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还是灰暗,根本就没有明亮的意思。
雨,还是在下着,根本就没有停的意思。
风仍在吹着,根本就没有停的意思。
人,还是留在原地,根本就没有想走的意思。
周全和韩万可的脖子上架满了冰冷的金刀。
他们没有再动,也不敢再动。
只要一动,人头就会落地。
这样一来,怕死的人还敢再动吗?
他们连一个屁都不敢放,更不要说是动了。
欧阳雪仙没有再看周全,因为她的心已经粉碎了。
现在的周全,表情真可怜,可是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同情他。
欧阳雪仙在看着翁剑士,眼里露出温热、温柔的眼泪,与大雨融为了一体,顺着脸面流下。
现在她的心情不知道是怎样的,是悲,是喜,我们也不知道。
不过现在我就知道了,因为欧阳雪仙忍不住跑过去紧抱着翁剑士。
看来她是喜,也是悲的。
周全在看着,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失落感。
乐找士也在看着。
她虽然很吃醋,但是她根本就不会说他,也不会说欧阳雪仙。
她不知道现在要做什么,所以她只有看着,眼睁睁地看着。
翁剑士没有抱欧阳雪仙,他把她慢慢地推开了。
翁剑士低声道:“公主,不要这样。”
欧阳雪仙盯着他,道:“为什么?难道朋友见面不应该拥抱一下吗?”
翁剑士柔声道:“以前可以,可是现在就不行,因为现在我已经是人夫了,要知道我不是公用的。”
这句话基本上都是欧阳雪仙对他说过的。
翁剑士又道:“还有,葱花早已经死了,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翁剑士而已,所以我们还不算是朋友,所以我们更不能拥抱。”
这些话一出,欧阳雪仙的心就像一柄锋利的刀在割着。
她在掉泪,她仍在掉泪。
这时,忽然听得欧阳正道:“把他们压入大牢,明日午时,斩!”
话一落,精兵们就把周全和韩万可压走。
翁剑士忽然叫道:“慢着。”
他们已停下。
翁剑士走过来,道:“皇上,你不能杀他们。”
欧阳正不懂,道:“为什么?”
翁剑士道:“他们的错,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是欧阳剑和韩飞造成的。”
欧阳正道:“什么说?”
翁剑士道:“如果不是欧阳剑和韩飞逼着他们,他们也不会这么做的,要知道,师命难违。所以根本不是他们的错,请求皇上不杀他们。”
欧阳正道:“师父,如果不杀他们,那朕的威严呢?你叫朕以后怎么做?”
翁剑士道:“皇上的威严确实贵重,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他们的罪名虽然深重,但是他们确实是受人指使的,至少他们还没有恶到致命的地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他们还有药可救。”
欧阳正道:“什么药?”
翁剑士道:“你和他们就是药。”
欧阳正道:“我和他们?”
翁剑士道:“是的,他们有没有改过的机会就看你了,能不能改过就看他们自己了。”
欧阳正道:“师父说的有理,可是你不让朕杀他们,那么你要朕怎么做?”
翁剑士道:“你可以让他们坐几年牢,等到他们已有改过之心后,再放了他们,如果你还想用他们,那么就让他们立功赎罪。”
欧阳正想了想,笑道:“这倒是个好注意。”
翁剑士走到周全的身边,看着他,眼里露出失望的表情,道:“我本以为你能够给她幸福,给她快乐,但是你却伤了她。”
“她”当然是欧阳雪仙。
周全垂头了,表情十分难受。
他落泪了,一滴懊悔的眼泪。
翁剑士慢慢地道:“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所以我不想让你死。如果你没有改过之心,那么那是你自找的,神仙也救不了你。”
翁剑士忽然一掌打在周全的胸口上,然后道:“你的武功已废,希望你好自为之吧!”
翁剑士来到韩万可面前,一掌击在韩万可的胸口,然后笑道:“我虽然没有见过你,但是我认识你。我跟你虽然毫无关系,但是我还是要救你。生存的机会已经给了你,希望你能够知错能改。”
韩万可怒道:“我呸,我告诉你,你不是我的谁,你没有资格教训我。你杀了我爹,废了我的武功,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翁剑士笑道:“韩飞是你爹?”
韩万可怒道:“是又怎么样?”
翁剑士道:“没怎么样,我只不过是想知道而已。”
翁剑士又来到潘铁成身旁,看着他,伤感,低声道:“好好对待她,别让她再受委屈了。”
“她”就是柳芳欣。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跟Ta在一起,只希望Ta过得快乐就行了。
这才是真正的爱,伟大的爱。
翁剑士慢慢地走到乐找士身边,看着她,微笑道:“小士姐,我们走吧。”
乐找士点头了。
他们拉着手,已在走。
欧阳剑忽然叫道:“师父!”
翁剑士和乐找士停住脚步,转头。
翁剑士看着他,道:“别再叫我师父了,因为我不是葱花,葱花早已经死了。你好好当你的皇帝吧,记住,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看,否则众人不会服你。”
欧阳正道:“徒儿记住了。”
翁剑士点头。
翁剑士和乐找士又走了。
欧阳雪仙和柳芳欣同时叫道:“葱花!”
翁剑士回头看着欧阳雪仙,眼泪已流出,但是他还是苦笑着,把一个飞吻给了她。
翁剑士和乐找士忽然跃起,腾空向墙外飞去。
他们的手仍在握着,而且握得紧紧的,仿佛永远都分不开似的。
他们在笑,笑的好甜好甜,就像糖水那么甜,甚至比糖水还甜。
翁剑士的梦想已完成了,因为他已经打败了“天下第一剑”欧阳剑。
现在他好像已经没有什么烦恼了,唯有的是快乐,幸福。
……
二
雨已停,风已停,乌云已散,蔚蓝的天空又重现。
天上有太阳,有彩虹。
七色的彩虹就挂在天空中,就像一座彩桥。
雨后见彩虹!
翁剑士和乐找士已飞到彩虹下面,此时的他们更快乐。
欧阳雪仙、柳芳欣、欧阳正、小青在看着,从他们的目中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好羡慕好羡慕。
欧阳雪仙和柳芳欣心里袭来一阵伤感,眼泪在滚烫,差点就忍不住流了出来。
她们为什么会伤感?难道她们后悔了吗?难道她们没有他们那么幸福,那么快乐吗?
伤感已没用,后悔已莫及。
不幸福,不快乐,那是她们自己的事,因为路是她们自己选的。
有时候,在“爱情”里面,在你面前的人,因为你的不珍惜,而错过了这个人。
等你后悔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
这就是最大的悲哀!
原本很熟悉的两个人,现在却已变成了陌生人。
真的很陌生!
人生苦短几十年,最好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
所以,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们只要好好珍惜跟Ta在一起的时光,互相照顾,这就已经足够了。
三
一天已过,现在又已是另一天了。
翁剑士和乐找士已回到金华镇。
金华镇仍然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翁剑士和乐找士手拉手,在街上行走。
他们在走时,人人都在看着他们,有的还指着他们议论纷纷,好像他们做错了什么事。
乐找士有点害羞,小声道:“小士哥,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们?”
翁剑士眼睛瞄了瞄那些人,道:“不知道,看看先在说。”
这时,街上一帮人把他们围住了,男女老少都有。
有一个老太婆走上来,盯着翁剑士,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翁剑士根本就不认识那些人,这个老太婆忽然问他这个问题,他觉得十分奇怪。
翁剑士看着老太婆,道:“我能不能不告诉你?”
话一落,那些人就从后面拿出一根三尺长的木棒,威胁着翁剑士,这个老太婆也不例外。
翁剑士和乐找士有些害怕了,她缩身靠在他怀里。
他们害怕并不是因为他们怕打不过他们,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打他们。
就是因为不想打他们,所以他们才害怕,害怕被打。
翁剑士更不懂,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那些人异口同声道:“打你。”
翁剑士道:“为什么要打我?”
那些人仍异口同声道:“因为你找打。”
翁剑士仍不懂,道:“我,我为什么要找打?”
奇怪,他没有找打,为什么他们说他找打呢?
老太婆连忙解释道:“因为你不说出你的名字。”
翁剑士道:“我一定要说?”
老太婆道:“是的。”
翁剑士道:“那我告诉你们好了。”
那些人齐声道:“说。”
翁剑士道:“我叫葱花。”
话一落,那些人手里的木棒在抖动,齐声道:“嗯!”
看到此情景,翁剑士有点受不住。
翁剑士忽然改口,笑道:“我,我叫翁剑士。”
老太婆道:“你真的是翁剑士?”
翁剑士道:“是的。”
老太婆道:“是打败那个‘天下第一剑’欧阳剑的翁剑士?”
翁剑士点头道:“是的。”
老太婆追问道:“真的是?”
翁剑士道:“真的是。”
老太婆仍追问道:“你没骗我?”
翁剑士道:“一点都没骗你。”
话一落,这些人都扔掉手里的木棒,木棒掉在地上“当当……”作响。
这个老太婆的速度极快,扔掉木棒后,直接就把乐找士推开,喜道:“果然是你,我受不了了!我爱死你了,来,亲亲。”
说完,她的嘴唇伸出成一个“O”字,向翁剑士亲过去,抱着翁剑士。
哇!老太婆的那种色表情真是让人作呕!
每个人都是一样,拥成一群,骑到人头上的,都有。
乐找士被推出群外了。
现在她只好看着,看着自己的爱人被人亲。
就在这时,有一双手从后面抱着她。
这双手很温暖,很熟悉。
她认得这双手,因为这双手是翁剑士的手。
她低头在笑,笑得很温暖,很甜,很美,很迷人。
翁剑士没有被那个人老太婆亲,也没有被其他人亲。
他们拥挤想亲他、抱他时,他就像鬼魂一样闪开了。
现在他们仍挤成一堆,个个都闭着眼,嘴唇在亲着。
那个老太婆想必已被压在下面了。
他们那么着迷,是因为翁剑士现在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剑”,“剑魂”翁剑士。
翁剑士打败了欧阳剑,没想到自己却是一炮打红,名扬天下。
他杀了欧阳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为民除害。
所以,人们当然是喜欢他了。
他们问翁剑士的名字,是因为街上只有翁剑士是个白发苍苍的少年。
翁剑士的外貌特点他们当然知道的。
出了名的人,外貌特点很容易让人知道,因为Ta很出名。
翁剑士轻声道:“我们走。”
他拉着乐找士的手,急急忙忙地走了。
四
在大街路上。
现在他们在慢慢地走,而且手拉着手。
乐找士笑道:“你刚才为什么不让他们亲你?”
翁剑士道:“属于你的嘴巴,我怎么能让人乱亲。”
乐找士笑得更甜了,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翁剑士道:“买马。”
乐找士不懂,道:“买马干嘛?”
翁剑士道:“骑。”
乐找士道:“骑马干嘛?”
翁剑士道:“走。”
乐找士道:“去哪里?”
翁剑士道:“燕窝镇的‘正心洞’。”
乐找士道:“去‘正心洞’干嘛?”
翁剑士道:“找你公公。”
乐找士笑了。
乐找士的“公公”就是“醉翁神医”,也就是翁造极。
现在他们已经来到马场,已见到马夫,已在马夫的旁边。
马夫打量了翁剑士一眼,道:“什么又是你?”
上次他来这里买过一匹骏马。
翁剑士看着他,道:“对,又是我,不行吗?”
马夫说得很绝,道:“不行。”
翁剑士道:“为什么?”
马夫道:“没理由。”
马夫瞪着他,问道:“说,你来这里干什么?”
翁剑士道:“买马。”
马夫道:“不卖。”
翁剑士道:“为什么?”
马夫道:“因为我要送给你。”
翁剑士吓了一跳,忍不住道:“有这种好事吗?”
马夫道:“有。”
翁剑士道:“你为什么要送马给我?”
马夫道:“因为你是‘剑魂’翁剑士。”
这句话,谁都知道它的意思,翁剑士和乐找士也不例外。
马夫去牵了一匹骏马过来,给了翁剑士。
马夫道:“给。”
翁剑士接过马缰,笑道:“我不会客气的。”
马夫道:“跟我客气,下次再来就挨打。”
翁剑士问道:“你打得过我吗?”
马夫道:“打不过就骂。”
翁剑士笑了,拍拍马夫的肩膀,道:“这还差不多。”
说完,他就和乐找士上马了。
翁剑士回头对马夫道:“我要走了,再见。”
马夫抱拳道:“再见。”
翁剑士道:“看看你肩膀上有什么。”
马夫摸摸肩膀,摸出一张一万两银票,生气骂道:“你这个王八蛋……”
翁剑士笑道:“生气也没有用,骂我也没有用,有本事你就来追我,要么就自己留着。”
说到“着”字,他已经走远了,可以说是无影无踪。
马夫气得要死,而且一直在骂着他。
他骂道:“#%*¥@¥#…………”
五
燕窝镇,现在他们已到燕窝镇。
可以说他们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
在这一个多月里,可以说他们很辛苦,也可以说他们一点都不辛苦。
辛苦是因为他们长途跋涉,不辛苦是因为他们所有的苦都已变成了甜,而且他们也不必赶路,只是慢慢地行走,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到。
能和自己的情人一起吃苦,那种苦不是苦,而是甜。
从他们幸福的笑容看,就知道所有的苦都已变成了甜。
这天晚上,他们就是住在燕窝镇的客栈里,明日他们才上山。
上山,当然是上狼烟崖山。
弹指一挥,现在又已是早晨了。
这天天气晴朗,天色蔚蓝,无云,有风。
空气凉爽,真的很凉爽。
翁剑士和乐找士一大早就起来了,饭后就上了狼烟崖山。
狼烟崖山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
风景仍是那么的好。
现在他们已来到了正心洞的洞口前。
他们已下马,已将马缰系在树枝上。
翁剑士忽然喊道:“‘醉翁神医’快出来,我来了。”
话一落,“醉翁神医”就像鬼魂一样突然出现在翁剑士的面前。
“醉翁神医”一看到翁剑士,就吃了一惊,因为他看的是翁剑士的头发。
“醉翁神医”吃惊的表情已消失,拍拍翁剑士的肩膀,笑道:“葱花,你来了。”
翁剑士也笑道:“是的,我来了,我说过的,我一定会来的。”
——“我一定会去找你的,因为我说过,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好,我一定会等你来的。”
这些话,他们曾经说过的。
翁剑士一直都记得,“醉翁神医”也是一样。
“醉翁神医”打量翁剑士,道:“你年纪轻轻,头发却已花白,看来你是未老先衰啊!”
说到“啊”字,他就笑了起来。
翁剑士笑道:“看来翁造极也会损人。”
“醉翁神医”怔了半晌,笑道:“翁造极是谁呀?”
翁剑士道:“翁造极就是你,你就是翁造极。”
“醉翁神医”用手探测翁剑士额头的温度,见还是很凉,表情显得很奇怪,道:“你没有生病。”
翁剑士道:“我是没有生病,可是你却是生病了。”
“醉翁神医”道:“我生什么病了?”
翁剑士道:“装傻病。”
乐找士在旁边看着。
“醉翁神医”道:“我什么装傻了?我没有装傻,而且你说的那个翁什么极的,我根本就不认识。”
翁剑士道:“爹!你还不承认。”
“醉翁神医”道:“你叫我爹?”
翁剑士忽然跪下来,道:“是的,我就是翁剑士,你的儿子翁剑士。”
“醉翁神医”忙着扶起翁剑士,道:“喂!喂!喂!你不要乱叫我作爹,我没有儿子的。”
翁剑士起来,忽然道:“你不是我爹,你那么倔强,你怎么会是呢?看来我是真的生病了。”
翁剑士拉着乐找士的手,道:“我们走。”
“醉翁神医”道:“你们要去哪里?”
翁剑士道:“我恨死我爹了,因为他抛弃了我,原本还想原谅他,可是他却不认我这个儿子,所以我更恨他。除非他现在就认我,不然我会恨他一生。”
翁剑士又道:“我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因为我永远不想见到他。”
“醉翁神医”忽然低垂着脸,心里好像刀割一样,疼痛无比。
“醉翁神医”眼泪流出,忽然道:“儿子!不要走好不好?”
翁剑士连忙回来,抱着“醉翁神医”,道:“爹,你终于肯认我了。”
“醉翁神医”也抱着翁剑士,道:“是的,我就是你爹,我就是翁造极。”
他们松开了怀抱。
乐找士在笑着,是温暖的笑。
翁剑士道:“爹,你刚才为什么不敢认我?”
翁造极擦干眼泪,道:“因为我怕你恨我,自小你就不在我身边,而且吃了那么多的苦。爹真的对不起你。”
翁剑士笑道:“没关系,因为你以为我已经死了,是不是?”
翁造极点头,眼里露出悲伤之色,慢慢地道:“当年,我被欧阳剑暗算之后,当我醒来时,回到家,就见到我们的家已变成了一堆灰烬,什么都没有剩下来。地上的尸体已快变成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家破人亡了。我去找你母亲和你,根本就见不到,所以我以为你们已被大火给烧成灰了。从此我就浪迹天涯,天天喝醉,就像一条疯狗一样。后来我就到了这里,就住下了,从此不再出江湖。”
翁剑士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这时,乐找士忽然叫道:“公公!”
翁造极看着乐找士,表情显得奇怪,道:“她是谁?她为什么要叫我公公?”
翁剑士笑道:“她就是我的未婚妻,乐忠的女儿,乐找士。”
乐找士笑道:“是啊,公公。”
翁造极道:“乐忠和你们都没事?”
翁剑士道:“其实事情就是这样的…………”
翁剑士把乐忠告诉他的那些事全部告诉了翁造极,这时,翁造极才明白一切的事情。
翁造极又看着乐找士,笑道:“没想到,我的儿媳妇居然长得这么漂亮。”
乐找士害羞了,脸红了,就像苹果皮一样红。
翁剑士忽然问道:“你准备好了没有?”
他问的是翁造极。
翁造极看着他,道:“已准备好了。”
翁剑士道:“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翁造极道:“可以开始了。”
翁剑士道:“好,走。”
他们已在走,走向洞口旁的那块空地。
乐找士忽然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翁剑士道:“比武砌磋。”
现在翁剑士和翁造极已经离得五丈远。
他们忽然同时挥手,一柄剑就出现在他们掌里。
翁剑士的掌里是还没出鞘的道精剑,这剑很凉。
翁造极的掌里是一柄已出鞘的木剑。
他们都在盯着对方手里的剑,而且是目不转睛地盯着。
翁剑士道:“爹,我想我们应该以一招来定胜负。”
翁造极道:“行。”
一招定胜负,这一招肯定是他们最厉害的一招。
这一招可能就在一瞬间的事。
他们的瞳孔在收缩。
翁剑士道:“来吧!”
说到“吧”字,翁剑士就已经消失了,翁造极也是一样。
他们的动作真的很快,肉眼根本就看不到。
如果不是白天,人家就很有可能把他们当作鬼了。
可是他们自己却能看得到。
当他们互相跑到对面,距离一丈时,翁剑士忽然拔剑,向翁造极斩去。
“拔剑斩”,他用的是“拔剑斩”。
现在的“拔剑斩”他可以移动之后再发挥出来,这种效果会更厉害。
同时,翁造极一剑刺过来,剑上内力浑厚,力量无比。
就在这时,忽然“当”的一声响起,那是剑忽然击碰的声音。
翁剑士的手被震,道精剑脱手落地,“哧”的一声,道精剑就刺入土里。
同时,翁造极的木剑已经架在翁剑士的脖子上了。
翁剑士怔了半晌,笑道:“爹,你的内力胜了我。”
翁造极道:“你的剑法胜了我。所以我们是个平手,你没有胜,我也没有胜。”
说到这里,那柄木剑的半身就落地了,所以现在翁剑士没有被木剑架在脖子上,因为木剑已断成两节了。
这一战已结束,他们是个平手。
无输无赢,无胜无败,无两败俱伤,所以他们真的就是个平手。
翁造极仍下了手里的半截木剑,笑道:“爹老了,你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剑法,真不愧是我翁造极的儿子。”
翁剑士仰头看着天空,然后看看翁造极,道:“爹,我们就要走了,你能不能跟我们一起走?”
“我们”就是他和乐找士。
现在乐找士已拔出道精剑,已来到翁剑士旁边。
剑已入鞘。
翁造极皱眉道:“你们要去哪里?”
翁剑士道:“回金华镇,重建‘翁剑山庄’。”
翁造极叹了口气,道:“爹不跟你们走了,我的享年已不多,所以我还是留在这里吧。”
翁剑士急道:“你真的不跟我们走?”
翁造极道:“这里很安静,也是我的家,所以我喜欢这里,我要留在这里。”
翁造极知足的表情,拍拍翁剑士的肩膀,道:“儿子,你能够不恨爹,跟爹相认,爹觉得这已经足够了。”
翁造极看看乐找士,笑道:“爹,祝贺你们能够白头偕老,幸福快乐。”
乐找士笑道:“谢谢公公。”
翁剑士道:“既然这样,那么我们也不强求你,我们走了,有空再回来看看你。”
翁造极眼泪开始流出,点头道:“嗯!”
翁剑士和乐找士骑马走了。
他们在走时,回头看了看翁造极,翁造极也是泪送他们。
翁剑士已走远,已消失在翁造极的眼中。
翁造极的脸上又充满了寂寞,愁苦,凄凉。
看着自己的儿子远去,他只能以泪相送。
……
六
在路上,是回燕窝镇的路上。
这条路很平坦,旁边有很多花草。
花上有蝴蝶,是两只白色的蝴蝶。
它们显得那么恩爱,那么甜蜜,就像在路上的翁剑士和乐找士。
乐找士问道:“小士哥,你在想什么?”
翁剑士道:“在想一个人。”
乐找士道:“是男的,还是女的?”
翁剑士道:“男的。”
乐找士道:“那个男人是谁?”
翁剑士道:“韦小草。”
小草、葱花!
他一直忘不了他,因为他跟他是个同命的人,是个同类型的人。
说到“韦小草”,乐找士当然也是听他说过的。
乐找士道:“韦小草就是帮你付酒钱的那个?”
翁剑士道:“是的。”
“驾”
这是翁剑士赶马的声音,骏马飞奔,快如闪箭。
人,走了,去他们该去的地方,去他们最理想的地方。
安静!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生活。
这边的风景还在。
高山绿树,花草鲜艳,就像是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少女。
风,在吹着,吹过大地,吹过高山……
马蹄声已远,人显得更远。
他们只留下了幸福的香味。
幸福永远!
这是独侠魂的想象,现实的独侠魂其实根本就没有那种福气!
这只是独侠魂想要的幸福而已!
(本书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