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马三姐一事过后,已半月有余。马三姐和升高关了鞋行说是去探望住在天安的表妹,古铭飞也以捡漏寻宝为由离开了叶城,一时间,猫耳胡同清净了不少,连带着霜叶茶馆里的生意也不如往日红火。掌柜南归对此倒是颇为满意,少了那群好嚼舌根的无聊人士在耳边聒噪,他时不常的带着雁落偷得浮生半日闲一把,湖边散步也好、骑马吹风也罢,总之是尽可能的利用时间约会来促进感情。
只不过,这自在的日子没过几天,就有事儿找上门来了。
猫耳胡同背阴地一家空着的铺子搬进了人,老店关张,新店开张,在商业气息浓郁的猫耳胡同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平日大家也在闲谈时说上两句而已。可这次却大不相同,一群人聚在茶馆门口,等着开门进去好向南掌柜汇报最新八卦消息。
南归听他们在外面吵吵嚷嚷十分烦人,便差程贝贝出去提前开门放他们进来。前脚门一打开,后脚就呼啦呼啦涌进来三四十口子。
“南掌柜,您猜猜谁回来了?竟然是当年那条大尾巴蛆!”
南归立在楼梯口,眉毛不自觉地抽了抽,大尾巴蛆,不是早就被撵出猫耳胡同了吗?
大尾巴蛆其人,小矮个,五短身材,头发像是用糨子黏到了一起,乱糟糟的堆在头顶上,斜楞着一双芝麻绿豆眼,浑身上下就像八百年没洗过澡似的,又酸又臭,夏天招苍蝇,要多寒碜有多寒碜。虽说凭他这副尊容,不次于粪坑里的蛆,但他这外号却另有所指。
大尾巴蛆从小就在猫耳胡同里混,却怎么着也混不出个名堂来。早年间他在胡同口卖艺,表演走钢索,没走两步就摔下来,生生砸折了一位看客的腿,不光赔了银子,还讨得了一顿好打。后来他又经营上了皮行,该当丁香座子,专治痔疮。他一个混星子,大字不识几个,哪里会通医理,不过是设局来唬人。
这局一般设在旅店里,先点上七八支香,弄得人一进门就晕晕乎乎。待病人坐好之后,解开裤头,他就用针在病人的屁股上放血,所谓见红。然后嘴里含着一个羊肠管子,里面灌了些动物的血水,趁病人屁股被扎得疼痛难耐的时候,把管子里的东西挤在伤口上,下面放着一盆清水接着,手术完毕后,便把那盆脏水拿给病人看,算是治完了。
这种买卖通常骗骗外乡人,倒也十有八九能成功,只不过有一次让大尾巴蛆恶心得够呛,而他的绰号也是从那次得来的。
那日他又哄骗了一个外乡人到旅店来,说是帮他治疗,谁知那病人正好闹肚子,被他冷不丁地用针这么一扎,没控制住,那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稀里哗啦全都落在大尾巴蛆的脸蛋上了,他当场吓得昏死过去。再醒来,人已身在何烈的诊所里。
他一身大粪味儿,赛过茅房里的蛆,所以便有了大尾巴蛆这个称号。
可惜,他这人不懂什么叫吃一堑长一智,不干丁香座子之后,改去守坟了。守坟就好好守呗,可他半年三更趁四下无人,竟勾结外人盗墓挖坟,事发之后又是一顿好打。
得罪了一大帮子人,他只好躲在野林子里,摸黑到附近地里偷点土豆玉米棒子垫肚。风平浪静了一阵子之后,大尾巴蛆瞧上了巧绣坊的小掌柜商紫梅,那时候商紫梅还未成年,娇滴滴水灵灵一个女娃子,也不知怎么就入了大尾巴蛆的眼。他是朝思暮想,情欲难耐,半夜竟然翻墙进了商家的后院,见厢房亮着灯,就要闯进去行那不轨之事。
谁知他却摸进了商紫梅奶奶的屋里,别看她奶奶年岁已高,但身手利索,眼睛清明,当即攥住烛台,照着大尾巴蛆的脸就是一刺,吓得他屁滚尿流,夺门而逃。
出了这档子事,他自知猫耳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不会轻易放过他,索性撒丫子颠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新开张的丽颜坊掌柜,听说身边还跟着五六个高大壮实的小伙。
这事儿,有得瞧了!
“南掌柜,您可不知道,大尾巴蛆盖得那二层小绣楼,别提多各色了。不是咱叶城传统的四合院式,也不是天安流行的那种穿斗式,而是颇有几分异域情调的新式绣楼。”
“不光如此,建房的全是外地人,我听人说,那屋里面的砖上全都刻着画呢。没想到大尾巴蛆出去这几年,竟然还讲究起装潢来了。”
“看来这小子是发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谁说不是呢。”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雁落悄悄来到南归身后,她伸手轻轻拉了拉南归的袖口,说道:“看来你对这人是讨厌得很。”
南归一抿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雁落的手,有意无意地挠着她的手心:“他可不是什么讨喜的人物。”
“哦?”雁落冲南归挤挤眼,故意压低声音说道:“该不是因为他曾惦记过商小姐吧?”
“你这只雁子……”南归无奈地捏了捏雁落的手背,谁说眼前这个姑娘迟钝来的?她这根本是大智若愚,那些乱七八糟、捕风捉影的事情记得比谁都清楚!明知道自己和商紫梅并无关系,却偏偏旧事重提,揶揄自己:“莫非是打翻了醋坛子?我都闻到酸味了……”南归故意贴在雁落耳朵上柔声说道,阵阵热气吹进雁落的耳朵里,她身子一颤,脸变得红润起来。
“我怎么没闻到?”雁落故意吸了吸鼻子:“该不是你的幻觉吧。”
“会吗?”南归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但身子却和雁落贴的更紧了,一时间,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南归强健有力的心跳声,她后仰着身子躲避着南归的体温。南归凝视着雁落红扑扑的脸蛋,以及鬓角上挂着的汗珠,只觉心潮澎湃。他低下头,本想躲避雁落那直直的眼神,却无意中瞥到了雁落一起一伏的胸脯,顿时手心冒汗。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南归从小就见到过马啊、驴啊、牛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发情,那种难耐的涨痛感快让他发狂了。一开始他只是对发情的畜生抱着几丝怜悯与同情,但现在他觉得感同身受。当人非常渴望与另一个人亲近、甚至是融为一体,但又不得不忍受这种感觉而慢慢等待,那种折磨让人既甜蜜又痛苦。
二人在霜叶茶馆内公然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秀着恩爱,引得众人全都别过脸去捂嘴偷笑。眼尖的程贝贝瞅到南归长袍内支起的帐篷,他实在是搞不懂南归,既然已经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为何还要憋着忍着,夜里闯进雁落房里一解裤腰带不就完事了。雁落肯定不会拒绝,说不准心里还往外冒糖水呢。但他们二人现在除了牵手也就吻吻嘴唇,根本没有进一步发展,让程贝贝在一旁看得十分心急。
发乎情,止乎礼,这么高深的学问,想来程贝贝是不懂的。
这时间说快就快,说慢就慢,转眼就到了黄昏,茶馆打了烊,程贝贝和季宝在一层收拾,雁落则在灶房里煮饭,南归一开始在二层书房算账,但只坐了片刻,就起身下楼跑到灶房门口和雁落聊天说话了。恋爱中的男女,就好似连体的婴儿,总想着腻在一起,任谁也扯不开他们。天热,雁落煮了一锅绿豆汤,然后把中午吃剩下的烙饼切成块炒着吃,里面放点绿豆芽、白菜丝和细粉条,既清爽又方便。
南归一边闻着饭菜的香味一边注视着雁落忙碌的身影,他的嘴角上挂着幸福的笑容。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家这个字眼就被他埋藏在了心里,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将一个人活着。一个人活着并没有什么不好,但那仅仅是活着,而非生活。生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忙碌,为自己欢笑,偶尔的拌嘴吵架,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可爱。
心意相通的感觉,胜过世间一切珍宝。
雁落炒完饼,突然意识到这顿晚餐太素了,没什么荤腥儿。她正在犹豫是不是炒个肉菜的时候,偶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吆喝买香酥炸小黄花鱼,她心思一动,转身朝后院走去。南归赶忙跟在她身后,雁落一扭头,冲南归甜甜一笑:“我去买两斤炸小黄花鱼回来,你在屋里等着就行了。”
南归略带尴尬地点了点头,便停了步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等雁落。
雁落见铁锅里随意码放着四五十条香酥小鱼,金澄澄的十分讨人喜爱。卖鱼的老汉热情地掰了半条小鱼、撒上椒盐递给雁落,雁落接过轻咬了一口,香脆可口,那蒜瓣似的鱼肉几乎不用嚼就进了肚子。雁落笑着买了十条小鱼,端着瓷碗朝茶馆走去。快走到门口时,她无意中瞥见一个中年妇人一手扶着围墙,一手捂在胸口。雁落心肠软,快步走上去问道:“这位大婶,您还好吧?”
那妇人艰难地抬起脸瞅了瞅雁落,她的脸叫毒辣的太阳给晒掉了皮,嘴唇上还起了好几个水泡。雁落见这种情况便搀起妇人的胳膊,把她带回了茶馆。
南归没想到雁落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他正要推门出去瞧瞧,却见雁落扶着一个陌生女人进了门。他赶忙吩咐季宝去盛杯天上泉水来,妇人喝过之后,才幽幽开了口。
原来她是从百里之外的赵庄来寻自己儿子的,她儿子是一个月前赶集市走失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五岁,身体有残疾,左腿从出生就比右腿短一大截子,且吃不上力,走道都靠拄拐。她远远近近跑了七八个村子,都没寻到儿子,后来还是一个赶车的邻人说,曾在通往叶城官道上隐约见到了她儿子,她当下收拾了小包袱出了门。一路上边走边打听,竟然听说每个大城里都有残疾孩子失踪,一细打听,竟然和她儿子走失的时间是前后脚。与此同时,临近几个城里开始谣传有个邪魔专门挨家挨户叼走那些残疾的孩子,说是把他们藏在地窖里,一天吃上一个,连骨头都不吐。
邪魔之说也许可以忽悠住这位质朴的农村妇人,但却糊弄不了南归和雁落,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便领会到了对方的意图。雁落领着妇人去了客栈,待安顿好她之后,雁落才回到茶馆。
残阳如血,黄昏像是一出让人听不懂的猫腔大戏,透着诡秘与危险。
雁落在回来的路上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她觉得,黄昏要比白日和黑夜来的更真实,白日里人都带着面具伪装自己,而黑夜人又都躲在阴影里,只有在这短暂的黄昏时分,那些或狰狞或丑陋的嘴脸才慢慢浮现出来。似乎一到黄昏,叶城就总会有事情发生。到底是先有了黄昏,才有了事情,还是先有了事情,才有了黄昏,雁落并不知晓。
“安置好了?”南归一伸手,把雁落拉到了自己身边。
雁落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你说,会不会和那个大尾巴蛆有关?”
“说不好,就算和他有关,他抓一群残疾孩子做什么呢?”南归皱了皱眉头,果然,今天早上一听说大尾巴蛆回来了,他就觉得没好事。
“该不会练是什么邪门的武功吧?”雁落突发奇想问道。
“练功?”南归不解地看着雁落。
“有本侠义小说上提到过,一些邪派武功通常都不走寻常路。比如什么欲练此功,挥刀自宫之类的。”
雁落说得是头头是道,南归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哈哈大笑:“挥刀自宫?这种鬼话你也信?这是哪位小说家写的,分明是在逗读者玩嘛。”南归弹了弹雁落的额头继续说道:“等天黑透了,我会去大尾巴蛆开的那个店里打探打探。”
“也好。”雁落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亥时一过,南归就穿着夜行衣离开了。他不费吹灰之力地跃进了丽颜坊的后院,他小心翼翼地凑到窗台边上,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对话。
“今儿个运来了几位?”大尾巴蛆懒洋洋地问道。
“一个。”
“什么?怎么这么少?”
“这……”
“废物,还不快去别的城寻寻。”
“是。”
南归从这些只言片语中理出了头绪,看来人还真是在大尾巴蛆这儿,只不过,他这到底是为个什么?南归转身正想探一探那座二层小绣楼,却被三四个彪形大汉挡住了去路。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一个大汉阴沉沉地对南归说道。
南归见自己已被团团围住,断了脱身的路,只得拔出宝剑,准备一战。
南归的武功深得其师傅南疆红莲大侠的真传,甚至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什么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索命刀断魂枪,大凡江湖流行的武功套数,南归都略有涉猎。内外兼修,不敢说出神入化吧,怎么着也算是如火纯青了。平时抓个小偷流氓、或是三教九流的混星子,自然不在话下。就是真来几个不要命的顽主,南归也从未输过。虽说一般情况下,不待他动手,事情就能顺利解决,但这不意味着,南归的武功有所退步,相反是更加精进了。
面对三四个虎视眈眈的大汉,南归冷冷一笑,猛地一个鹞子翻身,竟然越过了一个大汉的头顶,宛若仙人般飘飘然立在了墙头。他故意冲那几个大汉摇了摇手指,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几个大汉垂头丧气地回到主子大尾巴蛆身边,他们皆是外乡人,并不认得南归,只能把身形和五官简单描述给了主子。大尾巴蛆托着下巴沉思了片刻,才从嘴里头吐出了两个字:“南归。”
与此同时,雁落正坐在霜叶茶馆门口,眼巴巴地朝胡同口瞅着。她一方面担心夜探丽颜坊的南归,一方面又惦记在客栈住着的那个妇人。掐指一算,娘亲抛下自己也有十年了,她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呢?也许,某一天自己死了,她也不会知道。
中年妇人寻子这件事触到了雁落的伤口,她一直都在渴望着,会有那么一天,和母亲重逢,哪怕只是听她轻轻唤上一句自己的名字也好。雁落情愿拿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换取那么短短的一瞬。娘亲这个字眼永远都是她心尖上的一根针,时时刺痛她,刻刻折磨她。但这些话,她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雁落总是把微笑带给别人,把悲伤留给自己,哪怕现在身边有了南归,她内心深处仍有一间紧闭着的房子,任谁也寻不着打开房门的钥匙。
或许某一天,那扇厚重的大门会被推开,会有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踏着霞光走到雁落面前,轻轻地道上一句:“女儿。”又或许,这一切都是雁落心中那遥不可及的梦。
“雁落,这么晚了还在外面,小心被蚊子咬了。”南归的身影出现在雁落面前,他自然而然地朝雁落伸出手,雁落笑着握住了。
一句简简单单的问候,一句平平常常的关怀,却弄得雁落像个小孩子似的笑了起来。南归啊南归,他总是有法子让雁落觉得心头暖洋洋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上瘾的鸦片,戒不掉,也不愿戒掉。雁落轻轻地靠在南归身边,她侧过头,出神地望着窗外。
窗外杨柳随风舞动,那点点月光照在柳叶上,像是一粒粒圆润的珍珠,带着淡淡的光彩。
“怎么样?有收获吗?”雁落随口问道。
“这件事,你就不要操心了,交给我处理好了。”南归抚摸着雁落的脊背,温和地说道。
雁落一怔,她仰起头来打量着南归,南归以为她没听清,便又重复了一遍。
南归的声音十分平和,即使话中带着一丝宠爱的味道,也被他很好的控制着。他说话很少打手势,也很少惺惺作态的提高语音语调,没有一丝江湖气。若是在平时,南归如此吩咐雁落,雁落定会听话地全权交给南归处理。但这次,她产生了某种执念,仿佛帮妇人寻到儿子,自己的娘亲就会回来似的,她固执地把自己的情感带入到了这件事里。所以,虽然表面上对南归点了点头,但雁落却决定自己着手调查此事,一定要尽快让他们母子团聚,亲人分离的滋味,雁落品尝过,很苦。
南归并不知道面色如常的雁落内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他微笑着在雁落的额头留下了深深的一吻,目送着心爱的姑娘回了房间。
第二日清晨,南归早早便去威震镖局找威武商谈此事。雁落则如往常一样和程贝贝季宝在霜叶茶馆里忙乎着。
等茶水卖完了,茶馆打扫整齐了,雁落才不言不语地从后门溜了出去。她直奔着丽颜坊而去,拐了三个弯到了丽颜坊门口,她蹲在对街一棵柳树后面悄悄观察着。雁落猜测,昨晚南归归来,并嘱咐自己不要管这件事,定是他在夜探的时候暴露了身份,被人瞅见了。想来大尾巴蛆定要转移那些被拐骗来的残疾人,白天猫耳胡同人来人往,不是干坏事的好时候,估摸着等夜幕一拉下来,他们定会出动,免得打草惊蛇。
正如雁落所料,天刚黑,一辆没有窗户的马车就从丽颜坊驶了出来,速度不快,像是载了很重的东西,一直朝着叶城东面驶去,雁落一路小跑竟然没有跟丢马车。
七拐八绕,马车开进了一户人家里。雁落没多想就跟了上去,她小心翼翼地躲过了后院里走来走去的家丁,蹲在灌木丛中张望着。
只见一个颇似管家的鼠脸男手里托着一个厚本子,正在记录着什么。马车的门被一个家丁打开了,从里面稀稀拉拉走下来七八个残疾孩子,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眼睛瞎了,雁落越看越气,她死死地攥紧了拳头。
正在雁落愤怒之时,突然觉得后脖梗子发凉。她下意识地扭过头,只见一个小厮正双手抱在胸前,冷冰冰地瞅着她。她心道不好,死咬着嘴唇不知该说些什么,那小厮却先开了口:“你是谁?谁准你进大人的后院的?走,跟我去见管家。”说着他一把拽住雁落的胳膊,狠命地掐了一把。雁落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比起胳膊上的痛,她更担心如何去面对管家。该不会被他们……一刀取了性命吧,雁落只觉心都凉了。
那个小厮见雁落脸露惧色,不觉更加嚣张了。他拽着雁落直奔管家所在的房间,没想到中途遇到自家主子以及一位贵客。
“你这慌慌张张是做什么?”一个约莫六十出头的男子瞪了小厮一眼:“没瞅见府里来了贵客吗?还不快退下!”
“且慢。”一个年轻公子挡在了小厮面前,他见到被小厮钳制住的雁落,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落落,你怎么才来?”
“落落?她不是女贼吗?”
“清大人认识这位姑娘?”
“清光?!”雁落听到清光的声音,不禁长长出了一口气,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眼下顾不得自己和清光之间的龌龊事儿,赶紧脱身才好,雁落抬头冲清光猛眨了眨眼睛。
清光走到小厮面前,把雁落拽到了自己身边。他先是揉了揉雁落的头发,然后带着笑意地对那位老者说:“让马大人见笑了,这位是我的未婚妻雁落。她啊,今天跟我闹别扭,非不许我出门,我说那怎么行,今日要给马大人接风,她就甩脸子给我看,我没搭理她。没想到她竟然找到您这儿来了,这都是我平日里管教无方,您多担待着。”
“哦?”马大人捋了捋下巴上那撮小山羊胡子,小眼一眯,打量着雁落。清光不是和丞相府里的二小姐有一腿嘛,怎么这又凭空冒出一个未婚妻来?!马大人满腹疑惑,但又不好多问,只得笑呵呵地说道:“无妨无妨,瞧我府上的这些奴才,全是不长眼的货儿,竟然把清夫人当成小贼了,还不快给清大人赔罪。”马大人说着踢了那名小厮屁股一脚,那小厮没站稳,一头扎在了雁落脚下,不住地磕着头。
“成了成了,下去吧,别败了我和清大人的兴致。”马大人一伸手,把清光和雁落领进了饭厅。雁落本想赶紧离开此地,但清光却对她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然后半拉半拽把她按在了自己身边。
这位被清光称为马大人的老者,正是最近告老还乡的前礼部侍郎马大力。他一边和清光闲聊着官场上的闲话,一边用那双绿莹莹的小眼睛滴溜溜地盯着雁落的脸,一边看,还一边冲雁落淫笑着。
雁落见他唇角上挂着哈喇子,一双眼睛笑成了一道缝,心里只觉膈应。
“清夫人真是生的花容月貌,好似桃杏带雨,暗香阵阵,娇柔可人。清大人真是好福气,好福气。”马大力呵呵笑着。
清光笑嘻嘻地攥住雁落的手,放在掌心里摩挲了半天,到最后还放到唇边吻了吻,一副十足的情圣模样,等他秀够了恩爱,才抬头对马大力说道:“她啊,知道我对她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才有恃无恐,经常和我生闷子。”
雁落被清光这几句话弄得是浑身上下起了密密麻麻一层鸡皮疙瘩,她虽知这不过是演戏给马大人瞧而已,但这清光,是不是有点太入戏了?
马大力见状,一边笑着一边吩咐丫鬟们摆酒开宴,很快便上了满满一桌子佳肴。雁落哪有胃口进食,她虽拿着筷子,却只夹了几粒花生米。清光见状竟然亲自夹了一块鱼肉,去了鱼骨头递到雁落嘴边。雁落不好拒绝,只好勉为其难接受了清光的服侍。
谁知,清光还来劲了。他不停地往雁落嘴里招呼吃的,还摆出一副好丈夫模样,对雁落极尽温柔。
总算是吃饱了喝足了,清光又和马大人闲聊了几句,才带着雁落坐上马车离开。
一上马车,雁落立马松开了清光的手,并且身子紧紧靠在角落里,警惕地望着清光:“今日多谢你仗义出手,等过了前面那座桥,你就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回去便可。”
清光刚才喝了不少的白酒,现在已是面红耳赤,他蹙蹙眉,低沉着嗓音说道:“一句谢谢就完了?”
“那你想怎样?”雁落缩了缩脖子,她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清光酒量欠佳,今日他又喝了不少,莫非要抽酒疯?
清光瞅着雁落那双带着一丝惧意的黑眼睛,他突然有些生气的一把搂住雁落,他的头抵在雁落的肩膀上,一边喷着酒气一边对雁落说:“你怕什么?夫人。”说着他攥住雁落的下巴,毫不犹豫地吻上了,这吻并不深,蜻蜓点水般从雁落的唇上划过,随后他冲雁落嫣然一笑。
雁落又气又急,她不停地扭着身子躲避清光的袭击,这种螳臂当车的做法换来清光一阵调笑:“刚才当着马大人的面,你可没有否认是我夫人,那么,是不是也该对为夫尽一下妻子的职责呢?”清光的手从雁落的腰部慢慢往下滑去,他冷不丁地掀起了雁落的裙子,伸手就要一探究竟。
雁落一动不动地僵坐着,清光纤细的手指正抵在她的亵裤外面,那样急切地想去解开裤带。雁落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从来没想到过会被人侵犯,而那个人竟然是清光!人在某些特殊的状态下,会进入一种假死的状态,此时雁落就已经灵魂出窍,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一再的被清光侮辱,无论是言语还是行为,对雁落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她的眼神有些迷离,眉毛拧到了一起,两只手颓然地垂了下去。她嘴里喃喃地叨念着一个名字:“南归。”她声音极轻,却还是被清光听到了。这一句南归,把清光从醉酒中唤醒了。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云岭,回到了他们成长的小镇,回到了那个长满牡丹花的后院。那种感觉像蜜糖般滋润着清光的心,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中不能没有雁落。也许他是骄傲的固执的,但他需要她,正如同鱼儿需要水。
只不过,那突如其来迸发出的爱意全随着一句南归而烟消云散了。
二人一路无话,直到马车停在知府衙门口儿,雁落才扭过头直视着清光的眼睛:“对你来说,我难道永远只是一件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玩具吗?对我,你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尊重?”说完这话,雁落就要下马车,却正好跳进了一个人怀里。
“南归?!”雁落带着几丝哭腔望着南归:“你怎么会在这?”
“你不在店里,我猜你肯定是去了丽颜坊,但到了那也没寻着你。我从威武那里得知,大尾巴蛆这次回猫耳胡同开店幕后另有东家,正是刚刚告老还乡回到叶城的马大人。我怕你到他府上惹事,便赶紧跑到马府门口,得知清大人正在里面做客,便放下心来,索性到知府衙门门口接你。”南归这几句话说得是云淡风轻,但话音里却夹带着一丝怒气。
雁落自知做了错事,不敢说什么,只是把头埋在南归怀里,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南归见到雁落平安归来,心里头的火气已经消了一大半。但一想到这个姑娘敢公然不听自己的话,还独自一个人跑去马府,最后还是被清光领回来,这口怒气又翻腾了上来。
随后下车的清光,阴着脸,他站在南归面前,冷声说道:“听说南掌柜在调查马大人和那家新店丽颜坊的事情?”
“正是。”南归冲清光点了点头。
“那请进府细说吧。”清光一甩袖子就往知府衙门里走,走到半途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冲南归灿烂一笑:“不过,先放下我的夫人落落。”
民间有许多关于媳妇的俏皮话,比如猪八戒背媳妇――吃力不讨好,娶媳妇遇见出殡的――倒霉透了,麻媳妇拜见歪嘴婆――一对丑。此时站在知府大门口的这三个人,也能套上几句关于媳妇的歇后语。
南归对于清光那句‘夫人’的第一反应是和尚娶媳妇――今生休想。雁落则觉得清光是戏园里挑媳妇――一厢情愿。清光则觉得他和雁落的婚事是丑媳妇见公婆――迟早一回。
这三人各怀心事,还是雁落最先沉不住气开口冲清光嚷道:“夫人?夫人你个大头鬼!梦里娶媳妇――你想的美,我就是当尼姑去,也不会嫁给你这种没心没肺的混账东西。”雁落情急之下,差点爆粗口,等她骂够了,才发现南归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她一时语塞,嗯嗯啊啊不知说什么好。
“当尼姑?”南归突然冲雁落微微一笑,故作苦恼地朗声说道:“你若是当了尼姑,那我岂不要去当和尚?”
雁落噗哧一笑,脑子里瞬间出现了一身袈裟头上点着香疤的南归大佛造型,其实……也很可爱啊……当然,这话她决计不敢说出口,只能用傻笑来掩饰自己意淫的小剧场。南归焉能不知雁落心里所想,他似宠爱似嗔怒地敲了敲雁落的额头,雁落假装不满地嘟着嘴,其实对南归这种小暧昧颇为受用。
好嘛,这两个人当着清光的面公然调情,彻底把清光当背景了。清光故意重重咳嗽了几声,他一把抢过衙役手里提着的红灯笼,径直走到雁落和南归跟前,举起灯笼照着他们的面孔,果真是奸夫淫妇的脸!
“知府大门口,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快下来!”清光颇为严厉地说道:“难不成,想让本官治你们一个有伤风化罪?”
雁落怒视了清光一眼,然后挑衅似的在南归的面颊上猛地亲了一口,声音之大,弄得四周站岗的衙役全都侧过头嘻嘻地笑着。南归轻轻放下雁落,但二人的手却一直紧紧地握着。清光恨不得拿把斧子剁掉那双碍眼的手,但眼下正事要紧,他不得不强忍怒火把南归和雁落请进了门。
三人一番交谈之后,慢慢拼凑出残疾孩子失踪这件案子的脉络。原来那位告老还乡的马大人在天安时就喜欢猥亵儿童,但因那些孩童父母都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他们有苦难言怕被官家打击报复。再加上这位马大人颇舍得银两,常常用钱财封住那些父母的嘴。所以,虽然他的斑斑劣迹在天安是家喻户晓,朝廷也曾派人下来调查,但都因证据不足而作罢。
再后来,这位大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他特别让手下的家丁去街上搜罗那些有残疾的小叫花子,把他们带进府里把玩,还美其名曰慈善事业。正所谓怒其不争、哀其不幸,那些小叫花子见有吃有喝,还有专人伺候,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乐。
对他们来说,被摸摸身子,或是碰碰羞人的部位,算不得什么,远不如吃不上饭饿肚子来的可怕。终于熬到了马大人辞官回家,天安的百姓们才算是长出一口气,此等老鼠屎,偏偏黏在锅沿儿抠不下来,弄得这一锅热汤走了味。
据南归打探得知,大尾巴蛆自从灰溜溜地离开叶城之后,就直奔了国都天安。一开始他在天安混得不如意,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像他这种到处流窜且贼眉鼠眼的坏胚子,走到哪都不受欢迎,根本在天安站不住脚,只好躲在城郊的土地公公庙里,和一群小乞丐混在一起。
没成想,这倒给了他飞黄腾达的机会,让他认识了马大人。若说起来,大尾巴蛆不愧是一流的烂货色,就跟那茅房里的蛆似的,拱来拱去,不放过一丁点屎星子。他小眼珠一转,便知道马大人放的屁是臭是香了。仅用了短短一年功夫,就荣升为马大人身边第一红人,专门帮他网罗各种残疾孩子供其娱乐,此等令人作呕的事情也只有大尾巴蛆这等人物才干的出来。
马大人虽然告老还乡了,但仍没放下他那点小爱好。为了掩人耳目,他不敢把在天安收藏的一干孩子拉过来,只好沿路让大尾巴蛆帮他收集。从天安到叶城,这一路上哪会那么多残疾小孩候在路边等着马大人临幸……
大尾巴蛆又恐完不成任务,被马大人一脚踢开,毕竟他的理想是光鲜亮丽的重返叶城。马大人为了表彰大尾巴蛆这么多年来尽心尽力为自己寻觅残疾孩子,拿出了五百两银子,盘下了猫耳胡同上一家店铺,重新装潢一番准备做生意。至于什么生意,嘿嘿,自然是人肉生意。他们准备在猫耳胡同上开一家青楼,供有钱有时间的大爷来消遣,同时兼残疾儿童中转站。在这里把那些孩子洗干净换上新衣服调教一番后才会送到马府供其淫乐。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下面就要谈谈如何解决这件事了。清光这时倒没拿搪摆架子,而是平心静气地和南归讨论着如何行动才能一举歼灭这个新兴的卖淫嫖娼加人口买卖组织。因为扯到了官家,虽说马大人已经隐退了吧,但毕竟还有一定的势力,所以,要想一举将其制服,一定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行。否则打草惊蛇是小,引火上身是大。
清光虽然想搅了马大人的老窝,为百姓做点实事,但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顶上乌纱,自保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当南归提出希望清光带着衙役去包抄马府的时候,他面露难色,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玩着盖碗,既不拒绝也不答应。
南归是何等聪明的人物,他早就料到没那么容易说服清光,便抛住了酝酿多时的橄榄枝,主动提出与威武一起潜入马府,盗得管家用来记录孩子情况的小册子作为证据,并且派威震镖局的兄弟们把守住丽颜坊,以免他们得到风声转移了哪些孩子。至于清光要做的仅仅是在南归和威武行窃之际,前去马府缠住马大人。若一切顺利,清光便可带着衙役将马大人拿下。
若是除了岔子,也不干清光什么事。南归见清光仍未吱声,便又提出说解救那群残疾儿童的时候,可以号召猫耳胡同的老少爷们围观助威,定能增加清光的威望值。清光这才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雁落坐在一旁撅着嘴,这个混蛋清光,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所谓的前程功名!果然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相较而下,南归简直就是正气凌然、慈悲心肠的一尊大佛。每一次南归和清光同时出现,雁落就很想猛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当年这双狗眼一定是瞎了,否则怎会看上一个自以为是、臭屁得要死的小破孩……年少无知,中了他的美男计,心甘情愿做了他的佣人,现在想想,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转头再看看南归,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也经常拌嘴吵架,但那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南归的性子,总惹他生气。他虽然表面上冷漠寡言,但若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既细心又体贴的温柔男子,简直是艳情小说里一等一的男主人公。正所谓爱屋及乌,雁落爱上了南归,连南归的冰山脸冰刀眼在她看来都变得迷人起来。
不能不说,雁落在感情方面相当的俗气,她就跟大多数的年轻姑娘一样,喜欢把男友和暗恋对象或是前男友摆在一起品头论足。结论自然是现任比前任要好出多少倍,借以达到一种所谓的满足感和平衡感。是谁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搞到伤痕累累才算是爱过一场,南归之于雁落,是一杯温茶,是一缕暗香,那些太过浓烈的爱情,还是留给说书先生们去骗骗小姑娘的眼泪吧。现在的雁落,早已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言归正传,三人按照计划于第二日开始了行动。南归和威武潜入马府成功地盗得了小册子,丽颜坊已被镖局的兄弟们团团围住,大尾巴蛆被圈在一米见方的地上蹲着干瞪眼。而清光则带着衙役闯进了马府,距离马大人送走清光不过一个时辰,他对于清光的突然出现表示出了相当的疑惑。清光抖擞出了小册子,衙役们又寻到了关残疾孩子的地牢,把他们全都带到了马大人面前。
至此,马大人仍想狡辩,他一口咬定这些孩子是自己收养的。清光见状便大手一挥,吩咐衙役把那个瘸腿男孩的娘亲领过来。那妇人一见到自己失散多日的儿子,又是哭又是笑,最后还不忘指着马大人的鼻梁骨大骂他不得好死云云。
清光得意洋洋地瞥了马大人一眼,他正要派人拿下马大人,却见马大人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成色颇好的玉环。清光一怔,屏退了众人后,才轻声问道:“这可是九王爷所赠?”
“正是。”马大人一侧头,眼里含笑说道:“清大人也知道,九王爷是陛下最为器重的弟弟,本官曾有幸救过王爷一命,王爷便赠了我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玉佩,这个中深意,想来不用本官多言。清大人是个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等小事误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叶城虽是块风水宝地,但想来清大人的志向不在此。本官知道清大人和勒丞相关系甚好,但勒丞相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臣子,想来不敢与王爷掰手腕。清大人……”
清光哼了一声,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办,若是马大人能拿出黄金百两安置那些孩子,并且离开叶城,永不再回来,今日的事,就当是一场误会,如何?”
“还是清大人识时务。”马大力说着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作罢。
清光把从马大人处得来的银两交给了南归,让他去安置那些被掳来的孩子。威武派镖局的兄弟护送有亲眷的孩子返乡,而那些沿路捡来的小叫花子便都被南归安置在了丽颜坊内,并从大杂院请了两位大婶代为照顾他们。至于大尾巴蛆,被南归安排在城郊的粪厂里,专门制作施肥用的粪饼,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尾巴蛆见后台马大人跑了,哪里还敢执拗,乖乖扛着铲子去了粪厂。总比留在胡同里,天天被殴打强。光凭掳孩子这一档子事,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就能把他揍得半死不活。他本以为,跟着马大人,是吃香喝辣,从粪坑里跃上龙门。殊不知,烂泥扶不上墙,更何况是一条肉蛆。
这桩案子至此算是了了,只是雁落心里仍感到忿忿不平,怎么能那么便宜了马大人,放他走,他指不定还要祸害多少孩子呢!
雁落把对马大力的愤怒之情迁移到了清光身上,她觉得是清光胆小怕事,只顾着所谓前程,才会对马大人屈服。这一次,南归到没有沉默不语,而是开口替清光说了几句好话:“这也怪不得他,若是真的把马大人拿下,一来他官职比清光高,即使是归隐田园,其势力也不容小视。清光初入官场,没有什么根基,虽和丞相交好,但那种交情单薄的很,若是共荣还好,遇到这等事,恐怕丞相不会为了区区一个清光和王爷闹别扭。二来咱们虽然拿到了小册子,但作为证据恐怕还欠缺了些。如果马大人一口咬定这些孩子们是收养的,他财大气粗,收买那些孩子的父母也是有可能的。到最后他倒打一耙,恐怕清光这条小命都难保。”
听了南归的解释,雁落仍十分郁闷,不过正如南归所说,清光只是做了损失最小的选择而已。南归见雁落皱着眉头,嘴巴翘得能挂上一斤香油,便伸手捋了捋她的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清光这个名字,总能让你牵肠挂肚,无论是喜爱还是憎恨。”
雁落傻乎乎地望着南归,正在她思考如何回话之际,南归又说道:“雁落,你难道没想过,我会吃醋或是嫉妒吗?”
不待雁落有所反应,南归便吻上了她的唇,热烈地、强势的吻着,像是要吸走雁落的灵魂一般。他总是喜欢用出其不意的方式证明自己对雁落的所有权,而每每当南归化身为狼,雁落非但不觉讨厌,反而有几丝莫名其妙的欣喜。
吻过之后,雁落搂着南归的脖子,红着脸小声说道:“你吃醋的时候……也很好看……”说完这话,她就把脸埋在南归的怀里,呵呵地笑着。
与此同时,在知府衙门里喝茶看书的清光收到了一封从老家云岭寄来的信。信很短,他却翻来覆去看了数遍,直到坐在身旁的勒锦之好奇地抬头询问,他才舔了舔嘴唇,神神秘秘地说道:“锦之,你知道雁子这种鸟,是最顾家的吗?若是一只大雁被铁夹套住了,其余的大雁多半会在天空盘旋,悲鸣连连,不忍离去。”
“这是什么意思?”勒锦之问道。
“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个现成的铁夹子在我手里头。”清光手里攥着信,哈哈大笑着朝花园走去,勒锦之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泛上一种不安感,莫非,他要开始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