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雨夜 天空涌着乌云,天边尚存一丝亮色。风卷着秋的凄凉,抽打着熊灿肥大的休闲装。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田间小路上。他的身后跟着一支小队、一支面目狰狞、心怀叵测、手持猎枪的三人小队。 这里是松辽平原的腹心,是102国道的中部。在坦荡无垠的平原上,人们如芥籽般那么渺小。 可熊灿不觉得渺小,他感到浑身都在膨胀,他的心在膨胀,他的身体在膨胀。这膨胀需要宣泄,已经到了不宣泄就要爆炸的地步。 突然,遥远的天边划起了一道闪电。这闪电从天到地,将宇宙间的一切照得通体雪亮。紧跟着熊灿的是比他小两岁的表弟——任建。他手持一支单筒猎枪,平头、短髯。眼角一块条状的伤疤。映着闪电,他眼中射出的目光除了贪婪和狠毒就是对熊灿那摇摇晃晃的身躯的崇拜和盲目的追随。 跟着他的是冷绍军,他留着齐耳长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夹克衫,手持一把雪亮的军刺。 松辽平原是广袤无际的。夏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青纱帐。冬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雪原。熊灿曾走出这块青纱帐,他知道外边的世界更精彩。他的眼光可以越过冬日的雪原,投向遥远的地平线。可这广袤的平原仍是那样冷漠,没有他想象中的五彩世界。 现在是仲秋,这千里平原的青纱帐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一片翠绿中已泛出了微黄。熊灿家世代农民,他们躬耕田野,以农为生,朴实得和路边的黄土一样无华。可熊灿却视他这家庭为“无能”,他是闯过大世界、见过大世面的。他要闯出这黄土覆盖的平原。 遥远的天边滚过一声惊雷。那雷声沉闷得就仿佛在他们的心头滚过。任建崇拜熊灿,在他眼里,熊灿就是神、就是上帝、就是王者!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熊灿不仅只是他的表哥。熊灿参加过无数散打比赛,他髙举奖杯站在领奖台上的雄姿,叫任建无比羡慕。他将熊灿的这张照片要来,悬在他的床头,他每天临睡前都要看上好久。 熊灿让他做啥,他从来不去思索,他肯定照做。今天晚上,他应熊灿召唤来到庄后的场院。熊灿告诉他:“带上你的枪,找上牤子,咱们干件大事。”任建什么也没问,毫不犹豫地拽上冷绍军就来了。 冷绍军就是“牤子”。他宽肩阔背,在这十里八村,力气是出了名的。可他四肢发达,大脑平滑,是一头十足的牤牛。 这支三人小队,在田间小路上走了好久。终于,雷电过后,一场秋雨降临在这坦荡的平原上。雨丝不大,抽在身上凉飕飕的。熊灿不为这雨丝所动,手持一枝重庆产的立管双筒枪,坚定不移地扑向前面那条长蛇般的102国道。 102国道是纵贯东北的一条一级公路,也叫京哈公路。作为直贯北京和哈尔滨的交通大动脉,车的流量绝不亚于嫩江的流水。但此刻,时间已近午夜,车流已逐渐稀落。可过往车辆仍成群结队,独行车很少。熊灿率他的三人小队伏在路边,眼睁睁地看着结队的卡车,碾着积水的柏油路面”唰唰”地驰去。他不敢盲动,任凭那卡车碾动地面的声音在他心头滚过。 冷绍军耐不住性子,他几次和熊灿说:“大哥,干吧!”熊灿却坚定地按住他的脑袋,让过汽车的灯光说:“不许动!” 好久,他们有些失望了。熊灿站起身来,踏上公路,让雨丝凉飕飕地抽在脸上,并狠狠地向地上吐了一口臭痰。他口中骂道:“真倒霉!” 任建向他建议:“前面的镇子边上有一小卖店,咱们把他洗了怎么样?” 熊灿思索了一下,觉得也行。此次出马,总不能空手而归。他抬手招呼冷绍军,三个正要密谋一番。就在这时,一辆独行卡车从北方驰来。三个人还没有反应,那卡车竟在他们面前踩下了刹车。司机摇下卡车车窗,探头问道:“白塔镇怎么走?” 熊灿压住心头的狂跳,抬手往前一指:“就在前面。” 司机信以为真,摇上车窗抬起离合器,卡车又向前滚动。就在这一刻,熊灿抬起手中的双管猎枪,对准驾驶室就扣响了扳机。一粒铅丸带着火光洞穿驾驶室,正中司机腰部。只见那卡车在风雨中摇摇晃晃地前行不出500米,方向盘失去控制,卡车栽倒在路侧。 熊灿的三人小队疯了一样,窜向栽倒的卡车。他们在驾驶室里一阵乱翻,找到了 9000元现金和其他一些物品。 不远处,雨幕中又有灯光闪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顺着雨丝抽打着大地传出老远。熊灿打出一声尖厉的口哨,三人钻进了成熟的青纱帐。 突然,天空又传来一声惊雷,并划过一道亮如白昼的闪电。随之,雨丝骤然变粗。天地之间雨雾茫茫,倾盆大雨来了。 王尾镇数巨户人家组成一个生活群落,伏在辽阔的平原上。它的周围除了高粱和玉米,还有阡陌纵横的水田。此刻,稻穗已经泛黄,并沉甸甸地垂向大地。熊灿几天来坐卧不安,他骑着一辆摩托车,像巡逻一样沿着镇前的公路往来巡视。他也害怕,晚间睡觉常被噩梦惊醒。他像一只支棱着耳朵的兔子,努力捕捉着空间传过的声音。稍有不适,他就会绝尘而去。 熊灿终于发现,甚至是感觉到小镇公安的异常。县里来了不少新公安,他们在镇上公安的配合下,挨户排查。并且,对枪支登记造册。熊灿本能地认为,大事不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熊灿传下口令,当晚十时,镇头龙王庙集合。 那晚,没有月亮,只有星斗。熊灿在龙王庙等到了任建,两个人缩着肩膀在石阶下又等了好久。听到遥远的镇中犬吠不息,何冷绍军始终不见踪影。熊灿失去了耐心。 他手一挥:“走!” 正文 第二章 两个鬼一样的人影,离开龙王庙沿一条小路向北走去。为什么向北?熊灿说不清楚。但他那天晚上,的确是沿着北斗闪现的方向一直走去的。 天亮时分,他们走进了一座小镇。镇头有一个挂着幌子的“兴隆小吃”,在晨风中冒着蒸蒸雾气。他们二人推门走了进去,小吃部里地方不大却放着三张圆桌。此刻这 里人满为患,到处坐着人。看那围着桌子的人大多民工打扮,大多吃着包子喝着开水。只有靠里边的桌子上放着一盘牛肉,一个四十多岁的红脸汉子,在那里自斟自饮。 熊灿看一眼这屋里的人,大踏步走进里面,在那红脸汉子的正对面坦然坐下。张口就喊“老板!”他要了四个菜,一瓶白酒。 那个自斟自饮的汉子瞟了熊灿一眼,没有说话。熊灿却将服务员刚刚端上才炒好的菜往那汉子的面前推了推, 开口说:”大哥,出门在外,遇在一起就算得上是朋友。自己喝酒有什么意思,来!尝尝我们这个。” 同时,他向任建使了个眼色。任建心领神会,站起身来将瓶中的酒给那汉子满上。那汉子也没客气,而是举起杯来和熊灿、任建轻轻一碰,一扬脖干了那杯酒。然后,他将杯在熊灿和任建面前控了控,开口说道:“二位老弟, 哪里去啊?” 没等任建回答,熊灿开口说道:“四海为家。”那汉子一愣,又打量一下他们两个说道:“愿意跟我走吗?” 熊灿一边给那汉子倒上酒,一边又举杯说道:“我猜大哥一定是领人干活的,多一个不多,少—个不少。如果,大哥愿意照应老弟,老弟就跟大哥走一趟。” 渐渐的,酒多了,那汉子的话也多了。他姓田,叫田大阔。他在遥远的大兴安岭包了个林班,他这是领人去采伐的。现在小吃部里的这些人就是他的基本队伍。 听了熊灿的话,田大阔喝得有点睁不开眼睛了,把下垂的眼皮往上抬了抬说:“兄弟!我看你五官清秀,可在双眉之间怎么布满杀气?” 这话说得熊灿心头一怔,暗中忖道,这个包工头绝非外表那么粗鲁,倒要小心了。但他表面上未动声色,开口答道:“大哥玩笑了。不过,人生在世,难免有恩仇。有恩要报,有仇也要报。杀气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 说完,熊灿将瞳仁里聚起的两道目光向田大阔射去。 田大阔久历江湖,看熊灿和任建的两肩尘土,一双鞋面上全是黄尘,就判断他们是走了一宿的路。这千里平原上公路四通八达,公交车几乎是每小时都有。他们为什么偏偏夜间走路?而且又是那样的盲目。萍水相逢,竟要像逃难一样地跟上这支队伍。大阔轻轻地试探,就得到了熊灿如此强烈的反应。大阔心中已经有了数,他避开熊灿那如电的目光,垂下眼皮说:“我佩服老弟的英雄气,不过,我这小庙不知能不能停下你这尊大神?” 熊灿急忙答道:“今天,兄弟跟上大哥就永远是大哥的老弟。熊某别的不懂,讲义气处朋友,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还是懂得的。” 任建在旁察言观色,跟上说道:“我们哥们这辈子讲的就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从不含糊。” 田大阔终于点了点头。 全队的人都在等着他,等他打着饱嗝,扔下筷子,用两只肥厚的大手擦了擦油光光的嘴巴,所有的人才开始扛上行李向天色大亮的外面走去。 这是一支十几人的队伍,他们挤上了一辆公交车。一路颠簸着到了火车站。然后是一路火车,没有卧铺只有面包和冷水。田大阔给工人们发着这些简单的食物,也给熊灿和任建扔上两袋。任建憋不住,很觉得贴身衬衣兜里的人民币有些跳动。他几次示意熊灿,要到餐车上去大吃一顿。熊灿忍住了,他不想在这支队伍里搞得那么显眼。 火车一路北行,天气越来越冷。他们坐的车仍然向北,不停地向北。田大阔曾经告诉熊灿,他们的目的地是漠河。 漠河是中国离北极最近的地方,传说那里会有北极光出现。奇冷的天气可以降至零下四十度。可正因为如此,这也是熊灿非要跟上田大阔的原因。除了要避祸,熊灿天生喜欢冒险,能到那冰天雪地走一趟,熊灿兴奋异常。 终于,田大阔单独召唤熊灿、任建,一行三人走进了餐车。餐车里就餐的人不多,菜也不算好,不过要比起干面包来,那就是另一个天地啦! 田大阔毫不客气,点上几个菜,要了一瓶高粱酒,三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推杯换盏大喝起来。 田大阔身材魁梧,红脸膛、络腮胡,抓起酒杯一口一个。熊灿也不相让,髙浓度的酒,也像水一样往下饮。任建强陪,最后只能喝点啤酒。喝至酒酣耳热,田大阔突然说道:“二位老弟,再往北走就要到咱们的家了,我看清楚了,你们也不是干活的人。到了地方,你们还是另谋高就吧!” 听了这话,熊灿一愣,两道尖刻的目光向田大阔射去。田大阔不慌不忙地抓起一只烧鸡腿,自顾自地吃着,看也不看熊灿一眼。 这里是异乡,陌生的环境使熊灿无所顾忌。他利落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尖刀,顺着那小小餐桌下面蛇一样沿田大阔裤管游进,并恰得好处地在他的肌肉处停住。然后,熊灿压低嗓门喝道:“大哥!什么意思?人生地不熟,让我们上哪儿去?” 田大阔头不抬,眼不睁,一只鸡腿吃得津津有味。好像他的大腿失去了神经,没有试着那冰冷的刀锋。 “老弟不必激动,实际上,我就喜欢你这种人。患难与共,生死同心。绑在一起来个大场面,死了也甘心。” “什么?”田大阔出人意料的一番高论,使熊灿深感意外。一时间,他倒不知如何是好。手腕失去了力量,那把尖刀也失去了锋利。 正文 第三章 田大阔捏住熊灿手腕,将那把刀从他裤管里拔出:“兄弟,哥哥不是嫌你,但哥哥的想法可能挺大,你能干到底吗?” 其实,这是田大阔的再一次试探。他摸清了熊灿的路数,他是要在他身上下一笔大赌注的。 田大阔辉煌时,曾有百万家财。此刻,到这冰天雪地的大兴安岭包工采伐,实在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田大阔祖居长白山脚下的参市,这里群山环抱、一江中流,是个风景秀丽的小城市。田大阔经营人参生产,早 就有了百万家产。因此,在参市他是很有名气的田百万。 正因为他有了钱,他的地位在不知不觉间就有了变化。人们看他的眼光变了,和他说话的语气变了,见他的态度变了。而他自己,说话的声调高了,走路的腰板硬了。家里吃饭的,帮忙干活的也日渐增多。这一切,虽然不是在一夜之间,却是在人们的自然而然之间成了定局。 面对这一切,田大阔满意极了。每天晚间,酒足饭饱,他会揣上一盒红塔山,踱到江边。看着落日余晖,欣赏着江中上钩的鱼儿。遇到熟人,他会掏出他的高级香烟与人共享。在袅袅升起的蓝烟中与人侃上一会儿,仿佛能品尝到生活的美味。 可惜的是,这美味却有一丝不足。这不足给这金色的—切涂上了一块黑斑,使那如火的夕阳似乎也失去了意义。 那就是,田大阔四十多岁,却膝下无子只有一女。贤良的妻子一筹莫展,怎么办?百万家财何人继承? 鬼使神差,也许是命运作祟,四十多岁的田大阔竟有了艳遇。大阔喜欢喝茶,小小的参市只有一家茶馆。铺面不大,几张茶桌,但老板娘冲出的菊花茶的确有点风味。这风味别致的菊花茶,吸引着田大阔稍有闲暇就会踏进茶馆,当然,除了那清凉可口的菊花茶之外,老板娘那含情脉脉的眼神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老板娘姓息,单名一个春字。这息春独处多年,虽然谈不上多么漂亮,但一双眼睛顾盼有神,曾吸引不少人走向她的逍遥床。实际上她早就注意上了田大阔,注意上了他那鼓鼓的钱袋。 因此,只要田大阔走进茶馆,她的脸上立刻挂满春风,先为田大阔掸尘除垢。然后就是一碗飘着清香的菊花茶,两块口香糖。又拽过一碟瓜子,亲自坐在田大阔的对面。艳红的嘴唇,吐着雪花样的瓜子皮,和田大阔一家人一样地攀谈起来。 时间长了,也许应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逐渐地,息春那消瘦的身材,在大阔的眼里显得那样婀娜。有些泛黄的脸色,显得那样俊俏。特别是一次夜静更深,息春拽着他的手,让他上了她的二楼。二楼,那是息春的卧室,独身女人的卧室。 没等他进门,他就发现,那悬着帘子的床头插了一根香。此刻,幽暗的房间里早已香烟缭绕。整个十几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一盏红灯。而且那盏红灯的度数不髙,使人只能分清她的眉眼。 息春跟在他的后边,轻轻锁上了那没有玻璃的房门。 田大阔感到了晕眩,幽暗的灯光,迷人的香味,足以使他晕眩。然而,使他眩晕的、感到窒息的是,息春缓缓走上前来,柔情万种地用她的纤纤玉手解开了他的深蓝色领带。同时,她那秋波荡漾的黑色瞳仁闪出的诱人光泽像网一样地罩紧田大阔。 田大阔心跳在加速,血在上涌。特别是他的眼睛和息春的黑色瞳仁相碰的刹那,他疯了。他抓起息春,拦腰抱起将她放在铺好锦被的床上…… 息春成了他的情人,田大阔也成了茶馆的二当家。逐渐地,息春的茶馆开始翻新、装修。后来,田大阔干脆把停业的水产商店兑过,开了个“钱丰酒楼”。息春就成了这座拥资近百万的酒楼老板娘。 息春不满足,她对金钱的欲望不满足。她朝思暮想,怎么能将这百万家财据为己有? 天从人愿,息春怀孕了。她真怀孕了!她压制不住心头的狂喜,走起路来一摇一摇,两只手一摆一摆。躺在大阔的怀里张嘴就要山葡萄,她要吃酸的。大冷天,大阔就到处给她去找山葡萄。 大阔能不高兴吗?四十多岁的人,老来得子,他岂能不小心翼翼?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下的竟是一个男孩。田大阔得意极了,不顾什么这个那个,钱丰酒楼摆下了四十桌酒席。南来北往的客人,四面八方的朋友,坐了个海满。这年头,人也没什么廉耻了。什么道德不道德,田大阔有请,田百万有请。就冲这,人们趋之若鹜。 息春刚刚满月,不顾身体尚虚,非要出席这场酒会。田大阔有些为难,眉头稍皱。息春看在眼里,立刻脸沉似水,一个茶杯飞向了地板。 田大阔急忙改换笑脸,将息春打扮得光光鲜鲜,推向了宾客云集的酒楼。当她拽着大阔挨桌去敬酒时,人们有些吃惊。虽然她是酒楼的老板娘,但她和田大阔那亲密的神情,得意的姿态,分明在向人们宣告着什么。有知内情者,看着息春无所顾忌,他们也就无妨交头接耳述说了这点秘密。于是,酒席刚散,田大阔和息春的隐情就成了参市公开的秘密。 田大阔面临着人生路上的抉择,经历着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是田大阔搬进了钱丰酒楼,成了该酒楼当然的老板。但条件是,息春让他将所有的财产全部划到他儿子的名下。 息春成了百万富翁的母亲。 遗憾的是,息春虽然能生孩子,但她绝不是一个好母亲。在她独居寡处的日子里,她就有无数的床上来客。现在,一切都成定局,她又故态复萌。特别是她的前夫宋可佳失踪多年又回到了参市。这使大阔面对的现实有雪上加霜之感。 田大阔付出巨大代价,修起的生活之舟又遇到暴风雨。 息春和宋可佳明来暗往,他们有一个女儿,还有当年的结婚证书。一切荒唐又有逻辑,二切不合情理又有法的依据。田大阔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游完了青岛又游泰山。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仙风道骨的世外高人,那高人定睛看他好久,开口说道:“你是奔波劳累命,一生奔波,挣下的全是别人的产业。” 正文 第四章 田大阔带着一种失望和无奈回到参市,却发现宋可佳已住进了钱丰酒楼。息春这个小娘们一点没留情,翻脸就拒绝了田大阔。田大阔觉着胸口发热,张口一吐,竟是一口鲜血。 为此,田大阔离开了参市,一头扎进了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之中。但他绝忘不了参市,他朝思暮想的就是报仇雪恨。他在熊灿身上发现了他的潜质,他想利用熊灿来实现他的梦想。但他并没有急于向熊灿推出这段隐情,而是在试探之中争取掌握熊灿,以备将来之需。 参市失去田大阔,仍然是那样繁荣,仍然在日新月异地刷新它的容貌。继外环之后,又修起了中环。中环路将参市分成内外两个城区,“钱丰酒楼”就坐落在中环靠内城一侧。 息春气走了田大阔,心中并不愧疚,相反有些得意。但她并不得意宋可佳,在息春的心中他只不过是她临时使用的一件工具。虽然宋可佳是个白面小生,但她看不上这样的男人。 宋可佳可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概念,他觉得息春能搂着他气走田大阔,就是又承认了他的地位。因此,他向息春提出,他要以丈夫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住进“钱丰”,并想去执掌“钱丰”的经营。可遗憾的是,息春向他冷冷一笑,并关紧了她卧室的门。 息春有息春的想法,过了这么多年的独身生活,她体验到了其中的“好处”。那就是,她可以属于任何人,又不属于任何人。她是自由的!她可以给任何人以微笑,又可以忘掉任何人。作为一个年轻而成熟的女性,她能周旋于众多男性之中,在那众多的男性中去运筹帷幄,这全在于她的独身。 一个年轻成熟的女性,独身才是她的魅力所在。 其实,息春并不漂亮。她身材中等,相貌平平。只不过,她的一对眼睛凝霜含水,有些魅力。她的皮肤欺霜赛雪,让人心摇。更主要的,她会说话,会察言观色。她总是在你喜欢听什么的时候,就来和你说什么。一对眼睛看着你,就仿佛能看到你的心里。想吃咸的,她拎过来的保准是酱油。想吃酸的,她拎过来的保准是醋。她会向你述说一个独身女人的苦处,说得泪眼婆娑,让你跟着动情。 她也会向你展示一个百万富婆的傲气,让你匍匐在她的脚 下,听从她的意志。她的聪明和机智是她特殊的美丽,而这都使她并不漂亮的外表好看了许多。 有了“钱丰”,有了她的聪明和机智,息春成了参市的名人。宋可佳在她的名气面前显得苍白了许多,没有息春的许诺,他只能算“钱丰”的客人,寓居“钱丰”。 —天,他正在“钱丰”二楼的卧室里和息春调情。一阵电话铃声,使他一愣。当他颇有些恼怒地抓起话筒喊了几声后,里面却传来使他更加发愣的声音,“舅舅,我是冷绍军。” 冷绍军?牤子?宋可佳脑海里立刻浮出长长的头发, 冷冷的眼神,肩宽臂长的冷绍军。他不喜欢这个外甥,却不能不接受这个外甥。 他放下息春,急忙搭车赶到客运站。在客运站玻璃门前,他一眼就看到了身着夹克衫,拎着一个旅行袋有些失魂落魄的冷绍军。 在王尾镇,熊灿、任建的潜逃,转移了公安人员的注意力。他们将102国道上的凶杀案的侦破重点,放在了他们身上。冷绍军与他们过往甚密,也被传讯了两次。他压住心跳,咬紧牙关,一问三不知竟没有露出马脚。 间出逃。等他终于能有时间去找熊灿的时候,哪儿还有他们的踪迹? 没有了熊灿,没有了任建,这王尾屯镇也没有了意思。另外,公安人员的审查虽然没有什么结果,但毕竟使他心惊肉跳。这就使他下了决心,离开那儿。 他本来就是参市人,后随母改嫁,来到了松嫩平原。因此,他想起了参市,想起了宋可佳,他的亲娘舅。 宋可佳接到了冷绍军后,还没等他问冷绍军有何打算。冷绍军就和他说:“舅!我这次来就不走了,你给我找个活干。” 宋可佳目瞪口呆,没有办法,他只能转求息春。息春却翻了翻眼皮说:“领来我看看。” 息春看中了冷绍军,这倒不是冷绍军一见面就不合时宜地叫她“舅妈”。而是,冷绍军健壮的身板和冷酷又茫然的眼神,使息春感觉到,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人。她叫他当了大厅保安的总领班。 息春仔细地给他包装了一下,雪白的衬衣,黑色的领结,黑色的港式长裤,黑亮的“金猴”皮鞋。这一包装,冷绍军身上的土气没有了。而他长长的头发、横横的眼神使他平添了几分霸气和蛮气。这样的总领班,往大厅里一站,立刻,保安、小姐、服务生加倍地忙碌起来。他们唯恐不能不尽职守,唯恐冷绍军毒蛇般的眼睛在他们身上停留几秒钟。 息春当起了真正的老板,前厅有冷绍军,后面坐班的有宋可佳,很多事她都不必太操心。 岁月悠悠,“钱丰”酒楼在这平稳的日子里过了好久。 时进暮春,突然有一天,天降暴雨,电闪雷鸣。“钱丰”门前的中环路上积水盈尺,柏油路上网状下水道奔涌着急流。没有了顾客,“钱丰”早早关门打烊。头一天这么清闲,服务人员兴高采烈,乘雨搭车而去。 偌大的“钱丰”,楼下剩了冷绍军,楼上剩了宋可佳和息春。虽然,宋可佳和息春住在一层楼里,但息春的脸像暑日的天,时阴时晴。宋可佳进退两难,高兴时,息春让他在她的床上翻云覆雨。不高兴时,宋可佳只能蜷缩在自己的单人床上唉声叹气。他想走,他想离开“钱丰”。 可惜,他囊空如洗,而且又羡慕着息春的百万家财。因此,他只能看着息春的脸色度日,寄寓“钱丰”。 这天晚上,宋可佳又吃了闭门羹。他只好躺在自己的床上,瞅着屋顶,胡思乱想。 正文 第五章 雨声、风声、雷声布满酒楼以外的所有空间。在这大自然狂怒的时刻,大部分人都避在自己的房里。空旷的街道,幽静的小巷,全在风雨飘摇之中。 就在这风雨飘摇的时刻,一前一后两条人影扑向“钱丰”酒楼。他们顺着酒楼的泄水管道,猿猴一样攀缘而上,并在二楼的阳台上蹲了下来。 稍许,这两个人影站起来,顺着墙摸到二楼的阳台门。两个人影开始破坏这个阳台门。这阳台门是个木门, 它有内外两层,全部上着暗锁。这给想进入酒楼的两个鬼般的人影带来了难度。两人一阵操作,稍有不慎,阳台门上的玻璃被他们弄掉了。这玻璃掉进室内,室内是水磨石地面,玻璃就是一声脆响。 玻璃摔在地上的声响和风雨之声是那么的不协调,何况此时风雨已经小了许多。 息春身边的小儿子被这玻璃的声响惊醒,“哇”地一 声哭了起来。息春一个激灵从床上跃起,推开卧室的门, 打开走廊的灯,一眼就看到阳台上的人影。那人影蒙面持刀,她本能地狂喊起来。 突然的撕心裂肺的狂叫,使冷绍军从楼下冲到楼上。 同时,他也没忘了抓上一把菜刀。 等他冲到楼上,疯子般的息春,一头扎在他的怀里。她语无伦次、满脸惊恐,一只手指向阳台门,嘴里说:“快……快……!” 阳台上的那两个人影,并没有因为息春的发现而退缩,反而加紧了动作。两个阳台门眼看着就要被他们砸开,可突然出现的冷绍军,让那两个人影停在了那里。虽然,他们蒙头遮面,但冷绍军能感到他们的惊讶。冷绍军却一点都不怕,他有刀在手。他放下息春,举刀向那两个人影扑去。 没想到,那两个人“唿哨” 一声,返身跳下阳台。在风雨中,沿着中环,转眼工夫就没了踪影。 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除阳台门上破碎的玻璃,“钱丰”还是“钱丰”…… 大兴安岭 终于,田大阔他们乘坐的火车到了漠河。一下车,寒风凜冽,使熊灿打了个寒战。他们在那儿找了个小旅店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坐汽车颠簸了二百多公里,在一个叫黑河林场的地方扎下了营盘。这里,古木参天,举目可见全是原始森林。无边无际的林海中,已可见到斑斑雪痕。冬天已经开始问询大兴安岭。 没有休息,第二天他们就开始了采伐。田大阔没让熊灿去拿锯伐木,而是让他当了一名领工。熊灿带着一种新鲜感,踏进了千里林海。 林子太大啦!人走进去就像一滴水溶进了大海。脚下的腐叶,踩上去就像一床棉被,软软的让人心惊胆战。不时蹿起的小灰鼠,转眼之间,一溜烟地就在你的面前爬上了树梢。仰头看去,在那密密的树叶里你再也看不到它的踪迹。高髙的太阳在这里撒下的只是花花搭搭的光斑。林间弥漫着的是甜滋滋的格外新鲜的空气。 不敢大意,熊灿和工队保持着距离,尽量不要拉得太远。深恐在这分不清南北的密林中走失。好在工人们很憨厚,他们不时地招呼自己的领工。中午,他们打起火堆,就在山上野餐。晚间,日头卡山,他们开始打道回家。 头几天,熊灿还感到很新鲜,瞪大眼睛看着林间的一切。久了,他有些烦,什么时间是个头?特别是任建,更不安心。他跟在采伐的工人中,挥舞着大斧,汗水刚刚渗出皮肤就被冷风吹凉。衬衣贴在身上凉飕飕的。中午将馒头串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烤,吃起来硬梆梆的。 田大阔看出了这一点。有一天,他拿出一杆双筒猎枪交给熊灿。告诉他,可以到山上打点野味。看到枪,熊灿眼睛放光。他抓起那杆枪,喊上任建,远离了工队。 时间久了,他已经可以在这片林子里找到方向。特别是时值冬季,大雪遍地。人要走过,就有雪痕。因此,他也不怕走丢。 二人踏着”嘎嘎”响的积雪,顺着一道山梁转过。突然发现,对面的秃岗上一头火红的狐狸从山顶冲下。熊灿一甩手,端起猎枪取跪姿,稍一瞄准“啪”的就是一枪。只见那狐狸往前一栽,滚了个跟头,就躺在雪地里不动了。任建狂喊一声,举着双手向那狐狸跑去。熊灿得意洋 洋,向枪管冒烟处吹了几口。一甩手,枪上了肩,也跟着任建去收获猎物。 可是,没等他们冲下山坡,那边上来一头狼一样的猛犬,站在死狐的前面,对着任建狂吠。再看那猛犬后面,竟跟着一个彪形大汉。他头戴一顶狐皮软帽,身穿一件狐皮坎肩,脚下一双翻毛皮靴,手持一支半自动步枪。正在那虎视眈眈看着走向前来的熊灿和任建。 任建不客气,他大拇指一翘说:“怎么的?想抢我们的狐狸?” 那大汉,浓眉大眼,二十多岁年纪。他用枪上的刺刀一挑,死狐就挂在了枪尖。阳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那狐狸中了两枪,而这两枪是分别从两个方向打人。 这,不但使熊灿一愣,也使那大汉的眼睛里涌出了困惑。任建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从心里对双方的力量进行了一下比较。从形势上看,是2: 1。他们是2,可对方有一头猛犬,还有一支较他们为现代化的武器。怎么办?他心生一计。他挥手说道:“哎!咱们摔跤定胜负,谁胜谁就得这只狐狸。” 那大汉听说要摔跤,立刻从眼睛里透出兴奋的光泽。他喝住猛犬,插好半自动步枪,甩下狐皮帽和那件火红的狐皮坎肩,双手一拍,立刻在雪地里走起了螃蟹步。 熊灿将手中的猎枪扔给任建,腰往后轻轻一弓,两肩前探,双臂形成弓状。两眼立刻射出鹰一样的光芒,而且,那光芒紧紧罩住了那大汉移动的脚步。 熊灿曾在特种部队受过训,他的散打获得过相当高的荣誉。摔跤、射击,他都是行家里手。他先发制人,右脚前踏,右手闪电般地袭向大汉胁下。大汉急忙撤步,在一躲的同时,他前探的一侧显出了破绽。而熊灿的这一招是虚招,他迅速地收臂前探,钢爪一般的右手巳抓住了大汉没有收回的右臂。同时,熊灿跟进一步,一股力量随他向前逼向大汉。大汉本能的反应是迸气用力逆向袭来。这正中熊灿下怀,他两腿一蹲,借力转身回收。一刹那间,大 汉已贴近熊灿右肩。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瞬间,熊灿紧紧 扣住大汉的右臂,身体伸直一挺,大汉身体已经离地。熊灿就地转了个半圆,将大汉抛了出去。 正文 第六章 实际上,应该说非常的精彩。一个回合之间,大汉就败在熊灿手下。 看大汉被摔倒在地,任建百倍警惕地用手中的猎枪逼住了猛犬。没想到,大汉从地上爬起用略显生硬的汉语说:“好样的!狐狸你的。”然后,他戴上狐皮帽,抓起坎肩,抽起步枪,唿哨一声,带猛犬穿越山脊而去。 一会儿,大森林就恢复了它的宁静。只剩下一只死狐躺在雪地上,成为熊灿的猎物。任建兴高采烈,跑前几步抓过死狐,往肩上一扔,返身向回走来。 回到营地,任建举着死狐喷着唾沫绘声绘色地向伐木工人述说熊灿猎狐的故事。田大阔今天也在工地,他抽着烟,一句话也不说。但耳朵里捕捉着任建的话,一个字也不想漏。他早看出熊灿不是一般人物,可熊灿能在一个回合里就摔倒鄂温克猎人,却出乎他的意料。因为他知道和熊灿同时猎狐的只能是鄂温克人。在和残酷的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练出了强壮的体魄和精湛的武艺。 可这彪焊的猎人,在射击和摔跤两方面都输给了熊灿。田大阔从心里开始佩服这个个子较高,四肢匀称,灵活、矫捷的年轻人,并对他有了另外的一种想法。这想法深深地埋在他的心里。 田大阔从离开参市时起,就朝思暮想返回参市,夺回百万家财。可惜的是,他从来沒想过使用正确的手段。只是想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用他自己的方式,来了结这段恩怨。这就使得他和与他相关联的人染上了悲剧色彩。当然,这是当时的田大阔想不到和永远不会想到的。 第二天,太阳刚从树梢闪出,一辆雪橇溅着飞扬的雪花驰进了营地。从雪橇上跳下的正是那个打狐狸的汉子, 他是鄂温克的猎手,附近敖乡的“豪波”。 豪波浓眉大眼,颏下一圈隐约可见的青髯。在冰天雪地里,如铁塔般健壮。他两腿微弯,走起路来却风一般迅捷。 他找到熊灿,高兴地拽住他的手说:“大哥、大哥! 跟我走。” 然后,不容分说地将熊灿拉上雪橇。雪橇上还有一个女人,那女人两眼弯弯像个月亮。她张口也叫熊灿:“大哥! ” 这是豪波的女人,两口子一起来请熊灿,是要他到家中去做客的。 豪波夫妻二人加上熊灿,乘上雪橇,如飞一样在森林中穿行。不久,他们就来到敖乡。这是一个大森林中的集镇,镇上的人全是鄂温克人。整齐划一的街道,整齐划一的住宅。豪波将熊灿请进家里,让到炕上。这北方的炕格外实惠,热热的、暖暖的就像豪波一家人的盛情一样。 鄂温克女人,不但人长得漂亮,手脚也麻利。她旋风一样,在她家的炕桌上摆满野鸡肉、狍子肉、野熊肉,一色的山珍、一色的野味。 豪波捧了一叠小碗,他将这些小碗在炕桌上一字摆开。熊灿眼光一扫,数清那是六个。六个翠花小瓷碗,摆在了一堆野味的面前。豪波又转身捧来一坛酒,一坛当地酿造的纯粮白酒。开盖之后,满屋酒香。熊灿立刻鼻翼翕动,眼放豪光。他也是一个“高阳酒徒”,面对这纯粮美酒,他的大脑也早已兴奋起来。 豪波在那一字排开的六个小碗中,注入了这清泉般的酒液。然后,豪波举起其中的一碗说道:”大哥!豪波喜欢的是汉子,敬佩的是汉子。今天,我豪波先敬大哥一碗。”说完,他举起那碗酒,站在地上,仰头一吸。一碗酒一滴不剩,全倒进了他的肚子里。 熊灿见状也毫不示弱,他单腿跪在炕上,端起了另外 一碗白酒开口说道:“谢谢兄弟和弟妹,我干了这碗。” 话刚说完,只见他迸气一吸,那碗酒如一条长蛇般笔直钻进了他的嘴里。 “爽快!”豪波高兴得大拇指一伸,抓起刀来切了一块肉送到熊灿面前。熊灿也不客气地张口吞掉。然后,他又乘兴举起一碗说:“兄弟,哥哥初来乍到,能结识你们, 哥哥非常高兴。来!我敬你们一碗。” 这第二碗,熊灿喝得有点慢。喝得酒花飞溅,一溜酒液顺他的嘴角流到伸长的脖子上。但他仍然是一口喝干了那碗酒,并在努力咽下的同时,将碗高高举起,碗底向上。他让豪波检验,一碗酒已被他全部喝干。 这世界上大概最公平的就是酒,谁喝多了都要醉。一碗酒、半斤多,一口咽下。早已使豪波一股热流从腹中升起,眼角已开始微微泛红。可他眼看着熊灿又一口气干了一碗,而且是敬酒。作为好客的鄂温克人,豪波哪有不喝之理。他双手端碗向熊灿面前一送,然后,将碗收回,俯首开喝。可这碎酒的确有些难以下咽,且不说,前一碗酒已经在他的胃里火辣辣地开始燃烧,那乙醇也在他血液中开始畅流,头部已有些晕眩。 他努力将那清纯的酒液往胃里倒,可他实难一口气咽下。只好在喝至中间时,将酒碗挪开,长喘一口气。可就在这一喘当中,他发现了熊灿那略含笑意的眼神。于是,他一仰脖将剩下的半碗酒大口饮进。不慎之间,酒液已顺着他的嘴巴大面积流下,淹湿了他的胸襟。他抬起手在自己的嘴巴上一抹,伸手抓过一块狍子骨头。一边啃,一边和熊灿说:“大哥海量,兄弟从心里佩服你!” 其实,酒多哪有不醉人的道理? 一斤多的白干老烧已经开始被他们的胃所吸收,一股燥热开始在他们的腹腔里 升起、盘旋。熊灿心里明白,这是豪波和他的又一场比赛。生在苦寒之地的鄂温克人,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长期以狩猎为生,枪和酒是他们天然的朋友。 熊灿开始运气,他不吃菜。开始天南海北和豪波胡吹乱侃,可剩下的那杯酒,他再也不端。豪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瞪着逐渐泛红的双眼,看着那碗温和明亮的白酒,只是也无力端起。 正文 第七章 不久,熊灿的发际开始滚出闪亮的汗珠。整个头部,袅袅的白气如雾般升腾。熊灿向豪波的妻子要了一条毛巾,那毛巾不一会儿就拧出水来。 等他汗淌够了,熊灿也试出自己的神智清醒了许多。他猛吃了几口菜,又端起那碗酒说:“豪波!从此后,你就是我的好弟弟,我敬我弟妹一杯酒。”说完话,那碗酒他双手擎起,仰头一饮而尽。 这时,一斤多白酒的力量已经涌进豪波的头部。桌上的野味、面前的熊大哥,他看起来都有些模糊。可他不能不喝,鄂温克的男子汉有人敬他妻子的酒哪有不喝之理?他挣扎着抓起那碗酒,仰头倒向嘴里。可摇摇晃晃之间,一半酒已洒到了外边。 虽然他只喝了一半,但也足已。豪波已经到量,半碗酒简直是火上浇油。 天开始转,地开始转,豪波嘴里喷着酒气,往炕上一歪,整个身子沉沉地睡在炕上。不一会儿,他就鼾声大起。 熊灿哈哈大笑,不顾豪波妻子的一再挽留。他戴上皮帽,推开房门,大踏步向镇外走去。 浩瀚的大森林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无边无际涌向无尽的远方,坦荡的雪原簇拥着大森林,仿佛在它们的脚下铺上了一块洁白的银毡。 这里是真正的北方,这里是真正的原始森林,这里是真正的冰天雪地! 酒足饭饱的熊灿,像一头真正的野熊,一步三晃,踩着“嘎嘎”作响的积雪,大踏步地沿着森林中唯一的一条公路走去。 虽然,他主动逼出了一部分酒,使酒力有所分散。但 尚存的酒力仍使他兴奋异常,他掰下一棵树枝,在路边的 雪地里写下:熊灿到此一游。 他很有些自我良好的感觉,在这冰雪世界里他独来独往,无所约束、无所顾忌。而且,他是一个持枪杀人犯,法律对他都无可奈何,他还何俱? 他一路欢歌,正行之间林中黑光一闪,一头牛犊般大小的野狼出现在熊灿面前。 在草原,狼素以群居。只要碰上狼,那就是狼群,前仆后继的狼群。而在这大兴安岭的森林中出现的往往是独狼,独来独往的狼。这狼体态庞大,性格凶狠。矫捷如豹、行为如虎。有人称此为关东狼。这狼极具危害性,袭击人畜、攻击人的居住点,危害人们的和平生活,是和平人的天敌。 此刻,这狼发现了得意洋洋的熊灿。它一跃冲出山林,立于道中。它身体微伏,两支闪着绿光的眼睛射向行进中的熊灿。长长的嘴巴张开,上下参差不齐的牙齿发出狰狞的摩擦声,喉咙里传出阴沉的吼声。 尽管兴奋,林中突然出现的这一怪物,也足以使熊灿一惊。一惊之中,他清醒了许多。定睛看去,原来是一只猛犬。而且,从神态上看是一只伤人的猛犬。熊灿哪敢大意,他迅速从怀中抽出一把匕首,这是他始终不离身的一把锋利的匕首。同时,他左手上扬,两腿微弯形成马步,身体重心得到了稳定。 狼是非常狡诈的,它发现熊灿有了准备。因此,它并不急于进攻,而是绕着熊灿兜起了圈子。它想在移动中等待熊灿的破绽。 熊灿试出酒意全无,他两眼紧盯着恰似悠闲踱步的野狼,很快就发现了它的意图。熊灿改变步伐,由消极的等待,变成了积极的进攻。 那头老狼,并没有因为熊灿的进攻而惊慌失措。它后腿一弯,立刻如箭一样从地上蹿起,直扑熊灿头部。其时,这正中熊灿下怀。他在闪电般的一躲之际,那匕首已刺伤老狼左蹄。 老狼老羞成怒,它不再跃起。而是四腿微伏,如蛇一样,一张长嘴直接叼向熊灿腿腕。 这一来,倒弄得熊灿手忙脚乱。忙于应付之际,脚下一滑,整个身子向后跌倒。老狼终于找到了机会,身体前纵,双爪一扑搭向熊灿前胸,长嘴张开,咬向熊灿咽喉。 可能熊灿在跌倒的同时,并没有忘记保持身体的平衡。他臀部着地后,脊背尽量弓起。双臂合拢,双拳一前一后护住前胸。眼看到老狼铁嘴伸进,他左手铁钳一样抓住狼的下颌,努力将那斗大的狼头往上推,而他的右手已将那把锋快的匕首塞进老狼的胸膛。 一切都如电光石火,瞬间发生,瞬间结束了。一阵北风吹过,路边树上的雪花飞扬,将熊灿和狼决斗的场地几乎遮平。 走回营地,人们吓坏了!熊灿满脸血污,肩上扛了个大灰狼。做饭的妇女当场吓晕过去,熊灿却得意洋洋,将那头老狼往地上一摔,大声喝道:“烀肉!” 任建从旁跑过,用一根棍子拨着死去的狼说:“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一只老狗?” 熊灿哈哈大笑,抬腿踢了那老狼一脚说道:“野狗!” 一旁田大阔早就看出那是一头狼,而且是一个多年的老狼。大阔知道,在大兴安岭,这狼的可怕。它凶狠、残忍、狡诈、阴险,是山林中的一害。现在,熊灿用一把短刀,抬手之间就像杀掉一只鸡一样的宰掉了这只老狼。 大阔心中坚定了他早已出现的一个想法,他要使用熊灿,使用熊灿来夺回他失去的一切。 他召唤熊灿,召唤熊灿走进他的独身卧室。谈到独身卧室,实则简陋得很。他们的整个营地,是一排用林中砍伐的园木堆成的屋架,又在外面涂上黄泥的临时房屋。低矮、黑暗、潮湿是它的特点。为了取暖,切割开一个汽油桶,改制成长长的火龙。室内常常是烟熏火燎,对面不见人。 大阔的独身卧室是在这趟低矮的房屋里用木板单夹出的一间,相对于大铺来讲是要安静一些。 大阔将熊灿拽到这个房间里,手抚着熊灿的臂膀开口说:“兄弟,咱们一起来到这深山老林,我越来越觉得这是老天爷对我们哥俩的特意安排。” 熊灿一屁股坐在大阔的铺上,他心里何尝不感谢大阔。是大阔在他危难时,收留了他。而且,在这一路上,以及到了这林海之中,大阔都对他百般照顾。没让他干一天重活,使他在这采伐工地上像旅游一样的逍遥。他看着 大阔那有些泛黄的眼睛说:“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有什么事,你就说。我熊灿上刀山、下火海,为了朋友我什么都不惧!” 正文 第八章 “兄弟!当年我在千山曾遇到一个道士。他对我说,我会有百万家财。但这百万家财必须和异姓兄弟去分享,这样我才能人财两旺。” 大阔这话说得很恳切,给人有点声泪俱下的感觉。这情绪自然感染了熊灿,他没想到这个冰天雪地里的包工头竟是个百万富翁。这意义可就不同凡响了。于是,他也非常恳切地说:“大哥!我独身一人,在这深山老林里,一切听从你的安排。” “好!”大阔站起身来,拍了一下手,应声从外边跑进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是大阔的亲戚,也是这采伐队里属于他的嫡系。大阔问他:“准备好了吗?” “好了!”小伙子爽快地答道。 大阔一挥手说:“走!” 一行三人走出他的卧房,离开他们的营地。等走到一个小河边上,熊灿发现,那里已放好一个小桌。上面放着一个猪头,几碟糕点。还有一个香炉,上面插好线香。此刻,香火已经点燃。在这空旷的野地里,在这银毡铺就的河沿上,气氛有点隆重。 大阔紧前几步,跪在香案之前,举手向天说道:“苍天在上,熊灿与我虽萍水相逢,却心灵相通、志同道合。 今曰我们愿结成异姓兄弟,请苍天作证。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熊灿见此,也急忙上前跪在那里,举手向天,仿大阔的话说了一遍。然后,二人一齐磕头。身边早有那大阔的亲信倒上了两杯酒,两人胳膊跨在了一起,交杯一饮而尽。 熊灿和田大阔在大兴安岭的腹地,经过这段简短而古老的仪式成了兄弟。大阔是理所当然的大哥。 当晚,兄弟二人请全营地的工人吃了一顿狼肉。酒酣耳热之际,大阔拽上熊灿将他的遭遇说了一番。说到后来,大阔有点声泪俱下。 熊灿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他仍然清醒。他一方面听大阔的叙述,一方面自己的大脑在急剧地旋转。他的大脑里仿佛出现了一座金山,那金山闪闪发光,并在向他频频招手,熊灿感到自己时来运转了。 熊灿喝了一口酒,趁大阔叙述停顿的时刻说:“大哥!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受的委屈就是我受的委屈。我一定亲手掐死这个娘们,让你重回参市。” “不!兄弟,我回不回参市并不重要。我只希望报仇雪耻,将来事成之后,那里的一切我都想交给老弟你。”大阔的表态,正中熊灿下怀。熊灿敢杀人、敢抢劫,就是为了眩目的金钱。有了钱,他可以干任何人都不敢干的事。 当天晚上,他睡到了田大阔的卧室。他听田大阔为他详细介绍了参市的风土人情,参市的街道,参市的交通状况。后来,他又叫田大阔给他画了一张“钱丰”酒楼的详图。 然后,他开始闭目养神。他在脑子里开始策划如何实施这一行动。 虽然,息春只是一个娘们。抬手之间,他就能扭断她的脖子。但这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大阔的百万家财。 杀人很简单,但杀人后如何顺理成章地以大阔代理人的身份接受“钱丰”?这是很复杂的事情。他默默地筹划了很久,最终稀里糊涂地进入了梦乡。 梦中他到了参市,他是骑着一台风驰电掣的摩托车。他的摩托直驰“钱丰”,在众多的顾客中,他的摩托直闯吧台。在吧台的后面站着一个风姿绰约的老板娘。那老板娘看到飞驰而至的摩托,并不惊慌。而是冲他粲然一笑,明眸皓齿闪光之间,老板娘脸色突变。只见她从吧台上顺手拽起一个酒瓶,并抬手向熊灿砸来。熊灿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息春一个小小女子竟如此心恨似铁。他跳下摩托车,挥一只手挡开酒瓶,另一只手一抬。他无意中却发 现,那手里拿了一支枪。但他毫不犹豫,举枪对准息春就要扣动扳机。看见黑洞洞的枪口,息春也惊慌失措,一头伏在了吧台下面…… 一场梦做得无头无尾。但,第二天熊灿仿佛得到了一种启发。他想离开这个工队,他想实施自己的计划,那还需要一件东西。就是一支枪。因为,如果参市的事不成功,他还有自己的事情。只要有了枪,他就会如虎添翼。 他想起了豪波,想起了他那支半自动步枪。为此,他将行程推迟了。他没有向大阔说明原因,只是加强了和敖乡的来往。这一来,弄得大阔不知所以。但也不好太催促,只是尽可能地好酒好肉的来加强他们把兄弟之间的感情。 转眼之间,春天像个小姑娘般蹦蹦跳跳地跑进了大兴安岭。积雪开始融化,大地星星点点裸出褐色的土壤。举目之处,天地之间,已经没有了那严冬的肃杀之气,更多的是一股荡漾在天地之间自然的昂然生机。这生机,像鸟儿般在大兴安岭的上空飞翔。 熊灿和豪波交上了朋友,他们往来频繁。他们在一起交流武艺,上山打猎、下水捕鱼。闲暇时,交杯换盏。那 高度的酒浆注入他们的血液,使他们的情感世界越来越统一。 田大阔这边,林木采伐巳基本结束。高如山齐的楞场,天天有汽车往外抢运。一旦春天完全成熟,道路将一片泥浆,什么木材也会运不出去。因此,大阔天天盯在楞场。熊灿领着任建,天天跟着豪波窜山越林,田大阔也无暇顾及。 熊灿使唤大阔交给他的一枝单筒猎枪,这是一枝很原始的武器。大概在清朝末年,中国的民间就有了这单打一的火药枪。 可是,任建连这也没有。他拿着一根木棍,腰里插着—把匕首。如果熊灿他们打中一个什么猎物,他就和豪波那头猛犬一起扑上前去,兴高采烈地将猎物捡回。再有时,他得多跑一段路。他得绕到山的那头,用木棍敲着树木,喊着号子,将猎物赶出。豪波和熊灿埋伏好,以便迎头截击。这种打猎的方法,当地人叫“赶障”。任建就是赶障的。 正文 第九章 三个人数豪波的武器精良,装备最现代化。他手持一枝半自动枪。那枪身雪亮,子弹放着黄光,扛在肩上不下线。只有手指频繁扣动扳机,枪口射出的那道火光就永远不停。熊灿认为,这样的火力,凶猛如东北虎,也不敢迎着呼啸的子弹往上冲。 有一天,他们沿着敖乡向东,踩出了四十多里,还没有发现猎物。任建一路走,一路上用手上的木棍敲着大树,口中还“嘿嘿”地大声喊着。大概时近中午,任建敲响了一棵半截老椴树。木棍敲完就听着树木里面有了声响,那声响之大使得那半截老椴树都从根摇晃起来。任建一惊,定睛看着那摇晃的老椴树,心中莫名其妙。好好的一棵树,怎么自己晃动起来?他惊诧之下,竟挥舞着木棍向那老椴树频繁击去。 他哪里知道,大兴安岭的椴树长到一定时候会变空的。这变空的椴树不知是被雷击还是大风吹折,它只剩下半截,耸立在林间。这半截椴木,被一种动物寻到,就成了它过冬的场所。它会藏在那里一直沉沉睡去,以渡过漫漫冬季。此刻,任建的木棍将这沉睡了一冬的就要苏醒的动物强行唤醒,它岂能高兴?这动物就是又笨又蠢的黑熊。这里人叫它黑瞎子。它虽然有些行动迟缓,却力大无穷。任建一顿急促的木棍敲在空洞的树上,黑熊觉得像敲在它的身上一样。他被激怒了,它从树洞里爬出来,在半截洞的上方,伸出了它毛茸茸的黑脑袋。 任建一经发现树里爬出个黑熊,他惊恐的眼光和黑熊那被激怒的发着蓝光的眼睛一接触。他立刻意识到,坏了!他虽然没见过黑熊。但他读过书,看过电影,知道这一定是黑熊。任建立刻拔腿就跑,其速度,这时如果有人给他测试,很可能在奥运会上产生一名短跑新星。 那黑熊岂能容这个打扰它平静的入侵者轻易逃走?只见它从半截树上一头栽下,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两只前腿微抬,举目分辨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立刻向任建逃跑的方向追来。 原始森林,之所以称为原始森林,就是因为它从开天辟地时起就是这般风貌,没有什么人工的雕琢。那么这树木经过这么漫长的岁月,也是有生有死。那自然死亡的树木,有的站立、有的却横卧在地。此刻,这横卧的树木变成了可怕的障碍。任建拉动身体的全部神经和肌肉,如飞般地跨越一个个的倒木。真奇怪,平常跑路要磕磕绊绊。今天,他却准确地如运动员般轻松而准确地跨过地上躺着的粗大倒木。虽说轻松,其实他已大汗淋漓,精神高度紧 张。他一边跑,一边双目圆瞪,口中高喊:“熊哥!” 其后跟进埋伏的熊灿和豪波已经发现了这一紧急情况,他们分成两翼,迅速向黑熊迎去。 那笨拙的黑熊,此刻却非常矫捷,简直是行动如电。它踩着积雪,飞动四肢,将庞大的身躯像利箭一般向任建射去。而且,那距离是越来越近。不管任建是怎么努力,他的速度却无可奈何地越来越慢。眼看着在大森林的背影下任建像一个拼命挣扎的皮影,就要被紧紧迫近的黑熊所撕裂。 那边,已接近黑熊的熊灿毫不犹豫地抬起他的单筒猎枪,稍一瞄准“瞠”的就是一枪。那铅丸撕裂着空气,准确地击在黑熊的腰部,打得“扑”的一声。这一声,使那疾进的黑熊猛地一愣。它前腿抬起,两只蓝眼睛痛苦的一闪。随之,它“嗵”的一声栽倒在地。 听到枪声,又回头看到黑熊被打倒。任建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再也不想起来。 谁能想到?那个黑熊打了个滚后,又爬了起来。它从裸露的雪地上抓了一把枯草,向肚皮处一塞。那肚皮处明显的被熊灿的铅丸撕开了一个大洞,洞里汩汩流着鲜红的血。那黑熊用枯草补好伤口,两只蓝眼睛射出更加愤怒的光泽。它摇晃了一下斗大的脑袋,狂吼了一声,调头向熊灿扑来。遗憾的是,熊灿的枪只能是单打一。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原始的武器就显出了它的落后。它无法上子弹就是一个烧火棍。无奈的熊灿将空枪一甩,拔出短刀。 他只能和黑熊短兵相接,放手一搏。 可这时,豪波的半自动枪响了。他从另一侧,将半自动枪架在树杈上,不停息地将他泛着黄光的子弹一股劲地向黑熊泻去“叭……叭……叭……”。声音清脆又响亮,打得那黑熊一愣一愣,身上的血光一溅一溅。 那无情的子弹,那钢铁的力量,使那头黑熊知道了恐惧。它的两只蓝眼睛失去光泽,只闪出了最后的哀怨的神色。它再一次抬起了两只前腿,仿佛是挣扎,也仿佛是向万物之灵投降。它长长地深吼了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它巨大的身躯栽在地上,砸得大地一抖。随之,这片本应平静的原始森林再次恢复了平静。 ' 任建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气,熊灿拿着短刀呆立在那儿! 一时回不过神来。豪波闪出树后,将半自动枪一背,稳步向黑熊走去。他走到黑熊跟前,麻利地掏出短刀,只一刀就剖开了黑熊的腹部。他在那泛着恶臭的内脏里找到熊胆,并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然后,他回头召唤熊灿和任建。 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一场大森林中的人兽之战,在豪波半自动枪强大的火力下,转眼就结束了。 任建眼睁睁地看着豪波宰割大熊,好久,从地上爬起,上前下意识地踢了死熊的大脑袋两脚。回过神的熊灿,却深情地向那支半自动步枪多看了两眼。 当晚,在豪波的家里,他们吃着熊肉,喝着当地老烧。熊灿说:“大哥!你的枪我玩两天吧?” 豪波早已喝得两眼通红,他十分兴奋。这是他今年猎到的第一个大猎物。他听到熊灿要借枪,他却为难地摇了摇头。枪是鄂温克人的生命,豪波不好意思地说道:“兄 弟!你愿意玩,你就在这玩。我的子弹你随便打。”豪波说着话,指了指那条帆布子弹袋。 正文 第十章 听了豪波的话,熊灿不高兴了。他从钱袋里拽出了五百元钱,往豪波的炕桌上一摔说:“大哥,你不相信兄弟我?” 看到豪波半天没说话,熊灿又说道:“两天,我就玩 两天。” 任建喝得舌头有点硬,仍然说道:”豪哥!咱哥们一场,你就让我熊哥玩两天能怎的?” 熊灿和任建一唱一合,说得豪波终于点了点头。 当晚,熊灿和任建兴高采烈地背着那支半自动步枪回到了营地。 在营地里,他们锯掉了枪托。这就可以使那支枪挂在腋下,再披上大衣就看不出枪的所在了。 第二天,天还不亮,田大阔就将他们两个送出了工地,并在熊灿的衣袋里,塞进了厚厚的两沓钞票。 送走了两个人,田大阔不知是轻松还是沉重,他对着蓝天深深地长出了一口气…… 钱丰酒楼 参市,顾名思义,人参之市。关东三宝之一的人参,将这里育得山清水秀、地杰人灵。看长白山那起伏绵延的山峦,到此略显平缓。而且在群山的走向中,闪出了一块小小的平原,也可以说造就了一个小小的盆地。在这盆地的边缘就是松花江的汩汩长流,松花江跃出白头山天池就 像骏马般在长白山的崇山峡谷中奔腾。至此,它却变成了一个温柔多情的少女。映着参市的髙楼峻宇,载着参市日新月异的变化,缓缓而去。它留给参市的是一条闪亮的玉 带,一个诱人的美丽光环。 谁不喜欢回忆呢?遥看着远处山峦那如火的映山红,坐在“钱丰”酒楼四楼卧室的息春,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自从钱丰出事,她就将她的卧室从二楼迁到了四楼。四楼是“钱丰”的顶层,虽然上下楼要辛苦点,但安全感 却增加了许多。 在安全中,在无所事事中,在浓浓的春意中,息春有些伤春了。她恨宋可佳,或者说,她悔恨与宋可佳的相识。 宋可佳身材中等,却眉清目秀,一副奶油小生的模样。唯一的缺陷是走起路来后脚跟一颠一颠的,像个没有脚跟的人。使得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有些遗憾。 她们相识在一次同学聚会。宋可佳不是她的同学,但是她一个女同学的另一个学校的同学。这个女同学将宋可佳领进了她的视野。 她们相聚在“白龙湾”。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青山绿水,一群童年的朋友相聚在一潭碧波之上。那一幕永远地留在了息春的记忆中。 宋可佳语言很少,也许是陌生的关系,他显得很持重。但他的眼睛却很愿意在息春那儿停留。在她的那个女同学将宋可佳介绍给息春的同时,还特意给宋可佳挤了挤眼睛。这一切都引起了息春的敏感和注意。 中午时,息春和宋可佳坐了个毗邻。宋可佳单独和息春喝了一杯酒,息春发现,宋可佳的手很瘦、很苍白,而且有些神经质,无名指自然地跳动。她感觉这个男人很好玩,她抱着和这个男人游戏一番的想法,将自己的座位往宋可佳的身边移了移。虽然,这动作很小,却使宋可佳苍白的脸上出现了欣喜的神色。这使息春更加兴奋,她向她的那个女同学偷看了一眼,她发现她的那个女同学很不以为然,她心中暗暗奇怪。按理说,她的这个女同学在这样 的场合,领来一个陌生的男子,应该说她们的关系不同寻常。可她对宋可佳和她的亲热,竟置若罔闻。 息春那善于冒险、喜欢猎奇的心理再次作祟,她要向宋可佳探以虚实。中饭过后,她拽着宋可佳钻进浓荫深处。那里可以远眺烟波浩渺的白龙湾水库,而高大的阔叶树冠如一栋华盖,给这里遮蔽出了一个幽静的处所。在这远隔游人的地方,息春发现,神经质的宋可佳有些口吃。他有些语无伦次:“息春……我、我早就认识你。今天, 我……很荣幸……” 息春看到宋可佳眼镜后面那两个黑色瞳仁里闪着的紧张和贪婪,息春心中暗笑。她用手一掩嘴,甩过一个媚眼:“为什么?” 宋可佳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说:“交个朋友吧?” 息春没动声色,却坚决地抬起手,将宋可佳那泛汗的手掰开。然后,她揶揄地问道:“你那个朋友呢?”息春抬手指了指她的那个女同学。 “呵!”宋可佳略显尴尬,但说得很清楚:“那是我表妹!” 原来是牵线的!弄清底细原委的息春,突然变脸。她起身钻出树阴,再也没搭理宋可佳。 在息春心目中,这只不过是个闪电般的游戏。闪电结束了,游戏也就结束了。可惜,这只是息春的一厢情愿。她没想到宋可佳的耐心是惊人的。他经常出现在息春上下班的路上,那时息春还是参市制药厂的一名工人。宋可佳频频邀请息春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息春也不惧,坐就坐,省力的事谁不干!她常常是坐在那里,看着宋可佳躬腰塌背,她喜笑颜开。但在不知不觉中,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是息春对象的流言不胫而走。等息春发现这一点,想 在人们心目中改变这一形象,已经为时过晚。 息春牙一咬,心一狠,向宋可佳提出了结婚条件,三室一厅,带着摩托车。 宋可佳略显为难,但仍爽快地答应了。等她们终于走向结婚殿堂的那一天,她发现,她的那位女同学,宋可佳的表妹做了她的伴娘。不知为什么?她当时就感觉到她的伴娘脸上涌现的,全是伪善的、虚假的、甚至还带有一丝嘲讽意味的笑。 用不了多久,真相大白。三室一厅是租的,摩托车是借的。自以为聪明的息春上了个大当。她哭、她闹、她绝食、她摔东西,宋可佳不愠不火。他叼着一支冒着蓝气的烟,静静地等着她。情急之中的息春,会上前去抓他。他却站起来,摔上门扬长而去。 可息春岂是让人的?但她没选择离婚这条愚蠢的路。她暗下决心,宋可佳敢骗她的青春,她就要他付出他的一生。从此,她对宋可佳冷若冰霜。高兴时,也可让他上床春风一渡。不高兴时,她对宋可佳闭门不纳,并和其他男人眉来眼去,即使在宋可佳面前也无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