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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属于我们的年少轻狂 怀揣板砖去报仇
作者:我是阿旭 时间:2018-09-04 16:02 字数:3169 字

  更可恨的是,还有人满脸堆笑地问阿曹我放的水味道如何,是不是营养十足?还有人刨根问底地问我往阿曹壶里放的是大号的还是小号的?刚开始时我们还满不在乎,认为就一小事儿,大家都是同学随便开开玩笑倒也无妨。

  后来,那些人眼睛流露出的蔑视、鄙视、嘲笑、以及不善的歧视眼色让阿曹我俩再也是无法淡定,反而很是生气,尤其是阿曹,整天一副要把金大嘴生吞活剥的唬人架势,我也无颜面对心爱的灰姑娘了,眼看着就要能进一步发展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金大嘴让我的努力功亏一篑。

  没想到一件小小的“夜壶”事件居然能让大家如此团结的对我俩挖苦嘲笑?说句实话,我还从没见过大家这么团结过。这也就是说,不善的团结往往比善意的团结更容易被人主动接受。

  从“夜壶”事件中我没有多么痛的领悟却也认识到三点,第一点:所谓的团结,无非就是一群人不约而同地去嘲笑另外一个人,就好比一群狗去咬一个人。

  国人的团结在“嘲笑声”中展现的淋漓尽致,由此可见,流言蜚语才是最默契、最伟大的团结,团结不是同心协力地对外,往往是对内伤害。我敢断言,如果在抗战时期,这一批“团结”人士无非有两种惊人举动,一是丢下自己的亲娘拔腿就跑,二是争先恐后地去当汉/奸。

  第二点:自己人也未必都是什么善类,能伤害到你的人往往都是自己人,在距离上他们占据着伸手可及的“地利”!(这就是为何我有时宁愿选择独处也不愿入群的原因所在。远离人群是远离是非的唯一途经。)

  第三点:就人性本质而言,没有真正的和谐相处,只有真正的互相伤害。

  我很郁闷,难道非要把自己的快乐施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才能让自己真正的快乐吗?伤害别人真的能娱乐自己吗?

  人为何就不能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究其原因,人是一种活不明白的低级动物,最擅长的莫过于窝里斗、互相挖苦,看热闹是人最喜欢的一种运动,仅次于床上运动吧?只要能对他人嗤之以鼻、嘲笑讽刺,哪怕损人不利己也在所不惜。管你是死是活,只要老子心里爽就行,哪怕落井下石的事儿老子也干的出来。

  “夜壶”事发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阿曹各自提着块儿板砖去找金大嘴报仇雪恨,为了壮胆,动身之前我俩合力灌了一瓶白酒。见金大嘴不在宿舍,我们把板砖揣进怀里,溜出宿舍,到处溜达,一路打听金大嘴的踪迹,一直找到喧闹一天的校园再次恢复夜的寂静也不见金大嘴的踪影,几乎找遍了除了女厕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

  待到准备放弃时却看到金大嘴怀里抱着一个女的从女厕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二人的身影很是风/骚,那女的披头散发,看架势应该是刚在厕所办完事儿。

  阿曹大喝一声“金大嘴!日/你全家!”,举着板砖快步冲了过去,我掏出板砖,紧跟其后,吓得金大嘴甩开女的撒腿就跑,我们一路紧追,追到了寂静的操场。

  金大嘴嘴巴不小,胆子却很小,他边跑边扭头向后求饶:“曹哥,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他俩规规矩矩地像马拉松比赛似的,环绕操场,一个杀气冲天地追,一个心惊胆战地跑,我则抄近路风风火火地从操场中央穿了过去,途中踩到了不下四对在荒草里亲热的情侣。

  我无暇顾及他们对我的恐吓和怒骂,依旧跑的势不可挡、奋勇向前,快追到金大嘴时,我丢了板砖,双脚离地,一跃而起跳了起来,飞起一脚踢在他右侧肋骨处,他猛地一下向左飞了三米多远,翻了几个跟头后重重地倒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满地打滚。

  阿曹把金大嘴按在地上,道:“你丫嘴巴不小也就算了,想不到狗嘴里还吐不出象牙?”

  金大嘴吞吞吐吐地求饶道:“曹哥饶命,小弟下次不敢了?下次绝对不敢!”

  我说:“你丫还有下次,你说你是不是欠揍?你办的事儿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把他的脑袋死死地按在地上,突然想到这孙子仗着跟牛主任有点儿亲戚整天游手好闲、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调/戏女生我就气儿不打一处来,疾恶如仇的火焰瞬间燃满胸腔,其实我早看他不顺眼了,见他一次就忍不住想揍他一次,虽然彼此无怨无仇。

  金大嘴求饶装孙子了半天,又是说好话,又是赔礼道歉请客吃饭,见我们没有丝毫饶恕他的意思,便来横的威胁我们道:“牛主任是我叔叔,你们谁要敢动我一根头发,他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你们最好放聪明点儿?”

  阿曹把板砖搁到金大嘴脑袋上,我推开了阿曹,一把揪起金大嘴的头发,道:“我现在动了你不止一根头发,牛主任能把我怎么样?”

  金大嘴气的粗气直喘,一副无赖的架势,道:“我们走着瞧,你早晚非后悔不行!”

  我马上怒气冲天,鼻孔冒烟,狗仗人势的孙子最可恨!扫了一眼,见四周没什么人,我用膝盖压住金大嘴的胸腔,使劲扇了他一巴掌,把脸贴近他的脸,冷笑一声,道:“你给老子听好了,你混的再牛/逼,我不会怕你!你混的再差劲,我不会瞧不起你!别狗仗人势的唬人!老子倒要看看你叔叔多牛逼!”

  话毕,我麻利地叉开腿骑到金大嘴身上,发了疯似的对准他的狗脸挥舞重拳,一阵乱砸,阿曹几次上来拉我都被我一把推开,在打了不下十几拳后,金大嘴一动不动了,也不恶毒咒骂了,打完我还不解气,怒道:“老子打你了!你他/妈能把老子怎么样!老子就看不惯狗仗人势的孙子!你报复我啊!”

  愣坐在地上的阿曹爬了起来,从身后抱住我就往外撤,说算了算了会出人命的!枫子,你丫疯了是吧?

  我被阿曹用力地拉着,心有不甘地向后步步退去,挣扎着对躺在地上的金大嘴吩咐道:“你别忘了报复老子,我等着你报复老子!……”

  我从小很少打架,因为我的伙伴很少,少到屈指可数,七岁上学以来更是没跟任何人打过架,哪怕一次也没有。

  我白皙细长的双手打金大嘴打的伤痕累累、肿了起来,我很憎恨那些狗仗人势的小人!那天晚上如果不是阿曹拼命拦着我,我很有可能错手把金大嘴给打死!只是因为他的狗仗人势!

  我的英语老师高亚莉说的没错,我是一个外表平静、温尔文雅,内心狂野的疾恶如仇的野兽。

  回到宿舍,哥几个对我打金大嘴一事惊讶的瞠目结舌,阿曹说我就是一发起怒来不要命的疯子,说我打金大嘴时表情冰冷的像结了冻的冰块。

  第二天,金大嘴并没有如我交代的那样报复我,他直接辍学了,连书本也没到班级收拾,像是在我的世界里悄无声息地蒸发了一样……

  说句心里话,金大嘴的辍学让我自责了好一阵子,自责的不是因为我动手打了他,而是因为很可能是因为我的拳头断送了他的学业,我没有这个权力,若果真如此,我他/妈/的真是造孽了。我只是一时失控想用武力教训下金大嘴,让他别再那么猖狂的为非作歹、欺人太甚……

  自古以来,无论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还是站在道德上的角度上来讲,打人都是固然不对的。但是不是应该要分情况而定呢?我并非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推卸责任或找借口,我承认我固然有错,不该动手打人。

  但是我想说的是,评判打架双方对错的标注如果是:一口咬定谁先动手谁就错,这也未免太扯淡了吧!

  凡事皆有因果,应该先问清前因,再定谁对谁错,而不应该把先动手者定为错者并给予重罚!你要知道,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他人施以拳头,人不被逼急是不会动手的。举例而言,如果你杀了我全家,我打了你一拳,难道错误全部在我吗?

  法律之所以有太多的漏洞,是因为人性有太多的缺失!或许我有些自相矛盾,我不提倡暴利,更不提倡以暴利定一个人的过错,哪怕在漏洞百出的法律上!个人认为,前因才是评判过错的正确标准!

  我心有不安,很想找金大嘴和他谈谈。谈些什么我也没有思路,人都打了,再谈还有什么好谈的呢?就算找到人家,难道要挽留人家留下不要辍学吗?

  我四处打听金大嘴的消息,从他的一个前女友那里得知,金大嘴走关系去了市一高,这座城市最好的一流高中,据说里面老师也是一群下流的文人痞子。

  生活很是无常,我永远猜不透下一幕等待我的是什么,想不到我打了金大嘴之后,没过多久又打了一次,还是跑到大学里干的,值得高兴地是,我遇到了一个知己,我们有共同的文学爱好,性格也颇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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