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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出道(上)
作者:低调科学家 时间:2020-10-02 04:46 字数:19134 字

其实我这小说名儿叫

就编辑大爷不让用.哎

引子

转眼,已是五年之后,再看看那过去贫瘠不堪的清瓷口,已是今非昔比。贫瘠已经成了它最大的卖点,以古镇自居,引来游客一片。走在那大街上的人们,谁又知道,昔日,这里只是一个连当地黑道都会被饿死当场的不毛之地。

破烂不堪的瓦棚,石砌的古桥,颠簸的黑色碳渣路,这就是古镇的特色,这是没有酒吧、没有迪厅、没有网吧、没有电子游戏机室的地方,黑道也断了维生的财路。

月如一叶弯刀,在夜空的丝丝烟云中,时隐时现。四周夜阑人寂,耳边只有唧唧复唧唧的虫鸣。李朝是百沙街附近一所中学初三的学生,他身旁的崔余和他年龄相仿,二人跟在一全身黑西装男人的身后。这男人约二十几岁的样子,一头简洁的短发,近似国字型的脸,但绝对看不出国字型脸所特有的正派感,那笑得似乎容光焕发的双眼和微启的嘴,立刻便能让聪明的人忌他三分,因为任何一个不了解他的人,都根本无法看清他笑容下的玄机。他名叫郝诚,绰号:马眼。

三人行至百沙街与清瓷口的交界,是那座石桥。桥边的杂草被风吹得左右摇摆,桥两边那些东倒西歪的人看见那郝诚,立刻都安静了下来,注视向这边。而更多的目光,是落在郝诚身后的两个毛头小子身上。

这俩小子是谁?所有人脑海中都浮起这个念头,而只有少数的几个知道的,告诉着其他人。

三人从两旁的人群中走过,人群一律让出一条道来,也有人上前来递出三根香烟,郝诚笑着收下,但并不点上,当然并不是顾忌这些一起闯的兄弟会在烟里下粉,而是因为来递烟的人确实不少,不可能一一的点上。

而李朝和崔余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崔余一个劲的接着烟,点上一支,抽得那才叫个悠闲;而李朝只是一味的说自己不会,推着。

凭着那郝诚的面子,还并未见过什么世面的二人着实风光了一把。

而行致桥头,另一个人出现在三人的视野之中。

眼前这位,大约还不到一米七的身高,可是那神态,绝对的嚣张,和郝诚的笑容比起来,那是另一种压迫感。双眼总是不注的四处打量,似乎策划这什么,而鼻梁上的一截刀疤,让他那并不慈眉善目的脸看来更加的老练。

虽然那些人都暗中叫着他“烂鼻头”的绰号,但当面都恭谨的叫着他“唐卿”。

今晚的目的地,就是桥对面的清瓷口,解决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而在他身后,已经预备好了五辆纯白色的箱型车。

“这两个是谁?”唐卿的目光盯向郝诚身后的两个小子。

这一句问出了在场大部分人的心声。

“哦,我给大家介绍介绍。”郝诚转向所有人。“李朝,崔余,以后都是自己人,大家关照关照。”

黑道。黑道在电视上被演义过成百上千次,而真实的内幕,很少有人接触过。唐卿、郝诚两个名字在这一代也小有名气了,而就在前不久,李朝也不会想到,今天晚上,自己居然会和这两大响当当的人物并肩站在这交界处的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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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途

第一章:出道

我想,人与人之间环境的不同,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也导致了他们生活的不同。听了一个又一个的朋友描述他的中学时代,我总能从他们的故事里提取出两大元素:快乐与活力。而小说家们总会在这段青春的时期里添加上没有结果的朦胧恋情,摔倒后又爬起来的过程,一些可爱的趣事,这一切简直犹如这一段年纪的象征,每个人都会经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浮世中的一只蝼蚁?经历着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一切。而当这一切开始介入我的生活之时,我却发现它比那些书上所记载的,人们所口述的形状不同,相比起来,我认为它更加的凝重,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发现当自己再次向着这段日子追忆,挂在脸上的不是朋友们常常显露出的那种会心的微笑,而是紧锁的眉;没有聚光的灰暗瞳孔;憋了很久,却终究不得不叹出那口气的嘴。

回忆从初三那年的一个春天开始。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传出朗朗的读书声,也有老师的讲课声和写黑板的沙沙声。操场上,十几个大男孩傻兮兮的追着一个球,单一的喧闹声在楼层之间回荡。阳光倾泻下,整栋建筑毅力在茂盛的树林之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字样给整栋建筑添加了不少庄严的气息。这就是学校,我的母校,我曾经在里面呆过六年,在那里面刻苦努力学习的同学都是人才,但是,也有例外。

例外就在离学校大约百米远的一座三层楼高的小山头上,我和李朝悠闲的坐在那儿,穿过茂密的树叶,阳光只剩下班驳的几点,晒得我们懒洋洋的。身旁是那个常被我们照顾生意的烧烤滩,烤架上铺着我们点的食物。什么为社会做贡献,什么报效祖国,什么前途,对我来讲,只是废话,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学校里,我们只是帮废材,所做过的唯一贡献就是让这烧烤滩的老板能奔上小康。

我们经常就这样懒散的呆着,即使是瘫坐在老迈的藤椅上,也会感觉累得无力可施,然后望着眼前的学校,望着学校里盯着黑板的学生,望着学校外来来往往的路人。

而废材也是有朋友的,牧盈就是一个,我们的同班同学,一个充满现代化美感的女孩子,教室里,她就坐在我的前方。因为黑板年久失修,过于光滑,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常常把它映成白茫茫的一片,而她也常因为这个原因转过身来问我黑板上写着什么,天长日久,就发展成了干脆把什么书、本、笔都搬到我的桌上来,邀我共同研究这些科学。但后来我却发现,比起研究科学,她更多的时间却是在我的那些新展展的课本上画漫画,于是我开始怀疑她“搬”来我桌上的主要动机是缺乏画画的纸。

因为一些东拉西扯,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的关系,她也和李朝等人也非常的熟悉,所以,我们大家都是要好的朋友,加上秦贺和齐哮二人,在我们这个集团化严重的班上,我们算是一家了。

“你们要的都烤好了。”老板和蔼可亲的将装着烧烤的饭盒递了过来,他总是笑盈盈的面对我们,和学校的老师截然不同,这正是大家愿意照顾他生意的一大原因。有时候真想看看隐藏在这张笑容之后的是个嘴脸,我很容易把他的真面目跟一个敛财的地主联系起来,因为在我眼里,大多数商人都是这个样子。

和往常一样,李朝条件反射般的负了钱,和我一起共享美餐。老板的手艺很不错,钞票葬送在他的手里,我们都认了。

一盒烧烤吃得我们飘飘欲仙。而突然,李朝的一个消息,让我无论如何,再也飘不起来。

“郝诚是谁?”我纳闷的问着。我叫浩诚,他叫郝诚,只相差一个字,而相差的那个字的音还都一样。而这一问,也把我的无知和单纯体现得淋漓尽致。

“外号马眼,这百沙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也只是看见过他几次而已。”

“他,盯上牧盈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流着口水的色狼形象。当然,我知道真正的色狼在光天化日之下是绝对不会流口水的,反而会衣冠楚楚的像个绅士,才能轻易瓦解女人那脆弱的身心防线。

“呃。”他吃着饭盒里的烤茄子。

“谁告诉你的。”

“罗勇。”罗勇是我们班的,瘦瘦高高的身材,说话,走路都很嚣张,看不惯他的人也不少,但行动的人却不多。招牌动作是掐脖子,一有人跟他横,他就用这招来吓人。“他家里有钱,他和外边的人接触也不少,消息也还将就可信。”他吃着他最喜欢吃的排骨。

“那怎么办?”

“这不叫你想嘛。”他将最后一块年糕送进了嘴里。

“呃……”我一边入神的思索着,一边握筷子夹向饭盒,却发现饭盒已经空了。“你动作真快。”我终于领悟到了“谈笑间,强孥灰飞烟灭”的气势,绝对比课堂上体会更深。

“他妈的,你不是很拽嘛?啊?”突然,我隐约的听到身后有这么一个声音。

“是恭仲华。”李朝站了起来,向传出声音的方向走去。我擦擦占满油的嘴,连忙跟了上去。

小山头的另一端是一栋建筑的背面,是一个少有人经过的静僻地带,常有一些闯了祸的人被祸事的受害者拉到这里来消气。而今天,闯祸的又不知道是哪个班的无辜平民,而受害者和大多数情况下都一样,是这个叫恭仲华的小子。

他比我们还要低一个年级,但却绝对不是我们所招惹得起的人物,原因很简单,还是郝诚。似乎凡是和他沾了边的人都能春风得意,独霸一方。

他用那一米六不到的身高直挺挺的站在敌人面前,颇有大无畏的感觉,指着那人,一阵挑衅,而那人却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似乎受制于他的威严。而他却并不满足于这一点成就感,先是一把推在那人身上,那人后退了几步,又站定,紧接着,他又连蹦带跳的跃起来,才刚好凑齐高度,一巴掌打在那人脸上,打得那人是哭笑不得。躲在一旁的我顿时拿出丘少云的气魄强忍着忍俊不禁的煎熬。

“笑,再笑,你再笑。”恭仲华继续他的虐待。

我强忍腹痛,和李朝离开了那里。

“别笑了,叫你想办法。”

我喘过一口起,才慢慢的说着:“那郝诚这么神通广大,我能有什么办法。”

“嗯……”他叹了口气,摇摇头。

最后,李朝决定把所有事情都扛下来,以至于相当一段时间内,我都佩服他的气概。无论面对多强大的敌人,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换做是我,会坚持得这么干脆吗?

那些日子里,他每天都送牧盈回家,不知情的人绝对会竖着大拇指,夸奖这个模范丈夫!而知情的我们几个人却只会为他们担忧而已。

而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句话形容在我们几个人身上确实太合适不过了,他们并没有我们那么担忧,反而常在晚自习放学之后,到处去游山玩水。家里挺有钱的牧盈常常在放学后拉着李朝坐车去朝元门瞎逛,李朝也因为考虑到反正不用自己掏钱而奉陪到底。

朝元门是两江汇合的地方,是本地一个重要的码头,所以其繁华的程度和我们所在的什么百沙街,函雨路简直不在一个档次,那什么什么鸡窝清瓷口,更是不值一题。这儿的夜景很美,江面映出城市闪烁辉煌的霓虹灯,加上满天的繁星,像置身朦胧飘渺的梦境一般。

有一个临江的观景台,站在那儿,江边所特有的凉爽的风,将牧盈的短发微微牵动、招摇,虽然我没见过,但只要脑海想象出此情此景,心中也顿时燃烧起作画的冲动。而李朝当时就在现场,他一直都跟在她身后,像一个伟大的监护人一样,所以很庆幸的亲眼欣赏到那副美丽的画卷。

而更多的时间,他确实在聆听她讲述着她对另一个男孩子的爱慕。那男的叫向轩和,是我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的同班同学,我们也有还不错的交情,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无论是外表还是内涵,总之,喜欢他的女孩子成群结队,而他是什么想法,我却不大清楚。

管他的呢,李朝之是默默的听着,而这也是他所能能帮助她的唯一方法。

“谢谢你,回去吧。”

“走了,拜。”每次送她回到家门,都几乎是凌晨一点多钟了,李朝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向回家的路上走去。

按规矩来讲,初中生似乎应该一放学就往家里走,到家就开始做家庭作业,然后早早的睡觉。但这规矩是来约束那些栋梁之材的,并不能套在我们身上。这个时间回家,正常,没什么大不了。对于家庭作业,我们一般是早晨去抄;对于睡眠不足,我们一般会在课堂上补。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生活。可以说是堕落,也可以说是自由。

但这样长期下去可不是办法,那郝诚指不定什么时候会来,而且来了,李朝也双拳难敌四手,不仅达不到帮助别人的目的,还会葬送掉自己。

而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精神,李朝悟出一个破天荒的办法:“去捅死他,然后我去外地躲几个月再回来。”初生牛犊不怕虎用在他身上非常的合适。

“会被警察抓走的。”我提醒着他。

“这年头,警察靠得住,母猪也会上树。”他不屑的说着,语气中强调着母猪两个字。

“而且你确保捅得到他吗?就算捅到了又能确保捅得死他吗?”

“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要不,你做个炸弹给我。”

物理、化学、生物是我值得骄傲的强项,但我所指的强并非年级第一啊,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啊什么的,我所指的强是强在实践方面,我在脑海中翻箱倒柜的回忆着我所能造得出来的所有危险品,做*的话,没起暴用的*;火yao的话没什么威力;火棉也不便于控制,最终还是选择了最原始的燃烧瓶。

但那些却只是停留在想一想的阶段,并没有成为现实,而现实是,李朝之后的几天都一直没到学校里来,从罗勇那里得到消息,他搬进医院了。

探望他的时候,他给我们讲述了那天发生的事。

当我们的眼睛还在教室里看着老师的讲课时,而他却被郝诚一行人围在了小山坡后那个阴暗的角落里。

跟在郝诚后面的人有四个,包括那叫恭仲华的小子在内,个个看起来都不怎么友善,或冷漠,或邪气,或嚣张,总之往那儿一站,给人一种天龙八部里,一品堂四大恶人的感觉。普通的坏人从脸上就能看得出来,而档次高一点的坏人,却像个好人似的。郝诚就是这样,总是一身西装笔挺,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外面看来,人模人样的,像个正经人,某某公司的职员,还算个白领阶级。

而李朝正是被这看似正经人的郝诚一拳放倒在地。

“知道我是谁还跟我抢?”他向李朝淡淡的说道,语气平和得听不出一丝的愤怒,反而像是轻蔑的口吻。“明说我要玩她,你打算怎么样?”

李朝抱着小腹蜷缩在地上,并没有说什么,被围的时候少开口,被打的时候要抱头,这些都是这个年头必有的常识。自从他决定抗下这些事情,就已经预测到了有这一天,可是心里的愤怒还是不可避免,只恨没有先去捅死他。

“你去把那个牧盈给我叫出来。”郝诚指示着恭仲华。

恭仲华点点头,正要向学校的方向走去,李朝猛的又站了起来,挡在他的面前。一双怒眼死死的盯着矮上一大截的恭仲华。而恭仲华仰视着比自己高出一个老袋的李朝,却并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一脸的轻蔑。

“他妈的,你找死。”恭仲华施展出他的招牌动作,跳起来,一巴掌向李朝扇过去。

只见李朝向后避了避,躲开一个巴掌,抓住恭仲华的手腕,一脚把他踹了出去,摔出好几米远。然后,他指向那站在前面的郝诚,怒吼到:“你他妈的敢动她,看老子不一刀捅死你!”

然后,当然没有好下场了,那郝诚好歹也是这地头上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着几个人的面对他这样说话,明显是在撕他的面子。当然,郝诚也没有亲自动手,只是自顾自的走到一旁去打他的电话,李朝被剩下的人搞了个七零八落。

事情不会就这么了结了。出院后,虽然一切都恢复了平静,但我们的心理却玄着,生怕那郝诚再来找茬。但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天之后,什么担不担忧的,都忘到了九霄云外,直到崔余找到了李朝。

崔余是他小学时的同学了,因为大家都是百沙街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也零零散散的有些联系,而这次,崔余来找他确实有些出乎意料,而找他此行,却也是因为郝诚。

“郝诚叫你今晚去一趟。”

“他叫我去做什么?”

“走吧,好事。”崔余说话的习惯是不爱盯着别的地方而不是对方的脸,看起来像是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情。

去就去吧,在这百沙街,在郝诚头闯了祸,那想躲也是躲不过。

于是,晚上,在崔余的带领下,他找到了郝诚,跟着他们,来到那百沙街和青瓷口的交界。两旁站满了人。妈的,想搞我也不用叫这么多人吧。李朝心里想着。

“李朝,崔余,以后都是自己人,大家关照关照。”当郝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朝稍稍惊讶,他望向那些混混们,能认出的就只有那天围住自己的那几个,最大的看来也有二十几岁的样子,最小的也和恭仲华相差不多,但个个都笑得那么的深不可测,感觉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并不平静的圈子,如同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确实是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没有年龄的界限,没有身份的贵贱,没有贫富差异,各自所拥有的就只是一条命,大家把各自的命凑在一起,就成了这个集团的资本。

李朝向那些人点点头,打着招呼。崔余在一旁笑嘻嘻的。

“以后学校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突然,一个人拍了拍李朝的肩,说道。声音非常的熟悉,他转头过去却没看见人影,向下俯视才知道,是恭仲华那小子。

李朝看着这个曾经被自己踹了一脚的矮子,勉强的笑笑,“那就谢了哦。”

“大家做兄弟,不说什么谢不谢的。”恭仲华却只心不在焉的回应,大概之前的恩恩怨怨也并没有让他把李朝这个名字记在心里,此时此刻仿佛已经忘了过去发生过的事情。

“行了,都上车了,那边的人差不多也到了。”烂鼻子唐卿催促着。

跟着这群人,李朝上了车,感觉像上了贼船一样。可是,这也未尝就是一件坏事,在这个畸形的世界里,与其被人欺压,还不如加入欺压别人的行列。

入黑道,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前途。但就算不入,我们这些废材又会有什么前途么?

在所有人都在不断为前途进步的同时,我们的脚步朝向了另一个歧途……

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很多坏人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中发现自己善良根本毫无意义,才开始学会适应,开始转变成所谓的坏人。我知道总是有人指责这些所谓的坏人,但这能算他们的错吗?那只是环境造就了他们,社会造就了他们。既然社会什么也没有给予他们,又凭什么要求他们回报?

李朝当然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就跟着大部队一路来到清瓷口的河滩边。

“清瓷口太荒凉,道上的人都混得没饭吃了,才一个个往百沙街跑,抢我们财路,这事不解决可不行,一碗饭不能两个人吃。”一个人跟李朝、崔余唠叨着今晚的行动目的,他看起来很兴奋,看上去有点磨刀霍霍宰牛羊的感情,跟恭仲华的镇定自若和郝诚的心不在焉一比,就暴露出他小喽罗的身份。李朝用很敬畏的眼神看着这位小喽罗,很仔细的听着他说话。

车稳稳的停在一个防洪的堤坝旁,堤坝约两米高,所有人都下了车。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河滩上,另一帮人已经聚集在那里,或坐,或站,唯一的共同点在于这帮人看上去都很燥动,即使这么远,也能听到他们污秽的骂声,伴着虫鸣,在寂静的夜空中回荡。

“李朝和崔余第一次来,在这守着车子就行,就别下去了。”郝诚对他们俩说着。

“嗯。”李朝和崔余应着。他们也着实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让他们下去也不知如何是好。

有人从车里拖出几个旅行包来,拉开拉链,每人从中摸出一把明晃晃的刀来,在手中甩来甩去的玩,真让人担心他们会一不小心没拿稳,砍到自己。

这可是真刀,崔余淹下一口口水,半米长的刀身,遍布着横七竖八的条纹,那是被磨刀时磨出来的痕迹,刀锋略有缺口,像是在显示它的累累战果,下端勉强卷出一个刀柄,一看就是用钢板自己加工而成的。李朝脑海中突然回忆起他指着郝诚喊的那句话:“……老子一刀捅死你。”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太嫩了。真刀就在眼前,拿上他,在别人身上像剁肉一样砍出一条一条的口子,让他的血疯狂喷溅出来,说得容易,可做起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到最后还指不定是谁砍谁了。

他们已经跳下了堤坝,向那群人走了过去。李朝和崔余捡来几块砖头码在地上,坐在上面。

从舌战到两军对峙,总共几十分钟,交涉失败,那边已经打得鸡飞狗跳。李朝和崔余瞪大了眼向那边望着,河风吹得他们稍微打起寒战,和那边的热火朝天形成鲜明对比。他们也终于知道为什么郝诚叫他们留在这里了。现在的他们,已是手软脚软。

可是,对方可不管你是不是第一次目睹这种事情。突然,一个对方的人不务正业的从混战中溜了出来,当他回望时,一眼发现了坐在堤坝上的李朝和崔余。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带着“你们死定了”的阴笑,兴冲冲的向这边跑来。

崔余当即吓愣了。李朝也是一样,只是看着这个身上还带着血的人冲过来,不知道怎么办好。

那人手中的一把一尺长的刀一晃一晃的,反射着惨白的光。被砍中一定很疼吧。从没被砍过的他们是这样以为的。

武器,李朝首先想到要找武器。

那人已经开始向堤坝上爬。

左手已经摸了上来,接着是握刀的右手。

当那人露出脸时,说时迟那时快,左右寻找武器未果的李朝抓起垫在屁股下的一块砖头就抛了过去。

那人看见迎面飞来的砖,条件反射的举起右手来挡,但已经晚了,手中的刀被砸飞后,砖头正中此人面部,把他从新砸下了堤坝。

而刀,却飞向了呆立在原地的李朝,以一个特殊的角度,砍中他的背部。

他再一次搬进医院。

刀伤很浅,医生也说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留下一道永久的疤痕。就当作是出道纪念吧,李朝这样想着。

而自己以后也会那个样子吗?李朝想象着自己握着刀,和那些人砍成一团的样子,虽然昨晚已经长了见识,可还是那么不自在。

那一丁点刀伤仅仅让李朝在家休息了一天,然后他一如既往的来到学校。而与以前不同的是,半路上遇到那恭仲华,他居然很客气的上来打着招呼,这和他在李朝心里四大恶人之一的形象完全不吻合,但李朝也很客气的回应着。

前天的一阵混战之后,清瓷口的人被砍得落荒而逃,百沙街的人只是伤了几个而已。恭仲华也是其中之一,但今天却还能安安稳稳的来学校,看来伤得也并不重。

“被砍是个什么感觉?”李朝试探性的问着。

“感觉?什么感觉都没有,连被砍了都不知道。”恭仲华笑着说。

和恭仲华走得这么近,感觉周围的人对自己投来的目光都那么异样。借恭仲华在这学校的魄力,看来自己也快出名了吧!李朝笑着。真有种狐假虎威的感觉。

而就在李朝沉醉于这种狐假虎威的成就感时,罗勇却很不识时务的跟齐哮起了争执。

和恭仲华分路之后,李朝才来到了教室。远远的就听见教室里吵闹声不绝于耳,正怀着凑热闹的心情想一探究竟,而刚踏进门口,却看见这次的主角是齐哮和罗勇。

当罗勇对齐哮使出招牌必杀技,掐住比他略矮一筹的齐哮的脖子时,还没等齐哮反抗,李朝首先愤怒的冲过去飞身一脚把罗勇踢得人仰马翻。

“你他妈的有种再来掐。”李朝指着他叫到。想着自己也算出过道的人了,这平日里跟外面的人有点交情的罗勇,他也不放在眼里了。

旁边的优等生战战兢兢而又幸灾乐祸的盯着俩人。

罗勇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左顾右盼后,好象出于寡不敌众的考虑,并不敢再反抗什么,只是狠狠的说了句:“你死定了。”

双方没有再争执下去,直到老师来,这件事看似不了了之。

日子还是一天又一天的混着。我们即将迎来本学期的期中考试,这也是我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谭夏是我们的同班同学,成绩能排年级第一,因为我们家离得比较近的缘故,我们从小就常一起玩,可玩归玩,做起正经事来,他的一丝不苟对我的吊儿郎当完全是种反衬,假如我遇到什么问题,他也并不太多过问,只是爱以一脸好自为之的神情看着我,所以考试,指望他是空想。而其他的优等生呢?我早说过我们班集团化严重,指那些望优等生的照顾是天方夜谈加闲话聊斋,就像是太阳从天上落下来,比日出西方的发生概率还要低上好几个百分点。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高傲,从不与垃圾同谋。所以,差生要生存就要靠自己。

于是,我发挥了我唯一的一个值得骄傲的特长。虽然我当时才十六岁不到,但由于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我比一般人懂更多的无线电知识,能用这些知识做一些简单的玩意。

包括三极管,电阻,电容,话筒,用漆包线绕的线圈,总共八个电子零件用烙铁焊在一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刻好的电路板上,我做成了一个能用收音机接收信息的无线话筒。当我把它用透明胶带缠好后拿到学校来,我的差生同志们看它的眼神简直是看见了希望;看我的眼神像是在拜神。

即使是差生,也有擅长的科目,现在只需要几个人在各自擅长科目的考试中对着这个话筒小声说出答案,那么答案就能通过电磁波传遍整个教室。

我们兴奋了,考试时那才叫壮观,大家都清一色的用左手撑着头,目的是为掩饰左耳内的耳塞,耳塞的线顺着左手的袖子连着衣服内的小型收音机。一场一场的考试就这样被我们应付过去。

直到最后一天,考物理、化学、生物,才轮到我用话筒宣布答案。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看着坐在前面的优等生们,我有一种特殊的成就感,因为我证明了,没有他们,差生一样能生存。

没想到我们居然还有这样的高科技作弊手段,优等生们也眼红。看着一帮混世之徒居然能和辛辛苦苦努力半学期的自己考同样的分数,他们也懂即使分数一样,学与不学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却还是忍不住了。

那天在学校阳台上,他们叫我出去,命我不要给其他人讲答案。我笑了,我突然发现我帮助差等生们作弊的另一个目的似乎就是引起这些高傲的优等生们的嫉妒,目的达到了。任凭优等生的威逼利诱,什么愿意在考试的时候只给我一个人讲答案啦;什么愿意帮我讲解不懂的地方啦;什么如果我帮他们的话就都不理我啦;什么要给老师告发啦。我最终还是经受起了考验,坚定的选择了集体利益。且不说看不惯这些优等生平日里傲慢的德行,他们现在口口声声答应我的事以后是不是真的办得到也是个巨大的问号。据我经验,当我真正需要他们帮助的时候,他们铁定会嫌烦,然后草草应负了事。

只有在老师眼里,成绩好就等于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在我们眼里,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读书的机器。

当再次回到教室时,考试快开始了,牧盈却转过头来,笑着说了一句:“你是好人。”

我顿时感到茫然,莫名其妙的送来这话是个什么意思?我稍微猜测,也许是因为她听见了我在阳台上和优等生们的对话吧。但是,从谋种意义上来讲,我其实是在害他们呢,能叫好人吗?但恐怕那句“好人”所指的也并不是我的行为,而是不忍心让大家失望的心吧。

这是平生第二个女孩子对我说我是好人,被说是好人的滋味很美,令人陶醉,可是同样也会更让人拥有一种对不起“好人”二字的罪恶感,因为有些事情只有自己知道。

而第一次被说成是好人,是幼儿园的事了。当时以一敌二,和两个同学缠打在地上,那个叫乔雪的女孩子,和我一直非常要好,她哭哭啼啼的连拖带拽叫来了行动迟缓老师。“浩诚是好人,你们不要欺负他嘛……”

这句话的力量有多大,我也无法估算,总之因为它,身上的伤我忘了,被欺负的委屈我也忘了,我只记得,我暗暗的发誓,我这一生一定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俯仰无愧于天地的好人。

可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什么好不好人的,让他去吧!好人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因为这不符合进化论中“物尽天择,适者生存”的中心思想。

考试结束,帮我们度过危机的无线话筒也暂时失去了作用,我就干脆把它卖给了一个同学。其实不是卖,是换,我换到了一个当时很流行的电子宠物,两个随身听,一架山地自行车,搬指一算,赚得那是天昏地暗!

电子宠物能让我无聊的学校生活稍微没那么无聊,把那些猫猫狗狗喂食喂到撑死是一件挺有乐趣的事;随身听也让我能在上课的时候不用听老师念经;而山地自行车,却让我同样踏上了歧途……

我们听崔余说了,偷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他认识一个玩自行车攀爬的朋友,偷车特别厉害,然后给我们大大的形容了一番如何个厉害法,具体也忘了,只感觉似乎能抗一把750毫米的大钳子就能偷遍天下无敌手,欲求被抓而不能。而能搞到钱嘛,我们就有了兴趣。

在五金店内买到钳子,以我的身高,刚好能藏在上衣里,当夜幕降临,我和李朝开始行动。普通的链式锁很容易就剪断,而那种里面是一匝一匝的钢丝,外面包了厚厚一层塑料的锁就需要费一些力气,先要薄开锁环与琐头连接处的铁皮,有些质量不错的还得烧掉一点塑料,在缺口处下刀,才能剪开。

到了后来,我们做这行也做出了自己的风格,不怎么用钳子了,因为我们发现了万能钥匙。我们在地上捡那些遗弃的钥匙,当收集了一串以后,总有那么一两把能打开固定一个型号的锁,特别是链式锁,成功率几乎百分之百,而还有比这更菜的锁,那就是手拷型的锁,看似坚固,但要打开它,连钥匙都不用,只需要一颗女孩子别头发用的发夹。看来锁这东西还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或者是现在的东西,质量越来越差了。这能怪厂家么?不这样哪来的利润,毕竟舍人为己才是生存的王道吧。

唯利是图是人的本性。

考试过后,罗勇终于还是叫了人,想为被李朝踹的那脚讨个“公道”。而他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烂鼻子唐卿。

“是你小子踹他?”唐卿对李朝说话的语气似乎并不友善。

“呃。”李朝漫不经心的回答着。心里开始纳闷,这唐卿看起来也算百沙街一代名人,也不逊色于郝诚多少,怎么也来管这等闲事。

“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懂吧。”唐卿信誓旦旦的说道。

李朝被唐卿带进了一个小巷子。

“拿着。”悄悄的,唐卿向李朝递出三十块钱。“他让我教训你,给了我一百,你就叫几声给他听听。”

“呵呵。”李朝笑了,然后,装得很惨的叫了几声。

“以后知道怎么做吧。”

“当然。”这罗勇想请动唐卿,恐怕一百块钱是拿不出手的吧。可李朝手里拿着钱,心里乐呵呵的,也没想这么多了。

当天晚上自习课放学后,李朝和齐哮很愤怒似的提着断掉的凳子脚追了罗勇好几条街。唐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只要李朝继续找罗勇的麻烦,罗勇就会继续送钱给他请他帮忙了事,他就继续和李朝分赃,这将是个无限循环,是条财路。二人一直追到罗勇家楼下,李朝才笑着扔下了凳子脚和齐哮离去。“走,去玩街机。”

“呵呵,罗勇请客。”齐哮也笑了。

他们的恩怨一直持续了一段时间,罗勇恐怕也看出了什么破绽,虽然不敢说什么,但也没有再去送钱给唐卿,而李朝自然也没必要再去找茬。事情也就渐渐淡了。

而就在这学校,还剩一个人,我们是惹不起的。

那小子叫胡庭桑,和恭仲华一个年级,名气,也和恭仲华并排被列为校园两大坚决不能招惹的人物。而他俩也本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互不侵犯,互不干涉。

虽然李朝也对那胡庭桑略有耳闻,可是真正的接触还是那天的体育课。

迟到整整两节课的胡庭桑为了不被值勤的门卫记下名字,翻越栏杆,跳进了学校的操场。而他正准备向教学楼跑去的时候,却被一个高速飞过来的足球砸中。

“对不起,对不起。”李朝连忙跑过来道歉。

可那胡庭桑哪里是讲道理的人。

下课铃响了,班长拿着足球准备回体育用品办公室去归还,操场的其他同学作鸟兽散,而我,秦贺,齐哮却跟着李朝留在那操场上跟那胡庭桑“讲道理”。

“我给你道了歉,还想怎么样?”

“我这件衣服值一百多块,你不赔我就想走得掉?”他似乎想乘机勒索点零花钱。“道歉顶个屁用,我捅你几刀,再给你道个歉。你怎么想?”

李朝怒了。再怎么说,我们这边也算人多势众,这小子居然还这么嚣张,真他妈不知死活。“我赔你妈个屁,你给老子爬开点。”

那小子似乎也认真了起来。指着李朝叫道:“你他妈的把这句话给我记好了,别等到被砍的时候还不知道为什么。”

“你他妈的再指,老子现在就把你打个半身不随。”

“有种你来。”

“我还怕你了!”李朝挥起拳头,正要向那胡庭桑砸去。

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我们身旁,一把抓住了李朝的手。“等等。”此人正是恭仲华,他连忙站到李朝的前面。“你们做什么?”

“哟,还是你罩的人啊?”

“是。”恭仲华的身高即使在同龄人面前,也略现矮小,但却绝对不失气势。“你打算怎么样?”

“你以为你替他出头,他就没事了?我这衣服一百多块,不赔我怎么行?”

“一百多块,你蒙傻子啊?”

“我说一百块它就值一百块。”

“你以为这是邯雨路?什么都你说了算。”

“我现在要他赔钱。你准备怎么样吧。”

“敢在百沙街闹事就是和马眼过不去,这好歹也是我们的地方,你说会怎么样?”

胡庭桑怒视着恭仲华,二人沉默了一阵,这战争似乎一触即发。然后胡庭桑才突然笑了笑,说道:“好好好,你他妈的不得了。我今天给你个面子,以后下面的人管好点。”说完,狠狠的盯了李朝一眼,才向教学楼走去。

“妈的,这么拽。”

“他三个哥哥,都是邯雨路有板有眼的人物,不该拽么?”

“呵呵。”李朝笑着。看来有些人天生就是混黑道的料。

学校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枯燥的,我记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以前自创了一种类棋牌式的游戏,一张自己徒手画的地图就是我们的棋盘,没有特定的方格或者线路,而是以厘米为每回合的移动数量单位,自由移动。上边还画有城池、村庄,遍于我们相互攻城掠地。我们也设计了高地优势,主场优势,潜伏,兵种相克等多元化因素,所以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游戏,我和李朝常常一上课,就拿出地图开始撕杀,一节课在我们的“尔淫我诈”中飞快的度过,但却无法分出胜负,所以我们会作好记录,待下一堂课继续。

但我和李朝所坐的位置并没有挨在一块,所以每次我都得拜托一为叫秋姚的女孩子和我换一换位置。她并不能算优等生,但就综合成绩和学习的态度来讲,绝对比我要有前途。我每次拜托她,她似乎总会先试图推脱,还会叫我既然坐了第二排的位置就好好学习,恐怕是害怕被老师抓住吧,毕竟擅自换位置是不被允许的。但经过一翻死缠烂打,她还是会和我换的,或许是因为第二排这个位置确实会比较诱人。

其实我应该自豪,因为我大方让出第二排的位置,也算帮助了爱学习的同学。那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大家都为能上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而我却一点也提不起兴趣。这第二排的位置给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已经是五月,这里的天气渐渐转热,这意味着李朝的生日也快到了。他的父母虽然一直都不在身边,却也不忘他的生日,已经把给他过生日的钱寄了过来。李朝曾很认真的发誓一定要等生日那天再把钱取出来,可他却还是败在自己手上。

那几个星期,我们几乎每天在网吧里玩,都是他请客。就在我们大肆挥霍的同时,银行里剩的钱也越来越少,最后,仅仅剩下一百多块。

怎么办?还有生日要过,剩下一百多块,买个蛋糕都还不能选高档点的。

不过,我们是坏人,坏人就应该做一些坏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于是,李朝和崔余就想到了一个点子:那年头,在网吧里玩通宵虽然已不算新奇的事,但真正玩的却也很少,我们的这个点子就是要利用这一点。

那天,我们三人交了钱,就呆在这个不大的网吧里玩通宵。大约十二点多钟的时候,网吧里的顾客也就只剩我们三个。赚了一天的票子,老板心满意足的反锁了网吧的大门,为我们各人倒了一杯水,就打着哈欠去了另一间屋子睡觉了。

凌晨两点半左右,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我们决定在这时候下手。我去老板的卧室门口盯着熟睡的老板,李朝、崔余二人开始行动。

虽然老板始终没有因为外边这些细小的声响而惊动,但做贼心虚的我们却对这些声响敏感得要死,拆了两台机器的内存条就没有再贪心。

一直到天亮,我们故作镇定的叫醒了老板为我们开门。

我们被笑着迎出了网吧的大门。一步,两步。我们慢慢的走着,是为了不引起老板的怀疑,让他跟迟一些发现状况,我们也更不容易被抓到,而那段段的一段距离感觉走了好久才走到了转弯处,一转弯,我们几乎同时拼命的跑了起来。

天蒙蒙亮,早起的摊贩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叫卖早餐,腾腾的白色蒸气从他们的摊位上冒起来。一些人懒洋洋的啃着手中的食物,慢步走着。这是一个刚刚觉醒的世界,我们三人冲在这条路上,异常的惹人注目,但我们并不在意。

冲了多久已经全然不顾,总之相当于我们好几场体育课加起来的运动量,我们才停下来,而且没有一个人叫累,也没有一个人因为一宿没睡而疲惫,我们只担心后面会有人追来,三个人像被通缉的犯人一样,在左顾右盼中又走了好一段距离,才决定立刻就去把这两块贼货处理掉。

“什么?六十块?有没有搞错?”李朝当即惊异的叫起来。

看三个小孩子来卖内存条,似乎谁都看得出来这内存条的来历,他们也并不宣扬,而是将收购的价格压得异常的低廉。因为他们也要顾及到如果我们被警察抓住,他们也不会亏损。这让我们非常失望。

一直努力了一上午,终于找到这么一家胆大的电脑公司,老板出每条两百的价格,收了我们的货。可我们并不知道,即使是这样,他也很有赚头。不过,管他的呢,我们已经很满意了。

我们拿出一部分钱分给了崔余,剩下的都给了李朝。我和他是不需要分赃的,因为每次出来玩,都是他给钱,这有点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感觉,有钱大家一起用,没钱大家一起穷。

李朝再次发誓要等到过生日的那一天在用钱,而我,只是笑了笑,我清楚他的定力。

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那次行动而有所改变。我在我那零乱的课桌下翻啊翻啊,翻出了我们上次游戏的残局。

“秋姚,换一下位置吧。”我抱着那本“残局”很温和,很诚恳的笑着。

“啊?快中考了你还是……”

“是啊,要中考了,所以坐在第二排便于你的学习嘛。”

“你也要努力啊。”

“你更需要努力啊。”

“可……”

“行啦行啦,别客气了。”我把她推了上去。

那时候就觉得时间过得好慢,要用来打发才会流走,终于将一下午的课程晃了过去。下课铃声是如此的悦耳。

那时候我们几乎都不背书包了,背回去有什么用呢?看书、温习、做家庭作业,都只是优等生和那些企图挤入优等生行列的中等生每天回家必做的事,而我们呢?除了到处玩、鬼混、浪费国家粮食,其他什么都不会做。

节约出收拾书包的时间,我们是第一个离开教室的。

“去哪儿?”李朝问我。

“随便。”

李朝看着我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我知道他心里想什么,钱拿在手里,不用,是挺难受的。

算了算了,管他呢?生日的钱等到过生日的时候再说。虽然他并没有这样说出来,可从他的表情里似乎可以领悟得到。“走,去玩游戏机。”

学校附近有一家我们常去的游戏机室,除了我们,那里面也常常能碰到恭仲华等人。哦,当然也有崔余。

“借我五十块。”崔余坐在一台麻将机前,见刚进来的李朝,伸手要到。

“不是才分了你钱嘛。”

“今天手气不好,输掉了。”

“呵呵,真够背的。”李朝从钱夹里拿了五十块出。“你要尽快还我,不然我要收利息。”

“好好好。”崔余不耐烦的接过钱,立马向游戏机室的老板喊道:“老板,上分。”

乌烟瘴气,满地都是烟头,阴暗,吵杂,人头传动。GAMEOVER的人丧气的重重拍着机器,而正在游戏的则奋力的摆着摇杆,疯狂的点着按键,狠命的吸着嘴上的烟,旁观者也毫不顾忌的对着游戏机屏幕指指点点,这里常常会有人因为这样而打起来。这就是那个游戏机室给我留下的印象,虽然是如此恶劣的环境,可那时候的我还真没感到有什么反感。

门帘开了,又进来了一个人。游戏室常有人进进出出,所以这并没有引起注意,而引起注意的是另一个人的一句话。

“哟,唐卿,今天怎么舍得到这里来了?”

“来找点人。”虽然别人笑脸相迎,但唐卿却并不笑脸相应。

我和李朝向那边望去。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唐卿,鼻梁上的刀疤和不足一米七的身高是他最典型的特征,总有那么一种逼人的气势,旁边迎上去两个人,连忙给那唐卿递着烟,点着火。然后嘀咕着什么。

“哟,李朝也在。听说你前几天搞了几架自行车。哪天替我也搞一架玩玩?”唐卿不知从何处得知了这个消息。

李朝看看崔余,他居然还在目不转睛的盯着麻将机。知道偷车这事儿的人也只有我们三个了,看来吐露消息的一定是他。虽然不大情愿,可李朝还是答应了下来。“好,没问题,我找找看。”

“还有,记得明天下午到我们这里来一趟。”

“什么事儿啊?”

“反正你来就知道了。”唐卿又望想崔余。“崔余,跟我走。”

“谁啊!”崔余望我的盯着麻将机,似乎没有回头看看叫他的人是谁的打算。

唐卿索性走了上去,干净利落的将那台麻将机啪的一声关掉了。

“你……”崔余刚借钱上了五十块钱的分,还没输完就被人关了机,加上原本就输得一塌糊涂,心情一阵烦躁,顿时发了彪,疯狂的站了起来,可当看到吸着烟的唐卿时,又顿时哑然。

“你要做什么?我叫你跟我走。”

“哦。”他灰溜溜的跟在唐卿身后,走出了游戏机室。

翌日下午,李朝果然没来。后来听他说是应邀去参加一场收人钱财于人消灾的勾当,谁料那倒霉鬼居然是一抬拳道高手,八人围剿他一人却也不见优势,幸好李朝眼急手快加心狠手辣,阴到背后,一匹闷砖才解决了战斗。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位置上发呆。临近中考的时候,老师也不会再讲课,只叫我们自己复习,做题,有不懂的就问他。

老师已经被问题的人围了严实的一层。谭夏哪儿问题的人也排成了队。以至于一些欲问题却被人群与长队吓住的人居然选择了问我,不过仅限于物理、化学和生物。

在做题方面我或许并没有谭夏精通,可这并不代表我就不如他,其实只要我稍微再努力努力,超过他也并不是难事,但一向吊儿郎当的我还是“自甘堕落”了,可即便是这样,我的这三科成绩也算得上名列前茅吧。

“嘿,给我讲讲这道题。”正当我在给另一个同学讲得炉火纯青时,坐我前方的牧盈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到。

“喂,他的这道题还没讲完呢,你先等等。”我指指我身旁的向轩和。

“你晚了一步。”向轩和对牧盈笑着。可能是因为我同样身为男人,所以无法理解他的笑拥有多大的魅力。我只觉得,牧盈顿时愣了。

大约两、三秒钟之后,她才无所谓的左看看,右瞧瞧,然后大方的挥着手,笑道:“好好好,让你先问,问快点。”

于是我继续为向轩和讲解,向轩和也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题上。牧盈再次傻傻的盯着他,刚才的笑意渐散,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忧伤。

“哎……”我居然情不自禁的哀叹一声。

“你叹什么气?”向轩合纳闷着。

“啊?哦,是叹你太苯,讲了这么多遍还不懂。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

“呵呵。”牧盈突然又笑出声来。

放学了,可真不容易啊,小时候父母说脑子不动会生锈,看来是真的,我居然对以前如此擅长的理科感到疲惫。我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教室,也不带书本,也不背书包,真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诗意。

经过那所几乎每次回家都会经过的那所专科学校大门,那里面有一个戒备超级松懈的化学实验室,我已经光顾过那儿好几次了,今天李朝不在,这么早就回家也没趣,不如去看看吧。

用以前偷车时收集的万能钥匙,打开了那破旧的门,我在里面翻箱倒柜的挑选。许多常用的化学药品早就被我征用过了,所以我也没必要再拿,我只是寻找一些我还没有的,又比较有意思的药品。

突然眼前一亮,一瓶乙醚端正的立在柜子里,我兴奋了。这可是个好东西,电视上常有这样的镜头,一个特工摸到一个士兵的背后,以一块浸湿的帕子捂住士兵的嘴,几秒钟之后,那士兵就晕厥过去,而我知道,那浸在帕子上的东西正是乙醚,威力强劲的麻醉剂。而现在,我只要把它带回去,嘻嘻,我就可以……可以做什么呢?暂时还没想到,先拿回去再说。

后来,我告诉了李朝乙醚的事,他惊讶的望着我,突然诡异的笑道:“试试效果怎么样?”

“怎么试,我可不想被麻醉。”

“有人想。”

而李朝指的这人就是崔余了。

那天下午,我用一个小棕色玻璃瓶装来了一丁点乙醚,放学的时候和李朝一起去那个游戏室找到了崔余,并把他拉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当我拿出瓶子时,崔余听说要自己来做实验品,立刻后退了一大步,还把头向后仰到了极限,感觉是想离这玩意越远越好,像是谁要他命一样。

但李朝得意而冷静的一笑,一阵糖衣炮弹,崔余终究还是经不起“不用还上次在游戏室借的那五十块钱”的诱惑,心一横,决定冒险一试。

只觉得他拿瓶子的手都会颤抖,皱了皱眉,左看看,右望望,像是在留恋这个世界,然后才激昂的拔开瓶塞,大吸一口,简直像是烈士要殉职了一般。我和李朝瞪大了眼,望着他,那一秒钟对我们来讲好象过了很久。正当我们纳闷他怎么还不倒下时,咚的一声,他一头栽倒在地上,瓶子掉下来,没碎,但剩余的乙醚全洒了出来。

试验成功,我们笑了。然后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才把昏迷的崔余弄醒。

“喂喂,那是什么东西?”我们满意的离开时,崔余紧跟在我们身后,不停的问着。

“乙醚。”我如实回答着。

“可以把人麻醉?”

“嗯。”

“给我一点。”

“我只有一点。”

“就一点。”

“不行。”

经过一阵纠缠,他还是被我坚定的态度征服,但绝对最后一试。

“还记得上次那个网吧吗?”

“嗯?”

“一晚上就了四百块,这次我瞄到个更赚钱的点,有兴趣吗?”

李朝一听,稍微愣了愣。我也跟着停下了脚步。这几天过得挺逍遥的,上次的那几百块钱也差不多耗光了,生日迫在眉睫,可不能因为没钱丢了面子。

“好,就一点乙醚和你换这个点。”

“就这样换可不行。你给我乙醚,我就让你们和我一起做。一比一比一的分。”

李朝稍微犹豫了一下。“好好。”

协议,达成了。

崔余带我们去看了那个点,是一个一楼的办公室,原本用于安装空调的窗口现在空了出来,足够一个人钻过,只是外面还有一层防盗网,以防君子。

“这防盗网怎么办?”贼就是贼,崔余小声的问着同样贼兮兮的我们。

“我有办法。”我突然想到了以前剪自行车锁用过的钳子。

于是,那天我们决定了,放假后就来光顾这里,趁还有点时间,多策划策划,有备无患。

因此,学校放假的前夕,所有前途无量的同学们都努力用功的同时,我和李朝也多了件可以做的事情。首先,我们想到以前那种七百五十毫米的钳子恐怕也无法弄断直径一厘米多的防盗网,我们得买个更大的钳子;然后,我们还要顾及夜里有没有巡逻的警察;最后,我们还想到里面会不会有报警器,或监视仪什么的,由于后来的观察,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办公室,应该不会安装这些先进设备。

“卖凳子,卖砖头……”是秦贺的声音,当班上有人打架的时候,他喜欢一手拿块砖,一手拿根凳子,在打架的人身边贩卖“军火”,搞得无论是劝架的,还是参与的都笑得要死。架也自然打不怎么起来了。

我无精打采的趴在桌上,无聊的望着那边,傻笑着。

突然,门外进来了一个人,是恭仲华,他在教室里巡视了一翻,直到目光落到我身上,才停止搜索。

“浩城是吧?”他问道。

“嗯。”

“跟我来一下,有人找你。”

我被他带到了教学楼对面的那个山坡上,原来李朝也在。那天是我第二次见到唐卿,他向我要乙醚。

是崔余走漏的风声吧,我想到,真后悔让他知道了乙醚的事。种种迹象看来,那还真是个包不住话的人。

无奈之下,我还是答应了,说反正自己也没用,把剩下的乙醚都给他,他这下可乐了。但他哪里知道,那天我回家只拿了半瓶出来,再兑了半瓶的水。当递到他手中时候,他如得珍宝,我真怕他把瓶子打开来闻,被掺了半瓶水的乙醚味道绝对要淡得多,可惜他根本不感用自己的鼻子去鉴定,又或者即便鉴定也鉴定不出个名堂,只好作罢。

离考试还有三天,学校允许我们在家复习。今天可以说是最后一次来教室。成天浑浑噩噩的过,似乎连教室什么样子也没有认真的打量过,突然要离开,居然会有些不舍。也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一下午我仔细的观察着。我的前面是牧盈,后面是一个空位……左边是过道,右面是面墙;桌面上有几只被我画得奇形怪状的猪,墙上有匿名者留下的打油诗;窗帘虽然被人用夹子夹得紧紧的,但还是被风吹得一鼓一鼓;阳光从窗帘与窗帘间的缝隙漏进来,把教室照得亮出一块;正好处于亮处的同学,用镜子将阳光反射到其他同学的眼睛里去;然后二人开始疯打,老师开始招呼纪律;但有前途的同学全然没有注意道这些,只顾埋头修炼。

那时候的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教室里一片单调的安静,时有的小动作也并不能引起稍大的风浪,因为大家都在为升学而拼命,而我在做什么?我在望着他们。虽然身在同一个班,我和他们却像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其实,那么小的孩子哪里完全懂得学习对自己人生的重要性,他们只是单纯的为着父母的赞赏而努力,为父母的期望而努力,为父母的肯定而努力。可能大多数中国的优等生都差不多是这样吧,学习对于他们来讲,只是必须做的工作,而不是兴趣。我也一样,我曾经也期望这些,也为了这些而努力过,也名列前茅过,但已是小学的事了,只记得当我拿着一百分的考卷高兴的放到父母面前时,他们却只跟我说,“一百分算不了什么,第一名没什么好得意的,不能骄傲,只能继续努力,以求更好。”而当我做到更好,他们对我所说的话却还是没有变。让我感觉像自己是在迁就一个贪婪的人,永远无法满足他的胃口。

可能是我太懦弱了,因为无法得到他人的肯定,而选择放弃。

又或者是我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理想,所以选择了放弃。

我唯一的理想只是希望能带上一块画板和一只笔,以画画维生,满世界的去飘,满世界的去游。可那是最不切实际的,最不负责任的想法,我并没有让他在我的脑子里呆多久就把它压制住了。学习才是第一位,父母一直这样说,所以我继续走着上学的路,但也只是虚有其表罢了。

第一章-出道(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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