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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和尚
作者:杨梵 时间:2018-05-17 03:06 字数:5089 字

在某一天,我终于失掉了动力,躺在地上发呆,希望老天能够察觉到我的无可奈何,送我出去。

这时,一个头伸了过来,光秃秃的,一双小眼睛很有神,盯着我。

四目相对,我不禁叫了出来:“秃驴。”

我站起来,看到了他的全貌。

一个和尚站在我的面前,面露不满,撇了撇嘴,质问道:“你我近日无怨远日无仇,何故出言不逊?”

“脱口而出,绝非有心,请勿责怪。”我不好意思,挠挠头说道。

“脱口而出,和酒后之言、梦中之语一样,都是未加伪饰,出于真心。”他一本正经的说道,看来是铁定要怪罪我了。

“哦,原来如此,这句话并非是对你讲的。”

“这里有其他和尚吗?”他明知没有,却又环顾四周,之后,又说道:“这里分明只有我这一个和尚。不是说我,那么,是在说谁?”

“别着急,你听我细细的讲。刚才只看到你的秃头时,想到的是那些假和尚,于是蔑视之语脱口而出。”

“我要提醒你,这不是秃。和尚的头,能说‘秃’吗?”他指着自己的秃头说道。

我愣了一下,继而笑着说道:“头上没有头发,不就是‘秃’吗?”

他又撇了撇嘴,说道:“我们是为了修道而自愿落发的,俗人的秃头是情非得已的。所以,为了避免混淆,我个人固执的认为,和尚的头是不能称之为‘秃’。”

我觉得这个和尚实在有趣,问道:“那么,应该称作什么?”

他有些为难,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既然我们是为了修道自愿落发的,那么,就可以称为‘大光明’了。”

他摸着头自豪的说道,一脸得意。

“这个名字起得好,深谙佛法,又与这光头相符合。你这和尚倒也认真,字字较真。”

“并非是和尚较真,名不正言不顺。不正名,则事必败。”他一脸庄重的说道。

“即使名正也没用,行不正白搭。如果一些和尚偷鸡摸狗,奸淫妇女,那么,你的‘大光明’也会被人当做贬义词用。到那时,恐怕无数的大光明会愿意承认自己是秃头了。追究虚名,还不如追究实际的行为。如果那些被称为‘秃驴’的和尚,一心修道,匡扶正义,那么,‘秃驴’也会成为溢美之词,到时候,就会人人争抢。”

“所以,我要划分,令泾渭分明,不是和尚就能够称为‘大光明’的。只有那些行正道的和尚才能够有此殊荣。正如你力主划定读书人的界限,认为只有那些干实事的,对社会具有推动作用的人,才能被称为读书人。这些事必须要做,就像立功了就必须得到奖赏,犯罪了就必须受到惩罚。”

我想了一会儿,说道:“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以名誉吸引那些好名的人,以钱财吸引那些好财的人,只要他们做好事就行了,没必要制造圣人出来。如果做好事的人得不到奖赏,甚至是反受损失,谁还愿意做好人?我正在写小说,以小说家来讲吧。如果非要小说家都做曹雪芹,一定不会出现好作品的。你想,整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发愁,还要忍受家人的埋怨,饿得连笔都拿不出来了,饿得满脑子只剩下饿了,还怎么去创作?再则,穷得饿了好几天了,更别说有闲钱去买书来读。”

“你这样讲,一定不会受欢迎的。某些人会说,瞧瞧,他们不图名利,是清高的。那么,这样一比,你就成了个俗人。”和尚露出了狡猾的笑。

“他们那些人懂什么清高?故作清高而已。你少给他一毛钱,他就会骂你祖宗十八代,会打得你头破血流。他们所说的清高,并非真正的清高,是不作为,是袖手旁观。什么是真正的清高?冯道才是真正的清高,为四个朝代十个君王为相,被一群儒生大骂汉奸,被后代无数人大骂汉奸。然而,冯道一句话能救活一城百姓。那些骂的人,谁能做到?那些骂的人,都是研究小乘佛法的,不足为道。清高是在暗夜中实在无能为力了,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如果有能力,而故作清高,并非真正的清高,也是贪图虚名。故作清高最要不得,是会亡国败家的,是昏蛋才会做的。”

“你是为自己辩解而贬斥他们?还是为了错误观念而贬斥他们?”他的脸上全是揶揄的笑,笑得令人讨厌。

“呃……应该是后者吧。我这个人向来狂妄,对于那些阿猫阿狗的非议,是不屑一顾的。我对事不对人。人并不重要,重要的观点。这些观点就是恶灵,可以附在张三身上,也可以附在李四身上。如果我只顾攻击张三和李四,即使成功了,它也会转移。到时候累死我,也不能够伤它分毫。”

“在你看来,人是没错的,错的是这个观点。”他试图总结我的话。

“也不全对。错误的观点是人产生的。人的思维方式不对路,就会产生错误的观点。人就像是一个鞋厂,思维方式就是流水线,观点就是产品。流水线设计得不对,生产出来的鞋子就会伤人的脚,这些不合脚的鞋子被营销部门销售出去,也就是被人的嘴说出去,被人的手写下来。所以,我觉得改变人的思维方式才是根本。哲学家和思想家做的就是这个工作。

思维方式怎么说呢,好比有甲乙丙三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在甲生活的地区,人们喜欢身体裸露,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在乙生活的地区,人们则是比较保守,主张全身封闭,只露出一双眼睛。甲裸体,被乙看到了。乙就会觉得甲太过可耻,该当打死。两人争执不下,甚至大打出手。这时,自远方走来了丙。在丙生活的地区,是信奉快乐主义的,在不伤害他人身体,损毁他人财物的前提下,是可以做任何令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情。两人请丙来评断。丙可能是会迅速逃离,因为说什么,都会让自己卷入争斗中。”我自己进行善后。

“如你所说的,不同地区的人,思维方式不同,无法沟通,发生争斗是必然的。”和尚对我的解释明显有一些不满意。

“那倒也不一定。人类是由种族繁衍所控制的。种族繁衍为了自己的利益,教会人去爱人,去救助落难的人,以此来保全自己的数量不至于剪灭。爱,就是人类共有的。在战场上,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残忍杀死另一个陌生人,就是当时把对方不当成人,当成一条狗,当成一头猪。如果他了解对方,知道对方是和自己一模一样,一样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妻子儿女,有房屋和小院,一样的喜怒哀乐,一样的撒泼耍混。在那时,他看到对方,就像是看到同类,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就会很难下手了。”

“即使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呢?”

“很有用。如果你爱自己的父母和兄弟。他们喜欢吃白菜,你喜欢萝卜。你会不会为了这些不同点而与他们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呢?如果你爱你的兄弟。他欠了你的钱。你会不会闯进他的房屋,痛打他,就像是打一条狗,之后在房屋找到补偿的东西,骂骂咧咧的走了?”

“那么,甲和乙为什么会争斗?他们心中不是也有爱吗?”

“的确是有。但是,被深埋起来了。需要扒开上面的土层,才可以见到珍宝。我觉得人是很难有意去扒开这层尘土的。”

“那么,国与国之间为什么仇恨、战争?”他突然说了这一句。

“所谓的国家,不过是一群小孩儿过家家而已。一群小孩儿在一起玩,这个团体姑且称为甲。遇到了另一群,姑且称为乙。在甲这个团体中,某个人说,不喜欢乙,要赶走乙。这个人得到控制甲团体的权力,以团体的名义,对乙发动攻击。这时,在甲团体中,有人反对这种蛮横,不愿参战,就会被权力拥有者边缘化,被驱逐,被消灭掉。为了权力拥有者的利益,众人拼死奋战,被打得头破血流,终于成功了。成功后,所得的利益,归团体所有,实际上就会归那个权力者所有。这个权力者不参战,却得到了全部的果实,是那个火中取粟寓言中的猴子,参战者自然是被烧掉毛而一无所得的猫。”

“非但没有利益,反而受到损害,那么,他们为什么还会参战?难道脑子坏掉了?”他笑了笑,说道。

“善良会传染,邪恶的传染能力更强。当个人被团体所裹挟时,就像一根稻草被急流所裹挟,很难冷静下来思考,开始亢奋,开始狂热,开始成为魔鬼。当一个人时,是很难去做坏事的,然而,一旦结成群体,只要有一丝的邪恶,就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上学时候,那些流氓一旦觉得人多势众,就会总想欺负人。”我见过太多这种事情。

“这么说来,你是不喜欢团体了?”他擅自猜测我的想法。

“也不全对。有些善事,没有团体,是不会成功的。团体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可以不受约束,任何人不许长久处于领导职位。”

“有了规章制度,就可以天下太平吗?”他有些困惑,还掺杂了一些怀疑。

“哪会有那么好的事?万事万物每时每刻都处于变化中。比如,我们脚下的小草,虽然你我感觉不到它的呼吸,但是它的确是在成长。现有的规章制度只是在以往的经验上制定出来的,但是,社会在不断的变化,规章难免会出现漏洞,这样,就需要一些专业人才来发现漏洞,填补漏洞。”

“除此之外,你对团体还有什么认识?”

“个人比团体重要。一个个人组成了团体,因此,个人是团体的根本。除非个人自愿,否则,团体没有权利要求他做出牺牲。好比,我和一些人去做生意,在经商的过程中,被告知需要我赔掉自己的那部分,原因是可以让他们大赚一笔。我凭什么要做出牺牲?一个人参与团体,是为了得到自己心目中的利益,然而,却被其他人给牺牲掉了。这些其他人凭什么拥有这些权力?某些人也许会说,他是领导者,所以拥有这些权力。我只能说,我之所以会参与团体,就是想得到自己的幸福,觉得他能够实现我的愿望,才称他为领导者。结果,他没有给我幸福,反倒是损害了我。那么,我就不承认他是我的领导者,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权力决定我的命运?我厌恶那些团体至上的鼓吹者。他们太过狂热,完全失去了理智,像疯魔,害人害己。”

“看来你对团体缺少信心。”他眯着眼,笑着说道。

“的确是。在团体建立的初期,那些创始者完全是为了信仰,吃苦受难,甚至是被杀掉,也在所不辞,绝不皱眉。但是,当这个团体具有一定规模,开始做大了。那么,对于新加入者来说,信仰的成分要少很多,在他们眼中,团体只是一座金山。他们所考虑的,是吃掉这座金山。他们推举的领导人,是那种让自己得到最大利益的家伙。而那个被推举出来的领导人,所考虑的,只是如何分配利益,谁忠于自己,就会都得更多。久而久之,这个团体就会忘掉当初的宗旨,忘掉前辈的努力,将前人的血汗消耗殆尽。最终,这个团体也彻底完蛋了。”

“团体的结局都很可悲吗?”他停止了笑,开始认真起来。

“是的。关于这一点,我可以给你准确答案,结局都可悲。”

“如果出现强干的领导人,也不能挽回败局吗?”很显然,他对我的回答很不甘心。

“很遗憾,的确不能。打个比方,在一艘船上,你一直勇于奋进,勇于开拓。你的手下是听说可以到达一个黄金国度,遍地都是黄金,才跟随你的。他们发觉你只是想寻到一块几无人烟的新大陆,发觉你所能够给他们的,是疲劳,饥饿,疾病,死亡。那么,他们就会成为犹大的信徒,毁掉你这个理想主义者。他们会反叛你,捉住你,捆绑起来,扔到海中。你读读历史,就会知道,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理想主义者终究是会被那些只图名利者给干掉,无论肉体还是事业,这是不可避免的悲剧,就像是一加一注定等于二。张居正玩命儿改革,的确很有成效。但是,他一死,生前的努力全被人被消灭掉了。这是注定的悲剧,是无可奈何的。”

“团体是注定失败的,那么,个人呢?”他聪明地转移了支持的对象,就像是溺水者拼命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

“个人是永垂不朽的。一群苍蝇的嗡嗡声怎么会能够盖住天上的雷吼?我一向敬重的是个人,而非团体。你经常做好事,是不是要去经过某个人的批准,得到好人证书,才算是好人呢?换言之,那些领到好人证书的,整天偷鸡摸狗,横行霸道,是不是还会被人称为好人呢?理想主义者们提出了这个理想,就是希望更多的人去实行。如果你切实这样去做了,即使没有证书,也会被他们视为同路人。如果有一帮家伙,拥有证书,却胡作非为,惹得人见人厌,那么,这些人就会被他们视为仇敌,加以讨伐。”

“对只是个人的对,错也只是个人的错,与团体无关。”他眉头紧皱,不满意我的观点。

“打个比方,我见到有人在行凶,就掏出枪,将歹徒打死。我的枪被人称为‘正义之枪’。我死后,这把枪落到了另一个人手中。他胡作非为,四处行凶。他手中的枪还会被称为‘正义之枪’吗?尽管是同一把。因此可以说,一个团体在理想主义者们掌握中时,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如果继承者背道而驰,就不会被理想主义者们所承认。这时,前后是应该一刀两断的,完全可以被视为是两个不同的团体。”

“你过于消极,是属于悲观失望一流的。”

“你错了。我并不消极,更与悲观失望无缘。团体终究要覆灭,就像人类终究会灭绝,地球终究会消失,宇宙终究会毁灭。你终究会死亡,难道你会人生毫无意义,而为此自杀吗?人活着,是为了过程的精彩,而不是为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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