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弹钢琴,
手却够不着琴键。
当她的手好容易能够到琴键,
她的脚却够不着地面。
当她的手终于能够到琴键,
脚也够到了地面,
那架老钢琴她却不再想弹。
——谢尔·希尔弗斯坦《音乐生涯》
一、
十三岁那年,陈黎黎上初中,从小县城搬到了省城。省城很大,每天骑车到学校要花费四十分钟的时间;学校很好,食堂供应着丰盛餐食,荤素搭配的盒饭好像大商场橱窗里人体模特展示的服装,怎么看都诱人。但她只吃食堂的素馅大包子,一元钱三个,外加一碗五角钱的小米粥,一个人坐在喧闹的食堂里,捧着手抄的英语短语本子,边看边吃。
陈黎黎书本从不离手,即使是在食堂走个来回的工夫,也要揣着各式各样的笔记,边走边看。同学们知道她的习惯,平日走路的时候都多加留意避开,直到那场意外事故的发生。
这天,陈黎黎嘴里咬着装包子的塑料袋,一手端粥,一手拿书,扑面迎来一阵肉香,事故便发生了。一位冒失鬼结结实实地跟她撞了个满怀,小米粥脱手而出,瓷碗在水泥地上砸了个粉碎,她一惊,塑料袋从齿间滑落,三个包子噼里啪啦地叠在地上。
对方也不好过,一手盒饭倾在地上,两块菠萝古老肉骨碌碌地滚到陈黎黎脚边,她吸吸鼻子,咽下一口口水,抬头望去,瞥到了肇事者满怀歉意的脸:
对不起。我再赔你一份好吗?
那位冒失鬼名叫董轩,是坐在她前面的同班同学,平时里她对他最熟悉的印象就是,漆黑的短发和雪白的脖颈。他有点偏胖,个子跟她差不多高,皮肤很白,脸上覆盖了一层雪白的细细绒毛,看见她,脸上泛起了红晕,有点青涩的,像未成熟的水蜜桃。
那天,她吃到了食堂最丰盛的盒饭组合,连一片菜叶,一粒饭粒都没剩下。
那天之后,下课时分,董轩偶尔会回过头来跟她聊天,从平面几何到窗外电线杆的角度,从勾股定理到天空云的形状,从直流电到教导主任的发型,从元素周期表到学校花园里的狗尾巴草,天南海北,随意畅谈。董轩的成绩始终在班上徘徊于前三之内,而她如此努力用功,也不过勉强进得了前十名。不过她时常心里为自己打气:他们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只要努力,总还追赶的上。
至少,还在同一个世界。
一天放学时间,暴雨倾盆,她看着窗外的大雨发愣,摸摸书包,里面除了沉重的书本外,什么都容纳不下。
董轩收拾好东西,转过头来问道:带雨衣了吗?
没。她索性放下书包,低声说道,我等雨停。”
他望着她笑了,脸上浮现两只小小的梨涡:我送你吧。
二、
这天,她知道了两件她从前不知道的事情。一是董轩家原来距她住的地方很近,开车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二是认识了一个标识,黑色圆圈里四等分,对角的格子分成蓝色和白色,黑圈上的英文是“BMW”。
她回了家,走上阁楼,在狭小的窗子里对他挥手作别,雨中的他,笑容干净明媚。在司机的催促下,他钻进车里,隔着车窗对她招手,而那车利落地拐了个弯,便迅速地消失在她视野里了。
她对着远去的车影拼命地笑,好像矗立在温室外面的小向日葵,迎着阳光努力生长,只愿温室里面的人有所感应。她不知那小小的笑容,能不能穿过肮脏的玻璃窗,跨越万水千山的遥远距离,准确地传达给他。
那时的她便在想,他和她的距离,不过是前三名和前十名的差别,只要她努力,他们始终在同一个世界,十年,她或许只需要奋斗十年,便可以站在一样的高度,像电视里那样,和他在街头的咖啡馆里一起喝咖啡。
上天好像听到了她的祈祷,从那以后,董轩开始骑一台崭新的自行车,每天早上经过她家门口就使劲按铃,她拎起书包,飞也似的跑下去。从此上学,放学,一路同行。
而他们除了结伴而行,再没有别的故事。她时常在心里猜测:他或许是喜欢她的吧?
中考结束,她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寄宿学校,而董轩,考上了本地最好的高中,却距离她的学校,很远很远。
陈黎黎的高中生涯很辛苦,辗转于几个校区学习课程,寝室熄灯后,她便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憋闷的空气让她头昏脑胀,看着看着,眼睛渐渐模糊,泪水打湿了笔记本,她在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暗夜里,伴随着微弱的啜泣声,一起,一伏。
三年高中生涯带给她的,一是喝咖啡提神的习惯,二是,省城国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几年里,她总会设想,在这个城市的某处,会以怎样的方式与董轩重逢,有时行走在街道上,会不自觉地联想,脚下的路,会不会也曾经在他脚下延伸,他会不会也如自己一样,行走在这个城市的某处,想象与她重叠的脚步。
自上大学那天起,她就开始期待,在这座一流学府里,再遇到他,食堂也好,图书馆也好,自习室也好,她只想追上那身影,对他说一句:你看,我也来这里了哦。
那天和同学走在学校的花园里,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过,那分明是她注视了三年的背影,不顾身边朋友的惊呼,她端着饭盒便跑了过去,用力拍打了那人的后背,气喘吁吁道:
你也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