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雁落也不是第一次被男人欺骗,应该说比起清光的卑劣无耻,沈七七……沈承希的谎言倒也没让她那么痛苦。他不过是装神弄鬼隐瞒身份骗取信任,耍自己玩罢了。而清光那个家伙,却是不折不扣的大混蛋,利用美貌把年幼无知的自己玩弄在股掌之间……所以说来,沈承希和清光根本就没有可比性!饶是如此,雁落心里头还是觉得涩涩的,那种感觉就好像炝锅时被油烟熏到了眼睛似的。
这世间的男人,果然是长得越美越无耻。想那沈承希,翩翩白衣公子,一袭齐腰青丝,朱唇未动,就已闻得暗香阵阵。讨女人欢心又十分有办法,摘花别耳,冰雕诉情,小屋烛光……再加上他能说善道,暧昧情话张口就来,从不重样儿。哪里是殡葬馆的鞭杆子,分明是倚楼和歌、当众调情的轻浮人士。也就自己会上了他的当,什么沈家老祖,为情而死,地狱无门之类的扯淡,一听就是糊弄小孩子的把戏,偏偏自己傻不愣登的信以为真,还对他说什么‘愿意和他做朋友’之类的狗屁话,真是好心没好报!
雁落对于貌美男子的憎恶之情达到了空前的高度,男人要是生得漂亮,不是反应迟钝的草包美人,就是祸国殃民的心机美人。总是,绝对不会是什么良善之人。那些五官标致但一肚子坏水的男子,就该扔去鸟不拉屎的地方做苦工,先晒坏了他们白皙的皮肤,然后磨破他们纤细的手指,最后让他们喊哑甜美的嗓子,把他们彻底地改造一番,让他们再也不能仗着自己的脸蛋出来祸害人间。
蓝颜全都是祸水!雁落攥紧拳头,誓要和漂亮男子势不两立。
“那南掌柜呢?”彤若坐在雁落对面,听她絮絮叨叨了一上午,两只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这要怪都怪南掌柜,好好的,干嘛给雁落放了三天大假,还是带薪休假,导致雁落穷人乍富。这位荷包里揣着三两‘巨额’财产且一肚子怨气的雁落,自然而然要找她的小姐妹,也就是自己发泄情绪兼消磨时间了。
正值阳春三月,店里也没什么生意,陪雁落闲聊也未尝不可。只是这一聊不要紧,话闸一打开,雁落就如解冻了的江水呼啦呼啦地把彤若冲垮了。在雁落夹叙夹议的连篇废话中,彤若总算是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是被那个鞭杆子男恶作剧了一把,至于这么生气嘛,要说起来,还不是雁落自己太固执,硬要相信沈承希是鬼,想来南掌柜没少暗示她,只不过她啊,总把南掌柜的话当成耳边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所以啊,活该!
当然,这话彤若是决计不会说出来的,首先她要维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第二她不厚道认为,雁落的这些窘事能给自己带来不少乐子。说白了,猫耳胡同里冷傲美艳的彤若老板,也是一个好八卦并把八卦作为终生事业的一般人,只是她潜伏的比较深,普通人没有发现到罢了。
“南掌柜?”雁落挠挠头,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把话说清楚:“他,他……”
“怎么,你觉得他长得不英俊?”彤若一挑眉,故意挖了个坑儿,专等着雁落跳下去。
只听‘扑通’一声,雁落果然不负彤若所托,一头栽进了陷阱里:“南掌柜那不叫英俊,他那是……面如满月,目若青莲,知世间一切苦,解众生一切愁。”
“你说的那是佛祖吧?!”彤若被雁落这席话气得直翻白眼。
谁知雁落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变本加厉,她重重点点头:“南掌柜在我心里,堪比开显佛教,度化众生的释迦摩尼佛。他一次又一次地救我于危难之中,可我以前还总是不领情,把他的好意当成了驴肝肺,但无数次的事实教育了我,南掌柜那就是猫耳胡同里的一尊大佛,渺小如我,只有顶礼膜拜的份儿。”
“呃……”彤若觉得自己额头上蹭蹭地冒着冷汗,实在很难想象南归顶着释迦摩尼式的发型,一身红金袈裟的搞笑模样。南掌柜啊南掌柜,此时你要是知道在雁落心中,自己竟然是这么个形象,不知是该哭还是该乐呢?谁让你平日在雁落面前耍帅装先知,这下可好,演过了,没有激起雁落心中的爱慕,反而让她把你当圣人了,这就叫弄巧成拙。只不过这些话彤若是绝不会上杆子告诉南归的,她觉得就这样混沌着挺好,都说开了才没意思呢。
“雁落啊,你刚刚不是说,南掌柜把你搂在怀里了片刻吗?什么感觉啊?”彤若头一歪,眯着眼睛问道。
“感觉?”雁落脸一红,迟疑了半天才喃喃说道:“也没什么感觉,就觉得挺暖和。”
“有没有心跳加速?两腿发软?口干舌燥?”彤若急切地询问道。
“你在想些什么啊!”雁落用胳膊肘戳了戳彤若的腰:“南掌柜是我心中的大佛,是崇拜的对象,他抱我,是怕我冻着,根本就不是你认为的那个意思。你别玷污南掌柜的清誉好不好?!”雁落一本正经地对彤若说。
不开窍到这种地步,也真难得,南掌柜啊,你自求多福。彤若不禁为南归曲折的爱情之路长长地叹上一口气。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今儿个天气不错,咱们出去转转吧。”彤若拉起雁落的手,两个姑娘有说有笑出了炮竹铺。
雁落半搂着彤若的腰,二人亲昵地在猫耳胡同里闲逛着。
眼下正是季节交错,乍暖还寒的时候,湖面上漂着浮冰,但水下却是一派暖意。温暖的春风无可遏止的来到了叶城,来到了猫耳胡同。雁落看着街上往来的行人,听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吆喝声。
不远处推小车卖针头八脑的张奶奶似乎在和铁匠大牛争吵着什么,许多人都丢下生意跑去看热闹了。彤若用眼神询问雁落要不要过去瞅瞅,雁落捏了捏彤若的手背,拉着她朝城郊野林子走去。
“要是迷了路,我可抱不动你。”彤若打趣雁落道,气得雁落伸手咯吱她的痒痒肉,两个姑娘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在去野林子的路上,雁落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彤若拉着家常:“阳奕最近怎么样啊?有一阵子没见着他了,长高了没?”
“死淘死淘的一个孩子,年纪也不小了,玩心还特重。这不过完年没什么生意嘛,他没事就去胡同口和人杀棋,棋力不高,脾气却不小,前儿个还差点跟程贝贝动起手来。一个想悔棋,一个偏不让,这就吵吵起来了,谁也说不服谁,最后揪着脖领子干了一架。好嘛,两人的脸上都挂了相,却又不知怎么的握手言和跑去林子里打鸟了。等晚上回到家,还大言不惭地跟我说什么自己下的多牛多牛,杀得别人片甲不留。依我看,就一臭棋篓子,显摆个什么。”彤若说起话来,就跟她卖的炮竹似的,噼里啪啦,又快又响,雁落根本没有机会插话。
“毕竟才半大的孩子,喜欢下棋总比跑去捅人家鸡窝偷蛋好多了吧。”雁落笑着安慰彤若:“我以前学过下棋,等没事时候和阳奕杀两盘。”
“瞧瞧,刚还说阳奕是半大孩子,我看你也是……”彤若摸了摸雁落的头,慢慢说道:“只准赢,不许输哦。”
雁落抿嘴一笑,没有搭腔。清光爱下棋,身为他的跟班兼玩伴,雁落对象棋也算是略懂一二。
“不说这个了,雁落你听说那件事了吗?”彤若压低嗓音,故作神秘地凑在雁落耳边:“专做红木家具的吴家有俩闺女,都没出阁。吴二小姐个性喜静,平日里很少出门子,倒是比她年长一岁的吴大小姐,好动,你就是把她绑在椅子上,她也坐不住,就跟有人用火燎屁股似的。前段日子她也不知发什么疯,竟然改穿男装,还把头发按照男子的样式绾起,说什么追求男女平等。过节时我见着她一次,可把我给逗笑了。男女平等就平等呗,干嘛把自己整得跟大老爷们似的。她倒是不管不顾,我行我素,逍遥自在得很。
但没过多久,就惹出了麻烦。破五那天她串完亲戚家已经是傍晚了,急急忙忙往家赶,谁知突然闹肚子,她本想憋着,没想到肚子越来越疼,大有要决堤的趋势。她见路上有间茅厕,也顾不得多想就钻了进去。
好嘛,正在她解裤腰带的当口,一个姑娘猛地大吼道:“有色鬼,有色鬼进了茅厕!”这下可不得了了,茅厕里的姑娘们群起而攻之,吴大小姐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推了出来,那群姑娘加上路对她连踢带打。吴大小姐急赤白脸地吼着:“别打别打,我是吴家的姑娘。”谁知那些人根本听不进去,反而加重了手上脚下的力道,把吴大小姐给打的是满脸开花,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疼得她直哭爹喊娘。”彤若说完就捂着嘴偷笑起来。
“看来,这爷们也不是好当的。”雁落冷不丁地来上这么一句,弄得彤若不顾矜持地放下手,哈哈大笑起来:“谁说不是呢,也不知现在的小姑娘们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好好一姑娘,非要弄成个假小子。”
二人相视一笑,手挽手快快乐乐地游玩去了。
春色满园,李白桃红,正是踏青观景的好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今天的天气甚为宜人。但此时此刻,南归正冷着一张脸,凝视着面前那位唇红齿白、笑容格外灿烂的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朗声说道:“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
“幸会,南掌柜。”
远在城郊的雁落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惊动了树上立着的一只小麻雀,三月天,孩子脸,怎么说变就变了呢,雁落撇了撇嘴。只恐怕,变了的不仅仅是天气。
前任知府谢馨宇去年年根儿底下递上奏折,以‘老病不堪厘务’为由,请求辞官还乡,新年伊始,皇帝准奏,新知府将于节后走马上任。官场变迁,本来碍不着猫耳胡同里诸位爷们的生意,就是改朝换代,猫耳胡同还是猫耳胡同。官商勾结之类的龌龊事情,最为英雄好汉所不耻。太阳照常升起,小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霜叶茶馆掌柜,胡同‘忠义堂’的大总管南归对新知府一事也不甚上心,直到他得知新知府的大名之后,才突然提起了兴致。
该不会这么凑巧,是那个人吧?南归掌柜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这位风度翩翩的男子。
新任知府清光,相貌堂堂,谈吐高雅,举止端方,特别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闪烁着自信的光芒,真是一个俊俏的人物儿。清光凭着那双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眼睛,给了衙门里那些猴精猴精的典吏衙役们一个无声胜有声的下马威。
他的前任谢馨宇谢大人是一个干巴瘦小老头,八字胡,罗圈腿,见人脸上总带着三分笑。他任知府数十年,深得百姓们的爱戴。而且他性子温和,爱开玩笑,日子一久,也没人当他是父母官,反而像是对待自家亲戚那样热络,年长的喊他一声谢老弟,年幼的尊称他为谢大爷。
谢馨宇总说,“身为百姓的父母官,要坚持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彻底贯彻落实当今皇上所提出的‘发展地区经济,切实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基本政策。应该说,谢大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其管辖地区成为了边塞经济文化最活跃的中心,叶城更是成为了仅次于国都天安的繁华城市。百姓们安居乐业,老有所终,幼有所养,谢馨宇大人功不可没。
但自从他的儿子去世,儿媳改嫁之后,虽然表面上他还是一副乐天知命的模样,但据可靠消息称,每到初一十五,夜深人静之时,谢大人总会独坐在院中,一壶薄酒,一坐就是一整夜。第二日仍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众人眼前,只是那双眼睛越来越浑浊,那身形越来越瘦小枯干。众人担心他,他亦担心众人。若不是还有一个年纪尚轻的小孙女谢婉儿,也许谢馨宇会选择工作到生命枯竭的那一刻。但经南归和余若书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决定辞官返家,全心全意照顾谢婉儿,顺便游山玩水,颐养天年。
继任者清光与蔼可亲的老顽童谢馨宇的派头完全不同。他少年得志,英俊潇洒,处处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饶是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南归也不禁暗暗称赞清光的风流气度。
清光是庚辰科进士,与曾一度失踪的秦将军末子秦之光同榜,秦之光是二甲第十六名,而清光是二甲第十七名。及第之后,清光本应在天安蹲几年冷衙门,但因他与权倾朝野的丞相勒江艺之二女勒锦之私交甚好,在大考前他曾在丞相府做了不少日子的门客,通过这层私人关系,他得到外任知府的机会。
不能说一步登天,但起码算得上是官运亨通。秦之光这等有身份背景的人物也仅仅是被派去了恭城。恭城穷山恶水,人丁稀少,别说是大展宏图了,就是想刮点油水都没戏。而区区一个丞相门客,却来到了号称边塞小国都的叶城,这可是大大的露脸机会,若是干好了,不出几年,就能得到升迁,甚至被调回国都天安也是有可能的。这等千载难逢的好际遇让清光给赶上了,他自然是斗志昂扬,恨不得马上飞去叶城,干出一番惊天地的大事业来。
清光觉得自己是凭借着出色的内在条件和无以匹敌的好运气得到的这份肥差,但他的同僚们却都酸溜溜的说,清光只不过是仗着英俊的相貌和挺拔的身姿成为了勒锦之的入幕之宾,才讨来这份美差。对此说法清光嗤之以鼻,但他也不否认什么,毕竟这副好皮囊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机会,而这些机会,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要怨就怨他们的爹娘没本事,把他们生成了过目即忘的大众脸。同是人生肉长的,怎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从天安到叶城的漫漫赴任之路,若不是有才女兼好友勒锦之在侧,清光恐怕会郁闷致死。他一向喜热闹,最讨厌一个人独处,从小他就习惯了前呼后拥似的生活,过惯了锦衣美食的日子,从云岭到天安,清光一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哪怕进了丞相府做门客,他依旧从一大帮学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勒二小姐的知己。
至于清光和勒锦之的关系,不得不八上一八。初进丞相府,清光就被有才有貌的勒锦之小姐所吸引了,他略施小计,当众写了一首俏皮小词,成功的吸引了勒锦之的注意。在之后的晚宴上,清光更是侃侃而谈,展现了其绝佳的口才与风度,引得丞相大人连连叫好,并于饭后拉着清光去书房小酌。一来二去,人人皆知清光是丞相府里的红人儿。再加上清光时常和勒锦之单独出去游玩,即使到了晚上也毫不避嫌地共处一室,众人推测清光将成为勒二小姐未来丈夫的不二人选。对此清光和勒锦之莞尔一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众人看来,这分明就是默认。
默认也好,事实也罢,总之,勒锦之随着清光来到叶城走马上任。不得不提上一句的是,他们一行人途中在淮水边上的一座破庙休息,清光无聊地抽了一支签,签语云:“定知和氏璧,遥掩玉轮辉。”解签老僧连道恭喜,说此签若问的是功名定能大吉大利。这让清光对自己的锦绣前程充满了无与伦比的自信。
一到叶城,还未入城门,老知府谢馨宇就带着衙役迎了出来,要说谢馨宇也真是个急性子人,清光一下马车,风尘仆仆,略带倦容,谢大人就递上官印,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交接完毕。清光也没有怪罪之意,而是马上接见了部属,站在城门口发表了他到叶城的第一次演说。清光春风得意,妙语连珠,加上他的嗓音磁性十足,极具魅力,引得属下们猛拍胸脯,向新上司表示忠心。
本来,清光应该回府邸歇息一天,明日再宴请叶城当地的乡绅名流。但他一向不喜拖沓,做事雷厉风行,硬要当晚就设宴招待,下属们只得乖乖照办。清光坐在官轿内,志得意满地准备踏上从政之路。在路过猫耳胡同的时候,一阵吵架声吸引了清光的注意力。他吩咐停了轿子,略加整理衣装之后,清光迈着从容的步伐走到了案发现场。
其实,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桩,卖针头八脑的张奶奶不小心占了铁匠大牛的地方,大牛让张奶奶挪挪窝,张奶奶不依,大牛一挥手,一个寸劲儿竟然打翻了张奶奶的小摊。这下可好了,张奶奶哭天抹泪说大牛欺负她一个老人家,大牛急忙想拾起掉在地上的货物,却被张奶奶用拐杖打破了头。好嘛,一个哭哭啼啼,一个满脸是血,都嚷嚷着让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清光搞清楚事情的原委之后,掏出了二两银子,一两递给大牛,吩咐他先去医馆看病。正待他要将另一两银子交给张奶奶时,南归适时出现在他们面前。张奶奶一见南归,也不哭也不闹了,而是用袖子一抹脸,冲南归咧嘴一笑。南归依旧是面无笑容:“这个月的银子程贝贝没给您送过去吗?”
“送了送了。”张奶奶连忙说:“我在家闲着没事情可做,想出来……”
南归眉头一皱:“没事情做就占别人的摊子,还用拐杖敲人家的头吗?”
“我……我不是一时没控制住嘛……”一把年纪的张奶奶此时就跟个小媳妇似的,脸色涨红,低着头绞着手帕。
“好了,别在我面前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南归瞥了张奶奶一眼,继续说道:“以后要是觉得闷,想摆摊子,就去茶馆门口摆,可不许再倚老卖老欺负人。”
张奶奶连连称是,程贝贝赶忙扶着张奶奶的胳膊转身离开了。
处理完这件事之后,南归才把目光投向立在一旁多时的年轻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不知从哪钻了出来:“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南归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幸会,南掌柜。”清光冲南归微微一笑。
寒暄之后,清光亲自邀请南归今晚去府中用餐,南归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下来。清光见争吵事件已经解决,便又重新坐回轿子,赶着回府了。
目送着清光一行人的离去,南归陷入了沉思。这位仪表不凡的新知府清光,是不是雁落醉酒后嘴里叨念着的那个清光呢?南归本想找雁落问个清楚,但却被告知雁落和彤若去城郊踏青了,南归心中的疑惑与不安只得暂且压了下来。到了约定赴宴的时间,雁落仍未回府,南归吩咐季宝,待雁落回来后让她去知府府邸寻自己。无论如何,南归一定要雁落于自己在场的时候见到知府清光,只有这样他才能放下心。
雁落和彤若在野林子里玩得十分开心,还偶遇了上次她迷路时认识的瞎眼男孩。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个男孩邀请两位姑娘去他家小坐,说是小坐,倒不如说是卖苦力。一进屋,彤若就被小男孩央求着进了厨房,捋胳膊挽袖子做起了猪肉韭菜馅饼。雁落本想去帮忙,却被小男孩告知另有任务。
“我养的那只小猫前几天抓了我的大腿,沙疼沙疼的,我一气之下不再理它。可也就转眼工夫,我就不生它气了。可能是我当时太凶,让它害怕了,它这几天一直躲在后院门口,喵喵的叫,就是不敢进屋。雁落,你去帮我把它抱进来好吗?”
“包在我身上。”雁落笑着摸了摸小男孩的头,一蹦一跳出了屋。
到了后院门口,雁落推开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连根猫毛都没见着。
“喵喵喵,小猫猫,你主人原谅你啦,快点出来吧。”雁落弯着腰,四处寻找着小猫的踪影。她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正要回头,却被拦腰抱了起来。
“他原谅了小猫,你是不是也原谅了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雁落耳边响起。
“沈承希!”雁落牙咬切齿地吼道:“放我下来。”
“沈承希!”雁落大声吼道:“马上放我下来!”
“你若是不原谅我,我就不放手。”沈承希紧紧地搂住雁落的腰,丝毫没有想放手的迹象。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雁落扭过头,怒视着沈承希那张比女人还要漂亮的面孔。
“雁儿,是我不好,不该骗你,可你也要听我解释嘛。就是杀人放火,还能辩解一番呢,你也太霸道了吧。”沈承希放低声音,委委屈屈地说道。
“没那个功夫,你放不放手?”雁落卯足了劲儿,也没能从沈承希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只得提高音量大吼道:“彤若,彤若!”
彤若听到雁落的声音,拿着擀面杖就从厨房冲了出来,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沈承希,而且,为什么他们俩会相拥在一起?有奸情!
“沈掌柜,你这是做什么?”彤若朗声问道:“追求雁落妹妹未遂,就要霸王硬上弓吗?”
“什么?追求?霸王硬上弓?彤若你在说些什么啊?”雁落一脸诧异地望着彤若。
“彤老板有所不知,我和雁儿早就暗生情愫,若不是南归那个家伙挡在中间硬要拆散我们,我们早就在天愿作比翼鸟了。”沈承希说得跟真的似的。
“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扰二位了。”彤若说完转身要走,急得雁落在她身后大叫道:“你别信他的,彤若,他……”
还不待雁落嚷完,沈承希就捂住了她的嘴,并在她耳边吹着气:“你要是再叫,我就吻你了。”
沈承希说话的声音虽小,但还是被彤若听进了耳朵里,她侧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雁落那两条小细腿悬在半空中不停地乱踢着,要多搞笑有多搞笑。雁落妹妹,放心吧,沈承希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也就拉拉手,亲一个而已。自己若是救你,岂不失去了看南归翻脸的大好机会。正所谓,三人行,必有奸情也。而且这两个男人全是猫耳胡同一等一的人物儿,妹妹你啊,还真是有福,就慢慢消受吧。彤若捂着嘴,偷偷地乐了几声,便一溜烟钻回了厨房。
目送彤若离开之后,沈承希收回了目光,他突然发现,雁落在他的怀里也不挣蹦了,温驯可爱得跟刚出生的小猫似的。他慢慢松开手,放下了雁落。
雁落直直地立在沈承希面前,一脸淡然,文文静静得好像春日里新发的柳条,这样的雁落,却让沈承希感到一丝寒冷,那原本温暖的小风变得阴凉阴凉的,沈承希下意识地伸手想去碰触雁落的面颊,却被雁落一闪身躲过了。
沈承希一怔,用一种茫然的目光盯着雁落,傍晚的余晖透过树枝的缝隙散落到雁落的身上,她的发梢上像是涂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色。沈承希此时就像小男孩见到了成熟女人,有些害羞地抿了抿嘴唇:“真的生气了?”
雁落没有回话,她的视线越过了沈承希,飘向了林子深处。
“我早就见过你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去大杂院踢毽子那次,其实我也在场。一开始我对你挺好奇的,要知道,南归那家伙属于生人熟人都勿近的类型,能让他破天荒留下的人,应该有几分不一般的能耐吧,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留意你了。后来闹猫,你养的小猫和我养的小猫成了一对儿,我本想抽空去告诉你的,但却一直没腾出时间。那晚我正在帮新死的王家二儿媳妇收拾,没想到你闯了进来,我只是想装神弄鬼吓吓你而已。之后你去我师兄住的地方,我就跟在你们后面……我晚上去茶馆找你,起初是想气气南归,但后来……”
“为什么要让南归生气?”雁落冷冷地问道。
“这……一言难尽。”沈承希面露难色:“如果我告诉你和我南归的渊源,你能不能别再生我的气了?”
“不好说。”雁落翻翻白眼,沈承希这家伙竟然还敢跟自己讲条件?!鉴于他的无赖表现,雁落本想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沈承希提到了南归,成功地吸引了雁落的注意力,姑且听一听吧,雁落暗暗想道。
“我第一次见到南归的时候,也就七八岁,他也不会超过十岁。我和师傅前去国都天安替一些皇亲国戚引魂,落脚地就是南归的家。那时他的娘亲刚刚去世,他因思念过度而一病不起,虽然住在他家里,可我却没见过他。某天夜里,我偶然在院子里见到他穿着亵衣,蹲在花丛里默默哭着,我一时心软就走过去安慰他。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子,很快就混熟了。因我白天要随师傅去工作,只能在晚上和他相见。一见面,我就给他讲那神啊鬼啊的故事,他听得是津津有味。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有一天我要和师傅离开天安返回叶城,那天晚上,当我告诉南归我要走了的时候,他……他……”沈承希结结巴巴地说道。
“他怎么了?”雁落好奇地问道。
“唉,雁儿,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要不然我会死的很惨。”沈承希见雁落点点头,便咬咬牙,运了口气说道:“他竟然抱着我,还吻了我的脸蛋……”
“什么?”雁落睁大眼睛,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神情。
“唉,因为我身形单薄,披着头发,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的,还总穿着鲜艳的袍子,再加上我们总在夜里见面,他以为我是个小姑娘呢。”沈承希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那时候我们只不过毛头孩子,抱一下,嘬一口也没什么。可偏偏,几年后他来到了叶城,还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
“他是到叶城之后,才知道你是个男人的?”雁落笑得整个人都抖动起来。
“是。”沈承希痛快地承认道:“他以为小时候我是故意骗他,恨不得杀了我,要不是我师父从中调解,恐怕我现在早就死无全尸了。”
“想不到,南掌柜还有这么一段经历,正所谓爱你爱到骨头里,恨你自然也恨到骨头里。”雁落没想到能从沈承希这里获取如此劲爆的八卦新闻,她攥住沈承希的手,重重地上下摇晃着:“沈承希,你说,南掌柜该不会还喜欢着你吧?”
“绝对不可能!”沈承希咬牙切齿地回话道。
“有趣啊有趣,原来南掌柜这冰坨子也曾经为某个人融化过,虽然那个人是男人吧。”雁落的脑海中迅速浮现了一个场景,一身青衣的南归凝视着沈承希的身影,许久之后,南归慢慢走上前去,以指当梳,替沈承希绾上那千千青丝,这时候若能满天飞舞着红枫叶,伴着一阵悠悠竹笛声,别提多诗情画意了。
“雁儿,不许腹诽我,更不许瞎幻想。”沈承希拽了拽雁落的袖口:“现在你明白为何我和南归是死对头了吧?”
“不是冤家不聚头,我看你和南掌柜……才是真的有缘。”雁落抿嘴一笑,故意打趣道:“真是没想到啊,南掌柜的初吻对象竟然是你……”
“什么初吻对象?!”沈承希一瞪眼:“我就当是被小猫小狗舔了一口。好了好了,你也取笑够了,可以原谅我了吧。”
雁落见沈承希眼巴巴地瞅着自己,脸上还堆满了讨好的笑容,唉,罢了,也怪自己太迟钝,是人是鬼都没分出来:“这件事就算了,不过,你和他又是什么关系?”雁落指了指屋内。
“你说小闰啊,他爹是我表哥。”沈承希眉毛一挑,歪嘴说道:“你该不会喜欢上那个死孩子吧?他虽然长得比我俊俏那么一点点,但架不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啊。”
“沈承希。”雁落正了正神色,语重心长地说道:“我觉得,你有病,底治。”
“我这是心病,心病还须心药医。”沈承希耸了耸肩膀,柔声说道:“小雁雁,你愿意帮我治疗吗?”
“不愿意,您还是令请高明吧。”雁落如轰苍蝇般朝沈承希摆摆手。
就在沈承希一脸委屈地凝视着雁落的时候,彤若再度出现,她瞥了沈承希一眼说道:“天儿不早了,你先带雁落回茶馆吧,我呆会再走。”
“我陪你。”雁落急忙凑到彤若身边,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笑着说道:“还没尝过彤若的手艺呢。”
彤若捏了捏雁落的鼻尖,慢条斯理地回话道:“你啊,快点回去吧,免得南掌柜担心,还是说,你想让他再把你抱回去?”
雁落嘟嘟嘴,无奈地点点头:“我这就走。”
送雁落回茶馆这项光荣却不艰巨的使命就落在了沈承希身上,一路上他像只花蝴蝶似的,绕在雁落身边,满口甜言蜜语,刚开始雁落还瞪他几眼,或是斥责他几句,到最后,雁落只顾着低头走路,完全不搭理身边这位异常英俊也异常烦人的男子。
这条回家的路本来不算太长,但被沈承希这么一折腾,雁落觉得十分疲惫,只想赶紧喝一杯天上茶顺顺气。
这么晚回家,也不清楚南归他们是不是已经用过晚饭了,他知道自己和彤若出去游玩,应该不会担心才是。一会见到南归,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偷笑他,万一惹恼了他可不是闹着玩的,雁落小声嘀咕道。
“雁落,雁落。”沈承希把手搭在了雁落的肩膀上:“你就那么不喜欢我吗?我和你说话,你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嗯,不喜欢。”雁落随口说道。
“……”沈承希愣了一下神,随即冲雁落嫣然一笑:“你不喜欢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好了。”
“你的脸也太大了吧。”雁落搞不清楚今天自己一共翻了多少次白眼。
“你怎么知道我一见到你,脸就会发胀变红的?”沈承希又惊又喜地说道:“莫非你一直在偷偷关注我?哎,让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了。”说着沈承希故作羞赧地低下头。
“你……我彻底无语了。”雁落一刻也不愿意在沈承希身边多呆,她头也不回地冲进了茶馆。
“此时无声胜有声,雁儿,我明白,一切尽在不言中啊。”沈承希故意提高音量,果不其然,雁落听后,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沈承希摸了摸下巴,雁落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有趣得很,逗一逗其乐无穷啊。
“我的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雁落刚迈进门,程贝贝就迎了出来:“瞧瞧都几点了,我看你是玩野了。”
雁落毫不犹豫地弹了弹程贝贝的脑门:“没大没小的,有事?”
“那声音很耳熟,该不是殡葬馆的沈公子吧?”季宝瞅了雁落一眼。
“什么?你和他们家混上了?”程贝贝皱皱眉,小大人似的吧唧吧唧嘴:“南掌柜说得好,你还真不让人省心。”
“南掌柜呢?”雁落侧过头望着季宝。
“去知府府邸了,掌柜子吩咐说,你回来之后换套干净袍子就去找他。”
“我?”雁落不解地问道:“是新知府宴请乡贤吗?为何要我去?”
“不知,你快点上楼梳洗一下,轿子早就在后院等着了。”季宝把雁落推上楼。
雁落一头雾水,但还是乖乖回屋梳洗打扮一番。
与此同时,知府府邸内,一片静谧,只能听到棋子与棋盘碰撞发出的细微声响。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新任知府清光已经很久没有遇到如此强劲的对手了,他抬起头冲南归微微一笑:“南掌柜好棋力。”
“清大人过奖了。”南归的目光至始至终都停留在楚河汉界这四个大字上,让雁落前来参加晚膳,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南归慢慢吸了口气,该来的躲也躲不过,起码自己在她身边,应该,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雁落坐上轿子出门时,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季宝细心地塞给雁落一把画着黛玉葬花图案的油纸伞,雁落抱着伞,随手掀起窗帘往外张望着。她重新梳了头,还在发髻上别了一支银质蝴蝶簪子。略施薄粉,轻描朱唇,再加上一身桃红色的缎面袍子,一改平日里的简朴作风。
路过胡同口的时候,雁落瞅见有一帮子少男少女正提着红灯笼,聚在新搭的木秋千周围,欢声笑语连成了一片,小商贩们也把握住机会推着小车穿梭于人群中。雁落探出头和那群孩子们打招呼。只听阳奕夹在人群里大声说道:“雁落,你这是要去会情郎吗?”他话音刚落,其他孩子便跟着哄了起来。
雁落缩回脖子,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她也说不清楚,为何要打扮成这副样子。南归只吩咐说换件干净的袍子便可,但自己……不知为什么,雁落很想给新知府留个好印象,毕竟她这次前去赴宴,代表了霜叶茶馆。更重要的是,这是南归对自己慢慢产生信任的一个标志,自然要把握机会,好好表现一番,替南归争争脸才是。种种原因,才使得自己稍加修饰的,雁落挠挠头,自言自语道。
到了知府府邸,雁落下了轿子,沿着笔直的青石板路,进入了知府办公的院子,一路上衙役们都用好奇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也难怪,衙役们只记得一身粗布手拿抹布埋头干活的雁落,完全没法把眼前这个窈窕佳人同之前的那个人联系在一起。
到了东侧知府居住的院子,带路的那位衙役让雁落在外面稍候片刻,自会有下人出来迎接。雁落刚想对衙役表示感谢,却见他已经一扭头退出了院子。雁落撇撇嘴,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等候着。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荷花香气飘进了她的鼻子里。眼下并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这阵花香是从哪来了?雁落顺着香气寻到了一间屋外。
房门半掩,一席绣着松林的墨色门帘挡在了雁落的面前,雁落站在门口,抬手捋捋头发之后才轻轻敲了敲门。半天不见有人回应,雁落以为屋内无人,便大胆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内很宽敞,正中间摆放着檀木制案几,案几上整齐地码放着文房四宝,墙上悬挂着几张不知名的山水画,角落里有一个青铜香炉,袅袅青烟正缓缓升起,雁落走进一闻,正是荷花的香味,想不到新知府还是一个雅人呢。
这时,突然有清脆的口哨声从内屋传出,好似小鸟鸣啭,透着几分俏皮与活泼。真是想不到,知府大人竟然跟个毛头小子似的吹口哨。随着口哨声越来越近,雁落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明明门窗紧闭,为何会感到有股凉飕飕的小风拂过全身,左右两只胳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雁落觉得自己像是一颗玉米豆子,被放进了热油锅里,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那声音为何会让自己有种似曾相识之感呢?眼下正是调任升迁,人事变动的时候,新进士们走马上任……应该没那么凑巧,叶城的新知府是清光那个混蛋吧?叶城号称塞外小天安,富庶程度可想而知。国都有不少权贵之人都惦记着叶城这块地方呢,若不是前知府谢大人深受皇帝老儿的信任,加上他的儿媳妇改嫁四皇子,这四皇子可是传说中的皇帝接班人。
听闻四皇子当年曾苦苦追求过谢婉儿的娘亲,但不知怎么的错过了彼此。谢大人的儿子去世之后,四皇子又对她展开了猛烈攻势,总而言之,算是走到了一起。据小道消息透露,皇帝当时想给谢大人升官封爵,只不过被谢大人婉拒了。他说他想一直留在叶城,皇帝见不好勉强,只得赏赐了许多贵重之物。这之后,即使有些大臣们心仪叶城这块风水宝地,也不敢公然争取什么,触怒了四皇子和四皇妃,就别想在官场上混了。众人皆是老江湖,这点道理焉能不懂,所以,饶是叶城这么一块美味肥肉放在眼前,愣是没人敢下筷子。
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谢大人总有要退休的一天,听说他一递上奏折,就有一帮子人蠢蠢欲动,到处打通关节。不过,清光即使高中状元,但因资历尚轻的缘故,也不太可能被委以如此重任吧。雁落自我安慰道。
但她的心脏却不接受这种说法,跳动得越来越剧烈,嘴唇发干,小腿肚子有点不听使唤了,她艰难地往后退了几步,用后脑勺抵住冰冷的墙壁。雁落和清光之间,有一种无法解释、玄之又玄的羁绊,比如雁落不辞而别的那天……
脚步声越来越大,雁落很想掉头逃跑,或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但没容她多想,片刻之后,一个人从内屋走了出来。那张曾经令自己魂牵梦绕的俊脸就这样闯进了视线里,果然是他!雁落只觉心中那颗小小的玉米粒‘噼里啪啦’地炸开了,只不过,这盘爆米花加的不是蜂蜜,而是辛辣的绿芥末。
来人见到雁落,惊愕得挺直了后背,目不转睛地盯着雁落的脸:“雁落……”
雁落缓缓朝清光走去,只有三四步路,但却好像要用一生的时间走完似的。雁落觉得,自己骑在一匹灰色的烈马在猫耳胡同里横冲直撞,街道两旁的店铺飞快地消失在身后,转角处突然窜出了另一匹大马,迎面撞了过来,电光火石之后,一切归于平静,除了雁落跳个不停的眼皮。二人的重逢比雁落幻想中的要快了许多,似乎没等她把再见面的第一句话想好,他们就再度遇到彼此了。从天而降,不对,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清光让雁落有些措手不及,宛若梦中,这个梦,一定是噩梦。
“好久不见,清光。”雁落紧紧咬住嘴唇,试图平息内心那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滚滚浪潮。往事一幕幕涌上眼底,雁落根本无从躲藏,只得任由那些或甜蜜或痛苦的回忆不停地撞击着自己的心脏。雁落曾经设想过再见清光时自己的反应,是过去扇他几个耳刮子,还是含泪质问他?等真正到这重逢的一刻,雁落反而没有主意,她搞不清楚,此时充斥在自己心里的感觉,究竟是爱还是恨,是委屈还是哀怨。
四目相视,雁落和清光的目光如红线般纠缠在了一起。雁落望着清光,她的掌心里出了一层细细的汗。
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刚刚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夜虫儿在窗台边上叽叽的叫着,带来了初春时节特有的清新与湿气。半个月亮早已爬上了天际,透过格子窗,如水的月光倾泻在雁落的脸上。
见到雁落,清光的确是愣了一下,喉咙里就好像卡着什么东西似的,但转瞬之间,那东西便消失不见了,清光又恢复了平日里的潇洒,他半开玩笑的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该不是一路跟踪我吧?我就说嘛,你不可能真离家出走。”
听到清光的话,雁落只觉心里‘咯噔’一下,一股寒气从头顶一直冲到脚下,心中的那团似火又似冰的东西,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雁落抬起头,冲清光微微一笑,她凑到清光面前,踮起脚尖,伏在他耳边轻声说道:“离开你,是我这一生中最明智的决定。”话音刚落,雁落猛地推了清光一把,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清光望着雁落的背影,歪嘴一笑:“第一眼看到你,打扮的挺漂亮,以为有所长进了,没想到,还和过去一样。”清光迈着四方步,跟着雁落出了屋子。
雁落一口气跑到后院,她只顾低头猛跑,一拐弯不小心撞上了人,还不等她道歉,那人就抢先开口了:“听衙役说你已经来了,半天却不见人影,趁知府换袍子的空档,出来转转,兴许能遇到你,没想到还……”
南归突然停了口,他见雁落的脸上仿佛凝着一层青色,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却硬要逞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南归有些心疼地注视着雁落,他突然抓住了雁落的肩膀,轻声说道:“别担心,有我在。”说这话时南归的声音如同紧绷着的弦,微微颤抖着。
雁落感到那双握住她肩膀的手异常的炙热,像是两片在火上烤了许久的铁皮。雁落的脸一下子红了,她的心随着南归的举动而感到一阵荡漾,一种莫名的力量游走在雁落的身上,这股力量推动雁落做了一件平日里她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待雁落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扑进南归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着南归的腰。说不出为什么,在自己心情最沮丧痛苦的时刻,南归的出现,仿佛有种能抚慰人心的力量,似乎只要有他在,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像是在寻求一个庇护所,又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雁落的双手完全不受不受控制,她的头靠在南归的心脏处,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感觉充斥在了雁落心尖,很安全,很舒服,甚至还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甜蜜。
“雁落……”南归的脸一下子涨红起来,他有些笨拙地拍了拍雁落的后背:“发生了什么事情?”问这话时,南归已经确定了之前的猜测,新知府清光就是她醉酒时嘴里叨念的那个人!南归抿了抿嘴,虽然面色平静如水,但在这深不可测的湖水下面,却涌动着暗流。
“南归,我……”雁落仰起脸,可怜兮兮地望着南归,她很少有这么任性的时候,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只想在南归的怀抱里多呆上一刻,哪怕之后会被南归大骂也好,她不愿就这么松开手。雁落不得不承认,在她心中,南归的分量变得有些与众不同。尽管平日里两个人没少拌嘴吵架,但他却成为了雁落最信任的人。
“嗯。”南归低下头,见雁落并没有痛哭流涕,不禁觉得松了一口气。他冷眼瞥到清光站在回廊处,正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们。清光不冷不热的态度反而让南归感到一丝不悦。故意捧起雁落的面颊,微微一转身贴了上去,距离虽近,却并没有真正吻上。但在清光的角度看来,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深吻。
面容潮红,双目紧闭的雁落,看似冷静,但眼里却泛着笑意的南归,二人相拥相依,公然在知府衙门里大秀恩爱。
巧的是,受邀前来参加晚膳的乡绅们也都看到了这一幕。
“呦,那不是南掌柜嘛,可真大胆。”李老爷偷笑道:“不过没想到雁落小姑娘换了套袍子,看着还挺俊的。”
“今年胡同里是喜事不断啊,先是余若书老板,现在又是南掌柜。”武二爷随声附和道:“刚开始我以为是余老板和南掌柜二男争一女,现在看来,南掌柜和雁落估摸着早就好上了。”
“啧啧,瞧瞧南掌柜把雁落抱得多紧啊!俩人可真腻歪。”李老爷冲武二爷挤挤眼。
“呵呵呵,怎么,你也想试试?”武二爷打趣道。
“哪敢啊,我家夫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清光适时的咳嗽几声,才让这些老爷们停止了八卦闲谈。清光深深地瞥了南归一眼之后,一转身朝着大厅走去,诸位老爷稀稀拉拉地跟在他身后。
南归慢慢放开雁落,温柔地伸出手帮雁落整理着有些乱的头发。
“南归,有件事我想告诉你。”雁落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我和清大人是旧识。”
“嗯。”南归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雁落补充道,她忐忑不安地观察着南归的反应。
“现在不喜欢他了?”南归直视着雁落的眼睛。
雁落重重地点点头:“我和他,势不两立。”
“哦。”南归把视线从雁落的脸上移开了,他指了指左侧说道:“咱们也进去吧,总不能让新知府干等着。”
咦?南归得知自己喜欢过清光之后,竟然没表示出一丁点的惊讶,他难道不想问问刚才自己和清光之间发生了什么吗?还是说,他根本就不在意,不关心呢?雁落只觉得心头涩涩的,似乎有万般的委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她下意识地拽住了南归的衣袖:“那你刚才为什么抱住我?”
“是你先抱住我的。”南归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雁落:“而且,想抱就抱了,哪来的什么原因。”
“可是……”雁落还想继续发问,却被南归打断了话茬,他唇角微微上扬,浅浅一笑:“还是说,你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拥抱?还想要什么?我可以尽量满足你哦……”
不等南归说完,雁落倒退几步,一溜烟朝大厅跑去。天啊,南归莫非吃错了药?还是被沈承希附体了?那个冰山男竟然会说出如此轻佻的话来。满足你……雁落的小心肝上下乱颤。沈承希说这些恶心巴拉的话时,自己心静如水,完全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反应。但为何南归这句话,让自己有一种天晕地转之感?就好像一丝不挂地在蚕丝被子上来回翻腾,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愉悦感和羞涩感。
真没想到,南归,南掌柜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大情圣,自己……自己差点就着了他的道儿。但是,被南归抱在怀里,听着他强健的心跳声,自己竟然产生了不想松手的奇怪念头。难不成,自己和那些追求南归的女子一样,贪图他的美色?那样说来,自己岂不更恶劣,借职务之便,对南归上下其手,左拥右抱……
雁落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场景,赤身裸体的南归被用红绳子绑在了床榻上,而自己正一脸坏笑地用一根羽毛拂过南归的脖子……观音娘娘啊,自己的脑袋瓜子一定是被沈承希这家伙给污染了,要不然怎么满脑子全是南归呢?
南归见雁落时而皱眉时而轻笑,不由得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来刚刚那句话是有效果的,起码现在这个小妮子已经顾不得去想清光的事情了。本来嘛,有时间回忆逝去的旧情人,还不如抓紧时间,好好把握眼前人。南归绝对不会承认,刚刚的某个时刻,他的的确确是想吻上雁落的。不是演戏给众人看,更不是为了让清光嫉妒,仅仅是因为嘟着嘴,两眼有些迷蒙的雁落,深深地触动了他心底里的那根弦,让他情不自禁想去品尝一下雁落的双唇。不过在最后一刻,他还是放弃了。吻是一定会吻的,但不是现在,而且,若是自己主动吻她岂不太无趣了?最好,最好是让她意乱情迷,扑倒自己……
扑倒与被扑倒是相当深奥玄妙的问题,南归掌柜恐怕想的有点早了。但他刚刚和雁落的那番亲密互动,成功地激怒了新知府清光。
清光凝视着一前一后进门的两个人,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在其他人看来清光大人十分平易近人,宛如一阵清新的微风。但南归却知道,这阵微风随时都能变成飓风。
孩童时的玩伴被抢走了,让你很不高兴吧。南归冷冷地注视着清光。
只要我愿意,她肯定会乖乖回到我身边。清光毫不示弱地回瞪着南归。
他们二人的这番无声的较量,全都落入了刚进门的勒二小姐眼睛里。
她怎么在这里?勒锦之诧异地望着坐在南归身边的雁落。
筵席上,年轻有为、英俊不凡的清光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叶城特产的驴肉和白酒十分对他的胃口,他越喝越开心,越吃越兴奋,只见他容光焕发,潇洒地起身,用那圆润清脆的嗓音向在座的各位乡绅致上了祝酒词,当然这祝酒词的内容是清光早就想好了的,不外乎表决心,装样子,间接吹捧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差边挥舞拳头,边拍胸脯说‘我行,我不是一般人儿。’
清光的做作发言听得雁落直撇嘴,这个清光根本就是一外表光鲜亮丽的山苹果,咬一口,能把人牙酸倒了。不过乡绅们倒是很吃清光这种调调,他们不时的鼓掌欢呼,姑且不论是真心赞美还是假意谄媚吧。清光致辞结束后,掌声雷动,就好像刚刚他们听得不是官员的即兴演说,而是名角唱的贵妃醉酒。虚假繁荣害死人啊,雁落侧过头悄悄瞅了南归一眼。只见南归面无表情,两眼虽然望着清光,但放在餐桌下面的手指却轻轻地敲着椅子腿儿。
不愧是头顶金色小光圈、身披红色袈裟的大佛,一眼就看透这个只会花言巧语、画符骗人的小道士了。雁落脑子里突然想到某侠义小说里的一句话:“南归大佛,法驾叶城,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到底是哪本书上说的呢,雁落一时想不起来出处。总之,领悟精神即可。
就在雁落小剧场的同时,在座的众人全都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就跟古时候恭候天子临幸的妃子似的等着和新知府清光碰碰杯。南归轻咳嗽了一声,试图唤回雁落的心神,只是雁落太专注于窗外的景色,完全没有理会到南归的暗示。
有一只小黄鹂不知为何从房檐上掉了下来,一头撞在了院子里的一棵柳树上。它扑腾了半天才在柳枝上站稳,像是感到有人在注视它,小黄鹂扭过头用闪亮亮的眼睛瞅了雁落一眼,才张开翅膀飞进如墨的夜色里。
雁落双手托着下巴,后背略微有些弓起,她望着小黄鹂远去的方向,下意识地轻声问道:“小黄鹂又不是蝙蝠,黑灯瞎火的,它这是要去哪?它是迷路了想回家吗?”雁落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出来。小黄鹂是在追着月亮的光辉飞行呢。雁落这种一惊一乍的表现,南归很熟悉,在场同样有一个人也很熟悉。
“又发呆了?”清光攥着酒杯走到雁落面前:“这次是什么迷住了你?小鸟?蝴蝶?还是什么奇怪的花花草草?”清光飞快地瞥了南归一眼,然后转过头对众人说道,“恐怕大家有所不知,我和雁落是发小,她一直借住在我家里。”
“哦?怎么没听雁落姑娘提起啊?”
“雁落,这就是你不对了,既然认识清大人,就该早点帮咱们引见引见嘛。”
“这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没想到清大人和雁姑娘是青梅竹马,清大人才华横溢,想必雁姑娘也是如此吧,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众人兴致勃勃、七嘴八舌地询问起清光和雁落的事情来。清光正巴不得众人提问呢,他抓住话茬,得意洋洋地说:“落落她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平日里总倒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她刚到我家的时候,成天跑到花园里摘下来一大把花儿,撕花瓣玩。一边撕,嘴里还数着数,我问她这是何故,她郑重其事地揪下来一朵牡丹花,硬放到我手上。她让我攥着花,闭紧眼睛,在心中默默的许愿。她解释说,如果花瓣是双数的,那么神仙就会满足自己的愿望。好嘛,为了让她满足愿望,我家花园里的牡丹可算是倒了霉,等半个月之后一看,全都光秃秃的只剩下绿杆了。’”
清光绘声绘色地描述引得众人一阵大笑。
“没想到雁落小时候这么顽皮呢。”
“啧啧,还真是女大十八变。”
“我看现在也没变多少啊!”
雁落没想到清光重提旧事,她窘迫地低下头,努了努嘴想开口说什么,可最终只是艰难地冲众人笑了笑。
这时一双大手放在雁落的头上轻轻揉了揉:“下次许愿不要再折磨花花草草了,直接告诉我就好。”南归的声音仍旧冷冰冰的,但他话里难得一见的柔情令在场的众人傻了眼。
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弹了弹耳朵,莫非刚才出现集体幻听了?南归,南掌柜竟然当众做了爱的表白?八卦,大八卦,雁落和南归也在一起不少日子了,可那关系就跟水中月,镜中花似的,让人捉摸不透。但现在,南归掌柜竟然主动开口做下如此承诺!正所谓,勾搭久了,也就成了奸,大家全都做星星眼状望着雁落,期待雁落给南归一个爱的回应。
“真的?我说什么你都答应?”雁落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南归。
“你想好了?”南归突然俯下身子,对雁落耳语道。南归的语气太过暧昧了,饶是反应迟钝的雁落也听出话里的深意,雁落如同小兔子般双手交叉抱在了胸前:“我,我什么都不需要,现在这样挺好的。”
冰山化身为狼可不是件好玩事,看来南掌柜最近真的很寂寞,怎么都饥不择食的调戏上了自己呢,自己一没长相,二没银子,包养不起他啊……错了,是入不进他的眼才是。还是说,他这是在变相教育自己,远离沈承希,远离清光,远离一切长得漂亮但却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家伙?这招真高,自己完全对这种暧昧情调产生了恐惧心理。不愧是大掌柜啊!总是用事实来说服教育自己,雁落在心底里暗暗佩服南归的天才之举。
南归这句话,成功地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清光忿忿地插话进来:“只怕落落的心愿多的数不过来呢。”
“那又何妨?”南归轻抿了一小口白酒,若无其事地说道。
“清光,来试试这几道菜吧,是我吩咐跟来的厨子特意做的。”勒锦之适时地插进话来。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餐桌旁还坐着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呢。当朝丞相家的二小姐,才貌双全、温文尔雅、人见人爱的勒锦之,勒小姐。
“就顾着说话,忘记招呼大家了,大家千万别客气,这几道菜可是勒丞相与家厨反复研究,实验了数十次才成功的名菜。勒丞相是个全才,通才,连厨房之事也十分精通。这几道菜里,凝结了勒丞相的智慧,连我也没有机会品尝一番。”清光向众人介绍道:“丞相大人十分爱护锦之,怕她到了叶城水土不服,特别让家厨随行。所以,诸位今儿个是有口福了。”
听完清光的介绍,不知谁带头鼓起掌来,众人全都激动地望着勒二小姐,有几个多愁善感的爷眼角还挂着泪,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几碟菜,而是丞相本人似的,就差没跪下磕头了。雁落始终搞不明白,不过是几道菜而已,至于弄得跟唱大戏似的吗?老年间有些人每天都顶礼膜拜御赐之物,但现在早不兴这一套了。看看南掌柜,小猫阿斗弄脏了御笔亲书,南掌柜也没让自己切腹谢罪啊。雁落吐了吐舌头,用筷子加了一口放进嘴里。
味道,很一般,相当一般……就这水准,根本没可能在猫耳胡同立住脚,倒是这帮平日里吃惯了山珍海味、嘴儿十分挑剔乡绅们竖起大拇指连连叫好,透着虚情假意。
“相由心生,吃自然也由心生。”南归小声对雁落说。
雁落噗哧一笑,今儿个冰山男是怎么了,俏皮话一句接一句,变着法逗自己开心。雁落和南归这番小动作自然是落进清光的眼里,他实在是搞不清楚,眼前这个看似不凡的男人为何会对雁落这般上心呢?明明只是自己的小跟班,却摇身一变成了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
清光回想起刚刚和南归下棋的时候,南归曾随口说道茶馆的二当家还在路上,可能会迟些到府云云。清光万万没有想到,这位二当家,竟然是雁落!早在清光离开天安之前,丞相曾特意把他叫进书房密谈了一阵。据丞相所言,这个霜叶茶馆大有来头,背后撑腰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清光一开始以为,霜叶茶馆是皇帝安排在叶城的一条暗线,为了监视边关的一举一动。但见到南归之后,清光直觉上认为这等人物一定不屑于做那种勾当。
但到底是为什么,霜叶茶馆会成为连丞相都避上三分的地方呢?又是为什么,皇帝会关注区区一个小茶馆?清光对霜叶茶馆以及这位看似云淡风轻的掌柜南归充满了好奇,特别是这份好奇中还掺和进了自己的发小雁落。雁落怎么会成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他们是怎么认识的?看现在这两人的黏糊劲,莫非雁落喜欢上南掌柜了?清光猛地摇摇头,这怎么可能,雁落从小就暗恋着自己,而且是爱到死心塌地,无以复加的程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北。清光一边思考着一边夹起了菜。
雁落无意中瞅了清光一眼,她突然张大眼睛,本能地大吼了一声:“那是鸡蛋做的。”
清光赶紧一甩筷子,扔下了那块食物。众人全都不解其意,大家的目光在清光和雁落身上游走。最后还是清光清清嗓子开了口:“我自小不喜鸡蛋,若是吃上一口身子便会起红疹子,亏得落落还记得这件事。”清光说完冲雁落嫣然一笑,那表情在众人看来自是有一番优雅贵气,但在雁落眼中,不啻于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雁落突然回想起以前在清光家的日子,他吃鸡蛋起疹子,但吃其他的蛋却不会,比如鹌鹑蛋。清光嘴很挑,家养鹌鹑下的蛋还不肯吃,一定要吃野鹌鹑下的。那时雁落总提着小竹篮去林子里给他寻鹌鹑蛋,一去就是一整天。不光如此,清光不爱吃白水煮的鹌鹑蛋,一定要吃腌过的。
累了一天,回到家里雁落仍不能歇着,她在自己屋里支起了一个小火炉,小心翼翼地熬着卤水汤。这是秘制卤水汤,和寻常吃的那种不太相同,除了添加必备的干货之外,这里面还添加了泡好的干蘑菇,这样卤水汤中就会带着一丝鲜味。不仅如此,还要把用白水煮好的鹌鹑蛋敲打一番,要让蛋壳裂开且不掉下一片渣滓,只有这样,浓郁的汤汁才能浸入到蛋黄里。
这可不是放在锅里煮着就完事了,还要把时不时的把锅底的鹌鹑蛋翻到上面来,把上面的鹌鹑蛋翻到下面去,这样才能保证每颗鹌鹑蛋都入了味。雁落曾经以为,那就是自己的一生。闻着空气中飘荡的香气,坐在门槛上等着心上人回家,简简单单,平平凡凡。
然而,从清光决定参加科举考试开始,雁落心中那小小的幸福感便开始逐渐消失了,就好像满满的一缸子水,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蒸发得不见踪影。特别是自己随着清光离开云岭到了天安,由静谧的镇子变成了繁华的都市。雁落感到心里空荡荡的,也许从那个时刻开始,雁落和清光就渐行渐远了。直到那件事的发生,雁落心中那越积越高的砖头,在摇摇欲坠了很久之后,终于一股脑的散落在了地上。
被从小一直暗恋着的人愚弄了,欺骗了,那种受辱感让雁落无法顺畅的呼吸。当时她想把手里的食盒狠狠地摔在地上,让那些汤汤水水流淌在丞相府精致的花园内,但她最终没有那样做。并不是因为她被护卫架着扔出了府邸,而是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看起来既卑微,又可笑。
清光是她童年中最美好的事物,雁落羡慕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庭,那种羡慕使得雁落不停地追逐着清光的身影。那种羡慕渐渐转化为暗恋,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暗恋。雁落尝到了苦果,她离开了天安,远离了清光,同时也把自己的心再度封锁起来。她就好像是一株刚探出头的小草,一夜寒霜袭来,不得不缩回头去。
这时勒锦之突然端起酒杯,细声细语地对雁落说道:“雁姑娘,许久不见,锦之先敬一杯。”
“这怎么敢当?!”雁落忙起身还礼。虽说勒锦之身上并无官职,但她爹爹可是正一品的丞相,她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雁落以为勒锦之误会自己和清光的关系了,她连忙澄清道:“勒二小姐,我和清光只是发小而已,您可千万别误会,当初在丞相府,多有得罪,还请勒小姐海涵。”
雁落这套不伦不类的场面话让南归噗哧一笑:“雁落,你不说话还好,说完之后,恐怕勒二小姐才是真的误会了呢。早就听闻勒二小姐才貌双全,清大人又是英雄少年……”南归故意顿了顿继续说:“还记得阿秦吗?就是你刚来时候借住在茶馆的秦少爷,他和清大人皆金榜题名,而且我听闻陛下还称他们二人为‘天安之光’。”
“秦少爷?”雁落一怔,秦少爷,阿秦,猪头秦!雁落的下巴差点落在地上:“他?参加科举考试了?天安之光?”
“是。”清光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清楚地记得,科考那天秦之光拱着肥屁股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嘴里还哼着小调。那么一个看似废物点心的人竟然排在了自己前头,而且自己还和他并称为什么天安之光。这是清光最为耻辱的事情,即使是勒二小姐也不敢轻易去碰他这块伤疤,没想到今天却被南归掌柜轻而易举地说出口,这不是明摆着要自己难堪吗?
“我还挺想阿秦的呢。”雁落冲南归嘟嘟嘴,然后扭头对清光说:“清大人下次再遇到阿秦,请一定转告他,让他有时间回茶馆坐坐。”
“你!”清光两眼喷火,恨不得当场掐住雁落的脖子。
“对了,这杯酒我敬你和勒二小姐,一是祝你金榜题名,二是祝你们早日喜结良缘。”雁落一脸真诚地望着清光。
雁落犹豫了片刻,端起酒杯,真诚地对清光说道:“这杯酒我敬你和勒二小姐,一是祝你金榜题名,二是祝你们早日喜结良缘。”
一时众人皆安静下来,清光和勒锦之肯定有暧昧关系,但碍于二人的身份,大家谁也不好八卦,现在由清光的发小雁落主动提到,诸位乡绅都眼冒星星等着看清光和勒锦之的反应。
清光听完雁落的话,先是一怔,随即眯起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雁落的脸,似乎想从上面找到可以证明雁落在强颜欢笑的蛛丝马迹,但雁落一脸坦荡荡的回望着清光,让清光有些摸不着头绪。
清光和雁落的这番眼神互动,南归看在眼里,心里却十分不是滋味。与此同时,八卦事件的另一女主角勒锦之倒是小口抿着茶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悠闲样子。
早在天安的时候,勒锦之就曾听清光提起过雁落的大名,说是从小寄居在清光家,父亲早逝,母亲因故出走。清光的原话是,谈不上青梅竹马,雁落更像是自己贴身的小跟班。一开始,勒锦之对雁落并不是太上心,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雁落提着食盒在丞相府门口等清光回家。
那时候已是傍晚时分,炊烟袅袅,路上的行人都纷纷往家赶,雁落一个人就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孤零零凝视着丞相府的大门,与四周的喧嚣画面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然而她却一直微笑着,眼睛里没有一丝的落寞,就是那样的神情,深深地吸引了勒锦之。勒锦之对清光青睐有加,一方面是清光本身所具有的个人魅力与才华,另一方面确是这个名叫雁落的姑娘。
但勒锦之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同雁落说上几句话,直到科举考试的前一天。那天清光等一班准备应考的门客都聚在院子里赏花闲谈,放松心情。不知谁提议去临近的碧湖里划船游玩,一呼百应,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出了丞相府。
一出门,勒锦之看到双手背后,站在角落里转圈圈的雁落。她侧过头,想招呼清光过去和雁落打声招呼,却见清光恼羞成怒地瞪着一位姓贾的学子。
“我们的大才子清光,不光学问做得好,对女人也有一套啊。大家来看看,那个小娘子,对清光可是情深意重,听说每天都给清光做一大桌子菜,眼巴巴地等着情哥哥呢。不过咱们清光可……”
“你说够了没有!”清光猛地推了贾学子一把:“我怎么可能看上她?!她跟着我从云岭来到天安,不过是为了照顾我的日常生活,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什么?”贾学子一脸坏笑地冲清光挤挤眼。
“只不过是个佣人!”清光脱口而出,声音之大,连站在青石板路对面的雁落也听到了。
雁落有些迷茫地望着清光,只听‘咚’的一声,两串豆沙馅的冰糖葫芦落在了地上,几颗红艳艳的山楂滚到了清光脚边。
“真幼稚,竟然买这种小孩子的玩意。”清光说着一脚踢开了山楂。
雁落像被雷击中了一般,傻傻地站在原地,就在勒锦之准备插话进来打圆场的时候,雁落如同炸了毛的猫朝着清光冲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挥舞双拳:“佣人?你说我只是佣人?”
许是因为雁落当时的面部表情过于狰狞,丞相府门口的侍卫一个箭步窜到了雁落身边,一左一右把她架了起来。
“清光,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佣人?”雁落大吼道:“在云岭的时候,你不是说……”
“我那时不过是问你,愿不愿意跟我来天安罢了,是你自作多情,误会了。”清光露出一副厌恶的表情,他侧过身,小声对勒锦之说:“咱们还是回府吧,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搅了出游的兴致。”
不待勒锦之多想,清光就挽着她的胳膊返回了丞相府。那是勒锦之在天安最后一次见到雁落,第二天她曾悄悄派人去寻雁落,但听说她已经退了房,搬出了客栈,店家也不知清楚她去了哪里。勒锦之把这件事告诉给清光后,清光没有露出一丝担心的神情,反而只是撇撇嘴,半是平静半是气恼的说:“担心她做什么,肯定是返回云岭我爹娘那里了。”
让勒锦之万万没想到的是,半年之后,会在叶城遇到雁落,而且看她的气色,要远远好于在天安的时候,而且那位南掌柜似乎对她很上心,这让锦之放心了不少。
“我想雁姑娘可能是误会了,我和……”勒锦之刚想解释自己和清光的关系,却被清光给打断了:“承蒙关心,倒是你自己的终身大事,身为好友的我,十分担心。”说完清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末了他冲雁落歪嘴一笑,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清光那高傲不屑的笑容让雁落回想起以前在云岭的日子。清光从小就立志从政,对于自家的生意完全不上心,惹得清光的爹爹十分不悦。他爹爹一直希望他子承父业,而不是踏进官场那盆大染缸里。雁落为了能让清光专心不被干扰的准备科考,她主动帮清光爹娘照顾店铺,打理生意。
大部分时候都忙得不可开交,只有在少之又少的时间里,雁落能坐在店铺门口,懒洋洋地晒会儿太阳,看看街上往来的行人,听着他们或轻或重的脚步声,想着自己未来的人生。楼上清光正在朗声背着诗词,楼下清光的娘正在炖着猪肉炖粉条,锅碗瓢盆发出和谐的声响。似乎一切都充满了温馨与平静。那时候,雁落以为,这样的幸福会延续到生命完结的那一天,但在丞相府门口发生的那件事,让雁落清楚地知道,那些幸福不过是自己的妄想。
“不劳清大人费心。”南归突然淡淡地说道。餐桌上跳动的烛火使得南归的眼睛闪着某种明亮的光彩,他的视线飞快地从众人的脸上掠过,然后停留在雁落的脸上。
“哦?”清光玩味一笑:“我的这个发小可是个麻烦精,南掌柜还要多多费心呢。”
“那自然。”南归面无表情地说道。
雁落狠狠地瞪着清光,这个混蛋竟然当着南归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雁落小心翼翼地瞅了南归一眼,见南归依旧好像一尊大佛似的喝酒夹菜,但从他的毛孔里渗出的阵阵冷气让雁落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南掌柜这是……生气了?都怪清光,惹得南归不高兴了。雁落此时很想磨刀霍霍向清光,最好是先割下他的那条可恶的舌头,让他乖乖闭嘴。一想到清光没了舌头,只能跟含着几个热茄子似的发出‘呜’呜的声音,那场面就叫,恶人有恶报。雁落冷不丁的笑了几声,引得众人投来不解的目光。
“喝酒,来,知府大人,咱们碰一杯。”乡绅们敏锐地察觉到,不能在八下去了,再八下去,恐怕不知道要捅出什么篓子来。众人赶忙端起酒杯,轮番向清光敬酒,一边敬酒,一边拍马屁。最有意思的是,那些马屁竟然还都一套一套的,没一句重样,各具特色。但大家都没忘记赞美清光的英俊五官。什么貌若潘安,才比子建……清光架不住这帮子马屁精的花言巧语,几乎是有敬必干,一定要喝到不剩一滴才算过瘾。
宾主尽欢,清光像是忘记了雁落的存在,他谈笑风生,真正地与黎民百姓打成了一片。众人闹到深夜才闹哄哄地散去。
临走时,清光和勒锦之起身相送,又是一番客套寒暄。南归被勒锦之叫住不知在说些什么,雁落只得站在远处傻傻得望着天空。月色微凉,过堂风嗖嗖地从雁落的身上溜过,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春捂秋冻,自己不该这么早就换上春装。雁落清了清嗓子,她总觉得喉咙里似乎含着一口痰,可怎么咳嗽也咳嗽不出来。
“不错啊,一个人跑到叶城,还勾搭上了男人。”清光那略带嘲讽的笑声在雁落身后响起。
雁落扭过头,翻了翻白眼:“别拿你那个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哦?那他为何会让你成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还处处维护你?你该不是想说,他是真心喜欢你的吧。落落,咱们发小一场,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你到底有几斤几两,自己清楚的很。凭你的姿色,恐怕入不了那种男人的眼。”清光飞快地说道。
“你胡说什么?!”雁落愤怒地瞪着清光。
“别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清光故意眨眨眼睛,轻巧地说:“人家给你个笑脸,你就迫不及待地贴上去,落落,你这老毛病,怎么总是改不了。”
“你!”清光的话成功地激怒了雁落,雁落挥舞着拳头,毫不犹疑地冲向了清光:“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你明知道我暗恋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我,奴役我,让我当你的厨娘和老妈子。你这个小白脸,当年我瞎了眼才会喜欢你!”雁落的拳头眼看就要落在清光的左面颊上了,但清光却纹丝不动,两眼含笑凝视着雁落,一副有本事你就打我的表情。
就在雁落的拳头距离清光的面颊不过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距离时,雁落突然缩回了手,她死死地盯着清光的眼睛,像是在盯着一个突然出现在自己家的陌生人一样,她的嗓音异常冰冷,说出口的每一个字都仿佛有千斤之重:“从今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碍着谁的眼,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不待清光反应过来,雁落又说:“我之所以收回这巴掌,不是说还喜欢你,而是因为你爹娘这些年以来对我照顾有加。但如果下一次我再听到你诋毁南掌柜,哪怕是说他一个字的不是,我绝对不会就这么放过你!”
“你……是为了他才愤怒的?”清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雁落。”南归适时地插在清光和雁落之间,他伸手揉了揉雁落的头发,轻声说道:“咱们走吧。”
雁落点点头,老老实实地跟在南归身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知府府邸。
月明星稀,只有一只流浪的大黄狗吐着舌头孤独地望着天空。南归和雁落并肩走在无人的街道。在知府衙门里那场闹剧似乎没人愿意主动提起,雁落间或瞅瞅南归,但见他表情严肃,不敢贸然和他搭腔,只得轻声叹气。
二人进了茶馆,不期然看到余若书这个大闲人。余若书急切地拽住南归,伏在他耳边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南归听罢冲雁落挥挥手,示意雁落先去休息。雁落本想利用这个时间跟南归好好地解释一下自己和清光的关系,但见南归有事情要处理,雁落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迈开步子,上了二楼。
雁落并没有走回她的屋子,而是径直走进了右侧尽头南归的房间。她虚掩着门,把蜡烛放在了窗台上,捻手捻脚地走到南归床前,犹豫了一下坐在了床边上。不知为什么,雁落觉得自己一定要跟南归把话说清楚,决不能让南归误会自己和清光之间有什么可耻的关系。许是太累了的缘故,雁落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揉着泛红的眼睛,慢慢地,她的头挨在了枕头上,半睡半醒之间,雁落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那香气让她觉得很安心。
当南归走进自己的房间时,那支放在窗台上的蜡烛刚刚好燃烧完,屋子里漆黑一片,借助浅浅的月光,南归看到了睡在他床上的雁落。他的心跳声如同打鼓似的‘咚咚’作响,南归停住步子,待适应了屋内的黑暗之后,他的视线便落在了雁落身上。只见雁落蜷缩在床上,如同一只刚出生的小猫或者小狗。
南归猛地想起雁落醉酒那天走错了屋子,睡在自己床上,那时恨不得掐死这个搞脏自己床单,还大吐特吐的姑娘,但现在……南归看到雁落裸露在外的肩膀,在月光中散发着淡淡的光彩,有一股清爽的香气从床上飘过来,钻进了南归的鼻子里。他慢慢朝雁落走去,身体的某个部分突然开始叫嚣,浑身上下又痛又酸,似乎只有眼前这个姑娘能缓解自己身体里的那股子燥热。
雁落一动不动地睡着,南归站在床边上,缓缓地伸出了手,当他有些颤抖的手指要碰到雁落的肩膀时,雁落在床上动了动。这让南归有些不知所措了,他死死地盯着雁落的脸,见她似乎并没有醒来。迟疑了片刻,南归缓缓伸出手,就在他碰到雁落面颊的一刹那,仿佛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他快速地缩回手。
自己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啊?趁着雁落睡着了,就占她便宜吗?可是她主动跑到自己床上的,是不是在暗示自己什么?再说,自己一向洁身自好,如果……如果发生了什么,一定会负责嘛……
南归这样想着,他壮着胆子把手放在了雁落的面颊上,轻轻地抚摸着。慢慢地,他的手顺着面颊摸到了雁落的嘴唇,又顺着嘴唇摸到了雁落的脖颈……刚才进屋时,身体里叫嚣着的某种力量似乎又回来了,他只觉心跳如雷,下意识地解开了领口处的盘扣。
他慢慢把自己的脸凑到了雁落面前,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与激动充斥在南归的身体里。从格子窗透过来的月光,照在雁落的睡颜上,空气中全是甜甜的香味,南归颤抖着把唇凑到了雁落的唇边,缓慢而坚定地压了下去。
“阿斗,不要闹了。”在睡梦中的雁落突然开了口,隐约中,雁落似乎感觉到自己身边像是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着,她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不期然地看到了南归那张有些泛红的脸:“南归?”
南归迅速拉开和雁落之间的距离,在雁落的注视下,他的脸变得通红,尴尬地坐在床边上:“怎么不回自己屋歇着?”
雁落赶忙起身,慌乱间她半个身子倒在了南归身上,南归眼急手快扶住了她。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无调戏不成奸情,好巧不巧,南掌柜的手竟然摸上了雁落的胸 部。
南归傻了,雁落更傻了,他们二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完全不知如何是好。过了许久,雁落含混不清地说道:“那个……南归,你的手……”
“哦,我的手……”南归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还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呢,他迅速把手抽回到袖子里。
尴尬的气氛蔓延在房间里。
“雁落……”
“南归……”
二人同时唤着对方,相视一笑,雁落吐吐舌头对南归说:“我和清光的事情,之前没有机会告诉你,正如他所说,我和他只是发小,或者说,我只是他的女佣。”
“嗯。”南归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雁落,你为什么要跟我解释呢?”
“哦?”雁落挠挠头,是啊,自己为什么如此害怕被南归误会,一个劲想告诉他自己和清光之间并无暧昧之情呢。难不成,难不成……难不成自己是太敬仰他,真的把他当庙里的大佛了,面对佛祖,绝对要如实招来,想那孙猴子都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更可况自己。
“仔细想想。”南归诱导道:“是不是很担心我会生气?”
雁落点点头,南归又说道:“刚刚你警告清光,不许他诋毁我的名誉,是不是担心我?想保护我?”
“当然。”雁落理直气壮地说道:“你是猫耳胡同里众人最为敬仰的人物,怎么让清光那个坏小子乱嚼舌根,坏了你的名声。南归,你放心,如果那个家伙敢找你麻烦,我第一个冲出去解决他,刚才真不应该提醒他鸡蛋的事情,让他过敏起一身的红疹子才好……”
“雁落。”南归凑近雁落,轻声说道:“你对我的感觉,除了敬仰之外,还有什么呢?”
“崇拜。”雁落毫不犹豫地说道:“在我心中,你比任何一个算卦的都灵验,你说的话,每次都是正确的。如果我早遇到你,也就不会中了清光的妖法,替他干了那么多年的苦力。”
南归万万没想到,自己诱导了雁落半天,这个不开窍的家伙竟然说自己堪比算卦的。自己要是算卦测字的就好了,起码可以算算眼前这个眉飞色舞的姑娘心里到底对自己有没有感觉,难道是自己会错了意,其实雁落并不喜欢自己?要不然为何每次自己暗示她的时候,她总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呢。南归的神情有些暗淡,他别过脸去,不再凝视着雁落。突然他感到自己肩头一沉,等他转过视线,看到雁落的头枕在他的肩膀上。
“多谢你,南归。”雁落小声说道:“以前借住在清光家,为了讨好他的家人,我不得不整日工作,小心翼翼,深怕有一天他的家人赶我走,那时候我活的很累。我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清光的,可能是羡慕他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可以随心所欲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追逐他的身影,幻想着和他在一起,自己也能有那么一个温暖幸福的家。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真是既无趣,又可笑,完全为了他而活着。丞相府门口发生的那一幕,在当时看来,可能是我人生最黑暗最低落的时候了,可现在想想,那却是我新生活的开始。误打误撞的认识了你,认识了彤若,认识了许多人……我是第一次,为自己而活着,而且活得很自由,很开心。”雁落的声音有些哽咽,她悄悄把泪水蹭在了南归的袖口。
“你啊……”千言万语到了嘴边,最后却化成了这么一句叹息,南归伸手搂住雁落的肩膀,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许把鼻涕抹在我袍子上。”
雁落破涕为笑,她仰起脸,眼珠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我听沈承希说,你曾经强吻过他呢。”
“什么?!”南归咬牙切齿地瞪了雁落一眼:“这个混蛋……”
“这么说来,是真的喽?”雁落打趣道:“那个沈承希长得确实不赖,想来小时候白白净净、眉目清秀,乍看上去应该挺像个女孩子的。”
“雁落。”南归冷眼寒目地斜了雁落一眼:“你对这件事倒挺感兴趣?不错,我的确吻过沈承希,怎么,你也想试试?”
雁落一吐舌头,冲南归做了一个鬼脸,但南归却没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雁落,他侧过身,一手挑起雁落的下巴,慢慢地贴了上去。雁落吓得大力地推了推南归的肩膀,引得南归一阵大笑。
“你该不会以为,我要对你做点什么吧?”南归眉毛一挑,似笑非笑地说。
这家伙,竟然又耍自己玩,雁落气得撇了撇嘴。本以为今天这块邪恶的冰坨子稍有融化的迹象,可以和平共处一段时间,没想到转眼工夫,他就恢复了本性。美男全都是祸水,像南归这种美男子更是祸国殃民的代表人物。雁落起身想要离开,却被南归攥住了手腕。
“我饿了。”南归直截了当的说道。
雁落嘟嘟嘴:“饿了自己去做,关我什么事。”
“你饿不饿?”南归问道。
“呃?”雁落点点头。
“乖乖坐在床上别动,我去做点吃的。”南归伸手捏了捏雁落的鼻尖,微笑着说。
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南归就已经推开门走远了。
雁落盘着腿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发呆地望着门口。刚刚南归竟然冲自己笑了,虽然是很浅很浅的笑容,可他的的确确是笑了。其实,南归笑起来很漂亮,雁落自言自语道。
这真是漫长且折磨人的一个晚上,但似乎也不是那么糟糕透顶。雁落一边吃着南归做的蛋炒饭,一边偷瞄着南归的脸,南归故意无视雁落那双含笑的眼睛。
在某个时刻,南归觉得自己心中有一样东西不见了,他搞不清楚到底丢了什么,但他却知道是谁偷走了那样东西。似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南归沉思着。
送走了客人,清光和勒锦之站在后院里闲谈着,星子们不是何时被那层层薄云遮住,筵席时的喧闹声悄然消失了,整个后院一片静谧。
“再见到雁落,是不是觉得很惊讶?”勒锦之抬头瞟着清光的脸:“真是女大十八变,没想到她打扮起来……”
“一点都不好看。”清光小声嘟囔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雁落,以前她连头发都只用一根黑色的带子绑起来,只穿娘亲不要了的袍子,虽说那些袍子新得很,但雁落从来就没有像同龄女孩子那样张罗着打扮自己。清光不愿承认,再见的一刹那,他很惊讶。他甚至没法把现在眼前这个雁落同自己印象中的小跟班联系在一起:“锦之,你别胡想了。”
“是我在胡想还是你在胡想呢?”勒锦之抿嘴一笑,她走到清光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光和雁落的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勒锦之暗暗想道。
“锦之,你不是不知道,我喜欢像你这样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落落那种小丫头片子……”
“我又没说什么。”勒锦之歪着头看着清光:“日子还长得很呢。”
就这样,清光度过了他在叶城的第一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