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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梢
作者:金曾豪 时间:2020-02-14 04:45 字数:4768 字

妈妈去了大西北。

为了照顾爸爸的情绪,我把与康儿会面的地点改在“月台”。

所谓“月台”当然不是火车站上的那种,而是街边的一个水泥台阶。这儿原来是某个单位的大门,后来大门改地方砌了,台阶还留着,一共七级,最高的一块呈半月形。这里树荫很浓,尤其有一道一人多高的法国冬青墙和大街相隔,使“月台”这地方有了许多的妙处。你坐在台阶上可以看到街上的一切,而街上的行人却难于发现你。坐在这里我常常会生出一种类似上帝的感觉。那些形形色色、来去匆匆的芸芸众生,简直有点可笑。

这样美妙绝伦的地方适于独处,让康儿来分享真是他的造化。我对爸爸这么阳奉阴违,是因为我没理由拒绝康儿。

凭良心讲康儿确实没什么讨厌的地方,更没什么劣迹可数。我一般不和我爸争论什么,他不是我的对手而他又是我的爸爸。有了有分量的妈妈,他在家里已经够稀薄的了,我不忍心再给他兑水了。

康儿果然十分欣赏这个“月台”,一到达就口若悬河罗列了十大妙处。最后一个妙处是“可以随地小便”,纯属凑数。

经他这么一吹捧,我的情绪也上来了,宣布把这宝地更名为“佛得角”,以免诱人联想起闹哄哄、烦死人的火车站,而且这名称还会让人立刻有一种出国讲学、考察异邦之类的抖擞感觉。康儿说他没找到出国感觉,只有当了菩萨的感觉——不是有个“佛”字吗?

我等康儿安静下来,然后拿出一篇《秋风里的爬山虎》给他读。

这是我写的一篇散文。我记得我预告过要写这么一篇东西的。本来想独创“植物小说”的,结果还是写成了散文。植物当小说角色实在难于胜任,再说我还得迁就评委们的阅读习惯对不对?我想让这篇东西参加《少年文艺》的“芳草地征文竞赛”,可我又不想署上我的名。我说过我几次得奖后的尴尬情况了。上一次得奖,我用了笔名,但最后还是被验明正身为“范作家的儿子”。这一次,我下决心跳出妈妈的影子。

我请求康儿充当这散文的作者。征文竞赛明天就截稿了。这“请求”是外交辞令,实在抬举康儿这家伙了。不料康儿听了就得意忘形起来,竟然恬不知耻地提出了“署名权”“肖像权”,好像我要借他的名牌去推销伪劣产品似的。气死人!

当然,郑康儿是和我绕嘴皮子玩玩的,心里其实像小狗见了肉包子那么乐意。

事情就这么定了。他乘机也来了个请求,要我出面去阿麦那儿求个情,收他学怪里怪气的钢锯琴。让我出面是因为我妈在剧团里有威望。这事我一点没把握,一是我不等于我妈,二是阿麦不过是“客串演员”,是临时凑个数玩玩的,不一定买我妈妈的账。

我还是答应了康儿的请求,因为我领教过康儿的粘劲儿。我们就从“佛得角”出发去找阿麦。康儿知道阿麦住在颜港新村。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骑车转过街角,一眼就看见阿麦在我们前头。他的自行车座拔得老高。

康儿有了鬼点子,贼里贼气地说:“我们盯他的梢。”我也来了灵感:不妨制造一个巧遇什么的,这比直通通上门求师有意思。

我和康儿在一起,往往就能这么着互相刺激着制造出一些有意思的事来。多看了《神探亨特》《德里克》这一类片子,你不由自主会想去尝一尝盯梢的滋味。

有一辆自行车老和阿麦并行着,骑车的是位头发花白的老者。阿麦和老者不断交谈着,看上去投机得很。原来他们是同伴。

阿麦的车头上挂着个鼓鼓囊囊的包,老者的书包架上夹着一块折叠起来的黄色塑料布。他们大概要去郊外钓鱼。我们已经出了小城,骑车走在小虞山山根的简易公路上。

这一带的树长得高大繁茂,就显出路的古老。夏日的太阳,金子般辉煌,就显出树荫的厚重。太阳偶尔丢失几个金币在路上,一有风就跳来跳去的。风是从山坡上下来的,凉爽,似乎还带点儿绿色。我们熟悉这座小山,知道山顶上和山坡上有大片大片的茶林,所以这风仿佛还羼了些茶的清香。

茶叶在大暑天是老了,嗅到茶香不过是一种幻觉罢了。

总而言之,这山林里的风是够迷人的了。名牌风扇、高级空调在这儿分文不值。

“康儿,你闻到茶叶味了吗?”

“没有。”

“山上不都是茶园吗?”

“那得让拉拉来闻。”

人类的嗅觉器官已经退化得很厉害了。这很遗憾。猫狗的嗅觉比我们灵敏1000倍,它们也有遗憾:夜行动物的视觉世界的色彩要单调得多,基本上只是黑白片。如果和鸟类相比,它们就更可怜。大多数的鸟是昼行动物,视觉世界的色彩远比人类丰富多彩。

【鞠氏猜想A~39号】

人类可以从夜行动物和昼行动物那儿得到启发,分别造出仿生眼镜什么的,使人类能在黑暗中看到层次丰富的黑白世界,在光明中看到色彩更丰富的彩色世界。

当然,能造出博士伦那样的隐形眼镜就更便当了。

康儿的眼神散散淡淡的。他一定也在猜想什么。

在这种环境里,人的思维活灵活灵的就像子规鸟,忽忽溜溜要满世界飞蹿。

脑子飞转,车轮倒转得慢了。事实上,我和康儿有一段时间,压根儿把盯梢的事忘了。前面的人和我们越拉越远。

当我们蓦然记起时,阿麦和他的同伴已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我不怕,我算定他们要去十里亭。

关于十里亭,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春秋时期,孔夫子讲学到江南,就在这儿遇到了言子。言子后来成了孔子门下唯一的南方弟子。当时言子还是个娃娃,头顶西瓜皮在游泳哩。

孔子向言子问路。言子答道:“此去琴川一十里。”孔子听这光身子小孩一口文言,欢喜得了不得。

这不过是一个口头传说,并不见正传野史。十里亭到底没有成为文物,只是一个供等待摆渡的人略遮风雨的石亭。

山前湖和虞山肩并着肩,中间间隔着一片树林,只有到了十里亭这处才实实在在地相接了一下。虞山上的一脉泉水就在这里直接地注入湖中。山前湖在这里突然切断了依山的路,必得摆渡才能过去。

这一湾水浅,却有几十丈之宽。不过,现在是不需摆渡了,已有一座石桥挽住了被切断的道路。这座桥不是一次修成的,而且预先也没个总的设计——某人发起造一段,过些年月又有某人发起续造一段。不知经历了多少年才总算成了。

为了借助冒出泉水的一个个小洲,历代造桥人造出了一座不规则的、曲折的石桥。桥洞的拱度不同,桥面的宽窄也不同,最宽处有六尺,最窄处只二尺。统一的是桥的石料,都是就近用的虞山石。这个统一很重要,你不得不把桥看成是一座设计别致的石桥。

我们语文老师有一次讲到“戛戛独造”这个词,就举了这座石桥。“戛戛”是艰难的意思,“独造”是别致的意思。这个词描写这桥,真是太确切了。

这么烦琐地讲这座桥是必要的。你看下去就会承认这一点。当我和康儿骑车来到桥头时,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刺激的场面。

阿麦骑着自行车正很快地行驶在这座高低不平、曲折多变、青苔密布的古桥之上!

我们熟悉这座怪桥,我们认为没人可以骑车走完全程的。有几段桥窄、滑,还有些坍塌,再冷不丁来个转折,难度相当高了。

阿麦却非常轻松地骑完了全程,到达了彼岸那个古老的十里亭。

阿麦在亭子里向这边扬手打招呼——和白发老者打招呼。老者并未过桥,已经拐上了上山的小径,向一片树林走去。

康儿就在这时举起了右手,含义不明地曼声呼唤:

“嗨……”

他是要引起阿麦的注意。阿麦果然注意到了我们。

康儿把住龙头,说一声:“你等在这儿。”一蹬腿,飞车向怪桥冲去。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康儿的用意——他要以这个勇莽的举动在感情上走近阿麦。

我明白我没勇气这么做,所以我佩服这家伙。我已佩服过他一次了——当他镇定自若地向狂吠着的拉拉走过去的时候。

在这一瞬间,我明白了我不惜对抗爸爸,继续和康儿来往的原因。

康儿保持了中等的车速。车速太快和太慢都不可能通过石桥狭窄的、布满青苔的桥段和那些要命的转角。

在碧水和古桥的背景上,康儿橘红的衣裤分外鲜艳。我想他是有资格穿阿迪达斯的。

康儿到了最险的地段了。阿麦在彼岸紧张地注目。

哦!那老者也在这一边紧张地注目。

康儿是个福将。当他做出非凡之举时,总有人注视着他。康儿的车幅度很大地摇晃着、踉跄着……稳住了。菩萨保佑。

又是急转。

一棵老树醉了似的歪倒在那儿,使那个桥洞显得不祥。果然就出事了。或许是我的神经非常紧张的缘故吧,下面的一个画面,是以类似电影慢镜头的特技形式嵌在我的记忆里的:自行车像一头中弹的马鹿向上蹿起,升高、升高,似乎在空中停留了一下,才委屈万分地坠落——在青色的水面上激起雪白的水珠。康儿在空中屈腿脱离开车子,又在飞行中改变了几次姿势(竟是一次比一次优美),然后流星似的向水面陨落……他适时抓住了那老树的一枝,树枝向下弯下去、弯下去,又反弹……向上、向上……可惜年迈的树枝在弹的过程中折断了。

橘红色的小伙子这才悲壮地落入水中……

我快把康儿写成登月的英雄了。

康儿这一招还挺灵,很自然地就把四个人聚到了十里亭中。我指的是:阿麦、康儿、我,还有六伯。六伯就是那老者,是阿麦的忘年知己。

除了一点小麻烦,康儿安然无恙。小麻烦之一,是一条妖艳的毛毛虫在康儿抓住树枝、侵犯它领地的当儿,奋起抵抗,把半身的毒芒刺进康儿的皮肤,部位是右膝盖那儿。当康儿痛苦的动作,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他的膝盖时,我们还以为他骨折了,至少是脱臼了呢。

毛毛虫的毒芒谁都领教过,所以我们比较理解康儿的龇牙咧嘴。

听说搽一点氨水或肥皂水,会大大减轻痛苦,可这地方古老得像绢画,哪有氨水或者肥皂。

六伯道:“快弄些苔藓揉烂了敷上去。”

阿麦道:“抹点尿效果会更好。”当然,还是用苔藓雅观些。

六伯见康儿无碍,便和我们道别,说他还是要去红树林。六伯临走时拍拍湿漉漉的康儿,说:“好小子,你可不能和他比啊。”

听他的语调,他是非常为阿麦骄傲的。康儿说:“怎么不能比?”

六伯说:“你不是比了吗?结果呢——扑通!”就开心地笑。他的眉毛是所谓的“长寿眉”,斜斜飞起来几乎抵达鬓角,一笑就有趣地颤动。

康儿的眼睛里掠过一丝狡黠,说:“六伯,告诉您吧,我落水是故意的。”

六伯摇头,道:“油嘴,油嘴。”

阿麦插上来说:“故意的吗?为的啥?”

康儿说:“为了你啊!”

“为了我?”阿麦奇怪了。

“为了和你接上关系。”康儿说。

“接什么关系?”

“我要拜你为师,学拉钢锯琴。”

我注意到阿麦和六伯都被震了一下。我猜想在他们的眼睛里,康儿这个水淋淋的男孩子忽地灿烂了起来——天真可爱、智勇双全、敢于倾心追求……我猜得太过了。

我也被震了一下。我知道康儿的举动是故意的,但我确实没想到,他当场又把他的计谋坦诚地告诉了对方。

阿麦把一条游泳裤从包里拉出来抛给康儿:“好小子!快把湿裤子换了。”

康儿看着阿麦,眼睛在说:啥意思?阿麦一笑:“行了,我收下你了。”

康儿伸出手,像女排队员赢了球似的和我拍了一记巴掌:“嗨!”

六伯道:“有趣,有趣。小鬼,叫啥?”康儿说了他的名,又向他们介绍了我,然后背过身换上了游泳裤。

阿麦的游泳裤对康儿来说太大了,穿着滑稽得要命,使人想起刚刚生过13头崽的老母猪。

大家都开心地笑起来。

“哈哈……”“嗬嗬……”“嘻嘻……”“嘿嘿……”

六伯笑完了,就小心翼翼地走过长长的石桥。他要到红树林去。

阿麦目送着老人远去。

六伯说他会回来的,所以阿麦过分庄重的目送,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

阿麦是背对着我站的,站着,一只手扶着石亭的柱子。我虽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我能在那只扶着柱子的手上,看到他不平静的情绪。

我和康儿受到了感染,默默地把目光投向远远走去的老人。

老人的稍稍有点凌乱的花白头发在风里波动。他走着,一次也没回头;他走着,越来越深地走进了某种情绪。

世界在这一刻异常宁静。我觉得我听见了老人走在石桥上的每一声脚步……

如果把这本书拍成电影,那么主题音乐应当在这时候第一次出现。

果真有了音乐。

是阿麦吹起了口哨,轻轻的,纤纤的,仿佛来自无垠的天际,仿佛来自地球的深处……悠悠的,渺渺的,仿佛来自历史的遥远之外,仿佛来自一个人心灵的深层……

我被这古桥、老人,还有从年轻的胸膛深处流淌出来的情绪感动了。

人的一生有几万个日子,然而能牢牢记住的日子并不多。我是说,当你白发苍苍、快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还能回想起的那些日子并不多。我认为我会记住这个日子的。

阿麦宽厚的背影,六伯飘曳的白发,一条栖满青苔的长长的古桥,把我们引向一片红色的树林……

这一幅经过我主观修改过的、并不象征什么的画面,还有一支笼罩着这画面的动人心弦的口哨,会在我后来的日子里反复浮现在我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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