他仍旧是一脸淡淡的,仿佛世界与他无关一般。怀远防备地睨了我一眼,然后帮他盖好毯子。 “那个……对不起。” 我低声道歉。人家腿本来就不好,还被我这样压着,会不会压坏?越想心里越不安,看他一脸淡然不在乎的样子,心里就更难受了,他是从来就没有在乎过自己吗? 身边好像也没有丫鬟,看旁边没有任何表情的怀远,应该也是粗线条的吧。于是低着头把毯子掀开,连带里面的袍子也皱了,幸好没有流口水。 然后把手放在他腿上,轻轻地按摩,一面说让他注意身体等等,说一些抱歉的话。 “无事的。”他仍旧一脸淡然。这本是他一贯的表情,可我看了却感觉心里非常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什么。算了,不去想他了。 “好了,我就在这里下好了,谢谢你们载我一程,后会有期。”进了城门之后,我赶忙开口,收回按摩的手,将毯子给他盖好,然后跳下马车。 我走了几步,然后又折回去,马车还停在原地。想起他说的俗事缠身,没有游览过,便掀开车帘伸头进去。 “对了,你住在哪里啊,到时我去游览,你要不要一起?” 第一卷 第八章 萧南圳番外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我,没有开口,看不出情绪。 可能是不愿意吧,心里有些失落,然后一直安慰自己说他很忙,应该是那种钱掉在地上都懒得浪费时间去捡的,怎么可能有那美国时间去玩呢,傻了吧你。 “好。”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开口,准备转身走人的时候,他突然开口,“绝尘客栈。” “啊?……哦。”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好,有空我去找你。” 然后离开,向着内城走去。 “少主,人已经走了。” 怀远走到少主身前,替他将腿上的毯子盖好。 少主今天太奇怪了,平时很少说话的,虽然人总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但正是这样才让人难以接近,仿佛对所有的人都很温和,实则是疏离。但是今天的,是不是奇怪了点? “恩,走吧。”萧南圳淡淡的点头,用手轻抚了下腿上的毯子,眼底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少主,直接去绝尘分号吗?”怀远问, “少主?”什么时候少主也学会走神了? “恩。”萧南圳淡淡地点头,又恢复到以前温雅淡漠的样子。怀远继续赶车,想着绝尘客栈走去。 “少主,这是这个月的账本。”一个长相精干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本厚厚的账簿,恭敬地放到前面的桌子上,然后退到一旁。 “恩,先下去吧。”他轻轻点头,然后淡淡地说。那个中年男人恭敬地退下。 “等等,若有位齐肩短发的姑娘找我,就直接带上来。”萧南圳依旧淡淡地说。 掌柜石化,僵了几秒钟,然后恭敬地点头,心里有些好奇,姑娘?少主身边什么都不缺,似乎就缺这个。 可是,什么样的姑娘能让少主挂心呢?恩,肯定是有倾国之才、倾城之貌,一定是!掌柜心里如是想着。 看着桌上厚厚的一堆账本,这是这个月风城所有萧尘山庄分号的生意情况。以前是每个月都会送上萧尘山庄的,只不过这个月凤京那边生意出了点状况,解决那边的事情之后顺便巡视了所有的商铺。看来今天又要忙到很晚了。 终于把账簿处理完,看了天色,应该是酉时了,刚才晚饭怀远了进来,只不过没有胃口,随便吃了些,怀远还很不放心,一直劝着。 萧南圳从怀里拿出一个锦盒,打开,用他纤长的手指将里面的项链拿出来。 这个东西很奇特,做工也是一等一的,当时在山城巡视的时候当铺掌柜送过来的,说是一位奇怪的姑娘拿来当的,是死当。 那位姑娘之所以奇怪,因为穿着很破,却能拿出这样不菲的东西,而且还是一头齐肩短发,神情也很是奇怪,掌柜怕是这东西有什么来历,特地拿过去给萧南圳看。 这个东西,应该是她的吧。 当掌柜说到那人的时候,萧南圳就觉得有一点印象,好像是那天在酒楼看到的那个女人。确实是有些奇怪。 那天,萧南圳和怀远刚到山城,在迎客居二楼包厢用餐,位置刚好靠窗,就看见一个衣着破烂、一头短发的女人一脸饥渴地站在酒楼的门口,最后跑到墙角一直念着什么,然后就走了。 他当时只觉那女人神情古怪,便多看了几眼。 第二次看到她,依然是一头短发,只不过一身清爽,不似之前的破旧。她在看那满地黄花,一脸惊喜与陶醉,最后看到他,便呆了。 他一直讨厌别人看他的眼神,因为长相颇好,经常会有人觊觎,却在看到他的腿后,直道可惜,或是可怜的惋惜神情。这些虚情假意,他都不需要。 可是那天在山城的寺庙后院,他却容忍了她炽热的目光,就那么一直紧紧盯着他,一脸陶醉欣赏。 对那目光,他并没有反感,也第一次觉得这女人如此大胆,如此肆无忌惮地打量一个男子,还一脸陶然的表情。 于是他没有做出什么反应,仍旧坐着欣赏前方风景,直到后来怀远冷厉的眼神将她吓走,仓皇逃跑。 握着手里的项链,再低下头看双腿,萧南圳极轻地上扬嘴角。 “少主,该休息了。”怀远看自家少主尚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提醒道,天色已经不早了。 “恩,你先下去吧,不用伺候了。”萧南圳又恢复了一脸淡然的样子,轻轻吩咐。 怀远下去后,他并没有休息。 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已经冷了,喝起来有些苦涩。 或许,这次巡视是值得期待的。 第一卷 第九章 风城 终于到风城了。 虽然是人生地不熟,但是到这里这么久,也适应了古代的生活。 先找了家客栈住下来再说。 在悦来客栈要了一间上房,收拾好洗了个澡,然后美美地睡一觉。太累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跟小二打听有什么地方比较好玩的。 听说是有一个叫缘湖的湖泊不错,风景秀丽,还可以泛舟湖上。 打听了风城的基本情况之后,便开始考察地形。这是职业习惯,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去考察当地的情况,估算商业价值等等。但对于旅游,也不失于一个好方法,这样更能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 接连逛了两天,风城的街道基本上已经熟悉。在逛街的过程中,特别留意了酒楼的情况,既然在这里不知道要做什么,既然已经有了飘香居,那就做饮食产业好了,说不定日后还能发展一条产业链出来呢。 但是,在这里并没有在山城那样的好运气,在比较适合的地段用比较适合的价格盘下酒楼。可以说,这里的经济发展非常好,各种产业都很兴盛,人家生意兴隆地,自然是不肯把赚钱的东西卖给你。 于是我打算改变策略,既然这样,那就改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于是在离闹市街区大约有一里左右的地方开了优雅居,既然地势偏僻,那就只有走高端路线了。定位就是一个字,贵。死贵。反正风成里并不缺少有钱人。 我贴出招聘启事寻找厨子、掌柜和伙计,据我所知民间还是有很多厉害的人物的,但有些人却是苦于没有出路罢了。这样的办法还真找到了三个厉害的厨子,分别姓张、刘、李,我通常都会在他们姓氏后面加上“师傅”,习惯了。 一个精明的掌柜,邱掌柜,然后找了十个伙计,五个男的五个女的。把他们招进来,先进行了培训,灌输一些现代的经营理念,强调顾客至上。 当然,邱掌柜是重点培养对象,因为以后可能都是他在打理了。 他据说曾经是风城著名商号程氏的一个掌柜,一直被打压,后来被栽赃诬陷排挤了出来,此后没人敢任用他。 对于我的信任,他是感激涕零,我虽然不需要这些,但想想也好,忠诚度提高了,不容易发生叛变。 优雅居的所有理念和模式都是现代酒店的经营管理模式,只不过融入了古代元素。价格贵了,提供的服务自然就多,还有在菜色上也进行了一些创新,十天之后开张,等待市场的检验。 对于我的做法,邱掌柜是很有意见的,说是这样大的投入,却不一定会有产出,还很有可能会赔本。但是最后在我的坚持之下忍了下来。 并不是我不想民主,但是在大的方向上,有些东西是不能退让的。 邱掌柜说的没错,优雅居开张三天,顾客寥寥无几,而我也不想大肆宣传,一个时代都会有一个时代的做法,还是口碑传播吧,我喜欢这种感觉。 不知不觉来到风城半个月了,由于忙着优雅居的事情,都没来得及好好玩,这是劳碌命。现在所有的东西基本上都已经进入正轨,我也不想操心了。 走在大街上,很繁华。萧南圳,不知道走了没有,都半个月了,应该走了吧。哎,都还没邀他出去玩呢。 心里不确定,还是决定去绝尘客栈看看。 到了绝尘客栈,问掌柜萧南圳这个人还在不在,那掌柜孤疑地打量我,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好像我偷了他家祖传宝贝似地。我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只好出声:“你这是什么态度啊,在不在就一句话。” “姑娘请跟我来。”不卑不亢,亲自领我上楼,眉间似乎仍有疑虑。 “公子,有位姑娘找。”来到二楼最角落的房间,掌柜轻轻敲门。 门开了,是怀远,他盯着我,无悲无喜,然后就听见那清淡的声音:“进来吧。” 那掌柜将我让你去,眉头紧蹙,连连摇头,嘴里还奇奇怪怪地支吾这什么。我也觉得奇怪,但没有理会,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小习惯。 我走进去,这间房间相当豪华,一切用度都是最好的。 “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呢,只想过来看看,没想到你真的还在。” 第一卷 第十章 游湖 幸亏来了,不然就见不到他了。 对于萧南圳,我总觉得想亲近,在这个无依无靠的世界中,直觉他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这种感觉,很奇怪,或许是被他身上的优雅淡然吸引,也或许是,读懂了他那份不为人知的寂寞。 “本来也该离开了,只不过后来旧疾复发,故耽搁了些时候。”他淡淡地开口,声音清朗,示意我坐。 “你生病了?严不严重啊?”我着急地问,难怪他看起来清减了不少,原来生病了。 “无碍,只是旧疾罢了。”他淡淡地说。 对于这样的他,总是觉得有些心疼。像他这样站在高峰的男子,凡事都要压在心里,确实是件可怜的事。 “生病这么久应该没有出去过吧?要不要出去走走?”我问,正好可以和他去逛逛。 “好。”沉默了一会,他回答。 于是我、萧南圳,还有怀远,三个人走出客栈…… 街上人来人往,我提议去缘湖,那里我还没有去过。他们答应了。 缘湖果然很漂亮,两岸杨柳拂岸,亭台楼阁在湖上设计的恰到好处,湖上,精美的画船飘荡在湖中,里面多是文人雅士,伶人歌女等。 我推着萧南圳,在缘湖旁慢慢的散步。天气很好,金秋十月,软软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拉出一道道细长的身影。 萧南圳仿佛心情不错,从后侧面可以看到他微扬的嘴角。忽然有种幸福的感觉。曾经,我也幻想过闲置下来,然后和心爱的人一起,吃饭、散步,或者是和父母共话家常,平淡之中,却也是幸福。 可是,人往往容易迷失,就如我,崇拜着繁华的都市,快节奏的生活,想当一个女强人。最终,事事终虚化。 在岸上走了一段时间,我们租了一艘画船,在湖上泛舟,最后时间不早了,有些饿了,便离开了缘湖。 回到街上,已经是中午了,我带他们去吃小吃,我特别喜欢风城的小吃,做的很好吃。 “我们去吃烤羊肉吧,还有混沌,城南那家比较好吃,对了,还有一个糕点屋做的东西也特别好吃……”于是我们“走南闯北”地吃小吃,可能是从没吃过这些低等的东西,萧南圳没怎么吃,怀远也只吃了一点,在后面干瞪眼睛。 跟着他们俩走在街上,开始还会有些拘束,不敢买东西,可后来看见很多喜欢的东西,于是开始大肆采购。 凡事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会买,古典韵味的,买,最后,我买了一大堆东西,怀远帮着提,当然,脸色很不好。 我觉得也有些不好意思,看看表,四点多了,他们刚才只吃了一点东西,应该是饿了吧,而且这么多东西,也要找地方放。 于是我把他们领到优雅居,正好一举两得,这个地方离闹市远,清静。 “欢迎光临!”看到有人过来,小二赶紧迎了出来。看到是我之后,又赶忙打招呼。我让他把我们带到二楼雅间,坐下。怀远依旧站着。 吃饭也要站着?那多不好啊。 于是邀他坐下,他却理都不理我。后来萧南圳向他点头,便扭捏地坐了下来。 小二微笑着拿菜单和点单过来,我点了几个特色菜然后把菜单交给他,他下去之后一个女孩捧着茶壶过来,是彩云,给我们三个一一斟茶,退到一边。 “这个地方倒是挺特别的,是苏姑娘的生意?”萧南圳开口。 “是啊,来到这里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我又这么能花钱,于是便想着开个酒楼,可是在闹市区找不到店铺,就只好开到这里来了。”我说。 “这地方不错,清静。” 我把刚才买的东西拿过来,一件一件的摆弄,爱不释手。萧南圳淡淡地看着,怀远则是一脸不屑。 “这个送给你,这个给你,谢谢你们今天陪我逛街。”我把一块玉佩递给萧南圳,把一把匕首给怀远。 萧南圳轻轻的接过去,在手里把玩,淡淡地笑着。 怀远仍是一脸不屑,在萧南圳的目光下不情愿地接过去。我则是在整理这些战利品。 “假的。”萧南圳说,淡然清雅的声音。 “恩?” “你手里的这个花瓶,假的。”他盯着我手里的青花瓷瓶。 “什么,假的?”我打量着手里的花瓶。 当时是看这个很好看,而且青花瓷在古是很有名的,在这异乡,对它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见我看着他,像是确认般,他轻轻地点点头。 “那刚才我买的时候怎么不提醒我。”我嗔怪道。 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看着我。 “无所谓了,真的也好假的也好,喜欢就好了。”我轻轻一笑,有些苦涩。 饭菜上来,我跟彩云说让送些橙汁上来。这里的果汁是我用简易的手法榨出的果汁,不过只能榨简单的。 “饭菜都不错。”萧南圳说。 “那你不多吃点。”我看他一直吃的很少,然后使劲地给他夹菜。 “我一向都吃这么多的,今天已经是很多了。”他淡淡地开口,我不管,还是一个劲地给他夹菜。 吃完下楼,邱掌柜赶忙送上一张VIP会员金卡,以后吃饭可以打八折。我赞赏地看了邱掌柜一眼,果然是精明人啊! 萧南圳接过,细细看了一眼,然后递给怀远收好。 “你何时离开风城?”我问。 “约是这两日。”他回答。 也是分别的时候了,心里有些堵,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意识轻声道:“我估计这两日也会离开了,你保重,注意身体。” 他轻点头,离去。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重重地吸一口气,然后甩头,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