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作者:卷饼和大葱 时间:2020-05-07 06:57 字数:25971 字

游完花车,拜过观音娘娘,南归一行人便回到了茶馆。一路上雁落时不时的瞄一眼余若书手里的点心匣子,俨然一副我是馋猫我怕谁的傻样。偏偏雁落这只小猫不仅嘴馋,说出话来还很呛人。

她老远看到程贝贝之后,小腿紧蹈蹭到程贝贝身边,洋洋得意地冲他挤挤眼:“我说什么来的,这八大件还是落到我手里了吧。贝贝,你刚才瞅见没,南归和余若书给观音娘娘上香时,一道紫光划过东边的天,那光照在他们俩身上,就好像是披着一件大红袄似的。”

“那不是什么紫光,是晚霞好不好。”程贝贝无奈地拧了拧雁落的耳朵:“你这家伙,眼睛里只看得见吃的,连晚霞和紫光都傻傻得分不清楚。”

雁落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引来众人一阵轻笑。

南归瞥了余若书一眼,突然开口问道:“雁落,你可要好好谢谢余若书,若不是他愿意男扮女装,你这点心可就只能吃上一半了。”

雁落睁大了眼睛望着南归:“南掌柜是说,你那半盒也归我所有?”

南归嗯了一声算是回答,雁落心里别提多美了,她一蹦一跳到了余若书身边,郑重其事地说:“谢谢你。”

还不待余若书回答,南归又问道:“雁落,余若书扮成女子美不美?”

“美,美,特别美。”雁落狗腿似的朝余若书点头晃脑,弄得余若书哭笑不得。进了茶馆,雁落麻利的去给众人沏茶倒水,一堆人在茶馆里嘻嘻哈哈聊着天。南归从余若书手里拿过了点心匣子,低头走进了厨房。

南归倚在门边儿上,看着雁落又是煮水,又是刷杯子,偶尔有几滴水溅到她的脸上,映着烛火,闪着晶晶的亮光。南归默默走进去把点心放到了雁落面前,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然后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红绸子,把点心取出来盛在了白瓷盘子里。

“这盒点心你不留着自己吃吗?”南归有些不解的问。

“自己吃?”雁落耸了耸肩膀:“当然不是啊,过年大家聚在一起,喝喝茶,吃吃点心,你不觉得那感觉很好吗?”

“所以,你发疯似的想要得到这盒点心,就是为了分给大家吃?”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吃的东西自然是要大家一起分享嘛。”雁落随手拾起一块金丝枣花酥送到了南归嘴边:“咬一口尝尝吧,枣花酥,酸甜可口,保证你吃一块想两块,吃两块想……”

没等雁落把话说完,南归已经一口咬了下去,半块枣花酥已经进了肚,雁落见南归没有拒绝,心里十分高兴,她冲南归呵呵一笑:“是不是很好吃?”

南归冰冷的心里突然被一股难以言喻的幸福感点燃了,他有些恍惚,分不清到底是枣花酥太美味还是雁落的笑容太灿烂,总之,这一刻他似乎忘掉了所有的烦恼,仿佛这世上只剩了他俩而已。

掐指一算,雁落住进霜叶茶馆也有将近四个月了,南归和雁落虽然仍旧一见面就吵架,动不动就横眉瞪眼,但这吵吵闹闹的日子里却隐约带着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打个比方,就好像豆汁,初闻起来恶心得令人想吐,但要是抛开成见,喝上几碗,您别说,还真有味儿。那味道闻久了,就好像会发酵膨胀一般,变成一种依恋,甚至是一种贪念。

这种感觉最近时常困扰着南归,比如他越来越讨厌余若书那个衣冠禽兽缠在雁落身边,又比如他一见到雁落被人欺负,就压不住火。节前雁落被商紫梅丢在野林子,他去巧绣坊找商紫梅,偶遇的那个黑痣男,他当时没认出来是谁,但在抱雁落回来的路上,他想起了那个黑痣男的身份。

南归不动声色地出去打探一番,得知商紫梅买了赃物。若是搁在以前,南归肯定会上门去提醒商紫梅,可那天他一想到雁落被丢在荒无人烟的树林里,随时可能遇到危险,肚子里那股子的愤怒,自然而然全怪罪到商紫梅身上了。对,南归南大掌柜是故意不告诉商紫梅,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的,他就是要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敢动自己身边的人。南归自动把对雁落的这种感情归为护犊子,就好像主人照顾自己的小猫小狗一样,只许自己打骂,却决不能容忍他人指手画脚。

“南掌柜,南掌柜,南归……”雁落见南归直直地盯着自己的脸,以为是又做了什么错事,让他看着不顺眼了。

“嗯。”南归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还不赶紧把茶水和点心端出去,大家在外面等着呢。”

雁落点点头,托着点心盘出了厨房。

众人如同饿狼捕食一般,瞬时风卷残云,盘干碗净。雁落站在原地傻了眼,她自己还一块没吃呢。但见众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雁落心里也觉得暖洋洋的,似乎那香甜可口的点心融化在了唇齿之间。这种感觉好像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每一天呢。

雁落的眼角渗出了一滴小小的泪,已经有很久,久到她忘记了过年的滋味。在清光家借住的这些年,年夜饭她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一桌子菜。并非清光家没有邀请她,只是看着饭桌上清光和父母之间那种温存的互动,雁落心里既羡慕又难过。过年是家人团聚的日子,然而雁落却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不想也不愿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打扰清光,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幸福时光,自己没有权利硬插一脚,更何况,平常时候清光的父母对自己已经很好了。

来到了猫耳胡同,住进了霜叶茶馆,雁落认识了许多朋友,南归,季宝,程贝贝,彤若、阳奕,余若书……这些人都很照顾自己,而那种照顾又不同于清光父母对她那种出于同情的关怀,而是一种会让人心里头觉得热烘烘的友情。他们关心自己,只因为她是雁落,而不是什么人的女儿。这种在常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幸福,却深深地烙印在雁落的心里。所以,当她听说成为金童玉女可以获得荷香村的八大件点心匣子时,会表现得那么急切。

一个人吃饭,是很寂寞的事情,要是每一天都能和今天一样,该多好。雁落故意背对着大家,悄悄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雁落这些细微的举动全然落入了南归和余若书眼睛里。

余若书把雁落拉到身边,一边笑一边柔声问雁落:“我帮你赢了点心,你怎么报答我?”

“啊?”雁落撇撇嘴:“你想要什么?”

“不如,雁姑娘以身相许吧。”余若书故意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但目光却落到了站在雁落身后的南归身上,南归翻翻白眼,侧过身不再看他们。

雁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嘎嘣一声,一个盖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众人顺着声音望去,摔掉茶碗的人是余若书店里的小伙计,绰号四不像的李小鹿。她紧咬着嘴唇,委委屈屈的瞅着余若书。

“碎碎平安,碎碎平安。”季宝赶忙走到她身边,关心的问:“没受伤吧,我这就拿扫帚把碎片扫了,你小心,别伤着自己。”

李小鹿毫无反应,仍旧直直的看着余若书,雁落不解地用胳膊肘戳了戳余若书:“小鹿子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余若书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小鹿,你……”

还不待余若书把话说完,李小鹿就如惊弓之鸟一般,扭头跑出了茶馆,留下一屋子人目瞪口呆,只有南归继续喝着天上茶,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

余若书有些尴尬地冲众人说:“小鹿这孩子,不知中的什么邪,大家继续,别被她搅了兴致。”他话虽然这样说,但那双大眼珠子却飘到了门外。

南归嘴角上扬,这个细微的小动作泄露了他此时颇为愉悦的心情,没过多久,众人也以时间太晚为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雁落送走了众人,疲倦地要去收拾桌子,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大过年的,明儿个早上在收拾也不迟。”

雁落一怔,随即点点头,南归斜眼瞅着雁落:“到我屋来。”

“为什么?”雁落脱口而出,但见南归那双冰刀眼又开始散发冷空气之后,雁落只得低着头,一边叹气一边跟在身后进了他的屋子。

进了屋,雁落拘束地立在他面前:“南掌柜。”

南归坐在床边上,低声说道:“过来。”

“嗯?”雁落懵了,她无意中瞥见床头上并排着一对鸳鸯戏水绣枕,立马心里长了草。南归要干什么?因为今天和商紫梅吵了架,长夜漫漫,难以忍受孤独寂寞,要对自己……霸王硬上弓?雁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挪动步子。

南归见雁落愣在原地,只得起身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因为距离太近,以至于雁落可以清楚地闻到南归身上那淡淡的薄荷味道。

“你到底要做什么?”雁落哆哆嗦嗦的问南归。

南归突然噗哧一笑,这笑容可不同于以往那种冷笑或是皮笑肉不笑,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发自肺腑的笑:“你这小脑袋瓜子,到底在想些什么。”说着南归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木头食盒。

“这是荷香村的老师傅送给我的过年礼,你收着吧。”说着南归把食盒塞到了雁落手上:“点心后嗓子,醋心,少吃点,多喝水。”

雁落揉了揉眼睛,这是做梦吧,刚才南归竟然笑了,还给自己点心,这个梦,也太荒诞离奇了。周公大人,您就是让自己做梦,也弄点真实可信的出来啊,现在这场景,也太诡异了吧。

夜,静得连掉根针都听得清楚,而雁落的心里却是翻江倒海,没一刻安生。那看似汹涌澎湃的浪潮,打在心里却不疼,反而湿乎乎的,像是被小猫用舌头舔过似的。这种感觉让雁落觉得很熟悉,熟悉到她没敢多想,提着食盒转身就逃离了南归的屋子。

南归望着雁落的背影,只觉怅然,难得自己向她示好,却换来这种反应。罢了,不再想这些了,今天这一天,过得很好。南归的脑海里闪现出他抱着雁落走在清冷无人的路上,雁落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害怕,飞速眨着眼,那长长的睫毛像蝴蝶似的,上下颤动着翅膀,那时候南归觉得自己手哆嗦得厉害,心里头像是住进了几万只蚂蚁。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雁落探进头来,一脸窘迫的说道:“南归,我想再说一次谢谢你,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说完雁落就嘣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小丫头片子,刚才似乎脸红了,莫非……她对自己产生了某些难以启齿的幻想?南归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闷声笑着。

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透,余若书就敲开了茶馆的大门。

“南归,小鹿子失踪了。”余若书焦急地说道。

“失踪了?”雁落跟在南归身后,探出头望着余若书。

大清早一睁眼,鹅毛大雪夹着硬邦邦的冰粒子从天而降,下个没完没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足足积了三寸有余。猫耳胡同从里到外好像被大刷子李老四用白粉从头到尾涂了一遍,白亮得能映出人影儿。

赶上这日子口儿,大家全猫在家里,吃吃炖肉,喝喝小酒,临了往床上一靠,美滋滋地逍遥一天,谁会冒着大雪出门子啊。等等,您瞧瞧,站在茶馆门口那位爷,不正是耕耘书社老板余若书嘛,他一脸焦急,莫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归,小鹿子不见了。”余若书冲着南归嚷道,全然没有平日里那种洒脱悠然劲儿。

“她一个大活人,怎可能说不见就不见。”南归一边整理身上的袍子,一边说道。

“以往每天早上她都会按时敲我房门,叫我起床,今儿个……”余若书面露尴尬之色:“我左等右等不见她来,便在院子里喊她,谁知这孩子的床铺整齐,估摸着压根昨晚上就没回来睡。”

南归弹了弹自己肩膀上落着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没准小鹿子约了朋友出去玩,忘了时间。”

“怎么可能!”余若书皱皱眉,抢白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鹿子这孩子……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站在南归身边的雁落插话道:“小鹿子昨晚上摔碎了一个盖碗,然后扭头就跑出去了,莫非从那之后她就没回余府?”

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瞥了余若书一眼,转身走进了茶馆:“进来再说。”

进了茶馆,南归也不搭理余若书,而是接过季宝沏好的天上茶,美滋滋的品着:“若书,今儿个这茶可是从天安捎回来的,香得很。普通的茶水喝到两三碗才有味儿,这茶可不一般,用天上泉水一冲,那味儿和色儿全显出来了。来,你瞅瞅,湛绿湛绿的,多像六月的池子里的荷叶。这茶不光喝着香,就是喝到发白了,把茶叶取出来直接放进嘴里嚼嚼,那嫩得跟小油菜心儿似的。”

余若书哪里有闲情逸致品茶,您别说,他听完南归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脸色赛过了碗里的茶水,活脱脱一个阴曹地府里的冤死鬼,碧绿碧绿的。

雁落想插话却被南归那冒着寒气的眼神给吓得缩了回去,南归冲蹲在窗边上玩羊拐的程贝贝挥了挥手,程贝贝一吸鼻子,一路小跑到了南归跟前,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了南归嘴边。也不知南归和程贝贝说了什么,程贝贝抓起长袍,胡乱一披就出了茶馆。

余若书猜到程贝贝是出去打听小鹿子的去向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坐在木椅上不住的伸头往外瞄,哪里还似平时那个儒雅洒脱的余若书。

您问,这小鹿子到底有什么来历,把余若书急成这样,别急别急,这就细细道来。

小鹿子大名李小鹿,是个苦命的女娃。

在她六岁之前,一切还都顺风顺水。

她爹是个花柳座子,早年间在胡同口摆摊儿,木桌子上放些小瓶子罐子,里面装着土黄色的药粉,旁边立着一个土布幌子,上面写着:“专治花柳,药到病除。”说白了,就是治梅疮之类的花柳病。价格合理,服下第一瓶就起效,但想除根,那是做梦。而且,您要是停了药,包管病情变得更严重。

但得了这种隐疾的主,大多讳疾忌医,通常是差身边的小侍从偷偷摸摸买上一两瓶来用。反正治不死人,也治不好人,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有心理准备,买药吃药不过图个安慰而已。小鹿爹的生意做得不算红火,但也勉强能维持温饱。

在小鹿两岁的时候,一个从国都天安来叶城游玩的贵公子,一时不慎,不知在路上哪处烟花巷子染上了淋症。刚开始他仗着自己年轻,不肯医治,没成想病来如山倒,不出半个月,就面黄肌瘦,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路过小鹿爹的摊子,死马当活马医,买了几罐子药粉,按照小鹿爹的吩咐就着马尿服下,当天夜里情况转好,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第二天早上只觉双腿肿起,痛得他满地打滚。

无奈之下,只好吩咐店小二把小鹿爹找来,小鹿爹说他这是阴毒之气上身,必须加大药量。这位贵公子没闯荡过江湖,听小鹿爹瞎掰一通,竟然信以为真,当即又花银子买了几瓶,服过之后,浑身哆嗦,骨节里嗖嗖的冒冷气,尿出来全是大血块儿。第二天清早又喝了一碗凉鱼汤,汤水还没溜到肠子,就上吐下泻,吐着吐着他只觉得牙床活动,伸手一摸,哎呦我的娘啊,一口小白牙稀里哗啦的全掉了下来。这位爷儿,一翻白眼,一命归阴了。

那死相,别提多恐怖。小鹿爹心里害怕,也不敢再摆摊了,卷铺盖带着小鹿娘和小鹿跑到城郊住了下来。起初小鹿爹还感到惶恐不安,整日里呆在那位贵公子的坟前磕头,但日子一久,这档子事也就抛在脑后了。

转年,小鹿娘开怀,生了一个小子,可惜还没满月,就全身起红斑死了。您别说,小鹿娘这肚子真争气,孩子才死不到半年,她肚子又鼓了。那时候小鹿已经五岁了,说不懂事吧,朦朦胧胧又有些自己的主见,但终究还是小孩子脾气。她娘羊水破了的时候,她也在场。

接生的婆娘让小鹿一边玩去,小鹿不依。大人们顾不上她,只能由得她去。没想到她娘肚子里这个孩子先伸出了一条胖嘟嘟的小腿,接生婆一看不好,胎位不正,只能硬拽了。好不容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孩子是出来了,只不过,已经成了两半。

小鹿娘见了,一口气没喘上来,随着孩子就这么走了,小鹿爹抱着两半的孩子,伏在小鹿娘身上嗷嗷大哭,小鹿站在门边上,茫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惨剧,产婆见状也灰溜溜的颠了。

小鹿家发生的事情,一下子传遍了胡同。这时候有人依稀记起几年前死的那位贵公子,顿时冤死鬼索命成为了主流说法。毕竟小鹿爹做过亏心事,半夜鬼敲门也是有可能的嘛。小鹿爹这人,贪财,但胆子不大,被众人这么一说,她爹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了,一时没想开,投河死了。

这下小鹿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女,加上她家出了这么多晦气事儿,七大姑八大姨没一个愿意收留她。那时刚刚成为耕耘书社老板的余若书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小鹿接到了自己店里,加以照顾。对外宣称小鹿娘的表妹的儿子娶了余若书姑姑的侄子的女儿,反正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众人对此倒没太大意见,反正有人照顾小鹿子,免得她沦为乞丐。

从余若书收留小鹿子到现在,也有小十年的光景了。现在余若书已经二十六岁,小鹿子也满十七岁,是大姑娘了。春节前她还扭扭捏捏去街上给自己扯了几尺蓝绸子,做了一条裙子,不敢穿出来见人,就在房间里穿着新裙子美滋滋转悠几圈。

小鹿子这孩子,特乖,也特怪。乖的是,平日你吩咐她做什么,她绝不说一个‘不’字,那是相当的任劳任怨。虽然雁落干起活来也挺利索,但她那张嘴可不饶人,起码一碰到南归,就跟吃了枪药似的,嘟嘟嘟吵个没完没了。小鹿子可不是这样,她简直是把余若书的话当成了圣旨,余若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这样乖巧听话的活计,谁不喜欢。

至于怪,这里面就更有说头了。自从她见到自己刚出生的弟弟被产婆撕成两半之后,从此落下了毛病。不敢和生人说话,甚至连和陌生人四目相对都会落荒而逃。她一紧张就爱瞪大双眼,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但又不像小鹿那般活泼。她身材高挑,像是一匹骨骼清奇的骏马,可见到人总驼着背,又不像马儿那般英挺。她工作的时候像老黄牛似的,但又不像牛那般笨拙。也许只有在面对余若书的时候,她才会偶尔撒撒娇,耍耍小性子,像是一头小叫驴,却又比驴来的可爱。所以,小鹿子的外号是,四不像。

雁落和小鹿子不熟,充其量只能算是点头之交。通常情况下,小鹿子都留在店里帮忙,很少会跟在余若书身后瞎转悠。虽然没有深入交谈,但雁落却挺喜欢这个有点乖又有点怪的女孩子。本来雁落想趁着吃年夜饭的时候和小鹿子搭搭讪,没准能成为好友呢,可不知犯得什么邪行,小鹿子打碎盖碗之后就跑了。

这让雁落小小的怅然了半天,她还偷偷问彤若,小鹿子是不是不喜欢自己,换来彤若一记青白眼。和彤若接触久了,雁落总感觉遇人不淑。这位彤大小姐,分明就是女版南归,还是加强版,脾气跟她卖的轰天炮竹似的,要多冲有多冲。弄得雁落总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活在被侮辱与被损害中,不得安生。

虽然,雁落是心甘情愿被彤若压迫的,但偶尔她还是幻想能有个温柔如水的姑娘做朋友,起码比被彤若拧耳朵,掐手背好得多。为了尽早找到可以与自己有难同当的姑娘,雁落盯上了小鹿子。

当她满心欢喜的向彤若表达了自己想勾引小鹿子,让她成为死党之一的时候,彤若冷冷一笑,表情酷似南归,然后伸出手指,狠狠地弹了弹雁落的额头:“你啊,做梦去吧。做朋友?小鹿子能不磨刀杀了你,就谢天谢地了。”说完这话彤若就带着阳奕回家去了。留下雁落一个人傻呆呆地捂着额头。

雁落私底下认为,这是彤若嫉妒吃醋的表现,为此她还窃喜了一晚上。没想到清早起床就听说小鹿子失踪了,雁落这下可坐不住了,她比余若书还忙活,在茶馆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推开大门张望一番,冷风把雪花送进了茶馆里,气得南归一把拽住雁落的胳膊:“你就不能给我老老实实找个地儿呆着?!”

雁落一撅嘴,刚想要反驳,只听程贝贝的声音飘进耳朵里:“南掌柜,四不像……小鹿子人在大杂院。”

“大杂院?”雁落和余若书同时脱口而出。

南归眼珠一转,扭过头对雁落说:“雁落,去换件漂亮的裙子,再化化妆,然后你去大杂院把小鹿子接回来。”

“为什么让雁落去?”余若书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我去就好。”

“你去?”南归眉毛一挑:“你去,别说把人接回来了,恐怕连门儿都不让进。雁落,还愣着干嘛,快去拾掇拾掇,把人接回来之后,你还有工作要做呢,可别净想着浑水摸鱼。”

雁落无奈地望望天,自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南归扣上了一顶浑水摸鱼的大帽子。难不成自己是他的奴隶?这话雁落不敢对南归讲,只能小声嘀咕几句,然后转身返回自己住的屋子。自己这可不是服软,只不过是为了找小鹿子,对,为了找小鹿子!不能不说,雁落的自我暗示能力一流,总能把负面情绪转移成正面情绪。

南归见雁落听话的上了楼,才低声对余若书说:“这都是你闯的祸。”

这句话弄得余若书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而雁落则取出自己所有的袍子,摊在床上,一时不知选哪件才好。

就在雁落东张西望不知选择哪件袍子好的时候,南归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在了门边上,他指了指摊在角落的几件,雁落心领神会拿起衣服走进里屋。过了一会儿,换上了新衣的雁落出现在了南归眼前。

南归斜眼瞥见雁落那有些凌乱的头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从雁落的首饰盒里选了一支白玉簪,递了过去,雁落准备化妆梳头,而南归还立在门口,完全没有要回避的意思。弄得雁落有些不好意思:“掌柜子,你去楼下等吧。”

“怎么,害羞了?”南归似笑非笑地瞅了雁落一眼,一转身,下了楼。

雁落翻翻白眼,心里头不住地对自己说,好女不和恶男斗,自己大人有大量,不和南归这种小混星子一般见识。总之,在雁落的小剧场里,她是悲天悯人的活菩萨,南归是修炼成精的毛狐狸,本着普度众生的原则才会一次又一次任由南归欺负自己。

无论如何,雁落收拾利索之后便离开了茶馆,去大杂院寻找李小鹿。

大杂院位于城南,里面住的全是老而无子的大爷大妈们。李小鹿心地善良,时常到大杂院里帮着老人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她话不多,脾气又好,每次干完活也不多呆,一溜烟顺着后门便跑掉了。大杂院里的老人们知道李小鹿认生,不敢和陌生人说话,所以每次见到李小鹿,也只是点头一乐,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年初一晚上,李小鹿敲开了大杂院的门,仿佛失了魂似的两眼无神,众人赶紧把她让进院子,她嘴里说着余若书、雁落什么的,大家也不好细问,便让她住进了瘸腿老太的屋子。

众人估摸着十有八九是感情事,与其越帮越忙,还不如静观其变。眼下南归、余若书和雁落的三角恋是胡同里最为火热的话题,而小鹿子似乎在暗恋余若书,这事情,外人管不了。

大冬天房门窗户全关着,雁落敲了半天,才有一个瘸腿老太打着哈欠从一间屋子里走出来,伸手指了指屋内,哑着嗓子说道:“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雁落规规矩矩地作了个揖,赔着笑脸道:“这位大妈,真不好意思,我是来找耕耘书社伙计李小鹿的,请问她住在哪间?”

老太瞧着雁落的脸,晃着脑袋说道:“你就是霜叶茶馆的新伙计雁落?这套衫子倒挺新。”说完她一侧身,“进来吧,小鹿子就在我屋。”

雁落一进门,便看到屋里正中间放着一个大铁盆,盆里面的木柴估摸着是烧了一晚上,也没压过火,现在烧得正旺,雁落的脑门子热得直冒汗。

迎面一条暗色条案上摆着一个粗瓷花瓶,上面插着两三头水仙,粉红色的小花娇俏可人,这香味随着雁落进门那股冷气直钻进她鼻子里,雁落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老婆子家里可没天上茶招待你。”老太偏脸朝雁落说。

“大妈,您别忙活,我坐在一边等小鹿就好。”雁落忙不迭地接话道。

老太哼了一声,转身便进了里屋。

雁落耸耸肩膀,候在屋里,等了许久,也不见小鹿出来,她坐的有些闷了,又听见窗外传来小孩子们嬉笑打闹的声音,一时好奇,便推开窗子,探出头去。一阵寒气扑面而来,反倒让她觉得身子清爽了不少。外面一片冰天雪地,有几个住在大杂院的小孩正在雪里踢毽子。

其中一个小孩见雁落探出头来,便冲她挥挥手,招呼她一起玩毽子。雁落犹豫了片刻,她试着唤了几声小鹿子,但里屋依旧没动静,她便一转身推开房门,朝院子走去。

雁落喜欢踢毽子,以前在清光家的时候,没人陪她踢,夜里她一个人悄悄溜到花园,自己跟自己玩,虽不敢说能踢得多花哨,但胜在能连续踢上几百个。叫雁落出来的那个小孩冲雁落点点头,把手中的毽子朝空中一抛,雁落立马迎了上去。裙摆飞扬,毽子上下翻飞,好似一只过分活跃的小麻雀。雁落仰着头,不经意露出白 皙的脖颈,她的眼睛闪闪发光,玩的不亦乐乎。

小孩子们见雁落技法娴熟,全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吓着了雁落,她用力过猛,把毽子踢过了头顶,径直朝身后落下。小孩子们全都张大嘴巴,以为这下毽子要落地了。谁知雁落不慌不忙地来了一个鹞子翻身,小裙子转得溜圆。一伸脚勾住了毽子,然后微微用力,毽子好似长了眼似的越过头顶,重新落到了雁落身前。雁落用脚轻轻一磕,毽子听话地回到了她手上。

她这番表演,镇住了在场所有人,小孩子们兴奋地拍红了手掌,簇拥在雁落身边,仿佛雁落是毽子第一人似的。其实,刚刚雁落的那招鹞子翻身,多半是运气好所致。让她再做一遍,恐怕是不可能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此时的雁落,正洋洋得意,好似中了什么彩头。

就在小孩子们拽着雁落的胳膊东拉西扯的时候,从老太屋里走出了一个年轻女子,雁落定睛一瞧,正是失踪的小鹿。她冲孩子们道了声抱歉,便冲到了小鹿面前。

早在雁落被瘸腿老太请进屋时,小鹿就透过门缝打量了她半天。她没想到会是雁落出来寻自己,更没想到,脱下了活计装束的雁落,会这般迷人。先说打扮,一套月牙白缎对襟褂子,只在袖口和衣领处绣着几只银色的小燕子,下身是一条水粉色百褶罗裙,全素无花,腰间系了一条淡蓝色丝带,丝带随风而舞。

再说雁落脸上的妆容,你说她没化妆吧,可那仿若能掐出水来的娇嫩脸蛋上泛着红晕,嘴唇粉嘟嘟的向上扬着。头上只插着一支白玉凤簪,完全不见耳环项链之类的装饰品,更没有大金大银那些庸俗玩意儿,清淡素雅到了极致。配上雁落大方不扭捏的性子,让人看着心里直痒痒。这个雁落与平日里一身粗布长袍,梳着两个大辫子的女孩,哪里像一个人?这般模样和气度,好像画里的人似的。小鹿只觉得如一盆冷水浇头,冻得牙齿上下打架。

再看看自己,一身蓝绸子长袍,上面还绣着大红色的蝴蝶,要多怯有多怯,还有自己脸上的妆,好似老城墙,噌噌地往下掉白渣儿。小鹿越想越难过,索性一转头,逃回里屋,任雁落和老太怎么唤也唤不出来。

雁落贴在门边上,隐约听到从屋里传来一阵细细的哭声,联想到刚刚小鹿看自己的眼神,以及昨晚她摔坏杯子时的反应,雁落大概猜到了事情的原委。看来,小鹿的反常表现也引起了南归的注意,要不然他也不会让自己打扮漂亮之后来见小鹿。和着,自己就是南归手里的一团儿面,任他揉捏。想到这,雁落突然轻笑了起来,小鹿这件事,自己管定了,但绝不是任由南归牵着自己鼻子走。

雁落心生一计,她吐吐舌头,对着门缝慢慢说道:“我受余老板所托来寻你,既然小鹿姑娘不愿意见我,恐怕也不乐意见到余老板。临出门前余老板对我说,小鹿姑娘也长大了,当初把你留在书社,仅仅是想照顾你,你并不是书社里的活计,和你之间也没签下什么合同文书,小鹿姑娘来去自由。我这就回去告诉余老板,小鹿姑娘在大杂院生活得很好,暂时没有想回去的打算,请他放心。”说完雁落故意跺跺脚,假意已经走了,其实她仍趴在门缝上听动静呢。果不其然,屋里面发出叮叮当当一阵响声,那哭声也不加掩饰的越来越大了。

雁落咧嘴一笑,还真让自己猜中了,虽然自己刚刚说了谎,但小小的谎言不过是为了幸福的结局,无伤大雅。雁落哼着小曲一蹦一跳返回了书社,殊不知她的举动全然落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眼睛里。

一进书社,余若书就朝她冲了过来,雁落装作一副委委屈屈的样子说:“这位小鹿姑娘脾气可真大,我才说了几句,她就给我甩脸子,一把推上了门,让我吃了闭门羹。以后这种差事,少找我。”雁落似嗔似怒地对余若书说。

余若书苦笑着挠挠头,不知如何接话:“小鹿这孩子,平日里很少和人打交道,失了礼,请雁落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怪罪她才好。”

“我当然不会怪罪你,要怪就怪出主意让我去找小鹿的人。”雁落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了南归一眼。

“她是怎么说的?”南归冷冷地瞅着雁落。

“还能怎么说,就说自己不想回书社,还说她也没和书社签下文书,没理由一直被拴住。”雁落这话虽然是冲南归说的,但一双圆眼睛却始终没离开余若书的脸。

余若书听完雁落的话,若有所思了半响,才恍恍惚惚起身准备离开。临了雁落冲着余若书的背影喊了一句:“还有一句话,我忘了说。”

余若书赶忙扭过头,死死地盯着雁落。

“她说,以后请余老板少去找她。”雁落说完便一屁股坐在椅上,伸手出抓起了一块点心。

余若书嘴角抽了抽,默不作声地点点头,缓缓出了茶馆。

直到余若书走远了,南归才走到雁落身边,抢过她已经咬了一口的酥皮桂花糕:“你在耍什么花样?”

“许你耍,就不许我耍吗?”雁落冲南归嫣然一笑,掸掸手上的点心渣儿,得意洋洋地回自己屋去了。

南归只觉得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他早就看出李小鹿对余若书的那般心思,点了余若书不知多少次,谁知那家伙根本没往心里去,每每都找借口推说是南归瞎联想。以往余若书和李小鹿之间还算相安无事,但自打雁落出现之后,估摸着李小鹿心里产生了某种恐慌感,余若书总有事没事和雁落挤眉弄眼,耍暧昧。特别是吃年夜饭的时候,余若书竟然说什么让雁落以身相许,总算触动了李小鹿心里的那根弦儿。那晚她一个人跑出去,南归就猜到她肯定不会返回余府了。

所以,对于清早余若书登门拜访,南归并不感到惊讶,事实上南归早已料到会如此。按照南归的计划,让雁落穿上一套漂亮袍子去刺激一下李小鹿,激发一下她的嫉妒心与好胜心,比如来找余若书大吵一架之类的。到那时候,所有事情都摆在明面儿上了,还愁余若书再打哈哈。本来南归认为,雁落性子直率,但对感情事迟钝得很,定不会发现李小鹿对余若书的暧昧情愫。再加上她对任何事都相当上心,肯定会没完没了缠着小鹿,让她回府,李小鹿一向不善于拒绝别人,铁定会跟着雁落回到茶馆。

可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事情并没有朝南归预想的方向进行。雁落不知在搞些什么,刚才她对余若书说的那番话,一听就知道是她自己瞎编的,但她为何要骗余若书?之前她不还叫嚷着要和小鹿成为朋友吗?怎么一转眼就变了,莫非自己想错了什么?南归不解着摇摇头,把手里攥着的那块点心放进了口中,嘴上嚼着,脑袋里也没闲着。还是说,雁落并不迟钝,她也看出来小鹿喜欢余若书,那么,她这番举动是为了……不让小鹿和余若书走在一起?这是不是意味着,雁落对余若书有意思?

南归的脸色越来越差,到最后,他一甩手,发狠地说道:“你敢!”

在不远处收拾桌子的季宝被南归吓得够呛,他手一哆嗦,抹布掉在了地上。南归那句没头没尾的‘你敢’应该是冲雁落说的吧。许是季宝望着南归太久,引起了南归的不满,南归两眼冒着冷光,刚想开口,却被季宝抢白道:“掌柜子,你和雁落的事情与我无关,切莫殃及池鱼。”说完这话,季宝就丢掉了抹布,一扭身去了后院,躲开了南归。

南归望了望季宝,又抬头瞅了瞅茶馆二楼,嘴里小声嘟囔道:“反了反了。”

晚饭过后,季宝在茶馆门口挂上了两盏红灯笼,又在茶馆一层撒了清水,拿笤帚扫干净了地面,点上几支檀香,茶桌上还摆了不少花花草草,南归也换了一件天青色的袍子,倚着门儿,胡同里的各路诸侯早就准备好了新春贺礼,全都手里提着,肩膀扛着,陆陆续续进了茶馆。

过年嘛,自然少不了互相走动。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大话,吹吹小牛,没人会在这个日子口儿矫情。

这不,茶馆常客张五爷亲自送来了一盆吊兰,这吊兰可不是一般的品种。您瞧瞧,垂下一棵,打这棵里又长出另一棵,然后从这棵里还能蹿出一棵来。一棵套一棵,整整套了六棵。这叫什么,叫六六大顺,这可是有钱人家攀比贵气的玩意儿。饶是见多识广的各路好汉都翘起大拇指,连连称赞张五爷这盆吊兰够讲究,送人真有面儿。

张五爷倒是不太在意这盆吊兰,而是如小狗讨好主人一样凑在南归身边,不住地作揖道谢。众人细问才知,张五爷前段日子做生意,遇人不淑,吃上了官司,张五爷的老婆找上了南归,也不知南掌柜到底有什么通天的法子,张五爷仅仅被关了七八天,就无罪释放了。张五爷事后曾给南归送过三锭金灿灿的大元宝,却被南归原封不动送回去了。张五爷无以回报,这才托人花重金买了一盆吊兰,希望借以讨得南归掌柜的欢心。

南归的心思全然没放在寒暄客套上面,他敷衍地和众人谈笑着,一双眼睛却时不时的瞄着楼上。以往雁落最喜欢热闹,尤为喜欢听那些神乎其神的故事,怎么今儿个她竟然乖乖呆在楼上,完全没动静了呢。房门紧闭,也不似往常在走廊里和小猫阿斗玩线球,莫非她中邪了?还是说,她生自己的气,在闹脾气?可眼下自己也走不开,等送走了这帮子拜年的客人,再上楼去问个清楚,顺便问问她对余若书到底是什么感觉。

殊不知,南归心里头惦记着的雁落小姑奶奶,正穿着一套黑色的袍子,头发盘在脑后,上面还缠着一块蓝布碎花方巾,俨然一个农村妇女硬充绿林好汉。雁落趁南归在前门接待访客的时候,早就捻手捻脚从后门溜了出去。她一路上东躲西藏,仿佛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幸好路上的行人大多赶着去访亲戚,探朋友,没人注意到顺着墙角小跑的雁落。她有惊无险的来到了余若书住的地方。

前几天下的雪还没化开,地上房檐上全都一片白,雁落一身黑站在门口,格外显眼,饶是夜里,也能清楚地看到她。她东张西望了半天,然后一咬牙,猫着腰钻到侧门堆放垃圾杂物的地方。好嘛,真够难闻的,雁落捏着鼻子,透过缝隙直直的瞅着余府侧门。

正如她预料的一样,刚过子时,一个瘦小的黑影就悄悄溜进了余府,雁落见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急忙跟上前去。只见那道黑影停在了正房窗外,好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动。雁落悄悄走上前去,一伸手捂住了那个人的嘴巴。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惊恐地扭过头瞪着雁落。

雁落抿嘴一笑,伏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小鹿姑娘莫惊,我来只是想问你一件事情,你点头或是摇头就可以。但是别发出声响,你也不想惊动里面的人吧。”

雁落这几句话里藏着针儿,潜台词是你要是不乖乖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大吼一声,到时候惊动了余若书,我看你怎么跟他解释。

李小鹿胆子一向不大,再加上雁落故意装出的那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气,弄得小鹿如惊弓之鸟般狂点头。

雁落见李小鹿吓得脸色煞白,小薄嘴唇不住的抽搐着,好似遇到了采花贼、大魔头一般。雁落是故意这样做的,她就是要吓吓小鹿,好听听她的真心话。

这招甚为有效,当雁落询问小鹿是不是喜欢余若书的时候,小鹿没多想就点头称是了。就在二人于窗外拉拉扯扯的之际,屋内的余若书听到了动静,便冲着窗外喊道:“谁在外面?”

雁落见状架起李小鹿的胳膊就往外跑,等余若书推开房门出来张望的时候,那里还寻得到人影儿。

跑出余府二十多米开外,雁落才停下步子,但握着小鹿的手却没有松动的迹象。

“你可是真心喜欢余若书?”雁落瞪圆了眼睛,牙咬切齿的问道,那神情就好像捉奸在床的悍妇一样。

李小鹿这次倒没害怕,反而回瞪着雁落:“你凭什么质问我!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很多年了。你这个轻浮的女人,和南归掌柜暧昧不清,还纠缠余大哥。”

“怎么,你吃醋嫉妒?”雁落眉毛一挑,讥讽道。

“我是吃醋嫉妒,但如果余大哥喜欢你,我……我……但你却脚踩两只船!”李小鹿脸色涨红,眼里含泪,提高了音量冲雁落喊道。

“如果余若书喜欢我,你就要退出吗?你保证不再喜欢他了?”雁落无视李小鹿的手足无措,步步逼近。

“他若喜欢你,你又真心待他,我……我会祝福你们。可你管不着我的心,我暗暗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情。”李小鹿一边边吸着鼻子,一边斩钉截铁地说道。李小鹿平日里看上去老实巴交,仿佛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没想到骨子里倔得很,她这句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情,听得雁落差点竖起大拇指叫好。雁落就怕李小鹿不敢承认自己喜欢余若书,现在听到李小鹿坦然承认心意,雁落那悬在半空中的心总算稍微下降一点。

雁落盯着李小鹿的脸看了半天,突然噗哧一笑,伸手捋了捋她有些凌乱的头发:“傻姑娘,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

“什么?”李小鹿一边躲闪着雁落的骚扰,一边张大嘴巴问道。

“我和你们余老板,根本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他只不过是没事拿我寻开心而已。倒是你,为了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吃飞醋,有这功夫,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夺取余若书的芳心呢。”雁落真诚的说道。

“为什么?”李小鹿茫然地瞅着雁落。

“为什么我会帮你,还是为什么我会知道你喜欢余若书?”雁落冲李小鹿眨眨眼睛:“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我喜欢你这个人,不想看你自己闷头生这些闲气。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白天我去大杂院找你,你见到我也不说话,就跑回屋关门哭上了。我之所以会打扮,还是南归吩咐的,听到你哭,我就明白南归的用意了。估摸着他是想让你嫉妒吃醋,然后说出心里话吧。”

“南归掌柜也知道?”李小鹿双手捂着脸,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嗯,应该是,不过不用理睬他。”雁落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只要告诉我,要不要和余若书在一起就行。”

“要。”李小鹿小声说道,她见雁落露出了不满意的神情,便伸直了腰,大声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他。”这话刚出口,她就下意识地捂住了嘴,仿佛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

雁落热络地搂住了李小鹿的肩膀,窃窃私语道:“那你就要听我的,不过事先声明,我可不保证余若书一定会接受你。但只要付出过,争取过,无论结局如何,起码不会留下遗憾。”

李小鹿重重地点点头:“我明白。”

雁落伏在李小鹿耳边轻语了几句,悠悠然转身离开了。目送着雁落的背影,李小鹿只觉心潮澎湃,眼眶里积攒了多日的泪珠子噼里啪啦落下来。长久以来第一次,她觉得,也许自己的愿望并不那么遥不可及,正如雁落所说,付出过,争取过,才不会留下遗憾,李小鹿突然很期待明天的到来。

此时雁落正迈着大步,急匆匆地赶回茶馆。已经是后半夜,恐怕房客们也都告辞了,一定要赶快回房才行,要不然被南归看出了自己打得小九九,保不齐会来搅局,毕竟余若书是南归的好友嘛,自己的计划也不是什么高明的玩意儿,还是瞒着南归的好。

雁落这人虽然热心,但也还没到瞎帮忙的地步。她在来找小鹿之前,细细回想过和余若书接触的这些日子。余若书看起来像是一只公孔雀,没事总喜欢开屏翘尾巴,自恋是自恋,却还没到自大的地步。对那些送上门的大姑娘,他总是巧妙的拉开距离,看似和每个人都很亲近,其实早就在自己身边拉起了一条几乎不可逾越的警戒线。

余若书有事没事都和自己插科打诨,暧昧调戏,多半是为了惹恼南归。南归这人护犊子,他欺负自己可以,却不许其他人欺负。余若书早就发现了这点,才会不遗余力的和自己眉来眼去。他的目的是惹恼南归,而不是追求自己。这些雁落心里头明白得很,想来南归心里也清楚,只不过南归不喜欢自己的权威一再被挑战罢了。

而余若书对小鹿子,可就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了,乍瞅一眼,只不过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但若细琢磨一下,这里面可透着一丝味道。南归恐怕早就发现这件事了,只不过依照这家伙的性子,没逮到机会是绝不会轻易点破窗户纸的。

雁落对于南归那种躲在黑布后面,俨然一副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胸有成竹,一切尽在掌握的调调儿很不满,所以才会故意破坏南归的计划。撮合是一定的,但就是不按照南归的计划实施,不让他再为所欲为,目中无人,把所有人都玩弄在股掌之间。

雁落从后门溜进了茶馆,见上下两层全都黑着,估摸着客人已走,南归掌柜也歇着去了。她如释重负般吸了一口长气,还没待呼出来,就被一个黑影推了一把。雁落只觉得头皮发麻,面前似乎立着一座大山,一股子热气直喷到脸上。莫非是,采花贼?雁落顺势攥紧了拳头,凭感觉挥了出去。

当雁落把拳头挥出去的一瞬间,她闻到了一阵熟悉的香味,想要收手,却发现来不及了。一想到对方是个练家子,雁落心下一沉,闭上眼睛,等着被对方反击。谁知道,拳头落在了那人的胸口上,发出重重的声响。凭他的身手,躲避自己的拳头轻而易举,为何他不躲?雁落不解地睁开眼,南归那张英俊十足却又寒气十足的脸便映入了她的眼睛。

“南……掌柜。”雁落飞快地眨着眼睛,这是什么状况?为什么自己会靠着墙壁,而南归距离自己不过半个手臂而已。

南归并不说话,而是用那双赫赫有名的冰刀眼凝视着雁落。雁落被他身上那股子强大的气流吓得不行,扭动着身子想要从这种看似暧昧的场景中逃掉。南归可不会给她这种机会,他迅速地伸出双臂,把雁落牢牢地圈在了自己的身前。

“南掌柜,您喝多了?”雁落呲牙咧嘴的说道:“要不要我请个大夫来?还是扶您回屋歇着?”

南归轻声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去哪了?”

雁落舔舔嘴唇,她早有防备,并预先想好了说辞:“我出去转转,一个人呆在屋里,太闷了。”

南归盯着雁落的眼睛,雁落也不甘示弱回望过去。南归对雁落这种表情熟悉得很,眼前这个姑娘,分明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明明怕自己揭穿她说谎,可嘴上倔得跟头小毛驴似的。

“没遇到什么人?”

南归故意拿话领雁落,雁落焉有听不出来的道理,但帮小鹿这件事,她不想对南归泄露半分:“没有,我走小路,没碰到什么人。”

“雁落,你……”南归停顿了一下,他觉得,直截了当问雁落对于余若书是否有意,太过直接且不合时宜,便换了一个方式问:“我和余若书是多年好友,对他的事情,还是有几分了解的。他这人,有时候贪玩,没分寸,你可别往心里去。”

南归这是在暗示雁落,可千万别把余若书对她献殷勤当成追求,更别进而迷上余若书,余若书心里头有人,但那个人不是雁落。南归这些话,雁落全都没听进去,她脑子里净想着明天的事情,直到南归的脸快贴上她的脸时,她才惊呼一声,涨红了面颊。

“南掌柜,时候……不早了,我想回房歇着。”雁落结结巴巴地说。

雁落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让南归误以为她真喜欢上余若书了。当下南归脸色一沉,冷冷地说:“你还知道时候不早了?明儿个还有不少来拜年的客人,早点起,别睡懒觉,一整天都有你忙得呢。”说完这话南归就轻飘飘地转身离开,留下雁落一个人,傻呆呆地站在黑灯瞎火的后院。

许久之后,雁落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刚刚南归靠近的时候,雁落觉得自己的心脏跟打鼓似的,聒噪极了。现在想想,那阵没来由的心跳加速……应该是吓得!对,应该是被南归给吓倒了,绝对没有其他含义。这么一想,雁落才觉得踏实了不少。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清早,雁落早早起来把茶馆里里外外收拾得焕然一新。她下厨炸了一个糖油饼儿,煮了两鸡蛋,还跑去胡同口买了一碗咸豆浆,然后把这些吃的都交给了季宝。

“这些都是给南掌柜预备的早点。”雁落谄媚地冲季宝笑笑:“我已经扫了地,也把所有的杯子盘子都刷干净了。如果没什么事儿,我想请半天假。”

“这……”季宝犹豫了一下:“有什么要紧事处理?”

“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就想上街买点胭脂水粉,过年嘛,总要乐呵乐呵。”雁落一边说着,一边瞄着茶馆二楼。貌似南归还没起床,自己要是不趁这大好时机溜走,等他一醒,想旷工可就难了。

季宝想了想,放雁落半天假也无伤大雅,而且她一早上干了这么多工作,休息半天也未尝不可。终究是个女孩子,趁着过年,逛街游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季宝冲雁落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了。雁落就跟大牢里刑满释放的犯人似的,凑到季宝身边,不由分说拽住他的手,上下摇晃了几下表示感谢,这才屁颠屁颠地跑出茶馆。

“季宝!”南归站在茶馆二楼,盯着季宝被雁落碰触过的手,语气不善的唤道。

季宝听到南归的声音,第一反应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简直是灾星普降,诸事不宜。好端端的,怎么就让南归看到雁落和自己握手那一幕呢,真是有理说不清。不过,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季宝抬起头,朗声说道:“南掌柜,雁落亲自给您准备早点,您要不要下来吃呢?”

季宝话音刚落,只见人影一闪,南归就站在了他面前。倒还真是迫不及待,不是轻易不露功夫嘛,怎么现在一听到是雁落准备了早餐,就不管不顾了呢。季宝腹诽了几句,但脸上还赔着真诚的笑容。

南归也不客气,伸手就拿起了一张糖油饼儿,一口咬下去,一股甜甜的香味充斥在了舌头上。别看雁落嘴馋贪吃,但却绝不是光吃不练的类型,她的厨艺,虽不能说多花哨,但胜在能把一些家常小菜做出新意。比如这张糖油饼,寻常人家做都是裹白糖,再讲究的一些人家用红糖。

而雁落用的是椴树蜜,甜中带着一丝草木清香,所以她做的糖油饼不光酥脆可口,还甜香四溢。配上白水煮蛋,以及略微有点咸的豆浆,南归这顿早餐吃得是心满意足。但在吃的过程中,他还不忘继续折磨季宝:“雁落去哪里了?”

“说是想逛街,要不要我把她找回来?”季宝一边说,一边朝门口蹭着步子。从雁落一进茶馆的门,季宝就知道,她是南归的命门儿。事实证明,他当初的猜测是正确的。无论什么芝麻蒜皮的小事,一摊上雁落,南归掌柜立马化身为夺命锁喉冰刀男。季宝突然觉得,珍爱生命,远离雁落才是明哲保身之举。

南归虽然对雁落这几天的表现心生不满,但看在那顿精心准备的早点儿份上,暂且先放她一马。用过早点儿,还不容南归喝碗茶,喘口气,拜年的人群就挤进了茶馆。南归嘴角抽了抽,但还是起身走到了门口迎接访客。

一帮子男男女女坐在茶馆里,喝茶侃大山。

“南掌柜,你听没听说,城东边那户姓蒋的人家,三十晚上出事啦。说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吵着要争当家主,刚开始只是斗嘴瞪眼,到后来嘴里头不干净,就骂上了。好像是二儿子骂他嫂子是破鞋,惹恼了大儿子,动起手来。这下乱了套,是老婆孩子一起上,拉胳膊拽腿,搂脖子抱腰,一群人扯在了一起。引得附近的老少爷们全扒住墙头,瞧得是不亦乐乎呢。去年蒋老爷去世前,若是听了南掌柜的话,分了家,也就没现在这档子现眼事儿了。还是南掌柜有先见之明啊。”

“那是,也不瞧瞧咱们南掌柜是什么人!”

“这胡同……不,这叶城里有了南掌柜,可抵得上三四个戴官帽子的呢。”

众人的这番阿谀奉承,一个字也没钻进南归的耳朵里。这都晌午了,雁落还没回来,她是要在外面吃午饭吗?本想带她、季宝和程贝贝去方氏涮肉馆大吃一顿的,看来只能改晚上了。季宝见南归心不在焉,估摸着他是在想雁落,便挺身而出,替南归招呼着客人。

好不容易送走了最后一波访客,已是夕阳西斜,红霞满天。雁落还没回茶馆,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也没和季宝打声招呼,便扭头走了出去。

在街上找了一圈,也不见雁落的踪影,南归估摸着她可能去彤若那里了,一时半刻不会回去。自己闲来无事,不如去余府里看看余若书,顺便问问他小鹿那件事。

余若书府上也是访客不绝,南归是刚出虎穴,又入龙潭,没完没了的说着拜年吉祥话,让他一度以为自己是年画里抱着红鲤鱼的胖娃娃,仿佛跟自己说上几句话,就能心想事成,吉祥如意似的。

余若书见南归面露倦色,便让他去自己房里歇息片刻,南归没拒绝,转身就奔着正房而去。没想到竟然看见雁落鬼鬼祟祟蹲在余若书房间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信笺,正往门缝里塞呢。南归赶忙躲在柱子后面,盯着雁落的侧影。雁落把信笺塞进去之后,像只偷油吃的小耗子似的,急匆匆地起身,左右看看没有人,便低着头跑向了后门。

南归顿时火冒三丈,眼睛里突突的往外喷着冰冷的火焰。他推开了房门,弯腰拾起了那个信笺细细打量着。信封上贴着一片红枫叶,放到鼻子下面一闻,竟然有淡淡的清香。这信里面到底写了什么?莫非是封情信?雁落她难道就这么喜欢余若书吗?

正巧余若书来正房找南归,南归一见到余若书那张清秀俊俏的脸蛋,就气不打一处来,他把那封信递给了余若书。余若书不解,打开一看,里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明日未时,舒心客栈二层,下面并无落款。余若书扭过头刚想问南归这是何意,却发现南归早就没影儿了。

南归施展轻功,片刻功夫便到了茶馆,他吩咐季宝守在门外,就说自己身体不适,恕不招待众位了。然后南归返回自己的房间,盖上被子,嘟着嘴望着天花板,心里盘算着等雁落回来如何收拾她。

聪明一世的南归,直到此时还没发现,自己的举动有多反常,更没有开动他那聪明绝顶的脑袋瓜子好好想想,刚刚在余府的那一幕,是不是另有蹊跷。在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叨念着:雁落喜欢余若书,雁落喜欢余若书……

雁落从余府出来后,哼着小曲,美滋滋地回到了茶馆。一进院子,她眼尖地瞅见柳树枝垂了下来,隐隐约约能瞥见一丝绿意,那抹似有似无的色彩让后院充满了生机。外面炮竹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茶馆内春意盎然,雁落突然觉得心里头暖洋洋的。

有多久了,没有这样幸福的过年,又有多久了,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雁落抬头望了望茶馆二层最右侧那还亮着橘色光芒的房间,脑子里突然浮现出南归那张不算友善的面孔,无论他们如何争吵,都是他给了自己过这种生活的机会。肉麻够了,雁落笑呵呵地上了二楼,她还没给南归拜过年,不如趁现在夜黑风高……不对,是良辰美景……这似乎听起来更恶俗,雁落脑子里没词儿了,索性甩甩头,大步冲向了南归的房间。

门没关,雁落轻敲了几声见无人回应,便有些诧异地推开门,走了进去。只见平日里英俊帅气的南归此时正躺在床上,脸色蜡黄,似乎是生了病。

雁落急急忙忙走上前去,关切的问道:“南掌柜,你哪里不舒服?我这就去找大夫?”雁落转身要走,却被南归拉住了衣袖:“南掌柜?”

“没事,可能是这几天太忙,累着了。”南归望着雁落,眼神出人意料的温柔。

雁落被南归那柔情似水的眼神弄得打了一个寒颤,她迅速扯回自己的衣袖,往后连退了三步才开口说道:“南掌柜有什么吩咐,我这就去做。”

南归望了一眼自己空无一物的掌心,微微嘟起嘴,有些不满的说道:“我想吃八宝饭。”

八宝饭?那又耗时又费力好不好,南归还真会点,雁落本想拒绝,但见南归一脸渴求的样子,心里一软。罢了罢了,这可是她第一次听到南归掌柜低声下气的求人,若不是生病到很严重的地步,恐怕南归也不会这样孩子气吧。雁落冲南归重重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就在床上歇着吧。”说完雁落还细心地帮南归掖掖被子,才转身去了厨房。

待雁落关上房门的一刹那,南归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他是故意装病,想引起雁落的注意。为了绊住雁落,不让她明天去客栈向余若书表白,南归思考了许久,才想出了这个馊主意。但见雁落对自己十分关心,南归不禁又高兴又得意,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而高兴,只是单纯的看着雁落为自己张罗忙活,心里觉得十分踏实。

就在南归满面春风,笑得肆无忌惮的时候,只听房门吱呀一声响,雁落端着一个杯子走了进来。刚刚南归脸上的那种表情,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笑容?雁落使劲眨眨眼,可能刚才是自己眼花了,一定是这样!见雁落进门,南归立马收敛起了笑容,换上一副病怏怏的模样,让雁落觉得自己刚刚出现了幻觉。

“南掌柜。”雁落轻唤着南归:“这是冰糖枸杞梨水,我已经用凉水冰过了,不烫,你喝了润润嗓子吧。厨房里没有银耳了,你将就这喝。”

“嗯。”南归起身,靠着床梆接过了梨水,慢慢地喝着:“雁落。”南归突然唤道。

“啊?”雁落凑在南归身边急急地说:“怎么,是水不合口味?要不我去重做?八宝饭我已经蒸上了,半个时辰之后就能吃。”

南归看着雁落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由得嘴角上扬,亲切地说道:“谢谢你。”

雁落整个人傻在了原地,刚刚南归竟然跟她道谢?!太阳打西边,不对,太阳打南边出来了。简直是亘古开天地之后,头一遭灵异事件啊。

就在雁落发愣的时候,南归又说道:“雁落,以后不要叫我南掌柜了,叫南归就可以。”

什么?南归?雁落现在完全肯定,南归病的不轻,都开始说胡话了。雁落冲南归假笑了几声:“南掌柜,我去看看炉子,一会就回来。”说完雁落几乎是横冲直闯逃出了房间。

南归用手托住下巴,不解地自问道:“我有那么可怕吗?把她吓成这样。”

一杯梨水润湿了南归的心,让他觉得,在心底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过了不久,雁落端着热气腾腾的八宝饭进了屋,南归示意让雁落坐在他身边,雁落犹豫了一下,才扭扭捏捏地坐在了床上。南归也不怕烫嘴,接过碗就吃了起来。八宝饭特有的清香味道让南归食欲大开。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雁落做的八宝饭却一点都没有偷工减料,枣香扑鼻,红、绿梅丝点缀其间,色香味俱全,充分满足五脏庙的需要。

雁落瞅着南归那副饿死鬼投胎的吃相,不由得噗哧一笑,南归瞪了雁落一眼继续埋头大吃特吃,全然没有理会雁落投来的目光。

对于任何一个厨师来说,食客吃光他所做的东西,就是对他手艺无声的赞赏。特别这位食客还是一向挑剔冷血的南归。

“慢点吃,锅里还有。”雁落柔声说道。

南归侧过头,冲雁落嫣然一笑,他这难得的笑容把雁落弄了一个大红脸。雁落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玩着手指。南归吃饱喝足之后,故意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下子将头放在了雁落的肩膀上。在他的头枕上雁落肩膀的一瞬间,雁落全身都僵硬了。

二人几乎是没有距离的贴在了一起,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从南归身上发出的热气。他该不是发烧了吧?雁落下意识地把手背贴上了南归的额头,一碰,果然很烫。雁落刚想开口,却被南归握住了自己的手。

雁落尴尬地想抽回手,但无论怎么用力,都挣脱不开,她刚想出声让南归放手,却见南归双眼紧闭,似乎是睡着了。雁落哭笑不得,只能放任南归这种暧昧的行为。雁落虽然迟钝,但毕竟是发育成熟的大姑娘,被南归这么一握,心里头不免产生了某种异样感,尤其是南归的脸蛋隔着袍子贴在自己肩膀的时候,更是气短得说不出话来。雁落慢慢合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颤抖的身子平静下来。

可这种努力看似没有什么效果,她的身子抖得更厉害了。即使以前和清光在一起,也没有这般亲密的动作……自己太冤了,平白无故被南归占了便宜。估摸着明儿早他醒来,根本不记得这件事,唉,算了,谁让自己是菩萨心肠呢,雁落继续发挥她自我安慰的良好品质。

雁落本以为自己也会很快的睡着,谁知道禁不住心里头痒得很,南归的气息缠绕着自己,弄得她如坐针毡,但又不敢有什么轻举妄动。偏偏南归不明这些,时而无意地用鼻子蹭到她的耳垂,殊不知,雁落的脸红得跟猴屁股有一拼了。

第二日雁落醒来,惊讶地发现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了。想来是南归早晨把她送过来的。雁落换了一套干净的袍子就起身下楼,南归不在店里,只有程贝贝和季宝在低声说着什么。

“南掌柜呢?”雁落轻声问道。

“出去了,说是马上就回来。”季宝抬头冲雁落微微一笑:“掌柜特别吩咐,说预备了早点给你,在厨房,要我拿给你吗?”

“不用不用,我一会自己过去拿。”雁落连忙挥挥手:“季宝,什么时辰了?”

“午时一刻了。”季宝说道。

“什么?”雁落立马来了精神,她和李小鹿约好午时在客栈见面,自己俨然已经迟到了。顾不得多说,雁落一个箭步冲下楼,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待雁落跑远了,程贝贝才反应过来:“临出门时南掌柜吩咐我,如果雁落要出门,一定要把她拦下来,这下惨了。”

季宝摸了摸程贝贝的头,露出了一副你自求多福的表情。程贝贝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自己要卷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啊。程贝贝扪心自问道。

与此同时,雁落已经呼哧带喘地赶到了舒心客栈,李小鹿早就踮着脚尖左顾右盼了。雁落来不及道歉就把李小鹿拽进了她们订下的客房。

进了屋,李小鹿解下自己背着的包袱,端坐在了镜子前。雁落站在她身后,细细地端详着她的脸。雁落心里暗暗使了劲,一定要把李小鹿打扮得漂漂亮亮,好震震那只公孔雀余若书。趁还有些时间,雁落赶紧拉过李小鹿梳洗打扮。先是把头发盘成飞天髻,插上一只赛兰香。这花可是雁落拽着花店老板磨叽了半天才讨来的。赛兰香顾名思义,香气馥郁,据说香气经月不散。到底是不是这么邪乎,雁落没有考证过,但这花儿闻上去确实很特别。至于妆容,雁落倒没费心,她只是把珍珠粉轻轻拍打在了小鹿的脸上,又用玫瑰粉调整了肤色而已。

画好了妆,雁落又拿出早已熨帖周正的鹅黄蚕丝六幅湘裙伺候小鹿换好,最后从包袱里掏出一双水粉色绸面小鞋,鞋面上绣着一只五彩丝蝴蝶。小鹿从没见过如此精致的鞋子,她穿好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试走了几步,那蝴蝶像活得似的,衬着她的脚好生可爱。

女孩子聚在一起,很容易就熟络起来。雁落瞅着如小黄雀般在房间走来走去的小鹿,随口说道:“瞧你美得,一会儿见了余若书,可别吓得说不出话来。”

“怎么会……”李小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争辩道:“倒是雁落,你刚刚不是说南归掌柜生病了嘛,忙完我的事情之后,你可要好好照顾他。”

李小鹿话音刚落,雁落就掐住了她的耳朵,假意嗔怒道:“他生病,关我什么事?”

“哦?不关你的事?”李小鹿笑着打趣道:“南掌柜为了你,可是豁出脸面参加花车游行。听说那日你在野林子里迷了路,还是他把你给抱回来的。”

雁落彻底无语了,这帮子人,怎么就如此不遗余力的要把自己和南归撮成对呢。难道他们的眼睛都有问题吗?自己和南归之间,的确有火花,可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所爆发出的火花好不好,为什么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有奸情的表现呢?虽然,偶尔南归也会表现得稍有人性一点,比如那次把自己抱回茶馆,又比如他参加花车游行之后把点心送给了自己。

可自己之所以会迷路,还不都是南归这朵烂桃花惹得祸。至于花车游行,他可是利用这个机会狠狠地整了一次余若书。一想到余若书穿女装的样子,雁落又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李小鹿看着雁落时而皱眉,时而瞪眼,时而傻笑,不由得无奈地望望天。如果说自己是因为胆怯而不敢追求爱情,那雁落就彻彻底底是一个爱情迟钝儿。就连自己都看出南归掌柜对雁落有几分不寻常,亏得雁落生了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怎么就是瞅不出来呢。

“如果南归掌柜对你真的有意思,你会接受吗?”李小鹿试探性地问道。

雁落一怔,突然回想昨夜她和南归之间的互动,想起南归握着她的手,异常的温暖。生病了的南归,反而比平日里看着亲切许多呢。但转念一想,他不过是自己的老板,自己是他的员工……更何况,自打经历过清光事件之后,雁落对情啊爱啊这类事情,早就有了一份抵触之心。她心事重重,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幕像空气一样,无声地充斥在她的心里。那些憋屈,像是一条条小溪,汇集成河,日复一日积累起来。沉默了片刻之后,雁落回话道:“不会。”

“为什么?”李小鹿好奇地问。

雁落苦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些什么。

李小鹿还是第一次见到雁落露出那种无奈和茫然的神情,似乎她的心里装着一个无论谁也无法窥见的秘密似的。若不是时间紧急,李小鹿一定会拽着雁落问个清楚,在她心里早就把雁落当成了好友。

雁落见李小鹿傻傻地瞅着自己,便开玩笑似地捶了捶她的后背:“我出去躲着,待他来了之后,可千万别紧张,把心里话告诉他。君既无心我便休……呸呸,我的意思是,加油!”雁落冲李小鹿吐吐舌头,便退了出去。

李小鹿望了望镜中的自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安静地等候余若书的到来。

雁落猫着腰,躲在转角处,未时刚过,余若书一脸疑惑地走进客栈,直奔着信笺上写的地点而来,雁落不禁兴奋地攥紧了拳头。

李小鹿打开了房门,侧身请余若书进了房。雁落高兴地捂嘴偷笑,她灵机一动,悄悄走到门口,把耳朵贴上去准备偷听,许是他们说话声音太小了,雁落听不清楚,正在皱眉懊恼之际,她感到一阵冷气袭来,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来人是谁。

“雁落。”南归冷冷地唤道。

听到南归那声呼唤,雁落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自己再也看不到春江水暖、草丰林茂、繁花锦簇了,甚至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虽然雁落并不认为自己有何重大过错,毕竟她和南归都是本着帮助别人乃快乐之本的原则行事的。但无论如何,那日自己在余若书面前演了戏,还骗了南归。雁落心虚,根本不敢面对南归。

南归见雁落蜷缩着身子,好像自己会一口吃掉她似的,心生不忒。他一回茶馆就听说雁落跑出来了,果然她还是要向余若书表白吗?亏得自己今儿早上特意去给她买了驴肉火烧,还亲自下厨熬了一锅菜粥,她竟然连碰都不碰,一门心思想着余若书。南归心里头这团怒火是越烧越旺,他一把拽住了雁落的胳膊:“跟我回去。”

“你干嘛?!”雁落怒视着南归,急于想从他的魔爪中挣脱开来。

南归沉默不语,手上的力道却没放松,他觉得如果有必要,就是点了雁落的穴道把她扛回去也行。他的意图被雁落识破了,雁落挣扎着倒退,整个身子已经贴在了门板上。雁落越是躲闪,南归就越气愤,当他搂住雁落的腰时,雁落也不知从哪来的蛮力,竟然推开了南归,可她自己重心未稳,七扭八歪撞开了房门。

这下可好了,屋里面那两位和屋外面这两位,大眼瞪小眼,南归看到盛装打扮的小鹿,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雁落。他刚想拉住雁落解释,雁落却抢先一步跑到了小鹿身边。

“别哭了,天底下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何必单恋一只公孔雀?”雁落一边擦着小鹿脸上的泪水,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余若书。

余若书倒是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这事情已经说开了,如果你不想留在书社工作,我也不勉强,你随时可以搬出余府。”

这还是雁落第一次见余若书如此冷漠,印象中只有万年冰山南归才总是那个调调儿。难道,余若书真的对小鹿没有意思吗?可是,他们俩之前的那些火花又是怎么一回事?就在雁落陷入沉思的时候,李小鹿已经低着头跑出了客栈。雁落想去追她,却被南归拉住了手腕。

“为什么要那样对她?”南归面无表情地看着余若书。

“我和她本来就没什么,是你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余若书挑衅似地回瞪着南归。

“没什么?”南归冷笑了一声:“是谁把书社里的医书全都送人,就怕小鹿想起她爹娘的惨剧来的?是谁为了能让小鹿自由自在的成长,而放弃去天安做官的机会?又是谁事无巨细地照顾小鹿,找来各种老师教她琴棋书画?你骗得了我们,可骗得了你自己吗?这些感情,难道真的只是同情而已?”

面对南归咄咄逼人的质问,余若书神情一暗:“我不过把她当做小妹妹,我和她……年龄差了太多岁。”

“不过十岁而已。”雁落插话道:“余若书,你明不明白,爱情这种东西,不像是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子,买下来之后就永远的属于你了。若却是对小鹿没有那个意思,直截了当的拒绝也没什么。但若是因为一些根本就无关紧要的矜持或是原则,错过了彼此,就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余若书,你认真想想,现在你放弃了,若是某一天,李小鹿遇到了另一个人,开始了一段新的爱情,你真的可以笑着接受吗?哪怕心已经痛上了几百遍?如果让你裹足不前的仅仅是彼此之间的年纪,那你有没有想过,十年后,二十年后……甚至更久,久到你们已经白发苍苍了,你还会纠结年龄问题吗?十六岁的女孩子,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刻,遇到正确的人,小鹿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身为男人的你,却胆怯了呢?”

“她还太小,我怕她长大了……会后悔。”余若书艰难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怕她后悔什么?后悔和你在一起不如想象中的美好?”雁落走到余若书身边,笑着说:“这可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的余若书,这时候你应该说,这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能让她幸福呢。”

“雁落……”余若书听完雁落的话,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似乎任何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他高兴地伸手像搂住雁落的肩膀,却被南归一侧身拦了下来:“有功夫闲聊,还是先去把小鹿找回来吧,别鸡飞蛋打一场空。”

雁落不满地瞪了南归一眼,这家伙说话就不能不这么带刺儿吗?

余若书兴冲冲地跑去大杂院找李小鹿了,房间内只剩下雁落和南归两个人。

雁落清清喉咙,小声说道:“这件事我不该瞒着你,只是……”

“只是见不得凡事都由我做主对吧。”南归帮雁落补充上了下半句。

“实在是对不起。”雁落可怜兮兮的瞅着南归。

饶是南归一肚子的火气,却无处发泄,他闷闷地说:“反正事情顺利解决就好。”

这时雁落走到南归面前,伸出手背贴在了南归的额头上:“已经不发烧了呢。”说完雁落冲南归浅浅一笑。

南归无奈地把手放在了雁落的头顶:“你只要不再惹我生气,我就没那么容易生病。”对于自己装病这件事,南归也感到一丝羞愧,他赶紧转移话题道:“走,咱们回茶馆吃点东西吧。”

雁落点点头,跟在了南归身边出了客栈。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二人并肩而行,雪虽然早就停了,但地上厚厚的积雪却还没化开,人走在上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让人觉得格外惬意。

南归突然问雁落:“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听到南归的问题之后,雁落整个人都惊讶地立在原地。什么样的男子?什么样的男子?这句话若是放在一年前问雁落,她准会脆生生的回答,清光那样的男子。但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清光这个名字就好像一个耻辱的印记似的,刻在了雁落的心里。每每想起,雁落在咒骂清光无情无义的同时也暗暗瞧不起自己。一直傻傻地被他蒙蔽着,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女佣、厨娘、跟班……而自己竟然把这些当成了和清光恋爱的证据,傻得可爱,傻得可怜。这是雁落对于自己人生中唯一一次的恋爱,姑且称之为恋爱的总结。

离开清光之后,雁落从没有想过再去谈一场恋爱,并非是对清光念念不忘,也不是对爱情感到绝望,雁落只是单纯的想简简单单地活着。也许,若干年后,遇到了什么人,爱上了什么人,结婚生子,都有可能。但当下,雁落却不和爱情沾上边儿。

“雁落?”南归见雁落走了神,便出声唤道。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子啊?”雁落停顿了一下,笑着对南归说:“肯定不是冷面冰刀这种类型的。”

雁落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可却让南归听得十分不是滋味。他低着头也不接话,雁落没有发现南归的变化,撮合成了李小鹿和余若书,她高兴都来不及,迈着轻快地步子奔回了茶馆。跟在她身后的南归,阴沉着脸,攥紧了拳头,一副招惹我你就死定了的表情,吓得街上众人都不敢和他打招呼,纷纷侧身假装没看到他。

进了茶馆,雁落看到彤若和阳奕也在,便兴冲冲地搂住彤若的肩膀,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了彤若,当然,其间穿插了雁落的自吹自捧,反正无伤大雅的吹吹小牛,众人听过一笑了之即可。

待到炊烟袅袅之时,余若书牵着小鹿子的手,脸着脸步入茶馆。一进门他就豪气说道:“今个儿我请大家去恒昌酒家吃饭。”

“这叫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宰白不宰,所以,大家不用客气,敞开肚子,一定要把余老板吃穷儿为止。”雁落故意打趣余若书,引来众人一片附和之声。

只有南归南掌柜一个人闷头坐在椅子上不说话,余若书不知南归闹得什么别扭,便开玩笑地对雁落说:“吃穷了也没问题,反正小鹿子不会嫌弃我。”

众人又是一阵窃笑,这才三五一群起身前往恒昌酒家。不知不觉,雁落和南归落在了队伍最后,雁落一边望着前面那对小情人,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南归说着话:“南掌柜,估摸着咱们很快就能吃到喜酒了。”

“南归。”南归低沉着声音说道,他见雁落一脸不解,便解释道:“叫我南归。”

他这又是抽得什么疯?干嘛一定要让自己唤他的名字?雁落撇撇嘴,扭捏地说道:“南归。”

“嗯。”南归这才转怒为喜,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

真是莫名其妙的一个人,变脸跟翻书似的,还净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南归这个人,神智上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要不然怎么没事老犯病呢。很多次雁落都想对南归说,有病及早就医,早治疗,早痊愈,拖来拖去拖成愁。可她又着实怕南归的冰刀眼,所以这些话只能憋在心里,腹诽几句而已。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酒过三巡之后,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今年,是一个好年呢。”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

“嗯,是一个好年。”南归坐在她身边轻声附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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