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秋高,马丽娅号台风刚从太平洋刮过,给珠三角留下了满地狼藉之外,也给炎热的季节带来了丝丝清爽。
大一的余书霏此刻穿着一身纯棉的白色长裙,长发披肩,站在男生寝室楼外的树荫下,给她的发小孙天赐打电话。
铃声响了很久,那边才传来孙天赐懒散又带着不耐烦的声音:“有事起奏,无事挂机。”
余书霏还没来得及说话,孙天赐又急忙补充:“谈情就可以,谈钱就算了。我是个文艺青年,不要用你的功利来腐蚀我荼毒我!”
他们从小一起在南京长大,一起考学到广州,余书霏没有父亲,家里清贫,孙天赐也没有父亲,家里也很清贫,但那是小时候,现在他哥哥孙天恩创立的建业集团已经有上百亿的市值了。
无论是作为青梅竹马的玩伴,还是作为一个大几个月的兄长,哪怕只说男子汉对姑娘家“让女人和孩子先走”的优良传统吧,孙天赐都觉得照顾她是应该的,谁知道余书霏过于要强,事事都要跟他算清楚,这回打电话,肯定是要还来学校的车票钱吧。
这种把他当外人的态度,让孙大少诚挚的心灵很受伤,所以他一开口,就先堵住她的嘴。
余书霏撇撇嘴一笑:“不谈钱,晚上请你吃饭,有话跟你说。”
孙天赐笑嘻嘻地说:“那好吧,正好我要找女朋友吃饭,你也来吧,你们大小老婆一起伺候我!”
穿着棉白长裙看似淑女的余书霏瞬间发飙:“谁是你老婆,我是你老娘还差不多!两分钟之内你不下来,以后要再能找得到女朋友,我跟你姓!”
之前中学时期,每当孙天赐因为把妹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余书霏就会故意在他喜欢的女孩面前拉他的手,含羞说:“亲爱的,学习要紧。”
这才是孙天赐吊儿郎当还能学习拔尖的真实原因,当然,这也是孙天赐谈过几十个女朋友却没有一个超过两个月的原因。
果然,在她的杀手锏下,隔着电话无线信号,都能察觉到孙天赐恐惧的颤抖:“遵命,老娘!”
半分钟就出现在了她面前,身上随便套着乔丹的运动短装,趿拉着拖鞋,脸上因为打牌输掉而被贴上的纸条还没摘干净,不知什么时候染成的栗色头发皱巴巴拧着,就好像头上顶着一个小号的榴莲或麻雀窝,颤巍巍地凌乱在风中。
余书霏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到地上了:“你怎么把头发弄成了这样?”
虽然孙天赐性格过于跳脱,略有一些不靠谱,但是他的长相和品味一向还是不错的,相当俊逸的五官在简直丑爆的二缺发型衬托下,显得不伦不类。
孙天赐自然也知道自己这幅尊容没法见人,所以躲在寝室没日没夜打了几天的纸牌,他下来完全是迫于无奈,于是没好气地对罪魁祸首说:“和寝室王龙飞去校门口那家洗剪吹弄的,现在你看也看见了,想笑就笑吧。”
搁在往日,余书霏只怕早就抛弃淑女的伪装,笑得满地打滚了,但今日心里有事,所以轻声说:“什么时候去把它剪掉吧。”
孙天赐和她一起长大,对她十分了解,见她居然不嘲笑自己,肯定有什么事,单刀直入问:“你今天略反常,咋啦?”
余书霏低着头说:“我妈要结婚了。”
孙天赐一愣,扔下三个字:“你等着。”飞奔回宿舍换了鞋子,又拿了一顶棒球帽遮住杀马特的头发,这才下楼来,拉着余书霏说,“走,去吃饭,慢慢说。”
楼上他的狐朋狗友们开始起哄,有人大声唏嘘,有人吹口哨,有人甚至开始叫嫂子,纷纷赞叹孙少好手段,才开学一个月就能抱得美人归。
放在以往,孙天赐肯定要跟着起哄叫余书霏老婆,但今天知道她心情不好,不敢触她霉头,就没搭理他们,两个人装没听见,去校外找了个餐馆吃饭。
余书霏的父亲是中英混血,长居英国,她出生的时候,爷爷不愿意接纳他们母女,只让她父亲独自回国,母亲一人拉扯她长大。而她的母亲总觉得被抛弃是因为余书霏不是男孩,所以对这个女儿也颇为冷淡,现在她满了十八岁,抚养义务算是尽完了,她就放放心心地改嫁了。
余书霏手里紧紧地握着杯子,眼神空洞而茫然,好像呓语一样:“我妈说,那个男人很爱她,有一个女儿,也很乖巧,他要给她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让她比任何时候都幸福。”
孙天赐把她喜欢吃的素菜推到她面前,半晌才问:“那,婚礼你去不去?要不要我帮你买机票?”
余书霏淡然一笑,可是眼泪却一滴一滴地落在杯中,她长吸一口气,勉强笑着说:“不去。我妈说,我长大了,可以自己生活了,以后不要有事没事地回去,也许是怕影响她现在的家庭吧。再说了,当初也是我自己要报考这么远的学校,要离开那个地方的。”
她并不反对母亲改嫁,但是在此之前没有得到任何讯息,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对于父亲来说是,对于母亲来说也是。可既然多余,为什么还要生她来这个世上?
孙天赐是个很聪明的人,但是语言系统偏科严重,说情话能以一战百,安慰人就略显苍白了,他只能勉强弯起嘴角,给她一个笑容,算是安慰。
他觉得老天爷不公平。像他这样没志气没理想整天只想着把妹和游戏的混蛋,可以过得很好,可是像书霏这样品学兼优胸怀大志的好孩子却不断受到命运的折磨,这让他有点怀疑人生。
好在余书霏很快就调整了过来,从小她的家庭就是破碎的,现在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她擦了眼泪,开始吃饭,一边吃一边说:“我妈以后有了新家,我就不能再问她要学费和生活费了,不然她得受老公的白眼。我得找个兼职赚钱去,车票钱暂时不能还你了。”
孙天赐哭笑不得:“几百块钱的车票钱你跟我记到现在,以前你给我补过那么多次课,我回去好好算算,给你把补课费还了。”
余书霏一脸严肃地说:“那是咱们关系好,友情帮助,共同进步。车票钱是给人家铁道部的。”
孙天赐大骂:“大姐,你这么算账早亏死了,脑子有屎是不是?”
余书霏把刚吃进嘴里的菜全部吐了出来,恢复了女汉子本色,回敬道:“你脑子才有屎,太恶心了!”
孙天赐一脸黑线,琢磨着问:“你打算兼职,有什么思路吗?”
余书霏来之前已经想了很久,但也没有太明确的想法,只知道自己现在急需急需钱,摇摇头说:“学校不是有勤工俭学社团吗,我去找找看,多半是当家教吧,现在大学生兼职基本都干这个。”
孙天赐不屑地转着筷子,心想着做家教赚赚生活费也就罢了,赚学费得赚多久,我要是给她钱,只怕她要跟我绝交,怎么帮她又让她觉得可以接受,这可是个大问题。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坏笑着问:“陆景川呢,你这么喜欢他,他不帮你想想办法?”
刚才还爆粗话的余书霏瞬间脸红了,眉目间现出半抹忸怩之色,她白了一眼孙天赐,然后埋头吃饭。
孙天赐哈哈大笑:“小青椒长红了!”
余书霏站起身来,夹起一大块羊排塞进他嘴里,恶狠狠地说:“跟谁学得这么八婆,好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孙天赐夹掉羊排,收起嬉皮笑脸:“这不是八婆,这是关心你的感情生活。来来来,跟哥哥说说,你们发展得怎么样了,你不就是为了他报国华的吗?”
余书霏是女孩子,脸皮比较薄,但是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陆景川的好感,况且跟孙天赐又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她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撅了撅嘴说:“已经去美国出差大半年了,我来广州都没告诉他。”
孙天赐问:“他有女朋友吗?”
余书霏愣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知道哦。”
孙天赐耐不住了:“这么关键的事情都不知道,赶紧打电话问啊。”
余书霏无语:“这话怎么问?再说了,我们之前写信,后来发邮件,我也没他电话号码。”心中想陆景川从来没有提过女友的事情,那应该是没有的,但毕竟还是有些忐忑。
孙天赐简直要吐血,忽然半眯着眼睛,饶有兴味地推测:“按说,老陆已经二十五,年龄也不算小了,而且据你所说,长得又帅,肯定很抢手。要是有女朋友,那好办,抢过来就好。要是没女朋友就难整了,那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个性无能,第二是个死基佬,要了也没什么用!”
余书霏简直想一个杯子摔过去,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就不能是他洁身自好不愿意找不喜欢的人将就吗?
孙天赐看着余书霏发飙就笑得打跌,笑完了才发现如果老陆不在,自己还得想办法帮她找个收入高一点的兼职,然后就又苦恼去了。
余书霏却被孙天赐那个问句扰乱了心神,陆景川有没有女友,她从没有问过,万一已经有恋人了,那该如何是好?
陆景川在余书霏心中就如同信仰一般,那一年她才只有十一岁,在建大附属小学就读,大一的陆景川去建大附属中学给母校做招生宣传。那时候是阳春三月,校园里的梅花竞相绽放,云蒸霞蔚,美不胜收,陆景川就站在梅花树下望着她笑,笑容比春风都温暖。
之后就是长达六年多的通信,她把自己所有的心事、委屈、欢乐、梦想,都在信中告诉他。压抑的家庭让她透不过气来,就好像被拴住的野马,被锁住的骄鹰,有腿却不能奔跑,有翅却不能飞翔。
那些信是最好的载体,带着她的梦想飞向了远方,而远方的陆景川也会温柔、耐心地给这个小女孩子回信,劝解她的郁闷、安慰她的忧伤、开解她的心结。告诉她想要飞得远,就必须要变强。
所以她拼命地努力,就为了有一天可以变得强大,让她可以冲破束缚,不顾一切走出去,去看更广袤的天空,去爬更陡峻的山峰,去在更辽阔的土地上驰骋。
去和那个强大的陆景川一起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