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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好朋友
作者:星目 时间:2020-05-15 15:56 字数:10188 字

(1)

“你们都别过来,再迈前一步我就开枪了。”百络将枪顶在昏睡的吴立达的太阳穴上。两米多的地方是李朵诗,她的嘴被胶布贴着,双手被反绑在顶楼的栏杆上。她挣扎着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有个警察想过去营救,可是百络冲着那个警察喊:“你敢走过去我就先打死她!”

“百络,你要是做了傻事,面临你的绝对是死刑!”

“可那又怎样,不就是一死么?多谢你们让我慢慢接触到B. L.的真相。要不然,我还在为怎么找到那个抱走我孩子的家伙而犯愁呢。你们以为我在监狱里努力改造是为了什么?我就是为了找到偷走我孩子的人,并亲手解决了他。若不是我身边的这位小姐来到那家酒吧询问关于杨涵雪的案情,我还不知道已经有人听到了卓伟和我妻子谈话的内容。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开始着手调查了。”

就在这时,楼下的警车传来了警报声,唐赫和警察们都吃了一惊,百络也突然扭头看向身后。唐赫瞅准时机向前一步,可是,百络马上转过身,朝着唐赫的脚趾就是一枪。唐赫倒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

百络的眼睛因愤怒而充血,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

“告诉你们了,不要靠近!”

“别再开枪了!”我对举着枪的百络大吼一声。

“啊,范老师你也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快去救朵诗吧,她就在那里,对她施了点暴力,请原谅啊。”

我赶快跑过去,救下已经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的朵诗。警察趁百络注意力松懈的瞬间想要凑过去。可是他立刻将枪指向躺在地上的唐赫:“小心我一枪毙了他!”

警察们都不敢向前。

“别开枪别开枪,我有话要问百大哥!”

“你,站到对面去!”百络让我站到对面的人群里,我搀扶着朵诗来到人群中。他又命令道:“你们把武器都放下!快点!”

警察们无可奈何地将枪放下。

“好了,你要问什么?”

“朵诗失踪之后去了哪里?”

“这位小姐真的非常勇敢。她在调查案情的时候,我刚好就坐在她身边的座位上喝酒,酒吧都快要打烊了,她还是穷追不舍地问来问去,幸好她不认识我。后来,我就把她邀请到住处,我们经常聊天,一聊就好几个小时。其实前几天她都是和我聊到深夜,将调查结果告诉了我。她告诉我她与你离婚了。有天她在购物的途中遇到了吴立达,吴立达与你前妻那里互换了手机号码,我用你前妻手机上存有的号码约了吴立达在我家见面,借此机会控制了他。我还告诉告诉这位小姐,说我已经知道了谁是凶手,见面地点就在我的家里。”

“你们是怎么登上热气球的?”

“呵呵,嘉年华会的现场你们都去了吧?”

我突然一惊,原来,那天晚会现场上空的热气球是百络驾驶的。

“不,那个热气球并不是我驾驶的,演唱会我也没去看,只是到了演出之后,我混进了庆功宴。当天晚上需要很多服务生,我就应聘了兼职工作,特地给他们上菜,那样,我就可以好好观察这个叫吴立达的歌星。等待庆功宴结束后,我就与那些驾驶热气球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他们被安排在另一个包厢里吃饭。我们聊得很投机,得知我对驾驶热气球感兴趣后答应我教我驾驶技术,这些天的白天,我都跟着他们学习,直到我学会了之后,就将热气球偷了出来。

“按照见面地点,李小姐来到了我家里,不过她看到的是已经被我打昏了的吴立达,这时,她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她想逃出去,可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她也打昏,把她绑起来。期间我喂她吃东西,她都不肯张嘴,只是说她想见你。于是我就在网吧发了那封电子邮件,说李朵诗在我手上,这样你就会见到她了。一早我就借了老板的车,将他们二人塞进车里,开到附近的山顶,那里停放着热气球,我将他们放上去之后,算准到达钟楼的大概时间,接着发动了热气球。”

“吴幽丽的衣服是你扔进水库的吧?”

“这一点都被你发现了啊,真不愧是推理作家啊,是的,我特意买了一套吴幽丽离开家之前穿的衣服。她一出门我就去了水库,制造她自杀的假象,至于那具出现在水库里的尸体,是我出狱之前偶然听到狱友们谈论过的事情,说是刚刚进来的犯人因为自己女儿失足跌入水库,精神受了刺激之后犯了谋杀罪,目前还要经过精神科的鉴定。我搜集各方消息,发现至今那个女孩子还没有找到,于是我想办法将警方的注意力从吴幽丽就是凶手的错误之路引向正确的方向,制造了吴幽丽自杀的假象。不过,范老师是怎么想到是我将衣物扔进水库的?”

“你亲口告诉了我,让我相信吴幽丽还没有死。后来,我想起来打捞上来的衣物里没有漫画书,也没有她身上挎着的小包。如果吴幽丽真的选择自杀,那么她一定要先把书送回家,如果真是这样,那本漫画书就应该好好地放在书柜里。如果现在派人去搜寻书柜,绝对找不到那本书。你不知道我给她买漫画书的事情,所以,我推测,是你伪造了自杀现场。”

百络没说什么,听了我的推测,他好像很不满意。

就在这时,那个被我捆在警车里的警察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他愤恨地看了我一眼。

“百大哥,我希望您把枪放下,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如果您做了什么傻事,我们谁都帮不了你的。”

“呵呵,我已经不在乎死活了,我的妻子还有小芳都已经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所以——”

“所以,你就得死!”这个声音来自被百络挟持的那个人,我们来不及反应,吴立达突然睁开了双眼,他一个翻身将百络手中的枪夺了过来,对准他的太阳穴就是一枪。大家已经无法阻止,鲜血就像是开了闸的洪水,一下从百络的脑袋上喷了出来,那些鲜血溅到了吴立达的脸上,还有他的牙齿上,他张嘴笑着,满嘴的鲜血让他看起来像是刚吃了人肉的恶魔。

“范老师,很感谢你这么久以来对破案的执着,被我耍得团团转的滋味不错吧?”

“卓伟是你模仿的吧?你模仿了卓伟之后进入了学校,又迅速跑到了人工湖,而人工湖的对面早已经坐着被你骗过去的吴幽丽,她在那里坐着是你事先安排好的,你要她穿上一条与百小芳一样的睡衣,是想重复多年前的另一桩命案!”

(2)

这时,担架已经被抬了上来,运走了百络的尸体。

“是的,就是为了重复范青林死去之后我的心境。我告诉吴幽丽,让她晚上到学校的人工湖等着,会有好戏看,但条件是让她扮演一次百小芳。她很好奇地按着我的要求化好妆,在放学后来到人工湖,我命令她坐在那里。之后——”

“之后,吴幽丽觉得这是一次可以展示自己Cosplay才华的绝好机会,就将自己打扮得和百小芳一模一样,她坐在人工湖畔等待卓伟出现。可事实上她并不知道当晚要发生什么。这有个前提,就是你要想办法让卓伟留在学校。这很简单,你只要发个短信让他待在那就行了,比如说:‘多年前的鬼又来找你报仇了,你干的事情我都一清二楚。’”

“范老师不愧是写小说的啊!想象力好丰富,然后呢?”

“卓伟见到这样的短信肯定会非常害怕,于是哪里也不敢去,一直呆在办公室里。患了脸盲症的王大爷每天都有一段回家的时间,到了晚上来值夜班。晚间有一档电视剧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所以他没注意卓伟是否下班。只是你进了学校之后,他才看向教学楼的方向,那时语文组办公室的灯还开着。卓伟就在那里,所以王大爷想当然地认为,待在办公室里的人就是刚进入学校的卓伟。然后,你跑去切断了保险丝。你当然知道保险丝在哪,因为你也是从这所小学毕业的啊!

“然后,你再给卓伟打电话,告诉他你在哪里等他。卓伟为了搞清楚是谁装神弄鬼并对他家人进行勒索,于是决定单刀赴会。他来到了人工湖畔,看到了不久前死去的百小芳的冤魂,被吓得魂飞魄散。就在这时,你从那棵榆树后突然出现,一刀捅死了卓伟。

“之后,你意识到了卓伟奇怪的尸体状态,肌肉痉挛让他的尸体迅速僵硬,所以你立刻改变主意,伪造了卓伟自杀的假象。你将准备好的衣物给卓伟换上,用石头砸断他的胳膊和手指,摆成自杀的状态。

“接下来,你躲进学校的那厕所,在墙壁上画上那幅卡通画。我想你发现了之前在女厕所墙壁上的卡通画已经被油漆覆盖了,那时画那幅画的你还是这所学校的小学生吧?你打电话的那个号码无法查证,我想应该是个黑号,而行事古板的卓伟没什么朋友,所有的电话都是打给家人和同事,唯独那个特殊号码在他接过你的电话以后还被他拉进了拒接来电。”

这时,唐赫拄着拐杖出现在了顶楼,他的脚绑上了绷带,他已经得知了百络的死讯。

“卓伟习惯将手机调到静音,可他被杀的那个晚上却将手机调到了正常状态,这一定是为了接收凶手的来电。你拿走了卓伟的手机之后,随便设置了密码,拔出了电池和SIM卡。当然你做这一点的时候是戴着手套的,所以查不到出卓伟以外的人的指纹。”

“王大爷虽然有脸盲症,但是他却能靠别的方式记住一个人,别人的声音、身材和发型均可以作为他记住他人的途径,当然也包括笔迹。他一再提醒我们丢了的笔,就是因为他怀疑到了你,可他又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你。

“为了以绝后患,你杀了他,在他死去之前,他将笔芯抽出,丢出窗外,留了个空笔芯,这暗示着有人使用过那支笔。不使用完油墨绝不换笔芯的王大爷用一个空笔管的意义就在于此——他还摆出了写字的手势,提示我去看登记簿上的字迹,只是我后知后觉,要不然我早抓住你了。”

“这些也不过是你无端的猜测罢了,我想,你还是没找到能够定我罪的证据吧?”

“我劝你还是让警方把你送进监狱吧,你不是已经承认了自己是凶手么?”

“别忘了,百络在短信里已经写下了那句话,他还有一个人没杀呢,要杀的这个人就在我们当中!”吴立达咆哮道。

人群中一片哗然。

(3)

“如果我找到了证据,你能不杀这里的人么?”

“好啊,我答应你!”

“证据就是那本日记。里面的内容全部都是你捏造的。从学校的老师那里,我了解了百小芳不认真写作业,这点已经得到证实,于是她无论写字还是写作文,都是随便应付,而且字体歪歪扭扭。

“可是当我仔细观察后发现,那些文章行文工整,用词恰当,虽然字迹潦草,但整体上绝对不是她那个年龄的人能写出的东西,想来也甚是奇怪,字迹潦草的小学生的作业本封面却干干净净,想必你连百小芳真正的作业都处理掉了,只是在杜撰的内容外加了个新封面吧。

“当然,光从这点我还不能判断什么,直到那天你在嘉年华会演出之后,我和唐赫去了服装间,你换手演奏吉他——我这个不懂吉他演奏的人觉得你弹得分毫不差。可之后,唐赫带我去了另一家酒吧,他以亲身感受告诉我你换了手之后弹得并不自然。一个行家很容易听出差别的。一个人习惯了用一只手做事,换了另一只手就不习惯了。

“你习惯用左手弹琴,右手握琴柄,这一点与很多人不同,而且从你以前的队员那里,我了解到你小时候几乎无时无刻都背着吉他,这使得你的左肩比右肩低一些,因此留在王大爷家屋外的脚印左边深一些,右边浅一些。我这样推断没错吧,唐队长?”

唐赫点点头。

“当然这一点还不是最好的凭证。唐赫和我分析了王大爷的致命伤,我想当时,他在劝说你自首,可争执不下,你就杀了他,面对人高马大的王大爷,你怕斗不过他,所以下手角度和力度都没有杀卓伟那么干脆,这也使得王大爷并没有立刻死去。”

“不错啊,看来你已经找到了这么多可以给我定罪的证据,可是,你不还是在推断么?你说那日记是我伪造的,可如果我说不是,那怎么办?还有,你说是我杀了王大爷,如果我用匕首插入他的心脏,那么鲜血溅出来肯定会弄脏我的衣服,那样我就不能轻易离开现场,你倒是解释一下啊?”

“真是不知悔改啊!我想,那个日记本上应该能提取到你的指纹吧?你不可能总是戴着手套写字的,而且,你的吉他已经被送去检验了,只要有两个指纹吻合,那么你就等着警方将你带走候审吧!

“至于王大爷的血是否喷到你身上我自有我的推论。我们检查到吴幽丽所穿睡衣的纤维里有孢子颗粒,这与卓伟凶案现场周围环境吻合。可是,吴幽丽的睡衣虽然缝上了补丁,她却一直穿在身上,而另一件属于吴幽丽的睡衣却不见了。我想说到这你也明白了吧?吴幽丽身上的睡衣并不是她自己的,而是百小芳的。

“吴幽丽说她把百小芳当自己的亲姐妹,自然有一件一模一样的睡衣。而那件睡衣去哪了呢?就在你杀死王大爷之前,你将它穿在了身上。王大爷应该是想留下更多证据才拼命抓住睡衣,可是睡衣却被拽破了。你担心血迹会渗进你睡衣里的衣服,于是赶快处理了现场,并及时烧掉了睡衣。”

吴立达的脸上呈现出得意的笑容,他的一边嘴角上翘,一边看着我,仿佛很欣赏我的推理。

“被你逼得没有退路了呢!”吴立达坐在地上,将手枪放在身边,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看到他把枪放在身边,有警察开始靠近,他突然抓起枪:“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我告诉你,范青木,你根本就还有不知道的事情,等我说完了,你们再逮捕我也不迟!”

我让大家都别急,等他把话说完。

“你以为你看懂了百小芳的日记,对吧?那你就错了,你看到有一篇是这么写的么?她说她的姑妈又把男人带回家了,可上面却说这回那个男人是谁她没看到。她的姑妈生性放荡,又对她讨厌至极,怎么可能不让她知道带回的男人是谁?巴不得在百小芳面前好好羞辱她一番。你说那些日记是我杜撰的,可我也不是凭空杜撰。我只是有意隐藏了真相,那个被百小芳的姑妈带回去的男人,百小芳是知道的,而且她也看见了,他就是小芳的语文老师——卓伟啊!”

我的耳朵已经被这样的事情震得聋了,脑袋里天旋地转。

我的眼前出现了那一幕,就在一个阳光充沛的上午,我和吴幽丽坐在操场的秋千上,浓郁的光线里,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子出现在走廊上,吴幽丽战战兢兢地从秋千上站起来,赶快回了教学楼。兴许,百小芳把她发现的事情告诉了吴幽丽,而吴幽丽是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的孩子,不小心漏了嘴,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卓伟的耳朵里,所以卓伟才惩罚了百小芳。

“可百小芳并不知道她的姑妈因为这个原因怀上了卓伟的孩子!”吴立达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着什么,可我看不清,“百小芳失手推倒了姑妈,她来到了我家一直诉说她有多么不懂事,让姑妈流产了,当卓伟得知自己的骨肉没了之后,就在课堂上用彩笔在百小芳的脸上画出各种丑陋的线条,并让学生一个个走上讲台,拿着彩笔在她的脸上画,一边画一边侮辱百小芳是坏女孩儿,是垃圾,这让百小芳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最重的打击。所以她选择了自杀。

百小芳的姑妈在杨涵雪死后就开始主动接近卓伟了,你们都不知道吧?

还有一点,那就是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了百小芳。从第一个师傅那里离家出走之后,漫无目的地走在另外一个城市的大街上,最终饿昏在路边。是一所孤儿院把我收留了,我就在那里长到了上学的年龄,孤儿院觉得我该上学了,给我找到了附小,让校长做监护人。有天孤儿院来了一个小婴儿,那就是百小芳,当然她只有‘小芳’两个字,没有姓氏。我的任务就是照顾这个小姑娘,每天定时给她喂奶,她用手捧住我的手,我一边给她喂奶一边注视着她的眼睛,喝过奶之后,她会因为自己打嗝而吓一跳——多可爱啊,就像我的妹妹一样。直到一个叫百络的将小芳抱走。”

“不对,那吴幽丽呢?百络说她丢失了女儿,而吴幽丽却找到了她的父亲!”

“我只不过是想找个女孩子来代替小芳罢了,吴幽丽是和我从孤儿院一起出来的小女孩,我从她三岁的时候开始照顾她。那个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了,那笔费用是我在孤儿院认的干妈出的。我骗吴幽丽她的父亲在监狱里,等他出来,就可以去找他。

“你觉得吴幽丽有哪点长得像百络的么?我从卓伟的干妈那里骗来钱以后,故意演得慌里慌张,引诱她看到我特意在书柜里放的那本物理课本。试想借据那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可能随便夹在一本书里面?我想你已经得知我在酒吧学吉他的事情,那天百络出现在歌舞厅的时候,我刚好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痣。我把那颗痣与吴幽丽脖子上的痣联系起来,于是,我就让吴幽丽认识百络。

“毕竟,她也是和我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我还是得好好安排她,可是呢,百络却真的相信吴幽丽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知道我是谁以后就想想干掉我,那我也只好下手了。”

我看到吴立达在纸上画上了句号,那封一页纸篇幅的文章不知充斥着什么内容。他将那张纸叠成了个飞机,然后用小孩子的一贯做法,冲着纸飞机的头部吹了口气,朝身后的空中一扔,飞机飞到了好远好远的地方。他迅速转过身:

“你们说,杀人是多么可恨的事情啊!”

情况有些不对劲,他继续说:“我杀了三个人,可是那些杀过人的人却还活着,如果我不杀了他,他就是活着的。杀了别人我要偿命,那我杀了我自己是不是也算凶手呢?谁去声张这个正义啊?所以,最后那个被谋杀的人便是——我!”吴立达退后三步,到了栏杆的边缘,还没等警察出手,他已朝着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随即从楼顶倒向了栏杆之外。

“不——”

我跪在了地上,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身后的警察飞快地朝楼下跑去。我身边卧着吓昏过去的李朵诗。

吴立达的尸体被救护车抬走,宣布死亡时间为八月十六号晚九点五十三分十七秒,死亡原因头部中弹,自杀。琴聪站在我身边,目送着救护车离开。警方的搜寻工作还在进行,要寻找到那个纸飞机,他们认为那张纸应该是类似遗书的东西。

“你隐藏得好深啊!我都不知道原来你是个女刑警。”我对身边的琴聪说。有点怪罪的口吻,总觉得她骗了我。

“是啊,我是个刑警啊。”琴聪用古灵精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将警帽摘下来,冲着自己的脸扇风。

“警察也可以干副业?你别吹牛了!”

她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形象,把手伸进前胸的衣服里,不停地挠:“蚊子可真多啊?这个副业嘛大家都知道的,因为我丈夫是个插画师。”

我的心好像被捅了一下,可我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只好惆怅地应了一声:“哦。”

她随即爆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哈哈,看你那个样子。他因为得了肌无力症,六年前就不在了,那个时候我才二十二岁。他最后连画笔都拿不了了,临终前他托付我,让我继续替他画画,从那个时候我才开始学画画的。现在,我在刑警队里担当画师,专门画犯罪嫌疑人肖像画,我可是经过了司法考试,犯罪心理学资格认证的,之前的插画工作是骗你的,我只说了学画画,又没有说是画什么的。”

“那你应该不像他们一样准许奔赴一线,参与破案吧?”在我的潜意识里,画画的人不用参与破案,他们只要待在警局就可以了。

“这是哪的话,我可是接受了上级指示,前来保护你的,不亲临现场,怎么能更加清楚凶手的特征,你看一百个凶手,就能画出更多的凶手,你以为画画都是想象画啊?”

“那你怎么跑上去了,还见证了两场枪杀案?”

“好奇啊,所以跑去看看。哈哈,回去该挨批了。”

“不用怕。还有我垫底呢。唐赫为了我的安全,把我锁进了警车里,这个家伙。不过我很聪明。我用身体猛烈撞击车门,报警器响了起来,随后有个警察下楼查看,我在车里冲他比划,他就把门打开了,我一把抓住他把他推到车里,用安全带绑住了他的脚,之后我跑上了楼。”

我想,这个案子不能没有我的参与,所以我要想尽一切办法从警车里出去。

琴聪笑得弯下腰,我看着她高兴的样子,不由自主地说:“对了,我想问你,你——”

“找到了找到了!在那棵树上!”有个警察拿着手电筒照着那颗桐树。我看到有人正在往树上爬。

“走,我们过去看看吧!”说着,琴聪朝那棵树的方向走去。

我也跟了上去。

警察打开那张纸看了看,冲着我喊:“范老师,这是给您写的,快来看一下!”

我走到他身边,他用手电筒照着那张纸:

“范老师,自从吴幽丽告诉我,您就是范青木的时候,我才觉得上天赐予了我一个绝佳的时机,更觉得那是老天对我的眷顾。我知道我不配说这句话,因为我双手沾满了血,老天也不会怜悯我的。我想你已经看到那张我和青林在一起的照片了吧?我和青林是同一所小学上学的同学。我们不在同一个班,按理来说,我们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

“可是我觉得有一种叫做命中注定的缘分,它让我们成为了好朋友,青林是个善良的孩子,而我则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因为我闯了祸,班主任罚我去打扫厕所,我本以为那是一个轻松的活,可惜他让我打扫的是女厕所。我一边忍着羞辱一边打扫,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就在那个时候,范青林看到了我哭着打扫厕所的样子。

“厕所外面的女同学都在笑话我,骂我什么的都有,流氓,不要脸。可范青林却主动走了进去帮我打扫卫生。我多么感激他啊,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交定的朋友。可是,他却在那个乌龟王八蛋卓伟的逼迫下死去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吓唬吓唬卓伟。

“后来勒索他是在我上了初中以后,因为附小的初一还是在本校就读,我知道我的妹妹百小芳也来这所学校上学了。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勒索卓伟,否则我就没钱养活吴幽丽,除此之外我还要把钱给小芳一部分,所以我不得不去酒吧唱歌赚钱。

“本身,我与卓伟已经无冤无仇了,青林的去世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可是当百小芳哭着告诉我她脸上那一道道的花纹是怎么回事时,加上我想起他当初在酒吧里谋划出杀人夫夺人妻的丑恶计划这件事,这一切都聚合成我心中怒火的最高点。于是,我控制不住要干掉他。

“我知道,我犯下了罪行,所以,我想这个世界已经不留我了,不用你们动手,我自己审判自己吧,十八岁的年龄刚好适合。谢谢范老师,让我在这辈子遇到了你还有范青林,你要好好当老师,安抚那些受伤的心灵。替我好好照顾吴幽丽,如果你找到了她。她是无辜的。再见。”

真是厉害啊,一边说话,一边写下了这么多东西——我这是在感叹什么啊,明明抽泣得喉咙都在发痛。

我想,那个卡通画就是在吴立达得知范青林被卓伟打手板之后画下来的。吴立达回到了那个女厕所,那个和范青林第一次认识的地方,一边哭,一边画下来那个卡通画。而当晚,加班的卓伟上厕所时推开了男厕所的门,可是他方向感一概不好,以为声音是从眼前的厕所里传出来的,他吓得跑去了别的楼层方便。

后来,学校重新粉刷,卡通画也就被盖住了。吴立达特意跑到了男厕所将卡通画重新画在了男厕所的墙壁上,他在那里躲了一晚之后,趁第二天上午放学,他溜出了学校。卓伟上厕所发现了那幅卡通画,多年前体罚学生的画面立刻出现在脑海中,自觉情况不妙,他立刻将卡通画破坏了。紧接着第二天,卓伟就被谋杀了。

至于吴幽丽去男厕所探索卡通画的故事,也不过是吴立达特意写出来让我和警方读到它而已,根本没有发生过。可是,吴幽丽却像吴立达一样,扮演着已经去世的角色,她穿上了百小芳的睡衣。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记住某个人。

“你要好好当老师,安抚那些受伤的心灵。”这句话在我的心中像永远拔不掉的钉子,让我重新定义了老师的责任。

我把吴立达留下的这封遗言叠好,放进我的裤兜里。我想,将热气球停在这座小学的屋顶,是有用意的。一切从什么地方开始,就应该在什么地方结束。我忽然想起了厕所里那幅卡通画。

我让唐赫陪我去那间男厕所一趟,我需要一把匕首,他递给了我,我走到那个卡通画面前。

卡通画还在那,虽然早已不完整了。我拿起那把刀把卡通画破坏掉,我希望它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世上,尤其是出现在学校里。

夜晚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都没有打伞,所幸有那么多的警车,我立刻钻进去,所以没有被淋湿,回去的时候我坐的是琴聪的车,我问她:“如果吴立达被你们警方抓住而不是自杀,他会判死刑么?”

“肯定啦,杀了三个人,还能逃脱么?”

我沉默了一会儿。

“我等你。”她说。

我吃惊地看着她,接着把头扭过来,看着窗外茫茫的夜色。

今天是李朵诗大喜的日子。和她结婚的不是我,新郎我不认得,他是一个商人,按照她母亲的标准,那个人是绝对的高富帅。我想这样也算是给李朵诗一个交代吧,一个没了工作的女人,而且已经有了一次婚姻,能找到这样的老公也是一种弥补。

我的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了婚姻的失败,也没什么可说的。婚礼我没有参加,虽然请柬已经发到了我手里,我托朋友送去了礼钱,祝他们百年好合。

琴聪一边在警局工作,一边搜刮着国内所有演唱会的信息,她要带表弟小杰去接受康复治疗。小杰经常来我住的地方,他和我处得很好,总觉得他就是我的亲弟弟。琴聪和我处得不错,虽然她还没有答应和我成为夫妻。

也许,这一年来带给我的最大喜事,就是我这本《夏始末的悲剧》的出版吧,那天我带着琴聪还有小杰一起去西餐厅吃饭,背景音乐是一首钢琴曲,我们光顾着点餐却没认真听。就在这时,小杰突然站起来。

“姐姐,快听,《雪之舞》!”

又过了好几年,我推着婴儿车走在大街上,那是个夏季的夜晚。当我走过一家酒吧,里面传出的歌声吸引了我,那独特的嗓音如此熟悉,我推开那扇熟悉的门,酒吧里正在举办嘉年华会,一个胖胖的身影,抱着吉他正唱着:

“You are beautiful, you are beautiful,

It’s true…

But I never be with you.”

我忘记说一件事情,就是关于那张DNA的化验单。它被我好好保存着,一直想把它交还给吴幽丽。后来却迟迟没送到她手里,以她的智慧,百络的死亡消息一定早就传到了她耳朵里。自从吴幽丽失踪以后,我拜托了很多人寻找她的下落。

那张化验单上面确实显示着吴幽丽和百络是父女关系。吴立达自认为幽丽和百络不是亲子关系,却阴错阳差地让他们在现世的短暂光阴中相识,不过,百络已经不在了。

那张化验单还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发黄,旧得跟历史一样。

吴立达在他临终前说了一句谎话。其实他真的抱走了百络的女儿,在他从孤儿院跑出来逛街的时候见到了百络的妻子疏忽大意,把孩子留在了长椅上。你相信么?有的人因为他是个被抛弃的婴儿,从小被抛弃,所以从那个时候他也想让别人丢掉孩子,可是他又是那么渴望自己有一个亲人,朋友。

我站在酒吧门口,她没看到我。

她还在唱着:

But I never be with you.

This is the summer.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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