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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出道(下)
作者:低调科学家 时间:2020-10-02 04:46 字数:14949 字

“嗯,今天打扫教室的是……”班长看了看本子,继续道:“浩诚,秋姚……”

“啊?”我怪异的叫道。“能不能换换?”

班长耸耸肩。“今天是我们初中生涯的最后一次打扫教室了,你认为会有人傻到和你换吗?”

“也对。”可是我突然得到一个很不错的消息,正要和李朝去干一件大事呢!

“那你就别去了,待会儿我在楼下等你。”说完,李朝匆忙的离开了教室。

“哦……”

来自内部的特大喜讯:那天不怕地不怕,拽得要命,和李朝也算结过梁子,与恭仲华并称校园两大坚决不能招惹的人物——胡庭桑,一夜之间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叫打,连李朝也连忙跑去参一腿。

至于为什么,很简单,他的三个哥哥,一个参军去保卫祖国了,再也保卫不了他的弟弟了;另一个不知道被哪位除暴安良的大侠砍死了;还有一个被警察抓去吃了牢饭。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过老天有眼,能让我们在离开学校之前看到那胡庭桑的糗样……

就在学校大门外,已经围好了一大群人,四十来个,有高中的,也有初中的,有结过梁子的,有不认识的。这胡庭桑还挺有面子,送葬的人都是这么一大堆。这些人彼此递着烟,客客气气互相询问着这样或那样的事情,更多的是一起追讨胡庭桑的罪行,唯一的共同点是个个都睁大了眼把学校大门紧紧盯着。拜胡庭桑所赐,不认识的人们成为了朋友,称兄道弟,还不断的互相叮嘱,以后有事大家相互照料;而接过梁子似乎也本着不打不相识的原则,三句两句就冰释前贤,化干戈为玉帛。总之,颇有六大门派联合围剿光明顶的恢弘气势。

一切内部矛盾无影无踪,今天大家本着同一个目的来到这儿,大家就是朋友。

“李朝。”一个声音大喊到,是罗勇。“你也是来等胡庭桑?”

“那当然,那天我不是弄脏了他的衣服嘛,他也说了,那衣服值一百多块,不赔不行,我今天就来陪了……”李朝邪气的笑着。

“呵,这小子惹了不少人。”罗勇向李朝递了一支烟,被李朝谢绝了。“怎么,不给面子?今天大家都是一起来逮胡庭桑那小子的,都是朋友,以前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

“呵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

“哦……对对对。”罗勇笑了笑,自己点了一跟,抽起来。“很久没跟你说话,我都忘了。”

学校里那些优等生和中等生们走出大门时,似乎都战战兢兢的,生怕这些已经结成一股强大势力的差等生同盟的目标就是自己。而围在门口的差等生们也用鄙夷的眼光目送这些战战兢兢的优等生离开学校。

终于,一个坐在围墙上的人站了起来。“来了,他妈的终于敢出来了。”

此语一出,所有人都来了精神,向大门口望去,刚好看到大门内的胡庭桑,他左右为难的站在那里,似乎知道自己跨出学校之后的后果,不敢有任何贸然的举动。

我嘿哟嘿哟的打扫完了教室,用手擦了擦额上浸出的汗,大功告成,下面就准备去凑热闹,毕竟千人同讨胡庭桑可是千载难逢的场面,不去看看,还真是可惜了。

“我的那份做完了,我先走了哦。”我准备离开教室,现在去恐怕还来得及吧。

“等……等等。”突然,秋姚叫住了我。

“还有事?”我转过头来,看看她,又狐疑的把教室打量了一翻,除了那些因为从来都不怎么引人注目而导致灰尘堆积形成厚度的死角以外,都算扫干净了吧。“没……问题了吧?”难道她想让我把那些死角也扫干净?我又看看她。

“不,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什么事?”我只记得,那时候,我只是一直在祈祷她要我帮的忙别太费时。

“嗯,就是……马上就中考了吧,我物理和化学还有些不懂的地方想问问你。”她睁大了眼睛盯着我,似乎在察言观色。

“哦……”我皱了皱眉,问问题的话,那不是要花掉很多时间?

“你很忙?”她小心的问着,似乎是从我的脸上读出了“左右为难”四个字。

忙?突然间,我怎么就觉得我不感面对这个字?我心里莫名其妙的不是滋味起来……我很忙?我忙着做什么?忙着去看打架。在大家为中考忙着复习的时候,我在忙着看打架……还真是大忙人……

“算……是吧。”我勉强笑道。

她的眼神里闪过些许的失望,不过仅仅是一瞬间而已,也偶然的被我眼角的余光所捕捉。但她立刻又掩盖住了那个表情,耸耸肩:“还有三天就中考了,你自己也要复习吧,那就不打搅你了……”

又一柄神圣的箭刺进我阴暗的心灵之中……复习。

算了算了,她还以为我忙着为中考努力呢……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别想了,再想,《胡庭桑之死》就看不成了。

可是……她一定很失望吧。

其实我很了解失望是什么一种感觉,因为失望对于我来说,应该算家常便饭了。不过那是过去的事,大概比失望更高等级就属绝望了吧,杜绝一切奢望,而我现在也应该属于这个境界。我也就没再体会过失望的心境,但我还是能回忆起失望时候的感觉。

“喂,这些死角你都没扫过呢……就想走了啊……”秋姚突然又对我喊到。

我再次回过头来,看见她一脸的坏笑。哈!小姑娘聪明着哩!知道威逼了。

“如果你当作没看见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你刚才的要求。”我看看那些死角,因为地形的原因,想清理,一定又要大费周章,我很懒,所以我选择了顺从。

看着她阴谋得逞的笑,我也莫名其妙的有一点高兴。哎,算了吧,那边的热闹注定与我无缘。

人已经走完了,刚才还沉浸在喧嚣之中的教室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变得异常的宁静,看着那一张张已经被收拾干净得近乎空旷的桌子,我的眼中还能浮现出那些同学坐在桌前读书,或趴在桌上睡觉,或在桌面上乱写乱画时的情景,才突然再次想到,今天已经是我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天了,以后我也不能再看到那些同学们在这桌前的一举一动了。几天之后,大家就要天南地北,各奔东西,心理浮起一丝凄凉。

给秋姚讲解完那些题目之后,差不多那边的架也打完了吧,我也突然一点也不想离开教室。以前第一个离开教室的我今天居然还留念起教室来,自己也开始都觉得自己好笑。我背靠着墙望着窗外,双手交叉在胸前,敲起二郎腿,悠闲的摆来摆去。

夕阳已经准备落下山去,世界被一片黄色尽染,偶然有一只鸟孤独的飞过,发出幽长的叫声,似乎还伴了远处的山反弹回来的回音……颇有落霞与孤骛齐飞的意境。

“今天谢谢了。”秋姚笑道,可那笑,并非满意的笑,反而有一种和这黄昏很匹配的失落感。

“为人民服务……”我喊着口号。

她呵呵的笑出声来。“你真是个好人……”

又是好人?我也笑了,第三个说我是好人的女孩,看来我以后去拐骗妇女儿童的话,估计很容易得手,是条财路。“好什么人啊……还不是你逼的……”

“不,如果你真的不想留下来的话,我逼你也没用。”她笑了笑。“今天是最后一天,就算你逃了,老师也没办法再追究什么的。”

“是啊,我真傻。”

“呵呵。”她又笑了。“我知道,你总是怕看到别人失望嘛,所以总喜欢找理由答应别人的要求。”

“原来我已经傻到这种境界了。”

教室里沉寂了片刻,她突然又说着:“我准备考市七中。你呢?”

“我?有个愿意收留我的学校就算好的了。”

“你怎么这样说,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又聪明,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

“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光这两科好有什么用。”

“你再努力努力。”

“还是天方夜谈。”

她翘着嘴,无可奈何的看着我。

差不多了,留念也该留念够了,即使呆在这里,时间也不会停止。我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等等。”

“还有什么事?”

她指着我的课桌上那一堆课本。“需要袋子装吗?我有多的袋子。”

我看看那堆书,跟我这么久,我还没仔细打量过它们呢。“不用了,我并没打算要带走它们。”

“啊?你不复习?”

“算了吧……有什么用,得了癌症的人终究要死,再去什么放疗,化疗,气疗还不是一个结局。”

说这句话时,我突然想起了两个人,一个就是我的姨妈,想起病危的她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钱的样子。我并不是贪财,钱也不多,但原本并不富裕的她拖着已经瘦削的身体几乎用掉所有力气,小心的从上衣口袋里取出钱来给我,叫我自己买点什么喜欢的东西时的样子,我永远记得。我几乎没有过过生日,所以当她给我钱的时候,那种欣慰的感觉,看到她不振的精神,那种苦涩的感觉,是我永远无法忘记那次生日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姨妈在我的生日的几天之后就去世了,那种重视自己的人突然在世界上消失的感觉也是刻骨铭心的。姨妈是好人,我那时候很舍不得她,可现实的结局并不一定和电视剧里一样,总会以大团圆告终。她走了,那个关心过我的人永远不能再睁开眼睛,永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

另一个人是我的外婆,小时候,她无论做什么好吃的都会先塞到我嘴里来让我尝尝,虽然她从来不笑,可我知道她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我也就是在她的关注下长大的。后来,我外婆病了,住院了,需要手术,需要一大笔钱,我们许诺会尽快把钱凑齐,医院斩钉截铁的坚持要我们把钱凑齐了才手术,无奈,我们无论多么努力也没能抢在时间的前面,外婆也去世了。这就是我们所生存的社会,金钱就是医者们可以见死不救的借口,我恨那家医院,恨到巴不得做颗炸弹炸了那栋楼。这些个成绩优异突出,博士或博士后文凭,一个月拿着好几千的俸禄,社会的上等人,白领阶级,也跟那没有良知的畜生无异嘛。

“喂。”秋姚把我的思维拉回了教室。

“啊?”

“你还是努力努力吧,总会有希望的。”

我看着她真挚的眼神,笑了笑,“我回去了。拜。”

“哦……”我背对着她,看不见她的神色。

我拉开了教室的门,右脚才刚跨出教室。“等等……”她突然又向我叫到。

她今天已经叫了三次“等等”了。我又回头看向她,看她这次又想说点什么……

“我喜欢你……”

“他妈的,看你能在里面躲多久。”大门外的人开始不耐烦的向大门内的胡庭桑叫起来。

而胡艇桑哪里敢出来,他已经犹犹豫豫的在大门里呆了快一小时了,他知道,一旦出来,不缺个胳膊少个腿,怕是回不了家的。

“妈的,找了你好久,原来你躲在学校!”突然,一个歇斯底里的吼声填满了学校大门方圆数百米内的所有空间。只有骂街的泼妇才会有如此深厚的功力。

等在门外的人不禁皱了皱眉。

那人看来并不高,但绝对的大,身材绝对可以用魁梧来形容;那体积简直要用吨位来度量。头发乱七八糟的梳在一起,扎成一束,满脸横肉,第一眼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狠角色。守候在门外的人群一下子傻了眼,瞪着这个半路杀出的陈咬金。

“是胡庭桑的母亲。”

“啊?这就是他妈?有没有搞错!”

“我妈要是也这样子,我还是死了好!”

所有人顿时议论开了。

“刚才老师又打电话来了!说你几天没来学校!老子交钱来就是让你鬼混的吗?啊?”她继续用彪悍的嗓门喊着。随后,右手随便一挥,将那胡庭桑整个人就掀倒在地,然后居然开始在他的胸口上开始乱踩。“妈的,你不想读书就去死,浪费老子的钱……”一边踩,还一边叫骂。

胡庭桑也许早就有所预料,用手护着胸口,缩成一团,不断向旁边的一张长凳下挪。

“行了行了……”门卫似乎看不下去了,试图劝阻。

“老子教育孩子关你屁事?”被那眼神一瞪,门卫的就没说什么了,又乖乖的缩回了他的值班室……

“是后妈吗?”一个人向身边的另一个人问到。

“亲妈……”

“那她是搞相扑的吗?”

“业余爱好吧……”

“回去,回去叫你爸好好的收拾你!”随后,胡庭桑像一只柔弱的小猫一样被他母亲一把提起来就向大门外走去。

“原来这还只是热身,回家还有他爸对他进行正式教育……”一个人一边擦着额上的冷汗,一边说道。

胡庭桑已经被母亲提出了校门,是动手的时候了。“喂,出来了,我们上。”另一个人提醒着所有围剿胡庭桑的同志。

但却没有一个人回答,也没有一个人行动,大家只盯着那业余相扑选手把他们的猎物提走,没有多的异意。

眼看着胡庭桑越提越远,无奈,人们只能耸耸肩。

但当我神志不清的来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所有人已经散了,剩下那面脸笑容的李朝。

“终于下来了,你不知道!刚才胡庭桑他妈来了,把我笑死了。”

“哦。”我已经记不清当时到底在想什么了,总之脑子总是闷闷的,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没什么真实感,因为还没从秋姚的那句话中摆脱出来,因为那时候的我对这几个字还没什么免疫力。

“喂,你脸怎么这么红啊?”

“啊?不知道。”那时候的我单纯得还会脸红。

“算了算了,走,去玩玩。”李朝指的当然是那间游戏室。

“不了。”我看看手中的几本书,吞吞吐吐的说道:“我还是回去了。”

“啊?”李朝诧异的打量了我一翻,才发现我手中的书,顿时像看见世界第五大奇迹一样。“你发烧了吧?难怪脸这么红。”

“去去,只不过想看看书而已。”

李朝将信将疑的望着我。

“真的想看看书而已。”我坚定的重复道。

过了一阵,他才点点头,笑着说:“好好好,不管你今天哪根神经搭错了地方,你想看书就看吧,我自己去玩了。”

“嗯,拜。”说完,我抱着那些书离去。

怎么说呢?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个逻辑,反正突然很想看书,很想能考个好成绩,很想上一个好一点的高中,很想自己有一个前途。于是我决定即使仅仅剩下最后的三天,我也要努力试试。

“……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她的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回荡,我把它翻来覆去的研究着。我有物理和化学撑腰,说不定还真有点希望呢。

然后我开始看书,开始做题。吃饭的时候我看了看钟,今天已经所剩无几了,我紧张的放下碗筷继续去钻研。

回想起以前找秋姚换位置的时候,她也常叫我努力呢。我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也没当回事,没想到今天还真的努力起来。

不知道哪来这么强大的动力,我那一天所学的东西甚至比以前一年所学的东西都要多,就像饥渴的人乞求食物和水一样,我乞求着更多的知识。

但三天后的考试,才使我终于清醒了过来,我笑了笑,世界上或许真有天才,但绝对不会是我。临阵磨枪终究也改变不了战斗的结局。看来我三天前所做的选择,是对的……

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

“今晚行动?”我疑惑的问着李朝。

“嗯。”他点点头。

于是,决定了,目标,上次用乙醚换来的点,时间,今晚……

根据观察,那防盗网每根钢条约有一根小指粗细,偷自行车时用过的钳子力度确实不够。李朝将最后剩下的五十一块钱全部拿出来,买了一把更大的。白天,我们把钳子用出租车运到那附近藏起来。接下来,就等天黑。

在李朝的家里,我们一边拿李朝的围棋来压单双赌钱,一边等待。

老时间,凌晨两点半,我们拿起螺丝刀,出发。

“你真是个好人……”秋姚的话又回荡在脑海里。我苦苦的笑了,秋姚,现在你一定还在熟睡吧,可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正拿着螺丝刀兴致勃勃的去发财呢……如果你知道了,你就不会再说我是好人了吧。当你看清我的时候,你一定会后悔自己说过“我喜欢你”这几个字了吧。

三人找出藏在附近的钳子,仔细研究下刀位置之后,我们开工了。

我负责让刀口对准位置,李朝和崔余各自抱着一只钳臂努力的推着,一米长的大钳子却纹丝不动,防盗网的钢条也没有准备被征服的样子。

“继续。”李朝小声的说着。

只觉得钳子都在颤动,他们咬着牙,拼着命,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是深夜,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他们一定会喊出声来。不过现在,耳边只有单调的虫鸣,夜被渲染得不可思议的宁静,决然不会有人想到,某个角落还藏着三个人,正卖力的奋斗着。

“我喜欢你……”

毫无防备也毫无经验的我顿时被这几个字吓蒙了。呆呆的保持着听她说出这几个字时所保持的姿势。

眼睛里,耳朵里,鼻子里,什么感觉都没有,那几个字在脑海里飘啊飘啊!

清醒和理智已经荡然无存,剩下的就只是因为惊吓过度而神智恍惚的灵魂。

再然后呢?欣慰有一点点,高兴有一点点,失落也有一点点,愤恨也有一点点。

就这样站了不下一分钟吧,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努力的想说点什么,但语言也快被我遗忘待尽了。

怎么会呢?我哪点好?没财,没貌,没气质,没内涵,没抱负。一无所有,一事无成,两手空空,两袖清风。有什么东西会被别人看上的?

我也很欣慰,第一次有人说喜欢我,喜欢是好事情,能不欣慰吗?

有人喜欢我呢!我莫名其妙的感动,好想笑。如果我是一个好学生该多好?如果我是人才而不是废材该多好?或许我能感动的接受。但那都只是假设。而现实中的我……现实中的我,是一个想尽办法做坏事以达到谋个目的的坏人。有人喜欢我呢!我莫名其妙的悲伤,好想哭。

我咬着牙,狠命的在崔余和李朝分别控制的钳臂上一用力,突然“砰”的一声。我们三人立刻提着钳子去附近的草丛里躲了起来。

“断了吧?”李朝问着。

“断了,我刚才摸了一下。还有点烫手。”崔余小声的回着话。

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贼眉鼠眼的向四周打量,看是否有什么动静。那时候还真感觉到什么叫草木皆兵,耳边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呼吸也被控制得微妙的轻,稍有一丁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我们注视半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才决定继续。

窗户很高,要垫上一个人才能进去,而垫的那个人就是李朝,同时,他还要负责在外把风,而我和崔余负责进去拆机器。崔余身先士卒,踏在李朝的背上,钻了进去……

“你回去吧。”终究,还是她先开口打破了沉默。

回去?就这样回去?可能吗?

我突然皱起了眉,一种压抑感,一种自卑感充斥了大脑。“对不起。”我挤了很久,才从干涩的喉咙里挤出字来。三个字,已经包含了我的答案。

“哦……”她很小声的应着,声音有些扭曲。

我还是不敢看她,只觉得好想快点离开这里。我慢慢的望向地面,真是讽刺。她是个好女孩,会有人喜欢她的,但那个人不应该是我,至少,应该是一个有朝气的男孩;至少会在中考前努力努力;至少会为考了低分而感到失望;至少会在被人鼓励的条件下能举起手发誓下次考试要一雪前耻;至少有一些追求……

我跟这个形象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我回去了,再见。”

“嗯……再见。”她垂着头,轻轻的向我摆摆手。

我咬咬牙,狠命的在李朝背上一登,从剪断的防盗网钻了进去。

“我在外面等你们。”

“嗯。”

“小心。”

“交给我们了。”我对李朝笑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再见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真正的我并没有你想象中这么的好。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不能害了别人……

你还要继续你明朗的前途,考上好的高中,顺利进入大学,毕业,要么考研,要么找个不错的工作,会有个好的家庭;而我还要继续我阴暗的歧途,直到有一天我觉得后悔。

我们进来的时候脱掉了鞋,手上也带了手套,为的就是不留下蛛丝马迹,倘若在带上一个帽子以防止头发或头皮的掉落,那就真的万无一失了,但这里的警察未必有这么敬业的精神,我们也不需要再多此一举。

里边,外边,各有一台机器。妈的,过了今夜就是有钱人了。那时候我只觉得身上有个几百块钱可以随便用就叫有钱人,也没想过用完之后又会返回到穷人的状态。我拔出腰间的螺丝刀,开始和崔余一起奋斗。

借助一丁点微弱的光,摸索着下着螺丝,打开侧盖。那时候的我对这玩意还并不太熟悉,一切动作都带了试探的性质,还要顾及到声响,所以进度非常的慢,而也因为做贼心虚的原因,因为贼对阳光本能般的惧怕,我们的生物钟跑得飞快,开始盘算已经用掉多少时间了?天会不会就快亮了?

已经拆下了第二台机器的芯片和内存条,崔余把那芯片放在稍微有一些光的地方一望,呵,还奔III的呢!

“这次发财了……”他小声的对我说着。

“这么好的芯片,那这内存条也一定很厉害!”我赶紧把内存条对着窗外一看,果然不出所料,一百二十八兆,这在那时候可算是宝贝。

突然,黑漆漆的屋子被一道亮光闪过。我和崔余顿时一惊,立刻以最轻盈的体态和在此体态下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躲到了墙角。

然后,我们又由刚才的兴奋恢复成了一片死寂,耳边再次回荡起心跳与呼吸的合奏。

“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做什么呢?”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崔余悄悄的露出半边眼睛,看见的是一个穿着警服的人,提着手电筒四处照了照,对李朝说到。

“朋友家玩去了,正回家呢。”李朝不以为然的揉揉眼睛。

“玩这么晚?”

“晚?我妈都还在哪儿打牌呢。我想睡觉了,才先回来了。”

“哼,现在这些家长怎么当的!”那警察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行了,你快点回去吧。”

“嗯。”李朝说完,向一个方向走去。

警察摇摇头,继续开始了巡逻,提着手电筒左照照,右照照,但就是照不到这个办公室的窗口上来,或许是因为窗口前面的那几株树挡住了光吧!苍天从来都是瞎着一双眼,这次又保佑着我们这些梁上君子!

随着李朝和那巡警的离开,我们那晚的行动也进入了尾声,没人把风,我们的心忐忑不安。

我和崔余就地取材,早办公室里翻箱倒柜的找到一个挎包,把东西都放了进去,然后贼眉鼠眼的向外探望,四顾无人,才从窗户又溜了出来。

不用说,李朝一定先回家了,因为再被那巡警撞见的话可不是好玩的。我们也应该去他家和他碰面,然后分赃。

路上,我们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放松,警惕的扫视着四周的情况,争取在巡逻的警察发现我们之前发现他们,以便于躲藏。

渐渐的,离作案地点越来越远,我们的心里也轻松了不少。

所谓酒足饭饱,然则思淫,意思是说在保障了最低需求后,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在崔余在“逃出生天”以后,也开始了新的想法。

那一路上,他渐渐开始数落李朝了,一会儿怪他走之前都不过来通知一声,一会儿说他没进来拆机器,应该少分点,一会儿有说他以前怎么怎么样……我也只是听着,并不发表评论,毕竟别人的观点应该多了解了解,多给自己参考的资料。

而渐渐的,随着他对李朝的抱怨越来越深入,我开始怀疑他的用心。后来,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直到他认为已经成功在我心目中塑造出了一个极度不仁不义的李朝形象后,他才开始吐露他的花花肠子,他突然对我说道:“喂,我们俩把那奔III的芯片和一百二十八兆的内存条私吞了怎么样?”

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

他继续道:“他没进来拆,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搞到些什么东西,我们把那些小零件跟他分就是了,芯片和内存条我们吞了他也不会知道。这两样东西差不多也能卖个一千二左右,我们一人六百……”说着,他还竖起一根硕大的拇指,比划着“六”的手势,引诱着我。

“算了吧,事是一起做的,钱当然要一起分了。”我软弱无力的回答并没有让崔余回心转意,但使他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倒不是不想要钱,可是回想起来,李朝用来过生日的钱是谁用的?是他自己一个人用的吗?妈的,就算我现在是个贼,但也不能忘本……

我们就在寂静的夜里继续走着,直到快到李朝的家里,崔余才又旧事从题。

那时候,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做黑吃黑,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电视里的黑道都要互相打来打去,原因就是一个——分赃不均。钱当然是好东西,谁不想要?

我说话没什么魄力,我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劝说崔余,在他的强硬态度下,我们还是把那最贵重的两件宝贝藏在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面,然后才拿着那些零碎的小东西回去向李朝交差。

“就这么一点?”李朝看着那些东西,问着我们。

我还会为撒谎感到不安,所以我没有说话,只是趟在沙发上,崔余点点头,说时间不够。

“完了,这次生日是完蛋了。”李朝丧气的垂着头。

天终于亮了,我们原本是要睡一觉的,但是我没睡着,一直没有。

倒不是因为做案做得肾上腺素超标,过于兴奋,而是别的原因。崔余这个人,视财如命,他以前不是李朝的朋友嘛,他既然可以出卖李朝,而只不过见过几次面的我,又为什么不能出卖呢?我担心我睡着了,他自己摸去先把藏着的两样东西取走,那这一觉睡得可是亏大了!

翌日,我们爬起来,先是卖了那些小东西,总共加起来才六十块,李朝掐指一算,除去了买钳子的成本,昨夜一晚的辛勤偷窃赚到了九块钱的纯利润!

没钱,我们都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还有两天就是李朝的生日了,看来这次生日真的是过不成了。

“喂,如果秦贺和齐哮问到我生日的事情,就说我生病了……”李朝对我说道。

我耸耸肩,没回答什么。

我知道,李朝的生日就掌握在我的手中

那天,从来没什么主见的我终于做了一次决定。人们常说一个决定或许就能改变人的一生,我相信,我的那个决定也有这样强大的威力,我用它,换来了一个情胜手足的好兄弟……我决定,出卖崔余。

或许出卖他也有一点罪有应得的感觉,可他毕竟想出卖的是李朝而不是我,我始终会为卖他而感到一些不安,但我还是做了。

“你们等等,我换件衣服就下来。”李朝有两个家,一个就是昨晚我们藏身的那个窝点,因为父母都在外地的原因,那里长期无人居住,李朝偶尔去玩玩;另一个就是现在眼前这个,是李朝奶奶的家,也是他上学时住的地方,他已经有几天没有回去了,所以今天得回去一趟,顺便也换件衣服。

正当他要走上楼去的时候,我把肚子一捧,说肚子痛,要上厕所,然后死皮赖脸的跟着李朝上了楼去,让崔余一个人等着。

门开了,李朝的奶奶毕竟老了,虽然李朝几天没有回来,但也没多说什么。而我,一进门,一脸被肚痛折磨出来的鬼哭神嚎像立刻被一脸的严肃所代替。

“怎么了?”李朝诧异的看着我,恐怕还以为我把原本该在厕所里解决的事情解决在裤裆里了。

“你的生日还能过。”时间不多,我用最快速度把事情给李朝说了一遍。“待会儿我带崔余去洗澡,你去我给你说的地方取东西,然后我们学校大门见,到时候再打发崔余走。”我突然很佩服自己,因为在此关键时刻我的脑瓜信息处理频率提高了不少,从简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安排出计划,我只用了两分钟的时间,我早说过崔余很有背着我独吞东西的可能性,而这点时间也不够他去转移那些东西再回来,一切都在我的计算之内。李朝迅速的答应了,我们下楼去,什么都还不知道的崔余当然还等在那儿。

计划很成功,几天没洗澡的我和崔余一起去洗澡,一路上他还畅想着有了那笔钱要怎么怎么样,而我只得在一旁苦笑。哎,如果可以,如果值得,如果他受得起,我还真想对他说声对不起……

后来在学校大门口,李朝用二十块钱打发了崔余,而我因为要参加李朝的生日为理由,跟李朝一起走了。

大约脱离了崔余的视野范围,我才慢慢转过头去:“发财了。”这财也发得够坎坷的。

李朝,拍拍我的肩,笑着说:“好兄弟!”

亲兄弟,明算账,才能保证友谊的长久。其他人总这么说,而要我说呢?钱真就这么重要吗?做兄弟要的就是那种互相扶持的默契,不光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更多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为对方打算……如果接触对方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那就不是兄弟,那顶多算个伙伴,那才应该真正的分清你我。

两样东西拿去一卖,总共一千一百块钱。那时候的钱可比现在值钱,一千一可不少了。

李朝把钱拿着走了出来,我当即觉得自己的身价也涨了不少,走路时头仰向天的角度也稍稍提升。我是“有钱人”。

钱并没有均分,但放李朝那儿了。因为比起丢三落四的我,钱放在精明的他那里更合适一点。

人靠衣装嘛,还有两天就是李朝的生日,我也得买身像样的行头。陪我去名牌店里买了些牌子货,我一穿上,果然不同凡响。

然后,我们在网吧里包了两台电脑,要么睡觉,要么玩游戏,打发了两天时间,熬到了生日那天。

那天,秦贺和齐哮来了,牧盈也来了。一看我满面春风,油光水滑的样子,顿时在脑门上冒出一大问号:“才放假几天啊?就大变样了!”

原本李朝只打算吃顿饭了事,但现在为了撑足自己的面子,临时改变了行程安排。

我们五人乘了半个多小时的出租车去了动物园,在那里疯颠颠的从上午玩到下午,从偷老虎食物的老鼠到被孔雀啄成碎片的毛毛虫都被我们看了个遍,才决定回来吃饭,而饭店还要上档次的。

当然,过生日蛋糕是不能少的,但现在是有钱人了嘛,吃蛋糕也要吃出风范。别人用嘴吃,我们用脸吃,开头的是秦贺那小子,趁人不注意,抓着一把奶油就向李朝脸上拍去,李朝脸上一片惨白,弄得像没修胡子的圣诞老人。我狂笑不止的时候也惨糟毒手,奶油甚至滑进了我的眼睛,我在次看见这个世界时,感觉是在雾里看花,有些朦朦胧胧的,但也丝毫没有削弱我报复的决心……

那天我们都很高兴,当然,让我们高兴的并不是钱,而是那钱所换不来的东西。今天以后,大家就有各自的路了,考去不同的高中继续“深造”。再次见面也指不定要等到何年何月,他们代表了我的一段时光,代表了我大部分的初中生活,以至于一直到现在,如果有人问我最希望回到哪段日子,我一定会回答初中。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李朝也从此满了十六岁。根据新的法律,他已经有了负刑事责任的能力,但那时候却还是老法律,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等到本世纪十八岁。

我们在昏暗的路灯下告了别,秦贺、齐哮、牧盈各自分路向各自不同的方向走去,留下背影。我看看李朝,他笑着。

“去玩玩?”

“好啊……”我不想回家,家对我来讲没多大的意义。

二人走在大街上,已经被夜幕笼罩的城市被霓虹灯尽染。

之前的努力一直就为了今天,而今天结束了。

“吃不吃点什么?”李朝问我。

“随便。”

天比较热,我们先去买了可乐。这玩意以前可是不敢多喝的,偶尔庆祝踢球胜利,或者过节的时候,才会来买,而现在我们随随便便就一人提着一瓶灌了起来。但却越喝越觉得没什么滋味,最终,我们还是喜欢那路边五角钱一根的甘蔗。

草坪上歪歪斜斜的插着“乱扔瓜皮果屑罚款二十元”的牌子,而我却一口把甘蔗嚼剩的纤维束吐到上面,但这一点点杂物却也并没有过多的影响原本就被垃圾覆盖的草坪。然后,李朝也跟着吐到上面,我再吐,他再吐,甘蔗被啃完了再去买两根来继续。渐渐的,我们开始比赛谁吐得更远。然后,我们发现了我们一个共同的爱好,吃甘蔗。

最后,被扫马路的大婶抓住,死皮赖脸的要罚我们款,我们交了钱,然后继续吐。

今后的几天,我们都在俾昼作夜中度过。

出门一律用出租车代步,吃饭也一律去有档次的店,玩游戏机也开始潇洒的买一大堆零食去边吃边玩,而让我们花钱最多的还应该是玩电脑。

那时候网吧正在兴盛,我们也追赶着潮流,一天大多数时间都混在里面。

在网吧老板的教导下,我们学会了上网聊天,并有了自己的ID,但由于看着那些陌生而又肉麻的呢称我就没话说,我还是退化去玩电脑游戏,而李朝很快适应了聊天的氛围,开始津津有味的和那些饥渴的美女扯谈。

有一次,他在成功的“骗”到一个“老婆”时,向我大肆炫耀,并轻狂提出骑自行车去湖南看她,一路可以靠些歪门邪道维生。原本我也觉得刺激,也很同意,这么疯狂的事情不做做,一辈子枉活了。但后来计划还是取消,因为那女的第二天上线的时候居然问李朝“你是谁?”

吃一堑长一智,李朝也对上网也失去了原本的热情,只是偶尔去光顾光顾光顾。

就在浑浑噩噩之中,剩余的钱被我们消耗待尽,我们再次恢复到了以往的贫民生活。

而同时,中考的成绩也下来了。我们没有去看,因为我能猜得到。只要往最坏的方面想,那就能得出我的下场。

耳边回想起秋姚的一句话“……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我说过,那是天方夜谈。

过惯了有钱的日子,突然就穷了下来,一时半会儿也习惯不了。原本上网吧玩游戏的时间,我们只能坐在操场的单杠上瞎混了;天气很热,原本提着可乐暴灌的手也只能拧着一只小冰棍小心翼翼,一丝不漏的舔;无论要到什么远点的地方,我们现在也只能靠步行,顶多乘公共汽车;饭也只能回家去吃。

穷人和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无论那一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待遇。

“妈的,以后我要做有钱人。”李朝忿忿的说着。

后来得知,谭夏考去了市一中,本市最好的中学。我妈明知故问的在我耳边唠叨,说别人的孩子怎么就这么聪明。我心理气愤的回应,别人老妈每个月都要拿几千块钱去让他上补习班,而他们在我身上花的钱比起来能占百分之多少?但我也知道,那只是次要的外因,也只是我气话,我也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觉得我从他们身上少得到了什么。而真正的内因是,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滋长的对学习的厌倦,对学校的厌倦,对家的厌倦。

谭夏叫我出来玩。他是个好学生,却似乎没什么朋友,能叫出来的玩的也只有我一个人。可是总感觉和他走在一起,我是那么的不伦不类。人家是人才,我是人渣,人家是社会的栋梁,我是社会的绊脚石……

那些日子,我每天固定下午都要和他一起去打打篮球,我妈也极力赞同,或许是希望我能进朱者赤吧,但我却丝毫没有受到他的影响,他也保持着他自己的风格,对于学习啊什么的,我们都之字不提,因为在那方面,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而李朝,我们也经常在一起,而只要我们在一起,也做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记得有一次,李朝慌慌张张的把我叫了出来。

当我来到碰面地点的时候,问他怎么了,他说他捅人了。

我当即头脑一蒙,连忙问他把人家捅成什么样儿了,那被捅的人呢?他才说只是刺穿了那人的手,然后转身跑掉了。起因是他无意中将嚼剩的甘蔗吐到了一个大学生的身上。

“那是你不对嘛,干嘛要去捅人!”我不屑的说着。

“我道歉了,他妈的仗着他比我大个几岁,在那里不依不绕的。说什么长了双狗眼,盯着地上不盯人。我当然怒了,说他是吃狗屎长大的。”

“然后就打起来了?”

“他当然想来打我,我当然就摸了刀,谁知道他硬不信这邪,硬要来推我一把,我也不知道怎么用刀一档,就把他的手掌捅穿了。”

“那刀呢?”

“我还不是被吓着了,那还管什么刀,转头就跑。”

“哦……”我稍微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杀人了呢。”

那是他第一次拿刀子捅人,虽然有些后怕,但后来想想,也没什么。现在的人,都他妈的欺软怕硬,遇见老实一点的或弱小一点的,就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谱,可只要真的跟他狠起来,他一样吓得屁滚尿流。所以做人不能太老实,否则吃亏的总会是自己。

后来,李朝开始渐渐的留长了头发,不再保持上学时剃的学生头造型,也因为这样,他虽然还是带着副黑框眼镜,但看起来已经远没那么斯文,能对那些欺软怕硬的人起着一定的威慑作用。

而夜里,我们碰到了唐卿。他拖着一双拖鞋出现在我们面前,而见我们的第一的反应就是试探性的问起前几天“发财”的事。说我们赚了钱也不通知一声,说得我们不仁不义似的。一定是崔余漏的风声,他小子嘴巴最大。而唐卿是个明白人,或许也能从事情的蛛丝马迹中察觉到是我卖了崔余,但为了不被抓到把柄,我们连忙装傻说什么也没赚到,那些垃圾货色卖了才刚好收回本钱。话又说回来,我们赚了钱又凭什么要通知他!看来这唐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吃着自己锅里的还盯着别人的碗。

不过,现在他穷了,被警察到处盯着,什么事也做不了。

听说前几天他拿着我给他的乙醚去做了什么案子,闹大了点,警察到处找他呢。所以这几天他白天都呆在屋子里不敢出门,晚上才出来溜达。

“以前的事算了,现在朝元门那儿有个点,我们去做一笔。我也正好赚点路钱去成都避避风。”他诱惑着我和李朝。

刚做惯有钱人的我们手早也痒了起来,现在机会一来,立刻同意。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一车坐到了朝元门。

网吧的通宵时间是十一点到次日早晨九点,时间还不到,我们在朝元门码头下乌漆麻黑的江边蹲着,河风吹在身上,凉凉的。百无聊赖,唐卿给我们讲了一些关于朝元门的杂事:比如,那天我们才得知,这里的地头是个叫罗平的人,和百沙街的人也有些接触;又比如,罗平的弟弟就是那个砍死胡庭桑三个哥哥之一的“民族英雄”。

那些闲得无事的老头老太太也爱带着孙子孙女来河边走走,孩子们兴高采烈,老人们也安详的笑着。也有些情侣到这里来体味花前月下、诗情画意,唐卿说他们都是穷鬼,男人没钱带女人去消费,才一起到这里来吹风。

身边不断有人来来去去,我们三人蹲在那里始终没有动过,唐卿的烟一支又一支的点着,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磨着。

最后,身边的陌生人越来越少了,月亮也越升越高了,时间也打发得差不多了。我们三人并肩站开,在河滩上洒下一泡尿,作为到此一游的证据,才开始向目的地进发。

那是一个小网吧,二十几台机器,夜里除了我们以外,没有其他上通宵的人,这正是唐卿选这个地方作案的原因。老手法,凌晨两点半行动,我盯着熟睡的老板,他们开始拆机器零件。而唐卿毕竟是老手,做起事来也不像我们畏首畏尾,三下五除二就拆了六台,李朝也拆了三台,然后若无其事的等到早晨,老板起床来给我们开了大门。

那天,出货的时候,唐卿没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电脑公司,只叫我们在电脑公司的楼下等着。而这也是我们的一大疏忽。

妈的,九台机器的内存条加芯片,就算再垃圾,也不止三百吧,可他硬说只卖了三百,而分钱的时候就拿了五十块给我们。妈的,打发叫花子都不够。

我们当然不同意,而他却立刻翻脸不认人,对我们理也不理,上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

那天之后,我们算了解他了,我们从此就没跟他合作过!但再怎么说也是百沙街有头有脸的人物,这口气也只能吞了。

坐了车回来,在李朝家里睡了一觉。当我们醒来时,已经又是晚上,这一天已经又快结束了,可这一天,我们什么也没干,甚至连饭也没吃,没有任何的有关记忆留在脑中,感觉就像是遗失了时间一般,令人迷惘。

来到已经灯火辉煌的大街上,俾昼作夜的人们又出来娱乐了,喝酒划拳的,卿卿我我的,重复着各自的生活。我们买了一盒香喷喷的螺丝肉,来到那学校的小山坡上,一边吃着,一边看着这个用昏暗的灯光抵御着黑暗的城市。

第一章-出道(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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