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者:北风(mym) 时间:2022-01-18 16:20 字数:2824 字

于家的变化和于有杰的能干、聪明、脑子快立刻引起了队里人的注意。县上推广玉米套种,即间作套种这一新的科学种田方法,在这个队上,竟没有一个人愿意报名试种。就连很精明的队长也不相信这是什么科学种田法。麦地里套种玉米,那麦子不就减产了吗?玉米能结出大棒子吗?说不定结出的都是些花花头,那能打几斤玉米?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谁愿意干?谁敢干?什么减产了包赔,这年月,谁相信这个?这还不说,连种子都得掏钱买。真没听说过,自己调换调换不就行了,谁还花那个冤枉钱。

任县上、公社的干部磨破了嘴皮子,就是没人愿意。祖上的种田方法在人们的心中已根深蒂固,庄稼人习惯于此。再者,土地刚分到手里,一年的吃喝花销全指望着它。好不容易今年能吃个好肚子,再折腾,那不是拿全家老少的性命作儿戏嘛!不!不能逞这个能!

晚饭桌上,于老汉便把白天里的事告诉了收鸡蛋刚回来的儿子。于有杰一听,忙放下饭碗说:

“爸,这是好事呀!你没听广播上整天在讲科学种田吗?”

“哎,我想也是好事。可这年月,一天一个样,政策说变就变,那有个准啊!”

“怕什么。变了再说。再说,公社不是还签合同吗?”

“那张纸顶什么用。咱家刚好点,我就怕到时不要在……”

“怕什么。爸,哥说得对。再说,这政策那说变就变呢?”有芹插嘴道。

“哎!难说呀!这大大小小的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可不要叫咱家赶上了。”于老汉忧心忡忡地说。

但终于耐不过儿子的再三劝说,于老汉勉强同意了。

当即,于有杰就跑到队长家,县上、公社的干部还在,于有杰说明来意,他们在高兴之中还有些惊讶,又不放心的问了几句,便很利索的签了合同。

队长始终惊讶而又疑惑的望着于有杰,他简直有点不敢相信。

“这小子,好大的胆子!”队长想。

当夏天收罢麦子秋天收罢玉米,事实摆在人们面前时,人们才如梦方醒,也不禁为自己没有远见和曾经嘲笑于家父子而感到羞愧。

由于有县上技术员的指导,凭合同,又可买到一定数量的低价化肥,于家今年套种的四亩地长势十分喜人。父子俩分了工:于老汉务弄他的一亩半西瓜,其余的庄稼于有杰操心。

知识人到底是知识人。很快,于有杰便掌握了间作套种的全部要领。“这也不难嘛!”于有杰心里想。“跟种麦子种玉米也差不了多少。无非是播十沟麦子留四沟的空,麦子出苗后在空沟上种两沟玉米,然后是松松土、除除草、除除虫、上上肥而已。”但最主要的,是于有杰从那位技术员那儿知道的,粮食要高产,种子是最关键的。没有优质的种子,再好的田也打不出粮食。现在的农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种子,仅仅是从稍远的队上互换的,有的干脆就本队本队的换,甚至就用自己田里打下来的。按当地人的话讲,就是“个人的狗娃是看家的宝,抓老鼠不靠借来的猫,土生土长的粮食好呀,外来的种子不牢靠。”上肥也是很有学问的,什么时候上什么肥,这都要根据庄稼的情况定,不能乱上,也不能来个“韩信用兵,多多易善。”那样,钱花了,同样打不出粮食来。还有淌水……总之,种田是一门学问,它并不简单,于有杰深刻地认识到。

由于种的科学,管理的也好,于家的这四亩地,仅仅麦子亩产就达到七百斤。虽然说比纯种麦子的亩产少打一百斤左右,但这还没有算长势喜人的玉米,估计产量也不会低。合在一起算,在麦沟里套种玉米,种一亩的收益相当于纯种麦子一亩半的收益。

看到科学种田的好处,庄稼人心里都盘算开了。

于老汉的西瓜也获得了丰收。这一亩半西瓜,除去送亲戚朋友和自个吃外,也卖了四百多块,倒比种粮食划算的多。

穷日子终于过去了。心头的阴云也终于彻底散开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的过日子了。

这一年于家的变化,也被人们茶余饭后所津津乐道地谈论着。而更多的,是对于有杰的赞誉。

“这小子真行!年纪不大,点子倒不少。”

“读书人嘛!脑子那还能差?”

即而,又有几家动心的,想给于有杰做媒,把自己侄女什么的嫁给于有杰,那肯定一辈子享福。主意一定,便去找于老汉打问。于老汉求还来不及呢,那里还不愿意?但他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打算的,儿子主意大,他得先问问儿子。

这天吃过晚饭,于老汉蹲在炕上吸着烟,盘算着怎么向儿子说这件事。等于有杰给牲口添完料回到屋里,他刚想张口,但一时又不知道怎么讲才好。他默默地吸着烟,看着儿子洗完脚躺在炕上翻看着一本书——于有杰至今还保持着学校养成的习惯。他还觉得不好张口。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说道:

“有杰,我跟你说一件事。”于有杰第一次听到父亲这样亲昵的称呼自己,而且又如此的郑重其事,他感到有些惊奇,不由自主的放下书坐了起来。

“爸,什么事?”

“爸想赶快给你成个家。”父亲猛不丁的说出这样的话,于有杰感到突然、吃惊,也觉得好笑。但他没有啃声。也许是他没有啃声的缘故,反而给了父亲无形的力量,父亲又接着说:

“有几家主动要给你介绍对象,我想,这也是好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成家了。”是啊!二十二三岁,这在农村已属“大龄青年”了。跟他一样年来的小伙子,孩子都会跑了。

于有杰坐在炕上一言不发。他摸出烟,点着,默默地吸着。如果不是父亲提起,他还牙根没想到“结婚”这个词。结婚,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将要有一个家,意味着他要想父亲一样在这片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一个地地道道地农民;意味着他的一生将被栓在这片土地上,这个家上;也意味着自己以前所有美好的梦想将从此破灭。于有杰不敢再想下去了,但他又不得不想。曾经美好的梦想遥不可见,自己能实现吗?还是现实一点的好,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安安静静。而且,凭他的干劲和脑子,在队上当个冒尖户不是不可能,而是太容易了。可是,自己的一生难道就这样安排吗?就这样守着四道田埂、做个买卖、只为吃好穿好吗?不!不能这样。但是,又有什么出路呢?

于有杰痛苦地想着。

出去闯一闯?也许,着是个出路。但这儿有自己的家,自己出去了,这个家怎么办?难道把妹妹、弟弟还有父亲扔在一边不管了吗?不,不能,绝对不能。再说,自己除了对书本感兴趣,还对什么感兴趣呢?哎,还是现实一点吧。自己本身就是农民的儿子,是生活在这个小天地里的,别在痴心妄想了。这也许就是命吧!

想到这儿,于有杰又觉得有些好笑,不信命的他现在竟也相信命了。

但最令他痛苦的是:他想到了铃子。

第二天,于有杰还是答应了。

农村不像城市,什么先恋爱后结婚。由媒人领着,提着礼品到女方家见一面,彼此双方及父母看上就行了。接下来女方家的一大帮亲戚到男方家看家,如果没什么意见,便可以买衣服订婚了。快的一个月就可以走完结婚的全部过程,慢的,最多也就半年多时间,不然,四下里议论的不行,好像男方或女方有什么问题似的。

从说到娶,前后两个月,于有杰便走完了结婚的全部过程。女方说不上俊,也说不上丑,是农村典型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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