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作者:卷饼和大葱 时间:2020-05-07 06:57 字数:25689 字

五月初七,诸事不宜。虽说随着时代的进步,叶城乃至整个明国都不流行翻黄历定吉凶了,但一些闲极无聊的大妈们还是会偶尔叨唠上两句,什么岁煞东、蛇日冲,什么东方亢金龙-凶,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儿。不过也就说说罢了,没什么人真按照黄历上写的去过日子。比如今儿是诸事不宜,难不成收摊子回家躺炕上歇着?

也许,除了这些大娘大妈大婶之外,还有一个人会时不常的关心一下黄历,那就是叶城的新任知府清光。这都是以前在自家店铺里养成的习惯,他娘亲是一个八卦算命抽签活动的爱好者,家里头放着不少铜盘、铁盘、木头盘,还有一沓子乱七八糟的书籍,什么《奇门遁甲》、《奇门大全》、《卜筮正宗》任意一本都让人五迷三道,云里雾里。每日清早,她娘准让清光把今日的黄历念给她听,一来二去,他养成了早上一睁眼先看黄历的习惯。

这不,一清早起来,他翻了翻黄历,然后随手一扔,也没当回事。但等到接近正午的时候,他的右眼皮不停地跳着,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莫非要出什么大事?清光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瞎想着。

吃午饭时,他不小心摔碎了一个小碟,本不是什么大事,等着下人来收拾就好了。谁知也不知清大人中了什么邪,竟然弯腰伸手想亲自拾掇,果不其然,右手中指被碎片划了一个小口子,几滴鲜血落在了袖口上。随后就有衙役跑进大厅,喘着粗气告诉清光,雁落从恒昌酒家楼梯上跌了下来,摔破了头,到现在人还没醒,正躺在医馆里呢。

清光听完之后,猛地站了起来,他一边吩咐衙役们准备轿子,一边示意勒锦之把他从天安带过来的药匣子取过来。等清光坐上轿子时,勒锦之刚好提着药匣子赶到门口。她本想一同去探望雁落,却被清光给挡了下来:“锦之,你留在府里照应着吧,落落那边我自己去就可以。”

说完这话,他就吩咐衙役起轿朝着医馆奔去。勒锦之站在大门口,望着渐渐远去的官轿,苦笑着摇头:“不是总叨唠说雁落只是发小和女佣嘛,听到她受伤,看把你急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心爱的姑娘,就该把她牢牢绑在身边,不能离开视线一步。要知道,这年头,大野狼多着呢,防不胜防,更何况你是主动把雁子给放生的。”

清光坐在轿子里,双手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这个发小落落,怎么就不能老老实实地呆上一天呢,从楼梯上跌下来……她没事去什么酒家?!那个什么南什么归呢,不是说要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怎么会让她跌倒?!那个男人根本不靠谱,就会逞嘴上功夫,也就落落那个小糊涂蛋会相信他!竟然一直昏迷着,想来很严重,叶城的大夫也不知可不可靠?可别遇上什么三角踹不出个屁来的庸医,耽误了治疗,那就糟了。幸好出门时娘亲塞给了自己几粒丹药,说是有起死回生之效,也不知真假。唉,真是愁人!

清光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他恍恍惚惚突然想起几年前在云岭自家宅子的后院里,雁落蹲在院中鼓捣一群刚刚孵出来的小鸭子,那些毛茸茸的小玩意刚走出蛋壳,就腿软晃悠着身子倒在地上。雁落把野菜叶子剁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放到掌心里,喂它们吃。

当时自己正好从学堂归来,一进门便瞅见雁落一边抚摸小鸭子,一边还跟它们窃窃私语着什么。一看到自己,雁落兴高采烈地捧着一只小鸭子蹦了过来。她抓住自己的手,非要让自己抚摸小鸭子,记得那时候自己瞪了雁落一眼,便甩手走开了。现在想想,自己为何不顺她的意,摸摸那只鸭子又有什么难的,那时的自己真是太固执了。

还有一次,自己和一帮好哥们去附近小岛上玩耍,娘亲硬要让雁落同去。自己一开始不答应,但禁不住娘亲软磨硬泡、恩威并施,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但和娘亲的吵架声几乎能把房顶掀开,雁落焉能没听到?一路上,她沉默不语,不知道是赌气还是什么缘故,渐渐地落在了最后头。

当时自己正和一个哥们的妹妹谈天,根本没顾上她。她虽然平时像只小兔子似的温驯可人,但偶尔也会化身为小毛驴,尥尥蹶子。其实,雁落的内心十分敏感、机智,有时候会耍小聪明。但和自己相处,雁落一直都是乖巧听话到无趣的程度。这正中了自己的下怀,明知道雁落喜欢自己,却仍若即若离不给她明确的答案,甚至时不时地故意气气她,让她吃点小醋。很长时间,这都是自己乐此不疲的游戏。

火焰烧得正旺,自己还往上面浇了一大碗油。自己一边与那个早已忘记名字的姑娘调笑着,一边悄悄观察雁落的反应。

本来是逢场作戏,谁知那个姑娘生性浪荡,见自己主动搭讪,竟然忘乎所以,动手动脚起来。先是捏了自己的腰一把,然后又借故路难走而用手挽着自己。不光手上有动作,嘴上也没闲着,什么亲哥哥好哥哥,什么香不香软不软……弄得自己生生地打了一个冷颤。自己万万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竟被一个姑娘给调戏了。

话说回来,这位姑娘也算是有发骚的本钱,上面吊着两个大木瓜,后面坠着一个大西瓜,但腰肢奇细无比,似乎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掰断似的。自己虽然从未行过男女之事,但也不是贪色轻薄、荒淫无耻之人。如此粗俗的女子,哪里入得了自己的眼。

等到了岸边,众人都上了船,雁落才慢悠悠地走过来。记得她穿着一件月牙白色的褂子,上面绣着几朵紫色的丁香花,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法子,浑身上下竟然都飘着一股子丁香味道,虽然早就过了花期。

看来看去,还是自己的小跟班最顺眼,比那些胭脂俗粉好多了。这样琢磨着,自己便伸手想拉雁落上船,可雁落却不动声色地跳上了甲板。自己的手悬在半空中,被哥们们取笑了半天。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有些生气的同时,心里头还产生了一丝窃喜。只不过在那时,这种感觉被自己强行当成感情上的某种习惯,就像养只小猫小狗久了,也会有感情。现在看来,自己那时真是既天真又无赖。

她出事了,自己才开始明白,原来心里头一直藏着的那个人,就是她!

那时候她总坐在窗台前面给自己念诗,一边念还一边和自己闲聊谈天。偶尔读到情诗,她总会脸一热,低着头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快速地念着。而自己总会犯坏说没听清,让她重新念过,看着她窘迫不安,自己像是得胜了将军。

有那么多独处的日子,自己却从来没真正地走进她的心里瞧一瞧。以至于弄成了现在这副局面……清光时而傻笑几声,时而又死死咬着嘴角出神,他是真的害怕雁落出事。正如勒锦之所说,自己若是再故作聪明,若是再不早点觉悟,恐怕就会永远的失去雁落了。

轿子一停,清光立马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医馆,一进门他就瞅见南归的身影。清光没有多想便走到南归身边恶狠狠地拽住了他的脖领子:“落落怎么会去酒家?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你给我一五一十解释清楚,否则我定要大大地治你的罪!”

不待南归说什么,侯氏姐妹便扑通一声跪在了清光面前。事出之后,侯暮已经被她姐姐侯晨、威武大爷和南归掌柜炮轰了半天。现在连知府大人都跑过来了,这事情,看来小不了。侯家在猫耳胡同里一向低调谨慎,现在可好,竟然一连招惹上最不能惹的几个人。而雁落姑娘又一直昏迷着,完了完了,自己算是完蛋了……侯暮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救了,不由得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倒是姐姐侯晨比较冷静,她轻声对清光说:“禀大人,都怪我妹妹少不更事,性子顽劣惹出了祸事,连累雁姑娘受了伤。现在大夫正在里面诊脉,等确定雁姑娘的伤势之后,大人再做惩处也不迟。”侯晨这番话说得是言辞恳切,不卑不亢。一时清光也没了词,但那双手却仍死死地拽着南归不放。

“清大人,请放手。”南归冷冷地说道。

南归一听说雁落受伤,便飞奔赶到了医馆。一进门,他先是给了威武一个嘴巴,然后才转身去看雁落的伤势。他习过武,粗通医术,号过雁落的脉,并没伤到筋骨,只是擦破了头皮,流了不少的血。但南归搞不懂,为何雁落会昏迷这么久。坐堂大夫何寒包扎完雁落头部的伤之后,取出银针,说是要采用针灸疗法,并把南归威武以及侯氏姐妹轰到了外屋。没有和雁落同去恒昌酒家这件事,让南归懊恼不已。他在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把侯暮大骂了一顿,接着就陷入到了某种自责的情绪里。

特别是看到雁落那面无血色的小脸时,他心里头噌噌地往上冒着火苗子,恨不得把这一干子人等包括他自己都烧焦了才好。南归的情绪,第一次完全不受控制地爆发出来,冰山的下面其实是暗潮汹涌的火山,只要能触到机关,随时都有可能来场火山喷发。只不过平日里冰山形象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大家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眼里窜火星子的男人是一向冷静自制的南归南大掌柜。

“放手?”清光眯起眼睛,挥舞着拳头照着南归的俊脸就想偷袭,却被南归一侧身按住了胳膊。

“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待雁落醒来,清大人愿意打多久,南某定会奉陪。”南归瞪着清光。

“南归,你别蹬鼻子上脸,落落她是我的发小,我有责任由义务照顾好她,你算她什么人?不过是她的老板而已!我看你管得太多了,已经到了招人讨厌的程度。”清光不甘示弱地回击道。

“我不光是她的老板,还是她正在交往的人。”南归实在是忍受不了清光每次都搬出发小这件事刺激自己,他不得不使出杀手锏,索性公开自己和雁落的关系,好让清光死心。

清光一怔,他蹙了蹙眉,浅笑了一声说道:“交往的人又怎么样?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又是另一回事了。你真以为,落落会舍弃我――一个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而跟你吗?别忘了,你们才认识多久?能有多少回忆?我和落落可几乎是在一起了一辈子。”

“在一起?你是说,把雁落当成女佣和跟班,呼来唤去加以使唤?恐怕那些回忆对雁落来说,算不上美好吧?”南归唇角上扬,露出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清大人,你越是这样纠缠雁落,越招她讨厌。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错过了就错过了。你这么矫情,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我小家子气?!”清光已经被南归气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早已不是叶城知府清光了,而是一个被情敌逼得直跺脚的愤怒男人。

“等她醒了之后,你可以去问她,是选择你,还是选择我?”南归继续在清光的伤口上撒盐:“还是说,你不敢问,怕知道答案?”

“问就问!”清光大声吼道。

“雁姑娘醒了。”何大夫适时的从里屋走了出来,他话音刚落,只见两道人影嗖的一声闪了进去。

“雁落……”南归惊讶地望着床铺。

“她在哪?”清光瞪圆了眼睛怒视着何大夫,牙咬切齿地问道。

何烈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怎么一转身,雁落就不见了踪影?老天爷,你可不带这么玩我的啊!

要怪,就怪他今天没看黄历,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诸事不宜!

黄鼠狼单咬病鸭子――倒霉透了!

雁落这一辈子,就没遇到过什么顺心事。幼年爹爹惨死,母亲离家出走,寄人篱下被清光虐待,到了天安又被清光抛弃。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到了叶城,认识了南归,在斗嘴耍贫中培养出了奸情……感情,可这幸福小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就跌下楼,摔破了脑袋瓢,流了一滩血,还晕了小一个时辰。等脸上手上被插了起码四十几根银针之后,她总算是幽幽转醒,一醒来,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只觉安心,可随即又听到一个更为熟悉的声音,只不过,这声音带给雁落的绝非愉悦。

清光那个混蛋来做什么?!看笑话?嘲笑自己笨手笨脚,导致头破血流,还被包扎成酱猪头肉状?雁落越想越气,恨不得把刚才扎在自己脸上的银针照着清光那张俊脸扔过去,最好把他扎成马蜂窝。那家伙竟然还有脸说什么和自己在一起快一辈子了!一辈子个大头鬼!他竟然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十几年端茶倒水把他伺候得跟坐月子似的,这笔账,还没找他算清楚呢,他竟然有脸提起这事!果真是,人至贱则无敌。雁落只觉心痛头痛腿痛,浑身上下就没一处舒服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阵小风顺着窗户吹了进来,雁落身子一颤,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不瞥还好,一瞥,她顿时觉得,还是昏死过去的好,眼不见为净。

“雁儿。”上一刻沈承希还�吭诖拌�上冲雁落挤眉弄眼,下一刻他就已经闪到了雁落床边。他笑着伸出手,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就点了她穴道。雁落只觉言语不能,动弹不得。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沈承希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把雁落搂在了怀中,雁落苦于被点了穴道成了木头人,只能通过挑眉瞪眼来发泄心中不满。合着,自己永远都是那倒霉的螳螂,只有被捕的份儿!雁落腹诽着,外头南归正忙着和清光斗嘴,恐怕没有注意到自己这儿有难,指着他英雄救美估摸着是没戏了,还是认命的接受这种喝凉水都能塞住牙的倒霉命吧。

事实证明,雁落其人,猜好的不灵,但猜坏的,一准灵儿!当南归和清光走进内屋时,她已经被沈承希掳走了。

南归扫视一周,见床头有一朵白纸折成的冥花,心里有了底。比起沈承希,南归更不愿雁落去和清光废话。沈承希属小耗子的,偶尔偷点油水抹抹嘴,构不成真正的威胁。而清光则不同,这家伙有权有势,又和雁落曾有过那么一段,万一他抽风犯病来一出强取豪夺,自己自然是能应付,但总要费些周折,且免不了会伤害到雁落,所以还是少见面,最好不见面,才是上策。

就是这个原因,使得南归决定暂且不去追回雁落和沈承希。雁落被推下楼,想来心情欠佳,再加上她多半听到了自己和清光的争吵,若是这个时候见到清光,免不了动起手来,还有上次被强吻的事,新仇旧恨,保不齐雁落会当场发飙。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万一气出个好歹,可就麻烦大了。

谁能猜到,南归的心里头藏着这么多七拐八弯,处处为雁落着想,生怕她受一丁点的委屈。然而,表现在南归的脸上,却仍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她去哪了?”清光拽着何大夫的胳膊质问道。

何烈是有苦难言,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触了什么霉头,会招惹上清光这么号混不吝的人物。想来想去,他把责任归结到清晨那泡从天而降的鸟粪上。

“小的真是不知。”何烈结结巴巴地说着,鉴于清光太过强势,他只好求助于猫耳胡同大掌柜南归:“南掌柜……”

“她很好。”南归轻轻说着:“只不过是被一个旧友接走了。”

“接走?!”清光攥紧了拳头,牙咬切齿地吼道:“什么朋友会爬窗户掳人,而不走正门,我看这猫耳胡同里净是些不三不四的人,需要好好整治才行。”

南归冷笑了一声,一转身朝着大门走去。清光一怔,正想要再去和南归吵架,却被随即赶来的勒锦之挡住了:“雁落姑娘还好吗?”勒锦之见清光一只手提着药箱,一只手不住地按摩着太阳穴,就知这次他又输了。

“反正没死。”说完这话,清光把药箱随手扔给了衙役,挺胸抬头,故作潇洒状。

勒锦之不动声色地说道:“既然如此,就请大人回府一趟,从天安来了一位高僧正在偏厅候着呢。”

清光胡乱点了点头便随着勒锦之上轿子离开了。

与此同时,雁落则被沈承希带到了一处她未曾去过的地方。

猫耳胡同往南不过半里地,有一土坡,名为土城,一小河从土坡前绕过,河上有一桥,名为安贞桥。

白天此地颇为萧条,偶尔只能见到几个顽童在这里打滚玩弹弓,虽与猫耳胡同相隔不远,但却是冰火两重天。

但一过子夜,这里却是人潮汹涌,热闹非凡,南腔北调不绝于耳,热闹程度丝毫不逊于白日里的猫耳胡同。

猫耳胡同被称为集市,而土城则被当地人称为鬼市。如果说,猫耳胡同里都是做正经生意的,那土城便都是做些见不得光的买卖。既没有固定摊位,也不分商品种类,上至所谓御赐之物,下到和尚用来化缘的铜钹,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只要您能叫出名来,这里的人都有办法帮您寻着。

您要做的就是把银子塞进胸脯里,让人知道您有的是钱,也不怕花钱,这事准成。

“呦,您今儿个想拣点什么宝?”

“前朝的金莲鞋,苏绣,最好还是穿过的,不得长于三寸。”

“瞧,有倒是有,但货少,价高。”

“不怕价儿,只要货好。”

“那您跟我来。”

又比如:

“我这链子上少了一颗珠子,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只要能补上就成。”

“我这有颗包金的豆子,看大小正合适,行吗?”

“多少钱?”

“别钱不钱的,就把你手里提着那半瓶二锅头给我,齐了。”

还有一种:

“这玻璃罩子怎么卖?”

“玻璃?您瞅准了,这可是正经八百的琉璃。”

“多少银子?”

“三十两。”

“贵了。”

“您说个价?”

“三两。”

“你这是让我喝西北风啊,再加点。”

“那算了。”

“得得,没见过您这么会砍价的,卖您了,就当是交个朋友。”

您问,怎么这么便宜就卖了?嘘,肯定是偷来的,赃物是烫手山芋,搁在身边心里总不踏实,宁愿贱卖了赚个酒钱。

您又问,这东西打来偷的?瞅瞅,不懂规矩了是不,到鬼市上交易,切不可问出处,您一问,卖家准跑。若是遇到几个混人,说不定就跟在您身后,等您落了单,给您一闷棍,看您还多不多嘴。

大户人家自然不屑于来鬼市上捡便宜,但一般人家就时不常地摸黑来这儿逛逛,偶尔也赚上一笔。比如用一两银子买到王羲之的字儿,又比如花三两银子买个灰不拉几的佛,回家一擦发现是足金的。不过,这漏儿也不是那么容易拣的,时不常的听说某个冤大头买什么千年老人参,其实就是一根涂了色儿的萝卜。

不过话说回来,鸡鸣狗盗之辈窃来的,败家子从家里偷出来的,造假者精心仿制骗钱的……无论这东西怎么来的,只要有人买,这生意就不会黄。正所谓不占白不占,鬼市大大的满足了国人这种占便宜没够的心态。

灯火点点,闪着忽绿忽红的光,人影绰绰,个个都像是飘在半空。沈承希刚解开雁落的穴道,就吃了她一拳,他一边揉着自己的右胸口,一边赖赖地打趣道:“我看雁儿这伤不重,还有力气打人呢。”

雁落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却被他拦腰扛在了肩膀上:“你这家伙,快放我下来,要不我可揍你了。”

“揍我?”沈承希嘻嘻一笑:“几日不见,雁儿越来越彪悍了,很有咱们国女子的风范,动不动就捋胳膊挽袖子要干架……不过我喜欢,吃惯了白菜豆腐,偶尔来点小辣椒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沈承希――”雁落拖长了声音吼道。

“别叫别叫,我耳朵都快被你给震聋了。”沈承希一甩手放下了雁落:“成了,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刚才我带你走时,故意放慢了脚步,为得是让南归追上来,不过比起我,他似乎更不想让你见知府大人。所以,掠走你,也算是经过他默认首肯的,你就别再跟我耍性子了。饿了吧?走,我带你吃东西去。”

沈承希稀稀拉拉说了一大车话,雁落来不及多想,就被他连来带拽进了土城。

罢了,正好有些饿,就先喂饱了肚子,再回茶馆也不迟,雁落无奈地望着沈承希。

这沈承希也算是一吃货,冰镇酸梅汤、鸡丝冷面、凉拌苦瓜、最后还买了二十串孜然羊肉串,吃到雁落开始打嗝才算告一段落。

吃饱喝足,雁落本想借机告辞,但沈承希却不依,非要让雁落陪他在鬼市上转悠,说是想买些便宜玩意装饰屋子。他这次的借口倒说得过去,雁落曾借住在清光家,清光父母是做典当生意的私商,这种生意在叶城称为柜坊。无所不当,无所不受,这是大部分当铺的规矩。上至黄金美玉,下至日常用品,只要您拿的出来,掌柜子都能报个价给您,至于出价是否合理那就另说了。无商不奸,压价踩价是非常普遍的行为,比如衣服收购价一般为原价的一二成,当票上还写着诸如破旧啊、虫洞啊之类的贬义词。再比如金银细软,通常会注上砂金、淡金之类的字眼,至于生活器皿就更是注明‘废’字。

关于典当业的事宜这里就不赘述了,但只说雁落在店里做了多年小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古玩玉器、名人字画这类东西,还是有一定的鉴赏力。到鬼市上捡漏儿这档子事,找雁落,算是找对人了。

雁落不好再做拒绝,便和沈承希肩并肩逛了起来。

沈承希是漫无目的地瞎逛,时而瞅瞅这个,时而瞧瞧那个,气得雁落偷偷踹了他小腿肚子几脚,他倒是大大咧咧全然没放在心上,时不时地还说上几个冷笑话逗逗雁落,这街逛得倒也不算乏味。雁落无意中瞅见了有缘古玩店的老板古铭飞的身影,她礼貌地走上前去正要打招呼,却见一个人拿着刀子冲自己扑了过来。

雁落突然想起说书的嘴里常叨唠的一句话:曹操背时遇蒋干,胡豆背时遇稀饭――没见过这么倒霉的。

千钧一发之际,沈承希身形一闪,夺下了行凶者手中的菜刀,并三下五除二地将其摁倒在地上。一个好心的小哥提着一盏纸灯笼在那人脸前一晃,竟是城东西门家的少爷西门不二,他被逮住后非但没有露出慌乱之色,反而张着大口叫骂着:“你这个断子绝孙的臭婆娘,竟然敢讹诈老子的银两,造假造到爷脑袋上来了,你说吧,咱们是公了还是私了,公了你定要吃官司,私了的话,爷也不多要,就从你胳膊上片下一斤肉来,回家炖着吃。”

西门不二说的是又急又快,弄得雁落和沈承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承希先扶起了西门不二,细问之下,总算了解到事情的始末。

原来一个月前,西门不二从古铭飞那里买了一幅黄公望的《春色雨意图》,本是想孝敬其在天安翰林院任职的老丈人,拍拍马屁,联络感情,谁知这画被退了回来,画轴上还夹着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此乃赝品。西门不二这马屁没拍成,反而被马蹄子踢了一脚。他老婆一看纸条,气得抱着刚满月的娃子就要回娘家,西门不二就差给他老婆跪地认错了。

可他老婆不依不饶,口口声声说什么自己出身高贵,嫁到这边塞小镇叶城已经是万分委屈,西门家不过是富甲一方的乡绅,论身份地位,无论如何也配不上自己。现在因为假画事件,被爹爹和其他兄弟姐妹嘲笑嫌弃,自己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人世云云……

西门不二这一肚子的火没处发泄,只能来找罪魁祸首――把画卖给他的有缘古玩店老板古铭飞问个清楚。

雁落和沈承希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认为,这事儿有蹊跷。

有缘古董店老板古铭飞,人称火眼晶晶,说得是她那双能识破一切假画赝品的黄豆眼。别看她一介女流,但肚子里存着的全是实打实的硬货。想当年她二十岁既成为名震天下的鉴宝专家,凭着那双看似无光的眼睛,她楞然从一大推假画假字里挑出了书画学博士米芾的真迹,并且只用区区十两银子买到了价值万两的宝贝,赚足了名气和银子。

这事儿后来越传越邪乎,说什么她闭着眼睛看画,只凑上去嗅嗅便闻出真假,又有人说她看画时,眼睛由棕色变成绿色,连瞳孔都跟贼猫似的――竖长条。这话您就姑且听之,信不信随意。按理说,这么一个成名成腕儿的人物,不该看走了眼才对。

像是猜出了雁落和沈承希心中所想,古铭飞慢条斯理地说道:“那画是年前我从这街上收来的,卖画的是个外乡年轻人。那画轴上题着‘春色雨意图’,但只要在这行里面摸爬滚打的人都知道,题签不可信,净是造假的。我随意接过画,想看看仿成了啥样,不过是图一乐子。没想到只看了一角,就吓了我一大跳,好嘛,这画是真的!

近些日子黄公望的画火,好多人来寻,我看了一半,便打算收进囊中。这时那年轻小哥跟我说道,‘《这春色雨意图》的赝品甚多,听说临城的关四爷曾临摹过这副。’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关四爷是造假的行家,但就凭他想糊弄我这双眼睛,没戏。当下我重金买下了这幅画,本想自个儿留着把玩,若不是西门公子一眼瞧上了这副,我还真不愿割爱呢。

不过,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我们这个行当是货出了店,概不退还。我知道您是不是照着真画做幅假的来糊弄我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您要是打了眼,只能怨自己没能耐。说经我手出去的货是赝品,您这不是拿盆脏水往我头上浇嘛。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古铭飞这番话说得是轻描淡写,但句句像根针似的扎在西门不二的心尖上,弄得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绿。古铭飞见西门不二服了软,便得意洋洋地晃悠着膀子一甩袖,离开了。

沈承希也不知如何劝西门不二才好,只得伸手拍拍他的后背,以示慰藉。

“古老板为何只看了一半,便买了那幅画,万一,另一半是假的呢?”雁落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沈承希抿嘴一笑,轻声说道:“猫耳胡同里最流行,也最受人追捧就是些神了鬼了,没边没沿儿的事儿。比如霜叶茶馆里的大石头,又比如说我能下到阴间引路……总之,越不靠谱的事情越有人信,一传十,十传百,三人成虎,最后变成了流传在风中的传说。这古铭飞也是如此,传说她看字画只看一半便可知真假,绝不多看一分一毫,再加上她那双灯火黄豆眼儿,和能闻出不同年代墨迹的狗鼻子,这便成了所谓的艺高人胆大。”

“听你这口气,似乎不太信她?”雁落眼珠一转,朗声说道。

“我信不信有何重要,我又不是冤大头,会被她牵着鼻子走……”沈承希见身边的西门不二又要露出那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赶紧住了嘴:“我说西门大官人,您这一哭二闹三上吊,再不行就抹脖子撞墙喂毒药的戏码,我见得多了,您倒是换点新鲜的。比如把古老板先奸后杀,先杀后奸,总要弄得血腥风雨点才好嘛,您跟我们这瞎折腾,有什么用。还是说,你想让我给您打个折扣,办丧事时多送您俩纸扎的姑娘?”

“这……”西门不二哪里招架得了沈承希这蹦豆子似的问话,他一个大少爷,就算是土包子少爷吧,也知道当街抹眼泪不是什么光彩事,可难道这口气就要生生咽下去?

“这么着吧,明儿个早上您去霜叶茶馆找南掌柜求助,他这人鬼精,估计会有对付同类的方法。”沈承希说完这话,便一推雁落的腰,走人了。留下西门不二这个傻帽站在原地狂点头,怎么就没想起来去找南归呢!他只觉眼前一片金灿灿、黄澄澄的佛光。

“就这样?他不会出事吧?”雁落有些不放心地频频回头望着西门不二。

“用不着担心,像他这种大少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视过高,但骨头却软得跟切面似的,办正事没能耐,办点大奸大恶的事又没胆子。正所谓三脚踹不出个屁,他被骗,一点都不意外。何况,他又不是倾家荡产,不过是在老婆和老丈人面前折了面,心里头不忿而已,南归自有方法应付他。你就别跟这儿瞎担心了,你看这怎样?”沈承希随手拿起地上放着红底粉彩小酒壶问道。

雁落翻翻白眼,还真是什么人挑什么东西,沈承希一眼就相中了匠气十足的粉彩瓷器:“你这是预备着当酒鬼?记得你宅子里可有不少的酒壶酒坛,我看要不然买个酒缸得了。”

“那个叫什么太白的不是说了嘛,但愿长醉不愿醒,惟有饮者留其名。我这不过是……”

不待沈承希说完,雁落就插话道:“你这是附庸风雅,偏偏还附的不是地方,人家谪仙中间还有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呢。难不成,你还准备朝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圣人方向努力?”

“得得,你嘴巧,我说不过你。”沈承希一边假装露出沮丧的表情,一边伸手挠着雁落的脖颈子。雁落笑着躲闪,沈承希却没打算轻易放过她,二人互相咯吱对方的痒痒肉,如同两个顽皮的孩童。

就在雁落和沈承希追跑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之际,叶城知府清光大人却是被勒锦之连拉带拽,赶着回了府。

不就一和尚嘛,给他点银子打发走得了,至于让自己亲自见一面。清光一边腹诽着,一边整理着官袍,迈着四方步进了偏厅。

那位所谓的得道高僧正手里托着一足金打制的小碗,碗里面放着他左眼化成的舍利子,但用红布遮了起来,轻易不示人。据说这位和尚曾在佛祖面前发愿,要度世人一切苦云云,佛祖感动其诚心,对他吹了一口佛气。他只觉眼前模糊,待他清醒之后,左眼珠子已经掉在了地上,化成了一颗舍利子。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儿,一时在天安居住的王公贵族全都跑到他呆着的庙猎奇,他便趁势要求募捐,说是要修一座释迦摩尼的庙宇。反正那群贵公子吃饱了没事干,便都慷慨解囊,还不遗余力的帮他做口头宣传。

这位高僧在天安敛够了钱,便骑着一头歪嘴小骡子一路向西来到了叶城。

清光一进门,先是客套寒暄,问了些不痛不痒的话题之后,他话锋一转,想要亲眼看看这左眼珠子化成的舍利子。

“这……”高僧下意识地把金碗藏在了身后:“佛家之物,不便外露。”

“这什么话,让本官捐银子,可以,但怎么着也让本官见着信物才行。”清光严厉地说道:“莫非你是在骗本官不成?!”

高僧身子一晃,不得不掀起红盖头,颤颤悠悠地把那个小金碗举到了清光面前。清光只瞥了一眼,便一拍桌子,吼道:“你当本官是纸老虎,好哄是不是!这哪里是什么舍利子,分明就是一裹了面的鸽子粪。”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贫僧自幼出家,因诚心感动佛祖,如有欺瞒,佛法难容!”

“是吗?”清光嘴角上泛起了轻蔑的笑容:“既然佛祖保佑你,那就当着我的面儿,把右眼挖出来,看看佛祖会不会让它也变成舍利子!”说着清光一挥手,立马从外面窜进来两个彪形大汉,一人一胳膊把高僧架了起来。高僧哪见过这阵势,顿时泪如雨下,哇啦哇啦的哭上了,他斜眼瞅见清光从袖子里摸出匕首,心更慌了,眼前一黑,竟然昏死过去。

清光见状哈哈大笑了几声,他吩咐衙役端了盆马尿进来,给高僧喂下。片刻功夫,高僧连呕带吐,清醒了过来。他先是伸手摸了摸右眼,还在,然后一转头看见了清光,忙跪在地上磕头:“大人,大人,贫僧再也不敢讹诈人了。”

“行了,锦之,给他三十两银子,打发他走吧。”说完这话,清光又是仰天大笑了几声,才得意洋洋地扭身走开了。

锦之望着清光的背影,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清光这个机灵劲儿却又总不用在正地方的家伙……

再说这位高僧怀揣着三十两银子,迷迷瞪瞪地出了知府衙门,不知不觉走到了土城。黑灯瞎火,他不小心撞上了雁落和沈承希,只听几声沉沉的声响,敢情银子掉在地上了。雁落和沈承希赶紧弯腰帮他捡银子,雁落不经意间瞥到不远处树丛后面跪着一个人,看身形,应该是古铭飞。

雁落用胳膊肘戳了戳沈承希的肋骨,沈承希心领神会,带着雁落悄悄地跟了上去。凑近一看,古铭飞双手全是泥,不停地在地上刨坑。沈承希人高马大,探头一瞧,饶是胆大的他也吓了一跳,只觉一阵寒气从脚尖冒上了头顶。

那坑里面,竟然是一副婴儿的骸骨!

雁落虽不是树叶落下怕打破头的胆小鬼,但却也不是敢在玉帝爷嘴上拔胡子的主儿。三更半夜,四周黑漆漆一片,偶尔只能听到低低的私语声与走动时袍子摩擦发出的簌簌声。身处在有名的土城鬼市,一位颇有地位和名气的奇人跪在地上挖土坑,那土坑里面竟然是一具婴儿的骸骨,这场景也太渗人了。她只觉后背发凉,额头上噌噌地冒着冷汗。

大鞭杆子沈承希倒迅速恢复了镇定,他见过的死人比活人多,虽说婴儿的骸骨不常见,但也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叶城有个风俗,说得是未满三岁就离世的孩童不可葬在祖坟里,一律寻个土坑埋葬即可。原因有二,一是死去的孩童多为病死或意外死亡,这种横死的不宜入祖坟,容易坏了风水;第二个原因说得是横死的孩童是被阎王爷差来向其父母讨债的,债讨够了,自然就走了,所以要另行处理。

土城周围并无什么住家,都是野林子和小土坡,倒是埋死孩子的好地方。只不过,这古铭飞古老板一直是单身,从未被编排过什么八卦绯闻,是胡同里有名的清高老姑娘。那这孩子是谁的呢?沈承希一边观察着古铭飞一边暗暗猜想。

说时迟那时快,古铭飞猛地站了起来,转身要走,沈承希急忙搂住雁落的腰,一跃身跳上了附近一棵歪脖老槐树。直到古铭飞走远了,他和雁落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土坑已经被重新掩埋起来,周围的土也被踩实了,若是偶然经过,定然不会发现这地下还住着一个孩子呢。雁落只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缓缓弯下腰,有些害怕的在脚边摸索着。片刻功夫,她直起身子,手上多了一只沾满了泥土的婴儿绣鞋。

叶城的夏天是火辣辣的,即使摇晃着蒲扇仍嫌不够凉快,但当雁落托着那只绣鞋呈在沈承希面前的时候,他们二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颤,似乎那闷热的风骤然降了温度。沈承希把手压在雁落的头上,慢慢地拍了几下,然后沉默地低下头,带着雁落离开了土城。

一路上二人无话,没有插科打诨,没有嗔笑推搡,而是靠着墙角,溜边回到了猫耳胡同。老远雁落就瞅见霜叶茶馆还亮着红烛灯,那圈跳来跳去的暖红色让她心神慢慢安宁下来。不知从哪刮来一阵邪风,吹得街边的碎纸屑和柳树叶满地旋转,雁落加快了步子,把沈承希甩在了身后,率先走进了茶馆。

“回来了,伤口还痛吗?”南归清冷的声音突然在雁落耳边响起,雁落下意识地抬起头,一袭绛红色单衣的南归正端着一杯温茶,表情柔和地瞅着她。

“南归……”听到南归的声音,雁落觉得像是三九天喝了一杯热姜水,又辣又暖的味道充斥在心里。

南归冲雁落抿嘴一笑,然后把茶杯放到雁落手中:“喝吧,我刚熬的蜂蜜苹果水。灶房里炖了人参鸡汤,还买了你最爱吃的香菇素馅包子,估计现在已经凉了,你自己去热热好了。”说着南归轻推了推雁落的肩膀,他见雁落有些迟钝,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尖,眼里含笑瞅着雁落,“莫非这一跤把你摔傻了?”

雁落忙摇了摇头,十分听话地扭身去了灶房,全然忘记沈承希还在她身后。待雁落出了一层,南归才双手抱在胸前,斜眼瞥着沈承希:“你还真是不放过任何机会。”

“瞧你这话说得。”沈承希呵呵一笑,舔了舔嘴唇说道:“当时是你有意让我带走雁儿吧,南归,你这算盘打得好,比起清光,我的威胁要小得多,放雁落和我在一起,顶多是被摸摸脸,勾勾手,可若是让她和清光见面……你我心里都清楚,今天那个状况,搞不好清光来一段真情告白,浪子回头金不换。更何况,这个浪子是雁儿从小仰慕的对象,就算他们之间出了龌龊,但这感情二字,本就是剪不清理还乱的赔钱买卖。今天清光有一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你就那么有把握,雁落会死心塌地跟着你?”

“难不成,她还死心塌地跟着你?!”南归没好气地反问道。他实在是腻味沈承希和清光这种三天两头的挑衅和骚扰,有本事,光明正大追求雁落,没事老找自己谈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难不成他们还指着可以劝退自己? 墨子那套非攻、尚贤的玩意早就不流行了。南归其人,最大的优点是执着,当然,最大的缺点也是执着,他认准了的事情,哪怕前面是鬼门关也要闯一闯。

“呵呵,不好说,说不好。”沈承希一侧身,正准备离去,他突然想起古铭飞那档子事,便又停住了步子,懒洋洋地唤道:“南归,还有一事。”

“什么?”南归面露不耐之色。

沈承希便把鬼市上的见闻一五一十的转告给了南归,临了,他还故意冲南归抛了个媚眼,暧昧的说道:“替我转告雁儿,今晚上,很尽兴呢。”

南归没搭理他,而是坐在木椅上,思考着古铭飞的事。西门不二属棒槌的,那脑子就跟摆设一样,别人就是说太阳打南边升起来,煮熟的鸭子也能飞,他照单全收,说他实在吧,却又总想着捞点小便宜,每次却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被古铭飞这种老油条耍了很正常,但古铭飞曾对自己说过,早就不干那造假的生意了,以她的身份地位,没理由骗自己。

有缘古玩店是猫耳胡同另一块风水宝地,无论是本城的居民还是外乡的旅客,来到叶城,定要去霜叶茶馆喝上一杯天上茶,然后迈着四方步,优哉游哉去有缘古玩店里转悠一圈子,哪怕什么都不买,长长见识也值了。但现在若出了古玩店卖假货的消息,恐怕会对猫耳胡同的经济不利。

南归虽和古铭飞没什么交集,但为了猫耳胡同的长治久安,他决定明儿早上去有缘古玩店问个清楚,看看到底是西门不二胡搅蛮缠,还是古铭飞动了邪念,想赚外财。拿定主意之后,南归慢悠悠地走进了灶房。

此时雁落正坐在木马扎上小口喝着人参鸡汤,餐桌上放着一个空盘子,见南归来了,雁落忙放下碗筷起身迎了过去。但走了两步,却又突然停了步子,南归不解其意,正要张口询问,却见雁落憨憨一笑:“我忘了问你饿不饿,那碟素包子都被我吃光了。”

南归噗哧一笑,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方熏过香的手帕,温柔地帮雁落擦着嘴角的油渍。雁落垂下眼帘,嘴角微微上扬,摆出一副欲说还休的小女子模样。擦着擦着,那方帕子不知去了何处,取而代之的是南归纤细却有力的手指。

他们二人自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之后,很少有独处的时间,几乎每次都被些奇奇怪怪的人和事情打断。此时已是夜深人静,间或能听到蛐蛐的低低鸣叫声,笑眯眯的月亮也躲进云彩里打盹,薄烟样的云,薄云样的烟,只有那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还闪着光亮。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处,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二人只是出神地望着彼此,雁落想做出些表情来缓解略显尴尬的气氛,但面颊上的那两块肉却不听使唤的僵住了,任她怎么努力,愣是挤不出一个像样的笑容。

南归见雁落时而皱眉头,时而撇撇嘴,不禁轻声叹了口气。

他这一叹气不要紧,雁落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立马哭丧着脸,细声细语地唤道:“南归……”

“你啊……”南归的脸有些红润,他也搞不懂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完全没有睡意,难道要沏壶茶,秉烛夜谈吗?可心里头似乎产生了某种很邪恶的念头,刚才抚摸过雁落面颊和嘴唇的手指烫得厉害,一种很想亲近雁落的欲望占据了他的心。

“嗯。”雁落凝视着南归的脸,橙黄色的烛光映得南归的脸部轮廓柔和了不少,雁落突然闻到了一种淡淡的味道,好像是夏日里晒在院子里的棉被,等冬日盖着它睡觉,就如同睡在了明媚温暖的阳光里。这就是……阳光的味道吗?

雁落缓缓凑近了南归,她鬼使神差般伸出手,从额头到鼻尖,从眉角到下巴,每一寸皮肤都细细地抚摸着,像是要把眼前这个男子的相貌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某个瞬间,雁落突然鼻子一酸,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古怪感觉弄得她快要发狂了。是谁说过,比起悲伤的往事,眼前的幸福更令人想流泪呢?雁落很怕这一切只是场梦,甜美的、不真实的梦,她担心也许明早一觉醒来,自己仍是孤独一人。

“又在胡思乱想了?”南归轻轻地搂住了雁落的肩膀,他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雁落。他知道雁落在想什么,在担心什么,事实上,如果面除雁落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他都有办法让人信任自己,都有办法显示出自己的聪明与机智。也许这就是一物降一物吧,雁落这个迟钝的、爱逞能的家伙却让南归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笨拙与可爱。

明明此时此地,他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随心所欲,但他却只是搂着雁落,给她所需要的安全感以及关怀,并不奢求任何的回报。

他怜惜她,他尊重她,因为他爱着她。

许久之后,雁落从南归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她揉了揉眼睛,像是一只渴睡的小猫,拉着南归的手上了二楼。南归体贴地帮她推开门便转身要走,却被雁落拉住了胳膊。

雁落带着几分羞涩地飞快亲了一下南归的下巴,她本想亲南归的面颊,但因南归太过高大,即使踮起脚尖也只能碰到他的下巴。

南归一怔,低下头正要回吻,雁落却调皮地推了推他的胳膊,不待他反应过来就关上了门,留下南归一人站在门外心跳加速,气息不稳。

她还真是越来越喜欢挑逗自己了!南归一边摸着自己刚刚被偷袭过的地方,一边哭笑不得地返回自己屋子,唉,这一夜,恐怕是睡不着了。

雁落突然想起古铭飞的事儿,她从袖子里取出那只婴儿绣鞋,步履匆匆地跑到南归屋外。

南归听到敲门声,又惊又喜,他一跃跳下床,打开了门。

“雁落?”南归倚着房门唤道。

“南归,你看。”说着雁落把绣鞋塞进了南归手里,南归眉头一皱,他把绣鞋捧到眼前,认真地检查着,片刻功夫,他声音有些凝重地问道:“雁落,你从哪捡到这只鞋子的?”

雁落把今儿个在土城闲逛时见到的事情着重给南归讲了一遍,与刚才沈承希所讲的差不离,沈承希那家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忘记告诉南归绣鞋之事。

南归听后眉头皱得更紧了,雁落好奇地追问,却换来南归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这鞋子有毒。”

明国人讲究吃穿,吃自然不用多言,民以食为天嘛。至于穿戴,就不能不说一说绣鞋了。三百多年前,明国还不流行放足,女人们自小便用布条把脚裹得密不透气,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步步升花,其实全是糟蹋人的玩意。

朝代有兴亡,习俗有盛败,这不,二百九十九年前,明国第七任皇帝大婚,新任皇后朱氏生得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可偏偏美中不足的是没缠脚。这在当时看来可是十分丑陋不堪的事儿,这种女子,哪怕身份再尊贵,也不能嫁进皇室败坏了风气。偏偏这第七任皇帝爱皇后爱得痴狂,非但不因这小小的瑕疵而感到失落,反而挥毫泼墨,画了许多幅皇后的肖像,动静都有,还故意把焦点放在皇后的那两只大脚丫子上。

一开始,国人哗然,一群无聊人士还编了一出名为《皇后朱大脚》的黄梅戏来嘲笑皇后娘娘。但没成想,过了些日子,竟然有些姑娘开始悄悄地放了脚,时尚这种东西,想来是听风就是雨,雨过天就晴。一二来去,这缠脚的习俗竟然在明国绝了,人人以大脚为美,以天足为乐。这脚是不缠了,但攀比绣鞋之华美的游戏却从未在姑娘媳妇心中绝迹。

素履、葛履、青勾……什么款式都有,上面绣着莲生贵子、榴开百子、双蝶恋花、龙飞凤舞……只要是能想出的花样,全都能绣在鞋子上。而这鞋子上的绣工,通常是衡量女人是否心灵手巧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姑娘时,绣给自己穿;做媳妇时,绣给丈夫和孩子穿,务必要把自己和家人打扮的漂漂亮亮,不跌面儿才行。

到了近五十年,这绣鞋上的学问就更多了。特别是在叶城这种经济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桃花源地,大姑娘小媳妇闲来无事,净琢磨着如何在绣鞋上玩出新意,所以几乎每一户人家的姑娘,都有独具特色的绣鞋制法。也就是源于此,南归对手上这只绣鞋的来历有了些眉目。

“有毒?”雁落惊慌失措地望着南归。

南归沉了沉说道:“嗯,不过现在毒性估摸着已消失殆尽了,只留下些印迹在这里。”说着南归把小鞋子一弯,示意雁落看看鞋子的内层。雁落一瞅,里面果然有一块米粒大青不拉几的脏点子。

“这鞋子是在那具婴儿骨头旁边拾到的,莫非是……”雁落眼前一亮,可随即又暗了下去。

“你想问的是,莫非是这只鞋子害了那个婴儿吧。”南归把绣鞋放到一边,伸手把雁落拉到自己床边坐了下来。

他这动作是自然流畅,可雁落却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为了避免更多不健康的联想,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事情太悬了,搞不好是我想太多。”

“到底是不是你想太多,不妨明日去亲自证实一下。”南归说着把头靠在了雁落的肩膀上,轻轻地对雁落的脖子吹着气:“叶城绣工手艺最厉害的人是鞋行马三姐,她脑子里几乎装着全叶城所有姑娘大婶绣鞋的样子,你带着这只鞋去问问她,不就知道这鞋子是谁做的了嘛?保不齐是古铭飞自己绣的,她虽然一直独身,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你是说,她生了孩子之后,下毒杀死了亲骨肉?”雁落猛地一扬头,差点撞上南归的鼻子,南归赶忙按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乱动。

“你这小脑袋瓜子,净往这种恐怖的地方想,也许只是一场误会也说不定。总之,明儿个你去问问马三姐,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我上午正好要去找古铭飞问问赝品那件事,如果来得及,咱们就约在胡同西口一起吃红果酪去。”说着南归推了推雁落的后背,“时候也不早了,快去歇着吧。”

雁落站了起来,却没有走的意思,而是直直地盯着南归的脸。她心里很清楚,夜已深,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赖在一个未婚男子房间里有些说不过去,若是被旁人知道,恐怕又会传出些带颜色的故事。但她又真的不想离开,南归身上有种诱人的味道,引诱着自己,哪怕就是靠在他身边静坐一夜也好啊。可南归总要休息,自己还是识趣地离开吧。这么想着,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待雁落走后,南归才咚地一声倒在床上苦笑,干什么用那种引人犯罪的眼神望着自己啊,弄得自己以为她心里也想要……既然停住步子,那就索性坐到身边直截了当吻上嘛,就跟之前她偷吻自己似的……生米熟米,总之是粮食就行了。可这可恶的雁子,偏偏最后一刻幡然悔悟,点燃了火,扔了把柴,好嘛,干柴烈火了,她却一溜烟没了影,合着自己又被耍了。自打遇到雁落,南归觉得是一跟头栽倒了底儿,先前那些冷啊漠啊之类的性子, 竟然被一点一点的磨没了,只剩下满心满眼的喜欢与疼惜。

南归绝对不是脑子里只想着那种事的猪头恶心男,但也不是清心寡欲的佛家老祖,总被心爱的姑娘这有一搭没一搭的逗弄,南归觉得既郁闷又无奈。长此下去,南归真怕自己会憋出个好歹来。等过了暑天,就跟雁落好好谈谈成亲一事吧,南归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二日雁落一醒来就去敲南归的房门,却无人来应,她迟疑片刻扭身下了楼。谁知,霜叶茶馆今儿个提前开了张,里面挤满了人。见到雁落,那群人呼啦呼啦地扑了过来。雁落定睛一瞧,站在最前面的是彤若、阳奕、侯氏姐妹、威武大爷、余若书和小鹿子。

不待雁落开口,彤若就拽住她胳膊语气不善地质问道:“你这只死雁子,也太不把姐姐我放在眼里了,从楼梯上跌下来这么大的事儿楞然没通知我,还是今早上阳奕听程贝贝说起的呢,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干姐姐……”

雁落讪讪一笑,正要解释,却见侯氏姐妹要给自己下跪,赶忙一手架一个把她们俩给搀住了:“两位姑娘可千万别这样……”

“雁姑娘,这都是我们姐俩的错……害你受伤,昨天你在医馆突然消失,我们十分担心,本想一直留在霜叶茶馆等你回来,但南掌柜以时间太晚为由劝走了我俩。”侯晨话音里带着哭腔,仿佛她才是受害人似的。

“雁姑娘,你要怪就怪我,我当时本想害你在威武大哥面前摔跤出丑,却绝想到会害你跌下楼,这事儿我一人承担,与姐姐无关,你要打要骂或是把我从楼梯上推下去解气报复都成,只求你千万别让知府大人找店里的麻烦。”侯暮挡在了侯晨面前,一副准备慷慨就义的悲壮表情。

雁落翻了翻白眼,她在人群里扫视了一周,不见南归的身影,正要开口询问,却被季宝抢先开了口:“雁落,别找了,南掌柜一清早就出去了。”

敢情他溜了,让自己来面对这一竿子人,雁落只觉头痛,但脸上却不得不挤出笑容来:“我没事,伤在后脑勺,用头发遮住就行了,没破相,更没伤筋动骨。你们俩也别担心,赶紧回去照顾店子吧,至于清……清大人那边,我自会去说明。”雁落说完这话,还故意拍拍胸脯,示意自己并无大碍。

好说歹说,总算是劝走了侯家姐妹,不过,临走时侯晨硬塞给了雁落一条四方小帕,上面绣着聚贤烤鸭店终身免费几个大字。侯暮解释说,只要雁落拿着这方帕子去烤鸭店里吃饭,一律免费。雁落哭笑不得地攥着手帕,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若是自己失业了,起码还有个蹭饭的地方。

威武大爷一直安静地站在旁边,只是在侯晨给了雁落手帕之后,他郑重其事地走到雁落跟前,朗声说道:“威武没什么可以补偿雁姑娘的,但如果雁姑娘以后需要保镖或是护院……”

“成成,我在这先谢过威武爷了。”雁落及时地打断了威武的话,她怕威武会说什么哪怕自己要他打家劫舍,他也一定做到云云。

送走了侯家姑娘和威武,雁落本想松一口气,但好姐妹彤若却趁这个机会大声问道:“雁落妹妹,你和南归南掌柜,莫非真的在交往?”

雁落一怔,彤若这张嘴还真是没把门的,什么话都敢问。这下好了,霜叶茶馆里聚着四五十号人,全都放下茶杯,竖起耳朵,等着听一手消息呢。自己若是承认了,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遍整个叶城。想来南归一定预料到今早上的混乱,所以才会不动声色地开溜,但这下,可苦了自己。

雁落冲彤若挤挤眼,想浑水摸鱼,偏偏彤若不吃这套。她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瞅着雁落。雁落无法,只得浅笑了一声,慢慢说道:“的确,我和南归在交往。”她话音刚落,茶馆里就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以及口哨声。

“那你呢,彤若?你和阳奕什么时候准备办事?”雁落眼珠一转,似笑非笑地对彤若说。

这下换彤若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幸好阳奕这小子反应快,他一手搂在彤若的肩膀上,一手指着雁落的鼻尖,大声说:“总之,喜酒少不了你的。”然后就拉着彤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猫耳胡同一天之内,竟然有两件喜事,而且还都发生在最惹眼的人身上,这新闻,若是不八上一八,岂不枉为人了。就在众人随意编排着这四个人的恋情时,雁落早就低着头,贴墙角跑走了。

今天雁落还有任务在身,哪能一直和这群闲散人士耗着,她出了霜叶茶馆,直奔高升鞋行。

高升鞋行老板名为升高,男,已到不惑之年。妻子姓马,在娘家排行老三,人称马三姐。二人均是制鞋高手,特别是马三姐,脑袋瓜子里头揣着百十来个古鞋样子,是叶城远近闻名的能人,大凡姑娘出嫁,准找她做婚鞋。

高升鞋店有三宝,第一是新婚如意鞋,专卖新娘。那鞋子做得跟一朵盛开的牡丹似的,凑近了闻还有阵阵暗香。第二是平底牛皮软鞋,专为长鸡眼、平足人士设计,穿上不夹脚,不臭,且方便清洗。第三是镇店之宝,步步高升鞋,这鞋子除了外形美观,绣工精湛之外,还另有玄机。

明国年轻男女追求身材的纤细高挑,纤细还容易满足,大不了饿几顿总能瘦下来,可这高挑就真是有难度,只能借助于垫棉花这种粗糙的方式来增加身高。升高和他老婆马三姐从这里看出了赚钱的门道,他们制出了一种内增高靴子,与平常的靴子外型上并无二致,但里面却是垫了七八层软垫,保证了舒适的同时,又无形中增加了穿鞋者的高度。一经推出,便风靡了整个叶城,还被有心之士囤货运到了其他城市高价贩卖。

他们二人并无子嗣,早年马三姐曾生下一个丫头,只是出生不久便长红疹子死了。之后马三姐的肚子就没了动静,有些好事的婆娘曾劝马三姐和升高,不如抱养一个孩子,但被马三姐严词拒绝了,再往后就没人提起这事。人家夫妻愿意断子绝孙,关旁人什么事。

雁落进了升高鞋行的门,就被里面乌央乌央的人给吓到了,她卡在门口,进出两难。幸好马三姐老远瞅见了她,赶忙招呼雁落进了内屋。马三姐是生意人,眼下猫耳胡同最火的姑娘雁落进了她的店,哪有不笼络下来之理。单不说雁落和知府是青梅竹马,就凭着她和南归的那点事,也注定这位外乡姑娘会成为猫耳胡同持续关注的焦点。

马三姐正在畅想未来南归和雁落成亲,要是雁落穿着高升鞋行的鞋子,那岂不是活脱脱的广告幌子!想到不久的将来,雪花般的银子滚滚而来,马三姐不由得喜上眉梢。只不过,她脸上这笑容还未持续多久,就被雁落从怀里掏出来的婴儿绣鞋吓得连连倒退了三步。

“你……从哪弄来的这鞋子?”马三姐大口地喘着粗气。

“土城捡的。”雁落轻声说道:“马三姐认识这鞋?”

“我……我不认识!”马三姐说完这话,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把头埋进膝盖里,死活不肯抬起来见人。这时她丈夫升高从内屋走了出来,见到绣鞋,二话不说拿笤帚把雁落赶了出去。

雁落踉跄着被轰出了鞋行,她满腹疑惑,却找不到答案,只能拿着绣鞋前往有缘古玩店去寻南归。

再说南归,他早就料到霜叶茶馆今日会涌进一大批看热闹的人,索性天刚亮就脚下抹油开溜了。虽说让雁落一个人去招架这群疯子于心不忍,但鉴于这姑娘昨晚上几次三番调戏自己,也该让她吃点小苦头了,南归坏坏地想着。

南归一出门便遇到了抱着画轴的西门不二,没什么废话,直接拽着西门不二去了古玩店。

古铭飞睡意朦胧地把南归和西门不二请进客厅,一番客套之后,古铭飞便率先开了口:“我说南掌柜,这古玩行里的规矩您不是不懂,货出了门,焉能退换?!”

“古老板莫急,我只是想让古老板重新瞧瞧这幅画,无论真假。”南归瞥了西门不二一眼继续说道:“西门少爷并非想退货,估摸着是因为折了面儿,才会冲动地跑去为难古老板。”南归说完便打开画轴,把画作平摊在了八仙桌上。

古铭飞上次收画时,并没有把画完全展开细瞅,但今日借着阳光这么一瞧,好嘛,古铭飞倒吸一口凉气,这画,神了!

说真不真,说假不假,半真半假,半假半真!古铭飞一边苦笑一边对南归摇了摇手指,算是认栽了。

“西门大人,这画您留下吧,我这儿有一个自己玩的物件,绿松石山石花卉鼻烟壶你拿去孝敬老丈人,准能讨得他欢心。”古铭飞从怀里摸出了一绿色的物件递给了西门不二,西门不二还想说什么,却被南归一个眼神制止了。南归伸手示意他先行离去,西门不二虽不解到底发了何事,但还是拿着鼻烟壶走了。

听到关门声之后,南归才转身望着古铭飞:“可惜了这幅画。”

“谁说不是呢。”古铭飞苦涩一笑。看来这画是针对她来的,一半真,一半假,明知她看画只看一半,所以就把真假两幅拼贴在一起,自己见到了那半真的,自然就掏银子买下来,谁知道这里面另有机关呢!只不过,这拼贴的水平实在是高,看来自己是被圈内人耍了一把,这笔银子,全当交了学费。

“这件事,还望南掌柜可以保守秘密。”古铭飞说着弯腰就是一拜。

南归点点头,正要离去却听见雁落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古铭飞抿嘴一笑,推开门,请进了雁落。

雁落一进门,冲南归点了点头便走到古铭飞面前,一字一顿地问道:“古老板,有句话我自知不该问,但却不能不问,我总觉得这里面不太对劲,如有得罪,请古老板莫怪。”

“雁姑娘请问。”古铭飞笑着对雁落说道。

“古老板是否生过孩子?那孩子是否早夭,并被埋在了土城?这鞋子,又是老板从哪得来的?”雁落摊开手,那只小绣鞋就放在她的掌心。

“你……是从何知道这件事的?”古铭飞脸色煞白,语无伦次地说道:“我……曾有过一子,半岁时不知染了什么病,就……”

“那这绣鞋从何而来?”雁落继续追问道。

“和这鞋子有什么关系?”古铭飞诧异地望着雁落。

“这鞋子里面染了毒。”南归插话进来。

“什么?”古铭飞尖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她一连说了三个不可能之后,才有气无力地对南归说,“这鞋子,是孩子的爹爹送来的。”

“孩子的爹爹又是谁?”雁落一字一顿地问道。

马三姐是被人夹着胳膊拖上知府大堂的,她晕晕乎乎,神志不清,浑身上下酸痛难忍。她在大牢里仅仅呆了一个晚上,整个人就老了十岁,两鬓斑白,双眼凹陷,全然没有往日的神采。

这事儿还要从昨天中午说起,雁落闯进有缘古玩店追问古铭飞死孩子一事,一段尘封了多年的往事就这样慢慢浮出了水面。

那年古铭飞刚刚成名,正是年少轻狂之时,又在猫耳胡同里开了古玩店,迎来送往全是叶城乃至明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时风光无限。

也就是在那时,古铭飞遇到了高升鞋行的年轻掌柜升高,二人年纪相仿,且都对未来野心勃勃,这么一来二去,便勾搭上了。春宵苦短,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缠缠绵绵搅和在一起,正是你侬我侬之时,升高的未婚妻马三姐出现了。

原来,那升高为了吃掉古铭飞这块嫩肉,竟然对她隐瞒了自己早有婚约一事。古铭飞性子高傲,君既无心我便休,她一脚把升高踹出了自己闺房。半个月后,升高迎娶了马三姐。本来,露水姻缘,好聚好散,谁知古铭飞怀了孕,这还不是最糟的事儿,那马三姐也前后脚有了喜。古铭飞偷偷跑到外地产下了儿子,待她带着孩子回来时,马三姐也为升高生了一个女娃子。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直到马三姐的女儿染病死了,事情才发生了转折。痛失爱女,那段日子对于马三姐和升高来说都不好过。他们关了店子,一个趴在床头哭,一个蹲在门口抹泪。一天晚上,升高醉酒跑去了有缘古玩店,死活要见一见自己的儿子。古铭飞见他可怜,便抱出孩子给他瞧了瞧,这一瞧,也就惹出了祸事。

升高把自己对亡女的思念全都转化成浓浓的爱意投在了古铭飞的儿子身上,他夜里经常悄悄摸黑去探望他们。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渐渐的,闲言碎语便传进了马三姐的耳朵里。

马三姐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她秉公守法,勤劳踏实,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没了爱女,丈夫又和其他女人有了孩子。

她恨,她怨,她嫉,她妒。

所以,她在升高送给儿子的绣鞋里下了毒,致使其高烧而死,小儿生病猝死,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人去调查,更没有人去怀疑马三姐。

失去了儿子,升高只觉天崩地裂,马三姐适时的出现抚慰他,把他重新拉回了自己的怀抱。一心想着前程的古铭飞把儿子的死所带来的痛苦转化成了工作的动力,一桩血案,就这样悄然无息的飘散开了。

直到雁落发现了绣鞋,古铭飞才恍然大悟,她怒火朝天地冲进了高升鞋行。然而,店里却没有马三姐的身影,只有高升抱着酒坛子瘫坐在后院里。

原来,上午雁落拿着绣鞋来询问马三姐,她就知事情败露,无法再去遮掩。更何况,这么多年来,她内心一直受着煎熬,是时候说出真相了。她给高升留了一封短信解释个中曲折后便自己去知府衙门投案自首。

雁落望着眼眶微红的古铭飞和悲痛欲绝的升高,她突然觉得,真相有时候比谎言更恐怖,更让人绝望,若是假装一切安好,做人会不会比较轻松些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她和南归回到了霜叶茶馆。雁落心情沮丧,南归牵着她的手走到了后院,二人就那样抬头望着缀满了星子的天空。

“马三姐……会怎么样呢?”雁落喃喃问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南归搂着雁落微微颤抖的肩膀,轻声说道:“雁落,你的眼睛容不进沙子,可有些人,情愿模模糊糊过一辈子。”

“所以,应该装糊涂?”雁落仰起脸望着南归。

“可惜,难就难在这‘装’字上了。古铭飞是聪明人,恐怕心底里早就对儿子的死产生了怀疑,只是她不愿面对,不愿承受捅破窗户纸所带来的阵阵冷风。”南归一边摸着雁落的头,一边沉声说道。

“那她的儿子,岂不就这样白白死了?杀人不用偿命,这王法二字……”

不待雁落说完,南归便插话进来:“王法与人情,孰更重要,并不是一言半语能说清楚的,只要你我问心无愧便可。”

“你是不是早就预料到这一切了?”雁落正了正神色,直视着南归的眼睛。

南归嘴角微微上扬,既不否认,又不承认:“夜深了,你也回屋歇着吧。”说完他弯下腰,轻轻地吻了吻雁落的额头便返回了自己房间。

雁落带着某种似懂非懂的心情也跟着上了二层,这一夜,二人无梦。

转眼到了第二日,一清早天就阴沉着,灰不拉几的云彩几乎是一动不动地停在空中,又湿又热的空气闷得人喘不过气起来。消息灵通的人士一早就聚在了霜叶茶馆门口,只等着营业。众人多是在昨日晚些时候得知马三姐自首一事,他们万万没想到,古铭飞竟然曾和升高有过旧情,还扯出一桩血案。果然,人心隔肚皮,哪怕是住了多年的街坊邻居也可能藏着不为人知的惊天秘密。

新官上任三把火,想来知府清光定会严惩杀人凶手马三姐为自己树立青天大老爷的形象,马三姐这一去,恐怕是再难归来。大家虽不至墙倒众人推,但谈论马三姐时却也少了平日里的客气,多了几分鄙夷和不屑。

众人在茶馆外议论纷纷,殊不知,几位当事人正在茶馆内交谈。说是交谈,倒不如说是一场颇为窘迫的会面。古铭飞和升高跪在地上,请雁落与南归帮忙求情,他们已经隐隐猜到知府大人将要如何判这段旧案。

升高来求无可厚非,但古铭飞也来了,这就让雁落感到不解:“古老板,您确定?”

“嗯。”古铭飞十分冷静地回答道:“我细细想过一夜,这世间的事儿,就好像是蜘蛛结的网子,密密麻麻却又出人意料的清晰可见。而我们则是那没头没脑的小虫子,硬要撞上网子吃了苦,才明白天大地大,却没有真正的容身之地。”

雁落若有所思地扶起古铭飞,她迟疑了片刻说道:“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知府大堂内一派肃静,三四十根粗大的白色蜡烛点在两侧,跳动的火光让马三姐的头更晕了,一夜未睡加上滴水未进,她只觉得从胃里泛上来一股酸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搅拌着,和弄着。她一弯腰,哇啦哇啦吐了一地,那腥臭的黄褐色液体不光落在了地上,还溅在她的衣衫上,挂在她的嘴角上。

“威――武――”一阵整齐的喊声吓得马三姐一屁股坐在了呕吐物上,她下意识地挣扎着双手撑地,似跪似趴地冲着高高在上的案牍。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清光一拍惊堂木,缓缓说道。

“小民升马氏。”

……例行问了几个问题之后,清光再度拍了拍惊堂木,厉声说道:“升马氏可知自己犯了何罪?”

马三姐点了头,清光没做多想便判马三姐杀人偿命,秋后于菜市口行刑。

整个案子审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结了,听到最终判决,马三姐反而感到无比轻松,不知是因吐出酸水,还是说出真相,她觉得眼前一片清明,不再提心吊胆,不再担心东窗事发,好汉做事好汉当,自己虽不是什么大老爷们,但这一次总算是活出了点尊严,哪怕这点尊严是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毒死那个孩子,是压在她心头最沉重的石头,现在,这块石头终于被搬走了。

“退堂!”清光说罢,一挥袖子便转身下了大堂,像一阵清风似的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仅仅过了一个时辰,马三姐被判了死刑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叶城,升高听后一头扎在地上昏了过去,倒是古铭飞沉着冷静地瞅着雁落。

“南归……”雁落轻声唤道。

“你确定,自己可以说服清光?”南归有些担心地问道。

雁落点点头:“确定。”

南归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起身送雁落去了知府衙门。

到了门口,雁落冲南归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后,便随着衙役进了后堂,七拐八绕走到了书房,衙役代为通报之后,雁落便被请了进去。

这是雁落第一次见清光穿官服,她带着一种既厌恶又好奇的心态打量着清光。他似乎又长高了些,后背越发的挺直,乌黑的眉毛下面是那双熟悉的杏核眼,比起之前那几次见面,这一次清光的目光中似乎多了几分平和。他举止高雅,但不经意间却散发出某种光彩。莫非这才是真正的清光?!雁落坐在木椅上,感到一阵又一阵的局促与不安,她有意无意地变换着坐姿,许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她觉得后背全是汗,薄薄的夏衣贴在皮肤上,有种很刺痒的感觉。

此时清光正端坐在堂前,认真地翻看着卷轴。他虽面无表情,但却时不时的偷偷瞄上雁落一眼。他读书,她坐在身侧,这样的情形曾经出现过无数次,但却没有一次令清光如现在这样感到亲切与安宁。

仿佛他和雁落之间从未发生过什么龌龊事,仿佛天安那场闹剧不过是噩梦而已。这些天,清光时常回想,当时那样对雁落是对是错。备考之前,他感到肩头扛着巨大的压力,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就要回云岭子承父业。

雁落就像是一团挥之不去的乌云,那里面包裹着一种名为家的气息,是他拼命想要逃离的,所以他才会刻薄的对待雁落。仿佛只要雁落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他就会暂时遗忘云岭,遗忘自幼成长的故乡。

然而,等雁落真正离开了,他又觉得呼吸困难。家的印记牢牢地刻在了他的骨髓里,像是空气,平日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若失去了,就会窒息而死。

金榜题名让他暂且松了一口气,美酒佳肴暂时抚慰了他心中那难言的苦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再甘甜的酒也敌不过雁落亲手熬的一杯酸梅汤,再精致的菜也敌不过雁落随意做的一盘炸酱面。某个时刻,清光曾感到有些后怕,若是与雁落就此天涯两隔,他该怎么办呢?

也许,他还是那个威风凛凛的清光,也许,他会把家这个字眼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但他们俩终还是再相遇了。就好像无形中有那么一根红线,一直缠在他和她的小指,令他们无论相隔多远都能找到彼此。

清光从未担心过雁落会爱上别人,无论那个人是不是比自己出色。对于清光来说,雁落变了,变得成熟了,变得漂亮了,变得独立自主了。但她终还是雁落,是他的发小兼玩伴雁落,只要自己轻唤一声,仍会毫不犹豫跟在自己身后的雁落。

至于现在胡同里越传越凶的雁落情定南归一事,清光并没有放在心上。在他看来,这不过是雁落为了和自己赌气而耍的把戏,她要自己吃醋,自己就偏偏表现的沉着冷静,待她慌了手脚,再把她绑在自己身边也不迟。

若爱情这样简单便好了……

“你是来求情的?”清光放下手中的卷轴,幽幽说道。

雁落一怔,她缓缓起身走到清光面前,恭敬地行过礼之后沉声回话道:“是,大人,小的是替古铭飞来求情的。”

“她儿子惨死,如今逮到了凶手,她不放炮庆贺,反而跑来替凶手求情?”清光直视着雁落的眼睛。

“杀人偿命,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这万事里缠着一个情字,谁又能说清呢。”雁落自嘲般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女儿猝死,在马三姐最需要关怀的时刻,丈夫却跑去了古铭飞家里,如果说女儿的死是一道重重的伤口,那升高的做法就是在这伤口上撒一把辣椒面。后来马三姐因愤恨而下毒害死了古铭飞的儿子,一桩血案,两个不懂事的孩子,她们都得到了教训。眼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爱的恨的早就灰飞烟灭,剩下的只有后悔与懊恼,这样的惩罚足够重了。”雁落回望着清光。

曾几何时,雁落是一个黑是黑,白是白,眼中绝没有灰色的人。她有些时候正直到略显迂腐,对待不平的事情,总是抱着一种令清光无法理解的责任感与正义感。说她笨吧,她却总能洞察到鲜为人知的秘密,说她机灵吧,那些不该碰的秘密她却总是想插上一脚。

殊不知,有些秘密,还是埋藏在内心深处比较好。

清光曾因为雁落不通人情世故而数落过她许多次。情与法,法与情,并非三言两语能讲得清楚。但在叶城乃至整个明国,更多的是情在法上,法中含情。杀人偿命,乍听起来无可厚非,但若是盲目的依法判决,定会惹来民众的非议。

关于法,清光曾认真地思考过,并有自己的一套阐释。比如像马三姐这个案子,她杀人是事实,但这里面有包含了诸如丈夫的背叛、痛失爱女等一系列引人同情的事件。虽时隔多年,但她还是主动自首,就凭这点,也不致死罪。清光之所以在堂上判了马三姐死罪,是为了在叶城百姓面前做一场政治秀。

他早就料到,升高和古铭飞会来求情,甚至南归和雁落也会来求情,弄不好,半个叶城的人都会跑到衙门口请愿。到时候自己穿着官服出去转上那么一圈,假装是倾听民众的声音,然后华丽丽的改判,这为官的头一脚就算踢出去了。

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南归会放心地让雁落只身前来找自己。不能不说,那个叫南归的男人实在是太精明了,他恐怕早就预料到自己的计划,故意不给自己作秀的机会,直截了当派雁落来求情。面对雁落,自己绝摆不出官架子,这件案子自然而然会处理得很低调。这时候百姓们只当是雁落借着和自己非同一般的关系求情成功,而雁落又是南归的手下,这功劳到最后定会算在南归头上。南归这招棋实在是太妙了,清光觉得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事已至此,他只好写下判书交给了身边的衙役:“放了马三姐。”衙役接过判书便去了大牢。偌大的书房只剩下了清光和雁落两个人。

雁落起身想要告辞,清光却疾步走到她面前,一手扶住她的肩膀,一字一顿地问道:“你是不是还恨着我?”

雁落瞪圆了眼睛瞅着清光,许久之后才牙咬切齿地冒出了两个字:“不恨。”

“哦?”清光一挑眉,露出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雁落撇撇嘴,弹开了清光放在自己肩上的手,清光不依,雁落抬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这才逼得清光退后了几步。带着得胜的心情,雁落哼着小曲离开了知府衙门,殊不知,清光蹲在地上,一边揉着脚趾一边微笑着。

她还是恨他的,只要还有恨,就好,总有一天,这恨会再度转化为爱,清光十分确定那一天迟早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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