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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翎裹着一条毛毛的纯白围巾,戴了个卡通口罩,顶了顶暖洋洋的橘色帽子从一个不经意的路口走了过来,走过来的样子也透露着很多不经意,不经意把手插在灰色长款大衣口袋,因害羞头习惯性地一低,以至于帽子里的几缕发丝不经意地逃了出来,轻轻低吻着耳后根,不经意眼一眨就变成了双眼皮——原本是内双,想含蓄地微笑可不经意地就露齿了。清翎想整个炫一点的出场,或是说个特别点的开场白,可这与她的风格太不一致了,也就只好放弃。
她的出场显得很随意,并没有刻意就经过了所有排队等候的读者身边,而读者还浑然不知地谈天说地,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错过只在转瞬间?或是一不小心擦身而过?这些又给了清翎一些创作上的灵感,说不定下本书就会把这场不大不小的遗憾写进去。
她的开场白不能与出场截然相反、背道而驰,一定不能损了文中淡然的味道,“出位”这词向来和她没有交集。她第一次对着台式麦克风说话,有些不适应,她不习惯用新型武器,除了电脑,她时常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像她那样守旧的人会爱上打字的感觉,而在没有键盘之前,她是那么钟爱那支手感很好的廉价水笔啊,现在都不知道它身在何方了。
清翎摘下口罩:“嗯,我是清翎,呵呵,都不知道说些什么,但还是有几句话要说的,我打了小抄,等等哦,我理一下思路。”清翎到是一点都不避讳,她确实打了小抄,在手掌上写着呢,这就是她不戴手套的原因?她什么事都想偷懒,图个方便,除了写文很少能看到她在另外方面的“精益求精”,她摊开手,开始找第一段要说的话,这就是她所谓的理一下思路。
“我先解答下很多读者对我这个名字的疑问,很多人都以为它只是个笔名,其实它是我真名,当然我不姓清,呵,我是S本地人,大家都想看看我长什么样子,现在看到了,还满意吧。我很感谢在场等候的每一位读者,很感谢你们喜欢我的小说我的文,以前我一直以为我的文没有市场,它不华丽、不花哨、不流行,最致命的是它不偶像,我喜欢跨年龄的去写,从学生写到中年,跨度一般都很大,有十年的,有二十年的,所以在归类时我不知道该把它归在青春文还是都市文,我常常为这些担心,迟迟不敢发文,是我最亲爱的姐姐,为了让我完成梦想,不惜牺牲自己辛辛苦苦写的文,给我发表,要不是她,我根本就不会有出版的机会,更不可能成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