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来新的英语老师了。”
顾晓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不远处,同学们聚在一起讨论着。
这是五月的时光,还不是很热。
天空阳光高照,暖暖的,透过窗户照射在绿油油的黑板上、干净的书桌上和同学们欢笑的脸颊上。
上课的铃声响起,张圆圆一个鼠窜就脱离了人堆来到了顾晓身边。
深呼吸一口气,坐下,圆乎乎的小脸瞬间转过来看着她,咧着嘴笑,一副花痴的样子。
“晓晓,听说来了新的英语老师诶。”
“恩。”
漫不经心的应着,顾晓抬起手挡住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一束阳光被她的手指打散,有几束残余的光穿过手指支离破碎的照在她小巧白皙的脸上。
她喜欢这样的阳光,不炙热,不刺眼,笼罩在身上暖暖的,充满着希望。
“哇,帅哥,好帅啊!”
原本窸窸窣窣的班级瞬间沸腾,有高呼有笑声更多的是惊叹。
拦住花痴冒泡快要控制不住洪荒之力冲过去的张圆圆,顾晓也朝讲台上看过去。
温和如雾的阳光里,一个高挑的男人站在那,他有着光洁白皙的脸庞,棱角分明却不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确实是个好看的人呢,比她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请问您就是我们新来的英语老师吗?”
不知哪个大胆的学生突然发问,然后全班人都看向了讲台上的那个人。
“是”
不小却很淡的声音,他走到讲台前拿起讲桌上的粉笔。
窗外的阳光将粉笔的剪影印在他白色的衬衫上,上面,有一排精致的木质纽扣,小小的扣子上有细细的暗纹,除了第一颗扣子是解开的,其他的都是扣好的,整整齐齐,就连手腕处都平整的扣着,而与他扣子平行的是那块带着黑色表带的精致手表。
“哇!江诗丹顿,有钱人。”
张圆圆小声惊呼,顾晓又看了看那快精致的手表,很安静的戴在他的手腕上,随着他手腕在黑板前的移动而移动着。
当黑板前的那个人放下粉笔时,黑板上出现了三个字:季简书,很整齐漂亮的楷书。
他说:“我叫季简书,取自‘执简宁循枉,持书每去邪’,以后你们可以叫我季老师。”
“季老师好!”
张圆圆花痴的声音。
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季简书轻轻点了点头:“好。”拿起书本,翻开问:“开始上课了,谁知道你们上一节讲到哪里了。”
一时间整个教室安静一片,每个人都左看右看却都不说话。
他们这个班级啊,什么都好,就是英语太差,越差越不想学,越不想学越差,还好,顾晓是例外的。
打开书本,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回答:“四十五页”
听到声音季简书朝她望过来,只是一眼便收回了目光看向了书本。
要说能当大学生的英语老师而且还是T市重点大学的老师学历都是博士以上,语音语法肯定也不会差,顾晓觉得之前的英语老师都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可是这个季简书似乎比他们还要厉害的多。
语音地道就如同真正的英国人一样,语法分析也十分清楚,文章概括更是简单明了!
曾经他们班级,只要一上英语课肯定会有一大半的人睡觉,可是今天,除了最后面几个男生所有同学都听的及其认真。
当然,被美色吸引是一部分,不过更多的应该是还是被能力吸引。
今天上午,他们就只有一节课就是这节英语课。
两个多小时课程,下课铃声刚响便有一群女学生争先恐后的把季简书围了起来。
她们问着各种问题,当然,都是和学习没关的。
“老师,您有没有女朋友啊。”
张圆圆的声音,想来整个班级也就只有她最花痴最大胆了。
刚刚还吵吵嚷嚷的讲台瞬间安静,所有人都看着那个好看的男人等着答案。
如果有的话她们只能认命,如果没有,或许她们会有机会。
书桌上,顾晓低着头安安静静的写着笔记,这时,耳边隐约传来一个声音,温和却不咸不淡,就两个字。
“没有”
“听说你们班来了个新的英语老师,还是个大帅哥?”
“幽悠”书店里,林素正在做着记录。
林素是母亲朋友的女儿,两个人是在顾晓初中的时候相识的,那时的林素就已经不上学步入社会,干着零工。
还记得她们第一次见面,她一身大大的蓝白校服背着大大的书包进了家门,而林素就站在沙发前,头发染成金色,穿的是超短裙高跟鞋。
或许是受教师母亲的影响,顾晓一直觉得小小年纪就染发穿高跟鞋的女生不是个好孩子,后来相处久了她才知道,林素的人就跟她的名字一样,简单干净。
“你的消息还是这么灵通。”
顾晓轻笑,帮她整理着散乱的图书。
这个书店是林素两年前开的,距离她的大学不到两条街,不远不近的距离,总是会有很多学生来,学生总是八卦的,聚在一起聊天她听见了便会知道很多消息。
“怎么样?到底有多帅?有我家正良帅吗?”
一说到正良林素的小脸就会发红。
白了她一眼,顾晓敷衍道:“没有没有,你家正良最帅。”
林素的男朋友正良,还在上大一,在C市,曾经顾晓见过他一次,确实很帅,不过总是给人坯坯的感觉,一点不像是学生更像是混混。
更重要的是他比林素小三岁,玩心大消费也大,林素开“幽悠”赚来的钱一部分留着自己生活,大部分都寄给了那个正良。
曾经顾晓问过她,这么做会不会后悔,她总是笑着说不会,坚信正良毕业后一定会娶她。
恋爱中的人啊,总是没有心智的,顾晓想,就算正良不给林素承诺只怕她也不会放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