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的时候,白天渐渐短,夜晚慢慢长。下午六点钟,天色便黑下来。郑妙宿舍里亮着灯光,灯光很温和。屋外虽然淅淅沥沥地下着秋雨,蒙蒙的雨丝封锁了远山和树林,但灯光渗透到路面上,那翠绿的竹子,方杰尚能看得清楚。方杰闲来无事,便吆喝来几位队友,围在一张方桌旁边,吆三喝四地打扑克。正当他们打得兴趣正浓的时候,钟诗诗打着雨伞却闯进屋来。她朝方杰一招手,却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口。方杰一见诗诗不安的样子,于是扔下扑克,便朝钟诗诗走过去。但见诗诗迎上去,贴着方杰的耳朵,不知叽咕了几句什么,却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便走出了房门。转眼之间,便消失在迷濛的细雨中。
钟诗诗来去匆匆,自然引起队友们的猜忌。他们自感没趣,顺便玩了几把扑克,于是就各自回宿舍去了。方杰送走了客人,独自想着心事。红岩曾经告诉他,在夜里,郑妙窗下时常有人窥视,这让方杰放心不下。他再也捺不住了,于是打着雨伞,悄悄地来到郑妙的宿舍附近,仔细查看她的窗子,窗子既没有洞,又没有缝。方杰琢磨,这是不是红岩在跟他开玩笑?
这事暂时不提。但说苟安自从窥视郑妙的沐浴之后,仿佛掉魂似的,总是心猿意马,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有时候,温暖而甜蜜的回忆终于化解了他心中的悒郁,那些虚无缥渺的爱,暂时给他不少慰藉。在他看来,没有珍惜而又错过的爱情,最多只能算得上美丽的遗憾。
是夜,师生早已进人梦乡。唯独苟安,却依在床头上,绞尽脑汁,想着法子,如何想法把郑妙从方杰手里夺过来,他才心安理得。子夜时分,苟安依旧心事重重。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找回睡意。他反复考虑,要想轻而易举地得到郑妙,看样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苟安微合着眼睛,不住地唉声叹气,困惑不禁围绕着他,几乎陷人山穷水尽的境地。苟安拉亮电灯,凝视着梦中的丁一。忽然眼前一亮,仿佛得到救命稻草似的,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苟安想到了于莉,这个难觅的尤物。论人才,论财富,她都比郑妙优越得多。苟安自责心眼太死,凡事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他望着可怜巴巴的丁一,心里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情愫。他认为,于莉是枝娇艳的野玫瑰,丁一却是一堆臭狗屎。到底是什么原因迷住了于莉的心窍,居然爱上了这个貌不压众,语不惊人的小人物?
外面刮着风,稍微有点寒意。丁一从梦中醒来,咂了一下嘴皮子,喃喃了几句,拉过发着霉味的被子,紧紧地裹紧了身子。在暗淡的灯光里,但见苟安懒洋洋地伸了下双臂,打了个哈欠,但没留神,居然打翻了水杯。水杯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丁一的身上。丁一吓了一跳,于是被惊醒了。一个不祥的意识,似乎向他袭来。丁一胆小怕事,言听计从,是出了名的。但见丁一和衣下床,捡起地上的水杯,放在苟安面前的茶几上。苟安见了,于是欠了下身子,夸奖了丁一几句:“丁一,你真随和,于莉那么喜欢你,原来如此。”说完,苟安接二连三地打哈欠,而后是一阵很响的喷嚏。丁一赶忙走过去,打开抽屉,拿出一袋感冒药,递给苟安,献殷勤地说:“老兄,你感冒了,快把这药吃下去。别着急,天亮之后,我陪你去看医生。”听了丁一这番话,苟安不仅不感激,反而心里像是倒了五味瓶,总觉得不是滋味。他对不住丁一,因为从现在开始,他几乎把全部的爱,都转移到了于莉身上。通过短暂的接触,苟安没少碰了壁,他觉得于莉是块难啃的骨头。不过他知道,世上做任何事情,有难就有易。只要耐着性子,坚定不移地去追求,肯定会成功的。他一旦征服了于莉,两相情愿地厮守在一起,轻歌曼舞,游山玩水,近似神仙过的日子,才是他梦寐以求的。苟安想到这里,便把丁一的情谊看得十分的珍贵。俗话说,两害相权取于轻,两暗相邻取于明。他相信,他的生命是完整的,正如一个完美的圆,如果缺了于莉,这圆就是残缺不全的。
苟安依在床头上,洁白的墙壁上映着他的身影。他呆呆地盯住丁一,不禁长叹一声。他清晰地记得与于莉温存的细节,纯洁而热烈,快意与恩仇,自然是对丁一的伤害。
“唉,丁一,你对我既热情,又殷勤,可我对你却无动于衷。不近不远的,唉,现在想起来,实在对不住你。我对于莉根本无所谓‘追’,更所谓‘求’,只是身不由己,玩一下爱情游戏而已。于莉性情飘逸,聪慧迷人,我知道,你对于莉的爱,看起来放荡不羁,实际上情深似海,我真望尘莫及。”
丁一欠起身子,揉着惺忪的眼睛,于是插上一句:“老兄,你是男子汉。男子汉就应该有席卷全球囊括宇宙的雄心壮志。不要为于莉的区区小事成天愁眉不展,唉声叹气。”不知怎的,苟安的脸子红了。他像挨了几巴掌,总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但绕了个圈子,话又回到于莉身上。
“老弟,你对我好,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恩情。不过……不过,我贸然问你一句:‘你对于莉那么忠诚,那么挚爱,不久的将来,你们是不是会走在一起?
’”丁一不禁愣怔了一下。他索性依在床头上,半真半假地说:“苟安,你这是怎么啦!老同学,难道你对我还三心二意的?”一阵夜风袭来,只听“咣”的一声,却把房门推开了。苟安懒散地下了床,主动把房门关上。然后回到原处,追问了丁一几句:“丁一,于莉真的爱你吗?
请你推心置腹地告诉我,让我心里有个底。”
于莉婀娜的身姿,修长的两腿,从脚尖到脚背优雅的隆起,立时浮现在丁一眼前。他跟于莉相爱,屈指一数,已经几年的时间过去。丁一曾记得他们第一次幽会,仅凭他的真诚就征服了于莉的心;又凭他的殷勤,感动得于莉不止一次流泪。就凭他那颗金子般的心,于莉就陪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黄昏。于莉总是带挑逗性地叉开双腿坐在他的面前,宽松的内衣松松的吊着,那对硬凸凸的乳房有意识地展现在他的眼前。他知道,女人就靠那点朦胧的东西迷人。但丁一很尊敬她,从未触摸过于莉身子的其他任何一个部位。丁一这样表白,苟安肯定不会相信。可丁一,就是这样做的。
屋子里屏息一般的沉寂。苟安望着丁一得意的神色,心里还有些妒忌。苟安不怀好意地猜疑,这个语不惊人,貌不压众的小个子,是不是跟于莉上过床?
苟安带着这样的疑心,于是故意问了一句。但他的脸子难看极了,几乎伤痛地流眼泪。他想,于莉毕竟不是他的。
“丁一,你床头上的三角裤头,像是女人穿的。哎哟,我的天哪,你怎么把于莉的裤头带到这里?
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让人哭笑不得。”
事情总有巧合的时候。当于莉给丁一洗衣服的时候,稍没留神,居然把她的裤头夹在丁一的衣服里。丁一镇静多了,于是嘲弄道:“苟安,你的小心眼子就是多。我早知道,你是对付女孩的老手。哎呀,天呀,甚至连于莉穿什么样的裤头你都记在心里。你说,为什么把情人节定在2月14日?”苟安眨巴着三角眼,低声道:“不知道。”“咳,告诉你吧,是希望‘2’个情人甜蜜相处,‘1’个宝贝幸福成长,‘4’位老人平安健康,不许有第三者插足!”
盖子既然捂不住了,丁一索性就不再遮掩下去。苟安只要问什么,丁一即使不知道的,他也会添枝加叶的告诉他。丁一的目的就是狠狠的刺激苟安,打消他对于莉的非分之想。
“苟安,没啥说的了?
睡觉。”但见丁一一纵身子,骨碌钻进被窝里。于是合上眼睛,很快就进人梦乡。那一刻,苟安看着丁一脸上茫然失落的表情,卑微而又怯懦的身姿,眼眶里似乎盈满了泪水,这让苟安喜忧参半。他深信,他与于莉的爱情,迟早会来临。他在追逐于莉的爱情中,游戏般的折磨和考验,小小的惊喜与甜蜜,尽管有风吹雨打,平淡琐碎,然而持久的爱,定会伴随他一生。
公路上有喟喟的马蹄声,是小商贩赶早市的。天开始发亮了,但苟安依然心事重重,仍没有睡意。苟安心神不定,打算把于莉在夜总会里的所作所为告诉给丁一,可他早已打起了鼾声。苟安依在床头上,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吐烟雾。此时,他和于莉参加夜总会的情景,又栩栩如生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向阳市最豪华的夜总会,楼房的建筑很别致,装饰也十分考究。苟安带着于莉,小心翼翼地走进俱乐部的拱门。穿过一条甬道,来到一座白色楼房跟前。楼房门前有个水池子,池中有艳丽的荷花盛开着,温和的阳光照在水面上,又把光线反射到窗子上。水池上有座拱形桥,穿过小桥,便能走进楼房大厅,大厅迎面墙壁上,有一幅画着椰子树和海滨的油画,在阳光的反射下,熠熠生辉,别有一番情趣。有一位胖得发愁的妇女,紧挨着一个胖男人坐着。她看见有客人来了,于是老远就打招呼:“小娟,来客人啦!快,快把客人请到二号房间。沏好茶,备好烟,再问下客人是否住宿,是否还要三陪?”小娟前面带路,拐弯抹角地来到二号客房。推门进去,但见里面已经坐满了年轻人。于莉刚一进屋,一股烟味扑过来,她觉得憋闷得慌,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于莉小心翼翼地挨着窗口坐下来,望着四周陌生的面孔,觉得十分的胆怯和无聊。服务小姐端上茶,很恭敬地放在于莉面前的茶几上,于莉凝视着出出进进的年轻人,似乎预感到这里不安全,就像脚下埋着地雷,只要她一迈步,仿佛地雷就会爆炸似的。有位又矮又胖的年轻人,轻轻地捏了下胖女人的大腿,然后目光转向了于莉,贪婪地瞅着她两腿的分叉处,久久没有移开。于莉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于是扭过身去,望着窗外匆匆而过的行人,恨不得马上离开那里。
于莉打扮得很时髦,红色羊毛衫,驼绒的黄色短裙,特别是那双黑色的长筒靴,更是惹人注目。她苗条的身姿,修长的两腿,挺凸的胸脯,高耸的乳房,浑圆的臀部,总给人一种不健康的联想。她坐在半明半暗的地方,看上去美极了。她简直是一座玉石雕成的女神,又像是商家打出的广告。王经纪不顾胖女人的反对,非要会会这位不同凡响的客人。于是装模作样地走到于莉面前,上下端详着于莉,样子纯洁、爽直,多少还带点学生的纯正味。王经纪走过去,紧挨在于莉身边,悠闲地坐下来,有事没事地引起话题,事事处处献殷勤,千方百计讨取于莉的欢心。王经纪耐不住了,于是细声细气地问道:“小姐,今年多大年龄了?
贵姓大名?”于莉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目光斜视着别处,不经意地回答:“本人姓于,名字嘛,叫于莉!怎么,你莫非对我的名字感兴趣?”说完,于莉瞥着王经纪胖得发愁的样子,不禁莫名其妙地笑起来。于莉总没有安静的时候,浑身无不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她望着王经纪下身胖得几乎变了形,于是打趣地问道:“请问先生,贵姓大名?
如果过磅的话,恐怕你有三百多斤?”王贵今天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装,带条纹的领带,看来扎得过紧。他不时地用手指伸到脖子里拉一拉,从而宽松些,然后喘着粗气,于是阴阳怪气地回答:“于小姐,你问我啥来?
噢,我想起来了。我姓王,龙王的王。叫贵,珍贵的贵。至于我有多重吗,去了骨头扒了皮,净说也有三百斤。不过走路不方便,我懒得去过枰,正如你说的,估计差不多三百斤左右。”除非她答应他的求爱,否则的话,他说这些废话干什么?
围观的客人议论开了,有的说今天来了位交际花,舞会肯定会增辉;有的说今天的舞会肯定好,因为有位姓王的胖经纪人在场;有的说老板娘会办事,配搭一男一女,一胖一瘦会调节气氛。众人仅是在说三道四,却冷谈了于莉身边的那位浅白麻子,他就是苟安。
还是王经纪会办事。他认识苟安,于是跟他开玩笑。
“喂,姓苟的年轻人,你身边的小妞多漂亮?
怎么,你白什么眼?
难道不放心,害怕被我抢走?
讨厌,小气鬼!谁稀罕你带来的这位美人?
哼,这里的美人多着哩!这个小美人,压根儿就不认识我,居然把我勾引的神魂颠倒。咳,见了美人就智弱,我有点亏大了。”
胖女人颤巍巍地站起来,一把抓住王经纪的肩头,仿佛他会跑掉似的,于是提议:“诸位,别怪我多嘴,大伙来这里都是寻欢作乐的。现在我提议,先让于小姐跳个舞,以助酒兴!同意我说法的,请鼓掌。”
有人鼓掌,表示支持;有人交头接耳,议论姓王的贪婪的神色;有的看不下去了,索性要离开那里……于莉呢,瞧着众多的年轻小伙子,不知在想些什么。苟安呢,愿意贴在于莉身上,似乎是做给那些花花公子看的。任何人别想人非非,要想从他手里夺走于莉,唯恐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于莉忸怩了一番,显出泰然自若的样子。一边听着高雅的音乐,一边吞噬着刺激性的糖果,既然这道菜注定要做,就顺其自然吧!而后走上舞台,微鞠一躬,立即来了精神。稍微停会儿,但见她发疯似的,狂跳起桑巴舞。当她长睫毛的眼睛投向王经纪的时候,王经纪贪荽地瞅着于莉高高的乳房不住地颤动,他实在捺不住了,只见涎水顺着嘴角往下流。胖女人悄悄地拱了他一下,王经纪仿佛如梦初醒,急忙用手背抹去口水。然后站起来,盲目地鼓起掌来。他的反常举动,反把客人逗笑了。王经纪心里甜滋滋的,可静下来想了好久,无论怎么想,就是想不起这位窃窕淑女的名字。他想,如果这位美女大庭广众面前拥抱他一次,那才是他终生的骄傲和幸福。
于莉跳完桑巴舞,于是回到原位置坐下。便摸过水杯,呷了几口,然后不停地扫视着众人。这时,但见王经纪蹒跚地走过来,亲昵地拍了下于莉的肩头,称赞道:“小姐,不赖,舞姿超群!难得的人才……于小姐,你才是我最喜爱的姑娘。亚当和夏娃是最幸福的一对,咱俩呢,小姐,我琢磨了半天,我是没找出个确切的词儿,只是……”王经纪想人非非。他想,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站在你面前的,你却不知道我真心实意地爱你。
王经纪一摆手,服务员便托着茶盘子,轻飘飘地走过来,满满斟上一杯水。王经纪献殷勤,把水杯递到于莉跟前,变着腔调嚷道:“于小姐,不成敬意,以水代酒,敬你一杯!呃,亲爱的,你听到了吗?”于莉也不客气,半眼也不理睬他。尖起嘴唇吹了一会儿水,而后一仰脖子,把水喝了个干净。一番客气和热情之后,王贵不自然的一笑,那胖得放光的脸子多了几道皱纹。他抑制着自己,喜形于色,故作从容地与于莉周旋。他总觉得,再献殷勤,也没有好结果。
“好样的,好样的。我敢肯定,在宴席上,于小姐的酒量肯定惊人。”王经纪不住地夸奖着。但两眼紧紧盯住于莉的下身,几乎走了神。
就在那次舞会之后,于莉不仅结识了王经纪,而且更出乎她的意料,她居然跟一位腰缠万贯的姓张的经理跳了一次舞,然后共饮了几杯。她没费吹灰之力,仅仅敬了一次酒,挑逗了一次情,张经理居然塞给她两万元现金。谁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于莉初次体会到,生活中,从来不泛漂亮的女人都想嫁给一个完美的男人。不过她第一次太曝光了,只能活在有钱人的光环阴影里,她太招人喜爱,不过她时时刻刻提防着自己会不会成为有钱的玩物;她太完美,不过她时时刻刻抑制着自己,假装修养很深的样子,这样才配得上这位有钱有权有势不平凡的人。张经理张大了嘴巴,涎水不由自主地顺着嘴角流下来,他凝视着让他神魂颠倒的于莉,紧张极了。当于莉稍没留神的时候,他这才转过身去,擦了下湿润的眼睛,深深地喘了口气。
这是苟安第一次领着于莉参加夜总会的所见所闻。从此以后,于莉就一发而不可收。参加舞会,混人酒吧,已成为她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在这时候,忽然停电了,屋里屋外全是一片黑暗。外面刮着秋风,下着秋雨,天气稍有寒意。苟安仍然陷人无限的沉思之中。他点上一支烟,大口大口地吐烟雾。丁一醒来了,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望着苟安模糊的身影,不禁颤动了一下,于是侧过身子,再也睡不着了。
苟安自觉悖理,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他假惺惺地长叹一声,望着丁一可怜巴巴的样子,心也有些发抖。他想,人在绝望的时候,一线阳光都是可爱的。他有些触动,于是很婉转地劝说道:“丁一,既然生米煮成熟饭,焦急也无济于事。于莉去夜总会,是她甘心情愿的,谁也没有逼迫她。怎么,邪眉邪眼的,你小子吃醋啦!笨蛋,你懂个屁?
她在那儿仅仅是跳跳舞,唱唱歌,然后陪陪姓张的,姓张的是大款。咳,仅跳了一次舞,就送给于莉两万元。哎哟,我的妈呀,这样的便宜事,往哪里找去,何乐而不为?”丁一欠起身子,凄楚地笑了一声。那笑声,很刺激苟安的神经。苟安觉得丁一情绪有些反常,便探过身去,劝慰了他几句:“丁一,你的脸色苍白,眼睛浮肿,莫非患了重感冒?
天亮了,快起床,我陪你去看医生。”他用迷惑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表情,逼迫他表态。
丁一气呼呼地坐起来,无可奈何地穿上衣服,接着是一连串地喷嚏。苟安瞅着他的脸色,见他红肿的眼角上还残留着泪痕。苟安这时眨巴下眼睛,于是想出了个点子:“丁一,你休息,我去找于莉。把你的心情告诉她,她肯定会来看你。”
丁一坐直身子,急忙一摆手,于是制止了苟安的出行。而后婉言说道:“哎呀,感冒了自然会咳嗽的,算不了什么大病,只要休息会儿,很快就会好的。于莉这几天心情不太好,就别打扰她了。如果把我的病情告诉她,她会担心的。哼,她这样做,我于心不忍!”丁一眼里布满血丝,他的几句话,却一字一句,像钢钉一样砸到苟安的心里。
苟安想起于莉送给他的两千块钱,现在何不拿出来送给丁一千儿八百的。这样既安抚了丁一的心,又免除他不必要的忧虑。苟安一拍脑门,不禁精神为之一振,忙答:“丁一,看我年轻轻的,这么忘事。这里有一千块钱,是于莉送给我的,现在,就交给你。要么去看医生,要么买点滋补品,养养身子。你要想开点,生路可不是一条,死心眼子,总是往牛角尖里边钻。我看啊,你小子无论什么时候也没个出头之日。”
丁一接过钱,气愤地把钱扔在茶几上。又从衣兜里摸出笔和纸,但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安。他只得抑制住自己,故作镇定的样子,冷静地坐在那里,掏心掏肺地写了下面一段话:于莉:人凭志气虎凭威。如果用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去讨取别人的欢心,那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价值?
人生路漫漫,时刻要提防,千万不迷路,这是我对你诚恳地关爱。
丁一。
8月8号。
丁一把纸条从本子上撕下来,折叠好,递给苟安。苟安估计这个蠢驴不会写好听的,于是半眼也没理睬,便把纸条塞到裤兜里。丁一仍不放心,又叮咛了一句:“苟安,请把纸条交给于莉。她看过之后,自然会明白我的意思。”
丁一双手托着那一千块钱,热泪禁不住地流下来。他伤心透了,颤抖着声音说:“苟安,谢谢你的关心。我不缺钱,请你收回去!”苟安也不客气,接过钱,便塞到衣兜里。然后放软了声音,劝说了丁一几句:“丁一,别这么小肚鸡肠的,于莉可不是那种人,见钱就动心,更不是枝高就往那里飞的女人。你放心,于莉永远是清白的,永远是正经人,咳,只不过是你钻牛角罢了。你不理解,女人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世界助长雄风,而是为生活,为男人注人柔情。”
再说于莉,在夜总会跳了两场舞,唱了几支歌,在酒吧间,陪着姓王和姓张的,饮了几杯酒,开了几句玩笑。她第一次和姓张的拥抱了,但她觉得奇怪,虽然他仍靠的那么近,却没看清他的脸,也没猜测他到底多大年龄。姓张的居然慷慨解囊,一次就送给她两万元,对一个学生来说,这些钱简直是个天文数字。不过在于莉看来,那些大款们,财大气粗,目中无人,简直是些冷血动物。那位姓王的,胖得像狗熊,只要见了于莉,就温柔的像只羔羊,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叫他站着,他不敢坐下。于莉只不过用了点姿色,扭一扭迷人的臀部,故作娇态地卖弄风情,就招惹的这两位大款心猿意马,神魂荡荡,六神无主。这让于莉十分费解,也说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招惹的这些大款们,如此疯狂,如此痴迷?
是谁说过,迷恋是一刹那,忘记却需要一生。她终于明白了,恨一个人你永远得不到幸福,而爱一个人,可以让你的内心获得永久的慰藉和宁静。
有人说,在人的精神世界里,可与水晶相媲的东西只有两个:一个是信仰,一个是爱情。于莉看来,王经纪和张经理,能体现了一个人的什么呢?
是人生观,还是价值观?
唉,可怜的人啊,他们不知道,追求美女的人都是辛苦的。白,原来是种单纯的颜色,但最经不起岁月的风霜。就像她和丁一的初恋,自以为是干净透明的,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却结了一层斑,浑浑的,在心里,在梦里,至死都不会忘记。
苟安走出去不远,扭转身子看了丁一一眼,但见他瞪着凶狠的眼睛,恶狠狠地盯住他的背影,说了这么一句:“哼,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总有一天,你小子,不得好死!”
苟安似乎听见了,于是停住步,恶狠狠地瞪着丁一。男人的秉性之一,就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苟安早知道丁一从心里喜欢于莉。遗憾的是,他不明白,他所钟爱的于莉,美丽如同碧玉,她举止矜持,气质高贵,姿态优雅,可感情之事,却勉强不得。爱,从来很少谎言,也很少欺骗。苟安默默地感谢怯懦的丁一,是他把于莉的爱转移给他,让他在那寂寞的日子里,增添了生活的勇气,温暖了他的人生。
丁一蹒跚地走出宿舍,迎面碰到了方杰。方杰见他脸色苍白,两眼红肿,这引起方杰极大的关注。于是关心地问:“丁一,看你脸色铁青,掉魂似的。到底谁惹恼了你?
是姓王的,还是姓张的?
嗨,你应该感激于莉,在这场情感的漩涡里,她不愧是你的老师,是她教给你怎么应对,是她教会你怎么微笑,尽管这种微笑是苦涩的,但总是给了我,也给了你,更给了渴望爱情的人。”
丁一不禁颤抖了一下,于是自言自语地说:“方杰,鬼才晓得,于莉居然去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唉,报应啊,报应!可鄙啊,可鄙!她盲目地感情投人,心酸的浪漫,引发了我多少痛疼的眼泪。现在我才明白向日葵原不是模棱两可的花,可它经不起连日的阴风和暴雨,它却躲在冰冷的角落里,向隅凋谢而哭泣。美玉虽然光彩夺目,但还不如宝石那样晶莹剔透。”
方杰挑起嘴巴,示意他小声些。于是走到丁一身边,低声问道:“丁一,莫非你在发烧,为什么说话这么多?
走,我陪你去看医生。只要打针吃药,我看一会就会好的。丁一,你为了于莉的安危,无声地承受着痛苦。你对她的爱,没有丝毫的掩盖和藏匿。老兄,你应该自省、自珍、自爱,打掉自卑感,挺身做强人。你要相信,终有一天,于莉才会接纳你。”
丁一无奈地一摆手,表示谢绝。于是拍着脑门,口吃地说:“方杰,我没病,只是……只是脑袋沉重,像要爆炸似的!”
方杰心里自然明白。只听他“哼”了一声,仿佛在为丁一打抱不平,于是气呼呼地说:“哼,这些缺德的,软缠硬磨拉于莉下水,如果让我碰上,非砸烂他们的狗头!”
丁一听到方杰的这句话,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只见他猛地跳过去,上去拉住方杰的手,上下晃动着,反把方杰吓了一跳。
丁一央求道:“方杰,好兄弟,你要想法设法把于莉从那个火坑里拉回来!只要你为我出把力,从此以后,你让干什么都可以。”方杰扶住丁一的肩头,再三劝说他,唯恐他一时想不开,会发生什么意外似的。方杰很同情丁一的处境,于是劝说道:“丁一,要冷静,有话慢慢说。只要校领导主持正义,他们不会把于莉开除的。丁一,昨天我给于莉发了短信,说些不疼不痒的话,于莉根本没放在心上,因此也没有回音。丁一,你总在乎别人怎么看你,那你一定会是他人的奴隶。”
许多人觉得奇怪,于是围过来,寻问丁一出了什么事。丁一只是勉强笑了笑,总觉得神魂颠倒,神思恍惚,仿佛是寒霜枯萎的小草,再也挺不直了。于是向众人解释:“诸位,没什么,请放心。不过我没病,方杰非让我去看医生,因此就争执起来。”
丁一情绪低落,心上像压块巨石。他难为情地回到宿舍,被子蒙头,睡了过去。他做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梦,想见自己变成一堆黄土,黄土长出的草为于莉而绿,开出的花为于莉而香;梦见他又变成了清泉,那畅游如梭的鱼儿为于莉而舞,潺潺的泉水为于莉而唱;梦见自己又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鹿,终日为于莉奔跑而忙碌,人啊,就是这么傻,得不到的,他却穷追不舍。他深信不疑:船翻了才看得出谁是善于游泳的人,马奔跑起来,才显出谁是好车夫。
粉红色的朝阳,从山峰顶尖冒出来。半山腰里,绕着一抹两抹的晨雾。翠绿的竹丛,像被水冲洗过似的那么鲜绿。溜冰场上,欢声笑语。唯独于莉默不作声地一个人练习着枯燥无味的舞蹈动作。苟安呢,也不像往日那样,伴着于莉翩翩起舞。而是躲在角落里,一声不响地抽闷烟。方杰走出宿舍,看见于莉在练习舞蹈动作,于是走过去,温和地跟她商量:“于莉,现在你不忙吧?
如果有时间的话,咱俩能不能到校外走一走?”于莉不禁愣怔了一下,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她思忖了一会儿,而后吞吞吐吐地说道:“可以,不过不能时间过长。七点钟出发,九点钟回来。可以吗?”方杰连连点头,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或许,时间还会提前些。于莉,你不用担心,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把丁一告诉给我的那些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只是尽到我做老大哥的责任!”
于莉却火了,于是气冲冲地咒了一句:“丁一这个狗东西,嘴里从来不放好屁。呃,方杰,你最好别信他说的。不然的话,无事也会生非,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方杰讨了个没趣,没再说什么,于是转身就走了。可苟安一瞅机会来了,于是凑到于莉跟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亲昵地劝慰道:“于莉,亲爱的,胆小当不了大将军。有什么了不起的?
只要想起夜总会那些浪漫的事,我就心花怒放,永不会变老;而你呢,依旧青春年少,花容月貌。有些事,明知是错,也要坚持,因为不甘心放弃;明知是爱的,却要放弃了,因为没有好的结局;有时候明知是没路了,却仍然前进,因为习以为常才这样做的,这叫先有果,后有因。”
于莉双眉紧蹙,脸色蜡黄,于是冲了苟安一句:“嗨,苟安,你是橡皮脸刷油漆,脸皮可够厚的。夜总会那几件事,你不怕丢脸,俺可怕丢人。我渴望勇气,上帝却给了我危险;我渴望力量,上帝却给了我困难;我渴望爱情,上帝却给我麻烦。至于那些初吻、初夜、初婚到底给了谁,嗨,那都是浮云而已,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谁抓到机会,谁就吉了”h了。
夜总会那边,隐隐约约传来粗俗的歌声。那歌声,像一把尖刀,深深刺疼了于莉那颗焦灼的心。她愤愤地白了苟安一眼,低声咒了几句,于是离开了那里,愤愤地朝郑妙的宿舍走去。她虽在夜总会大名鼎鼎,功成名就,但她厌恶那里的生活,整日晨昏颠倒,神思恍惚,精神颓废。她始终相信,以自己的情爱播下的善良的种子,即使荒芜的沙漠也能开出璀璨的花朵。
于莉漫无目的的走着,心里漫上一种殷切的希望:她相信,生活肯定会越来越有秩序,师生肯定会越来越追求和谐和完美。不是她活得低调,只要放弃邪念,勤恳努力,她的舞蹈才华如火焰难以收敛,总会燎原。有人说,男人是被力量打败的动物,而女人最容易被语言征服。梅花之所以香味扑鼻,是以为她能经得起严寒。我呢,被别人了解固然不容易,而了解别人实在更困难。譬如郑妙、方杰、丁一等人,还有钟诗诗和红岩,彼此了解毛皮,仅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于莉想起钟教练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沉醉于春光而忘却辛勤耕耘的人,很难获得秋后的硕果。于莉现在才意识到:钟教练像一位慈母,时常来到她的身边,排除或分担她的一切忧虑和烦恼。她尽可能抚慰着于莉脆弱的心灵,让她濒临破碎的心从此坚强起来,成为于莉一生中最珍贵的礼物。
无端的风言风语,却让郑妙坐卧不宁。她以为,在短暂的时间里接触的于莉,未必就是迷途不返的女人。她相信,于莉被玫瑰花渲染的浪漫,永远是她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喧闹中那些朴素的高贵人格,才是她纯洁心灵最终的归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