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不用去羡慕吉普赛人,虽然他们能歌善舞,虽然他们自由自在,但是他们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快乐,他们的内心深处有满溢灵魂的悲哀,不是他们不愿意停止流浪,不是他们原意生活在旅途中,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家。
爱樱跟我说这段话的时候是早春的午后,天空阴沉沉的没有一丝风,我和她斜斜的靠坐在公园里的长凳上,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一些群众在表演一段吉普赛的舞蹈。她还说她害怕逼仄狭小的空间,只有将身体放在人群中,听着噪杂的人声汽车声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她的手指很漂亮,抽一种极细的烟,我猜不出牌子。
她用手指理理被风吹的有些零乱的发,向我微微一笑,接着又说:“今天是我失恋的大好日子,咱们去喝一杯。”我顿首,对于美丽的女子,我向来没有抵抗力,虽然在众人眼里,我也是上人之姿。从我们起身的这刻起,我与她,认识二个小时候又四十二分钟,在这之前,我与她各自占据一条长椅,蓦然转首时,四目相抵,心念一动,她走过来说:“我叫爱樱,想认识你。”
她坐过来,踢提脚上的鞋子说,你要烟吗?我摇头,她咯咯笑起来,声音悦耳如梵阿铃,我擅长观察,身边人的喜悲颜色躲不过我的眼睛,我一眼就看出,虽然她笑靥如花,但心里却与我一样,聚集着浓的化不开的忧伤。她言谈举止礼貌寂然,没有世俗女子的张扬与虚伪,我喜欢她,于是她说去喝酒,我便说好。
我化身良家女子许多年,对酒吧陌生犹如初相识,她牵着我的手,带领我穿过熙攘聒噪的人群,她的手温暖细腻,掌心有轻微的汗沁出,我紧紧的握了下,她以同样的姿势回复我,内心忐忑稍安,她又扭头看我,迷幻的灯光下,她的脸白胜初雪,嘴唇固执的抿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在嘴角绽放,她说,亲爱的,我们坐那个位置可好。
不时有陌生男子过来搭讪,我说看来我们姿色甚好,爱樱又开始笑,她说是啊,男人都一样,看见单身女人略显妖娆之姿,便觉得是极好上手,勾勾指头我们便会跟他们走。我叹口气说,红颜弹指逝,芳华一瞬间。说完,我自己也觉得在这样肆意的场合拽文大大的不妥,为掩饰不安,我说爱樱,我得去下洗手间,她说,我们一起去,自此以后,我都要跟着你。呵呵,她有点醉了,双颊砣红,眼神迷离,所谓的媚眼如丝说的就是她这样吧,她忘了,在上午,我们还是陌生人。
但是,有哪对朋友不是先从陌生人开始的呢,没有人从出生时就有朋友,有些人相顾一生,却仍然陌路,但有些人,偶然相遇,电光火石间便认定彼此。异性间的这种情愫被称为一见钟情,那同性间呢?友情也能一见钟情么?爱情与友情,哪个更牢固一点?
出租车上,爱樱将头伏在我的膝,长长的卷发像温暖的毯子覆盖下来,我感觉到她的鼻息穿过我的布裙抵达肌肤,触感很美好,她熟睡的姿态,像是疲倦奔跑的动物,在经过长途跋涉后,突然找到可供栖身的一块乐土,表情满足似初生婴儿。我也倦了,电台里在放莫文蔚的《电台情歌》,她慵懒的一字一句唱道:“谁能够将天上月亮电源关掉,它将你我沉默照的太明亮。”
我将车窗摇下一点,窗外是深的夜,天上一轮明月似空镜,冷冷的月华照进小小的车内,被身上衣物的暗影撕裂成一块块碎片,这光辉笼罩着世间数万年,看尽俗世冷暖,再过一个轮回,它是否会记得在这样的一个夜,有两个陌生女子依偎着互相取暖。她们聪明,她们凉薄,她们冷暖自足,但是,都被一个情字缠绕的近乎窒息。
第一次尝试开着夜灯睡觉,半夜却被悉琐的声音惊醒,我看见躺在沙发上的爱樱起身,可能有些茫然不识此处,她惊呼着左顾右盼,最后目光转向我的脸,稍适,好像顿悟,复又躺下身去,片刻又坐起,摸索着去了厨房,可能是太渴,但是她转了一圈又两手空空的出来,一脸的失望,表情无辜的像孩子。我于心不忍,起来帮她倒了杯水,然后笑着看她,她也笑意盈盈的看着我,没有交谈,各自回复原位,没有再听到她辗转,我沉沉的睡去。
醒来的时候,听见窗外有鸟鸣,昨夜窗户没有关严,有丝丝凉风吹进来,将月白色窗帘呼喇喇的吹起又放下,我翻身看向爱樱,沙发上已是空空如也,我一惊,看到昨夜给她用以覆身的毛毯整整齐齐的叠放着,拖鞋也规规矩矩的摆放在门口,我知道,她走了,没有字条,没有互留电话与说再见。这个叫爱樱的女子如昙花一般在我的生活里盛开了半夜,然后无声无息的消失,只留香气余音缭绕,经久不散。
(二)
七月的时候,我已经从那段带给我伤痛的爱情记忆中慢慢走出来,我试着找了份工作,试着与人交谈,每天定时去超市买鲜奶与水果,周三周五晚上去练一节高温瑜珈,生活规律,睡眠良好,收入稳定,一切都在恢复,除了股市。
那个曾经与我设想未来又擅自一人改变轨道的男子,在某个深夜给我电话,我朦胧中接起,他说,你还好吗?我瞬间失神,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谁。他又说,很想念你。我说哦,他又断断续续的说了很多,但是我太困,又迷迷瞪瞪的睡过去,讲什么,清晨醒来的时候,全然不记得。
我将这个插曲当笑话一样的写在开心网上,有人回复说,你真是薄义,当初分手的时候哭的死去活来原来只是作秀,转身忘的比谁都快。我知道是谁,虽然他用了马甲,我不忘,难道还要我再演一场哀求负心男回头的苦戏?失去一次尊严难道还不够刻骨铭心?将那人拉了黑名单。窗外七月流火,说一丝伤感没有的假的,毕竟全心全意爱过。
QQ突然提示我有新的消息,打开,是有人加我为好友,细看,怔住,只见那人,叫戴爱樱。我快速的点了确定,急着按F5,几秒或许是更短,我看她说:“亲爱的,我忍不住思念,又来找你了。”我说你真傻,怎么不问我要电话,何必去搜索我,万一我没有上QQ,我们就要失散了。
她说呵呵,没关系,我记得你家的位置,那个阳台上摆着无数绿色植物的白色栅栏的那个是不是?我说是的,你真聪明,聪明的像只妖精。她又说:“如果我是妖精,只不过才修行五百年,怎么能跟你这样的千年老妖比。”
这一次,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爱樱说,我以后称呼你为姐姐吧,我应允,随即唤她作呆呆,她抗议,说好歹也算是美女级别的,怎么能称为呆呆呢。抗议无效,本姑娘不喜欢比我聪明的女人交往,虽然你比我聪明,但是有了这个名字后,就表示你没有我聪明。什么世道,朗朗乾坤,居然屈打成招。我哈哈大笑,尾音散落在午后带点氤氲的空气里。
爱樱的作息时间很不稳定,我亦不知道她以何为生。她的思维有时候缜密的滴水不漏,比如说我们去剪发,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发型师乱剪一通,她便能软硬皆施的让经理出来道歉,并免除一切费用。
她不吵亦不闹,摆事实讲道理,口齿伶俐,反应敏捷,与店员说话的态度矜持严肃,与平时判若两人,如果她工作,想必做的不比我差,我暗想。但她有时候又单纯如一孩童,丢三落四是常事,我认识她的短短几个月,手机已经丢了两只,买水果的时候与商贩讨价还价,付完钱回到家,发现两手空空,水果没拿。
我与她一起吃饭逛街,买大杯的可乐与大桶的爆米花去看电影,新近看的是《画皮》,看到动情处,她转过头,声音绵柔的跟我说:“姐姐,你说小唯多傻,在不知结局如何的情况下,为了一个男人,连自己的修行与命都不要,爱真的会让人与妖都失去心智么?”电影院的声效很好,以致于我听她说话的时候有点吃力,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蒲松龄回答不了,陈嘉上也回答不了。
电影散场,我与爱樱相偕站在出口明晃晃的灯光下,看离场的观众如退潮的海水般散开。她挽着我的手,不发一言,眉目间不施颜色也尽是风情,我叹口气说,呆呆,你可曾真心爱过一个男人?她摆摆我的胳膊说,爱人多辛苦,还是留等别人来爱我好了,就像我刚跟你认识的时候说过的那样,我骨子里有吉普赛的基因,会一生流浪与漂泊,没有人知道我的悲哀与愁苦,没有男人能让我栖身驻足,也没有男人值得我将流落无依的心安放。
那魏晋呢?
她定定的站住,看着我说,姐姐,我也不爱他,对不起。
我说没事,没有你,也会有别人让他生异心,我知道你无意,所以我不怪你,也许还要谢你,不然以后等我年老色衰时,才发现他并不是我良人,那该如何是好!
(三)
魏晋是我认识十年,恋爱七年的男子,我们本打算春天的时候结婚。但婚期将至时,我无意中发现魏晋流连上一个叫戴爱樱的女子,他给她发无数短信,打无数的电话,虽然回复了了无几,但字字句句亦是有情有意的模样。我心如刀绞,逼问是谁,虽然日日哭闹至天明,但他终究是不同意我与她见面,我这个傻女人说,我一定要与她谈谈,如果她像我一般爱他,那么我会放手。
是的,我们在公园的初见并非偶遇,我趁魏晋睡着的时候用他的手机给爱樱发了消息,我说,明日十时,灵风公园见,不见不散。
我如愿见到戴爱樱,在初春的阳光下,她先开口与我搭讪,巧笑嫣然,她说我叫爱樱,想认识你。于是我尚未开口质询便失去了所有的勇气,这样的女子,连身为女人的我都会着迷,何况魏晋那个凡夫俗子,刹那间,我原谅了他们。
爱樱说,那天在公园一看见我,聪慧如她,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对于她,只是身边众多男人中面目模糊的一位,她不会与我争,她任性的以第一感觉区分身边人的类边,她说她发现喜欢我多过于喜欢那个男人,于是立刻决定失恋,然后与我结识。我说我当时看起来是不是很像怨妇与泼妇的综合体?
她莞尔一笑,调皮的皱皱眉说,不像,你像我姐姐,你看,你看,我们的眉梢都有一颗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