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是从这里离开的北京,告别了这个我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古老城市,去了大洋彼岸那个总是被我哥戏称为“我最民主”的国家。
三年后我又站在人来人往的首都国际机场里,正在等待着自己的行李箱出现在传送带上。
我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提着行李打车回家,至于我哥说的他会在下班后来接我……他大概忘记了等到他下班,再开车来首都机场,再辗转回到爸妈那里,呃,我保守估计一下,来回也要六个小时的时间。
等他辗转完,再回到他自己的住所,大概就要深夜了。
北京的交通从来不讨人喜欢。
“辛言,你的行李呢。”当我还伸长着脖子垫着脚尖痛苦地寻找自己贴满了贴画的行李箱时,周琛安已经推着行李车大步朝我走来。他比我大了快四岁,但是我与他站在一起,却总让人觉得我才是那个年纪成熟的人。
周琛安在美国念得高中,又在美国念得大学,最后又在美国的大学做了我的研究生导师。
他不过比我大了四岁,却比我经历了更多,先是为人师,又拐走了我这个做学生的。单就这一点,我一辈子都比不上。
曾经我以为名字文绉绉的男人,待人接物,也该是优雅的,即使不是优雅的,至少也该是得体的。
可是在美国呆了十一年的周琛安,偏偏就将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丢的是一干二净。他时常会穿着一套贴身合体的手工西装,脚踩着一双人字拖,开着他那辆大排量的军用车,以缓慢的速度的行驶到市中心,只是为了买最新一期的地理杂志,又在我狂轰乱炸的电话逼迫下,无奈带回来一大桶香草味的冰淇淋。
我究竟是因为什么爱上了这个奇怪的男人,直到现在,也是一个未解之谜。
“我看到你那个招枝花展的行李箱了。”周琛安说完,将他手里的大衣一把塞到我的手中,凭借着身高的优势,从一群外国游客中将我的那只贴满了风景贴画的深紫色行李箱抢救出来,丢在了行李车上。
我的那只行李箱与他的那只放在一起,越看越像小丑与绅士。
“我该怎么称呼你爸妈,岳父岳母还是爸爸妈妈?”周琛安很久没有回国,这一次还是被我死缠烂打地揪了回来。他苦恼地接过我递给他的大衣,却没有穿,反而搭在了行李车扶手上,认真研究起中华文化里博大精深的称呼问题。
“当然是叔叔阿姨了。”我朝他翻了翻眼睛,念在他在国外呆了太久,我没有与他计较这个问题,而是问他:“你今天晚上住哪儿?”
“难道不是住在你家?”周琛安奇怪地瞧了我一眼,仿佛是在说,“辛言,你怎么问了个这么蠢的问题。”
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我就忘记了旁边这位男人的思想早就被美帝给同化了。
我忙停下脚步,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周琛安,我爸妈那里有四个房间,我爸妈的,我的,剩下一个是书房,你打算睡在哪儿?”
“当然是和你住一间了。”他一只手揽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推着行李车,带着我穿过冗长的通道,这在他看来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他理所应当地说:“我们同居两年了,难道现在要开始分居吗?”
“可是这里是中国,不是美国。如果被我爸妈知道我未婚就先和一男的同居……”估计会将我赶出家门。
周琛安一听我这样说,就笑了,他伸手搂住我的脖颈,侧身,弯腰,低头,吻上我还准备继续说教的嘴。
动作只发生在短短的几秒内。
我的耳朵刷的一下就红了。
他可真懂怎么令一个喋喋不休的女人闭嘴,而我也还偏偏就吃他一这套。
前提是,我们不是站在人流涌动的机场通道内。
周琛安身上淡淡的薄荷味不断地刺激着我的神经,令我忍不住地想要阖上眼来回应这个颇为美国式的狂放行为。
他试探性地舔了舔我已经微微分开的双唇,手指从我的发间里滑过,掌心抚上赤裸的脖颈。
手掌的温度比我的体温高了不少,我差点就从头发到脚尖都软了。现在已经是秋天,而我没有带围巾,他就在我脖颈后面用手指慢慢地画着圈,而我已经全身都倚在了他身上。
该死的高跟鞋,因为他的举动,我小腿都是软的,根本站立不住,全是靠他扶在我腰上的那只手支撑着。
周琛安太不了解现在的国情,纵使与国际接轨,当众亲热也依旧是一件令人害羞的事。
我耳根都红透了。
他现在已经不是起初的试探,而是干脆旁若无人地吸允起来,如若不是机场里人声嘈杂,想必围观群众还可以听见细微的水声。
身边已经开始有拍照的声音。拍照的声音里还夹杂着“现在年轻人怎么都这样啊”,“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教坏孩子了怎么办”,“世风日下啊,啧啧啧”等诸如此类的讥讽言语与批判台词。
我不恼,但害羞,伸手用力锤了下周琛安的后背,他这才正睁开微微闭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和我快被他吃完已经没什么颜色的嘴唇,眼底满是没有满足的情绪。
周琛安轻轻舔了舔嘴唇,凑到我耳边,低沉着嗓子呢喃说:“辛言,既然这么多人看到了,我要不要再来个求婚?”
“你ABC看多了吧。”我不动声色地朝他瞥了一眼,瞧,他把我的唇膏颜色都吃走了,我递给他一张纸巾,小声说:“擦擦吧,嘴上全是玫瑰红。”
他笑着接过纸巾,扶着我腰的手却没有松开,而且又一次的嘴唇贴近耳垂:“还能走得动吗?”这几个字被他一说,就变得正经不足,浪荡有余。我浑身狠狠地打了个颤,剜了周琛安一眼,他见状,大笑地搂紧我随着人流朝出口走去。
一直到走出机场,我脸上的温度才开始渐渐褪去。
周琛安是一个想起什么就会去做什么的人,见到我脸红的和动物园里人类亲戚的屁股一样,他才建议我换个牌子的唇彩,现在用的不太适合接吻,“这才多久,就被我吃完了,要不试试我送你的那只?”他边用纸巾擦拭着嘴角,边拉着行李箱,与我说起陈年他送给我,却被丢在角落里的唇彩。
我朝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掏出手机,熟练地拨了一串号码,“喂,哥?还在忙?嗯,没什么,就是不用麻烦你来接我了,我直接带男友回爸妈那里,啊?我没和你说过吗?大学的研究生导师,我骗回来报效祖国。”
旁边比我大了四岁,却仍旧不知成熟二字怎么书写的男人,下巴抵在我的肩膀处,在我挂掉电话之后,挑眉问:“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国了?”
我学着他挑眉的模样:“我一直都是有高尚情操的人,这不,将你这个流落海外的高级知识分子解救回来,你需要好好的感谢我才是。”
周琛安怔了两秒,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两年前,我与我哥说,我谈了个男朋友的时候,他正巧在忙,但是听见我说又谈了个男朋友,还是搁置了手中的事情,“你又和牧之洲那小王八蛋复合了?”
我忙摇头说:“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会和他复合啊。”那时周琛安就靠在床头,正在翻他刚买回来的《国家地理》,见我头摇的和不浪鼓一样,就探身过来,伸手戳戳我的额头,“和谁复合啊?”
我还未来得及回答,我哥那边已经:“辛言,怎么我好像听到男人的声音了?你们那边不是深夜了吗?”
“你一定是听错了,我在这边看电视呢。”
“你们那边电视还有中文节目?”
“与时俱进嘛。”我不敢再多解释,生怕解释的越多,误会的越多,于是果断地挂掉了电话。
而挂掉电话导致的结果,就是我旁边的这个男人在我家里,依旧是一个没人知道的存在。
俗称: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