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搭便车”随着韩非到兰陵去,一路上果然如王大胡子所说:所有住宿、吃饭,都由韩非出钱。也如李斯所说:一路上滔滔不绝,把自己的所闻所见都和韩非说了。李斯是个从下层社会摸爬滚打“闯”出来的人,社会知识非常丰富;韩非是个王族,虽然小时候在楚国隐姓埋名,也曾经和邻里的小朋友在一起玩儿过捉迷藏、过家家,但是十一二岁就被送回韩国,从此养尊处优,深居简出,除了在老师的督促下开始博览群书之外,基本上不再接触下层社会。所以他对李斯所讲的“市井传闻”,非常感兴趣。李斯当然是有目的的:他要尽一切可能讨好这个“有钱的人”;而韩非却是个憨厚的公子,不会把别人想得那样坏。于是,这七八天、十来天中,韩非和李斯这两个不同体系中的人,居然成了“莫逆之交”,除了牵扯到隐私,可以说已经是“无话不谈”了。
韩非的“三套车”上坐着韩非、总管、李斯、驭车人共四个人。他们一边高谈阔论,一面在旷野的驿道上奔驰着。到了第十天的黄昏时分,终于在车前显现出一座小小城市的高大城墙来。
驭车人大鞭子一甩,露出了笑容:“紧赶慢赶,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兰陵。”
总管旅途劳顿,看见到了兰陵,也很高兴,却又犯愁起来了:“天都快黑了,又一身的灰尘,咱们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去拜访荀卿吧?”
韩非一高兴,立刻作出决定:“快进城去,先找家旅店住下来,洗洗这一身的尘土,明天换了干净衣服再去拜访荀卿嘛。”
李斯却急忙制止:“公子可能不知道吧?我们楚国,县城和郡城里面,是不许开旅店的。旅店都在城外。”
驭车人夜夜和李斯同住一间房间,虽然也和李斯混熟了,却对这个“油嘴滑舌”的青年没有什么好感,总不忘抓到把柄就损他:“我在楚国奔跑了半辈子,这个规矩,我还不知道?尽管我没到过兰陵,你们楚国的这个规矩,我倒是知道的。还不是怕有歹徒混进城里?”
李斯笑着辩解:“以防万一嘛!”
驭车人撇着嘴数落:“毫无根据,旅店设在城外,城内就藏不住恶棍歹徒了?纯粹是多此一举!驾!”
“三套车”一路小跑,向东奔驰而去。
到了兰陵县西门外关厢,能看见不远处高大的城门。街道两旁都是矮小的平房。有一处比较高大的平房,门上写有“董家旅店”四个篆字。车子就在这家客店的门前停住。
驭车人对着大门高声喊叫:“小二!小二!来客了,快出来!”
居然无人答应。王大胡子正要下车,总管对他说:“你在车上等着!我们进去看看。”
总管和韩非、李斯三人同时下车,进门走进店堂里。柜台前,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双手紧紧捂住胸前,好像怀里藏着什么东西,却被一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抓住不放,一个店老板模样的中年人在数落那老者:“叔叔,每个月月初,我就把您家一个月的粮食和柴火都送过去,您也该知足了。不该总到我这里来偷……”
那老者委屈地叫了起来:“这话难听了不是!我到我自己家的店里拿几个零花钱,难道不应该么?”
店老板好像十分生气,却又不敢发作,说话有些硬中带软:“叔叔哇,差不离儿的,您也该歇手了。侄儿虽然开着一家旅店,每天的流水也就那么几个钱,架不住您老隔三差五地来‘拿’,还一拿就拿光。我就是铜钱堆成山,也架不住您老这样的‘拿’法呀!再说了,这家旅店虽然是爷爷手上开的,可是在爷爷手上,就已经分了家:您分的是乡下的房子和土地,我爹分的是城关这个旅店。您自己好吃懒做,又不安份守己,犯了罪,把土地都罚光了,总不能把账都算在我的头上吧?”
老者不服地喊叫:“我哪儿犯罪了?我什么罪也没犯!那是县令判得不公啊!”
李斯听见“县令”二字,突然上前发问:“你们这是为的什么争执?说来我听听。”
店主人看见韩非华服佩剑,知道不是寻常之辈,赶紧抢着说:“这位是我的叔叔。这家旅店,是我爷爷手上开的。爷爷在乡下还有二十亩地。分家的时候说好了的,家产一分为二,城外的这家旅店算一份儿,乡下的二十亩地和一所房子算一份儿,但是要养我爷爷到终老。旅店本来就由我爹经营;我叔叔一向在乡下种田。他不愿意经营旅店,说是种田把牢,年年有收成,不像开旅店,要看有没有客人。他自认了乡下的房和地,我父亲就自认了开旅店。分家之后,倒也相安无事。”
老者急忙分辩:“什么相安无事啊?后来我才知道,都是那老不死的偏向你爹,把来活钱的买卖留给你们了,我们一家,只落得风里来,雨里去,还吃不饱饭……”
店主人也振振有词:“什么呀,您是见我爷爷老了,干不动了,不想养他了……”
老者脸红脖子粗地嚷着说:“他要是不偷牛,能害得我们一家都没饭吃么?”
韩非一听,越说越糊涂了,就插嘴问:“偷牛?怎么回事儿?别吵嘴,一个一个慢慢儿说。”
店主人强压着火气,慢慢儿分说:“是这样:我爷爷有一次从野外牵回来一头牛……”
老者急忙打断他:“野外哪有牛让他牵?分明是偷的。”
店主人咽了一口唾沫:“就算是走失的,暂时牵回来,总不算错呀!可他倒好,到县令那里去出首!这一回不但把我爷爷告下来了,也把他自己告下来了!”
李斯问:“怎么把他自己也告下来了?”
店主人接着说明:“县令是这样判的:牛先入官,以后找到失主,再由原主领回。我爷爷偷牛,当罚没土地十亩;我叔叔呢,因为是以子告父,属于‘以小犯上,大逆不道’,本来应该判大辟、也就是处死的,看在他‘大公无私、大义灭亲’上,抵了他一半儿罪名,也判罚十亩土地。这样一来,我爷爷被叔叔气死了,我叔叔也没地可种了。”
李斯终于听明白了:“所以你叔叔就吃上了你了,是不是?”
店主人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老者还是不服:“这都是因为县令判得不公!害得我走投无路了。”
店主人苦笑着说:“糊涂县令要不是这样判,我早到县牙门告你去了。我也怕县令判我一个‘以小犯上,大逆不道’哇!”
请读者注意:这里用的“牙门”一词,不是作者写错,也不是排字排错,而是因为古代根本就没有“衙门”一词。由于军营门口插有“牙旗”,所以俗称军营为“牙门”。牙旗,是旗的边缘上饰有牙形装饰的大旗,用来表示主将、主帅的所在,也用作仪仗。因此古代称官署为“牙”,称所居之城为“牙城”,所居之屋为“牙宅”,称朝见主帅为“牙参”,称所亲近的部将为“牙将”、卫队为“牙队”,而亲兵则称“牙兵”。后来逐渐移植,用于郡县的大门;到了唐宋时代,才变化为“衙门”的。
韩非觉得有些奇怪,忙问:“是兰陵县县令判的么?”
店主人肩膀一耸:“我们就住在兰陵县城外不远,可不是兰陵县县令判的么!”
韩非还是不信:“天下有这样糊涂的县令么?”
李斯似乎有些明白了,问:“你们这件案子,是什么时候判的?”
老者回答:“那是六年前的事儿了。”
韩非长长吁出了一口气:“这样算起来,倒不是荀卿判的。”
李斯也耸耸肩膀:“我说呢,荀卿精研律法,名声远播,总不会这样糊涂吧?”
韩非思考了一下:“你家这件案子,我看还有希望翻过来。明天你敢不敢到县牙大堂上去喊冤?”
店主人连连摇头:“没事儿找事儿啊?我可不敢。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
李斯反问一句:“那你就天天让你叔叔到你店里来‘拿’钱?”
韩非鼓励他说:“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吧?县令要是还要罚你,这钱由我来出,怎么样?”
店主人眼看着韩非,犹豫不决:“这个……”
老者倒有勇气了,挺身而出:“你有产业,心里害怕,这也难怪;我反正什么产业也没有了,我去喊冤,总不见得再把我的破房子也罚了去。”
李斯帮他出主意:“干脆你就告你的侄儿不赡养你。你只要咬定了‘没有产业,无以为生’这一句话,别的你们就什么都不用管,一切有我替你们对答。”
店老板松了一口气:“有你们替我作主,我就随你们去走一趟吧。”
韩非想了想,对李斯说:“明天一早,你就带着他们两个去喊冤,我先不露面。我第一要看看荀卿是怎么判案子的;第二也想听听你是怎么帮他们对答的。”他想连荀况带李斯,都观察一番。
李斯一拍手:“好哇!就这样说定了。小二,快到门口去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