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革,秦勇,周科三个人,在百沙街的众多老辈子里面,可算资格最老的三位了,加上胡财,郝诚,唐卿,在那个各路街边小混混都以老大自居的年代,力压群“雄”,脱颖而出,一起闯出了名堂。
如果要想知道他们出头的秘诀是什么,仔细观察观察他们的性格就会知道,一个是“阴”,一个是“狠”。
“阴”字可以从唐卿、胡财、郝诚身上看到。见人有难,落井下石,趁火打劫视为“阴”;有利则分一杯羹,无利则置身事外,视为“阴”;表面振振有辞,心里自有图谋,心口不一也视为“阴”。不过我并没有贬低他们的意思,毕竟是个人心隔肚皮的时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才是真理,我们不也是利用着他们的“阴”来发点小财么?
至于“狠”,就要算郝诚身边的这三位了。首先,张革,那次的饭局之后,我也见过他不少次,他的脸上从来也没有正经过,却能树立威性,在百沙街乃至朝元门一带做起了人人垂涎的火yao生意,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而那矮子周科,因为懒,就一直跟在郝诚身边,没自己的生意,平时就靠郝诚,张革,秦勇的救济过过日子,而一旦有什么打架的事情,他才打得起精神,冲在最前面的是他,放倒人数最多的是他,用掉最少医药费的还是他,还因为他打架时头总是一摆一摆的,拽得要命,才被人取名“摆子”;而秦勇,就更不用多加讨论了,他平时总是那么沉默寡言,让人不敢接近,让人摸不透,而他的一些事迹,更让人敬而远之:
听说就在我初二那年,这百沙街开了这么一家迪吧,规模在现在来看,也算是非常大了,地势也非常好,可算一棵占尽天时地利的摇钱树,而这家迪吧的老板为了这棵摇钱树,不知通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钞票,最终得尝所愿,拿出了一百六十万,把迪吧装潢一新,请了工人,又进了货,准备开门营业了,这时候却杀出个秦勇来……
在那个时候,做倒粉生意和火yao生意的人可还算少,郝诚和张革的生意刚进入正轨,这钱可是大把大把的来啊,而这么多来历不明的钱必然引起警察的注意,所以必须有一个店来把这些赃款伪装成正当生意所得,这是我们所谓的洗黑钱,和那沿海、香港地区的洗黑钱不同。而这家店规模也必须大,才能和郝诚、张革的生意相匹配,于是就派秦勇去找,而秦勇这一找,就看上了那家迪吧。
其实秦勇也没什么生意头脑,也并没看出这家迪吧的价值来,只是想着要一个大的店,又看这店装潢得实在是好,就决定要它了。翌日,他一手提着一柄张革提供的猎枪,一手提着两百万现金,来到了那家迪吧老板的办公室,把枪和钱向老板的办公桌上一摆,翘着二郎腿在来宾椅上坐下,慢慢道:“枪,还有两百万,你从中选一个。”话说完没多久,那老板只能摇摇头,提着两百万离开了。
迪吧开张没几天,生意就火了起来,每晚十点之后,那些过夜生活的帅哥美女齐集到此,磕着药,伴随强劲的DJ音乐,在舞池里尽情的high。从此,不仅郝诚、张革的赃款有了正当来源,而且他们又多了个做生意的场子,而秦勇自己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生意,下边的小弟们也多了个娱乐的场所。
五年了,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五年。这五年里,无数家酒吧、网吧、迪吧在这百沙街上开张了又倒闭,倒闭了又开张,而只有那家迪吧始终鹤立鸡群,但也经过了好几次的翻新,一次比一次翻得更加的辉煌,而它的老板也早已不是那个秦勇。总之,当我再次踏进它的大门时,和五年前相比,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凄凉。
和五年前一样的是,强劲的DJ音乐和昏暗的光线依然不适合我的性格,若不是朋友邀我来谈一些事情,我也不会主动来到这个对我来说算是嘈杂的地方。而和五年前不同的是,再也没有那些我认识或不认识的面孔对着我和李朝热情的招呼。
那天,我和朋友一直坐到很久,有一句没一句的在乏味的生活中搜索着无聊的趣事,忽暗忽明的灯光让人沉浸,我越发呆滞的望向舞池的中央,疯狂的人们蹦着,甩着。渐渐的,我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女孩。灯光过于昏暗,我看不清楚她的长相,可是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灵感,凭借一丁点的印象:可能是习惯的姿势;可能是特定的身形,让你在茫茫的人海中分辨出熟悉的朋友。
我好奇的站起来,走近了一点去打量,她将披肩的长发染成了金黄色,穿着高腰的上衣和牛仔裤,左手的手链和无名指上的戒指泛出的银色光芒如同闪电。那闪动的灯光只照射到她的背后,使她的脸一直被藏匿在阴影之中,整个人像一个鬼魅的影子,而她的舞姿也是人群中最独到的,像是在表达,又或是压抑。
我仔细的回忆着近几年的经历,我确定我并不认识这么一个女孩,可又为什么会有一种眼熟的感觉?
一个转身,灯光终于能够光顾到她的脸了,那一瞬间,我似乎像起了什么,她化了妆,看起来很成熟,也非常的漂亮。她没有一丝的表情,目光灰暗的扫过人群,嘴唇紧紧的闭合着,像一个不再相信奇迹的修女,像是对世界都失去了感情……
在脑海里慢慢的化去那些掩盖于表面的妆扮,得到一个朦胧的样子,于是才恍然大悟。
她应该是小凉吧。江凉,五年前,和李朝在一起的那个女孩。不过那时候的她,似乎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沉默少语,即使是对着成天和李朝打成一片的我也没几句话,总之,怎么看也不像会来这种龙蛇混杂之地的人。当初她会和李朝在一起已经让我感到惊讶不已;现在又在这里看见打扮得妩媚的她,让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我认错了人。
虽然人是会变的,但这变得确实让人难以想象。
“嘿,看谁呢?”我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寻着我的视线望了过去。
“很眼熟,我好像认识她。”
“她是这儿领舞的。”
“哦?你知道她名字吗?”
“呵,你看看,这迪吧里,哪个服务生,哪个经理,哪个调酒师,哪个DJ师,哪个灯光师是我不认识的?”他自豪的笑着。
“行了,你伟大,说吧,是谁?”
“不过呢,她是个例外,我只知道名字叫江凉,其他的我就不了解了。”
“呵,我还以为你真的全都认识呢。你可是丢脸了。
他冲我耸耸肩,“她不怎么说话,有什么办法。”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五年后的今天再次来到五年前去过的迪吧,看到一个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我朋友喜欢那里的气氛,他继续在里面呆着,而我自己独自走了出来,门口的迎宾很礼貌的为我推开了玻璃门,还对我说“请慢走”而不是以前的那句“兄弟,这就走啦?多玩会儿吧。来,哥哥带你看妹妹去。”
已经是十点半了,迪吧里面似乎有人在宣布这什么,我走跨出门的同时,似乎宣布结束,所有人兴奋了起来,音乐再次响起,而这一次,低音更加的沉重,高音像是在尖叫。它让我回忆起,五年前,李朝和小凉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
同样也是这个时候,我们跨出了这家迪吧的大门,无论那些道上的“兄弟”怎么挽留我们,我们还是决定去一个更符合我们年龄的地方:网吧。
李朝和江凉也是在网上认识的,江凉原本家住四川,李朝每天晚上都打电话过去,也不管电话费用掉几位数,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才过来这边。那天具体的日期我早就忘了,总之已经八月中旬,再过半个月就该到开学的时间了,对于好学生来讲,新的学期,新的起点,总是令人兴奋的。而令李朝兴奋的是,他终于可以看看那江凉到底长什么样子……
“到了吧?”
“到了。”
“都安顿好没有?”
“安顿好了……”
看着他们无聊的对话我就来瞌睡。总之,李朝的目标是想把她叫出来见见面,而时间已经快十一点钟了,她住寝室,寝室会关大门,她如果现在不赶紧回去的话,就回不去了,所以李朝要想达到目需要费一翻口舌,而我,则在一旁玩我的游戏。
最终,时间在他们的互相游说中慢慢的过去,十一点已经过了,江凉想回去也回不去了,才终于被老奸巨滑的李朝骗了出来。
不过十一点钟这个时间确实是各路坏蛋出来为非作歹的黄金时间,一个女孩子独自走过来也有点不安全,李朝又难得自己走路,加上想在女孩子面前显显威风……就叫了陈昆去接她。陈昆临走前,李朝还千叮玲万嘱咐,无论江凉问他什么,他回答前都要加上一句“我们朝哥说了……”到最后,这句话还是一次也没用得着,因为江凉不怎么说话,什么也没问就傻傻的跟着来了……看来要是真的遇上什么人贩子啥的想骗她,还真好得手呢。
在等待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相信李朝一定心急如焚吧,一会儿看我玩游戏,一会儿买口香糖来嚼,一会儿倒水喝,一会儿躺在网吧沙发上盯着杂志发呆,最后,人终于到了,首先走进来的是陈昆,张口就是一句:“朝哥,人带到了。”
李朝此时此刻显出了十二分的精神,我也好奇的望向了网吧门口,等着端详这位居然和我们这种坏蛋拉上关系的好学生。
网吧里其他还有不少认识的朋友,不过他们似乎都沉迷到游戏里去了,没听见这边陈昆说的话,所以只有我和李朝两个拭目以待。
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她终于走了进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看起来略显单薄的女孩,穿着简单的绿色无袖T恤,下半shen是搭配的一条牛仔裤,可以说是大众型装束,在这种装束下,一眼就能看出她的身材,顶多只能用玲珑有致来形容,因为那个年纪的女孩发育得再好也不可能达到丰满的程度……她的头发是及肩的长度,虽然跟洗发水广告里那乌黑靓丽的长发还有一丁点距离,但和瓜子脸陪上也绝对清绣漂亮,和五年后相比,那时候的她给人一种自然的美,一种年轻的美,而不是成熟的美。就如同含苞欲放的花朵,在人们欣赏其间羞涩的韵味之时,又不免联想到绽放之后的娇美与芬芳。这种美,恐怕已经把李朝吸引得如痴如醉了吧。
我再向李朝望去,才发现我的猜测彻底错误!不知道是不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李朝显得镇定自若,潇洒的去吧台结了帐,赶忙把江凉拉走了。
李朝开始走运了,我暗暗的想着,然后继续对着电脑玩那些无聊的游戏。
至于那天晚上他们去了哪儿,我从来没有问过李朝,因为我知道他会主动跟我说的。在海外开放性思想涌入我国,社会不良风气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李朝对我说,由始至终,他们什么也没做过。而恋爱中的男女做什么无聊的事都觉得特别有趣,那天晚上,他们买了一大堆东西,然后在附近大厦的楼顶吃了一晚……
一夜没睡,李朝却还精神抖擞,他回到网吧来,去吧台提了两瓶汽水,叫醒了在沙发上睡觉的我。
我这才揉着睡眼坐起来。
“你走运了,遇到个小美女。”我接过汽水,用吸管喝着。“古语里面讲,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指的你吧。”
“呵,还不止。”
“嗯?”我纳闷的望向他。“还有什么好事儿?”
“看看。”李朝慢慢的把手伸进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精致小巧的长方形玩意。
我仔细的盯过去,“啊?手机?捡的?”那年代call机都还没完全普及,手机可是稀罕东西,我们也就见郝诚用过。
“什么捡的!你去捡个给我看看。”说着,他把手机又放回了口袋里。“她说想随时都能找到我,叫我一直带着。”
“哦……是家有钱人。”
“是啊,有钱人……”说着,李朝笑了笑。
“天底下的好事都被你一个人碰到了。”
“不过我倒希望她家没这么有钱……”
汽水瓶里的汽水被吸干了,发出咕咕咕咕的声响。我去吧台还了瓶子,并趁站起身的机会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不过,仔细想想,人又漂亮,家里又有钱,这样的女孩人见人抢,不容易捆牢靠。我拍拍他的肩,慢慢笑道:“怕什么,我们现在不也是有钱人么?你们现在是门当户对了。”
李朝呆了半饷,才笑出来。“也对,有钱就是好。”
那段时间里,李连杰下边那帮小兄弟们确实替我们赚了不少钱。他们搞到货一律在我们这里销,我们也并不经常出面,几乎都是让陈昆帮我们收货,只有转手出货的时候,李朝才亲自去找胡财。这样一来,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小风险。
不过这些钱和郝诚比起来,确实有九牛一毛的感觉,而如果和江凉的父亲比起来,那恐怕更是遥不可及了。我就纳闷着,这社会的贫富差距咋就这么大。
平静的赚钱生活又过了几天,几天里,李朝每天都去学校门口接江凉出来玩,而我则每天呆在网吧里等着陈昆收货后来给我报账,然后把货囤积起来,等囤积到一定数目,再通知李朝去出货。
当然,并不是天天都有货收,没事做的时候我就玩电脑,不过李朝不在,一个人玩,真无聊……
后来,恭仲华来了。
“李朝呢?”
“找女人去了。”
“哦,告诉他一声,明天来找诚哥,有个人要介绍给他认识认识。”
“好,我通知他。”
那天晚上,李朝回来了,我转告了他。而他,却突然跟我说起了上学的事儿。
时间过得飞快,九月份开学,暑假还剩下几天而已,而我们却都还没去看我们中考的成绩呢。我们还读书吗?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一直得过且过的挨到今天,这个问题再也逃不过了。
翌日晚上,我们在秦勇的迪吧里找到了郝诚,我和陈昆另外找了位置坐下来吃点喝点,等着李朝,而李朝去了郝诚那边。
“诚哥。”李朝毕恭毕敬的叫了声,这一叫,打断了郝诚和另一个人的闲谈。
“李朝,来,坐。”说着,郝诚向旁边一个空位置上指了指。
这一桌只坐了三个人,一个郝诚,一个李朝,还有一个李朝不认识的,坐在李朝的对面,不过看他刚才能如此亲近的和郝诚讲话,那必定是有来头的。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李朝。”郝诚指着李朝对那人说着,然后又转过头来,对李朝笑道:”这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了,陆忠泛。你们认识认识。”
“陆哥。”李朝朝他点点头,笑道。
算上前不久那场宴席,李朝这个第二次和郝诚以及百沙街上有些身份的人物同桌,这可非同一般了,那恭仲华跟了郝诚这么久,也没见他有这般待遇。
“哎哟,别叫陆哥,叫我老泛就可以了。”那人和气的笑着。
叫他老泛其实也未尝不可,因为看起来,那人的年纪确实比较大,甚至比郝诚还大,但也不至于老就是了。
“对,你叫他老泛就可以了,他和百沙街没关系。”郝诚笑道。
李朝会意似的笑了笑。
“老泛是做二手货行当的,百沙街,清瓷口,函雨路,朝元门都有他的生意。”
“来,这是我的名片。”老泛站抽出一张名片递向李朝,继续道:”我们做点小本生意,不徒发财,图个糊口,以后还望照顾照顾。”
“客气了,客气了。”李朝接过名片,稍微看了看,向老泛笑道:“我能在百沙街赚点小钱混一碗饭吃那也是托诚哥的福嘛,诚哥的朋友就是我的兄弟,有钱当然给自己兄弟赚了。”
“那是,那是……”
陆忠泛,我们生意的第二条出货路子。
郝诚不仅支持我们抢了唐卿原本的财路,现在居然介绍路子给我们让我们把生意搞大,李朝开始有些兴奋了,因为看来郝诚似乎还蛮看得起他的。细细想来,郝诚这样做就真的是处于“看得起李朝”吗?
在我看来,郝诚也是为了自己的好处。
唐卿今后想回百沙街拆郝诚的台的话,要从外面带人回来是不用说的,但再怎么样,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没有百沙街的人支持,他也不可能顺顺当当的就把郝诚给拆下去,所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开始暗地里拉拢一些百沙街的人来帮他,而那个人是李朝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所以郝诚当然要多给李朝些好处,让李朝不至于对他倒戈相向。
识实务者为俊杰,这些问题心里知道就行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郝诚和唐卿的矛盾已经让我们捞了不少好处。
不过这第二条路子在另一件不寻常的大事发生之前,对我们的用处还并不大。
那天晚上,李朝又和江凉出去了,我一人呆在网里,玩游戏玩游戏,呆了半天,还是只有继续玩游戏,否则能做什么呢?不上学又不上班的我,就这么玩了一天又一天,现在似乎也玩腻了,玩累了,真希望能做点什么有趣的事儿……
回家吧,终究,我离开了网吧。已经在沙发上睡过不知道多少个夜晚的我突然想起家里的那张床,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了,应该快被尘封了吧。
一路上都是较快的脚步,而当到了家的楼下却犹豫起来。踌躇了很久,又向窗户的方向望了望,一片漆黑。时间是一点多钟,他们都已经睡了,我才掏出了那一串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钥匙。
如我所料,他们果然已经睡熟了,老爸也并没有因为我进门的声响而惊醒,而妈却醒了。
“这些天去哪里了?”
“你知不知道我们到处找你!”
“吃饭没有?”
她拉着我,像全身检查一样的打量。
“如果你再不回来的话,我们准备报警了……”
那一夜,被问长问短的挨了老半天时间,然后我了洗澡,家里的水洗着真是舒服,还换了身衣服,用电吹风才吹干了头发才睡觉。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生在福中不知福,平日里睡惯了床再去睡沙发倒不觉得有什么,偶尔还反倒觉得新鲜,而这些日子里睡多了沙发,果然还是觉得睡床比睡沙发更舒服。上面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布满灰尘。床又宽又长,我能把手都伸直了,我想侧身就侧身,不用担心掉下去。家里也比较安静,没有那些玩通宵的人无聊的打闹,没有那无休止的敲击键盘的声响,耳边甚至能听到窗外树叶微弱的沙沙声,睁开眼睛看见的是宁静的夏夜,和盈盈的月亮。但是,或许只有在这夜深人静之时,我才能从这块二三十平方米的空间体会出家的感觉吧,那种安静祥和遮风蔽雨的感觉。
虽然睡得晚,可是第二天早晨八点,我按时起来了,因为我要去我的母校看看我中考的成绩,即使考得再差,再低得可笑,我也得看看,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夏天的太阳起得总是非常的早,斜斜的挂在远方,金灿灿的,把刚起床的我晒出了几分精神,感觉身体上有一些驻留了好久的阴晦气息在慢慢的被蒸发掉。影子被拉得老长,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边走边向天上望去,一群家养的鸽子悠闲单调的盘旋着。
好久没有起得这么早过了,看见那朝阳都有一种久违的感觉。两个月前,我还每天这么早起来,咬个油条或饼子,沿着这条路慢慢的走去学校上课,迟到了会被惩罚一个人打扫教室;没做作业会在放学后没留下来补上。还有我桌子上的那只猪,墙上的匿名打油诗,被吹得一鼓一鼓的窗帘,从缝隙中漏进窗的阳光,趴在课桌上打磕睡的同学,单调安静的教室。这两个月给我的感觉像两年似的,前后差别如此的大。
“浩诚是吧。你终于来了,就剩你和李朝没来领成绩了。”说着,教务处的老师娴熟而快速的从抽屉里拿出一叠表格,翻出其中一页,表上从上到下依此排了二十个名字,都是我班上的。所有的名字后面都由本人签了字,只有我那一个名字后面还空着。
“你考了……”老师带上老花眼镜,用手一个数一个数的指着,才慢慢的把分数给我念出来:“三百三十三点五。”
“啊?”
“呵!运气蛮好嘛,猜也能猜出个三百多分。”教务处老师不屑的看着我。
我尴尬的笑笑。这个分其实连中等也算不了,不过对于我们这些人渣来讲,能考上三百那可是奇迹,我稍微有那么一些欣喜,虽然我并没有报什么希望,但分高一点总算是好的。签了字,顺便又翻了翻,李朝考了一百八十多分,谭夏是五百多分,听说被选进了本市最好的一中,这差距就是这么悬殊。然后是秋姚,四百五十一分,进七中恐怕没问题吧,我盘算着,然后笑了笑,然后在自己成绩的后面签下字才把表格递还给老师。
“你要是见到李朝,叫他也赶快来领成绩。都快开学了。”
“哦。”成绩也看了,没事儿了,我拉开门,正准备离开,突然又被老师叫住。
“你就走了?”
“不走干嘛?”我纳闷的问着。
“你自己的学习都不关心?”
“我签过字了啊。”
“我是说录取。这次你运气好,猜了三百多分,学校把你录取了。”
“啊!我被你们录取了?”
“嗯。九月一日开学,带四百块钱。”
我的高中有着落了,这可是个惊天动地的消息。“哦,好好。谢谢。”我退出去,掩上了门,才信步向家走去。我有些欣喜,有些兴奋,真想立刻就到家里去把消息告诉我妈,告诉他我考上了高中……可是欣喜在几秒之后有渐渐的退却。告诉我妈又怎么样,他们会因为我就考起一个普通高中就以我为荣吗?谭夏进了一中,那才是值得骄傲的,我在这里又蹦又跳的兴奋个屁,那简直就活拖拖的一个大傻瓜……
哎,算了。我的脚步渐渐平静了下来。不过也好,总算有书读了,“你还是努力努力吧,总会有希望的。”秋姚这句话说得没错,希望真的就来了。
中午,我告诉了父母这个消息,结果是不用说了,换来一顿训话。
下午,我找到了李朝,告诉了他这个消息,他却并没有吃惊,只是很自豪的对我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个读书的料。”
“你在讽刺我是不是。”
“哪里是讽刺!你扪心自问,读个初中总共看了几天的书?就能考三百多分,这不是读书的料吗?”
“哎,先别管这个了,你怎么办?”
李朝默默的思考了一阵。“可能还是得混个高中文凭吧,职高也好。”他想起了那天牢里那个梭叶子的话。“不过恐怕也只是浪费钱而已。”他对读书早已失去了信心。
太阳在不知不觉中又快下山了,李朝的手机响了起来,不用说,肯定是江凉打来的,因为除了她,没有知道这个手机的号码,连我也不知道。
晚饭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吃的,在一家装修精美,也比较名气的铁板烧店里,要了一个小包间。我还模糊的记得那天的几个菜品中有一个是炒土豆吧,不过换了个名字,就涨了不少的价格。还有一个菜是用乌贼崽子做出来的,吃在口里非常的鲜美。总之,一顿下来吃了八十多块钱,是平时一餐便饭的二十倍还多。
两个不爱说话的人即使做在一张桌子上也是几乎隔绝的。从开始吃饭到结账,我也没和江凉说过话,只在李朝向她介绍我这个好兄弟时,我才朝她招呼式的笑了笑。但我也偶尔的注意到她,她大多数时候没什么表情,悄无声息的夹菜,细致入微的咀嚼,只有在和李朝说话的时候,才露出一丝蜜笑。
“这一顿饭让我想起了两个字。”李朝突然神秘的对我笑道。“你这么聪明,猜猜,哪两个字。”
“昂贵!”我嚼着乌贼崽子说着。
“喂,还是诗意一点嘛。”
“呃……幸福?”
“呵!知我者,浩诚也!”
“唼……”从自己口里说出的幸福两字总让我觉得别扭,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对幸福的认识是否健全。再说,伤天害理的我们有盼望这两个字的权利吗?而且让我们感受到幸福的居然不是自己的亲人,不是生了我们养了我们的父母亲……
“和最好的兄弟与最亲的老婆一起吃饭,不是幸福是什么?”李朝说着,江凉又笑了,笑得很甜,甜中又带有这个年纪女孩子特有的矜持。恐怕在那个年纪的孩子心目中,恋爱总是神秘而甜蜜的。“等你以后也有了女朋友,我们四个刚好可以凑齐一桌麻将,到时候买房子也买在一起,无聊的时候就有消遣了。”李朝继续畅想着。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的对幸福的追求中渡过的,而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幸福有不同的定义,而我们这个阶段对幸福的定义是什么呢?
“把秦贺和齐哮也拉进来,我们凑两桌,男的一桌,女的一桌,赢钱的请客。”我接着李朝的思路幻想下去。
“呵呵,对呀,还有秦贺和齐哮,我们是一家子。”李朝笑了一阵,又继续道:”呵,还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呢,好久没见了。”
谁知道呢,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幸福忙碌吧。当我们在对幸福的追求中忙碌一生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曾经追求的幸福又真的是幸福吗?或许为了这些过眼云烟反而失去了那些真正宝贵的,幸福的东西。
饭后,李朝的call机响了,我们都笑他业务繁忙。他去回了电话,找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郝诚。
把江凉送到了学校寝室的门口,我和李朝才去了迪吧。
李连杰向我们透露了事情的详细情况,而这些情况我们最近也是略有耳闻的,只是没太在意。
这前不久,百沙街来了一帮新疆人,每天带着几个小孩子出去扒路人的钱包,兼职在店里偷一些小东西。而这一群人极其嚣张,如果小孩子偷东西被人发现的话,他们就出面摆平,要是那人不畏强暴,硬要把小孩子拽去派出所,那这人就只有进医院的下场……
相信他们在百沙街上也搞了些钱吧,我们今晚要做的事就是压压这群人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知道这百沙街到底是谁的地。
郝诚已经叫了人去跟踪那些个新疆人了,晚上十点多钟,跟踪的人终于来了电话。郝诚向恭仲华示意出发。顿时,原本塞满的迪吧里顿时空出了一半。
一群人分成几路过去,而我当然是跟着李朝了,李连杰和下边的小兄弟也是我们一路的,手里都提着用报纸包好的棍子或刀,个个都看起来都趾高气扬。
我们只不过走了十几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这里接近清瓷口和百沙街交界的那座石桥,是百沙街一带最荒凉的地方了,没有闪烁的霓虹灯,没有来往频繁的车,也没有摩肩接踵的行人,只有一些堆满垃圾的山坡和几间修在山坡上的破平房,以及带绒刺的不知名野草,蛐蛐在草丛里不停的吵闹。
我们是最后到的,郝诚、摆子、恭仲华带的人都早已经等在那平房的下面,不过因为没有路灯,远远的,我们只能看见他们点燃的烟头。
“人都到了吧?”待我们走近后,郝诚向李朝问到。
“都到了。”
“好,我们上去。”
大约五六十个人,一起就向那间破平房走去。
爬上几级石板砌的台阶,人群排开,几乎把平房都给围了个严实。或许是我们的脚步声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一个人探头探脑的在二楼瓦片中的天窗向下望,因为里面开着灯,郝诚立刻就看见了他,大吼道:“看什么看,还不给老子把门打开!”
“你他妈的是谁,惹到老子头上来了。”原本我还以为这些新疆人不懂汉语,而他不仅会说,还非常流利。不过想想也对,不会说汉语的话,怎么去摆平那些发现小孩子偷东西的人呢?
郝诚捡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块就向那天窗扔去:“我妈是谁?我妈是你奶奶!”
那人连忙把头收了回去,才避过了那块石块,不过石块扔进去似乎砸到了锅啊、盆啊之类的东西,砸出一阵咣当咣当的响声。
那人怒了,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拖鞋式脚步声从二楼移动到一楼,然后一个瘦不啦叽的人开了门,他上身什么也没穿,下身只一条衬裤。郝诚立刻一脚向他踹了过去,把这堆“排骨”踹得连退好几步,跌到屋里的一张沙发上。
郝诚,摆子,李朝,恭仲华,李连杰五人立刻走了进去,而我只是等在门口稍微的向里面探了探。一个二十来平方米的屋子里简单的摆着两张单人床,上面各躺着两个小孩子,似乎因为郝诚等人的关系立刻坐了起来,还有被“排骨”跌坐在上面的沙发,上边也蜷缩着一个小孩,和其他孩子一样,惊异的盯着郝诚等五人,也分不清他们是男孩还是女孩,因为他们的脸太脏了。屋子的地上还乱七八糟的堆放了些零碎的瓶瓶罐罐、破衣服、碎木片……
略带惶恐的脸色显示出那“排骨”已经有些颤栗了,他跌跌撞撞的爬起来,睁大了眼睛望着郝诚:“你们是哪路人!”很好,他们也知道我们来头不小了。
郝诚一屁股坐到其中一张单人床上,那床上的小孩随即抱着千穿百孔的被单跳到了沙发上去。他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点上,吐出一阵缭绕的烟雾,慢慢道:”叫你们说话的来。”
那排骨东看看,西瞧瞧,拉着其中一个小孩的耳朵,吼着:“快起把姚东叫来。”
那孩子撅着花猫一样的嘴,下了沙发,穿了双旧凉鞋跑出了屋子。
然后屋子持续了几十分钟的安静,排骨坐在沙发上似乎混身不自在,不安的搓着手,剩下的四个孩子已经愣愣的呆着,郝诚也没有在做声,只是抽着他的烟。而屋外的人已经无聊的开始互相打闹,更有甚者拿出打火机烧木枝玩。
再一会儿,恭仲华走出屋子,门口,他冲我笑了笑:“你也来了。”
“呵呵,来玩玩。”我敷衍的和他对着话。
终于有车来了,沙哑难听的引擎声停了下来,两辆破破烂烂的白色箱型车停在了路边,总共下来了十来个人,向石板台阶上走过来。恭仲华立刻迎了上去,那些闲散打闹的人也立刻放下手中的玩意凑拢到他的身边去。
那十来个人一直走到恭仲华的面前才停下脚步。
原本还以为他们会和我印象中的新疆人一样,会带一顶花色的小帽子,可是他们除了鼻子像外国人一样高挺,头发卷曲以外,其他的和我们都没什么区别。
“谁是管事儿的。”恭仲华身材矮小,虽然站在高一层的台阶上,却还比那人矮上一个天灵盖,但说话的气势绝不弱。
“是我,怎么?”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嗔怒道。
“好,你可以进去,其他人滚下去。”
“他妈的,死矮子,这么拽!”后面一个人咬牙切齿的吼着。
“谁在说话呢?有种站出来。”
而面对着这五六十个人,谁又有勇气站出来受死呢?那人似乎知道自己的话闯出了祸,没有再做声响。
“好,你们回车上等我,我进去。”那管事儿的推了推后面的人,后面的人才识趣的退下去,恭仲华也才给那人让出了道。
说话的进去了,剩下的四个小孩子和那个排骨却被摆子连拖带拽的扔了出来。
“坐。”郝诚灭了手上的半截烟,随便扔到一个角落。这已经是第三支烟了,看地上的烟头就知道。
那人把沙发上堆满的被单随便向地下一抚,坐上,略为打量了一下屋里的四个人,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郝诚笑了笑。“我们和你是一路人。”
那人将信将疑的看着郝诚,不知道有没有看出个究竟,继续问着:“今天找我来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这百沙街是什么地方?”
“不管什么地方,我们干我们的,你们干你们的,我们互不干涉,又有什么问题?”
“放屁。”摆子叫嚣着:“什么叫互不干涉,你们把这些人的钱偷完了,我们做什么生意。”
“那怎么偷得完。”
“谁知道偷不偷得完。”
谁也看得出来摆子是在故意找茬,那人死死的瞪着他,但却不敢再辩解什么,毕竟是被五六十个人严严实实的围在一间屋子里,说不定一语不和就会死得很难看。到此为止,他的态度才稍微软下来些。
郝诚继续道:“别的不说,我只问你,我们兄弟在这百沙街上闯了这么多年,把这儿打理得安安稳稳的,你就来捡个便宜,是不是有点……不厚道了?”
“原来是地头蛇。”那人轻蔑的一笑,再收回笑容后继续说道:“好吧,你们想怎么办?赶我们走?”
“走?我们当然不会赶你们走。这年头出来赚点钱也不容易,我们当然也不会这么死心眼。”
“那就是要钱了。”
郝诚微笑着。“说话的就是说话的,明白事理。”然后拍了拍那人的肩。
“我们也就做点小案子,你也看见了,下边还有一大帮孩子要喂,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钱给你们。”
“你不用叫苦,你们有多少收入,我也大概算得到。”
“那你们可想错了,我们可是每天起早贪黑,也就赚几个子儿混口饭。”
“少来这套了,这百沙街几千几万号人,一人给一块钱的话,收入都可观了。”
“那街上到处都是人盯着,哪有机会下手。警察也抓得紧,我们很难混的。”
“哼……难混?”郝诚原本微笑占多数的脸渐渐的绷了起来。
“是啊,谁也该体谅下吧,这钱又不是印出来的。”
“好,既然难,那这业务你们也别做了。”随后,郝诚向摆子递了个眼色。
“恭仲华,动手。”摆子向外面吼到。
“哦。”恭仲华应了一声,不知道从哪个草丛里提出一桶东西,似乎是早就准备好的。拧开盖子就向平房的四周开始浇,浇完一桶又开一桶,味道蔓延出来,原来是汽油,我连忙退了几步,身怕被沾到,那才冤枉。
然后摆子的声音又传了出来:“把他们的车也浇上。”
“好。”说罢,恭仲华带人走了下去。
“你们……”屋子里传出那人的声音,他似乎想出来阻止,却又被摆子拦在了门口。
“叫什么叫,给我进去。”说着,摆子把他又推了回去。
恭仲华要烧车子,那些跟来的十几个人当然不干了,一阵没有悬念的哄打,那些人就被甩在路边,或被摁住,或被从后面架起来,反抗不得。而小孩子们早已经逃得远远的观望。
恭仲华却也没有真的就把汽油浇到车上,只是在车的四周的地上和车的轮胎上洒满,才向屋子里面大吼:“准备好了。”
“怎么样,我们可不是唬你。别给你面子不要。除个刚才那五个,你手下还有多少个孩子我是知道的,他们现在在哪儿我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这是你们的地头,可我们确实找不到钱来给你们。”
“好吧,我们不要钱了。”说完,郝诚站了起来,带上摆子、李朝、李连杰准备出门
“点火。”
“等下,等下!”那人立刻扑了上来,拉住了郝诚。
当时我想,又是烧房子又是烧车的,他们也总该软下来,答应出钱了吧,可谁知道那人也确实不识时务,拉住郝诚却仍然满嘴的叫道:“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你不能这么绝情,我们确实没钱,你总得给我们条生路吧。”
这样看来,我也开始有点相信他们的话,还以为他们真的没钱呢,后来证明,我还真是天真,直到恭仲华拿出打火机,那人从终于折服了。
“好,好,好,你们开个价,开个价。”
“每个月一万块,我叫人来取。”
“我们哪里搞得到这么多。”
“那就点火?”
那人愁眉苦脸的犹豫了半宿,狠狠心,才咬牙答应道:“一万就一万,但以后要是出了事你们可要出面。”
“在我们的地头搞钱还这么多条件。”
“每个地头蛇都来要笔钱,那我们也别活了!”
“好,以后谁再找你要钱,你就说你钱都给郝诚了。”郝诚似乎准备转身离开,同时却又想起什么事情,又回过头来。“对了,如果你们搞到些卖钱的东西,我给你们条出货的道。”
那人不甘心的叹着气。
郝诚把李朝唤了过去。“他做贼货生意的,以后有货要出就找他,否则就自己回新疆去喂羊。”
“好……好。”
李朝找了张纸,摸出一只笔,写了个号码递给那人。“你放心,我们也不会亏你什么。”不过那当然只是说说而已了,后来李朝收他们的货几乎都只出外面一半的价,但迫于郝诚的威胁,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从那以后,陆忠泛这条出货的路子才算起了作用,那些新疆人有什么手机、call机、名牌的钱包、随身听之类的东西都卖到李朝这里,我们再转手卖到陆忠泛那里。起初,我们对这些东西的价格也搞不怎么清楚,不过这些新疆人也不敢蒙我们。
而最可怜还是那些新疆人带来的孩子,听说他们中有些是被这些人从远得不能再远的远房亲戚家“借”来的;有些是被骗来的;有些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他们大多没上过学,一年级也没见过,就被利用来偷东西了。他们今后是个什么样,谁也不知道,比起他们,我们有家有父母有朋友,可真算是天大的幸运……这应该就是命运吧,与生俱来。不是经常有人说命运是可以自己改变的吗,而他们,又从何改起呢?
八月的最后几天,我感冒了,老妈一次性给了我六颗感冒药,硬要让我吃下,说是药店的医生告诉他要吃这么多的。我的天啦,她也不想想,那药店的人当然希望病人多吃药多买药了,而我怎么解释她也不听,没办法,我一气之下,就通通吞了下去……
那天晚上,李朝告诉我他奶奶给他联系了一所职业高中,在朝元门那边,他不知道到底去读还是不去读,因为他觉得自己去也只是浪费钱而已。
而药性发作的时候,我晕晕沉沉的,我还记得我走在街上简直像是在做梦,如同自己只是一个观众,在看一场由自己主演的电影,感觉不到电影中自己身体的重量,感觉不到电影中自己的双脚在用力向前迈步。
李朝以为我发疾病,连忙把我向医院里背,最后,我也只是在医院里睡了一觉。虽然药不能多吃,不过偶尔多吃一次也无妨,病反而好得快……凌晨四点多钟,我在病床上醒来,那头脑简直像刚冲了冷水一样的清醒。
“喂,他醒了。”是江凉的声音。在我睡熟的时候,李朝出于无聊,把江凉也叫了来。
李朝转过头来望着我,叫道:”你差点把我吓死了!还以为你不行了,连忙往医院背,结果医生说你药吃多了。一个小感冒你吃这么多药干嘛?”
“呵呵,我妈让我吃的。”我傻笑着。
“你妈怎么让你吃这么多药?”
“她不懂。”我伸了个懒腰,真舒服。“对了,刚才你好像说你奶奶让你去读职高。”
“什么刚才,我八点钟给你说的,现在都凌晨四点钟了。”说着,把手机上的时间给我看,我才知道,原来我睡了这么久。“那个职高在朝元门。我也不知道去不去读,我怕浪费钱。入学费也不是小数目,好几万。”
“几万?差不多也就我们干一两个月的钱……”我打着哈欠说着。
“可是我爷爷奶奶要拿出这些钱可不容易!”
是啊,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几大几万块,哪里会是一个小数目,可是在我们眼里却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收入……这和我们的年龄如此的不符。
稍微一阵沉默,李朝才继续道:“我读书也不行,与其浪费钱,还不如把这些钱留给爷爷奶奶他们自己去用。”
“不读书,混一辈子?”我淡淡的问道。
“以后有了钱,我去做些生意。像胡财那样。”
“你爷爷奶奶恐怕不希望你这样。”
“他们以前是大学的教授,他们希望我和他们一样……可是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我妈也一样,她说他们那一代的人没文化,希望我能成为有文化的人。”我笑道:“他们怕是要失望了吧,生了我这样的儿子。”
“文化有什么用,赚钱才是正道。”
“说到底,我们现在的钱也是不干净的……”
“那有什么,是钱就行了,管他干净不干净。”李朝虽然嘴里这样说着,却还是叹了口气。
无论是李朝的爷爷奶奶,还是我的父母,希望都是一样的呢。恐怕许多家长在乎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能赚多少钱,而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文化。他们时常在我耳边说,他们吃了多少多少没有文化的苦;再则,就是自己的孩子别做违法的事儿,养育十几年,把一个孩子带大不容易,最终却教出个犯人来,那还真是失败。不过现在看来,他们的希望我们一件也没做到……
“你没事儿了吧,我们出去走走。”
在宁静的夏夜里,三个人在似乎会闹鬼的街道上散漫的走着,江凉把李朝贴得很紧,不知道是冷,还是恐惧这阴凉的气氛。
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到晚上就是这副样子,我们可以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共三种频率,稍微大点的说话也能传到很远然后反射回来,蛐蛐的鸣叫此起彼伏,树叶也被微风吹得沙沙的响,然后扫过街头。
“你还是去读书吧。”江凉似乎按捺了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李朝看看她,她的样子像是在认真思考什么。老旧的路灯随着我们的走动慢慢的移向身后,而昏黄的灯光也渐渐的把她的影子映到我们前面的地面上,那是一个纤细单薄的影子,依恋般的靠着另一个高大却无精打采的影子。随着路灯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影子也越来越淡,最终隐没于黑暗中,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
“你也希望我去?”
“嗯。”江凉轻微的点了点头。
因为江凉贴得很紧,所以李朝只是稍微的一低头,借助月光,就能清楚的看到江凉的长发,江凉的脸和江凉在黑暗中搜索道路的迷惘眼神,那一瞬间,他似乎想到些什么,脸上浮出我从没见过的忧郁,然后又用无所谓的表情将其掩盖掉。
“这一顿饭让我想起了两个字。”那天,李朝在吃饭的时候联想到的东西是“幸福”,而让他想到这两个字的不是钱,是江凉,是我。但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幸福”会不会像那影子一样,最终被黑暗吞噬,到时候,有钱又怎么样?
究竟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是钱么?到头来,我们自己也不清楚了……
“我还是去读书好了。”李朝淡淡的对江凉说到。
江凉思考的表情替换成了欣慰的笑容。
九月,离开学还剩下一天,李朝决定出来买些衣服,叫了我和江凉给他做参考。
在几间大牌子的专卖店里转悠了一圈,在江凉的审视下,总算搞了一套行头,然后又去理发店把头发打理了一翻,再去超市买了些零食,一下午也就过了。回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天地万物一片金灿灿的黄色,三个影子在少有人经过的临江公路上被拉得老长,知了的叫声变得沙哑而悠远。我和李朝各人提了根甘蔗啃着,这是我们的共同爱好,而江凉只要了瓶矿泉水,说是甘蔗对牙齿不好,不过我们猜想她更担心的是影响形象……
“呵,你们俩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样。”路上,江凉突然笑道。“你们应该把背直起来,人才精神些。”她说话的声音很小,很温和。
我看看李朝,李朝也看着我,我们也才注意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居然习惯了弓着背、低着头走路,目光短浅得只能看清正前方两三米的地面。比起那些背着书包,抱着书本的同龄人,毫无丝毫的朝气可言,简直就像是提前衰老……
听了江凉的话,李朝才把背直了起来,江凉一定会为有这么一个男朋友而自豪的,因为李朝身材还算高,直起背以后看起来挺不错的,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呵呵,不过只是像而已,我也一样。
晚上,我们吃了那些买来作为晚餐的零食,稍做休息后,才送了江凉回寝室。而我和李朝则去了迪吧找陈昆。
人是要走了,但事情要安排妥当。以前都是陈昆在李连杰和姚东那边收货,都是交到李朝手里,然后由李朝付钱。而现在付钱这到工序当然只好由我来负责了,毕竟比起李朝来,我读的学校就在百沙街附近,要近很多。李朝也把一直由他保管的银行卡给了我,密码我一直都知道,那里面存着我们的不义之财。
交代好一切后,我们就离开了,各自回家。
翌日,我又一次早早的起床,为了新学期的第一天。
带着父母给的学费,一路悠闲的来到学校,上一次来领取成绩的时候因为放假,这里门庭冷落,而今天却是人声鼎沸,学生们三五成群走来,道路上方挂着欢迎新生的横幅。
门口,恭仲华和一群人站在那里似乎在等什么人的样子,跨进大门的时候,他跟我打着招呼,我也敷衍式的寒暄了几句。
到教务处询问后得知道我被分在一班,找到教室时,教室里面的前四排已经坐满了同学,他们都是新面孔,彼此间也应该不认识,但他们却能以分数或老师为话题展开攀谈,然后很自然的从陌生人变成朋友,他们互相之间总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他们的笑容总让人觉得他们身上拥有耗不完的精力。而我却恰恰相反,我总觉得自己是到达了一个不属于我的地方。
于是,我找了个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坐下,等待班主任到来。而我也注意到,同样是在教室里最后一排,靠教室后门的角落里,坐了另一个人。我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也跟我一样,不习惯这个和自己格格不入的教室。或许我们能有共同语言吧,我这样猜想。
最后,我终于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是向轩和。而他,让我想起了牧盈,她现在在哪里呢?她现在是否继续着对向轩和的痴迷呢?
在等班主任的这段时间里,我无聊的望着窗外,远处的山,近处的楼房,学校的操场,和操场四周的树,一切都和两个月前一样,没有改变过,改变的只有我。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就默默无闻的度过。
比起我这边的冷清,李朝那边就不一样了。那所朝元门的学校在这一代也算有名,因为里面的学生大多都是考不起中学缴钱进去混的,所以学生整体素质不怎么样,成绩好的也有,但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些和我们一样不学无术,成天鬼混的败类。李朝只在学校的公共厕所里解解急就出了问题。
那些混混最喜欢集群在厕所里吸烟,当李朝进去的时候,五六双眼睛大眼瞪小眼的瞪着李朝。这朝元门可不是百沙街,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当然低调点好,瞪就瞪吧,又不会少块肉。
解决完问题后,李朝正准备离开,那群烟鬼中的其中一个发了话。
“同学,等等。”用词倒是礼貌,可语气就不怎么友善了。
别人叫等了,如果自己不等的话,那对别人也算不礼貌,那可是正好给这些不怎么友善的人发疯的机会。李朝只好停了下来。“什么事?”
“你家很有钱嘛?”那烟鬼吞云吐雾的说着。“全身都是牌子货,价格不低吧。”
李朝稍微笑了笑,昨天买的衣服今天就闯祸了。
“呵呵,身上有钱吗?请我们抽包烟怎么样?”
“你们去找罗平请吧。”还记得上次和唐卿一起来朝元门作案的时候,无意中知道这朝元门的瓢把子叫罗平,现在借名来挡挡……
“哦?你认识罗平?”几个人诧异的望着李朝。
李朝只是笑了笑,“对了,我还想向各位兄弟打听个人。”
“什么人?”
“你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崔余?”从崔余离开百沙街,也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如今来到朝元门,也顺便打听打听。
“你找崔哥?”
崔余来到朝元门也有些日子了,他这人虽然有时候没啥义气,但总的说来也算聪明,可是毕竟他来朝元门也才一个月的时间吧,我们万万没想到他就混出点名堂来了。
一个月不见,他还是爱玩赌博机,不过出手大方了许多。几百块钱的分在机器里存着,慢慢的输……
“哟,朝哥,你怎么在这儿?”李朝的出现着实让崔余吃了一惊。
“来看看你嘛。”李朝打量着四周,六、七个原本专心致志盯着游戏机屏幕的小子因为崔余的一句“朝哥”,都转过头来瞪大了眼睛盯着自己。
“怎么?想通了?想来朝元门发展?”
“发展什么哟,我是过来读书的。”
“读书?”崔余笑了。“有钱赚,读什么书啊。”他回过头去,继续他的游戏。“听说你在百沙街接了唐卿的贼货生意,不错嘛。”
“呵,哪能和你比呀,才来朝元门个吧月,瞧你下边这些兄弟,崔哥崔哥的叫得多热伙。”
崔余也是个爱面子的,听了李朝的话当然自豪得很。“呵呵,好久没见了,走,我们去喝几瓶,我也尽尽地主的义务。”
“呵,好啊。”
分存在机器里还没输完,不过也不要了,崔余站起身来,又对身旁那几个带李朝过来的人嘱咐道:“朝哥在百沙街那边也是有头有脸的,也是我老朋友了,你们以后在学校盯着点。知道不?”
“知道了崔哥。”
那天,经过崔余的介绍,也算认识了罗平,三十来岁的样子,瘦高的个,爱穿一身夹克。朝元门可是块繁华的宝地,看他举手抬足间显出的阔气,恐怕连郝诚也不能与之相比。运气不错,一到朝元门就找到了靠山,接下来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后来打听打听,这罗平靠的什么发财就不知道了,只知道崔余来钱的道是卖假钞,也顺便跟着罗平混混。
开学的第二天,班主任老师给我们换了位置,原本主动坐在最后一排的我被换到了第三排,而我的旁边,是原本同样主动坐到最后一排另一个角落的那个同学。我近距离的打量着,他有一双圣贤似的眼睛,那眼睛像是一块单向透光的玻璃,只允许他自己看透世界上的一切,而阻止任何人进入他的世界;他一举一动都透露出一个“静”字,轻柔洒脱,不带有一丝多余的动作,给人一种能忽略他存在的感觉。真是个怪人……不过,什么人才会给人留下这种一种气质呢?孤僻?恐怕也只有这么形容了。
每天放学回家,还得去点货,李朝的父母留下的那所闲置的空房子也被我们利用起来,陈昆把货收来了就堆在那儿,稍微整理整理。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李朝也都得回来一趟,毕竟这胡财和老泛都只认他,别的人来出货,都有警察线人的嫌疑,所以一概不理。
还记得以前刚出道的时候,在网吧里下了几台破机器,卖了几百块钱就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了,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可笑。确实,那几百块钱比起身无分文的时候算是幸福多了;但那几百块钱和现在赚的钱比起来那是黄土之于泰山;而现在赚的几个钱和郝诚比起来,那又是滴水之于江河;而郝诚的钱也不及风水宝地朝元门的瓢把子罗平;而那罗平比起那些贪污腐败的聪明人又是小“污”见大“污”了……
不过爬得最高,跌下来也是最痛的,恐怕因为我胆小,我并不羡慕他们;又因为我不服气,我也不愿意做那最底层的老实人。
现在的日子不错了,李连杰下边的小子们每过几天就能搞到赃物,而新疆人那边也让我们赚了不少,但这好日子没持续几天就又生出了些事端。
那天晚上,城管局的局长去迪吧里找了郝诚,并声称他有个属下在百沙街被偷了一个价值八百多块的钱包,钱包里面还有若干证件、现金、钥匙。随即,李朝被千里迢迢的从朝元门叫了回来,我跟着也去了,毕竟这些日子收货出货的事儿我在管。
那城管局的局长可不是省油的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冲突,当我们到了迪吧,恭仲华连忙把我们拦在了门口,让我们就在外面等,别进去。经恭仲华的转告,郝诚才走了出来。
“姚东那边的人就他妈的一群白痴,城管局的人也敢偷。”郝诚气愤的说着。“你们有没有收到货,一个八百多块的钱包。”
第三章-没人要的孩子们(上)(完)