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两颗夜明珠,泯泽脸上扬着得意笑容,走出了丞相府,还未转弯,就看到等在一边的一个人影。
秋风瑟瑟,那人站在不远处,身上的烟色袍子随风飞着,那是武袍,面料高贵,剪裁合体,没有一块多余的布料,能让人在练武的时候身体活动自如。透着那衣服,能看到这人身上结实的肌肉和紧俏的筋骨。
这身影,实在是太熟悉了。
泯泽清了清嗓子,声音里透着笑,“你怎么来了?不生气了?”
那人闻声,脑袋微微动了动,低沉地轻叹,“陛下现在要去往何处?”
泯泽两步来到那人面前,“宗熙啊宗熙。”
宗熙微微抬头,眉眼中氲着疲累,想来他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他那个一辈子侍奉朝廷的老爹有事看事情太通透,通透到固执。老头子看来已经知道宗熙和泯泽的事情,看宗熙这样子,大概是被老爹狠狠责罚了。
“我这边的事情已有打算,你回去好生过日子便好,”泯泽抿着嘴唇想了想,“还是带着你那倔强的老爹赶紧回乡避避风头,等到大局已定的时候我会派人通知你们回来的。”
“什么?”宗熙低呼一声,梗着的脖子上青筋毕露,“既然要等到江山已定,陛下何必再传宗熙回来?!”
“我说了,想让你避过风头而已。”
宗熙一辈子没吃过多少墨水,这时候竟破天荒地咬文嚼字,“臣之命,忠君护主,乃天赐之恩荣。如为抱头沟鼠,则辱皇命!若风疾而退浪静则出,为小人之所为……”
泯泽抓了抓脑门儿,有点儿头痛,伸出根手指不耐烦地指指点点,“说人话!”
宗熙脸颊立马红了,“我……我不走!”
“行了,”泯泽忍着笑意拍了拍宗熙的肩膀,“你可以不走,那你家那个老爷子怎么办?”
“让我哥带他走!”
泯泽摇摇头,“你可以走,但是你哥已经不是那么容易走了。”
宗煦这人向来温顺,也从来不在朝中建立党羽,说白了,这人就是个标准的墙头草,早已经深得司马忠诚的喜爱。虽然说现在的司马忠诚只是个傀儡,但是不代表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如果发觉到宗煦辞官离开,必然会打草惊蛇。
一听这话,宗熙立马急了,“那我哥怎么办?”
泯泽皱着眉头稍稍思索了片刻,“我给你说这样一个办法,从今天开始让你哥向朝中禀报抱病在家,在外宣扬水痘病情严重,暂时伪装上三两天,待到无人探病的时候就偷偷带着你家老爹赶紧走。”
“他们有多少时间?”
“七日。”
宗熙倒吸了一口凉气,“陛下真的都准备好了?”
泯泽摇头苦笑,“准备这种事情,还不太适合我。”
“那为何如此操之过急?这等事情不可儿戏!”
“只是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一条白龙入梦来,告诉我七日之后天地有变。”
“那不过只是个梦而已!陛下怎能如此草率!”
“我也觉得只是个梦,所以我就问它,我为什么要相信它,它说”泯泽低声沉吟若有所思,随即露出胸有成竹的笑,“它会让天下的人都相信。”
宗熙始终是不肯走,对泯泽来说也算是欣慰,幸好不管经历了多少事情,自己在意的人都还在自己身边,至于那些不在意的人,该去该来,都和自己没有半分关系了。
这对泯泽来说未尝不是好事儿,因他接下来要做的是非同寻常之事,扭动乾坤,不需要背负太多包袱。
泯泽安排宗熙暗中保护琉采,也好让他在外的时候安心一点,只一匹瘦马,单身赶往蜀城。
一路上,兵荒马乱,饥民遍地,但见到的士兵却并非皇城之兵,而是身着奇异服装的蛊军。身着朴素的泯泽白日赶路,晚上就到处打探消息,得知蛊军已经占领了多数城池,与泯泽打探来的消息相同。
出发第二天,泯泽已经赶到蜀城。
蜀城是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路途艰险,位置特殊。不管是行军还是经商都要经过的要塞。往日总是繁华非常,今日得见,远远就看到了萧条和破败。
泯泽苦笑,骑着马慢慢吞吞来到了城门口,但见城门紧闭,他倒也不慌不忙,冲着墙头的士兵喊了一嗓。
“姓嘛,叫嘛,打哪儿来,到哪儿去,有没有人证物证身份证?”
年轻的士兵还扯着嗓子问着,一旁坐着的年迈士兵却只是摆了摆手,“年轻人,走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出塞毕竟此处,为何不能进呢?”泯泽慢条斯理地问着。
士兵刚要说话便咳嗽起来,“你还不知道?城里闹了瘟疫,只许进不许出,有去无回的地方进来干嘛?”
泯泽点点头,“这话倒是有道理,可是,如果我说我是郎中呢?”
年迈的士兵哈哈大笑,笑声落寞,“这样说的人不止一个,谁也治不了这病。”
“那是自然,”泯泽面容严肃了三分,“因为这根本不是病,是蛊!”
看他的语气和表情有些道道,年老的士兵也动了心,“你当真不怕死?”
“我死不了,你们,也死不了!”
听到这话,年迈的士兵像是见到活菩萨一样,连忙将泯泽迎了进来,城门刚一打开,士兵们立刻迎了上来。
泯泽皱着眉头,“你们的父母官呢?”
“这位兄弟,文官病怏怏的,早就不中用了。武官啊,说来也奇怪,瘟病发起来头一天先死了。”
“那么,现在谁保此地平安呢?”
士兵们你看我我看你,“宫里下了密令,说不久就有蛊军接替我们,皇帝是发了疯了。”
泯泽点点头,这对自己来说也并非坏事儿,至少没有官员的话,自己的脑袋还算安全。
随着士兵巡视一圈儿,这整个城里都是疾病缠身的百姓,泯泽废话不多,记下了病症便到他们为自己安顿的宅子研究药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