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天,犹如黎莫沫的心情,她垂眸,想起了杨俊成,又想起今天早上的男人,胃里一阵反酸,她心想,“是不是这就是难过的尽头了,处女多年的自己,昨晚就这样送给了一个萍水相逢的莫名其妙的男人,想想也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不可思议。”身体还带着昨晚撕裂的痛,头昏昏沉沉。”
路过咖啡店,黎莫沫看到玻璃窗映照的自己,红红的眼睛,苍白无色的脸。
黎莫沫觉得自己堕落了,到底爱情走后,自己还剩下些什么。
晨曦的阳光,照在了两人的脸上,音乐喷泉的水花随着音乐忽高忽低,就像美丽的舞蹈,公园的长凳上。
“沫沫,喜欢吗?今天是你生日,这是我挑给你的礼物。”
“一只狗啊。”黎莫沫脸上既是惊讶又是幸福。
“是啊,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温柔的动物吗,送你一只微笑的萨摩。”
“什么是微笑的萨摩呢?”此时,黎莫沫已经从篮子把小小的萨摩抱起来了。
“我第一次看到这只白色的萨摩,就觉得它在对我笑,温柔可爱,就像你一样。”
黎莫沫微微红了脸,却突然觉得这句话怪怪的,“你说谁像狗呢,讨厌,老是欺负我。”
“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它哦,我会检查的,你对她不好,我可是知道的。”
“那是当然的。”黎莫沫满脸的幸福。
但是当时笑得如此灿烂的黎莫沫,从来没有想过,真的有那么一天,杨俊成会这么地断绝离开。
回到家,黎莫沫把钥匙扔在桌面上,回到自己的卧室,打开电脑,音乐盒自然的弹出来,才发现自己收藏的音乐都是俊城喜欢的歌。原来自己爱别人早就胜过爱自己。
“你喜欢听什么歌啊,俊城。”
“你现在播的我都喜欢。”
“我家里的歌曲都是你帮我下载的,当然你都喜欢,你知道我没这份闲情听歌。”
俊城充满溺爱的眼神望着莫沫,“沫沫,我为你下载了一首又一首的歌曲,每一首都是快乐的歌哦,你有发现吗?我想你在听歌的时候就会想起我,不管你有多忙,都会记住我温暖的怀抱,就像我在你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
莫沫把脸埋在了俊城的手臂,“坏人,别总是说话那么肉麻,我当然不会忘记你,永远不会。”
杨俊城露出一向温和的笑容,用柔软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
莫沫抬起头,吻上了他温润的嘴唇,俊城回应着莫沫,莫沫的吻一向温柔安静,就像雪花落在手里的轻柔冰冷,俊城温暖的嘴唇加深了这个吻,就像要用和煦温暖眼前这个女人。
俊城轻抚着她的脸庞,她难掩心动,就像证明着这个就是她爱的男人,她最爱的男人,仿佛时间静止。
莫沫看着眼前的音乐界面,回忆如潮水涌入,她把音乐界面关掉。
雪白的萨摩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自己的身边,仿佛在给自己安慰,莫沫摸了摸它的头。
“不知不觉,你已经那么大了,你觉得我此刻应该做什么呢,乐乐。”
萨摩犬听到主人喊自己的名字,高兴地吠了一声,“汪。”
“乐乐,可是我一点也不快乐。”
萨摩犬走到了钢琴前,跳上了黑色的钢琴椅子,用手使劲的把钢琴盖往上提,又用爪子按了几下琴键,“汪汪。”
“乐乐,乖,我现在没有心思。”
黎莫沫把狗粮倒在了乐乐专用的玻璃碗,转而躺在了床上,侧过头看着乐乐吃东西的样子,直到它吃完,乐乐突然抬起头,就像一抹无邪的孩子望着莫沫,莫沫触动了。
“俊城你说得不错,乐乐,就像个听得懂心事的好孩子,可惜,我把乐乐照顾得很好,你却早已离开了我,为什么你离开后,我却总是想起你。”
黎莫沫就这样睡着了,梦中有个强势的男人,把她拥紧,使她窒息,不同于俊城的温文润雅,这个男人有着黑色的短发,修长的身躯,英俊得邪气的五官,深邃的眼睛。
“我会让你属于我的,黎莫沫。”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很多事情你都不必知道为什么,你只需要记得我。”
“你到底是谁?”黎莫沫惊醒。
电话响起,“你好,是黎小姐吗?夏先生想要请你明天晚上过来别墅一聚。地点是诺天街98号”
“谁是夏先生?”
“你过来就明白了。”
电话里头有着冰冷的嗓音,莫沫有着不详的预感,似乎已经知道夏先生是谁了。
那个狂妄的家伙。
诺天街是全市所公认的“高品位的商务区”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繁华璀璨融汇典雅雍容,闹中取静,环境优美。
“能在诺天街有座别墅,这个夏先生来历不小啊。”黎莫沫心想。
想起他狂妄的脸,黎莫沫充满着抗拒,“我不会去的。”
“黎小姐,请你配合。”
“知道了。”黎莫沫把电话挂断,她再也不想听到那冰冷的声音。
R.U.H公司,一个庞大的金融集团,旗下涉及交通运输业、矿业、石油开发,近几年,涉及领域更广,包括房产业,影视业,饮食业。R.U公司意味着不可撼动的权势与数之不尽的财富,而夏洺尊恰恰是R.U公司在亚太经济地区最大的负责人。
偌大的办公室里,办公桌前一个穿戴整齐,薄薄的嘴唇,英俊得邪气的夏洺尊,正在翻着厚厚的文件签名。
“我吩咐你的事情做好了吗?”
“是。”保镖站得笔直,说道“黎莫沫,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家庭,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律师,自小接受着贵族教育,一场火灾,夺去了她父母的生命,她成了孤儿,后来有人举报黎莫沫继承的遗产属于非法财产,被政府没收,黎莫沫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辍学外出打工。现在在一家甜点店打工,据说甜点店的老板娘视黎莫沫为己出,非常疼爱。”
“果然是你,黎莫沫。”夏洺尊露出了一向强势的笑容。
“没你的事了,你先下去吧。”
“是。”
他旋转着手中的笔,回忆如潮。
在夏洺尊读中学的时候。
“夏洺。”班上的一个黑势力,拥有高大魁梧的身躯,相比于那时还没进入生长期的洺尊,他们体格有着明显的区别。
纹了身的强壮手臂,拿起他的笔袋,找出一支笔,轻轻一拗。
“哎呦,不好意思,夏洺,这支笔烂了。”
又拿出一支笔,重复的动作。
“你的笔怎么都那么脆弱啊。“
夏洺此刻已经站起来,十分气愤。
“还给我。“
旁边一个有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粉嫩嘴唇的女孩,一副清纯的样子,却带着鬼魅的笑容。
“哈哈,弄烂多少支我赔给你就是了,继续拗断它。”
夏洺的尊严在那一刻粉碎了。
夏洺从来不打女人,但那一刻,他奋力走上去,想要揍过去。
而这个女生,却并未后退,一贯自信的笑容挂在脸上。她身边的几个男生起来,反过来把夏洺揍了一顿。
这个女生把一叠钱甩在了他的头上。
“赔给你的。”
被钱砸在了头上的夏洺尊,冷冷地说:“拿走你的臭钱。”
“穷人不需要自尊。”女生说得理直气壮。
是那时候,黎莫沫教会了他穷人不需要尊严,这是他十多年来第一次被人耻笑,自尊心被人无情的践踏。
那句话像一条长长的伤疤,在心里永久存在。从那一天,他改名为夏洺尊。
他要永远地记住尊严,还有她给他的穷人印记。
恨意悄悄蔓延。
这么多年不见,你眼里与生俱来的骄傲还是没有变过。
但我会一一把它摧毁。
“黎莫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