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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乐队 我们的乐队是“羽之歌”
作者:子云lian 时间:2022-08-10 16:25 字数:4442 字

原本应该所有人都在打扫卫生的大扫除时段,有七个家伙却闲得没事做,聚在了音乐教室里。当然,其中有一位是老师,也就是本次“非法”集会的“幕后黑手”之一的张老师。而其余六个人用脚指头想一下也想得出来,正是高一年段7班的姚藤鸣、5班的盛依蓝、楚幽然、周助、羽歌和2班的相少修。

“乐队都成立快两个星期了,除了上次羽歌入队时的磨合,我们竟然连一次磨合的次数都没有!”姚藤鸣郁闷地看着在场的各位,除了顾自己在拨弄吉他的羽歌,大家都是无语。

姚藤鸣看了羽歌两眼,带有一丝生气地说:“羽歌,注意一下场合,我们••••••喂!我们的乐队连名字都没有啊!”

羽歌被吓了一跳,吉他掉在了地上,他马上将它捡起,抱在怀里,而其他人则是茅塞顿开。

“对呀,一个好的乐队怎么会没有一个好的名字呢?而且,我们好像还没队长啊!”周助大叫了起来,顿时让羽歌又“抛弃”了怀中的“新娘”。

当羽歌再次抱住吉他后,便一个人窝在角落里,省得再被人吓掉。

“恩,队长也是很重要的,我看就让给藤鸣吧。反正他是发起人之一,又是我们公认的天才!”相少修在姚藤鸣肩上用力地拍了一下,表示支持,楚幽然也“夫唱妇随”,周助也表示同意,而张老师和盛依蓝便更不用说了。

只有窝在角落里的羽歌,他站了起来:“我反对!凭什么让藤鸣当队长?”

“羽、羽歌,你没事吧,他是我们公认的啊!”除了姚藤鸣,大家都以为羽歌发烧了。

姚藤鸣站了起来,眼中存着一丝敌意:“Why?我不够资格吗?”

“请回答我的问题,凭什么?”

“凭我的音乐才华!凭我的能力!凭大家手中的乐器都是我买的,还有你怀中的吉他,也是我的!”

“很好!那我的呢?我的乐器呢?”

“你的乐器?你一个主唱只要一个麦克风就行了,还要什么乐器?难道••••••你想要一把吉他?一个乐队干嘛要那么多吉他手?”

“谁规定一个乐队不可以有两个吉他手?主唱也照样可以弹吉他!就像叶峰!”

“••••••那好,你的吉他我过几天也会去买的。反正安琪儿的学生往‘金音集团’买东西可以打八折。”

“你真的会去买?”

“我姚藤鸣说话绝对算数!”

“耶太棒了!我也有自己的吉他了!藤鸣,其实刚才跟你玩的,想诓你一把吉他而已,你当队长我也支持!”羽歌跳起来狂笑几声,大家都被他的演技征服了,刚才可差点枪林弹雨啊!

悄悄地移近楚幽然,盛依蓝轻轻地对她说:“这算不算贿赂啊?”

“早知道我也不同意了,狠狠敲藤鸣一笔!”并没有像盛依蓝一样轻言轻语,楚幽然大声地回答,结果当然是姚藤鸣和盛依蓝无语,其余四人先是一愣,然后再狂笑不已。

队长也定下来了,现在,整个乐队所缺的,就只有名字了。

“叫什么名字好呢?”盛依蓝靠着姚藤鸣的肩自言自语地说,“好听点的名字还真难想。”

“唉!”周助叹了一口气,从袋中拿出一张折了几次的纸,拆开来念道:

“睁开双眼张望

展开双手拥抱

不要再迷惘

不要再畏缩

你听,那羽毛在歌唱

我在羽毛纷飞的天空下歌唱

唱出一首,自己的歌

我在羽毛纷飞的天空下舞蹈

跳出自己,一番风格

我心飞高飞远飞向飞近太阳

随即燃烧,化成羽毛

我的吉他越唱越响越来越亮

随即疯狂,为歌而唱

白色羽毛飘得如此逍遥

我们的心,不再彷徨”

“呃••••••”大家都被周助所读出来的内容给震惊了,只有羽歌是不好意思般吐了吐舌头。可怜的盛依蓝几乎是从姚藤鸣身边爬到了周助身边,问道:“这是••••••你写的吗?叫什么名字?”

周助看着盛依蓝,又看了看羽歌,傻笑着回答:“名字叫《羽之歌》,它的作者不是我,而是喜欢馨雨的羽歌!”

大家的目光马上投向了角落里的羽歌,不知道该因为自豪或自己的秘密被人知道而脸红,还是该为周助突然说出隐私而发白,羽歌直接转身将头往墙上撞:“天呐!杀了我算了!”

出于好奇和女同胞天性爱管些闲事,在场的两位女同志马上从周助手中抢过纸条,再读了一遍,其中多出了一句话:“馨雨,其实我真的很想对你说,我喜欢你!”

“哦!”两位女生兴奋得跳了起来,异口同声地说,“虽然这张纸明显被撕掉了一大截,只剩下了这首歌和这句话,但在末尾处还可以看清楚用橡皮擦去后,所留下来的印记:羽歌!”

“恩?”其他三位男士马上冲了过去,而羽歌却只能更恶狠狠地盯着一脸“我不知道”的周助。大家现在正在“欣赏”的纸条,是昨天周助从羽歌手中夺来的。幸亏羽歌够坚强,硬是夺下了写着梦境中梦到的那首歌和一句“手牵手,我们是否牵过手?”的那部分,否则,后果真让人难以想象。

“很好,真的很好!羽歌••••••”六个人摆出了“你的肉很好吃”的样式,饶有兴趣的看着羽歌这只窝在角落里,待他们宰割的小羔羊。

一阵绝对让人毛骨悚然的奸笑,姚藤鸣上前一步,朝羽歌拋了个媚眼,伸出手,摸着羽歌的下巴,摆出欣赏美女的样子,对羽歌说:“羽歌,是你为乐队做贡献的时候了。你的歌,我们征用了,乐队的名字也决定了,就叫‘羽之歌’!这首《羽之歌》,今后就是我们羽之歌乐队的主打歌了!”

“耶!万岁!”乐队不但有了名字,而且有了主打歌,大家都高兴不已。当然,除了那个“以头抢地”的羽歌。

一个罪犯犯了罪,无论是新手还是惯犯,最忌讳的便是再度返回现场,而羽歌这个“罪犯”,却是犯了这个大忌。

明明早已可以逃之夭夭了,可羽歌这个白痴却是回了教室。刚好,对他笑一笑便可以让他一晚上睡不着的馨雨,独自一人还留在教室擦窗户。

二话不说,手中的抹布直接扔到了羽歌头上,然后对羽歌一通乱骂,最后,将羽歌拉到了教室里,把角落里的一大堆垃圾指给他看。不看不打紧,可这一看••••••羽歌三步并作两步走,走到小山般的垃圾堆前、生气地说:“混蛋!都是混蛋!口口声声什么‘可持续发展’,什么‘反对白色污染’,可是你看看!他们制造的垃圾,足够还原成一颗几人合抱的参天大树!这群伪君子!”

馨雨被羽歌说得一愣一愣的,都忘记自己的原意是让羽歌处理掉这一座“小山”的,竟然跟羽歌一起感慨起来:“是呀,这些东西都是由牺牲大自然才换来的,这么多••••••大自然,你好可怜啊!”

“恩!”羽歌将抹布还给馨雨,走到黑板前,拿起粉笔,大义凛然的说,“我要将这件事写在黑板上,让所有人都看到,都有所警示!我要让大自然在我们这一代受到最好的保护,我要真正的,让人与自然和••••••啊!”

馨雨手中的抹布,再一次“吻”上了羽歌的脑袋。“公小羔羊”含情地望着“母大灰狼”,“血口”一张:“你干嘛废那么多话?我让你看这一堆垃圾,是让你去清理掉它!一点责任心、职业道德心都没有,还说要保护大自然,把垃圾倒掉再说吧!”

嗜羊的大灰狼终于还是没有放过小羔羊。羽歌来回三次,终于将小山移平。幸好垃圾箱离教室不远,否则羽歌肯定七窍生烟,但决不叫苦,谁叫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呢?如果现在馨雨将一支牙膏递给羽歌,对他说这是最新型水果糖(佳洁士,薄荷味的),让他吃下去,恐怕羽歌也会心甘情愿的吃下去,最多吃完后打嗝时有薄荷味。

羽歌所在的S城是以私营企业为主的特色性大城市,而这个城市最大的私营企业“金音集团”的总裁何平,也是S城唯一一座世贸大厦“金音大厦”的总裁。

“金音大厦”归属于“金音集团”,这一切何平的养父过继遗承给他的。而原本真正的继承者朱子云,则是一分一毫都没有拿到。并不是朱子云没资格得到遗产,事实上,他有足够的能力来管理父亲所留下来的一切。

朱子云感兴趣的是音乐、画画和小说,根本不喜欢商场之间的斗争。他在自己的父亲临死前,请求父亲将财产给何平,而他,宁愿做一个背着吉他、手拿画笔、带着一本自写小说书的流浪艺人。

父亲最终答应了他,但他却没有做成流浪艺人——何平照料了他生活的一切,“流浪”只能被改成“旅游”,他也不客气,年仅26岁的他,便游遍了整个地球有名的地方。

现在,他回来了,就在“金音大厦”何平的办公室内喝咖啡。

“回来了,用了多少钱?都找了些什么好东西?”何平一进办公室,便和朱子云抱在了一起。

朱子云从旁边的包中拿出一张泛黄又破旧的纸,上面画着一些音符。在何平面前晃了晃,朱子云骄傲地说:“本少爷这次又去了埃及,有进了胡夫金字塔,还是想找古埃及的音乐,终于还是没找到。然后我又专程去了巴黎,参加了一场拍卖会,拼着不准备回来的念头,我高价买下了西班牙吉他演奏家以及作曲家米盖茨•柳贝特的十大作品之一,同时也属于‘古典吉他十大名曲’的《阿美莉亚的誓言》••••••的手稿。不过,最终我的银行卡中,就只有一万美元了。”

“哦?”何平觉得有些奇怪,朱子云这个败家子竟然有一次还留了一万美元当路费。要知道,通常他总是找大使馆帮忙,然后才被送回来的。何平也为自己泡了杯咖啡,拿起电话拨通了财务部的号码。

“喂,小吴吗?恩,对,我是何总。对,待会儿给云少爷的帐号里打进五十万。对,又花光了,花得比我赚得速度都快。恩,就这样吧。”挂下电话,何平就觉得一双嗜血的眼睛注视着他。

“别把本少爷的名字当作败家子的代言词!”朱子云一口气喝光咖啡,站了起来,“本少爷这回不但没用光钱,而且还狠赚了一笔!

“花掉最后一万美元,买了一把精致古典吉他,又买了一只容积较大的盒子。背着吉他坐在卢浮宫的门口,把《阿美莉亚的誓言》看了一遍,就扔出盒子,弹起了吉他。抱着半练习、半演奏的心态,我忘情地弹着吉他。

“那些欧洲人可比你大方多了,尤其是在卢浮宫门口,欧元像下雨一样进入了我的盒子里。弹了一个小时,收工后去数了数钱,你猜多少?八千欧元,折合是八万人民币啊!”

“噗!”咖啡喷了朱子云一脸,何平连忙找了块毛巾,帮他擦去,边擦边说,“一个小时八万,那些老外给的也太疯狂了吧!”

朱子云骄傲地甩了甩不算太长的头发,摆出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样子说道:“也不尽然,我旁边的那个小乞丐才赚了两百。技艺高超,和••••••有些人掏错了钱包是分不开的。”朱子云背起旅行包,往办公室门口走去,头也不回的对何平说,“我准备去理个发,在这里多呆几天,然后再去‘百慕’探险。”

“子云,等一下!”何平叫住了朱子云,一句在几年前朱子云大学毕业的时候就想说的话,终于脱口而出,“留下吧,别再去外面了,兄弟!虽然我大你9岁,又是爸的养子,但是我跟你的感情,可是比亲兄弟还深。你去外面,是为了减轻爸去世,留在你内心的痛苦,但已经过去5、6年了,爸也绝对不想让你这样!”

“哼!”朱子云冷哼一声,声音变得低沉,“我早已从伤心的日子里出来了,现在的我,只是在痛快享受人生而已!如果你想留住我••••••还是那句话,给我一个让我满意的乐队!”说完,朱子云打开门,走了出去。

背后传来了何平的声音:“我会的!你放心,我绝对会给你一个你满意的乐队的!无论是为了已过世的爸妈,还是为了你好。你放心!我绝对办得到!”

冷冷地笑了一声,朱子云马上又恢复了玩世不恭的样子——迎面走来了一个女职工。在职工面前,朱子云始终都是一个“笑傲江湖”的角色,并且凭着自己的长相和才艺,成为了集团中所有职工的偶像,一些年轻的女职工更是把他当作白马王子,每次他来“金音大厦”或“金音集团”,都有人送他鲜花,像欢迎大明星般欢迎他。当然,也会像欢送大明星般欢送他,所以••••••

当朱子云一脚跨出“金音大厦”的门时,怀中的鲜花(“金音大厦”三楼专门卖花每当朱子云来临时,比过情人节还旺。因为,当在花丛中行走的朱子云被顾客看见,某些追星族会不管三七二十一,买花往朱子云手中送。)足以够他开一家小型的花店了。哎,无奈,帅哥的力量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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