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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心中有爱爱不同
作者:刘承俊 时间:2021-07-27 19:56 字数:10195 字

从墙的缺口眺望黛绿的群山和翠绿的树林,全都笼罩在浓浓的雾气里。艳丽的晨曦好像发着恬淡的微笑,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的一天开始。

苟安咋夜没得睡好。他站在宿舍门口,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用手背揉着眼睛,懒洋洋地对着丁一,说了几句带挑逗性的话。

“嗨,丁一,你这个大笨蛋。每天跟着方杰,转过来,扭过去,嗨,到头来,你也没落个好名声。现在你仍然执迷不悟,哎呀,这是何苦?

方杰其实没什么本事,只不过是表面说得好听,背后又会捣鬼罢了。”

于莉旁边听见苟安这几句话,瞅着苟安酸溜溜的样子,心里像倒了五味瓶,也说不清是啥滋味。于是借这个机会,替丁一说了几句公道话。没有消逝的爱情,重新在她的心里燃起。所有的如果,都是一个不愉快的假命题。

“苟安,我听说你对付女孩子是老手。嗨,这是真的吗?

苟安别怕,在我面前说了实话,我会给你保密。人,可以不识字,但不可以不识人。别想从后视镜里看清楚未来的路,否则的话,你会永远后悔一辈子。”

于莉的每句话,几乎把苟安弄懵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反复琢磨着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于莉对丁一如此的倾心和痴迷。尽管他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地讨好于莉的欢心,可她像是鬼迷心窍似的,关键时候,总是倾向丁一。他平时对于莉的感情投人和代价是沉重的,只要想到这些,苟安心里总是不平静。尽管苟安疲于奔命地追求于莉,但到如今,眼前却剩下无法挥去的迷惑和痛苦。

“于莉,你是有头脑的人,不要轻信别人的胡言乱语。背后说我坏话的,不是无赖,就是白痴。欠钱的还钱,欠情的报恩。常言道,世界上哪有免费的午餐。亲爱的,你懂吗?”苟安凝视着于莉婀娜的身姿,心里涌动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愫。他低下头去,暗暗思忖:于莉,你这个带刺的野玫瑰,卖枣的碰着卖碗的,早晚会让你俯首帖耳地拜倒在我的面前。这是后话,姑且不提。但说又是一个恬静的黄昏,压山的太阳收敛了它的余晖,远处的山峦和近处的丛林,都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余晖。这里是向阳市现代化的体育馆,波浪式的房顶上,灯光如炽,一片通明。在滑冰场的一角,方杰、郑妙正站在钟教练旁边,指手画脚地不知在谈论着什么。但见郑妙倾斜着身子,右腿蹬着平滑的冰面,双臂大幅度地摆动着,仅仅这两个动作,她就反反复复练习了十几次。方杰做她的帮手,他贴着郑妙,右手拉着她的胳膊,左手狠狠地压着她的右腿,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动作,丝毫也不敢马虎。郑妙反复练习了半个小时,这才稍稍休息。休息之后,接着又是郑妙单独练习蹬冰,摆臂,摆臂,蹬冰。这些动作,看上去枯燥无味,但对郑妙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郑妙每一个微小的进步,都是她用汗水换来的,实属不容易。郑妙的这种倔强劲儿,甚至连钟教练也十分的佩服。

方杰仿佛受到感动似的,稍作休息之后,也穿上了滑冰鞋,戴上防护盔,便和郑妙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了练习。当郑妙喊一,二,三的时候,他们就像离弦的箭,迅速地蹬冰、摆臂、跨步……“唰唰唰”如同旋风般地滑将起来。一圈,两圈……脚下溅起的冰碴子,像是断线的珠子,纷纷向四下里飞溅。方杰用上吃奶的力气,追赶着郑妙,唯恐落在她的后面,让她耻笑。方杰动了番脑子本想说几句安慰郑妙的话,但没想出恰当的词儿,也就罢了。十圈,十一圈……现在郑妙超过方杰近三十米的距离。郑妙故意放慢了速度,她一看记录器,已经滑了24圈,距离3000米已经相差无极。郑妙一看方杰落后她一圈多了,索性加快了速度,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向前冲去。就在拐弯的时候,郑妙踉跄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方杰实在累极了,觉得双腿硬邦邦的,怎么调节就是不听使唤。他实在撑不住了,于是一侧身子,一下子扑到郑妙的身上。方杰稍稍镇定了一下,这才如梦初醒。然后高声喊着:“嘀,逮住了,你这只飞奔的小鹿!哦,逮住了,你这只……”憧憬的爱,总会有所得。正是曾有过的暗恋,让他懂得自省,懂得了珍惜。方杰早已正视自己的不足,并且真正意识到,正是郑妙真诚地关爱助他勇敢地走过这段让人自尊而又难忘的岁月。

郑妙这才恍然大悟,于是尽力挣脱开,责怪道:“方杰,放开我。不然的话,钟诗诗如果看见了,她会说什么呢?”钟教练看着跑表,眼睛瞪得大大的,心几乎被提到喉咙里。

直到最后两圈了,但见钟教练挥舞着双臂,高喊着为郑妙加油。

郑妙没有辜负钟教练的期望,3000米的距离共用了5分59秒81,打破了全国速滑记录。郑妙激动极了,猛地扑到钟教练的怀里,兴奋得热泪夺眶而出。钟教练也很激动,只见她眼里噙着兴奋的泪花,钟教练轻轻地拍着她的肩头,激动地说:“孩子,你胜利啦!孩子,你胜利啦……”

方杰羞红了脸子,头几乎埋在胸前。不用多问,显然他比郑妙慢了几十秒。他很惭愧,也很内疚。一个男子汉,居然被一个女孩子甩在后面,郑妙卓越的才华和娴熟的技巧交织在一起,经常令方杰愧疚与快乐并存。方杰不禁肃然起敬,动情地凝视着娇小而又秀气的郑妙,眼睛里倏的涌满了激动的泪花。

钟教练见方杰灰心丧气的样子,于是离开郑妙,慢慢地走过去。然后拍着方杰的肩头,语重心长地说了几句。方杰笑了,但笑得很难看。他理解了,要想有收获,必定先付出。方杰现在才明白了这个理。他恭敬地站在钟教练面前,心里总觉得有种既温暖又愧疚的感觉。钟教练几句温馨而又中肯的话,此时此刻却成为他生命中最珍贵的礼物。钟教练见方杰羞红的脸,于是鼓励他:“孩子,不要灰心。只要你认真总结经验,认准目标,耐着性子,一步一个脚印地练习下去,我相信你一定会实现你的梦想。”

苟安赶上于莉,低声叽咕了几句,便同于莉一块坐在联椅上。苟安朝方杰那边不怀好意地瞅着,轻蔑地“哼”了一声,酸溜溜地说:“于莉,你都看到了,方杰这小子,吃着碗里的,瞅着锅里的,可不是‘正人君子'。他跟钟诗诗表面上是兄妹关系,可背后却拉拉扯扯的,不清不白。刚才,你也看见了,他又跟郑妙拉拉扯扯,套近乎,看样子,这小子是对付女孩子的老手。”

于莉很反感,于是转过身去,惊讶地看着苟安,说了几句难听的。

“苟安,妒忌是心灵上的垃圾。好嫉妒的人年纪轻轻的脸上就写满了年老的沧桑和皱纹。你们男孩子,在女孩子面前,总是逞强好胜,就像乌眼鸡似的,争斗起来,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心胸甚至比女人还狭窄。”苟安脸上红了一阵子,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他一瞅四周没有过往行人,于是就大胆地伸过手去,轻轻地攥了下于莉纤细的手指。但攥的不是地方,却攥在于莉的袖口上。于莉忍不住了,于是嘲弄道:“苟安,看你那个傻样?

攥我的衣袖有啥用?

你向它索要什么,那上面又没有宝贝东西!你就像一只讨厌的狗,与另一只狗争一根骨头,我看得到骨头的,不是你,却是第三只狗。”

苟安不禁尴尬地一笑,于是把指头放在嘴上,“嘘”了一声,示意于莉小声些。于莉认为苟安的心胸太狭窄,很难容人容事。他时长妒忌方杰,她认为这样的男人是可鄙的。苟安的目光一直瞅着她的下身,于莉见了,于是耐不住了,然后没好气地呛了他几句:“嗨,苟安,你眼馋啦,傻样!莫非是想让我陪伴你,总是守在这里,从而满足你的欲望和要求。嗨,想得挺美!二十多岁的人了,应该学会用意志支配一切。可你,却像块软骨头,提不起,放不下,甚至一提就碎。”

苟安不仅没发火,反而以贪婪的目光,盯着于莉两腿的分叉处,美滋滋地做着白日梦。于莉其实觉察到苟安贪婪的样子,便眯着眼睛,很反感地瞥了他一眼,然后讽刺了几句:“苟安,可要当心噢!若把眼睛瞧斜了,哈哈,看哪个姑娘会跟你?”苟安不禁难为情地一笑,于是冲了她一句。但他的话里,却带有挑逗性。

“嗨,别人不跟我,唔,还有你哩。于莉,你同意吗?

如果同意的话,请点头!”

苟安心里嘀咕,于莉这个小妞,蛮够泼辣的。外号“天不怕”,真是名副其实。苟安既佩服她,又敬畏她;既疏远她,又梦寐以求的想追求她。于莉今年二十多岁了,但她的阅历却很浅,见识也很短,在平时,她对周围的事物总是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要么,就跟几个要好的女孩子叽叽咕咕一阵子,然后是莫名其妙的一阵大笑;要么,就昂首阔步,挺着凸起的乳峰,傲视从她面前走过的男孩子,显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苟安看她面色红润,精神爽快,便借此机会,又大胆地说了几句。但诱惑打败了良知,他别有用心的每句话,全都包藏着祸心。

“于莉,真见鬼。我每次跟你跳舞,每逢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总是心潮翻滚,浮想联翩,久久不能人睡。亲爱的,你说怪不怪?

每天晚上,我总是在人眠之前,从头到脚只是想你一阵子。每当想起我们相聚的日子,无疑,那一刻,我的心却是陶醉的,但又是破碎的。”

滑冰馆里,白炽的灯光很柔和。灯光洒在平滑如镜的冰面上,熠熠生辉,显出几分神秘的色彩。郑妙像只敏捷的燕子,滑过来,朝于莉一摆手,然后给她个飞吻,于是又飞快地滑过去。她一边滑冰一边琢磨:爱,就是那么奇怪,它有时可能是惊心动魄的,也可能是平淡无奇的。生活在感动的世界中,原来,自己也可能被感动,也可能被消失。

于莉看着郑妙远去的背影,心里涌动着难以言状的情愫,然后回答了苟安几句:“苟安,你时常夜不能寐?

哼,那是闲的。如果你像郑妙那样废寝忘食地训练,保你躺在床上马上就会人睡。苟安,你太幼稚,幼稚的像个小孩子。孩子把玩具当朋友,你呢,却把朋友当玩具。其实呢,你,对于我来说,只是情窦初开时一个爱慕对象,但最终不一定是相依为命的伴侣!那些情窦初开的相爱,有时候好比是从肉中拔出来的一根刺,疼定之后才知道,那拔出来的不是刺,竟是颗活蹦乱跳的心。”

苟安是位精力过剩的男孩子。如果他每天不活动一下手脚,总觉得哪儿不舒服。这时候,他重新穿上滑冰鞋,硬逼着于莉陪他伴舞。于莉显出无可奈何的样子。于是嘲弄地说:“苟安,方杰离开了这里,你算是放肆起来。这里只有咱俩,我看你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哼,莫非又想沾老娘的便宜。嗨,你想得挺美!”

苟安苦涩地一笑,完全失去了镇静,于是关切地说:“于莉,亲爱的,你是个漂亮的女孩,而且家庭很富有。冰上舞蹈这项活动,过度劳累姑且不提,更可怕的是,如果做几个惊险动作,譬如说全身跃起在空中旋转三圈半,天哪,可够险的。如果弄不好啊,我看说不定摔个腿断胳膊折。到那时,后悔可就晚了。亲爱的,我说的是实话!人活一辈子,别人帮不了你,但到那时候,能守在你身边的唯独就是姓苟的,我苟安自己。”

于莉斜视着他那撮虾米胡子,还有那对核桃大小的眼睛,心里说不清到底是啥滋味。但出于无奈,便硬着头皮凑合着,劝说了他几句:“哦,苟安,附近没人来往,现在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你。若是在大众场合,你再动手动脚的,可丑话说在前头,哼,我姓于的,可不是好惹的。”

苟安双脚并拢,右手举起,打了个四不像的军礼。这一下,差点把于莉笑疼肚皮。过了一会儿,于莉笑吟吟地说:“嗨,傻小子,好心眼不多,坏心眼不少。唉,拿你真没办法。”

夜深人静的时候,四周万籁俱静。于莉依在床头上,点着一支烟,大口大口地吐烟雾。她屈指一算来这里学习,转眼工夫已经月余。在这段日子里,她除了训练,吃饭,就是休息。犹如机器人一般,死板硬套,从而扭曲了她活泼的性格。她是位欲望很强的姑娘。无论干什么事情,只要适合她的情趣,至于对与错,她很少考虑。她去了夜总会,在那里遇到了个酒吧女,是个所谓的社会“混混”。“混混”在那伙醉里梦花的少男中间,如鱼得水,自由自在。于莉羡慕她们这样的生活。时间长了,酒吧女终于成了于莉的好朋友。在那伙酒吧女中间,于莉扮演着多种角色。是舞女,是情人,有时还是三陪。对这些越轨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她根本不放在心上,高兴了,像那几位“混混”一样跟那些哥们逗逗乐子,痛快地上床玩一阵子。今天一贫如洗,明天说不定就会腰缠万贯。于莉想到这里,心里不禁有所触动。现在,摆在她面前的有两种选择:要么,她要马上离开培训中心,去找她那些酒朋好友,过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要么,就要静下心来,老实巴交地练她的冰上舞蹈,将来好混碗饭吃。现在,她再不能保持沉默了。她想:沉默就意味着倒退和自毁。她常说假装清纯和贞节,假装正经和呆傻,只不过是女人故意做作罢了。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个梦,如果你没有,那简直是人生的一大损失。

郑妙不仅具有宽容的本性,还具有女人的亲和力。正因为如此,所以方杰愿意跟她接近,也愿意跟她摆谈。又是一个恬静的黄昏,方杰和郑妙训练完毕,携着教具走出了滑冰馆。天黑下来,星星这里那里眨着调皮的眼睛,方杰沉默不语,一直把郑妙送到宿舍门口。当方杰往回走的时候,郑妙却喊住了他:“方杰,请留步,有话跟你说。”

方杰停下来,呆呆地站在那里,恭候着下文。郑妙羞红了脸子,一句话却没说。不知停了多久,但见郑妙一步跨进门里,只听“咣”的一声,严严地关上了房门。方杰十分纳闷,待要敲门问个究竟,但身后有人走过来,把刚才的想法,又收了回去。他心里默默地念叨:“嗨,这个傻丫头,看把她窘迫的,嗨,有什么秘密难以启齿?

刚才喊我,肯定有话说。可我待要洗耳恭听,她却一句话也没说。呃,真是个怪人,越来越让人不可思议。”方杰琢磨,男女之间越神秘越有亲近感,越亲近越有缘分。

郑妙坐在写字台旁边,台灯的灯光把屋子里照得半明半暗。她打开抽屉,拿出那本蓝封面的日记,记下了这样两句话:“知识是光,无知是黑暗。”

“女性的纯正饰物是美德,而不是服饰。”

郑妙记下了这两句话,于是习惯地往椅背上一仰,然后伸了下双臂,稍作休息。她想,一天将尽,如果洗个热水澡,放松一下筋骨,那才是一件最美的事情。

在屋子的一角,有个贴瓷瓦的浴池。于莉刚洗完澡,地面上还散落着浸湿了的卫生纸。在一个塑料盆旁边,堆放着一堆换洗的衣服,有件红色的三角裤头搭在盆沿上,十分惹人的眼球。一轮欠圆的月亮落山了,屋外是一片乌黑夜色。轮到郑妙要洗澡了,但她刚脱下衣服,却看见玻璃窗子上,有个人影在晃动,她马上拿了条围巾遮住身子,她诚惶诚恐地熄了灯,于是摸黑洗起澡来。半个小时过去了,灯,重新亮起来。但见有人靠近窗子,嘴一张一翕的,看样子很激动。郑妙的情绪开始波动起来,浑身颤动着,像患了流感一样,总觉得哪儿不舒服。她诚惶诚恐地走过去,严严地拉合上窗帘,这才稍微放了心。郑妙穿好衣服,正要去找于莉,可她早已经离开屋子。郑妙有些害怕,于是轻轻地打开条门缝,朝门外不满地说:“是谁啊,黑经半夜的,贼头贼脑的,有什么好瞧的?”但门外没人应声。几分钟过后,郑妙端着满满的一盆脏水,然后打开房门,倏地一扬双臂,只听“哗啦”一声,把水泼出去。只听墙外惊恐地“啊”了一声,来人便紧缩着身子,弯下腰去,不禁打了个寒颤,赶紧掀起衣襟,遮住脸子,敏捷的像只猫,转眼就不见了踪影。郑妙回到屋里,严严地关上房门,一屁股瘫软在沙发上,总觉得从未有过的惊慌与恐惧。

每当郑妙孤独的时候,她总是习惯地找出昔日的日记,翻到最精彩的地方,于是认真地读起来。她写的字虽然漆草,并且歪斜,但字里行间却蕴含着强烈的感情。郑妙今年十六岁,正是春心萌动的年龄。郑妙记在日记上的,虽是耳闻目睹的琐事,但全是真实的。自从郑妙来到体育培训中心,她跟方杰多次接触之后,日记却增添了不少的的内容。从日记的内容侧重来看,她写的日记多数注重感受,注重感情。其中最精彩的一篇,就是她最近写的。

7月15日阴“爱情就像一把握在手里的沙子,你抓得越紧,沙子就流得越多。首先是爱情让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让你忘记爱情。”

这几句话虽是我从报刊杂志上抄来的,但在它的每句话里,都隐含着“爱情”的含义。是感想,还是体会,姑且不提。你只要翻遍我以前的日记,从未涉及过“爱情”这种普通而又神秘的东西。这大概与我的年龄有关。我这样说,不知你信不信。

在平时,我跟方杰做冰上动作,只要身体接触,或者碰撞,我就心跳不止。仿佛有种莫名其妙的感情拨动我的心弦。我体会这种情感每时每刻都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我至今也说不清楚这种吸引力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作用。我有时也会朦胧地意识到,这种感情是纯洁的,高尚的,但也是不可思议的。我感觉这种感情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是不可替代的,也是不可等同的。我只要想到这些,方杰高大的形象,就展现在我的眼前,久久不能消失。这情景美极了,就像草叶上闪烁的水珠,树枝上啼叫的小鸟,小溪潺潺的流水,轻风吹过的白云……方杰的每个动作,每个笑靥,每个眼神,甚至说过的每句话,都像水晶那样剔透,纯金那样的真实。有人说,关于爱情,我们似乎应该这样理解: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圆,我们寻找爱人,就是一个圆,在寻找另一个圆……

天亮了,有人在敲郑妙的房门。郑妙赶忙起了床,悄悄地走到大门口,低声问:“谁啊!天这么早就敲门,有啥事?”丁一回答:“是我。怎么,老朋友了,难道不让我进门?”丁一站在大门口,直到郑妙允许了,这才怪不好意思地走进院子里。

“丁一,有事吗?”郑妙开门见山地问。

丁一喃喃道:“方杰夜里没睡好,晨练晚去一会儿。郑妙,是他托我给你请假的。”

郑妙意识到:莫非方杰也像她一样,夜里胡思乱想,致使影响休息。于是问:“丁一,就是这么件小事,却让你费心劳神?”丁一心怀疑虑,问了一句:“郑妙,你这是啥意思?”“啥意思?

嗨,只要你耐心听,细心记,终究会明白的。”郑妙很神秘地回答了这么一句。然后把丁一让到屋里,给他讲了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

外面有雾,四周朦朦胧胧的。门外有小商贩的叫卖声音,时断时续,时高时低,但就是看不见小贩的影子。窗下的翠竹,像被水洗过似的,一片翠绿。竹叶低垂,滴着水珠。太阳照在窗子上,一片橘红色,美丽而又恬静。郑妙洗漱完毕,而后坐在写字台旁边,开始给丁一讲述那个离奇而又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昨天夜里,大约十一点钟,我去沐浴。刚人浴池,就听到窗外有动静。仔细一看有个人影在晃动。我害怕极了,于是熄了灯,当我第二次亮灯时,却在玻璃窗子跟前,看见站着一个人,贪婪的目光直往屋里瞧。我害怕极了,待要喊人,但见那个人仿佛会飞檐走壁似的,吃力地爬上墙头,轻快得像只猫,转眼工夫就溜走了。”

丁一屏着呼吸,听完这个离奇的故事,但没有评论。他走到门口,朝外一看,外面是白茫茫的晨雾。他返回来,又细心地观察一下四周的动静,这才放了心,于是悄声说:“郑妙,昨天夜里,苟安说是闹肚子。出出进进的,前后折腾了几乎几个小时。后来我被折腾烦了,就用被子蒙头,索性睡了大觉。但后来他到底干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啊,我的天哪,原来如此!”郑妙听了,不禁惊叫了一声,差点儿从沙发上滑下来。

“郑妙,这里情况复杂,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很不安全,我建议,从明天开始,你就把于莉叫到这里,同你住在一起。她胆子大,啥事都不怕,我想这样做,对你是有好处的。”

郑妙思索了一会,回答:“她来可以,但不能长住,究竟为什么,你心里自然明白。”

丁一连连点头,表示赞成郑妙的说法。丁一也没跟郑妙打招呼,转身跨出房门,马上去找于莉。但刚走到门口,迎面就碰见了红岩。红岩见他慌里慌张的样子,一把拉住了他。直到问明原因,红岩这才开玩笑似地说:“丁一,你去掀于莉的被窝,可要当心噢。如果被老鼠咬住了手指,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丁一上去就是一皮棰,然后半真半假地说了几句:“红岩,哪把壶漏你提哪把!嗨,再不错,俺也不能随便掀她的被窝?

哼,你说话太玄乎。除非你做这样缺德的事,我吗,连想都不敢这么想,别说这么做了。”

丁一出于好奇,便把红岩拉到僻静的地方,于是把郑妙讲的那个故事,添枝加叶地讲给红岩听。红岩听后不禁为之一震,他权衡了一下利弊关系,于是悄声对丁一说:“丁一,话不用多说,一猜就会明白。做这种缺德事的,是你,是我,还是方杰?

我敢肯定,全都不是。我怀疑最大的,就是……就是苟安。”红岩说完,用手捂住嘴。一看附近没有过往行人,这才放了心,于是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总觉得感冒似的,浑身不舒服。

丁一敛住笑,一本正经地说:“红岩,这件事如果在晚上讲,肯定会增添不少色彩。呵,苟安也真没出息,偷看女孩子洗澡。红岩,他这样做,这不是狗啃骨头一干咽沫,能解决啥问题?”红岩跟苟安是一个县的。两家相距十多里,很早他们就认识。苟安的德行,他的为人,红岩自然了解得清楚。在他上初中的时候,他曾爬墙头往女厕所里面窥视,为这事,曾经作过检讨,差点儿被开除学籍。别看他是浅白麻的脸,小眼睛,留着虾米胡子,可他身材很魁梧,尤其他那头卷曲的黑发,以及成熟男孩所具有的魅力,曾被不少轻薄的女孩子所喜爱,所倾倒,所痴迷。红岩想到这里,心里不禁有难言之隐。看在老乡的情面上,于是模棱两可地说了几句。或许是出于责任,或许是出于关心,或许是出于同情,他总不好意思直言不讳。

“丁一,花花世界,无奇不有,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郑妙之所以被男孩子追求,除了她的天资之外,她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玉石一般的脸子,披肩的秀发,还有那么一小绺头发恰到好处地遮掩在前额上,她不时地朝耳后拂一拂,那姿态真是妩媚动人。我以为,一位漂亮的姑娘被异性所钟爱,她本身就是幸丁一虽然跟郑妙接触不多,但在他日渐成熟的心理上,对她,也深深地打上了难以泯灭的烙印。这位身体孱弱,但意志坚强的姑娘,别漫说苟安,即使方杰,也暗暗地爱她几分。别看郑妙身材苗条,可她的头脑可聪明哩!她的知识,远比钟诗诗和于莉多得多。无论现在或是将来,她们都不能与郑妙相媲美。

苟安最近几天,总是心神不定。总觉得方杰随时会来找他的麻烦。他总是忐忑不安,仿佛做贼心虚似的。但见三五成群的队员从他身边走过去,不知在议论着什么,这也会引起他长时间的心跳。他有些后怕,唯恐夜里那件不光彩的事被方杰知道了,肯定会找他的麻烦。苟安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掏出烟,点上,然后吸了几口。这时候,但见红岩走过来,反把他吓了一跳。见红岩的表情没什么异样,苟安这才给他套近乎:“唔,红岩,找我吗?

如果有事的话,快说,老乡吗?

别客气!$有股烟味拂过来,红岩闻着不舒服。他捂着鼻子,稍稍停了会儿,便把丁一讲的那个故事,有声有色地讲给苟安听。苟安不禁神经质地颤动了一下,然后装模作样地说:“唔,胡闹,真胡闹。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会出现这种事?”红岩留心观察着苟安的表情,但见苟安脸子红了白,白了红,浑身不停地颤抖。而后对红岩说:“红岩,你太心实了。丁一说的,难道你就相信?

嗨,你还不知道丁一是什么样的人?

他胆小如鼠,凡事和稀泥,做事没原则。你若听信他的,两口子也会分家。”

苟安细心观察着红岩的表情,但见他平静多了,这才放了心。唯恐拔出萝卜带出泥,苟安脑子一转,出了个主意,于是一本正经地说道:“红岩,丁一说的,我还半信半疑。走,咱一块看看去,耳闻不如眼见为实。”

苟安闯进郑妙的屋里,但屋子里空无一人。但见浴盆里,还浮着肥皂泡沫以及女人的几根长发。地上很湿,散着一种发霉的气味。红岩走过去,拉开窗帘,朝窗外一望,外面是明媚的阳光,翠绿的树木。他满屋子看了一遍,于是心里就明白了。但不伤苟安的感情,于是胡乱编了几句话,讲给苟安听。

“唔,原来窗上有个洞。怪不得郑妙总是埋怨夜里有响声,骚扰的她夜里不得安宁。嗨,原来是老鼠在捣鬼。呃,苟安,我这样说,你相信不相信?”苟安听着话刺耳,于是补充了几句,为自己推脱责任。

“红岩,我听别人说,方杰不仅一次了,去敲郑妙的窗子。我估计,是他黑经半夜的骚扰郑妙休息。呃,在平时,方杰总是跟郑妙纠缠在一起,我看他黄树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嗯,你撇什么嘴?

难道我说的这些你都不相信?”皎洁的月光斜射到屋子里,屋子里半明半暗,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苟安躺在床上,身子下边好像有芒刺,总是辗转反侧,久久找不回睡意。他索性下了床,轻轻地推开窗扇,让凉爽的夜风吹进来。细叶和阔叶的常绿树,影子参差不齐地静立在月光里。初秋的夜晚,那么宁静而又温馨。苟安斜视着郑妙窗子里透出的灯光,不禁心潮起伏,浮想联翩,心里总是诚惶诚恐,但总是又甜丝丝的。他听了红岩的讲述,多多少少还有些后怕,纸里包不火的道理他懂。苟安心想,如果一个人做了那种可耻的事情,恐怕一辈子也不会从心上抹去。郊外不远的地方传来火车的笛声,似乎像警笛似的把他从梦中唤醒。他不禁长嘘一声,而后重新关上窗子,无奈地倒在床上,久久不能人睡。有人说,要去找一个爱人,要去找生命中的另一半,只要耐心等待,终究你会实现心愿的。相信自己,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一个与你相匹配的另一半。苟安深信不疑,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跟自己志同道合的,就是令他朝思暮想但又难以驾驭的于莉。只有找到她,才能找到一个完美的圆。他情愿为于莉操碎心,出尽力,甚至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因为,她是他的生命,她是他的心肝,她是他的形影不离的伴侣。

苟安浮想联翩,想得挺美。他前前后后考虑到了,心里总是喜忧参半。苟安想,他跟于莉,是一棵树上的两根树枝,同生同长,终生相陪。他拉过枕头,紧紧地搂在怀里,好像紧紧地拥抱着于莉,久久没有分开。苟安激动地哭起来,这哭泣,反而让他神魂颠倒,分外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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