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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章
作者:木子小鱼 时间:2020-10-06 16:52 字数:16909 字

你是来自对岸的歌声

文/木子小鱼

你是来自对岸的歌声,只是我没有摆渡的船。——题记

11月的风吹在发梢上,干净,凛冽,小巷深处有空气的笑脸。她穿灰色帽子绒衣,黑色棉布裤子,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散乱如海藻。还是沈然熟稔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沈然是2003年。热闹的平安夜,彩色的灯火,他站在学校的食堂门口等他的女朋友王灿。他答应过她,圣诞节的晚上,带她去教堂听歌去江边吹风。

冬天的夜晚来得早。他听见一个人的声音在喊,深蓝。他转身,看见她。黑色厚绒外套,牛仔裤,牛仔挎包,头发像海藻一样散开来。银色的耳环,直兀地从头发里露出来,像是夜空闪烁的星星。沈然,王灿走到他面前说,我们走吧。

江水被夜色染成厚重的墨色,像是许多层的蓝色蓄积而成。时光破碎,2003年的平安夜散尽,啪的一声,似有一朵花,开在谁的心底,转瞬即逝。

那时的深蓝二十岁,开在花骨朵里的女子,灿烂的笑,坚强的活。过去一年所谓的爱情,梦魇一样开放了,就离开。并不意外,他不过是不愿意失去,对自己这样好的一个人。要想记住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失去。他不过是不想记住,所以不愿意失去。而她心底的疼痛,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恍若隔世的一年,与诸蒙有关的记忆,成为空气一样的东西,带着伤口粘稠的芬芳。诸蒙离开的时候,她已经麻木不仁,人是健忘的动物,与诸有关的所有,如同烟灰,散落一地,随风而逝。

人和人的相遇,总是有契机的。她后来认识了沈然,大她两届的沈然,和她同系。很多人认识他,因为他的女朋友是王灿。那样的漂亮女子,最终选择才华横溢的才子,似乎只有书上才有的故事,在她们身上真实地书写,于是万众瞩目。她不是其中一员,也总是有所耳闻。

认识以后,她开始在路上频繁看见他和王灿去上课吃饭打开水。以前不曾注意到的细节,一点一滴的在她面前,电影一样上演。很多人说,她们走在一起像电影一样,她却觉得电影不是真实的,电影是影像,影像是和记忆一样的东西。只是不会说出来,还是静静地继续在重复单调的日子里游走,静静的爱诸蒙,他已经像习惯性影像一样成为她的惯性思维,如他的名字,每每看见那两个字的时候已经习惯性地心紧,然后轻轻地笑自己,这样无聊。

10月底的二十岁生日,2004年的深秋,天气很好。邀请沈然来,他竟然应允。她的心底有细微的褶皱,轻轻绽开。沈然,你一个人住?是的,深蓝。呵呵。呵呵。空幻的对白,因为没有基础,而显得淡漠。他说话的时候,嘴角会闪现浅析纹路,不曾见过这样的男人,这样沉默少言,这样不动声色。昏黄的空气里有尘埃的味道,曼妙的气息萦绕其中。

他的灰色外套,如烟灰,灼烧她的眼睛。11月的寒意,在墨蓝色的天空下破裂。11月的风,已经有冬天的味道,如这个城市的空气,慵懒而凝固。

他们一起喝咖啡,蓝山的味道,是和诸蒙给她的咖啡豆一样的暖香。她说,沈然,诸蒙以前给我一袋蓝山,一直没有打开,因为她不想看着它们破裂的样子。沈然笑得浅,深蓝,有些东西,裂开才好,裂开才能看见是否真实。

那个下午的阳光,温暖入骨。去到阳光照下来的地上,坐下来,他说,深蓝,我和王灿分了。她笑,沈然你不要难过,校园恋情只需要记住过程。是的,深蓝,我们只要记住过程。风吹下黄色的梧桐叶,她仰起头,细细密密地看那些疏落有致的叶子,看它们把天空划成碎片。

夜色渐至,不断有路人从旁走过。她闭上眼睛,小动物一样蜷缩成一团,伸出手去紧紧抱住他。她喜欢的拥抱时紧致得让人窒息,因为能够感觉到真实。沈然,我们在一起,是真实的。她轻轻地笑。听见他说,深蓝,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女朋友了。他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她听见心底轻微的疼痛了一下。

后来的日子,有阳光的时候就一起去找空地晒太阳,再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日子过得跟小动物一样,淡然平静,偶尔热烈的时候,就深深沉溺。

沈然离开这个学校的时候,她离毕业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其间她还要尽可能认真地去学好每一门专业课,并争取顺利通过下一年1月初的六级考。上一次考六级是今年的6月,阳光里还满是关于诸蒙的记忆,清晰如昨。没有人可以挽救记忆,正如没有人可以挽留爱情。

沈然要去的那家公司离这个城市不远也不近,但是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以后来看我。像是约定俗成的,只是静静的离开。再见,她开始在心底轻轻重复这两个字,轻轻地咬在唇齿间,像是练植物的拉丁文学名一样。

坐在深夜里的时候,听见外面哗啦啦的江水浪涛声,愈发真实而清晰起来,白天看来那样小的水流,竟有这样大的声响。大脑空幻的瞬间就想一个问题,沈然,我们在一起,是真的吗?哑然,电脑旁的烟灰缸泛出玻璃光泽,灰色的烟灰在里面,安然如尘。

那天有阳光,又是一个好天气。他提走了两个属于他的皮箱,黑色的箱子,和她身上的黑色绒衣一样,沉默不语。他腾出手来,牵着她。手心的温度一点点的升高,再一点点的失去。沈然,再见。深蓝,我会想你。

始终没有说,我会来看你。是不是,我们就这样失去你。

大三过得快,下半期的课很少。沈然不曾打电话来,她才想起,他从来没有问过她寝室的电话,虽然他总是会准时出现在她的楼下,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站在圣诞节五彩缤纷的食堂门口等王灿一样。

偶尔上网,也会有他的留言,但总是过了很久以后才看到,就不再回过去。也会有短信,在每一个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大年三十,有他像亲人一样的问候,情人节,有他的搞笑短信。开始释然,逐渐觉得轻松,因为不像是真实的存在,不真实,就不用负担责任。

很快就是实习了。出去之前的动员会上,听见老师宣布的那个城市,和那个公司的名字,她的心狠狠的紧了一下。是沈然工作的地方。

早上的校车,载着她和她的同学,缓缓地开往那个城市。她从来没有去过,自从他走了以后。她知道他在那里,却没有想过要去。不论她去不去,他总会在那里的。他应该还是和从前一样吧,依旧是那个干净的男人。她开始细细地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时候一有阳光,他就会很开心地说,深蓝,今天天气好好哦。它们一起在地上晒太阳,直到把太阳晒得像是自己的一部分,直到夜色迷离紧紧的拥抱热烈的吻,就离开。原来得到和失去一样容易。

那个城市和她想象的不同,事实上她从来没有仔细设想过他的城市,那就像不属于她的东西一样,她从来不曾想要去身临其境。他的工作应该很忙了,而她的学校,曾经是他们共同的东西的学校,他也从来不曾回去过。

公司很漂亮,装修气派。公司老板和老师是以前的大学同学。但是商界和教育,终究是不同的,截然不同。所以在那个穿着高档西服开着高档跑车的老板身上,没有和老师相似的地方。难怪很多人说,没有离开校园,就永远也长不大。

去的第一天就看见沈然。他作为老师的学生,她们的师兄,出来接待,安排食宿。一切都娴熟到自然而然,他已经娴熟的成为了这里的一部分,他的眼睛里,除了淡然还是淡然。那个站在食堂门口回头看她,和她一起在地上晒太阳,把她紧紧抱着一起仰头看天空的沈然,终于不见。

外套灰色依旧,只是换成了高档笔挺的西服材质。而曾经,他的灰色外套,如烟灰,灼烧了她的眼睛。终于明白,很多事情都是无奈的,人生本就是在不断受伤不断成长,回过头发现,曾经最痛的伤口突然不见。就像从前,诸蒙留下的,是曾经最痛的,却早已在后来和沈然一起的日子里痛楚散尽,只留下痕迹,亦行亦淡,渐行渐远。

实习时间过得慢,慢条斯理地做那些看似专业的工作。想起哪位名流说过,有钱的人总是没有把钱用对。看似艺术的专业,一旦与钱挂钩,就不再纯粹。当你的客户穿得雍容华贵的站在你面前,你所有关于颜色的理论,也许还抵不过一句,这样的布局不符合风水。原来是至真的话语,她以前还不相信。

离开公司的时候,沈然和老师一一握手。看起来他会很好的工作下去,在那里,他的被器重已经是摆在众人面前的事实。蓝色的天空里有恰到好处的阳光,她又想起他说的,深蓝,我们都要好好的生活。

她知道她该好好生活了。明天的样子没有人能够知道,只有成为记忆的东西,才有被拿出来翻看的可能,却无法修改。无法修改的那些日子,就像沉落在烟灰缸里的烟灰,也像那些无数次晒在身上的阳光,真实可触,亦遥不可及。

校车像来的时候一样,缓缓地开离那个城市。生活如戏,反反复复像是爱情来了又去。

回学校不久,拿到了墨绿色的六级证书,像是夏天里被阳光滋养得过分的叶子。她已经在忙考研,等不到2006年的秋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到另一个城市的另一所学校,那里有一个等她的男人,他总是说,深蓝,我等你来。像是一场电影的结尾,只是男女主角始终不曾出现,如那首诗所言,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她的大学时代,即将灰飞烟灭,却感觉不到疼痛。而曾经爱过的人,和那些阳光那些拥抱那些疼痛一样,在深秋离别的曼妙气息里破碎开来,啪的一声,就像心底开出一朵花。沈然,再见。她像以前一样自言自语,最后走在学校笔直的主干道上,旁边是她和他一起晒太阳的空地。

箱子被放进后备箱,她能从这里带走的所有东西就这样,和她一起离开,始终不离不弃的,才是真实。要去的那个城市,有一个始终不离不弃的人在等她,她就要去见他。

2007年深秋,回到这个城市,11月的风吹在发梢上,干净,凛冽,她穿成以前的样子,帽子绒衣,棉布裤子,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散乱如海藻。像以前一样一蹦一跳的走路,像以前一样,突然就看见了沈然。小巷深处有空气的笑脸……

小酒馆

文/木子小鱼

每年10月,我都会喜欢上一个人,喜欢不等于爱,喜欢是执着,是可以割舍的,爱是值得,却是不能休止的。要找我,就来小酒馆吧。——石楠

她住在玉林西路,那条成都有名的酒吧街。2004年10月1日午后四点整,她坐在小酒馆看杂志,外面有微凉的天气,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

一个穿驼色长袖T恤的男人走到她旁边。她立刻联想到色彩专家说的,驼色是激发人体内**的一个重要元素,当你置身于这种颜色的包围中会不可避免的发出需要拥抱的信号。他的驼色让她感觉暧昧。

你好,我,想认识你。他用一种平直的语气这样说,没有笑。能够感觉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极度自然,有一种人生来就能让人感觉轻松,他应该就是这种人。阳光照在桌子上,酒吧里暖意融融,她点头说,好啊。他在她手指着的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你不问原因吗?什么原因。我为什么想认识你,你不想知道?不想。

他笑,笑的时候,嘴角微翘。这时候,咖啡端来,他接过,说,我请你吃晚饭吧,如果你有空。好啊,石楠一口答应。没有必要知道一个男人为什么想要认识你,诸如你长得像我以前女朋友或者你很漂亮的话,听多了也会让人厌烦。她那天穿一件蓝色布衫,发型简单,样子清纯。五点半的时候,她跟他一起走出小酒馆。

晚饭在豪客来,锦江宾馆门口的车川流不息,成都傍晚华灯初上的朦胧夜色是一种平面的美丽,霓虹和路灯的光芒交相辉映。

他给她和他都要套餐。很快,开胃酒端上来。她想起苏凡以前形容的,爱情就像开胃酒,人走灯灭后余香残留齿间,不禁叹时光匆匆,实在是老道而无聊的情绪。忘了问你的名字,他把沙拉递给她,打断她走神。

石楠。她笑得温婉。

秦柏。他也笑。

牛排端上来,等蹦起来的油差不多溅满白纸布,他在对面说,石楠,我觉得你的眼神里有不一样的东西。因为我是天蝎座女子。其实她心里嘀咕,什么一样不一样,当我小孩子,以为说一句不一样就能哄。他说,你走神的样子肯定比吃饭好看。她笑,不吃饱哪有心思走神。说完大吃开来,像小动物一样,秦柏在对面笑,石楠你还真是个小姑娘啊。

吃完饭,他说,我们去清淡一点的地方坐坐。她不知道他的清淡所指何意,但是点头了,因为和这个男人一起,感觉轻松。原来是科华北路上的老树咖啡。她觉得它的绿色加木色的格调给人以安宁,一直很喜欢。这个男人的安排恰到好处。

科华北路的暮色,像是王家卫的电影里时常会有的背景。一种隐约的清香,时有时无,飘荡在她和他一桌之隔的距离里。是一种熟稔无比的味道。但她不记得这种味道是何时何地出现过。

在她吃掉第三个香草冰淇淋之后,他说,跟你一起很愉快。虽不知真假,但在灯光迷离里,她发现自己对面前这个男人并无反感,更准确的说,是隐约有好感。男人都是一样的,秦柏不过是千万男人中的一个,可能还是很普通的一个,她不明白他哪里可以让她产生好感,眼睛?嘴巴?驼色T恤?

驼色确是暧昧的颜色,石楠自认为不是那种因为一个客观因素就对一个男人产生好感的女子,但在他对她说去我家坐坐的时候,她已经条件反射地说了好。其实这是很违背原则的,更何况,也许也只是他随口说的客套话。回家也没有事情做,不如跟他一起过节。这样就心安理得了,过节真是个好借口。

她跟着他,走进他的家,是一幢坐落在芳草街华资路的别墅群中的两层别墅,天色已晚,门口的植物投下郁郁葱葱的影子在地上。

他的家是驼色基调,大片大片的驼色,细致到每个角落。窗帘,沙发,地毯,桌布,甚至电话套。窗帘有两层,一层是白色薄薄的纱,一层是厚重的天鹅绒,从屋顶一直垂到地面,夜晚看见会让人产生依赖的渴望。卧室在二楼尽头,很大的房间,咖啡色床套扔在地上,床单也滑落到地毯上。

她站在落地窗前,看外面树影摇曳。他站在离她很近很近的背后,可以很清晰地闻见他衣服的味道。她站着不动,它们之间的距离不到5CM。她也想起一种说法,男人的**,一个在眼睛里闪烁,另一个是要在距离它皮肤5CM之内才能感受得到。他看着她笑的时候,她能够看见里面的闪烁,但那种闪烁不是**。

现在,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到5CM。

石楠,我有点喜欢你。他站在她身后,平直的说。坚定,且坦然。她回过头,他笑,她走过去,抱住他。

秦柏。她把他抱得那样紧,像是害怕一松开他就会不见一样。

他吻她,吻她的脸,她的颈,肩,她的每一寸皮肤。

她沉溺在他驼色的温暖里,失去语言和思考。只看见,眼前的驼色,迅速的蔓延,淹满心脏,在体内膨胀,淹满整个身体。

秦柏是温暖的男人,可以让人闭上眼睛,深深沉溺。

夜色,一直流淌,静静流淌。凌晨时分的玉林西路,酒吧里人气正盛。

她说,秦柏,我该回去了。不留下?他始终是平直的语气,即使是躺在床上。不了。她起身穿衣服。他拿出烟,在靠垫上,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最后穿上蓝色布衫。她抬起头,看见房间里有一面大镜子,里面映照出的脸庞,瘦削,安静,长而碎的头发垂下来,刘海一丝一缕地搭在额头上。手指和唇齿间还残留那个男人的余味,还是熟稔地味道。她回过头,注视他注视她的目光,笑起来。然后下楼,走出去。

夜凉如水,偶尔有车从身旁开过,路灯和车灯闪烁在夜色里,像是一种温暖的东西,在心里燃烧。回到家,不到六点,天空开始泛白,她给自己准备了丰盛的早餐。10月2日的太阳逐渐明朗起来。有阳光的一天,天空的蓝恰到好处。

后来几天,她在家上网,看书,写字。想起他,会不自觉地笑,就像他对她笑的时候嘴角微翘的样子。

她知道,冥冥中,她还是希望那个叫秦柏的男人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对她说,石楠,跟我一起。她会说,好啊,就像她第一次站在她面前说他想认识她那样。

石楠,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傻?蓝岚一再强调。她能说什么呢?冷暖自知。拿时间作赌注,到最后,赢的输的,都是自己,因为主角没有人可以替代。2004年国庆的成都,一个叫石楠的女子沦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里,自此,他成为她的主角,每年10月,她都会喜欢上一个人,但是这次,她是在用身体作交换。书上都说,女人为爱而付出,那么,她是爱了吧。

她记起他房间里满满的驼色,蔓延在她心里的驼色,刺痛心脏。她记起他笑的样子,那样不经意微翘的嘴角;记起他吻她的嘴唇,那样婉转而珍惜的吻;记起他把她抱在怀里,那样紧致而热烈的拥抱。

她忘不了,就是忘不了。她固执的记住。

小酒馆,那个狭小而温暖的空间,那张他们一起坐过的桌子,那个叫秦柏的男人。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有去过,但是她相信,她会再见到他。一定有一天,我们会见面,因为我是天蝎座女子。秦柏,我是你的天蝎座女子。

10月末,她的二十岁生日。生日那天,成都刚刚下过一场雨,风不是很大,太阳若隐若现,天空是那种迷离干净的蓝色,路上行人小心翼翼。一大早,蓝岚打来电话,说,石楠我们好久没有聚了,生日快乐。她在这边笑了,你们下午到我家吃晚饭吧。

她到楼下买来一些饮料和酒,一些现卖的食物,和一些零食。蓝岚和林杭,还有苏凡,从城市的不同方向赶来,带来生日蛋糕,白色的奶油,蓝色的花,黄色的奶油写着七个字:石楠,二十岁快乐。

来,我们家石楠,先许个愿!笑脸在蜡烛微弱的光里泛出真实的快乐来。蓝岚悄悄问,嘿,女子,许的什么愿?你知道的,她笑。那个谁谁谁?嗯。你呀,长不大,哎,小姑娘。她还是笑,蓝岚不再说话,苏凡和林杭递来蛋糕,四个人还是和从前高中时候一样,打打闹闹地吃完喝完。她喝了很多酒,跟苏凡。她说,苏,再见到你我很高兴。石楠,你还是我认识你时那个样子。什么样子?呵呵。

认识苏凡,是十八岁的夏天。那时候她真的是那样地爱苏,因为苏说,我们射手座的适合和天蝎座的女子做夫妻。哈哈,她记得她当时笑得那样嚣张。其实内心里,是很痛快的。只是到了最后,苏凡走了,她早知道他要出国的。他走的时候,她已经感觉不到心痛,痛到极致,就不再痛。

现在的苏凡,站在他面前,他们还是那样好的朋友,始终没有分开过,或者,像以前一样,他还是她的哥哥。她也终于明白,苏凡曾经,是爱她是我,和她一样。只是他要离开,只是他不能。我们不能在一起,这是我们的宿命。只是都已过去,不论是爱,还是痛,都会在时间里变得空幻。

我们喝酒,苏。她说。说完的瞬间,想起从前苏在她面前说的话,她说爱情像开胃酒一样,也想起一个月前,放在她和秦柏面前的开胃酒。是啊,人走灯灭,余香残留。她哑然。苏也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和她一起笑。冰凉的液体进入身体,肆虐的清醒。

她闻见苏凡身上,酒之外,是她那样敏感和熟稔地味道,终于明了,原来对她来说,爱情的余味已经深刻入骨,一如血液流淌。她去到洗手间,使劲地哭,眼泪哗啦哗啦地落在身上,地上。秦柏,你为什么不在。我是那么的想念你。

苏,我们走吧,蓝岚说。苏凡靠在沙发上,没有动。苏,林杭上前把他拉起来,走。石楠,好好照顾自己,苏走的时候回头说。她站在门口,闻见他身上的暖香,点头,我会好好的。它们走了,她开始放肆地哭,泪水汹涌,似乎只有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心甘。终于无力,滑落在地板上。

十二点整,2004年10月的最后一天到来,她的二十岁终于完满。可是没有秦柏了。

她穿上黑色绒外套,戴帽子的那种,背牛仔挎包。头发长长的,洗干净垂下来,在肩膀上,有未散的芬芳。刘海有些长了,细碎地散开来。黑色的靴子踩在润湿的水泥地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玉林西路的夜色妖娆暧昧。她要去小酒馆,她那样开心地走着去。

她推开那扇棕色的木门走进去。要咖啡,她说。吧台上的蜡烛光微弱摇曳。她坐下去,埋头看见桌上玻璃杯子里盛的水,晶莹剔透,蜡烛漂浮在水面上,泛出冰凉的微光。她揉眼睛。一张纸巾递过来,她说谢谢。湿纸巾,有香味的那种。熟稔的香味,她敏锐地嗅出来,那种刻骨铭心的味道,还是刺痛了她的神经。

她抬头,看见秦柏的脸。他在笑,嘴角微翘。她的泪又落下来,滴落在黑色绒衣上,瞬间消失。你来了?她问。

我一直在这里。还是平直的声音。她面无表情,秦,我们,终于再见面。

他坐在她面前,他说,你不来,但是我在,我一直在这里,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她说,我不知道,你没有告诉过我。你说你不想知道原因,因为你是天蝎座女子。

她愣住。我就知道我们会再见,却没有料到要回到起点。恍悟,我不过是在你的小酒馆里遇见你。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到5CM。喝下去的液体开始在身体里肆虐,她听到自己心脏的跳动,秦柏,我们从头开始。

不走了?

不走了。

苏凡,你是对的,你们射手座的就是适合和天蝎座的女子做夫妻。因为我是天蝎座女子,所以,秦柏,你就是用来跟我相配的射手座男人。

我是石楠,我是秦柏的石楠,要找我,就来小酒馆吧。

女子不开花

文/木子小鱼

Yousaiditwasover,

SonowImoveon.

Ijusthopeyoudon’twantmeback,

BecauseforeverIamgone.

Yousaidthiswastherightthing,

SoIlistenedtoyou.

Yourlifeneedstobebetter,

SoI’llneverbewithyou.

Before

学校十教背后的老板山上,有园林专业的实验林地。据说那里几乎栽了四川盆地的所有树种。段小昭自小不反感植物,只是没有料到自己的大学专业会和植物紧密相连。

进校的时候,因为理想和现实的落差郁闷,久了,就惯了。到大三,逐渐开始迷恋绿色植物,上园林树木学的时候恨不得把老师讲的全部塞进脑袋。

小昭在宿舍住的时候,和室友栽过小植物,比如辣椒,又比如番茄。两株都结果实了,自然是长不大的,还是被当做宝一样参观。过完暑假回学校,干枯得跟野草一样,放在阳台上凭吊了很久,最后扔掉。在没有种过其他植物。

后来跟杜非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小昭每天早上起床,热豆浆,煎蛋。一个单面,一个双面。单面给杜非,双面给自己。

有番茄的时候,就做番茄炒蛋。小昭的番茄炒蛋做的很好,杜非这样说过。

杜非也说,小昭这样的女子,不愁嫁,人也不愁,又能维持基本生活。所以,遇上我,是你杜非的福分。小昭时常会这样想,想着想着就笑。

小昭是杜非的女朋友。校园情侣,在外租房,庸俗的概括起来大概就这样。上世纪90年代的三层楼房,选了顶楼最大的一间,虽有些旧,但杜非特别满意门口的平台,站在上面可以妖王对面新修的研究生楼,以及整个三宿舍区。

平台上有几盆仙人掌,小昭去了以后,就立刻宣布接管。

阳光好的时候,杜非说,小昭,我们去外面坐坐,你看天气多好。小昭就顺便搬板凳出去看仙人掌。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平淡而安宁。

树木学实验,上老板山认树种。天气不错,秋高气爽。一路上小昭很兴奋,认识了很多面熟而不知名的植物,银木、楠竹、蓝桉……小昭拿铅笔在喜欢的树种下面画上横线。杜非在旁边说,小昭你怎么不喜欢那些开花的?

小昭愕然。南方的秋天,花色丰富。小昭不答,杜非也不再问。

拐过弯路,继续向山上走,看见一棵绚烂招展的树,高大茂盛,叶子有绿色、黄色和红色三种。杜非你看,那个树好好看哦。

老师停下来讲那棵大树:檫木,落叶乔木,树皮幼时绿色不裂,老时深灰色,不规则纵裂。小枝绿色,无毛。叶互生,全缘或3裂。长江流域至华南及西南均有分布,多生长于山谷、山脚及缓坡上。

实在太好看了,太像花。小昭驻足树下。走了,杜非拖起小昭。楠竹,红继木,菩提,棉花,鱼尾葵,龙舌兰,橡皮树……实验林地里的树种真的不少,整整讲了三个小时。小昭写了四页笔记。第二页上,用笔重重地画横线,标出檫木。旁边画出它的掌状叶片。

下山的路上,杜非随口说,也不知道檫木开不开花。小昭笑,叶子就够好看了,还开花?

Once

回到住的地方,小昭把饭菜做好,端到平台上和杜非一起吃。杜非说,楼下的夜来香开花了,我们晚上出去看吧。小昭笑,你那么喜欢花?

也不是,没见过嘛。杜非一边吃一边说,抬头看见小昭在发呆,走一下午了,你不饿?

哦。小昭朝他笑。

其实小昭是想起江枫了。杜非也只知道江枫,很多人都知道小昭和江枫,那是曾经一度叱咤校园的爱情故事。

江枫比小昭大十岁,在这个城市,行业建筑,跟小昭爸爸一样。两年多以前,十八岁的小昭为了江枫,放弃家里安排好的出国大好前程,来到这个南方小城的二流大学,实属为数不多的现代典型有情女子。

江枫高个子,瘦削,短发。一个外表给人印象不错的男人。小昭高考后的暑假,在炎热的南方海边城市,遇见他。出门在外,遇见老乡,本已亲切无比,加上江枫的风度及幽默,小昭一路开心。

十八岁的小昭向往所谓的浪漫爱情。制造浪漫,是江枫的强项。一起度过的一周里,小昭不断地收到江枫突如其来但自然而然的花。而南方的夏天,最不缺的,除了阳光,就是花。

江枫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地点,让各式各样的花绽放在小昭面前。直到最后,那些玫瑰,适时的开放。

离开的那天早上,小昭一觉醒来,看见床头满满的玫瑰,一朵一朵,开到极致。

江枫坐在床沿,笑得诡异。

小昭也笑,趴在江枫背上。

早饭吃了一个上午,吃啊说啊闹啊笑啊,也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话。

旅途结束,和江枫在一起,很开心很开心。这是小昭得出的结论。

回到家,是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了。小昭出国已经水到渠成,除了她自己关心高考录取外,家里没人在意。最后等来的,是那个城市的那所大学。小昭下定决心去,没人拦得住。爸爸说,你想清楚。想清楚了。众人无语。

小昭去了那个城市,和江枫开始了风景一样的恋爱。它们的恋爱不能不说精彩。江枫总是给人好的印象。他们走在一起,看起来无懈可击。

江枫给小昭的,也总是惊喜。一年多的时间里,小昭觉得一切都天衣无缝到完美。小昭也明白,要是她毕业和江枫结婚,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可以很体面的过日子,可以再去那个浪漫的南方海边城市,一起看南方的美丽花朵。江枫还是会一如既往的送她玫瑰,只是,一个人要那么朵玫瑰来干什么?

After

只有不懂事的孩子,才相信爱情。

大三的上期,小昭很多课,如江枫的花一样不曾间断。10月末的二十岁生日,她答应妈妈回家过。江枫说,你的二十岁,我要在你旁边看着到来。那你跟我回家吧,小昭说。

江枫在小昭家,第一次见到了小昭的爸爸妈妈。

生日晚餐在一家有名的酒楼。江枫表现出得体的风度。小昭看着妈妈一直在笑。

许愿,吹蜡烛,切蛋糕。完美无缺。江枫和爸爸喝了很多酒,笑得灿烂,脱口而出:以后伯父尽管放心把工程交给我,我毕业后跟着伯父好好干。爸爸愣了一秒钟。妈妈笑而不语。江枫也在笑。良久,小昭站起来说,我们回家吧。

电梯一层一层的往下降。深秋夜凉,江枫从衣服里拿出玫瑰。小昭笑,只轻轻地说:江枫,我们还是算了吧。

江枫终究不解,只是小昭不会去解释。原因很简单,也很无聊。她不想让他们在一起的记忆变得像是浪费时间,也不想让他知道,她离开他,不是因为不爱。当然,也不是因为爱。

也许没有人会理解,越是了解的人越不能理解,小昭你那么爱江枫,怎么?

杜非其实是很了解整个事情的人呢,因为杜非喜欢小昭。喜欢一个人就会关注与她有关的所有,即使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他没想到小昭能够伪装得那么坚强。

小昭是有勇气的女子。

杜非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到她,很直接的说,我可不可以追你?

小昭一愣,笑道,我想想。

一个星期以后,小昭把酝酿好的台词搭在email里,用最快的速度回答了杜非。当然,是杜非想要的答案。

所有人都觉得意外,段小昭果然是猛女。其实小昭和杜非在一起后一直很平静,比如小昭说,杜非我们找个房子出去住吧。杜非说好,两个人用了一天时间在学校附近搜索一遍,就租下了这里,第二天就搬了去。

其实没有人知道段小昭那一段走得怎样苦,不是走,是熬。

杜非知道却不以为然,有什么大不了,谁没失过恋,失得多了就有免疫了。

小昭懂了,想想也是,江枫是擅长制造浪漫的人,造的多了就有免疫了。眼前的才是唯一的。没有谁能够预知未来,更不用说永远了。关于她和江枫,没有人问,是怕她痛,别人不问,她就不说。问起,也只是笑,分了。

听见有人说,杜非根本就是替代,小昭也只是笑。替不替代,谁都没有权利评估。

杜非说的直白:我可不可以追你?简单的话语其实也是千锤百炼的。所以她决定简简单单地答应他,然后简简单单地跟他在一起。

不是所有人都玩得起江枫那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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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出去实习,参观基地时,小昭远远就看见了人工移植过来的檫木,修剪得整齐有致,像花一样的掌状叶片,黄绿红色交错。

杜非不送花,他只是偶尔对那几棵生长缓慢的仙人掌发牢骚,怎么就不开朵花来看看?

小昭以前信奉星座信奉爱情,执迷不悟,以为江枫就是那个所谓的MrRight。其实怎样过不是一生啊,何苦非要跟谁过一辈子。累了自己,也累了别人。

杜非对小昭的番茄炒蛋情有独钟。小昭,不如以后毕业了我们去卖早点?小昭无语,杜非你就这点追求?

对于毕业后的新生活,杜非不是没有追求,只是一直在准备,准备用一种自然而然的姿态让小昭走进去。自从搬出去一起住以后,杜非逐渐得出结论:小昭这样的女子,不留在身边实在可惜。

下了定论以后,杜非就着手准备开来,小昭浑然不知。毕业的夏天,那几棵仙人掌被房主当做礼物送给小昭。正合我意,小昭乐不可支。

转身就困惑了。虽说仙人掌实在好栽,但总要有栽的地方啊。搬回爸妈那里,还是不能每天看见。人总是容易跟旧物产生感情。小昭心急:杜非,怎么办?

没办法,只有不带走了,你要搬的东西已经那么多了。

不行啊,人家说送给我了……

小昭急得不行,抬头看见杜非一脸无所谓,跳过去掐他。

掐吧掐吧,掐也不管用,还是跟我走吧。杜非说得无比轻松,小昭心里不舍但也没办法,就下楼跟房主说,我改天过来搬。

杜非什么也没有说,带小昭径直往城南去。在新修的河滨公寓门口,杜非从容地从衣服里摸出钥匙来。样子极似当年江枫从衣服里拿出藏好的玫瑰。小昭用眼睛瞪他:杜非,你干嘛?

你说这个房子用来结婚怎样?

小昭也不愧是众人眼里的猛女。这个时候了,用不着含苞,直接开花。表现得极有勇气:别人我不知道,不过,如果娶我也就凑合了。

杜非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看上去无比可爱。

好,段小昭今天决定嫁给你了,杜非。小昭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分钟的时间,还不够杜非反应过来,面前的小昭突然像小动物一样蹦起来。杜非顿时紧张:不准反悔!

杜非,你现在跟我去搬仙人掌回家!小昭兴奋无比。

在决定结婚两个小时以后,那几盆仙人掌被小昭安置在了新房的露天平台上,并要杜非陪她明天去花市再买几棵树。杜非心想,你这女子就是怪,偏要喜欢不开花的。小昭蹲在地上一边收拾一边强调,这几棵仙人掌可是我的嫁妆。

婚礼那天,段小昭穿得跟妖精一样,在家里窜来窜去。杜非看她把仙人掌端进客厅时的一脸虔诚,突然就明白了她所谓的植物言论:在我们的家里,植物至上,但开花永远是多余的。

背对背的拥抱,天荒地老

文/木子小鱼

谨以此文,给我亲爱的秦霭。

认识秦霭的九月,是有史以来最混乱的九月。明明失去了一个人,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是自己毅然决裂的离开。事实上,如果那天晚上的路灯稍微亮一点,所有路人就都能看见我眼睛里流出来的水。那个叫眼泪的东西,一直流,我就那样走回家。殷宿,他就站在那个路口看着我离开。

同一天的下午,我认识了秦霭。我在他们店里等了殷宿一个小时,电脑城里一直热闹无比,人来人往却始终不见殷宿。走的时候秦霭把名片给我,说有空联系。

C城的秋天,与离开殷宿的那一天有关的所有东西都被我故意制造失踪,包括那张写着秦霭大名的纸片,黑色黑体的字,很好记的两个字。这样,跟秦霭再联系对我来说,发生几率为百分之一,也就是我哪天无聊翻出以前的东西。但像我这样记恨的天蝎座女子,在短期里重翻旧物的可能小于等于零,所以,再见秦霭,始料未及。

十月开头的早上,很久没开的msn邮箱里有一个叫秦霭的名字。他在那个九月的下午加了我的msn。百分之一的可能,可以有很多种实现的方式。

我一直坚持说不相信缘分,但是认识秦霭,好像除了这两个字以外,找不到更好的形容,姑且就算我们有缘吧。他若不是前世有负于我,就是有恩于我,或者,我们前缘未尽。其实都是糊弄自己的借口,非要自己心安理得。

msn上他始终在线,不论上班还是在家。我们开始每天固定的问候和聊天,然后视频。我把我的手照给他看,他就把他的玩具猫猫放在摄像头前,大言不谗说是他的镇家之猫。我们的对话像是一场游戏,任何游戏都有规则,在网上也一样。

从秦霭的资料里我看见,他比我大九岁。九岁,像是一段遥远的距离,始终在那里,除非视而不见。但是我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把头放在他的身上,伸手去摸他的头,然后习惯性地抬头看天空,夜晚的深蓝天幕,藏尽秘密却又不动声色。

他亲吻我的时候闭着眼睛,我会在某个温暖的间隙睁开眼睛。他的眉眼似记忆深处的某个人。于是我会笑起来,孩子一样任性而放肆,他伸出手来放在我的头顶,像极儿时跟在父亲旁边的感觉。

有一天我说,秦霭你跟我舅舅长得像,他说那你以后叫我舅舅吧。事实上,后来我才愈来愈发现,秦霭和舅舅真的长得很像。难怪人们喜欢说似曾相识,所谓似曾,也许不过就是因为和某个熟悉的人相似吧。

年龄是可爱的符号,标记我们的人生。距离的存在,始终明白,我还站在似乎生命才刚刚开始的二十岁的门槛上,秦霭就已经走了很远一段。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做到义无反顾。我跟姽婳说,恍然的瞬间,会不知道什么叫爱,怎样才叫爱。我说我知道我爱过,却忘了那种叫爱的感觉,刻骨铭心还是撕心裂肺,种种都是激烈心魔,与心脏斗争,终究对自己不好。

深秋的清凉化作黄叶翩然而逝,十一月里我和秦霭见了六次。我的学校在离家百里之外的Y城,十一月初,秦霭来学校看我。是中午十二点,我们一起去学校门口吃饭,各自点了大同小异的菜,摆满桌子,重复到吃不完。

他走之前的五个半小时里,我们去学校附近的山上看这个城市的全景,阳光在时间里流转,于指尖破碎。晚上七点,秦霭用手拍我的头说,孩子,以后还可以再来看你。

忘了那天晚上的星星是否明亮,却记得秦霭的眼睛,里面有星星一样的东西,也记得他把手放在我头顶,笑着说孩子乖的样子。

原来要记住一个人如此简单。记住一个人的同时是否就会忘记另一个人。我以为我会把对于殷宿的刻骨铭心像那些旧物一样收藏,却不知道收藏成册的旧物再翻看已不会再如当初撕心裂肺。

两个星期后的周末,我上完下午的课坐车回C城。在车上我给秦霭发短信说,我六点半就到了,他说好的。像是回家一样简单的交代。

两个小时的高速和一个小时的公交,我终于见到朝我走来的秦霭,他在电话里说,孩子你站在原地等我。我站在那里,老远就看见对街走来的秦霭,穿得更像熊一样的秦霭。他说肚子饿了吧,我们去吃大盘鸡。我点头,跟他走去对面的街。

那时候我的头发已经是弯弯的卷毛,秦霭说,怎么想到把头发烫了,你直发也很好。我一边抱着热水一边说,天气冷了,冬天都要来了,卷发暖和。事实上,我并不确定是否因为秦霭的头发是和我一样的铜色,也不能确定是否想让自己站在他旁边不至于太突兀。

晚饭我吃得不多,可能是饿过了,秦霭倒是吃得很多,所以他后来总是说,你为什么长不高肯定是小时候吃少了。身高问题,也是我们遥远的距离。秦霭一米八五的身高不论怎样站在只有一米六的我旁边都显得突兀。我穿高跟鞋,但还是只能够到他的肩膀。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做的事情重复,却不厌倦。拥抱,亲吻,吃饭,走路,睡觉。我明白这些已经足够给我以爱情的想象,而秦霭这样的男人,是适合用来想象的,因为他离我始终遥远。

吃完饭,跟秦霭去旁边的超市买饮料喝,他指旁边的楼说,今晚你睡这里。我在电梯里抬头看着他笑。电梯停在顶楼,走上平台,秦霭让我站在混凝土的花台上,也只有这样,我才够得着他的头,他的头发毛茸茸的像那种浇水就长草的玩具。

往下看是车流人往,平面的夜景也很好看,我转身过来抱着秦霭毛茸茸的头,嘿嘿的笑。秦霭使劲抱我,使劲得让我喘不过气,但是我用尽全力都搬不动他。所以他说孩子你不怕我把你卖了的时候,我才会想起,原来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有过半点防御,对于秦霭,我好像把他当作亲人,或者说,跟亲人一样亲的人。

七楼的房间里,有落地窗和红色被子,秦霭抱着我坐在落地窗旁,我看见那个总是在视频框里和我见面的猫猫,抓过来说我要抱着它睡觉。软软的沙发上,秦霭坐在旁边,看我抱着猫猫不放,就伸手来拨我的头,你还真是个小孩子。

记不得什么时候我就像个孩子一样在秦霭旁边睡着了,也许真的是坐车累了。记得做了个无比安静的梦,安静到梦里什么也没有。就这样一觉睡到早上,睁开眼睛,看见秦霭还在身边,忍不住抱他。是的我是这样喜欢温暖,喜欢秦霭的拥抱和亲吻,但我还是个孩子,一个只知道爱,却不知道怎样爱的孩子。

他们说,一个男人和你在一起,不做爱只拥抱,是真的爱你。在我二十岁生日后的第二十天,在我们认识后的六十七天,是我和秦霭在一起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晚上。我在秦霭背上,按下我的食指印。我知道我们终将别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但只要结果不来,我就宁愿不知道。宁愿不知道你是否爱过是否即将去爱,宁愿就这样快快乐乐走下去,把你当作亲人一样来爱。

所谓宿命般相遇,只是给自己的理由,这点我很清楚。那个晚上我在秦霭身上,说,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理由。他的回答和我一样渺茫,只淡淡的一句,你想要怎样的理由。我摇头。他笑,乖,去洗澡吧。

洗澡的时候我想起曾经做的梦。高中的时候,姽婳就说,你就是这样,有人对你好,你就一心要和他在一起,你是那样容易爱上一个人。是的我这样容易就爱上一个人,即使是这样陌生的一个人。其实我们都知道,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我们终将别离,或者某一天醒来,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转身,各走各的路。笑容还在唇角,愁绪已上眉梢。

洗完澡出来秦霭已经睡下。我在心里跟自己说,要学会平平淡淡,若无力改变,便甘愿承受。但是我总是容易激动和感动。秦霭说我是不懂事的孩子。

十二月的C城,天空阴沉,薄雾弥漫街头。优游自在的人们,在冬天的南方慵懒的过活。我偶尔会去秦霭上班的地方。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至今记得。在他上班的地方,我很快就离开,如他每次出来跟我见面一样匆匆。但我还是会去。事实上,我心里清楚,很多时候是为了去看他而去电脑城,却不仅仅是为了去买一张四块钱的盗版cd。

闲的时候,秦霭用店里的DC拍下的我的脸,清晰的五官和表情,我总是在笑,或者翘起嘴巴或者鼓着眼睛,我知道我始终还是一个孩子,而这是我们之间的河流,始终流淌,没有人说,也不会视而不见。

一月傍晚,我站在电脑城的门口等秦霭下班,冬天的风吹在脸上,我拉紧外套对自己笑。是的我说我要对他好,就会这样心甘情愿。

姽婳说,有爱的女子是幸福的。而我,总是把温暖误认为爱。或者,把那些暧昧和那些指缝间偶尔流露的记挂当作温暖去爱。但我真的是多么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看清楚自己,去和秦霭在一起。可是,时间周而复始不因谁而变。

春天的时候秦霭说,孩子我很喜欢你的钱包,很好看,又经用。我突然觉得难过了,那个Levis的钱包是我给他的新年礼物。2005年的春天,这样短暂,短暂到来不及好好回忆。

我和秦霭,我们从来没有肯定过对方,我们始终只是站在彼岸,更多的,是遥遥相望。所以有时候我会害怕,害怕拥抱越紧越寂寞,吻得越深越无助。害怕会在以后的梦里惊醒,身边却没有他的臂弯。

初夏的Y城风景美丽,学校附近的山上开满黄灿灿的油菜花,如回C城的路上那些连绵起伏的油菜开满路旁一样。我频繁往来于两个城市之间,为我的实习和工作奔波,终于明白为何当初秦霭总是说,孩子你还在念书多幸福。

转眼却是毕业在即,我明白我必须离开,在七月来临之前。毕业后我要去的,是南方X城。那里有我的工作,有郁郁葱葱的植物和宽阔无边的大海。曾经出现在我梦里的东西即将成为现实,而现实的却终将成为过去。

找不到安慰自己的理由,我就去算塔罗,算我和秦霭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牌好象很准,以至我深信不疑。那个专门帮人算塔罗的人说,出现问题了你才会来,你来了,就是已经在寻找解决的办法。我听见心底有水滴的声音,像眼睛里流出的水一样,流过心上。

那个人最后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当你走进一个房间的时候,发现里面堆满了钱,已经满得让你不能前行,但你又不想踩着那些钱,你会怎样做?我不假思索,退出来啊。他就说,这就是答案了,然后笑。我也笑。

我知道无能为力,只是不忍遗弃这样的过程,就算会在心上留下永远的空洞。我亦一直明白我们之间的距离,从他第一天叫我“孩子”起。我们之间隔着的,是时间,是空间,是心境,亦是始终流淌却无法把握的情绪。

盛夏C城的天空终于有了灿烂的阳光,不再阴沉。我没有告诉秦霭我毕业在家,我想我们可以静静离开,不说再见。再见就是永不再见,但我还是害怕我看见他就我会舍不得,于是去换新的手机号。只是在删去那十一个数字的瞬间,我明白自己早已将它们烂熟于心。

秦霭是否找过我我不得而知,他理应比我更清楚,我们之间,该来的总会来。即使这样,我还是会想念他,会想起那些支离破碎的温暖,也会忽然忆起去年十一月初的Y城,摇晃的的士上,我靠在秦霭的肩膀上,蓝蓝的天,正午阳光自指间发稍疏影横斜,然后睡眠来找我。我在秦霭怀里总是想睡觉,我总是自觉很乖,会很听话的在他的怀里。去年寒冷的冬天,每次坐着的时候,和秦霭静静拥抱,我就会很安静。

八月了,我却开始怕冷,怕饿,和寂寞。是的,我贪恋一个温暖的怀抱,和一种熟稔的气息。我跟姽婳说,我要好好的生活,我们都要善待自己。而我,总是在欺骗中伤害自己。从一开始就看得一清二楚,却要走下去。我只是不想要遗憾,哪怕只是片刻的温暖,虽然很多时候遗憾比爱和仇恨更长久。我宁愿不要我们长久,只要温暖,可是我连这样的温暖也留不住。

姽婳说得对,我还是那个对爱情抱有期待的女子,始终都是。我和姽婳,我们都是这样的女子,会说傻子才相信男人,也会说要相信爱情。

九月,姽婳送我去X城。在路上她说你还记得高中时我们说一起去看海的约定吗,我说记得,然后我们一起笑,放肆而舒心。百分之一的可能可以有很多的实现方式,我说过。然后我跟她讲起那个装满钱的房间的故事,她一边喝水一边脱口而出,倒立走。

我愣住,片刻突然醒悟,原来有些时候,并不是走不走下去的问题,而是怎样去走。或者,我和秦霭,我们可以倒立着走下去,就像我们背对背的拥抱一样,一样可以天荒地老。于是我给秦霭发短信去,两个月的时光不曾洗刷掉我脑海里的那十一个数字。我说,亲爱的,我在X城,想你了。

十月末,南方X城,我见到朝我走来的秦霭,他笑着跟我说,孩子你站在原地等我。

亲爱的,我们不要再分开,我们要一起好好的,一起看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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