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言—真实的监狱
作者:香菇哥哥 时间:2020-10-04 03:55 字数:2769 字

  监狱,它作为国家的机器自古以来一直经久不衰。

  监狱,它不仅存在于高墙之内也是隐藏在每个人内心的那份禁锢。

  要讲监狱里的故事,就必须先对监狱有个认识和了解。因为同样一件事、物,发生在监狱和现实之中时,人们对它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监狱作为一个封闭的环境,实际就是一个浓缩了的社会,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人们对它的印象就如同一件事物的反面,但在处理监狱里的人情世故时却又往往用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同一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花一年时间才感悟到的一个道理,在监狱里由于各种性格的人员集中和发生事物的频率更快,可能二个月就明白了,通常人们说坐过班房,进过监狱的人更聪明,头脑更好使,就是这个道理。

  监狱给所有人的感觉之所以神秘,是因为它作为一个封闭的环境,外人想真正的了解它几乎不可能。据现在的统计,我们国家的正式监狱有近700所,各地各级的其它监管场所更多,中国有多少个县份它们就有多少,而且还要乘以倍数,因为每个县份还分别建有不同的监所;其中正式服刑的在押犯人有近170万,处于羁押阶段的违法及嫌疑人员多少,大家可以自己估算一下。不过,随着多年来的法治进步和管理的完善,正式的狱警也增加到了30多万,这同样是一个不小的成长。

  记得2000年左右,司法部的监管部门和解放军日报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监狱采访,相当于是监狱万里行。采访中的记者报道,说监狱的包子一个有四两,掰开全是肉馅,油顺着手指流了一地,连当地的干警和职工都羡慕犯人的伙食;而监狱的医疗条件也是常人不能企及的,服刑犯人们住院花费五六十万的医疗费用是很平常的事,仿佛犯人们是在疗养院服刑。

  那时许多人就在议论,监狱里的条件好得连干警们和职工都在羡慕,那不是人人都想去吗?那为什么许多犯罪的宁愿自伤自残,宁愿自杀都想逃避惩罚呢?

  在九十年代初期的监狱法公布后,监狱的环境和管理的确得到了改善,正规了不少;但服刑犯人和在押人员的伙食福利都是国家规定了的,不可能人为的增加。在法院判决过后,犯人们为自己赎罪的方式就是在政府的组织下充当劳动力,由国家来分配他们创造的价值。监狱的每个监区、大队就是对应的工厂和车间。犯人们的伙食和医疗福利就是从他们创造的劳动价值中来的,并不是国家无偿的供给。

  在吃饭和基本的医疗之外,犯人是没有工资的;每月有少许的补助,也就几十块钱;极个别效益好的监狱要多一点。医疗方面主要是处理一些小病,像感冒、胃病什么的,免费的都是常用药;由于每个监狱都有数以千计的犯人,所以年底结算时就有不少的费用。严重的病人,监狱会主动联系犯人的家属,给他们办理保外就医;让国家来给犯人治疗癌症之类的重病是不现实的,因为犯人死在了监狱里,国家还要按规定做出赔偿。

  在监管部门中,除了监狱和当年的劳动教养所是国家允许进行生产劳动的外,因此伙食医疗和福利要正规和好一些。像收容审查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都是国家明令不准进行生产活动的,不过绝大多数地方的这几个监管场所都在自行生产,其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公开的理由是要弥补在押人员在伙食和医疗上的不足。监狱之外的监管场所公开的政策是能保证在押人员吃饱,至于吃好那就是另一个范畴的事了。

  随着法制的完善和进步,现在监狱已经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恐怖,坐牢也不像以前那么可怕。但监狱里一些本质的东西始终都是存在的,有句老话叫作“存在即是合理”,每一种事物,它既然存在那就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现在人们心目中的班房、监狱,实际就是我们国家的整个监管系统,包括许多年前的收容审查所、劳动教养所和至今存在的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看守所、正式监狱。除法院判决有罪的在正式监狱服刑之外,其它各类关押、处罚都在收容审查所、行政拘留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强制戒毒所进行。其中,劳动教养所又有男女之分,正式监狱也专门设立了关押未成年的少管所、女子监狱和关押专门人员的特殊监狱。

  整理记忆中的监狱经历,是刘涛在最后一次冲洗——冷水从头淋下的那一刹那决定的。除了自己的心结之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刘涛感觉现在的监狱类题材小说虚构太多。

  比如不少写看守所的,几乎所有的都没讲过监舍最基本的早晚收舍以及标准的八字口号。其中乱写加造谣的更多,什么一个监舍关押几个已决死囚犯的;什么让所有新犯#光(而且是女犯),集体用高压水龙头洗澡的;什么在大监舍干警眼皮下面随意鸡#新犯的等等;完全是道听途说加#淫。再说一部专写死囚的小说,满篇的作案过程与人生经历,这些在法治刊物比比皆是;而与刘涛相处的死囚犯却讲的都是他们杀人的感觉,刀子划在肉身上的那一瞬间……

  虽然作为小说不可避免的会有加工娱乐的成分;而且中国这么大,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风土人情;不同地方的监管场所发生不同的故事发生自然也很正常;但是既然要用中国的监狱作背景,就要遵循中国监狱的事实;中国监狱有中国监狱的特色,一些基本的实质的东西始终是不会变的,如果虚构就失去了写监狱的意义。也有一部分人在监狱或看守所经历了一年半载,对许多事物的认识比较片面;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来体现监狱生活,对别人的误导都不应该,特别是针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而且又经过了几十年的变迁。

  例如刘涛经历过的死刑犯,2003年以前在法院正式判决的当天,在押人犯一回到监舍就会上死囚床,所谓的死囚床是专门为死刑犯准备的,其目的是怕刚判决下来的在押人犯会情绪不稳定,由此而发生自伤自残或伤害其它人员的事故。这床就像医院的病床,不过是铁制的,在床头至床尾的三分之一处有活动的开关,可以让犯人坐起身来以便于吃饭或方便,在手脚的部位各有十多公分的铁链拴着,铁链的长度制约着手脚活动的空间。收到判决的死囚犯通常会在床上待到执行的时候,有些一审下来还要上诉的就待得更久,时间短的六七个月,时间长的有一两年的。几乎每个死刑犯到最后都会肢体萎缩,到执行时刚下床时几乎不能站立,从而保证了死囚犯们在押期间不出任何事故。只有在执行的前一天晚上把死囚犯人从集体监舍接出去单独关押,由轻刑犯护理,之所以这样是方便值班的管教干警和监所领导来与犯人谈心或安抚,让犯人写写家书或遗言,并让伙房把最后的晚餐送上,好让犯人在第二天上午执行时能顺利上路。死刑犯下死囚床的情况只有在家属接见、律师会见、二审上庭、看病或接受检查时才可能发生;并且根本不可能在一个监舍同时关押几个已决死刑犯……

  随着制度的完善,法治的加强,死囚床早已被要求废除,只是许多数地方仍在保留作为戒具使用;代替死囚床的是手铐和脚镣,并每晚由监舍安排轮流值班。当然,在手铐脚镣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死囚床仍会发挥它的作用;特别是死刑执行的前一夜。

  当然,刘涛这篇纪实回忆中的故事也一样有人会不相信,不过无所谓,你就当它是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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