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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家(上)
作者:低调科学家 时间:2020-10-02 04:47 字数:16838 字

这月份,大学差不多都放假了,常常穿过附近的大学,看见里面不少刚领了学位证的博士或硕士到处拍照留恋母校。他们一个个都看来斯斯文文的,带副眼睛,加上方帽和长袍子,颇有文化人的风范。他们一步步走过来,学到这个境地也很辛苦吧,他们的父母一定非常的骄傲。我常常会羡慕这些人,倒不是羡慕他们手里的学位证和智慧的帽子、袍子,而是羡慕他们满脑子的知识;也很佩服这些人,佩服他们一路读过来的毅力……而至于他们的人品,我不清楚,也就不做评论了。

那时候,我们都浑浑噩噩的过着,未来和前途也曾在脑海里出现过,不过也仅仅转瞬既逝,不想去思考,因为我们有时候很累,和那些疲于学习的优等生不同,让我们累的不是那些凑来凑去的数字,而是我们那不知该往何处延伸的生活。

钱是好东西,郝诚说过,出来混的,图个什么?要权么?要名么?全都是不可靠的东西,钱才是最实际的。我们也一样,反正也没有前途,只能寄希望于现在了。现在能有多好就过多好吧。

我们经过前几次的事情后,有了经验,随后又做了好几笔,着实也捞了不少的钱,也不管给国家带来了多少经济损失。

有钱了,当然要用,但这一次,我们更加的睿智,不再挥霍,不能一次性的用完了又过穷日子。比如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就别坐出租车了,乘公共汽车去;比如喝水也不去买那些碳酸饮料了,喝喝矿泉水,又解渴又便宜;比如玩电脑的时候也尽量不再把电脑桌当成枕头睡觉了,要睡觉回家再睡。

有了钱,名也会慢慢的不请自来。那时候收了第一个小弟,他有一个明星的名字——李连杰。

他比我们小,当时只有十四岁,人也长的不高,但却很有脾气的。就因为他的脾气,加上打架厉害,所以常在我们常去的那家游戏室里惹出大大小小的麻烦,也因为这样,我们对他也算早就耳闻目染。

有了钱的我们常常去泡又便宜又能打发时间的游戏室,一买就是厚厚的一叠硬币,不断的往游戏机里塞,不停的gameover,但也没觉得有多心疼,也就几块钱的事儿。

但平时为了那一两个硬币就能大动干戈的李连杰可不同,看着成堆成堆的硬币,那脑子里就忍不住蹦出些想法来。

那天,他走上来拍了拍李朝的肩。

“哪个?”玩游戏玩得正兴奋无比的李朝大叫着转过头去。

“朝哥,我跟你商量个事儿。”李连杰的眼睛盯着那堆硬币没移过。

“什么事儿,说。”李朝回过头来,继续在游戏机里火拼。

“朝哥……借我几个硬币玩玩?”借,只是为了骗得对方许可的客套说法,其实借了是不会还的。他顿了顿,继续道:“以后我就认你做大哥了,有用得着小弟的,不管什么事,只要你叫一声,就算挡刀子我也给你挡第一刀,怎样?”

李朝又转过头去,看看他,不高的个子,瘦不啦叽的,可是打架厉害是有目共睹,还算有用。

“怎么样?朝哥,就你一句话。”

这朝哥长朝哥短的叫得李朝像吃了蜜一样,能不答应吗?他笑呵呵的又把头转回了游戏机屏幕,才慢慢说道:“拿几个去玩吧,以后都是兄弟。”

那李连杰才兴高采烈的抓了几个硬币走开了,临走前还不忘带一句:“谢了,朝哥。”

李连杰的父母也长期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年岁已高的外婆,哪里管得了他,所以他常常就往游戏室里跑,有钱就玩,没钱就看,原本看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但认了李朝做大哥后,玩的时间大大提升,和看的时间几乎持平。

有一次,我们去他家找他,才发现,原来他家里简直可以叫做贫穷,家具只有简单的床,柜子,桌子,和凳子,全屋就只有一个四十瓦的灯泡在耗电,被挂在客厅里。当我们被他的外婆当作他的同学留在家里吃饭时,桌上只有两个菜,一碗空心菜,是拿来“款待”我们的;一碗咸菜,是他们平时的主粮。我顿时联想到父母口中那缺衣少粮的三年自然灾害……

后来才隐约知道,他的父母虽说在外打工,但却从来没有寄过钱回来,李连杰上学,吃饭,平时的开销都是他外婆的退休工资在支持,会潦倒到这个地步也难怪。

这世界就是没有公平,只有命运。有些人拥有良好的家庭,在老师的注视中成长,有些人则拥有失败的家庭,在老师的责备中堕落;前者被社会培养成有用的人才,过着正常的生活;后者被社会放弃,从小到大乃至终身也会过着稀里糊涂的生活……

收了这第一个小弟之后,李朝也迟迟没有收第二个了,因为我们辛辛苦苦赚的钱那去养小弟,思来想去确实不划算;当然不图钱的小弟也有,那就图个名,而我们并没什么名可让别人图,所以这样的小弟弟往往也不可能跟我们,而是都跟在诸如郝诚一类的船舵子、瓢把子身后去了,比如那恭仲华。

不过呢,这李连杰也还是起了不大不小的一些作用:

李朝因为收了他的缘故,在百沙街一代名气响了许多。这李连杰可是出了名的脾气暴躁,这百沙街没和他打过架的人并不多,就凭这,也能让李朝威风不少。而又因为收了小弟的缘故,李朝在郝诚等人面前也稍微有了面子,再怎么说,也是百沙街的一匹有头有脸有小弟的大哥了。

而且,我们还多了个跑腿的。

而我们最犹豫不决的是,做事的时候要不要带上他。我们虽然只是些人人喊打的小贼,但这做贼也确实有那么一点点技术含量的。比如如何翘开窗户,如何开锁,如何爬上高一点的楼,如果带了他去,到他什么都学会的时候,就会是他翅膀长硬要脱离我们的时候了。

我在考虑了无数个因素之后,最终还是建议带上他。多个人多份力量,与其白养他还不如让他做点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带上他做了几次后,他就学成一身本领光荣“出师”。拿着跟我们学的东西,自己去做了好几起案子,当然不是一个人,还带了几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小子。

大约一星期后,在那家常去的游戏机室里,李连杰是这样教那群他带出来的小子的。“叫朝哥。”

“朝哥。”那群小子傻愣愣的叫着。

李朝笑呵呵的向那些小子点头示意。

这些小子最大的和李连杰差不多,最小恐怕也只有十二来岁吧。有的还是干干净净,像模像样,那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被娇宠得课不上,家不回,专门学人鬼混;另外一些则穿得乱七八糟,粗黑的皮肤一看就让人联想到“贫困”二字,恐怕家里也没人愿意多管这么一个没有劳动力的包袱,任其堕落。管他呢,大家站在这里就是一条船上的人。

“以后大家都是兄弟,相互照料。有钱一起赚,出了事一起抗。”李朝拍着李连杰的肩,慢慢的说着。

“朝哥,是你把我带出路的,以后我们当然听你的。”

“是啊,朝哥,我们都听你的。”其他人也跟着应和。那些尚还带有稚气的脸说话的时候都是认真和严肃的表情。大概也只有他们这种幼稚的年纪才会黑道看成一个有情有义的世界。

这些应和也把同在游戏室里的恭仲华引了来。

“哟,收了这么多人。”恭仲华笑着拍了拍李朝的肩。“出道才几天就带小弟了。”

“哎呀,就大家给的点面子。”收了小弟的李朝说话也添了不少底气。

“今天晚上百沙街恐怕会出点事,你最好先别回去。”恭仲华看了看那些小子,继续道:“你也带点人,就呆在这里,方便马眼哥找你。”

“什么事儿?”

“我也不很清楚,不过看来很严重。”

直到最后,我也都一直受着一种特殊的待遇,每当有要见血的事,李朝从来都不让我去,只叫上李连杰和下边那帮小弟;而有赚钱的勾当,他才会叫我帮他出出注意,想想办法。

我确实也该回去,打架什么的确实不是我的特长,瘦得跟杆子似的我去了也是送死。加上我也不希望父母知道我在外面的事。而李朝不同,他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他的爷爷奶奶想管他的话,也是有心无力。

我回去后,李朝带着包括李连杰在内的六个人,一直在游戏室里等到十一点多钟,恭仲华才终于传了话来。

那次的事情确实搞得够大的。我很遗憾没能亲眼目睹,以后在别人面前夸耀也少了个不错的题材;而我也庆幸没去目睹,以我这身子骨,怕是要被搞个什么半身不随,生活不能自理出来。

城运公交公司和迅捷公交公司为了一条线路的营运权,发生了争执,积压多年的矛盾才爆发了出来,双方在场的司机,在百沙街的主干道上,初则动口,再则动手。可是那迅捷公司和派出所的所长有那么一些私下的关系,所以警察也来了,以镇压为名,却是帮着迅捷公司跟城运公司的人打成一团。城运公司也当然知道早有所料,别人叫白道,他们就请黑道,这才请到了郝诚的头上。

除了李朝的六个人,郝诚那边又叫了好几十个,向那边浩浩荡荡的压过去。事情够大了,现场还有警察,不敢再过多张扬,多生事端,所以都没有带刀,而只是一人提一根什么铁棒木棍的作家伙。

当他们到达的时候,早就一片混乱,只知道和那帮警察制服打成一团的就是城运的人,而这时候,又来了两辆迅捷的公交车,下了好几十个人来,郝诚立刻带人就扑了上去。

马路早就被占完了,过路的汽车非常自觉的吊头绕道,行人早就不见踪影。

李朝给我形容着当时的情形。警察跟城运的人打着,而他们就跟迅捷的人打,到处都有人衣服上沾着血,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最倒霉的就是被打倒在地上的人,被对方的人在身上像捯蒜一样的踩,一个个打得晕头晕脑,昏天黑地,分不清个东西南北,只知道捡起东西往别人身上的软处狠命的砸,也不管自己捡起来的是砖头、是棍子、还是根本没杀伤力的矿泉水瓶子……耳边只听着那救护车的声音,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最后结果,两败俱伤。

郝诚的人三三两两的搀扶着跑了,警察也象征性的抓了几个城运的人走,那迅捷派来的人却基本上全被送了医院。

李朝全身只有些小伤,因为致始致终一直是李连杰帮他顶着,那些什么铜管铁管全砸在了李连杰的身上,把他打了个多处软组织挫伤,加右手脱臼,住了医院。

城运的人送来了这场架的“出场费”。郝诚象征性的分了一点点出来,却连李连杰的医药费都不够,再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就算完事。

而我们在这一场架中捞到了什么好处呢?关系!绝对是关系!要在这世界上活着,有关系就万事大吉。在这一场架,一顿饭中,我们和郝诚又增近了些许关系,对李朝在百沙街一带的名号有百利而无一害,损失一点医药费又何妨。

直到后来,李朝这名字也终于传到了那胡庭桑的耳中。

自从那天被他妈提出学校以后,胡庭桑逃出了家,再也没有回去,靠着他几个哥哥的面子,在邯雨路那边倒粉,那天来百沙街找到了郝诚,想要合作,正巧李朝当时也在场。

“哟,朝哥!”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了,但胡庭桑还是老样子,说话语气永远那么嚣张,无论是对谁,连郝诚都不例外,因为那已经是他的习惯。他把“朝哥”两个字故意拖得老长,这句尊称立刻变成了讽刺。

李朝一看是胡庭桑,先是稍稍惊讶,再而想起那笔旧帐,才一脸笑容的笑道:“你小子还敢来百沙街啊?就不怕被踩死?”

“呵,一些日子不见,脾气也培养起来了。前几月都还只是个靠别人出头的傻小子。”

“你他妈的……”

“好了,李朝,以后都是自己人了。”郝诚似乎看出了二人的矛盾。“大家都一条船上的。”

虽然很生气,但看了郝诚的面子,李朝也只好点点头,收了嘴,不方便再多说什么。这世界上确实也没什么永远的敌人,只要在利益的驱使下,敌人也能化敌为友,合作伙伴也可能针锋相对。

再则,李朝才有意无意的听到他们在说K粉的事,还被他们告知这K粉的事不要拿出去讲。在此之前,李朝都不知道这郝诚到底在发什么财,可见他这口风守得有多紧。

有钱的日子就是好,那两、三个星期,我们随随便便也就用掉了两、三千块钱吧,全身上下神采奕奕,脸上贴金,人人也都给面子,风风光光。可是干我们这行也有职业病,就是见到那警察制服就心里发毛。做贼心虚嘛,警察在我们眼中,暂时还保持着他刚正不移、正大光明的形象,而我们就像老鼠一样,是见不得光的。

“怕什么,他捉得到我们,我们就是贼,捉不到,我们还是合法公民。”郝诚曾这样说过。

是的,他们过着他们吃皇粮的生活,我们走着我们漆黑的歧途,在路上,我们就是敌人,就像竞争对手一样,要么魔高一丈,要么道高一尺,如果什么都还没发生,就先怕了三分,那这就已经输掉了一半。

不过听说坏人是要得到惩罚的,为什么惩罚迟迟没有到来?我倒想看看这世界的正义。

渐渐的,李连杰的伤已经基本上痊愈,他又开始带着那帮小弟到处顶风作案。虽然不用再靠我们养,但遇到李朝却都还恭恭敬敬的喊声“朝哥”,看来我之前带他一起做事的决定是没错了。

而李连杰自立门户以后,我们又收了第二个小弟。

他叫陈昆,是同样是游戏室里认识的小子。这小子看起来傻呼呼的,说起谎倒是很聪明,最大的好处在于,他比起那李连杰,更容易满足。

他妈早就跟别人跑了,他爸成天在外打麻将,喝酒,所以他常常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只需要偶尔请他吃几顿饭,玩游戏的时候偶尔送他几个硬币,他就屁颠屁颠的跟在我们后面任劳任怨。

后来几次的案子我们也带上他。总的说来,他的傻相,让别人对他少些戒心;他说谎聪明,确实也帮了我们不少忙;他的容易满足,让他对我们更加忠诚。

享福的日子一天一天的混,我提前的理解到无业游民的清闲和自在,但更确切的说,是那种天昏地暗的空虚。

冤家路窄,几天后,我又见到了我最不希望见到的人。是崔余,看到他,我总会或多或少的感觉愧疚。

而崔余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一次来,是因为他落魄了。

“落魄”两个字应该算用得恰到好处,他一脸的污秽,黄色的球衣比脸干净不了多少,也不知道是在外面打了几天几夜的滚没洗过澡了,就像个没家的流浪儿。

遇到他,他也并没有提起上次我吭他的事儿,但我知道,他一定很恨我的,但丝毫也不表现出来,那一定是有求于我……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那时候,他也和我们差不了多少,所谓有第一次必有第二次,他也开始继续从事盗窃的行当,起初也确实相安无事,因为警察叔叔们每天都领着俸禄丰衣足食,没什么多的追求,而后来,他却做了件傻事。

复二火,是道上的专业术语,顾名思义:点完第一把火,嫌烧得不够干净,再回头去点第二把火。此乃作贼大忌。崔余当然也懂,所以他不会这样做,但他带的那十二岁毛头小子就不一样了,屁事不懂,和崔余做了一个点后,背着崔余又去扫荡了一遍,谁料就这样让前来勘查现场的瞎猫撞到个死耗子,顺便带回局里了。那小子也态度也很好,威逼利诱的手段一项都还没使出来,就把那崔余给供了。

于是,崔余成了通缉犯,然后就来找到了我们。

“朝哥,帮个忙。”在那乌烟瘴气的游戏室里,崔余一边说话,眼睛一边稀奇古怪的转。

“妈的,你闯了祸就来找我们,是不是想把我们也拖下水?”李朝当然很不高兴,一个曾经卖过他的人今天居然还厚着脸皮来要他帮忙。

听闻李朝的骂声,同在游戏室里的李连杰突然带着人凑了过来。“朝哥。”

“就帮这一次。”崔余仍然不肯放弃,眼神给人一种若有所思的感觉,一直斜视着地板。

“去你妈的。”李连杰也看出了门道,冲过去抓住崔余,正欲向门外推,却被我阻止了下来。“算了。李朝,我们就帮他一次。”

李朝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他最了解我了,他也知道,我一直因为卖了他而耿耿于怀,这次帮他就算还他个人情了。虽然一万个不愿意,看着他就觉得厌恶,但他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一脸不耐烦的“好好好好好好好。”

几天没吃饭的人就跟猪一样,我们带他去吃东西,我事先有所预料,所以只去了一家没什么档次的小店,他哂哩哗啦的像喝水一样的把几碗面倒下肚,还要了瓶可乐,要是去稍微有点档次的地方,先别理会他这身行头门卫让不让进,进去了,铁定吃点我们好几十块!

夜幕降临后,他才敢战战兢兢的出来公开活动活动,我们问了他一些情况,他起初还推三阻四的跟我们撒谎,可后来,我们威胁他,他才说出了他被通缉的真像。

对手可是警察,当时我们都不过是些小混混,要关系没关系,要钞票没钞票,哪来什么能赖去帮他。

“这样,你还是先回家,看你爸怎么办。”李朝说。

“不,没用,他不会管我的。”

崔余的父母早就离婚了,他母亲又在外地跟另一个男人结了婚,而他的父亲到现在都还单身,因为大多数女人都是不愿意跟带着孩子的男人结婚的。加上崔余成绩差得没底,又在外面做些乌七八糟的事,所以他早被他父亲视为累赘。

“不试试怎么知道。”

“不试我也知道,他早就想把我轰出去了。”崔余斩钉截铁的说着。

“妈得,现在是什么状况了,你再怎么说也是他儿子,他怎么能不管你!”

“他早就不想要我了。”

“那你说我们现在还能有什么法子!”李朝没耐心的吼道。“走,回去试试。”

崔余还是极不情愿的本我们拉了回去,拉到了门口,钥匙也摸出来了,他还是迟迟不敢进门。

“你进去,真的不行就出来,我们就在外面等你。”李朝对他说着。

他还是犹豫了很久,才勉强打开了门。进去时,门内无声无息。我们守在门外,也静静的等着。

正当我们为迟迟不见动静而感到些许焦急时,门内终于有了声音。“爸,我被通缉了。”那是崔余的声音。

“你又出去干了什么好事!”他爸是教师,所以说话并没带脏字,但如果换个家长,比如我爸,恐怕早就圈圈叉叉的吼了出来。

“偷了东西。”

“那你还回来做什么!”

崔余没有说话。

“闯了祸就知道往家里跑,我不要你这样的儿子,你滚出去。”

“爸……”

“你不用叫我爸,你从没听过我的话,我还算你爸吗?我不认你。你滚出去。”

“警察在通缉我。”

“我不管!你滚,要不然我立刻就叫警察来抓你!”

“我下次绝对不敢了。”

“你这话我听腻了,今天我是不会要你回来的,你自己给我滚出去,要么我就去叫警察来带你走,把你拉去关个几年。没你,我的日子过得比现在好得多。除了闯货你还有什么用!”

“我进去了的话就完了。”

“我看你早就完了!”

崔余没有说话。

“你走不走,再不走我打电话了。”

门内再一次恢复了寂静,不看也知道是崔余和他父亲正处于僵持阶段。再怎么说也是父亲吧!骂几句,解了气,终究还是会站在自己儿子这边的。我们是这样想的。

不过,我们错了,门内再次响起说话声。

“爸,你做什么?”

“打电话叫警察。”

然后拿起听筒的声音……这个电话的性质当然不会是自首,而是揭发。

“那你会保释我吗?”

“我保释你做什么?你用我的钱用得还不够吗?你最好进去给我呆几年!”

看来是没用了,崔余的父亲对崔余也算彻底的失望了,我跟李朝也同样的对他父亲彻底的绝望了。我们夺门而入。

“你他妈的算什么父亲。”李朝指着那秃了顶的知识份子骂到。

“你们是什么人。”

“崔余,跟我们走。”李朝拉走了崔余。

“我们当然是同党!”我留下一句话,死气的瞪了他一眼,才跟着李朝走了出去。

父母总是爱孩子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我只知道,这个“总”字用得彻底的失败。每个人都只会张扬自己成功的作品,抛弃自己失败的作品,却从没意识到,作品的失败是因为自己……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的父母会和崔余的父亲一样,简直视我如耻辱。”我对李朝说着。如果真的那样,我会伤心吗?我不知道……

夜越来越深,一般人该香甜入睡时候,我和李朝却找了一家台球室,一边打球,一边啃甘蔗,一边无聊的谈些东西,一边等待去澡堂洗澡多时的崔余。

“呵呵。”李朝对我笑了笑。“如果想回头了,还来得及。”

“我们出来做这些为了什么?”

“钱吧……”

“钱……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东西,只是不甘心……有些人从出生开始,就什么都有,另外一些人和他们比起来,不说是一无所有,也算是残破不堪的,世界对所有人都是不公平的,我不甘心,大家都是人,大家应该有一样的权利。”

“钱可是好东西。”李朝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继续道:“有了钱,想吃的时候吃,想睡的时候睡。我相信我自己有能力做到,但是,没有人能提供给我一个起步点,一个机会……”

我默默的注视着窗外的黑幕出着神,然后突然狠狠的咬了口甘蔗,然后笑道:“管他呢。呵呵。”

事到如今,也没别的法子,他父亲不管,只好我们来管了。我和李朝决定明晚三人一起,去做一笔大的,分一半给崔余,然后让他带着钱去四川避一段时间,而他去了四川以后,衣食住行也只能靠他自己了,我们也再也帮不了他。

一会儿,崔余就来了,洗了澡,穿着一身新买的衣服,总算有了个人样。但他那已经干净的脸却阴沉沉的。

“我碰到唐卿了。”他对我们说到。

“唐卿?他不是去避难了吗?”我纳闷着。不过算算,避难也避了些时日了,也该回来了。

“然后呢?”李朝问着崔余。

“妈的,他抢了我的钥匙。”他突然有些激动的吼起来。

“他抢你钥匙做什么?”我问着。

“你还看不出来。”李朝一把将只剩下最后一节的甘蔗从台球室的窗户扔了出去。“他知道崔余被警察盯了,所以才这么大胆,要去崔余家里搞一笔。”

“算了,那什么家啊,让唐卿去偷,给那老头子一点教训。”我也愤愤不平的说着。

崔余一直没说什么,一直发呆,谁也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东西。

事情一直按照我们的计划发展,翌日晚,和以前一样,我们轻松的搞定了一个办公室,下了不少东西,但一路回来的路上,崔余却怕得很,一见有巡警,立刻向附近的草丛或灌木丛里钻,我们看着他那样儿就想笑。

而同一时间,那唐卿当然也没闲着,用崔余的钥匙开崔余家的门。这崔余一走,他爸就不知道去哪里风liu了,要不怎么让唐卿这么快就得了手。家里的几千块钱现金没了,电脑被扛走了。

“他真的动手了。”李朝看看痴呆呆的崔余。

翌日一大早,我们就叫了陈昆去崔余家的附近听了些消息,那一楼的老头老太太都议论着现在的贼怎么就那么猖狂。

卖了那一夜努力下回来的东西,分了崔余七百,让他立刻坐车走,可他却开始迟疑。

“喂。你别说你不想走了。”李朝看他那样子,似乎也猜出了什么。

崔余一直都沉默着,但扭扭捏捏到最后,还是上了去成都的大巴。真怕他一时想不通,去跟唐卿来个玉石俱焚,那到时候,他们把全部事情一招,无辜受害者还是我们。

直到车开走,我们才松了口气。

“唐卿这家伙还真会趁火打劫。”一边走在回程的路上,我一边抱怨着。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他妈的牲畜都不如。

“唐卿这家伙阴着哩,以后我们也要小心点。”

百沙街有条巷子,里面有很多商贩,卖烧烤的,卖水果的,什么都有,送走了崔余,我们准备去那里买点吃的。

大街上,热闹、拥挤,有人叫卖,有人杀价,有人悠闲的逛过,鸡叫,鸟叫,人们的说话声,此起彼伏,只听一句“强盗来啦!”。顿时鸡飞,蛋碎,狗窜,鸟散,人们开始惊恐的以最快速度收拾东西,孩子们在原地站着啼哭,仅仅几秒钟之后,所有人关门闭户,热闹的大街顿时变得冷清,风沙卷起残留的纸片,菜叶,如同闹了瘟疫的死镇一般。

这是古装电视剧上常见到的情形,用来形容当时政府的无能、腐败以及强盗的猖狂。

而现实中的样子是:热闹、拥挤,人声鼎沸的小巷中,只听一声“城管的来啦!”。顿时,商贩开始惊恐的以最快速度收拾东西,而有些人开始趁火打劫,顺手牵羊拿点什么,仅仅几秒钟之后,所有人挑起担子,推上板车,四散逃窜,而人腿哪能跑得过城管的卡车,偶尔有几个倒霉鬼被抓到,一板车或一扁担的货品全部被一股脑的扔上城管开来的卡车上,于是呼,才有开始有人啼哭,有人吵骂,而城管的一个个都是铁面包青天,任凭你软硬,他也毫不留情。

我们到的时候也晚了一步,什么吃的也没买到……

我搬着手指算了算,嗯,时间过得真快,已经七月份了。七月份,应该没什么节日吧,城管的干嘛又出来抢水果了?

最终,又在大街上转悠了几圈,才终于买到两根甘蔗,我们一边嚼着,一边分路各自回家。

翌日早晨,我被老爸的收音机巨大的噪音瞬间闹醒,只觉得心脏都还随着那杂音顶着我的胸口拼命的一蹦一跳。人们都说早晨是一天的起点,那么这就是一个糟糕的开头。头脑还处于半昏迷状态,我烦躁的坐在床上发呆。不过话说回来,几乎每次在家里睡觉,第二天不都这么个下场么?也该习惯了吧……

老爸总喜欢叫我早起,我也因此怀疑他仅仅在每天的早晨把收音机的音量开成咆哮式是为了能吵醒我,但我起早了能干什么呢?他说早晨头脑清醒,应该看书,可我为什么就没有一丝清醒的征兆?看着书桌上整齐排列的书籍,我顿时由心中升起一股厌恶,明明是一个没文化的人,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书,恶心的是还排列得这么整齐……

可以前的我不是这样,以前的我还常去书店逛逛,还在几个图书馆办了借书证,但现在,那几个借书证早已在我经济紧张的时候,被我拿去退掉了。

就这样坐在床上,就这样发着呆,我浑浑噩噩的打发着时间。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变得这么无聊,小的时候,一块砖,一堆沙也总能高高兴兴的玩上一下午,而现在,家里几乎没什么能使我感兴趣的东西,因为能使我感兴趣的东西都被我父母以浪费学习时间为由销毁了。我只能近乎痴呆的愣一上午。

我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也不知道,“死”这种丧气的事似乎或多或少也想过几次,也最终没能股起勇气跨出第一步。以前还爱看书,但他们从不赞同我看课堂以外的书,所以,我不爱看书了;我爱画画,他们说画画没有出息,所以我不再画画了;我爱弹琴,但他们说我是浪费时间,我不能弹琴了……我能做什么?成天不分白天黑夜的看教材,这就是他们允许我做的,也是我不愿意做的……虽然口头上说着允许有休息时间做点其他的事,但在我做其他事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露过好看点的脸色。

那天,我突然发现,原来那些一旦入定就纹丝不动的高僧也不过如此,因为我也能做到。两个小时被我呆了过去……

然后,中午,母亲一如既往的在一边闷热的厨房里不停的忙碌,一边抱怨;父亲也一如既往的板着副臭脸,像只死猪一样躺在床上看着新闻里谋谋国家又遭受了恐怖袭击。这极度不平衡的待遇往往就是他们争执的导火索,随后父亲会摔碎一些东西以望起到震慑作用,而母亲却威武不能屈的叫他滚出去……

小时候的我或许还会在发生事情之前或之后哭着喊着的劝阻,而现在,我早已经麻木了这司空见惯的闹剧。往往,我会在事情发生之前离开,避开这个支离破碎的地方。

“吃饭了,又上哪儿去。”心情不大好的妈开始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叫我。

“别管我。”你们不是都讨厌我吗?我也讨厌你们,我也讨厌这个家,反正我也没用,管我去哪儿呢?

“你去哪儿?又去找那个李朝吗?整天跟这些没人管教的孩子混在一起,你给我回来……”

早已习惯了她的吵叫,我摔门而出。

随便找了一家破旧的街边小店里安安静静的吃了碗面,就算是吃过午饭了。

今天如何打发过去呢……

“嘿,朋友,请问一下清瓷口怎么走?”百沙街的一个巷口,一个中年人和气的问向似乎正在等人的唐卿。

“那边一直走过去就……”唐卿刚伸出右手向身后指去,就在转瞬间,那客气的中年人不再那么客气,一把抓住那只伸出的右手,在一秒也不到的时间之内,立刻将唐卿擒拿在地。

“干什么!”唐卿愤怒的吼出声来,却丝毫没有翻身的余地。

“警察,你给我老实点,走。”

被拷上了镯子的唐卿被拉上了就停在巷外的一辆警车。

“崔余。你他妈的不想活了。”唐卿震惊而愤怒的望着同在车箱里的崔余。

崔余一直咬牙切齿的盯着警车的地板,没有出声。

“说,一起作案的还有谁。”车开了,一个女警官审着唐卿。

事情的起因是发生在今天早晨,我还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崔余却早已跳下了车,走了回来。在游戏室里问了几个人,才找到了唐卿。

“你偷了我家?”崔余在众人面前,他简直就像是虎口前的小鸡,软弱而无力,但却异常的冷静,眼睛还是那么东西南北的转,如同策划着什么阴谋。

“是,怎么样?”唐卿正眼也不瞧他。

“那至少……”崔余抬头看看所有人,才若有若无的说道:“……分我一部分。”

“哈哈……”顿时,所有在场的人除了他自己,都笑成了一片。

“你说你还是人啊?”唐卿笑着拍了拍崔余的脸。“我这里没用的人是没饭吃的。”

崔余深吸了口气,慢慢说道:“我知道你在收贼货。我认识一批人,在涵雨路偷车的,我可以介绍你们合作。”

“哦?”这唐卿是视财如命的,这一听有钱赚,立刻来了兴趣。

“事成之后,我只要你分我三成,让我去四川避避。”

唐卿把一副丧家犬样的崔余上上下下打量了好一阵,才慢慢展现出了大奸人的邪笑。

但就在唐卿复约来到那个小巷口时,警察终于赶到了巷外。

“唐卿在哪里?”

“里面。”

“好。”同时,那警察摸出了手拷,拷在了崔余的手上。

小鸡跟老虎同归于尽,怎么算都赚翻了……

“说,还有谁?”警车上,那女警官继续着对唐卿的突审。

“罗二。”

“带我们去抓他。”

车开到了百沙街与涵雨路的交界处。

“就是他。”唐卿一指,三个警察同时跳了下来,干净利落的压了罗二上车。

罗二顿时也慌了:“唐卿,你什么意思。”

只见坐罗二身旁的警察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吼什么吼,老实点。”

罗二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一脸愤怒的盯着唐卿。

“偷的钱在哪里?”

“就几个钱,早花光了。”确实这些人都过惯了奢侈的日子,有了钱当然要用光才心安理得。

“电脑呢?”

“卖了。”

“卖哪儿了?”

于是,车又开到了朝元门的一家电脑公司门口,三个警察下车,推门而进。

“你们是?”

“警察。”同时,他们亮出了证件。“胡财在吗?”

“老板,有警察找你。”

胡财这才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样慢慢走出来。

“知道什么事吧,请协助调查。”

“……好。”

“你们认识的人中还有哪些做过案子的。”

“我也是第一次,哪里认识什么人啊。”唐卿装着可怜。

“少来这一套,这百沙街最近出了不少案子,我不信和你们没关系。”

“是那李朝做的,真和我没关系。”

于是,车又开向了李朝家。

三声敲门声吵醒了还在熟睡的李朝。

“谁啊?”开门的是李朝的奶奶。

几个警察互相挤了挤眼色,才笑道:“奶奶,李朝在家吗?我们找李朝有些事儿。”

“哦,李朝,李朝……”

“来了。”李朝跳下床,懒洋洋的走了出来。“你们是?”

其中一个警察用一个正义凛然的眼神向门外指了指。“希望你帮个忙。”

他们怕惊到了老人才没暴露警察的身份,李朝也感觉到了。“好。”

换好衣服,出了门,李朝刚上车就看见了同在车箱里的崔余等人,他对崔余冷冷的笑了笑,随后一双镯子就拷了上来。“你被捕了。”

“嘟……嘟……喂,你找谁?”

“我找李朝。”

“李朝刚才被人叫出去了。”

“哦……”

挂了电话,我纳闷的站着,这李朝平时都是等我电话之后,和我一起出来的,今天会被谁叫走了呢?昨晚也没听他提起过。

“弟弟,你还没给钱呢。”

“哦……”我递了五角钱的电话费给那守电话的摊贩。

阳光多灿烂啊,晒得我满身的汗。没找到李朝,我也顿时不知道怎么办了。玩什么呢?什么都那么的无趣。蹲在路边看着着车来来往往,耳边蝉声一浪一浪的鼎沸,大约都快中暑了吧,头一涨一涨的疼,才想起玩玩无趣的东西也总比被太阳烤熟掉好,说不定还能打听打听李朝的下落。

而李朝的处境: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说监狱吧,但没这么严重,反正是公安局临时关押一些犯人的牢房,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正在寻找的李朝此时此刻就关在这里面。

被关进来的人应该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从他们在监牢墙上留下的字就能看出来:一种是惊恐万分,惊慌失措型,做了坏事,到被抓住后,后悔莫及,才想起那世界上最亲的人,顿时泪如雨下,心如刀割,含恨题词道:“妈妈我想你”;而另一种人,似乎早就看淡了荒凉贫瘠的人生,早就看透了这所谓黑白正邪的本质,既然输了,就认了,输个潇洒,任凭处置,故含笑挥笔道:“某某某到此一游”。

李朝也应该属于第二种人吧,他就坐在那里,一边看着墙上的字一边笑,而那一行“李朝到此一游”就是他留下的。而他的心里,比想象中平静许多,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恐怕和物极必反的原理有那么一点关系。

并没等多久,那被审讯后的胡财被拉来和李朝关在了一起,二人一边攀谈着,一边打发无聊的时间。而要不是这一谈,李朝恐怕还无法了解唐卿的心黑到了什么程度,上次和他一起在朝元门做的那起案子,下了九台机器的内存条和芯片,正好就是这胡财收的货。本来卖了四千多块钱,却骗我们说只卖了三百,仅仅分我们五十块,独吞了那三千九百五!

“妈的,他够黑的!”李朝咬牙切齿的骂着。

“出来混饭吃,自己要留个心眼。”他顿了顿,继续道:“而且还要想想以后,想好后路,不可能把一辈子就耗在道上了吧。”

以后?李朝想过,想的时候,总是一脸的若无其事,但最终还是会叹出那一口气。

几年或几十年后的自己将会是个什么样子,他不知道,那是要看自己如何去创造的,可一想到这儿,就觉得好累,像背了座山,不停的向上爬,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再也没有轻松可言,为了现实去劳累,这就是成熟吗?压抑住所有的东西,去生存,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吗?

之后的攀谈中,李朝也渐渐的了解了一些胡财以前的事。他今年也有二十多岁了,算起来,在这百沙街也算“老辈子”,也基本上是看着那郝诚和唐卿从小混混白手起家闯到现在,他以前也和他们一起混过一段时间,为的就是个钱,而他和郝诚、唐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有了钱,想的不是继续混下去,是找个机会脱离出去。所以没过多久,他就攒了些资本,开了这个电脑公司,做一些生意,虽然经验不是很足,但因为电脑这几年慢慢开始走俏,加上一些道上的朋友提供一些便宜的黑货,他也赚了不少。而这一次被抓,他也早预料有此一天,所以在交易时,他也从不问货的来历,卖主也自然不会透露,他就可以以不知情为由置身事外,大不了赔点东西出去,但总的说来,还是赚大于亏的。

“你放心,你才十六岁,他们会认定是唐卿带的你,不会为难你的。”

“嗯。”

“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们以后有货了,可以直接找我,我给你们的价,绝对比外边高。二手价收你们的贼货”胡财从衣服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李朝。他刚还叫李朝想想以后,现在立刻又递名片,总觉得和香烟盒外印上“吸烟有害健康”有异曲同工之效……

李朝接过来看看:“好。”

在游戏室里待了一下午,守在一台游戏机前,不断的投币。我就这样打发着时间。

“咦?今天朝哥怎么没和你一起?”李连杰走来纳闷的问着。

我耸耸肩:“不知道。”

离开游戏室,已经也夕阳西下的时间了,我却丝毫没有回家的念头,对于那个地方,我没有一丝的眷念,满脑子想的只有如何摆脱。

来到昨天才被洗劫过的那条巷子里,那些商贩又开始营业了。难道就被那些“城管”的抢不怕吗?其实,答案就在“城管”的人身上,如果一连来抢个几天,把这些商贩抢怕了,那他们以后还抢什么呢?

随便找了个野摊坐下,我叫了碗炒饭,老板热情洋溢的叫着:“好嘞!”

饭大口大口的被塞进嘴里,有时候还真觉得自己就是个饭桶,什么都不会,除了浪费国家粮食,给国家造成损失,也别无他用。如果哪天我们这种人接成一个大的同盟,集体转了国籍去什么美国啊,日本啊当寄生虫,吃垮他们,说不定还可以为祖国做点贡献……

那些饭后的人们也纷纷开始出来散步了,往往都是婆婆爷爷带着孙子或孙女的,但有父母带着孩子的。晚霞把到处都染成金黄色,给人一种很怀念的感觉。那些孩子跑啊,跳啊,叫啊,嚷啊,无缘无故的就可以那么高兴,天真得可爱,他们就像天使一样,是一个家庭的灵魂,一个动作,就能把大人们逗得乐上大半天。我以前也这样和父母一起出来过吗?没有的话我为什么突然觉得如此的令人怀念?有的话我又为什么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因为我的那个家,已经丝毫不能让我联想出这美好的种种。

太阳终于还是落下去了,夜幕降临,出来散步的人们也开始纷纷回家了,又到了我们的时代。

一个漆黑的角落,锁了一辆自行车。今天老子无聊,这辆车征用了……

“李朝,出来。”一个警察在牢外喊到。

李朝这才站起来,在那名警察的押送下,去了审讯室。

李朝老老实实的蹲在一个角落里,一个女警官张牙舞爪的坐在他的面前,似乎也没在意自己穿的制服是裙子,就大大咧咧的叫道:“什么名字?”

“李朝……”李朝回答的同时,把头刚一抬起来,看到了他不该看到的一幕,顿时只觉得气血不顺,被自己的唾液呛得直咳嗽。

那女警官似乎这才明白过来,把左脚翘在右脚上,咳了两声,继续审。

……

“和你一起作案的还有谁?”

这些警察审过唐卿和崔余,相信他们什么都知道,李朝只好老实答道:“浩诚。”

“住哪儿?”

“我不知道。”

“你最好老实的交代,还可以算个将功补过。”

“我真不知道,从来都是他联系我的。”其实,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在哪儿呢……

“郝诚又是谁?”两个“hao”字的音调不同

突然,李朝心里顿时一亮。刚才他们应该审过了唐卿和崔余,得到这两个差不多的名字,现在既然这样问,那么他们似乎还搞不清楚这名字的名堂。

“就是浩诚,他们各人喊法不一样。”

警察们似乎将信将疑的盯着李朝,李朝尽可能的保持着若无其事。

第一次审讯就结束了,李朝被带回了牢房,而胡财已经被放出去了,所以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审讯完一轮后,警察又开始了第二轮的审讯,崔余第一个被叫出去,而李朝也聪明的开始背供词,以免供词出什么差错。

审讯完第二轮后,已经是十一点钟,李朝开始疲惫,无聊的呆在牢房里昏昏欲睡。此时,牢房的大门开了,五个妖妖魅魅的女人被带了进来,其中一个关在了李朝的对面,另四个分散在其余两个牢房。

李朝被重重的关门声吵醒,勉强睁开了眼睛看看,这一看,差点让眼珠子给掉出来,因为对面那女人穿得太奔放了,外面就一件睡衣,还是半透的,在它底下,内衣依稀、隐约、朦胧,让人心里默默蠢蠢欲动,不禁希望这睡衣再透一点。

“想不想来支?”那关他们进去的警察依然站在门口,点起了支烟,开始悠闲的抽起来,同时对着和李朝关在一起的那女人说着。

“当然要咯。”那女人魅笑着回答。

“二十块一支。”那警察笑道。

李朝惊讶向那边望去,打量着那只“镀金”的烟。不过他看到的,只是一只在外面花二十块至少也能买到一、两盒的普通香烟而已。这是摆明了要吭她。

“哎呀,谈什么钱嘛,就亲一个吧。”那女人依然魅笑着。

那警察也裂开嘴笑起来,同时给那女人递了只烟,并给了她火机,点上。

待那警察离开之后,牢房里烟味开始蔓延开了,呛得李朝直咳嗽。

“哟,小兄弟,来不来一口?”应该是咳嗽声引起了那女人的注意。

李朝只是摇摇头:“不会。”继续咳着。

“哟,挺斯文的嘛,犯了什么事儿啊?”

“偷了点东西。”李朝敷衍着,然后立即转移话题:“你又是为什么进来的?”

“看不出来?”

李朝上下打量着,摇了摇头,其实心理也有了谱,是……*?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做梭叶子的。”那女人一边把烟递向血红般的嘴唇边,一边笑眯了斜视着李朝,一边露着被烟熏黄的牙齿道。

“梭叶子是什么东西?”

“一种职业。”

“职业?”

“呵呵,以后来函雨路的时候碰碰我的场哦。”那女人咯咯咯的笑开了。

李朝也越来越确定她的身份,若有若无的笑了笑。

那黑漆漆的看守所里来了一大帮女人,顿时也热闹了许多。李朝背靠着墙,若不是这群女人唧唧喳喳的隔着道墙大声聊天,他恐怕早就睡着了。不过现在他可睡不着了,不仅因为吵闹声,还因为那到处弥漫开来的烟味。不会抽烟的他躲在角落里,以尽量减少烟对他的熏陶。

一阵子之后,那些女人也差不多为扯着嗓子吼的聊天方式感到疲惫了,才慢慢的安静下来。此时,警察第三次传讯李朝。

所有的问题也都大同小异,半小时之后,背熟台词的李朝再次完成审讯,被送回来。

“要不要吃碗面?”送他回来的那个警察向他问道。

李朝在这里呆了也快有一天了,虽然因为种种事情而无心顾及自己的肚子,但现在一经提起,才觉得确实饿了,所以他要了碗面。

没过多久,那警察就端了面来。李朝隔着牢门接过面来,正准备吃,却发现这么一大碗面,不仅没有任何的作料,面被泡得惨白一片,还是冷冰冰的,难怪他这么快就把面端来了……

为了照顾肚子,总不能不吃吧,李朝夹上饱满的一筷子,挑起来时,面像害怕被吃掉似的,纷纷断成两截,从筷子上溜走……经过百般努力,终于将一夹到面向嘴里送,可那面到嘴里,却是滑溜溜,软绵绵的感觉,味道也淡得像在吃白豆腐,里面肯定连味精都没有放。

“这什么面啊……”李朝不禁抱怨起来。

对面的“梭叶子”也抽完了烟,弹掉了烟头,正无聊着,见李朝吃面的落魄像,不仅大笑起来。

李朝看看她,笑了笑,继续与面搏斗。

“呵呵,内陆的待遇和特别行政区的待遇就是不一样。”

“嗯?”李朝又吃进了一口面,疑惑的向“梭叶子”望过去。

“要是在香港,哪敢给人吃这种面?我那时候在牢里面,早晨都是鸡蛋牛奶,中午晚上吃得都有模有样,每天还要称体重,要是轻了还要给额外的滋补。”

李朝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原来她不仅在重庆做,还去香港惹过事儿,不简单啊……

“那时候我也就你这么大,跟着男人先去广州,然后去福建,再到香港,最后蹲了几年牢,还是回来了。”那女人以不屑的神情东看看西瞧瞧,继续道:“你也是,才这么小,能多读点书最好,和那些人混,没你的好处。”

李朝又送进一口白味面,领心意似的笑笑。

“哪怕蒙个高中文凭,也比外面鬼混强,这可是说真的……”

“唼……你还教育人呐?”隔壁的女人嘻嘻哈哈的叫了起来。

于是,女人们又开始扯着嗓子吵闹了。

李朝默默的吃完那碗面,洗了碗,躺床上睡了。

无聊的我骑着一辆偷来的自行车招摇过市,眼前的景物向身后迅速的后退。想想上一次骑车,也该是一两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和谭夏一起骑车回家,玩得很疯,在黑漆漆的下坡路上也敢加速,遇见什么台阶,沟渠也去跳一跳,无论怎么摔跤都摔不怕,就想比对方做得更好。后来,谭夏依然每天骑车回家,而我,车没有了,家也不想回了。

然后,我开始注意到我旁边的逆行道上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在强烈的车灯照射下,恍惚不定的身影。是个人?他在路中间做什么?我也没多管他,继续向前骑着,可就在快要和那人平行的时候,突然听见逆行道上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然后是急煞车的尖鸣。

我闻声望去……不会吧!那人正站在一辆卡车的前方,而那车一个急转,向我冲了过来……会死?

第二章-家(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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