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少年情怀 大哥去世后的第三天,彩云姐搬着行李住进了我家。 她是大哥的高中同学,不止人长的漂亮,学习成绩也特别好,在大哥班上数一数二的。 虽然是一只金凤凰,可她家里条件实在太差,上头有大哥,下头还有小弟,实在没钱让她去上大学,家里勉强让她上完高中,也不过是觉得她将来能够卖个好价钱,多换一点彩礼钱回去补贴大哥和小弟而已。 彩云姐也知道这一点,从高二开始,就和我大哥这个学习成绩在班里头吊底,身份却是十里八乡第一富户的长子谈起了恋爱。 我娘对她特别心甜,高二那年年底就把订婚的彩礼给送了过去,只等到高三毕业后,就要给她们办事的,可是却没想到我大哥突然出了事,直接就让她守了望门寡。 按照她家里人的想法,她这么年轻漂亮,完全可以再许一门好亲事,收更多的彩礼钱。 彩云姐自己却不依,说自己已经和我哥订了婚,连彩礼钱都收了,不嫁到我家,她自己那一关都过不去。 闹到最后,还是娘一言定音,说自己能从彩云姐身上看出大哥的影子,所以要把她接回家,当自己的姑娘来养。 爹娘都出身于我们本地的大族,家里头人多,说话有分量,彩云姐的爹妈和大哥尽管腹诽满满,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让彩云姐搬到了我家里来住。 从那时候开始,彩云姐就和我们生活在了一起,虽然长的漂亮,水灵,彩云姐却并不娇气,人干净,嘴甜,而且手脚又勤快,家里各种杂活完全被她一个人承包了,哄的娘见了她笑意满满,逢人就说自己虽然没了儿子,却平白多出一个好姑娘,简直就是老天爷赐下来的福分。 那年冬天,我正在上高二,天气冷的让人牙花子发麻,一场暴雪过后,村里的房子几乎塌了一半,我家也没有幸免,我原本住的那间耳房在暴雪中坍塌,好在当时我还在学校上课,这才没被倒塌的房屋给压死。 虽然人没事,可是我放寒假回家后,住的地方却成了最大的问题,彩云姐见娘实在为难,就对娘说她的屋子大,也暖和,让我和她一起过去住,等过了冬,把被雪压塌了的耳房重新修缮下,再让我搬回去住也不迟。 娘有些为难,说我可都是半大小子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睡不合适,彩云姐却戏谑的笑着说在她眼里,我就算是七老八十了,也都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小屁孩。 我们东北房屋的格局,和其他地方完全不同,为了保暖,往往会把房屋下面的所有部分都挖通,与炕洞连在一起,冬天里用豆杆或者玉米秸一烧,炕上炕下都是热烘烘的。 为了不浪费炕下的热量,人们会铺上地板革,平日里就光脚踩在地板革上来回行走,晚上睡觉得时候,只要找出一床被子,那地板革完全可以当做大炕来使用,我们都叫那东西地炕。 那时候的我还什么都不懂,接连在彩云姐屋里的地炕上睡了三四天,依旧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妥,反而觉得特别兴奋。 彩云姐的屋子,可是当年大哥准备结婚用的新房,所有的电器都是新的,二十三寸的大彩电,看起来特别过瘾。 那时候,我们那的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剧《梅花烙》,彩云姐看得很入迷,每天晚上两集,都会准时坐在电视机前看完。 对于这种哭哭啼啼女人的玩意,我并不感兴趣,可是当时的娱乐设施太少,除了看电视,再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方式,我只能耐着性子陪她看. 直到那一天,故事情节发展到咆哮马和吟霜姑娘独自相处,难以自已,做出了出格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不怎么懂那些事,可是,电视屏幕上两人又亲又啃的画面,却看得我心里像是有着无数小手在抓挠,尤其是当彩云姐在身边的时候,我简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偷偷的和我并肩坐在床上的彩云姐,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她和电视里的那个吟霜姑娘长的实在是太像了,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几乎堪称黄金比例的五官,配上婀娜纤细的身影,要是再穿上电视里那些戏服,简直比电视里的吟霜姑娘还要漂亮。 这一夜,我整晚都在做梦。 梦里的我似乎变成了咆哮马,而我身边的吟霜,却是活生生的彩云姐,原本咆哮马那些听了让我脸红的情话,以及那些对吟霜姑娘恶心的动作,全部都被我在梦里施展到了彩云姐的身上,那些肉麻的话,想想都觉得老脸臊的荒。 第二天早晨,我破例的睡了个懒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身子下头黏糊糊的,连被子都弄脏了。 从这天开始,我看彩云姐的眼神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一方面,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而另外一方面,却又特别迫切的想要见到她,只要她稍微离开我的视线,都像是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心里失落到了极点。 为了能够让她多陪我,我故意去问她寒假作业里那些原本很简单的题目,哪怕是在她干活的时候,也会跟在她身后,帮着她忙这忙那,彩云姐并不知道我的小心思,只当我上了高中懂事了,逢人就夸我,让我感觉更加羞愧。 虽然心里满是愧疚,可是,一道晚上,我心里住着的那个小恶魔就会复活,让我肆无忌惮的去享受和彩云姐在一起的夜间那段最美好的时光。 因为天气严寒,我们东北这边的学校放假特别早,往往都是第一场雪下完,距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停了课,让学生回家自己看书复习。 彩云姐虽然对我宠爱的很,可是对于我的功课,却始终抓的特别紧,每天吃过晚饭,都会监督我把当天的作业做完,顺带着还要给我布置一些额外的功课,然后搬把椅子坐在我身边,监督着我把所有的作业做完才准许我去玩,或者看电视。 对于这样的事,我以前总觉得苦不堪言,可是,自从那一晚过后,我反而觉得这是一种最大的享受。 为了能让彩云姐多陪我一会,我会故意把题做错,或者明明会做的题,也都要让彩云姐坐下来,给我详细的讲解,自己则站在她身后,扶着她的肩膀,肆无忌惮的闻着她身上那股特有的女人体香。 不止如此,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极力不让自己睡着,等到彩云姐睡熟了以后,偷偷钻到她的被窝里,抱着她的身体,然后用自己的下面去蹭她的腿,这种朦胧的感觉,特别舒服,从而使得我的内内每天醒来都是湿漉漉的。 为了不让彩云姐发现我的放肆,我那段时间,都只穿纯棉的四角内内,蹭完以后,立刻穿好衣服跑去厕所,把自己穿过的内内洗干净,换上一条新的,才敢重新回到屋里去继续睡。 时间不知不觉间到了腊八那天,娘按照惯例要去外公家和我的那些舅舅姨妈们一起喝腊八粥,因为前几天刚下过大雪,路难走,娘心疼我,干脆就让彩云姐和我在家自己吃。 娘才刚走没有多久,彩云姐的娘就气势汹汹的上了门,要和彩云姐单独说话,把我支到了一边。 彩云姐的娘,在我们这出了名的抠门,平日里对彩云姐又不好,基本上没有事,绝对不会登门。 眼见她说话神神秘秘的,我知道这里头肯定有事,并没有远走,在院子外溜达了一圈回来,就趴在窗台地下听起了音。 正文 第2章 赶山践岭 彩云姐的娘对着彩云姐大吐苦水,说自己的大儿子已经有了对象,自己准备过了年就去对方家里说亲,可是彩礼钱却不够,还差一万多块钱,让彩云姐给她想办法。 “娘,这我可真没有办法,钱都在我婆婆手里拿着,而且这么多年来,她帮了咱家多少,您心里不知道嘛,现在一下就要这么多钱,你让我怎么去和她开口。” 彩云姐显得特别为难。 彩云姐的老娘一向以泼辣闻名,见彩云姐拒绝自己,立刻扯着嗓子大哭大闹,说自己这么多年怎么养了彩云姐这么个白眼狼,居然想要她家断子绝孙,早知道这样,当时生她的时候就该把她扔在尿罐子里溺死。 彩云姐实在架不住她闹,只能满心委屈的说自己替她想办法,见彩云姐答应了自己,老太婆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我家,并且告诉彩云姐说自己准备腊月二十五去说亲,让彩云姐到时候把钱准备好,那架势,就像是彩云姐欠了她一辈子都换不清的债一样。 接下来的几天,彩云姐都是沉默寡言,表情也变得特别木讷,每每在面对娘的时候,有心想要说话,却又总是欲言又止。 我看着心疼,却又没有办法,直到腊月十一那天,我跟着娘去山里给爷爷上坟烧纸,心里这才有了定计。 大兴安岭山高林密,环境偏僻,因为人迹罕至的关系,老林子里有着无数珍禽异兽,年份久远的珍贵药材,如果幸运的话,甚至还能找到人参等天材地宝。 在大兴安岭,有一种人叫做赶山佬,他们做的事,就是进入深山,去寻找那些隐藏在深山密林里的宝藏,把那些远离世间的宝藏弄出树林,换成大把大把的钱。 因为赶山佬的利润异常丰厚,加上山中的环境凶险非常,必须要有着足够专业的知识和手段,才能成功把里面的宝贝弄出来,所以这些人往往都是父传子,子传孙,把进山的手段一代接着一代的传下去。 爷爷当年就是我们这出了名的赶山佬,在他活着的时候,几乎每个月都会进山一次,哪怕是冬日里大雪封山的那两个月也不例外。 爷爷的本事很大,每一次进山,都是收获满满,当做仓库的耳房里堆满了各种药材,松木板钉成的老屋墙壁上,挂满了各种野兽的瓤子,东北虎,山杠子,四不像,狗熊,人熊,梅花鹿,麂子,豹猫,几乎所有在老林子里出没的野物,都能在爷爷那间用木板钉成的仓库里找到它们的身影。 正是靠着爷爷这身本事,他的那些儿女们才能够活的特别滋润,哪怕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最艰苦的年月,他都能靠着手里的那杆双筒老猎枪,让家里四个孩子吃的各个油光水滑。 爷爷英雄一世,可是却最终后继无人,随着生活条件逐渐变好,不只是爹,就连我的那些叔叔和姑姑们,也都在山下找到了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纷纷搬离了林场。 在他们眼里,当年养育他们长大的林场,已经满足不了她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求,赶山这种又累又危险的工作,也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 人生最大的悲哀与痛苦,莫过于自己引以为傲的本事,却被自己的后代与传人其如敝履。 爷爷是个老顽固,哪怕知道自己这套本事已经不再吃香,依旧强迫当时住在他家里的我去学,稍有懈怠,就会板起老脸,用黄杨木雕刻成的烟袋锅狠敲我的光脑壳。 在他的悉心培育下,我十二岁那年,就把他那一身赶山践岭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枪打的比驻扎在林场里的那些营地鬼子们(东北人对驻扎在林厂里军人的称呼)都准,身体也打熬的特别健壮,在山地里一口气跑上十里八里的都不觉得累。 以我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独立进山,天已经下了好几场雪,正是采冬参的最佳时节,加上最近的经济条件好,很多有钱人都愿意往补品上花钱,要是运气够好的话,找到一株黄精,不止能够把彩云姐的钱给她挣出来,而且还有盈余。 现在唯一的麻烦事,就是我年纪太小,从来没有单独进过山,加上大哥去世后,娘就一直把我当成了心头肉,要是知道我去赶山,天知道会不会把我骨头都拆了。 老天爷似乎都在帮我,就在我犹豫万分的时候,娘却在腊月十三那天接到了三姨打来的电话,说她家的儿媳马上就要生孩子了,她有高血压,身体实在撑不住,只能请娘过去帮忙照看几天。 娘和她家里的几个姐妹关系极好,三姨的话刚说完,她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家的衣服准备好,让彩云姐在家照看我,风风火火的踏上了开往镇上的小巴车。 没了娘的约束,我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趁彩云姐不注意,去爷爷老屋那边,把他生前留下的猎枪和猎刀翻了出来,给彩云姐留了个纸条,告诉她我去同学家玩几天,把家里养的一只毛色最鲜亮的大公鸡用麻绳捆好,牵着家里那三条三岁口的大黄狗出了门。 这是我们大兴安岭独有的笨狗,学名叫东北猎犬,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憨头憨脑,可是嗅觉灵敏,爆发力强,奔跑速度快,性子也凶,而且善于团体作战,一窝三五条放在一起养,狼群都不敢和他们硬碰硬。 爷爷不止一次告诉过我,狗是赶山人身边最好的伙伴,关键时刻,都是要靠它们来救命的,从育种到选育,驯养,都是显手艺,见本事的手艺活。 这三条东北猎犬,是爷爷活着时亲手育的种,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代,因为我家条件好,吃的东西能跟上去,体格好的不得了,皮毛养的比缎子都亮。 按照赶山的规矩,我早晨九点出发,带着三条猎狗,踏着厚厚的积雪,大概一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登龙口。 登龙口是进山的山口,抬头仰望,后面是连绵起伏,一望无际的群山,白雪混合着黑土,挺拔的松林和白桦林,顶着厚厚的积雪,让人看了眼晕。 从这里上去,就是龙背岭,因为山高路远,岭上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基本上都还保持着他们最原始的样貌。 来到山林外,我却并不急着上山,而是把之前带来的檀香抽出三根,用身上带的打火机点燃,呈三角形插在厚厚的积雪里。 这是赶山人的规矩,每次上山践岭前,都必须要上三柱香给山里的山神,一则用来祈求一路平安,一则也是希望自己拼着命进山,能够有个好收成,免得白辛苦一趟,末了屁都捞不到。 正文 第3章 没眼睛的死人 “三柱神香求神降,一腔热血卜吉凶。” 我毕恭毕敬的把香插好,有模有样的把爷爷生前教我的切口念诵了一遍。 “山神爷在上,俗话说江湖路远,人间苦多,任人有千般能耐在身,也难免有山穷路短之处,弟子裴志彪,今日囊中羞涩,特来拜山,还请山神爷给弟子行个方便。” 一道慷慨激昂的词念完,我拿起猎刀,重重在之前带来的大公鸡脖子上一抹,就势将大公鸡脖子里的血洒在了雪地上,红白相映,看上去格外惹眼。 作为新一代的青年,我不信鬼神,可是爷爷生前却不断告诫我,这大山里头邪乎事多,归根到底,都有山神爷他老人家掌控,若是他真的亲你,会给你蜂蜜,松子,山蘑菇,乃至于价格昂贵的人参,黄精,肉苁蓉以及各色野兽的皮毛,可若你惹恼了他,那么,他同样会用冒烟雪,毒蜂子,山杠爷乃至各种邪物事对你进行惩罚。 对于他的这种说法,我有些嗤之以鼻,爷爷就继续教训我,说当年老辈子的时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赶山的,不是赶山世家的人,不懂的如何侍奉山神爷,唯一的结果,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山里。 爷爷又继续唠叨,说现代人觉得自己懂了点什么科学知识,破了四旧,就觉得天大地大都没自己大,不再讲规矩,连带着进山的忌讳也都不讲究了,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往山里跑,老林子里成片的白骨,不就是这些不开眼的家伙留下的吗。 对于爷爷的话,我始终将信将疑,虽然没有见过山神,可是大山里的邪乎事多,我却是知道的,为了稳妥起见,索性把爷爷当年的那些陈规陋俗有模有样的做了个遍。 嘴里祈祷完毕,我拿起还在不断抽搐的大公鸡,将鸡脖子里的鲜血洒在地上,将一根蜡烛点燃,郑重其事的取出一根猪腿棒骨放在上面烤。 这是整套仪式的最后一项,叫做搜骨问卜,按照规矩,我要把那猪腿骨在蜡烛上烤足一分钟,若是没有被烧裂,那便是山神爷开恩,同意我进山,若有裂痕,那便是山神爷不赏饭,哪怕你有天大的事情要进山,也必须掉头回家。 在蜡烛的炙烤下,猪腿骨上很快蒙上了一层炭黑,眼看着时间已经到了,我迫不及待的将那层炭黑抹掉,仔细看了起来。 森白的腿骨上,几道长长的裂痕看上去相当明显,腿骨中间的关节部分,已经烧的开裂,就像是一朵开的正盛的梅花。 我心里忐忑到了极点,根据爷爷之前告诉我骨卜的手法,猪腿骨上的裂痕越明显,就意味着前途越凶险,而在那关节部分的梅花,有个说法叫做“一点花开,黄金万两,”预示着此行必然有不小的收获。 那时候的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加上没遇上过什么危险,胆子也大,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代表有大收获的梅花吸引了过去,完全忽略了代表凶险的长裂痕。 “铜头,铁头,栗子黄,这可是你哥我第一次赶山,回头进了老林子,一切就要靠你们兄弟帮忙了。” 心下打定主意,我从身上的背包里取出大块腊肉切碎,抛给三条笨狗,拍着它们的头说道。 三条笨狗很快把腊肉吃完,沿着盖满积雪的山路,摇头晃脑的朝着老林子里跑了开去,留下一长串梅花般的脚印。 龙背岭这片地界山高路远,地处荒僻,往里走,一水都是完全没有被人探索过的红松林。 进入深山的路,赶山人通常叫做盘子,都是那些老辈子的赶山人用命和血汗趟出来的,而那些成功活下来的老赶山人,更是把上山的路当做自己吃饭的资本,除了自己的直系传人,绝对不会对任何人公开。 为了培养我,爷爷可以说费尽了心思,从我六岁开始,就不断带我进山,一点点的把自己这辈子踩出来的盘子都详细的告诉了我,登龙口附近三十里以内的范围,就算是闭着眼,我都能轻松的摸上个来回。 进了红松林,三条笨狗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欢腾,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它们里面除了栗子黄,其他两条都还是第一次进山,陌生的环境,让这些天赋卓绝的猎犬明显感觉到了危机感,鼻孔贴着地,到处乱嗅,不断抬起右腿,将尿液洒在红松树上,当做是回头往返的记号。 我们一路前行,栗子黄这条年纪最大的笨狗,却突然停住脚步,像是发现了什么事情,身体蹲在地上打颤,不断的像我疯狂吠叫着。 我心头一紧,连忙跑到栗子黄身边,这些笨狗的感官相当灵敏,特别是对于突如其来的状况,总是有着非同寻常的感知能力,它如此害怕,显然是这里有了让人始料未及的突发状况。 见我到来,栗子黄停止了吠叫,跑到一块突起的雪堆跟前,用爪子飞快的刨了起来,很快就把雪堆刨开一个大洞,露出一双穿着毡毛皮靴的脚。 我的心再度抽紧,这种冻死在老林子里的尸体,我们都叫他们冻殍或者福神,按照赶山人的规矩,一旦遇到了,一定要帮他们入土为安,而作为回报,可以拿走他们的所有遗物作为酬劳。 "看来骨卜也没有那么准吗,说我这一趟要倒霉,结果才刚入山,就遇到了福神。” 我心里高兴,连忙从背包里取出一柄折叠铲,小心翼翼的将身边的雪刨开,一个大个子的身形很快露了出来,可是看着大个子死前的惨状,我的心却再度揪到了嗓子眼。 他死的太惨了,喉咙上像是被什么野兽咬过,血肉模糊,两只眼珠子,也被挖了出来,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血窟窿,身边淋漓的血水,完全被冰雪冻住,情景看上去恐怖到了极点。 我吓坏了,顾不得什么赶山人的规矩,掉头就跑,三条猎犬跟在我身后,飞快的向着林外飞奔。 一阵犬吠声突然在我们前方不远处响起,听起来异常急促凶猛。 栗子黄它们仨停下脚步,迅速在我跟前呈三角队形站立,恶狠狠的瞪着前方,浑身肌肉绷紧,嘴里不断发出闷哼声。 就在栗子黄它们站定后不久,四条浑身毛色乌黑的大狗从树林中窜出来,凶神恶煞的从各个方向朝我们包抄了上来,把我们团团围在当中。 “汪汪!” 栗子黄它们几个毕竟是爷爷一手培育训练的,算的上是绝品的獒犬,性情勇猛无比,尽管对方狗的数量要比我们这边多的多,依旧挺身挡在我身前,没有半点畏惧退缩的意思。 就在两边的狗处于剑拔弩张的关头,一个身影缓缓从树丛后走了出来,没等来到我跟前,清甜的声音已经随之响起。 “黑铁,回来。” 眼见有人出现,我心下总算是暂时安定了一些,连忙叫住栗子黄它们几个,抬眼看了过去。 来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尽管身上穿着厚厚的皮毛,脚上踏着鹿皮靴,依旧能够看得出那近乎完美的曲线。 在她的腰间,斜挎着一柄三尺多长的猎刀,鱼皮刀鞘上装饰着古朴的纹饰。 那是属于赶山世家子弟特有的标志,眼见来人同样是来自于赶山世家,我的心暂时放回了肚子里,三步两步跑到那女人跟前,结结巴巴的说道。 “前......前面有福神.......实在是太可怕了.......” 那时候的我还年轻,加上又是第一次见到没有白骨化的冻殍,心里害怕,眼见终于有人来,立刻把那边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来人。 “就你这样还来赶山呢,挺大的老爷们,几具尸体都能吓成那样。” 来人声音里满是鄙夷。 “谁说我害怕了。” 我被她说的脸发热,急急的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着辩解道。 “你是不知道,那人的死相实在是太可怕了,这里被咬了个大洞,而且还没有眼珠子。” 正文 第4章 要命的狼羔皮 “你说什么?” 听我说到那些人没有眼珠子,女人急了,声音变得严厉无比。 我又把自己刚才看到的情形对那女人说了一遍,女人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响亮的吹了一声口哨,带着四条大黑狗急匆匆的向前方飞奔开去。 “大姐,你倒是等等我啊。” 我彻底被刚才的冻殍吓傻了,不敢自己呆着,只能带着栗子黄它们三个讪讪跟随在那女人身后,重新回到了刚才发现冻殍的地方。 现在已经快要到年关了,老林子里冷的可怕,说滴水成冰都不为过,才不过短短几分钟的功夫,那冻殍身上已经布满了霜花。 女人从自己的包里取出折叠铲,小心翼翼的将那尸体挖出来,就势对身边的几条猎狗吹几声响亮的呼哨,猎犬们会意,迅速在旁边嗅着,很快就在不远处的树丛里找到了另外两具冻殍。 我羞愧的有些无地自容,枉我之前还觉得得了爷爷的真传,虽然一身本事可能比不上老一辈的赶山客,但是在龙背岭这地界,好歹也能混的风生水起,可是眼前这女人在面对冻殍时的冷静,镇定,自若,却彻底粉碎了我的信心。 女人并没有去理会我,而是聚精会神的查看着那些尸体,不时的唠叨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话,过了许久,当她终于检查完那些尸体之后,这才满脸郑重的来到我跟前。 “小兄弟,赶紧走吧,这里很快就会有一场大劫,要是走晚了,搞不好连命都会丢在这里。” “我不走!” 那时候的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从来都不肯服输,眼见自己在胆量和细致程度上居然被一个女人压了一头,心里已经恼火的很,见她又要赶我走,本能的觉得她是看不起我,热血顿时上头,不顾一切的向她叫喊了起来。 为了向她证明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我把爷爷生前留给我的猎刀高高举起,声嘶力竭的对她喊道。 “你是赶山人,我难道就不是了吗,登龙口靠山屯的黑龙爷听说过没,我可是他老人家的正式传人。” 尽管我已经亮明了自己的身份,那女人却依旧一点不给面子的抱着胳膊对我训斥道。 “ 立刻走,小家伙,我警告你,赶山可不是你们小孩子在玩过家家,你要是不在黄昏前离开这里,真要是遭了山灾,可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 听她提到山灾, 我当时就蔫了。 大兴安岭这嘎达山林茂密,山路又崎岖难走,住在山里的人极少,很多地方都是没有开垦过的原始森林,各种野物在其中生存,繁衍,就像之前人们传说的那样,棒打狍子瓢舀鱼,雉鸡飞进饭锅里,大雪天随便在山林里溜达一圈,都能捡到一些冻僵的雉鸡或者野兔回家当下酒菜。 在这片老林子里,最多的野物却是狼,听爷爷说,当年建设兵团那群营地鬼子还没来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狼群,整夜整夜的嚎,络绎不绝,吓的胆小的晚上都睡不着觉。 这些家伙狡诈,凶残,而且还懂得彼此配合作战,一旦到了冬荒的时候,山里没了吃食,就会到村子里去袭击老百姓养的家禽家畜,更有甚者,甚至还会吃人。 因为狼留给我们本地人的记忆太可怕,绝大部分人都已经到了谈狼色变的地步,越是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人,就越对狼有着一种本能的恐惧,甚至连狼这个字都不敢说,提到的时候,只能用山或者山杠之类的字眼带过去。 因此,我们说的山灾,其实就是狼灾。 我爷爷说过,60年闹饥荒的念头,也是狼灾闹的最凶的时候,大批的野狼,因为山里没了野物当吃食,成群结队的从山上跑下来,大白天的就堵在路口,只要有人路过,立刻一拥而上,把人咬死后分食。 这些家伙很凶猛,百十斤重的人,用不了十分钟,就能啃成光光的一堆骨架,他们闹的最厉害的时候,几乎登龙口外所有的村子,都有人死在狼口下。 尽管后来附近的山林部队来人将那些狼群彻底剿灭,可是当时的惨剧,却让人们对狼怕到了骨子里,村里大人吓唬孩子,最常说的话就是你不听话当心被狼给叼走,而在我们这些老林子里的常年住户嘴里,更是流传着无数关于狼的恐怖传说。 这些传说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这老林子里的很多狼都已经成了精,到了晚上,对着清冷的月光,像人一样靠着两条后腿站起来,两只前爪合十,不断搓动,就像是人在纺线那样,用来占卜猎物。 在这个时候,一旦有人不小心提到了狼字,就会被这些正在占卜的狼听到,进而对其家里的牲畜,甚至本人展开捕杀,因此,进山不说狼,而用山杠爷或者山灾之类的话代替,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些大山里居民的共识。 “你怎么知道这是山灾的。” 我有些不服的看着那女人问道。 女人并没有说话,而是朝着一只被她从雪堆里翻出来的双肩帆布背包扬了扬下巴,示意我过去把那背包打开。 我满心狐疑,却还是按照她的吩咐走过去,将那背包打开,一股混杂着血腥与骚膻的皮革味道立刻涌入我的鼻孔。 死掉的这些家伙,看来是山外来的偷猎者,帆布包里装满了各种动物的瓤子,梅花鹿,麂子等各种野物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两张豹皮,帆布背包最里面,居然还放着三张狼皮。 我把那狼皮取出来展开,立刻明白了一切。 狼皮并不大,只有小猫般大小,细看的话,居然是一头还没有断奶的小狼羔子。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狼群也不例外,它们的逆鳞,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狼羔子,一旦发现有人杀了小狼羔子,全山的狼群都会被激怒,不把这人杀死绝不罢手。 在这大山里,几乎所有赶山人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哪怕是最难熬的年月,也不会有人对小狼羔子下手,只有那些外来者,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这些家伙,连最基本的规矩都不懂,就敢来这山里偷猎,真是死有余辜。” 我气愤无比的说道。 “不过,他们人都已经死了,想必狼群也都散了,我们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吧。” “黑龙爷他老人家英雄一世,怎么会教出你这么笨的传人来的。”女人的声音尖刻到了极点。 “那些人还没有死尽,山灾也还没有结束,你要是现在进山,发了疯的狼群,铁定会把你当成是那些人的同党一起吃掉。” “山灾还没有结束?”我隔着厚厚的狗皮帽子挠了挠头,很快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一般而言,狼群的报复若是真的结束了,那么这些尸体必然会被撕成碎片分食,剩下的应该是一滩已经被啃光的白骨,而不是这样几具保存如此完整的尸体。 “既然这里这么危险,你为什么不走?”我满心奇怪的对那女人问道。 “那是我自己的事,你个小屁孩,问那么多干什么。” 女人满脸不耐烦的瞪了我一眼,见我呆愣愣的看着那些尸体不动,女人捡起地上的帆布背包,把里面除了狼皮以外的其他瓤子装好,就势抛给了我。 “你这么小就来赶山,铁定是遇上了难事,这些瓤子你都先拿回去,虽然卖不了几个钱,好歹也能暂时解一解燃眉之急。” 这女人虽然嘴上刻薄,心地却极其善良,看着扔在自己脚边的帆布背包,我感觉热血完全贯穿了自己的顶门,上前一步,斩钉截铁的说道。 “那好,既然你不走,我也不走,大家正好一起做个伴。” “我是要给我爹和丈夫报仇,你个小屁孩凑什么热闹。”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老大的不耐烦,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她右胳膊上戴着黑色的臂箍,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镂空孝字,在那孝字上,缝着一朵红色的绒花,看上去格外惹眼。 正文 第5章 三脚爷的传说 这种事在我们老林子这边也叫做戴红孝,是一种为了表示帮冤死家人报仇而显示决心的方式。 其具体的做法,就是在自己臂箍上的孝字上缝上一朵红色的绒花,或者干脆就用红线缝制出一个孝字,不到手刃仇人的那一刻,绝对不会把那朵红色的绒花取下来。 如果是现在,我绝对不会去管这样的事情,可是那时候的我还年轻,根本不知道卷入这种事件需要付出的代价,心里总想着去做一些能够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大事,满脸都是跃跃欲试。 “这位大姐,你也是个仗义的人,大家既然有缘相见,那我干脆就和你走一趟好了。” “毛都没长全的毛孩子,也来学人家逞英雄,真是好笑。” 见我故意装出一副老油子的架势,女人哑然失笑。 “如果我告诉你,我要找的对头是三脚爷,你还会不会和我一起走。” 听那女人提起三脚爷的名字,我彻底呆住了,不自觉的想起了在这片老林子里流传了很多年,如今提起来依旧让人毛骨悚然的那个古老的传说。 很久以前,有个叫做毛四的,是这片老林子里出了名打哑山的高手,经他手设计的各种机关陷阱,不止能够打到最常见的那些山鸡野兔,就连野猪和熊瞎子这些大野兽,一旦中套,都很难从其中挣脱出来,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他制造最厉害的机关,名字叫做阎王坑,是一种造型极度复杂的捕兽夹,因地就形,通常都设置在山里野兽经常路过,又不起眼的地方,或是埋在枝叶茂密的树棵子里,或是埋在大片的枯叶当中,甚至有可能埋在树桩的夹缝里。 这种阎王坑设计相当巧妙,结构层层叠叠,每一层都有着比狼牙都还要锋利的倒刺或者倒钩,一旦猎物中套上钩,越是挣扎,捕兽夹便收的越紧,等到猎人去收网的时候,那些猎物通常都已经被折磨的遍体鳞伤,气息奄奄。 因为其手艺高超,人们纷纷传说,但凡他毛四设下的陷阱,就连鬼都没有办法从他手里逃的了,干脆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做鬼难逃。 俗话说得好,夜路走的多了,总会遇到鬼,毛四也不例外,就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这位爷就遇上了可怕的敌手。 那天晚上,毛四按照以往的习惯,在山上下好了陷阱,便溜溜哒哒的回了家,烤着火喝着玉米酒,吃着炖野兔,没等身上的寒气祛除干净,便听到山里传来阵阵凄厉的狼嚎声。 毛四打了一辈子猎,对于这山里一切野兽的事情都了如指掌,自然知道那是狼中了套以后发出的惨嚎声,想着明天上山就能收获一张不错的狼皮,借着酒意哼起了二人转里的小帽。 对于老林子里的人而言,狼皮绝对是值钱的物事,特别是在毛四生活的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一张上好的狼皮,都能换个黄花闺女回家当媳妇了。 一夜时间过的很快,毛四醒的很早,天不亮就提着家里的老猎枪和各种狩猎用的家伙事上了山,想着把那狼皮给剥了,可以舒舒服服的在自己的小木屋里猫上一个冬天,毛四兴奋的脚底下都有些发飘。 可是,陷阱旁边的事情却让他满心的兴奋化作了乌有,陷阱并没有套住狼,而是一条鲜血淋漓的狼腿,因为夜间温度太低的缘故,狼腿断茬子的地方已经完全冻住,通往树林深处的雪地上满是已经凝固的乌黑血渍! 毛四吓得酒醒了一半,豆大的汗珠子不断顺着老脸往下淌,他知道坏了,狼这畜生,生性狡猾凶残,生平又最记仇,眼前这家伙居然懂得中套后咬断自己的腿求生,其性情之狡猾狠辣,由此可见一斑。 这家伙一天不死,毛四心里便一天不安,顾不得天还没亮,便拿起猎枪,顺着血迹的方向追了过去,一直追到老林子的入口处,眼见血迹一直顺着老林子的深处蔓延开去,这才满是遗憾的叹了口气,有气无力的回了家。 从那天开始,毛四便开始加强了戒备,自家的小木屋外面,布置了无数陷阱,家里的猎犬,也从之前的三条增加到了六条,即便如此,他依旧还是不放心,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把自己的老猎枪里装满火药与铅弹,放在炕边能够随手够到的地方。 尽管防卫措施做的如此到位,一年后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毛四还是死了,死相异常凄惨,肚子被野兽开了膛,内脏吃的干干净净,眼珠子也被挖掉了,鲜血流的小木屋里到处都是。 毛四死的那么惨,那些用来防卫的猎犬,却居然浑然不知,直到毛四的尸首被发现,依旧只是留在院内,彷徨无错的看着那些帮毛四收尸的人进进出出。 在毛四的小木屋里,人们发现了很多梅花形犬科动物的脚印,经过山里那些打响山老猎人的验证,证实了杀死毛四的就是一条狼,更让人感觉恐怖的是,那狼并没有右后腿,而是在用三条腿走路! 从那时候开始,关于三腿爷的传说便在老林子里流传了开来,而且传的越来越越邪乎,很多人都说,三腿爷已经成了精,谁要是惹了它,不管你狩猎的本事有多大,到头来都只能成为它嘴里的一块肉。 而这位三腿爷也是不负众望,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来刷一波存在感,大兴安岭附近的山场和林场,经常会有人不明不白的遭到野狼的袭击,很多都已经被那些见过这些人死状的人证明是三脚爷做的。 被这位三脚爷杀死的人,死状都是一模一样的,肚子被破开,内脏吃的干干净净,连带着眼珠子也都会被抠出来。 大山里的人书念的少,大部分都特别迷信,关于抠眼珠子这一点,人们的传言也是越来越邪乎,最普遍为众人接受的说法,就是三脚爷之所以要抠那些人的眼珠子,就是让那些人找不到去地府的门路,自然也就没法再投胎,只能作为孤魂野鬼在大山里游荡。 更有邪乎的传说,说那些被三脚爷抠掉了眼珠子的孤魂野鬼,实际上是被三脚爷给弄成了伥鬼,到了晚上,就会四处游荡,骗人去给三脚爷吃,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能让那些人做替死鬼,自己也才有机会去投胎。 “你......你怎么知道那些事是三脚爷做的。” 尽管已经上了高中,饱受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科学世界观的熏陶,对于三脚爷这个传说里的凶神,我还是感觉心里发毛,壮着胆子对那女人问道。 “你还记不记得那几具冻殍的死相?” 提到三脚爷,女人的双眼泛红,嘴唇都咬的发白,看那样子,就像是和三脚爷有什么解不开的冤仇一样。 听她这么说,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她说的没错,那些冻殍的样子,就和传说中死在三脚爷手里的伥鬼一样,肚子被剖开,眼珠子也都被挖掉了。 老林子里头,本身邪乎事就多,很多都是没有办法用科学解释的怪事,对于这一点,从小就在这片老林子里长大的我是深有感触的,想到从小到大耳朵都快起了茧子的关于三脚爷的故事,我心里不由打起了退堂鼓。 “小孩子果然是小孩子,还是回家玩去的好。” 女人的话语里满是嘲讽。 她的话再度激起了我心中的火气:“谁说小孩子就不能去赶山了,我爷爷黑龙爷,十四岁的时候,都已经可以独自在这老林子里去打猎养家了。” 眼见我如此坚持,女人实在拗不过我,只能冷着脸对我说道:“带你一起去,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你必须要听话,要不然,别怪我回头狠揍你的屁蛋子!” 我同样不甘示弱的回应道: “要是你不好好干,也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女人板着脸摆了摆手:“行了,别皮了,下个续猎点,还在十几里地以外呢,要是想在这深山老林里吃午饭,你就尽管和我瞎闹。” 看了看揣在怀里的怀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我不敢耽搁,连忙和她一起把树洞附近的树洞刨开,将那几具尸体胡乱塞了进去。 这是冬日里赶山人用来处理尸体的常用手法,冬日的大兴安岭,温度都在零下二三十度以下,黑土地冻的比铁都硬,那些几个人都环抱不过来的红松,恰好是天然的棺材。 我们把尸体放进用猎刀掏好的树洞里,重新用树皮封好,踩着厚厚的积雪一路前行。 这里人迹罕至,林中绝少有人留下的痕迹,要想进山,只能靠着无数赶山人前辈在树体上留下的痕迹,这些人祖祖辈辈都靠山为生,为了方便自己进山,他们用自己手中的猎刀,在树体上刻下了很多符号和文字,在给自己指路的同时,也为后代那些赶山人留下了进山的路标。 不止如此,他们更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在老林子里建了无数的木屋作为续猎点,方便赶山人迷路时住在里面,并且在那里补给各种进山狩猎必需品。 正文 第6章 狼迹再现 我们沿着树体上的路标大约走了两三个小时,冬天大兴安岭的天短,才不过下午两点半左右的光景,太阳已经开始偏西,看这架势,顶多再过不到一个多小时,天色就要开始黑下来。 那女人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不知道多少遍,不用怎么去看树体上的标记,也知道该往什么地方走,等到下午两点半左右的时候,便带我来到了山中的一处续猎点。 那是一座用红松制成的小木屋,大概有二十平米左右,屋内的墙上钉满了桦木板,外面是一圈用原木制成的篱笆,篱笆和小屋的墙壁上,布满了用石灰画成的大白圈。 这些大白圈,都是防狼用的,狼这种畜生,生性狡诈多疑,看到墙上有白圈,只会觉得人设计下了陷阱想要对付它们,根本不敢靠近。 这一路走下来,我累的骨头都快散了架子,肚子也不争气的乱叫了起来,眼见前面出现了续猎点,连忙用尽最后的力气,想要冲过去好好休息一番。 那女人却一把拉住我,手放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她带来的四条笨狗立刻迅速窜入了旁边的白桦林和草丛中,挺着鼻子一通乱嗅。 我惭愧无比的挠了挠头,爷爷生前曾经对我说过,老林子里到处都有危险,在里头不管做什么事,都只能谨慎谨慎再谨慎,哪怕累的连小指头都抬不起来,睡觉都必须要睁着半边眼珠子以防不测。 可我这个二愣子,却把他老人家的教诲全部都忘在了脑后,真是愧对了他多年来的教诲。 猎犬的吠叫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个头最大的那条黑色的猎犬,在草丛里疯狂吠叫,似乎是在提醒我们那里有着非同寻常的东西。 我和那女人对视一眼,满是紧张的跑了过去,就发现那条大黑狗身体筛糠似的颤抖着,正对着草丛里一处狂吠,我的心都快要提到了嗓子眼,却还是紧握着猎刀,本能的挡在了那个女人的面前,小心翼翼的将那边的野草拨开。 草丛里空荡荡的,我找了老半天,这才在那里找到了一些已经冻的梆硬的犬科动物粪便。 “你这死狗,真是气人,不过就是一些臭粑粑而已,你用的着这么咋呼吗。” 我气坏了,指着那条猎犬破口大骂。 “所以我说,你就是个小屁孩,真是什么都不懂。” 女人把我扯到一边,来到那摊粪便前,不顾粪便发出的恶臭味道,用自己手中的猎刀将粪便挑开,拉着我蹲到她身边。 “姐教你一招,告诉你,这可是狼粪,从这粪便里,我们是可以知道很多事情的。” 女人说完,用猎刀的刀鞘把粪便拨开,蹲下身子闻了闻,告诉我说那粪便留下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一天。 爷爷活着的时候告诉过我,真正赶山的大能,都是能够通过各种蛛丝马迹寻找野兽踪迹的高手,哪怕只是面对一缕毛发,甚至一坨粪便,都能够准确判断出野兽的行踪。 “你看,这些粪便里还有水分,这说明留下粪便的狼就在这附近活动,并没有走远,还有,这里都是些没有完全消化的毛皮和骨骼,这可以充分说明,最近这些狼群日子过的不错,应该在不久前才刚吃过一顿大餐。” 女人无比耐心的对我讲解着自己根据那些粪便得出的结论,突然之间,她停住手,将一枚还没有完全消化的骨头从那堆粪便里翻出来让我看。 我有些狐疑的凑到过去,发现那居然是一节小指骨,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之前埋藏在松树里的其中一具尸体,小手指的指骨似乎被咬断,连忙把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 “我叫吕燕,你以后叫我燕子姐就可以了。” 燕子姐用袖子擦了擦鼻子,把那指骨拿在手里仔细的端详了许久,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半晌之后,她这才站起身,冷声吩咐我说让我继续在附近转一转,看还能不能找到其他的什么有用的东西。 我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但是想到附近很可能有狼潜伏,只能强打精神,把栗子黄它们几个叫到身边,仔细的在附近搜索了起来。 我很快就有了发现,在树林里积雪上,有着很多杂乱无章的梅花形脚印,根据爷爷之前教我密林寻踪跟术,我发现那些脚印深浅不一,应该是来自于一头已经瘸了后腿的狼。 我把那些脚印仔细看了一遍,发现那些狼瘸掉的居然就是右后腿! 这个发现让我心里更加慌乱,连忙跑到燕子姐身边,把这个发现告知了她,小心的问她下一步的打算。 燕子姐托着腮想了很久,这才用相当肯定的口吻对我说了句“既来之,则安之。”便直接走进了那间小木屋。 屋子里的样式,和山中的那些民居一样,土制的大灶放置在门外,连接着里面一座能够容纳两个人的火炕,炕头上铺着厚厚的几张狼皮,因为时间久远的关系,已经看不出本来的眼色。 老林子里的那些猎人,深谙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原则,只要从这里路过,总会把自己打到的一些猎物用粗盐包裹了做成腌肉,成串的挂在屋内。 不止如此,就连很多住在这附近的赶山人,都会不定期到这小屋里,往米缸里续上一些米,顺带着放上一些粗盐,连带着把厨房的两只大水缸里灌满能够饮用的清水。 在那屋子后面,有着两座同样用松木制成的小耳房,一间里面堆着大堆干豆秸,玉米秸等干柴,另外的一间里,则是堆着一些散煤和煤块。 作为专门给赶山人歇脚用的地方,犬舍与马厩同样必不可少,都设置在院子里,占了将近小院一半的地界。 经过一个中午的长途跋涉,我已经被疲惫,寒冷和饥饿彻底耗尽了全身的力气,眼见米缸里还有半缸多的米,厨房的铁丝上挂满了各种干肉,连忙去后面的耳房,抱来大堆的豆秸柴禾,用铁锹弄来一些煤块,搬过小板凳,准备点火做饭。 只是我带来的那些桦树皮似乎受了潮,用了三四根火柴都没点燃,反而被桦树皮燃烧的黑烟熏的不断咳嗽。 “你这臭小子,真是在家没干过活,这么笨手笨脚的。” 面对狼狈不堪的我,燕子姐无奈的摇了摇头,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桦树皮,折叠成空心状,小心翼翼的用火柴点燃,就势将其扔进了灶膛里,不等那火熄灭,几把豆秸便塞了进去,炉膛里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我忍不住拍手叫好,燕子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骂我说真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夯货,让我赶紧去把米淘了下锅,顺带着帮她用一旁的风箱鼓风。 我点点头,去米缸那边舀了米,用水缸里的水淘干净,顺手从铁丝上摘下一只已经腌的发黑的野兔,放在米饭上一起煮熟。 炉火烧的很旺,屋里的温度也随之暖和了起来,穿着厚厚皮袄与毛鞋的我身上很快见了汗,连忙跑到里屋把身上的皮大衣脱掉,穿着里面的线衣来到大灶前,坐在燕子姐身边继续替她拉风箱鼓火。 屋里的温度越来越热,燕子姐的脸也变得越来越红,她再也受不住,吩咐我在旁边照顾灶膛里的火,自己则跑去屋里,将身上臃肿的狗皮大衣和狗皮帽子摘掉,重新坐到了我身边。 随着她再度来到我身边,我有些看傻了,她的年纪,大约二十一二岁的样子,长着一张相当妩媚的鹅蛋脸,身材虽然比彩云姐丰满了一些,可是曲线却更加的成熟圆润,就像是一只刚刚成熟了的水蜜桃,处处都散发着成熟的妩媚。 年轻的女人都是爱美的,尽管还在大孝期间,可是燕子姐,里面穿着一件新织的鸡心领毛衣,里面趁着一件白衬衫,两团丰满的圆润不断晃动着,看的我一阵眼晕。 “臭小子,不好好拉风箱,看什么看。” 眼见我的眼珠子都快完全定在了她身上,燕子姐脸上绯红,重重的从身后推了我一把。 那时候的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在学校的时候,经常以逗弄漂亮女生为乐,眼见她长的这么漂亮,立刻学着VCD机里那些小流氓的口吻,坏笑着对她喊道。 “燕子姐,看你在老林子里做的那些事,我一直以为你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婆,可是真没想到,你居然长的这么好看,啧啧,恐怕老辈人嘴里说的那些狐仙,也都没你长的这么条细盘靓呢。” 盘靓是那时候我们这边小混混们常说的土话,指的是女人的脸长的漂亮,而条细指的则是身材好,见我笑的肆无忌惮,燕子的脸色更红,略显粗糙的手不由分说的扭住我胳膊上的肉,直接拧成了麻花。 “疼疼疼疼疼。” 我夸张的惨叫着,就势把被她拧的通红的手夺下来,嬉皮笑脸的向她嚷道。 “姐,俺娘可是说过,以后要是看到有女人的手如姜,那可是大富大贵的命,一定得把她弄回家里当媳妇,你的手拧的我这么疼,可见俺娘说的一点都没错呢。” 和我们学校的那些听了我这些浑话只会面红耳赤,跺脚娇嗔的小女孩不同,燕子姐直接拿起了身边的猎刀,眼中闪耀着狠戾的光芒。 “臭小子,你要是再敢和我说这种混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正文 第7章 同床共枕 燕子姐紧握着柴刀,俏脸霜寒,一双美丽的丹凤眼里满是血丝,我丝毫不怀疑,她会一刀要了我的命。 “你......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吓得连连后退,双眼无助的看着她,右手看似不经意的摸到了身后一把锋利的柴刀。 此时的我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是她真敢对我下手,哪怕是死,我也要和她拼一拼。 燕子姐恶狠狠的向我逼近,但是最终,她还是放下了手里的猎刀,指着自己右臂上的戴着红孝的臂箍,一字一句的对我问道。 “臭小子,你到底知不知道这个代表什么意思。” 看着她胳膊上的红孝,我猛然想起了她之前说过自己要为父亲和丈夫报仇的话,心知自己不经意间说错了话,满是惭愧的低下头,右手重重在自己的老脸上抽了一巴掌。 “红孝,燕子姐,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和你说那种混账话的。” 也不怪她会如此,戴红孝的人,往往死掉的亲属都是那些冤情很重的人,为了给家人报仇,他们往往会在山神爷跟前许下很重的回报,很多时候,甚至可能会是自己的生命。 虽然并不知道燕子姐到底在山神爷面前到底许下了什么愿望,但是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我还是能够猜想的到那愿望搞不好就和她以后的终身大事有关。 “算了,我也真是越混越回去了,居然和一个小孩子计较这种事。” 燕子姐将手中的猎刀扔在地上,转脸看向了冒着热气的大灶。 此时的饭锅里,已经开始向外冒出了混杂着米饭与兔肉味道的香气,经过刚才的一番跋涉,我早已饥肠辘辘,尽管还在危险中,我还是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肚子也开始发出了不争气的咕噜声。 燕子姐把实木制成的锅盖掀开,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一套红松木制成的餐具,将已经蒸好的兔肉放进红木制成的盘子里,用红木碗装了一碗米饭,眼见我还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她,不屑的冷哼道:“还愣在那干什么,都在这老林子里跑了一天了,难道你还想我伺候你这位大少爷吃饭不成吗。” 听她这么说,我顿时如蒙大赦,忙不迭的从自己的背包里翻出碗筷,用水缸里的水草草冲了一下,装了一碗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见我只是吃饭,却不敢去碰那些兔肉,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伸手撕了半只下来,径自抛给了我。 “吃吧,臭小子,一个大男人,一点爽利劲都没有,再这么下去,我都怀疑还有哪家的女孩肯嫁给你。” 我快被她的毒舌给气坏了,一把将那兔肉夺下来狠狠的咬了几口,一脸不服气的向她喊道。 “这个不用你管,我告诉你,我在我们班,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白马小王子,追我的女孩子,都快从教师门口排到学校大门口去了。” 对于我的争辩,燕子姐头都没抬,只是冷冷的对我说了一句。 “我不信。” 她这种态度,彻底伤到了我的信心,眼见她一副瞧不起人的架势,我把手中的木碗重重放在桌上,鼓着腮帮子向她抗辩道。 “你少臭我,我告诉你,现在我就已经有女朋友了,她的名字叫做彩云,是我们村最漂亮的女孩子,我娘也对她特别满意,要不是我还在上学,年后她可就要帮我和彩云姐定亲下彩礼了。” 情急之下,我干脆把彩云姐搬了出来,顺带着把大哥的事情安到了自己身上。 在和她说这话的时候,我脑袋里想的是彩云姐那张堪称完美的俏脸,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她和我大哥订了婚,我的心就像是被尖刀剜一样的疼。 “彩云姐?你这牛皮吹的,刚才还说她是你的同班同学,怎么现在就变成姐姐了。” 燕子姐依旧在对我说着风凉话,看她这架势,显然是在发泄自己之前被我调戏的怒气。 我并不是那种脾气暴躁的人,尤其不愿意和女人争,如果是在其他的事情上,我少不得会迁就她一些,可是,彩云姐却是我的底线,虽然她并没有对我有过任何的承诺,可是随着这段时间我和她的接触,心里已经完全把她当成了是我的人,燕子姐的这话,彻底点燃了我心中的怒火。 “她比我大一岁,只是生日小,所以和我同班,我俩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好着呢,俗话说的好,女大三岁都是抱金砖,更何况我俩还是同岁。” 我无比愤怒的争辩着,话题不知不觉间再度回到了燕子姐的身上。 “反倒是你,都那么老了,丈夫死了以后都不知道找个人嫁了,你就不怕到最后变成没人要的孤老婆子吗。” “你又在作死是不是。” 燕子姐的手再度放到了身边的猎刀上。 “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可不能违规啊。” 我吓得端着手里的大木碗从木凳子上跳了起来,有了自己之前的经验,我已经把爷爷传下来的那把猎刀放在了自己身边,眼看她要对我动手,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拿着猎刀,双眼紧紧的盯着她,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被她砍死。 “臭小子,俗话说的好,事不过三,你要是再敢说这个,别怪我真的对你动手。” 燕子姐一脸愤怒的把手里的猎刀扔在了地上,声音里满是警告与极力压抑的愤恨。 我知道她没有和我开玩笑,连忙把猎刀放在身边桌上伸手就能够的到的地方,不再说话,只是用力的扒着饭。 燕子姐似乎也在生我的气,只是坐在那里慢条斯理的吃着饭,看都不看坐在一边的我一眼。 这顿饭很快就在我们彼此间的沉默中结束,我收拾好碗筷,看了看身上那块老怀表,发现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透过木质的格窗向外望去,外面的太阳已经彻底落了山,黝黑的土地,苍茫的群山,成片的白桦与松林,掩映在皑皑的白雪下,看上去苍凉肃穆到了极点。 东北冬天里天黑的早,加上这边已经进了老林子,除了我们现在所在的这处续猎站,四周根本没有人家。 东北的老林子里一向不太平,邪乎事也多,作为靠山吃山的赶山人,为了能够在这荒僻的地界生存下去,规矩简直多如牛毛。 别的不说,光是对于这天气和气候的讲究,就有很多的说道,而其中流传最久的一句话,就是风不上山,雨不入林,迎光而进,光尽而止。 这句话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有风的时候千万不能上山,而下雨的时候就不能钻到老林子里头去采药或者打猎。 这句话其实说的很有道理,大兴安岭的风和外面的风不一样,都是那些一刮三五天的白毛风,吹在人身上,比刀割的都还要疼,山里的松针和飞沙走石吹的满天都是,可见度基本上不会超过三米,人在那个时候进山,哪怕是有着几十年入山经验的赶山老手,也和自己去找死没有任何区别。 而下雨不入林,怕的就是会打雷,在树林里被雷劈的几率,比在平地上不知道高了多少倍。 而迎光而进,逆光而行,说的则是上山的时辰,一般来说,绝大部分赶山人进了山,都是日出而行,一旦见到日头偏西,就必须要找续猎点落脚,如果附近没有续猎点,哪怕是找个雪窝子里窝着,都不能再继续在山里头瞎晃荡,除非是那些打哑山的,很多陷阱埋伏,必须要在夜间下手的,才会在夜里进山。 此时的天色,显然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赶路,燕子姐吃完饭,把自己的碗刷了以后,就开始行动了起来,把屋里用来遮盖窗户的纤维布挂在窗户上,用木棍固定好,又去灶下烧了一会火,直到把我抱进来的两捆豆秸都烧光,这才把门从里面拴好,搬着板凳去外间屋厨房洗漱。 我有些疲惫的伸了个懒腰,正想到炕上去躺一会,却猛然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续猎站里就只有那么一间屋,炕虽然够大,足能够睡的下我和燕子姐两个人,可现在我俩毕竟是孤男寡女,就这么睡在一起的话,传出去似乎真的是好说不好听。 更何况,现在我俩可是正在冷战,我这个人极好面子,实在是拉不下脸和她说话,就这样躺在一起的话,实在是让人尴尬无比。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燕子姐已经洗完从外面走了进来,见我还傻愣愣的站在大炕跟前,恶狠狠的白了我一眼,顺势将一只还湿着的大木盆扔在我身上,气哼哼的赶我去洗漱,并且对我说她最烦的就是那些脏兮兮的臭男人,还威胁我说要是我敢不洗脚就上炕,她就把我扔出去喂狼。 没办法,我只能拎着木盆到了外间屋,这才发现她居然已经把灶上的铁锅刷的干干净净,并且在里面烧了一大锅热水。 我心里感念她的贴心,对她的恨意少了很多,连忙用水舀子舀水洗了头脸,回到卧室那边,这才发现燕子姐已经铺好了床,连带着我这边的褥子,也都给我铺的整整齐齐。 对于这一点,爷爷同样有着很多的说道,他不止一次告诉我,夜间的老林子,几乎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地方,不止那些吃肉的野兽会在林中出没,连带着那些冤死在山里的孤魂野鬼,也都会在山中游荡,去找替死鬼。 正文 第8章 梦里娶媳妇 续猎站里并没有通电,我们只能用随身带来的老手电筒照明。 因为屋子里火炕的温度很热,燕子姐已经脱掉了身上的线衣,穿着秋衣秋裤半跪在炕上,细心的收拾着炕上的狼皮褥子与被子。 她的秋衣很宽松,连带着里面细细的沟壑,玲珑白嫩的锁骨,雪白的肌肤也都隐约可见。 我本来就在血气方钢的年纪,眼前的情景,让我感觉面红耳赤的同时,心里就像是有着无数猫爪子在挠,浑身上下都感觉火辣辣的。 虽然每日里都在山里奔波讨生活,但我却看得出来,她是个爱干净的女人,脱下来的衣服,都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了炕头上,按其自然的比例,叠的一丝不苟。 看着她细心铺床的样子,我心神一阵荡漾,觉得她那样子就像是一个温柔的小妻子,在细心的伺候着自己的丈夫。 见我痴痴的看着自己,燕子姐轻啐一声,冷声道。 “看什么看,明天还要早起呢,还不赶紧睡觉。” “好了,睡觉,睡觉。” 我生怕她看出我身体的异样,连忙跳上炕头,将一张狼皮盖在自己身上,满是心虚的把脸转到了一边,根本不敢去看她那好似水蜜桃般成熟多汁的身体。 “真是个毛躁的小家伙。” 燕子姐恶狠狠的骂了我一句,有条不紊的上了床,在我旁边躺了下来,顺势关闭了放在一边的手电筒。 屋里彻底黑了下来,没有半点亮光,或许是因为之前爬山爬的久了,不过转眼间的功夫,燕子姐便睡熟了,不断发出均匀的鼾声。 我同样累得睁不开眼,躺在床上,不过一会的功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迷迷糊糊的做起了梦。 在梦里,我梦到自己娶了媳妇,而且还是一娶就是两个,按照我们东北这边山里结婚的习俗,身上穿着大红的喜服,一左一右的跟在我身边,手臂紧紧的拉着我的胳膊。 尽管她们头上都蒙着红盖头,可是光看身量腰条,我都能够看得出来,她们两个就是燕子姐和彩云姐。 我拉着她们一起给爹娘敬了茶,又被身边无数的宾客闹了半天,这才把她们两个分别送回了房间,我那时候迷迷糊糊的,只记得家里新盖的房子已经修好了,彩云姐依旧住在她原来的地方,可是燕子姐,却住在了我原来的房间。 不耐烦的和家里来的那些宾客们吃喝完毕,我却站在院子里满脸不知所措,不知道是去燕子姐那边,还是去彩云姐那边过夜。 就在我踌躇不定的时候,燕子姐突然从屋里走了出来,不由分说的拉起我,霸气的将我拉回了她的房间。 在她的屋里,她紧紧的抱着我,不由分说的抱紧了我。 她的身子柔软,细嫩,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像是着了火,而燕子姐的身体,就像是一泓清泉,吸引着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要投身其中。 梦里的燕子姐,远不像现实里那样泼辣,而是一脸温柔的看着我,小心翼翼的替我脱掉身上那件碍事的唐装,然后,当着我的面,一颗一颗的解着自己那身大红色吉服上的扣子。 尽管身为赶山人,每日里都在山上闯荡,风餐露宿的,可是燕子姐的皮肤却极好,白嫩细腻的就像是刚刚剥了壳的鸡蛋,看得人心里一阵火大。 不过转眼间,她的怀就已经敞开,我这才发现,在她里面居然穿了一件细吊带的大红色肚兜,上面绣着鸳鸯戏水。 “姐,你太漂亮了,我受不了了。” 这样的情景,又有几个男人可以忍受的住,我狂喊一声,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扑了上去,将她紧紧压倒在地,可是却又真的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就在我意乱情迷的时候,突然感觉身上传来一阵剧痛,梦中一片鲜红的洞房消失的无影无踪,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紧紧的抱住了身边的燕子姐。 我那时候的样子很奇怪,双臂紧紧的环着燕子姐,连带着自己的双腿,也一直都压在她靠近我的那条腿上,或许因为常年都在山里跑的关系,燕子姐的腿细腻笔直,肌肉紧绷,贴在身上的感觉特别舒服。 “不要脸的坏东西,晚上做梦都不想好事,还不赶紧把我放开,信不信我回头把你那东西一刀给切了!” 听着她恶声恶气的声音,我连忙放开手,反射性的用手捂住了自己的下面,这才发现,自己裤子里居然黏糊糊湿漉漉的。 “燕子姐,我不是故意的,其实是......” 眼见燕子姐横眉冷目的瞪着我,我变得无比慌乱,就连说出来的话都显得语无伦次。 “睡觉!明天一大早你要是起不来,当心我打烂你的屁蛋子。” 燕子姐急头白脸的狠狠抢白了我一通,直接把身体转到了一边。 我的思绪很乱,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有些想要睡下,可是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火炕上的空间相当狭小,仅能够让我和燕子姐并排躺在一起,完全没有多余的量。 经过了刚才的事,燕子姐的心情似乎也很乱,和我一样,同样在炕上折跟头,可是却不再理我。 赶山是个体力活,为了不打扰彼此,我干脆侧过身体,将我们两个人身后的背包放在中间当做界限,极力的把身体蜷缩了起来。 燕子姐真的累坏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光景,便再度进入了梦乡,我却还是睡不着,又怕惊动她,只是躺在床上不敢动,百无聊赖下,干脆听起了屋外的声音。 外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凛冽的很,就像是有着无数恶鬼在哭号,其中更是隐约的夹杂着几声断断续续的狼嚎。 狼这东西,在我们这边的林场特别常见,漆黑的夜晚,如果睡在林场的老房子里,很多时候都能够听到狼爪子踩在厚厚积雪上发出的咯吱声。 大兴安岭林场里的夜晚,其恐怖程度,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如果没有房子作为掩体,而且又没有生火的话,光是那些在老林子里乱窜的野狼,都够人好好喝上一壶的了。 这且不止,我爷爷不止一次告诉过我,老林子里的邪乎物件特别多,白天还好,一旦入了夜,各种狼虫虎豹,乃至于很多我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怪物,都会从藏身的暗处出来觅食。 在这个时候,要是有人不小心在老林子里游荡,少不得就会成为他们的盘中餐口中食,而老林子里那不断呼啸,听起来让人汗毛根都要竖起来的风声,其实便是那些死在树林里鬼魂发出的凄厉哭号。 他们也和那些狼虫虎豹一样,都在夜间出来游荡,为的便是能够找到那些夜间在老林子里瞎晃荡的倒霉蛋,抓他们给自己当替死鬼。 想到这些,我的心越来越紧,哪怕屋里温暖如春,我依旧吓出了一身冷汗,更让我感觉麻烦的是,自己居然不知不觉间有了尿意。 续猎站这边的格局和山下的那些民居很像,厕所都建在篱笆院外头,要想起夜去解手,必须得到外头去。 听着外头飕飕的风声,我吓得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一开始还想着忍到天亮再去解决问题,可是,越是忍到后来,就越感觉自己的尿泡发紧,而天亮却又似乎遥遥无期,终于无法再忍,只能悄声穿好衣服,小心翼翼的到窗边掀开上面的纤维布向外望去。 外头依旧黑洞洞的一片,借着外面的雪光看了看身上的老怀表,这才发现现在还不到晚间两点多钟。 我的尿泡,这时候都已经快憋破了,再也忍耐不了,犹豫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打定主意,伸手抄起放在一边的猎刀,拿在手里用来壮胆,打开屋门,小心翼翼的走了出去。 外面的风声更紧了,哪怕我身上穿着厚厚的皮衣,冷风依旧刀子似的透过衣服的缝隙往我身体里头钻,冻得我牙齿都打颤。 强忍着寒冷与恐惧进了厕所,一泡尿才刚撒了一半,突然听到墙头传来一阵异样的声音,吓我的把剩下的尿都尿在了裤子上,顾不得把裤子提好,便举着猎刀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看了过去。 一颗巨大的狼头,从厕所与院墙连接的部分探了进来,皮毛上不断向外散发着诡异的右绿色光芒,一双森寒的狼眼里闪耀着凶残的光芒。 “山......山杠爷.......燕子姐,不好了,山杠爷从院墙爬进来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傻了,直到那野狼的半个身子都从院墙处爬了进来,这才失声叫喊了起来。 就在我失神叫嚷之际,那野狼已经顺着院墙爬了进来,纵身跳到了我跟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狼头低垂,后腿半弓着,腰身紧绷,尖长的狼嘴似张非张,森寒的獠牙在雪光中闪耀着渗人的白光。 我双腿有些发软,却依旧强忍着掉头就跑的冲动,把手中的猎刀竖在身前,双手紧握着猎刀刀柄,用所剩不多的勇气与那野狼对峙了起来。 这是作为赶山人最基本的素质,狼这畜生,最是欺软怕硬,而且生性又多疑,你要胆怯,它会毫不留情的冲上来咬断你的脖子,相反,你若是拼了命的和它干,它反倒不敢轻举妄动。 正文 第9章 柳暗花明 那野狼的个头足有驴驹子大小,毛色鲜亮,身体肥壮,看上去并不缺吃喝,头上长着一颗大大的红色肉瘤,在雪光下看起来特别惹眼。 更让人感觉诡异的是,这家伙的身上,居然闪耀着诡异绿色的荧光,看上去吓人到了极点。 眼见我横刀面对自己,野狼露出了深白的獠牙,不断对我发出低吼声,似乎是在威胁我,要我赶紧弃械投降,乖乖做它嘴里的一块肉。 “你别过来,告诉你,老子我也不是好惹的,你要是还不给老子离开,别怪老子要了你的命。” 此时正是危急关头,我当然不会那么顺它的意,尽管吓得双腿都在打颤,依旧竭尽全力向它叫感道。 虽然嘴上喊的厉害,我心里却忍不住发毛,现在正是冬日里,山里的野物冬眠的冬眠,冻死的冻死,哪里有东西让它吃的这么好? 这也就罢了,最让人感觉恐惧的还是它头顶的那颗肉瘤,我爷爷活着的时候说过,不管是狼是狗,只要头顶上长出了肉瘤,那都是吃人肉催出来的,一旦在山里头碰上,有多远就要跑多远,千万不要和它们动手。 还有就是那野狼身上的绿光,难不成这家伙真的已经成了精? 眼见我摆出一副准备和自己拼命的姿态,野狼叫的更凶,身体绷的也更紧,目光全部都凝聚在了我身上,一眨不眨的紧紧盯着我。 我知道它这是在等待攻击的机会,哪怕我露出稍微一点破绽,都有可能被它一击而破,同样聚精会神的瞪着他,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墙头传来一阵细微的窸窣声,借着眼角的余光看过去,我发现燕子姐已经端着猎枪从屋里跑了出来,因为出来的太急,她甚至连外衣都没穿,只是穿着线衣从里面跑了出来。 野狼也发现了她,眼见她已经爬上厕所的围墙,黑洞洞枪口指着自己,心知不好,不敢再恋战,转头就想跑。 只可惜那墙头实在是太高,这家伙的腿又短,窜了好几次都窜不上去,有心想要转身和我拼命,燕子姐手里的猎枪却在此时发出了致命的轰鸣声。 一阵火光过后,野狼哼都没哼出一声,便直接摔倒在了地上,身上破出一个碗口大的洞。 燕子姐用的枪,在我们这边叫做八大力,属于那种结构最简单的滑膛枪,两根细钢管装配在一起,一左一右当做枪管,木制的枪托,打的时候,直接从枪管的管口里塞火药与铁砂。 这样的猎枪,射程近,准度低,可是火力覆盖的面积却大,威力同样惊人,一喷就是一大片。 眼见这货中枪倒地,我不敢怠慢,举着手里的猎刀冲过去,不由分说的就是一通乱捅。 在我奋力的刺杀下,大团鲜血顺着野狼的身体汩汩向外喷涌,野狼的身体剧烈颤抖着,嘴里只有进气,却不再有出气。 眼见这家伙已经死透,我一屁蛋子坐到了地上,大口大口喘起了粗气,刚才的情形实在是太过惊险,吓得我小心肝都快从嗓子眼里蹦了出来,尽管身上穿的并不多,可还是吓出了一身白毛汗。 我是在后怕,如果不是我刚才尿急,又阴差阳错的在厕所里恰好遇到这家伙爬墙,再加上又睡过去的话,到时候不管是我还是燕子姐,只怕都已经在梦里做了鬼。 “没出息的东西,连一个山杠子都对付不了,就这还敢说得了黑龙爷的真传?” 燕子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蹲在地上开始检查起了那野狼的尸体。 我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头,感觉羞愧无比,左右看了好一会,满心的怒火都发泄到了那几条猎犬身上。 “栗子黄,你给老子滚过来,就你这样子,还敢自称是什么爷爷亲手培育出来的优种猎犬,我真是信了你个大头鬼。” 我一边说,一边去院里的犬舍找栗子黄它们几个,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不只是我带来的那几条猎狗,就连燕姐带来的那四条,也都一起倒在了狗舍里,睡的不亦乐乎。 在狗舍里,有着几块吃剩下的馒头碎渣,我捡起来闻了闻,发现里面带着一股烤肉的香气。 我心里大惊,猛然间明白过来,这并不是什么狼群袭击,而是有人设的局。 栗子黄它们可都是爷爷当年手把手训出来的,哪怕是再饿,也不会吃别人给的饭菜,那家伙到底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它们,并且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吃下那夹肉馒头,我就算是想破了脑壳,依旧想不出任何端倪。 一阵冷风吹过,吹的我打了个哆嗦,索性不再去想,径直来到前院,不等把犬舍那边的情形告诉燕子姐,她却抢先对我喊道。 “臭小子,这是有人给我们下的绝命局,看我一直都觉得柱子哥和爹的死没那么简单,现在看来,他们果然不是死在什么狼精的嘴里,而是被人害死的。” 提到自己死去的父亲和丈夫,燕子姐眼里分明闪耀着凛冽的杀机。 “我也发现了。” 我把犬舍那边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对她说了一遍,燕子姐更加愤恨,完全不听我的劝说,举着猎枪跑了出去,迅速把枪弹装好,站在门口对天狠狠的开了几枪。 “那头狼的主人,你给我听着,不管你是人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惹上我吕燕,你们死定了!” “燕子姐,冷静,对方那么奸猾,咱们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眼见她一副状若疯癫的模样,我连忙把她拉回院里,眼见她已经冻的浑身发抖,干脆把身上的皮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不顾一切的拥着她回去了屋里。 “该死的滚蛋,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 燕子姐依旧气急败坏的叫嚷着,泪水不受控制的顺着俏脸滚落。 别看我平时嘴上硬,对于女人心却特别软,看她哭的稀里哗啦,之前她奚落我的怨气,一股脑的全都抛到了脑后,反而在她跟前小声的劝慰了起来。 “燕子姐,你听我说,哪怕你再伤心,现在这天气,咱们哪怕冲出去,也绝对追不上他们了。” 燕子姐心情抑郁无比,见我上来劝说,心里的怨气,一股脑都发泄到了我的头上,拳头重重捶打着我的丰挺,声音里满是恨意与愤懑。 “都是你,都是你这个家伙不中用,要是你能单独抵住那头野狼,我又何必去救你,如果不是因为你,恐怕我现在已经替爹和柱子哥报了仇了。” 我被她打的浑身疼痛难忍,可是想到她之前的遭遇,心情很快平复下来,任由她肆无忌惮的在我身上发泄着怒火。 眼见她越哭越凶,我知道再任由她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狠了狠心,当她再度举拳想要打我的时候,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就势将她的身体抱住,直接扔到了炕上,不等她起身,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了她的脸上。 “吕燕,你特么给我冷静点行不行!你这么哭闹,如果能把你爹和你的那个什么柱子哥哭活的话,那你就尽管继续闹好了!” 燕子姐捂着脸,满眼呆滞的看着我,完全想不到我在暴怒时还有如此暴烈的一面。 “吕燕,别以为老子好欺负,我告诉你,从一开始到现在,老子早特么就受够你了,你以为你是谁?就算你再能耐,难道还能比山神爷更厉害?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什么到现在一直都找不到仇人,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办法帮他们报仇?” 我喘了口气,眼见燕子姐的目光逐渐变得清明,知道她已经开始冷静下来听我说话,索性放缓了口吻。 "燕子姐,我了解你心里的痛苦,也知道你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要替你的父亲和丈夫报仇的心情,但是,从这头狼的身上,我们就可以看的出来,对方是一群很狡猾的家伙,要想和他们斗,咱们绝对不能莽撞,只能用这里。“ 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相当严肃的对她说道。 “小家伙,借你的肩膀用一下。” 燕子姐说完,从床上爬起来,不由分说的抱住我,趴在我的肩膀上,哭的泣不成声。 我知道,她已经清醒过来,知道我说的是正确的,只是心里那些怨愤,无助,悲愤,却必须要发泄出来,索性挺直了身体,任由她抱着我。 这还是第一次我在清醒的状况下把一个女人拥在怀里,除了兴奋,激动,甚至还有些手足无措,双手犹豫了老半天,也没有最终放在她的身上。 泪水很快打湿了我胸前与肩头的衣服,燕子姐似乎还嫌这种方式不够,一口重重咬在了我的肩膀上,疼的我龇牙咧嘴,可是碍于她的情绪,又不敢喊疼,只能任由她肆意发泄。 燕子姐哭的累了,趴在我的怀里,直接便睡了过去,我把她放在炕上,看着她柔嫩纤细的脸,想起刚才发生的那些事,心里头火辣辣的。 此时的天色已经开始发亮,雪光照的整个屋里亮堂堂的,燕子姐的脸,在雪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细腻,我越看越心动,忍不住把自己的嘴凑上去,学着电视剧里咆哮马的动作,对着她的脸亲了下去。 正文 第10章 入坟取药 她的脸很软,软的就像是小卖部里的果冻,光滑,细嫩,嘴唇贴在上面软软的,就像是在亲吻着刚剥了皮的鸡蛋清。 不知不觉间,我又想起了自己之前的那个梦,带着深深的好奇,我捧起燕子姐的嘴,把自己的嘴重重印在了她的唇上。 因为是第一次吻女人的关系,我的动作笨拙无比,一方面,想要渴求的更多,而另外一方面,心里却又特别虚,生怕自己动作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把她从梦中惊醒。 这是一种相当矛盾的感觉,可是对于当年只有十六岁的我而言,却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刺激。 到了后来,我的动作越来越大,在她唇上啃咬的越来越重,可是燕子姐却始终没有清醒。 外面的天色,突然间阴沉了下来,透过纤维布与窗格间的空隙看过去,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彤云密布,阴沉的好像是黑锅底,气压也变得很低,躲在不大的屋子里,有着明显气闷的感觉。 这在我们东北,是要下大雪的征兆,我心知这下子可是走不了了,连忙摘下几块挂在厨房铁丝上的腌肉,连带着我和燕子姐吃剩下的米饭,起身跑去犬舍那边。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栗子黄它们几个已经清醒,我用猎刀把腌肉剁碎拌在米饭里,一股脑的倒进了犬舍的食盆子里头。 这些狗早就饿坏了,见我来喂食,立刻疯狂的围了上来,围着我打转,不断用前爪来扑我,栗子黄它们三个,更是轮番趴在我身上,疯狂舔我的脸。 “好了,好了,都给我安静点,马上就要下大雪了,咱们必须要做好长期困在山里的准备。” 我满是担忧的看着外面的天,拍了拍栗子黄它们几个的头,让它们回去吃饭,看着它们几个吃的肚圆,这才把篱笆门扎好,朝着正房那边走了过去。 我们这边的雪下的厉害,平常的状况下一下就是一整天,若是再严重一点,下个三四天也不是不可能。 对于赶山人而言,这样的天气是最要命的,因为那意味着至少一天的时间无法进山,甚至在雪停后的两三天内,同样是相当危险的。 在这段时间里,很多肉食动物因为没有食物,在山里到处觅食,绝大多数都已经饿红了眼睛,要是真和它们遇上,哪怕是这山里头最有经验的老猎人,不留下半条命,也别想全身而退。 所以,尽管心里一直都在着急回去,可是眼前的情形,却只能让我和燕子姐留在这里,等大雪彻底停了以后,才能决定下一步到底是继续赶山,还是就此下山回家。 眼见这边的事情已经基本搞定,我这才回到了屋子里,才刚进屋,就看到燕子姐把身体蜷缩了起来,似乎特别冷的样子,连带着把我之前盖的狼皮也都一起扯过去盖在了身上。 可即便是这样,她看上去依旧像是很冷的样子,身体不断的颤抖。 一种不详的预感在我心头升起,我连忙跳上炕,右手放在她的额头上,结果正如我之前的猜测,她的身体发烫,虽然身上没带水银的温度表,可目测着温度至少已经超过了39度。 我心里更加不安,顾不得她之前对我的威胁,将她盖在身上的狼皮掀开,手忙脚乱的扯开她身上的衣服,仔细看了起来。 之前她为了救我,可是连衣服都没穿就从屋里跑了出去,老东北的天本就冷的怕人,原本我们在老林子里走了一天,累的稀里哗啦,经过一冷一热的折腾,不生病反而见鬼了。 她现在得的这种病,在我们东北这边也叫做伤寒或者打摆子,身体会感觉忽冷忽热,冷的时候,就像是掉进了冰窖,而热的时候呢,就像是被人放在了火炉上头烤,身体也会发高烧,一旦拖延下去,不出三天,不是把脑子烧坏,就是干脆一口气上不来,直接去阎王殿报道。 作为赶山人,表面看起来风光浪漫,可是,真要是进了山,哪怕一点病,或者不起眼的一点小伤,都可能直接要了你的命,直接把你送到阎王老子那边去。 在这种情况下,自救的手段,就显得格外重要。 爷爷活着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告诫过我,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是一物降一物的,在这老林子里头,不管是有了病,还是中了毒,都能找到能够治愈它们的办法,而那些能够对付它们的东西,还就在这老林子里头。 伤寒这种病也不例外,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带我到老林子里头,去辨识里面各种各样的药材,详细的告诉我,那些药材该如何搭配,又能够治什么样的病,虽然我这还是第一次独立进山,可是各种可能在这老林子里出现的疾病,以及用来治疗这些病的药物与配方,却都深深的记在了脑子里。 像这种伤寒病,必须要用长在老坟圈子里的鬼面草,配合着同样生长在那边坟头上的老槐树皮,钱串草煎成汁,内服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擦身体。 除此之外,若是能够在这药里加入鬼蟾蜍的蟾酥当做药引的话,更是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 我们东北林场里的人,活着的时候,对于附近的山林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死后也一定要把尸体埋在人迹罕至的老林子里头,久而久之,就在山林里形成了特有的坟圈子,很多老年间传承下来的坟圈子,光是占地面积,就有四五亩地那么大。 根据我之前这一路走来的记忆,在距离这边四五里的小山坡上,有着一大片槐树林,透过树林,隐约可见里面层层叠叠的坟包子,如果猜的没错,那应该就是一大片坟圈子。 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黝黑的彤云,看上去就像是黑锅底,压的人快要喘不过气来。 我满心犹豫的看着外面的天,心里就像是开了锅。 即将到来的那场大雪,一看就知道小不了,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 大雪天里的老林子里危机四伏,而老坟圈子,更是禁地里头的禁地。 因为地处偏远的关系,哪怕现在解放都已经几十年了,火葬的习俗,依旧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普及开来,很多人的尸身,都是直接埋进土里的。 那种地界,绝大部分都在山林深处,哪怕是过年和清明重阳那些上坟的节日,那些死者的家人,很多也不过只是在林边烧上几卷黄纸,就算是对自家的老人有所交代了。 死人在老坟圈子里头埋得多了,这种地界自然也就变得恐怖无比,老林场里的很多鬼故事,基本上都有这些老坟圈子的影子,夜半里找自己坟墓的女鬼,专吃死人脑浆的野狗子,乃至那些一到晚上就到处乱跑的小孩鬼,专门吸男人精气与元气的狐大仙,基本上都是这些老坟圈子里的常客。 我在学校时的学习成绩还算不错,政治课里唯物论的东西听得多了,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传说,心里总是半信半疑的,可是,山里的野兽,在冬日里没有食物吃的时候,很多都会到坟圈子里刨尸体吃过冬的事,我却是实实在在相信的。 这正是我犹豫的原因,一方面,现在的燕子姐病的实在厉害,如果不赶快帮她治病,搞不好等不到雪停,她的命就已经保不住了,可是,如果现在我就这么迎着雪去坟圈子那边的话, 有很大可能连自己的小命都要丢在里头。 时间不断向前推移,燕子姐的病越来越重,身上的狼皮,一会掀开,一会又盖上,嘴里迷迷糊糊的说起了各种胡话。 眼见她已经快要烧迷糊了,我心急如焚,看着她因为高烧而显得苍白的脸,我很快有了决定。 她这一身病,说到底都是刚才为了救我才得的,要是她不出来救我,恐怕现在的我,已经死在了那头野狼的嘴里。 既然如此,就算我去老坟圈子里找药不成功,也算是还了她的这一份人情,哪怕是死,我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心里打定主意,就开始立刻行动起来,跑去外面的犬舍,将燕子姐的两条黑色的猎犬牵进屋子里面,顺带着替燕子姐关好了房门。 它们两个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燕子姐,现在的燕子姐已经烧的失去了知觉,没有人守在她身边,我实在是不放心。 做好这一切,我又在院子里检查了几遍,眼见附近的篱笆上没有任何漏洞,这才放下心,将栗子黄从犬舍里放出来,依旧把犬舍的门重新关好,仔细把院子外的篱笆各处检查了几遍,确认没有任何漏掉的地方,这才带着栗子黄沿着之前的来路走了过去。 老林子里一旦下起暴雪,可见度往往会特别低,为了能够在回来的时候还能找到路,我索性拔出爷爷留给我的那柄据说是用陨铁锻造成的贴身短刀,在每一株自己路过的白桦树的树身上做下了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