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事情 第80章 六年
作者:薄荷猫 时间:2018-05-16 11:53 字数:3284 字

  不管过了多久,这个话题一经谈起,总是会引起很多人的附和。大家都喜欢凑热闹,只要有人起了个头,就没了结束。

  “总不能与书为伍一辈子吧。”有人这样说。

  “我才是最惨的好吗!我现在已经觉得试管的曲线最动人了,估计再过几年,我就要终日与试管这些玻璃器材在一起了……”还附上了一个哭泣的表情。

  “我早就觉得试管的曲线最动人了……”

  诸如此类的发言已经将刚才的话题带向了奇怪的方向,早就忘了先前讲的是什么。我将窗口切出去,趴在桌子上看了一会儿新闻,等再切回去时,不偏不倚地就瞧见了最糟糕的对话,以至于我一激动,就不小心踹掉了电源。

  电脑屏幕一下黑了。

  顺带一提,我下午才与林轩说,借用他的电脑看一会儿电视剧,因为屏幕比我的笔记本大,我不用戴眼镜便能很好地看清字幕。

  所以这台台式电脑,并不是我的。

  等他回来后,我坦白,我踢掉了电源。我那会儿已经是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了,他哦了一声,没什么反应,等他回到自己屋里,没过十秒再出来时,我已经用手捂住了耳朵。但即便这样,我依旧听到了他的声音,“你可真有本事。”

  我无辜地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听清。

  换做是几年前,我根本不会想象自己会用捂住耳朵的方式来逃避别人的责罚。可如今,这些却变得越来越信手拈来。或许小白兔姑娘的那句话说错了,没有谁天生就是什么好女孩坏女孩,如果愿意,那么一定会有所改变。

  林轩的电脑因为被我踢掉了电源,而不得已重新做了一次系统。晚上我们两个出去转悠的时候,他问到我,怎么看个电视剧都能将电源踢掉的时候,我愣了下,用一只手紧紧地拽着围巾,围住口鼻,“不老实,踢掉了呗。”

  从此,林轩再也没有同意过让我用他的任何电子设备。按照他的说法就是,我是个标准的电子产品杀手,什么东西到我手里,都挺不过一天。我耸耸肩,不反对他贴在我身上的标签。他起初还有些疑惑,因为在他眼里,我就是标准的欺软怕硬,面对越是亲近的人,便越是理直气壮,而面对越是陌生的人,就越是表现的格外乖巧。曾经在高中念书时,他就发现了我这个小毛病,他却“善解人意”地将其归咎为我与小白兔姑娘在一起呆久了而染上的习性。等久而久之了,他便发现,这不是习性,这是天性。

  “鬼才知道,以前怎么觉得你是个乖小孩。”

  他递给我一瓶冰镇的汽水。就在刚才,我要冰镇汽水的时候,他还瞪了我两眼,理由自然是冬天女孩子喝什么凉饮料,我说谁出来吃涮锅还要热饮料的。他一想,估计也是个这个理,就咬了两瓶汽水。

  我们两个人的大脑回路,说不准还是有些相似。

  所以他当说出牧之洲的名字时,我没有太多吃惊,就愣了下,然后便喝着汽水说,“哦。”

  尽管之前是我叫他猜的,可谁想得到他真的就能猜的这么准。

  他眼挑了下,继续低着头挑着串子上的肥肉。

  “多久了?”

  “什么多久了?”

  我抬起眼,视线正好对上他的目光,他眼睛里平平静静的,如同在与我讨论今天晚上的晚餐,“谈恋爱多久了?”

  原来是这个。

  我开玩笑说,“你都快取代我妈了。”

  他大概是想到了我妈在家里经常说我的话,本来眉眼松弛却突然顿住了,沉默了一会儿,我听到他艰难地开了口:“辛言。”

  我说,“啥。”

  他说,“我才二十二。”

  我点点头,表示我知道他的生日。

  他白了我一眼,尽管动作幅度并不大,“别拿我和你妈比。”

  我哈哈地笑起来,低头喝了一口汽水,告诉他完全是想多了。当我语气轻松地说出“暗恋了六年”时,我自己心底都一惊,就这么轻而易举就说出来了?我轻轻嗓音,摊开双手,“就这样,没了。”说完,我重新低下头咬住玻璃瓶里的吸管。

  我心里想象了无数种作为兄长,林轩同志的表现。可没有哪一种是像先在这样,愣了几秒钟以后,没有预兆地弯起眼睛笑了。简直就是顺其自然地,笑了一会儿后,他朝我伸出个拇指,“辛言,几年了,我终于发现了你一个优点。”

  早就该知道,不能顺着他的话往下接。

  没忍住,接了句,“什么优点。”

  “二愣。”

  我轻轻地切了一声。

  林轩说,“六年,你也不腻。看同一本书六年,都会腻的好吧,何况一个人呢。”他讲话已经够委婉了,以前他讲话比这还尖锐,与明晃晃的刀并无太大差别。我觉得此时,他握在手里的玻璃瓶子应该换做一个茶杯才对,因为他说的话太像长辈了,以至于我听了一会儿,竟然联想到他老了以后教育后代的模样。

  一不留神,就笑出了声。他瞥着我没有再多说一句,回家的路上,他朝我伸出一只手,我愣了下,“干啥?”

  他又一次白了我一眼,“什么干啥,AA制,忘了?”

  我不动声色地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始终也没告诉林轩我踢掉电脑电源时是看到了什么。我要是告诉他,他肯定会用不成器的眼神看着我,毕竟他都说我二愣了。

  那会儿有人起哄。说是起哄,其实也就是拾起刚才的旧话题,“其实你们要是真换着去看电影,肯定没那么多抱怨了。”

  还有不经意提起的,“想和谁啊。”

  倒是看见他接话了,不过大多都是一个句号,或者是一串省略号。

  我挺好奇他的答案,可惜一激动就踢掉了电脑的电源。电脑屏幕一下便黑了,等我再开机,就没反应了。

  后来?后来我也没再去探究他的答案,不是不想探究,而是用自己的电脑登陆QQ,偏偏好巧不巧地找不到这一段的记录。我自认倒霉,也认了命,给林轩同志当了一个星期的跑腿。因为他重做电脑系统,保存在桌面的文件只能重新再做,所以当我下楼去超市给他买可乐时,也只能叹叹气,告诉自己,就当下楼呼吸新鲜空气。

  路上却没想到了遇到了王林莎。我手里拎着个塑料袋,里面装满了林轩同志的可乐,听见有人喊我时,我还愣了下,转过身,看见她缩在羽绒服里,戴着个帽子,还戴着副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我愣是没有认出她是谁,直到她走到我跟前,摘掉口罩,我才认出来。她瞅着我,指着我的头发说,“你怎么突然给头发剪短了?”

  我捏着一边的头发,“怎么样?”

  她毫不留情地:“丑极了。”

  她比我矮一些,我垂眸看着她,“丑也要说好看。”

  她大刺刺地弯起眼睛,“你这不是教我说谎话的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她凑近看着我拎着的塑料袋,随意地问我买的什么,我说可乐,她哦了一声,告诉我女生少喝碳酸饮料,对皮肤不好。

  “给我哥买的。”我说道。

  她捂住嘴,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耳边,“那更不能了,可乐杀精的。”

  我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平滑的小区路上,如果不是王林莎及时伸手地拉住我,兴许我现在已经是脸朝地贴在地上了。她咯咯地朝我笑个不停,甚至用冰冷的手碰了下我微热的脸,“不会吧,这也能脸红?”

  我假装没有听见她的那句话,“来这儿干嘛呢。”

  她好一会儿才止住了笑,伸手紧了紧松垮了的围巾,叹了口气,“帮人拿点东西回去。”

  她说的不情不愿的,似乎很不想来这里帮别人拿东西。于是我也没有问,反而是她抱怨起来,“哪有这种人啊,仗着比我大了几岁,就总是指示我做这做那的,等她回来,我一定要……”

  一连几个“一定要”也没说出一句狠话,最后气急败坏地手揣进兜里,狠狠地跺了跺脚。

  我拿出一听可乐递给她,她像是忘记了刚才自己说过的话,不客气地打了开来,仰起脖便喝了两口。

  我问她期末考的怎么样,她说还行,她上下细细地打量了我一会儿,噗嗤一声笑了,“老师啊,你剪了这个发型以后,和我站在一起,反而衬的我像个老师了。”

  “等你考到我们学校来,再说这样的话。”我看着她说道。

  她摇摇头,“我觉得清华比较好。”

  瞧瞧她的语气,多么的轻而易举。

  轻松地简直让我心里生出一种揉乱她额前刘海的冲动。

  她又聊了一会儿,看了眼手机,“得,回头再说,我先去她那儿拿东西了。”

  我点点头。

  回家后,我将可乐送进林轩屋子里。

  等回到自己屋,我想起王林莎说的话,本着是一家人的想法,还是发了短信转述了小姑娘的话。

  结果,没一会儿,我就听见隔壁屋子里有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愣了下,没预兆地笑了起来。

  果然,没多久,我的屋门就推开了,握着手机的人耳朵还有点通红,却板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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